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税务稽查现代化

税务稽查现代化

税务稽查现代化
税务稽查现代化

从现代化概念认识来谈税务稽查

在现代词语中,恐怕很难找到一个词汇能如同现代化那样,使用的频率如此之高,而词义却又如此地不一致。这里选取美国社会学家丹尼尔〃勒纳为(Daniel Lerner)《国际社会科学百科全书》撰写的“现代化”条目,现代化是一个旧的社会变革过程的流行术语,而这个过程就是“欠发达社会”获得“较发达社会”共有特征的社会变革……,它是由国际或社会之间的交流触发的,丹尼尔〃勒纳认为,所谓现代化说到底不过是一种特殊的“行为系统”,因而推进现代化的困难除了“技术性的”,还有“人的问题”。这就需要全社会在“生活方式”上形成系统化的转变,而为了实现这一目标,社会成员个体的“人格”的转变就成为社会变迁的基点。

阅读以上表述,我们寻找几个关键词:变革交流触发行为系统技术性人的问题。通过解读关键词,尝试将现代化融入税务稽查内涵之中。为今天的话题做个论证。

一、税务稽查现代化的描述

税务稽查,作为行政行为,衡量的是税收执法效果、效率,是公平正义的最大体现,其本质是税收的效能反映。如将其赋予现代化的概念,丹尼尔〃勒纳论述中关键词要有所反映,我们尝试像解析中学数学应用题带入已知条件一般,逐一将关键词带入现行的税务稽查体制中,寻求解决的的答案。

变革:对应的是稽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众所周知,我国税收立法滞后税收形势的发展,税收的基本法至今没有;征管法的修改也经历较长时间,一线执法存在许多法律层面的空白。税务稽查直接反映了执法的困惑,在面对许多行政权力无法解决的难题时,我们是寄希望于不懂税法的警察?还是擅自越权执法?要或望“税”兴叹?这一刻,变革属势在必行。直观来看,变革须为税务稽查的定位、手段、力度等给予法律层面的支持与保障。

交流触发:对应的是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微观来看,税务稽查特指一个行业、一个地区、一个机构、一个案件,做好应

该做的就好,似乎没有交流的必要。假如变换视角,走出自我的桎梏,带入丹尼尔〃勒纳的交流触发,我们看看会发生什么:人的思维模式中,对事物的接受,会自动选择有用的、最优的,接受方式是采用直接复制、改良运用、创新发展我们暂不讨论。当一国的稽查模式于我们相比存在某些优点时,通常我们是作出积极的反应。因此,在进入21世纪全球化的今天,我们需要交流进步的对象不再是和我们一样的邻县了,它可以是远在大洋对岸国家中的一个行业、一个地区、一个机构、一个案件,税务稽查的发展同样需要这样的眼界。成功学有一句话叫:视野决定高度。

行为系统:对应的是稽查模式或稽查系统。这是一个存在的已知体系,对税务稽查而言,我国的这只队伍,在法律完善过程中逐渐形成规范的工作体系,集约化管理模式、不断创新的选案机制、审计型税务检查、标准化执法程序等等,已经具备现代化雏形。系统同时存在的忽视问题分析、信息不畅通、计算机操作缺乏规范运用平台等问题,可以通过系统优化,进行改进。这套模式在不断改进中的有效运行,势必带来的是纳税人对税收法律的尊重,继而提升国家的税法遵从度。

技术性:对应的是稽查方法和计算机平台运用。一个行业、职业,必定具有一定的技术要求,税务稽查技术性反映的无非是用什么方法、怎样与计算机结合、资源信息获取和利用。从客观实际出发,中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时间并不长,税务稽查的历史就更短了,尽管建立了金税工程,计算机大量运用,但税收法制的发展和利用计算机管理与西方仍存在差距,但这个不完整的技术性并不妨碍推行税务稽查现代化。我们需要做的是借鉴西方税务稽查中适应我们的方法和计算机在稽查中运用经验,最大限度满足现代化对税收稽查的要求。

人的问题:对应的是从事稽查工作的人。选择怎样的人来从事税务稽查工作,通常判断的标准是具有怎样的职业素养。这个标准包涵了专业水平、职业道德、敬业精神等方面。税务稽查人员的专业水平,应该按专业化分工来进行,即案件办理过程包括了不同阶段,要求一定数量的参与者利用不同的技能

和知识在不同时空进行不同的活动;职业道德简单地说就是稽查人员要有的职业道德品质和遵循的准则;敬业精神代表的是对国家,对法律的忠诚和对职业热爱。丹尼尔〃勒纳关于人的问题描述,我们理解为人要适应现代化的要求。脱离现实的人人具备现代化要求素质是伪命题,人尽其才方为最佳状态。在我国,涉及人事问题因为政策复杂或人数众多而不易改变,但可以小范围从机构设臵、人员配备、薪酬待遇、监督制约、职业培养等方面进行试点,逐步推进。芜湖模式就是一个很好的尝试,但芜湖模式中稽查改革仅仅是撤县稽查归市一级稽查,未做更多的有效突破。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给税务稽查现代化进行注解了,税务稽查现代化,就是税务稽查专业化人才,依照税收法律赋予的使命,为适应新的发展要求,运用有效方法和技术平台,整合第三方信息资源,提高税务审计能力及管理水平,推动国家税法遵从度提高。本文着重对交流、技术性进行探讨并得出结论。

二、交流——税务稽查体制国际比较

(一)通过对以下几类国家的税务稽查体系简介,来认识不同地区的税务稽查有什么特征,寻找一些共同可为我用的特点:

(1)世界头号经济体:美国税务稽查的管理体制。美国联邦(国内收入局).州(大区局).地方(分区局)三级税务局中,均设有专门的税务稽查机构。国内收入局总部及大区税务局一般以管理税务稽查为主,通常不负责案件查处工作,案件查处工作主要由分区税务局的稽查机构负责,有欺骗调查特别小组(分民事和刑事),调查组的工作人员一般与罪案调查部和美国律师时务所紧密合作,共同办案,另设地区性办公室,负责跨州甚至跨境稽查工作。特点:法律完善,机构合理,税法遵从度高达85%。(来源与曾任湖南国税稽查局长文冬平与密支安法学教授、税法专业主任、世界银行专家卢文〃阿维〃尤纳访谈)。

(2)欧洲老牌经济体:德国税务局设有征收分局、稽查分局、调查分局(即税务警察机构)等机构,三级均有稽查职能,只是侧重不同。稽查分局是德国税务局的一个重要业务分局,它负责大型企业的稽查工作,接受征管分局移送的案件;调查分局是德国税务局具有司法职责的,它负责税务分局移送的涉税犯罪案件和公民检举揭发的涉税犯罪案件的各项调查的刑事侦察工作。意大利负责国家财政和税收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是国库部和财政部。设立了财政警察、税务法院、税务监察服务中心等机构协助财政部共同管理国家的税收工作。财政警察属于军队编制,其主要职能之一是查处偷漏税案。向财政部长负责。特点:司法职责和税法会计差异不大使得税收遵从成本较低(《财务与会计》2010年2期孙得轩)。

(3)发展中国家:阿根廷税务总局按经济区域下设26个区税务局,下再设分局。总局和各区局主要负责稽查任务,各分局只从事评估稽核业务,无稽查职能。阿根延税务当局规定所有的税务区局和税务分局只对纳税大户实施直接征管,而中小纳税户则由税务当局指导商业银行实施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类型分为预防性调查和税务稽查。特点:阿根廷逃税现象十分严重,据官方估计,全国每年的逃税率高达40%左右(纳税人权益网阿根廷税收征管简介2009-3-8)。巴西税务机构设臵联邦、州、市三级,有严密的税务稽查体制,严格的法律处罚手段,稽查管理与征收是分开,设有防止偷税和避税的一般措施和特别措施。特点:巴西税负为世界最高(中国税务报2011年10月19)

(二)比较所带来的认识

通过上述几个国家税务稽查管理体制方面的简要介绍,可以看出,发达国家的税务稽查模式,基本上实行完全独立于征收体系之外的稽查模式,即将税务稽查与税务征收机构分别设臵,专业化管理并具司法职责,带来的结果是税法遵从度较高;而发展中国家因为缺乏法律授权有力的税务稽查,逃税想象严重;巴西的高税负,则类似于科技创新,管得松,盗版横出,

管得紧,抹杀动力,源于严管税收的国家的理念。

(三)比较所带来的借鉴

(1)税务稽查机构独立设臵,应合并目前国、地税两套并行的税务稽查管理体制,全国税务稽查力量应归属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的统一领导,与所在地税务机关无隶属关系,在地方设臵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区、州)两级稽查机构,撤销县(区)级稽查局,按照大经济区域成立稽查分支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稽查权,切实实现”三个独立”,即一是实现稽查机构的相对独立,二是对稽查干部管理的相对独立,对稽查系统的主要负责人实行异任命,一般干部定期交流的办法;三是经费的相对独立,实行单独的经费预算。

(2)从目前的现实考虑,在我国单独设立税务警察系列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如政府机构的庞大、引起纳税人的反感等等。因此,目前在我国比较符合我国国情而又值得借鉴的是德国税务违法案件调查局制度,即把涉税犯罪的刑事侦查权赋予税务稽查部门行使,在税务稽查机构内部设立人员固定的税务犯罪刑事侦查机构,即“不配备武器、不授予警衔”的税务警察制度,赋予其刑事侦查权,将公安机关经侦部门查办税案的职责移交给税侦机构。这样不仅可以提高案件的查处效率,而且可以借助刑罚的威慑力提高税务机关在纳税人心目中的权威。税务警察隶属于税务稽查机构

三、技术性—稽查有效方法和计算机平台运用

这部分主要对税务稽查运用计算机平台进行分析。经济的全球化、网络化、数字化,正在从根本上改变着人类社会的生活方式。电子商务、电子政务与企业信息化正使经济和管理活动发生着革命性的变化。税务稽查同样受到信息时代发展的深刻影响。电子计算机有效运用已成税务稽查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计算机信息系统不仅仅是软硬件升级更新,而是税务稽查需要不断面对的挑战,因此,必须有相适应的应对模式。

现状:当前税务稽查部门的计算机应用水平还很低,基本上是将稽查工作流程由手工操作改为了计算机操作,计算机主要起到了打字和打印的作用,停留在简单操作阶段,工作效率低,稽查信息化推广慢,不能与税收征管实现信息及时共享,尤其是在稽查选案、数据分析与处理、纳税检查、涉税信息整合等方面发挥作用较小。

改进方向:(一)建立税务稽查数据库。:其信息源主要包括纳税人的申报表、发票、工商、海关、药监、银行、质检、运输、土地或地产管理、城市建设和交通、外汇管理、福利管理、商品检验、邮政电讯、新闻等相关部门提供的信息;以及公民举报材料和从会计、审计等中介机构取得的信息和有关部门提供的第三方信息各种资料等,为归集分类、分析对比提供基础数据。(二)恢复、固定电子数据。随着电子商务和企业财务电算化的迅速发展,企业财务的各种凭证、报表都以电子信息的形式出现和传递。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加密、删除、改造电子数据等高技术手段,修改会计信息,做假账或“账外账”经营,使涉税案情更具隐藏性和欺骗性。一旦税务部门前来稽查,他们就销毁电子凭证、破坏数据。要对这些行为进行有效应对,从手工查账向软件智能化查账转变,需要人才和技术上的支持。(三)统一企业计算机数据链接口标志,开发有针对性和通用型的查账软件。(四)组建一支专业化程度强、稽查业务素质高的信息技术稽查队伍。大连培训中心老师曾做过介绍,提供大区内的稽查力量支持,比喻成税务稽查的特种部队。广东省国税局稽查局在几年前就组建了信息技术稽查科,负责全省的信息化企业税务稽查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国税发〔2009〕157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实施,规税务稽查工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 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稽查局具体职责由税务总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 税务稽查应当依靠人民群众,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和配合。 第四条稽查局在所属税务局领导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 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的稽查业务进行管理、指导、考核和监督,对执法办案进行指挥和协调。 各级税务局稽查局、地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对同一被查对象尽量实施联合检查,并分别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条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 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 第六条税务稽查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围。 第七条税务稽查人员有《税收征管法细则》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被查对象要求税务稽查人员回避的,或者税务稽查人员自己提出回避的,由稽查局局长依法决定是否回避。稽查局局长发现税务稽查人员有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要求其回避。稽查局局长的回避,由所属税务局领导依法审查决定。 第八条税务稽查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权限行使职权; (二)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三)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四)泄露秘密、工作秘密,向被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案情; (五)弄虚作假,故意夸大或者隐瞒案情; (六)接受被查对象的请客送礼; (七)未经批准私自会见被查对象; (八)其他违法乱纪行为。 税务稽查人员在执法办案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照有关规定肃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税务稽查与应对技巧

税务稽查与应对技巧 主讲老师:王越 前言 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2月24日以国税发[2009]157号下发了新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是税务稽查的“宪法”,作为纳税人,如果不了解该规程,显然成不了钻进铁扇公主肚子里的“孙悟空”。 一、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 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稽查局具体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规定确定。 二、税务稽查内部机构设置 规程第五条: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 实践当中各地稽查局也并不一定严格实行“四分离”,但选案、检查、审理必须分离。 三、稽查分类 1.日常稽查要事先通知被查对象。 2.专项稽查是对特定行业或特定类别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所进行的专门税务检查。 3.专案稽查是指税务稽查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以立案形式对特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进行的检查处理,包括对举报、转办、交办等案件的稽查。 四、选案环节 1.待查对象确定后,选案部门填制《立案审批表》,附有关资料,经稽查局长批准后立案检查。 2.举报案件的选案 税收违法案件举报中心应当对检举信息进行分析筛选,区分不同情形,经稽查局局长批准后分别处理: (1)线索清楚,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虚开发票、制售假发票或者其他严重税收违法行为的,由选案部门列入案源信息。 (2)检举内容不详,无明确线索或者内容重复的,暂存待办。 (3)属于税务局其他部门工作职责范围的,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4)不属于自己受理范围的检举,将检举材料转送有处理权的单位。 对举报案件分门别类做出处理,杜绝有举报必稽查的传统作法。 3.规程第十二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可以充分利用税源管理和税收违法情况分析成果,结合本地实际,按照以下标准在管

信息化管理企业税务稽查工作指南(试行办法).

附件 信息化管理企业税务稽查工作指南 (试行) 为规范对采用电子信息化进行管理的企业(单位)(如下简称“信息化管理企业”)的税务稽查工作,提高税务稽查工作效率,最大程度减少税务执法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及《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税务稽查实际,制定本指南。本指南适用于对采用电子信息化进行管理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进行税务稽查工作。 本指南中提及的“账”是指纳税人用于记录其生产经营活动过程的纸质或电子设备等有形载体。对于记录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情况,在纸质载体中是以书写或打印成字符的形式体现,在电子设备存储介质载体中则是以数据库类型和文档类型等电子文件的形式体现。 第一章预案 依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第二十一条。 预案是实施税务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实施税务检查的前期准备工作一般由检查部门负责。检查部门接收到涉税案件时,必

须认真做好预案工作。 一、相关信息的获取和分析 在实施检查工作前,税务检查人员应当广泛地收集与案源相关的信息资料。 获取信息的主要来源包括: (一)税务机关内部的上级部门交办、督办;同级部门转办、协办和情报交换;下级部门(单位)要求协办等的资料信息。 (二)从税务机关内部(含国税、地税各个部门)各种信息管理(分析)系统中获取的征管、退税和发票领购使用等信息。 (三)从金融、保险、海关、财政、工商、审计、司法、计量技术监督、统计、外经贸、水电煤气、房屋管理、产权交易、烟草专卖、医保等部门和中介机构、事务单位、行业协会以及其它单位获得的涉税信息。 (四)从举报人了解到的相关信息。 (五)从互联网、各种宣传媒体等其他渠道获取的相关信息。 (六)从涉税对象内部有关人员了解的相关信息。 (七)从涉税对象的供销关系户和其内部分支(连锁)机构等关联企业了解的相关信息。 税务检查人员对所获取的案源相关信息,要认真梳理,深入分析,利用相关的科技手段、方法,了解相关联的涉税对象(分支、连锁等相关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拟出被查对象名单和涉税疑点,提出进一步检查工作的建议,提交稽查局主管领导审阅。 相关“检查工作建议”的内容应包括:案件来源情况(包括

税收现代化

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包括,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和高效清廉的组织体系。 创新理念、创新机制、创新组织、创新方法、创新能力、创新文化。 在2013年底的全国税务工作会议上,国家税务总局提出了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 化的目标要求,这与自治区国税局提出工作标准化、行为规范化、手段现代化、成效最优化的“四化建设”存在异曲同工之处,各级税务机关如何在现代化的道路上走得更实、走得更对、走得更快、走得更稳,关键在于如何在实际工作中提出更高的工作标准、落实更严的作风要求、掌握更好的技术手段、配比更优的成本效率。作为基层税务机关,更应该结合本地实际,以“四化建设”为抓手,在实现税收现代化的道路上,确定目标、找出差距、创新手段、奋力前进。 一、税收现代化的涵义 什么叫做税收现代化?不同国家、不同人员在不同时期对现代化的理解是不同的。西方先进发达国家学者认为:税收现代化是以管理、服务、技术手段的现代化为依托的,以人的现代化为决定性因素的,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税务管理状态。国内部分税务专家认为:税收现代化是以依法治税、依法行政为基础,形成信息化支撑下的征收、管理、稽查专业化分工格局,以及符合一体化要求的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和完善的城乡统一的税收征管模式,实现在先进的信息技术,管理制度,组织文化和高素质人力资源等要素支持下的以电子税务为特征的集约型税务和服务型税务。 综合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的讲话,就是要正视服务大局、职能转变、依法治税、信息管税、人才支撑、合作竞争“六个差距”,通过创新理念、创新机制、创新组织、创新方法、创新能力、创新文化“六个创新”,建立完备规范的税法体系、成熟定型的税制体系、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高效清廉的组织体系“六个体 系”,到2020年基本实现税收现代化。也就是说,税收现代化的实现程度在于“六个体系”的 完善程度。 作为基层税务机关(本文指地市级及县区级税务机关),由于职责分工不同,应致力于优质便捷的服务体系、科学严密的征管体系、稳固强大的信息体系、高效清廉的组织体系“四个体系”的建设。转换为具体的内容,就是要实现队伍管理、业务流程、信息技术的现代化。 队伍管理现代化。法国现代化规划制定者让·莫内说过,“现代化要先化人后化物”。人的现代化是税收现代化的前提和核心,包括观念的现代化、素质的现代化、行为的现代化、机制的现代化等。人员现代化重点要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业务流程现代化。现代税收管理业务流程,要以纳税人自主申报、集中受理为基础,以对纳税人实施风险管理为主线,确立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流程,并针对流程的不同环节、事项实施执法检查与监察。 信息技术现代化。日新月异的信息技术革命使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更趋多元化,同时也为税收现代化建设提供了载体和动力。信息技术现代化是税务收现代化的重要支撑和工作平台,重点要充分利用新技术的应用来创新税收工作,促进技术和业务的有机融合。 二、基层税务机关实现税收现代化差距分析 税收现代化不是喊口号,不是简单画一张规划图,更不能坐等现代化的到来。纵观全国、

税务稽查管理--税务稽查执行

第六章税务稽查执行 本章主要阐述税务稽查执行的工作程序、工作内容、具体操作实务以及法律救济等内容。通过本章的学习,有助于稽查人员了解和掌握税务稽查执行的工作程序,税务处理决定的送达和执行、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以及法律救济的适用范围和基本方法。 税务稽查执行的工作流程:

图6-1 稽查执行实施流程图 第一节稽查执行实施 税务稽查执行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和权限,督促稽查对象履行税务处理(罚)决定的过程,包括案件执行的受理、税务处理文书的送达、税款和罚款的入库、执行措施的采取等。 稽查执行实施是案件查处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通过稽查执行实施,对于维护税收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加强查处和打击税收违法活动的力度,挽回国家税款的损失,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税务稽查成果的真正实现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一、案件执行的受理 案件执行受理是指稽查审理部门在涉税案件处理完毕后,将税务处理文书(包括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稽查结论等)移交给执行部门,执行部

门对移交的税务处理文书及其他材料进行核实签收,并进行登记的活动。 (一)受理范围 案件执行受理的范围主要包括: 1.审理部门已审结并作出处理决定的案件。 2.稽查局局长决定由执行部门负责执行的其他案件。 (二)受理审核 执行部门接到审理部门移送的税务处理文书后,应对文书的正确性等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执行受理条件的案件,执行部门应及时将处理文书退回审理部门。 (三)受理手续 有关部门将案件执行资料移交执行部门时,应填写移交清单。移送和接收双方应认真核对资料的名称和数量。并在移交清单上签名盖章,以明确责任。对有关部门移送执行的案件,执行部门应及时登记《案件执行登记台账》,进入待执行阶段。

企业应对税务稽查的正确方法

企业应对税务稽查的正确方法 在当前税收增速下滑,收支矛盾更趋紧张的背景下,作为企业财税主管,将面临严峻的税务稽查形势和企业经营压力。我们该如何应对呢? 负责税务稽查的执法部门除税务局外,还包括海关、财政部驻各省市的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和审计署驻各省市的特派办都有监督检查税务局是否依法征税的权力。要检查税务局时,就会延伸检查到纳税人。 无论上述哪个执法部门开展检查,企业都应该积极配合工作。配合税务稽查的方法,包括稽查地点的选择、稽查后勤保障、稽查争议处理等。 1、稽查地点的选择-争取不被调账 稽查地点,可以在企业现场稽查,也可以把纳税人账簿调到执法机关。企业应尽量争取执法人员同意到企业现场稽查,既便于执法人员工作,又便于纳税人与执法人员及时有效地沟通,避免误判造成损失和不必要的麻烦。 2、稽查后勤保障-充分体现尊重和诚意 如果能征得执法人员同意现场检查,在后勤保障方面,要体现对稽查人员应有的尊重和诚意。比如安排专门的车辆、办公室、企业负责人与稽查人员见面等。 3、稽查争议处理-委婉表达异议 在稽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可能会就某些问题与企业沟通,出现不同看法在所难免。由于执法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在执法人员意见缺乏法规支持甚至明显不正确的情况下,纳税人也应在对执法人意见表示理解的同时,委婉表达不同意见,切忌导致对立,甚至将业务问题变化面子问题,使简单的问题复杂化。如果确实被发现违法违规问题,应诚恳说明客观理由,不是故意为之,争取执法人员的理解。 纳税人处理税务稽查风险,应该是防控并举。“防”,不是想办法不被稽查,而是想办法把税务风险清灭在日常工作中。防止税务风险的发生和积累。“控”,指风险发生时,控制风险蔓延。对纳税人而言,防止税务风险的发生和积累比控制税务蔓延更中重要。

(国税发[2009]15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的通知 (国税发[2009]15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修订的《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税务稽查工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障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贯彻实施,规范税务稽查工作,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细则》)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税务稽查的基本任务,是依法查处税收违法行为,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税收秩序,促进依法纳税。 税务稽查由税务局稽查局依法实施。稽查局主要职责,是依法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其他涉税当事人履行纳税义务、扣缴义务情况及涉税事项进行检查处理,以及围绕检查处理开展的其他相关工作。稽查局具体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依照《税收征管法》、《税收征管法细则》有关规定确定。 第三条税务稽查应当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公平、公开、公正、效率的原则。 税务稽查应当依靠人民群众,加强与有关部门、单位的联系和配合。 第四条稽查局在所属税务局领导下开展税务稽查工作。 上级稽查局对下级稽查局的稽查业务进行管理、指导、考核和监督,对执法办案进行指挥和协调。 各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应当加强联系和协作,及时进行信息交流与共享,对同一被查对象尽量实施联合检查,并分别作出处理决定。 第五条稽查局查处税收违法案件时,实行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分工制约原则。 稽查局设立选案、检查、审理、执行部门,分别实施选案、检查、审理、执行工作。 第六条税务稽查人员应当依法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保密。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税务稽查人员有《税收征管法细则》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回避。 被查对象要求税务稽查人员回避的,或者税务稽查人员自己提出回避的,由稽查局局长依法决定是否回避。稽查局局长发现税务稽查人员有规定回避情形的,应当要求其回避。稽查局局长的回避,由所属税务局领导依法审查决定。 第八条税务稽查人员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恪守职业道德,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权限行使职权; (二)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利益; (三)玩忽职守,不履行法定义务; (四)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向被查对象通风报信、泄露案情; (五)弄虚作假,故意夸大或者隐瞒案情; (六)接受被查对象的请客送礼;

企业税务稽查管理概述

第三章税务稽查案源治理 本章要紧阐述税务稽查案件管辖的划分、税务稽查选案的差不多方法、税收违法案件检举等案源治理等有关内容。通过本章的学习,有助于稽查人员应全面、准确地理解和掌握税务稽查对象的管辖,正确地运用选案方法,依法、合理、准确、有序地确定税务稽查对象。 税务稽查案源治理的工作流程:

图3-1 税务稽查案源治理流程图 第一节税务稽查管辖 税务稽查管辖是指税务稽查在涉税案件检查职责和权限方面的划分,即具体的涉税案件应由哪一级、哪一个税务机关查处。只有当某一税收违法案件属于某一税务机关的管辖范围时,该税务机关才能实施稽查。 一、税务稽查管辖的原则

税务稽查管辖是保证税务稽查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正确确定管辖制度,关于明确稽查局的职责,有序地实施税务稽查,防止稽查局越权稽查,及时、正确地查处税收违法行为,维护国家利益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及其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都具有特不重要的作用。 税务稽查管辖的划分遵循以下原则: (一)属地治理原则 属地治理原则是指涉税案件的查处一般由被查对象所在地的税务机关负责。遵循属地治理的原则,有利于稽查局就地查处涉税案件,节约税务稽查成本,有利于日常税收征管与税务稽查的有机结合。同时,也有利于纳税人依法行使法律给予的各项权利。 (二)分税制治理原则

目前,我国实行分税制财政体制,依照收入归属将税收管辖权划分给国家税务局和地点税务局。税务稽查的管辖也必须按照税收管辖权的划分权限和范围等原则,分不由国家税务局和地点税务局承担。 (三)统筹协调原则 经济的不断进展及税制结构的特点,决定了我国税收违法活动的专门性。涉及增值税的税收违法案件、骗取出口退税案件、利用关联企业转移利润躲避纳税义务的案件往往涉及不同地区,这就要求在案件查处中,必须坚持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的原则,协同涉案地区的税务稽查局联合作战,才能保证涉税案件的顺利查处。因此,在涉税案件管辖中规定,对重大偷税、骗税案件,重大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违法案件,以及涉及到被查对象主管税务机关人员的案件

现代化税务管理新模式

李林军副局长到驻马店、平顶山、南阳、郑州四 地调研 提出建立现代化税务管理新模式4月上旬,省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李林军同志先后深入到驻马店、平顶山、南阳、郑州等市局进行调研。在各地调研期间,李林军副局长着重就如何在全省国税系统构建以信息化为基础的税务管理新模式作了重要讲话,指出:信息化管理和运用是全省今年工作的重点。税务管理信息化建设决不仅仅是一个CTAIS和计算机手段的运用,而是涉及到观念、组织、机构、手段、方法和人员素质革新,是建立一种新的税收管理模式,即:河南国税现代化税务管理新模式----“五化”标准: 一、税务管理程序的标准化 要搞信息化就必须把各项工作制度化、把制度程序化,而这些制度、程序都要是标准的。标准化是信息化的前提,如果不统一、不规范,没法搞信息化。就象CTIAS一样,如果没有全国统一的征管流程,就没有今天的CTAIS,业务上提不出这个需求,也开发不出这个软件,其它任何一项工作都是同样道理,所以在税务管理的制度上要向标准化、程序化发展。比如去年省局搞的执法责任制,60万字,就是把法律法规、征管规程、岗责体系、权利义务以及责任追究标准化。第二个制度就是行政管理权监督办法。去年我们已经搞出来了,正在驻马店搞试点。就是说在执法行为规范的同时还要规范行政管理行为,对人事、财务、固定资产、大宗物品采购、基建这些权力的运行要规范,要把这些程序化,这就是ISO9000要求的,把这些制度变成工作程序,而这些程序要符合法律法规制度的规定,是标准的、统一的,有了这个前提才能进一步开发行政管理的CTAIS。 二、税务管理机构的专业化、制衡化和效率化 随着以上观念的转变,特别是信息化带来的这些变化,需要税务机构去适应这个变化。过去的机构是不适应的,包括现在的机构。将来税务管理机构设置的发展方向有4个: 一是由综合性管理机构向专业化管理机构发展。过去是综合职能的局,集征管查于一身,现在是征管查分离了;过去传统的局是即管政工又管业务,按照总局137号文件规定,将来征收局和稽查局不管政工、不管后勤,要市局去管,要专业化。 二是内部机构设置由税种管理向征管流程环节的设置来发展。现在基层局已经这样设置,这就要求市以上的机构来适应这种变化,不能下改上不改。

移送稽查管理办法

郎溪县地方税务局税务案件移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税务案件移送工作,有效打击涉税违法行为,根据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税务稽查工作规程》、《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公安厅《涉嫌危害税收征管犯罪案件移送暂行办法》以及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市局制定的《宣城市地方税务局税务案件移送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税务案件,包括以下几类。 (一)各级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活动中发现的达到稽查立案标准的案件; (二)各级税务机关在税收执法活动中发现的有危害税收征管行为,涉嫌犯罪,应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案件; (三)根据重大案件分类标准应由上级税务机关组织查办的案件。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税务机关是指本局所辖各税务分局和稽查局。 第二章移送范围和标准 第四条各分局在纳税辅导、税收清算、纳税评估和日常检查等征收管理活动中发现的以下案件应移送稽查局立案查处。 (一)涉嫌偷税、逃避追缴欠税、抗税以及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非法提供银行账户、发票、证明或者其他方便,导致税收流失的; (二)私自印制、伪造、倒卖、非法代开、虚开发票,非法携带、邮寄、运输或者存放空白发票,伪造、私自制作发票监制章、发票防伪专用品的; (三)收到公民举报的; (四)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 第五条分局、稽查局发现的以下案件应提请县局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一)偷税案件。偷税数额在1万元以上,并且偷税数额占各税种应纳税额10%以上的;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两年内因偷税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偷税且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案件; (二)抗税案件。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案件; (三)逃避追缴欠税案件。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采取转移或者隐匿财产的手段,致使税务机关无法追缴欠缴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的案件; (四)发票类案件。 1.虚开用于抵扣税款的发票,虚开的税款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致使国家税款被骗数额在0.5万元以上的案件; 2.非法制造或者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抵扣税款的发票50份以上的案件; 3.非法制造或者出售非法制造的普通发票50份以上的案件; 4.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抵扣税款的发票50份以上的案件; 5.非法出售普通发票50份以上的案件。 (五)其他需要移送的涉嫌涉税犯罪案件。 第三章移送程序

浅谈如何应对税务稽查

浅谈如何应对税务稽查 1.应对日常基础工作 规范经营,税收筹划 资料存档,规范管理 单独办公,资料分档 这是事前做好基本功,对公司现有业务运用扎实的财务知识,做好税务方面的筹划,资料应分门别类存档,财务办公室应单独办公,特别是集团各公司财务不要放在一起办公,资料保存也应分开存档,也不能放在一个档案室。上下班清理好桌面、抽屉的文件,不要把重要的东西乱放。俗话说:“不要把一筐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在这里同样实用,不然人家会一锅端哦! 2.稽查接待心理准备 未经批准,拖延稽查 摆正位置,不得争执 面对举报,大度宽容 相信自己,沉着冷静 如果某天稽查人员出现在你办公桌面前,请问该怎么办? 首先,给他们嘘寒问暖、端茶倒水等等,如果叫不要动,把凭证等拿出来的话,这时告诉他,我们公司有规定,未经某领导同意,任何人不能调阅资料。东西都在这里,不能拿,如果我给你看了,公司会辞退我的。要不马上打电话给某总请示一下,这时你打打打。。。就是打不通或是关机,给检查留点回旋余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只有公安、检查、法院才有搜查权,并且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所以不给他看他也不能强求) 千万不要和他们争执,中国人嘛,以和为贵,人家也是奉命行事,让他们休息等等,通过其他方法说不定就有转机。 有人举报说明人家看得起你,不要打击报复。 3、稽查前的准备事项 了解原因,有的放矢(了解来者为什么性质而来,参照上图) 对方实力,心中有数(来者是什么来头,有什么喜好、家住那里、家庭情况、他与那些人有关系,就是“查户口”,平时也要多积累点,以便做出神速应对)

重大遗漏,补缺补差 账面库存,是否一致 存款往来,对应收入 准备材料,以备查询 相关文档,入屉入柜 接待地点,远离账册(接待地点要求干净、整洁,远离财务科、档案室) 接待人员,礼貌谦逊(懂财务而非主办会计接待,一般副总接待等) 4.接待技巧 对等原则:税务稽查接待要按对等原则,公司负责人可礼节性出面应付,但对公司各项财务问题不作肯定性答复和介绍,由财务总监与稽查人员接待。老板要当作稽查人员对财务总监说:要全面配合稽查工作,要什么拿什么,然后说还有什么会议要开等等,离开一会儿!(恐怕怎么配合应该早就知道吧,老板在背后周旋其他的东西,财务总监随时告诉老板情况) 陪同:税务稽查人员在公司经营场所走访,一定要有财务负责人陪同,各部门负责人或其他人员对税务机关人员的问题,先请财务人员解释,非财务人员只能含糊回答(这是因为财务负责人知道那些是有问题的,处罚力度如何等) 热情、多交流、大度 5.稽查资料提供技巧 依旧权限,有限配合(对检查权的正确理解,检查权不是搜查权) 财务资料,有限提供(谨慎提供各项资料) 非财务部门,适当规避(业务部门资料,不得适时提供) 电脑资料,及时备份(电脑资料的保密性管理) 6.稽查底稿核对方法 底稿要复印 核对要认真

企业税务稽查管理信息化化概述

第八章税务稽查信息化 本章要紧阐述税务稽查信息化的作用,税务稽查信息系统及应用,会计电算化与税务稽查信息化,以及金税三期等内容。通过本章学习,有助于稽查人员了解税务稽查工作面临的信息化形势,稽查信息化工作的现状及其进展,熟悉和掌握稽查信息化软件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 第一节税务稽查信息化概述 信息技术在我国税收征管中的应用起步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通过十多年的努力,差不多取得了较快的进展。以现代化信息技术应用为核心和特点的现代税务稽查方法和稽查模式,将大大提高稽查工作效率和治理水平。

一、税务信息化 《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国家有打算地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装备各级税务机关,加强税收征收治理信息系统的现代化建设,建立健全税务机关与其它治理机关的信息共享制度。由此,税务信息化建设被提升到了法律的层次。 现时期,税务信息化的要紧内容确实是“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一个平台”是指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两级处理”是指依托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逐步实现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局集中处理;“三个覆盖”是指应用内容逐步覆盖所有税种,覆盖所有工作环节,覆盖国、地税局,并与有关部门联网;“四个系统”是指通过业务的重组、优化和规范,逐步形成一个以征管业务为主,包括行政治理、外部信息和决策支持在内的四大子系统的应用软件。 二、税务稽查信息化

税务稽查信息化是税务机关利用信息技术,实现稽查相关数据的采集、处理、应用,提高执法水平,强化稽查治理的过程。 作为税务信息化建设“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的必不可少的组成部份,税务稽查信息化经历了从模拟手工操作的电子化时期到目前涵盖税务稽查全面治理的信息化时期。 (一)税务稽查信息化的内涵 税务稽查信息化包含以下内涵: 1.税务稽查信息化的关键在于有效利用信息资源。通过建立信息应用平台,广泛采集和积存信息,迅速流通和加工信息,有效利用和繁衍信息。 2.税务稽查信息化是強化治理的过程。通过税务稽查与信息技术运用的相互结合和互相促进,达到对内強化执法监控,对外提高稽查执法水平与质量的目的。

【精编_推荐】纳税自查与税务稽查应对专题讲座

【精编_推荐】纳税自查与税务稽查应对专 题讲座

纳税自查与税务稽查应对 贺志东讲授 第一讲企业如何进行纳税自查和搞好稽查应对? 第二讲纳税自查(税务稽查)与纳税风险 第三讲在税务稽查方面有关违法行为及其它 第四讲纳税人在税务检查中具有哪些权利与义务? 第五讲纳税自查或被税务稽查后如何进行帐务调整? 第六讲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审查、税务稽查应对及案例分析 第七讲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审查、税务稽查应对及案例分析 第八讲增值税的纳税审查、税务稽查应对及案例分析 第九讲营业税的纳税审查、税务稽查应对及案例分析 第一节企业如何进行纳税自查? 一、纳税自查的概念 纳税自查是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税务机关等的辅导下,按照国家税法规定,对自己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情况进行自我审查的一种方法。对照税法规定,纳税人对自己是否已经做到依法纳税进行自我检查,是确保严格履行税法规定义务、防范纳税风险的一种形式;通过自查,发现有无多缴、提前缴纳税款、应退(免、返)未及时足额退(免、返)税款、不恰当地被加收了滞纳金、罚款等现象,以充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通过自查,发现纳税管理中的漏洞、薄弱环节、不足之处,如本可通过精心安排不违法避税、合法节税的却没有好好把握;等等。 [案例]甲公司2001年3月l日以每股6元的价格购入乙公司股票10万股,同时支付相关税费5000元。3月15日,乙公司宣告每股分派股利0.3元。4月5日,甲公司收到

上述股利3万元。后由于该股票价格持续下跌,一直未能售出,甲公司于当年12月31日计提短期投资跌价准备5万元。次年2月10日,甲公司将股票以每股6.2元的价格售出,并支付相关税费5200元。会计处理及纳税调整如下: 1.购入股票时,会计分录为: 借:短期投资605000 贷:银行存款605000 2.3月15日,乙公司宣告分派股利时,甲公司确认实现应税的投资持有收益3万元,甲公司根据其所得税税率是否高于乙公司而确定是否补税,此时不作有关股利的其它会计处理。 4月5日,甲公司收到股利3万元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30000 贷:短期投资30000 此时,“短期投资”账户的借方余额为575000元,但计税的短期投资成本仍为605000元。3.12月31日,计提短期投资减值准备的会计分录为: 借:投资收益50000 贷:短期投资减值准备50000 此时,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为525000元,而计税的短期投资成本仍为605000元。另一方面,会计分录中冲减了当期会计利润,在计税时不得冲减当期应纳税所得额。 4.次年2月10日,出售股票的会计分录为: 国家税务总局税收宣传月曝光11起涉税案件 国家税务总局在2004年4月(税收宣传月)公布11起涉税案件。 一、南京税警联手查处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税务稽查现代化理论调研文章完整版

编号:TQC/K440 税务稽查现代化理论调研 文章完整版 Daily description of the work content, achievements, and shortcomings, and finally put forward reasonable suggestions or new direction of efforts, so that the overall process does not deviate from the direction, continue to move towards the established goal. 【适用信息传递/研究经验/相互监督/自我提升等场景】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税务稽查现代化理论调研文章完整 版 下载说明:本报告资料适合用于日常描述工作内容,取得的成绩,以及不足,最后提出合理化的建议或者新的努力方向,使整体流程的进度信息实现快速共享,并使整体过程不偏离方向,继续朝既定的目标前行。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一、构建现代化稽查管理理论体系 税务稽查管理既是对税务稽查管理规律科学性的总结,又是进行有效稽查管理的指南。没有科学理论指导的实践,必须存在一定程度的盲目性。要实现税务稽查管理现代化,就必须深入地进行现代化管理相关理论的研究。研究现代化管理理论要运用马克思主义辩证和唯物的观点和方法,认真回顾和分析税务稽查管理的现状和历史,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寻找规

税务稽查内部总结

税局稽查后的内部总结 不管是被查过的企业,还是没有此经历的企业,择其善者而从之,不对的地方引以为戒!一、被税务稽查的几种原因 (一)税务机关通过纳税评估发现疑点,经税务约谈后,仍旧存疑的,会移交税务稽查。纳税评估先基于企业的纳税申报表,进行案头的初步审核比对,通过同行业的各项指标与企业相关数据进行案头分析对比,分析纳税人应纳相关税种的异常变化,推测纳税人实际纳税能力是否异常。 纳税评估工作流程是:采用税务约谈、实地调查等方式做深入的调查、了解,并将评估情况等记入纳税评估工作底稿,交由纳税评估委员会审理,并做出处理意见。对处理意见是无异常和继续监控的转评估部门存档,对纳税人由于计算和填写错误、政策和程序理解偏差等一般性问题,提出管理处罚的审理意见,由税收管理员、征收管理部门督促、指导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自行改正,需要处理处罚的,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执行。审理认为纳税人有偷嫌疑的,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稽查部门查实后,对需要查补税款的,按照稽查规程处理,并转税收征管部门组织税款入库,同时定期将处理结果向评估部门反馈。 信息采集阶段---案头审核阶段----筛选纳税评估对象----税务约谈与实地调查---评估委员会审核及评估结果处理(如要移交稽查部门处理的)--稽查 纳税评估纲目的是强化管理,提高税源,着重于纠错,调整,由管理机关执行,而稽查目的是打击,一般会罚款等,由稽查局执行 (二)按税务稽查计划安排的专项检查。一般会叫企业先自查,对自查阶段我们须注意的问题:稽查的另一目的也是收税,自查阶段先交多少会适应,没有标准,但一般不少于上一年度纳税总额的??%。如果公司是当地纳税大户或行业中做的较大的,很可能会成为了税务检查的重点对象,因为从重点税源企业挖税远比从一般中小企业见效要快得多。没有哪个企业敢说自己一点问题都没有,即使请了中介帮助协查,仍不能高枕无忧,因此切不可轻视。同时,应先把能在会计报表上体现的税款自查一遍,应自查税务登记,发票领购、使用、保存情况,纳税申报、税款缴纳等情况,财务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涉税情况,比如印花税,现在很多省市采用了核定征收的方式,只要看财务报表的购销金额就可以匡算出购销合同印花税的金额。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增加会导致印花税的产生,这些表面上易计算检查的税款一定要报上去,这样可以赢得稽查局的好感,起码能给稽查局留下已经在认真自查的印象。另外,公司应该认真对照自查提纲的内容进行自查。自查提纲是税务机关根据以往对相关行业进行检查时发现的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出来的带有普遍性的检查提纲,对每一个纳税人的自查都有指导作用。值得注意的是,企业在自查时不能仅限于自查提纲的要求,还应该跳出提纲,结合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来自查,这样才能最大限度地规避稽查风险。企业应该多与稽查局沟通,认真把握机会再梳理一遍,看看还有什么地方疏漏了,以免留下后患。 如果税务部门对企业的自查结果满意,企业就可以顺利过关。如果不满意,税务部门则会进行全面调查或者继续自查。通过自查查深查透,以避免被税务机关稽查。 如国税稽查局《2013年专项检查自查事项告知书》中对处理处罚原则是:对此次能积极自查的企业,由其自查补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对于不进行自查和或自查不彻底,或情节特别恶劣隐瞒漏缴税款的,下一步将立案查处,从严处罚。 (三)税务机关根据举报、上级税务机关的安排及配合其他税务机关协查的,应当立案检查。(四)随机抽样而被稽查。 二、稽查接待及应对 1、平常须准备的基础工作

税务稽查风险预警案例

稽查风险预警案例 税务稽查工作如何作好预警工作同日常管理、纳税评估、发票专项整治、税收专项检查等工作紧密结合;如何开展打击虚假发票“买方市场”整治工作;如何做到“查账必查票”、“查案必查票”、“查税必查票”,我们科现将工作中对发票检查的一点体会总结如下: 一、对于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检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 134号)明确规定:购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与其进行实际交易的销售方不符的;购货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为销货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以外的地区的;其他有证据表明购货方明知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系销售方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即134号文件第一条规定的“收票方利用他人虚开的专用发票,向税务机关申报抵扣税款进行偷税”的情况,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无论购货方(受票方)与销售方是否进行了实际交易,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注明的数量、金额与实际交易是否相符,购货方向税务机关申请抵扣进项税款或者出口退税的,对其均应按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处理。 辨别纳税人究竟是善意还是恶意取得虚开发票,关键是要在调查取证中突破就账查账的传统做法,通过认真分析“票、货、款”运行

的全过程,准确分清纳税人的善意和恶意行为。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应根据企业的行业特点,从细节入手抓住蛛丝马迹,顺藤摸瓜发现疑点。 案例,西安某商贸企业主要从事矿粉的销售业务,在对该商贸企业“商品销售收入”明细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商贸企业2009年3月向“青海公司”销售矿粉合计366.52金属吨,与该商贸企业“库存商品”明细账核对后发现,该批货物是从“秦皇岛公司”购进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检查组通过对企业的行业经营特点了解到,该商贸企业在购进和销售矿粉必须要有取样化验单,根据化验结果换算出金属含量,再依据金属含量确定单价,但从该商贸企业“营业费用”中没有发现该时间段“秦皇岛公司”方向的化验单据,只有西藏方向的货物取样化验单据。据此,我们检查组认为,该商贸企业取得“秦皇岛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疑点较大,有必要从该商贸企业的客户“青海公司”和供货方“秦皇岛公司”两个方向进行调查。检查组带着疑点到青海和秦皇岛进行了异地调查,重点对西安商贸企业与“青海公司”、“秦皇岛公司”的发票开具、资金结算、运输方式等方面进行了细致的内查外调,发现以下疑点: 一是业务发生时间逻辑关系错误,西安商贸企业与“秦皇岛公司”签订合同的时间和品质结算单日期滞后于实际发货时间,不符合常规;

税务稽查与企业税务风险

税务稽查与企业税务风险 一、偷税与偷税罪 1、偷税的含义:征管法63条(造成不交或少交应纳税款的后果、偷税罪构成要件) 2、基本表现形式:隐匿应税所得;乱列费用开支、虚增成本;账表不符进行虚假申报、不申报或少申报 ★问题:(1)关于偷税认定的期限问题 某企业将12月份开出的发票在次年2月份实际收到款项时入账并申报纳税,算不算偷税? (2)企业预缴所得税时少申报,算不算偷税?税务机关会如何处理? (3)由于纳税人计算错误等失误造成少纳税的,是否为偷税?(征管法第52条) 由于计算错误造成多纳税款如何处理?(征管法第51条) (4)由于税务机关的责任造成少纳税的,是否为偷税?(征管法第52条) 有人认为与税务机关搞好关系,利用税收征管的漏洞完全可以获取税收利益(有人认为这也属于纳税筹划内容),你认为呢? (5)编造虚假计税依据未造成少纳税的是否属于偷税? 案例:某公司为内资新办企业,所得税在免税期。经税务局通知在2005年份2月份将年度申报表申报完毕,亏损80万,并于2月底经税务通知进行了亏损审查认定。 该公司根据会计制度将开办费一次列支;房屋建筑物因属简易的搭棚按10 年计提了折旧,而税法规定20年.近日税务局来公司汇算检查发现未作纳税调整,故要求将多列支部分缴纳所得税及滞纳金。 (6)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是否属于偷税?

(7)由于纳税人对税法不熟悉造成少纳税的,是否为偷税 ? (8)在税务稽查过程中企业在税务机关未检查(未处理)之前主动补交了税款,是否可以认定为偷税?税务方面如何处理? [基本案情] 某生产企业2005年10月份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一批,合同总金额234万元,其中价款200万元,增值税额34万元。合同约定2005年11月20日收款。但由于购货方到期未付款,企业就未作销售处理。2006年1月,购货方付款后企业作销售处理并于2006年2月份申报缴纳了相关税款。税票所属期填写为2006年1月。某税务稽查局2006年5月对该企业检查时发现了企业未按税法规定申报纳税的问题,企业也做出了解释。[问题] 是否可以认定企业偷税? 补充申报对控制涉税法律风险爆发的积极作用(自查补税) 3、法律责任 二、税务检查中各方的权利与义务 1、税务检查中税务机关的权利:税务查账权、场地检查权、责成提供资料权、询问权、查证权、查核存款权、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权(提前征收、责成提供纳税担保、阻止欠税者出境、暂停支付存款和扣押查封财产)、强制执行权(对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均可适用,但保全措施只适用于纳税人)、收集证据权、依法处罚权(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停止出口退税) 2、税务检查中被检查对象的权利:拒绝违法检查权、要求赔偿权、申请复议和诉讼权、要求听证权、索要收据和拒绝违法处罚权 3、税务检查中税务机关的义务:出示证件、为纳税人保密、采取行政措施开付单据 4、税务检查中被检查对象的义务:接受税务机关依法检查(不作为的义务,只要不阻挠即为履行该义务)、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 三、税务检查方法: 财务指标分析法、账证核对法、比较法、实物盘点法、交谈询问法、外调法、突击检查法、控制计算法 四、税务稽查选案中的重点税收指标:

第八章 税务稽查信息化

第八章税务稽查信息化(本章均为了解内容) 本章主要阐述税务稽查信息化的作用,税务稽查信息系统及应用,会计电算化与税务稽查信息化,以及金税三期等内容。本章均为了解的知识点,比较简单。 第一节税务稽查信息化概述 一、税务信息化 现阶段,税务信息化的主要内容就是“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 “四个系统”征管业务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决策支持在内的四大子系统的应用软件。 例题: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划,从2007年起,用四至五年的时间,基本完成“金税三期”()的建设。 A.一个平台B.两级处理 C.三个覆盖D.四个系统 答案:ABCD 2、税务信息化的“三个覆盖”是指应用内容逐步覆盖所有税种,覆盖所有工作环节,覆盖所有政府部门。() 答案:错,并与有关部门联网而不是覆盖所有政府部门。 4、税务信息化的“四个系统”是指通过业务的重组、优化和规范,逐步形成一个以稽查业务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决策支持在内的四大子系统的应用软件。() 答案:错,以征管业务为主 二、税务稽查信息化 (一)税务稽查信息化的内涵 (二)税务稽查信息化的作用 第二节税务稽查管理信息化 一、中国税收征管信息系统(CTAIS V2.0)稽查子系统 功能涵盖了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税收法制、税务执行等税收征管的全过程,以城域网为背景的城市级全国性、一体化的税收征管应用软件。 (一)CTAIS系统的特点 (二)稽查模块 1.稽查子系统的基本操作 2.文书的操作及其流转 (三)稽查模块的应用 1.稽查选案 2.稽查实施

稽查实施是税务稽查子系统的核心模块。 例题:()是税务稽查模块的核心模块。 A.稽查选案B.稽查实施 C.稽查审理D.稽查执行 答案:B 3.稽查审理 4.稽查执行 5.查询统计 二、协查信息管理系统 (一)协查系统的应用范围 例题:1、协查系统的应用范围包括:接收防伪税控认证系统提供的( )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电子信息。 A.认证不符 B.无法认证 C.密文有误 D.失控 答案:ACD (二)协查系统的适用对象 协查系统的适用对象包括总局稽查局、省、地(市)、县(区)四级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例题:协查系统的适用对象包括总局稽查局和省、地(市)、县(区)国家税务局稽查局() 答案:对 (三)协查系统功能 例题:协查信息管理系统是()子系统之一,通过税务系统网络实行总局稽查局、省局稽查局、地(市)局稽查局、县(市、区)局稽查局四级协查信息管理。 A.CTAISV2.0系统 B.发票管理系统 C.金税工程 D.稽查管理系统 答案:C 2、协查系统的委托管理包括()。 A.委托信息登记 B.委托方发出信息处理 C.委托方收到返回信息处理 D.委托信息综合管理 答案:BCD 3、稽查人员可通过协查系统查询()信息。 A.海关完税凭证 B.农产品收购发票 C.交通运输发票 D.废旧物资收购发票 答案:ACD 3、稽查人员可通过协查系统查询本地区所辖企业的发票信息和非本地区所辖企业开具或取得发票有关联次的企业信息和发票信息() 答案:对 三、税收违法检举案件管理系统 (一)适用对象及其作用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