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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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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结算中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摘要: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和中国进出口产业的不断发展,中国已经真正地融入世界经济潮流,但是中国目前的进出口贸易中,由于国际结算方式的选择不当,导致国际结算诈骗时有发生,资金流动缓慢,企业运作效率低下,我国进出口企业依次遭受了巨大的损失,如何选择一种行之有效的国际结算方式以最大限度规避结算风险,节约资金和手续,成为我国进出口贸易面临的重大问题关键词:国际结算方式、汇付、托收、信用证、风险防范

一、票据结算存在的风险及防范对策

票据是国际结算的重要支付凭证,它包括汇票、本票、支票三种,其中使用最为广泛的是汇票。目前使用的许多国际结算方式都是汇票基础上发展起来的。通过银行转让票据,使国际贸易双方的债权债务得以清偿。因而票据就代表金钱。正因为这一点。国内外不法分子把目光盯上票据做文章,利用假票据及有关银行支付凭证对我国进行诈骗。其类型类有:

1、伪造大额银行汇票导致的风险。由于国外票据种类繁多,性质各异,再加上国内居民接触国外的外票不多,一些诈骗分子常常利用伪造的银行票据进行诈骗。曾有这样一个案例“一港商交来500万元的银行远期汇票一张,在验票时发现该汇票由某日本财务中心开出,受益人为河南某公司,付款期限为一年,指定美国洛杉矾大和银行付款,但汇票无银行汇票字样,也无银行承兑字样,经与大和银行北京代表处联系,确认洛杉矾大和银行没有这家单位开户也没有签发过或承兑这张汇票,证明系伪造。

2、将起初票据注销产生的风险。国外的不法商人利用起初的票据,主要是支票,在国内交我方银行验票确认,骗取货物,而后利用交货与国外收款之间的几天时间内将账户内存款转走,将其注销,成为空头支票。

3、伪造大额存款凭证及金融债券带来的风险。票据存在的风险,从票据表面看一般有以下特点;持票人签字涂改、假冒;支票被止付、持失、甚至已被废;票据的银行名称、印鉴伪造;出票不符合惯例等。

票据结算中的风险防范:

(1)对于资信不好的客户交来的票据要仔细审查,了解票据的来源和用途,有疑问的要确认后再处理

(2)对于票据表面的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如签字、印章是否规范,金额、日期、收款人是否被涂改,期限是否过期,流通区域有无限制,是否已被挂失、注销等。对于金额较大的票据要查出票银行,核实其真实性。

(3)企业在收到国外票据时,应及时交银行审验或托收票款。

二、托收结算存在的风险及风险防范

托收是由出口商开出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其在进口地的联行或代理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结算方式。由于托收结算方式是一种商业信用,其信用保证较差,会对进出口商主要对出口商带来损失。但是由于国际市场上买方市场取代卖方市场,有些进口商不愿到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因此出口商比只能接受托收结算方式。国际贸易结算中的跟单分为付款交单方式和承兑交单方式。一般来说,承兑交单方式由于其收款安全系数小,许多企业都采用付款交单方式。多年来,人们都认为付款交单方式比承兑交单安全,其实,付款交单也有风险,这

种风险我们称之“国别习惯风险”,即有的国家的商业银行强调“当地习惯”,强行把付款交单改为承兑交单,尤其是远期付款交单中,其结果必然是延期收款中收不到款。对托收结算风险的防范措施:

1、做好对进口商的资信调查,根据进口商的资信能力确定适当的授信额度和托收方式,并尽可能争取自己投保险。

2、就在托收委托书中明确指示,如进口商全称和详细地址、交单条件、拒付证书及拒付后的货物处理、指定需要时的代理等,以免钱货两空。

3、尽量选择即期付款方式,对于有些国家的所谓“当地习惯”,应视情况在托收委托书中注明“买方应在第一次提示时即行付款”或要求对方代收行将付款交单作承兑交单处理时,进口商承兑汇票,应加代收行担保,才能放单。

三、信用证结算的风险及风险防范

信用证是商业银行应进口商的要求,对出口商开出的承诺在一定条件下保证付款的信用文书。其要义为:

(1)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的付款承诺。这个条件便是出口商必须交来符合信刚证条款规定的单据;

(2)开证行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开证行开出信用证,就是主债务人,有义务按规定付款;

(3)信用征是一项独立文件,不依附于贸易合同。以合同为依据而开立的信用证,一旦开山就是一分独立文件,各有关当事人只受信用证条款约束,不受贸易合同约束;

(4)信用证业务以单据为准,不以货物为准。银行处理的是单据业务,而不是货物,对货物质量优劣、途中受损、是否达到目的的港概不负责,只要客户交来符合信用条款的单据,银行就必须对外付款。正是因为信用证具有这此特征,才为各国商家广泛采用。

在我国国际结算业务中,主要以信用证方式为主,因而在信用证业务中问题最多。主要种类

1、伪造信用证诈骗的风险。这类信用证是假的,目的是为了骗取我方货物。其特点为:电开信用证没有密押,缺少主要条款或主要条款自相矛盾、假借国际上的著名银行开证等。

2、出口商伪造单据中涂改信用证形成的风险。出口商钻国际商会(UCP500)的空子,在根本没有发货的情况下,持伪造的单据向银行议付,取得货款后逃之天天。近年来,有的国外出口商还擅自将我国银行开出的信用证进行涂改成实质为保函的备同信用证进行诈骗

3、“软条款”信用证风险。这是指对方开出的信用证是起初的,但在信用证的条款中存在着开证行可以单方面解除责任或使出口商无法履约或钱货两空的条款的信用证。这类信用证已发现的有:(1)有条款说明该信用证暂不生效或是待签发某一类凭证(如进口许可证)后才生效。那么,如果国外进口商不同意生效或领不到该证,则信用证如同废纸。(2)有条款规定某一种表明货物质量、结构、数量状况的证书(如品质分析证、卫生检验证、合格证)须由对方派专家检查后出具,或须与开证和存档的鉴样相符等。那么,如果对方不派人来检查或来检查了百般挑剔等,都将使我国出口商无法履约。(4)有条款说明受益人于货物装船后立即将正本提单、保险单后,可以立即用正本提单提货,即使货在途中遇险,也可以凭保险单索赔,而我出口公司则定是钱货两空。

4、国内企业以信用证套取打包贷款带来的风险。国内有的企业为了套取银行利率优惠的打包贷款,串通国外企业,由国外企业通过银行开出事实上不履行的信用证,由于国内企业并没有实际出口货物、履行信用证,因而打包放款的安全性没有了基础,自然到期难以偿还。刘信用证风险的防范对策:

(1)在出口贸易结算中,要审核国外开证行的资信,尤其是对于那些政治、经济局势不稳、外汇管理较严的国家的开证行,更要谨慎从事。对于风险较大的开证行开具的信用证,我国银行一般不宜做打包放款、押汇融资业务,如果出口商坚持融资,可以国际上知名的大银行加具保兑。

(2)在出口贸易结算中,审核国外开来的信用证。审核内容有:1.核对信用证的印鉴或密押,以核对信用证的表现真实性;2.审核信用证是否可以撤销?有无保兑?一般来说,我国银行只接受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对于保兑信用证,也要看保兑银行的资信;3.审核信用证的有效性,看信用证是否生效,有效期是否过短,有效地址是否在我国境内等。一般来说,有效地址在我国境内的为好;4.审核信用证条款是否与合同各款一致。如果与合同条款不一致,且又对我方不利,应该要求国外进口商通过银行开来修改书;5.审核信用证条款中有无我方很难甚至无法办到的条款。如果存在这类条款,同样要对方修改,否则我方出口公司不仅要承受货物无法及时出口的损失,还要承担违约责任;6.审核信用证条款中有无“软条款”存在,以免到时使出口企业钱货两空。

(3)在进口贸易结算中,我国进口商要谨慎审核国外出口商的资信。在实际中,许多诈骗案件都是由于国外客户的资信了解不够所致。

(4)在进口贸易结算中,要谨慎合理地制定信用证条款。信用证条款不能与合同矛盾,但可能相互补充。在实际中,可以在不违合同基本规定前提下适当加若干条款。如为防止国外出口商以次充优,可在信用旺条款中规定对方出具SGS 检验证书或对方国家官方机构检验证书,证明内容包括货物品质、数量、包装等;为了防止出口商短装货物,还可以要求对方出具的检验方正书必须表是在装船时进行的。同时,在收到议付单据时,还可请我国驻外领事馆商务人员或有关国际机构人员到起运港查询是否在那一天有该货船运货出航。

四、进口远期信用证结算风险及风险防范

近年来,由于国内企业的资金相对紧张,在进口贸易中往往采用远期信用证方式进行结算。在某些分行国际业务部,进口结算部门开出的大额远期信用证占银行的对外开证比重越来越大,这既有企业资金紧张的因素,也有银行利益驱使的因素。从实际情况看,这种银行为赚取业务费而开出的远期信用证越来越暴露出问题,有的已经导致了银行外汇资产严重不良,甚至影响我国银行的国际形象和信誉。

1、企业不讲信誉形成的风险。由于市场竞争激烈,有的商业银行国际服务部为了拉客户,尤其是大额结算业务,一般只要求客户交比例较低的开证保证金就对外开证,开证行在收到国外议付行的单据后,审核无误就必须承兑国外出口商的远期汇票,向国内进口企业放单。这样,一旦远期汇票到期,银行必须无条件对外付款,如果届时进口企业不能履约偿债,风险就全由开证行承担了。

2、进口货物纠纷形成的风险。在进口远期信用证结算中,进口企业取得全套单据领取进口货物,发现货物质量比合同规定的差或数量不足,往往会自觉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向银行下达止付令。这样,就把银行陷入两难境地,如果执行法院裁决,则会违反国际惯例,影响国际声誉,使无形资产受损失;如果不遵循国

际惯例,则会违抗法院裁决,后果严重,到头受损的肯定是银行。

3、补偿贸易中企业不能履约形成的风险。在补偿贸易中,有时企业进口国大宗原料进行加工、生产,再把成品出口到国外,其间有许多环节,万一其中某个环节出了问题,如原料或成品运输、仓储受自然危害,出运交货装船延期等,都会造成违约而不能及时收汇。在这种情况下,银行肯定要承担远期信用旺风险,到时对外付款,而企业即使想偿还远期信用证项下贷款也无能为力了。

4、对外借款到期不还形成的风险。有些远期信用证没有进出口贸易的背景,仅仅是为了对外借款,这类远期信用证风险最大。近几年来有一种看法,认为国际金融市场上利率低,而我国利率从国外银行借入外汇到国内换成人民币使用划算。事实上,也确实有一些企业和银行在利用这一途径发财。然而市场经济竞争是激烈的,企业经营有自己垫款对外付款的风险,后患很大,远期信用证的期限越大,越有可能出现问题;金额越大,承担的风险也越大。

5、银行违规操作形成的风险。严格遵循国际惯例,是进出口企业、银行的基本原则。只有遵循国际惯例,才能在国际上树立良好的信誉和形象,才能开展业务、在市场竞争中立足发展。一般来说,我国银行在办理国际业务时作风是稳健的,但也有违规现象发生,值得引起注意。

风险防范对策:

1、严格开证审核审批制度。我国商业银行都有授信管理制度,但在实际中有的地方采取了化整为零的办法办理对外开证。因而有必要严格远期信用证的开立程序和监督制度。如严禁开立融资性远期信用证等。

2、严格申请开证企业的担保抵押。对外开立远期信用证,从理论上说应收取100%的保证金,其他部分通过担保或抵押来解决。对于信用担保,一般只接受金融企业的担保和实力雄厚、信誉很好的企业担保。对于抵押,要认真审核其真实性、合法性、流动性并经办理公证、登记转让、过户等手续,最好是投足保险。因为在实际中,担保单位担而不保,抵押物无法变现的情况是常见的。

3、强调商业银行银行应稳健经营。不管是远期信用证还是近期信用证以及其他结算方式,都要按程序办事,遵循国际惯例,自觉维护我国银行国际声誉和形象。

参考文献:

【1】黎孝先.国际贸易实务【M】.北京:对外贸易出版社.2000年.P194-241 【2】白利威.国际结算【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2002年.P47-109

【3】张文剑.信用证中的风险与防范【J】金融教学与研究1999年第3班,P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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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ree methods of the international payments The three methods of the international payments are remittance、collection and letters of credit. Remittance Remittance, as a frequent payment method in international trade , refers to the transfer of funds from one party to another among different countries. Remittance, which is always used by those import enterprise, indicating the bank to a certain way pay a certain sum of money to the export enterprises. Now the World Bank generally use the remittance way, as SWIFT system treatment telegraphic transfer (T/T). By remittance, the goods’ direct payment provided by import enterprise is paid to export enterprise, while the documents representing the goods by the export enterprise directly submitted to import enterprise. Payment and the order of the shipment, directly determine the size of import and export both in case of any risks. Practically, some import enterprises’ remittance is divided into former T/T and after T/T j before the so-called roughly the equivalent of advance payments, T/T roughly equivalent to cash on delivery. Obviously, if export enterprise products’ market is competitive, it can make proper requirements before T/T import enterprise pay the cost only if the import and export both have good credit and credit after T/T is stable and powerful tool for orders. Collection A collection means an arrangement whereby the seller draws a draft on the buyer and authorizes its bank to collect the money from the buyer . Collection differentiates from open account or cash in advance. Collection is pointed out in the shipment of the goods after mouth enterprise issued by financial documents and commercial documents, entrust its bank through the collecting bank which import enterprise is located to its payment. Specifically, under different way remittance export enterprise, the collection of

以信用证业务为主的三种国际结算方式过程与比较

课程名称:国际结算课程论文得分: 课程论文题目以信用证业务为主的三种国际结算方式过程与比较班级 学生姓名 学生学号 课程论文完成时间 目录 摘要 (1) 一、常用的国际结算方式 (2) (一)国际结算方式含义 (2) (二)常用的国际结算方式 (2) 1.汇款 (2) 2.托收 (2) 3.信用证 (3) 二、三种结算方式的比较分析 (3) (一)信用证的结算方式 (3) (二)托收结算方式 (4) (三)汇款结算方式 (4) 摘要:在进出口业务中主要使用三种国际结算方式:汇款、托收、信用证。由现在的国际贸易流通情况来看,每一种国际结算方式对贸易双方都有重要意义,其优缺点也各不相同。在三种结算方式中,只有汇款属于顺汇,托收和信用证均属于逆汇。汇款和托收均属于商业信用,风险较大,而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可靠性比较高。在国际贸易中,基本均采用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但开立信用证一般需要交纳保证金,且费用较高。因此,对各种结算方式进行比较,全面了解各种国际结算方式,熟悉他们的优缺利弊, 选择合适的国际结算方式对于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人员以及外汇结算银行来说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常用的国际结算方式 (一)国际结算方式含义 国际结算方式:国际间由于各种相互往来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必须按照一定的贸易条件,使用一定的货币,通过一定的形式来进行结算,这样就产生了国际结算方式。国际结算方式,也称国际支付方式,是一国债务人向另一国债权人偿还债务或一国债权人向另一国债务人收回债务的方式。汇款、托收、信用证是使用最广泛的结算方式。 (二)常用的国际结算方式 1.汇款 汇款, 是一种最简单的国际结算方式,是指由付款人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 将款项汇交收款人。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国际结算时,银行只提供账户划拨款项的服务而不涉及银行的信用。利用这种结算方式时, 当卖方交货后,买方是否能按时汇出款项; 或者买方汇出款项后, 卖方能否按规定交付货物, 全凭买卖双方根据贸易合同互相提供信用, 故属于商业信用。汇付属于顺汇,即资金的流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方向是一致的。 在国际贸易中, 汇款方式有电汇(T /T ) , 信汇(M/ T) 和票汇(D/D) 。汇付方式主要用于进出口货物的货款及贸易从属费用的结算。 2.托收 托收是指出口商在货物出运后,出具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为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在国际贸易中托收往往特指跟单托收。按照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又可以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 由于托收方式的结算工具——托收委托书和跟单汇票等是从出口方流向进口方,而款项却是从进口方流向出口方,两者呈反方向流动,故属逆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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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农业大学 国际结算论文 论文题目: 学院: 专业: 姓名: 学生证号: 指导老师: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目录 摘要 (3) 一、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顺利结汇的原则 (3) 二、信用证软条款与风险 (3) 1.信用证软条款对卖方收汇的影响 (3) 2.信用证软条款表现方式 (4) 三、议付单据的制作 (7) 四、结束语 (9) 参考文献 (9)

信用证软条款与收汇风险 摘要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信用证是最常用的支付方式。许多人认为信用证付款方式对出口商结汇是最安全的,其实并不然。文章针对信用证中的软条款及其对出口商收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出应防范的风险。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业务越来越频繁,国际贸易业务方式更趋于单据化。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属银行信用。为保证各自利益,越来越多的贸易双方在进行国际贸易业务时,多采用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 关键词:国际贸易信用证软条款风险 一、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顺利结汇的原则 银行处理信用证业务时,只凭单据,不问货物,它只审查受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同样,开证人也根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承担接受单据并对其履行责任的银行进行偿付的义务。因此,采用信用证为支付方式时,要想顺利结汇,那就必须使议付单据与信用证的条款相一致。 二、信用证软条款与风险 1.信用证软条款对卖方收汇的影响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进出口双方都是以追求自我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出口方懂得利用信用证保证自己的利益,而进口方也会懂得利用信用证来设下各种陷阱或条件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例如,在签订合同时,进口方拿不定其所进口货物是否能顺利卖出去,就利用信用证软条款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所谓的软条款即不可撤销信用证中规定申请人或开征行可以单方面解除付

国际结算方式论文..

课程名称:国际金融实务课程论文得分: 课程论文题目 以信用证业务为主的三种国际结算方式过程与比较 班级商务英语132班 学生姓名刘婷 学生学号 030413216 课程论文完成时间 2015年7月2日

目录 摘要 (3) 关键字 (3) 一、三种国际结算方式(汇款、托收和信用证)的含义及比较 (3) 1、汇款(Remittance) (3) 2、托收(Collection) (3) 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3) 二、三种国际结算业务的种类和业务流程 (4) 1、汇款 (4) (1)电汇(Telegraphic Transfer,T/T)流程 (4) (2)信汇(Mail Transfer,M/T)流程 (4) (3)票汇(Remittance by Banker’s Demand Draft,D/D) (4) 2、托收 (5) 跟单托收(Documentary Collection)流程 (5) 3、信用证一般流程 (6) 三、三种结算方式的特点与比较 (6) 1、汇款 (6) 2、托收 (7) 3、信用证特点与优点 (7) 四、信用证条款与审单 (8) 1、信用证主要条款 (8) 2、信用证的审核 (9) 五、总结 (10) 参考文献 (10)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敞开国门,面向世界市场,大力发展国际贸易。201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中国的对外贸易更是经历发展大潮,对外贸易总额从2000年的四千多亿美元发展到2013年的四万多亿美元,成为世界第一大贸易国。国际结算业务作为国际贸易往来中关键性的一环,为越来越多从事国际贸易的人学习掌握,希望以对国际结算的熟悉来在实际贸易往来中占据一定优势。本文旨在分析三大国际结算方式的过程与差别,以信用证为主谈谈这三种国际结算方式。 关键词:汇款、托收、信用证、国际结算方式 一、三种国际结算方式(汇款、托收和信用证)的含义及比较 1、汇款(Remittance):是一种顺汇方式,是债务人或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将款项汇交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2、托收(Collection):是银行根据债权人的指示向债务人取得付款和/或承兑,或者在取得付款和/或承兑(或其他条件)后交付单据的结算方式。 3、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是开证行根据进口商的要求,凭信用证规定的单据向出口商作出的不可撤销的付款承诺。 从以上定义来看,我们可以发现这三种国际结算方式的简单的不同。汇款是债务人或付款人主动以银行为媒介向收款人直接汇款的方式;托收是出口方委托本地银行根据其要求,通过进口地银行向进口

国际结算论文

农业大学 国际结算论文 论文题目: 学院: 专业: 姓名: 学生证号: 指导老师: 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四日

目录 摘要 (3) 一、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顺利结汇的原则.................................................................. ..3 二、信用证软条款与风险.................................................................. .. (3) 1.信用证软条款对卖方收汇的影响................................................................... . (3) 2.信用证软条款表现方式................................................................... .. (4) 三、议付单据的制作.................................................................. . (7) 四、结束语.................................................................. . (9) 参考文献................................................................... .. (9)

信用证软条款与收汇风险 摘要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信用证是最常用的支付方式。许多人认为信用证付款方式对出口商结汇是最安全的,其实并不然。文章针对信用证中的软条款及其对出口商收汇的影响进行分析,提出应防的风险。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国际贸易业务越来越频繁,国际贸易业务方式更趋于单据化。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属银行信用。为保证各自利益,越来越多的贸易双方在进行国际贸易业务时,多采用信用证作为支付方式。 关键词:国际贸易信用证软条款风险 一、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顺利结汇的原则 银行处理信用证业务时,只凭单据,不问货物,它只审查受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同样,开证人也根据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承担接受单据并对其履行责任的银行进行偿付的义务。因此,采用信用证为支付方式时,要想顺利结汇,那就必须使议付单据与信用证的条款相一致。 二、信用证软条款与风险 1.信用证软条款对卖方收汇的影响 在国际贸易业务中,进出口双方都是以追求自我利益的最大化为目标。出口方懂得利用信用证保证自己的利益,而进口方也会懂得利用信用证来设下各种陷阱或条件来保护自己的利益。例如,在签订合同时,进口方拿不定其所进口货物是否能顺利卖出去,就利用信用证软条款来保护自己的利益。 所谓的软条款即不可撤销信用证中规定申请人或开征行可以单方面解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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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种国际结算方式的比较分析 摘要由现今的国际贸易流通情况来看,每一种国际结算方式对贸易双方都有重要意义,其优缺点也各有不同。在三种结算方式中,只有汇款属于顺汇,托收和信用证均为逆汇。汇款和托收均属商业信用,风险较大,而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可靠性比较高。 关键词汇款托收信用证汇票业务流程风险当事人权责比较一常用的三种结算方式 汇款又称汇付,是付款人委托所在国银行,将款项以某种方式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汇款,通常是由买方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条件和时间,通过银行将贷款付。汇款分为信汇、电汇和票汇,电汇的速度快,费用较高,但比信用证的要低,安全性还可以,它一般使用的是银行间的SWIFT才传递的,而信汇时间长,票汇容易发生票据在邮递途中丢失的可能性。 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一般情况下,贸易后的小额尾款可以使用托收的方式,如果金额大,最好不要使用,非常的不安全。 信用证是银行根据进口人的要求,开给出口人的用以保证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通常,出口商在觉得出口风险较大时,会要求进口商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由银行作出书面付款承诺,只要出口商能满足有关条件,做出付款承诺的银行就会付款,从而降低出口商的收款风险。 二汇款、托收与信用证三种结算方式所使用的汇票 汇款是银行(汇出行)应汇款人(债务人)的要求,以一定的方式将一定的金额,以其国外联行或代理行作为付款银行(汇入行),付给收款人(债权人)的一种结算方式。简单的说,汇款方式中的票汇方式所使用的汇票是银行即期汇票。汇款人自行将汇票传递给收款人,汇票需经收款人背书后方可流通,收款人可自行将汇票向汇入行收款。 托收方式是指出口商(或债权人)根据买卖合同先行发货,然后开立金融单据或商业单据或两者兼有,委托出口托收行通过其海外联行或代理行(进口代收行),向进口商(或债务人)收取货款或劳务费用的结算方式。 托收汇票的当事人有:托收汇票的出票人即出口商或卖方,托收汇票的付款人即进口商或买方, 托收汇票的收款人有三种情况:一是受益人,二是托收行,三是代收行。托收汇票的三种背书转让情况:1、委托人/出口商是payee。。2、托收行是payee。3、代收行是payee。 托收汇票的期限有:即期汇票、远期汇票、固定日期以后一个时期付款。托收汇票期限前面可以写出D/P或D/A。托收汇票中委托人即卖方可在托收申请书中要求托收行通知代收行办理已承兑汇票的担保。

国际结算案例分析报告

一、教学案例分析 案例1、小丁是一家公司外贸部的职员,该公司位于上海,主要从事工业用纸的生产和国内外销售工作,公司有非常稳定的日本、越南、加拿大、俄罗斯客户群。小丁已经有两年多的工作经验,对国际结算非常熟悉。近日,公司来了一个实习生小徐,没有真正接触过国际结算的内容,工作不知如何下手。货款的收付直接影响双方的资金周转和融通,以及各种金融风险和费用的负担,关系到买卖双方的利益和得失。所以外贸部经理告诉小徐向小丁学习。小丁打算先给小徐做一个简单培训。 分析:国际结算是指国际间债权债务的清偿或跨国转移资金而发生的在不同国家之间的货币收付业务。国际结算是一门以国际金融、国际贸易和商业银行学为基础而形成的交叉学科。与国内结算相比,国际结算要复杂很多,风险也更大,涉及因素多,需要掌握贸易、金融、法律、外语、商品等相关知识和理论基础。在公司贸易中发生的货币收付,需要运用金融工具(如汇票、本票、支票等),采取约定的结算方式(如汇付、托收、信用证等),利用一定的结算渠道(如SWIFT网络等),通过金融机构,使国际间的债权债务得以清偿。整个过程周期长,手续复杂,风险大。小丁应针对本公司的贸易特点,从国际结算的产生与发展、国际结算的性质和特点、国际结算的种类、内容等方面展开培训,着重讲解与实际应用相关的票据、汇付、托收、信用证、单据等事项。 案例2、公司接到一个来自加拿大的订单,需要定制一款尺寸特殊的擦拭用纸,包装的设计和材料也是定制的,货款价值5万美元,双方协商后决定采用6个月的远期信用证结算。远期信用结算是公司常用的一种结算方式,因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既能保证出口商安全迅速受到货款,也能保证买方按时受到装运单据。根据信用证使用流程,需要根据买卖合同规定,填写开证申请书,向开证行申请开立信用证。开证行接受进口方的开证申请,收受开证押金后,依据开证申请书内容开出信用证,发送出口商所在地的通知行。通知行鉴定信用证表面真实性后通知出口商,出口商审核信用证与买卖合同条款相符后,按信用证规定转运货物。出口商备齐各种转运单据后还需开立一张远期汇票。开立汇票的事情这次落到了小徐的身上。 分析: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汇票应包括“汇票”字样、无条件付款命令、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等内容。除了以上必须记载的内容外,还有几个“相对必要记载项目”。这些项目十分重要,但如果不记载也不会影响汇票的法律效力,因为,这些内容可以间接确定,包括出票地点、付款地点、付款日期。 汇票的作用:(要点)支付功能、汇兑功能、信用功能、结算功能、融资功能 汇票,简称为Draft或Bill。在国际结算中使用频率远远超过本票和支票。在各国的票据立法中,关于汇票的规定最为全面、具体。在各种类型的票据中,汇票最具典型意义,汇票有关法律规定也完全或部分适用本票和支票。中国《票据法》对汇票下的定义是: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按照付款时间的不同,汇票可分为即期汇票和远期汇票。本例中即为远期汇票,指规定付款到期日在将来某一天或某一可以确定日期的汇票。不管哪种汇票,都要求包括“汇票”字样、无条件付款命令、确定的金额、付款人名称、收款人名称、出票日期、出票人签章等绝对载内容。相对记载内容包括出票地点、付款地点、付款日期等,这些项目十分重要,但如果不记载也不会影响汇票的法律效力。 案例3、小丁的同学小朱在宁波的A公司工作,A公司与俄罗斯B进口公司签订了一份五金产品的CIF合同,两个40FCIL。合同约定分两次等量装运,两次交货的时间间隔为30天,

国际结算课程论文范本

山东工商学院SHANDONG INSTITUTE OF BUSINESS AND TECHNOLOGY 国际结算 课程论文 论文题目 Title Of Thesis 基于GRA的供应链合作伙伴选择 分院(系别) Department 国际教育学院专业Specialty金融学 班级 Class 商金146学号Number 论文作者Author of Thesis 论文完成日期 Date 指导教师 Advisor 王雪青 指导教师职称 The Title of Advisor 讲师

摘要 随着全球市场和信息技术的发展,选择供应链合作伙伴并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越来越重要。本文在总结供应链合作伙伴选择准则和方法的基础上,提出了基于灰色理论的灰色关联分析方法来选择合作伙伴。 关键词:供应链合作伙伴;选择准则;方法;灰色关联分析

目录 一、供应链及选择供应链合作伙伴的重要性 (1) 二、供应链合作伙伴选择的准则、步骤和方法 (1) (一)供应链合作伙伴选择的准则 (1) (二)供应链合作伙伴选择的步骤 (3) (三)供应链合作伙伴选择的方法 (3) 三、选择供应链合作伙伴的GRA法 (5) (一)GRA概述 (5) (二)GRA分析步骤 (5) 四、算例分析 (7) 参考文献 (9)

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全球市场和信息技术的发展,供应链和供应链管理一直是研究的热点。在集成化供应链管理环境下,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不再是讨价还价的买卖关系,而是一种相互依存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因此,自上世纪90年代后半期至今,供应链管理一直强调合作伙伴关系[1]。但是,良好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的前提是选择优秀的合作伙伴,包括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以及客户等。合作伙伴的选择问题是多目标决策问题,由于选择的准则和方法的不同,决策的结果势必造成入选或淘汰。在严格认证和正确准则的前提下,采用合适的方法选择少数优秀的合作伙伴,并和他们建立长期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是企业进行供应链管理首要的工作。本文在回顾供应链合作伙伴选择准则和方法的基础上,提出利用灰色关联分析(Grey Relationship Analysis, GRA)来选择供应链合作伙伴。 一、供应链及选择供应链合作伙伴的重要性 供应链是围绕核心企业,通过对信息流、物流、资金流的控制,从采购原材料开始,制成中间产品以及最终产品,最后由销售网络把产品送到消费者手中的将供应商、制造商、分销商、零售商直到最终用户连成一个整体的功能网链结构模式[2]。供应链管理(SCM)强调企业如何凝造自己的核心能力去和其他企业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通过业务外包,委托这些企业完成一部分业务工作,自己则集中精力和资源做好本企业能创造特殊价值、比竞争对手更擅长的关键业务,实现在利益共享、风险分担前提下的“双赢”目标。 传统的观点认为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主要是降低采购和销售成本,从而达到降低产品成本的目的;而现在合作伙伴的选择却转变为一种战略性的活动,选择合适的合作伙伴是为了建立稳定的合作关系,将合作伙伴的资源与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相统一,从而稳定整个供应链。在集成化供应链管理环境下建立战略性合作伙伴关系,能够降低供应链总成本,降低库存水平,增强信息共享,改善相互之间的交流,保持战略伙伴相互之间操作的一贯性,产生更大的竞争优势,以实现供应链节点企业的财务状况、质量、产量、交货、用户满意度和业绩的改善和提高[3][4]。因此,如何选择供应链合作伙伴是构建高效供应链的关键。 二、供应链合作伙伴选择的准则、步骤和方法 国内外的很多学者提出了很多合作伙伴的选择准则,但多数集中在选择供应商(合作伙伴之一)方面,且至今很难达成一致。 (一)供应链合作伙伴选择的准则

国际结算结课论文

密 级 公 开 学 号201041118504 经济管理学院 国际结算 课程论文 题目:国际结算在城市商业银行中的应用 论文作者 专业 本科/专科 年级 论文提交日期 ::::: 董金霞 国际经济及与贸易 本科 2010级 2014.1.3

国际结算在城市商业银行中的应用 摘要:近几年来,城市商业银行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资产大幅提升,资产质 量全面改善,本币业务的规模和效益发展到一定程度的背景下,纷纷开办外汇业务。城市商业银行作为开办外汇业务的新主力军,在近几年表现得特别抢眼。但是绝大部分城市商业银行在外汇业务领域目前并没有大的作为。那么城市商业银行在开展国际结算业务过程中存在哪些问题?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许多城市商业银行在激烈的竞争中发展国际结算中业务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城市商行国际结算单证中心 一、城市商业银行国际结算简介 城市商业银行的一项基础业务类属中间性业务是国际结算业务。通过两国银行办理的由贸易或非贸易引起的债权债务的清偿,它以国际贸易为前提,国际结算过程存在多重风险,但风险不等于损失,操作得当,风险可以预防,可以转化为收益;如不当,风险即会成为损失,同时,国际结算涉及到国家金融管理的有关法令、外汇管理条例、国际惯例与准则、银行信誉、银企责任及业务的具体操作等诸多方面,比较复杂。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我国的进出口贸易和外向型经济将会有更快的发展。这一切为国际结算业务的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利条件。二、城市商业银行国际结算业务发展现状 国际结算业务是商业银行国际业务的核心部分,是商业银行在全球范围内开展的一项业务活动,它能够给商业银行带来较高的利润,加强商业银行与国际公司的合作,开拓和巩固重要客户关系,从而带动商业银行其他业务的发展。但是,相伴而来的是银行结算风险大大增加,风险一旦成为事实,不仅是客户资金受损失,失去现有的和潜在的顾客群,而且银行也将在利润上受到巨大损失,同时对银行的声誉也造成损害。因此,创建符合业务发展要求和管理需要的国际结算业务风险管理体系是我国银行管理者面临的新挑战。 近几年来,城市商业银行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在资产大幅提升,资产质量全面改善,本币业务的规模和效益发展到一定程度的背景下,纷纷开办外汇业务,其经营重点几乎全部放在了国际结算及相关的贸易融资方面,即以覆盖整个贸易过程的融资为先导,以国际结算产品线为核心的中间业务和资产业务。

国际结算_信用证_结算风险_论文_国贸

关于信用证结算出现的问题探析 英(怀)101 丁文杰 10425305 在国际贸易结算方式中,普遍接受的国际结算方式有:信用证、托收、汇付。信用证结算是国际经济活动中使用最为广泛的一种结算方式,由于其属于银行信用,对双方来讲都具有安全保证作用,所以是一种比较安全的结算方式,保障了交易的正常进行。然而,信用证自身的特点使信用证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一系列的风险,因此,研究信用证的风险和防范措施对我国对外贸易实践有着很强的指导意义。 一、信用证结算的发展现状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最主要、最常用的支付方式。信用证指开证银行应申请人的要求并按其指示向第三方开立的载有一定金额的,在一定的期限内凭符合规定的单据付款的书面保证文件。信用证虽然依据合同开立,但在法律效力上与合同相互独立,只要卖方向银行提交的单据符合申请人申请开证时所要求的单据,银行即应付款,而不审核卖方是否实际按合同约定履行了义务,也不审核合同内容。原因是为了降低银行风险,设想买卖双方因合同发生争执,银行无法判断哪方的主张是合法的,所以只审核单据,只要单据符合要求即付款。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两家银行做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信用证是国际贸易中运用最为广泛的结算方式,由于它以银行信用为保证,以银行独立性付款责任为基础,因此具有一定的可靠性和安全性。但是由于银行在信用证结汇中只对单证作表面的审查,不负责采取进一步行动来调查单据的真实性,从而无法审查货物的真实性,这使得一些不法商人有机可乘,信用证案拒付和欺诈案件屡屡发生。 信用证的流通程序: 1.合同约定以信用证方式付款,同时约定必须向银行提交的单据,一般是提单、发票、合格证明等。 2.买方申请银行开立信用证,同时按合同约定填写对方付款时必须提交的单据。 3.卖方将货物装船,取得由船主签发的提单(买方只有拥有提单才能提取货物,而原则上只有付款才能取得提单)。 4.卖方将提单及其它单据交给当地银行,再由当地银行邮递给卖方所在地银行。卖方所在地开证行审核单据是否与买方开证时所要求的相符。 5.如果相符,将付款。如果不符,可以拒付,实践中把提单交给买方决定,买方可以要求拒付,但买方如果提货就要付款。其实买方提货后,单证仍不符,银行仍可以拒付,银行要求买方提货就必须付款的真实原因是:按照UCP500的规定,银行付款之前买方原本得不到提单,不能提货,银行既然把提单交给了买方,相应的提货风险也就转移给了买方。 信用证结算方式的特点: (1)当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时,受益人(出口商)的收款有保障,特别是在出口商不很了解进口商时,在进口国有外汇管制时,信用证的优越性更为显著。 (2)信用证使双方的资金负担较平衡。对于出口商来说,出运货物以后可以立即把单据卖给出口地银行以获得货款,还可以利用信用证做打包放款,因此,资金负担比货到付款和托收轻得多;对于进口商来说,开证时一般只需缴纳部分押金,获得单据时才支付全额,其资金负担也比预付货款轻得多。 (3)信用证方式也具有一些缺点。比如容易产生欺诈行为,由于信用证是具有自足性的 第0 页共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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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款、托收与信用证三种结算方式的比较分析 【摘要】由现今的国际贸易流通情况来看,每一种国际结算方式对贸易双方都有重要意义,其优缺点也各有不同。在三种结算方式中,只有汇款属于顺汇,托收和信用证均为逆汇。汇款和托收均属商业信用,风险较大,而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可靠性比较高。在国际贸易中,尤其是中国,基本均采用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但开立信用证一般需要交保证金,且费用较高。因此,对各种结算方式进行比较,使业务员能跟清晰地使用结算方式,以避风险,对国际贸易有重要的帮助。 【关键词】汇款托收信用证汇票业务流程风险当事人权责比较 一、常用的三种结算方式 汇款又称汇付,是付款人委托所在国银行,将款项以某种方式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汇款,通常是由买方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条件和时间,通过银行将贷款付。汇款分为信汇、电汇和票汇,电汇的速度快,费用较高,但比信用证的要低,安全性还可以,它一般使用的是银行间的SWIFT才传递的,而信汇时间长,票汇容易发生票据在邮递途中丢失的可能性。

一定期限后或特定日期付款。在远期汇票中,记载一定的日期为到期日,于到期日付款的,为定期汇票,记载于出票日后一定期间付款的,为计期汇票;记载于见票后一定期间付款的,为注期汇票;将票面金额划为几份,并分别指定到期日的,为分期付款汇票。 在托收和信用证方式下,汇票原有的作为支付命令的意义确实不大,之所以仍在广泛的使用,主要是借鉴了汇票的流通转让原理,使债权在不同当事人之间的转让变得清晰而又有法律依据,例如议付行在议付单据后,通过背书受让汇票的债权,成为善意的持票人,受到票据法的保护。 在托收情况下,通常汇票上背书注明为托收背书,代收行仅仅是代为行使出口商的请求付款权,这个时候的票据权利仍然属于出口商;如果汇票的背书未注明“for collection"的字样,从票据法上说,代收行就是汇票的正常持票人,自己具有向进口商请求付款的权利,而不是代出口商行使。当进口商付款之后,汇票由进口商收回,票据的权利义务终止。信用证下汇票背书给开证行,开证行作为付款人偿付汇票,这时它并不是汇票的持有人,而是付款人收回汇票,结束票据的流通,终结票据的一切权利义务。 托收和信用证项下,汇票的作用被弱化了,只是在有诉讼的情况下,研究这些权利义务才有实际意义,因为是否是正当持票人关系到是否有优于前手的权利。

国际结算单据及论文

目录 单据的填制 (2) 摘要 (14) 前言 (15) 1 国际结算业务概述 (16) 1.1 常用的三种结算方式 (16) 1.2 三种结算方式所使用的汇票比较 (16) 1.3 三种结算方式中业务流程的比较 (17) 2 国际结算风险的归因分析 (19) 2.1 信用信息管理的滞后,加剧了双重委托—代理关系中的信用风险 (19) 2.2 涉外单据审核制度的缺陷和复杂的结算规则,加剧了结算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19 2.3应对市场波动的经验不足,加剧了国际结算中的市场风险和汇率风险 (20) 3 防范国内银行国际结算业务风险 (21) 3.1 信息技术对国际结算的影响 (21) 3.2 具体防范措施 (21) 参考文献 (24)

单据的填制 给定条件 1.进口商名称和地址(开证申请人):天津进出口公司(TIANJIN HEFA IMP&EXP CORP)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路15号(No.15 RENMIN ROARD,HEPING ZONE,TIANJIN,CHINA) 2.出口商名称及地址(受益人、出票人):烟台万达国际贸易公司(WANDA INTERNATIONAL TRADING CO.)烟台金宇大厦1318室(RM.1318, KINYU BUILDING, YANTAI)TEL:2879-2356 FAX:26540909 3.合同编号:TJ357891 4.有关信用证要求: 开证行(付款行):中国银行天津分行(天津市和平区人民路15号) 开证日期:2001年7月2日信用证号码:AS364-250 开证格式为SWIFT MT700 信用证种类:不可撤消金额:5000,000美元 信用证银行内部参考号:LCAD020034 通知行:中国银行烟台分行(烟台莱山路23号) TEL:26483512 FAX:23564915 通知编号BS23516 通知日期:2003年7月1日 SWIFT:BKCHHKHH049 押汇银行及方式(Available with…By…):任何银行(自由议付) 运输要求:不允许分批和转运装运港为香港,目的地及卸货港为大连,最迟装运日为2005年9月30日.[实际装运日2005年9月15日,运输工具:华洋号 (HUAYANG),承运人:顺风船务有限公司(SHUNFENG SHIPPING LTD.)运费 预付] 货物要求:名称:洗衣机(Washing Machine) 数量:50,000件(PCS) 单价:100美元 金额:CIF天津5000,000美元 毛重:5000,000公斤(KGS) 净重:800,000公斤 无唛头,发票号138,日期2005年9月15日 装箱单日期2005年9月15日 单据要求: (1)经签字的商业发票1式3份

国际结算论文

国际结算方式的比较分析 【摘要】由现今的国际贸易流通情况来看,每一种国际结算方式对贸易双方都有重要意义,其优缺点也各有不同。在三种结算方式中,只有汇款属于顺汇,托收和信用证均为逆汇。汇款和托收均属商业信用,风险较大,而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可靠性比较高。在国际贸易中,尤其是中国,基本均采用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但开立信用证一般需要交保证金,且费用较高。因此,对各种结算方式进行比较,使业务员能跟清晰地使用结算方式,以避风险,对国际贸易有重要的帮助。 一、常用的三种结算方式 汇款又称汇付,是付款人委托所在国银行,将款项以某种方式付给收款人的结算方式。在国际贸易中采用汇款,通常是由买方按照合同的约定的条件和时间,通过银行将贷款付。汇款分为信汇、电汇和票汇,电汇的速度快,费用较高,但比信用证的要低,安全性还可以,它一般使用的是银行间的SWIFT才传递的,而信汇时间长,票汇容易发生票据在邮递途中丢失的可能性。 托收是出口人在货物装运后,开具以进口方为付款人的汇款人的汇票(随附或不随付货运单据),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进口人收取货款一种结算方式。一般情况下,贸易后的小额尾款可以使用托收的方式,如果金额大,最好不要使用,非常的不安全。 信用证是银行根据进口人的要求,开给出口人的用以保证支付货款的书面凭证。通常,出口商在觉得出口风险较大时,会要求进口商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由银行作出书面付款承诺,只要出口商能满足有关条件,做出付款承诺的银行就会付款,从而降低出口商的收款风险。 二、三种结算方式所使用的汇票比较 汇票是由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书面无条件支付命令,要求对方(接受命令的人)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某人或指定人或持票来人支付一定金额。 汇款时,通常会使用以下几种汇票:银行汇票是出票人和付款人均为银行的汇票。商业汇票是出票 人为企业法人、公司、商号或者个人,付款人为其它商号、个人或者银行的汇票。即期汇票指持票人向付款人提示后对方立即付款,又称见票即付汇票。远期汇票是在出票一定期限后或特定日期付款。在远期汇票中,记载一定的日期为到期日,于到期日付款的,为定期汇票,记载于出票日后一定期间付款的,为计期汇票;记载于见票后一定期间付款的,为注期汇票;将票面金额划为几份,并分别指定到期日的,为分期付款汇票。 在托收和信用证方式下,汇票原有的作为支付命令的意义确实不大,之所以仍在广泛的使用,主要是借鉴了汇票的流通转让原理,使债权在不同当事人之间的转让变得清晰而又有法律依据,例如议付行在议付单据后,通过背书受让汇票的债权,成为善意的持票人,受到票据法的保护。 在托收情况下,通常汇票上背书注明为托收背书,代收行仅仅是代为行使出口商的请求付款权,这个时候的票据权利仍然属于出口商;如果汇票的背书未注明“for collection"的字样,从票据法上说,代 收行就是汇票的正常持票人,自己具有向进口商请求付款的权利,而不是代出口商行使。当进口商付款之后,汇票由进口商收回,票据的权利义务终止。信用证下汇票背书给开证行,开证行作为付款人偿付汇票,这时它并不是汇票的持有人,而是付款人收回汇票,结束票据的流通,终结票据的一切权利义务。 托收和信用证项下,汇票的作用被弱化了,只是在有诉讼的情况下,研究这些权利义务才有实际意义,因为是否是正当持票人关系到是否有优于前手的权利。 三、三种结算方式中涉及到的当事人及其权责的比较

学《国际结算》后有感

《国际结算》课程论文 --12商英2班庄捷东首先,十分感谢张仪老师一学期来的辛勤教导, 使我能很好的把握本课程的重点知识以及吸收老师分 享的一些企业工作经验。在张仪老师的细心指导下, 我也每天关注着国际新闻,学习国际贸易知识,开阔 国际视野。下面写写我学到的东西吧。 一、主要内容 1、国际结算的研究对象主要包括2个方面:国际结算的工具和国际结算的方法。 2、结算的工具包括票据和单据,其中票据分为汇票、本票和支票等。单据主要包括商业发票、装箱单、产地证、保险单、海运提单、联合运输单据、空运单和铁路运单。 3、在本次课程中,老师已经给我们讲过的结算方式有:汇款、托收、信用证、银行保函、备用信用证、保理和包买票据。 二、各结算方式的利与弊 1.汇款 利:手续简便,费用少,避免了运送现金可能导致的风险与费用(保险费、运输费等),又加快了结算速度,提高了资金的利用率,并且不仅大大促进了贸易及其他经济往来的发

展,也确立了银行的结算中心地位。 弊:风险大,预付货款或到货付款依据的都是商业信用;资金负担不平衡。 2.托收 利:无论是对出口商还是进口商,托收都比汇款要安全。于出口商而言,货款收回有了保障,于进口商而言,始终掌握了托收的主动权,从一定程度上看是出口商给予进口商的一种融资。 弊:手续多,费用高,托收是一种凭借商业信用结算的方式,进口商是否付款,完全取决于其商业信用,且对卖方具有一定的风险,出口商有一定的资金负担。 3.信用证 利:信用证是一种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结算方式,①保证出口商安全收款,②保证进口商付款后可以取得代表物权的单据,从而凭此提货,③进出口商可以在信用证项下分别获得开证行或者其他银行所提供的资金融通,④买卖双方资金负担比较平衡,⑤银行可增加收入。 弊:容易出现伪造单证的诈骗行为,是进出口商和银行面临一定的风险。 4.银行保函 利:①可提供信用担保,解决交易双方互不信任的问题,使得合同可以顺利实施。

国际结算结课论文

国际保理结算的比较优势与风险 保理(factoring)作为一种金融创新工具,是为贸易中赊销或承兑交单方式提供的集销售账务管理、应收账款收取、信用风险担保和贸易融资为一体的综合性金融服务。近年来国际贸易竞争日趋激烈、买方市场逐步形成,信用证结算方式受到严峻挑战,保理业务得到了良好的发展机遇。从业务量的统计数据上看,我国大陆的保理业务量从1996年的1200万欧元上升至2000年的2.12亿欧元,在2001年猛增到12.34亿欧元,截至到2003年为26.40亿欧元。在从创设到发展的短短的几年中,我国保理业务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仍与保理业务总额列全球前三位的英国、美国和意大利相比我国大陆的保理业务总额相差甚远,甚至与亚太地区国家及其他发展中国家相比,差距仍较大,2003年度排名仅在第26位,而同年我国进出口总额已经位居世界第4位,可见保理业务量与我国的贸易大国地位极不相称,但也说明保理业务在我国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保理业务的整体优势 保理使得在赊销的交易背景下,既能保证卖方收取账款,增加销售收入,又能保证买方收取货物,舒缓付款压力,对买卖双方都有利。 对出口商来说,运用保理业务最大的优势在于能向卖方提供无追索权的、手续简便的贸易融资,出口方出售货物后就可以获得70—80%的预付款融资和100%贴现融资。同时由于采用了赊销的方式,因此大大增强了产品出口的竞争力,并有利于出口商对新市场和新客户的培养。此外,出口商采用保理业务可以借助保理商了解客户的资信及销售状况,并减轻自身在财务管理方面的成本。 对进口商来说,由于基于信用销售,因此可以避免信用证项下较高的开证费用和百分之百的保证金,减少资金积压,降低进口成本。并且由于赊销方式下出口方为进口方提供了1至3个月的融资,因此进口商可以转售货物后再付款,扩大了其现有支付能力下的购买力。还有,相对D/A远期承兑,进口商无须在尚未取得货权的前提下即做出商业承兑;相反在卖方提供的商品和服务不符合合同条款时,进口商还可以本着善意的原则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并要求索偿。保理业务的比较优势 保理业务在国际贸易中的作用还体现在将它对其他信用保险方式、结算方式具有比较优势: 保理业务与出口信用保险的比较 出口信用保险也具有保理业务中坏账担保的功能。尽管信用保险和保理业务的坏账担保服务同样具有消除或减少因信用风险而形成呆账坏账损失的功能,但二者之间存在着较大的差别。保理业务的坏账担保服务可向出口商提供100%的坏账担保,并于形成呆账坏账即期偿付,而信用风险通常仅赔付呆账坏账金额的70-90%,并于形成呆账坏账4至6个月后才赔付。 另外,在采用信用保险的情况下,出口商除按期向信用保险机构提供销售统计报表、逾期应收账款清单等,还必须提供规定的有关文件和证明以对形成的呆账坏账提出索赔,供应商为此要做许多管理和文字工作。而保理商对呆账坏账的赔付并不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文件和证明。再者,费用上保理业务也优于信用保险。虽然保理商因为提供了坏帐担保和其他服务要收取管理费,但这一包含于管理费中的费用相对于信用保险费仍然比较低,且并不一定增大供应商的费用开支。在采用综合保理和到期保理的情况下,供应商因使用保理而节省的管理费用完全可以抵消保理商的收费。两者的比较见表1。 正是由于在较低的费用下提供了包括信用保险在内的全面服务,保理业务在许多国家的对外贸易中取得优于信用保险的地位。 保理业务与其他付款方式的比较 保兑的不可撤销的信用证虽然有最大的收款保证,但是由于其较高的开证费用、管理费用以及对进口商较高的资金占用率,削弱了出口商的竞争力;而且信用证业务遵循严格的单单一致、单证相符原则,如果信用证下的有关单证出现些微不符,也可能使原先收汇相对安全的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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