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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分公司隐患治理管理办法

销售分公司隐患治理管理办法
销售分公司隐患治理管理办法

销售分公司隐患治理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隐患治理范围

(一)集团公司(股份公司)、销售公司下发的重大隐患项目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

(二)不符合国家、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定的隐患项目。

(三)可能直接导致人身伤亡、火灾爆炸事故或造成事故扩大的生产设施、安全设施等存在的隐患。

(四)预防可能造成灾害扩大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五)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隐患。

(六)新投产的项目,从项目验收后3年内发现的问题,原则上不作为隐患项目。

(七)通过设备更新、装置正常检维修能解决的问题,不得列入隐患项目。

第三条隐患项目的分级监管

根据隐患项目重要程度及投资规模,按照公司、公司部门或二级单位、输油站三级监管原则。

(一)凡列入集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总部重点监管项

目和总部部门重点监管项目,是公司重点监管项目,监管负责人为公司领导,主管部门分别为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督查部门为安全数质量处。

(二)列入集团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的企业负责监管项目,也是公司重点监管项目。公司部门、二级单位监管负责人为本部门或二级单位一把手,主管部门分别为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督查部门为安全数质量处。

(三)公司级隐患治理项目,公司部门、二级单位监管负责人为本部门或二级单位一把手,主管部门分别为公司相关职能管理部门,督查部门为安全数质量处。

(四)公司以下级隐患治理项目,基层单位监管负责人为本部门一把手,基层单位负责项目实施,二级单位安环部门监督检查,项目完成情况报安全数质量处备案。

第四条隐患治理管理职责

(一)公司、二级单位的主要领导应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全面负责。要对本单位的重大事故隐患心中有数,亲自参加整改方案的审定,定期听取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情况汇报,负责落实本单位事故隐患整改资金,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治理承担第一责任。

(二)公司、二级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组织研究事故隐患整改的有关工作,定期主持或参加事故隐患

整改工作例会,决策和督促事故隐患整改工作有关事宜,深入现场检查事故隐患项目整改情况。

(三)安全数质量处是隐患治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牵头项目管理部门制定工程整体统筹控制计划,督促施工单位编制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做好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管工作,落实“三同时”,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监控工程进度,监督工程质量,上报治理进度月报。

(四)发展规划处、管道油库处负责集团公司级、公司级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按照管理分工,分别对事故隐患整改项目的编制计划、制定方案、申报项目、落实资金、组织施工和检查验收等项工作承担具体责任。

(五)财务资产处负责安排隐患治理项目整改资金,专款专用。

(六)隐患所在单位应对存在的事故隐患整改项目制定应急预案、配合对施工过程进行管理、参加验收等。

(七)事故隐患项目整改责任人的主要责任

1、在整改资金计划落实的前提下,应承诺按时限、质量和安全要求完成事故隐患整改任务。

2、参与事故隐患整改全过程的工作。

3、定期主持召开事故隐患整改项目工作例会。

4、及时协调解决事故隐患整改工作中的问题。

第五条事故隐患项目整改责任人的确定

(一)凡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事故隐患得到确认的同时,必须同时确定事故隐患项目整改责任人。

(二)集团公司(股份公司)、销售公司下发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所列项目,应由公司主要领导任事故隐患整改项目责任人。

(三)在集团公司(股份公司)立项的事故隐患整改项目,应由公司领导担任各自工作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整改项目责任人。

(四)其他不符合国家、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法规、标准、规定的隐患项目及特定事故隐患项目,应按照集团公司事故隐患治理分级管理的原则,由公司自行确定事故隐患整改项目责任人。

(五)在集团公司(股份公司)、销售公司安全大检查、单位安全自查中发现的,又不能立即进行整改的隐患和问题,可按部门职能管理范围确定事故隐患整改项目责任人。

第六条隐患项目的决策程序:隐患项目决策程序包括隐患评估、项目申报、项目审批和计划下达。

(一)隐患评估

1、公司级隐患评估应由公司主管领导、职能部门和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评估小组或集团公司

认可的有资质的评价机构,以国家和行业安全法规、标准、规范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为依据,提出评估整改意见或评价报告,确定隐患整改项目。

2、二级单位级隐患评估应由二级单位领导、职能部门和具有实际工作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的评估小组或主管处室领导和专业人员,以国家和行业安全法规、标准、规范以及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为依据,结合现场情况,提出评估整改意见或评价报告,确定隐患整改项目。

3、隐患评估报告由组织评价的单位或部门负责组织编写,主要包括现状分析、存在主要问题、风险及危害和结论性意见等。

4、经评估确认的隐患应编报隐患项目可研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不同治理方案的比较和选择、具体治理的工程量、治理方案安全性和可靠性分析、投资概算;治理进度安排等。

(二)项目申报

1、在隐患评估、确定治理方案的基础上,按公司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的总体要求,提出隐患项目治理计划及投资计划,列入各单位下一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公司各单位的隐患项目,应在每年6月底前报安全数质量处。

2、由安全数质量处牵头职能部门组织公司内、外部专家

进行评估、分级,对符合条件的隐患项目上报公司批准实施或上报。

3、对于上报销售公司或集团公司的隐患治理项目,由安全数质量处组织,按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程序及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上报销售公司或集团公司。

(三)项目审批和计划下达

1、总投资3000万元及以上的隐患项目,应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和企业经营管理部审查后,由集团公司财务计划部按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程序批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需安保基金补助的项目,由集团公司财务计划部同安全环保局确定。

2、总投资1000-3000万元的隐患项目,应同时报集团公司企业经营管理部和安全环保局,由企业经营管理部会同安全环保局组织审查,财务计划部会同安全环保局审批投资计划。

3、投资在500-1000万元的隐患项目,公司将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安全环保局,由安全环保局会同企业经营管理部审批,并抄报企业经营管理部。

4、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隐患项目,由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直接向安全环保局报批,同时抄报企业经营管理部。

5、经由上述程序确定的隐患项目资金补助计划,集团公

司以文件下达。

6、公司及公司以下级隐患项目,由安全数质量处会同发展基建处形成整改投资计划,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下达给职能部门或二级单位。

第七条隐患项目的计划管理

(一)集团公司级和公司级以下的隐患项目,都应列入公司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集团公司级隐患项目需报集团公司、销售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二)公司发展规划处应严格按照集团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程序及管理办法申报隐患项目,不得将隐患项目化整为零,改变审批渠道。隐患项目由公司安全数质量处对口管理。

(三)凡批准列入计划的隐患项目,公司各单位要认真按照《隐患治理项目整改责任制》(号)的要求组织力量抓好实施,做到当年完成不跨年度。对于集团公司级隐患项目,确需跨年度实施的,需向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专题报告。

(四)在应急状态下必须立即进行整改的隐患项目,可在进行治理的同时申报隐患项目。对不按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程序要求,先开工后报批的隐患项目,公司不予补批。

(五)凡未列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计划,又未经公司有关部门审查的隐患项目,公司不予立项。

第八条隐患项目的实施管理

(一)集团公司隐患治理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后,公司应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组织实施。

(二)集团公司和公司级隐患治理项目公司应建立隐患治理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召开一次隐患治理项目专题会。项目管理部门要确保施工进度,财务处确保资金到位,安全数质量处对隐患治理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公司按时完成集团公司级隐患治理年度计划。

(三)公司以下级隐患治理项目,由负责整改牵头的部门负责协调整改计划的实施,二级单位安全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四)公司对隐患项目的管理,应做到“四定”(定整改方案、定资金来源、定项目负责人、定整改期限)。整改负责单位的一把手,对隐患项目的实施负主要责任,分管项目的负责人对隐患项目整改方案负责。凡集团公司下达的隐患治理项目,在计划下达1个月内上报“四定”统计表,第二年1月31日前上报竣工投用统计表,2月28日前编制、上报《事故隐患治理项目竣工验收报告》。

(五)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项目所在单位应制订相应应急预案、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加以监护。

(六)隐患治理项目及资金计划下达后,负责部门或单

位应按月上报列入公司隐患治理计划的隐患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公司按月上报列入集团公司隐患治理计划的隐患项目的实施进度情况。负责部门和单位月报表应在次月3日前,年报表应在下年度1月3日前报安全数质量处,当年12月3日月报作为年度隐患完成情况预报表。公司月报表应在次月5日前、年报表应在下年度1月5日前报安全环保局和销售公司,当年12月5日月报作为年度隐患完成情况预报表。

(七)公司各执行单位不得擅自变更项目、投资、完成期限或将资金挪作他用。

第九条隐患项目的验收考核

(一)集团公司级隐患治理项目的验收,由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或委托公司组织验收。公司级隐患治理项目的验收,由公司安全数质量处组织验收。公司以下级隐患治理项目的验收,由负责部门组织验收。

(二)总投资在500万元及以上的隐患治理项目验收后,公司应将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表连同补助项目的财务决算一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和销售公司。

(三)总投资在500万元以下的隐患治理项目验收后,负责部门应将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表连同补助项目的财务决算一并上报公司安全数质量处。

(四)项目验收合格后,运行管理职能部门和二级单位

应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组织操作人员学习,纳入正常维护管理。

(五)公司隐患项目的完成情况,列入公司对各单位年终安全评比、考核兑现内容。因隐患整改不力造成事故的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公司未能按时完成治理任务将被集团公司扣分。

第十条隐患项目的安保基金补助。列入集团公司投资计划及资金计划的隐患项目,公司安全数质量处按规定向集团公司申请安保基金补助。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安全数质量处负责解释。

中华题库销售部销售费用管理办法(初稿)

销售部销售费用管理办法(草案) 为更好地激发销售员的潜能,创造更好的销售业绩,在给企业和社会创造价值的同时,也提高销售员自身的福利待遇。为达到这一目标,公司对销售员的待遇问题进行研究和测算,特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为了提高销售部门的工作效率,使公司所耗费的销售费用能得到 更高的回报,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发挥部门员工的主观能动性,规范公司的销售制度,特制定各项销售费用的使用及管理方案。 公司销售费用总额按不同比例分配与以下各项: 1、底薪,由人事部门考核,按固定收益下发; 2、绩效提成:销售经理提成、销售员提成、销售文员提成; 3、运输费,与销售额成正比; 4、办公费用,三年所占比例50%、20%、30%,随业务量的变化而变化; 5、公关费用,三年所占比例40%、35%、25%,呈逐年下降趋势;

第一节销售提成方案 一、目的 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提高收入 水平,充分调动销售积极性,创造更大的业绩。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列入计算提成的产品,不属于提成范围的产品,公司另外制定奖励制度。 三、绩效提成计算规则 1、本公司销售人员销售产品后计算业绩提成时,均按照实际销售额 及货款回收数量进行核算; 2、本公司销售人员产品销售前计算业绩提成时,按部门制定的销售 过程精细化管控进行核算(见附表二)。 四、销售人员薪资构成: 1、销售人员的薪资由底薪、提成构成; 2、发放月薪 =底薪 +提成; 五、销售人员底薪及差旅费补贴设定: 1、销售人员的底薪设定为: 1)集团销售经理10000 元/ 月 2)销售员 6000 元/ 月 3)销售文员 4000 元/ 月 2、补贴: 1)在没有产生销售业绩阶段的差旅费、通讯费补贴按照公司标准 计算;

集团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某上市公司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 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及时识别、系统分析经营活动中与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合理确定风险承受度和风险应对策略,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公司经营活动中与公司实现内部控制目标相关的风险,包括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本制度所称风险评估是指通过对基于事实的信息进行分析,就如何处理特定风险以及如何选择风险应对策略进行科学决策。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各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 第二章风险管理机构设置 第四条公司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由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风险管理部门、 内部审计部门、各职能部门/子公司构成。 第五条公司各职能部门为风险管理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部门为风险管理第二道 防线;内部审计部门及审计委员会为风险管理第三道防线。 第六条公司各职能部门在风险控制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一)按照公司风险管理部门制定的风险评估的总体方案,根据业务分工,配合 风险管理部门,识别、分析相关业务流程的风险,确定风险反应方案。 (二)根据识别的风险和确定的风险反应方案,按照公司确定的控制设计方法和 描述工具,设计并记录相关控制,根据风险管理的要求,修改完善控制设计。包括:

建立控制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方法和工具描述业务流程,编制风险控制文档和程序文件等。 (三)组织控制制度的实施,监督控制制度的实施情况,发现、收集、分析控制缺陷,提出控制缺陷改进意见并予以实施。对于重大缺陷和实质性漏洞,除向部门负责人汇报情况外,还应向公司领导及时反馈情况,以便公司监控内部控制体系的运行情况。 (四)配合内控审计部门等部门对控制失效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事件进行调查、处理。 第七条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制度和流程等日常管理工作,并监督其实施的有效性。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制定公司的风险评估方案; (二)负责组建风险评估小组; (三)负责审核风险清单、应对预案; (四)拟定公司风险评估报告,上报公司管理层; (五)负责建立经营环境监控体系,切实监控并记录内、外部经营环境和条件的变化,以修正风险识别与评估; (六)负责建立风险预警指标体系,要求各具体部门定期提供数据,进行指标分析;对于超过风险预警值的指标,应确定相应的整改措施。 第八条总经理办公会主要职责为: (一)审定公司各部门风险管理工作职责; (二)批准风险应对预案;

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事故,切实执行隐患排查“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管理思路,根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及省双控机制建设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管辖范围内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 3 名词解释 3.1事故隐患 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3.2隐患排查清单 指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结果及企业实际情况,结合企业使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编制的用于指导员工开展隐患排查的指导性清单。 3.3事故隐患级别:事故隐患可按照整改难易及可能造成的后果严重性,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3.3.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能够及时整改,不足以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隐患。对于一般事故隐患,可按照隐患治理的负责单位,分为班组级、车间/部门级、企业级。 3.3.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无法立即整改且可能造成人员伤亡、较大财产损失的隐患。 4 职责 4.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应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治理重大隐患前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有效的防范措施,并明确分管负责人。 4.2安全科是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级《隐患排查清单》(附表1)的具体编制工作,负责监督各部门各类隐患排查治理的执行情况。 4.3各部门负责根据安全风险辨识、评估与分级管控结果编制辖区范围内的《隐患排查清单》,并监督辖区范围责任人员对隐患排查的落实情况。 4.4各隐患排查责任人员负责按照隐患排查清单周期要求,落实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 5 基本要求

公司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XX公司 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因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第二章风险控制体系 第四条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业务部。

销售费用管理制度

销售费用管理制度为加强项目公司销售费用控制,提高营销工作的计划与执行能力,实现集团的利润率战略,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预算编制范围 销售费用是指为了促进销售而产生的各类策划推广费、广告设计制作费、媒体发布费、代理费、手续费、公关费、活动费、卖场布置/维护费、销售人员工资等;预算编制分为年度预算编制和月度预算编制。 第二章预算编制及评审小组

一、编制职责 一、编制方法 预算编制采用“比例/总额、单价参考”的方法。 二、编制程序 1收入的百分比;目前已操作项目的指标为: 2、 集团运营中心通过招标等方式,确定天津地区各类单项销售费用标准,以供项目公司 编制预算方案、费用结算之用;异地项目公司运营部确定所在地各类单项销售费用标准; 3、 项目公司根据运营中心确定的销售费用指标,并根据各类单项费用标准进行测算,每 年一月中旬前拟定年度销售费用预算,报集团备案; 4、 同一季度三个月的销售费用可相互挪用,但须做好整季度的费用计划工作,同一年内 上一季度节省的销售费用可结转至下一季度使用。 四、评审程序 1、 运营中心、财务中心(含项目公司财务)对项目公司拟定的年度预算方案进行会审,并 提出相应的建议措施; 2、 项目公司根据建议对原方案作出调整; 3、 经调整后的年度预算方案由运营中心及项目公司再次组织预算评审小组对新方案进行 二次会审,最终决定年度预算方案;

4、年度预算方案确定后,项目公司与集团签订《全年销售费用计划责任书》,作为考核项 目公司的依据。 五、年度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四章月度预算编制 2、天津项目公司每月20日将拟定的月度预算计划报送运营中心会签;异地项目公司截止 在每季度最后5天之前向运营中心上报下季度费用计划,运营中心每季度前5天审计异地项目上季度费用使用情况; 3、天津项目公司编制的月度预算计划经运营中心及项目总经理会签后,报主管副总裁审 阅; 4、天津项目公司计划经主管副总裁审阅后返回预算单位,交由所在项目的财务部及运营 中心备案;异地项目公司交运营部、财务部备案 5、预算单位执行当月预算方案。 三、月度预算表(详见附件) 第五章月度预算方案实施 一、实施流程 二、操作规定 1、立项 a、预算单位根据月度预算方案,确定近期即将开展的销售推广项目(即立项),

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定

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 规定 Company number【1089WT-1898YT-1W8CB-9UUT-92108】

A集团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 二〇一三年八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A省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A交运集团”)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完整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资委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相关精神,结合A交运集团关于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A交运集团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及各二级成员单位、三级成员单位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公司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风险初始信息收集、风险评估、制定风险管理策略、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监控改进五个基本步骤),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培育积极进取、稳健经营的风险管理文化,搭建全方位、多层次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建设并完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防范和化解公司内外部的重大风险及流程风险,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的过程和方法。 第四条A交运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涵盖A交运集团各级单位及各部门,并针对生产经营与业务操作全过程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二)统一管理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由A交运集团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各二级成员单位及三级成员单位应按照本制度要求,开展风险管理工作。

(三)责任落实原则:A交运集团下属各级单位的负责人为本单位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集团总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本专业风险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风险管理工作责任人应对本单位或本专业风险管理工作负责,确保本单位或本专业不存在任何重大内部控制缺陷或实质性漏洞。 (四)循序渐进原则: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是一项管理创新工作,A 交运集团应逐步推进风险管理工作与企业日常经营管理相结合,建立内部控制工作的长效机制,形成符合监管要求与管理需求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组织体系及职责 第五条A交运集团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集团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包括:董事会、风险管理与审计委员会、总经理、分管领导、风险管理主管部门、其他各职能部门及所属二级成员单位。所属二级成员单位可根据实际参照本制度建设本企业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一)批准风险管理策略,审阅重大风险应对策略执行情况,批准集团公司重大风险应对调整方案及其他重大事项; (二)批准《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包括年度风险管理工作的总结评价和改进计划、年度风险评估结果、重大风险应对方案等; (三)批准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四)批准风险管理绩效考核方案和年度绩效考核评定结果;

隐患排查和治理管理制度汇编(全)

隐患排查与治理管理制度 1.目的 1.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1.2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推进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彻底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项目部各级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治理、建档监控的管理。 3.引用标准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3.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4.管理职责 4.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各项目部事故隐患的整改治理。 4.2公司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本项目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4.3公司各项目部安全管理部门或人员负责对本项目部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4.4公司各部门、项目部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公司安全管理部报告。 5.内容及要求 5.1事故隐患分类 5.1.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5.1.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运,并经过一定时间

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5.2隐患排查方法 5.2.1各部门、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明确排查地点、项目、标准、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各部门、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5.2.2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小组,由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组长,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做到不留空当,不留死角。 5.2.3排查隐患可以采用以下方法: 1)看:主要查看管理记录、持证上岗、现场标识、交接验收资料、“三宝”使用情况、“洞口”与“临边”防护情况、设备防护装置等。 2)量:主要是用卷尺等长度计量器具进行实测实量,如对脚手架各种杆件间距、在建工程与高压线距离、电箱的安装高度等进行测量。 3)测:用仪器、仪表实地进行测量,如用经纬仪测量塔吊塔身的垂直度,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等。 4)现场操作:由司机/操作工对各种限位装置进行实际动作,检验其使用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的动作灵敏性和可靠性。 5.2.4公司各部门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纠,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发现事故隐患的,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5.2.5公司各部门和项目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及时组织处理;不能在短时间内消除的,要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5.3隐患排查的手段 隐患排查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内容。隐患排查的主要手段包括日常检查、定期检

销售费用管理办法

销售费用管理办法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目的:为规范公司销售费用的核算和使用,提高费用使用的有效性,特制定本办法。 1.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销售费用的管理。 2定义及使用原则 2.1销售费用是指产品销售过程中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营销人员(含内勤人员)工资、差旅费、招待费、电话费、会务费、展览费、广告宣传费、代理费、法律清欠费、运输费、与销售相关的杂费及其它。 2.1.1 差旅费包括境内外住宿费、车程费及相关补助。 2.1.2 招待费是因产品销售用于发生招待的费用。 2.1.3 电话费是指营销人员(含符合报销条件的各类人员)的通讯费。 2.1.4 会务费是指公司参加的各类专业协会会费、与因营销发生的赞助费、参加市场等会议发生的费用。 2.1.5展览费是指参加展览发生的摊位费、特装搭建费、展板费、展品出入场馆的费用。 2.1.6 广告宣传费是指产品宣传需要制作的平面、立体的或者音/影像资料等所产生的费用,具体包括宣传画册、手提袋、音/影像光盘、宣传礼品、新闻媒体广告等。 2.1.7代理费是指销售发生的向境内外销售代理商所支付的代理费用。 2.1.8法律清欠费指因处理法律纠纷过程所发生的费用。 2.1.9运输费是指产品销售发生的货物运输费用。 2.1.10与销售相关的杂费及其它:主要包括办公费、网络使用费、订票费、车辆使用费及其它费用。 2.2使用原则 2.2.1限额原则。各销售费用按核定的额度实行总量控制。 2.2.2凭票据实报销原则。销售费用按实际发生销售业务,凭报销凭证,按审批流程报销。 2.2.3 运输费不占用核定的额度。 3职责 3.1 销售部 负责按本办法制定销售费用管理细则,经报批后实施。 负责按月申报本单位销售费用额度核定表。 负责编制公司年度销售费用计划。 负责各销售费用的考核。 负责销售费用使用状况的分析。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管理控制机制,提升风险管理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相关文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 3 引用和参考文件 3.1 引用文件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 《集团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系统全面风险管理大纲(试行)》 3.2 参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4 定义及缩略语 4.1 术语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程序。 a) 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 b) 战略风险:战略环境和战略管理过程的不确定因素对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常见的战略风险有宏观政策及形势把握风险、战略选择风险、重大投资风险、海外投资风险、多元化经营风险、新产品开发投入风险、并购风险、声誉风险等。 c) 财务风险:融资安排、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财务管理活动中不确定性因素对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常见的财务风险有:财务报告风险、财务控制风险、现金流风险、应收账款风险、盈利能力风险、资金管理风险、资本运作风险、税收风险、借贷风险、对外担保风险等。 d) 市场风险:市场环境的不确定因素对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常见的市场风险有:需求风险、价格风险、竞争风险、原材料供应风险、供应商产品质量风险、客户与供应商信用风险、利率与汇率风险、产品研发、更新与升级风险等; e) 运营风险:内部流程和系统、人为或外部等不确定性因素对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常见的运营风险有:公司治理风险、人力资源风险、流程管理风险、管理模式风险、技术风险、产品质量风险、安全环保风险、稳定风险、信息管理风险、外部事件风险等; f) 法律风险:法律环境以及相关利益主体法律行为等方面不确定因素对实现经营目标的影响。常见的法律风险有:国内外政治法律环境及政策风险、合同风险、企业环境、信息披露风险、法律纠纷风险、知识产权风险、员工劳动关系风险、第三方责任风险等; g) 安全风险:设备、人员、管理等方面不确定因素对安全的影响; h) 工程建设风险:工程建设过程中的不确定因素对工程项目的影响。常见的工程建设风险有:工程进度风险、工程质量风险、工程投资控制风险、工程采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通过对发生的事故、事件及不符合项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及时采取隐患整改措施,以消除现实的、潜在的事故隐患,从而达到减少和预防事故的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标准化的有效运行。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体系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事故、事件和不符合因素,而采取的隐患整改措施的制订实施等控制管理。 三、职责 1、安环部负责对整改措施计划的审批、监督及验证; 2、安全员、技术人员、班组长负责编制整改措施计划的方案; 3、各单位负责人负责组织隐患整改措施的实施。 四、工作程序 1、隐患整改措施的制定时机; 1)当某一不符合因素造成重大事故发生时; 2)日常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3)上级部门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时; 4)安全标准化自评和考评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5)公司组织各专业管理(设备管理,工艺技术管理、安全 管理、基建管理、电气管理等)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项时; 6)相关方投诉时; 7)其它不符合方针、目标要求的情况; 2、不合格项的填写、原因分析、措施的制定、实施和验证 1)在日常安全检查和安全标准化自评、考评中发现的不符合 项由安环部填写《隐患整改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中的“不符合事实描述”和“完成时间”栏,传至各相关部门。 2)专业性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项由各专业小组填写《隐患 整改通知单》中的“不符合项”,“隐患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传至各相关部门。 3)各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单报告后,部门负责人对不符合事 实确认,并组织人员要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原因分析,确定纠正措施、确定责任人、确定资金来源、进行整改实施。 4)当隐患和不符合事实发现现场不是责任部门现场时,由 责任部门按3)进行纠正措施实施。 5)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外,应书面向企业隶属的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同时所有重大事故隐患都需要建立档案。 6)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应急防范 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7)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应将检查出的隐患和整改情况报 告上一级主管部门,重大安全隐患及整改情况应由安环部汇总并存档。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41797

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因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第二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第四条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业务部。 第五条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 董事会职责:(1)审议批准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基本制度,决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听取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报告;(2)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股权投资项目;(3)决定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

销售费用管理办法试行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费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市场变化和监管要求,优化业务品质,提高竞争力,促进分公司业务发展,加强分公司销售费用的预算管理,防范经营风险,特制定《销售费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将依据总公司年度预算适时调整。 第二章指导原则 第三条销售费用管理是公司为适应市场发展,以销售渠道、产品品质为制定基础,达到公司销售成本清晰,业务结构优化的经营目标。 第四条本办法中的销售费用费分为固定费用、变动费用和手续费三部分,固定费用与销售人力相匹配原则,变动费用与业务品质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原则,手续费与中介渠道相匹配原则。 第三章业务分类 第五条按照渠道分类 以业务来源为确定渠道类型的依据,根据不同业务渠道其经营成

本不同为原则,确定销售费用的支出标准和比例。 第六条按照产品品质分类 根据不同产品的赔付率、赔付稳定性、市场竞争及营销成本、业务复杂性及风险管控难易程度等统计数据分析结果。 第四章销售费用项目 第七条销售费用按照实际需求分为固定费用、变动费用、手续费三部分,其费用项目包括: 一、固定费用包括销售系列员工的基本工资、福利费及各项补助费 用; 二、变动费用包括销售系列员工绩效、展业费用、业绩达成奖、激 励费用、年终奖及培训费; 三、手续费包括中介业务中所发生手续费支出,包含专(兼)业代 理渠道业务,保险经纪业务。 第五章销售费用核定和使用 第八条销售费用由总公司根据当年的总体经营预算进行核定,具体标准另行制定下发。 第九条固定费用的核定及使用 一、固定费用的核定 固定费用的核定与分公司销售系列人力相匹配原则,年度分公司

xxxx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xxxx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及规xxxx(以下简称“xxxx公司”或“公司”)及其属下各级企业的风险管理工作,建立规、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防、控制和化解在复杂多变的经营环境中随时可能发生或出现的风险与危机,促进公司战略的实现和经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国资委《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和财政部等五部委《企业部控制基本规》及相关配套指引,结合xxxx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公司和属下全资子公司,控股和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在公司发展过程中各种不确定性对实现公司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影响。企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运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和法律风险等。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全面风险管理”,是指围绕公司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管理各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等,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五条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包括以下主要工作:

(一)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 (二)进行风险评估; (三)制订并实施风险管控方案; (四)风险监控报告及预警; (五)风险管理的监督与考核。 第六条公司在制订并实施战略规划、年度经营计划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风险及制订应对措施,在投融资、市场运营、财务、人力资源、法律事务、安全生产等各项经营管理活动中应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制订并执行相应的制度、程序和措施。 第七条企业部控制是全面风险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部控制以风险管理为导向,公司及属下各级企业应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布的《企业部控制基本规》及相关配套指引,结合实际,建立健全企业部控制体系。 第八条公司及属下各级企业应根据自身经营规模、业务特点和所处的发展阶段等因素,确定风险偏好。应选择若干能够衡量风险的具体指标(如资产负债率等)作为预警指标,并明确风险的最低限度和不能超过的最高限度,作为量化的风险容忍边界。 xxxx公司现阶段实行稳健的经营理念,对风险采取谨慎的态度。 第九条公司大力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将风险管理意识转化为员工的共同认知和自觉行动,促进企业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43227

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和治理,以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造成系统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 职责 3.1厂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3.2各车间领导为分管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车间事故隐患的排查和整改负主要责任。各班组长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制造部和厂领导报告。 3.3综合部负责《安全检查表》的编制,负责各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3.4 厂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3.5财务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4 隐患排查范围 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范围包括:厂所有的生产场所、工程部各站点作业场所、生产环境、人员情况、设备设施的运行、各类生产活动及公司管理中存在的隐患,认真查找,及时整改,从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4.1、人的行为(人员情况) 4.1.1领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 4.1.2领导按照企业标准开展各项安全工作。 4.1.3管理人员按照规章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4.1.4岗位员工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各类工器具。 4.1.5遵守特种作业的持证上岗规定。

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集团投资行为,提高项目投资的科学决策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自营项目的投资行为。集团承接的政府代建项目和市财力投资项目等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资,是指以货币或实物等非货币资产进行投资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集团自营项目的投资主体包括: (一)集团公司; (二)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 (三)集团所属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集团自营项目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二)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符合集团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主业经营范围; (四)项目前景明朗,具有良好经济效益;

(五)项目风险可控。

第二章投资决策权限 第六条集团自营项目的投资决策权限规定如下: (一)集团公司和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自营项目的投资决策权在集团董事会,暂由集团党委会代为履行职责; (二)集团所属控股子公司自营项目的投资决策权在控股子公司董事会,集团委任的控股子公司董事必须按照集团董事会(党委会)的意见行使投资决策权; 第七条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做出自营项目的投资决策。 第三章投资风险控制管理机构 第八条集团战略和投资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集团董事会(党委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承担集团自营项目投资的风险控制管理,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工作流程,对集团自营项目投资进行风险管理评估并提出审议意见,上报集团董事会(党委会)决策。 第九条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对(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核,提出审议意见,为集团董事会(党委会)决策提供参考;

销售费用管理办法(试行)

财产保险股份 销售费用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市场变化和监管要求,优化业务品质,提高竞争力,促进分公司业务发展,加强分公司销售费用的预算管理,防经营风险,特制定《销售费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将依据总公司年度预算适时调整。 第二章指导原则 第三条销售费用管理是公司为适应市场发展,以销售渠道、产品品质为制定基础,达到公司销售成本清晰,业务结构优化的经营目标。 第四条本办法中的销售费用费分为固定费用、变动费用和手续费三部分,固定费用与销售人力相匹配原则,变动费用与业务品质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原则,手续费与中介渠道相匹配原则。 第三章业务分类 第五条按照渠道分类 以业务来源为确定渠道类型的依据,根据不同业务渠道其经营成

本不同为原则,确定销售费用的支出标准和比例。 第六条按照产品品质分类 根据不同产品的赔付率、赔付稳定性、市场竞争及营销成本、业务复杂性及风险管控难易程度等统计数据分析结果。 第四章销售费用项目 第七条销售费用按照实际需求分为固定费用、变动费用、手续费三部分,其费用项目包括: 一、固定费用包括销售系列员工的基本工资、福利费及各项补助费 用; 二、变动费用包括销售系列员工绩效、展业费用、业绩达成奖、激 励费用、年终奖及培训费; 三、手续费包括中介业务中所发生手续费支出,包含专(兼)业代 理渠道业务,保险经纪业务。 第五章销售费用核定和使用 第八条销售费用由总公司根据当年的总体经营预算进行核定,具体标准另行制定下发。 第九条固定费用的核定及使用 一、固定费用的核定 固定费用的核定与分公司销售系列人力相匹配原则,年度分公司

全面风险管理办法

***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控制、化解、处理发生或可能出现的风险,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为消除各种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影响,通过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在各个管理环节中执行风险管理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风险管理责任单位是指公司各职能部门、分支机构及外派人员。 第四条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规避和减少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确保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第五条全面风险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 风险管理涵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到各项业务和环节中,贯穿于每项业务全过程。通过不断提高员工对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树立全员风险意识。 (二)有效性原则 在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下,建设全面反映公司风险状况的风险控制体系,确保该体系能有效指导业务,并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三)防范和控制原则 风险控制关口前移,努力在前期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加强风险的事前预防和统筹管理。并能在风险发生时及时识别和处理 (四)独立性原则 承担风险管理监督检查职能的部门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独立性。 (五)成本效益原则 风险管理充分考虑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公司保持足够的风险投入,以降低风险损失。同时在保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冗余步骤,提高处理效率。 第二章风险分类及风险管理策略 第一节风险分类 第六条根据监管部门对**行业风险分类、**行业的风险特性以及公司自身情况,公司所面临的风险分为管理风险、声誉风险、信用风险、合规风险、法律风险和市场风险七大类。 第七条管理风险 指因公司整体从负责满足监管要求、制定和实施业务战略、设计组织架构、到管理人力资源等各范畴处理不善所产生的风险。 第八条声誉风险 指一些直接影响客户对公司信任的公司行为所引致的风险。 第九条道德风险 指内部工作人员在最大限度地增进自身效用的同时做出不利于公司和他人的行动。人员素质不高,放松思想教育是道德风险产生的根本原因。内控不力,管理松弛是道德风险产生的直接原因。 第十条信用风险 是由于融资方不能或不愿按期还款或投资资金而使公司遭受损失的风险。同时,为公司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 第1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构建科学有效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单位行政区域内各部门实施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有关法律、法规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坚持政府领导、部门监督,属地为主、条块结合,本单位负责的原则。 第4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本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第5条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或者停用,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相关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对重大事故隐患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重大事故隐患由本单位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结合事故隐患风险和本单位实际具体组织认定;各部门对重大事故隐患的认定进行监督指导。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上级报告或者举报。 第6条本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参加并督促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第7条单位应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通过加强制度建设,落实安全责任,组织全员参与,实施班组安全建设,开展安全标准化等活动,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和常态化;通过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开展危险预知训练,组织企业对口互查,委托外部评审,实施风险评估与预警,加强信息化管理等方式,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8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工作制度一般应包括安全检查、风险评估、隐患治理、建档监控、信息报告、资金保障、举报奖励等内容。 第9条单位将本项目、场所、设备发包、出租的,应当与承包、承租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职责。本单位对承包、承租单位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负有统一协调和管理的职责。 第10条建设工程总承包单位统一协调管理各分包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统一汇总并向当地政府部门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信息。 第11条同一建筑物由两个以上单位管理或者使用的,应当各自承担本单位管理或使用范围内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对共用部分,应由各个管理或者使用单位共同协商,明确隐患排查治理责任,或委托相关单位统一管理,由统一管理的单位负责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 第12条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隐患排查治理的教育培训,使其明确工作责任,掌握隐患排查治理的内容、方法和要求。 第13条单位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对本单位与本相关的场所、环境、人员、设备设施和生产管理活动进行风险评估,确定本单位应重点防范的事故风险。 第14条单位应根据安全生产的需要和特点,采用综合检查、专业检查、日常检查等方式进行隐患排查。 第15条出现下列情况时,应及时进行专项性事故隐患排查: 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发生变更时或有新的公布时; 2、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时; 3、企业作业条件、设备设施、工艺技术改变时; 4、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建设时;

投资管理制度52431

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本制度由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邓炜律师团队协助起草,如您对完善本制度有任何建议或意见,欢迎发送邮件至wei.deng@https://www.wendangku.net/doc/fa12550224.html,

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基金投资风险,建立严谨、科学、高效、有序的基金投资运作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基金投资管理的原则、组织结构、投资禁止制度、投资研究、投资决策、投资执行、投资的风险管理等方面内容,适用于基金投资的全过程。 第三条在运用基金资产投资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交易原则。公平对待不同投资者,公平对待投资者和其他资产委托人,不得在不同基金财产之间、基金财产和其他委托资产之间直接或通过第三方交易等形式进行利益输送。建立公平交易制度,制定公平交易规则,明确公平交易的原则和实施措施。 (二)合法合规原则。基金投资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自觉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三)防火墙原则。基金资产和公司自有资产的运作应当严格分离,基金投资研究、决策、执行、清算和评估等部门和岗位应当在物理上和制度上适当隔离。不同的基金要独立运作,分别管理; (四)制约原则。基金投资业务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相互牵制,并通过切实可行的相互制衡措施来消除内部控制中的盲点;

(五)严格授权原则。授权制度是投资管理业务控制的核心,必须贯穿于投资管理活动的全过程; (六)研究为先原则。任何基金投资决策的做出必须建立在充分研究的基础之上。 除此之外,基金投资应当遵循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三章投资架构与流程 第四条基金投资管理流程运行主要涉及以下组织和岗位:(一)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是基金业务投资决策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公司分管基金业务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团队、研究团队负责人及相关投资经理等组成。投决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确定并调整资产配置的原则,审核批准投资经理提出的季度投资策略报告、重大资产调整方案和重大投资决策建议,听取研究分析团队对基金运作情况的评估报告等于基金投资决策相关的其他事项。 (二)投资团队的主要职责为负责基金的日常投资管理、制订基金投资方案等。 (三)研究团队的主要职责为进行宏观经济研究和政策形势研究、分析行业经济动态、市场动态和上市公司基本面等。 (四)公司XX部门负责维持健全有效的内控环境的专职组织有公司风险管理部和合规部。对投资管理过程中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制定严密的鉴别、监督和控制制度和程序,监控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并对投资管理过程中的合规风险进行监督。 第五条基金投资管理过程是:投资原则与投资限制的制定、投资分析与研究、投资策略的制定与资产配置、投资组合管理、交易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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