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学院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通知

学院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通知

学院2008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补充通知

根据上级最新通知(附后),申请人员另需提供

1、《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申请表》1份,申请人签字栏必须用中性笔或碳素笔填写

2、电子照片,发送至组织人事部邮箱。

关于2008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

冀教资函[2008]4 号

各高等学校:

根据《河北省教师资格制度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试行)》),现就2008年我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受理时间及对象

(一)申请认定受理时间

10月20日至10月31日为各高校提交申请材料时间,具体安排见附件1。

(二)申请认定对象

申请之日前调入本校并在教学岗位的专职教学人员、高等医学院校临床教学人员(医学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中,由学校人事、教务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系统讲授教学计划内一门以上的课程、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职务或医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学人员)可以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

二、申请认定的有关要求

(一)申请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1、由本人填写的《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申请表》见附件2;

2、由本人填写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省里统一印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后取本科学历者应提供考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后取本科学历材料不全和以开放式网络教育形式取得本科及其以上学历者必须提供由河北省

大中专院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5、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身体检查表;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教师资格认定机构颁发的教育学、教育心理学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8、《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

9、学校出具的拟聘专职教师证明材料;

10、取得博士学位人员,应提供有关学历、学位原件和复印件;

11、具有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称任职资格人员,应提供有关原件和复印件;

12、近期蓝底免冠证件照片1张,高39mm×宽30mm(无白边与申请表格照片同底)。同时提交电子版照片,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照片文件大小不得超过20KB,清晰完整,其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

复印件统一用A4纸按身份证、学历证、普通话证书、两学合格证(非师范)、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博士学位证、副教授职称证顺序装订好。

申请人要在指定的高等医学院校附属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进行

体检,见附件3。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人员应通过所在学校办理申请手续,以学校为单位,集体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提交申请材料。

(二)高等学校的准备工作

1、申请人员的拟聘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由学校统一出具。

2、各学校人事部门要做好组织、相关问题的咨询解答,申请材料的核查、初审、以及申请认定人员信息录入、核对等工作,按要求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报送材料,师范类、非师范类分别填写申请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

3、承担初审工作的学校,初审后向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上报各种证件的复印件;未承担初审工作的学校,汇总材料后将各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学校初审人员依据《实施细则》及有关的规定对申请人的条件及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对原件、复印件进行核对,初审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初审机构在签字处盖章,之后原件退回申请人。

4、本次认定采用2008新版软件录入数据,在采集信息时,按申请人所提供的材料及相关证明为其录入,要求真实准确完整。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认定信息”“个人简历”、三部分内容都要完整,新版需要上报网络版上传文件及单机版合并两个文件,以单位+人数命名,录入信息时请认真仔细核对。

5、网络版上传文件、单机版合并文件及申请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EXCEL电子表格可提前发电子邮件至jszgrd@https://www.wendangku.net/doc/f19267558.html,,来件请注明单位。

6、民办高校或以人才中介机构人事代理方式进入高校任教的专职教师,还应提供人事代理机构出具的证明、在该校从教3年以上的证明材料、申请人与所在学校签订的合同、学校出具的申请人拟聘、任课证明(任教学科、课时、教案等)。

7、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材料不齐全或有异议的,由学校作记录并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补齐,到期未补齐材料者,视为放弃本次申请。

(三)测试与认定

1、12月6日至7日,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组织专家审查委员会对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请人进行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

力的考察和测试。具体安排11月下旬见网站公告,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f19267558.html, 找教师资格网。

2、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的考察、测试,包括笔试、试讲和答辩三部分。主要考察测试对象的书面表达能力、口头表达能力、思维能力;把握教材、教学大纲,设计教学方案,组织课堂教学的能力;考察其是否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教学方法、教学技能以及仪表仪态、行为举止等方面是否适合做教师工作。

3、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根据专家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对申请人进行综合审查,在规定时间做出是否符合教师资格条件的认定结论,并将结论通知学校,由学校通知申请人。

认定结果公布后,学校填好申请表中的证书号码,材料装订成册同时打印教师资格证书上报省认定机构盖章并备案。对获得教师资格者,颁发教师资格证书。

三、注意事项

1、首次运行单机版软件必须要先初始化单机版软件。初始化使用的参数文件,在每次开展认定之前必须到教师资格网或工作群中自行下载。参数文件是压缩文件,以130000[****]命名,中括号里面的四位数字为批次。

2、信息录入中的档案号共4位,第一位为类别,1代表师范类,2代表非师范类,后三位为顺序号,每个类别都从001开始。

3、师范类毕业生专业不带教育两字的,如:**教育,(不含92年前毕业的)须提供学籍表、报到证及教育实习鉴定表。此次申报工

作只收取认定材料及认定数据,非师范教育类申请人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费及证书费暂不收取。申请材料按师范类、非师范类分开汇总,档案袋上注明单位、姓名及档案号。

4、各学校有关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准确把握政策规定,按照《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和本通知要求,及时、准确完成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确保顺利稳妥地完成申请认定工作。

5、加强政策宣传工作,及时将《实施细则(试行)》及配套文件、本通知向广大教师公布,遇到问题要及时与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汇报沟通。

联系人: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郑捷、陶晓霞

联系电话:0311-******** 0311-******** ;

传真:0311-********;电子邮箱:jszgrd@https://www.wendangku.net/doc/f19267558.html,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

二○○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附件1

河北省教育厅行政许可申请书

申请日期:2008 年12 月 1 日

附件2

2008年各高校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在此期间,材料已经准备好的高校,可以提前申报)

附件3

河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指定医院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