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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保税物流中心

深圳机场保税物流中心
深圳机场保税物流中心

深圳机场保税物流中心

作者:文章来源:互联网点击数:335 发布时间:2011-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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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保税中心作为珠三角地区唯一的空港保税中心,区位优势明显,独享发达的空、陆、海交通网络优势,中心优越的通关环境,使深圳机场保税中心成为华南地区保税业务首选之地。

深圳机场保税中心自2010年10月18日封关运作以来,业务量稳步上升。据统计,截至2011年5月底,进出中心总车次为7773车次、进出中心报关量为6817票、进出货物总重量约为4.7万吨、货值约为17亿美元。业务量的不断攀升,得益于通关环境不断优化和客户认知度的不断提升。作为海关特殊监管场所,其通关便利性备受关注。通过对深圳机场保税中心目前所实施的一些特色通关政策的了解,便可以知晓其通关环境的优势之所在。

特色业务一:2小时内完成“一日游”业务,货物不需入库、不需卸车、不需离境入中心即可退税

“中心内一日游”主要是利用保税中心的“入中心即退税”政策,以“先出口,再进口”的方式,满足国货复进口、深加工结转等加工贸易企业业务需求,是“香港一日游”的完美替代品。

特色业务二:可开展集中报关模式

符合海关相关监管要求的深圳机场保税中心内企业即可申请获得集中报关政策。实行“分批进/出、集中报关”政策可满足企业各种保税配送需求,提高效率操作效率,方便企业进出口报关,降低企业的关务成本和时间成本。

特色业务三:中心与空岸关务手续一体化办理,机场海关关区内货物无需转关,实施无缝调拨

目前,深圳机场范围内海关监管点与深圳机场口岸之间关务手续一体化办理,货物采用“调拨方式”,不需办理转关手续,从而使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或场所之间货物二次转关成为了可能。

特色业务四:中心内货物自由流转,满足中心外企业多角贸易、货权转移及收付汇需求

进入深圳机场保税中心内的货物,可以在中心内企业之间流转,完成中心内结转,有效快速解决中心外企业多角贸易、货权转移及收付汇等问题。

特色业务五:同一流通性简单加工业务无需逐票审批

流通性简单性加工和增值服务是保税中心的重要功能之一,目前,中心内企业开展同一简单加工业务,只需一次审批,多次有效,简化了繁复的审批手续,节约了企业业务办理时间。

深圳机场保税中心便捷的通关环境、高效的操作流程、极低的通关成本,为JIT(Just In Time,准时生产制)配送业务、LP(Lean Production,精益生产)生产方式提供新的渠道和途径,使“零库存”管理需求成为事实;为VMI(Vendor Managed Inventory,供应商管理库存)、QR(Quick Response,快速反应)、ECR(Efficient Consumer Response,高效客户反应)、DC(District Contribution,区域分拨)管理模式提供新的操作环境,

使“第三方”变得高效便捷、低成本;为企业进军国内外市场、占领国际高端价值链顶端提供“桥头堡”和“根据地”,为企业创造国际贸易的空间和时间价值

作为国内具备自由贸易区特点的海关监管区域,保税区具有保税加工、仓储及通关口岸的功能,享有境外进出口关税豁免、境外货物自由进出等便利条件,可以为企业提供多种保税物流服务,满足企业个性化需求,包括:

1.退运返修:国内出口货物,尤其是电子产品,小家电等,返修率较高,传统的退运到工厂维修的方式需要面临海关,商检,国税等多道繁琐手续,利用保税区境内关外的优势可以快速解决返修难题。

?退运返修流程:国外返修品经海运或空运发往香港,由格瑞安排车辆去香港指定仓库提货,企业只需提供返修品的商品编码,品牌,型号,数量等基本报关要素,即可完成EDI电子申报,货物第二天即可进入保税区格瑞仓库,工厂派技术工人和维修设备进区维修。保税区低廉的仓储成本和工厂自派工人使整段操作的成本大幅降低,同时节省时间,以免错过产品海外销售季节。

?报关资料:提供准确的返修货物商品编码,名称,品牌型号,件数,净重,毛重,原产地,无须提供货物出口时的报关单证

?注意点:返修货物必须有完整的包装,货物8层新以上,进出保税区海关申报数据要保持一致,所以不可以在保税区内修改产地,品牌,型号,只能进行检测,维修,更换包装等简单加工。严禁私自携带货物和维修设备进出区,货物进出保税区需经我司向海关正常申报放行。

2.出口集拼:国际采购商从大陆多家供应商采购产品,分别用供货商报关资料出口申报进入保税区,完成退税和手册核销等关务手续。由国际采购商向格瑞发送出货计划指令,格瑞按指令要求对货物进行分拣,检测,包装,拼柜,订舱,发货等全程物流服务。

3.进口分拨:国际贸易商利用保税区政策优势,将货物从国外大批量进口到保税区而无须缴纳关税。待国内客户发出提货指令后,即由格瑞根据指令安排进口申报,将货物及时配送到收货人工厂。利用保税区可以缩短配送时间,提高客户服务水平,同时延迟缴纳关税,以减少贸易商资金链压力。同时,当货物需要从保税区转销到第三国时,可以采用电子EDI电子申报快速经香港发往第三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海关总署第130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 海关总署令第130号 颁布时间:2005-6-23发文单位:海关总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6月6日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署长牟新生 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国际物流业的发展,规范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及其进出货物的管理和保税仓储物流企业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第三条下列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物流中心: (一)国内出口货物; (二)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 (三)外商暂存货物; (四)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五)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六)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七)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八)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中心内企业应当按照海关批准的存储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开展保税物流业务。 第二章物流中心及中心内企业的设立 第一节物流中心的设立 第四条设立物流中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物流中心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低于10万平方米,中西部地区不低于5万平方米; (二)符合海关对物流中心的监管规划建设要求;

(三)选址在靠近海港、空港、陆路交通枢纽及内陆国际物流需求量较大,交通便利,设有海关机构且便于海关集中监管的地方; (四)经省级人民政府确认,符合地方经济发展总体布局,满足加工贸易发展对保税物流的需求; (五)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提供供海关查阅数据的终端设备,并按照海关规定的认证方式和数据标准,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与海关联网,以便海关在统一平台上与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实现数据交换及信息共享; (六)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视频监控系统等监管、办公设施。 第五条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 (三)具备对中心内企业进行日常管理的能力; (四)具备协助海关对进出物流中心的货物和中心内企业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的能力。 第六条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具有以下责任和义务: (一)设立管理机构负责物流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遵守海关法及有关管理规定; (三)遵守国家土地管理、规划、消防、安全、质检、环保等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 (四)制定完善的物流中心管理制度,协助海关实施对进出物流中心的货物及中心内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 物流中心经营企业不得在本物流中心内直接从事保税仓储物流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申请设立物流中心的企业应当向直属海关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以下加盖企业印章的材料: (一)申请书; (二)省级人民政府意见书(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企业章程复印件; (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六)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七)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等资信证明文件;

关于发展保税物流业务的一点想法

关于发展保税物流业务的一些想法 鉴于目前物流及货代行业的激烈竞争,尤其是小型货代公司的低价格及灵活的业务服务带来的冲击,已经给我司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即造成我司新业务增长点不多,基本上是维护老客户带来的利润,销售也很难开展。所以请公司考虑一下发展保税仓储物流业务,在我们原有的服务网络中加入这一重要项目,此业务可能会成为我司新的销售亮点,进而会成新的业务增长点,也可能产生连带效应发展了我司原有的业务。所以在杭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刚刚建成的契机下,应该早些发展保税业务,做销售准备,争取比别人多领先出几步,早些打开保税仓储物流的市场。 由空港管理委员会的宣传图册可以了解到我市的保税物流中心具备了保税区的一切核心功能,即: 1 保税仓储 2 口岸和出口退税 3 转厂服务 4 全球采购和国际配送 5 简单加工与附加值服务 6 国际中转和转口贸易 7 港口延伸内移(非港口城市特有) 可以看出以上7点都是我司可以利用的销售卖点,可针对有相关需求的企业去提供业务服务支持。不过就目前来看有可能快速并提供稳定利润增长点的主要还是来源于功能1,4,5。即:保税仓储费,国际和国内配送的运费(包括海关监管车的运费),进出区的单证操作及其他费(包括单证制作费,报关费,报检费,验货费等),简单附加值服务费(包括货物的分拆分拣,分装,计量,改换及组合包装,打膜,加刷唛头等物流增值服务)。 另对于保税物流中心可享受的政策优势,(即:境内关外,出口退税,进口保税,加工增值,税收政策等)我认为我市部分企业很熟知也有保税区的业务,但其无一例外他们的货物都必须存储在苏州或上海的保税区,或通过这两处保税流转,无疑增加了企业的物流成本(主要指这两地与杭州之间的物流成本)和造成货物送递时间的延迟率上升。所以此类企业是我们最佳的销售目标,也是最可能销售成功的目标,我司不用就保税区的功能政策特点及一站式的大通关多做说明,只需介绍我司自身的优势,发挥我司固有品牌效应即可。 对于保税物流中心认识不深的潜在客户,主要的说服点还是着重于本中心的地理交通优势,政策及作用优势,我司网络服务优势等方面。下列: 1.保税物流中心的所处的独特地理交通优势。尤其是在萧山机场在扩建,吞吐 量逐步变大的背景下与苏州及上海的保税区的比较优势。会帮助客户企业达到降低成本,保证货物准时到达的目的。 2.利用保税政策。国内企业可以将在国际上收购的原材料或将时间和数量都是 不确定的订单下货物集中进口存放入保税仓库,这样可以随用随报随缴税! 可以有效避免国际市场原材料波动带来的风险,及可以有效减轻有关税费保证金等给企业带来的资金占用压力。对于那些企业无法消耗的原材料及剩余

保税物流中心简介

苏州工业园区保税物流中心(B型)试运行 一、保税物流中心简介 1.物流中心是封闭的海关监管区域,与现有的直通点(唯亭物流中心A型)连接,具备口岸功能,物流中心享受境内关外优惠政策,国内货物进入物流中心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国内企业由物流中心提出货物视同进口,海关按照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办理验收手续。 2.保税物流中心六大功能 1)保税仓库功能:可保税存放各种贸易方式的进口商品和已申报出口商品,且存储期限不予限定,企业可利用该区域作为国际国内商品的汇集和分拨配送中心 国际物流配送功能:货物可自由配送给境内外企业,也可与国内其他海关监管特定区域间进行转移 2)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可从事不改变货物化学性质和不超过海关规定增值率的简单加工,包括拆分、分类、分拣、分装、组合包装、挑选、刷贴标签、加刷唛头、改换包装、拼装拼箱,即进入物流中心的货物商品编码前四位不发生改变 3)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中心内企业可与境外自由开展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 4)口岸功能:赋予物流中心口岸功能,启用专门的关区代码,企业可直接在物流中心所在地主管海关报关,可采用直通式空陆联程中转等多种方式快捷报关 5)物流信息处理和咨询服务功能 二、在保税物流中心内设立物流企业 1.国内外投资者经批准注册在苏州工业园区保税物流中心设立物流企业,以及经海关总署批准中心外企业在中心内设立分支机构,开展包括进出口货物的仓储服务、普通货物运输、货物运输代理、进出口贸易(限与中心内)、转口贸易、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物流信息咨询服务的企业。 2.企业申请在中心内注册,设立物流企业,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注册资金最低限额为500万人民币 2)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3)在中心内有专门存储海关监管保税货物的营业场所,在中心综合办公大楼内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海关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3.在保税物流中心内设立的物流企业,根据其进出口货物的料号、中文品名、商品编码的规并关系清单,向海关申请,建立以w开头的电子帐册,根据物流中心内的管理系统进行进出口的备案,该帐册可以连续滚动使用,可以增加和变更,无核销时间,只有核销时间的分段 三、保税物流中心的海关监管模式

保税物流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分析

?当前文档修改密码:8362839 保税物流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项目概述 第三节项目建设优势 第二章市场评价 第一节食用液体化工 第二节工业液体化工 第三章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第一节建设规模 第二节产品方案 第四章场址选择 第五章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 第一节设备方案 第二节工程方案 第六章项目总体布局 第一节平面布局 第二节储罐区布局 第三节绿化布局 第七章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防治措施 第二节水污染的控制措施 第三节大气污染控制 第八章安全与消防设施 第一节安全设施

第二节消防设施 第九章经营管理 第一节责任与义务 第二节自动控制 第十章项目实施进度 第十一章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第一节投资估算 第二节资金筹措 第十二章经济评价与还贷分析第一节经济评价 第二节还贷分析 第十三章风险评价 第一节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十四章研究结论和建议 第一节研究结论 第二节建议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概述 进入新世纪,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构建泛珠三角经济区域合作、中越建设“两廊一圈”经济区的启动,为北海、钦州和防城港沿海三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作为沿海地区经济支柱的港口、工业和物流等产业,能否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事关广西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全局。因此,对广西沿海地区物流业及仓储基地的发展极为重要。 物流经济发展规律告诉我们,物流的形成从来都不是孤立的,繁荣的物流背后都有强大的区域经济作后盾。广西作为中国连接东盟的陆海国际大通道,处于多区域经济合作的交汇点上,在发展区域物流上具备独一无二的区位优势和优良条件。 有关资料表明,国际贸易的90%以上是通过港口物流实现的。自2002年中国与东盟启动自由贸易区建设以来,双边贸易额以年均近30%的速度快速增长,为港口发展与合作带来了巨大的物流和商机。 即将举行的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港口合作作为重点主题,正是以港口物流为切入点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之举。今年2月,为提升港口竞争力,有效发挥北部湾大型组合港的整体优势,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公司挂牌成立。目前,集团已拥有生产性泊位45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29个、5万吨级以上泊位13个,年通过能力超过4500万吨,初步形成了以集装箱、铁矿石、有色金属矿石、硫磷、非金属矿石、煤炭、液体化工、粮食、油气等码头为主的港口生产结构布局和港口物流体系布局。

保税物流中心管理制度

保税物流中心(B 型)管理办法 保税物流中心(B 型)(以下简称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本公司及入驻企业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政策、法令,在海关的监管下开展业务。 第一条本公司的责任和义务 (一)设立管理机构负责物流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遵守海关法及有关管理规定; (三)遵守国家土地管理、规划、消防、安全、质检、环保等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定; (四)制定完善的物流中心管理制度,协助海关实施对进出物流中心的货物及中心内企业经营行为的监管。 本公司不得在本物流中心内直接从事保税仓储物流的经营活动。 物流中心经营企业无正当理由连续1 年未开展业务的,视同撤回物流中心设立申请。由直属海关报海关总署办理注销手续并收回标牌和《保税物流中心(B 型)验收合格证书》。 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因故终止业务的,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向直属海 关提出书面申请,经海关总署审批后,办理注销手续并交回标牌和《保税

物流中心(B 型)验收合格证书》。 第二条入驻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或者特殊情况下的中心外企业的分支机构;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500 万元人民币;属企业分支机构的,该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 万人民币; (三)具备向海关缴纳税款和履行其他法律义务的能力; (四)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并与海关联网; (五)在物流中心内有专门存储海关监管货物的场所。 中心内企业无正当理由连续6 个月未开展业务的,视同其撤回进入保税物流中心的申请,由主管海关报直属海关办理注销并收回《保税物流中心(B 型)企业注册登记证书》。 第三条入驻企业的经营业务范围: (一)国内出口货物; (二)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 (三)外商暂存货物; (四)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五)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六)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七)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八)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中心内企业应当按照海关

保税物流中心调研报告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保税物流中心调研报告 篇一:保税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保税仓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的背景情况 1、物流行业宏观环境背景分析 1.1产业环境分析 物流业作为我国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优 化经济流程、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内需、增进社会福利等都具有全局性的积极影响。随着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不断向前推进、产业分工协作不断增强、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潜在物流市场巨大。预计“十一五”期间我国物流行业生产总值年均将增长23%,远高于gDp的增长速度,物流市场将继续向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及渤海经济圈集中。 1.2科技环境分析 现代技术的进步为物流企业提供了现代工艺技术的价 值输送平台,促进了物流产业的技术升级;在信息技术方面,

特别是eDI(电子数据交换)、eos(电子自动订货系统)、RFID (射频识别)、电子商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物流方面的应用 提高了我国物流信息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在运营管理方面,六西格玛项目管理的实施,使公司专注于流程的控制,通过物流流程的创新和再造,从根本上避免流程的缺陷,提高运营效率。 1.3宏观经济环境分析 20XX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300,670亿元,比上年增长9.0%(见图1所示)。受金融危机影响,增长速度有所放缓。根据最新数据,20XX年物流业增加值完成1.94万亿元,同 比增加14.6个百分点,全社会物流总额达到88.8万亿,增长18.1%。20XX年物流业增速略低于预期,但与其他行业相比,增速仍居较高水平。 图120XX-20XX年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 120333135823 159878 183217 211924 246619 300670 9.1 10.010.110.4

{物流管理}物流保税中心B型

(物流管理)物流保税中心 B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 第1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已经2005年6月6日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7月1日起施行。 署长:牟新生 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适应现代国际物流业的发展,规范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及其进出货物的管理和保税仓储物流企业的运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壹家企业法人运营,多家企业进入且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第三条下列货物,经海关批准能够存入物流中心: (壹)国内出口货物; (二)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 (三)外商暂存货物; (四)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五)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六)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七)未办结海关手续的壹般贸易进口货物; (八)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中心内企业应当按照海关批准的存储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开展保税物流业务。

第二章物流中心及中心内企业的设立 第壹节物流中心的设立 第四条设立物流中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壹)物流中心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低于10万㎡,中西部地区不低于5万㎡; (二)符合海关对物流中心的监管规划建设要求; (三)选址于靠近海港、空港、陆路交通枢纽及内陆国际物流需求量较大,交通便利,设有海关机构且便于海关集中监管的地方; (四)经省级人民政府确认,符合地方经济发展总体布局,满足加工贸易发展对保税物流的需求; (五)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提供供海关查阅数据的终端设备,且按照海关规定的认证方式和数据标准,通过“电子口岸”平台和海关联网,以便海关于统壹平台上和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实现数据交换及信息共享; (六)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视频监控系统等监管、办公设施。 第五条物流中心运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壹)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 (三)具备对中心内企业进行日常管理的能力; (四)具备协助海关对进出物流中心的货物和中心内企业的运营行为实施监管的能力。 第六条物流中心运营企业具有以下责任和义务: (壹)设立管理机构负责物流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遵守海关法及有关管理制度; (三)遵守国家土地管理、规划、消防、安全、质检、环保等方面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规

方略保税物流中心简介

方略保税物流中心简介及所提供服务 山西方略保税物流中心,是经国务院授权由海关总署、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等四部委联合批准,在山西设立的唯一一家集功能叠加、政策优惠于一体的保税物流中心,是山西省“十一五”发展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是省政府确立的“无水口岸”试点、大通关的平台以及融入国际市场的“汇聚点”。 中心位于山西省侯马经济技术开发区。北连108国道,南接大运公路,西入大运高速公路,距离运城机场只有50余公里。总投资19.2亿元。一期位于山西省侯马开发区,占地340亩,投资3.2亿元,建设项目主要有:联检综合办公楼、出口监管仓库、公用型保税仓库、铁路专用线、露天堆场、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查验平台、计量室等;二期规划占地2000亩,投资16亿元。建设共分两期,目前政府入驻中心设立的进出口联检服务大厅,已引入海关、检验检疫、工商、税务、外管、沿海港口、铁路、金融机构、保险等多家部门进入中心联合办公,开展“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公用型保税仓和出口监管仓、22余万㎡的大型露天物料堆场、可同时进行万吨大列货物装卸的上千米双道自营铁路专用线、集装箱作业站台及配套设施已投入使用。中心与马士基、太原铁路局、中铁、中海等集装箱集团公司,以及天津、青岛、连云港等沿海港务局展开优势互补、联合组建合资性公司、开通“五定班列”,发展集装箱运输,实现海-路-铁多式联运;海关监管车队和特种运输车队已经组建,运输体系已覆盖全国。

中心功能: 中心已能以“准口岸”平台、通过“境内关外”的运作方式为各类进出口企业提供进口保税、出口退税、报关、报检、发运的代理、国际国内物流分拨配送、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物流融资、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物流信息处理与咨询等功能性服务。 通过中心的国际国内贸易、仓储服务、代为报关报检、代为运输、仓单质押、信息咨询等一系列业务的开展,为周围企业走向世界提供便利。 1、进出口货物进入中心的保税存储及出口退税功能 2、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的存储功能 3、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功能 4、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功能 5、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功能 6、物流融资功能 7、集装箱海铁陆多式联运门到门服务功能 8、物流信息处理与咨询功能 9、进出口手续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功能 10、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物料享受免税政策的功能 11、外国产品保修用零部件享受免税政策的功能 12、多环节加工贸易企业复合退税功能 13、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功能强大的服务功能和优惠政策,不仅为各类进出口企业带来实惠,而且也使得方略保税物流中

保税物流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文库巴巴提供资金申请报告,建议书,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投标书,word文档下载 目录 一、项目的背景情况 1、物流行业宏观环境背景分析 1.1产业环境分析 物流业作为我国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高国民经济运行质量、优化经济流程、调整经济结构、扩大内需、增进社会福利等都具有全局性的积极影响。随着区域经济协调发展不断向前推进、产业分工协作不断增强、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潜在物流市场巨大。预计“十一五”期间我国物流行业生产总值年均将增长23%,远高于GDP 的增长速度, 物流市场将继续向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及渤海经济圈集中。 1.2 科技环境分析 现代技术的进步为物流企业提供了现代工艺技术的价值输送平台,促进了物流产业的技术升级;在信息技术方面,特别是EDI(电子数据交换)、EOS(电子自动订货系统)、RFID(射频识别)、电子商务等现代信息技术在物流方面的应用提高了我国物流信息管理水平和服务效率;在运营管理方面,六西格玛项目管理的实施,使公司专注于流程的控制,通过物流流程的创新和再造,从根本上避免流程的缺陷,提高运营效率。 1.3宏观经济环境分析 文库巴巴提供资金申请报告,建议书,可研报告,商业计划书,投标书,word文档下载

2008年全年国内生产总值300,670亿元,比上年增长9.0%(见图1所示)。受金融危机影响,增长速度有所放缓。根据最新数据,2008年物流业增加值完成1.94万亿元,同比增加14.6个百分点,全社会物流总额达到88.8万亿,增长18.1%。2008年物流业增速略低于预期,但与其他行业相比,增速仍居较高水平。 图1 2002-2008年国内生产总值及其增长速度 120333 135823 159878 183217 211924 246619 300670 9.1 10.0 10.1 10.4 11.1 11.4 9.0 50000 100000 150000 200000

关于做大做强保税物流中心的调研报告

关于做大做强保税物流中心的调研报告 2008年,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的影响,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保增长、扩内需的政策措施。做出了“鼓励加工贸易向中西部转移,在部分重点产业承接地增加保税物流功能。完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功能,引导先进制造业和现代生产型服务业入区发展”的重大决策。在此背景下,批准设立了包括山西方略保税物流中心(以下简称:“山西方略”)在内的17家保税物流中心。 山西方略自2009年6月封关运营以来,在促进我省外向型经济发展、整合物流资源、降低物流成本、扩大国际贸易、加快产业进程、促进经济一体化、改善投资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巩固市局4月召开的“方略保税园区服务协调会”会议成果,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根据市局工作安排,8月2日,我们第一调研组深入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焦化”),结合保税物流政策和我省进出口贸易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研基本情况 (一)我省进出口保持较快增长。2010年我省外贸进出口总额125.8亿美元,同比增长46.8%,在全国31个省市区中增长速度排名第11位。其中,进口额78.7亿美元,增长

37.3%;出口额47.1亿美元,增长66.0%,全年贸易逆差36.1亿美元。一般贸易进出口101亿美元,增长36.3%,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80.3%。加工贸易进出口19.4亿美元,增长81.3%,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15.4%。高新技术产品进出口10.8亿美元,增长63.6%,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8.6%。机电产品进出口32.1亿美元,增长55.1%,占全省进出口总值的25.5%。 (二)进出口行业分布集中。进口方面主要集中在钢铁冶炼行业,机电产品进口也占一定的份额。2010年我省全年进口铁矿砂及其精矿2435.4万吨,进口金额28.7亿美元,占全年进口贸易总额的36.47%;进口机电产品20.0亿美元,占全年进口贸易总额的25.41%。 出口方面主要集中在机电产品、镁及其制品、焦炭和煤炭四个方面。2010年全省出口机电产品12.1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25.69%;出口镁及其制品9.8万吨,出口金额2.8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20.81%;出口焦炭166.1万吨,出口金额7.0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14.86%;出口煤炭192.0万吨,出口金额3.4亿美元,占出口总额的7.22%。 (三)企业具有保税物流需求。进口方面。我省钢铁冶炼企业的铁矿砂及其精矿大量依赖于进口。今年,国际市场的铁矿砂价格波动较大,一月份,品味在62的铁矿粉,国际市场价格在每吨98美元左右,到五月份,达到187美元每吨,

保税物流中心

保税物流中心是指封闭的海关监管区域并且具备口岸功能,分A型和B型两种。A型保税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B型保税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保税物流中心 注册资本 不低于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要求 对中心内企业进行日常管理的能力 优点 丰富了当地的物流业态和形式 保税物流中心是封闭的海关监管区域,具备口岸功能。分A型和B型两种。 2功能作用 9大功能 保税仓储[1];国际物流配送;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检验检测;进出口贸易和转口贸易;商品展示;物流信息处理;口岸;入物流中心出口退税。 主要作用 一、解决一般贸易出口商品入中心退税问题; 二、解决一般贸易进口商品保税问题; 三、解决加工贸易中的深加工和结转货物问题。 四是有利于降低物流成本和增加物流服务价值。 对于地方经济的好处 一、有利于建立一个稳定而长效地吸引国内外物流企业进入园区发展的机制; 二、就近解决当地从事出口加工的生产制造企业和进出口的贸易型企业的出口退税、保税等问题,降低物流成本,也有利于吸引外资和促进企业投资; 三、丰富了当地的物流业态和形式,促进本地物流业的国际化和现代化。 3批准中心名单 截至2014年10月,国家共批准过43家保税物流中心,分别是: 1、苏州工业园区保税物流中心; 2、苏州高新保税物流中心;

3、南京龙潭保税物流中心; 4、北京空港保税物流中心; 5、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保税物流中心; 6、上海西北物流园区保税物流中心; 7、东莞保税物流中心; 8、中山保税物流中心; 9、广州空港保税物流中心; 10、江阴保税物流中心; 11、太仓保税物流中心; 12、杭州保税物流中心; 13、青岛保税物流中心; 14、日照保税物流中心; 15、厦门火炬(翔安)保税物流中心; 16、营口港保税物流中心; 17、西安保税物流中心; 18、成都保税物流中心; 19、长沙金霞保税物流中心; 20、南昌保税物流中心; 21、山西方略保税物流中心; 22、武汉东西湖保税物流中心; 23、南宁保税物流中心; 24、盘锦保税物流中心; 25、宁波栎社保税物流中心; 26、连云港保税物流中心; 27、深圳机场保税物流中心; 28、河南保税物流中心; 29、北京亦庄保税物流中心; 30、淄博保税物流中心; 31、黄石(棋盘洲)保税物流中心。 32、新疆奎屯市保税物流中心 33、武威保税物流中心 34、泸州港保税物流中心 35、湛江保税物流中心 36、山东鲁中运达保税物流中心 37、蚌埠(皖北)保税物流中心 38、西咸空港保税物流中心 39、铁岭保税物流中心、 40、河南德众保税物流中心[2] 41、湛江保税物流中心[3] 42、东莞清溪保税物流中心[4] 43、鲁中运达保税物流中心[1] 4分类

保税物流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保税物流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最新资料Word版可自由编辑!】

保税物流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概述 第二节项目概述 第三节项目建设优势 第二章市场评价 第一节食用液体化工 第二节工业液体化工 第三章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 第一节建设规模 第二节产品方案 第四章场址选择 第五章设备方案和工程方案 第一节设备方案 第二节工程方案 第六章项目总体布局 第一节平面布局 第二节储罐区布局 第三节绿化布局 第七章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节防治措施 第二节水污染的控制措施 第三节大气污染控制 第八章安全与消防设施 第一节安全设施 第二节消防设施 第九章经营管理 第一节责任与义务 第二节自动控制 第十章项目实施进度 第十一章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第一节投资估算 第二节资金筹措 第十二章经济评价与还贷分析第一节经济评价 第二节还贷分析 第十三章风险评价 第一节面临的主要问题 第十四章研究结论和建议 第一节研究结论 第二节建议

第一章总论 第一节概述

进入新世纪,建设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构建泛珠三角经济区域合作、中越建设“两廊一圈”经济区的启动,为北海、钦州和防城港沿海三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作为沿海地区经济支柱的港口、工业和物流等产业,能否抓住机遇,加快发展, 事关广西如期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全局。因此,对广西沿海地区物流业及仓储基地的发展极为重要。 物流经济发展规律告诉我们,物流的形成从来都不是孤立的,繁荣的物流背后都有强大的区域经济作后盾。广西作为中国连接东盟的陆海国际大通道,处于多区域经济合作的交汇点上,在发展区域物流上具备独一无二的区位优势和优良条件。 有关资料表明,国际贸易的90%以上是通过港口物流实现的。自2002年中国与东盟启动自由贸易区建设以来,双边贸易额以年均近30%的速度快速增长,为港口发展与合作带来了巨大的物流和商机。 即将举行的第四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以港口合作作为重点主题,正是以港口物流为切入点推动泛北部湾经济合作之举。今年2月,为提升港口竞争力,有效发挥北部湾大型组合港的整体优势,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公司挂牌成立。目前,集团已拥有生产性泊位45个,其中万吨级以上泊位29个、5万吨级以上泊位13个,年通过能力超过4500万吨,初步形成了以集装箱、铁矿石、有色金属矿石、硫磷、非金属矿石、煤炭、液体化工、粮食、油气等码头为主的港口生产结构布局和港口物流体系布局。

保税物流中心的分类及有关问题

保税物流中心的分类及有关问题 1保税物流中心A型: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专门人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场所,保税物流中心A型按照服务范围分为公用型物流中心和自用型物流中心 (1)公用型的物流中心指专门从事仓储物流业中国境内企业法人经营,向社区提供保税仓储物流综合服务的海关里监管场所 (2)自用型的物流中心指中国境内法人经营。仅向本企业或者本企业承包集团内部成员提供保税仓储物流服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2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监管集中场所 保税物流流中心A B型的主要区别 1构成区别 保税物流中心A型是批由一家法人企业设立的并经营的保税物流服务的海关监管场所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由多家保税物流企业在空间上集中布局保税物流的海关监管场所 2审批和验收程序 物流中心A型应由企业申请经直属海关审批并由直属海关会同省级国税,外汇管门验收 物流中心B型由直属海关授理审核后报海关总署审批,并由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3企业资格条件 保税物流中心A型因主要针对大型生产型的跨国公司和大型物流企业,因而对申请设立业的资格要求较高,要求企业注册资本量最低为3000万人民币, 物流中心B型经批准设立后,对企业的入驻资格要求较低,以注册资本为例,只须达到5万人民币即可 4出口中心货物管理 无论保税物流以中心A型还是B型,保税存储货物范围,辐射范围基本相同。可以面向国内外两个市面上场进行采购分拔,配送。但在货物存储期限上,保税物流中心A型货物存储期限为1年。保税物流中心B型货物存储期限为2年,特殊情况可予延期 保税物流中心管理 (一)直属海关在验收前要结合实际情况对保税物流中心制定合理且具有可操作性的海关监管方案,并上报总署备案。 (二)延期审查由直属海关加贸部门按照两个《办法》的规定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办法由各关加贸部门负责制定,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中心内企业的延期

我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的暂行管理制度

我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的暂行管理 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国际物流业的发展,规范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及其进出货物的管理和保税仓储物流企业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第三条下列货物,经海关批准能够存入物流中心: (一)国内出口货物;

(二)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 (三)外商暂存货物; (四)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五)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六)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七)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八)经海关批准的其它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中心内企业应当按照海关批准的存储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开展保税物流业务。 第二章物流中心及中心内企业的设立 第一节物流中心的设立 第四条设立物流中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物流中心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低于10万平方米,中西部地区不低于5万平方米; (二)符合海关对物流中心的监管规划建设要求;

(三)选址在靠近海港、空港、陆路交通枢纽及内陆国际物流需求量较大,交通便利,设有海关机构且便于海关集中监管的地方; (四)经省级人民政府确认,符合地方经济发展总体布局,满足加工贸易发展对保税物流的需求; (五)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提供供海关查阅数据的终端设备,并按照海关规定的认证方式和数据标准,经过”电子口岸”平台与海关联网,以便海关在统一平台上与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实现数据交换及信息共享; (六)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视频监控系统等监管、办公设施。 第五条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 (三)具备对中心内企业进行日常管理的能力; (四)具备协助海关对进出物流中心的货物和中心内企业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管的能力。 第六条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具有以下责任和义务:

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规定

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 型的暂行管理规定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国际物流业的发展,规范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及其进出货物的管理和保税仓储物流企业的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简称物流中心)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第三条下列货物,经海关批准可以存入物流中心: (一)国内出口货物; (二)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 (三)外商暂存货物; (四)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 (五)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 (六)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寄售的零配件; (七)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 (八)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

中心内企业应当按照海关批准的存储货物范围和商品种类开展保税物流业务。 第二章物流中心及中心内企业的设立 第一节物流中心的设立 第四条设立物流中心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物流中心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低于10万平方米,中西部地区不低于5万平方米;(二)符合海关对物流中心的监管规划建设要求; (三)选址在靠近海港、空港、陆路交通枢纽及内陆国际物流需求量较大,交通便利,设有海关机构且便于海关集中监管的地方; (四)经省级人民政府确认,符合地方经济发展总体布局,满足加工贸易发展对保税物流的需求; (五)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提供供海关查阅数据的终端设备,并按照海关规定的认证方式和数据标准,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与海关联网,以便海关在统一平台上与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实现数据交换及信息共享; (六)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视频监控系统等监管、办公设施。 第五条物流中心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一)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

自贸区、综保区、保税区、保税物流中心分别是什么

自贸区、自贸试验区、保税区、保税港区如何区分 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区简称自贸区,传统的自贸区是Free Trade Area(英文简称FTA),指两个以上的国家根据WTO相关规则签署自由贸易协定所形成的区域,不仅包括货物贸易自由化,还涉及服务贸易、投资、政府采购、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化等更多领域的相互承诺,是一个国家实施多双边合作战略的手段。自贸区的生产、贸易和投资活动适用的关税、审批和管理政策灵活。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非洲大陆自由贸易区就是FTA类型。另一种自贸区是Free Trade Zone,(英文简称FTZ),指某一国或地区在己方境内划出一个特定区域,单方自主给予特殊优惠税收和监管政策。 中国自由贸易区(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自由贸易区是指在我国境内关外设立的,以优惠税收和海关特殊监管政策为主要手段,以贸易自由化、便利化为主要目的的多功能经济性特区。中国自由贸易区是政府全力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重要举动,其核心是营造一个符合国际惯例的,对内外资的投资都要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际商业环境。2013年9月27日,国务院批复成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首个自由贸易园区,同时也是我国第一批设在境内关外的自贸区。 2013年9月至2019年8月,中国已经分多批次批准了18个自贸试验区,已经初步形成了“1+3+7+1+6”的基本格局,形成了东西南北中协调、陆海统筹的开放态势,推动形成了我国新一轮全面开放格局。

图片来源:广西日报 保税区:保税区又称保税仓库区,是一国海关设置的或经海关批准注册、受海关监督和管理的可以较长时间存储商品的区域。中国最早是没有保税区的,货物过关入境是需要缴税的,直至1990年,上海外高桥有了中国的第一个保税区。运入保税区的货物可以进行储存、改装、分类、混合、展览,以及加工制造。外国货物可以在保税区与境外之间自由进出,但如果要进入关境就需交纳关税了。在自贸试验区出现之前,保税区就是境内最开放的地方。就地理位置而言,自贸试验区是现有保税区的合并;从政策上来讲,自贸试验区就是现有保税区的全方位升级,自贸试验区实行“境内关外”政策,保税区实行“境内关内”政策。 保税港区:保税港区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在港口作业区和与之相连的特定区域内,集港口作业、物流和加工为一体,具有口岸功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区”与“保税港区”,虽一字之差,但内

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运营发展

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运营发展 扶持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扶持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运营发展,推动湛江及周边地区保税业务开展,培育新兴产业,促进外贸稳增长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扶持的对象为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经营企业、入驻中心开展保税业务的外贸进出口企业和物流企业。 第三条湛江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扶持基金,用于促进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运营发展。 第四条湛江市财政安排的扶持基金,由享受扶持的单位提供相关审核材料,奖励明细经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核确认,报市商务局会市财政局批复后,由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为发放。 第五条扶持基金每年兑现一次(每年第一季度前结算上一年扶持基金),实行专款专用,由湛江市商务局和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管理、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代为发放,并接受湛江市相关管理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六条试行期满后,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会同湛江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扶持办法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保税中心业务发展情况及时对扶持办法进行修订。 第七条鼓励跨境电商企业进驻中心。对以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为基地,入驻中心进行电商业务,持续经营

1年以上,保税货值1000万元以上的前三名企业每年分别给予50、40、30万元的补贴。 第八条鼓励跨境电商业务的发展。对以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为基地,在湛江市区开设跨境电商体验店,以“前店后仓”的模式运营保税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在湛江市区域范围内租赁保税商品店面500平米以上,且经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进出口保税商品总值占店面销售商品年度营业额50%以上的企业,政府对店面租金给予20%的补贴,每家每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第九条鼓励大型物流商和知名品牌代理商进驻中心。对进驻湛江保税物流中心并经营日用品、农产品、食品等专项易耗商品,持续经营1年以上的,促进临港物流中心、分销中心、加工中心建设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年进出口额1000万元以上的前三名企业每年分别给予30、20、10万元的补贴。 第十条鼓励保税和加工增值业务的发展。对在湛江保税物流中心(B型)办理保税业务,开展出口拼箱业务,按每票货给予50元的奖励;开展装拆箱业务、国际中转业务的,按照集装箱量每一个标准箱给予100元奖励;开展冷链服务的,按照集装箱量每一个标准箱给予150元奖励;开展简单加工增值服务的企业,按照集装箱量每一个标准箱给予200元奖励;开展散货服务的,按照散货量每吨2元奖励。

泉州保税物流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国泉州保税物流中心(B型)控制性详细规划 设计说明 一、序言 (一)、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概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130号令)中之规定: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物流仓储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二)、保税物流中心设立的条件 1、物流中心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低于10万平方米,中西部地区不低于5万平方米; 2、符合海关对物流中心的监管规划建设要求; 3、选址在靠近海港、空港、陆路交通枢纽及内陆国际物流需求量较大,交通便利,设有海 关机构且便于海关集中监管的地方; 4、经省人民政府确认,符合地方经济总体发展布局,满足加工贸易发展对保税物流的需求; 5、建立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计算机管理系统,提供供海关查阅数据的终端设备,并按照海 关规定的认证方式和数据标准,通过“电子口岸”平台与海关联网,以便于海关在统一的平台上与国税、外汇管理等部门实现数据交换及信息共享; 6、设置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安全隔离设施、视频监控系统等监管、办公设施。 (三)、保税物流中心的业务范围 保税物流中心内企业可以开展以下业务: 1、保税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货物; 2、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 3、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 4、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 5、经海关批准的其他国际物流业务。 保税物流中心内只能设立仓库、堆场和海关监管工作区,不得建立任何商业性消费设施。 二、规划背景 (一)、项目背景 泉州外向型经济发达,为满足出口加工企业和其他工业企业对原材料的及时供应和“零库存”的要求,降低企业营运成本,改善投资环境,省政府提出了在泉州、厦门、福州设立三个B型海关保税物流中心的请求,目前本项目已经得到海关总署的同意答复。 泉州保税物流中心是为泉州出口加工区配套设立的一个独立仓储物流园区。(二)、区域社会经济 2005年,晋江市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00.3亿元,财政总收入38.65亿元,其中地方本级财政收入16.32亿元,三大产业结构调整为2.3:58.0:39.7,社会经济综合发展指数、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分别居全国百强县(市)第13位、第5位,经济实力连续12年保持“福建省十强县(市)”首位,陈埭、安海、东石等11个镇入选全国千强镇。晋江制鞋、陶瓷、食品等传统工业的不断提升以及化纤、机械、纸制品等新兴产业的长足发展,为晋江这座“品牌之都”奠定了基础并注入活力。据统计,晋江全年新增中国驰名商标11枚(累计20枚)、中国名牌产品9项(累计18项)、中国免检产品18件(累计45件),福建省著名商标、省名牌产品52项(累计187项),7个产品入选2005年中国500个最具价值产品。 2006年晋江全市GDP已达580亿,预计2010年突破1000亿,业内人士分析,随着晋江市“111662”工程的不断完善、“一城两镇三组团”发展布局的日益明朗,数十个巨资项目的连续开工和投产,至2010年,晋江全市年GDP将远远超过1000亿元人民币。 2008年,晋江在“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名列第六。(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前10名分别是:江苏江阴市、昆山市、张家港市、常熟市(以上并列第一名)、江苏吴江市、浙江慈溪市、浙江绍兴县、江苏太仓市、福建晋江市、江苏宜兴市、浙江义乌市、浙江余姚市、山东荣成市。) 三、现状概况 (一)、区域关系与规划范围 1、区域关系 晋江位于福建东南沿海,北纬24度30分-24度54分,东经118度24分-118度43分,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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