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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辅资料征订的规定

教辅资料征订的规定
教辅资料征订的规定

关于规范教辅资料征订的决定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教辅资料征订的精神,为规范我校教辅资料的征订,经学校研究,特制定本决定。

一、征订原则

1、选用正版原则。

2、一教一辅原则。

3、学生自愿原则。

4、实用需要原则。

二、征订的程序与方式

1、备课组从提供的样书中认真遴选教辅资料,并陈述选定的理由。备课组长需签字确认。

2、年级分管领导和年级组长审查签字。

3、年级组将选定的教辅资料推荐给学生代表,由学生代表与供货商谈妥价格,并与供货商签订征订合同。

4、教辅资料征订合同在校务公开栏内予以公示。

5、学生自愿购买。

三、征订的纪律

1、严禁任何部门、个人不经审批,不按程序征订教辅资料。

2、严禁任何部门、个人强迫学生征订“一教一辅”之外的任何教辅资料;根据教学需要必须征订的,由备课组或年级组提出申请,按程序层层审批,实行自愿购买。

3、严禁任何部门、个人使用盗版的教辅资料。

4、严禁任何部门、个人收受贿赂与折扣。

5、严禁任何部门、个人借征订教辅资料之名收费或搭车收费。

四、责任追究

1、凡违反征订程序订购的教辅资料,必须退回给供货商,收取的资料费必须如数退还学生。并由学校给予当事人纪律处分。

2、在教辅资料征订的过程中,收受了贿赂与折扣的,必须如数退还;如触犯行政法规和国家法律的,按行政处理办法进行处罚,或移送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3、违反收费纪律乱收费的,按收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4、如果使用的教辅资料属盗版的,必须把资料退回给供货商并向供货商进行索赔,如索赔不成,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赔偿。

教辅资料征订与管理制度...8

千口街中心小学 教辅资料征订与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特制定本校教辅资料征订制度,请各年段教师遵照执行: 一、教材征订的流程教材的征订严格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坚持征订以新华书店为唯一合法渠道的教材。 1、学校负责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并确定数量,其他版本可根据需要各学科征订若干作为教师参考书。 2、主管教学校长认真审核。 3、由校长按时上报新华书店,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二、教辅资料征订的流程教辅材料的征订严格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坚持征订以华育书店为唯一合法渠道的教材。 1、图书管理员将书店提供的教辅材料书目提交教学校长。 2、教师认真审阅书目共同确定征订书目。严格按照教辅材料征订要求——每个学科只能征订一种来操作执行。。 3、教务处分管主任审核后向教学校长汇报,教学校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允许征订,采取何种方案征订。 4、由图书管理员及时分发到学生和教师手中。 三、教辅资料征订的原则 1、选择教辅材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不得指定教辅材料的内容作为考试内容或各种变相统购行为,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2、各教研组、各年段、教师不得擅自引导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辅材料和图书资料,以免干扰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材料,杜绝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确保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的规范、有序。 3、各学科每学期、学年推荐、使用的实际教辅资料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备案(校务公开栏公示),届时学校组织校务监督小组予以检查,通报有关情况。 4、各部门和教师个人若违反相关规定,学校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中学教辅资料征订制度

中学教辅资料征订制度 为规范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特制定本校教辅资料征订制度,请各年级组、备课组、教师遵照执行: 一、教材征订的流程 教材的征订严格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坚持征订以新华书店为唯一合法渠道的教材。 1、教务处负责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并确定数量,其他版本可根据需要各学科征订若干作为教师参考书。 2、主管教学校长认真审核。 3、由教务处按时上报新华书店,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二、教辅资料征订的流程 1、教务处收集各年级、各学科资料样书,整理后交各学科备课组长挑选。 2、备课组长召集本组内所有任课教师认真审阅资料质量共同确定资料征订事宜,然后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完整如实填写资料征订审批单,一式两份,备课组所有教师必须在审批单上签名确认。 3、教务处分管主任审核后向分管校长汇报,分管校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允许征订,采取何种方案征订。 4、资料到货后由各备课组长协助教务处负责验收,检查资料质量、数量,如符合合同要求则入库,如不符合要求则退货或更换。 5、由教务处及时分发到学生和教师手中。 6、根据征订合同学校财务按时付清款项。 三、教辅资料征订的原则 1、选择教辅材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

和教师不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不得指定教辅材料的内容作为考试内容或各种变相统购行为,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初一、初二、高一、高二年级由学校统一为学生征订一套新华书店提供的配套练习,严格执行“一教一辅”制度,初三、高三年级由学校统一为学生征订一套中、高考第一轮、第二轮复习用书,并允许征订一套中、高考练习。 2、各备课组、各年级、教师不得擅自引导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教辅材料和图书资料,以免干扰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材料,杜绝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确保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的规范、有序。 3、严禁教师个人在教辅推荐、发行过程中牟取发行部门、书商“宣传费、劳务费、赞助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及回扣等违规违法行为。教师个人不得直接收取、参与经办、经手学生征购教辅过程。 4、各备课组可根据需要,由学校确定版本,从新华书店或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审读、公布的教辅材料品种中向学生推荐符合教学实际的教辅资料,按照“学生自愿购买、发行部门上门服务”的要求,联系书商进行订购。班长或学习委员认真登记所在班级学生所购买的教辅材料的数量,由班长将书款直接交给书商。每个学科学生只能自愿选用一套教辅材料。 5、各学科每学期、学年推荐、使用的实际教辅资料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备案(校务公开栏公示),届时学校组织校务监督小组予以检查,通报有关情况。 6、各部门和教师个人若违反相关规定,学校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学校教辅资料管理规章制度

K1+478~K1+568段左侧片石混凝土挡土墙 安庄镇寨子小学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辅资料的征订和使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的学习和课业负担,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具体要求 1、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学校统一征订教材和资料。 2、学校和教师不得向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接受任何人推销的教育主管部门拟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3、根据教育局要求,学生自愿选用的教辅材料,须由家长同意签字后方可订阅。 4、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随教材搭售和推销教辅资料。 5、教师不得启发和诱导学生订购任何教辅资料。 6、教师不得将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作为课堂教学和作业布置的依据。 7、对于有助于开阔教师、学生视野,有助于训练学生思维方法的用书目录外的少数资料,学校统一购买教本,教师可以从中选择部分习题,由学校统一印刷分发给学生使用,严禁向学生推荐、购买。 8、做好学生教材的循环使用工作。 二、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组长:赵文春 成员:肖明昌孙宾刘国庆 三、工作措施 1、学校领导小组成员要善于观察和倾听,把滥定教辅资料的苗头抑制在萌芽之中。 2、落实工作承诺制度。全体教师签订工作承诺书,并在实践中践行。 3、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1)经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发现或家长反映滥定资料的教师,每人次扣5分,记入个人年终绩效考核之中。 (2)受教育局通报的,相关教师每人次扣10分,记入年终绩效考核之中;三年内取消职称晋升、评优树先资格;年度内师德定为不合格等次;该学期绩效工资定为三等。 寨子小学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 1页脚内容

教育报刊与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玉山镇前湖完小 教育报刊与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对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的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特作如下规定: 一、每学年的教科书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级领导根据市局和教研室等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推荐指定范围内进行选择确定科目与数量,填好相应表格,然后由总务处上报丰乐办事处。 二、每学期开学前总务处要与上级教材发放部门保持联系,及时要求把新学期所需教材送达学校,并组织拆分,要确保开学前师生拿到教材、课本。 三、为更好地帮助学生巩固所学知识,可适度提供学生配套练习册作为教辅用书,但必须做到: 1、择优性。学校订购的教辅材料必须在上级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审定推荐或认可的目录范围内选取,其他教育行政部门、单位、学校、教研组或个人一律不得向学生或家长推荐参考目录之外的任何教辅材料。 2、自愿性。学校任何部门和教师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部门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推荐的教辅资料,并申请学校代购的,学校指定部门可以统一订购。负责部门应及时代发由新华书店、教育书店统一印制的《告家长书》,在书面征求学生家长意见的基础上,在教辅材料参考目录中作出选择,签字确认委托学校交付新华书店或教育书店购买。 3、限量性。严格执行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教辅推荐材料,并按照“一科一练”的要求推荐使用。学校各年级限定为中考、结业考试科目和地方性课程等相关的教辅材料,根据市有关部门规定初三年级可酌情增加一套练习。 4、限额性。学生每学期在学校内订购的教辅材料总金额不得超过市规定

学校选用教材和教辅材料制度

学校选用教材和教辅材料制度 为切实减轻我县小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用,现就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选用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教辅材料评议推荐办法。 教育行政部门会同上级行政部门、发改委加强对教辅材料使用的指导,根据当地教育实际和教科书使用情况,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从自治区教辅材料评议公告中,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 1套教辅材料推荐给本县学校供学生选用,教辅材料的评议推荐要做到机会均等、过程透明、程序公正。教育部门、学校不得自行推荐教辅材料。 二、合理确定评议推荐的教辅材料范围。教辅材料评议推荐的种类主要是与本地区使用的小学教科书配套的同步练习册,根据他人享有着作权教科书编写出版的同步练习册应依法取得着作权人的授权。评议推荐教辅材料的学科和年级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经评议公告的教辅材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定价政策。(具体办法另行下发) 。免费提供教辅材料的地方可自行确定使用教辅材料的种类和范围。 三、认真做好教辅材料自愿购买和无偿代购服务。学生购买教辅材料必须坚持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

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任何教辅材料,不得进入学校宣传、推荐和推销任何教辅材料。若学生自愿购买本地区推荐的教辅材料并申请学校代购,学校可以统一代购,做好服务,不得从中牟利。其他类教辅材料由学生和家长自行在市场买,学校不提供代购服务。 四、严格规范教辅材料编写行为。教辅材料主要编写者必须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和熟悉相关教材;各级行政部门、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学生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鼓励有条件的单位和学校组织开发面向中小学教师和学生的教学辅助资源,免费提供使用。 五、大力加强教辅材料使用监督。将教辅材料推荐结果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教科书编写者编写的同步练习册将作为教育部对教科书使用情况评估的重要内容。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要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和非法盗印的监督检查,保证出版质量。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教辅材料价格管理。各级纠风部门要对教辅材料的管理和评议推荐工作实行严格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信访举报等有效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对于违反本制度,强制或变相强制学校或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不按规定代购、从代购教辅材料中收取回扣的单位和个人,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其纠正违规行为,给予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文定学校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文定学校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 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南岳区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指针,认真贯彻落实南岳区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会议精神,巩固和深化“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和“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成果,切实解决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教辅材料过多过滥问题,为我校的持续健康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此次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特成立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办公室,其组成人员如下:主任:李华校长、党支部书记 副主任: 刘忠国副校长 文德富副校长 康立之副校长 成员: 潘景娥初三年级组长 朱鑫初二年级组长 黄灿新初一年级组长 三、目标任务 根据《南岳区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对2014年6月以来我校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违规违纪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建立健全管用的长效机制,确保问题得到

有效解决,切实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和学生课业负担,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教学环境。 四、工作重点 (一)重点对象。重点整治在征订教辅材料中存在违规违纪问题的年级和班级。 (二)重点问题。重点查处和整治在征订教辅材料中增加学生负担、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1.在省、市州推荐目录以外推荐教辅材料的问题; 2.征订“一科多辅”的问题; 3.学生“被自愿”征订教辅材料问题,包括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强迫、引导、诱导、暗示学生到指定的书店购买教辅材料等; 4.教辅发行单位在发行、销售教辅资料中的违纪违规问题。 五、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时间为2017年7月至2018年12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7月上旬) 1.制定方案。制定出台《文定学校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整治工作方案》 2.宣传启动。召开整治专题会议,启动部署专项整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 (二)全面整治(2017年7月中旬-2018年10月)1.全面自查。学校各年级各班级要围绕重点整治的

教材教辅征订制度

教材教辅征订制度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

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制度 为规范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校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管理制度,请各年级、各备课组及教师遵守执行。 一、教材征订流程: 1.教材征订严格按上级统一规定,听从教育局的指导意见进行征 订。 2.教导处根据学校意见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并确定数量。 3.主管教学校长认真审核。 4.由教导处按时上报新华书店,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5.教材到货后由教导处负责验收入库分发,发现质量问题和数量问题 及时告知新华收店,要求更换或退货。 二、教辅资料征订原则 1.选择教辅资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行 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 2.各备课组、教师不得擅自联系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资料,干扰 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通过非法渠道征订教辅资料,杜绝盗版教材资料进入校园。 3.严禁教师个人、备课组长与书商私下接洽,收取各种名目的“劳务 费、介绍费、咨询费”,违犯规定者,学校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根据教育局指导意见征订教辅资料。 5.各教师个人若违反相关规定,学校将严格追究相关责任。

高新四小教导处 2017年3月 庆来学校中小学教材、教辅资料征订规范及管理使用制度 发布时间:2015-09-15 15:47:01来源:浏览次数:356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材、教辅资料征订,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负担,促进基础教育健康发展,根据云南省教育厅云教监〔2013〕2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经会议讨论研究,对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班级资料征订作如下规范:第二章教材由教务处统一征订 第二条教材的征订严格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坚持以新华书店为唯一合法的征订单位,每年仅有春季和秋季两次时段征订全年使用教材,过期不予办理。各学部按市教研室提供书目填报教师、学生需使用教材的征订数,由教务处统一征订。义务教育阶段小学一年级至六年级、初中七年级至九年级教学用书,学校根据每年新生招生数和非毕业班在校学生实际人数,在省审定的版本目录范围选择订购。义务教育阶段非免费教学用书订到开课年级的学生,并统一由市新华书店发行。 第三章教辅由年级协助家长委员会或学生代购 第三条教辅资料征订严格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教监〔2013〕2号《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必须在云南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推荐的教学辅助资源

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篇1 一、为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辅材料是指与教科书配套,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等出版物,包括:教科书同步练习类出版物,寒暑假作业类出版物,中小学习题、试卷类出版物,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学习、考试辅导类出版物。其产品形态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三、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写出版管理 (一)出版单位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严格规范对外合作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辅材料主要编写者应当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且熟悉相关教材;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

级考试辅导类中小学教辅材料。 (四)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开发供学生免费使用的教学辅助资源。 四、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刷复制管理 (一)出版单位应优先选择通过绿色印刷合格评定的印刷企业印制中小学教辅材料。 (二)出版物印刷复制单位在承接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制业务时,必须事先核验出版单位的委托印制手续,手续不齐或无效的一律不得承接。 五、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管理 (一)中小学教辅材料须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发行。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发行。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单位不得委托不具备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发行中小学教辅材料。 (三)在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中,不得搭售中小学教辅材料。 六、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管理 (一)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制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要求。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制单位应当建立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管理机制。

山东省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规定

山东省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向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材料,根据国家关于教材、教辅材料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中小学教材是指教科书、图册、教学参考书(含学前教育)、教学挂图等图书;教辅材料是指教学辅导资料、学具、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等辅助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的材料。 第三条教育行政部门支持单位、团体、个人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研究、开发教材和教辅材料。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材和教辅材料的管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维护学生利益。 第二章教材 第五条编写国家课程教材须按规定报国家立项和审定。编写地方课程教材须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并经核准,核准通过的方可编写。 第六条通过核准编写的地方课程教材须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的,报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列入省用书目录,供学校和学生选用。 第七条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编制《山东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根据我省地方课程建设规划和地方课程审定结果,编制《山东省中小学地方课程目录》,并将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目录》转发各市(以下统称《教学用书目录》),供各地选用。 第八条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经过科学民主的程序,从《教学用书目录》公布的教学用书中选出适合本地使用的教材。

各地的教材选用委员会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对参与教材编写、发行的人员,在教材选用中实行回避制度。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对县(市、区)的教材选用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考试、评优、晋级、教研等方式,影响教材选用的多样性和公正性。 第九条未经立项核准的教材不得编写;未通过初审的教材不得组织试验;教材试验不得擅自扩大试验范围;不得选用未经审定通过和未列入《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 第三章教学辅导资料 第十条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受理教学辅导资料编写的立项申请。 第十一条省内单位或个人编写教学辅导资料须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立项申请,核准通过后方可编写。 教辅资料编写完毕后,须报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后,由省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供学校和学生选用。 第十二条对外省出版、要求进入我省的中小学教辅资料,实行审议制度。未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议通过的不得在我省发行。 第十三条省教育行政部门定期组织专家对在我省流通的教辅资料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向社会和学校择优推荐一批教辅资料。 第十四条根据学生需要,学校可以从通过专家审议的资料中选择1套向学生推荐,但不得强行要求学生购买,每个科目不得超过1种,不得推荐和征订目录以外的任何教辅资料。第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服务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生购买或向学校摊派教学辅导资料。更不得向学校摊派推销省公布的教学辅导资料以外的任何教辅资料, 第四章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

学校规章制度之山东省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规定

学校规章制度之山东省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规 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教材和教辅材料管理,向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材料,根据国家关于教材、教辅材料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中小学教材是指教科书、图册、教学参考书(含学前教育)、教学挂图等图书;教辅材料是指教学辅导资料、学具、音像制品和电子软件等辅助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的材料。 第三条教育行政部门支持单位、团体、个人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研究、开发教材和教辅材料。 第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教材和教辅材料的管理,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维护学生利益。 第二章教材 第五条编写国家课程教材须按规定报国家立项和审定。编写地方课程教材须向省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立项申请并经核准,核准通过的方可编写。 第六条通过核准编写的地方课程教材须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审定通过的,报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列入省用书目录,

供学校和学生选用。 第七条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国家《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编制《山东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根据我省地方课程建设规划和地方课程审定结果,编制《山东省中小学地方课程目录》,并将国家《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目录》转发各市(以下统称《教学用书目录》),供各地选用。 第八条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经过科学民主的程序,从《教学用书目录》公布的教学用书中选出适合本地使用的教材。 各地的教材选用委员会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权威性。对参与教材编写、发行的人员,在教材选用中实行回避制度。 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对县(市、区)的教材选用工作予以指导和监督,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用考试、评优、晋级、教研等方式,影响教材选用的多样性和公正性。 第九条未经立项核准的教材不得编写;未通过初审的教材不得组织试验;教材试验不得擅自扩大试验范围;不得选用未经审定通过和未列入《教学用书目录》的教材。 第三章教学辅导资料 第十条省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定期向社会公开受理教学辅导资料编写的立项申请。

教辅资料征订方案

教辅资料征订方案-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奇台七中教辅资料征订工作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特制定本校教辅资料征订制度请各年段、各课组、教师遵照执行: 一、教材征订的流程 教材的征订严格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坚持征订以新华书店为唯一合法渠道的教材。 1、教导处负责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并确定数量,其他版本可根据需要各学科征订若干作为教师参考书。 2、主管教学校长认真审核。 3、由教务处按时上报新华书店,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二、教辅资料征订的流程 1、教导处收集各年级、各学科资料样书,整理后交各学科备课组长挑选。 2、备课组长召集本组内所有任课教师认真审阅资料质量共同确定资料征订事宜,然后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完整如实填写资料征订申批单,一式两份,备课组所有教师必须在申批单上签名确认。 3、教导处分管主任审核后向分管校长汇报,分管校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允许征订,采取何种方案征订。 4、资料到货后由各备课组长协助教务处负责验收,检查资料质量、数量,如符合合同要求则入库,如不符合要求则退货或更换。 5、由教务处及时分发到学生和教师手中。 6、根据征订合同学校财务按时付清款项。 三、教辅资料征订的原则 1、选择教辅材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不得指定教辅材料的内容作为考试内容或各种变相统购行为,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2、各备课组、各年段、教师不得擅自引导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辅材料和图书资料,以免干扰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材料,杜绝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确保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的规范、有序。 3、严禁教师个人在教辅推荐、发行过程中牟取发行部门、书商“宣传费、劳务费、赞助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及回扣各违规违法行为。教师个人不得直接收取、参与经办、经手学生征购教辅过程。 4、各备课组可根据需要,由学校确定版本,从新华书店或青岛市教育局审读、公布的教辅材料品种中向学生推荐符合教学实际的教辅资料,按照“学生自愿购买、发行部门上门服务”的要求,联系书商进行订购。班长或学习委员认真登记所在班级学生所购买的教辅材料的数量,由班长将书款直接交给书商。每个学科学生只能自愿选用一套教辅材料。 5、各学科每学期、学年推荐、使用的实际教辅资料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备案(校务公开栏公示),届时学校组织校务监督小组予以检查,通报有关情况。 6、各部门和教师个人若违反相关规定,学校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奇台七中 2015年2月

教辅资料征订制度

青岛开发区第一中学教辅资料征订制度为规范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特制定本校教辅资料征订制度请各年段段、各课组、教师遵照执行:一、教材征订的流程 教材的征订严格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坚持征订以新华书店为唯一合法渠道的教材。 1、教务处负责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并确定数量,其他版本可根据需要各学科征订若干作为教师参考书。 2、主管教学校长认真审核。 3、由教务处按时上报新华书店,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二、教辅资料征订的流程 1、教务处收集各年级、各学科资料样书,整理后交各学科备课组长挑选。 2、备课组长召集本组内所有任课教师认真审阅资料质量共同确定资料征订事宜,然后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完整如实填写资料征订申批单,一式两份,备课组所有教师必须在申批单上签名确认。 3、教务处分管主任审核后向分管校长汇报,分管校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允许征订,采取何种方案征订。 4、资料到货后由各备课组长协助教务处负责验收,检查资料质量、数量,如符合合同要求则入库,如不符合要求则退货或更换。 5、由教务处及时分发到学生和教师手中。 6、根据征订合同学校财务按时付清款项。 三、教辅资料征订的原则 1、选择教辅材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不得指定教辅材料的内容作为考试内容或各种变相统购行为,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高一、高二年级由学校统一为学生征订一套新华书店提供的配套练习,高三年级由学校统一为学生征订一套高考第一轮、第二轮复习用书,并允许征订一套高考练习。 2、各备课组、各年段、教师不得擅自引导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辅材料和图书资料,以免干扰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

中小学关于违规征订教辅资料的自查报告

山枣中心学校违规征订教辅读物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自查报告 7月15日,我中心校接到《湘乡市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后,立即召开了学校行政会议会议,对规定进行了认真的学习,对教辅材料违规征订等问题的自查工作作了具体安排,要求对2014年6月以来 中小学违规征订教辅材料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严查违规违纪问题,问责失职失责行为。会后,要求辖区各校认真按照会议要求对教辅材料征订使用情况立即进行自查自纠。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 我校根据湘乡纪发[2017]的文件14号文件精神,非常重视征订教辅材料这一工作,为此特成立了领导机构: 组长:陈朝阳 副组长:谢根发周建成谭轩云 成员:各中小学校校长 二、工作重点: 1、深入到教师办公室查看教师办公桌上是否有教辅材料; 2、深入学生家庭了解学生家长,学生是否在家要钱购买其他书报等资料。 3、同时,学校又组织部分教师对各年级学生进行了调查访问,进一步对教辅材料征订情况进行核实。 三、自查结果:

通过自查和学校的调查核实: 1、无论是学校还是教师个人均无私自为学生定购教辅材 料现象。学校使用的教辅材料均出自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推 荐目录之中。均为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配备,无使用盗版、盗印和非法出版的教材、教辅的现象,更无违反规定强行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现象。并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配备的教辅材料的使用纳入了教学管理之中,由教师定期收上来批阅或是在课堂上订正。学生家长比较满意。 2、提高了认识,为了减轻农民负担,我校从学校到教师个人都没有私自向学生强行推广其他的辅助教材现象。 3、规范了收费行为,禁止个人书商进校推销辅助教材。 今后我中心校将一如既往的严格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征订教材,严格禁止违规征订教辅材料和乱收费现象的发生,切实减轻学生的课业负担和家长的经济负担,不断提高学生的整体素质。 山枣中心学校 2017年8月22日

学校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精品)2019中考英语(衡水市)goforit版unit1短语总结 安庄镇寨子小学教辅资料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辅资料的征订和使用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减轻学生的学习和课业负担,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如下: 一、具体要求 1、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教学用书目录规定,学校统一征订教材和资料。 2、学校和教师不得向学生统一征订教辅资料,不接受任何人推销的教育主管部门拟定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书刊和音像制品。 3、根据教育局要求,学生自愿选用的教辅材料,须由家长同意签字后方可订阅。 4、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随教材搭售和推销教辅资料。 5、教师不得启发和诱导学生订购任何教辅资料。 6、教师不得将教学用书目录以外的教辅资料作为课堂教学和作业布置的依据。 7、对于有助于开阔教师、学生视野,有助于训练学生思维方法的用书目录外的少数资料,学校统一购买教本,教师可以从中选择部分习题,由学校统一印刷分发给学生使用,严禁向学生推荐、购买。 8、做好学生教材的循环使用工作。 二、建立组织,加强领导 组长:赵文春 成员:肖明昌孙宾刘国庆 三、工作措施 1、学校领导小组成员要善于观察和倾听,把滥定教辅资料的苗头抑制在萌芽之中。 2、落实工作承诺制度。全体教师签订工作承诺书,并在实践中践行。 3、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1)经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发现或家长反映滥定资料的教师,每人次扣5分,记入个人年终绩效考核之中。 (2)受教育局通报的,相关教师每人次扣10分,记入年终绩效考核之中;三年内取消职称晋升、评优树先资格;年度内师德定为不合格等次;该学期绩效工资定为三等。 寨子小学 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 1a

教辅资料征订制度

河顺学校教辅资料征订制度 为规范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特制定本校教辅资料征订制度请各年段段、各课组、教师遵照执行:一、教材征订的流程 教材的征订严格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坚持征订以新华书店为唯一合法渠道的教材。 1、学校负责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并确定数量,其他版本可根据需要各学科征订若干作为教师参考书。 2、主管教学校长认真审核。 3、由学校按时上报新华书店,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二、教辅资料征订的流程 1、学校收集各年级、各学科资料样书,整理后交各学科备课组长挑选。 2、备课组长召集本组内所有任课教师认真审阅资料质量共同确定资料征订事宜,然后向教务处提出书面申请,完整如实填写资料征订申批单,一式两份,备课组所有教师必须在申批单上签名确认。 3、学校分管主任审核后向分管校长汇报,分管校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允许征订,采取何种方案征订。 4、资料到货后由各备课组长协助教务处负责验收,检查资料质量、数量,如符合合同要求则入库,如不符合要求则退货或更换。 5、由学校及时分发到学生和教师手中。 6、根据征订合同学校财务按时付清款项。 三、教辅资料征订的原则 1、选择教辅材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不得指定教辅材料的内容作为考试内容或各种变相统购行为,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2、各备课组、各年段、教师不得擅自引导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辅材料和图书资料,以免干扰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材料,杜绝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确保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的规范、有序。 3、严禁教师个人在教辅推荐、发行过程中牟取发行部门、书商

2.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 一、为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和学生家长的经济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出版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中小学教辅材料是指与教科书配套,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各种学习辅导、考试辅导等出版物,包括:教科书同步练习类出版物,寒暑假作业类出版物,中小学习题、试卷类出版物,省级以上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供中小学生使用的学习、考试辅导类出版物。其产品形态包括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等。 三、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写出版管理 (一)出版单位出版中小学教辅材料必须符合依法批准的出版业务范围。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单位要严格规范对外合作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买卖书号、刊号、版号和一号多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教辅材料主要编写者应当具有相关学科教学经验且熟悉相关教材;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和负责实施考试命题、监测评价的单位不得组织编写有偿使用的同步练习册、寒暑假作业、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中小学教辅材料。

(四)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组织开发供学生免费使用的教学辅助资源。 四、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刷复制管理 (一)出版单位应优先选择通过绿色印刷合格评定的印刷企业印制中小学教辅材料。 (二)出版物印刷复制单位在承接中小学教辅材料印制业务时,必须事先核验出版单位的委托印制手续,手续不齐或无效的一律不得承接。 五、中小学教辅材料发行管理 (一)中小学教辅材料须由新闻出版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发行单位发行。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一律不得从事中小学教辅材料的发行。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发行单位不得委托不具备发行资质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发行中小学教辅材料。 (三)在中小学教科书发行中,不得搭售中小学教辅材料。 六、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管理 (一)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制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规范要求。 (二)中小学教辅材料出版、印制单位应当建立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教辅材料质量管理机制。

教辅资料征订方案

元疃中学教辅资料征订方案 为规范我校教材、教辅资料管理工作,根据相关文件规定,现特制定本校教辅资料征订制度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教材征订的流程 教材的征订严格按省教育厅统一规定,坚持征订以新华书店为唯一合法渠道的教材。 1、教导处负责选定教材及教学参考书并确定数量,其他版本可根据需要各学科征订若干作为教师参考书。 2、主管教学校长认真审核。 3、由教务处按时上报新华书店,确保“课前到书,人手一册”。 二、教辅资料征订的流程 1、教导处收集各年级、各学科资料样书,整理后交各学科备课组长挑选。 2、教导处分管主任审核后向分管校长汇报,分管校长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允许征订,采取何种方案征订。 3、资料到货后由各备课组长协助教务处负责验收,检查资料质量、数量,如符合合同要求则入库,如不符合要求则退货或更换。 4、由教务处及时分发到学生和教师手中。 5、根据征订合同学校财务按时付清款项。 三、教辅资料征订的原则 1、选择教辅材料是学生和家长的自愿自主行为,学校和教师不得强行统一组织学生集体购买教辅资料,不得指定教辅材料的内

容作为考试内容或各种变相统购行为,不得随意加重学生的课业负担。 2、各备课组、各年段、教师不得擅自引导书商进入校园推销、销售辅材料和图书资料,以免干扰和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订购教辅材料,杜绝盗版的教辅材料流入校园,确保教辅材料征订发行的规范、有序。 3、严禁教师个人在教辅推荐、发行过程中牟取发行部门、书商“宣传费、劳务费、赞助费、咨询费”等各种名目的费用及回扣各违规违法行为。教师个人不得直接收取、参与经办、经手学生征购教辅过程。 4、各学科每学期、学年推荐、使用的实际教辅资料情况及时上报教务处备案(校务公开栏公示),届时学校组织校务监督小组予以检查,通报有关情况。 5、各部门和教师个人若违反相关规定,学校将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肥东县元疃中学

关于切实解决学校及教师乱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工作方案

关于切实解决学校及教师乱订教辅材料问题专 项工作方案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宣汉县双河镇方斗中心校 关于切实解决学校及教师乱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工作 方案 为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根据宣汉县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乱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工作方案》(宣教监﹝2015﹞38号)的通知要求,现就我校“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乱订教辅材料问题”制定如下方案。 一、目标任务 重点解决学校违规征订和使用教辅材料其他部门、团体和个人在校内向学生兜售教辅材料,教师利用给学生布置作业等理由向学生推荐使用教辅材料。 二、责任分工 1、领导小组 组长:陈桂元 副组长:邓洪浪 成员:庞小梅、王君、刘少华、王贵平、蒋玲以及各班班主任 2、责任分工。牵头部门:学校纪检组,协助部门教务处,责任领导:刘少华,包班领导(见下表): 3、包班领导职责

检查所包班级有无乱订教辅材料问题,及时整改;督促所包班级教师不得向学生推荐使用教辅材料;不得允许其他部门、团体和个人到班级向学生兜售教辅材料。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教育管理 要把治理乱订教辅材料作为依法治教、行风校风、师德师风建设和强化学习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继续深入开展廉洁教育、法纪教育、警示教育,加强对教师的教育、管理和监督。通过正面宣传和反面警示,筑牢教师的思想防线。明确政策界限和纪律要求,引导教师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二)强化监督检查 学校要不时对各班级教辅材料进行检查,要随时向教师敲响警钟,科任教师与学校签订责任书,向学生及家长公布监督电话,接受他们的监督。 (三)强化问责处理 校长作为治理乱订教辅材料专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实行领导挂包年级制度,实行责任追究。乱订教辅材料的当事教师为直接责任人。凡是一经查出乱订教辅材料的,根据宣汉县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关于切实解决义务教育阶段乱订教辅材料问题专项工作方案》(宣教监﹝2015﹞38号)的通知文件要求进行处理。 宣汉县双河镇方斗中心校 2015年8月31日

教辅资料征订的规定

向阳乡中心小学关于进一步规范教辅资料征订的规定(试行) 教材、教辅资料是教学的重要辅助工具,其征订直接关系到教学活动的开展。为了保证教育教学的需要,规范教师的教学行为,结合《2010年向阳乡中心小学教师教辅资料征订意见》,学校对学生用教材、教师征订教辅做出如下规定: 一、征订原则 1.适量原则 学校教辅资料的征订以国家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统一规定的科目为征订范围,以学生能及时完成为征订量度,同一科目不重复订购。 2.适用原则 学校征订的所有教辅资料必须是同类书籍中质量最上乘的,保证渠道正规,确保能促进学生对该科目基础知识的掌握,确保能训练并有效提高学生的基本技能。 3.经济原则

确保所征订的教辅资料是同类书籍中价格低廉的,力争最大优惠于学生和家长,努力减轻学生负担。确保售后服务能适应学校要求,能确保学校及时调换、增减数量。 二、征订要求 1、每门学科最多可另行征订一本配套的教辅用书(报纸、练习类教辅只能选其中一种),毕业班可适当放宽,多征订一套教辅; 2、教辅资料的征订要求年级统一(包括第二课堂的教材由总务处征求年级组教师的意见后统一征订); 3、征订步骤为: (1)、在每学期开始后一周内,各科组长组织本组教师商议讨论,在集中大多数老师的意见基础上,各学科各选一种教辅资上报教导处,由教导处审核后,上报学校总务处。 (2)经分管教学副校长审批后,由总务处通过正规渠道统一征订。 (3)所有征订资料费用一律由班主任统一收取,学校总务处统一结账。

4、任何教师不得个人私自征订教辅资料。 三、检查监督办法 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教研组长、负责督察,教导处、总务处检查落实。对违反规定私自为学生集体订购教辅资料、特别是订用盗版资料或涉及经济利益者,一经查实,取消一切评优、评先、晋级资格。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向阳乡中心小学总务处 2010年9月1日

教辅用书征订与管理办法修订稿

临汾二中教辅征订与管理办法(修订稿)为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满足教学的实际需要,根据国家、省、市、区加强中小学教材使用管理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教辅征订的相关制度与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经校委会研究决定,对教辅用书征订及管理作以下规定。 一、教辅征订严格按照临汾市、尧都区教育局的文件精神进行。 二、征订原则: 1、学生自愿 2、在省教育厅《征订目录》中选用,坚持“一教一辅”。 3、由新华书店统一代购 4、公平、公正、公开 5、利于教学,保证质量 三、具体程序: 1、分管校级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教辅征订的政策性规定,并安排教辅征订的相关工作;各年级为征订教辅资料的责任主体。 2、每学期征订教材和教辅资料时,由教学中心负责教材与教辅征订的副主任往各年级下发“教材(教辅)征订通知单”及“征订目录”; 3、各年级组织学生自愿征订(包括与学生签订自愿征订教辅用书的协议,学生自愿购买教辅用书的申请),并根据学生征订填写“征订通知单”,填好后于三日内交至教学中心负责副主任处(申请与协议留存年级主任处,以备留查); 4、教学中心负责此项工作的副主任将征订结果、征订人数报至分管校级领导审核。审核后由教学中心负责此项工作的副主任与新华

书店联系,进行征订。并将选定结果告知全体学生与家长,在校园的公告栏中进行公告。 5、发放教材、教辅时,教务处根据计财室下发的交书费人数,以年级为单位进行发放,各年级根据交书费人数领取教材、教辅(未交书费者不得领取)。 四、各年级教辅资料征订要求: 1、高一、高二年级按照目录指定用书进行征订。 2、高三年级教辅用书由年级主任组织教研(备课)组长等集体确定教辅用书,要求服务于学生,有利于教学。 3、高三年级选定教辅用书时,实行盲选,关注教辅用书的实际质量,不受其他干扰。 4、高三年级组织教研组长选好教辅资料后,年级主任将征订结果和征订人数报教学中心进行审核,分管校级领导进行审批。审批后,年级主任将征订书目、人数报至教学中心主管征订负责人,由教学中心主管征订负责人联系新华书店进行征订。 五、要求: 1、教辅征订坚持“一教一辅”、“学生自愿”原则,不得征订《征订目录》以外的其他教辅; 2、除教研组长、年级主任及教学中心相关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参与和干涉教辅征订 六、问责: 不遵守相关规定私自征订教辅用书者,一经查实,责任自负。 临汾二中 2018年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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