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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全)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全)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07-09-04〗〖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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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把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项目建设,作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采取有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特别是今年以来全面开展的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对于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优良传统,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党和政府形象,都具有重大意义和影响。为进一步巩固清理工作成果,规范和加强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2007]11号)和中纪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审计署《关于开展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中纪发[2007]5号)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一、党政机关办公楼范围

本办法所称党政机关办公楼,主要指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办公用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以及各级党政机关派出机构和直属事业单位办公用房适用本办法(不包括医院、学校和科研事业单位)。

二、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和权限

(一)新建党政机关办公楼审批条件

1.新设立机构无办公用房。

2.原办公用房使用年限满八成以上,经有权机构鉴定为危房并已无维修、改造、加固再使用价值,达不到地震设防裂度。

3.原办公用房按编制人数人均使用面积低于规定标准80%,且原办公用房无扩建的可能性,使用年限满八成以上,可拆除旧办公用房在原地建设,原地不具有再建条件的可易地新建;如原办公用房使用年限不满八成,且仍有使用价值,法定机构评估确定转让价格,受让方继续使用,连同土地转让的通过招拍挂或本级政府批准协议转让。

4.根据有权机构批准的城市发展规划,需搬迁重建的项目。

5.原办公用房建设在地震活动断裂带区域,影响党政机关正常办公或安全,需搬迁重建的项目。

具备以上条件之一的,审批机关可按照审批权限,批复建设办公楼项目。

(二)审批程序和权限

所有新建、扩建、迁建、购置、装修改造党政机关办公楼项目,必须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根据有关规定,自治区厅局级单位和盟市、旗县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由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核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盟市、旗县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和苏木乡镇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及盟市以下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项目,由盟市发展改革委核报盟行政公署或市人民政府审批。

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项目要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的要求,由投资主管部门认真履行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的审批程序。建设部门在批准施工图设计时,要征求投资主管部门的意见,对不按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批复要求编制的施工图,建设和设计单位必须按要求进行修改。(三)建设规模

办公楼面积标准要严格按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的通知》(计

投资[1999]2250号)规定执行。具体包括:

1.建设等级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等级分为三级:

一级办公用房,适用于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省级机关。

二级办公用房,适用于盟市级机关、自治区直属厅局,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三级办公用房,适用于旗县级机关、盟市直属处局,以及相当于该级别的其他机关。

2.办公用房种类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包括:办公室用房、公共服务用房、设备用房和附属用房。各类用房的内容如下:

(1)办公室用房,包括一般工作人员办公室和领导人员办公室。

(2)公共服务用房,包括会议室、接待室、档案室、文印室、资料室、收发室、计算机室、储藏室、卫生间、公勤人员用房、警卫用房等。

(3)设备用房,包括变配电室、水泵房、水箱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制冷机房、通信机房等。

(4)附属用房,包括食堂、汽车库、人防设施、消防设施等。

除上述四类用房之外的特殊业务用房,需要单独审批和核定标准。

3.建筑面积

(1)各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人均建筑面积指标

一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6—30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6—19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400人时,应取下限。

二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为20一24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2—15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200人时,应取下限。

三级办公用房,编制定员每人平均建筑面积力16—18平方米,使用面积为10—12平方米;编制定员超过100人时,应取下限。

需要建设独立变配电室、锅炉房、食堂等设施应按办公用房需要进行配置,警卫用房的建设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各级工作人员办公室的使用面积

自治区级及直属机关

正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24平方米。

副厅(局)级: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盟市级及直属机关

盟市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32平方米。

盟市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8平方米。

直属机关局(处)级: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局(处)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旗县级及直属机关

旗县级正职:每人使用面积20平方米。

旗县级副职:每人使用面积12平方米。

直属机关科级:每人使用面积9平方米。

科级以下:每人使用面积6平方米。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编制定员人数,对照建设标准规定的建设等级,按每人平均建筑面积指标乘以编制定员数,加上需要建设的独立变配电室、锅炉房、食

堂、汽车库、人防设施和警卫用房的面积,加上根据部门的有关规定或实际业务需要测算出的业务用房面积,即为总建筑面积。

(四)需要办理的有关手续

党政机关办公楼在履行项目审批手续后,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有关用地政策,办理用地手续;按照城市规划,办理规划许可手续;按照开工条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同时办理人防、地震、消防、环保、节能等手续。确定办公楼项目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招投标法的有关规定,履行招投标程序。

三、建设资金来源和建设标准

(一)安排正当的建设资金来源

党政机关和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办公楼建设资金,主要由财政预算内资金安排;原有办公用房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用于办公楼建设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使用银行贷款,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赞助或捐赠,不得搞任何形式的集资或摊派,不得向其他单位借款,不得让施工单位垫资,严禁挪用各类专项资金。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财政性资金建设办公楼的,在申报项目时要出具财政部门对使用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财政性资金的审核意见。

(二)严格控制综合造价

要充分发挥限额设计在控制投资和建设标准方面的作用,坚决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工程造价标准。党政机关办公楼单位综合造价(不含土地有关费用及市政配套建设费),自治区级不得超过4000元/平方米,盟市级不得超过3000元/平方米,旗县级及以下单位不得超过2500元/平方米。

(三)严格控制建筑装修标准

1.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的建筑装修应遵循简朴庄重、经济适用原则,兼顾美观和地方特色。装修材料应因地制宜、就地取材,不应进口装修材料。

2.内部装修费用占建安工程造价的比例,砖混结构建筑不准超过35%,框架结构建筑不准超过25%。

3.要节约用地,不得占用耕地,所需建设用地面积应根据当地城市规划确定的建筑容积率进行核算;建筑总使用面积系数,多层建筑不应低于60%,高层建筑不应低于57%;不得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4.多层建筑标准,层高不宜超过3.3米高层建筑标准层高不宜超过3.6米;办公楼主入口不得设置大门厅,门厅高度不得超过两层楼高。

5.采暖、空调、电梯、供配电、弱电及卫生设备均应选用高效、节能、环保国产设备。 6.办公区域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建设阶梯式和有舞台灯光音响、舞台机械、同声传译的会堂、报告厅、大型会议室;建筑物内不得设置阳光房、采光中厅、室内花园、景观走廊等。

四、进一步改进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方式

(一)大力推进项目建设代建制

自治区人民政府尽快组建项目代建中心,作为项目建设期间的法人,负责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组织管理,建设期间行使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职责,改变传统的“建用合一”管理体制为“建用分开"新模式,实现项目管理的专业化,有效控制质量、工期和造价,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二)改变办公楼项目建设方式

以各级政府指定的机构为项目建设主体,打破系统、部门之间界限,实行统一建设、统一分配、统一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从根本上解决争项目、争资金和超规模、超标准建设问题。

五、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监管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制定相关制度和实施办法,并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

责任制,确保本办法的执行。投资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审批程序,建立健全审批责任制和内部监督机制,对违规审批等行为要严肃处理。财政部门要严格公共财政支出管理制度,增强预算透明度,对于未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办公楼建设项目一律不下达财政预算,把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预算支出情况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建设部门要加强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施工预算编制的管理和工程造价标准的制定工作。审计部门要加强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项目的审计监督。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并追究有关领导人员的责任。

六、从严处罚办公楼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违纪行为

(一)对未履行审批程序违规项目的处罚

今后,对未按权限履行项目审批程序、办理用地手续、规划许可手续、施工许可手续或人防、地震、消防、环保、节能等手续,擅自开工的项目,要责令其暂停建设,项目单位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做出书面检查;视项目建设损失和造成影响情况,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二)对超规模、超概算违规项目的处罚

项目未按批复的规模建设,出现超规模、超概算的,对于完工项目,由当地政府没收超出面积部分,分配给办公用房条件差、面积不足的党政机关使用;项目单位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做出书面检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其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并视违规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于在建项目,要责令其暂停建设,如能缩减建筑面积则采取缩减面积的办法,如不能缩减建筑面积则比照完工项目处理;项目单位向自治区人民政府做出书面检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其进行全区通报批评。如果超面积部分不适宜安排其他党政机关使用,则公开拍卖。项目单位或当地政府主动拍卖的,拍卖收入交同级财政;如被上级政府查出后拍卖,拍卖收入交上一级财政。

(三)对越权或违规审批项目的处罚

对于建设项目审批机关违反规定审批或越权审批的,责令其停止建设;各级政府要给予审批机关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对未按规定实行招投标的违规项目处罚

按照国家有关招投标的规定,未经批准,项目单位擅自采取邀请招标或未招投标的,大宗材料、设备未进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的,要责令其停止建设,由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依法进行处罚,对项目单位进行全区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五)对违反土地使用政策违规项目的处罚

对原办公用房和所古土地进行处置、转让、置换未经法定机构评估,土地未经招拍挂程序,擅自处置、转让、置换的,对于处置收益,没有按照收支两条线规定上交财政,擅自坐支的,由审计、财政部门进行专项审计,并对查出的问题进行处理。对于批少占多,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项目,对多占的土地要先退出,然后再作处理;对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要依法予以纠正,然后再进行相应的处理。

今后一律不再审批党政机关新建、改扩建包括培训中心在内的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建设项目,也不得安排财政性资金用于部门、地方所属的现有设施或场所的维修改造。

综合办公楼使用管理办法

四方区公共卫生服务综合办公楼管理办法 四方区公共卫生服务综合办公楼由区卫生局、区红十字会、区总工会、食药局四方分局共同办公。为切实提高办公楼的使用效率,确保正常运转,特制定本使用管理办法。 一、管理使用 办公楼一楼为公用楼层和区总工会,二楼为卫生局,三楼为食药局四方分局和区红十字会。全体工作人员要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楼内设施,保持公共卫生,节约用水用电。 二、安全管理 为加强办公楼的防火、防盗、防灾工作,办公楼由专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切实履行职责,值班期间对外来人员进行询问登记,做好来访记录,预防治安事件。各办公室在下班后关闭门窗,管理好重要文件和财物,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节假日加班时要告知值班人员。 三、公共卫生 办公楼内的公共卫生安排专人进行清扫保洁,包括楼道(窗台)、楼梯(扶手)、卫生间卫生清扫,垃圾清理,保洁人员每天至少清扫一至两次,定期消毒,确保办公楼整洁卫生。各办公室自行清扫各自室内卫生,同时要保持公共环境卫生,做到纸宵烟头放入垃圾箱,不得乱倒垃圾,不得随地

吐痰。 四、水电费用 办公楼水电费用实行均摊制,水电费按月交纳,各单位每月23日前将本单位的水电费交给区医院,由区医院统一交纳。采暖费用根据面积在供暖季前一次性结交。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其它费用由各局分摊。 五、文化建设 本着谁使用谁管理、谁受益谁维护的原则,各局负责本局办公区域内的文化建设工作。公共区域的文化建设本着科学规划、合理设置的原则,以行政管理职能和特点为基点,从工作理念、队伍建设、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行政执法等方面入手,在办公楼营造文明、团结、和谐、互助、共进、向上的人文环境 六、设施维修 办公楼正常的设施维修工作由专人管理,主要用于办公楼维护和设施购置。

办公楼管理办法

办公楼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重点实验室办公楼的综合管理,切实维护师生员工正常的教学、科研实验和办公秩序,共同创造一个文明舒适、卫生安全的工作与学习环境,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重点实验室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办公楼的出入管理 (一)进入办公楼的师生员工必须佩戴校徽,进修培训人员出示学生证或实验室核发的出入证。 (二)外来人员凭介绍信或身份证在传达室进行登记,经许可后进入。 (三)凡衣冠不整、身份不明人员和流动商贩一律不准入内。 (四)携带大件物品出楼时,必须由导师、实验室主任批准登记,并通知传达室值班保安人员,经许可后放行。 (五)本楼开放时间:上午7 :00 开楼,晚上11 :00 闭楼,节假日期间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六)办公楼的出入管理由传达室值班保安人员负责,凡进出者对值班保安人员的监督检查必须予以配合,不得妨碍执行公务。 (七)传达室值班保安人员每天做好交接班记录,严格把住关口,若发生有关问题,将严肃追究值班保安人员责任。 第三条治安秩序的管理 (一)进入大楼办公、学习的人员应遵守公共秩序,行为文明礼貌。楼内办公室、机房教室、资料室、走廊等公共场所不允许大声喧哗、嬉戏打闹、不许引带闲杂人员入

内影响他人工作。来访者可在会客区会晤。 (二)办公楼内不允许从事营业性的销售、会展等与教学科研无关的活动。 (三)爱护办公、教学、科研、实验、照明、卫生、消防等公共设施,不准污损墙壁、玻璃,房间内桌椅公物由专人负责不准随意搬换。 (四)楼内不允许生火做饭,明火取暖,酗酒赌博和随意在公共通道堆放杂物,焚烧废纸废物。 (五)除传达室和值班守护人员外,楼内晚上不得留宿居住其他人员。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办公室批准并办理登记手续,通知值班保安人员。 (六)楼内每天安排巡逻值宿,检查和维护大楼内正常治安秩序。每天每班对大楼内重点区域、门窗通道、水源电源开关、楼道内设置的器材等进行检查,做好巡察记录,交接班时由双方签字认可。 第四条卫生、安全和消防管理 (一)保持楼内日常卫生整洁,严禁随地吐痰,乱扔烟头杂物,乱倒垃圾污水、乱贴乱画等不文明的行为。 (二)卫生间使用后必须放水冲洗,垃圾杂物投放到垃圾筒内。 (三)清洁员负责大楼公共通道、教室、报告厅、会议室、卫生间和大楼外卫生责任区的清扫保洁工作。 (四)楼内各单位做好各自办公室、实验室、机房等办公区域和卫生责任区内的卫生清扫保洁工作,在办公室、机房、实验室、会议室内严禁吸烟,吸烟者到指定区域去吸。每天保持室内文明清洁的工作环境,每周必须全面清理卫生一次。由实验室组织检查。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下载)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建设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厅二○○九年十一月第一章总则目录 ---------------------------------------------------2第二章建设程序 ------- --------------------------------------3第三章管理职责划分 ----------------- 第四章前期工作 ----22 法》、 建设的意见》内政发[2008]122号结合我区公路 建设管理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境内国家及自治区高速公

路网、国省干线公路的新建、改建工程独立的特大、大桥特长隧道及农村牧区公路建设工程。 第三条公路建设项目必须与自治区公路网规划要求相一致并满足公路养护、管理及服务功能的需要。 市场。 第七条公路建设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方针实行质量终身责任制严格执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质量保证体系。

第八条公路建设应积极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推广科学、先进的管理方法鼓励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 第九条公路建设必须坚持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的原则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3年第5号令)落实各项环 第十二条前期工作阶段包括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压覆矿藏、地质灾害评估、土地预审、建设项目选址及资金落实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论证、审批或依 法核准组建项目法人勘察设计招投标两阶段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 第十三条项目实施阶段包括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和审批施工、监理招标质量监 督申请开工前审计建设用地审批征地拆迁办理施工许可组织实施。 第十四条工程验收阶段包括工程质量检测交工验收

办公楼管理办法Word版

办公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树立公司良好公众形象,维护公司本部办公区域秩序,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办公楼内各部门、中心负责人为本部门(中心)第一责任人,必须带头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督促所属员工严格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综合部负责来访人员前台接待、会议室使用安排等管理工作及公司本部和管辖区域物业及设施的维护保养、安全保卫、清洁卫生、员工餐厅等物业管理工作。 第四条物业管理工作包括:办公楼物业服务、物业设施维护、人员出入管理、消防系统维护、车辆停放管理、员工餐厅、办公空调管理、安保监控系统管理、绿化管理、电梯管理等。 第二章人员出入管理 第五条办公楼实行出入登记制度。 第六条员工和代维人员进入办公楼须主动出示配发的工作牌,服从安保人员验证,不得将门禁卡、工作牌、临时工作证等有效证件转借他人。未带工作牌的员工必须在保安处进行登记方可进入大楼上班,未带工作牌上班月累计3次的,由综合部进行通报,并扣除当月个人绩效1分(部门内员工月考核平均分须低于77.25分)。

1. 员工刷卡进出办公区域时要注意防止无关人员跟随进入,办公楼通道已经设置有监控录像,如属于员工刷卡开门让无关人员进入办公楼的要追究责任。 2. 需要进入办公区域办公的外来人员,如各部门代维、外包等工作人员,由需求部门向综合部安全管理报备,填报《办公楼人员物品通行单》,向综合部人力资源管理申请办理临时工作证。 3. 临时需要进入办公区域工作的外来人员,如施工、维修、设备保养等,由需求部门向综合部安全管理员报备,填报《办公楼人员物品通行单》,陪同外来人员办理临时出入证手续。如施工、维修、设施保养时间为非工作日,承办部门须事先书面公告各部门。现场安全管理由施工承办部门负责,严禁施工人员进入其他办公区域,要确保施工安全和大楼的设备运行安全。 第七条公司对外公务、接待工作在办公楼一楼大厅进行。外来办事人员须从办公楼正门(玻璃门)进入,凭有效身份证件在一楼接待处办理会客手续,外来办事人员禁止从除办公楼正门外的其他门口进入办公楼。除公司贵宾外,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允许进入公司二楼及以上办公区域。确实需要进入办公楼的来访人员按要求办理登记后由被访部门人员负责接送。 第八条办公楼电动铁门为备用通道,除紧急情况外实行24小时关闭,仅公司车辆进出时可临时开放,车辆进出后立即关闭。 第九条公司贵宾进入办公区域,安保人员需电话请示贵宾访问的相应领导,经领导同意后方可登记放行,由公司领导下楼迎接的贵

内蒙古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的管理,切实做好土地整治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整治项目是指自治区使用中 央划转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自治区分成的新 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除土地整治重大工程以 为的其他各类土地整治项目。 自治区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管理按《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第三条项目审查确定和组织施工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二)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产量,促进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与农业可持续发展; (三)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 (四)向重大工程和粮食主产区、粮食主产县(市、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倾斜;

(五)采用先进科学技术,达到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的统一组织,分级管理。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四条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实行分组管理,各负其责。 第五条国土资源厅主要职责: (一)负责年度项目计划与预算的编制,会同财政厅下达项目年度资金预算指标; (二)组织有关专家对使用中央划转资金安排的项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项目设计和预算进行论证和审查; (三)组织有关专家审查需报自治区国土资源厅批准的变更设计及预算; (四)组织对使用中央划转资金安排的项目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实施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五)监督检查项目实施工作,对全区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管。 第六条盟市国土资源局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有关专家对使用自治区下达的年度新增预算指标安排的项目设计和预算进行认证审查;

办公大楼管理规定

办公大楼管理规定1.0总则为加强交通银行华中金融中心办公大楼的日常管理,保障中心正常办公秩序,特制定本规定。2.0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交通银行华中金融中心的人员管理、安保、消防、物业维修等。3.0人员进出管理3.1业务处理中心员工进入办公大楼须主动出示证件,并规定佩戴工卡,严禁将本人证件借予他人。员工如遇证件遗失,需主动向相关部门申领补办。3.2卡中心员工进出办公区域楼层须刷卡进入,随手关门。3.3各部门应对本部门负责的外包协作人员资料进行登记、整理统一办理中心临时出入证,并要求按规定佩戴。3.4外来访客须先在前台与接洽人电话联系,接洽人确认后方可在一楼大厅指定区域接待。如需进入其他工作区则需在前台以有效证件换取临时出入证。3.5节假日及周六、日需进入办公大楼加班的人员(除信审、催收、客服采取轮班制员工外),须提前一天填写交通银行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加班申请单,并在16:30前送办公室行政审批。4.0物品进出管理4.1卡中心员工携带非个人物品,及外部人员携带物品外出,须有办公室行政统一开具的武汉物业处理中心物品出门单(出门单在办公室行政领取)。5.0消防/安保管理5.1各楼层须保持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前严禁擅自动用消防设施。5.2办公室内严禁个人私接用电设备,加装其它办公设备须征得物业部门批准,并填写武汉业务处理中心办公大楼用电设备申请单5.3武汉业务处理中心办公大楼内全面禁烟,严禁动用明火设备。5.4办公场所严禁存放私人贵重物品和易燃、易爆、易腐蚀物品。5.5离开办公区域时,应将笔记本电脑、手机等贵重物品及重要文件资料入柜上锁,不得随意摆放于桌面。5.6下班后应关闭门窗,切断电源(照明、空调、PC机)后方可离开。车辆进出管理5.7机动车辆除特别准许外,一律不得进入武汉业务处理中心办公大楼正门广场。5.8机动车辆应遵循安保人员的指挥,停放在园区指定车位内。5.9货运车辆应在办公大楼北门进行卸(装)货。6.0水电、空调、开水器使用管理6.1所有员工须节约使用水电,避免浪费。办公区域无人时应关闭照明灯、空调等设施、下班后必须关闭个人电脑。6.2各部门空调使用应由所在部门专人负责、按照规定使用。6.3各楼层开水器由楼层所在部门专人负责管理,下班后必须断电,杜绝通宵通电。6.4中心将安排物业每日对上述规定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将记录的违规行为每周给予通报。7.0其他7.1员工不许带任何食物进入办公大楼,自觉维护办公区域环境卫生;根据实际情况在工作区内,适当摆放若干垃圾桶。7.2员工需爱护大楼公共设施。7.3办公区域须保持安静,不许喧哗。一楼大堂管理规程1.目的规范大堂的管理。2.适用范围适用于交通银行办公楼大堂。3.职责3.1一楼前台接待员负责接待访客的来访、来电及咨询,耐心回答访客提出的问题。3.2一楼前台接待员负责大堂外来人员进出及物品(沙发、茶几、报夹、告示等)的管理。3.3一楼前台接待员负责大堂显示屏的管理。4.0工作规程 4.1接待员负责接待/接听业主和访客的咨询。4.2接待服务要求:4.2.1 接待要礼貌、热情、大方;耐心、细致地为客户解决问题。 4.2.2 客人到前台咨询时,应先向客户问好,如“您好,请问您有什么需要吗?” 4.2.3向客户指出或详细说明应乘座的电梯。4.2.4如有客来访,无证者可谢绝其入内。4.2.5热情为访客提供服务, 耐心回答访客提出的问题,对于访客提出的问题在其职权内的应立即为访客解决。4.2.6 对客户委托的事情要有始有终。对客户的无

办公室安全管理办法

办公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环境、安全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真正做到全员参与,进而确保环境、安全目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并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实施、监督。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人身设备、交通、消防、环境卫生、防盗、用电及相关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人身设备安全的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要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标准、法律、法规,落实公司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开展检查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办公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办公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积极寻求降低事故发生、减少损失的办法和措施; 第四条员工在办公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办公设备和防护用品,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防止事故人身伤害; 第五条各部门的责任人应将本部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安排、有检查、有奖惩、有记录。 (一)做到谁保养、谁检修、发现异常随报告,确保设备整洁、运转正常、性能可靠。 (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各岗位人员要恪守岗位、认真履

行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从而有效预防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人员事故伤害。 第三章交通安全的管理 第六条驾驶员都必须时刻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车(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第八条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按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进行处理,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第九条出车前驾驶员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保证足够的休息; 第十条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交通规章制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迅速与交警部门、公司取得联系,并极积配合交警部门处理好问题。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都有维护公司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建立防火档案,明确公司防火的重点部位,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三条每年一次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对消防和安保部门提出的消防工作整改意见,认真组织落实; 第十五条禁止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堆放物资,保证安全通道和

内蒙古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

内蒙古自治区以工代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以工代赈项目及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国家发改委《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2014年第19号令),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1]412号)、财政部《财政扶贫资金报帐制管理办法》[(试行)财农[2001]93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以工代赈是国家制定实行的一项重要扶贫赈济政策。国家通过投入资金,实施以工代赈项目,在贫困地区建设中小型农牧业基础设施,改善贫困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贫困地区经济较快发展,同时吸纳贫困群众参加部分劳动密集型项目建设,获得劳务报酬,逐步实现脱贫致富。 第三条盟市、旗县发展改革委(局)作为以工代赈工作的主管部门,在上一级发展改革委的指导下,按照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年度计划,负责组织开展以工代赈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金来源 第四条以工代赈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预算内扶贫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自治区和地方配套资金。 —1—

第五条各级政府根据自身财力,安排配套资金。配套资金不允许虚列预算,不允许多头配套。 第三章资金使用范围及投向 第六条使用范围以工代赈资金主要安排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项目和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安排部分地方财力困难扶贫任务较重的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 第七条资金投向以工代赈资金集中用于贫困地区小型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具体包括 (一)基本农田土地平整,节水灌溉等田间工程。有效改造中低产田。 (二)小型农田水利节水型灌溉设施建设;巩固已建成小型水利工程,修复损坏的水利设施;小型排灌区的渠系配套,防渗整治;小型蓄水工程等。 (三)草场建设草场改良、饲草料基地、棚圈和青贮窖等基础设施建设。 (四)乡村道路乡苏木出口公路,县乡村连接线、村间街巷硬化、田间路。通乡通村公路及贫困地区联片开发公路和独立桥(桥涵)等,建设标准以四级公路为基准。 —2—

办公楼安全管理制度

办公楼安全管理制度

办公楼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办公楼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办公环境,确保各办公室工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行安全工作责任制。各办公室负责人为第一安全责任人,统筹负责本办公室的安全管理。办公室其他人员为第二安全责任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加强自身安全观念。第一安全责任人要定期向本办公室人员进行安全宣传,加强法制观念,增强安全意识,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防范的能力,督促、检查本室人员做好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集团综合办公室报告。 二、加强用电安全管理。办公室内要时刻注意用电的安全,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应在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上报部门领导审核批准,以防止火灾、触电等事故发生。 三、要加强防火安全工作。不准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办公室,办公室内不准堆放杂物和焚烧废弃物,公共区域禁止吸烟,保持办公室干净、卫生、整洁,杜绝火苗滋生。 四、要加强防盗安全管理。 (一)工作时间内注意保管好现金、手机及手提电脑等贵重物品,看到陌生人要过问,发现形迹可疑的人要向集团综合办公室报告,谨防盗窃案件的发生。如无特殊情况,严禁将非本公司人员单独留在办公室。

(二)办公室内严禁大量存放现金、存款单、有价证券及其它贵重物品。确实需存放重要档案资料、仪器设备和涉及收费及有现金往来的办公室,必须采取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三)有报警装置的办公室,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并经常对其进行检查,发现有故障时要立即报告公司保卫部。办公室无人时,要将其设定在工作状态,确保其发挥作用。 (四)非正常工作时间办公楼启用门禁系统。门禁系统启用期间:员工凭门卡进出办公楼,并随手关门;非本楼人员需征得本楼员工的同意,并在其陪同下进出办公楼。 (五)办公楼所有办公室钥匙和大门门卡由总经办统筹管理、更换和复制,任何人不得随意复制或转借本办公室以外的其他人员使用。员工离职时应将钥匙和门卡交回总经办;钥匙或门卡遗失时,应立即向总经办报备。个人办公桌、橱柜的钥匙要随身携带。 五、最后离开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要随手关门。每天下班前,要关好门窗,关闭电灯、电源,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六、定期对办公楼内的门、窗和设备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如有破损,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修理或更换。其中各办公室内由安全责任人负责,公共场所由公司保卫部负责,专用设备由专人负责。 七、办公室发生盗窃案件或火灾等安全事故时要及时上报。杜

办公楼管理规定

行政办公楼办公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办公楼的管理,创造文明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提高办公效率,有利于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办公楼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上班时间:春季:7:30--17:00。午午休时间:11:30一13:00。秋季:8:00-17:00,午休时间:12:00-13:00。 第三条、上班打卡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 第五条、不得将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公司。 第六条、班车按规定路线、停车地点和时间运行,乘车职工不得随意提出变更要求。乘车时应注意维护车内卫生。 第七条、各类车辆要服从保安人员指挥,按指定车位停放。自行车要停放到指定位置,不得乱放。 第八条、公司职工上班时须衣着整洁、得体。除午休时间外,公司职员着工作服。男士一律着西装、系领带。女士不得穿着牛仔服装、过于艳丽花哨或过于暴露的服装;不得着运动服装、T恤 衫;不得只穿毛衣不着外套;不得穿军靴、露出脚趾及后跟的凉鞋及其他不适宜的装束。男 女职工不准穿着与工作环境不相符、不协调的服装和配戴不协调的饰物上班。 第九条、办公时间不得因私会客;午休时间不得在办公区内搞文体娱乐活动;因私打电话必须简短。第十条、办公区手机、小灵通等移动电话均应设定在振动或静音状态。 第十一条、办公区严禁大声喧哗、嘻笑打闹、聚堆聊天;不得使用不文明语言。 第十二条、办公室所有办公设备、用具、包括桌面及抽屉等,均按照公司统一规定摆放,严禁个人随意挪动摆放。 第十三条、办公区及公共区域应保持环境整洁,办公用品摆放整齐,不得用餐、吃零食或嚼口香糖; 不得摆放鞋、雨伞及其他私人杂物;严禁随地吐痰。 第十四条、凡办公所用空调、电梯需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公司办公区域、公用区域、楼前广场及机动车内严禁吸烟。 第十六条、下班或办公室无人时,须关闭所有电器,公文、印章、票据及贵重物品、现金等须锁人保险柜或抽屉内,关窗、锁门后方可离开。 第十七条、遵守保密纪律,保存好各种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八条、各楼层谈判间、会议室及大会议厅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安排。 第十九条、墙壁不得乱刻乱画、加钉。自己打开水时严禁乱泼乱倒. 第二十条、文明用厕,注意保洁。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人事行政部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对违反规定者,办公室将会同人事本部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罚款100元至500元、通报批评等处罚。 第二十二条、爱护公司固定资产,发现损坏应及时报修,无法修复的应注明原因申请废。因故意或使用不当损坏公物者,应予以相应赔偿。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由人事行政部负责解释。

最新XX银行办公大楼管理办法资料

XXX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大楼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我行办公大楼正常使用和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加强内部管理,营造一个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楼管理应当本着“高效有序、方便职工、服务金融、拓展功能、提高效益”的原则,实行“群体努力、综合管理、职责明确、责任落实、奖罚分明。”的管理模式。 第三条大楼管理工作应纳入我行目标责任和精神文 明建设创建活动,并定期进行考核。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分工 第四条综合部为办公大楼的主管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实行由主管部门统一负责管理,与行各部门负责所辖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第五条管理分工 1.办公大楼公共部分由综合部负责:主要负责大楼安全、消防管理、通讯和大楼设备设施管理,负责大楼的供电、照明设备的用电安全及维修维护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公共卫生、环境绿化、食堂、地下室的管理,负责大楼的房屋管理、维护使用日常事务等工作。 2.办公大楼区域管理由各部门负责:主要负责本部门办公区域卫生清洁、安全消防、办公设备等。电子显示屏的

日常管理由负责;财务部根据各部门预算申请内容负责申报审批大楼设备、设施大修和更新的预、决算工作。 第三章大楼的一般管理 第六条大楼的管理必须贯彻“以正常运作为主线,四防工作为重点”(防火、防盗、防爆、防毒)的方针。 第七条大楼内全体工作人员均应仪表端庄,微笑服务,严格遵守“首问制”,自觉搞好大楼的精神文明建设。 第八条各部门召集的各种会议,报主管领导同意后,需用会议室者,均应提前告知办公室,由办公室统筹安排。外宾来行参观访问,必须经领导批准,由办公室归口管理统一安排,任何人不得将外宾带入机要、打字、档案和资料室,严禁在上述要害部门拍照摄像。 第九条大楼内除规定的吸烟点外严禁吸烟、严禁扔果皮、纸屑和随地吐痰,严禁在楼道、楼梯和消防通道堆放杂物,严禁在大楼内、外墙面张贴通知、广告。严禁在餐厅以外的楼内任何地方就餐。 第十条各部门每天下班时应派人检查所辖区域内 的水管是否关闭,照明和动力电是否切断,门窗是否关好。发现大楼设备、线路管道异常情况(如有漏渗水,导线冒烟、火花或设备运转声音异常),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及时派人紧急排除故障。

办公大楼管理办法

办公大楼管理办法 一、中心公共场所保洁管理方面 (一)中心公共场所的环境卫生由中心聘请专职保洁员按照划定区域统一清扫。 (二)窗口的办公区域,应每日一次保洁(在上班前对桌、椅、柜、地面进行清洁,整理摆放好物品)。 (三)为保持中心室内外卫生,窗口工作人员和外来办事者必须树立“卫生为荣”的意识,养成和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做到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乱倒茶叶渣,不随处悬挂、张贴宣传资料,工作资料、用品摆放整齐。 (四)一至三楼服务大厅内严禁吸烟,保安员要起监督作用。 (五)中心不定期对窗口的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定期公布卫生检查结果。 二、安全保卫管理方面 (一)中心整体的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由中心负责。 (二)窗口必须做好本责任区内的防盗、防火、防诈骗、防治安隐患工作,以保证正常工作秩序及财产、人身安全。 (三)下班后和节假日期间应做到“三好一无”:即物品整理好、电源关闭好、柜门锁好,无事故隐患。

(四)要注意安全用电,正确使用用电设备,不得随意安装、更改用电线路和电掣,增加用电设备、安装或更改用电线路、电掣等需经中心批准。 (五)上班时间,工作人员必须佩戴中心统一发放的工作卡方可进入办公区域,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窗口内。 (六)窗口工作人员需在非对外办公时间加班的,必须凭中心统一发放的工作卡或本单位工作证,办理好登记手续后方可进入;窗口如需集体加班的,须提前告知中心。 三、停车场管理方面 (一)工作人员和外来办事者必须按中心规定从指定的出入口进入和驶出停车场,并根据车辆的类型、大小,停放在划有标志线的车位内,不得乱停乱放。 (二)进入停车场停车、取车时,必须服从保安员的指挥。 (三)窗口有固定车位的车辆,必须停在指定车位上;没有指定车位的车辆,不得停在固定车位上。 办公楼后勤管理制度 一、用电管理制度 1、局办公楼室内照明灯由各办公室人员共同负责管理,根据天气状况使用室内照明灯,下班后做到人走灯灭;办公楼走廊、卫生间及会议室照明灯由清扫工负责管理,行政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监督检查。 2、办公电脑使用人员要加强用电管理(多人办公室应设专人负责),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聊天或打游戏,下班后一律关闭主机及附属设备。

招标投标主要法律规范清单

招标投标主要法律规范清单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二、行政法规、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 3.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稽查办法(国办发[2000]54号) 4.国务院有关部门实施招标投标活动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意见的通知(国办 发[2000]34号) 三、部门规章 (一)综合类 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国家计委第3号令) 2.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第12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 4.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第29号令) 5.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国家计委第18号令) 6.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增加招标内容以及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国家 计委第9号令) 7.工程建设项目自行招标试行办法(国家计委第5号令) 8.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国家计委第4号令) 9.进一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通知(计政策[2001]1400号)

10.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媒介的通知(计政策[2000]868号) 11.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的通知(发改法规 [2010]628号) 12.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 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发改法规[2009]1361号) 13.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发改法规[2008]1531号) 14.招标投标部际协调机制暂行办法(发改法规[2005]1282号) 15.国家发改委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核准)时核准招标内容的意见的通知(发 改办法规[2005]824号) 16.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36号令) 17.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 18.关于整顿和规范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国家计委、财政部发布) 19.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 20.印发《招标采购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和《招标师职业水平 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63号) 21.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实施意见(建市[2007]230号) 22.关于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企业及招标代理机构资质申请及年检有关 问题的通知(建办市函[2005]456号) 23.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建设部令第154号) 24.公路建设项目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11]797号) 25.经营性公路建设项目投资人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2007]8号令) 26.铁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办法(铁道部[2002]8号令) 27.铁路建设工程招标评标委员会评委专家库管理办法(铁建设[2000]56号)

生产企业办公楼管理规定

新办公楼办公管理规定为加强新办公区域管理,创造文明的办公环境,维护正常的办公秩序,树立员工主人翁意识,建立各部门办公自主管理的机制,实施办公行为规范的考核,特颁布《新办公楼办公管理规定》。 一、部门自主行政管理机制 各部门建立自主行政管理制度,每周设一名行政值日生(名单于公司信息栏公示)轮流担当,负责本周内本部门的员工考勤、办公环境、办公秩序、VI执行、节约规定等行为规范的管理,督促部门员工遵守本制度,采取一定的措施开展部门自主行政管理。 行政人事部将不定期抽查巡检、张榜公布、奖优罚劣。 二、工作纪律 1、作息时间 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原则上上班时间为8:30;下班时间为16:30;午餐时间为12:00一13:00。 老年公寓服务团队按每月公布的作息安排执行。 2、电子考勤 新办公楼各办公室均采用门禁考勤系统,员工胸卡即为自己办公室的电子钥匙。 刷卡进出时间作为上下班考勤及工资发放的直接依据,无书面说明、无请假手续,一

律视作缺勤,视情按迟到、早退、矿工处理。 除外出或请假外,原则上先刷卡后工作。上下班忘记刷卡者,须书面说明:次工作日由直接领导证明上下班时间,并签字交行政人事部。 3、因公外出手续 原则上员工次日不进公司直接外出办公事,须当日办理请示及登记手续,各部门办公室设有外出登记本,员工由部门经理签字批准,经理由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当日外出且下班前返回公司,须请示但可不作登记。 三、办公环境 1、个人办公卫生 员工应做好个人工作区内的卫生保洁工作,保持物品整齐,以及柜子、桌面、电脑(含机座、键盘、屏幕)、电话机等的清洁。 除桌面可摆置个性化小物件之外,私人物品原则上放置封闭空间内,衣服统一挂在办公室固定衣架上;雨具统一放置在公司各层安全楼梯处。 每个办公室提供抹布、酒精棉花、固定衣架。 2、公共卫生 员工在公司范围内的任何场所(含走道、电梯、厕所、广场、会议室、公寓等等),须自觉捡起地上纸屑、烟蒂或其它杂物。 自觉维护公共水龙头的卫生,简单清理使用时将产生的污渍。

办公室管理规定

办公室管理制度实施日期:201 年月日

目录 1.目的 2.适用范围 3.办公室行为举止规范 4.办公室仪容仪表规范 5.办公设备使用规范 6.办公室5S管理规定 7.办公室日常管理规定 8.违反制度处罚规定 9. 实施时间 1.目的 1.1为营造干净整洁的办公场所,合理、有效的使用办公资源,提升员工工作热

情,提高员工职场素养,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 3. 办公室行为举止规范 3.1 聊天:在办公室内不可大声喧哗、聚众闲聊,影响他人工作。工作时间不可闲聊与工作无关的话题,影响工作效率。 3.2 言谈:员工应自觉提高个人职业素养,与人交往使用礼貌用语,如:麻烦你、请、谢谢。不发布有损公司利益的负面或消极言论,公司倡导员工谈论正面、积极向上的话题,共同营造一个和谐、团结、高效的办公氛围。 3.3举止:坐、立、行举止端正,不可东倒西歪,抱二郞腿等不雅动作。 3.4 接待:外来人员,前台文员要做好来访登记,未经通传的来客均安排在候客区等待,由前台文员负责通传,经接待人同意后方可引见 4.办公室仪容仪表规范 4.1 着装:服装干净整洁无污渍、无破损。男生严禁穿着背心,女生严禁穿着袒胸露背装或是奇装怪服另类服装。 4.2 头发:女生头发梳理整齐,男生头发前不覆额,侧不遮耳,后不及领,面不留须,保持干净、整洁。头发不染夸张怪异色彩,无异臭,无头屑。 4.3 口齿:上班前不吃含刺激性有异味的食物,保持口腔清新无异味。 4.4 指甲:随时保持双手干净清洁,指甲无污垢。女生不涂夸张色彩甲油。 4.5 鞋子:不得穿着拖鞋、凉拖上班。 5.办公设备使用规范 5.1 电脑:爱护公司配备的电脑,合理使用。外出及下午下班应及时将电脑关闭;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计价行为,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维护建设工程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结合内蒙古自治区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建设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编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工程结算和签定合同等计价活动均应执行本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园林、环卫、污水处理、垃圾处理、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附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建设工程价格在政府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竞争形成。自治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区工程发承包计价工作的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 第四条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自治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编制适 合全自治区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消耗量定额。各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各盟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定期采集、整理、分析、测算和发布有关建设工程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市场价格。 第五条建设工程计价可采用以下计价方法: (一)定额计价法(工料单价法)。是按照建设工程消耗量定额规定的消耗量和不含间接费、利润、税金的定额基价为计算基础的计价方法。以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直接费,直接费以人工、材料、机械的消耗量及其相应价格确定,间接费、利润、税金按照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综合单价法)。是按照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规定的计价办法。以分部分项工程量的单价为全费用单价。全费用单价综合计算分部分项工程所发生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 第六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计价。其他投资的建设工程,由工程发包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招

综合办公大楼管理制度

湖州新奥综合大楼管理规定 为加强对综合大楼办公环境管理,提升公司对外形象,创造一个舒适的办公环境。同时针对综合大楼的各类设备仪器实现专人负责管理,做到各类设备有效且合理化的使用,提高公司的快速抢险反应能力,确保综合大楼及公司下属各场站在安全的条件下运行。特制订湖州新奥综合大楼管理规定。 一、门岗管理 1、门岗管理的归口部门为综合办公室; 2、进出综合大楼办公区的汽车、摩托车进出办公区要减速行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下班以后进出办公区的车辆实行登记制度; 4、进入综合大楼的所有人员一律凭出入证或工作证;对外来办事人员凭有效证件或经办部门电话确认,填写会客单后进出; 5、严禁衣冠不整者进入办公大楼;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办公区推销产品; 6、进入综合大楼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检疫标准和安全防范要求,并自觉接受门卫登记检查,否则门卫值班员工有权阻止。 二、车辆管理 1、员工个人私车(含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由按部门进行统计上报综合办,交门卫备案,如遇部门增减私车,需及时到门岗备案;

2、车辆(含自行车、摩托车、电动车)进入综合大楼后,应按规定区域停放; 3、车辆进入综合大楼禁止鸣笛,主动减速。保持好停车场的清洁卫生,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使用明火; 4、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的车辆及出租车进入办公大楼; 5、进入综合大楼的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安全消防规定,自觉做好消防工作; 6、为确保停车场道路畅通,场内不准堆放物品,严禁在车库入口和通道上停放车辆; 7、安全保卫人员要对进入综合大楼的陌生车辆严格检查后放行。一旦发现问题,值班人员要拒绝车辆进出,并报告门岗分管领导处理。 三、会客管理 1、有来访者,门卫人员必须向被访人通报,经同意方可准入; 2、来访者须填写会客登记单;会客完毕,由被访人在会客登记单上签名后退还门卫; 3、非工作时间原则上不得在楼内会客; 四、安全管理 1、消防安全 (1)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和严格执行《消防法》,增强防火意识,掌握消防知识,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办法; (2)不准在综合大楼私拉乱接电线,不准擅自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熨斗、电热杯等电热器具;

办公楼管理重点【办公楼管理办法】

办公楼管理重点【办公楼管理办法】 办公大楼管理办法为规范办公大楼管理,达到整洁、美观、和谐、平安目标,提供一个安全舒适的办公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1、坚持“人人爱护、人人有责、规范有序、科学管理”理念,全局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大楼管理各项规定,自觉维护大楼的安全、整洁、有序,保障全局工作的正常运转。局属各事业单位水、电费由事业单位自己承担,每半年结算一次。 2、办公楼、办公室内不能大声喧哗,应保持安静的办公环境。倡导文明服务用语,展示机关工作人员形象及风貌。 二、安全保卫 3、办公楼楼内安全由值班人员24小时负责,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大楼,如有特殊情况,向办公室报告。 (1)星期一至星期五办公楼各大门开门时间,正大门:上午:7:30—12:30 下午:14:00—18:30(夏季) 1:30—5:45(冬季)电梯门: 7:30—18:30 侧门: 6:30—7:30 18:30—23:00(夏季) 18:30—22:30(冬季)(2)双休日办公楼正大门、电梯门关闭,只开侧门侧门: 6:30—23:00(夏季) 6:30—22:30(冬季)如遇工作人员加班,超过以上规定时间的应事先通知门卫;特殊情况需开正大门和电梯门,由办公室另行通知。

夏季23:00、冬季6:30—22:30以后电梯停止运行,必要时关闭楼层电源,下班时间一台电梯运行。 4、建立来客登记制度。外来办事人员凭工作证或 ___登记后方可进入楼内,或打内部电话联系确有其人其事予以放行。下班后,非大楼办公人员进入须由大楼办公人员引入。 5、楼内办公人员必须凭工作牌进入大楼。 6、节假日各单位要安排值班人员,并将值班安排表报办公室。 7、各部门要有高度的安全意识,时刻注意安全,做好“四防”(即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工作。 8、楼内不准收废品、推销等闲杂人员进入。如发现上述人员进入楼内,将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9、严禁任何人将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带入楼内,否则因此造成的火灾事故及人身伤害,将严肃追究责任。

办公楼安全管理规定

办公楼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省、市两级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保障公司办公楼财产安全和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铁通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办公楼的安全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力主”的方针。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省公司和地市分公司机关办公楼及所有办公人员。 第二章安全工作职责 第四条两级机关各级负责人按照“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在履行本岗位工作职责的同时,履行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省公司利地市分公司综合部是本单位办公楼安全管理的的职能部门,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切落实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定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二)维护办公楼正常的工作秩序,纠正和制止各类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负责办公楼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不含物业公司或业主负责管理和维护的; (四)组织开展办公楼安全检査,协调并督促公司各部门做好安全隐患的整改工作; (五)负责办公楼机关员工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 (六)监督、指导公司各部门的安全工作; (七)协调配合公安及上级安全检査、监督等部门,对渉及机关人员的治安或刑事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以下安全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项安全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公司办公楼各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落实本部门员工的安全岗位取责; (二)组织开展工作范围内的安全检査,落实安全隐患的整改; (三)组织员工参加安全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和保障机关安全工作的正常开展; (四)及时、如实扱告安全、治安或刑事案件等。 第七条办公楼的机关员工应履行以下安全取责: (一)自觉遵守国家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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