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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期末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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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词解释】

(1) 经济法:是国家为了克服市场失灵而制定的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具有全局性和社会公

共性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

(2) 社会本位关系:经济在对产业调节、固定资产投资、货币发行、价格水平、垄断和不正

当竞争行为、产品质量控制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关系进行调控时,不能一味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忽视对社会公共利益的关注。

(3) 商业秘密:不为公公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

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4) 不正当竞争行为:泛指经营者为了争夺市场竞争优势,违反法律和公认的商业道德,采

用欺诈、混淆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并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利益的行为。

(5) 混淆行为:指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争夺竞争优势,在自己的商品或者经营标志上不正当

地使用他人的标志,使自己的商品或者经营标志与其他人的商品、营业标志相混淆,以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6) 商业贿赂:指具有竞争关系的经营者通过秘密收买竞争者对手的代理人或者雇员的方式,争夺交易机会,获取市场竞争优势的不正当行为。

(7) 经营者:指通过市场为消费者提供消费资料和消费服务的人。

(8) 税收: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预先规定的标准,强制地、无

偿地征收货币或者实物的一种经济活动,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和国家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管理经济的一个重要调节杠杆。

(9)所得税:是以纳税人的所得额或收益额为课税对象的一类税。

(10) 有限责任公司:指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公司。

(11) 股份:指全部资本分成均等股份,股东以其所认缴的股份金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公司。

(12) 合伙企业:指由两名以上的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共享收益。公担风险,至

少有一名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或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13) 消费者:指为满足生活需要而购买或使用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人。

(14) 行业协会:是由单一行业的竞争者所构成的非盈利性组织,其目的在于促进该行业中的产品销售和为雇佣方面提供多边性援助服务。

(15) 企业质量体系认证:指认证机构根据申请,对企业的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和质量管理水平进行综合性的检查和评定,对符合质量体系认证标准的企业颁发认证证书的活动。(16) 产品质量认证:指认证机构依据产品标准和相应的技术要求,对申请认证的产品进行检

验,对符合相应标准和相应技术要求的产品颁发认证证书和标志予以证明。

(17)行政性垄断:指行政机关和公共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而形成的垄断。

(18) 市场支配地位:指企业在市场中对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能够独立决策而无须考虑其他经营者,并足以影响市场竞争的优势地位。

(19) 产品: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不包括建设工程产品、初级农作物和军工产品、核设施、核产品,但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属于产品的围。

(20) 横向限制竞争行为:指生产或销售对于同一经营层次的同一竞争者之间所达成的限制竞争协议。

【简答题】

(一)、经济法与民法的区别

1、主体不同。一是主体的围不同。民法主体只限于法人和自然人;经济法主体除公民、法人之外,还包括企业法人的部机构和既不是自然人又不是法人的其他经济实体以及国家主体。二是主体的地位不同。民法主体当事人之间的地位是平等的;经济法主体在参加经济管理关系时,国家主体与相对人的地位是不平等的。

2、调整对象不同。民法的调整对象是平等当事人之间基于意思自治而发生的不具有权力从属性质的社会关系;而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则是国家用经济法的形式干预社会经济关系的

围。

3、调整方法不同。民法采取自愿、平等、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调整经济关系;而经济法则通过公权介入与私权介入两种方法进行调整。公权介入的调整方法,是指国家以公权者的身份,依法对各种经济关系进行调整的措施或手段的总和;而私权介入的调整方法,则是指国家使用非权力的、私法的手段直接地介入经济生活的一种干预方法。其中,公权介入的调整方法由可划分为强制性调整方法和指导性调整方法。

(二)、经济法与行政法的区别

1、主体不同。行政法主体的一方是政府及其非经济主管部门,另一方则是下属的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公民;经济法主体包括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还包括法人、社会经济组织和公民个人。除此之外,企业部的管理机构和生产组织不能作为行政法的主体,但可以作为经济法的主体。

2、调整对象不同。行政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所体现的是一种权力从属关系,同时这种关系在大多数情况下是不直接具有经济容的行政关系;而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正好相反。

3、调整的方法不同。行政法是采取单纯的强制性的方法调整社会关系;而经济法则是采取公权与私权介入的方法来调整经济关系。

4、作用不同。行政法着重巩固与发展政治体制改革的成果,为政治体制改革服务;而经济法则主要是巩固与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成果,为经济体制改革服务。

5、调整程序不同。属于行政法调整围的行政纠纷,纯由行政诉讼程序解决;而由经济法调整围的经济和行政纠纷,则视问题的不同,分别由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程序解决,将来可能由单独的经济诉讼程序解决。

(三)、产品责任的构成要件

1、产品有缺陷。

2、有损害事实存在。

3、产品缺陷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四)、生产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

2、产品或者包装上的标识应当符合要求。

3、不得为法律禁止的行为。

(五)、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1、进货检查验收义务。

2、销售产品质量保持义务。

3、销售者应当对产品的标志负责。

4、销售者的禁止行为。

(六)、虚假广告行为及其表现形式

虚假宣传行为是指经营者为获取市场竞争优势和不正当利益,对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进行虚假和引入误解的宣传的行为。形式:1、质量的虚假表示

2、价格的虚假表示

3、变相广告宣传行为

4、诋毁性比较广告行为

(七)、商业秘密及其特征

商业秘密:不为公公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特征:1、非公知性2、性3、经济性4、实用性

(八)、我国反垄断法所禁止的限制竞争协议行为

1、横向限制竞争协议(1)固定价格的协议

(2)控制生产或销售数量的协议(3)划分市场和消费者的协议(4)联合抵制协议(5)行业协会的限制市场竞争行为2、纵向限制竞争协议(1)限制转售价格(2)固定转售价格

(九)、消费者的权力

1、安全权

2、知悉权

3、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索赔权

6、结社权

7、受教育权

8、受尊重权

9、监督权

(十)、行业协会的特征

1、非盈利性

2、中介性

3、社会团体性

4、行业协会的目的是对一种特殊普遍利益进行保护

【案例解析】

案例1

某去年只有17岁,在本镇的啤酒厂做临时工,每月有600元的收入.为了上班方便,某在镇里租了一间房.7月份,某未经其父母同意,欲花500元钱从某处买一台旧彩电,此事遭到了其父母的强烈反对,但某还是买了下来.同年10月,某因患精神分裂症丧失了民事行为能力.随后,其父找到某,认为他们之间的买卖无效,要求某返还钱款,拿走彩电.

[问题]

1.此买卖是否有效

2.分析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

[分析]

1.此买卖合同完全有效.因为合同成立时某已满16周岁,并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其主要生活来源,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ll条的规定:"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某已经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法律行为,无须征得其父母同意.某患上精神病丧失行为能力是在合同成立之后,这不影响他在此前所做出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2.本案中买卖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分别为:(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某和某.(2)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双方买卖的标的——彩电.(3)民事法律关系的容:某有向某交付购买彩电的价款500元的义务,及取得彩电的权利;某有收取某500元价款的权利和向某交付彩电的义务.

案例2

齐某,唐某是厨美灶具股份的董事.公司发展前景良好,有广阔的销售空间.齐某,唐某分别负责产品的生产工艺和销售,掌握了该产品的核心环节.于是,齐某,唐某又与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华伦灶具公司,生产的灶具与厨美灶具公司基本相同,但品牌不同.齐某,唐某未担任任何职务.后来,齐某,唐某入股华伦灶具公司一事被厨美公司发现,厨美公司董事会决议罢免了齐某和唐某的董事职务,并要求齐某,唐某将在华伦公司经营期间所得的收入共计35万元交给厨美公司.齐某,唐某不服.

[问题]

厨美公司董事会的决议是否有效?为什么?

[分析]

1.我国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当归公司所有.本案中,齐某和唐某作为厨美公司的董事,却以所掌握的技术和销售资源成为与本公司生产同类产品公司的股东,属于公司法规定的同业禁止经营的行业.所以,要求齐某和唐某将从华伦灶具公司取得的收入交归厨美公司所有是正确的.

2.厨美公司董事会决议罢免齐某,唐某董事职务的决议是无效的.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的权利机构是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才有权作出更换,罢免董事的决定.在本案中,董事会可以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决议罢免齐某,唐某董事职务.

案例3

甲,王乙,丙三人共同设立一合伙企业,并订立了书面合伙协议,甲,王乙均在该协议上签字,盖章,而丙因有事在外地,未在协议上签字,盖章.甲,王乙积极筹备前期事宜,寻找场地,购买

设备,并将该企业命名为"利德食品".

[问题]

1.该合伙企业协议书是否有效

2.该合伙企业名称是否合法

[分析]

1.该合伙企业协议书无效,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二条,第三条的规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事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协议应当依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订立.由此可以看出,合伙协议是合伙企业设立.的一个重要依据,各合伙人依合伙协议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为此,《合伙企业法》第14条第1款明确规定:"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事有权利,承担责任."在本案中,甲,王乙,丙拟成立一合伙企业,并订立了书面协议,但丙没有在协议上签字,盖章.依照《合伙企业法》第14条第1款的规定该协议无效.

2.该合伙企业名称不合法.根据《合伙企业法》第五条的规定:"合伙企业在其名称中不得使用'有限'或者'有限责任'字样."在本案中,该合伙企业取名为"利德食品"在名称中出现了"有限"字样,不符合法律规定,故该名称不合法.

案例4

某甲,某乙,某丙三人共同出资举办一个从事汽车修理的合伙企业,某甲,某丙各出资人民币5万元,而某乙以设备和修理工具出资.某甲,某丙委托某乙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合伙人三人订立一份合伙协议,协议做出如下规定:

1.某甲,某丙的出资以人民币现款出资,于合伙企业成立后1月,第1期出资2万元,6个月全部缴付.某乙以设备和修理工具出资不经过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三方协商估价为8万元,设备和修理工具不办理过户手续,仍由某乙使用和处置.

2.某甲,某丙不参与企业的事务管理,全部委托某乙执行企业事务.某乙在执行事务中所产生的收益与另外两个合伙人4比6分成,如发生亏损则由某乙承担.

3.某甲个人对某负有债务1万元,合伙企业曾替某大修汽车1次,某欠合伙企业1万元的修理费.某提出以对某甲的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4.某甲和某丙以出资额对合伙企业的债务负责,某乙负无限责任.

[问题]

1.合伙协议有关出资,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伙协议有关合伙企业事务执行的约定以及亏损分担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3.合伙企业协议有关企业与合伙人个人债权人关系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4.债务承担的约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分析]

1.有关出资期限的规定符合法律规定.合伙人可以在合伙协议中约定出资期限.以实物出资也可以不经法定机构评估,由合伙人约定,但一经出资即成为合伙企业财产,不得不办理过户手续,更不得由合伙人擅自处理.

2.合伙企业可以选择委托一名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该约定有效,但执行合伙人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收益的分配比例可以约定,但如发生亏损,应由全体合伙人承担,因此,亏损由某乙一人承担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3.该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合伙企业中某一合伙人个人的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

4.合伙企业的责任形式是合伙人依法承担无限责任,所有合伙人均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某乙一人负无限责任,某甲和某丙以出资额负有限责任的规定不符合法律规定. 案例5

1996年5月6日由甲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国有企业——甲市机械设备厂由于经营管理不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设备厂厂长决定向本企业所在区的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法院在征得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并受理后,召集并主持了债权人会议,该企业的最大债权人是乙市的贸易公司,法院指定有财产担保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丙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此后经一段时间的审理,法院作出裁定宣告该国有企业破产,破产企业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接管并进行清算活动.

[问题]

该国有企业破产过程中,有哪些之处

[分析]

本案例中,该国有企业破产过程中,有下述几处是的.

1.设备厂厂长自行决定申请企业破产是不合法的.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第8条规定:"债务人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后,可以申请宣告破产."所以本案中,作为国有企业的机械设备厂要申请宣告企业破产,应先经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才可以申请宣告破产,而不应自行向法院提出申请.

2.向本企业所在区的人民法院申请企业破产是不合法的.《企业破产法(试行)》第5条规定:"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本案中的机械设备厂是在市工商局登记的,应向甲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而不应向区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3.丙担任债权人会议主席不合法的.根据《企业被产法(试行)》第13条第2款规定:"债权人会议主席由人民法院从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中指定."而本案中,作为债权人会议主席的丙是有财产担保而又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根据法律规定,有财产担保而又未放弃优先受偿权的债权人在债权人会议中是没有表决权的,所以也就不能成为债权人会议主席.

4.法院的裁定是不合法的.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第24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15日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而本案中,破产企业是由其上级主管部门接管并进行清算活动,是不合法的.清算组成员由人民法院从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政府财政部门等有关部门和专业人员中破产法指定.清算组对人民法院负责并且报告工作.

案例6

甲市一国有企业被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产.清算组查明,该企业在宣告破产时经营管理的财产价值150万元,未到期的净债权价值50万元;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价值20万元.在人民法院受理该企业破产案件的半年,该企业隐匿,无偿转让和放弃自己债权作价60万元,后被清算组追回,为此清算组花去费用10万元.该企业还拖欠税款10万元,2个月未给职工发放工资,全厂职工每月工资总额为30万元.该企业破产公告后,债权人乙登记债权100万元,债权人丙登记债权75万元.由于清算组决定终止该企业所签的合同,为此给债权人丁造成25万元的经济损失.

[问题]

乙,丙,丁各能获得多少万元的清偿

[分析]

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首先是要确定破产财产.破产财产,是指在破产宣告后,可以依法对债权人的债权进行清偿的破产企业的财产.根据《企业破产法(试行)》第28条规定:"破产财产由下列财产构成: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但担保物的价款超过其所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部分属于破产财产."依照这一规定,企业的破产财产为:150万元+50万元+60万元=260万元.这260万元破产财产的分配,按照《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4条的规定:"应优先从破产财产中拨付的破产费用包括:1)破产财产的管理,变卖和分配所需要的费用,包括聘任工作人员的费用;2)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所以本案中的破产费用

包括:10万元的清算组费用,剩下250万元按照清偿顺序进行清偿.按照《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规定:"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本案中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共计2x30=60万元.欠税款10万.250万元之中清偿了这两笔费用欠余180万元,而破产债权共计200万元,显然不够清偿,依《企业破产法(试行)》第37条第3款规定,"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据此,乙,丙,丁的分配比例为180/200×100%=90%.乙应得:100×90%=90(万元).丙应得:75×90%=67.5(万元).丁应得:25×90%=22.5(万元).

案例7

某商场派业务员甲到乙市矿泉壶厂订货,双方签订了一份矿泉壶购销合同,由矿泉壶厂供给商场矿泉壶1000件,总货款15万元.合同对标的的质量,规格,验收,包装及结算等都作了明确规定,由于甲忘了带合同专用章,所以合同上只有双方代理人和矿泉壶厂的印章.甲答应把合同带回加盖公章后寄给矿泉壶厂.矿泉壶厂去函催办,商场只电告"速发货" .矿泉壶厂即按合同规定发运500件,但刚办完托运手续,又接对方电报;"请勿发货."矿泉壶运到乙市车站后,商场拒收并向矿泉壶厂发了第三封电报;"退货,速来人处理"商场担心逾期不提货,被铁路部门罚款,便把矿泉壶暂时存放在车站附近.由于商场拒收货物并拒付货款,矿泉壶厂遂诉至法院要求对方支付货款并赔偿经济损失,对方则以未盖公章否认合同成立.

[问题] 1,该合同是否成立 2,商场第二封电报是否有效

[分析] 该合同主要应明确合同成立和撤回承诺两个问题.

(1)首先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入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本案中合同已经双方代理人盖章合同依法成立,且本案中的合同订立后商场虽然没有加盖公章但当矿泉壶厂催办时,已发电报要求矿泉壶厂发货,"速发货"不仅表明商场已完全同意了矿泉壶厂的要约,而且表明要求矿泉壶厂立即履行合同.因此商场以未加盖公章为由否认合同成立理由不足合同已经成立了.

(2)商场第二封电报中的"请勿发货"是撤回承诺的通知.承诺人发出承诺后用以将自己发出的承诺撤回.但撤回承诺的通知应当在承诺到达要约人之前或与承诺同时到达要约人方为有效.本案中合同已成立,承诺已生效,不能再被撤回故商场二封电报无效.

案例8

甲公司为开发新项目,急需资金.2000年3月12日,向乙公司借钱15万元.双方谈妥,乙公司

借给甲公司15万元,借期6个月,月息为银行贷款利息的1.5倍,至同年9月12日本息一起付清,甲公司为乙公司出具了借据.

甲公司因新项目开发不顺利,未盈利,到了9月12日无法偿还欠乙公司的借款.某日,乙公司向甲公司催促还款无果,但得到一信息,某单位曾向甲公司借款20万元,现已到还款期,某单位正准备还款,但甲公司让某单位不用还款.

于是,乙公司向法院起诉,请求甲公司以某单位的还款来偿还债务,甲公司辩称该债权已放弃,无法清偿债务.

[问题]

1,甲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约为什么 2,乙公司是否可针对甲公司的行为行使撤销权为什么 3,乙公司是否可以行使代位权说明理由.

[分析]

1,甲公司的行为已构成违约.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系自愿订立,无容,又有书面借据,是合法有效的.甲公司系债务人,负有按期清偿本息的义务;乙公司为债权人,享有按期收回本金,收取利息的权利.甲公司因新项目开发不顺利,不能如约履行清偿义务,构成违约.

2,乙公司可行使撤销权.请求法院撤销甲公司的放弃债权行为.债权人对于自己享有的债权,完全可以根据自己的意志,决定行使或者放弃.但是,当该债权人另外又系其他债权人的债务人时,如果他放弃债权的行为使他的债权人的权利无法实现时,他的债权人享有依法救济的权利.本案中,甲公司放弃对某单位享有的债权,表面上是处分自己的权益,但实际上却损害了乙公司的债权,依照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乙公司可以行使撤销权,撤销甲公司放弃债权的行为.

3,乙公司可以行使代位权.根据《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债权人可享有代位权,在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到期债权,危及债权人的权利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实现自己的债权.乙公司可以直接向某单位行使代位权.

案例9

1999年10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于2000年1月15日向甲公司提供一批价款为50万元电脑配件,1999年12月1日甲公司因销售原因,需要乙公司提前提供电脑配件,甲公司要求提前履行的请求被乙公司拒绝,甲公司为了不影响销售,只好从外地进货,随后将对乙公司的债权转让给了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丙公司与2000年1月15日去乙公司提货时遭拒绝.

[问题]

1,乙公司拒绝丙公司提货有无法律依据为什么

2,甲公司与丙公司的转让合同是否有效如何处理.

[分析]

1,乙公司拒绝丙公司的提货有法律依据.我国《合同法》第80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本案中,甲公司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但未通知乙公司,因而对乙公司不发生效力.

2,依《合同法》第79条的规定,甲公司与丙公司的债权转让合同有效.丙公司的履行要求被拒绝,应当由甲公司对丙公司承担责任.

案例10

某饮料厂当月销售汽水等饮料,实现销售额70万元,当月从一般纳税人手中购入白糖,柠檬酸等原材料购货金额15万元,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进柠檬酸5万元,当月该厂还为职工食堂购进一台大冰柜,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款是4800元,还为职工幼儿园购进一批儿童桌,椅,木床,取得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是1360元.(该计算税率的公式为基本税率) [问题]

该厂当月应纳增值税额为多少

[分析]

从小规模纳税人手中购进货物不得抵扣,用于职工福利的购进货物也不得抵扣,故:

当月应纳增值税额=70×17%-15×17%=9.35(万元)

案例11

某新设立的国有企业于1999年3月20日领取营业执照,并开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该企业于4月15日和4月25日分别销售了两批不同种类的产品,由于销售产品需依法纳税,因而企业于4月30日申报办理税务登记.此外,该企业1996年的收入总额为360万元,其中,与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为120万元,各种费用为30万元,各类损失为20万元(包括税务机关的罚款10万元).

[问题]

1.该企业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行为是否合法为什么

2.如果该国有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率为33%,且除罚款外的各类费用和损失均可扣除,则该企业应纳的所得税额是多少 (列出计算公式)

[分析]

1.该企业申报办理税务登记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依据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企业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持有关证件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而本案中,企业已经超过30日的期限,因而其行为违反了的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

2.该企业应纳的所得税额是:[360-120-30-(20-10)] ×33%=66(万元).

案例12

1996年,在某市的一家报纸上刊登了一则招生广告和简章,该广告称:某私立大学是经省教委批办的,有重点大学的多位教授任教,并可以颁发大中专毕业文凭,学生毕业后能够被推荐到国家和某大学深造.由于,该家报纸是该市的正式刊物,并享有大量的读者群,这则广告一经刊出,即引起了众多学生的关注,并吸引了290名学生报名.该校按照每年1100元的标准收费,共收得学费和其他杂费28万元.开学后,学校的实际情况与广告及招生简章多有不符,学生纷纷要求退学,并要求退还学杂费.被校方拒绝,学生遂联合向法院提起诉讼.

[问题]本案应如何处理

[分析]

1,本案中,被告利用虚假不实广告,欺骗学生,骗取一定的经济利益,是不正当的广告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的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法院应判令其退还入校学生的学杂费; 2,此外,在本案中,作为广告发布者的某报社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作为广告的发布者,其应该查证所发布的广告容的真实性,但其未履行法定义务,说明其亦有过错.依据《广告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该报社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13

A毛纺厂是一家集体纺织厂,由于该厂经营不善,濒临倒闭.2003年10月,该厂为扭亏为盈,想出一个绝招:将该厂积压的两千多件混纺上装全都换上纯新羊毛标志,作羊毛衫出售.由于该上装系举毛,化纤混纺而成,成本大大低于纯新羊毛生产的羊毛衫.结果该厂在两个月售完库存积压品并牟取暴利.后来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得到举报,前往该厂调查,发现举报情况属实.

[问题]

A毛纺厂的行为是否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分析]

本案例涉及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认定.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条规定:"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守公的商业道德."竞争者违反这些原则的行为即属于不当竞争行为.当然第2条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反不当竞争法》第二章对不正

当竞争行为作了具体的界定;根据第5条第4项的规定:"在商品上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伪造产地,对商品质量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本案中毛纺厂在混纺服装上冒用纯新羊毛标志,使消费者对服装质量产生误解,故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

案例14

A商厦与B商场是某市最大的两家商场,两家场都位于市中心且相距不远.A商厦经营有方,服质量高,生意兴隆,相比之下B商场显得较为冷清.1993年10月,A商厦发现该市晚报上多次出现批评A商厦服务态度,产品质量的读者来信,其中有一篇署名为甲的读者来信甚至指责A商厦的许多名牌产品均为假冒产品,称A商厦为"假冒伪劣的集散地".一时间,A商厦的商誉严重受损,销售额下降.后经A商厦调查核实晚报上诸多自称为消费者的读者来信,均使用虚假联系地址.经进一步调查,发现诸多所谓"读者"均系B商场职工,他们写信批评A商厦均是由单位授意而为.A商厦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声称B商场损坏其商誉,要求法院责令B 商场停止侵害,公开登报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因B商场的侵权行为遭受的经济损失. [问题]

本案中B商场的行为是否为不正当竞争行为

[分析]

B商场捏造,散布虚假事实,客观上损害了A商厦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了A商厦的名誉权.根据民法通则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判决B商场立即停止侵害,公开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A商厦的经济损失.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4条的规定:经营者不得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信誉.本案中B商场为了达到打击竞争对手的目的,指使职工冒充消费者写信,无中生有,攻讦A商厦的商业信誉与商品信誉,已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

案例15

市某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化妆品损伤皮肤案,原告诉称:因使用了某A化妆品厂的产品造成面部皮肤严重损伤,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被告辩称:原告使用的化妆品确为本厂生产的产品,但该产品是厂正在研制过程的实验品,并未投入市场.经法庭调查,原告使用的化妆品是身为A化妆品厂检验员的男友所送,法庭委托有关产品检验机构对化妆品进行检测,结果表明:A厂生产的化妆品以现代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进一步对原告进行皮肤测试,结论是原告皮肤属于特殊的过敏性皮肤,对该化妆品具有特殊的过敏性,从而导致皮肤损伤.

[问题]

1.在什么情形下生产者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2.A厂是否要承担产品责任,为什么

[分析]

1.生产者对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承担无过错责任,除非生产者能举证产品具备免责条件.生产者能够证明存在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不承担赔偿责任:

(1)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生产者不承担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产品质量法》第2条规定:"本法适用于用于销售的产品",因此未进入流通的产品属于仍在生产者控制之下的产品,不适用产品质量法,即使造成损害,生产者也不承担赔偿责任.

(2)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产品缺陷尚不存在的,生产者不承担赔偿责任.产品存在缺陷是由于谁的过错所造成应当予以确认,产品投入流通时缺陷尚不存在,说明缺陷是产品在脱离生产者控制后进入流通领域才产生的,这种缺陷可能产生在运输,仓储或销售过程中,赔偿责任应由仓储,运输或销售部门承担.

(3)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生产者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这里所指的科学技术水平是指当时整个社会的科学技术水平.

2.根据上述第(1)条的规定,本案原告使用的化妆品并非通过流通渠道所得,而是通过亲友私自从厂里拿来,该产品未进入流通领域,因此A厂不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上述第(3)条的规定,A厂研制的实验品经过质量检验并未发现有害物质,对一般消费者并不存在缺陷.但产品中肯定还存在某些可能损害某些特殊过敏皮肤,在新的科学技术条件下有可能发现产品缺陷,但是当时的社会科学技术水平认为该产品并不存在缺陷.

因此,A厂具备比较充分的免责条件,生产者不承担赔偿责任.

案例16

1998年3月7日,原告某(甲方)在被告某卫生洁具公司(乙方)购买了一台丙公司(丙方)生产的华清牌电热水淋浴器.同年同月10日,甲方又购买了一台丁公司(丁方)生产的三水牌多功能漏电保护器.该月中旬,甲方在家中安装了该两件电器.4月4日晚,甲方在使用该淋浴器时,突被按键漏电击中,整个右手烧伤,送医院抢救,被截除小拇指.为此,甲方先与乙方交涉,要求赔偿.乙方称:责任应由生产者承担,乙方无过错,拒绝赔偿.甲方遂向法院起诉,状告乙方,丙方,丁方,要求维护消费者权益,三方负连带责任,赔偿损失.乙方辩称,该电淋浴器只属本公司销售,赔偿责任应由生产者承担,与销售无关.丙方辩称,本公司生产产品符合国家标准,以往从未发生过产品责任事故,无证据证明生产者有过错而可以认定生产者应承担责任.丁

方的漏电保护器失灵可能是事故的主要原因.丁方辩称,甲方违反有关说明书的警示说明,违反安装说明,擅自安装超大功率电器,致使漏电保护器失效酿成事故,但漏电保护器失灵亦不至于造成电器伤人,丙方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法院在调查中,经技术监督局对华清淋浴器,三水漏电保护器进行质量检验,鉴定结论认定:(1)淋浴器的制造工艺存在缺陷,特定情况下淋浴器开关按键可能漏电;(2) 漏电保护器已被烧毁无法鉴定,但对同样商品检测未发现质量问题;(3)甲方安装淋浴器与漏电保护器连接时未按丁方的说明书正确安装,以致使用时漏电保护器不能正常工作.

[问题]

1. 乙方作为销售者是否应予赔偿,承担责任,为什么

2. 丙方作为生产者应承担什么责任,为什么

3. 丁方是否要承担责任,为什么

4.甲方有无过错,对本案处理有和影响

[分析]

1.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乙方作为销售者,虽无过错,但也应先行对受害者进行赔偿.因该产品的缺陷属于产品生产者的责任,销售者赔偿后,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进行追偿.

2.丙方生产的产品存在着危及人身安全的不合理危险,并且已造成了使用者的人身损害.依据严格责任原则,不论生产者有无过错,均应承担赔偿责任.

3.丁方生产的漏电保护器无质量缺陷,与造成受害人损害无关,因此不承担责任.

4.甲方在安装漏电保护器时,违反安装说明,致使漏电保护器失效.但漏电保护器失灵也不至于造成电器伤人.甲方的过错可适当减轻乙方的责任.

案例17

2004年春夏,省某县19户村民在县农技站买了"威优46杂交稻种".共插了71.4亩大田,由于种子掺有劣质的"威优64"种子,性能不同,成熟时间,分孽多少,栽培技术不同,到8月上旬第一次中耕时,就出现禾苗分孽多少相差悬殊,株茎高矮参差不齐,致使每亩减产150公斤,71.4亩大田共减产10710公斤.受害的19户村民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并联名到县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问题]

1.种子质量问题是否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消费者协会能否处理此案

[分析]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围是指:(一)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二)经营者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应当遵守该法;(三)对于上述具体情况该法未做规定的,应当适用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产品质量法》;(四)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也应参照该法执行.

2.此案中农户所购买的稻种属于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由消费者协会进行调解处理是正确的.

案例18

A县商业局和供销社联手举办商品展销会,甲在展销会上以2150元的价格购买了B厂展销的电冰箱一台,将冰箱拉回家后,甲按照说明书的要求安放,接通电源.但是过了很长时间仍然没有动静,打开冰箱发现里面很热.第二天,甲到展销会,请B厂技术人员到家里维修,经过两个多小时检修,冰箱恢复正常.但是,用了一周之后,冰箱再也不能制冷了,此时展销会已经结束.甲写信到B厂要求维修更换,被告知B厂已被合并到C厂,B厂已被撤销.

[问题]

1,甲应向谁提出修理,更换,退货等要求

2,甲可以通过何种途径解决纠纷

[分析]

1,消费者在展销会上购买商品,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销售者或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要求赔偿.据此,在展销会结束后,甲有权向A县商业局和供销社要求修理,更换,退货.除此之外,甲有权直接向B厂提出要求.但由于已经被并入C,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因原企业分立,合并的,可以向变更后承受其权利义务的企业要求赔偿.因此,可以向C提出.

2,甲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纠纷:与经营者协商;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

经济法学考试试题及答案21611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在市场经济国家的经济法体系中,关于市场管理的经济法律、法规主要是( A.公司法B.限制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 C.财政税收法 D.银行法 2.只可能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参加者而不可能作为民法或行政法的主体的是( A.国家机关 B.企业和其他社会组织C.企业的内部组织和有关人员 D.农户、个体经营户和公民 3.对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减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等事项有决定权的是( ) A.股东会 B.董事会 C.董事长D.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 4.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是( ) A.企业的决策机构 B.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 C.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力机构 D.协助厂长决策的咨询机构 5.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权力机构是( ) A.厂长(经理) B.董事会 C. 股东会D.职工(代表)大会 6.某甲、某乙与某丙按照合伙协议共同出资设立合伙企业,某甲任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关于合伙人对企业承担的责任的正确表述是( ) A.全体合伙人均承担有限责任 B.某甲作为合伙企业事务执行人负无限责任,其他合伙人均负有限责任 C.合伙人的责任分别由合伙协议约定D.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7.申请设立中外合营企业,由中国合营者负责向审批机关报送的正式文件包括营企业协议、合同和章程。当合营企业协议与合营企业合同有抵触时,( ) A.以合营企业协议为准B.以合营企业合同为准 C.合营各方再协商确定 D.由审批机关认定 8.我国《外资企业法》规定,国家对外资企业不实行国有化和征收;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对外资企业可以依照法律程序实行征收,( ) A.并给予相应的补偿 B.并给予相等的补偿 C.并给予相当的补偿 D.并给予适当的补偿 9.应当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的是( )

经济法基础学习知识重要资料归纳(精)

1 经济法基础 第一章总论 法律关系法律事实:法律事件(自然现象、社会现象、法律行为法的形式判决书:非规范性法律文件,不能作为法的形式法的分类 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成文法、不成文法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根本法、普通法法的内容:实体法、程序法 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一般法和特别法主体、调整对象和形式:国际法、国内法法的运用目的:公法、私法 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 仲裁原则:自愿原则、独立仲裁原则、一裁终局原则(诉讼实行两审终审原则 仲裁委员会:主任 1人, 副主任 2-4人、委员 7-11人, 法律、经济贸易专家不得少于 2/3 仲裁协议:书面形式订立(口头协议无效 仲裁庭:1名仲裁员或 3名仲裁员组成, 3名组成的设首席仲裁员仲裁开庭进行,一般不公开进行 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民事诉讼 民事诉讼范围:民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合同纠纷、房产纠纷、侵害名誉权纠纷 ;经济法、劳动法(破产、劳动合同纠纷 ;选民资格、宣告失踪死亡;债务;宣告票据和有关事项无效的案件审判制度:合议制度、回避制度 (证人不需回避、公开审判制度、两审终审制度合议庭成员:3人以上的单数 除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外,当事人不服第一审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有权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一级法院进行第二审

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票据纠纷:票据支付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的:事故发生地或到达地、最先降落地、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管辖 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害时 (超过 20年的不予保护诉讼时效:普通 (知道或应知道 :2年 特别(知道或应知道 :1年(出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拒付租金的、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最长(实际发生日 :20年时效中止:诉讼时效期间最后 6个月,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事由消除后继续进行 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的任何时候,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义务的要求或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事由消除后重新计算两审终审:当事人不服第一审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论案件是否公开审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执行措施:查询、冻结、划拨被执行人存款; 扣留、提取被执行人收入; 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财产; 搜查被执行人财产; 强制被执行人交付法律文件制定的财物或票证; 强制被执行人迁出房屋或退出土地; 强制被执行人履行法律文书指定行为; 要求有关单位办理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强制被执行人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行政复议(书面订立、口头形式仲裁:书面形式订立行政复议范围:当事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提出申请

经济法期末重点归纳

经济法期末重点归纳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经济法 一、经济法的概念、调整范围与特征 1、经济法的概念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的调整范围 主要包括两方面:市场规制关系与宏观调控关系。 市场规制关系:竞争法为主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为辅 宏观经济调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法、财政法、税法、金融法、对外贸易法等 3、经济法的特征 经济性、政策性、综合性 二、什么是经济法的地位经济法的地位如何? 经济法的地位,是指经济法在法的体系中是否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以及它在法的体系中的重要性的问题。 经济法不仅是一个独立的法的部门,而且是一个重要的法的部门。三、什么是经济法的体系你认为经济法的体系包括哪些 经济法的体系,是由多层次的、门类齐全的经济法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经济法的体系包括:1、企业组织管理法2、市场监管发3、宏观调控法四、什么是经济法的实施

经济法的实施,是指经济法主体实现经济法律规范的活动,它包括经济守法、经济执法、经济司法。 五、经济管理主体包括哪些 政府及其管理部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特殊企业、经授权的其他组 六、传统企业的分类包括 传统的典型企业&传统的非典型企业 1、传统的典型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企业 2、传统的非典型企业:合作社、国有企业 七、什么是市场准入及其特征企业准入的立法模式有哪些 市场准入,对企业或其他主体进入某领域或地方的市场从事活动施加限制或禁止的规制或制度。 立法模式: 1、自由主义模式2、特许主义模式 3、准则主义模式(登记主义) 4、行政许可主义模式(准则+审批) 5、严格准则主义模式 6、混合型模式 八、企业设立的条件及设立登记的规定 条件:1、名称 2、章程 3、相应的资金或资本 4、有符合法律规定的组织机构和从业人员 5、由于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企业设立登记:企业法人登记、创设法人、营业登记、准许开业。

经济法》在线考试(主观题)试题及答案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远程教育学院 期末考试 《经济法》 学习中心:姓名:学号:_ _ (一)简答题 简述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与特征。 答:1、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种类: (1)行为 这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为达到一定经济目的所进行的行为:它包括经济管理行为、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和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经济管理行为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行使经济管理权或者经营管理权所指向的行为,如经济决策行为、经济命令行为、审查批准行为以及经济监督检查行为等。完成一定工作的行为是指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的一方利用自己的资金和技术设备为对方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而对方根据完成工作的数量和质量支付一定报酬的行为。提供一定劳务的行为是指为对方提供一定劳务或服务满足对方的需求,而对方支付一定酬金的行为。过一行为与完成一定的工作不同的是,前者通过一定行为最终体现为一定的经济效果,后者则是通过劳动最终表现为一定的客观物质成果。 (2)智力成果 指人们刨造的能够带来经济价值的创造性脑力劳动成果。如专利权、专有技术、着作权等。随着社会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智力成果在社会财富中将日显重要,其成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也就是一种必然。 (3)物 指可以为人们控制和支配,有一定经济价值并以物质形态表现出来的物体。有些物不能为人所控制或支配,或即使可为人们控制和支配,但无一定经济价值的物,都不能作为经济法律关系的客体。从法的角度来看,物亦可作多种划分,如: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流通物与限制流通物;特定物和种类物;有形物与无形物;主物与从物等。 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的特征: (1)经济法律关系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的。

任何法律关系都是以当事人之间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为内容。在经济法律关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则是以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为内容,否则不是经济法律关系。这种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直接反映当事人之间的经济利益,体现了经济性。 (2)经济法律关系除法律规定允许采用口头形式外,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经济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一般采用法定的书面形式来表示,以体现经济法律关系的稳定性和严肃性,并作为将来可能发生争议的处理依据。 (3)经济法律关系是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相统一的法律关系。 经济法调整的经济管理关系和经济协作关系之间尽管有差别,但它们又是有机联系,相互统一的,是统一在社会经济关系中的两个不可分割的方面。 (二)案例分析题 1、2017年6月30日,李某从张某的个体超市购买了4瓶“飞跃”牌啤酒。回到家中,李某弯腰把啤酒放在地上。还未起身,其中1瓶啤酒就突然发生爆炸,弹起的瓶盖一下打伤了李某的眼睛,碎玻璃将李某的脸、胳膊、腿多处划伤,鲜血直流,其他3瓶啤酒也被爆炸而冲倒摔破。李某住院治疗花去了3000多元,于是要求张某赔偿其全部医疗费及误工费、营养费。张某认为啤酒爆炸伤人不应由他负责,而应由啤酒的生产者市啤酒厂负责。经有关部门鉴定:啤酒爆炸是由于瓶内啤酒的压力严重超过规定标准所致,责任完全在于市啤酒厂。李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张某和市啤酒厂赔偿他因啤酒爆炸所遭受的一切损失。而张某则认为,啤酒爆炸完全是由于市啤酒厂的原因造成的,自己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请问:(1)市啤酒厂是否要对啤酒爆炸造成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答:市啤酒厂应当承担责任。本案中,造成啤酒爆炸的原因是由于瓶内啤酒压力严重超过规定的标准,市啤酒厂应当承担产品质量责任。我国《产品质量法》第14条对生产者的产品质量责任作出了明确规定:生产者应当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显然,市啤酒厂生产的啤酒本身就存在着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危险,没有达到产品质量要求。《产品质量法》第41条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其他财

经济法基础考试试题(doc 15页)

...../ 第一章总论 一、单项选择题 1、甲、乙双方签订一份修理1台精密设备的合同,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客体是()。 A.乙方修理的该设备 B.甲乙双方 C.乙方承接修理设备的劳务行为 D.甲乙双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2、下列表述中,反映了法的本质的是()。 A.法是统治阶级国家意志的体现 B.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规范 C.法依附国家强制力而获得遵行的效力 D.法是明确而普遍适用的规范 3、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行政责任范围的是()。 A.警告 B.管制 C.罚款 D.吊销执照 4、甲、乙双方签订一份房屋装修合同,由此形成的法律关系客体是()。 A.被装修的房屋 B.甲乙双方应当收付的款项 C.乙方承揽的装修劳务行为 D.甲乙双方承担的权利和义务 5、下列法律事实中,属于法律事件的是()。 A.经济管理行为 B.签订合同 C.战争 D.发行股票 6、法的形式和种类,主要是依据创制法的国家机关不同、创制方式的不同而进行划分的,下面对法的形式的描述不正确的是()。 A.宪法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 B.行政法规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经一定立法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C.地方政府规章是有权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D.地方性法规是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7、下列有关诉讼时效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B.权利人提起诉讼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之一 C.只有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才能中止时效的进行 D.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发生之后,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 8、2009年5月5日,甲拒绝向乙支付到期房屋租金,乙忙于事务一直未向甲主张权利。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乙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是()。 A.自2009年5月5日至2010年5月5日 B.自2009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5日 C.自2009年5月5日至2010年5月25日 D.自2009年5月5日至2011年5月25日 9、甲、乙两公司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在该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甲公司向法院提起了诉讼,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诉讼。乙公司在法院首次开庭前向法院提交了仲裁契约。此时,法院应该()。 A.驳回甲公司的起诉 B.继续审理 C.征求甲公司意见后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D.与仲裁委员会磋商案件管辖权后决定是否继续审理 10、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是()。 A.票据支付地人民法院 B.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C.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D.票据出票地人民法院 11、甲公司与乙房地产公司发生房屋权属纠纷,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在起诉乙公司时,可以选择的人民法院有()。 A.甲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 B.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 C.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 D.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 1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属于()。 A.法律 B.行政法规 C.地方性法规 D.行政规章 13、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有()。 A.某直辖市部分市民认为市政府新颁布的《道路交通管理办法》侵犯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详解

《经济法》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详解 一.单项选择题:(本题型共12题,每小题1分,共计12分) 1.公民参与合伙关系,(??)出资。 A.可以用劳务B.必须用资金 C.必须用实物D.必须用资金或实物 2.就要约所作的以下表述中,(??????)的表述是正确的。 A.要约在发出时生效 B.要约在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C.要约生效后不得撤销D.只要受要约人未发出承诺通知,要约均可撤销 3.甲与乙订立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甲于1月8日交货,乙在交货期后的一周内付款。交货期届满时,甲发现乙有转移资产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对此甲可依法行使(???)。 A.先履行抗辩权??B.同时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D.债权人撤销权 4.甲将其电脑借给乙使用,乙却将该电脑卖给丙。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乙丙之间买卖电脑的合同效力的表述中()是正确的。 A.无效 B.有效 C.?效力待定 D.可变更或撤销 5.甲对其儿子乙说,若乙考上大学,甲将给乙买一台电脑。甲对乙的行为属于()。 A.附期限法律行为 B.附条件法律行为 C附义务法律行为

D.附权利法律行为 6.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的有关规定,下列表述中()是正确的。 A.投资人只能是自然人 B.投资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C.必须有企业的章程 D.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最低注册资金 7.《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 A.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 B.以企业财产为限承担 C.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 D.以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 8.甲、乙、丙共同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以机器设备作价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6个月后,吸收了丁入股。一年后,该公司因拖欠巨额债务被诉至法院。法院查明,甲作为出资的机器设备时值10万元,甲现有可执行财产8万元。下列处理方式中,符合公司法规定有()。 A.甲以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B.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以甲现有财产补交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D.甲无须补交差额,其他股东也不负补交差额的责任 9.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合营企业投资总额在240万元时,其注册资本应当不低于()美元。 A.140万 B.168万 C.210万 D.280万 10.甲有一房屋欲出租给乙,丙为阻止甲的出租行为,称其愿意

经济法复习资料全

. 守文《经济法》复习资料 1、经济法的具体制度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宏观调控制度,具体包括财税调控制度、金融调控制度、计划调控制度等;另一类是市场规制制度,具体包括反垄断制度、反不正当竞争制度、消费者保护制度等。 、“双手并用”的分析框架强调:调解经济或配置资源的手段有2两个,一个是市场的无形之手,另一个是的有形之手。要使市场在配置资源方面发挥基础性作用,则要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发挥宏观调控作用。 3、“两个失灵”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市场失灵,一个是政府失灵。在运用市场的无形之手进行调节的情况下,随着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妨害竞争、外部效应、公共物品、信息偏在等问题越来越突出,从而使市场调节的无形之手很难有效地发挥作用,与此同时,诸如公平分配、币值稳定等问题,也是市场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由此便提出了市场失灵的问题;由于信息不足、滥用权力、腐败寻租、体制不健、多头管理等原因,政府在资源配置上是低效的甚至是无效的,这被称为政府失灵。 4、从经济法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或基本矛盾来看,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以及与此相对应的效率与公平的矛盾,是很基本的

矛盾,这些矛盾不能有效协调和解决时,必然会产生“两个失灵”的问题。经济法不是单纯地强调限制政府的权力和的权力,而是要通过适度分权,以及适用合理的程序,按照经济规律的要求,努力实现文档Word . 既定的经济目标和社会目标。 、利益主体的分析框架5,即假定在经济法上,各类主体都有自己的独立利益,为了各自的利益,都会采取有利于自己的行动,都会 努力使自己的利益最大化;博弈行为的分析框架,调制主体和调制受体互相之间必然要为实现自己的利益而采取相应的理性行动,可能采取合作的态度,也可能采取不合作的行为,以求在互动的博弈过程中努力实现自身利 益的最大化;交易成本的分析框架,各类利益主体必然要求产权界定清晰,也必然关注为取得和保护产权所花费的成本。 6、经济法之所以会产生,导源于“两个失灵”问题的存在。经济法不但要规市场主体的竞争行为等市场行为,同时要规政府的调控和经济法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因此,有两类:一类是市场失规制行为。灵的问题,一类是政府失灵的问题。 经济法的调整目标,就是经济法通过对特定社会关系的调整,7、来不断解决个体营利性和社会公益性的矛盾,兼顾效率与公平,从而持续地解决“两个失灵”的问题,促进经济的稳定增长,保障社会公益

经济法重点

经济法重点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经济法重点整理 (一)否定说 介绍:否定说认为经济法不具备特有的调整对象,人们所谓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其实都是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所以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基本部门法。持该种观点的学者大多为非经济法学者。 具体类型 1.综合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分属于其他各部门法的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概念。代表人物:王家福。 2.学科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规律的法律学科。代表人物:佟柔。 3.经济行政法论:即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全部或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对于这一部分的经济关系,或归行政法调整,或在行政法下设立一个新的行政法分支,即“经济行政法”。代表人物:粱慧星。 (二)肯定说 ①第一时期(1992年前)(大经济法观点): 产生根源:(1)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2)公有制国家民法不甚发达。 (3)80年代中国经济建设和经济法制建设的热潮。 具体类型:1.纵横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

的社会关系。1986年前经济法学者都持这一观点。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 2.密切联系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经济管理关系密切联系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 ②第二时期(1992年后) 1.经济协调关系说: (1)代表人物:杨紫煊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内容包括: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宏观调控关系;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3)评述: 首先,剔除了原大经济法观点中本属民法调整的内容; 其次,企业组织管理关系未做具体划分; 再次,笼统的将社会经济保障关系纳入经济法调整范围。 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 (1)代表人物:李昌麒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内容包括:微观经济调控关系;市场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社会分配关系。(3)评述: 首先,明确了“国家干预经济”在经济法中的意义和地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经济法的客观要求。

华东2018年秋季学期《经济法》在线考试补考(适用于2019年4月份考试)

(单选题)1: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 管理人对破产申请受理前成立而债务人和对方当事人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下列关于管理人采取处理方式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 不得解除合同 B: 不得继续履行合同 C: 决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 D: 申请人民法院裁定解除或者继续履行合同 正确答案: (单选题)2: 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 持票人应自到期日起的一定期限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该期限是()。A: 10 天 B: 15 天 C: 1 个月 D: 3 个月 正确答案: (单选题)3: 以下关于票据的陈述错误的是()。 A: 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 B: 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本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的资金关系 C: 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 D: 汇票、支票、本票都无需承兑 正确答案: (单选题)4: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交付500 吨货物,双方未就所有权转移另行约定,那么标的物所有权转移时间为()。 A: 500 吨货物交付时 B: 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生效时 C: 甲公司与乙公司的合同成立时 D: 乙公司向甲公司付讫货款时 正确答案: (单选题)5: 要约于()时生效。 A: 要约人发出 B: 到达受要约人 C: 受要约人回答 D: 送达时 正确答案: (单选题)6: 国有资产管理法的基本制度不包括()。 A: 清产核资的法律制度 B: 国有资产产权出售的法律规定 C: 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制度 D: 国有资产评估制度 正确答案: (单选题)7: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 A: 3 万元 B: 30 万元 C: 50 万元 D: 公司法对此无要求 正确答案: (单选题)8: 下列各项中,属于刑事制裁的种类有()。 A: 赔偿损失 B: 罚款 C: 支付违约金 D: 罚金 正确答案: (单选题)9: 证券管理的立法原则不包括()。 A: 保护国家利益的原则 B: 持续信息公开原则

经济法学》考试试卷a

福建教育学院高等教育函授考试行政管理本科 《经济法学》考试试卷A 教学点学生学号 本试卷共有六道题,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一、单选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 分)每小题所列备选中,只有一个是正确答案,未选、 多选或错选均无分。 1、具有不可替代性的物是()。 A 特定物 B 主物 C 从物 D 限制流通物 2、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在不少于()内履行债务。 A 1个月 B 2个月 C 3个月 D 4个月 3、股份有限公司设经理、副经理,由() A、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B、监事会主席任免 C、董事会任免 D、董事长任免 4、经济管理机关平衡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之间发展的权利是()。 A 组织权 B 计划权 C 监督权 D 调节权 5、一般国内合同争议的诉讼时效和申请仲裁的期限为()。 A 1年 B 2年 C 3年 D 4年 6、关于广告审查,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任何广告均应接受审查 B 广告审查采取自愿审查原则 C 广告审查可在发布前或发布后进行 D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审查的必须在发布前进行审查 7、根据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当债权人兼有财产担保债权人和无财产担保债权人双重身份时,其在债权人会议上()。 A、不享有表决权 B、享有表决权,并且表决时所代表的债权额为无财产担保和有财产担保债权额的总和 C、享有表决权,但表决时所代表的债权额仅限于无财产担保的债权额 D、享有表决权,但表决时所代表的债权额仅限于有财产担保的债权额 8、我国于()决定加入《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A 1987年2月12日 B 1986年12月2日 C 1987年12月2日 D 1986年2月 12日 9、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设置代扣代缴税款账簿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C)的罚款。 A 1000元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 B 1000元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 C 2000元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D 3000元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 10、仲裁裁决书自()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A 送达当事人 B 公布 C 法院确认 D 作出

07944 经济法学原理 复习资料1

第一编总论 1、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实现国家经济调节意志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即国家经济调节关系。 2、简述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发展的特点 1979年以后我国经济法的发展具有以下特点:数量急剧增多、覆盖面广、立法围绕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进行、立法反映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经济体制、国有企业改革是这一时期的中心内容。 3、简述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 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基本特征是:(1)它是在国家对社会经济进行调节过程中发生的;(2)它必须以国家(或其代表者)为一方主体,同另一方主体之间是调节与被调节、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双方地位不平等;(3)不必等价有偿,也不是或不完全是自愿协商,而具有一定的国家强制性。 4、试述经济法价值的特点 经济法同其他部门法价值、一般价值有着共性,但又有特殊性。经济法价值也包含诸如自由、安全、秩序、效率、公平、正义等方面,但其具体内涵有所不同。 经济法价值的特殊性是由经济法在法体系的特殊本质属性决定的。经济性和社会性是经济法的显著特点,也是认识经济法价值的关键。经济法价值体系中各项价值都鲜明地体现了这样的特点。例如:经济法价值中的秩序:这是关于经济领域和经济生活的秩序;这是重在维护社会经济总体结构和运行的秩序。 经济法价值中的效率:主要是指经济效率,包括劳动生产效率、经营效率、资源利用效率、利润率等;并且这主要是指社会总体经济效率。 经济法价值中的公平:这里首先是指经济生活的公平;注重的是社会总体的经济公平,但不要求所有个体和团体间都绝对公平。 在经济法价值链中,虽然各项价值都很重要,但其中的效率和公平尤其应当引起重视,要通过经济法的立法和实施有效地维护社会总体效率,实现社会公平。 5、试述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经济法的原则,是由经济法所确立的,在其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时所遵循的准则。经济法的原则应为经济法所特有,它不适用于其他部门法。 经济法的原则,也有基本原则与局部性原则、普遍性原则与特有性原则之分。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涵盖整个经济法部门,是该部门所有法律规范及从其制定到实施全过程都需贯彻的。经济法的基本原则是经济法体系中全部法律规范——市场规制法、国家投资经营法、宏观引导调控法都必须贯彻的。 贯彻经济法的基本原则的核心问题,在于恰当处理个体经济(效率、公平等)同社会经济(效率、公平等)的关系,在以上二者进行衡平。不过经济法毕竟是以“社会本位”为视角的,其基本原则所强调的是维护和促进社会经济效率和社会公平,也就是促进和维护社会经济利益。 6、简述经济法法律关系的概念与特征 经济法法律关系,可以称之为“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亦即由经济法所确认的在国家调节过程中所形成的各方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经济法法律关系同其它法律关系比较,具有以下特征:(1)它是在国家经济调节活动中发生的有关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权利义务因国家经济调节引起,其内容是与国家经济调节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它不是发生在其他领域的其他种类的权利义务关系。(2)它是由经济法确认的权利义务关系,受经济法保护。国家经济调节关系只有在受到经济法调整时,才形成国家经济调节法律关系。 7、简述经济法主体的分类 经济法主体的分类为:(1)按照主体在国家经济调节关系中所处的基本地位,分为国家经济调节(管理)主体与被调节(管理)主体;(2)按照各主体参加国家经济调节关系的经常性或专门性与否,分为经常性主体与非经常性或专门性主体;(3)按照在国家经济调节中的职能分工,分为综合经济调节主体、职

经济法重点整理

经济法重点整理 (一)否定说 介绍:否定说认为经济法不具备特有的调整对象,人们所谓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其实都是其他部门法的调整对象,所以经济法不是一个独立的基本部门法。持该种观点的学者大多为非经济法学者。 具体类型1.综合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分属于其他各部门法的调整各种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综合概念。代表人物:王家福。 2.学科经济法论:即认为经济法是研究经济法规运用各个基本法手段和原则对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规律的法律学科。代表人物:佟柔。 3.经济行政法论:即认为经济法的调整对象应全部或部分属于行政法的调整范围,对于这一部分的经济关系,或归行政法调整,或在行政法下设立一个新的行政法分支,即“经济行政法”。代表人物:粱慧星。 (二)肯定说 ①第一时期(1992年前)(大经济法观点): 产生根源:(1)中国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 (2)公有制国家民法不甚发达。 (3)80年代中国经济建设和经济法制建设的热潮。 具体类型:1.纵横说: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部及其相互之间以及它们与公民之间在经济活动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1986年前经济法学者都持这一观点。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3年版。 2.密切联系说:认为经济法是调整经济管理关系以及与经济管理关系密切联系

的经济协作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代表人物:陶和谦,《经济法学》,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 ②第二时期(1992年后) 1.经济协调关系说: (1)代表人物:杨紫煊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国家协调本国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特定经济关系。内容包括:企业组织管理关系;市场管理关系;宏观调控关系;社会经济保障关系。 (3)评述: 首先,剔除了原大经济法观点中本属民法调整的内容; 其次,企业组织管理关系未做具体划分; 再次,笼统的将社会经济保障关系纳入经济法调整范围。 2.需要干预经济关系说: (1)代表人物:李昌麒 (2)观点:认为经济法调整需要由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内容包括:微观经济调控关系;市场调控关系;宏观经济调控关系;社会分配关系。 (3)评述: 首先,明确了“国家干预经济”在经济法中的意义和地位,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对经济法的客观要求。 其次,“需要国家干预”的经济关系说法过于模糊,无法准确界定其范围。 再次,具体划分的四部分内容,存在交叉。

华东 《经济法》在线考试开卷答案

一. 简答题(每题10分,共70分) 1.经济纠纷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经济纠纷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有4条: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法院受理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 2.依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行使哪些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行使11项职权:1.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10.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11.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3.根据我国《合同法》总则中的规定,无效合同应包括哪些情形? 根据我国《合同法》总则中的规定,无效合同的情形有5种:(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4.我国《著作权法》不保护的作品有哪些? 我国《著作权法》不保护的作品有3大类:(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5.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有哪些?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支票必须记载的事项有6项:(1)表明“支票”的字样;(2)无条件支付的委托;(3)确定的金额;(4)付款人名称;(5)出票日期;(6)出票人签章。 6、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哪些? 普通合伙企业的设立条件包括5项:(1)有二个以上合伙人;(2)有书面合伙协议;(3)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4)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要约失效的原因主要有那些? 要约失效的原因主要有4种:(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3)承诺期限满后,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要约失效,同时也向要约人提出了一项反要约。 二.案例题(30分) 2007年1月,某市甲、乙、丙三家国有企业经市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共同出资组建某有限责任公司。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以生产经营业务为主。甲企业用货币出资;乙企业用厂房、设备等实物出资;丙企业以其商标权和专利权出资。三方约定公司董事会由2人组成。要求:根据《公司法》回答以下问题: (1) 该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应为人民币多少万元?股东非一人的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 (2) 该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多少?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几年内缴足? 1.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 2.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缴足。 (3) 该公司各股东的出资方式是否合法?

最新经济法考核题库508题(含标准答案)

2020年经济法考核题库508题(含参考答案) 一、填空题 1.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称为 参考答案:不可抗力 2.根据我国《审计法》的规定,审计决定自之日起生效 参考答案:送达 3.有限责任公司中董事、监事任期每届任期不得超过年 参考答案:三 4.公司章程必须采取形式 参考答案:书面 5.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的以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参考答案:营利 6.在设立外资企业时,外国投资者可以分期缴付出资,但最后一期出资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年内缴清。 参考答案:3 7.的全部资本是由外国投资者投资 参考答案:外资企业 8.在合营企业中,是最高权利机构 参考答案:董事会 9.在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中,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一般不得低于 参考答案:25% 10.外商投资企业主要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以及 参考答案:外资企业 11.协议退伙与通知退伙主要区别在于合伙协议是否约定了合伙 参考答案:期限

12.有限责任公司的一职,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解聘,其性质为公司的代理人 参考答案:经理 13.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都隶属于法律制度中 参考答案:知识产权 14.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应当经其他股东数同意 参考答案:过半 15.违约行为发生于合同履行期届至之前的,为 参考答案:预期违约 16.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参考答案:内容 17.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参考答案:无效 18.撤销权应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年内未行使撤销权的,该权利消灭。 参考答案:1、5 19.代理分为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和 参考答案:委托代理 20.经济法中最重要的民事主体是自然人和 参考答案:法人 21.人类对环境的作用表现在____、____和三个方面。 答案: 22.国家鼓励携带金银____,限制金限____。 23.订立经济合同,包括__和__两个阶段。 24.经济法律事实按其与经济法主体自觉意志的联系可分为____和____。25.经营者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__论处;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__论处。 26.我国的合伙企业通常分为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作企业和 参考答案:有限合伙企业

国际经济法复习资料整理汇总

了解: 1.国际经济法的调整范围:有关国际贸易的法律制度与规范;有关国际投资的~;有关国际货币与金融的~;有关国际税收的法律制度;有关国际组织及其交往的法律与制度。 2.与相邻法律部门的关系: 同:国际性、互助性、基本原理 VS国际公法①主体(国家、政治经济组织) 异②渊源(国际公约) ③调整对象(国际政治关系) ④解决争议的方法(赔礼道歉战争) 同:主体、国际性、基本原理 VS国际私法①调整关系(民事流转关系,人身非财产关系) 异②法律性质(冲突法,间接调整) ③解决争议的方法(不接受仲裁不适用) 3.基本原则:①经济主权和对自然资源的永久主权②公平互利③国际合作与谋求发展(南南合作【发展中国家之间】、南北合作【发展中与发达】) 4.WTO 《建立WTO协定》 《关贸总协定》GATT WTO的法律文体体系——“一个协议四个附件”《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 另外三个附件 WTO的基本原则体系及例外 ①最惠国待遇原则(MFN: Most Favoured Nation Treatment):一方保证把它 给予任何第三方的贸易优惠(如低关税或其他特权)同时也给予对方。

MFN的例外: a)区域经济安排 b) 对发展中国家实行的差别和特殊待遇(如普遍优惠制) c) 边境贸易 ②国民待遇原则(NT:National Treatment):即在其他成员的产品或服务、服务提供者以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进入本国后,其所享受的待遇不低于本国产品或本国服务、服务提供者及知识产权所有者和持有者享受的待遇。 NT的例外: a) 政府采购 b)仅对某种农产品的国内生产商提供的补贴 5.国际服务贸易与货物贸易的区别 ①无形性 ②主体的跨国流动性 ③多样性 ④复杂性(法律、政策) 6.服务的提供方式 ①跨境服务②过境消费③商业存在④自然人流动 7.《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产生、特点、宗旨、主要内容、影响 全称:General Agreement on Trade in Services 产生:GATS 是 1982年美国在GATT部长级会议上提出进行多边服务贸易谈判的建议,1986年的“乌拉圭回合”谈判将服务贸易纳入谈判议题。直到1993年12月“乌拉圭回合”谈判结束时,通过了《服务贸易总协定》.1994年4月15日正式纳入多边贸易体质的管辖范围。 宗旨:通过建立服务贸易多边规则,在透明和逐步自由化条件下扩大全球服务贸易 主要内容: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论述、法条分析重点总结

经济法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法条分析题重点总结 、名词解释 1、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调节社会经济过程中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经济实现国家意志所预期的目标的法律规范总称。 p32) 2、垄断协议:是指排除、限制竞争的协议、决定或者其他协同行为。 该协议可以以口头、书面或者以其他协同行为作出。(P89)3、市场支配地位:是指经营者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能够控制商品价格、数量或者其他交易条件,或者能够阻碍影响其他经营者进入相关市场能力的市场地位。(P 95)4、经营者集中: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经营者相互合并,或者个或多个经营者通过收购以及其他方式对其他经营者进行控制,从而导致相互关系上的持久变迁的行为(p101) 行政垄断:是指政府或者政府部门滥用行政权力限制竞争(P104) 注意: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行政垄断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限制或者变相限制竞争的行为,所以说我国反垄断法上规定的行政垄断的主体,不仅包括行政机关,也包括法律、法规规定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5、不正当竞争:是指市场主体之间为了争夺商品生产、销售的有利地位,采取不符合法律、商业道德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手段,违背自愿、平等、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谋取不法利益的市场竞争行为。(p115) 6、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行贿的主体是经营者,受贿的主体是交易对方,贿赂的目的是为了获得交易机会,手段是通过回扣、软回扣的形式。(P125) 7、诋毁商誉:或称商业诋毁、商业诽谤,是指在交易过程中,捏造、散步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业声誉,削弱竞争对手的竞争能力的行为(P129) 8、产品质量:是指产品性能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满足人们合理需要所必须具备的各种物质、技术、心理和社会特性的总和。主要有适用 性、安全性、可靠性、经济性、可维修性。(P152)9、产品质量责任:是指生产者、销售者以及其他对产品质量负有义务者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义务应受到的法律制裁,包括产品质量的 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刑事制裁。(P158)10、产品责任:又称为产品缺陷损害赔偿责任,是指因缺陷产品损害 了他人的人身、财产权,依法应当追究的民事责任。(P159)11、企业国有资产:国家对企业各种形式出资所形成的权益,出资形式分为两种:

东财12秋《经济法》在线作业(随机)题库

东财12秋《经济法》在线作业(随机)题库 东财《经济法》在线作业一(随机) 单选题(共 15 道试题,共 60 分。)得分:60 1.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第领导人,对依法履行职责、抵制违法会计法行为的会计人员实行打击报复,情节恶劣的,处() A. 3年以下有期徒刑 B. 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货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C. 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金 D. 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正确答案:A 满分:4 分得分:4 2. 会计核算是会计工作的( )之一: A. 基本职能 B. 基本职务 C. 基本义务 D. 基本权利 正确答案:A 满分:4 分得分:4 3. 对国有资产的投资者与所投资企业之间的关系表述不正确的是: A. 领导与被领导的行政关系 B. 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关系 C. 股东与企业法人之间的关系 D. 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 正确答案:A 满分:4 分得分:4 4. 审计决定的生效日为: A. 决定签署日 B. 送达之日 C. 被审计单位收到决定之次日 D. 主管机关批准日 正确答案:B 满分:4 分得分:4 5. 经济权利是由经济法律,法规所确认的一种: A. 资格 B. 责任 C. 行为 D. 利益 正确答案:A 满分:4 分得分:4 6.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产品生产者可以免责的情况不包括: A. 生产者能证明自己无过错 B. 生产者能证明未将产品投入流通 C. 生产者能证明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 D. 生产者能证明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存在的 正确答案:A 满分:4 分得分:4 7.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抽奖式有奖销售最高奖金的金额不得超过人民币( )元: A. 3000 B. 5000 C. 7000 D.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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