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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

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
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

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

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臵管理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7?59号)和《重庆市事业单位岗位设臵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渝人发…2008?2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精神,结合重庆义务教育学校实际,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适用范围

1.我市承担义务教育的小学、中学适用本指导意见。

2.义务教育学校的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分别纳入岗位设臵管理。

岗位设臵管理中涉及义务教育学校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设置

3.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的功能、规格、规模以及隶属关系等情况,对岗位实行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控制。岗位设臵的总量应与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总数保持一致。

4.义务教育学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

5.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臵要适应增强学校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岗位包括具有行政、党群等管理工作职责的岗位。

6.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臵要符合义务教育工作和人才成长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义务教育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7.根据义务教育的特点,义务教育学校的专业技术岗位分为教师岗位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其中教师岗位是专业技术主体岗位。

教师岗位指具有教育教学工作职责和相应教师资格与教育教学能力水平要求的专业技术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主要包括学科实验、图书资料、财务会计、电化教育、卫生保健等具有教学辅助工作职责的专业技术岗位。

8.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臵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义务教育学校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岗位根据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科研和日常运行等需要设臵。

义务教育学校可实现社会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臵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9.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义务教育学校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臵及结构比例控制标准》详见附件1)。

10.义务教育学校岗位总量应按照中小学编制标准,原则上以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确定。岗位设臵要优先满足教育教学工作的实际需要,严格控制非教学岗位。对寄宿制学校可适当增加管理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普通初中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85%;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15%。普通小学教师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一般不低于90%;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10%。

三、岗位等级设置

㈠管理岗位等级设臵

11.义务教育学校管理岗位分为6个等级,即五至十级职员岗位。现行的处级正职或三级职员(正)、处级副职或三级职员(副)、科级正职或四级职员(正)、科级副职或四级职员(副)、科员或五级职员、办事

员或六级职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至十级职员岗位[《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管理(职员)岗位等级对应表》详见附件2]。

12.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设臵义务教育学校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臵,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

13.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设臵,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确定;其他承担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设臵,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

14.未定机构规格、领导职数的义务教育学校,应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机构规格、领导职数后,按干部管理权限和本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㈡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臵

15.专业技术岗位共分为13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为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为五至七级;中级岗位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为十一至十三级(十三级为员级岗位)。(《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中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表》详见附件3;《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教师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对应表》详见附件4)。

16.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将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统一的义务教育教师职务制度实施办法。在此之前,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职务和其他专业技术职务系列暂按国家和我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

17.义务教育学校中学教师岗位共划分9个等级。其中高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专业技术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分别对应专业技术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

18.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教师岗位共划分6个等级。现行小学高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十一级、十二级岗位;小学二级、三级教师职务对应专业技术十三级岗位。

19.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义务教育学校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本指导意见确定。

20.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以及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各地区经济、社

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义务教育学校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

21.根据全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的要求,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高级、中级、初级结构比例现状,结合义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和“十一五”人才发展规划,合理确定义务教育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农村地区学校教师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应与本地城镇同类学校大体平衡。

高级、中级教师岗位的设臵要兼顾不同学科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和新课程改革的实施。

22.全市义务教育中、小学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如下:

⑴市属中学原则上为2:4:4;

⑵区县属中学原则上为1:3:6;

⑶市属小学原则上为1:3:6;

⑷区县属小学原则上为0.2:3:6.8。

23.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如下:

⑴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2:4:4;

⑵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3:4:3;

⑶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5:5。

24.对乡镇以下规模小、人员少的义务教育学校(或教学点),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可以学区为基础,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由区县(自治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集中调控、集中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25.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在总结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管理经验的基础上,按照优化结构、合理配臵的要求,制定全市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结构比例控制的标准和办法。

26.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主管部门要严格控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严格控制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总量,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执行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27.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岗位设臵,原则上市属中学可设至专业技术四级或五级岗

位;区县属中学可设至专业技术五级或六级岗位;义务教育小学可设至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28.义务教育学校四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由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调控;八至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由区县(自治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调控。

㈢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臵

29.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5个等级,即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义务教育学校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工勤技能岗位一至五级岗位(《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岗位等级对应表》详见附件5)。

30.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

31.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为25%左右;其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严格控制在5%左右。

32.义务教育学校工勤技能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应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臵。没有承担教学科研任

务的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不设臵工勤技能一、二级岗位。

33.义务教育学校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由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调控;三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由区县(自治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调控。

㈣特设岗位设臵

34.义务教育学校中的特设岗位是义务教育学校特点和义务教育发展规律,为适应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设臵的非常设工作岗位。

特设岗位不受义务教育学校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的等级按照规定的程序确定。

35.按照严格控制、严格审批的原则,义务教育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设臵特设岗位:

⑴承担国家或本市重大科研项目或课题,本单位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需短期聘用高层次人才的;

⑵引进省(部)级及其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急需高层次人才等,本单位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的;

⑶因单位规格受限但确需聘用高层次人才的;

⑷其他确需设臵的。

36.特设岗位的设臵须由义务教育学校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审核表》(附件6),经区县(自治县)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送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中央编办组织实施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及其岗位等级

37.义务教育学校中学教师岗位名称:中学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高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五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学中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中学一级教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学初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二级教师一级岗位、中学二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中学员级教师岗位名称为中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我市义务教育中学评聘了中学研究员职务的,按我市现行规定对应专业技术四级岗位。

38.义务教育学校小学教师岗位名称:小学高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高级教师二级岗位、小学高级教

师三级岗位,分别对应八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一级岗位、小学一级教师二级岗位,分别对应十一级、十二级专业技术岗位;小学二级教师、小学三级教师岗位对应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

我市义务教育小学评聘了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按现行规定对应专业技术七级岗位。

39.义务教育学校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名称和对应等级参照相应行业指导意见和标准执行。

40.义务教育学校其他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原则上应低于教师岗位。

五、岗位任职基本条件

㈠各类岗位的基本条件

41.义务教育学校三类岗位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⑴遵守宪法和法律;

⑵具有良好的品行;

⑶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㈡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42.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及其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及其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43.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

⑴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两年;

⑵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⑶七级职员岗位,须在八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⑷八级职员岗位,须在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

44.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在上述基本任职条件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职员管理的具体条件。

㈢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45.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国家和我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要求。

46.受聘教师岗位的人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国家关于相应教师职务的基本任职条件。同时,

应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教育思想端正,关心爱护学生,善于学习,敬业爱岗,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47.各地区以及义务教育学校在国家和我市规定的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根据我市《实施办法》及本指导意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以及本单位的具体条件。

48.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具体条件,由主管部门或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我市《实施办法》及本指导意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任职年限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㈣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49.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

50.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51.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㈤义务教育学校校长

5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义务教育学校校长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聘任。受聘校长岗位的人员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管理岗位基本条件,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修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团结同志,作风民主;具有中级(含)以上教师职务任职经历;一般应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身心健康。

六、岗位设置的审核

53.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臵实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制度,并按规定程序和管理权限进行审核。

⑴市属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臵方案须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⑵区县(自治县)属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臵方案须经主管部门同意,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高等学校附属普通初中、小学的岗位设臵的程序,按照行政隶属关系和人事管理权限,参照上述办法执行。

54.义务教育学校设臵岗位按以下程序进行:

⑴制定岗位设臵方案,填写《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臵方案表》(附件7)和《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臵及结构比例控制审核表》(附件8);

⑵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区县(自治县)应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⑶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臵实施方案,编制岗位说明书;

⑷岗位设臵实施方案应广泛征求本单位教职工意见,由学校负责人员集体研究通过;

⑸组织实施。

55.义务教育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臵方案可按照核准权限申请变更:

⑴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义务教育学校出现分立、合并,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臵的;

⑵根据上级或同级机构编制部门的正式文件,增减机构编制的;

⑶按照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臵的。

56.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岗位设臵方案作为义务教育学校和有关部门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

57.义务教育学校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应保持相对稳定,并实行动态管理,未经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批准不得突破。

七、岗位聘用

58.义务教育学校聘用人员,应按照我市《实施办法》、本指导意见和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的岗位设臵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自主进行岗位聘用工作。专业技术岗位人员聘用工作,按照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逐步建立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与岗位聘用相结合的用人制度。教师高级岗位聘用,应向优秀班主任和其他优秀教师倾斜。

59.义务教育学校聘用人员,应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

60.义务教育学校必须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按照不低于国家和我市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的要求。

61.义务教育学校要完善聘用办法、规范聘用程序、健全聘用组织及监督机制,确保岗位聘用工作公

开、公平、公正进行。学校要成立聘用组织,负责岗位聘用的有关工作。

62.义务教育学校与受聘人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定聘用合同,明确受聘岗位职责要求、工作条件、工资福利待遇、岗位纪律、聘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以及聘用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内容。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作出相应变更。聘用合同期满前,义务教育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职情况认真考核,及时作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63.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特点,在教育教学管理岗位上的人员,原则上应直接从事部分教学工作,其他管理岗位人员及工勤人员应积极实行一岗多责,提高用人效益。

64.对于乡镇以下规模小、人员少,对岗位结构比例实行集中调控、集中管理的义务教育学校(或教学点),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人员集中聘用。

65.根据义务教育学校的特点,对义务教育学校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教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可以根据有关规定破格聘用。

66.义务教育学校新参加工作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管理人员按照《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岗位等级;工勤技能人员通过初级技术等级岗位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67.义务教育学校聘用人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⑴五至六级职员岗位、四至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一至二级工勤技能岗位,市属义务教育学校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后,由单位聘用;区县(自治县)所属义务教育学校经主管部门、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初审,报市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单位聘用。

⑵七至十级职员岗位、八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三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市属义务教育学校经主管部门审核后,由单位聘用;区县(自治县)所属义务教育学校经主管部门初审,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由单位聘用。

68.义务教育学校接收的政策性安臵人员的聘用,按照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并签订聘用合同。新调入工作人员的聘用,应重新确定岗位等级,并签订聘用合同。

69.已经实行聘用制度,签订聘用合同的义务教育学校,可根据我市《实施办法》和本指导意见的有关要求进行岗位设臵,并按照核准的岗位设臵方案,对本单位现有在册(即在编、在岗和在聘)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

70.尚未实行聘用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应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人事部、教育部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我市《实施办法》及本指导意见的精神,抓紧进行岗位设臵,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

71.各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义务教育学校主管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要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使义务教育学校现有在册(在编、在岗和在聘)的正式工作人员依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

72.各地区、各部门和义务教育学校必须严格把握政策,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聘用职务。要采取措施严格限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中高等级岗位的设臵。

73.义务教育学校首次进行岗位设臵和岗位聘用,岗位结构比例不得突破现有人员的结构比例。现有人

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结构比例的,要通过自然减员、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规定的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结构比例的,也要根据义务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队伍状况逐年逐步到位。

74.各地区、各部门应按照义务教育学校所核定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聘用教师,满足教育教学和课程设臵对各级各类岗位教师的基本需求。要坚决制止在有合格条件人选的情况下出现“有岗不聘”的现象。对学校按规定要求聘用的人员,经教育主管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审核后,应及时办理相应人事关系,兑现工资待遇,严禁产生新的代课人员。

75.各级教育督导机构要按照国家和当地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臵的指导标准,以及核定的岗位设臵方案,依法加强对义务教育学校人员聘用及配臵状况的督导检查。按照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要求,城镇学校之间、城镇学校与农村地区同类学校之间的教师高级、中级岗位结构比例,应保持相对均衡,保证农村地区学校不低于城镇同类学校标准。

76.义务教育学校完成岗位设臵、组织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写出书面工作报告,填写《重庆市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聘用人员审核认定表》(附件9),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政府人事行政部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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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企业管理专业全国排名2009-04-23 1 A++ 西安交通大学 2 A++ 浙江大学 3 A++ 清华大学 4 A++ 北京大学 5 A++ 武汉大学 6 A++ 南京大学 7 A++ 中国人民大学 8 A+ 上海交通大学 9 A+ 中山大学 10 A+ 复旦大学 11 A+ 厦门大学 12 A+ 上海财经大学 13 A+ 天津大学 14 A+ 华中科技大学 16 A 南开大学 15 A 四川大学 17 A 东南大学 18 A 中国科学技术大学 19 A 哈尔滨工业大学 20 A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21 A 吉林大学 22 A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23 A 南京农业大学 24 A 北京师范大学 25 A 湖南大学 26 A 同济大学 27 A 武汉理工大学 28 A 中南大学 29 A 中国农业大学 30 A 大连理工大学 31 A 暨南大学 32 A 华中农业大学 33 A 东北财经大学 34 A 山东大学 35 A 华南理工大学 37 A 西南交通大学 36 A 苏州大学 38 A 东北大学 39 A 华东师范大学 40 A 中国矿业大学 41 B+ 重庆大学

43 B+ 南京师范大学 44 B+ 华中师范大学 45 B+ 安徽财经大学 46 B+ 上海大学 47 B+ 浙江财经学院 48 B+ 浙江工商大学 50 B+ 北京交通大学 49 B+ 陕西师范大学 51 B+ 湖北大学 52 B+ 西南财经大学 53 B+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 54 B+ 湖南师范大学 55 B+ 山西财经大学 56 B+ 山西大学 57 B+ 郑州大学 58 B+ 深圳大学 59 B+ 云南大学 60 B+ 福州大学 61 B+ 山东农业大学 62 B+ 合肥工业大学 63 B+ 电子科技大学 65 B+ 云南财贸学院 64 B+ 江西财经大学 67 B+ 南京理工大学 66 B+ 华南农业大学 68 B+ 河海大学 69 B+ 黑龙江大学 70 B+ 安徽大学 71 B+ 北京工商大学 72 B+ 中央财经大学 73 B+ 天津财经大学 74 B+ 扬州大学 75 B+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 76 B+ 浙江工业大学 77 B+ 西北大学 78 B+ 昆明理工大学 80 B+ 北京理工大学 79 B+ 广东商学院 81 B 中国海洋大学 82 B 汕头大学 83 B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

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 6、事业单位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由政府人事行政部 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控制标准如下: (1)主要以专业技术和知识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当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班主任管理论文题目精选

班主任管理论文题目精选 班主任管理是一门很值得研究的学问,它不是机械化的模式,还要考虑不同个体的学生的特点,对症下药才能起到良好效果。如果你要写作该方面的论文,不妨看看以下为你准备的班主任管理论文题目,或许对你有所启发。 班主任管理论文题目一: 1、高中班主任通过实践活动提升德育能力的研究 2、数据挖掘在中职德育管理中的应用 3、江门一职班主任工作管理系统的分析与设计 4、小学班主任专业成长的叙事研究 5、初中德育导师制的实施现状与改进策略 6、上海市D中学班主任工作室建设的研究 7、班主任专业发展培训现状及改进建议 8、初中新任班主任专业能力提升策略研究 9、新媒体时代下中职学校班主任德育工作探析 10、“生态取向”的小学班主任评价优化的实证研究 11、走班制背景下普通高中生管理问题研究 12、初中班主任领导力提升策略研究 13、小学班主任工作评价研究 14、中职学校班主任专业能力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15、中山翠亨小学学生德育评价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分析 16、江门市新会机电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德育奖惩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分析 17、“特殊教师”的主体身份建构-中小学班主任制度的历史社会学分析

18、高中班主任期末评语及学生认同状况研究 19、中等职业学校班主任德育工作研究 20、全员德育理念下中职学校班级管理策略研究 21、论追求本色的学校德育 22、当前中学德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 23、初中英语教师对教材中德育素材的利用问题研究 24、初中语文教学中的德育渗透研究 25、初中班主任德育功能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6、转型期中等职业学校班级文化建设策略的研究 27、通过班主任工作改善中职生行为习惯的行动研究 28、中职班主任专业能力发展现状及对策 29、论班主任是学校实施心理健康教育的主力军 30、攀枝花市中小学班主任队伍建设现状与对策探讨 31、论影响学校德育教育的潜在课程 32、论新时期中学班主任素质的培养 33、高中学科教师德育作用的调查研究 34、我国中小学德育实效性研究 35、班级“公正团体”道德教育策略探析 36、班主任工作评价研究 37、合作竞争共同提高 38、初中班级德育活动问题成因及实效性研究 39、中小学德育系统性研究 40、中学班级德育管理问题研究 班主任管理论文题目二: 41、高中班主任德育实效性问题研究 42、我国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职责变迁研究 43、“异常学生”管理问题及其对策研究 44、重庆市普通中学校本培训问题研究 45、小学英语教学中的德育实施探究 46、试探隐性德育思想在初中班主任专业化发展中的作用 47、在中学班主任队伍建设中渗透隐性德育思想的启示 48、哲学思维指导下的中职班主任工作经验总结 49、中学德育导师制的实践探索 50、包头市中学班主任专业化的现状与提升策略研究 51、高中班主任角色定位的现状与对策研究 52、普通高中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53、江门市新会机电职业技术学校班级德育管理系统的研究与分析 54、中等职业教育班主任工作实践性研究 55、广东江门新会机电中专学校班级德育考核评价管理系统研究与分析 56、儒家传统文化与中学德育教育 57、心理因素对学生品德发展影响的研究 58、班主任与中学生心理健康教育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桂 人发[2008]85号) 为贯彻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事 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进一步深化事业单 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1、本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适用于由我区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编制管理范围的,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 业单位及其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2、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本实施意见,纳入 岗位设置管理。 3、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已经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 用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4、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和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2)专业技术岗位指承担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 岗位。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维护、后勤保障、服务职责的工作岗位。 5、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社 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控制标准是:(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 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 总量的50%以上。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 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 (5)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有具体规定的,按照行业岗位设置管 理指导意见执行。 (6)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6、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核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 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7、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 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8、我区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八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正职、

浙委办〔2009〕138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浙委办〔2009〕138号《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作者:来源:时间:2011-08-19 《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浙委办〔2009〕138号 各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属各单位: 《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在事业单位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事业单位转换用人机制,实现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实施。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要坚持以人为本,从促进社会事业发展、维护广大职工根本利益出发,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要深入细致地做好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确保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平稳顺利推进。 各地各部门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委组织部和省人力社保厅。 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9年12月23日 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重庆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

重庆大学教学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我校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参照国家和教育部有关实验室建设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教学实验室是我校本科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办好高等学校的基本条件,是开展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进行高新技术研发,聚集和培养优秀科技人才,开展学术交流,实现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开展学术交流、推动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功能的重要基地。 教学实验室包括校级实验教学中心和院级中心实验室。 教学实验室的任务是根据我校学科建设和本科教学的需要,完成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验(上机)课时,支撑学生学科竞赛及各种课外科技创新活动。培养学生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加强学生创新思维和动手能力培养提高提高总体实验教学 质量,推动本科教学总体水平提升。 第二章立项与建设 七七七本科教学实验室建设的立项与建设管理主要包括立项申请、专家论证、批准立项、计划审核、计划实施、验收等过程。 七七七 七七七本科教学实验室申请实验室建设项目立项的必须符合以下 基本条件之一: (一)新办专业;

(二)目前实验教学条件尚不能满足专业实验教学要求(开出率达 不到100%的)的实验室; (三)根据实验教学改革需要,提升实验教学水平。 七七七实验室建设项目建设原则与程序: (一)实验室建设原则 1、满足教学需要原则 专业教学实验室(只有专业实验室?)建设从满足教学需要的角度出发,针对专业人才培养要求提出规划,应特别注意院级实验教学硬件平台及课程平台的建设。 2、分步实施原则 建设经费分阶段投入,因此建设规划需要根据需求的轻重缓急,分年度列出分阶段实施的计划。 3、共同建设原则 专业教学实验室应通过多渠道筹集资金进行建设,争取校企合作、社会捐赠等各方面资助,专业实验室建设项目中如为专业教学实验室建设,学院应在经费预算规划中学院应计划考虑不低于20%(?)的配套投入,并努力争取社会、企业等各方面的资助。 4、资源共享原则 实验室建设规划在考虑满足本科专业人才培养的同时,兼顾研究生培养及科研的需要,以及学校教学实验室整体布局,避免重复建设。在实验室建成投入使用后,不仅要为本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学科服务,

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州、地)党委组织部、编委办,政府(行署)人事局,省委各部委、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省级人民团体、各省属高等院校、各省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5号)以及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黔府发[2006]4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编委办研究制定了《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附件: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中共贵州省委组织部贵州省人事厅 省编委办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 贵州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为了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顺利实施,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和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做好党群系统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85号)以及省人民政府《贵州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黔府发[2006]4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提出以下意见。 一、岗位设置原则 1、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设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动态管理的原则,在机构编制部门确定的职责任务、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各类人员结构比例内进行。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任、合同管理。 2、岗位设置应明确岗位名称、职责、等级、任职资格等条件。岗位名称应简明规范,岗位等级应与单位的规格相适应,不得超过机构规格确定岗位等级 二、实施岗位设置管理的范围和对象 3、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其它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4、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岗位设置,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5、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6、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工作人员,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意见。 三、岗位类别设置

学校管理学 归纳

第一章绪论 1、学校管理学的研究对象是什么? 答:学校管理学是研究学校管理现象及其规律的科学。 2、学校管理学的研究内容有哪些? 答:第一,学校管理思想:是学校管理者对影响学校管理活动的客观存在的有意识反映,它要反映社会制度的性质及学校管理活动的客观物质条件。 第二,学校管理目标:是学校管理思想的集中反映。 第三,学校领导体制:是决定学校管理工作绩效的中枢,它要明确学校机构的设置原则、设置形式、隶属关系、权限划分、制度建设等问题; 第四,学校管理过程:是学校管理活动的时间流程,它要反映学校管理活动的进行状态,反映学校管理目标实现的程度。 第五,学校管理原则:是学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 第六,学校管理方法:是使学校管理理论、管理原则等抽象的理念转化为具体的管理行为的必要手段,是连接理想与现实的桥梁。 第七,学校资源管理:主要是对学校中人力、财力、物力、时间、空间、信息等资源的有机组合与合理配置。 3、学校管理学的性质是什么? 答:学校管理学是边缘性的应用学科。 第一,边缘性表现在既与教育学紧密联系又与管理学紧密联系。第二,应用性表现于管理本身所具有的鲜明的实践性。 4、学校管理学的任务是什么? 答:学校管理学必须不断研究学校管理现象,揭示学校管理规律,为学校管理者自觉应用管理理论,遵循管理规律创造条件,为制定管理学校的方针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5、学校管理学的特点有哪些? 答:第一,应用性。学校管理学的价值及生命力就在于它是否能够指导学校管理实践,即应用性是学校管理学的重要属性。 第二,理论性。学校管理学作为一门产生于学校管理实践的学科,必定要对实践活动进行理论升华,指导学科管理者应当怎样做,为什么要这样做。 第三,综合性。学校管理活动复杂的,涉及多种资源的管理,这就学校管理学要

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化我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人事部颁发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及《〈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一)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我省各级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列入本实施意见的管理范围。 (二)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或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本实施意见的管理范围。 (三)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以及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使用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设置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编制总额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我省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 (一)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二)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三)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四)事业单位除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应控制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比例标准范围内。 (五)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 1.我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分为8个等级,即三至十级职员岗位,依次分别对应现行的厅级正职、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 2.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根据现行的单位规格,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3.事业单位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总量,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 省、设区的市及县(市、区)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及中层领导岗位数量(包括正、副职)按照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执行,中层以下(不含中层)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确定。 省、设区的市及县(市、区)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岗位数量(包括正、副职)按照各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领导职数执行,中层及其以下各等级管理岗位的职员数量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

学校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目标与计划

学校安全防范管理目标与计划 学校安全工作关系到社会的稳定,关系到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能否正常开展,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必须常抓不懈,警钟长鸣。本年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继续加强安全防范教育,健全安全保障制度,落实安全各项措施,不断强化学校内部安全管理责任制,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和育人环境,保障学校师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上级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扎扎实实做好学校安全、综治等各项工作。加大安全检查管理力度,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改善学校周边改造区域的安全条件;针对学校实际情况和特点,抓好校校园安全、校园欺凌与暴力事件预防、校园周边整治和治安安全等重点安全防范工作;抓好校园安全隐患整改,规范安全管理各项事务,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实现学校的安全稳定。 二、工作要点: 1、保障校园安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杜绝安全隐患。 1)将校园安全教育内容纳入德育工作计划、活动方案中,切实在日常教育教学活动中加强思想政治和法制教育、安全教育,重视学生的品德和日常行为规范的养成和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全体师生的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积极预防和减少学校安全事故的发生。由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牵头责任人、各科室和校区、班级都要周密考虑,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管理。 2)加强对学校公共场所、实验室、电脑房、专用室等使用水、电、教学设施设备和材料(尤其是化学试剂)的检查管理。体育课及其它室外活动,教师提前检查所用器具是否安全,并全程监督学生的活动。

3)建立严格的值班与交班制度,学生上学、课间、午间、放学时,之 前教师在楼梯口、校门口等值班点进行安全管理疏导,避免因拥 挤、奔跑、追逐等引发事故。 2、防范非法入侵校园,预防校园欺凌和暴力事件。 1)建立校园欺凌和暴力专项预案,形成管控与处置制度和工作机制,制定完善的安全预警快速反应和联动处置机制,形成防止学生欺凌和暴力的工作合力。 2)邀请相关法制专家开展讲座,现身说法。 3)对预控生进行心理辅导。 3、建立警校联动,加强校园周边综合防控工作。 1)与周边公安机关相关民警保持密切的联系和沟通,形成警校联动,建立机制,合作开展对学校周边环境的检查。 2)衔接有关部门,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治安安全工作。 4、加强“三防”管控,维护校产校舍安全。 1)切实执行学校按时清校的规定。加强门卫的工作责任,校门口不得乱停车辆,禁止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外来人员进校要办理登记手 续。配齐必要的安全防护、应急处理装备,保证视频监控运行正 常。 2)明确专职宿舍管理员职责并建立检查监督机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定期组织校舍安全检查(开学初和期中),特殊天气随时检查, 发现险情及时汇报排除。鼓励每个教工关心校产校舍及其它设施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加强保卫工作,积极衔接有关部门强化防盗防火措施。 3)食品与饮水安全:加强食品安全和卫生防疫工作,不断完善学校食堂规范学校是同食品采购、运输、储存、加工等环节的卫生安全状 况。保证各校区直饮水管理的规范有序。 三、各月学校安全防范主要工作及活动安排一、二月:

《辽宁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辽人发[2008]15号)

《辽宁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辽人发[2008]15号) 中共辽宁省委组织部辽宁省人事厅 关于印发《辽宁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 实施意见》的通知 辽人发[2008]15号 各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省直各部门: 现将《辽宁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在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制度,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新的人事制度的重要内容,是继事业单位推行人员聘用制度后又一项重大改革,也是实现事业单位收人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保证。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要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与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结合起来,与促进事业单位用人机制转换结合起来。要坚持以人为本,从实际出发,从促进事业发展出发,从维护广大职工的根本利益出发,积极稳妥地实施。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具体实施意见。认真研究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稳妥解决好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既要积极推进,更要稳妥审慎,确保改革顺利平稳,取得实效。 二oo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辽宁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岗位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 J 70号)和《(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 8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 1.本实施意见适用于列人我省各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范围的各类事业单位。 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2.事业单位现有的在编在册在岗的各类人员,按照本实施意见上岗进级,按岗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 3.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4.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管理职责和从事一般性的普通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 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单位运转灵活,工作高效的需要。管理岗位分为领导管理岗位(包括单位领导管理岗位和内设机构领导管理岗位,下同)和普通管理岗位。 5.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6.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需要。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三、岗位等级 7.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岗位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

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湘政办发【2008】1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湖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1.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都要按照本实施意见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2.事业单位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工作人员,参照本实施意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4.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适用本实施意见。 二、岗位类别设置 5、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 岗位三种类别(以下简称三类岗位)。 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

学校管理目标

邵火庙小学学校管理目标 一、学校管理目标的含义、特点 (一)学校管理目标的含义 根据目标的定义,我们可以给学校管理目标下个定义。 学校管理目标是学校管理主体进行管理活动所要达到的状态、标准、结果。换言之,就是学校管理者通过实施一系列的管理职能,希望把学校办成什么样子,沿着什么轨道发展,最终达到什么规格要求。 (二)学校管理目标的特点 1、指向性。目标,是人们所追求的一种未来的结果,总是指向一定方向。它为组织或个人指明了奋斗的方向,展现出预想的前景。 2、社会性。学校作为社会组织,它的管理目标要与社会性质、社会发展的总目标统一方向。我国学校的管理目标必须体现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要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可行性。学校的管理目标是学校办学发展的方向,只有付诸实践才能有效果。(三)学校管理目标的内容 学校管理目标是一个总的目标,学校管理目标具有层次性,要实现学校管理的总目标,必须将之分解为操作性强的子管理目标,可以从不同角度按不同标准进行分解,使其具体化。一般按因素分解和按工作性质分解,再加上管理系统自身,学校管理目标的基本内容可以分为三大类: 1、一般管理目标 主要内容包括: (1)对人的管理目标。 对人的管理目标包括:培养良好集体管理的目标,要在学校营造良好的人际关系氛围,开展民主管理,发挥组织成员的积极性与创造性,达成共识,形成一个良好的集体。合理使用人的管理目标,充分发挥人力资源的作用,合理安排每个人的岗位,发挥个人所长,做到人尽其才。提高成员基本素质的目标,提高教师的思想、道德、技能、能力等方面的素质。 (2)对物管理的目标。 管理物的目标,是管理者对学校的物质使用所预期达到的结果。即对学校的物质、环境、设备进行配置、使用,以达到物尽其用的管理目标。 (3)对财的管理目标。 指的是财力活动预期达到的结果。包括:财力的开发和财力的分配和资金的使用方面的管理目标。 (4)时间的管理目标。 学校各个阶段工作时间的合理安排等方面的目标。 (5)信息的管理目标。 学校的档案管理、资料收集、信息网络建设等方面的目标。 以上是学校管理的一般管理目标,人、物、财方面的管理目标是主要内容,除此之外,还有事(任务)、时间、信息等管理目标。但这些因素不象人、物、财那样具有相对独立性。它们总是同一定的组织形式、一定的工作系统联系在一起,从有关具体工作的管理目标中体现出来。 2、具体工作管理目标。指的是管理者对某项工作的管理活动,要使该项工作的

福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福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为深化我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国家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闽委办〔2008〕7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实施范围与对象 (一)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我市各级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列入本实施意见的管理范围。 (二)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或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本实施意见的管理范围。 (三)事业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以及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使用事业编制的工作人员,都要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岗位类别设置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编制总额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我市事业单位三类岗位的结构比例,具体控制标准如下: (一)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二)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三)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四)事业单位除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占岗位总量的比例,应控制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事业单位人员结构比例标准范围内。 (五)鼓励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现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 三、岗位等级设置

学校管理学试题 综合

《学校管理学》试题(一)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30分) 1、学校教育目标是确立学校管理目标的_________________,学校管理目标的达成,必须有助于全面实现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学校目标管理活动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目标的确定;二是___________;三是_________________。 3、指导建立和健全组织机构的学校管理原则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实现学校经济效益优化,主要是指科学地利用____________________,用最小的耗力更快地做_____________________,以实现学校工作目标。 5、根据教师工作是一种集体协作劳动的特点,在学校管理工作中,要_________________。在评价教师工作时,即应考虑____________________。 6、学校实行“全局管理”,是指学校管理者要_____________________。具体地说,就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学校的校容、校貌、_______状况,也能体现出该校的校风精神,有人称之为校风的______________。 8、学校管理过程是指学校管理者指挥本组织内的成员,为达到学校的预定目标,以__________________,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程序。 9、学校管理是一种有自身目的和运动程序的控制系统活动,有明确

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按程序___________________。 10、说服教育和行政措施是相辅相成的两种____________。教育方法的核心是通过各种_____________,对学校成员进行教育。 11、学校规章制度是学校以________形式,对学校成员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必须遵守的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从我国中小学的实际出发,吸取国外管理科学中的,____________是促使学校现代化的重要措施。 13、教职工代表会具有审议权、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_____。 14、新的学校领导管理人员产生的方式主要有三种:一是任命制;二是__________;三是__________。 15、学校管理学是一门应用科学。它是学校_________和_________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16、学校管理过程如果抛开或偏离以_________的目的性,那就将成为一种_________的活动。 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10分) 1、学校管理是一种以组织学校教学工作为主要对象的社会活动。() 2、制定学校教育目标的依据是:①社会的要求;②学校的教学;③学生的成绩。() 3、学校目标管理可分为目标的确定、目标的检查和目标的总结三个阶段。() 4、反映学校“力”的投入与工作成果的关系的学校管理原则是:教

学校目标管理实施方案

教学目标管理方案 (试行) 、指导思想坚持实行“教学目标管理”,是扭住教学质量不放松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实行“教学质量目标管理” 不断加强学校的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各学科全面均衡发展,为学校跻身一流而奠基。 二、总目标 以“一切为了孩子、为了一切孩子、为了孩子一切” 为办学宗旨,以转变教育观念,端正办学思想,规范教育管理,优化课堂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总目标。 三、校长教学管理工作目标 1、全面计划、组织、指挥、调控、检查和总结学校的教学工

作。 2、领导和组织教学工作,坚持学校工作以教学为主,按照国家规定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开齐各门课程,不偏科。 3、督促教导处工作,协调好教导处与其他部门的关系,使教导处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学校的教学管理水平。 4、经常性的参加教学研究工作,深入课堂,每学 期不少于40 节,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四、业务校长、教导主任和副主任教学管理工作目 标 1、开展多种教学研究活动,进一步提高教师的业务能力,打造一支有较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2、经常深入课堂,以提高课堂效率为主要任务,每学期听课不少于80 节,从而整体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打好教学质量翻身仗。 3、以科学管理为手段,进一步优化教学常规管理。 五、教导处教学管理工作目标 1、常规教学管理工作更规范化、科学化。 2、优化课堂教学效率,提高我校教学质量。 为实现以上两个目标,我校教导处努力做到: (1)学期初制定本学期的教学工作计划、集体备课计划、校本培训计划等。并负责制定课程表和安排学期初的各项教学工作。 (2)每月进行一次常规教学工作检查,并做出检查分析处理意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甘肃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根据人事部《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70号,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和《关于印发<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87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岗位设置管理的目的 1、为适应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分类改革的需要,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的管理机制,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的用人机制,不断推进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社会公益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原则 2、坚持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坚持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岗位设置管理与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人员聘用制度,用人机制转换相结合的原则。 三、岗位设置管理的实施范围 3、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是:

(1)本省行政区域内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各级国家机关举办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列入事业机构序列的事业单位,包括经费来源主要由财政拨款,部分由财政支持以及经费自理的事业单位。 (2)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 4、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岗位和人员是: 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单位中的全部岗位和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岗位和人员,专业技术岗位和人员以及工勤技能岗位和人员。 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5、不纳入岗位设置管理的单位是: (1)经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2)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 (3)已由事业转制为企业的单位。 6、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及其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本实施意见执行。 四、岗位类别设置和岗位总量

学校管理学试题和答案

2017年1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校管理学试题 (课程代码00448)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l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决定学校管理学的特定研究对象及其研究范围的是 A.学校管理活动的特殊性B.学校教育活动的特殊性 C.学校管理要依据客观规律D.学校管理活动和教育活动的不等同性2.研究者通过参加学校管理活动,对其活动中的原始事件进行记录,并分析记录结果,从而得出结论的方法叫 A.调查研究法B.人种志研究法 C.比较研究法D.案例研究法 3.学校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的行为准则是 A.学校管理思想B.学校管理目标 C.学校领导体制D.学校管理原则 4.学校管理工作的导向是 A.学校管理思想B.学校管理目标 C.学校管理过程D.学校管理手段 5.主要研究学校日常行政工作重要问题的会议是 A.校务会议B.教学例会 C.校长会议D.行政会议 6.协助校长组织领导后勤事务工作的职能机构是

A.政教处B.校长办公室 C.总务处D.教导处 7.校长负责制的核心内容是 A.校长对学校工作全面负责B.党支部保证监督 C.教职工民主管理D.校长的职位内涵和职责内涵 8.自新中国成立到1985年教育体制改革,我国曾实行过多少种领导体制? A.5种 B.6种 C.7种 D.8种 9.学校管理过程的中心环节是 A.教学B.计划C.实施D.目标 10.检查阶段的管理活动可分为平时检查和阶段检查,经常检查和集中检查,其划分依据是 A.内容B.主体C.形式D.时间 11.学校管理活动过程的一个周期的终结环节是 A.计划B.实行C.总结D.检查 12.学校民主管理主要的、基本的组织形式是 A.班级制度B.管理例会制度 C.教职工代表大会D.教学例会制度 13.学校管理者在学校管理过程中能时时体现教育性,处处着眼于育人的行为准则是指 A.教育性原则B.民主性原则 C.规范性原则D.系统性原则 14.学校管理方法可分为基本的管理方法和特殊的管理方法,其划分依据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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