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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复习题答案

国际商法复习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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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大陆法系的特点?(6)

①首要特点就是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它在结构上强调法律的系统化,归类花,

法典化和逻辑性。

②再次,大陆法系各国把全部法律区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

③在大陆法系,法官解释法律的方法可以归纳为文法解释,逻辑解释,历史

解释,和目的解释四种。

2、英国法的结构及特点?(8)、

英国法与大陆法的区别,不仅表现在前者是以判例法作为法的主要渊源,后者则以成文法作为法的主要渊源,而且二者在法律的结构,范畴和概念方面也有许多不同之处。

英国法分为普通法和衡平法两部分。两个虽然都是判例法,但各有其特点,其主要区别有以下几个方面:1、救济方式不同,普通法只有两种救济方式,一种是金钱赔偿,另一种是返还财产。平衡法主要的是:①实际履行,有时又称为依约履行。②禁令;2、诉讼程序不同,第一,普通法法院有陪审团制度,衡平法院则不设陪审团,第二,普通法法院听取口头答辩,采取口头询问方式审理案件,而衡平法院则采取书面审理方式,总的来说,衡平法院得诉讼程序比较灵活;3、法院的组织系统不同,普通法和衡平法都有同一法院适用,而且吧衡平法优先于普通法的原则,在法律上规定下来。普通法包括刑法、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衡平法则包括不动产、公司法、信托法、破产法、遗嘱法与继承法等。 4法律术语不同,衡平法院在司法活动中使用它自己所特有的法律术语。英国法的另一个特点是重视程序法。

3、英国法的渊源有哪些?(P11)

答:从历史上看,英国是判例法国家,判例法是英国法的主要渊源,成文法居于次要地位。但是,自19世纪末20世纪初以来,英国资产阶级为了适应社会关系和国家活动日益复杂化的要求,国家机关的立法活动大大加强,颁布了大量的法律,成文法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日渐重要。

(1)判例法。判例法是英国法的主要渊源,它是由高等法院的法官以判决的形式发展起来的法律规则。

(2)成文法。成文法是英国法的重要渊源,它是由英国的议会制定的,它是由下议院、上议院以及君主组成。

(3)习惯。在英国普通法形成的过程中,法的渊源是判例法而不是习惯法,因此,习惯现在在英国法律中所起的作用极小。

4、美国法的结构、法院组织、渊源?(P13-17)

结构:联邦法、州法

法院组织:联邦法院、州法院

渊源:(1)判例法 (2)成文法

5、代理权产生的原因是什么?(27-28)

大陆法:(1)法定代理(2)意定代理

英美法:(1)明示的指定(2)默示的授权(3)不容否认的代理(4)客观必需的代理权(5)追认的代理

关于代理权产生的原因,大陆法和英美法的法例有所不同,大陆法把代理权产生的原因分为两种,一种是由于本人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称为意定代理,另一种是非由本人的意思表示而产生的,称为法定代理。英美法认为,代理权可以由下列原因而产生:1、明示的指定2、默示的授权3、不容否认的代理4、客观必需的代理权5、追认的代理.

6、大陆法中直接代理和间接代理指什么?英美法中的显名代理、披露(代理关系)的隐名代理和未披露(代理关系)的隐名代理指什么?间接代理和未披露(代理关系》的隐名代理的异同?(37-40)

①如果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代表的身份,即以本人的名义同第三人订立合

同,其效力直接及于本人的,称为直接代理;如果代理人以他自己的名义,但是是为了本人的利益而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日后再将其权利义务通过另一个合同转移于本人的,则称为间接代理。

②显明代理:代理人在订约时具体指出本人的姓名。

披露的隐名代理:代理人表示出自己的代理身份,但不指出本人的姓名

未披露的隐名代理:代理人事实上有代理权,但他在订约时不披露代理关系的存在

③相同之处:代理人不披露本人的存在。

不同之处: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按照大陆法,间接代理关系中的委托人不能直接凭代理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而对第三人主张权利,而必须

由代理人同他在订立合同中把前一个合同的权利移转给他,他才能

对第三人主张权利,即需要经过两个合同关系,才能使间接代理关

系中的委托人同第三人发生直接的法律关系;但按照英美法,未披

露的本人有介入权,他毋需经过代理人把权利移转给他,就可以对

第三人主张权利。而第三人一经发现了未被披露的本人,也可以直

接对本人起诉,即只需要有代理人同第三人间的一个合同就可以使

未被披露的本人直接同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不需要再有另一个合

同。

7、我国外贸代理制的做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内容?(45-47)

做法:

1.在代理出口方面:由外贸公司接受国内供货部门的委托,以外贸公司自己的名义作为卖方,同国外买主签订出口合同,收取约定的佣金。外贸公司对出口合同承担责任。外贸公司也对出口合同承担责任。

2. 在代理进口方面:由外贸公司接受国内用货部门的委托,以外贸公司自己的名义作为买方,同国外卖方签订进口合同,收取约定的佣金或手续费。

相关法律规定:

1.《合同法》第396条规定: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2.《合同法》第402条规定: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存在代理关系的,则该合同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该条规还规定,如果有确切证据证明该合同只约束受托人和第三人时,则该合同不能直接约束委托人。

3.《合同法》第403条规定:当委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然订立合同,而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时,其后果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当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时,即受托人对于未能履行对委托人的义务没有过错时,受托人应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由委托人直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但是,在第三人与受托人订立合同时,如第三人知道该委托人就不会订立合同的话,则委托人不得直接对第三人行使权力。(2)当受托人因委托人的原因对第三人未能履行合同时,受托人应当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在这种情况下,第三人拥有选择权,可以选择受托人主张权利,或者选择委托人主张权利。但是,第三人一旦做出了选择,便不得变更选定的相对人。

8、合伙的概念与特征?(51)

概念:合伙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出资、共享利润、共担风险而组成的企业。

特征:

a)合伙企业是建立在合伙协议基础之上的一类企业。

b)合伙强调的是“人的组合”,从法理上说,合伙人的死亡、破产、退出等都影

响合伙企业的存续。

c)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连带无限责任。

d)合伙人有权平等地享有合伙的收益并享有参与管理合伙事务的平等权利,但

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每个合伙人均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从事合伙的正常业务活动。

e)合伙企业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原则上不能以合伙企业的名义拥有财产,享

有权利和承担义务。但法国、荷兰、比利时等国的法律则规定合伙企业具有法人资格。

9、合伙人的权利与义务有哪些?

答:(1)合伙人的权利:分享利润的权利:参与经营管理的权利:监督和检查账目的权利:获得补偿的权利。

(2)合伙人的义务:缴纳出资的义务:忠实的义务:谨慎和注意的义务:不得随意转让出资的义务。

10、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71-74)答: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

a)公司法禁止有限责任公司向公众招募股本

b)股份证书一般允许转让,但有较为严格的限制

c)股东人数有法定限制

d)公司行政管理机构比较简单

e)具有较明显的人和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的基本法律特征:

a)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

b)股份以股票形式公开发行并可以流通

c)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

d)公司的账目必须公开

e)股份有限公司的规模较大

11、授权资本制和法定资本制

授权资本制:公司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载明授权资本的数额,但在公司设立时,不必按授权资本的数额发行股份,而可以先发行一部分,其余则留待日后根据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决定是否发行。

法定资本制:公司章程中所载明的公司资本额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全部由认股人认购完毕,否则公司不得成立,公司如增加资本必须修改章程。

12、独立董事及其特点

定义:指与公司的交易活动没有实质性的、直接的或间接的利害关系的从公司外部选聘的董事。

特点:①是上市公司董事会中保护广大股东利益的外部人员;②必须独立于公司的管理层。

13、董事的责任、商业判断原则

责任:①不得进行欺骗;②不得接受贿赂;③不得越权;④不使自己处于与公司的利益冲突之中。

商业判断原则:指董事会根据合理信息和合乎理性的判断作出的商业决议不应让董事承担责任,即使这样的决议从公司的角度来看是有害的,甚至是带有灾难性后果的。

14、我国实施公司治理的特殊背景和任务、我国可以借鉴的公司治理措施

特殊背景:①国有股作为具有绝对控制权的股东,仍在操纵上市公司;

②中国公司治理面临的任务首先要解决通过金融市场向社会圈钱的问题,解决如何能使上市公司在市场上真正独立,管理人员能独立于大股东而为广大的中小股东利益服务。

任务:①优化股权结构,改变一股独大,严格禁止内部人控制(首要任务);

②逐步建立真正能行之有效的股东(中小股东)的民事赔偿诉讼制度,以便解决对控股股东及公司管理者的法律威慑和监督作用;

③信息披露,尤其是财务披露制度一定要真正的建立起来,其中必须要解决披霉真实的,而不是虚假的信息,并建立追究披露虚假财务信息者的刑事责任;

④在中国,必须要对管理人员建立严格的惩治制度和合理的激励机制。

借鉴措施:揭破公司面纱;公司管理层的诚信义务;在职管理层与在野派之间的拉票战;公司的并购;独立董事制度;股东的派生诉讼和集团诉讼;股份评估补偿权等等。

15、外商投资企业适用《公司法》的原则?《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法的区别?《公司法》对外商投资企业法的补充和发展?(178-185)

《公司法》第18条对外商投资企业适用公司法问题作出如下规定: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适用本法;有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法律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根据该条的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在适用《公司法》上应遵循如下两条原则:

(一)外商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应适用《公司法》

1、《公司法》是规范全国范围内所有公司的设立、管理、运行及其终止、解散等重要事宜的,它无疑是规范全国所有公司的最权威的法律。

2、外商投资企业适用《公司法》是国家主权的要求。

3、外商投资企业法是作为我国专门规范具有外商投资因素的企业的法规。(二)外商投资企业法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该法的特别规定

1、我国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中

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为

基本内容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奠定了我国外商投资企业的法律基础,使

我国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上能做到有法可依。

2、外商投资企业是具有涉外因素的企业,在我国目前情况下一定的特殊

性,而外商投资企业法则角有效地解决了这一特殊问题。

3、外商投资企业法属于我国公司法规的一个组成部分,属于解决具有涉外

因素的一种特别法。

《公司法》与外商投资企业法的区别:

纵观外商投资企业法及《公司法》的各自规定,我们可以发现,二者在许多重要概念的规定上有不少区别:

(一)注册资本的概念不同

外商投资企业法关于注册资本的概念强调的是认缴额;而公司法强调的是实缴额。

(二)减少注册资本

外商投资企业法规定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注册资本;但公司法原则上允许公司在其经营期内减少注册资本,并且明确规定资本减少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公司法》显示了更灵活的方式。

(三)股东出资额的转让问题

外商投资企业法对投资者出资额的转让问题比《公司法》的规定更严格,它强调投资者的一致同意则、优先购买权和政府机关批准原则;但《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额,而无须经其他股东的同意。《公司法》的规定更灵活,更接近国际惯例。

(四)公司经营管理制度

1.关于股东会。我国外商投资企业一律不设股东会,只设董事会,并规定董事会是合营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但《公司法》规定公司要设立股东会。

2.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及其任期。外商投资企业法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董事出席才能举行,但《公司法》规定应由1/2以上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另外,两类法规关于董事的任期的规定也是不同的。

3.关于监事会。外商投资企业法没有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应该设立监事会,但《公司法》规定凡经营规模较大的有限责任公司都应设立监事会,规模小的也必须设立1名或2名监事。

(五)公司的设立问题

《公司法》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采取登记制;但外商投资企业法规定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首先必须经相关部门批准,然后再凭批准到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

补充和发展:

(一)公司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的法律概念

(三)公司董事及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四)董事长的职权问题

(五)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三项基金的比例问题

16、合同的概念是什么?(196-197)

(1)英美法关于合同的传统定义是:合同是法律为之提供救济的诺言。《布莱克法学词典》中的表述:“合同是两个或两以上的人之间的协议,该协议创设做或不做某特定的事情的义务。”

英美法受传统的对价制度的制度,认为合同的本质是交易,是关于交易的协议;当诺言有了对价时,诺言与对价成为交易的对象,诺言才有了被强制执行的效力,即受诺人可以通过法院强制执行诺言人履行其诺言。此时,诺言才成为合同。

(2)大陆法认为,合同的本质是“合意”,或称协议,即合同各方的意思一致。《法国民法典》第1101条规定:“合同是一个人或数人承担给付某物,做或不做某事的义务的合意”。

(3)现代商法的倾向:在现代社会,普遍的倾向是,在商事交易领域,合同与“协议”并没有本质的区别: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使合同成立,而不管其中的诺言有无对价。

美国《通则》中的表述为:合同仅由双方的协议订立、修改或终止,除此别无其他要求。

我国《合同法》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7、英美法上的对价制度的内容?(198—203)

(一)对价的定义

对价是使诺言对诺言人产生约束力的与诺言互为交易对象的东西。这一定义包括一下三个方面的含义:

(1)在法律上,对价的作用在于使诺言对诺言人产生约束力;

(2)对价与诺言互为交易的对象:诺言人为得到对价而而作出许诺,受诺人为了得到诺言而提供对价;

(3)所有作为诺言的交易对象的东西均可成为对价:它可以是一项诺言,可以是一种行为,也可以是一种不行为。

(二)对价的作用在法律上,对价的作用在于,它使诺言对诺言人产生约束力。更确切的说,它使诺言发生强制执行的效力:如果诺言人不兑现其诺言,受诺人可以通过起诉,借助法院的强制力,迫使诺言人兑现诺言。不过,在理解对价的作用时,必须明确的是,对价使未履行的诺言具有强制执行的效力,可是,无对价的诺言如果已经被兑现,诺言人不得反悔,即不能以诺言无效要求受诺人返还利益。

(三)“充分的”或“完好的”对价的构成

1、对价须发生于诺言作出的同时或之后

2、对价须是诺言的诱因

3、诺言须是对价之诱因

4、对价须是某种有价值的东西

5、对价与诺言在价值上不一定相称

6、空洞的诺言不能构成对价

7、法律规定的义务不能作为对价

8、既存的义务不能作为对价

(四)对传统的对价制度的变通

在传统上,对价制度的适用受到两个方面的重要限制,即蜡封文书和允诺不得反言。

(五)对价制度的改革

18、要约的构成条件?要约的撤销?承诺的构成条件?承诺的生效时间?(208-214)

要约是具有足够的确定性并包含一旦被接受合同即成立的意图的订立合同的建议。

要约的构成条件:

1、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

3、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4、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撤销要约的含义是:

要约人在要约被受要约人接受之前向要约人发出要约失效的通知,使其不再受要约的约束。

关于要约人是否拥有这种权利,在传统上,英美法与大陆法存在着重大分歧,但时至今日,这种分歧已部分地缓解。依普通法,要约作为一种诺言在被承诺之前没有对价,因而对要约人没有约束力。大陆法系国家普遍在原则上认为,要约对要约人有约束力;要约一经生效便不能撤销。不过为了兼顾要约人的利益,一些国家又对上述原则作了如下限制:如果要约规定了承诺期,要约人在该期限内不得撤销要约。

承诺的构成须符合以下条件:

1、须由受要约人对要约人作出

2、须是对要约的回复

3、须是对要约的无条件接受

4、须采用要约限定的承诺方式,除非未采用该方式并不会损害要约人的利

承诺生效的时间:

承诺生效的时间即合同成立的时间,故确定这一时间具有重要意义。关于承诺生效的时间,存在着“投邮主义”与“收邮主义”的分歧。前者指承诺于承诺的信件或电报寄出时生效,后者指承诺于承诺的文件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在英美法系国家,投邮主义几乎得到了一致的采纳。在以德国为代表的一些大陆法系国家,收邮主义得到了遵循。

19、合同受挫制度的含义、例证和限制条件?(285-290

含义:在英国,使合同当事人免除合同义务的基本制度是合同受挫

例证:(1)合合同标的物的灭失

(2)当事人期望的事件的未发生时订立合同的目的落空

(3)当个人性质的服务构成合同的标的时,提供服务的人的死亡或意外的生病造成履约的不可能

(4)合同订立后法律的变化使合同的履行违法

限制条件:(1)承当风险的后果

(2)合同受挫由当事人自己导致的后果

(3)合同部分受挫的后果

(4)合同履行依然成为可能的后果

(5)合同就障碍的发生作出了规定的结果

20、不可抗力制度的含义及构成要件?(292)

含义:是指非当事人所能控制,而且没有理由预期其在订立合同时所能考虑到或能避免或克服它或它的后果而使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障碍。据此,不可抗力是指在合同成立以后所发生的,不是由于当事人一方的故意或过失所造成的,对其发生以及造成的后果是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控制、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

要件:(1)不可预见性(2)不可抵御性(3)外在性

21、英美法下解除合同的条件?(297-299)

英:(1)条件与担保的划分,条件要遵从第一性;而在违反担保的情况下,另一方可以要求得到赔偿,但不能解除自己的合同义务。决定是否有权解除履约义务时,要先决定所违反的是条件还是担保

(2)违约是否涉及“合同的根本”

(3)受损害方的义务是否独立于违约方的义务

(4)违约方承租的是否一种”完整的义务“

美:重大违约使受损害方有权暂停履行,但并不必然地使该方获得解除合约的权利;本着公平原则,违约方被允许在一段时间内对其违约行为进行纠正,如果在一段时间过后,该违约仍未被纠正,受损害方有权利解除合同((以下情况会被慎重考虑:履约的拖延会在多大程度上剥夺说损害方有权期待得到的利益;违约方有无可能纠正其违约行为;立即解除合同会不会导致对违约方的“没收“的结果))

22、预期违约的含义?(303)

预期违约:如果一方在合同规定的履约期到来之前毁弃了合同,另一方可以立即解除合同,并要求得到赔偿,而不必等到履约期已到

23、英美法和大陆法系对待实际履行和损害赔偿两种救济手段态度有何不同?英美法下损害赔偿范围的确定的规则?(308-314)

(1)英国早期的普通法院在违约发生时首先考虑的是让受损害方获得金钱赔偿。这主要是因为,金钱赔偿没有违约方的配合也能得到强制执行。与普通法院截然不同的是,在这两种救济中,衡平法院给予的救济是实际履行的救济。在英国法发展得过程中,由于损害赔偿在实施上的方便,由于普通法院在管辖范围

的扩展等原因,损害赔偿逐步成为主要的救济手段。后来在英美法上得到确认的原则是,当普通法的救济是“适宜的”救济时,衡平法的救济就不得采用。

在法国,当债务人不履约时,债权人有权拒绝接受作为实际履约的替代赔偿金。在双务合同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的情况下,该方“有权选择:或如有可能履约时,要求他方履约,或者,解除合同而请求赔偿损害”

在德国,依民法典:在履行不能的情况下,如果这种结果右债务人的过错所致,债权人有权请求赔偿损失。如果这种结果由债权人的过错所致,且合同为双务合同,债务人不仅无义务赔偿债权人,并且有权就债权人不履行对应给付从债权人得到赔偿。此时,债务人应使自己给付的价值与对方应付得赔偿金想冲抵。如果双方对这种结果的发生均无过错,任何一方均不负赔偿责任。

(2)使受损害方在经济上处于合同得到履行时本应处的的地位。

损害赔偿仅限于违约方在合同订立时有理由预见到的违约的后果。

受损害方有义务减轻损失。

对损失的计算应具有合理的确定性。

24.发价的构成要件?《公约》对发价撤销的规定?P331~P332

发价一般应包括拟将订立合同的主要条件,如商品的名称、价格、数量、品质或规格、交货日期和地点以及付款的方式等,以便一旦为对方接受,就足以成立一项有效的合同,不致由于欠缺某项重要条件而影响合同的有效成立,或使合同无法执行。但是,发价人毋需在其发价中详尽无遗地列出合同的全部条款,只要达到足以确定合同内容的程度即可。

公约对发价的撤销作了以下两项规定:

(1)公约第16条规定,在合同成立以前,发价得予撤销,但撤销通知须于受发价人作出接受之前送达发价人。

(2)按照公约第16条第2款规定,在下列两种情况下,发价一旦生效,即不得撤销:A:在发价中已经载明了接受的期限,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它是不可撤销的。 B:受发价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价是不可撤销的,并已本着该项发价的信赖行事

25题:公约对接受生效的时间、对接受的变更的效力、逾期的接受的规定有哪些?(P333-P336)

⒈《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接受生效的时间,原则上是采取到达生效的原则,但也有一些例外规定。现将公约关于接受生效的规定简介如下:

⑴受发价人以作出接受通知表示接受时,该接受于通知到达发价人时生效。

⑵受发价人以作出某种行为表示接受时,接受于作出该项行为时即告生效。

⒉对发价中的条件作了变更的接受的效力。

接受是同意发价所提出的订约条件的一种意思表示,因此,接受必须是同意发价中所提出的各项条件,不能随意加以变更。如果接受的内容与发价的内容不一致,那就不是真正有效的接受而是一项反要约。在接受时对发价的内容做了变更,则只有在符合以下两项条件时,该项接受才被认为有效,合同才能成立:①接受中对发价所作出的变更并非实质的变更;②发价人对此项非实质性的变更没有及时提出任何异议。

⒊预期的接受规定

按照各国的法律,逾期的接受不能认为是有效的接受,而是一项新的发价。《国

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亦认为逾期的接受原则上是无效的。但鉴于国际通信传递具有的特点,为了有利于双方合同的成立,公约对逾期的接受亦采取了一些灵活的处理方法,使它在符合某些条件

26.公约对卖方的权利担保的规定?P350~P351

《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对卖方的权利担保义务,主要有以下两项规定:(1)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请求的货物。公约第41条规定,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请求的货物,除非买方同意在受制于这种权利或请求的条件下,收取这项货物。这项规定实质上就是要求卖方保证对所售货物享有合法权益,如果任何第三人对货物提出权利,主张请求权,卖方应对买方承担责任。根据公约第41条的规定,卖方不仅要向买方保证他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请求的货物。

(2)卖方所交付的货物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根据公约第42条规定,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提出任何权利或者请求的货物。

(3)此外,公约还规定,卖方已经知道或理应知道第三方对货物的权利或请求后,应在合理时间内通知买方,否则,买方就会丧失援引上述第41条和第42条所规定的权利,除非买方对未及时通知卖方能提出合理的理由。

的情况下,仍然具有接受的效力,合同仍得以成立。

27.公约对所有权转移的规定是什么?(P379)公约对风险转移的规定是什么?答:⒈公约除原则性地规定买方有义务把货物所以权转移与买方,并保证他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提出任何权利或请求权的货物之外,对所有权转移于买方的时间、地点、和条件,以及买卖合同对第三方货物所有权所产生的影响(如货主对其货物被非法出售时可否向买方进行追夺)等问题,都没有作出任何规定。这主要是因为各国关于所有权转移的问题的法律分歧较大,不容易实现统一。所以在拟定合同的过程中,各国代表都同意把风险转移问题同所有权问题分开来处理,公约着重规定货物的风险从卖方转移于买方的时间与条件,而对所有权转移的问题则没有作出任何具体规定。

⒉公约对风险转移的规定

⑴公约允许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有关风险转移的规则。根据公约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使用某种国际贸易术语(如FOB、CIF等)或以其他办法来规定货物损失的风险从卖方转移于买方的时间及条件。

⑵风险转移的后果。公约第66条规定:如果货物在风险转移给买方后发生灭失或损坏,买方支付货款的义务并不因此解除,除非这种灭失由于卖方的行为或不行为所造成的。

⑶当买卖合同涉及货物的运输时风险何时转移。公约第67条规定:如果买卖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但卖方没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交付货物,则自货物按照合同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方的时候起,风险就转移给买方承担。如果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在货物于该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以前,风险不转移给买方承担。但卖方有权保留控制货物处分权的单据,并不影响风险的转移。现将这一条规定的含义说明如下:

①这项规定主要解决货物的运输风险由谁承担的问题。

②当合同涉及到货物的运输时,风险从何时起由卖方转移于买方,主要有两种

情况:一种情况是,合同并没有规定卖方有义务在某个指定的地点交付货物。

另一种情况是,卖方有义务在某一特定地点把货物交付给承运人,则在货物在该特定地点交付给承运人以前,风险仍由卖方承担。

③卖方有权保留控制货物处分权的单据(如提单),并不影响风险的转移。

⑷当货物在运输途中出售时风险何时转移。

①对于在运输途中出售的货物,原则上从订立买卖合同时起,风险就转移给买

方承担。

②如果情况表明有需要时,则从货物交付给签发载有运输合同单据的承运人时

起,风险就由买方承担,

③如果卖方在订立买卖合同时已经知道或理应知道货物已发生灭失或损坏,而

他又隐瞒这一事实不告知买方,则这种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⑸在其他情况下风险的转移

①从买方收受货物时起,或者如果买方不在适当时间内收受货物,则从货物已

交给他处置而他违反合同不受领货物时起,风险即转移给买方承但。

②如果买方有义务在卖方营业地点以外的某一地点(例如某个公共仓库)收取

货物,则当交货时间已到而买方知道货物已在该地点交给他处置时起,风险才转移给买方承担。

⑹根本违反合同对风险转移的影响

①此项规定仅适用于卖方根本违反合同的场合,如果卖方虽有违约行为但尚未

构成根本违反合同,则不能援用此项规定。

②按照这项规定,即使卖方已根本违反合同但不影响货物的风险按公约的规定

转移给买方,不过,这种情况下,买方对卖方根本违反合同所应享有的采取各种补救方法的权利不应受到损害。

最新国际商法期末复习题及答案详解

第一章国际商法导论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 A.制定法 B.立法解释 C.判例 D.司法解释 2、下列国家中,属于普通法体系的有( )。 A.新西兰B.比利时C.荷兰 D.瑞士 3、英国的普通法来源于( )。 A.成文法B.判例法C.衡平法 D.普通法 4、大陆法的主要特点是( )。 A.法典化B.受罗马法影响小C.先例约束力原则 D.民商合一 5、判例在法律上和理论上不被认为是法律的渊源的国家是( )。 A.英国B.美国C.德国D、香港 6、大陆法各国都把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这种分类法最早是由( )提出来的。 A.法国法学家B.罗马法学家C.德国法学家D、美国法学家 7、英国法的主要渊源是() A、学理 B、判例法 C、成文法 D、习惯 8、英国法的主要特点是( ) A、法典化 B、条理化 C、逻辑性 D、二元性 9、普通法来源于( ) A、成文法 B、习惯法 C、衡平法 D、判例法 10、中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 ) A、判例法 B、成文法 C、宪法 D、习惯法 11、大陆法系国家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是() A、成文法 B、判例法 C、习惯法 D、国际法 12、大陆法的结构特点之一是把全部法律分为( ) A、普通法与平衡法 B、实体法与程序法 C、国内法与国际法 D、公法与私法 二、多项选择题 1、传统的商法主要包括( )。 A.公司法B.票据法C.海商法D.保险法E.产品责任法 2、下列国家中,属于大陆法系的是( )。 A.法国B.加拿大C.美国 D.英国 E.意大利 3、大陆法中的公法包括( )。 A.民法B.宪法C.行政法D.刑法E.诉讼法 4、大陆法的渊源主要有( )。 A.法律B.法理C.习惯D.判例E.法典 5、普通法与衡平法的主要区别有() A.救济方法不同B.诉讼程序不同C、法院的组织系统不同D.法律术语不同E.管辖权不同 6、在国际上从事国际商事交易的主体基本上是( ) A、国家 B、企业 C、公司 D、国际机构 E、国际组织

国际商法期末复习题(有答案)

国际商法期末复习题(有 答案) Pleasure Group Office【T985AB-B866SYT-B182C-BS682T-STT18】

第一章国际商法导论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 A.制定法 B.立法解释 C.判例 D.司法解释 2、下列国家中,属于普通法体系的有( )。 A.新西兰 B.比利时 C.荷兰 D.瑞士 3、英国的普通法来源于( )。 A.成文法B.判例法 C.衡平法 D.普通法 4、大陆法的主要特点是( )。 A.法典化 B.受罗马法影响小 C.先例约束力原则 D.民商合一 5、判例在法律上和理论上不被认为是法律的渊源的国家是( )。 A.英国 B.美国C.德国 D、香港 6、大陆法各国都把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这种分类法最早是由( )提出来的。 A.法国法学家B.罗马法学家 C.德国法学家 D、美国法学家 7、英国法的主要渊源是() A、学理 B、判例法 C、成文法 D、习惯 8、英国法的主要特点是( ) A、法典化 B、条理化 C、逻辑性 D、二元性 9、普通法来源于( ) A、成文法 B、习惯法 C、衡平法 D、判例法 10、中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 )

A、判例法 B、成文法 C、宪法 D、习惯法 11、大陆法系国家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是() A、成文法 B、判例法 C、习惯法 D、国际法 12、大陆法的结构特点之一是把全部法律分为( ) A、普通法与平衡法 B、实体法与程序法 C、国内法与国际法 D、公法与私法 三、判断题 1、在“国际商法”这一概念中,“国际”一词的含义是指“跨越国界”的意思,即指所调整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涉外的民事关系。 ( x ) 2、国际商法在性质上主要是公法的性质。 ( x ) 3、大陆法国家将全部法律划分为公法和私法两部分。 ( ) 4、国际贸易惯例虽不具有法律的普遍约束力,但是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采用了某项惯例,则它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具有约束力。 ( x ) 5、大陆法各国都主张编纂法典,并采取民商合一的编制方法。 ( x ) 6、英国法是判例法,任何法院的判决都具有先例约束力。 ( x ) 7、在美国真正起作用的不是法律条文的本身,而是经过法院判例予以解释的法律规则才是适用的法律。 ( ) 8、在大陆法国家,原则上承认判例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 x ) 9、判例在中国也是重要的法律渊源。 ( x ) 10 、“国际商法”中的“国际”是指“跨越国界”的意思。( ) 11、英美有独立的民法和商法。( x ) 12、大陆法国家强调成文法的作用,原则上承认判例具有与法律同等的效力。( x )

国际商法试题及答案 (2)

仲裁: 仲裁是指买卖双方在纠纷发生之前或发生之后,签订书面协议,自愿将纠纷提交双方所同意的第三者予以裁决,以解决纠纷的一种方式。 提存: 提存的概念,由于债权人的原因,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给付合同标的物时,债务人将合同标的物交付提存机关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法律制度。 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全部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或股权证)筹集资本,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的企业法人。 代理: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提单: 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经由承运人接收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也是承运人所签署的运输契约的证明,提单还代表所载货物的所有权,是一种具有物权特性的凭证。 要约: 要约,在外贸业务中又称为发盘或发价,它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出意愿根据一定的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并且包含了一旦该要约被对方承诺时就对提出要约的一方产生约束力的意思表示。 不可抗力: 对市场和电力系统有严重影响的不可预期和不可控制的事件及其产生的后果。包括自然灾害和战争等。符号“f”。背书: 票据的收款人或持有人在转让票据时,在票据背面签名或书写文句的手续。背书的人就会对这张支票负某种程度、类似担保的偿还责任,之后就引申为担保、保证的意思。即为自己的事情或为自己说的话作担保、保证 专利: 一项发明创造的首创者所拥有的受保护的独享权益。专利的三种类型: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是一种专有权,这种权利具有独占的排他性。非专利权人要想使用他人的专利技术,必须依法征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许可。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CO,LTD)。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简答题 1、要约与承诺的要件分别是什么? (一)要约是特定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二)要约必须向要约人希望与之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三)要约必须具有缔约目的并表明经承诺即受此意思表示的拘束。 (四)要约的内容必须具备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 1)承诺必须是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的要求 3)承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限内到达要约人。 4)承诺的内容必须与要约的内容相一致。 2、提单的性质和作用是什么? (1)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签发的货物收据,证明已按提单所列内容收到货物。 (2)提单是一种货物所有权的凭证 (3)提单是托运人与承运人之间所订立的运输契约的证明3.知识产权的特征. 1)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 2)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 3)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 4)知识产权须经法律直接确认。 5)知识产权的客体属无形财产。 4.大陆法关于合同消灭的原因有哪些? 1、清偿,是指按合同的约定实现债权的的行为。 2、抵销,是指双方互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对等额内相互消灭。 3、提存,是指由于债权人的原因而无法向其交付合标的物时,债务人将该交给提存部门而消灭合同的制度。 4、免除,是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亦即债权人放弃其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之关系的单方面行为。 5、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属于一个人,即同一个人既是债权人同时又是债务人。 5.代理的特征 1、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间是一种法律关系。 2、代理是一种涉及被代理人、代理人和第三人之间的三方关系。 3、被代理人与代理人之间是一种信任关系。 6.保险的基本原则 L、最大诚信原则 2、可保利益原则 3、补偿原则 4、近因原则 论述题: 一、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两种常见的公司形式,它们都是股份制企业,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公司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设立。这些是主要的共同之处,同时,它们又各有一些特点,主要表现在: 1.筹资能力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是有限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是无限制,股份有限公司的筹资能力强于有限责任公司。 2.组成因素有差别。股份有限公司以资本联合为基础而组成,这是其显著特点,而有限责任公司除了资本的联合之外,还考虑了人的因素,就是股东之间是相互了解的并有一定的

国际商法习题答案解读

判断、单、多、简答、案例、论述 第一章绪论p21 1. 什么是国际商法?它具有什么特征?P1 国际商事法,简称国际商法,它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征: 1)国际商法具有商事性 国际商法调整商主体和商行为 商主体——依照商法的规定具有商事权利能力和商事行为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从事商事行为,在商事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人和组织 商主体只能是商自然人、商合伙、商法人 商行为——商主体进行的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 2)国际商法具有国际性 国际商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法律事实至少一个以上具有涉外因素,则该商事关系具有国际性。 国际商事法律关系一般有三种情况: ①商主体有涉外因素 ②商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有涉外因素 ③商事法律事实有涉外因素 2. 国际商法有哪些渊源?P11 国际商法的渊源,主要是指国际商事产生的依据及其表现形式 1)国际条约——国家间为确定相互之间权利义务而达成的协议 2)国际惯例——国际贸易领域的常用习惯做法 3)各国商事立法 在国际冲突法规则指引下,各国商法也会成为国际商法的组成部分。 3. 国际商事规则在国际商事交往中如何得以正确适用?P19 (1)当事人选择法律 意思自治是首要规则。 国际商事交易相对人在合同中选择一国法律、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作为合同准据法,或在法律行为发生争议后当事人选择一国法律、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作为可适用法律的行为。 (2)在当事人没有选择法律的情况下,应当按照冲突法规则选择所适用的法律。 在国际商事交易法律适用规则中,在当事人没有对法律适用做出选择的情况下,如果存在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的,该国际条约应当优先使用。 习题:判断 1.当国际商事条约与国内商事法律发生冲突时应采纳“条约优先适用”原则。 2.在“国际商法”这一概念中,“国际”一词的含义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的意思。 3.国际商法在性质上主要是私法。 4.法国、德国、西班牙、葡萄牙、荷兰等欧洲大陆国家均属英美法系。 5.国际商事条约是在长期反复的国际商事交往实践中逐步形成并得到各国普遍承认或遵守的商事活动的习惯做法,由此成为公认的国际商事原则或规则。 习题:单选 1.国际商法的调整对象是()。 A.国际贸易关系 B.国际商事关系 C.国际经济关系 D.国际投资关系

最新国际商法课后总答案

第一章 一、单项选择题 1.商人习惯法在11世纪出现于(A) A.威尼斯 B美国 C日本 D印度 2.英国法的主要渊源是(B) A学理B判例法 C成文法 D习惯 3.下列国家中,其成文法要通过判例法才能起作用的是(B) A英国 B美国 C德国 D日本 4.普通法来源于(D) A成文法 B习惯法 C衡平法D判例法 5.下列法律中,其效力仅次于宪法和法律的是(D) A地方性法规 B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C制定法D行政法规 6.中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B) A判例法B成文法 C宪法 D习惯法 二、多项选择题 1.在国际上从事国际商事交易的主体基本上是(BC) A.国家 B.企业 C.公司 D.地区 E.国际组织 2.大陆法的渊源主要有(ABCD) A.法律 B.判例 C.习惯 D.学理 E.法典 3.下列国家中,属于大陆法系的是(ABDE) A.法国 B.德国 C.印度 D.意大利 E.比利时 4.大陆法各国的法院的共同之处是(AB) A.法院的层次基本相同 B.各国除普通法院外,还有一些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同时存在 C.法院对法律是否符合宪法行使监督权 D.各国都设有独立的行政法院 E.监督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5.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的职权包括(BCD) A.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B.审判全国重大刑事案件 C.审判民事的第一审案件 D.在审判过程中对具体应用法律的问题进行司法解释 E.监督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 四、简答题 1.指出国际商法和国际经济法的异同点。 答:共同点:两者都是调整商事主体跨国之间商事活动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区别:国际商法的主体仅限于各国的商人及各种商事组织,不包括国家、国际组织。相比而言,国际经济法的主体范围更加广泛,它除了包括商人及商事组织之外,还包括国家及国际组织。 2.论述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效力。 答:第一,国际商事惯例取得法律效力的途径 国际商事惯例不是国家立法,也不是国际条约,不具有当然的法律效力,要取得法律效力必须经过国家的认可。国家认可国际商事惯例的法律效力一般有间接和直接两种途径。1.间接

国际商法自学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国际商法自学考试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英国的普通法来源于() A.衡平法 B.习惯法 C.判例法 D.法院解释 2.对宪法和法律的条文本身可作进一步明确界限或做补充规定的是() A.全国人大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最高法院 D.国务院 3.在中国无法律拘束力的法律解释是() A.立法解释 B.司法解释 C.行政解释 D.学理解释 4.英美普通法强调合同的实质在于当事人所作

出的() A.合意 B.法律行为 C.协议 D.许诺 5.对违约金的性质,下列表示正确的是() A.德国认为是损害赔偿性 B.英美法认为是损害赔偿性 C.德国认为是罚金 D.法国认为是罚金 6.重大违约与轻微违约的法律后果的区别是() A.受损害方都能够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B.受损害方都不能够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C.受损害方都能够要求解除合同 D.对于前者,受损害方能够解除合同,即解除自己应履行的义务;对于后者,受损害方不能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7.根本违反合同的基本标准是() A.违约方剥夺了对方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 B.违约方剥夺了对方非依合同有权得到的利益

C.违约方并不预知而且同样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中也没有理由预知会使对方因此失去有权期待得到的利益 D.违约方剥夺了对方根据合同无权期待得到的东西 8.确定出口商品价格的基本要素是() A.货物风险 B.卖方责任 C.货物质量 D.贸易术语 9.下列哪个术语表示,卖方承担最重的义务?() A.EXW B.DDP C.FAS D.DDU 10.199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把13种贸易术语分为E、F、C、D四组,它的排列是按照() A.贸易术语各自适应的运输方式 B.以前通则的习惯做法 C.买方责任的由小到大顺序 D.卖方责任的由小到大顺序

国际商法练习题及答案

《国际商法》单项选择练习题(1-4章) 1、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在合同已有效成立而又没有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规定确定价格的方法时,确定货物价格的依据是(D ) A、交货时卖方所在地的合理价格 B、交货时买方所在地的合理价格 C、交货时合同履行地的合理价格 D、订立合同时的通常价格 2、《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形式( D) A、加以严格的限制 B、只有采取书面形式方为有效 C、只有采取口头形式方为有效 D、采取口头或书面形式,都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性,也不影响证据力 3、承诺是指按照要约所指定的方式,对其内容表示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它须由下列哪种人作出( D) A、受要约人的近亲 B、受要约人的利害关系人 C、第三人 D、受要约人本人及其授权的代理人 4、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如果受发价人有理由信赖该项发价是不可撤销的,并已本着对该项发价的信赖行事的,则( C ) A、发价在原则上仍可以撤销 B、经双方协商是可以撤销发价的 C、此时,发价是不可以撤销的 D、受发价人的信赖行事不受法律保护 5、根本违反合同的基本标准是( A) A、违约方剥夺了对方根据合同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 B、违约方剥夺了对方非依合同有权得到的利益 C、违约方并不预知而且同样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处于相同情况下也没有理由预知会使对方因此失去有权期待得到的利益 D、违约方剥夺了对方根据合同无权期待得到的东西 6、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当卖方只交付部分货物而未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所不能采取的救济方法是( D) A、退货 B、减价 C、损害赔偿 D、撤销整个合同 7、《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在没有约定的情况下,买方的付款地是( A) A、卖方营业地 B、买方营业地 C、合同订立地 D、标的物所在地 8、在分期交货的机器设备的买卖中,卖方所交的一批机器设备零件与合同不符,使整个机器不能使用时(D) A、买方可以要求退换货物 B、买方可以要求减价 C、买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D、买方可以宣告撤销整个合同 9、属于目的港交货的贸易术语是( A ) A、DEQ B、CIP C、CFR D、CIF 10、在承诺生效问题上采用投邮和到达并用原则的国家是( C ) A、法国 B、德国 C、日本 D、英国 11、要约撤销概括的一种行为是,( D) A、它是在要约发出之后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撤销其效力 B、它是在要约发出之后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收回要约,使其不生效 C、它是在要约已到达受要约人,尚未生效之前,撤回要约 D、它是在要约送达受要约人之后,即已生效之后,消灭要约的效力 12、我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A) A、制定法 B、立法解释 C、判例 D、司法解释 13.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如果未根本违反合同,则受损害一方只能请求(C) A、合同无效 B、撤销合同 C、损害赔偿 D、要求履行

国际商法复习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 1、权利担保义务:是指卖方应保证对其所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权利,并且任何第三人都不会就该项货物向买方主张任何权利。 2、提存:指在债务人履行债务时,由于债权人受领延迟,债务人有权把应给付的金钱或其他物品寄托于法庭的提存所,从而使债的关系归于消灭的一种行为。 3、提供:所谓提供就是合同当事人旨在履行其合同义务的一种表示。 4、适销品质:指在商品的买卖合同中,卖方应承担一项默示担保义务,即保证他所出售的货物必须具有适合商销的品质 5、情势变迁:是指在法律关系成立之后,作为该项法律关系的基础的情事,由于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发生了非当初所能预料得到的变化,如果任然坚持原来的法律效力,将会产生有失公平的结果,因此,应当对原来的法律效力做相应的变更。 6、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 7、海上路货:当卖方先把货物装上开往某个目的地的船舶,然后在寻找适当的买方订立买卖合同时,这种交易就只在运输途中进行的货物买卖,在外贸业务中称之为“海上路货”。 8、信托:是英国衡平法上的一种制度,他通常是指信托人把财产交给受托人,而指定一个第三人做为受益人。 二、简答题 1、试述代理人的义务: (1)代理人应勤勉地履行其代理职责 (2)代理人对本人应诚信、忠实(good faith and loyalty) A、代理人必须向本人公开他所掌握的有关客户的一切必要的情况,以供本人考虑决定是否同该客户订立合同。B、代理人不得以本人的名义同代理人自己订立合同,除非事先征得本人的同意。C、代理人不得受贿或密谋私利,或与第三人串通损害本人的利益。代理人不得谋取超出本人给他的佣金或酬金以外的任何私利。 (3)代理人不得泄露他在代理业务中所获得的保密情报和资料。但在代理合同终止后,除经双方同意的合理的贸易上的限制外,本人也不得不适当地限制代理人使用他在代理期间所获得的技术、经验和资料; (4)代理人须向本人申报账目; (5)代理人不得把他的代理权委托给他人 2、什么是诉讼时效的中断?有几种情况? 在诉讼时效进行中,如果发生了法律规定的情事,以前经过的时效时间不算,等法定中断的情事终结之后,诉讼时效开始重新计算,这就叫做诉讼时效。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起诉。如权利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保护其权利,则时效从起诉是中断。

《国际商法》试题和答案

国际商法》试题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 对违约金的性质各国有不同规定,认为违约金具有惩罚性 的国家是() A. 英国 B.美国 C. 德国 D. 法国 2. 依照英国法, 对于违反担 保, 非违约方可采取的补救措 施 是( ) A. 只能请求解除合同,不能请求赔偿损失 B. 不能请求解除合同,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C. 既能请求解释合同,又能请求赔偿损失 D. 或者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赔偿损失 3. 下列国家中,规定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须向法院提出的 是( ) A. 中国 B. 德国 C. 法 国 D. 美国 4. 对于来自订约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施行的胁迫,认为只有合同的相对人知道有胁迫情事时,受胁迫的一方才能撤销合同的国家是( ) A. 德国 B. 法国 C. 英 国 D. 西班牙 5. 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价的是( ) A. 普通商业广告 B. 商品目录 C. 商品价目表 D. 一项包含货物名称、数量和价格的订约建议 6. 依照法国法,不以公证人的文书作为合同有效成立的形式要件的合同是( ) A. 赠与合同 B. 夫妻财产制合同 7. 依照美国《统一商法典》,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货物所有权移转于买方的时间是( ) A. 合同成立时 B. 合同生效时 C. 卖方交付货物时 D. 买方支付价金时 8.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于卖方甲公司未及时将货物凭证交付给乙公司,致使货物在从甲地运至乙地码头时,乙公司无法提货而滞留,遭风暴全部损毁。双方当事人因未对货物风险分担进行约定,故发生纠纷。依照《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该批货物风险损失应( ) A. 由卖方甲公司承担 B. 由买方乙公司承担 C. 由甲、乙公司分担 D. 按公平原则处理 9. 乙公司对甲公司发价的接受通知于8 月 5 日从乙地发出, 8月9日到达甲公司所在地,8月10日下午到达甲公司传达室,8 月11日上午甲公司经理阅及此通知。依《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乙公司接受的生效时间是( ) A. 8 月 5 日 B.8 月9 日 C.8 月10 日 D.8 月11 日 10. 下列国家中,当事人未有特别约定,不以交付时间作为动产买卖合同中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是( ) A. 法国 B. 德国 C. 中 国 D. 美国 11. 依照《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于买方违约时卖方采用的下列补救措施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 A. 买方不接受货物,卖方将货物售与他人后向买方请求损害赔偿 B. 买方在卖方规定的合理的额外时间内履行了合同,但卖方仍然请求损害赔偿 C. 买方未在卖方规定的合理的额外时间内履行合同,卖方宣告撤销合同 D. 因卖方撤销合同而致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亦无效,卖 C. 设立抵押权合同 D. 商事合同

《国际商法》复习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 无论是英美法国家还是大陆法国家都把( C )作为合同成立的要素。 A.当事人所作出的许诺 B.合同的标的与内容必须合法 C.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 D.合同必须具有约因或对价 2.依照美国《统一商法典》,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货物所有权移转于买方的时间是( C ) A.合同成立时 B.合同生效时 C.卖方交付货物时 D.买方支付价金时 3. 根据英国法,违反担保是指违反合同的次要条款或附随条款。违反担保的法律后果是( D )。 A.与违反条件的法律后果相同 B.蒙受损害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C.蒙受损害的一方不能请求损害赔偿 D.蒙受损害的一方不能解除合同,而只能请求损害赔偿 4. 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发价撤回的时间仅限于( A ) A.发价尚未到达受发价人之前 B.受发价人尚未作出接受之前 C.发价人尚未收到接受之前 D.合同成立之前 5. 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当卖方只交付部分货物而未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所不能采取的救济方法是( D ) A.退货 B.减价 C.损害赔偿 D.撤销整个合同 6. 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在合同已有效成立而又没有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规定确定价格的方法时,确定货物价金的依据是( B )。 A.交货时卖方所在地的合理价格 B. 订立合同时的通常价格 C.交货时合同履行地的合理价格 D. 交货时买方所在地的合理价格 7.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如果买卖合同对付款地点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只 是规定凭交付货物或单据支付货款,则买方的付款地点应是( D )。 A.货物所在地 B.卖方的营业地 C.买方的营业地 D.移交货物或单据的地点 8.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义务的,(B )。 A.可以免除其部分责任 B.可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责任 C.不可减轻其全部或部分责任 D.不可免除其全部或部分责任 9.依我国法律,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 C ) A.合伙企业 B.独资企业 C.企业法人 D.非法人企业 10.下列票据法律关系中,只有出票人和受款人的是( A ) A.本票 B.本票和汇票 C.支票 D.汇票和支票 11. 根据我国审判制度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实行的是(B) A.一审终审制 B.两审终审制

国际商法试题及答案(2)

商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 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依照英国法,下列各项中会使合同无效的是() A. 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错误 B. 一方当事人判断上的错误 C. 一方当事人对自己履约能力的估计错误 D. 在认定当事人上发生错误 2. 依照法国法,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 A. 过失责任原则 B. 无过失责任原则 C. 结果责任原则 D. 公平责任原则 3. 依美国法,法院通常会作出实际履行的判决的合同是() A. 提供个人劳务的合同 B. 土地买卖合同 C. 当事人一方为未成年人的合同 D. 建筑合同 4. 依照英国法,一方违约,对方既可以解除合同,又可以要求赔偿损失的,是指违反了() A. 条件条款 B. 担保条款 C. 条件条款和担保条款 D. 条件条款或担保条款 5. 依照我国《合同法》,适用诉讼时效期间为4 年的合同是() A.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B. 技术开发合同 C. 技术转让合同 D. 承揽合同 6. 根据英国货物买卖法的规定,下列不属于卖方对其所出售的货物应承担品质担保义务的是() A. 凭说明的交易,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与说明相符 B. 营业中出售货物,即使有关货物的缺陷已在订约前提醒买方注意,卖方所提供的货物仍然应具有商销品质 C. 凭样品成交的买卖,卖方所交的货物在品质上应与样品相符 D. 在交易中既有样品,又有说明,则卖方所交的货物应与样品和说明都一致 7. 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在双方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情况下,货物运输过程中发生毁损灭失的风险原则上应由() A. 买方承担 B. 卖方承担 C. 买方或卖方承担 D. 买方和卖方共同承担 8. 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当卖方只交付部分货物而未构成根本违反合同时,买方所不能采取的救济方法是() A. 退货 B. 减价 C. 损害赔偿 D. 撤销整个合同 9. 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接受通知在传递中可能发生的失误风险,其承担人应是() A. 发价人 B. 受发价人 C. 传递人 D. 主要由发价人承担,传递人有过失的,也应分担部分风险 10. 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在合同已有效成立而又没有明示或默示地规定货物的价格或规定确定价格的方法时,确定货物价金的依据是() A. 交货时卖方所在地的合理价格 B. 交货时买方所在地的合理价格 C. 交货时合同履行地的合理价格 D. 订立合同时的通常价格

《国际商法》试题及答案

《国际商法》试题及答案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计20分) 1.大陆法系各国均把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其中私法中主要包括 和 _______________ 。 2?在大陆法系中,依照合同的法定形式可分成:_________________ 和_____________ 。 3?在承诺何时生效的问题上,各国的规定尚存在着很大的差别。主要有两种不同的主张,即 和 _______________ 。 4?海商法体系主要有:法国法系、 __________________ 、英美法系、________________ 。 5?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时,称__________________ ;低于保险价值时,称 ____________ ;高于保险价值时,称 _______________ 。 6.我国货物海上运输保险中的基本险包括:、、 ______________ 三种。 7.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基于专利的具体内容的不同,一般都将专利区分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 和 ______________ 等三种不同的类型。 8.—项有效的仲裁协议,不管其表现形式如何,均须具备三个要件: _______ 、_______________ 与_______________ 。 二、判断题:(正确的,在题后打,错误的打“X” ,每题1分,共计20分) 1.各国有关商事的国内立法不能作为国际商法的渊源。() 2.要约只有传达到受约人处方为有效。() 3.英美法系中的普通法认为:要约原则上对要约人具有约束力。() 4.根据《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若是合同中未规定具体的交货时间,原则上讲,买方无权 要求即时交货。() 5.英国法原则上将货物的数量视为合同的条件,若卖方交货的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时,买主 就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损害赔偿。() 6.《中国合同法》规定,即使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末损害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也可以拒绝债 务人所履行的部分债务。() 7.背书是基本的票据行为。() 8. 受让人善意而又支付了相当对价后,可以从无正当处分票据权利的人处取得票据的权利。 () 9.英美法系的票据法认为,部分承兑是付款人对承兑的拒绝,持票人可以拒绝接受此种承兑。 () 10.《海牙规则》摒弃了《汉堡规则》中关于承运人免责的各项规定,采用完全的过失责任原 则来确定承运人的责任。() 11.提单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凭证,它在转让时没有时间限制。() 12.多式联运人对从接管货物起到交付货物止的联运全程适用共同的责任原则、共同的赔偿限 额、不论货物灭失、损害或延迟交付发生在什么运输区段,都按统一的责任制度承担责任。() 13. 保险责任开始后被保险人和保险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解除合同。() 14 .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必须附属于基本险项下。()

国际商法期末复习题及答案

第一章 国际商法导论 一、单项选择题 1我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 ) A.制定法 B.立法解释 C.判例 D.司法解释 2、 下列国家中,属于普通法体系的有()。 A ?新西兰 B ?比利时 C ?荷兰 D. 瑞士 3、 英国的普通法来源于()。 A ?成文法 B ?判例法 C ?衡平法 D.普通法 4、 大陆法的主要特点是()。 A.法典化 B ?受罗马法影响小 C ?先例约束力原则 D. 民商合一 5、 判例在法律上和理论上不被认为是法律的渊源的国家是 ()。 A ?英国 B ?美国 C ?德国 D 、香港 6、 大陆法各国都把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这种分类法最早是由 ( 来的。 6、 在国际上从事国际商事交易的主体基本上是 () A 国家 B 、企业 C 、公司 D 、国际机构 E 、国际组织 7、 传统的商法主要包括() )提出 7、 A 8 A 9、 A .法国法学家 B .罗马法学家 英国法的主要渊源是( 学理 B 、判例法 英国法的主要特点是( 法典化 B 、条理化 普通法来源于() 成文法 B 、习惯法 C .德国法学家 D 、美国法学家 、成文法 、逻辑性 、衡平法 D 、习惯 、判例法 元性 10、中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 A 判例法 B 、成文法 11大陆法系国家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是 A 成文法 B 、判例法 C 12、大陆法的结构特点之 A 普通法与平 衡法 B C 国内法与国际法 二、多项选择题 1传统的商法主要包括 A .公司法 、先法 ( ) 、习惯法 是把全部法律分为( 实体法与程序法 、公法与私法 ) B .票据法 C .海商法 D . )° D.英国 保险法 、习惯法 、国际法 E ?产品责任法 2、 下列国家中,属于大陆法系的是( A .法国 B .加拿大 C .美国 3、 大陆法中的公法包括()。 A .民法 B .宪法 C .行政法 4、 大陆法的渊源主要有()。 A.法律 B .法理 C .习惯D 5、 普通法与衡平法的主要区别有( A .救济方法不同 B 不同E .管辖权不同 D ?刑法 .判例 ) .诉讼程序不同 E. 意大利 E .诉讼法 、法院的组织系统不同 D 法律术语

国际商法讲义课后思考题答案.doc

【第二章课后思考题答案】 1、按照国际惯例,倒签提单是一种欺诈行为,所引起的法律后果对卖方和承运人都是十分不利的。买方一旦有证据证明提单的装船II期是伪造的,就有权拒绝接受单据、拒收货物、拒付货款。即使已经支付了货款,买方还可要求卖方退还。 本案中,虽然卖方迟延交货一天不足以构成根木违反合同,但是,由于卖方与承运人串通倒签提单。因此,买方有权拒收货物、拒付货款,而且买方仍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完全由卖方和承运人负责。 2、广州海事法院认为,达斌公司与原告签订购货合同后,不按合同的约定向原告提供坤何原木,而在没有交货的情况下,串通泰坦公司取得已装船的清洁正本提单,并依据该提单以及其它伪造的单证,企图收取货款。上述行为足以证明达斌公司是蓄谋欺许。被告泰坦公司明知未收到达斌公司交付的坤甸木货物,却签发了坤甸木己装船清洁提单,嗣后又数次向海曰外轮代理发电,配合达斌公司制造货已装船并即将到港的假象,为达斌公司骗取货款提供了必要的条件。以上事实说明,两被告利用合同和作为运输合同证明的提单共同实施欺诈,以此骗取原告货款,没有履行合同的诚意。达斌公司为实施欺诈与原告签订的购货合同, 以及泰坦公司签发的假提单和伪造的发票等单证均属无效。造成上述合同和单证无效的责任完全在两被告,两被告共同侵权,应对其造成原告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责任。原告请求赔偿其对3家客户的违约损失、银行开证费、货物保险费、营业损失和贷款利息有理,予以支持。判决如下: 一、原告海南省木材公司与被告达斌(私人)有限公司签订的购货合同无效;被告泰坦船务私人有限公司签发的提单无效;原告对中国银行海口分行开具的受益人为达斌(私人)有限公司的信用证项下的货款不予支付。 二、被告泰坦船务私人有限公司和达斌(私人)有限公司共同赔偿原告海南省木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352968. 15元以及外汇贷款利息和保险费美金47637. 61元。两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廿起20 LI内付清。 广州海事法院判决后,曾通过外交途径I可两被告送达判决书,因找不到两被告而无法送达。该院遂依法进行公告送达。公告送达6个月后,两被告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第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3、上海海事法院经审理认为,指示提单的背书即意味着运输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涉案货物在bl的港交付前,提单己经由A公司背书给D公司,D公司作为提单持有人向承运人主张提货,提单所证明的运输合同的权利义务己经转让,A公司与D公司之间的委托加工和代为提货的关系,不能对抗包括承运人和保险人在内的第三人。A公司已经不是提单的合法持有人,其再以提单所证明的运输合同为依据,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已无合理依据。此外, 由于A公司背书提单的行为使其丧失了对货物的保险利益,原告向A公司赔款已无法律依据, 故本案原告不能对被告行使代位求偿权。故本案原告不能向被告主张货损赔偿。据此判决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原告不服提起上诉,上海高级法院经审理,于2003年12月22 日做出二审判决,驳|口|上诉,维持原判。 4、木案例涉及的是,保险公司的责任与谁该对货损负责赔偿的问题。 皮手套在正常的温度状况下运输,货物湿、霉、沾污、变色,不是运输过程中外来因素造成的,或由于日然灾害造成的,应是商品本身的内在质量缺陷,即生产过程中没有把水分处理到符合该产品应有的干湿度。商品木身的内在质量缺陷,属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根据

国际商法试卷及答案1

一、单项选择题 1.国际商法是调整()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A.国际贸易关系B.国际商事关系C.国际经济关系D.国际投资关系2.()指的是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和以此为传统或受其影响而发展起来的其他国家的法的总称。 A.英美法系B.大陆法系C.民商法系D.法典法系 3.依我国法律,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营利为目的的()。 A.合伙企业B.独资企业C.企业法人D.非法人企业 4.甲、乙、丙、丁四位投资者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甲出资100万元,乙出资200万元,丙出资50万元,根据《公司法》规定,丁至少应出资()。 A.150万元B.650万元C.550万元D.200万元 5.依照股东的权利义务不同,股份可分为()。 A.普通股与优先股B.国有股、法人股与社会公众股 C.公司职工股和内部职工股D.记名股票与无记名股票 6.公司清算人制作的财产目录和资产负债表,需要提交()。 A股东大会B注册登记管理部门 C法院D债权人会议 7.无论是英美法国家还是大陆法国家都把()作为合同成立的要素。 A.当事人所作出的许诺B.合同的标的与内容必须合法 C.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D.合同必须具有约因或对价 8.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该合 同的成立时间为() A.甲公司与乙公司口头协商一致时 B.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C.甲公司签字盖章后交付邮寄时 D.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9.违反担保是指违反合同的次要条款或附随条款。那么违反担保的法律后果()。A.与违反条件的法律后果相同 B.蒙受损害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C.蒙受损害的一方不能请求损害赔偿 D.蒙受损害的一方不能解除合同,而只能请求损害赔偿 10.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要约的是() A.普通商业广告 B.商品目录 C.商品价目表 D.一项包含货物名称、数量和价格的订约建议 11.乙公司对甲公司发价的接受通知于8月5日从乙地发出,8月9日到达甲公司所在地,8月10日下午到达甲公司传达室,8月11日上午甲公司经理阅及此通知。依《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乙公司接受的生效时间是()。 A.8月5日 B.8月9日 C.8月10日 D.8月11日 12.依《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如果合同没有明示或默示地规定 货物的价格或规定确定价格的方法时,应()。 A.按交货时的合理价格来确定货物的价格 B.按提货时的合理价格来确定货物的价格 C.按照进口国法律规定确定价格 D.按订立合同时的通常价格来确定货物的价格 13.在国际货物运输法中,《海牙规则》规定诉讼时效是()年 A.半 B.一 C.二 D.三

国际商法试题5

国际商法试题5

《国际商法》试题(5) 一、判断题(每题2分,共20分,正确的打√,错误的打×) (Y )1、只要有关商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 容中涉及到不同的国家,该商事关系就 是具有国际性的商事关系。 (Y )2、我国的《个人独资企业法》仅规范、调整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 (Y )3、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 (Y )4、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限于50人以下。 (Y )5、承诺一旦成立,合同即告成立,所以承诺不能撤销。只能解除合同。 (X )6、判例在中国也是重要的法律渊源。(Y )7、产品责任法属于社会经济立法的范畴, 它的各项规定和原则都是强制性的,双 方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不得事先加以 排除或变更。 (Y )8、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要约应当载明货物的名称。

(X )9、如果船舶在开航之前事实上不适航, 无论被保险人是否知情或有无过失,保 险人应承担合同中的保险责任。 ()10、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发明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 二、单项选择题(只有一个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20题,每题2分,共40分) 11、( A )指的是英国中世纪以来的法和以此为传统或受其影响而发展起来的其他国家的法的总称。 A、英美法系 B、大陆法系 C、民商法系 D、法典法系 12、大陆法系的法律渊源主要是( A )。 A、成文法 B、判例法 C、习惯 D、惯例 13、根据英国法的规定,一项在法律上有效的合同,除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具备的要素是( B )。 A、书面形式 B、对价 C、签字蜡封 D、约因 14、在我国下列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是( A )。 A、公司 B、个人企业 C、联营企业

《国际商法》试题和答案

《国际商法》试题 第一部分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对违约金的性质各国有不同规定,认为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国家是( ) A.英国 B.美国 C.德 国 D.法国 2.依照英国法,对于违反担保,非违约方可采取的补救措施是( ) A.只能请求解除合同,不能请求赔偿损失 B.不能请求解除合同,有权请求赔偿损失 C.既能请求解释合同,又能请求赔偿损失 D.或者请求解除合同,或者请求赔偿损失 3.下列国家中,规定合同法定解除权的行使须向法院提出的是( ) A.中国 B.德国 C.法 国 D.美国 4.对于来自订约双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者施行的胁迫,认为只有合同的相对人知道有胁迫情事时,受胁迫的一方才能撤销合同的国家是( ) A.德国 B.法国 C.英 国 D.西班牙 5.根据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发价的是( ) A.普通商业广告 B.商品目录 C.商品价目表 D.一项包含货物名称、数量和价格的订约建议 6.依照法国法,不以公证人的文书作为合同有效成立的形式要件的合同是( ) A.赠与合同 B.夫妻财产制合同 C.设立抵押权合同 D.商事合同7.依照美国《统一商法典》,除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货物所有权移转于买方的时间是( ) A.合同成立时 B.合同生效时 C.卖方交付货物时 D.买方支付价金时 8.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由于卖方甲公司未及时将货物凭证交付给乙公司,致使货物在从甲地运至乙地码头时,乙公司无法提货而滞留,遭风暴全部损毁。双方当事人因未对货物风险分担进行约定,故发生纠纷。依照《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该批货物风险损失应( ) A.由卖方甲公司承担 B.由买方乙公司承担 C.由甲、乙公司分担 D.按公平原则处理 9.乙公司对甲公司发价的接受通知于8月5日从乙地发出,8月9日到达甲公司所在地,8月10日下午到达甲公司传达室,8月11日上午甲公司经理阅及此通知。依《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乙公司接受的生效时间是( ) A.8月5日 B.8月9日 C.8月10日 D.8月11日 10.下列国家中,当事人未有特别约定,不以交付时间作为动产买卖合同中货物所有权转移时间的是( ) A.法国 B.德国 C.中 国 D.美国 11.依照《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对于买方违约时卖方采用的下列补救措施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 A.买方不接受货物,卖方将货物售与他人后向买方请求损害赔偿 B.买方在卖方规定的合理的额外时间内履行了合同,但卖方仍然请求损害赔偿 C.买方未在卖方规定的合理的额外时间内履行合同,卖方宣告撤销合同 D.因卖方撤销合同而致合同中的仲裁条款亦无效,卖方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12.下列国家中,将初级产品纳入产品责任法的范围的是 ( ) A.英国 B.希腊 C.意大 利 D.法国 13.依英国法律规定,对产品责任采取的归责原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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