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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乐云都临水苑66幢临时管理规约

天乐云都临水苑66幢临时管理规约
天乐云都临水苑66幢临时管理规约

萧工商格式备案2012-16 - 0-15

天乐云都临水苑66幢临时管理规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之前,制定本临时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规约予以的书面承诺,表示对本临时规约内容的认可。

第三条本临时规约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四条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临时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五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天乐云都临水苑66幢;

座落位置萧山区所前镇;

物业类型高层住宅等;

建筑面积 17449.4 平方米。

物业服务区域四至:

东至越王村;

南至越王村;

西至越王村;

北至越王村。

第六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

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

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其他专用部位等;

2、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

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冷暖设施、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由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

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服务用房等。

第七条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部位和设施设备

为建设单位所有:

1、非法定业主享有所有权的部位设备设施;

2、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属于业主享有权的部位及建设单位所增补的设备设施;

3、未出售的物业(包括住宅服务用房、车位等)。

建设单位行使以上部位和设施设备的所有权,不得影响物业买受人正常使用

物业。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八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

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

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

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

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

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

企业。

第十一条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

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

业主应按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第十二条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

本物业服务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为8:00—12:00 14:00—20:00 ,周末及节假日9:00—12:00 14:00—18:00,其他时间不得进行有噪音及刺激性气味的施工。

第十三条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等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五条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六条在物业服务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服务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

第十七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5、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发出超标噪声;

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7、高空抛物;

8、擅自拆除非承重墙或非承重墙上开门、窗;

9、在顶层露台安装雨篷或屋顶安装任何设施、设备(含太阳能热水器、遮拦、卫星电视天线或其他突出物),在非预留位置安装空调室外机;

10、在室外门窗安装防盗栅栏,阳台及窗外安装晾衣架和花架;

11、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燃气管道必须由煤气公司进行安装);

12、擅自移挪单元内的消防喷淋和烟感报警装置。如确实需要移挪上述消防装置,其方案必须经过区消防部门同意,由物业服务中心安排原消防单位实施施工安装,施工费用由该单元的业主承担;

13、室内可视对讲系统如需改动位置,请与物业服务中心联系由厂家统一改动,费用自付,私自改动将不享受售后服务维修服务;

14、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15、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八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1、饲养宠物应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检疫、批准相关手续并报告物业服务中心;

2、不得饲养家禽、家畜;

3、不散放宠物。

第十九条业主如长期离开所购房产,应将其通信地址通知物业服务中心,以便物业服务中心向其送达有关的通知、函件等,并检查相应水电等已关闭。

第二十条如业主对物业做出转让、赠与、交换、继承、出租等决定,其

有义务缴清由其产生的所有物业服务费用,除非受让人或是承租人愿意代替其交纳以上费用否则原业主缴纳由其产生的费用之义务并不因为对物业的处理

而转移。

第四章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二十一条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挠维修养护的进行造成物业损坏及其他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三条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企业可向相邻

业主说明情况,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四条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五条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六条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建设单位在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内拒绝修复或拖延修复的,业主可以自行或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二十七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第五章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八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服务活动中授予物业服务企业以下权利:

1、根据本临时规约配合建设单位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2、以批评、规劝、公示、报相关政府部门制止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3、管理小区内所有车辆停放、行人通行。如有违反规定,报请有关执法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建设单位应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用于张贴物业服务规章制度,以及应告知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通知、公告。

第三十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业主应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是物业服务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涉及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积极倡导欠费业主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三十一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二条业主违反本临时规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其他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据本临时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三条业主违反本临时规约关于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据本临时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建设单位未能履行本临时规约约定义务的,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可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也可根据本临时规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临时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临时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服务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三十六条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企业,并要求物业继受人签署本临时规约承诺书或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承诺遵守本临时规约。

第三十七条本临时规约由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和每位业主各执一份。

第三十八条本临时规约自各位物业买受人承诺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规约》生效之日终止。

承诺书

本人为天乐云都临水苑66幢室的买受人,为维护本物业服务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本人声明如下:

一、确认已详细阅读杭州天乐景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制定的“天乐云都临水苑临时管理规约”(以下称“本临时规约”);

二、同意遵守并倡导其他业主及物业使用人遵守本临时规约;

三、本人同意承担违反本临时规约的相应责任,并同意对该物业的使用人违反本临时规约的行为承担连带责任;

四、本人同意转让该物业时取得物业继受人签署的本临时规约承诺书并送交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收到物业继受人签署的承诺书前,本承诺继续有效。

承诺人(签章)

____年月日

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临时管理规约 为维护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物业”)全体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制订本公约。 本《临时管理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业主和使用人具有约束力。 第一条(业主的权利与义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依照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享受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 第二条(相邻关系) 各业主同意,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制度,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以及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供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维修、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三条(物业的使用) 业主、使用人同意按照下列规定使用物业: (一)按照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或者房地产权证书载明的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二)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管理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 (三)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擅自占用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施工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或避免施工过程中对相邻业主或使用人日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晚间时至次日上午时和节假日,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 (四)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五)安装空调,应当按照房屋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未预留位置的,按照有关规定或者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 (六)合理使用水、电、气等共用设施设备,不擅自拆改。 (七)使用电梯,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八)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车辆停放有关规定。 第四条(使用物业的禁止行为) 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中,除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外,不得有下列行为:(一)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

临时管理规约同示范文本(2020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 (合同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09875 临时管理规约同示范文本

临时管理规约同示范文本(2020版) 一、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环境宜人、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项目实际,制订本规约。 二、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机构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三、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前将本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物业第一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本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由第一买受人对本规约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其效力及于此后的物业买受人。四、若本规约的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本规约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一部分物业基本情况(应与买卖合同内容一致) 五、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用房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_。 七、物业服务机构的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资质等级及资质证书编号: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部分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八、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接受物业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 (二)参与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活动; (三)监督前期物业服务机构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四)对本物业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授权物业服务机构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2020年5月1日全文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 (2020年3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十五届〕第24号 《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已由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0年3月27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0年3月27日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 第三章前期物业 第四章业主、业主组织和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一节业主和业主大会 第二节业主委员会

第三节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五章物业服务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和维护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构建党建引领社区治理框架下的物业管理体系,建设和谐宜居社区,规范物业管理,维护物业管理相关主体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依法、安全、合理使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非住宅物业管理参照执行。 本条例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自行管理或者共同决定委托物业服务人的形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专业单位和其他物业管理人。 第三条本市物业管理纳入社区治理体系,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居民自治、多方参与、协商共建、科技支

撑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物业服务人等共同参与的治理架构。 推动在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中建立党组织,发挥党建引领作用。 第四条物业管理相关主体应当遵守权责一致、质价相符、公平公开的物业服务市场规则,维护享受物业服务并依法付费的市场秩序,优化市场环境。 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综合整治和物业管理。 第五条本市支持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决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重大事项及有关共有部分利用和管理等事项。 第六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本市物业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和监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或者房屋主管部门开展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指导和监督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物业管理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附件1: 临时管理规约 为了加强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开发建设单位、购房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在使用、经营、出让其所拥有物业时,应当遵守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条购房人在购买新建房屋时,应当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确认。 第三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应当遵守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第四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支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各项管理服务活动。 第二章业主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第六条业主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二)推选业主代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四)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五)提出制定或者修改本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六)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业主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临时管理规约; (二)执行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三)配合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实施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四)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交纳物业管理服务费; (五)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 (六)按照规定交存或者续交专项维修资金;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物业使用和维护 第八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下列规定使用物业: (一)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侵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红云希望小学的学乐云教学平台使用情况总结

学乐云平台使用 红云希望小学 自从市里推广学乐云平台使用之后,学校高度重视信息化教育手段在教育教学中的应用,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推广使用学乐云这一平台,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学校网站 学校在平台上注册了网站,建设丰富了网站内容,共设立了六大版块二十一个小版块: 1.校园时讯 校园新闻、教育前言、学校公告 2.教学科研 教学动态、科研成果、课题研究、论文教案 3.德育工作 少先队工作、德育活动、思想品德、心理健康 4.党建园地 堂屋学习、党队活动、党建宣传 5.校务公开 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工作计划 6.图片校园 专题活动、美丽校园、对外交流、师生风采

老师和家长可以在网校上了解学校的基本情况、发展状态、活动开展、最新动态等,起到很好的宣传、交流的作用。 二、教师空间 学校为每个教师在学乐云平台进行了实名注册,教师依托平台中“教师端”设置的云盘、教案、预习、授课、作业等环节,提供的丰富教学资源,满足老师个性化备课需求。这样,每位教师在课余可以登录平台进行个人的教学设计、资源的整理和制作,同时还可以观看别人的优秀案例和经验,为自己的教学提供参考,提高教学设计的能力。我们鼓励老师们将日常生活中的感人事例、安全小知识、经典图片以及学生在平台上完成的作业等,上传到该平台,创造属于自己的个性化教案。上课时,直接用班级电脑登陆平台进行教学,课后,将自己的反思、问题通过平台进行反馈,或总结经验,或寻求帮助,学期末,将自己和学生积累的材料进行梳理,很快就能够形成个人的成长档案,提高了个人工作效率,方便、快捷,改变了以往教师应用复杂、费时费力的局面。 三、学生互动 老师利用手机布置电子作业,并通过手机将所备资源分享给学生及家长,即时查看全班同学参与情况并进行点评互动,大大减轻了工作负担,提升了工作效率。

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住宅小区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物业的合理使用,建立物业区域内良好的公共秩序,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居住生活和工作环境,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和共同利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南京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本规约作为房屋销售合同的附件,由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对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三条本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 (一)物业名称:。 (二)座落位置:。 (三)物业类型:。 (四)业主总户数:。 (五)总建筑面积(平方米):。 (六)物业管理区域(区域四界及附图)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七)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

1、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主体结构、抗震结构、共用门厅、共用通道、共用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2、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共用天线、共用线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燃气管道、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3、本物业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公共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共用车库、信报箱、公益性文体设施、围墙、给排水管道、水箱、水泵、共用天线、共用线路、冷暖设施、照明设施、燃气管道、消防设施、智能化设备、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用房、、、等。 以上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如与《商品房销售合同》有不一致的,以《商品房销售合同》为准。 第三章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业主的权利: (一)享有所拥有物业的各项法定权利; (二)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开展业主自治活动; (三)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四)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提议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参加筹备组,行使投票权;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BF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BF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BF--2008--2712)合同编号:___________ 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供开发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时使用。 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前期物业服务,是指开发建设单位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活动。 3.本合同文本[ ]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人不做约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4.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时认真核对合同内容。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临时管理规约培训讲学

临时管理规约 (开发建设单位参考文本) 钦州市区(县)街道(镇) 小区 20 年月日

使用说明 1.本临时规约为开发建设单位参考使用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前期物业管理活动。当事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参考文本的内容,对规约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市房产局咨询。 2.本参考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当事人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选择、修改、增补或删减。 3.本参考文本中所指物业类型分为: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类型物业。 4.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钦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预售许可或者现房销售备案前,制定临时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制定临时管理规约,不得侵害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5.本临时管理规约应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

6.本临时管理规约条款由(开发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益,促进管理、维护、养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有部分和维护相关区域的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等活动能正常持续进行,建设管理有序、服务规范完善、秩序良好、环境优美、文明和谐的物业管理区域,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钦州市物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制订本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条开发建设单位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提供给物业买受人,并予以说明。 本临时管理规约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物业买受人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认可本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利益的规定,应当以本临时管理规约为准。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相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业主应保证其共居人、房屋使用人及相关人员遵守本临时管理规约和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物业。 物业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原业主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书面承诺的效力及于新的物业继受人。

学乐云操作说明(电脑版)(1)

学乐云教学平台操作说明------教师账号(电脑版)

目录 一、登陆.................................................................................................................... - 2 - 1、电脑登陆 ...................................................................................................... - 2 - 2、初始使用设置 .............................................................................................. - 3 - 二、如何绑定手机号?............................................................................................ - 5 - 三、如何添加更改教材版本或班级?.................................................................... - 6 - 四、如何上传、查看、收藏、下载、分享资源?................................................ - 8 - 1、上传资源 ...................................................................................................... - 8 - 2、查看收藏资源 .............................................................................................. - 9 - 3、下载、分享资源 ........................................................................................ - 10 - 五、如何备课?...................................................................................................... - 11 - 1、使用电子课本 ............................................................................................ - 11 - 2、使用云盘资源 ............................................................................................ - 13 - 3、输入文字 .................................................................................................... - 13 - 4、使用题库 .................................................................................................... - 14 - 5、保存课件 .................................................................................................... - 14 - 六、如何在电子白板(一体机)上课使用?...................................................... - 15 - 1、班级没有网络时离线授课 ........................................................................ - 15 - 2、班级里有网络时在线授课 ........................................................................ - 16 - (1)、截图功能分享重点 ....................................................................... - 16 - (2)、计时功能音乐提醒 ....................................................................... - 16 - (3)、随机点名机会公平 ....................................................................... - 17 - (4)、画线功能实虚立显 ....................................................................... - 17 - (5)、橡皮擦清除部分或全部 ............................................................... - 18 - (6)、随堂反馈师生互动 ....................................................................... - 18 - (7)、几何工具辅助练习 ....................................................................... - 20 - 七、教师网络空间.................................................................................................. - 21 - 八、撰写教案.......................................................................................................... - 21 - 九、发布通知-家校通功能 .................................................................................... - 22 -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一、为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促进管理有序、安全舒适、环境宜人、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物业项目实际,制订本规约。 二、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三、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物业前将本规约向物业买受人明示,并予以说明。 物业第一买受人与出卖人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本规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由第一买受人对本规约的内容予以书面确认,其效力及于此后的物业买受人。 四、若本规约的条款与相关法律法规相抵触,则该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本规约其他条款的效力。 第一部分 物业基本情况 (应与买卖合同登记内容一致) 五、本物业区域内物业的 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坐落位置: 物业类型:

建筑面积: 物业区域四至: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六、本物业区域内的物业服务用房位于: 建筑面积为: 七、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资质等级及资质证书编号: 注册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第二部分 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八、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参与本物业区域的物业管理活动; (三)监督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四)对本物业区域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五)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制订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对本物业区域内影响业主共同利益、业主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进行投诉; (七)提议召开业主大会,提出补充、修改本规约的建议;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其他权利; (九)开发建设单位对于未售出的物业,享有业主的权利。 九、本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二)按规定交存、管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三)遵守本物业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四)配合物业服务活动; (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处理相邻关系,互助友爱,和睦相处; (六)出租、转让物业时,告知承租人、买受人遵守本规约; (七)参加业主大会并予以表决;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业主的其他义务。 (九)开发建设单位对于未售出的物业,履行业主的义务。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书范本

北京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书范本 开发建设单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业服务企业(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组织机构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甲方以[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招标方式][协议方式]选聘乙方提供前期物业服务,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物业项目基本情况 第一条本物业项目(以下简称'本物业')基本情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称:[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________________. 类型:[普通住宅][经济适用住房][公寓][别墅] [办公][商业] 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面积:[预测面积][实测面积][房屋所有权证记载面积]______________ 平方米。 区域四至 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规划平面图和委托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二(以实际验收清单为准) 第二部分物业服务内容 第二条甲乙双方应当就业主入住前的服务事宜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服务的范围、费用以及双方的权利义务等事项。业主入住前的服务范围一般包括: 1.对已接收的物业进行维护。

(完整版)学乐云学习心得1

浅谈“学乐”云平台的优化教学的基本功能 马场小学黄文平 什么是“学乐云教学平台”?它给教育带来了什么新的希望,竟能在一夜之间“俘获众生”?为什么如此多的教师和校长积极地将它引入课堂呢?是因为学乐云” 教学平台通过用技术优化教与学,让管理更高效,让教学更轻松、让学习更快乐。 一、让管理更加高效 区域教育管理者可以登录平台浏览该区域内各个学校的教学情况,并及时作出相应指导。同时,平台会自动记录所有教师的备课教案、教学目标等全过程,也会记录学生的日常练习、成绩等信息,并生成大数据分析报告,能够帮助教学和校园管理工作更加规范与高效。 二、让教学更加轻松 “教师端”设置了云盘、教案、预习、授课、作业等环节,并提供了丰富的课件资源,支持老师个性化编辑。比如《桂林山水》这节课,老师只要打开平台,已经集成了桂林山水视频、音频、图片和PPT的课件几分钟就可以制作好,保存即可上课。同时,老师可以发起互动话题,交流教学心得,还可以看到每位学生作业的完成情况,并对作业进行批注和点赞。 三、让学习更加有趣 “学生端”设有云作业、云学习、同步课堂、个人空间等模块,每个学生都有实名制的互动学习空间。学生可以通过手写拍照,语

音传送,视频拍摄等方式完成作业,可以随时翻阅老师上课的课件,回顾自己没有听懂的地方。而且,从作业的质量、完成速度到课后学习巩固、经验分享,这些学生的“动作”都会被系统记录下来,形成学习的大数据。同时,小伙伴之间还可以互相鼓励、点赞与交流。 四、让沟通更加便捷 家长可以在平台中以多种方式参与到学校的教学过程中。比如,家长可以参与到学生课堂和作业的过程当中,转变之前只检查作业的“严”形象。同时,家长可以通过平台反馈孩子课外学习与生活情况,也能够在线与老师进行及时沟通,让“家校共育”之路变得更加通畅。

临时管理规约

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为了加强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临时管理规约。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开发建设单位、购房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在使用、经营、出让其所拥有物业时,应当遵守物业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第二条购房人在购买新建房屋时,应当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确认。 第三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应当遵守物业服务企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第四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应当支持、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各项管理服务活动。 第二章业主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和开发建设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中享有相应的权利,履行相应的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而不履行义务。 第六条业主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发表意见,行使表决权; (二)推选业主代表,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被选举权; (三)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四)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就物业管理服务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五)提出制定或者修改本临时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六)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监督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对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北京市临时管理规约

附件二 北京市住宅区临时管理规约 (示范文本) 使用说明 1.本临时管理规约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制定。临时管理规约是自首户业主入住之日起至业主大会成立期间,业主与业主、业主与建设单位等主体之间,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临时管理规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的约定。 2.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依法享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等规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义务。 3.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在依法执行公务需要进入物业管 理区域时,各相关主体应当予以配合。 4.本示范文本自发布之日起启用。

临时管理规约 (名称应当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名称一致) 第一部分物业基本情况 (应当与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内容一致) 一、物业管理区域 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详见《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二、物业服务用房 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位于【幢】 【座】层单元号;地下建筑面积 为平方米,位于【幢】【座】层单位号。 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为平方米,位于【幢】 【座】层单位号。

(注:物业服务用房为多处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以上内容) 第二部分物业专有部分交付、使用、维修和管理 三、物业买受人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前,应当向建设单位领取所购房屋的“业主一卡通”,与银行、建设单位签订前期物业服务费托收协议,并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费用标准在“业主一卡通”内预存个月(不超过12个月)的物业服务费。 新建房屋建筑,建设单位在交付使用时,应当向物业买受人提交质量保证书、房屋建筑使用说明书及其他文件,明确告知物业买受人房屋建筑的各项性能指标、使用与维护保养要求、质量保修内容等。 四、物业专有部分维修、使用和管理 (一)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侵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遵守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相关规定。 业主、物业使用人在使用专有部分时应当遵守《北京市城镇房屋建筑使用安全综合治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重庆示范文本)

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示范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条建设单位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提供给物业买受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认可本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利益的规定,应当以本临时管理规约为准。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相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原业主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书面承诺的效力及于新的物业继受人。 第四条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本物业所在地的法规政策。本临时管理规约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部分无效,但不影响本临时管理规约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五条本临时管理规约所涉及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如下: 物业名称: 坐落位置: 总建筑面积: 物业类型: 总户数: 容积率: 绿化面积: 第六条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物业买卖合同约定的共有部分外,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1 、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包括该幢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避难层、设备层或设备间等结构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柱、梁、楼板、户外墙面等) 2 、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气设备、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装置等。 3 、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同享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道路、围墙、绿地、沟渠、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4 、其他不属于业主专有部分,也不属于市政公用部分或者其他权利人所有的场所及设施等。 建筑区划内的土地,依法由业主共同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但属于业主专有的整栋建筑物的规划占地或者城镇公共道路、绿地占地除外。

北京物业管理办法

北京物业管理办法 《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已经2010年4月6日市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物业管理活动,维护物业管理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自行或者通过他人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配套的设施 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第三条市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 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停车管理、秩序维护、设施设备维护等专项服务的 行业主管部门和专业监管部门依法按照职责负责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做好辖区内物业管理以及和谐社区建设的相关工作。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及活动进行协助、指导和监督,协调 处理纠纷。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房屋前,结合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建筑物规模、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分物业管理 区域,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

物业主要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共用的,应当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住宅区和非住宅区原则上应当划 分为不同的物业管理区域。 第六条业主共同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进行分立或者合并的,应当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 出申请,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区县房屋行政主管部门等相关部门进行审查,确需调整的,予以确认 并公告。 第七条新建住宅物业,建设单位应当配建物业服务用房,包括客服接待、项目档案资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 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确物业服务用房的坐落位置(具体到楼栋、房号)。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不得低于150平方米,其中地上房屋不得低于100平方米,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30至60平方米。 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许可、验收过程中,应当审查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位置、配置等是否符合规划 设计指标。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房产测绘成果备案时应当核查物业服务用房配置情况。 第八条建设单位承担前期物业服务责任。销售房屋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作为房屋买卖合同的附件。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关于物业服务是否收费、收费标准以及服务标准的约定应当符合本市相关规定。 建设单位可以将全部专项服务委托给物业服务企业,也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

小区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临时管理规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维护公共秩序,创造良好的环境,根据国家物业管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临时管理规约。 第二条建设单位在物业销售前将本临时管理规约提供给物业买受人,并予以说明。物业买受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予以书面承诺,表示认可本临时管理规约的内容。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利益的规定,应当以本临时管理规约为准。 第三条本临时管理规约对全体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物业使用人违反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规定,相关业主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物业的所有权发生变更时,原业主对本临时管理规约书面承诺的效力及于新的物业继受人。 第四条本临时管理规约的解释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以及本物业所在地的法规政策。本临时管理规约与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部分无效,但不影响本临时管理规约其他部分的效力。 第五条“业主”指对该单元拥有或共同拥有所有权的人,并包括其日后的合法继承人或受让人(包括但不限于变卖、赠与及互易等)。如果该单元已被合法抵押,则“业主”应包括该抵押人和抵押权人。但以上所述抵押权人只是在抵押权人占有该单元或收取该单元的租金或利益时才算是业主。 “使用人”指物业的承租人或其他实际使用物业的人。 第二章物业管理区域概况 第六条本临时管理规约所涉及物业管理区域的基本情况如下: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第七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一)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包括但不限于该幢建筑物的承重结构、主体结构,公共门厅、公共走廊、公共楼梯间、户外墙面、屋面等; (二)由单幢建筑物的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该幢建筑物内的给排水管道、落水管、水箱、水泵、电梯、冷暖设施、供电设备、照明设施、消防设施、避雷设施等; (三)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共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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