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银川市城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doc 12)

银川市城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doc 12)

银川市城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doc 12)
银川市城市住房建设规划(2006-2010)(doc 1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贯彻落实中央相关政策,进一步加强市场引导和调控,实现建设西北地区最适宜居住、最适宜创业城市的目标,编制本规划。

第2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05-2020)》(纲要)

3、《银川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

4、《银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5、《银川市第五次房屋普查数据成果分析报告》

6、国家和地方其他有关政策、法规与技术规范

第3条规划原则和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关注群众改善居住条件的需要,按照建设资源

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逐步调整优化住房供应结构体系,

合理引导住房消费需求和消费模式,遵循“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

地制宜、总量控制、稳步推进”的原则,体现社会公平,使住房建设

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保障体系及居民消费水平相协调。

第4条规划期限和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与银川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范围一致,总用地面积115

平方公里。

第5条在规划期限内,凡在规划区范围内进行的各项住房建设活动,应符合本规划及本规划的年度实施计划;与住房建设相关的各项政策、计划,

应与本规划相协调。

第二章居住用地供应规划

第6条供应指导思想与原则

强调土地资源的节约、高效利用,优先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

商品住房和社会保障性住房的土地供应;坚持新增供应与存量挖潜相

结合,积极促进闲置土地盘活;坚持住房的区域布局合理化,进一步

促进房地产市场发展中心向金凤区转移。

第7条供应方向:“十一五”期间,新增商品住房用地中,兴庆区为43公顷,金凤区为226公顷,西夏区为22公顷。盘活存量商品住房用地中,

兴庆区为44公顷,金凤区为85公顷。新增社会保障性住房用地中,

兴庆区为16公顷,金凤区为73公顷,西夏区为6公顷;西夏区盘活

存量土地21公顷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

第8条供应总量:“十一五”期间,新增住房用地总量为390公顷,其中用于供应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

住房用地270公顷。存量土地盘活总量为150公顷。

第9条居住用地供应年度实施计划

1、2006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93公顷(新增住房用地74公顷,盘活

存量用地19公顷),供应社会保障性住房用地33公顷(新增用地15

公顷,盘活存量用地18公顷)。

2、2007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86公顷(新增住房用地65.5公顷,盘

活存量用地20.5公顷),供应社会保障性住房用地25公顷(新增用

地13公顷,盘活存量用地12公顷)。

第三章住房市场供给与需求预测

第10条市场供给预测:预计2006-2010年住房建设开发增速约为6-7%,2010年住房建筑面积约为3000万平方米。

第11条市场需求预测:到2010年底,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0平方米,住房总量达到3000万平方米,基本满足人口增长的需要。

第12条市场价格预测:十一五期间,银川市商品住房价格走势将呈平稳增长趋势,住房价格增幅年均预计在3%左右。

第13条社会保障性住房需求预测

1、经济适用住房:“十一五”期间应建设约106万平方米,套型建筑

面积80平方米左右的经济适用住房,建立更加完善的住房体系。

2、廉租住房:将银川市廉租住房保障标准提高到16平方米/人,按

照每户建筑面积60平方米计,“十一五”期间共需要建设约30万

平方米廉租住房。

3、拆迁安置房:中心城区周边村庄的用地将被部分或全部纳入城市,

政府将加大力度安置这部分失地农民。

第四章住房建设发展目标

第14条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到2010年,银川市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3550元,2010年银川中

心城区人口规模达到100万人,中心城区用地规模115平方公里。形

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主导产业,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

展,基本建成西北地区最适宜居住、最适宜创业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

市。

第15条住房建设总体目标

建立和完善以商品住房为主体,社会保障性住房供应为补充的多层次

住房供应体制,满足住房梯级消费需求。到2010年底,中心城区居

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增加到30平方米,住房总量达到3000万平方米,

住房销售建筑面积740万平方米,实现人均一间房。

第16条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发展目标

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大力推进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继续完善双困户廉

租政策,推行面向困难居民群体的经济适用住房以租代售制度,加快

拆迁安置房建设步伐,保证住房保障的公平性。

第五章住房建设与发展战略

第17条住房建设与发展战略

1、进一步完善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存量住房四个

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重点保障本地低收入群体的住房基本需求。

2、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推进住房货币化分配进程,实施租售并

举的经济适用住房制度,积极引导居民建立正确的住房消费观。

3、合理调节土地、住房供应总量及供应结构,鼓励建设中小户型、

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

4、建立稳定的住房保障资金,完善住房保障制度。

5、住房建设布局向金凤区、西夏区倾斜,控制兴庆区住房开发。

6、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强化房地产市场动态监测。

第18条住房建设重点

进一步整合“一城三区”的城市格局与功能,重点在金凤区建设住房,

疏解旧区交通和人口,逐步完善三区城市功能,增强现代化区域中心

城市的集聚辐射带动功能。

第19条住房建设时序

优先推进城市新区的住房开发建设,兼顾金凤区南部、西夏区南部和

兴庆区北部的住房建设与发展,带动城市旧区更新、改造与整治。第20条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重点

重点在金凤区、西夏区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和公

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旧区环境,继续逐步外迁直管公房居住人口,

适度建设拆迁安置房,逐步完善三区城市功能。

第21条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时序

优先推进金凤区南部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开发建设,兼顾金凤区北部、

西夏区和兴庆区的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发展,带动城市旧区置换、

更新。

第六章商品住房建设规划布局

第22条供应指导思想与原则

保证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住房的建设与供应。兴庆区以部分工业等用

地置换及城中村改造为主,成片建设为辅;金凤区商品住房开发以基

础设施建设为先导。

第23条供应总量及方向

“十一五”期间供应商品住房用地总量控制在350—420公顷,建筑

面积约546万平方米,其中2006年度共建设商品住房130万平方米,

约1.4万套;2007年度共建设商品住房120万平方米,约1.3万套。

主要发展金凤区的居住组团。

第24条建设规划布局

1、“十一五”期间兴庆区建设90万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金凤区建

设349万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西夏区建设30万平方米普通商品住

房。

2、“十一五”期间共建设非普通商品住房77万平方米。

第25条年度实施计划(见附表)

第七章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布局

第26条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指导思想与原则

由政府主导进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危旧房改造,鼓励大中型企业集

资建房。合理调控经济适用房项目用地供应量,严格控制危房改造和

经济适用房项目开发建设的准入标准和相关政策。关注城市“夹心层”

家庭及生活困难的返迁户,逐步改善居民的住房条件。

第27条经济适用住房供应总量及方向

“十一五”期间计划供应经济适用住房用地总量控制在120公顷以

内,建筑面积约106万平方米,共约1.3万套,集中在金凤区和西夏

区建设。

第28条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划布局

1、规划在五里水乡小区以南建设金凤区南部经济适用住房,用地规

模50公顷,建筑面积60万平方米,其中经济适用住房(包括以租代

售的经济适用住房8万平方米)30万平方米,廉租住房30万平方米。

2、规划在贺兰山中路以北、正源街以西建设贺兰山中路经济适用住

房,用地规模27公顷,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包括以租代售的经济

适用住房10万平方米)。

3、规划在贺兰山西路以北、丽子园路以东建设文教生活区经济适用

住房,用地规模6公顷,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包括以租代售的经济

适用住房2万平方米)。

4、企业危旧房改造主要集中在西夏区,总用地规模23.8公顷,建筑

面积33万平方米。

第29条廉租住房供应指导思想与原则:以租金补贴和租金核减为主,实物配租为辅。

第30条廉租住房供应总量及方向:“十一五”期间共需建设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约0.55万套的廉租住房。

第31条廉租住房规划布局:规划在金凤区南部经济适用住房小区建设廉租住房。

第32条拆迁安置房供应指导思想与原则:严格控制被动性住房需求,合理控制城市房屋拆迁规模和进度。

第33条拆迁安置房供应总量及方向:规划在中心城区的边缘地段集中建设拆迁安置房,“十一五”期间共需建设58万平方米,约0.62万套拆

迁安置房。

第34条拆迁安置房规划布局

1、规划在民族北街以东、四排沟以西开工建设北塔东区安置区,用

地面积15.4公顷,住房建筑面积19.93万平方米。

2、规划在贺兰山中路以南、新城面粉厂以东建设满城北街安置区,

用地面积8.3公顷,建筑面积11.3万平方米。

3、规划在双医路以南、唐徕渠以东建设苗木场安置区,用地面积10

公顷,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

4、规划在保伏桥新村以东、七十二连湖以北建设保伏桥安置区,用

地面积10公顷,建筑面积约13万平方米。

第35条社会保障性住房年度实施计划

1、2006-2007年度共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41.8万平方米,其中经

济适用住房27.8万平方米,廉租住房6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8

万平方米。

2、2007-2008年度共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42.2万平方米,其中经

济适用住房17.7万平方米,廉租住房6.5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18

万平方米。

3、2008-2009年度共建设社会保障性住房41.73万平方米,其中经

济适用住房17.5万平方米,廉租住房6万平方米,拆迁安置房18.23

万平方米。

第八章节能省地型住房发展规划

第36条发展节能省地型住房的重要意义

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继续沿用传统的方式进行

住房建设,势必进一步加剧我国能源紧缺的矛盾。中央提出鼓励发展

“节能省地型住房”,具体要求就是节能、节地、节水、节材。

第37条规划目标

到2010年,银川市新建建筑实现节能50%;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逐步

开展,完成200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城乡新增建设用

地占用耕地的增长幅度在现有基础上力争减少20%;建筑建造和使用

过程的节水率在现有基础上提高20%以上;新建建筑对不可再生资源

的总消耗比现在下降10%。

第38条发展节能省地型住房的基本思路

1、建筑节能:所有新建建筑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加强实施

监管。大力推进城镇供热体制改革与供热制冷方式改革。推动既有住

宅节能改造。积极推广应用新型和可再生能源。合理安排城市各项功

能,促进城市居住、就业等合理布局,降低城市交通的能源消耗。

2、建筑节地: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和节约程度。合理规划住宅建设

用地,在符合健康卫生和节能及采光标准的前提下,合理确定建筑密

度和容积率。深入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实现城市的集约用地。

3、建筑节水:在住宅小区中,通过分质供水、推广应用节水器具等

住宅节水措施与设备,节约用水。提高污水再生利用率,积极推进污

水再生利用、雨水利用,推广绿化用水利用再生水。

4、建筑节材:推广应用高性能、低材(能)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

建筑材料,因地制宜,就地取材。提高建筑品质,延长建筑物使用寿

命,努力降低对建筑材料的消耗。大力推广应用高强钢和高性能混凝

土。积极研究和开展建筑垃圾与部品的回收和利用。

第九章住房建设与人居发展政策措施

第39条积极落实住房发展规划目标,节约、高效的利用土地。

按照银川市住房建设规划发展目标,发挥税收、信贷政策的调节作用,

进一步调整住房供应结构。本着节约、高效利用土地的原则,适度提

高住房建设开发强度。

第40条加强调控和监管力度,强化规划效能监察。

建议设立银川市房地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统筹协调房管、规划、土地、

税务等有关部门的行政行为,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力度和监管力

度。有计划地开展住房建设规划效能监察活动,建立高效能的规划管

理体制。

第41条加强房地产信息系统建设,运用经济与法律手段调控市场行为。

建立个人房产权属信息和信用数据信息资源共享的平台,规范标准和

查询体系。以规章制度形式,对房产权属信息档案体系和个人信用体

系的建立和信用信息的采集、使用、管理等进行规范。

第42条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信息发布制度,提高信息透明度。

加快“银川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建立房地产企业失信惩

戒制度,完善房地产信息发布制度,引导企业理性投资、消费者理

性消费。

第43条调整住房市场供给结构,增加社会保障性住房供给。

在土地一级市场,应优先供应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用地,

限制高档住房用地。逐步将进城务工人员家庭住房需求纳入城市住房

供应体系及保障体系。

第44条调整住房市场运行层次结构,着力培养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

着力培育二手房市场,制定扶持二手房市场发展的政策,以形成由小

到大、由旧到新的梯度消费模式。引导居民树立购买与租赁并重的二

元化消费观念,推动租赁业务发展,在增量结构中逐步扩大租赁比重,

向存量结构拓展住房租赁业务。

第45条积极盘活存量土地,加大“城中村”改造力度。

加大对房地产开发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采取灵活有效的办法,对闲

置土地予以盘活。逐步实现“城中村”居住生活环境、市政设施配套

的普遍改善。

第46条规范中介市场。

打击非法中介,建立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整顿房地

产市场秩序,扶持信誉好、有实力的中介机构。

第47条推进节能省地型住房建设,加快住宅产业现代化进程。

降低住房建造和使用过程中对能源的消耗,关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

用,实现城市的集约用地。加大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形成住房节能省

地的观念。研究制定银川市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的配套政策,健全住

宅产业现代化推进机制,加强住宅技术的研究与集成,建设节能省地

型住宅,积极开展住宅性能认定工作。

第十章附则

第48条本规划由文本、图册和说明书三部分组成,图纸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49条本规划由银川市人民政府负责实施,由银川市房产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50条本规划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章附表

附表1

“十一五”期间居住用地供应计划单位:公顷区域

商品住房用地社会保障性住房用地

合计新增用地存量用地新增用地存量用地兴庆区44 44 16 104 金凤区226 85 73 3 387 西夏区22 6 21 49 合计292 129 95 24 540

附表2

居住用地供应2006、2007年度实施计划单位:公顷年度

商品住房用地社会保障性住房用地

合计新增用地存量用地新增用地存量用地2006 74 19 15 18 126 2007 65.5 20.5 13 12 111

附表3

2006-2007年度实施计划表

序号

地块名称

用地

面积

(hm2)

总建筑

面积(万m2)

套型控制

比例(%)

建设

时间

(年)普通商品住房

1 兴庆-1号地块7.0 12.84 >70 2006-2008

2 兴庆-2号地块 2.31 3.7

3 67 2006

3 金凤-1号地块9.1 12.9 67.5 2006-2008

4 金凤-2号地块19.88 30.71 >70 2006-2008

5 金凤-3号地块26.87 38.08 >50 2006-2010

6 金凤-4号地块 4.66 5.59 >40 2006

7 西夏-1号地块7.08 9.29 >70 2006

8 西夏-2号地块 3.33 5.36 >70 2006-2008

非普通商品住房

1 金凤-5号地块8.41 6.0 -2006

注:套型控制比例指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占项目住房开发建筑总面积的比例。附表4

2007-2008年度实施计划表

地块名称

用地

面积

(hm2)

总建筑

面积(万m2)

套型控制比

例(%)

建设

时间

(年)普通商品住房

1 兴庆-1号地块7.0 12.84 >70 2006-2008

2 兴庆-3号地块 2.1 5.0 >70 2006-2010

3 兴庆-4号地块 4.9 6.37 >70 2007-2008

4 金凤-1号地块9.1 12.9 67.

5 2006-2008

5 金凤-2号地块19.88 30.71 >70 2006-2008

6 金凤-3号地块26.8

7 38.0

8 >50 2006-2010

7 金凤-6号地块 1.66 2.2 >70 2007

8 金凤-7号地块20.6 27.81 >70 2007-2010

9 金凤-8号地块 3.47 4.51 >70 2007-2008

10 西夏-2号地块 3.33 5.36 >70 2006-2008

非普通商品住房

1 兴庆-5号地块14.3 22.39 -2006-2008

2 兴庆-6号地块18.74 24.69 -2007-2010

3 金凤-9号地块40 19.58 -2007-2010

4 金凤-10号地块 3.38 4.7 -2007-2008

注:套型控制比例指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占项目住房开发建筑总面积的比例。

附表5 2006-2007年度社会保障性住房实施计划

注:套型控制比例指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占项目住房开发建筑总面积的比例。

序号

地块名称

用地 面积 (hm 2)

容 积 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

总建筑面积 (万m 2)

年度竣工建筑面积(万m 2)

套型控 制比例 (%)

建设 时间 (年)

经济适用住房

廉租住房

拆迁安置房

(一)政府主导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1

保障-1号地块

50

1.4

30

35

60

4

(包括以租代售的经济适用住房1万m 2)

6

100

2006-2010

(二)企业集资建房 1 保障-4号地块 3.3 1.3 28 35 4.3 4.3 100 2006 2 保障-5号地块 5.6 1.34 28 35 7.5 4 100 2006-2007 3 保障-6号地块 6.6 1.32 28 35 8.7 5 100 2006-2007 4 保障-7号地块 3.4 1.47 30 35 5.0 5.0 100 2006 5 保障-8号地块 3.5 1.29 28 35 4.5 4.5 100 2006 6

保障-9号地块

1.4

1.5

30

35

3

1

100

2006-2007

(三)拆迁安置房 1 保障-10号地块 15.44 1.29 25.08 35.1 19.93 5 70 2006-2008 2

保障-13号地块

8.3 1.36 25.6 34.9 11.3 3 70 2006-2008

(四)合计

27.8

6

8

附表6 2007-2008年度社会保障性住房实施计划

注:套型控制比例指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占项目住房开发建筑总面积的比例。

序号

项目名称

用地 面积 (hm 2)

容 积 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

总建筑面积 (万m 2)

年度竣工建筑面积(万m 2)

套型控 制比例 (%)

建设 时间 (年)

经济适用住房

廉租住房

拆迁安置房

(一)政府主导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1

保障-1号地块

50

1.4

30

35

60

8.5

(包括以租代售的经济适用住房3万m 2)

6.5

100

2006-2010

(二)企业集资建房 1 保障-5号地块 5.6 1.34 28 35 7.5 3.5 100 2006-2007 2 保障-6号地块 6.6 1.32 28 35 8.7 3.7 100 2006-2007 3

保障-9号地块

1.4

1.5

30

35

3

2

100

2006-2007

(三)拆迁安置房 1 保障-10号地块 15.44 1.29 25.08 35.1 19.93 8 70 2006-2008 2 保障-11号地块 10 1.3 28 35 13 5 70 2007-2009 3

保障-13号地块

8.3 1.36 25.6 34.9 11.3 5 70 2006-2008

(四)合计

17.7

6.5

18

附表7 2008-2009年度社会保障性住房实施计划

注:套型控制比例指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占项目住房开发建筑总面积的比例。

序号

项目名称

用地 面积 (hm 2)

容 积 率

建筑 密度(%)

绿地率 (%)

总建筑面积 (万m 2)

年度竣工建筑面积(万m 2)

套型控 制比例 (%)

建设 时间 (年)

经济适用住房

廉租住房

拆迁安置房

(一)政府主导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 1

保障-1号地块

50

1.4

30

35

60

17.5

(包括以租代售的经济适用住房4万m 2)

6

100

2006-2010

(二)拆迁安置房 1 保障-10号地块 15.44 1.29 25.08 35.1 19.93 6.93 70 2006-2008 2 保障-11号地块 10 1.3 28 35 13 4 70 2007-2009 3 保障-12号地块 10 1.3 28 35 13 4 70 2008-2010 4

保障-13号地块

8.3 1.36 25.6 34.9 11.3 3.3 70 2006-2008

(三)合 计

17.5

6

18.23

附录:名词解释

1、社会保障性住房:主要指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直管公房、

拆迁安置房等。

2、经济适用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

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3、直管公房:指由政府委托房产管理部门直接管理的政府公有住房。

4、廉租住房:指政府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具有城镇常

住居民户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的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

5、租金补贴:指政府给廉租住房对象按规定标准发放租金补贴,由

其自行承租住房。

6、租金核减:指政府对廉租住房对象已承租的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

以内的公有住房,执行廉租住房租金标准。

7、实物配租:指政府向廉租住房对象提供租金低廉且面积适当的普

通住房。

8、普通商品住房:是指在小区容积率、住房面积、价格等方面符合

规定标准,享受优惠税收政策的住房。银川市的普通住房的标准是:

①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2以上;②单套建筑面积在130平方米以下;

③每年按照上年度同区域住宅平均交易价格1.2倍,并根据地区实际

上浮10%来确定当年普通商品住宅的成交价格。9、双困户:指城市居民中的住房困难和生活困难户(享受政府最低收入补贴的家庭)。

10、存量住房:指市场中已经竣工交付或正在居住使用的住房。

11、货币补偿:指在房屋拆迁补偿中,经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被拆迁人放弃产权,由拆迁人按市场评估价为标准,对被拆除的房屋的所有人进行货币形式的补偿。

12、产权调换:指拆迁人用自己建造或购买的产权房屋与被拆迁房屋进行调换产权,并按拆迁房屋的评估价和调换房屋的市场价进行结算调换差价的行为。

城市公园景观设计经典规划方案——银川艾依河滨水公园

城市公园景观设计经典规划方案——银川艾依河滨水公园 城市公园景观不仅是城市绿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一座城市风貌的 基本体现。在进行城市公园景观规划设计时,设计师们应尽可能的营造和谐原 生态的景致。 作为中国最优秀的滨水景观设计专家、城市旅游度假新模式的倡导者,毕 路德在建筑景观方面,以创造独特“意境”体验的能力著称。由毕路德首创的 以城市公园为核心的旅游度假规划新模式,运用匠心独运的设计为城市挖掘“可记忆的一面”,令景致虚实相生、底蕴丰厚,吸引游人流连其中。下面, 以刚刚作为中国首个景观作品入围了“2015英国WAN Waterfront滨水设计大奖”的经典公园景观——银川艾依河滨水公园为例进行分析。 银川艾依河滨水公园 项目名称:银川艾依河滨水景观公园 项目面积:212000平方米 项目客户:银川水务局 设计单位:毕路德 景区面积:192000平方米 项目地点:中国宁夏银川 项目主创:杜昀 完成时间:2014年3月 项目概况: 银川艾依河滨水景观公园基地位于银川市金凤区东北部,紧邻城市新区, 北起唐徕渠,南到贺兰山路,东临海宝公园,西至亲水大街,位于交通黄金焦 点上。滨水优美休闲空间是每个城市的梦想,艾依河正是实现这种梦想的地方。但项目面临的现状却是粗糙的城市滨水区域,不仅水和城市割裂,未能实际解 决城市的环境问题;而且滨水景观只作装饰存在,没有建立多元的体验体系,

毫无无人气;定位不全面,只考虑简单的城市配套性质,对城市影响力的提升无能为力。 规划设计方案: 在进行规划设计中,毕路德的设计理念从融合地域特色、凸显生态低碳、以人为本三大主题核心入手,立意于银川的发展和传统文化的结合,采用较为抽象的手法来表达主题设计理念。由金凤栖水、塞上奇观抽象出来的折线造型阐述公园现代游憩体验的主体空间结构。创造先进的设计体验及优越的城市形象,营造一条视觉享受和生态休闲的记忆性景观地标。 通过与传统文化的结合,打破绿化隔离,拉近亲水距离,形成一个水城交融、展示城市魅力的舞台。将其打造成中国西北地区最具影响力的城市轴线,形成银川面向世界的形象窗口与最靓丽的城市名片。 银川艾依河滨水公园平面设计图

济南市市区镇村体系规划桑梓店规划

桑梓店镇镇村体系规划 说明书 济南市规划局 二〇〇九年七月 目录 1 规划背景与总则............................................................................ 规划背景.................................................................................. 规划依据.................................................................................. 规划指导思想与原则........................................................................ 规划范围与期限............................................................................ 2 现状分析.................................................................................. 现状概况.................................................................................. 镇村建设现状.............................................................................. 资源与环境发展条件分析................................................................... 产业发展现状分析......................................................................... 劳动力与人口流向趋势分析................................................................. 镇村发展条件评价......................................................................... 3 上位及相关规划解读........................................................................ 《济南市城市总体规划(2006年—2020年)》................................................... 《济南市北跨与北部新城区发展战略研究》..................................................... 《黄河北部地区概念规划及天桥工业园选址研究》............................................... 《济南化工工业园空间布局规划》、《济南化工工业园起步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 《济南市天桥区桑梓店镇镇域村庄布点规划》................................................... 4 城乡统筹发展.............................................................................. 发展目标与发展策略........................................................................ 城乡空间资源分区管制...................................................................... 经济区划分与产业发展...................................................................... 城镇化与镇村人口空间转移................................................................. 5 发展定位与规模............................................................................ 发展定位.................................................................................. 发展规模.................................................................................. 城镇化水平................................................................................ 6 镇村体系结构.............................................................................. 镇村等级结构.............................................................................. 镇村规模结构.............................................................................. 镇村产业发展导向.......................................................................... 7 村庄迁并整合与布点........................................................................ 村庄迁并整合原则.......................................................................... 村庄迁并与整合............................................................................ 村庄布点规划.............................................................................. 村庄规划建设标准.......................................................................... 8 公共设施规划.............................................................................. 规划原则与标准............................................................................ 行政办公设施.............................................................................. 商业服务设施.............................................................................. 教育设施.................................................................................. 医疗设施.................................................................................. 文化体育设施.............................................................................. 9 基础设施规划.............................................................................. 道路交通规划.............................................................................. 水资源及供水工程规划......................................................................

青海省西宁市民和县城市总体规划-中规院-第八章开发强度导向

第八章开发强度导向 土地开发强度作为城市政府科学、合理管理城市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之一,城市开发强度应依据区域经济、社会、生态环境、产业、交通等因素的具体要求,以“科学用地、节约用地、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为指导思想,以改善城市环境为前提。综合考虑各类土地的使用性质、区域位置、周围的基础设施条件及空间环境条件等。运用微观经济学的原理,借鉴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在宏观层面上,确定城市开发总量和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在中观层面上,建立城市开发强度分区的基准模型和修正模型,进行各类主要用地的开发强度分配;在微观层面上,以街区作为容量控制单元,制定地块开发强度细分的原则。 一、宏观层面——城市整体开发强度 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为土地供求关系提供了基本参考。根据城市社会和经济发展的未来趋势,结合相关经验的类比分析,可以推测各类建筑的需求数量以及占城市建筑总量的比例。 在许多情况下,基于环境标准所确定的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和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求所确定的城市建筑总量之间并不完全一致,需要在社会、经济和环境的综合权衡基础上进行价值判断。城市整体开发强度的上限方案能够提供较为充足的建筑总量,但由此带来环境标准的明显下降;城市整体开发强度的下限方案能够确保较为理想的环境标准,但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建筑总量需求相距甚远;最终选择的城市整体开发强度则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空间需求和可接受的环境标准之间的综合权衡。 对于民和城市实际情况来说,考虑到城市独特的自然地形地貌特点,其环境容量应保证一定的限度从而确保在生态方面的安全性问题。因此,土地开发强度具体量化指标应是介于一定的范围之间而不是具体的数值,根据城市用地规模和人口规模以及相关经验数据各类用地开发强度具体如下表: 表8-1 城市建设用地整体开发强度控制表 序号用地性质容积率建筑密度 (%) 建筑限高 (m) 绿地率 (%) 1 居住用地**~3.0 20~45 75 ≥30 2 公共设施用地**~5.0 15~50 99 ≥20 3 工业用地**~1.2 30~45 25 ≥20 4 绿地———≥75

银川市城市中轴线概念规划

银川市城市中轴线概念规划说明 银川,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中国西北璀璨的明珠。 巍巍贺兰山,漫漫黄河水。秀美富饶的塞上湖城,不仅用千古文明、多元文化,支撑着银川不断发展的辉煌。如今,更因为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十二五”规划宏图的实施,拉开了更高发展的序幕。 一、规划范围 银川市城市中轴线全长17.5公里,是城市南北向新主干。主轴南段起点在五里台,现状是宁安大街,北段终点在元宝湖,现状位于万寿路。 二、规划依据 《银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 《宁夏内陆开放型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 《银川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等。 三、规划理念 银川城市中轴线以“多彩银川”作为规划理念,不仅表达了银川城市人文生命序列空间的规划诉求,更加体现出“贺兰岿然、长河不息” 的城市精神之魂。 三、规划结构 “多彩银川”城市中轴的规划结构,分为一轴一心,三廊五段,九大节点。 按照城市人文生命序列中轴线由南向北分为历史银川、风情银川、和谐银川、开放银川和未来银川五段。历史银川是表达银川千年人文的底蕴,风情银川是反映银川民俗民风珍贵遗产,和谐银川是打造银川最靓丽的窗口,开放银川是创新银川城市精神的新亮点,而未来银川,则是进一步展示银川可持续发展的新辉煌。 九个城市节点分别为塞上明珠、银川民风、文化中心、城市中央、市民中心、塞上西湖、中阿论坛、北部新城、月坛金凤。中轴线上的主要建筑有历史文化公园、英贤祠、宁夏非物质文化遗产博物馆、宁夏民风街、银川青少年宫、宝鼎广场、宁夏歌剧院、银川图书馆、宁夏博物馆、三馆两中心、曾杏绯艺术馆、中阿论坛、宁夏移民博物馆、人文亭阁等。 银川市城市中轴线概念规划通过集中考虑设置和完善一批大型文化空间,城市公园和公共服务设施,提高城市人文的精神所向,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品质和开放性城市旅游价值,同时向全中国及世界人民展示着银川城市人文生命序列的过去、现在和未来。

吴川市城市总体规划分解

吴川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简要说明 一、规划期限与范围 1.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2007-2020年。其中,近期为2007-2010年,远期为2011-2020年,2020年以后为城市发展远景。 2.规划范围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范围 即行政辖区范围,含10镇和5街道,总面积848. 5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市区总体规划范围) 包括梅箓、海滨、大山江、塘尾、博铺五个街道的行政辖区范闱;鉴江西岸振文镇的奇艳、湖塘、低洞三个行政村的村域范围;市区北部长岐镇的硝山、大坡仔、邱屋三个行政村的村域范围;市区以南围海造地区域。城市规划区总面积约113. 13平方公里。 二、城市发展目标与战略 1.城市发展目标 粤西地区重要的滨海休闲城市;珠三角产业转移承接地;城乡和谐、宜产宜居、生态文 明的现代化城市。 2.经济发展目标 近期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2. 5%,到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当年价)达92亿元,人均生产总值10863元,一、二、三产业结构为15 : 47 : 38o 2011年至2020年期间,预期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8-10%,到2020年达到245 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20078元,一、二、三产业结构为12: 43: 45。 3.产业发展方向 ——转移类工业:引入珠三角未来需要逐步转移出来的产业,将电器制造业(以家电制造为核心)、电子通信设备制造业(以计算机制造为核心)、纺织业、服装制造业、食品饮料制造业、金属制品制造业作为重点引进的工业类别。

——资源优势型产业:依托滨海地区风力资源发展风力发电产业;利用周边农村地区的生物质,发展再生能源工业(秸秆发电、燃料乙醇等);依托黄坡较丰富的玻璃砂, 发展玻璃制造业。 ——固有的传统工业:做大做强己经具备-定优势的糖酒(食品)机械设备制造、羽绒加 工、网具制造、塑料拖鞋制造业。 ——休闲度假产业:发展以海洋沙滩为特色,以休闲、度假为主要业态的旅游产业。 ——房地产业:近期禁止在城区建设单家独院式房屋,为商品房地产业发展创造市场条件。远期,结合旅游业的开发打造“旅游+地产”的房地产发展模式。 ——商贸物流业:充分利用高速公路、国道以及拟建的铁路站场,发展专业市场和公路 物流业。 三、城镇体系规划 1.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 至2020年市域城镇分为3个级别: ——吴川中心城区为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级城市,市域中心城市。包括吴川市区的5个街道,规划到2020年城市人口达到35万人左右。 ——塘缀镇、黄坡镇、吴阳镇三个中心城镇和长岐重点发展镇是吴川市的二级城镇, 规划到2020年,四个镇的城镇人口分别达到8万人、10万人、5万人和5万人。 ——覃巴、振文、浅水、兰石、樟铺、王村港6个-?般建制城镇为吴川市的三级城镇, 城镇人口规模均在3万人以下。 2.城镇职能结构规划 吴川市城镇体系职能划分为综合型、工贸型、旅游型、集贸型四种类型,详见下表: 吴川市城镇职能一览表

城市空间结构的集中与分散实例--银川

城市空间的集中与分散实例分析----银川 摘要:城市是有一定人口规模,并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居民集居地,是聚落的一种特殊形态。每个城市都具有一定的空间结构,集中与分散则是研究城市空间结构演化的一个基本视角。本文从集中与分散的角度分析城市空间的演化过程,选取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城市银川市作为实例进行分析。银川市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经历了不同的城市空间结构,建国以来,由民国初期的“哑铃状”发展到“带状组团式”,改革开放后进行了一次大的规划,最终形成银川市“三中心并联式”的格局。在这一系列的变革中,城市空间经历了集中---分散---再集中—再分散的过程。 关键词:城市空间结构集中分散银川市规划 一.城市空间结构的集中与分散 城市空间结构指的是城市物质要求在特定社会生产和生活水平以及自然环境资源多种背景下所形成的城市功能组织方式以及背后社会政治、经济、生态、文化等内在机制相互作用所决定的空间布局特征。集中与分散是城市空间演化中的基本表现,它们贯穿于城市发展运动的全过程,并体现于不同尺度的城市空间结构形态的组织上。因此,集中与分散是研究城市空间结构演化的一个基本视角。 集中是城市空间的基本特征,它是城市空间演化过程中集聚与扩散等作用引力聚焦的过 程。集中的相对性决定了集中的复杂性。集中主义的代表是勒柯布西埃,他提出用城市的 三维结构来解决大城市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著名的“平行城市”方案。 分散是城市空间的一种异化现象,是对城市空间过度集中的—种反动,也是城市空间结构演化过程中的必然行为。分散的相对性只有与集中空间联系起来考察后才有真实的意义。分散的城市形态所反映的正是空间内人类活动分散化了的表征,同时也是受制于各种自然条件与环境的结果。分散主义的代表是霍华德,为了解决城市中存在的问题,他提出了田园城市理论。 集中与分散作为城市空间结构的一种状态,所反映的是空间结构内在的相互关系。集中与分散的空间运动总是在一定的人类行为动力的驱使下以或聚或散的空间表现而呈现两相依依的社会与空间关系。 在城市化的过程中,城市空间的演化遵循从集中—分散—再集中—再分散的轨迹,其中每一个阶段都有完全不同的意义,每后一个阶段也不单单是前一个阶段的简单重复。 二.城市空间结构的集中与分散实例分析----银川 本文选取宁夏回族自治区首府城市银川作为实例进行城市空间结构的集中与分散的探讨、分析。选取该城市的原因有以下几点:1、以银川为中心半径500公里范围内,包括内蒙古西部的阿拉善盟、巴彦淖尔盟、乌海市,陕西北部的榆林市、延安市及甘肃的庆阳地区,它们的经济、文化、商业触角均远离其本省区的核心辐射,而在这10万多平方公里、1000万人口的区域范围内,只有银川是省会城市,同时又是城市人口超70万的大城市。因此有理由认为,银川的强盛会带动在包头、太原、西安、兰州一带形成新经济三角带,在中国西部城市规划编制史上具有积极意义,同时也具有可操作性。2、作者本人来自宁夏,对银川的城市发展有一定的了解,银川作为我的故乡,借这次机会可以更好的了解银川的历史发展及规划现状。 1.银川城市空间的历史演化。 1)银川古代城市空间形态为横向发展、均衡对称的矩形城廓。银川自公元前119年始建,

济南市规划局建筑色彩管理指导意见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筑色彩管理,塑造和谐统一、丰富有序的建筑色彩形象,彰显城市特色,建设美丽泉城,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第二条我市中心城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的色彩管理适用本意见。 第三条市规划局建管处负责中心城内建筑色彩规划管理工作。 各有关处室(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在编制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和出具规划条件时落实色彩规划有关内容,承担建设项目色彩规划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建筑色彩确定基本原则 第四条建筑色彩选择应根据相关色彩规划和城市设计等内容,结合建筑的具体位置、主要功能、建筑形式以及环境色彩等合理确定。 第五条建筑色彩选择应遵循“因地制宜、变化统一”的原则,应与周边自然环境及相邻建筑的色彩相协调,营造和谐的色彩效果。 第六条单体建筑墙面色、屋顶色和点缀色应合理搭配,原则上不得采用大面积(指占建筑墙面色总面积的30%以上)高纯度的浓艳色彩及低明度、低纯度的深灰色。 第七条总体和分区建筑色彩控制: 中心城色彩总体定位为“湖光山色、淡妆浓彩”。以独特的自然山水风光为城市背景色,建筑色彩以暖灰、素雅、明快的“淡妆”为基调色,中低明度、中高纯度的浓彩为点缀色。 古城区色彩主旋律为“青砖黛瓦”。传承传统历史文脉,突出泉城风貌特色,规划墙面色彩以一系列不同明度、不同冷暖的青砖色系为主,屋顶以灰瓦为主。

商埠区色彩主旋律为“暖墙褐瓦”。延续商埠风貌,突出中西合璧的特色,规划墙面色彩以砖红、黄褐等暖灰色系为主,屋顶以褐色为主。 滨河带色彩主旋律为“明雅淡彩”。结合黄河、小清河的滨水景观,规划色彩表情淡雅明快,墙面色彩以浅色系和褐色系为主,屋顶以深灰色系和棕红色系为主。 邻山带色彩主旋律为“暖褐红瓦”。结合南部群山及其良好植被,规划色彩以红褐、浅黄和米黄等暖色系为主,辅以低纯度的彩色系,墙面色彩以暖褐色系为主,屋顶以中明度、低纯度的红褐色系为主。 其他区域色彩主旋律为“儒雅明快、沉稳大气”。建筑色彩以淡雅、明快、清新的色彩为主,塑造泉城现代、大气、雅致、简约的省会城市形象。 第三章新建建设项目的色彩管理 第八条在确定建设项目规划条件和首次提出规划设计要求时,承办处室(单位)应依据色彩规划、城市设计等内容,对项目的建筑色彩控制提出明确要求。 第九条设计单位进行建筑方案设计时,应根据色彩控制要求,进行建筑外立面色彩设计,属重点区域重要项目的,应在建筑方案设计成果中增加色彩设计专项内容,并按照《中国建筑色卡国家标准》标注色号和材质。 第十条建筑方案规划审查和专家评审时,应一并对建筑外立面色彩及材质进行审查和论证。 第十一条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承办处室(单位)应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表中注明建筑色彩规划批后管理相关要求。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意见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 理的意见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宁发[2007]11号 【发布部门】西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7.07.27 【实施日期】2007.07.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西宁市委、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意见 (宁发[2007]11号) 为适应社会经济发展和新形势下的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工作,现就加强我市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领导,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1、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西宁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城市规划建设、提升城市品位的关键时期。要实现把西宁规划建设成为投资环境优越的创业城市,舒适休闲的宜居城市,功能完善、环境友好的生态城市,内涵丰富的文化城市,山清水秀、文明开放、人民富裕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的目标,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任务十分艰巨。各

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加强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目标、准确定位,突出城市特色,提高建设水平,实现城市建设新突破。 2、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的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建设发展全局,坚持以人为本,着眼于加快建设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深入实施“扩市提位”战略。以规划为龙头,以项目为载体,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中心城市的地位更加突出,城市功能更加健全,人居环境更加优美,人民生活更加改善,文明程度更加提高。 3、加强对城市规划与建设工作的指导。建立科学规范的规划决策、审批、执行体系,深入推进规划行政管理制度创新。成立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城市规划与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城市规划管理中的重大事项,审核城市规划建设重大方案,协调解决城市规划与建设管理中的困难和问题。 4、积极推进城市规划与建设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设立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聘请专家担任顾问、咨询委员。发挥城市规划专家委员会的作用,城市规划与建设中的城市规划草案、待定重大项目,由专家委员会进行论证和审议,保证规划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5、建设高素质的规划管理专业人才队伍。要通过委托学科实力雄厚的高等院校专业院系和科研机构进行定期轮训,选拔优秀的专业技术人员到国内著名高等学府、科研机构进修深造,外出参观考察、挂职锻炼等途径,进一步开阔规划管理专业人员的视野,增长见识,切实提高规划专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6、明确城市规划管理职责。城市规划管理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原则,市政府主要负责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批及监督监察工作。区(县)政府主要负责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和本区域违法建筑的控制与查处,并参与本区域城市规划的编制和其他重要规划事项的研究、论证、决策,支持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各项工作。

济南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规划局审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济南市日照分析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生活居住特征建筑的日照分析规划管理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的规定,结合本市规划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生活居住特征建筑是指具有下列使用空间的建筑: (一)住宅的卧室和起居室; (二)医院病房; (三)幼儿园、托儿所的卧室和活动室; (四)中小学教学楼的教室。 第三条凡在本市规划区范围内申办建设工程项目,可能对生活居住特征建筑产生日照遮挡影响的,建设申请人在向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查核准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方案、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方案时,须进行日照分析并提交日照分析报告。 第四条承担日照分析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至少具备乙级以上(含乙级)城市规划设计、建筑工程设计、测绘资质或甲级城市规划技术服务资质的其中一项资质; (二)须使用建设部推广使用的日照分析软件; (三)具有2名以上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考核登记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具备日照分析条件和要求的单位可持书面申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材料到

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备案。登记备案有效期为2年,期满可申请办理延期。 办理登记备案的日照分析专业技术人员须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培训并考核合格。登记备案有效期为2年,期满可申请办理延期。 第六条日照分析应由建设申请人随规划设计、建筑设计、施工图设计一并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设计单位承担。 受委托的设计单位如不具有日照分析资格和能力,建设申请人也可另行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单位承担。 第七条受遮挡的生活居住特征建筑在申报建筑高度1.8倍扇形日照阴影范围内确定,但最大不超过180米半径扇形阴影范围。 以前款确定的受遮挡的生活居住特征建筑为对象,在其东、西、南三个方向各60米范围内确定其他遮挡建筑。 第八条下列建筑在符合规定的建筑间距和退地界、消防等要求的前提下可不进行日照分析,但应对相关日照情况进行说明: (一)申报建筑檐口高度不超过19米,且其侧向相邻的多、高层建筑的相邻面为非主要朝向的; (二)申报建筑的相邻建筑为低层简易住宅的。 第九条进行日照分析所需收集的基础资料和日照分析报告应符合《济南市日照分析技术规程》的规定。 建设申请人提交的日照分析报告须由在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专业技术人员审核(签字)。

西宁市城市总体规划简介

城市发展指导思想 高屋建瓴、把握全局;力求近远期结合、保持弹性;放眼未来、立足现实,坚持可持续发展、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努力促成西宁市经济社会发展新的跨越,保证西宁市经济快速增长,加强城市建设,增强城市竞争力和带动作用,逐步形成优势产业和特色经济,逐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实现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城市建设目标 将西宁建成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的桥头堡、发展地区特色经济的主力军、各民族团结互助的模范城、青海人民安居乐业的现代化的美丽家园。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近期到2005年,中期到2010年,远期到2020年,远景指2020年以后20年至30年。 城市性质与规模 城市性质:西宁是青海省省会,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多民族共同繁荣的高原名城。城市人口规模:2005年达到100万人;2010年达到110万人;2020年达到130万人。 城市用地规模:西宁市远期人均建设用地指标控制在98平方米以内,西宁市主城区近期2005年用地规模为96.6平方公里,2010年用地规模为100.3平方

公里,远期2020年用地规模为128.4平方公里。 城市规划区 本次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为:西宁市区、市域范围内重要的水源地、水源保护区和正在建设的黑泉水库、自然生态保护区以及自然与历史遗产保护范围,以及鲁沙尔镇、多巴镇、甘河滩镇的规划范围,总面积约3930平方公里。 城镇体系规划 城镇发展战略:充分发挥西宁市在各个区域层面,尤其是在海东地域经济中心的作用,协调城镇体系在西宁—兰州、西宁—拉萨两条轴线上的整体功能,建立结构合理、有机扩展的“核心—外围”体系。城镇体系发展建设的重点是:完善市域城镇体系结构,促使“核心—外围”体系的有效生长,建设特色文化和旅游经济职能,促使城市高级职能的强化和主体地位的实现。 城镇体系总体战略目标:建立一个适宜西宁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等级规模完善、中间布局合理、功能组织协调的城镇体系结构。西宁市市域城市化水平2005年达到55%,2010年达到60%,2020年达到65%—70%。 城镇体系空间结构:以西宁市区、鲁沙尔镇、甘河滩镇、多巴镇为点,以宁果公路、鲁多公路、109国道为线,组成城镇体系空间结构的核心区;以环状核心区作为市域中心,以315国道、兰西高速公路、宁张线等为辐射轴,逐步形成大通桥头、湟源城关等市域次级发展极核;分别以大通桥头、湟源城关为中心,形成众镇拱卫的态势。 西宁市市域形成三大城镇经济区:西宁市—鲁沙尔—甘河滩—多巴,形成环状中心城市综合经济区,范围包括西宁市区、湟中与平安两县,以商贸、旅游、康体休闲、工业、农副产品生产与加工工业为主;以大通桥头为中心北部次级城

郑州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1 第二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1 第一节建筑规划设计.............................................1 第二节建筑间距.................................................2 第三节建筑物退让...............................................5 第四节建筑高度和景观控制.......................................7 第五节建筑基地的绿地和停车.....................................8 附录..............................................................10

郑州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深入贯彻实施城乡规划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推进郑州市城市规划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郑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结合郑州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郑州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工程和建设活动,应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城市规划区是指经国务院批准的《郑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中所确定的区域;本规定所称的建设是指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市政工程等一切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等建设工程,以及整治江河湖渠、改变地形地貌等建设活动。 第二章建设工程规划管理 第一节建筑规划设计 第四条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应当按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编制详细规划涉及建筑规划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本规定要求。 第五条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建筑工程的规划设计系指总平面规划设计和建筑单体设计。 第六条城市重点控制地区或地段、建设用地大于3公顷的成片开发地区、城市主次干路两侧建筑、中心城区内12层以上高层建筑、5000平方米以上等重要公共建筑的建筑规划设计方案,一般应委托三个以上设计单位作出不少于三个方案,报市城

济南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最终稿)

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草案修改稿10.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市城乡规划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技术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围】本规定适用于市城市规划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和规划管理活动。 第三条【实施要求】本规定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法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与各区、镇(乡)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四条【规划原则】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遵循城乡统筹、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环境友好、社会和谐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保护自然资源、历史文化遗产和泉城特色,符合区域人口发展、国防建设、防灾减灾和公共卫生、公共安全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第五条【适用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 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和本规定对有关城乡规划管理事项没有明确规定的,由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行政管理权限合理确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规划管理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六条【用地性质分类】城市用地分类执行《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对用地性质按照以中类为主、大类与小类为辅的分类方式进行规划管理。 第七条【用地性质确定】建设用地的规划性质应当依据已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尚无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可参照其规划成果合理确定。 第八条【用地围确定】建设用地的规划围按照项目建设用地和市政建设用地确定。 前款所称项目建设用地是指直接用于项目自身建设的用地,市政建设用地是指城市道路、河道、绿化带、高压走廊等的用地。 第九条【用地强制性指标】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地块的用地性质、容积率等指标为强制性规划指标,一经确定,不得擅自改变。

青海省西宁市2030年城市空间总体发展规划报告.doc

致全市人民的公丵开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 西宁市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亲切关怀下,经过历届市委、市政府和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和艰苦奋斗,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城市发展空间得到拓展,基础设施日臻完善,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城市特色日益彰显。围绕着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和《关于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的实施,以及青藏铁路扩能改造、兰新二线铁路等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落实省委、省政府对西宁发展提出的新的目标和更高的要求,西宁市在科学评估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基础上,客观分析了城市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深刻认识了城市发展存在的问题,为顺应历史潮流、把握历史机遇,促进城市持续健康发展,市委、市政府作出了科学修编城市总体规划的重大决策。 城市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内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发展规模、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以及各项建设的综合部署和实施措施。本次城市总体规划立足区域发展总体战略,以把西宁建设成为“更加繁荣、更加美丽、更加宜居的青藏高原区域性现代化中心城市”为目标,依照“优化城市结构、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拉开城市骨架、完善服务功能、丰富文化内涵”的原则,坚持“国际视野、国内前沿、西部一流”理念,牢牢把握影响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以科学严谨的态度开展整个规划编制工作。 在规划编制中,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提出的《青海省“四区两带一线”发展纲要》和《关于推进以西宁为中心的东部城市群建设的意见》的总体要求,从区域层面审视了西宁发展问题,认真分析了西宁、兰州两地城市之间的内在联系,深入研究了城市职能分工、区域性重大设施协调布局、区域性城市群发展网络统筹构建等问题,对影响城市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和战略性问题进行了全面考虑,确定未来西宁市的城市性质、职能,合理预测了城市规模,确定了未来城市空间发展格局的基本框架,坚定不移地落实了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做强西宁、服务全省”的目标要求,进一步突出了西宁作为东部城市群“极核”的功能和作用。 本次规划将提升区域地位、强化服务功能、突出高原特色、建设宜居城市作为重点,将城市发展战略转向加强与兰州和海东区域协作以及城市功能转型、产业结构调整、空间格局重构方面,力求通过努力,到规划期末,把西宁建成带动区域发展的西北经济高地,自然人文有机融合的区域服务中心,具有国际知名度的高原旅游名城,宜居宜业、保障完善的生活之城和幸福之城。 各位市民,本次规划对于保证未来城市的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任务艰巨,不敢懈怠。恳请广大市民积极参与,为建设我们共同的“宜居、宜业、宜游、宜人的生活之城和充满活力、体现实力、彰显魅力、富有亲和力的幸福之城”,提出您的宝贵意见和建议。

郑州市总体规划.pdf

《郑州市总体规划(2008—2020)》主要内容

(一)指导思想、期限与城市规划区界定 认真贯彻中央提出的中部崛起战略,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根据《河南省城镇体系规划(2006—2020)》和《中原城市群总体发展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突出郑州在中部崛起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和中原城市群发展战略中的核心带动作用;走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健康、区域统筹、城乡协调、社会和谐的新型城市化道路;注重以人为本,强化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 本次规划划分为两个规划层次,即市域和中心城区。市域规划范围为郑州市域行政辖区,

包括金水、管城、二七、中原、惠济、上街六区和荥阳、巩义、新郑、新密、登封、中牟五市一县所辖范围,总面积为7446.2平方公里。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为市区行政辖区的中原、 金水、二七、管城、惠济五区的城区范围。 (二)城市发展目标 1、总体发展目标 到2020年,把郑州建成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重要的商贸城市和枢纽城市;建成先进 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现代服务业中心、现代农业示范区;建成国内外知名的、富有中原城市特色和历史文化传统的、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有较强经济竞争力的、现代化、国际化、信息化和生态型、创新型的国家区域性中心城市。 2、经济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1万亿元左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0万元左右。 3、社会发展目标 加强城市公共安全,促进城市人口的适度稳定,加强社会公共服务,保障基本居住需求, 优先发展公共交通,保障社会民生。到2020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3.4万元;每万人拥有医疗床位数达到50个;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数量达到1300所;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5平方米/人;人均文化设施用地面积达到0.8—1平方米/人。 4、环境友好目标 形成以节约能源、节约资源和生态环境良好为标准的产业结构、经济增长方式和消费模 式。地区性可利用水资源27.9亿立方米;万元GDP耗水量较2006年减少40%;单位GDP 能耗水平控制为0.84吨标煤/万元GDP;基本农田控制为28.29万公顷;人均建设用地面积小于等于100平方米/人;森林覆盖率4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等于14平方米/人;污水处理率10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大气SO2和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减少15%。 (三)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1、城乡统筹规划,全面推进市域城乡现代化建设 大力推进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经济、社会、生态的协调发展以及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统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积极引导和促进城市规划区城乡一体化发展。 2、市域人口与城市化水平预测 预测至2010年郑州市域总人口约为800万人,市域城镇人口约为538万人,城镇化水

【城市规划】济南市城市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济南市城市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科学、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与空间资源,规范建设用地容积率的规划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规划建设活动,涉及容积率规划管理的,均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用地容积率规划管理工作。 第四条建设用地容积率按地上容积率和地下容积率分别核定。 第五条建设用地按其主要用途,参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进行分类。 第六条建设用地面积大于3公顷的建设用地,必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经批准后实施。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成片居住类用地,应按上层次规划及本规定《成片居住类用地地上容积率指标表》(以下简称《表一》)的规定核定地上容积率指标。 第七条建设用地面积小于3公顷的居住类用地和商业类用地,其地上容积率指标在经批准的详细规划中已经确定的,应按批准的规划执行。须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居住类用地和商业类用地,其地上容积率指标应按本规定《小于3公顷建设用地地上容积率指标表》(以下简称《表二》)的规定执行,其中建设用地面积小于0.5公顷的居住类用地和商业类用地,应按《表二》的规定相应折减。 第八条建设用地地下容积率指标在满足地下停车、地下市政、地下

人防等配套设施和满足保护地下泉脉的条件下,根据功能需要合理确定。 第九条临城市道路、广场的建设项目,在自身功能需要以外能为社会提供广场、屋顶平台、通道、绿地等公共开放空间的,在符合周围环境及规划要求并满足消防、卫生、交通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可按下列规定相应增加建筑面积: (一)核定容积率小于等于2时,每提供1平方米开放空间,允许增加建筑面积1.5平方米; (二)核定容积率大于2小于等于4时,每提供1平方米开放空间,允许增加建筑面积2平方米; (三)核定容积率大于4时,每提供1平方米开放空间,允许增加建筑面积2.5平方米。 第十条建设项目征地范围内代征或代拆城市道路、公共绿地或其它城市公共用地,在核定容积率指标时,可按下列公式的计算方法增加容积率。 公式一:FAR2= (S2/ S1) ×FAR1 ×0.2 公式二:FAR2= (S3/ S1) ×FAR1 ×0.5 其中:FAR1-核定容积率; FAR2-容积率增加值; S1-建设用地面积; S2-代征城市公共用地面积; S3-代拆城市公共用地面积。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