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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财政资金的支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支付管理的原则

2.1 依法合规原则

财政资金支付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反财政纪律和财

政原则。

2.2 公开透明原则

财政资金支付应当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支付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3 管理规范原则

财政资金支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支付活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4 风险防控原则

财政资金支付过程中应当加强风险防控措施,防范支付风险,保障财政资金的

安全性。

三、支付流程

3.1 申请支付

1.各单位根据需要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申请表中需包含以下内容:

–支付事项的基本信息

–支付金额及用途

–支付方式等相关信息

2.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申请事项的合规性

–支付金额的合理性

–支付方式的适用性

3.2 支付授权

1.财政部门对通过初步审核的支付申请进行授权,包括:

–确定支付金额和用途

–确定支付方式和账户

2.支付授权应当由财政部门负责人签署,并留有相应记录。

3.3 支付执行

1.财政部门按照授权的支付方式和账户,进行支付操作。

2.支付过程中需确保支付凭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支付记录应当详细、

完整。

3.4 支付审计

1.财政部门进行支付后,应当加强对支付流程的监督和审计,确保支付

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2.支付审计应当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支付管理的责任制度

4.1 财政部门责任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支付工作,并对支付过程进行监督和审计。

4.2 申请单位责任

申请支付的单位负责提供真实、准确的支付信息和必要的材料,确保支付的合规性。

4.3 监督机构责任

监督机构对财政资金支付活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要求整改。

五、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支付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追回违规支付的资金,同时可能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者经济赔偿。

六、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财政支付管理中规定的与本办法相矛盾的内容均失效。

以上为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此办法进行财政资金的支付管理,并加强对支付活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行。

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精选10篇)

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精选10篇) 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1 为了规范财政性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依法理财,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乡镇财政管理的所有政府性资金(本级财政预算内安排的资金、预算外资金,上级财政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下拨的各类专项资金,政府性贷款,其他资金)。 二、财政性资金管理原则 (一)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符合地方经济发展和公共财政的要求,提高财政性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二)量入为出、统筹安排的`原则。根据财力情况,统筹安排,突出重点,集中使用,注重效益。 (三)明确职责、严格审批的原则。严格按照权限和程序审批,不允许越权超范围审批。 (四)规范运作、严格监管的原则。严格按规定的用途、范围和程序使用财政性资金,切实加强对财政性资金的监督和检查,促进国民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持续、稳步、健康发展。 三、财政性资金实行“集中管理、计划调度、先批后支、量入为出、专款专用、权责结合”管理。 四、各项财政性资金支出应严格按照支出范围、标准和财务审批程序办理。 五、预算资金必须按照本级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的部门预算和申报核定的用款计划安排支出,追加指标按程序办理。

六、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有关规定,收入全额上缴,支出由财政审核后下拨。使用预算外资金要遵循相关政策文件,不得随意改变资金用途。财政所对各单位非税收入的上缴,进行监督和检查,对隐瞒收入、滞留、挪用、坐支等问题要依据相关法规严肃处理。 七、单位往来结算资金要全额缴入财政过渡账户,由财政所按期集中汇缴区财政局财政专户,按程序申报后拨回到相关单位使用。 八、专项资金按用途申报、按项目进度拨款,实行“三专”管理,跟踪问效,严禁挤占、挪用。基本建设和维修等方面的专项支出实行工程预决算制度,先审核后入账。涉及政府采购的专项资金必须报请区财政采购办批准,按照批复采购。 九、强化监督管理。严禁银行印鉴一人保管,严禁在空白银行支付凭证上加盖银行印鉴,严禁一人办理财政拨款手续,真正做到用户密码本人知,人在印在,人走印锁。建立财政资金的会计核算信息报告制度、日常检查制度和网上实时监控制度。坚持做到预算与执行分开、钱账分开、章证分开,形成分工明确、层层监督制约的工作流程,保证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营。 十、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按照现金使用范围支取现金。核定现金库存限额,严格按限额支取备用金,其中限额超过3万元的,须报区财政局审查批准。 十一、加强用款计划支付方式审核,严格控制财政授权支付范围和金额,提高财政直接支付率。 财政资金管理制度 2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转变职能的要求,实现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依法依规推动项目建设,创新农业财政项目资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最新3篇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最新3篇 (实用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实用范文,如工作总结、策划方案、演讲致辞、报告大全、合同协议、条据书信、党团资料、教学资料、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In addition, this shop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practical sample essays for everyone, such as work summary, planning plan, speeches, reports, contracts and agreements, articles and letters, party and group materials, teaching materials, essays, other sample essays, etc. Please pay attention to the different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of the model essay!

省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省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附件: 省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 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性资金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进一 步完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根据《山西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省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山西省省级预算单位下列财政性资金的支付管理。包括: ,一,财政预算内资金,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四,其他财政性资金。 国家统借统还的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的支付~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其国内配套财政性资金的支付~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财政性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 第四条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账户构成: 财政厅在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 1 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 财政厅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财政厅零余额账户,, 财政厅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财政厅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专户,简称预算外资金专户,,

经省政府或财政部批准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或政策性银行开设的特殊专户~以及经省政府或财政部授权财政厅批准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特殊专户,简称特设专户,。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国库单一账户和预算外资金专户按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第五条财政厅是持有和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职能部门~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擅自设立、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各类银行账户。中国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国库单一账户和代理银行的管理监督。 第六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财政厅向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和代理银行,系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中~由财政厅确定的、具有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的商业银行~下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 2 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劳务的供应商等~下同,或用款单位,即具体申请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预算单位~下同,账户。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预算单位按照财政厅的授权~自行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预算单位签发的支付指令~在财政厅批准的预算单位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第七条部门及单位的预算下达后~预算单位依法拥有相应的资金使用权~履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职责~并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 第八条预算单位原则上分为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向财政厅汇总报送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的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向一级预算单位汇总报送部门预算和用款计划且有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二级预算单位,只有本单位开支~无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基层预算单位一般为一个独立核算的单位。一级、二级预算单位的本级开支~视为基层预算单位管理。

财政资金支付管理规定

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财政资金拨付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根据现行法规、制度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财政预算资金拨付管理暂行办法;一起来了解一下吧第一条为加强财政资金支付的管理与监督,规范财政资金支付业务流程,配合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有序进行,参照市市级单位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区级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直接支付的管理,以及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授权支付的管理;已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的预算单位,其授权支付资金按照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执行;财政性资金包括: 财政预算内资金; 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预算单位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区财政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账户;财政直接支付的方式包括工资统发、政府采购、其他直接支付等;

非试点单位财政授权支付是指区财政将资金拨付到预算单位账户,再由预算单位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非试点单位的授权支付指未列入财政直接支付范畴的财政性支出; 第四条预算经区人代会审议通过后,预算单位依法拥有相应的资金使用权,履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职责,并接受财政和审计监督; 第五条预算单位原则上分为一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向财政局汇总报送本级及其下属的分月用款计划的预算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独立核算无下属单位的预算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一级预算单位的本级开支,视为基层预算单位管理; 第六条预算单位按规定程序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并按照批复的用款计划申请、使用财政性资金; 第七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坚持按财政预算、分月用款计划、项目进度和规定程序支付的原则; 第八条预算单位用款计划是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的依据; 第九条预算单位用款计划由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部门预算、项目进度和区财政局的相关规定分月编制;区财政局批复的用款计划额度在年度内可累加使用; 基本支出用款计划按照年度均衡性原则,按季分月填报;

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财政资金的支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透明度,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支付管理的原则 2.1 依法合规原则 财政资金支付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违反财政纪律和财 政原则。 2.2 公开透明原则 财政资金支付应当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支付活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3 管理规范原则 财政资金支付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支付活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4 风险防控原则 财政资金支付过程中应当加强风险防控措施,防范支付风险,保障财政资金的 安全性。 三、支付流程 3.1 申请支付 1.各单位根据需要向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申请表中需包含以下内容: –支付事项的基本信息 –支付金额及用途 –支付方式等相关信息 2.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审核内容包括: –申请事项的合规性 –支付金额的合理性 –支付方式的适用性 3.2 支付授权 1.财政部门对通过初步审核的支付申请进行授权,包括:

–确定支付金额和用途 –确定支付方式和账户 2.支付授权应当由财政部门负责人签署,并留有相应记录。 3.3 支付执行 1.财政部门按照授权的支付方式和账户,进行支付操作。 2.支付过程中需确保支付凭证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支付记录应当详细、 完整。 3.4 支付审计 1.财政部门进行支付后,应当加强对支付流程的监督和审计,确保支付 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2.支付审计应当定期进行,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四、支付管理的责任制度 4.1 财政部门责任 财政部门负责制定和完善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支付工作,并对支付过程进行监督和审计。 4.2 申请单位责任 申请支付的单位负责提供真实、准确的支付信息和必要的材料,确保支付的合规性。 4.3 监督机构责任 监督机构对财政资金支付活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要求整改。 五、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支付管理办法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责任,追回违规支付的资金,同时可能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者经济赔偿。 六、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财政支付管理中规定的与本办法相矛盾的内容均失效。 以上为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按照此办法进行财政资金的支付管理,并加强对支付活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行。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贯彻落实各项财经法规和财会制度,提高财会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本着手续合法,收支规范,领导审批的原则,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一、预算资金管理 (一)指标管理。预算内指标由预算股负责录入、审核、下达。预算外指标由非税局录入、审核、下达。 (二)计划管理。各业务股室在下达指标的额度范围内,根据预算单位填报的当月用款计划,填报预算单位的用款计划汇总表,在审核无误后传递国库股。国库股根据各业务股室录入审核的预算内、预算外用款计划审定下达。 (三)资金支付管理。国库股负责将用款计划下达至财政国库收付中心,财政国库收付中心、根据预算单位支付申请,负责录入、审核、打印财政资金支付凭证,办理支付手续。 (四)清算管理。财政国库收付中心、国库股根据代理银行打印的当日支付明细清单,在核对无误后清算。 二、专项资金管理 上级下拨的各种专项资金和专项指标,如扶贫资金、黄开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资金、以工代赈资金、商粮供专项资金指标,以及专项补助、经费补助、世行贷款等,对股室及时将指标性文件送分管局长阅,分管局长向局长汇报后,传递预算股录入指标,业务股室及时记入备查专账,项目资金按照报账制管理办法的要求(如项目

验收单等资料),严 格按进度拨款。 凡有专项资金管理的股室要坚持跟踪问效、监督使用的原则,严格按程序监督所拨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向领导反映,提出建议,防止上边拨钱,下边挪用,一边违纪,一边要钱的现象。 三、会计手续的交接和会计资料管理 工作中因人员变动需要办理交接手续时,要严格按照《会计法》规定执行。一切会计资料要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规定认真整理,妥善保存。 四、财政账户实行归统一管理 各类财政资金账户统一归到国库股管理(有其他规定的除外);需开设新的财政资金专户的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内部审核程序办理,由国库股依据文件规定报经局长审批后,统一开设专户。

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一、引言 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财政资金的支付行为,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制定的管理规则和程序。本文将重点介绍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主要内容和操作步骤等方面。 二、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 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对于财政工作的高效运行具有重要意义: 1.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确保资金使用过程中的合法性和规范性,避免资源的浪费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2.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通过规范的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可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用于切实需要的领域和项目上,实现财政资金的最优配置。

3.增强财政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增强财政管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公众对财政管理工作更加信任,提升政府形象和声誉。 三、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 1.资金支付权限的划定:明确各级财政部门和单位的资金支付权限,确保资金支付行为在合法、规范的范围内进行。 2.支付操作流程的规定:详细阐明资金支付的操作流程,包括资金申请、审核、登记、支付和账务处理等环节,确保每一步骤都能够得到有效管理和监督。 3.支付凭证和票据的管理:规定支付凭证和票据的使用和管理办法,包括凭证的填制、审核和存档等程序,确保支付凭证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4.支付审查和内部控制:对资金支付进行审查和内部控制,建 立健全的审核机制,确保支付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财政政策,并避免欺诈和腐败的发生。 5.风险防控和监督机制的建立:建立完善的风险防控和监督机制,保障资金支付的安全性和稳定性,防范和应对各类支付风险。 四、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的操作步骤 1.资金支付申请: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和财务计划,填写资金 支付申请表,注明资金用途、金额和支付方式等信息。 2.资金支付审核:财务部门对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审核,核对申 请的合法性和准确性,确保支付符合相关规定和政策。 3.资金支付审批:财政部门对经过审核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审批,确认支付的合法性和必要性。 4.支付凭证填制:财务人员根据资金支付申请和审批结果,填 制相应的支付凭证,包括支付单据和发票等。

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一、制度目的 为规范财政资金支付管理,保护国家财产,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制 定此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该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财政资金的单位和个人,包括政府组织机构、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和个人。 三、基本原则 1.财政资金支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 2.财政资金支付应该合理、公正、透明、高效; 3.财政资金支付应控制风险,保障资金安全。 四、支付程序 1.支付申请:支付人或者经办人应当提出支付申请,经过财务审核后提 交支付申请; 2.费用核算:财务核算人员应该对支付申请进行核对,确保费用是合法 的,明确费用的用途; 3.支付审批:审核人员应该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保证审批程序合法; 4.资金划拨:经过审核和审批后,财务人员应该将资金划拨到支付人或 供应商账户,并保留好财务记录; 5.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采购人员或工程人员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和 要求交付货物或者提供服务; 6.支付结算:支付人员或者经办人应当对支付情况进行结算,检查支付 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五、支付控制 1.支付限额控制:针对不同财政资金支付对象的不同需要,设定不同的 支付限额; 2.支付分级控制:根据支付对象的等级设置支付权限,确保支付的安全 性; 3.财务审核控制: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核,保障资金使用合法、规范且经 济合理。

六、支付管理要求 1.财政支付应当经过严格审核和审批程序,确保支付的安全、合法和规 范; 2.支付记录应当规范完整,包括支付对象、支付金额、支付时间、支付 用途等; 3.支付管理应当严格按照现金收支管理规定执行。 七、支付管理检查 财政部门应定期对支付管理程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对于严 重违反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八、制度宣传和培训 为保证该制度的贯彻执行,财政部门应当对使用财政资金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 行培训和宣传,确保员工了解和执行该管理制度。 九、制度的实施和修订 该制度由财政部门负责实施和管理,如需要修改,须经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批。修改后的制度应当重新宣传和培训。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批复的分月用款计划使用财政性资金; 第二章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各类账户的使用和管理 第一节国库存款账户 第八条国库存款账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财政预算资金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的收入和支出; 第九条代理银行按日将支付的财政性资金与国库存款账户进行清算; 第十条代理银行代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业务与国库存款账户的资金清算办法,按照自治区的有关规定,由人民银行克拉玛依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第二节预算外资金专户 第十一条预算外资金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收入和支出; 第十二条预算外资金专户收入按预算单位或资金性质设置分类账,并按收入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支出按预算单位设置分类账,用于记录、核算、反映预算外资金的支出活动; 第十三条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部门的要求和支付指令,办理预算外资金专户的收入和支付业务,同时,代理银行按日将支付的预算外资金与预算外资金专户进行清算;具体清算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节零余额账户 第十四条财政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直接支付,该账户每日

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与国库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专户清算; 第十五条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该账户每日发生的支付,于当日营业终了前由代理银行在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内与国库存款账户或预算外资金专户清算; 第十六条预算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应按现行银行账户管理办法申请设立零余额账户,并向财政国库管理部门和财政国库支付执行机构办理预留印鉴手续相关手续及表格见附件一至三;一个基层预算单位只开一个零余额账户; 第十七条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可以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可以向本单位按账户管理规定保留的相应账户划拨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及提租补贴,以及经财政部门批准的其他款项;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 第十八条各基层预算单位要切实加强对现金支出的管理,不得违反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提取和使用现金;代理银行按照财政部门批准的用款额度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受理预算单位的现金结算业务; 第十九条代理银行按照克拉玛依市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资金银行支付清算办法的规定办理清算; 第四节特设专户 第二十条特设专户用于核算经国务院、财政部及自治区人

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一、总则 财政资金支付是指各级财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对财政资金进行划拨、发放、支付等一系列活动的管理过程。为了规范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二、财政资金支付的主体和职责 1. 财政部门 负责制定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监督和指导各级财政资金支付工作,审核和批准支付事项。 2. 预算单位 负责编制预算,合理安排和使用财政资金,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支付申请。 3. 待支付单位 向预算单位提供支付申请材料,确保支付申请材料真实、完整、合法。 三、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流程 1. 支付申请

待支付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填写支付申请表格,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合同、发票、收据等。 2. 支付审核 预算单位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支付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核对资金余额和支付限额,并与财务部门进行核实和对账。 3. 支付批准 预算单位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支付申请。如有问题或需要补充材料,预算单位应及时反馈给待支付单位。 4. 资金划拨 经批准的支付申请,预算单位将相应的资金划拨到待支付单位的指定账户。 5. 支付执行 待支付单位收到划拨的资金后,按照约定的方式和时间,完成支付工作,并及时报备财政部门。 四、财政资金支付监督和风险控制 1. 内部监督 预算单位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对财政资金支付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支付活动合规、规范和高效。 2. 外部监督

财政部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财政资金支付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支付中的问题,并提出监督建议和改进措施。 3. 风险控制 预算单位应加强风险意识,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制度,及时识别、评估和应对支付风险,确保财政资金支付安全和稳定。 五、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的落实与改进 1. 落实 各级财政部门要组织培训,提高财政资金支付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风险意识,确保制度的全面落实。 2. 改进 根据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实践和经验,不断完善和改进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提高支付效率和质量。 结语 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应加强协调配合,依法开展支付管理工作,确保财政资金得到科学、合理、规范的使用和支付。同时,要密切关注财政资金支付管理的新动态,及时调整和完善支付制度,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完整版

财政资金管理方法 财政资金是什么?又是如何管理的呢?财政资金是指以国家财政为中心,它不仅包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财政收支,还包括与国家财政有关系的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的货币收支。今天我就给大家整理了相关资料,欢迎阅读!! 关于财政资金滥用杜绝方略 据了解,在过去的很长时间里,我国一直实行传统的“基数预算〞。在这种模式下,每一年的预算决策都是在上一年拨款的根底上增加一定的数额,并且结余全部上缴。因此,政府部门大多宁可花钱也不愿意省钱。在这方面,一个被广泛引用的事例是,广州地铁2号线实际建立的费用比原本预算节约了18个亿,可负责人卢光霖不仅没得到奖励,反而因为“钱没花完、绩效不好〞挨了批评,这让这位直性子的国企领导一度“心都碎了〞。 对于各政府部门来讲,想方设法超预算、超范围、超标准列支,千方百计私设小金库,在某种意义上就成了一项“重要的任务〞。北京市财政局公布的14家单位涉及问题资金超过10亿元,再次有力地验证了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不透明、决算隐秘、预算外不公布及缺乏监视的事实,亦折射出当前小金库现象的普遍性。 新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变革是一种特殊的交易过程,制度变革能否发生以及如何运行,主要取决于制度变革的本钱与收益的比较,即只有在制度变革所带来的收益大于制度变革所需要的本钱时才能发生。2007年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了“阳光政府〞的信息公开要求:“但凡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都要向社会公开。〞

但条例自2021年5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屑公开的现象普遍存在。笔者认为,为了有效防止政府机构及其官员利用手中掌握的权力谋求个人或者个别组织的私利,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目标的实现,必须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社会监视与约束,提高行政透明度。不透明的预算,犹如脱缰之野马难以约束及操控。 现代社会,政府预算早已不再是简单的财政收支方案,它更是政府最重要的政策工具,表达了政府全部的战略意图和政策优先方向,是保障政府施政目标达成的利器。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改进政府公共部门绩效,以最经济的手段、花最少的钱,提供更优质的效劳,理应成为公共部门行政管理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好的预算管理,会使政府每花1分钱都会想到这是纳税人的钱,每1分钱都要产生相应的效益。而不是花2分钱办1分钱的事,白白浪费了老百姓辛苦赚来的钱财。 现阶段,应当凝聚所有可能的制衡力量,促使公共部门承受人民监视,对公共部门财政预算进展公开,公开预算工程名称、预算工程数额及预算工程如何实施。同时,还要实施严厉的问责制,需要明晰部门责任与岗位职责,完善行政责任追究制度,既要解决谁执行、怎么执行的问题,又要明确谁监视、怎么监视的问题,还要答复谁追究、怎么追究的问题。如此,才能真正约束公权力,标准公权机关的行政行为,才能消除小金库的存在空间。 内容全文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地方财政有偿使用资金是由地方财政部门管理、按照有借有还的原那么周转使用的一局部财政资金不含地方根本建立支出“拨改贷〞,下同,是国家财政资金必要的补充。 第二条地方财政有偿使用资金的管理,必须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遵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是指在国家财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下,对财政资金的开支、使用、利用和监督等进行统一管理的规章制度。 一、目的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主要目的是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的管理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的正确用途,有效地防止财政资金的流失和腐败行为,确保财政资金的及时、准确、合理开支。 二、内容 1、根据国家有关财政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管理体系,包括资金预算、结算制度、资金拨付制度、资金使用制度、资金监督制度等,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管理。 2、明确财政资金的规模、类型和用途,健全财政预算制度,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合理配置财政资金。 3、根据财政法规,建立和完善财政资金的结算制度,明确财政资金的存放、结算、支付和财务报告的形式和要求,确保财政资金的正常结算。

4、确定财政资金的拨付方式,明确拨付财政资金的权限,规范财政资金的拨付程序,确保财政资金的及时、准确、合理拨付。 5、明确财政资金的使用范围,建立严格的资金使用制度,规范财政资金的使用流程,确保财政资金的严格控制和合理利用。 6、建立健全财政资金的监督制度,落实财政资金的监督责任,加强财政资金的审计和监督,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管理和正确使用。 7、定期对财政资金管理进行考核,分析财政资金使用情况,总结财政资金管理经验,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应对。 三、原则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原则是遵循国家财政管理的法律法规,遵守财政资金的公正、公开、透明、节约和绩效原则,强化财政资金的审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的合理利用和有效管理。 四、执行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执行工作,由国家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负责,各级财政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加强财政资金的审查和监督,确保财政资金的正确使用。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一、引言 财政资金是国家财政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维护国家财政稳定、实 现经济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了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使用效率,减少资源浪费,各国纷纷出台了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本文将以中国财 政资金管理办法为例,探讨其主要内容及实施效果。 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 资金来源与归集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首先规定了各类财政资金来源,包括税收收入、 存款收益、债务融资等。其中,税收收入是最主要的财政资金来源。 然后,根据资金来源的不同,办法明确了各类资金的归集程序和流程,以确保资金的安全、透明性和准确性。 2. 资金预算和安排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对于资金预算和安排也有明确规定。一方面,根 据国家发展大计和各部门的需求,制定年度财政预算,明确各项支出 计划和资金分配。另一方面,办法规定了预算执行的程序和要求,包 括预算执行的授权程序、审批程序等,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效 益性。 3. 资金使用和管理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重点关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避免出现浪费和滥 用资金的情况。具体措施包括:明确资金使用的范围、用途和条件; 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加强对 预算执行的监督和评估等。 4. 资金监督和审计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督和审计,财政资金管理办法规定 了相关监督和审计机构的职责和权限。这些机构包括财政部门、审计 机关、人大财经工委等。通过监督和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管理 中的问题和漏洞,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三、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效果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对于改善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 率和减少浪费具有积极的作用。首先,明确了资金的来源和使用范围,避免了滥用资金的情况。其次,加强了对资金的监督和审计,减少了 财务违规行为的发生。此外,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还促成了财政 预算的合理规划和执行,提高了资金使用的效益和透明性。 然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实施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一方面, 实施成本较高,需要加强对各级财政部门的培训和配套政策的制定。 另一方面,政策执行的差异和不确定性也给财政资金管理带来了困难。因此,建议在实施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过程中,加强各级政府的沟通 与协调,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督机制,以促进财政资金管理的进一步提升。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结合自治区XXX(以下简称“管委会”)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财政专项资金是指政府明确具体项目、指定的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中央、自治区专项拔款财政安排项目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有专项资金收支活动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按上级专项资金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 (一)公开、公正、科学、高效; (二)集中管理,突出重点; (三)专款专用,独立核算; (四)统一支付,严格把关; (五)跟踪问效,责任追究。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下达 第五条专项资金申报的条件包括:

(一)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重点和范围; (二)有明确专项资金项目目标、预期效益、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预算,并经科学论证和项目可行性研究; (三)补助性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应有明确的资金用途,并有相关规定的实施依据。 第六条严格按照规定的申批程序进行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拔付。申请专项资金重点项目应实行评审制度,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财审局及相关业务部门按相关规定组织对需要安排的项目专项资金进行评审; (二)根据评审结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排序列入项目库,项目库由财审局和相关业务部门共同设置、管理和使用。需安排各项专项资金(包括年初预算的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申批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各业务部门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从专项资金项目库中选取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财审局预算编制的要求,编制资金使用计划,报财审局审核,后经政府审批。 第七条XXX根据年度财力情况和工程排序,会同业务部门提出专项资金初步审核安排意见,列入年度预算草案,报当局审定、通过。专项资金安排应符合下列要求: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一、总则 财政资金是国家财政收支的主要组成部分,也是政府与社会经济各个领域和层面联系的重要纽带之一。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资金管理行为,制订本办法。 二、资金预算管理 (一)财政资金预算编制 1、国家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在编制年度财政预算时,应审慎评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科学设置各项支出预算,控制财政赤字和债务风险。 2、财政部门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预算编制,做到公开、透明、参与和公正。 3、预算编制应遵循“绩效管理”原则,充分考虑资金用途和效益,确保资金使用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二)资金预算执行管理 1、国家和地方各级财政部门应根据预算支出安排,按规定进行资金拨付和管理,确保不超支、不欠账。 2、用于特殊支出的财政资金,应按照财政部门的审批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 3、若出现资金缺口,财政部门应及时调整预算,或向同级财政部门进行协调和支援。 (三)资金预算监督管理 1、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财政预算执行监督管理制度,

确保预算实现,遏制资金浪费和非法使用情况。 2、财政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监督预算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行为,维护财政资金安全。 3、财政部门应定期公开预算执行情况,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三、政府采购管理 (一)政府采购预算管理 1、各级财政部门应组织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并控制采购支出规模,确保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2、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应遵循“公开公正、充分竞争、成本约束、绩效管理”原则,采用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供应商,选择优质且价格合理的产品和服务。 3、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应遵循“公开公正、全程记录、风险管控”原则,如需实行单一来源采购,应符合法律规定和监管部门的审批要求。 (二)政府采购合同管理 1、政府采购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规定履约期限和规范约束内容,依据总量控制、指标化管理、效果评估等方式对采购效果进行评估。 2、定向向某特定企业采购时,应向社会公开招标或邀请符合相关要求的供应商参与竞争,避免垄断或者优惠待遇。 3、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应遵循“过程监督、结果跟踪、风险评估、履约考核”原则,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合法、规范和科学。 四、资金监督管理 (一)财政资金监督管理 1、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财政资金监督管理,建立健全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规范资金使用,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安全运行,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资金是指在国家、地方财政预算中设立的、专门用于特定公共事业、项目等的资金。 第三条财政专项资金应当按照以下原则进行管理: (一)专款专用原则,确保资金用于特定的项目或事项。 (二)限额管理原则,按照预算控制资金的使用规模和范围。 (三)统一管理原则,由专门机构负责统一管理和监督。 (四)公开透明原则,加强信息公开和监督。 (五)风险防控原则,确保资金使用安全可靠。 第二章资金管理机构 第四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构是指负责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的机构。

第五条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 (一)编制财政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和实施细则。 (二)负责资金的拨付和支付。 (三)严格按照规定管理和监督资金的使用。 (四)向社会公开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三章资金使用管理 第六条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条件应当明确,遵循以下原则: (一)确保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确保资金使用具有必要性和有效性。 (三)确保资金使用经过合理的评估和论证。 (四)确保资金使用过程记录真实可靠。 第七条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申请、审批和监督管理应当按照以 下程序进行: (一)使用单位提交资金使用申请,必须提供详细的项目计划、预算和相关材料。 (二)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构对使用申请进行审查和评估。

(三)审批通过后,由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构拨付资金,并监督使用单位按照申请及审批文件要求使用资金。 (四)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资金使用,并及时向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机构报告使用情况。 第四章资金监督管理 第八条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应当做到以下要求: (一)建立健全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制度。 (二)加强对财政专项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审计。 (三)建立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制度,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估。 (四)加强对使用单位行为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九条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可以采取以下手段: (一)设置专门的监督部门或职能机构。 (二)建立信息系统,实现对资金的实时监控和风险防控。 (三)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 (四)建立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企业现行财政资金管理办法

1.总则 1.1.为了加强集团公司财政资金监督管理,构建层次清晰、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管理体系,建立精准预算、有效使用、动态监管的工作机制,强化财政资金使用单位责任意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提高使用效率和效益,实现绩效目标,维护国有资本权益,根据国家有关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有关职能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股份公司各分(子)公司及控股公司(以下统称各单位)的财政资金相关业务。 1.3.本办法所称财政资金是指各单位通过国家一般公共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途径取得的中央财政资金和地方各类财政资金。 2.职责分工 2.1.集团财务部是财政资金综合管理部门,负责集团公司财政资金的统筹、运用和规范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2.1.1.负责组织研究行业财政类政策,负责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协调,争取政策支持,落实财政资金。 2.1.2.负责财政类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培训和宣贯。 2.1. 3.负责集团公司财政类管理制度的制定与修订。 2.1.4.负责集团公司财政资金预算分析、执行和控制,负责各单位财政资金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与绩效评价。 2.2.各单位财务部门负责本单位财政资金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本单位财政资金管理主体责任。主要职责包括: 2.2.1.负责研究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财政类政策,负责与地方财政主管机关沟通和协调,争取政策支持,落实财政资金。 2.2.2.负责与本单位业务相关的财政类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培训、宣贯和执行。 2.2. 3.负责制定本单位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及业务规范。 2.2.4.负责本单位财政资金预算分析、执行和控制。 3.管理内容 3.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财政国库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

娄底市经济开发区财政国库资金支付管理 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降低运行成本,真实反映财政资金的实际支出数,有效防止对财政资金的挤占、挪用和截留,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深化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意见》(湘财库[2003]2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级单位下列财政性资金的支付管理: (一)财政预算内资金; (二)纳入财政国库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三)纳入财政国库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四)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二章银行账户的设立、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财政分局设立代管资金专户,用于记录、核算和反映不纳入预算管理的各种暂存、代管性质的资金收支活动。 第四条部门预算批准后,预算单位依法拥有相应的资金使用权,履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职责,并接受财政部门、审计机关和监察机关的监督。 第三章用款计划的申报及用款额度的核定第五条预算单位根据批复的年度部门预算(或预算控制数)的执行情况及预算单位的实际需要,编制分月用款计划(对部门预算中政府采购预算反映的支出项目,预算单位还应按照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时编制政府采购用款计划,下同)。并于每月20日前(节假日顺延,下同)将下一月用款计划报送国库集中支付中心。 第六条财政分局国库支付中心在每月25日前完成对预算单位次月用款计划(包括直接支付用款计划和授权支付用款计划)的审核工作,审核完成后,由财政分局预算股汇总报批。

第七条财政分局预算股根据预算资金的情况,于每月30日前将预算单位次月的用款额度(包括直接支付用款额度和授权支付用款额度)通知到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再由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将额度下达到预算单位.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用款额度在本年度内累加使用. 第四章财政直接支付 第八条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资支出; (二)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资金; (三)基本建设资金; (四)财政统发的工资资金; (五)发放给干部职工个人的有关款项,包括未纳入财政工资统发单位的工资、津补贴、节假日补助、奖金等; (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七)水费、电费、固定电话费、卫生垃圾费、物业管理费;

南昌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南昌市市级财政资金支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性资金支付的管理与监督,提高资金运行效率和使用效益,保证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南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昌市市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洪府发[2003]46 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级预算单位下列财政性资金的支付管理:(一)财政预算内资金; (二)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 (三)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 (四)其他财政性资金。 第三条财政性资金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存储、支付和清算。第四条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由下列银行账户构成: (一)市财政局在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开设的国库单一账户(简称国库单一账户); (二)市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预算外资金财政支出专户(简称预算外资金支出专户),并为每个预算单位开设一个分户(简称预算外资金支出分户); (三)市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市财政零余额账户);(四)市财政局在商业银行为预算单位开设的零余额账户(简称预算; 单位零余额账户).

(五)市财政局在商业银行开设的清算备用金账户(简称清算备用金账 户); (六)经国务院、财政部、省政府、省财政厅和市政府批准或授权, 市财政局或由市财政局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特殊专户(简称特设专户)。 第五条市财政局是持有和管理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职能部门,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立、变更或撤销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中的各类银行账户。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国库单一账户和代理银行的管理监督。 代理银行是指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中,由市财政局确定的具体办理财政性资金支付与清算业务的商业银行(下同)。 第六条财政性资金的支付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种方式。 财政直接支付是指由市财政局向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或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人民银行南昌中心支行或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直接支付到收款人(即商品或劳务供应商等,下同)或用款单位(即具体申请和使用财政性资金的预算单位,下同)账户。 财政授权支付是指由市财政局授权预算单位支付,预算单位按照市财政局的 授权,向代理银行签发支付指令,代理银行根据支付指令,在 市财政局批准的用款额度内,通过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将资金支付到收款人账户。 第七条部门和单位预算批准后,预算单位依法拥有相应的资金使用权,履行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职责,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八条预算单位原则上分为一级预算单位、二级预算单位和基层预算单位。向市财政局汇总报送分月用款计划并提出财政直接支付申请的预算单位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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