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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用电磁灶能效标识超高能效产品管理实施细则

家用电磁灶能效标识超高能效产品管理实施细则
家用电磁灶能效标识超高能效产品管理实施细则

我国首批能效“领跑者”产品目录发布

本报讯(记者徐风)5月27日,2016年能效标识年会暨能效“领跑者”产品发布会在京召开。国家发改委、工信部、质检总局联合发布了首批能效“领跑者”产品目录,能效“领跑者”网站、能效“领跑者”微信公众号也正式亮相。 据介绍,能效“领跑者”是指同类可比范围内能源利用效率最高的产品、企业或单位。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对增强全社会节能减排动力、推动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节约能源资源、保护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能效“领跑者”制度是我国节能工作的重要管理制度,是运用市场化机制推进节能工作的重要手段。2014年12月31日,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工信部、国管局、国家能源局、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联合印发《能效“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标志着我国正式启动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 首批能效“领跑者”产品包括家用电冰箱、平板电视、转速可控型房间空气调节器等3类产品,经过企业申报、地方推荐、初次评选、现场能效检测、二次评选、社会公示等环节层层把关,从参选的477个型号中评选出了2016年度能效“领跑者”产品。入围2016年度能效“领跑者”产品目录的产品共计150个,入围企业包括青岛海尔[0.10%资金研报]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创维-RGB电子有限公司、珠海格力电器[0.00% 资金研报]股份有限公司等18个生产企业。在流通过程中,入围企业可在入围产品能效标识本体上直接印制能效“领跑者”标志,消费者可通过中国能效标识网、能效“领跑者”网站、能效“领跑者”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信息。 据介绍,2016年度能效“领跑者”产品目录综合考虑了产品的市场规模、节能潜力、技术发展趋势、标准规范、检测能力等情况,旨在通过树立标杆、政策激励、提高标准,形成推动终端用能产品能效水平不断提升的长效机制,促进节能减排,助力绿色发展。 76款“山东造”入围家电能效领跑者 日前,发改委、工信部、质检总局三部委公示了拟入选本年度的电冰箱、平板电视、空调能效领跑者产品名单。山东海尔、海信、澳柯玛[1.44%资金研报]等企业的76款产品入围公示名单。入围品牌多是行业龙头。以冰箱为例,60款入围产品中,海尔一家就占了31款,剩下的基本被海信、美的覆盖,此外三星、澳柯玛分别有两款和一款入围。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 (建科[2008]118号)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及有关部门,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落实《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做好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试点工作,我部组织有关专家编制了《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可在http://https://www.wendangku.net/doc/f69981266.html,下载)。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及时总结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情况请及时告我部科学技术司。 附件: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中华人民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〇〇八年六月二十六日 附件: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 (试行) (二OO八年六月) 前言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要求,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本导则。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发达国家建筑能效标识的成果和经验,以我国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依据,结合我国建筑节能工作的现状和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制定了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容是: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标识程序,居住建筑能效理论值,公共建筑能效理论值,测评方法,居住建筑能效实测值,公共建筑能效实测值,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报告和附录。 本导则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容的解释。 本导则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地址:市区北三环东路30号,邮编:100013) 本导则参编单位:省寒地建筑科学研究院 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省建筑科学研究院 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 目录 1.总则 2.术语 3.基本规定 4.标识程序 5.居住建筑能效理论值 5.1 基础项 5.2 规定项 5.3 选择项 6.公共建筑能效理论值 6.1 基础项 6.2 规定项 6.3 选择项 7.测评方法 8.居住建筑能效实测值 8.1 基础项 8.2 规定项 8.3 选择项 9.公共建筑能效实测值 9.1 基础项 9.2 规定项 9.3 选择项 10.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报告 附录A居住建筑能效测评汇总表 附录B公共建筑能效测评汇总表 附录C居住/公共建筑能效标识汇总表 附录D居住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表 附录E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表 1.总则 1.0.1为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大力发展节能省地型居住和公共建筑,

节能家用商用电磁炉及其认证介绍

节能家用商用电磁炉及其认证介绍 随着世界经济圈的形成,企业想获得更大的发展,对国际市场的抢占尤为重要。在节能被越来越多的国家提上日程时,相应对产品的节能指标也就更加严格了,如何真正把节能做到实处,将是未来企业技术竞争的焦点之一。节能认证是提升企业形象、拓展国际市场的有力工具。 据统计,使用大功率电磁炉平均每月比使用燃气灶可节省35%的费用,因为商用电磁炉在节能方面具有先天的优势。具体表现在以下四点:其一是商用电磁炉作为“第四代”灶具,主要采用了电磁感应加热(IH加热)技术使锅具直接发热的原理,热效率高,普通燃气灶的热效率只有50%左右,而商用电磁炉的热效率高达85%以上,这就意味着省钱。其二,商用电磁炉没有明火带来的燃烧热量和因煤气不充分燃烧带来的废气,不但可以给厨房营造一个洁净的烹饪环境而且可以因此减少厨房里的空调、油烟机、冰箱等其他电器的耗能。其三,所有的商用电磁炉采用变频加热技术,这就意味着商用电磁炉在节能方面具有先天优势,根据设定的程序,根据加热需要调整功率,有效节约能源。其四,商用电磁炉对产品技术要求特别高,相对燃气灶来说,在钢铁等原材料的消耗比较少,并且体积小,减少其制造过程、运输过程的综合能耗,性价比高。 早在10多年前,我国就有厂家从事大功率商用电磁炉产品的生产与推广,但是,由于商用电磁炉技术不够稳定,商用电磁炉因此未能普及。 经过10多年的发展,如今技术已经日益成熟。商用电磁炉行业中,已经涌现出如美的、尚朋堂等专业研发制造厂家,譬如美的还拥有100多人的电磁加热研究团队。随着消费者对商用电磁炉产品认知加深,商用电磁炉行业还将获得跨越式的成长。据统计,我国商用电磁炉市场需求量已从2001年260万台发展到2004年1000万台,三年后,将超过2000万台。商用电磁炉将从补充型炊具向主导型炊具过渡,款式也将向双头、多头发展。 节能,不仅是一种企业行为,同时也是一种社会行为。一方面,降低成本与能耗、战胜国际上的“绿色技术壁垒”,是进军国际市场竞争的必然之路;另一方面,为中国广大消费者带来更多的实惠。美的、尚朋堂等几家企业获得首批节能认证,将促进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这场节能运动,倡导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 其实,针对节能做出规划的不仅仅是中国,近年来,欧盟、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在节能方面可谓下尽功夫。他们针对家用电器产品制定了相关节能措施,同时开展产品认证并制定产品能效标准等具体化方式。比如,如果想在美国市场发展,没有取得美国能源之星的认证,不贴上美国能源之星的标识,企业将无法进入美国政府采购中去。同时,日本、法国等国家也开始对家用电器节能状况做出规定。而在中国,现在针对节能的措施也在不断被推出,在上海凡是没有达到节能新标准的空调不允许销售。可以预见,我国对家电产品的节能操作也会逐渐展开,将来达不到节能标准的家用电器的将越来越没有市场。

越好为您解读电磁炉能效标准

越好为您解读电磁炉能效标准 随着电磁灶安全、技术性能的提高,消费者认知度的提高,电磁炉产品正逐渐成为主要的家电产品和家庭用电大户,为了提高电磁灶的能源利用效率,引导生产企业的节能技术进步,鼓励企业生产高效节能产品,2005年5月,电磁炉能效标准被正式列入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 经过第一阶段资料收集及行业调查,第二阶段国家能效标准起草组会议,以及第三阶段标准的征求意见,目前该能标已经形成标准报批稿进入审批阶段。电磁炉能效标准第4.2是强制性条款,其余是推荐性条款。其主要内容规定了家用电磁灶的能源效率限定值、节能评价值、能源效率等级的判定方法、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电磁炉能效标准适用于单个加热单元的额定功率在700—2800w之间的电磁灶.包括一个或多个加热单元的电磁灶:不适用于商用电磁灶、工频电磁灶和凹灶。 额定功率大于1200w的电磁灶热效率限定值为84%,小于等于 12OOW的电磁灶热效率限定值为82%:电磁炉在不同功率段下的热效率变化趋势基本一致:随着功率的不断增大,热效率基本呈上升趋势。功率从5OOW增大到1200w时,热效率上升较快,而功率超过1200w之后,其热效率上升比较平缓,因此这里不考虑部分功率段的热效率。

测量待机状态功率,在3级到5级内限定值为5W,而1级到2级内限定值为2W。电磁灶热效率是在规定测试条件下,参照附录A规定的标准锅,对电磁灶的各项数据进行测量。 根据以下公式计算电磁灶热效率: T1一(C1M1+C2M2)XKX100%/(3.6X10XW) 式中:T1——热效率,% C——水的比热(按4.18计算),J/kgK M——水的质量,kq C,——锅身和锅盖的比热f按O.46计算),J/kgK M——锅身和锅盖的总质量,kg W——消耗的电能,kWh K——温升,℃(K=t2一t1) 这里温升K在75±1范围内为有效,研究表明,温度计的温升达到75K时,立即关闭电磁灶,但是温度会随着惯性有上升的趋势,在静止1分钟内,温度的波动大概在1~1.7度左右的范围,因此关机后读取温度点应选择1分钟内的温度计最高读数。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CEL 034-2016)

附件36 编号:CEL 034—2016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 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1 总则 1.1 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35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1.2 本规则适用于额定功率为2 W~60 W,额定电压为220 V、频率为50 Hz的不具有外加光学透镜的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 灯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 注:上文所述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灯头规格型号应当符合GB 24908现行有效版本的要求。具有调光调色功能的LED灯不在本规则范围内。 2标识的样式和规格 2.1 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为45 mm,宽度为30 mm。 2.2 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 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2)规格型号; (3)能效等级; (4)初始光效(lm/W); (5)额定功率(W); (6)色调代码; (7)配光类型; (8)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

(9)能效信息码; (10)能效“领跑者”信息(仅针对列入国家能效“领跑者”目录的产品)。 2.3 标识样式示例见附件1。 3能源效率检测 3.1 灯功率、初始光效、一般显色指数、色品容差等产品能效性能相关参数的检测方法应当依据GB 30255的现行有效版本,配光类型应当依据GB/T 31112的现行有效版本。 3.2 《普通照明用非定向自镇流LED灯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的格式见附件2。 3.3 生产者或进口商可以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或者委托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并依据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确定产品能效等级。 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确定能效等级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保证其检测实验室具备按照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的能力,并鼓励其取得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 3.4 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的,应当提供实验室检测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实验室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规范),已经获得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还应当提供相应认可证书复制件;利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应当提供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复制件。授权机构可对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可机构认可的实 2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

附件1: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关于加强大型公共建筑工程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要求,建立和实施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规范测评标识行为,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针对民用建筑的能效测评标识及其相关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能效测评,是指对建筑能源消耗量及其用能系统效率等性能指标进行计算、检测,并给出其所处水平的活动。 能效标识,是指依据能效测评结果,对建筑能耗相关信息向社会或产权所有人明示的活动。 第四条下列民用建筑应进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 (一)新建(改建、扩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为2万平方米以上的); (二)实施节能综合改造并申请财政支持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三)申请国家级或省级节能示范工程的建筑;

(四)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建筑。 第五条其他居住建筑和一般公共建筑的能效测评标识活动可参照本办法进行。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活动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活动的实施和监督管理。 地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可委托专门机构对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活动进行日常管理。 第七条从事建筑能效测评活动的机构按国家和省两级设置。具体办法见《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第八条建筑能效测评机构应在获得建设主管部门资格认定后,从事建筑能效测评活动,并对能效测评结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国家、省级建设主管部门应对其认定的建筑能效测评机构进行监督,并定期对其测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第九条民用建筑能效测评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建筑能效理论值。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或建筑所有权人根据工程设计、施工情况,提出该建筑的建筑能效理论值。 (二)建筑能效实测值。建筑项目投入使用一定期限内,建设单位或建筑所有权人应当委托有关建筑能效测评单位

电磁炉电磁灶成品检验标准

电磁炉电磁灶成品检验标准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生产及OEM电磁炉产品验收检验、入库检验(二次检验)和出厂检验。特殊型号产品的具体要求按照技术要求规定的参数检验。对于该标准中规定的内容,在今后的执行过程中将有必要随着国家相关标准的变动以及发现新的问题而进行更改。但任何内容和形式的更改,都必须经相关授权部门负责人员共同协商并确认可后方可进行,严禁任何一方单方面私自进行更改。 2. 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通用要求 GB 4706.29-2008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电磁灶的特殊要求 QB/T1236-2008 电磁灶 GB 21456-2008 家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 3、术语说明 A类不合格——(特指致命缺陷英文CRITICAL,简写CR)指对产品的使用者构成直接的人身伤害、或者会产生潜在的安全隐患的缺陷。(如漏电、利边及内含有毒物质) B类不合格——(特指严重缺陷英文MAJOR,简写MAJ)指产品有使用功能缺陷、或者外观上有明显的不良缺陷。(如按键不灵、装配不符及外观上严重划伤、破损等) C类不合格——(特指轻微缺陷英文MINOR,简写MIN)指产品除去CR和MAJ以外的所有轻微不良缺陷。 仅只对最终产品的质量只构成一些外观上的影响。(如凹、凸痕、色差以及轻微划伤、变 形等) 质量接收限—(英文ACCEPTABLE QUALITY LAVEL,简写AQL)指由相关顾客、分供方、组织共同协商而达成最终产品验收标准值。 允收——(英文ACCEPTABLE,简写A C)指产品经过相关程序检验并判定其质量为可接收的合格品。 拒收——(英文REJECT,简写R e)指产品经过相关程序检验并判定其质量为不可接收的不合格品。 4. 批量抽样方案和判定 成品入库(出厂)抽检及OEM产品入库二次抽验以送交检验批数量作为一个检验批,采用特殊检验

家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标准状态:现行)

I C S27.010 F01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 B21456 2014 代替G B21456 2008 家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M i n i m u ma l l o w a b l e v a l u e s o f t h e e n e r g y e f f i c i e n c y a n d e n e r g y e f f i c i e n c y g r a d e s f o r h o u s e h o l d i n d u c t i o n c o o k e r s 2014-04-28发布2015-01-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前言 本标准第4.3条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三 本标准按照G B/T1.1 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三 本标准代替G B21456 2008‘家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三与G B21456 2008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扩大了适用标准的电磁灶功率范围; 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 修改了对产品的能效限定值; 细分了不同功率电磁灶产品的能效等级指标; 修改了测试方法三 本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司二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提出三本标准由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 A C/T C20)归口三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二中标能效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二浙江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二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二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二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二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二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二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二广东洛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二佛山爱庭电器有限公司二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二东莞市前锋电子有限公司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若虹二陈剑二张少君二贺婷婷二宋云娜二蔡才德二王开祥二润西安二韩润二凌宏浩二王晓晨二金丹梅二吴辛二李中林二谢仕荣二黄辉二袁灿荣三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 B21456 2008三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报告

附件二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报告 (一号黑体) 申报单位:(盖章) 测评机构:(盖章) (小二号宋体) 二○××年××月 (三号宋体)

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报告(理论值标识) (二号黑体) 所在省市:(四号宋体) 建筑名称: 建筑类型: 测评机构: 联系人: 电话: 测评时间:

目录 (三号黑体) 1. 建筑和用能系统概况 (1) 1.1 建筑概况 (1) 1.2 用能系统概况 (1) 2. 基础项计算说明书 (2) 2.1 计算软件 (2) 2.2 计算条件 (2) 2.3 计算结果 (2) 2.4 结论 (2) 3. 居住/公共建筑能效测评汇总表 (3) 4. 居住/公共建筑围护结构热工性能表 (4) 5. 居住/公共建筑能效标识汇总表........................................ 错误!未定义书签。 (小四宋体)

1.建筑和用能系统概况(三号黑体,下同) 1.1建筑概况(四号黑体,下同) 对建筑概况进行介绍,包括地理位置、总平面图、建筑类型、建筑面积、使用功能等。 (小四宋体,下同) 1.2用能系统概况 对用能系统概况进行介绍,包括《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试行)中规定项和选择项的情况。 规定项:按照国家现行建筑节能标准要求,围护结构及采暖空调系统必须满足的项目,包括围护结构、空调采暖冷热源、空调采暖设备、水泵与风机、室温调节、计量方式、水力平衡、控制方式、照明等情况。 选择项:对高于国家现行建筑节能标准的用能系统和工艺技术加分的项目,包括可再生能源、自然通风采光、蓄冷蓄热技术、能量回收、余热废热利用、全新风/变新风比、变水量/变风量、楼宇自控、管理方式等情况。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2016版)

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fj能管理,推动节能技术进步,提髙用能产品能源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岀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制立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能效标识),是指表示用能产品能源效率等级等性能指标的一种信息标识,属于产品符合性标志的范畴。 第三条国家对肖能潜力大、使用而广的用能产品实行能效标识管理。具体产品实行目录管理。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认监委)负责能效标识管理制度的建立并组织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国家认监委制定并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泄统一适用的产品能效标准、实施规则、能效标识样式和规格。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地方节能主管部门)、地方各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2机构(以下简称地方质检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所辖区域内 能效标识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授权的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以下简称授权机构)备案能效标识及相关信息。 第二章能效标识的实施 第六条生产者和进口商应当对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标注能效标识,根据国家统一规泄的能效标识样式、规格以及标注规左印制和使用能效标识,并在产品包装物上或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说明。列入《目录》的用能产品通过网络交易的,还应当在产品信息展示主页而醒目位置展示相应的能效标识。在产品包装物、说明书、网络交易产品信息展示主页面以及广告宣传中使用的能效标识,可按比例放大或者缩小,并淸晰

有关开展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工作宣传材料(doc 10页)

有关开展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工作宣传材料(doc 10页)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工作宣传材料 一、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的概念 建筑能效测评是指对建筑能源消耗量及其用能系统效率性能指标进行检测和计算机模拟,并判定其所处水平;而能效标识,是指依据能效测评结果,对建筑能耗相关信息以标识形式向社会或产权所有人明示。 能效测评标识可以客观地反映建筑物的能耗水平,达到建筑节能信息公开化,为政策制定提供定量依据和引导消费者节能意识的目的。 二、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法规及政策依据 1、法规依据: (1)《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2008年8月1日,国务院颁布《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其中第二

识、再利用用品标识、节能建筑标识和环境标志制度,开展节能、节水、环保产品认证以及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2)住建部相关政策 2008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出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技术导则》(试行)的通知》、《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等系列文件。 (3)财政部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 2011年5月,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建筑节能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建成后必须经建筑能效专项测评,凡达不到工程建设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有关部门不得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 三、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的必要性及重要意义 1、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是国家建筑节能法规要求 根据国务院《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山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的要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对建筑的能源利用效率进行测评和标识,并将测评结果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购买人明示所售商品房的能源消耗指标,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和住宅质量保证书、住宅使用说明书中载明。

江苏省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实施细则

附件: 江苏省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发展节能建筑和绿色建筑,进一步加大建筑节能闭合监管力度,推行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规范建筑能效测评标识行为,依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和《江苏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的《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和《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包括工业建设项目中具有民用建筑功能的建筑)能效测评标识,适用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能效测评,是指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定的建筑能效测评机构(以下简称测评机构)对建筑能源消耗量及其用能系统效率等性能指标进行检测、计算、评估,并给出其所处水平的活动。 本实施细则所称建筑能效标识是指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建筑物能源消耗量及建筑物用能系统效率等性能指标以信息标识的形式进行明示的活动。

第四条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分为理论值和实测值两个阶段。理论值测评标识应在项目竣工验收之前进行,实测值测评标识应在建筑物正常使用后进行。 第五条建筑能效标识等级按照测评结果划分为三个等级,并以星为标志。 第六条成立江苏省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办公室(设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与科研设计处),负责能效测评机构的认定和考核、受理标识申请、核发标识证书等组织管理工作。 第七条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发展中心负责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的咨询服务和技术指导,并承担标识项目的技术审查等日常事务。 第八条测评机构受建设单位或建筑所有权人的委托,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实施建筑能效测评,并对能效测评结果的公正性、准确性和真实性负责。 第九条测评人员应持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能效测评人员工作手册》和建筑能效测评人员章。 第二章测评机构 第十条测评机构应具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准的建筑节能工程检测专项资质。 第十一条测评机构应当取得计量认证(CMC)和中国合

商用燃气灶具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CEL 031-2016)

附件33编号:CEL 031—2016 商用燃气灶具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1总则 1.1 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质检总局第35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1.2 本规则适用于以燃气为能源的单个灶眼额定热负荷不大于60 kW的中餐燃气炒菜灶(以下简称炒菜灶)、每个灶眼额定热负荷不大于80kW且锅的公称直径不小于600mm的炊用燃气大锅灶(以下简称大锅灶)和额定热负荷不大于80kW且蒸腔蒸汽压力不大于500Pa(表压)的燃气蒸箱(以下简称蒸箱)的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 本规则所指燃气是指GB/T13611《城镇燃气分类和基本特性》规定的燃气。 2标识的样式和规格 2.1 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为66 mm,宽度为45 mm。 2.2 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2)规格型号; (3)能效等级; (4)额定热负荷(kW); (5)热效率(%); (6)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

(7)能效信息码; (8)能效“领跑者”信息(仅针对列入国家能效“领跑者”目录的产品)。 2.3 标识样式示例见附件1。 3能源效率检测 3.1 热效率和热负荷等产品能效性能相关参数的检测方法应当依据GB 30531的现行有效版本。 3.2 《商用燃气灶具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以下简称检测报告)的格式见附件2。 3.3 生产者或进口商可以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或者委托依法取得资质认定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并依据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确定产品能效等级。 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确定能效等级的生产者或进口商,应当保证其检测实验室具备按照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进行检测的能力,并鼓励其取得国家认可机构的认可。 3.4 利用自有检测实验室进行检测的,应当提供实验室检测能力证明材料(包括实验室人员能力、设备能力和检测管理规范),已经获得国家认可机构认可的,还应当提供相应认可证书复制件;利用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应当提供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证书复制件。授权机构可对未获得国家确定的认可机构认可的实验室能力进行核验。

深圳市建筑能效测评标识

深圳市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申报书(样表) 项目名称: ***一期 申报单位:深圳市****有限公司 申报时间: 20**年10月 深圳市建设科技促进中心编制 二○一四年

填写说明 1.申报书一律采用A4规格的纸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并提供电子文档; 2.按申请能效测评标识的单栋建筑进行填写,若单栋建筑包含居住建筑与公共建筑,居住建筑(部分)与公共建筑(部分)应分别进行填写; 3. 项目基本情况和申请测评标识项目情况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 4. 严格按照填写说明的要求如实填写,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项目名称***一期 项目地址**市**区**街道**号 子项目名称***一期***栋项目 建筑类型 √新建□改建□扩建(选项打√) √居建□公建□居建、公建均有(选项打√)建筑面积************万m2 层数***层 申请标识类型及 等级□能效测评标识√实测评估标识(选项打√)□一星□二星√三星(选项打√) 项目立项审批时间20**年**月**日 工程施工许可时间20**年**月**日 建设单位深圳市****有限公司传真23931*** 通讯地址深圳市*** 邮编518*** 负责人张** 电话23931*** 手机13636****** 联系人李** 电话23932*** 手机13456****** 能效测评机构深圳市***测评有限公司 联系人朱** 联系电话13457****** 设计单位深圳市***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 联系电话13458****** 施工图审查机构深圳市***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曾** 联系电话13459****** 施工单位深圳市***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 联系电话13460****** 监理单位深圳市***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 联系电话13461******

十大品牌热门电磁炉

十大品牌热门电磁炉 第一名美的 代表产品美的SK2105 参数 功率调节:2100W 控制方式:机械式控制 时间设定:3小时定时 能效等级:3级 定温保温温度:支持℃ 机身尺寸:358×250×392mm 产品重量:4.5kg 电源性能:220V/50Hz 面板材质:德国炫金面板 产品颜色:黑色 其它性能:六大烹饪功能;定时保温功能;8档火力调节;4D防水;防堵风机;纯铜线圈;国家专利百芯聚能大线圈盘,100%发热面积,加热快速、均匀、省电面试测温技术,测温面积更大,测温更精确 其它特点:火力档位:8档 产品附件 包装清单:电磁炉x1 汤锅x1 炒锅x1 优点 美的SK2105电磁炉属于美的耀金系列,黑色面板配有简单金色线条装饰,经典大方。它采用德国技术HEGON面板,防刮耐磨、持久耐用,平板式设计可台嵌两用。 美的SK2105电磁炉采用按键设计,含有煲汤、炖奶、蒸煮、烧水、炒菜、爆炒、火锅七大功能,按键操作简单明了,采用防堵风机、4D防水技术,给烹饪过程更多一份安全保障。

美的SK2105电磁炉具备预约定时功能,可3小时内定时,轻松烹饪无需看管,紧跟现代生活节奏的步伐。 美的 SK2105 电磁炉采用500倍逐频技术,逐周期跟踪控制电流电压,控制更精确,热效率更高更节能更安全。另外,独有旋风防堵风扇,采用旋风式进风口技术,防堵突点设计,配合直线高速风路设计和专业多重静音电机,节能高效,让电磁炉时刻安静清爽,有效提高使用寿命。 缺点 样式较老,使用时噪音稍大。 分体面板,不容易清洗; 第二名九阳 代表产品JYC-21ES55C 参考价格:239 功率:2100W 控制方式:电脑式控制 时间设定:支持 能效等级:3级 温度性能:60-240 机身尺寸:343×210×411mm 产品重量:2.4kg 电源性能:220V/50Hz 面板材质:微晶面板 产品颜色:黑色 其它性能:健康炒、快速火、火锅、煲汤、熬粥、蒸煮、煎炸 其它特点:8U防辐节能线盘 节能控制程序 触摸感应控制技术 多重防水技术

家用电磁灶能效测试分析

家用电磁灶能效检测分析 2015年1月1日,GB21456—2014《家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正式实施。以下为部分标准制修订单位: 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浙江苏泊尔生活电器有限公司、广东美的生活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九阳股份有限公司、博西华电器(江苏)有限公司等 CVC威凯是国家指定的电磁灶CCC认证机构,检测资质和能力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委员会CNAS、德国国家认可机构DAKKS、香港机电工程署EMSD,沙特政府SASO,以及美国UL 等权威认可机构的认可,是GB4706.14-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部分:烤架、面包片烘烤器及类似用途便携式烹饪器具的特殊要求》,GB4706.22-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部分: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箱及类似用途器具的特殊要求》,GB 4706.29-2008《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2部分:便携式电磁灶的特殊要求》标准的主要起草单位,参与GB21456-2014《家用电磁灶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的制修订工作。 以下是家用电磁灶检测的分析,供各位需要做电磁灶能效测试的厂家参考: (一)能效标识的样式和规格: 1.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最小为80毫米,宽度最小为50毫米。 2.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 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2)产品规格型号; (3)能源效率等级; (4)热效率(%); (5)待机状态功率(W); (6)依据的能源效率国家标准编号。 (二)能源效率的检测项目、定义及标准: 1.热效率和待机状态功率的试验方法依据G B21456的现行有效版本。 2.适用于一个或多个加热单元的电磁灶(包括组合式器具中的电磁灶单元),每个加热单元的额定功率为700W~2800W,不适用于商用电磁灶、工频电磁灶和凹灶。 3.家用电磁灶能效率检测项目:热效率,待机状态功率

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技术导则-

附件2 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技术导则

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技术导则 1. 总则 (1) 2. 术语 (1) 3 基本规定 (3) 4 测评与标识程序 (3) 5 测评内容及方法 (5) 5.1 节能设计符合性核查 (5) 5.2节能率复核 (8) 6 测评结论 (9) 附录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综合评价表 (10)

1.总则 1.0.1为大力发展节能建筑,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推行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制度,根据现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和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03)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国家和本市相关建筑节能标准、规范,制定本导则。 1.0.2本导则适用于重庆市新建居住和公共建筑以及实施建筑节能改造后的既有建筑的能效测评与标识。 1.0.3申请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的建筑必须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0.4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应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建筑节能管理机构进行。 1.0.5建筑能效测评与标识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筑能效测评 按照建筑节能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对建筑物的能效水平进行核查、计算,必要时进行检测,评定其相应等级的活动。根据重庆市《公共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设计标准》(DBJ50-052-2013)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65%(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的要求,本能效测评包含对绿色建筑一星级技术措施的复核。 2.0.2建筑能效标识 按照建筑能效测评结果,对建筑物能效水平,以信息标识的形式进行明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第十五批 )及相关实施规则

广西“能源网”基础设施建设 三年大会战实施方案(2020-2022年) 一、主要目标 围绕“能源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三年大会战目标任务,以电网、核电、煤电、风电、光伏、生物质、水电、LNG接收站、天然气管网等建设为重点,统筹推进电源、输配电、油气管道、充电设施、其他能源设施等五大类重大项目建设,确保三年内一批项目按期竣工投产,一批续建项目加快建设,一批新项目开工建设,确保三年完成总投资2707亿元,实现项目建设的阶段性目标。 二、重点任务 列入“能源网”基础设施补短板建设三年大会战项目共44项,总投资4074亿元,三年投资2707亿元。其中电源项目20项,总投资3072亿元,三年投资1720亿元;输配电项目6项,总投资852亿元,三年投资819亿元;油气管道4项,总投资136亿元,三年投资121亿元;充电设施项目14项,总投资13.94亿元,三年投资13.94亿元。 (一)电源 共20个项目,总投资3072亿元,三年投资1720亿元。新能源项目为分类打捆。

1.核电项目 共3个项目,项目总投资1243亿元,其中三年投资455亿元。续建1个,新建2个。包括: 一是续建防城港红沙核电3、4号机组,总投资403亿元,三年投资220亿元。目前,项目建设稳步推进,至2019年底,已累计完成投产180余亿元,计划2022年全部建成投产。 二是新建防城港红沙核电5、6号机组,总投资420亿元,三年投资约150亿元。项目已纳入国家“十三五”开工备选项目,已完成公众沟通工作,大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有关专题报告已编制,计划2020年获得核准争取开工建设。 三是新建防城港白龙核电1、2号机组,总投资420亿元,三年投资约85亿元。项目已纳入国家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已完成部分前期工作,列入厂址保护,计划2020年启动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2021年获得核准并开工建设。 2.煤电项目 共7个项目,总投资445.6亿元,三年投资327亿元。续建2个,新建5个。包括: 一是续建神华国华广投北海电厂,总投资82.6亿元,三年投资69亿元。项目2017年按国家煤电宏观调控政策要求停建,已完成投资13.6亿元。目前用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置方案已获国家自然资源部批复,正抓紧办理海域权使用证,待补齐开工要件后,即可申请移除停建名单,计划2020年上半年重启建设,2021年底建成投运。

家用和类似用途交流换气扇能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

附件4编号:CEL 036-2017 家用和类似用途交流换气扇能源效率标识 实施规则

1 总则 1.1 本规则依据《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质检总局第35号令,以下简称《办法》)制定。 1.2 本规则适用于单相额定电压不大于250 V,额定输入功率不大于500 W,叶轮直径不大于500 mm,由交流电动机驱动的家用和类似用途交流换气扇(以下简称换气扇)能源效率标识(以下简称标识)的使用、备案和公告。具体产品适用范围见下表: 不适用于以下用途的换气扇: (1)专门为工业用设计的换气扇; (2)预定用于特殊条件下,如腐蚀性、易燃易爆性气体、粉尘、蒸汽或煤气所存在的地方的换气扇; (3)用于空气加热器、冷冻设备或空气调节器以及空气-空气能量回收装置用的换气扇; (4)嵌入器具中(如炉灶和微波烹调器具)的换气扇; (5)船用换气扇; (6)C型换气扇、双向出风换气扇,以及最大静压小于25 Pa — 1 —

的B型和D型换气扇。 2 标识的样式和规格 2.1 标识为蓝白背景的彩色标识,长度为45 mm,宽度为30 mm。 2.2 标识名称为:中国能效标识(英文名称为CHINA ENERGY LABEL), 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者名称(或简称); (2)规格型号; (3)能效等级; (4)能效值[m3/( min·W)]; (5)额定输入功率(W); (6)标称风量(m3/min); (7)依据的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 (8)能效信息码; (9)能效“领跑者”信息(仅针对列入国家能效“领跑者”目录的产品)。 2.3 标识样式示例见附件1。 3 能源效率检测 3.1 能效值、额定输入功率和风量等产品能效性能相关参数的检测方法应依据GB 32049的现行有效版本。 3.2 《家用和类似用途交流换气扇能源效率检测报告》(以下简称 — 2 —

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常见问题分析

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常见问题分析 1实施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的必要性 建筑建设管理是典型的全过程控制。对建筑节能控制仅限于设计阶段、施工阶段是不够的,实际工作中,完成设计、进入施工阶段后,时有建设、施工单位变更施工图设计文件或者不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而降低建筑设计质量、规避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情况。因此,建立建筑能效测评及标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2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 《重庆市建筑节能条例》于2007年11月23日经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中最大的创新点是创设了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 率先在全国提出对新建建筑实行强制性的能效测评与标识。 建筑能效测评,是按照建筑节能有关标准和技术要求, 对单体建筑采取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 依据设计、施工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等资料,经文件核查、软件复核计算及必要的检查和检测,综合评定其建筑能效的活动。建筑能效标识,是按照建筑能效测评结果,对建筑进行明示的活动。 重庆市建筑能效标识等级分为I级、H级、皿级。节能率》70%标识为 I级;节能率》65%且V 70% 标识为H级节能率》50%且V 65% 标识为皿级。 3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标识制度实施过程

4重庆市建筑能效测评标识中常见问题 重庆市自2008年开展建筑能效测评工作以来,测评项目共4249栋,总建筑面积3892.61万m2在具体的测评工作中,主要发现4个方面的问题: 资料报审问题、节能设计符合性核查的问题、节能设计模型的问题、现场的问题。 4.1资料报审问题 能效测评作为新建建筑一个新的审批流程,在审查中所需资料较多,建设单位在进行项目能效测评时,往往不能一次性报完所有资料,主要有以下问

恒匀火高能效电磁炉关键技术研究和产业化

2017年度广东省科学技术奖项目公示 项目名称恒匀火高能效电磁炉关键技术研究和产业化 主要完成单位1、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2、华南理工大学 主要完成人(职称、完成单位、工作单位)1.王开祥,工程师 工作单位: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完成单位: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主要贡献:负责整个项目,主导了恒匀火相关技术的研发;参加了高能效均匀加热技术相关技术合作、设计。 2.蒙剑友,工程师 工作单位: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完成单位: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主要贡献:负责整个项目的执行与推进,主导了高能效均匀加热技术的研发;参加了第一项双驱逐波宽频连续加热技术相关技术研究、设计与检测。 3.刘仲武,教授 工作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完成单位:华南理工大学; 主要贡献:与美的进行技术合作,研究开发高能效电磁炉用磁条材料。通过烧结工艺优化和稀土掺杂,提高了电磁炉的能效。 4.任玉洁,工程师 工作单位: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完成单位: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主要贡献:主导了高能效均匀加热技术的研发,参加了高性能电磁加热磁性材技术的技术合作开发,研究了磁条布局对加热均匀性的影响,研究了线圈布局对加热均匀性的影响。研究了大面积加热高能效技术。 5.汪钊,工程师 工作单位: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完成单位:佛山市顺德区美的电热电器制造有限公司; 主要贡献:主导了双驱控制方案和功率控制技术;研究了斩波方案以限制IGBT电流、电压峰值,参加研究了线圈布局对加热均匀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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