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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意见【绵国土资发(2010)59号)】

关于完善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意见【绵国土资发(2010)59号)】
关于完善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意见【绵国土资发(2010)59号)】

绵国土资发〔2010〕59号

印发《关于完善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 补偿安置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涪城区、游仙区人民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 市国土资源局、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房产管理局《关于完善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审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连同《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绵府发[2009]34号)一并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绵阳市财政局 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绵阳市房产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征地 拆迁 补偿安置 通知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 2010年6月13日印制

(共印80份) 绵阳市国土资源局

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绵 阳 市 财 政 局

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绵 阳 市 房 产 管 理 局

关于完善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的

意 见

《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绵府发[2009]34号)自2009年11月30日实施以来,对进一步加强征收土地管理,有效规范绵阳市市辖区内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个人的合法权益,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 “依法征地、据实补偿、和谐拆迁及最大限度地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完善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统规统建住房安置政策措施

(一)鼓励区、园区和乡(镇)提前修建安置房。

1、由市规划局牵头,会同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以及

相关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尽快编制绵阳城市规划建设区域内统规统建安置住房及集体经济组织预留发展用地规划,明确统建区域;

2、由市国土资源局分期分批对统规统建住房用地依法报征;

3、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后,相关区政府、园区管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可将已经统征的土地用于融资筹集安置房的修建资金(其资金利息在计算相应地块的征地拆迁安置成本时一并列入);

4、原则上对每个实行统规统建住房安置的村(或社区)规划预留10-20亩土地作为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空间;

5、对提前实行统规统建住房安置规划用地所节约的建设用地或当地村(或社区)的预留发展用地,可以集中规划为经营性项目用地,并在依法征收为国有后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拍卖,其政府土地净收益按照相关规定安排用于区、园区、乡(镇、街道办)居民安置点配套公共设施及基础设施建设支出;也可集中规划为公共服务设施及配套产业用地,并在依法征收为国有后由区、园区或乡(镇、街道办)作为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产业发展项目用地。

(二)进一步完善统规统建安置住房用地政策。

绵阳市市辖区征收土地涉及被征地农民住房安置的,要严格执行《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绵府发[2009]34号)的相关规定。对实行统规统建的,要一并执行下列补充规定:

1、统建房规划用地面积按人均净用地60平方米(含安置小区内的道路、绿地等基础设施及公共配套设施用地;坡地可适当

增加,但人均用地不得超过70平方米。下同)核定,容积率根据用地情况,按1.8-2.5核定,原则上以协议方式出让给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且只缴纳报征土地的相关规费。

2、统建安置房的资金补助原则上按绵阳城市规划区内1700-2000元/平方米(视其安置点征地拆迁量和回填方工程量大小及人均耕地面积多少而定;含安置点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费用、报征费用和安置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其配套设施费用。不含房屋建设报件和建设过程中应当缴纳的相关规(税)费。下同)、绵阳城市规划区外1500-1700元/平方米核定。

3、按现行安置房标准安置后的多余房屋,可由市国土、房管部门批准同意后,允许两区(乡、镇)和园区(街道办)组织按市场化方式公开出售(市场方式出售房屋应分摊土地按规定补交相应政府土地收益),所得收入用于统建居民点基础设施、公共配套设施或弥补被安置农民成本价购房部分的资金不足。

4、被征地农民按统建房安置政策享有的住房,按规定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加盖“统规统建安置住房土地登记专用章”)。被安置农民在5年以内将安置房屋依法以买卖、赠与等方式(继承和分家产除外)转移(让)的,其应分摊土地需按规定补交政府土地收益;5年以上转让的,予以免收。

5、被征地农民按统建房安置政策享有的住房依法予以转让的,须出具本户家庭成员对出售住房的书面意见和今后住房安置证明,以及当地村社(社区)的证明意见。今后不得再次享受被征

地农民的住房安置政策。

(三)符合绵府发[2009]34号文件规定实行统规联建的,按下列规定办理:

1、统规联建用地按《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管理和当地政府相关规定标准划定,原则上使用集体土地,所占用土地地上青苗附着物补偿在被拆迁农户的青苗附着物补偿费中支付;

2、资金补助按统规联建政策执行;

3、严格规划控制。绵阳市市辖区内统规联建住房一律限高2层半,硬化坡屋顶。擅自超过批准层数的要严格依法处理,市房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在今后征地拆迁安置时不予补偿。

(四)统规统建住房安置符合《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绵府发[2009]34号)规定,其用地一律使用出让国有土地;系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府行为,其安置房报件和建设过程中涉及的政府性规(税)费比照农房建设相关政策实行减免。

(五)适当提高灾后重建住房的附着物补偿标准。凡属地震灾后按相关政策经批准重建的住房,其拆迁补偿标准可按绵府函[2008]105号规定的相应结构住房补偿标准增加200元/平方米核定。

二、进一步明确社保安置人员的社保安置政策

(一)统一安置政策。被征地应安置人员实行社保安置后,在认真贯彻执行《绵阳市市辖区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实施办法》(绵府发[2009]34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被征地农

民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绵府办[2010]4号)的基础上,按被安置人员不同年龄段,除按规定为其购买一定年限的社保外,对买不够15年养老保险的,可根据少买社会养老保险的年限,按每人每年10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二)落实就业安置方案。在统一征地时要制定和落实统规统建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方案,方案包括劳动力资源结构分析、就业渠道、职业技能培训、就业规模预测、社会保障资金测算和落实等内容。同时,要督促指导用地单位优先安置被征地农民就业。

(三)鼓励从事农业经营。发挥被征地农民的农业技能,帮助他们到农业产业化企业和农业园区务工或承包经营,鼓励到农村承包荒山、荒地、荒滩,从事种植业和养殖业。

(四)鼓励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积极开发适合被征地农民的创业项目,广泛收集创业信息,将创业培训、小额贷款、场地安排、开业指导、政策咨询、市场信息、后续扶持等有机结合起来,大力改善创业环境,落实创业就业扶持政策,为被征地农民自谋职业、自主创业提供帮助。

(五)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鼓励各类单位和社区吸纳被征地农民;在被征地农民统规统建集中居住区开发保洁、保绿、保安等公益性岗位;开展有组织的劳务输出转移,帮助他们实现异地就业;大力发展社区就业实体,开发社区服务、社区网点、社区管理等就业岗位,优先安置本地被征地农民就业。对符合条件的要认真落实好岗位补贴、社保补贴政策。

(六)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多渠道筹集培训资金,推行培训项目管理模式,鼓励引导被征地农民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重点对已有就业去向的被征地农民开展订单培训、定向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实用性,增强就业能力和就业稳定性。对符合条件的要积极落实好培训补助政策。

(七)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为统规统建被征地农民及时办理失业登记,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三、进一步明确统规统建房建设资金及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来源

统规统建房建设资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保资金按照川府办函[2008]15号、73号及绵府发[2009]34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办理。招商引资的工业项目或产业发展项目用地涉及被拆迁农户的统建房建设资金和被征地农民的社保资金不足部分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凡按绵府纪要[2010]32号精神实行政府土地收益市、区两级分成政策的区、园区,由所在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在政府土地收益分成中列支;

(二)市辖区内未实行市、区两级政府土地收益分成的区和园区,在项目实施完毕后,由所在地区政府或园区管委会向市政府专题报告,再由市经委或科管委经发局会同市目标督查办、市投资促进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等相关部门,依据招商引资项目投资协议履约情况、《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执行情况以及项目用地在征地拆迁补偿安置中人员

安置、住房安置等方面的资金缺口(以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或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准),可为其配置一定面积的经营性用地,其拍卖所得政府土地净收益全额安排给区(园区)或乡(镇)、街道办,用于工业项目用地的人员安置和住房安置所需经费支出。

四、改革土地统征方式,确保统建住房安置和人员社保安置政策稳步推进

坚持以村、社为基本单元实施集体土地统征统转,是推进统建住房安置和人员社保安置的有效措施。从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涪城区、游仙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及市辖区内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与市(区)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确保招商引资的工业项目落地于已经统征或储备的国有土地范围内,尽量避免按项目需要插花征地。

无锡市新区硕放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精)

无锡市新区硕放街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文 本 ( 送 审 稿 )

无锡市新区硕放街道办事处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 (4) 第三章规划主要调控指标 (6)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8) 第五章建设用地布局 (10) 第六章耕地保护 (12) 第七章农村土地综合整治 (13) 第八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14) 第九章土地利用分区 (15) 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21) 成果表1 硕放街道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22) 成果表2 耕地保护控制指标表 (24) 成果表3 新增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表 (25) 成果表4 基本农田调整分析表 (26) 成果表5 2006-2020年硕放街道用地平衡表 (27) 成果表6 土地用途区面积统计表 (29) 成果表7 规划期内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列表 (3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五个统筹”,强化土地资源利用的宏观调控作用,切实保护耕地,合理保障发展用地,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综合产出效益,促进无锡市新区硕放街道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第二条规划编制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9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7年) (4)《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年) (5)《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2000年) (6)《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3年) 2.政策文件 (1)《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8]33号)

绵阳市闲置土地处置暂行办法

绵阳市闲置土地处置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依法处置和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闲置土地,是指土地使用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超过规定期限未动工开发建设,或者虽已动工开发建设,但开发建设的土地面积或投资额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建设用地。 第三条市、县(市)国土资源局负责闲置土地的认定及处置的具体实施工作。其中,绵阳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市辖区及绵阳中心城区闲置土地的认定及处置的具体实施工作;各县(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行政辖区内闲置土地的认定及处置的具体实施工作。 市、县(市)发展改革、财政、建设、规划、房管和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做好闲置土地处置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国土资源局依职权调查涉嫌闲置土地时,土地使用者应当将涉嫌闲置土地的面积、闲置时间和原因以及该宗土地审批、抵押等有关资料,如实向市、县(市)国土资源局提供,并支持和配合调查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开展闲置土地调查工作,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询问土地使用者及其他证人; (二)现场勘测、拍照、摄像; (三)查阅、复制被调查单位或个人的有关用地审批文件、土地权利文件和资料; (四)要求被调查单位或个人就有关土地权利的问题作出说明。

第二章闲置土地的处置 第六条闲置土地按下列办法处置: (一)闲置时间不满1年的,土地使用者有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能提供不少于开发建设投资总额25%的资金实力证明,且按新一轮城市规划可以使用自有土地开发建设的,在依法办理有关规划、土地等手续后,限期动工开发建设;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收回土地使用权,退还取得土地成本(含在土地上的投入)。 (二)闲置时间超过1年但不满2年的,土地使用者有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能提供不少于开发建设投资总额25%的资金实力证明,按新一轮城市规划可以使用自有土地开发建设的,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土地价款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在依法办理有关规划、土地等手续后,限期动工开发建设;不具备上述条件的,收回土地使用权,退还取得土地成本(含在土地上的投入)。 (三)闲置时间超过2年的,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第七条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闲置土地,闲置原因已经解除,土地使用者如有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能提供不少于开发建设投资总额25%的资金实力证明,按新一轮城市规划可以使用自有土地开发建设的,在依法办理有关规划、土地等手续后,限期动工开发建设。 对既有自身原因又有城市规划调整、规划控制或各级政府、园(区)管委会等政府方面原因导致的闲置土地,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应当分清各自的责任比例,属应当征收土地闲置费的,其土地闲置费征收金额应当依据本办法规定的标准与土地使用者承担的责任比例相对应。 第八条涉及司法查封或裁定转让的闲置土地按以下办法处置: (一)人民法院已查封的闲置土地,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应当通知人民法院参与处置方案的拟订工作。 (二)人民法院对闲置土地裁定转让的,一律在市、县(市)土地市场拍卖转让,拍卖转让成交价扣除取得土地成本(含在土地上的投入)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有关问题 的通知 文号:成国土资发〔2008〕602号 签发单位: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签发时间:2008-11-21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 各区(市)县国土资源局: 为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保护抵押权人、抵押人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登记 (一)无地上建(构)筑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宗地内无地上建(构)筑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指现状为空地,简称"空地抵押"),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现有抵押登记程序办理。 (二)已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或已办理房产抵押登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 已经在房产管理部门办理了"在建工程"抵押或房产抵押的,其土地使用权一并抵押,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不再单独设立土地使用权抵押,可办理一并抵押登记。

(三)地上建(构)筑物未办理抵押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有地上建(构)筑物,经核实未办理房产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抵押人和抵押权人申请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抵押登记。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同时,该土地上的建(构)筑物一并抵押。 二、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权变更登记 (一)"空地抵押"后,现状仍为"空地"的变更抵押登记 未超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或批准延期期限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给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抵押登记。 超过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或批准延期期限的,经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机构认定为非闲置土地或认定为闲置土地但已经处置完毕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给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抵押登记。 (二)"空地抵押"后,地上新增了建(构)筑物的变更抵押登记 地上新增了建(构)筑物,但经核实未办理房产抵押或"在建工程"抵押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给予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变更抵押登记,但抵押标的不含新增建(构)筑物。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登记的办理 (一)未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动工期限或批准延期期限的 由抵押双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成都市金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成都市金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金堂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八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调整的原因和必要性 (2) 一、调整的原因 (2) 二、调整的必要性 (2) 三、调整的依据 (4) 四、调整的原则 (5) 第二章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 (7) 一、规划基数转换 (7) 二、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10) 三、土地利用的特点 (11) 四、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11) 第三章规划目标调整情况 (13) 一、耕地保有量调整 (13)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 (13) 三、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13) 四、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13) 五、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14) 六、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14) 七、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 (14) 八、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指标 (14) 九、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14) 十、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5) 十一、园地面积调整 (15) 十二、林地面积调整 (15)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6)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原则 (16) 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总体布局 (17) 三、各类用地调整的方向及数量 (18) 第五章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21) 一、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原则 (21) 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情况 (22) 第六章三线划定 (25) 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25) 二、生态保护红线 (26) 三、城镇开发边界线 (27) 第七章土地用途分区 (29)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29) 二、一般农地区 (30) 三、林业用地区 (30) 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31) 五、独立工矿用地区 (32) 六、风景旅游用地区 (32) 七、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33)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有关问题实施意见》通知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文件 成国土资发〔2008〕127号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 《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有关问题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各区(市)县国土资源局(分局): 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成都市试验区建设,深化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改革,优化土地资源配臵,加强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管理,维护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经市农村产权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审查同意,现将《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有关问题实施意见》(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有关问题实施意见》(试行)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集体土地确权登记通知 抄送:孙平、刘仆、鸿德、付毅、成柱同志,市级相关部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办公室2008年3月2日印

(共印90份)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 登记有关问题实施意见 (试行) 为了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规范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在《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07〕525号)、《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印发<成都市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暂行规定>(试行)的通知》(成国土资发〔2007〕526号)基础上,现就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确权登记有关问题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确定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按照勘测定界、权属清理、审查确认、现场公示、登记发证的基本步骤,分区域、按计划进行。 二、关于集体土地所有权 (一)确权依据 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印发<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

国土资发〔2008〕30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土地等别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308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调整部分地区土地等别的 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 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 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部按照《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GB/T18507-2001)对各地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土地资源状况、基准地价水平等因素 进行了综合评定,依据评定结果调整了部分地区的土地等别。调整后全国各县、市(区)的土地 等别详见附件,此次调整中土地等别发生变化的以黑体标注。 2009年1月1日起,《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和《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统 一按调整后的土地等别执行。 附件:土地等别 国土资源部 二00八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附件 土地等别 一等: 上海:长宁区虹口区黄浦区静安区卢湾区普陀区徐汇区杨浦区闸北区 二等: 北京:朝阳区崇文区东城区丰台区海淀区石景山区西城区宣武区 上海:浦东新区 三等: 广东:广州市(白云区海珠区荔湾区萝岗区天河区越秀区)深圳市(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等: 天津:和平区河东区河西区河北区红桥区南开区 河北:石家庄市(长安区桥东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 辽宁:大连市(甘井子区沙河口区西岗区中山区)沈阳市(大东区东陵区和平区皇姑区沈河区铁西区于洪区) 江苏:常州市(天宁区钟楼区)南京市(白下区鼓楼区建邺区秦淮区下关区玄武区雨花台区)苏州市(沧浪区虎丘区金阊区平江区)无锡市(北塘区滨湖区崇安区南长区) 浙江:杭州市(滨江区拱墅区江干区上城区西湖区下城区)宁波市(海曙区江东区江北区) 福建:福州市(仓山区鼓楼区晋安区台江区)厦门市(海沧区湖里区思明区集美区) 山东:济南市(市中区历下区槐荫区天桥区)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四方区崂山区李沧区) 湖北:武汉市(汉阳区洪山区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青山区武昌区) 湖南:长沙市(芙蓉区开福区天心区雨花区岳麓区) 广东:汕头市(金平区龙湖区)珠海市(金湾区香洲区)深圳市宝安区 重庆:江北区九龙坡区南岸区沙坪坝区渝中区 四川:成都市(成华区锦江区金牛区青羊区武侯区) 五等: 北京:通州区 天津:塘沽区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收购储备的若干意见(试行)

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收购储 备的若干意见(试行) 市国土资源局中心城区各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及《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中心城区(五城区和高新区)土地统征统供和收益分配的实施意见》(成府发〔2002〕53号)的有关规定,为促进我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城市规划的顺利实施,严格落实土地储备制度,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充分发挥土地资产效益,现就我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土地收购、储备实施主体 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范围内的国有土地,由成都市土地储备中心作为实施主体,代表市政府实施土地收购、储备。 二、土地收购、储备范围以下国有土地属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储备的范围: (一)依法征收的农村集体土地;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被依法收回的土地; (三)被依法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土地、无主地和置换土地; (四)依法没收的国有土地; (五)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改制、产业结构调整或其

他原因调整出的土地; (六)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无力继续开发又不具备转让条件的土地; (七)因实施城市规划和土地整理,市政府指令收购的土地; (八)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市土地储备中心收购的土地; (九)其他需要进行储备的国有土地。 三、新征土地的储备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施征收的土地,属市土地储备中心储备土地,由市国土资源局委托成都市征地事务中心或各区国土资源分局在完成具体征后实施工作后,移交市土地储备中心纳入储备范围。 四、整宗国有土地收购储备 (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以及土地储备计划,市土地储备中心可以对不符合现行城市规划用途(公建配套和基础设施用地除外)的整宗国有土地实施收购,纳入土地储备范围。国有土地收购补偿费可以按以下三种方式之一确定: 1、按土地证载用途收购。收购补偿费(单价)可以依据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土地用途,以成都市地籍事务部的宗地评估价作为基础确定,也可以按基准地价确定。被收购的土地为行政划方式取得的且收购补偿费(单价)按基准地价确定的,收购补偿费应扣除按现行政策应收取的土地出让金。土地收购补偿费(总价)为土地证载面积乘以收购补偿费(单价)。

南京研发用地

南京研发用地 江苏省南京市近日制定并执行科技研发用地基准地价,这在全国开创了科技研发用地规范管理的先河。 南京市是首批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和中国软件名城创建试点城市,今年南京市委又提出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与此相应,介于商务办公用地与工业用地之间的科技研发用地在城市中的规模比例不断扩大。 据南京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城镇土地估价规程》中明确了工业、商业、居住用地等主要用途的宗地评估方法,对科技研发用地的评估则缺少具体规定,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各地执行混乱,地价参差不齐的局面,如何通过合理的地价管理,在支持科技创业的同时,实现科技研发用地的规范管理,成为国土资源部门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此,南京市局在以往商业、住宅、工业等地价管理的基础上,针对直接用于科研设计、生产研发的用地,制定了全市科技研发用地基准地价。南京市将全市科技研发用地划分为六个土地级别,每个土地级别设定相应的基准地价标准,基准地价水平从20万元/亩至157万元/亩不等,根据容积率进行修正时,一级地最高标准达到263万元/亩。在级别基准地价的基础上,还根据各科技产业园区的区位条件、产业集聚程度、开发程度等因素,专门确定了各科技产业园区的土地挂牌出让起始价标准。为鼓励科技研发用地集约利用,基准地价以容积率1.5为基准,其他容积率条件按楼面地价进行修正。同时,规定容积率小于1.5的按容积率1.5的地价标准执行,容积率高于4.0的按4.0执行。 为防止以科技研发为名变相搞房地产开发,南京市将科技研发用地基准地价分为自用型和可销售型两种,明确规定所建房产为科技研发企业自用,土地不得分割转让及分割抵押,地上所建房屋不得分割转让销售及分割抵押。可销售型地价标准主要针对土地受让方为园区或政府投资平台的情况;其他主体取得的科技研发用地需分割转让或销售的,挂牌出让起始价在可销售型地价标准基础上再上浮80%。

无锡土地利用规划

无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简介 时间:2007-12-7 [ 大中小] 浏览次数:868 [ 打印] [ 关闭] [ 收藏]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无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无锡市市域范围内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 指导性文件,在本行政区域内进行的各项土地利用活动,均应遵守本规划。????第二条本规划的范围为无锡市行政辖区内的全部土地,总面积4908.27平方公里。 ????第三条无锡市行政区域内有关土地利用的各专项规划和行业用地规划均应符合本规划。 ?第四条规划依据 ??? 1、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 ????⑶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的通知》(苏政发[1997]8号) ????⑷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通知》([1997]国土[规]字第100号) ????⑸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修订和实施工作的通知》(苏政发[1997]121号) ????⑹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⑺《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3)及其实施办法(1996)????⑻国务院《土地复垦规定》(1988) ????⑼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苏政发[1998]16号) ????⑽《无锡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2、技术与资料依据 ????⑴《江苏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和修订工作实施方案》 ????⑵《无锡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1-2000年) ????⑶无锡市土地详查资料(1996)及历年统计年鉴 ????⑷《无锡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年) ????⑸其它有关专项规划 ????第五条规划的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文件和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无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规划》为指导,以1991-200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两区”规划为基础,坚持从本市实际出发,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遵照“对土地实行严格用途管制”的要求,把保护耕地、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作为本次规划的重点,统筹安排各业用地,努力实现管理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的根本转变,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为保障全市社会、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服务。???????

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绵阳市城市总体规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四川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 3.《国务院关于加强城市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发〔1996〕18号) 4.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其实施细则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l37—90; 6.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城乡规划部分》、《城市建设部分》 7.《绵阳市城市规划管理规定》(2007版) 8.《绵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编制实施方案》 9.《绵阳市市区近期建设规划》; 10.《绵阳市国民经济统计资料》 11.《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12.《绵阳市基础设施发展规划》 13.《绵阳市总体规划(2007-2020)》 14.《绵阳旧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 1.城市总体规划范围:绵阳市下辖两行政区(涪城区、游仙区)、七开发区 (高新区、科创园区、农科区、经开区、仙海区、游仙经济试验区、金家林区)六县(三台县、盐亭县、梓潼县、安县、北川县、平武县),并代管江油市和四川省政府科学城办事处。全市现有乡镇建制276个,其中乡133个,镇143个,农村村委会3370个,村民小组26867个,城市街道办事处19个,城镇社区居委会388个,居民小组2121个。幅员面积 2 万平方公里,辖9 个县市区,总人口540 万。城市建城区面积10 3 平方 公里,城区总人口106 万。 2.城市建设规划范围为:由涪城中心片区、御营坝片区、韩家——沈家坝片 区三部分组成,规划总面积13.78平方公里。人口约32.5万人,其中涪城中心片区19万人,御营坝片区7万人,韩家脊——沈家坝片区6.5万人。第三条:规划期限 近期:2011-2014年中期:2015-2020年远期:2021-2031年 第四条:规划原则 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结合自然条件,在空间上跨越了高平坝发展的传统模式,使城市跃上台地发展,既节约耕地资源,又使城市空间更为紧凑。 2、将研究——规划的方法引入规划实践:在规划前期就对城市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问题进行研究,有针对性地研究了十个方面的专题。用较为深入的研究成 果指导规划,取得了良好效果。 3、深入进行交通动态研究:引进先进技术手段,在规划方案阶段即进行交 通流量模拟,保证了规划路网的合理性。 4、注重公众参与:召开了大量的座谈会征求意见,并向市民发放了数千份调查表,回收率超过了80%。通过调查,总结出市民对与城市规划密切相关的就

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成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一2010年) 来源:国土资源部信息中心作者:发布时间:2007.03.23 一、前言 (一)修编规划的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扭转人口继续增加情况下耕地大量减少的失衡趋势,实现农地和非农地用途管制,科学合理管好土地资源,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全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编制本规划。 (二}修编规划的任务 1.对土地资源利用现状、潜力和各业用地需求量进行综合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确定规划期内土地利用目标和方针。 2.协调各部门用地,统筹安排各类用地。 3,按照省下达的用地控制指标,分解确定各区(市)县用地控制指标,确定城镇用地控制规模,落实市以上重点建设项目,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区。重点安排好中心城市周围城乡结合部土地利用,合理划定中心城市区建设用地范围。 4.提出实施规划的政策措施。 (三)修编规划依据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中发「1997]11号文件); 2.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有关土地资源保护的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62号《基木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国家有关土地利用、保护的法律、法规; 4.《中共成都市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成委发[1997]27号文件); 5.(成都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九个五年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 6.《成都21世纪议程—成都可持续发展白皮书》; 7.《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批规定》〔国家土地局[1997]第7号令);

基于土地集约利用的新城中心城市设计_以无锡市东亭中心区为例

杨俊宴 吴明伟 Yang Junyan Wu Mingwei 作者单位第一作者第二作者邮 编电子信箱收稿日期 东南大学建筑学院副教授教授 210096 yjy-2@https://www.wendangku.net/doc/ff12423098.html, 2008 06 23 中图分类号 TU984.16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1003-739X(2009)01-0122-06 摘 要 城市中心区的空间复合使用是满足土地集约利用的趋势,也是创造多样、连续、丰富的城市公共空间的需要。该文以无锡东亭中心区城市设计为例,详细阐述了中心区复合空间设计的理念、方法与实现路径。关键词 土地集约利用 城市中心区 复合空间 无锡市东亭中心区 Abstract It is the trend of realizing land intensive use to complexly use space in urban center district, and it can create diverse, continuous and rich urban public space. Taking Dongting center district in Wuxi as an example, this article elaborates the idea, method and realizing ways of complex space design in center district. Key Words Intensive use of land, Urban center district, Complex space, Dongting center district in Wuxi City 城乡规划?园林建筑及绿化 ·综述性论述·城市设计· Urban and Rural Planning?Landscape Architecture and Virescence 城市中心区公共空间的复合利用和集聚效应能够给城市带来持久的活力,而这种活力的取得需要中心区空间的多样性、连续性、丰富性和复合性。对于城市设计而言,为了形成这种充满活力的中心区风貌,混合布局与多功能用地结构是典型的技术方法。 1 规划设计背景 东亭中心区位于无锡城市东部,为无锡东部新城的核心(图1),中心区城市设计是在无锡市主城区内部功能疏解、城 市东联、东部城区 改造建设日益迫切的背景下进行的。无锡市作为特大城市的全新定位要求对东部新城功能布局进行调整,对建设层次进行提高,赋予其新的角色与定位;城区工业企业的外迁为城区改造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产业支撑和改造的腹地;独特的区位优势为城区改造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条件;居民对提高生活质量的强烈愿望,为城区改造建设提供了强大的内在动力。 规划范围为东亭原城市中心区中轴线及沿锡沪路两侧地区,长约2.8 km,呈展翅的蝶形,用地约221 hm 2(图2)。规划范围内现状用地布局以行政和居住为主,各类用地分散穿插,不成系统,建筑质量参差不齐,城市风貌比较破碎。 2 规划重点与拟解决的关键问题 2.1 规划重点 本次城市设计将为东亭城区重点地段的近、远期开发提供基本框架和规划指 基于土地集约利用的新城中心城市设计 ·江苏自然科学基金资助课题(项目批准号:BK2007120)· —— 以无锡市东亭中心区为例 南,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①明确该重点地段规划的性质定位与开发目标;②确定科学的功能布局及土地利用;③确定合理的开发规模及环境容量;④处理好该重点地段与周边环境的协调关系;⑤保护和加强该重点地段的生态环境与格局;⑥进行重点地段的城市设计与景观意向设计。 2.2 关键问题 ①为满足未来发展需要和东亭城区重点地段生态优化寻求新的平衡,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②为满足未来多方位发展需要提供一个灵活的规划框架,在保护环境的同时,满足居住、产业、人口、经济、交通、建设等的发展需求; ③通过东亭城区重点地段的科学合理的开发和保护规划,进一步完善和提高东亭城区的城市功能,促进城市的整体发展;④通过重要地段城市设计创造更为吸引人的城市环境面貌,提升城市形象。 Urban Design of New City Center Based on Intensive Use of Land: Taking Dongting Center District in Wuxi City as the Example

绵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祥解

绵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合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资源,加强地下空间开发管理,保障地下空间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下空间,是指地表以下空间,在地表权利空间以下开发建设的公共交通设施、市政设施、民用设施、商用设施等,确定为国有建设用地。地下空间开发项目包括结建式项目和单建式项目。 结建式项目地下空间是指同一主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单建式项目地下空间是指利用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公共用地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城市规划区内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建设。法律法规对国防、人民防空、防震减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情形的地下空间利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条实行地下空间有偿、有限期使用制度。土地出让收入按规定程序上交财政专户,用于全市地下空间开发建

设。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应当依法取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应当充分考虑相邻空间发展需要,避免相互妨碍危害。 第五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贯彻“统一规划、综合开发、合理利用、依法管理”的原则,坚持社会效益、战备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优先考虑人民防空、防灾减灾和城市基础设施需要。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管理,相关职能部门按职责分工各负其责。 (一)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的规划管理和监督。 (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监督,以及地下空间建(构)筑物权属登记与交易管理;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防洪排涝监督管理,并制定相关防洪排涝标准和技术规范。 (三)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建设用地的供应管理及土地登记。 (四)民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涉及人民防空的相关管理工作。 (五)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环境保护监督管理。 (六)公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消

绵阳市高中2016级三诊地理及答案

文科综合能力测试 水车亦称“翻车”、“踏车”,主要由木槽、刮水板、轮轴和木链构成,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发明的一种能引水灌溉和排水的农具,最初的水车是用人力转动的,长约3未左右(图I),后来出现了利用畜力、凤力、水力等转动的多种水车。从汉朝至20世纪70年代,水车流行于我国大部分地区,目前仅博物馆或个别乡村可见。据此完成1-3题。 1. 从汉朝至20世纪70年代,水车之所以流行于我国大部分地区是因为其能 A. 减少水利工程的修建 B. 扩大和保障种田规模 C. 使农作摆脱水源制约 D. 提高农产品的商品率 2. 图示水车曾广泛适用于我国 A. 地势和缓的平地 B. 洪滂频发的湖沼地 C. 地势起伏的山区 D. 干旱缺水的垦荒地 世纪70年代后水车在我国逐步消失,主要是因为我国 A. 种植结构的调整 B. 水资源跨区域调配 C. 耐旱稻种的推广 D. 机械化水平的提升 在准噶尔盆地西北部边缘山前地带,有一奇特地貌区,当地人称其为龙脊谷。龙脊谷的核心地貌,是距今2亿年前不同的砂岩与泥岩互层构成的,这里起伏的垄和槽相间分布,高差约5-10米,走向为东北—西南,出露的岩层近似于垂直地面,其中的垄状如龙脊。图2为游客拍摄的龙脊谷照片。据此完成4-5题。 4.推测2亿年前,该地区地势 A.起伏和缓 B.陡峭高峻 C.低洼积水 D.平坦开阔 5.当地的岩层之所以近似于垂直地面,是因为 A.岩层性质差异 B.岩块断裂上升

C.岩浆向上喷发 D.岩层挤压隆起 土地覆被的含义与土地利用相近。土地利用转类指数可衡量一个地区植被转换情况,一般而言,指数越高,植被转换得更好。2005年以来,我国对三江源地区实施了一系列生态保护措施。图3a和图3b分别为长江与黄河源区2012年土地利用类型现状和不同时期土地利用转类指数状况。据此完成6~8题。 6. 1990-2004年黄河源区减少最多的土地利用类型最可能是 A.草地 B.水体、滩涂与沼泽 C.灌从 D.沙地、戈壁和裸地 7.对三江源区所采取的下列四个生态保护措施中,最核心的应是 A.退耕还草 B.退牧还草 C.沙荒地防治 D.人工降雨 8. 2004-2012年土地利用状况变化黄河源区优于长江源区,原因是黄河源区 A.保护措施较多 B.海拔较低 C年降水量增多 D.居民地少 在一个相互联系的系统中,一个很小的初始能量就可能产生一系列的连锁反应,人们把这种现象称为“多米诺骨牌效应”。中国的新生儿人数将呈现持续减少趋势,不仅使整个婴幼儿配方奶粉市场预期份额在收缩,还有可能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随着人口红利消失以及婴幼儿奶粉注册制的实施,国内奶粉市场的竞争逐渐进入下半场,一个显著特征便是产品高端化。大量中小品牌奶业将被淘,据此完成9~11题。 9.材料所指的“多米诺骨牌效应”应包括 A. 外来移民比重逐渐增加 B.医疗行业竞争压力减小 C.幼教资格准入制度更完善 D. 奶粉生产和销售市场缩小 10.大量中小品牌奶业将被淘汰的主要原因是 A.劳动力成本的攀升 B.母乳喂养率提高 C.新生儿人数的减少 D.行业集中度变高 11.保障国产奶粉销售额检健增长的有效策略是

成都市集体建设用地整理与集中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集体建设用地整理与集中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集体建设用地整理与集中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2008年7月2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体建设用地整理与集中使用,推进节约集约用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207号)和《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进一步改革完善农村土地和房屋产权制度的意见(试行)》(成委发〔2008〕1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成都市行政区域内集体建设用地整理与集中使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集体建设用地整理与集中使用,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理专项规划,通过实施土地整理,将原有零星分散的集体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后,原集体建设用地面积扣除新建农民集中居住区用地面积后,节约的集体建设用地按照"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方式集中用于城镇建设的行为。 集体建设用地整理与集中使用依据审批权限不同分为:由国土资

源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批准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项目(以下简称挂钩项目);由成都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项目(以下简称拆院并院项目)。 挂钩项目或拆院并院项目由拆旧区和建新区(包括农民集中居住区和城镇建新区)两个部分构成,也可只安排拆旧区和农民集中居住区,节约的集体建设用地由市、县国土部门统筹安排使用。 第四条集体建设用地整理与集中使用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依法保护农民和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二)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理专项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产业布局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三)对田、水、路、林、村实施综合整治,并与农业产业化相结合。 (四)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加合理,集约节约用地水平逐步提高。 第五条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范围内集体建设用地整理与集中使用的项目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区(市)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集体建设用地整理与集中使用的项目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集体建设用地整理

无锡市城市规划条例.doc

无锡市城市规划条例 发文单位:无锡市人大常委会 发布日期:2004-12-22 执行日期:2005-4-1 生效日期:1900-1-1 经2004年11月26日无锡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制定,并经2004年12月17日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2004年12月22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实施,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工作,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派出机构,负责指定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不设区的市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内城市规划工作。 城市人民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城市规划工作。 第四条城市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与区域规划、江河流域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协调。 城市规划应当保障社会公众利益,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注重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以及热岛效应等公害。 第五条城市规划必须依法制定。经批准的城市规划,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不得妨碍城市规划的实施。 第六条城市规划管理实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编制与审批 第七条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市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按规定程序报批。 不设区的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审议通过,经市人民政府审核,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第八条城市分区规划、城镇组团规划由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不设区的市的城镇组团规划由同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区人民政府编制的城镇组团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第九条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区人民政府根据地区发展需要,根据分区规划、城镇组团规划和规划编制要点,可以组织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经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民政府

绵阳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投标暂行办法

绵阳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招标投标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根据《土地管理法》、《招标投标法》和《工程招标投标办法》的规定,结合绵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绵阳市境内使用政府投资土地开发整理的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属于下列范围并符合其规模标准之一的,必须依据本办法招标: (一)可行性研究向国家、省、市申报投资的(在市、县国土资源局及所属单位技术力量不足的情形下招标); (二)规划设计费(含勘测费)在3万元以上的; (三)工程施工费在30万元以上的; (四)工程监理费在1万元以上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应依法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第四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按项目管理权限实行分级负责制,由市、县(市)国土资源局或委托有资质的招标代理机构组织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五条市、县(市)国土资源局应依照有关规定建立土地开

发整理项目招标评标专家库。市级评标专家库人数不得少于30人,县级不得少于20人。 第六条市、县(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市、县(市)国土资源局监察室负责本单位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全程监督。 第七条招标人应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实行一次性总体招标。面积较大、施工期限较长的项目,在保证开发整理工程项目完整性、连续性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技术要求实行分段或分项招标。 第八条招标项目除可行性研究(含初步设计方案)外,施工设计、工程施工、工程监理招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项目已经批准立项; (二)项目资金已落实; (三)基础准备工作已完成;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第九条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 凡是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政府投资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必须公开招标。 第十条具备下列情形的,可以邀请招标: (一)招商的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投资者全额垫支并在招标时将资金全部划到项目法人帐户的; (二)政府给予适当补助,农民投工投劳的; (三)开发整理项目受自然条件限制,如公开招标将影响项目实施时机的。

四川省绵阳市2019届高三1月第二次诊断性考试文综地理试卷

绵阳市高中2016级第二次诊断性考试 文科综合能力测试 一、选择题 抚养比是指在总人口中,非劳动年龄人口对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下图为我国东部某省近5年人口数据及结构的变化。 读图完成下列问题。 1. 近年来,该省面临的人口问题是 A. 总人口逐渐减少 B. 生育率持续降低 C. 劳动力就业困难 D. 劳动力负担加重 2. 该省劳动力人口的减少主要是因为 A. 国际移民趋势明显 B. 产业结构升级调整 C. 生活成本上涨较快 D. 省外求学人数激增 【答案】1. D 2. B 【解析】 【分析】 抚养比是指总体人口中非劳动年龄人口与劳动年龄人口数之比,人口总抚养比等于少年人口抚养比与老年人口抚养比之和。 【1题详解】 据图中曲线,人口总抚养比等于少年人口抚养比与老年人口抚养比之和,由图判断总抚养比的百分数值越来越大,说明人口总抚养比持续上升,劳动力负担加重,劳动力就业容易,C错,D对。图中是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先增大后减小,而社会抚养比是逐渐增大,说明非劳动力人口一直增大,但无法说明总人口变化,A错。少儿抚养比变化不大,说明生育率变化不大,B 错。故选D。 【2题详解】

该省位于我国东部经济发达地区,劳动力减少的原因主要是因为劳动密集型产业转移,当地产业升级,带动劳动力的迁移,B正确。 【点睛】本题考查人口数量的变化,考查学生获取和解读地理信息的能力,调动和运用地理基本知识的能力。 特斯拉公司是美国一家产销纯电动汽车的公司,2003年7月1日成立,总部谩在“硅谷”。2015年特斯牡公司全球交货量超过5万辆。2018年7月10日,特斯拉首个海外工厂落户上海,厂区紧邻洋山港的临港工业区内(下图)。 据此完成下列问题。 3. 特斯拉公司迅速崛起,原因之一是其产品 A. 客户满意度高 B. 续航里程远 C. 环保价值理念 D. 生产成本低 4. 特斯拉首个海外工厂选择落户上海而非日本,公司主要考虑的是 A. 工业基础 B. 市场 C. 电力供应 D. 劳动力 5. 选择落户上海临港工业区,公司进一步考虑的主要因素是 A. 土地地价 B. 生产用水 C. 三废排放 D. 产龉运输 【答案】3. C 4. B 5. D 【解析】 【分析】 关键提取材料中特斯拉公司是一家产销纯电动汽车的公司,总部设在“硅谷”,说明是一家高科技公司。 【3题详解】 特斯拉公司是生产纯电动汽车的公司,污染小,符合环保价值理念,C正确;客户满意度、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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