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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密项目实施现场管理制度

涉密项目实施现场管理制度
涉密项目实施现场管理制度

涉密项目实施现场管理制度

1. 总则

1) 为了做好公司国家秘密事项的确定及变更工作,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汇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3) 经管国家秘密事项人员,在项目下达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先拟定初始密级,及时按程序上报,各级审核、审批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4)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国家秘密事项及载体形式,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施、工程、装备等。

2. 国家秘密项目定密范围

1) 涉密项目的定密范围包括:涉密项目从立项到成果鉴定,其研究过程等各环节产生的小结、报告、工程图纸等阶段成果及可能成为涉密内容的一切载体。

2) 公司行政文件、材料定密范围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密级文件、材料及有关报表等。

3. 国家秘密项目的确定

1) 公司定密工作责任部门

公司各部门主管领导、保密办公室、保密领导小组。

2) 涉密项目定密依据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汇编》;总体单位下达的《任务书》、《合同书》及协作单位的《协议书》标定的密级。

3) 涉密项目定密程序

a) 工程项目密级确定分为两个阶段

λ第一阶段工程项目申报和投标阶段。本阶段项目承办人应根据项目主管单位或任务下达方的项目保密要求,拟定项目的密级,报公司保密办审批。并根据拟定密级对项目相关的秘密载体进行管理。

λ第二阶段工程项目批复或立项阶段。项目承办人应以项目主管单位或与任务下达方协商后的项目密级为依据,办理工程项目定密审批手续。

b) 项目承办人以项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为依据,填写《涉密项目密级审批表》、《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和《涉密项目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并附合同书,报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审核。

c) 涉及秘密事项部门应根据合同书,认真核对《涉密项目密级审批表》、《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和《涉密项目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的内容,由公司主管领导签署初审意见报保密办审核。

d) 保密办根据《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和主管领导意见确定项目的密级和保密期限,由保密办负责人签署审核意见后报公司保密领导小组审批。各类项目未按规范完成第一阶段定密程序的,保密办对此类项目不承担保密管理责任。

e) 公司行政等各类文件、材料定密依据国家保密局会同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制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及其说明。

4) 公司行政等各类文件、材料定密程序

由公司行政等各类文件、材料起草人根据相关规定提出密级意见,分别填写《公司密件发文处理单》、《公司文件、材料密级审批表》,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发文机关备案。

5) 对于关系重大、敏感性强且需特别严格控制知悉范围的涉及国家秘密的特殊事项,可以由具体承办人员提出密级、保密期限的拟定意见,直接提交公司保密领导小组审批签发,但事后必须报公司保密办备案。

6) 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一经确定,各部门具体承办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应按公司涉密载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对国家秘密事项进行正确的密级标志,进入动态管理,并根据需要限定接触范围。国家秘密事项若不能做出标志的,应当书面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7) 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未作明确规定的事项,产生或承办该事项的部门应先行拟定密级,并按拟定的密级进行管理。在拟定密级后的10个工作日内依照下列规定申请确定密级:

a) 凡是涉及国家秘密事项,绝密级的报上级保密工作部门确定,机密、秘密级的由上级或公司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b) 涉及国家秘密事项以外的其他事项,由产生或承办该事项的部门报公司保密工作部门,向有确定该项密级权的上级机关申报确定。

c) 属于何种国家秘密有争议的事项,该事项公司无相应确定密级权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的规定,按拟定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并在拟定密级10日内逐级报至有相应密级确定权的保密工作部门或上级机关确定。

4. 国家秘密项目的保密期限及保密标志方法

1) 保密期限。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除有特殊规定外,绝密级事项不超过三十年,机密级事项不超过二十年,秘密级事项不超过十年。

a) 保密期限在一年及一年以上的,以年计;保密期限在一年以内的,以月计。

b) 国家秘密的保密期限,自标明的制发日起算;不能标明制发日的国家秘密,自通知密级和保密期限之日起算。

2) 涉密工程项目保密期限确定

a) 对于上级单位或甲方对项目的保密期限有明确规定的,保密期限以上级单位或甲方的保密期限为准。

b) 秘密级项目的保密期限为项目研发期限向后延五年,但保密期限不超过十年;机密级项目的保密期限为项目研发期限向后延十年,但保密期限不超过二十年。

c) 涉密工程项目保密期限分为两个阶段,项目开发阶段和涉密项目秘密载体保存阶段。在项目开发阶段,项目负责人应按国家和公司的有

关保密规定开展涉密项目的保密工作。涉密项目验收后,项目负责人应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对项目开发过程中产生的秘密载体,进行清理、销毁和归档。

d) 涉密项目秘密载体保存阶段,档案管理部门应对涉密项目负责人提交的秘密载体进行归档,并根据秘密载体的秘级和保密期限妥善保存。

3) 保密标志方法

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的标志按下列规定执行:

a) 国家秘密事项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形式记录有国家秘密的一切载体。

b) 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应当立即做出明显并利于识别的标志。

c) 书面形式的国家秘密事项,其密级和保密期限的标志,采用下列形式:

λ在封面(或者首页)的左上角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λ图纸、图表在其标题之后或下方、或按其标准化格式标明密级和

保密期限。

d) 书面形式的国家秘密事项,其国家秘密的标识为“★”,“★”前标

密级,“★”后标保密期限。

e) 非书面形式的秘密载体或密品,能够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的,应以能够明显识别的方式标明(如:便携式电脑;硬、软、光、U盘;产品、设备等)。凡有包装的国家秘密事项,还应当以恰当方式在包装上标明。

f) 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变更或解密后,应在原标明密级位置的附近做出标志。

g) 文件、资料汇编中有国家秘密事项的,应当对各独立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做出标志,并在封面或者首页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做出标志。

h) 摘录、引用属于国家秘密事项的内容,应当以其中最高密级和最长保密期限做出标志。

i) 属于国家秘密事项不能标明密级、保密期限的,由产生或承办该事项的单位及时通知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j) 各项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原确定单位要在每年年初复查一次,重点项目要根据项目阶段性成果及时调整。

5. 国家秘密项目的变更和解密

1) 国家秘密事项泄露后对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损害程度已产生明显

变化,或因工作需要,原接触范围需做很大改变的,确定该事项的单位应当按本制度第10)条规定的程序及时变更密级;情况紧急时,可由上级机关直接变更密级。密级变更后,应当及时在原密级标志旁标明,并通知有关单位;不能标明的,应当及时将变更密级的决定通知接触范围的人员。

2) 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时,自行解密;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原确定密级、保密期限的机关、单位或者上级机关决定。

3) 国家秘密事项在保密期限内,若公开后对国家和工作更有利的,原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应当按本规定第十条的规定及时解密;情况紧急时,可由上级机关直接解密。

4) 国家秘密事项解密后,应当在原密级旁标明“解密”字样,并及时通知有关机关、单位。

5) 确定密级的机关、单位被撤销或者合并,有关变更密级和解密的工作由承担其原职能的机关、单位负责;无相应机关单位的,由有关上级或者保密工作部门指定的机关负责。

6) 对需要变更密级、保密期限或解密的事项,由原定密级和保密期限单位的承办人员在10个工作日内按密级、保密期限确定时的程序办理,并在原密级标志旁标明,20个工作日内通知公司内外有关单位。因保密期限届满而自行解密的事项免除通知。

7) 业务工作中掌管的上级或外单位的国家秘密事项,按上级部门或外单位确定的密级及保密期限管理。密级和保密期限的调整、变更,以上级部门或外单位的书面通知为准。

8) 公司保密领导小组有权对国家秘密事项的密级、保密期限的确定、变更或解密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有权予以纠正。根据工作需要,上级机关可以依照有关规定直接对某一事项的密级进行变更或解密。

9) 各种国家秘密事项的保密期限如需超过其最长保密期限或需长

期保密的,须报公司保密工作部门审核同意并报上一级保密工作部门批准。确需长期保密的,产生或承办该事项的部门可以确定该事项的保密期限为“长期”,在确定其保密期限的部门或上级保密工作部门未做出解

密决定前,对该事项应当长期采取保密措施,其他部门不得擅自决定解密。

10) 国家秘密事项遇有下列情况,应当及时调密或解密:

a) 原定密级偏高或偏低的;

b) 已有接替技术,但仍有一定保密价值的;

c) 国家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的;

d) 对需要变更密级、保密期限或解密的事项,应填写《涉密事项密级变更审批表》,按确定密级的程序逐项办理审查批准手续。

11) 密级项目在立项、开发、测试、生产、外场测试等各阶段的保密管理,要严格执行有关制度规定,采取严格的安全保密措施,确保各个阶段国家秘密的安全。

12) 秘密级和机密级的项目,按照法定程序审批后申请保密专利填写《保密专利申请审批表》,符合专利申请条件,按照有关规定办公解密手续。绝密级的项目,在保密期限内不得申请专利或保密专利。

6. 国家秘密项目的接触范围

1) 接触某项国家秘密的部门,其主管领导应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本部门接触该项秘密的具体人员的范围。

2) 凡允许接触某项国家秘密的人员,不得擅自扩大该事项的接触范围。

3) 由于工作需要或其他特殊情况,上级机关和公司保密工作部门可以改变下级部门确定的某项国家秘密的接触范围。

7. 项目实施现场管理制度

公司涉密人员进入用户现场进行涉密信息系统集成项目开发、工程施工、运行维护等应当严格执行现场工作制度和流程。

1) 本公司应当严格按照审批的资质种类和地域范围承接涉密(系统集成)项目,严禁相关人员将资质证书租借或转让给其他单位。

2)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保密技术标准和保密要求建设涉密(系统集成)项目,并积极配合保密工作部门路对所承建的涉密(系统集成)项目进行审批。

3) 承接涉密(系统集成)项目时要遵守以下条件:

a) 本公司与其分单位合作完成涉密(系统集成)项目时,合作单位应当具有与本公司相应的资质。

b) 若未征得项目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保密局和建设使用单位的书面同意,本公司不将承接的涉密(系统集成)项目分包或转包。分包或转包单位应当具有与本公司相应的资质。

4) 从事现场开发、工程施工、运行维护的人员必须是公司的涉密人员。现场项目开发、工程施工、运行维护应当在用户的监督下进行。未经用户检查和书面审批,不得将任何电子设备带入涉密项目现场。公司应对现场项目开发、工程施工、运行维护的工作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涉密项目实施现场的人员不得在现场使用无线设备。涉密项目在实施前,每个项目参与人员务必要针对该项目签订保密协议。

5) 将按照涉密(系统咨询)项目的密级,对用户需求文档、设计方案、文档、图纸等技术资料和项目合同书、保密协议、验收报告等业务资料确定精心策密级,登记编号,明确知悉范围,并对参与涉密(系统咨询)项目的人员进行登记备案,对其分工作出详细的文字记录,交由本公司保密办公室统一管理。

6) 涉密(系统集成)项目实施验收后,本公司应将涉密技术资料全部移交给建设单位,不得私自留存或擅自处理。需要保留的业务资料应当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管理。

7) 涉密(系统集成)项目的设计方案及有关建设情况,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擅自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交流或转让。确因工作需要进行交流或转让的,应当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审批。

8) 公司应对涉密(系统集成)项目考察现场委托方的检查进行登记备案。

项目实施管理制度--新版

项目实施管理制度 施工技术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年月

目录 项目监督检查制度 (4) 一、项目责任领导人和项目责任人 (4) 二、项目名称 (4) 三、办理程序及期限 (4) 四、监督检查 (4) 五、责任追究 (4) 第一条为了确保县城城市集中供热新建、改造项目顺利实施,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按合同条款完成项目工程,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仅限于公司在实施项目工程中有效。 第三条项目实施严格执行公告制、工程招标制、项目法人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审计制。同时建立项目领导人和项目管理责任人制度。 第四条成立相应的项目管理机构并明确职责。项目领导小组由班子成员组成,并建立项目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由项目负责人汇报项目执行进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请项目领导小组进行讨论决策。 第五条严格执行工作作息时间,严禁在高危作业区进行晚间加班作业。 第六条项目实施期间的实际工作天数有现场负责人或其委托人负责记录并如实统计,对不可抗力因素,比如停水、停电、风雨天气如实记录。 第七条现场负责人负责督促监督施工企业制订项目整体进度计划及月度进度报表。 第八条认真落实安全施工的各项制度和规则,对施工过程中,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协助监理单位严格纠正,绝不姑息,必要时加重经济处罚力度。 第九条项目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有关项目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执行,做到专款专用,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社会经济效益。项目负责人按照施工单位上报的月度表以合同约定的条款审核项目及资金的落实拨付。 第十条项目竣工后,必须组织相关单位及人员进行验收,对验收过程中指出的整改部分督促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对不履行整改措施的施工企业,对该项目不予以决算,暂缓工程款拨付。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汇编)

***企业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水平,加强对企业科研项目的管理,使***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科技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化,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二、科研项目管理 (一)目的: 科研项目管理是指课题从立项论证、组织实施、结题验收等过程的全程管理。其目的是使企业科研项目实行制度化和科学化的管理,保证科研计划圆满完成,出成果、出人才、出效益,提高竞争力。(二)科研项目种类 1、国家、省、市级立项项目; 2、横向委托与合作项目; 3、企业科研开发项目; 4、其他项目或课题。 (三)科研项目的立项 1.企业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科研开发项目立项指南,确定重点支持的研究方向。 1.1 国家、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由企业研发中心统一组织,项目的选题根据各类计划的要求,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由企业确定并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申报。研发中心代表企业对外申报项目。 1.2 横向委托与合作的项目,如果研究内容达到企业科研开发项目水平的,由项目承担单位要求,经企业批准,可以列为企业科研开发项目。 1.3 企业科研开发项目,是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的主体,根据项目的难易程度、市场前景、项目所处的研究阶段、对企业发展的意义等,将企业科研开发项目分为三个级别:企业科研项目、企业开发项目、企业工作或预研项目。 2.申报科研项目按以下程序进行: 2.1 申报项目应填写《***企业科研开发项目立项申请书》,报研发中心。立项申请书需写明:(1)项目名称;(2)立项目的;(3)项目的目标和主要研究内容;(4)简要的工艺流程图、设备原理图及

相关说明和关键技术介绍;(5)项目的考核指标;(6)项目进度计划及阶段目标;(7)项目经费预算:(8)主要参加人员等内容。 2.2 研发中心对提交的立项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 2.3 企业主管总工程师对所有提交的立项申请书进行技术审查。 2.4 企业项目管理委员会在听取项目申报人对项目的介绍后,根据企业的发展对项目进行审查,形成意见,明确建议立项的项目、暂缓立项的项目以及不予立项的项目,报企业分管领导最终审查。 2.5 企业分管领导根据企业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查意见,确定具体的立项项目、项目级别、保密事项、并确定科研经费,报企业总经理审定批准。 2.6 经批准立项的项目,由研发中心向各项目组下达《技术管理》通知,项目正式立项。 (四)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 3.1 为保证科研开发计划的严肃性,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照项目内容和进度要求完成科研任务并及时做好结题工作。 3.2 项目的研究内容不得随意改变。如因特殊情况拟局部变更内容的,项目负责人应提出书面报告;未经批准而变更研究内容的,按未完成处理。 3.3 项目负责人一般不得随意更换。因特殊情况(如病休、调动、离职等)离开该项目研究工作半年以内者,要确定临时负责人并在研究开发中心备案。如时间超过半年或有其他原因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报企业研发中心批准,其中国家、省、市计划项目由研发中心报项目下达部门审批。如无合适人选更换则按中止项目办理,并按规定追回剩余经费。 3.4 研究计划执行过程中,项目负责人每年年末须编写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并提出下一年度的研究计划,在规定的时间内报研发中心。 3.5 科研项目应按时完成。因故需要延长时间的,项目负责人应在结题期限前一个月提出并提交《科研项目延期申请报告》,报研发中心批准,其中国家、省、市计划项目由研发中心报主管部门批准。 3.6 因故须中止的科研项目,应按《国家计划项目合同》或《科研开发项目合同》明确的有关条款规定办理中止手续。 3.7 研发中心对企业的在研项目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及时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条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分别明确各自驻施工现场的组织机构、人员及分工,施工单位应当指定项目经理,监理单位应确定总监理工程师,并及时将相关人员的职 务及联系方式上报汇总形成本工程通讯录,互相通知对方,并按合同约定到位。 第二条 工程实行总包和分包,由总包单位负责统一管理施工现场并监督检查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分包单位应当在总包单位的统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围内建立施工现场管理责任制,认真组织实施。总包单位负责协调施工现场内各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活动。 第三条 监理公司总监,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周必须保证5天在施工现场,有事要向建设单位请假。 第四条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场后,必须于一周内制作施工人员胸牌,佩带上岗。 第五条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该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现场平面布臵图,经监理公司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项目部、设计技术部

审批;该项工程实行总包、分包的应由总包单位负责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及分包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及深度应按有关规定执行,施工必须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应当在批准的施工场地内组织进行,需要临时征用施工场地或临时占用道路的,应由相关方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 第六条 每周定期由监理组织召开工程例会,特别情况另行确定,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必要时施工单位的法人代表(或单位主管负责人)按建设单位项目部的通知参加例会。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者,应提前一天通知建设单位 项目部和工程总监,对无故不参加例会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每出现一次罚款壹仟元人民币,迟到一次罚款叁佰元人民币,连续三次迟到或累计两次无故不参加工程例会时,建设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更换项目经理或给施工单位一定的经济处罚(不低于伍仟元人民币)。 第七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要认真履行甲乙双方签订的工程承包施工合同,对执行合同中发生的异议应及时书面向建设单位和监理提出,在对合同争议未达成一致时,必须按监理的指令执行,否则按不听从监理指令处理。 第八条 施工单位项目部必须确保安全、文明施工,特别是要做好各项安全工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汇总

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管理奖惩制度 一、施工现场考勤管理 1、工程项目现场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每天准时出勤。考勤时间为:8:30-18:00 2、工作人员外出需要向项目管理人员请示,获准后方可外出。 3、项目管理人员外出需向分管经理汇报。 4、事假要提前向项目管理人员申请,及时安排好自己工作并按照公司相关请假制度办理请假手续。 5、因工程进度需要加班时,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并按照公司相关加班制度办理加班申请手续。 6、工程施工现场考勤由安全员每日统计并报公司办公室登记考勤。 奖惩设置: 1、每月全勤者发放全勤奖50元,并公司内部通报表扬。 2、迟到早退一次罚款10 元,两次罚款30元,三次罚款50并通报批评。 3、加班人员根据公司加班管理制度给予相应加班工资及调休安排。 4、夏季高温时期工作时应避开日最高温时段,以防中暑。为体现公司人性化管理,关心员工,7-8月公司对工程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发放高温工作补贴100元/每月。 二、施工现场记录管理 1、施工现场每日例会由施工现场安全员负责记录归档,并报送经理。 2、工程施工安全员应严格城建档案管理要求,做好项目施工相关资料档案工作。做好施工现场每日例会记录、每周例会记录,临时现场会议记录及每日施工日志。 3、各类档案资料施工日志等需分类保管,做好备份,不得遗失。同时建立相关电子文档,每日报送经理。 奖惩设置: 1、每日施工日志记录完整,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交者奖励50元并公司内部通报表扬。 2、无故缺席例会或没有及时报送施工日志第一次罚款10元,两次罚款30元,三次罚款50元并通报批评。 四、施工现场仓库材料管理 1、材料入库必须经项目管理人员验收签字,不合格材料决不入库,材料员必须及时办理退货手续。 2、保管员对任何材料必须清点后方可入库,登记进帐。填写材料入库单。同时录入电子文档备查。 3、材料帐册必须有日期、入库数、出库数、领用人、存放地点等栏目。 4、仓库内材料应分类存入堆放整齐、有序、并做好标识管理。并留有足够的通道,便于搬运。 5、油漆、酒精、农药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入危险品仓库。并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大宗材料、设备不能入库的,要点清数量,做好遮盖工作,防止雨淋日晒,避免造成损失。 7、仓库存放的材料必须做好防火、防潮工作。仓库重地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涉密项目实施现场管理制度

涉密项目实施现场管理制度 1. 总则 1) 为做好公司国家秘密事项确定及变更工作,依据《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汇编》、《国家秘密保密期限的规定》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2) 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3) 经管国家秘密事项人员,在项目下达十个工作日内必须先拟定初始密级,及时按程序上报,各级审核、审批时间累计不得超过十个工作日。 4)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国家秘密事项及载体形式,以及属于国家秘密的设施、工程、装备等。 2. 国家秘密项目定密范围 1) 涉密项目的定密范围包括:涉密项目从立项到成果鉴定,其研究过程等各环节产生的小结、报告、工程图纸等阶段成果及可能成为涉密内容的一切载体。 2) 公司行政文件、材料定密范围包括:公司各职能部门业务工作中形成的各类密级文件、材料及有关报表等。

3. 国家秘密项目的确定 1) 公司定密工作责任部门 公司各部门主管领导、保密办公室、保密领导小组。 2) 涉密项目定密依据 《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汇编》;总体单位下达的《任务书》、《合同书》及协作单位的《协议书》标定的密级。 3) 涉密项目定密程序 a) 工程项目密级确定分为两个阶段 λ第一阶段工程项目申报和投标阶段。本阶段项目承办人应根据项目主管单位或任务下达方的项目保密要求,拟定项目的密级,报公司保密办审批。并根据拟定密级对项目相关的秘密载体进行管理。 λ第二阶段工程项目批复或立项阶段。项目承办人应以项目主管单位或与任务下达方协商后的项目密级为依据,办理工程项目定密审批手续。 b) 项目承办人以项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密级和保密期限为依据,填写《涉密项目密级审批表》、《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和《涉密项目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并附合同书,报所在部门主管领导审核。 c) 涉及秘密事项部门应根据合同书,认真核对《涉密项目密级审批表》、《涉密项目基本信息登记表》和《涉密项目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的内容,由公司主管领导签署初审意见报保密办审核。

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制度文档

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技研发水平,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能力,规范和加强科技项目及资金管理,确保科技项目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科技项目是指具有一定技术含量、有明确的研究开发内容和目标、具有一定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的项目。本制度涉及的科技项目是指由公司技术开发费列支、纳入年度计划内以及根据生产实际需要临时立项开展的科技项目,包括科研开发、短平快、实验室建设等项目。科研开发项目包括新产品开发、工艺技术研究、前沿性技术研究等方面的科技项目;实验室建设项目是指为满足生产和科研工作需要而开展的检测、检验等仪器设备购置及相关条件建设项目;短平快项目是指技术相对成熟,实施周期短,见效快,支撑新产品开发、产品质量提升、降低能源资源消耗、降低生产成本的产线填平补齐和装备改造项目,以及部分技术含量高,实施过程存在一定技术风险的重大技术措施项目。 第三条纵向科技项目是指获得政府财政拨款资助,由政府行

政部门组织和实施的各类科学技术活动,包括:国家重大科技支撑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技术创新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河北省、北京市科技项目计划等。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 第五条技术质量部负责科技项目的立项论证、立项通知、科研开发项目进度控制、结题验收、后评价等日常管理工作;负责起草、修订公司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办理以公司名义对上、对外的有关业务工作。 第六条计财部负责科技项目概算审查及资金的专业管理。 第七条设备部负责科技项目设备采购、建安施工组织相关的对上、对外的业务工作。商务合同签订后(标注项目编号),发技术质量部和项目单位各1份。每月5日前按项目提供上月度设备采购资金支付及结算情况。 第八条技改工程部负责较大工程类项目的招标相关的对上、对外的业务工作。商务合同签订后(标注项目编号),发技术质量部和项目单位各1份。每月5日前按项目提供上月度设备采购、

建筑施工现场项目部管理制度

豪斯建工 工 程 管 理 制 度 实 施 细 则

工地治安综合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工程安全文明建设,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建立健全工地治安的综合管理制度,使工地生产顺利进行,使工地内的生活纳入正常轨道,特制定此制度: 一、各工种及施工人员之间,班组之间要互敬互爱,团结友好,发生矛盾时,彼此应互相尊重,互相让步,以共同方便施工作业为原则,解决不了时,要及时报请班组长或上级领导协调解决,严禁轻易发生骂人、打人等粗暴行为。对于出现打架行为的,视情节严重程度及认错态度好坏给予处罚,原则上处以100元内的罚款。对团伙性的群架行为,带头闹事者,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以500元内的罚款,并对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进行经济处罚,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二、严禁在工地内赌博,或以娱乐为借口变相的进行赌博活动,如有违反的,一经查实,将给以500元以内的处罚,并对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三、本工地内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项目部批准后,由项目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5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四、施工现场内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罚款。 五、每个职工都要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1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部门处理并逐出工地。 六、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

防护设施者,情节恶劣者,呈报公安部门处理。 七、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 八、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 九、非本工地施工人员严禁进入施工现场,不听劝阻者视情论处。 十、班组长应模范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在职工中以身作则,做好表率作用,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项目部的各项工作。 十一、班组长要努力履行自己的职责,在职工中特别是新收职工中及时传达本工地各项规章制度和条例,使工地的各项规章制度人人皆知,班组长如发现自己班组的职工有违法乱纪现象要及时纠正。。 十二、全体人员都必须积极支持,主动配合门卫、值班电工及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作。 安全管理条例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安全生产为宗旨,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特制定本条例。 一、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如发现不戴安全帽上班者罚款,班组长管理人员加倍罚款。 二、酒后作业罚款按有关条款处理。 三、穿拖鞋,赤脚操作者。 四、未经施工负责人同意而擅自拆除防护设施、安全标志、警告牌。 五、木工棚,仓库等禁烟场所内吸烟处。 六、在施工现场设置的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安全设施禁止乱动和拆除。

施工项目部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部管理制度项目部组织人员 项目经理: 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 施工员: 技术员: 质检员: 预算员: 安全员: 保管员: 资料员(含联络员): 材料员:

库管员: 项目经理综合管理制度 一、抓好项目部的各项管理工作,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抓好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资金催收、工程承接为工作重点,奖优罚劣,完成上级各主管部门下达的各项计划指标。 二、带头执行实施分公司的各项文件和管理制度,并及时传达和落实公司的会议精神,对项目部的生产经营有领导权和指挥权,及时处理好甲方、监理关系。 三、组建好项目领导班子,负责好工地之间的人员调动,保证充足人员合理安排调动督促人员及工序穿插,保证充足资金及各种材料供应确保各项生产按计划顺利进行,对项目班子成员有撤换的权力。 四、抓好项目部的财务管理、资金催收工作,严肃财经纪律,定期检查财务管理工作,对财务帐目心中有数,杜绝非生产性开支及其它违法经营活动。

五、抓好经营核算及成本分析工作,每月进行成本分析,对比找 准原因奖罚分明,制定好劳动定额及人工费价格,搞好产值、人工费、材料费及报销单据的审核,抓好项目部的经营管理,按照成本控制流程定期每周三召开项目部会议,重点抓好过程控制,提高经济效益。 六、抓好质量安全管理,确保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确保不出现 任何质量及安全事故的发生,认真宣传企业文化提高公司的社会信誉。 七、抓好职工的思想教育工作,严明奖罚制度,招用好生产人员 确保生产顺利进行,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能动性,确保工程按期交工。 八、搞好产值、二包人工费、点工及零星用工工费、材料表及报 销单据的审核工作,抓好各种材料的质量、价格把关工作。抓好食堂的管理工作,堵塞一切漏洞。 九、负责好各单项工程的生产, __和调动,督促施工工长搞好各工种工序之间的穿插,确保工程顺利进行,抓好劳动定额制定及人工费价格的制定,确保经济效益。 十、制定项目部管理细则,做好项目部管理人员指标考核。

项目部管理制度

项目管理制度 一、组织原则 1、项目经理向总经理负责,主持本项目日常工作,履行项目部职责,接受公司相关部门的管理、指导和监督。 2、项目部编制人员服从项目经理的管理。 3、项目部必须树立全局观念,各专业工长必须责任明确,协调配合,坚持执行个人服从集体,局部服从整体,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 二、工作内容: 1、配合甲方(总包)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根据工程性质制定并实施有关制度和计划。 三、工作制度 1、项目部组织制度 ①项目部实行项目经理领导下施工队负责制; ②项目部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需要,组建相应力量的施工管理人员。 2、项目部会议制度 ①项目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参加项目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3、检查制度 ①要求施工员实行作业面日巡制。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并落实整改方案及时间。 ③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编写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

④完成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四、岗位职责: 1、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建立项目管理班子,全面负责该项工程的质量、进度、成本、机具、人员的安排调配,是工地安全生产、防火、防盗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及施工方案和质量计划的实施。 全面负责项目部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严格按照施工规范、操作规范进行施工,合理安排工序,确保产品质量。 负责劳动力、机械、材料等资源的调配与供应,有计划的安排施工机械和材料的进出场。 全面负责项目部的安全生产活动,落实安全保证措施。 做好与施工班组、建设单位、监理公司等单位的配合工作。 按周、月、年组织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下达施工任务、制定项目目标,签订施工班组承包合同。 协调工地各方的关系,代表单位全面处理、办理工程的变更签证。在组织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主动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单位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的工作检查。 在技术层面上全面统筹项目设计和施工的技术工作,协调深化设计部和项目施工部的关系,负责组织公司相关部门、项目深化设计部和项目施工部人员与业主、设计等沟通,确保方案优化、深化设计满足合同和设计的功能及成本要求,全面组织实施与项目质量、进度有关的各项目施工方案,确保现场的施工满足设计和相关规范的技术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令及制度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生产落到实处。在各种经济承包中首先包括安全生产。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生产首先抓安全。定期组织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学习。

科技研发项目立项报告管理制度

科技研发项目立项报告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自主创新能力,加强科学技术研发管理是自主创新的基础,加强研发项目立项管理是保证。为加速瑞吉通讯公司的科学研究和新技术的开发及推广应用,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科技研发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立项管理程序,提高项目管理效率。 第二条 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基本原则是科学管理、规范权限、明确职责、管理公开、精简高效。 第三条 为保证研发项目立项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建立项目管理公开制度、报告制度、回避制度、监督检查和审计评价制度。 1. 公开制度。在执行有关技术保密规定的原则下,由公司相关部门(即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对项目立项、项目实施、阶段性成果和验收鉴定结果等通过一定程序公开发布。 2. 报告制度。项目承担单位(组)、项目责任人应定期报告项目执行情况,并根据要求按期如实填报有关报表。 3. 监督检查与审计评价制度。项目承担单位(组)和项目责任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履行项目合同书,在项目合同书规定的范围内,享有充分的自主权。同时,项目承担单位(组)和项目责任人有义务主动接受技术研发管理委员会的监督检查、绩效审计等跟踪管理。 第二章 项目调研 第四条 项目调研工作由技术部完成。 第五条项目调研的主要任务: 1. 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技术发展方向和动向。 2. 论证该领域技术(产品)的市场动态及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

技术优势。 3. 论证发展该领域技术(产品)的资源条件的可行性。(含物资、设备、能源及外购外协件配套等)。 第六条项目调研结束提供项目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该报告应包括: 1.项目概况,国内外同类研究情况(包括技术水平); 2.市场需求、经济、社会、生态效益分析; 3.主要研究内容、技术关键; 4.预期目标(要达到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知识产权申请情况); 5.现有技术的知识产权情况及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设想; 6.已有条件分析(包括原有基础、技术力量的投入、科研手段和研究成果的生产或应用去向); 7.实施方案(包括进度安排); 8.项目预算(包括经费来源及用途); 9.预计项目主要参加人员及其简历。 第三章 项目审查 第七条 技术部提交《项目立项可行性研究报告》和《立项申请报告》由公司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完成。 第八条 技术研发项目管理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总经理,技术副总,技术部总监,开发部经理,生产部经理,技术骨干。必要时可外聘专家担任顾问。该委员会实行集体会签制度,涉及技术研发项目管理的所有文件必须会签方可生效。

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项目 现场管理制度目录: 一、现场考勤制度 二、现场例会制度 三、现场工作文件管理及归档制度 四、现场信息制度 五、现场成本管理制度 六、现场办公卫生管理制度 七、现场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八、现场培训制度

一、现场考勤制度 1、现场全体员工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时00分至12时,下午1 时至6时。遇节假日按公司规定执行。 2、工作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如迟到或早退,则扣除相应时间段工资。 3、现场全体工作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所有员工均需亲自打卡, 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由他人代打卡,违反此条例者,公司发现一次将罚款代打卡人和被代打卡人每人100元。 4、工作员工外出执行任务需要向部门负责人请示,填写公出申请单,获准后方 可外出,并在外出记录栏公示。如未经批准,擅自外出者,则按旷工或迟到处理。 5、工作员工病假需出示病假证明书。员工如遇突发疾病或有其他正当理由,须 当天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事后补交相关证明。 6、工作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正常休息的权利,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鼓励 员工在日常工作时间内做好本职工作。员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需要打卡并做好加班记录。 二、现场值班制度 1、除春节之外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均需要安排现场值班。 2、每月25日前排定下月现场值班表,原则上一人值班。如值班日不能值班, 必须与他人沟通一致,代为值班,并通报工程人员全体。 3、值班日上下班时间自行安排,手机常开,遇必须到场或突发事件,必须确 保能在一个小时内赶到现场。

4、值班人员负责当日值班记录和工程日通报。 三、现场例会制度 1、现场例会主要包括项目汇报会、项目周例会、项目专题例会、监理例会和其 他现场会议。 2、项目汇报会主要由项目组人员向股东上海北蔡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及新华 信托股份有限公司汇报本项目具体进展情况及其他工作安排。由部门负责人主持和召集。 3、项目周例会主要由部门负责人召集其他为本项目提供服务支持的单位召开 的每周例会。 4、项目专题会主要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牵头,召集相关单位讨论某个具体问题及 处理方法,由相关单位提供专业意见参考。 5、项目专题会主要由相关专业负责人牵头,召集相关单位讨论某个具体问题及 处理方法,由相关单位提供专业意见参考。 6、上述各会议由部门信息员负责通知,通知主要形式为邮件和微信通知。 7、如被通知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向通知人员说明理由。 8、以上各会议应当做好会议纪要,并在会后48小时内以邮件形式向与会人员 发出会议纪要。 9、会议决议事项,相关与会人员应在会后立即执行,不得拖延或敷衍了事。 10、现场施工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必须召开项目专题会,解决方案经部门 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10、上述各会议讨论过程中只讨论涉及三方及需决策的工作,不讨论只涉及两方的工作。

项目现场管理制度汇编

第一章项目部组织架构

第二章项目部岗位职责与权限 项目经理岗位职责 1、在授权范围内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全面管理,是项目经营、施工和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项目工期、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机械、材料、分包、文明施工和等负有直接责任。 2、负责与公司总经理签定《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协议书》,严格执行协议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与业主签订的工程承包合同,确保各项指标的顺利实现。 3、负责提出项目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建议,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负责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并适时进行考核,建立健全项目规章制度,确保项目经理部的正常运转。 4、指挥项目经理部人员,办理施工前的各种手续,作好施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包括临建搭设、现场准备,配备办公设备、交通设备等工作。 5、负责领导项目有关人员编制项目质量计划、施工组织设计、工程创优策划、工程总结等项目文件,并按照权限划分进行审批。 6、参与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的劳务分包商和工程分包商评审和选择工作,与公司选定的分包商签定相应分包合同。 7、参与上级主管部门组织召开的项目制造成本测算会议,根据公司下达的制造成本,领导编制并保证项目制造成本计划的实施。

8、搞好与业主、监理、设计、其他施工单位,以及政府和社会各部门的关系,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 9、在公司协助下,负责组织工程项目基础、主体结构、节能及竣工验收工作。 10、接受公司领导和各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并对检查出来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承担第一责任。 11、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按照人力资源部培训计划,编制部门培训计划和培训指导书,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记录。 12、每周定期组织主持召开项目生产会议,协调各职能部门与分包单位的关系,及时解决和处理施工生产中的重大问题,科学组织人力、材料、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的供应和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工序程序文件。 项目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主持本项目的技术、质量管理工作,对工程技术、工程质量全面负责。 2、在施工中严格执行现行国家建筑法律、法规、规范、强制规范和标准,严格按图施工。 3、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总平面布置图,制定切实有效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方案。 4、根据公司下达的年度、月度总的进度目标,负责编制项目详细的月、周进度计划。

项目现场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使分公司工程建设有一个良好的施工环境,以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在建工程现场施工的全过程管理,现场管理必须统一步调,科学管理,文明施工。 3 职责 3.1 项目经理部负责对施工现场的施工用水、施工用电、施工道路进行统一管理,以满足施工现场的水、电供应和道路畅通,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3.2 分公司工程部、技术质量部负责对项目申报的临建方案进行审批,包括临时用电、用水、房屋、道路等。 3.3 分公司对项目施工现场管理进行全面监督和检查。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施工现场调度和报告 4.1.1 施工现场调度由每日日例会完成,协调解决施工现场交叉作业相互影响问题,避免工期延误。 4.1.2 项目部于每月18—25日期间陆续向分公司相关部门上报当月施工生产完成情况报表,并同时上报下月需用计划。 4.2 施工总平面管理 4.2.1 总则 施工总平面布置是施工组织总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任务是完成施工场地的划分,交通运输的组织,各种临建、施工设施、设备、材料堆放等方面的布设、场地的竖向布置,满足安全、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防汛、防洪等要求,确保整个施工场地布置紧凑合理、符合流程、方便施工、节省用地、文明整齐。 4.2.2 要求 4.2.2.1 项目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根据合同规定承建的工程范围、本工程施工组织总设计要求,在进场后7天内分公司工程部、技术部申报临建方案。 4.2.2.2 分公司在收到项目临建方案后3天内反馈审批意见,项目部依此实施。未

经审批的临建方案项目部不得擅自实施,违规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施工过程中因施工内容变更或条件发生变化时确需增减临建工程,必须提出书面申请,报分公司工程部及技术部批准后实施。 4.2.2.3 现场临建应三做到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三区分开,后两区地坪要硬化,三区间采用金属定型材料或其他方式进行围档封闭管理,围档高度不低于2米。 4.2.2.3 办公区、生活区的用房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范,符合中建总公司企业形象的规定。 4.2.2.4 现场办公室位置应靠近现场办公区大门,一般不宜设置在在建工程内。 4.2.2.5 现场食堂布局合理、实用,按工地季度平均用餐人数搭建,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0.2平方米,且必须单独设置制作间、库房和燃气罐存放间。 4.2.2.6 项目部应对其施工场地范围内的安全、防火、道路和给排水系统的畅通以及良好的施工环境负责。 4.2.2.7 项目部对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及各种污水排放都应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乱放、乱排、混堆,符合文明施工要求和上级部门要求。 4.2.2.8 项目部应经常对施工现场总平面实施进行全面监督、检查和控制,分公司抽检,同时接受业主(甲方)、监理及其他相关方监督。 4.3 现场安全环境管理 4.3.1项目部施工安全环境管理工作受分公司和公司双重领导。 4.3.2 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组织,制定严密的、切实可行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管理制度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项目经理对现场的安全负全部责任,并使安全生产制度化、经常化。 4.3.3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颁布的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及分公司相关条款组织施工。 4.3.4 当发生重伤及以上安全事故及火灾、环境污染、设备事故时,项目部应及时上报分公司。分公司安全部组织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和研究形成报告上报分公司领导,及时解决存在问题,按事故严重程度责令项目部按期完成整改内容,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 4.3.5 项目专职安全员,应按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等要求对现场进行巡查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现象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单,被检方根据整改单内容及时整改并复查。 4.3.6 当安全与生产相抵冲时,安全第一。 4.3.7 施工现场各相关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环境的法律、法规及分公司关于安全、环境的各项管理制度。 4.4 消防和保卫管理 4.4.1 项目部开工前应对现场进行平面布置,平面布置应符合国家、地方、行业消防安全要求。

科室临床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科室临床科研项目 管理制度

重症医学科临床科研管理制度 一、申报课题的立项论证制度 科室建立规范化的课题申报管理制度,所报课题事先均需经过充分的情报调研,并由科室(或邀请同行专家)进行立项论证。立项论证可采用会议或书面评议的形式,评议的主要内容包括课题的立论依据、学术水平、可行性分析、试验方法、技术路线、人员梯队和实验条件等。对科研合同则要求论证签订合同的目的、各方的权利、义务和承担的责任等。由于同行专家分别来自各专业学科,她们往往是学科带头人,有很高的学术造诣,请她们论证不但信息量大,而且可在知识上互相补充和启迪,从而进一步完善科研设计思想,增强申请课题的竞争力。 二、课题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 科室加强对课题执行情况的检查督促,不但仅是检查在科研项目能否按计划完成,更重要的是经过检查,及时从科研项目中发现真正具有国际、国内竞争力的新内容,以便进一步给予支持和扶持。建立科室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制度,先布置课题组自查,自查内容包括:计划进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存在问题及今后打算等。在自查的基础上,由科室主任带领有关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二次的现场检查考核。对有明显进展或已取得阶段成果者给予奖励,并进行重点跟踪扶持,或着手进行成果鉴定的准备工作。对部分存在困难的课题,要尽量经过各种途径给予协调解

决,促进科研课题沿既定目标按期保质顺利完成。 三、科技成果管理制度 科技成果是指在实验或理论上有创造性,有一定科学水平和实用价值的新技术、新方法、新器材、新药物、新理论、新认识等等。对科技成果管理制度的制定,其内容应包括科技成果鉴定须具备的条件、鉴定程序、鉴定形式、鉴定方法以及科技成果的申报、登记、推广应用等多方面要注意的事项和要求。对科技成果的奖励,应按国家《创造奖励条例》、《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条例》及《自然科学奖励条例》等规定执行。 四、科研支撑条例管理制度 (一)科研仪器的使用、维修和保管制度大型精密仪器的使用,应视情况采取“专管共用”或“专管专用”的方式,加强维护保养,保证最佳运行,提高使用效率。建立健全相应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包括仪器设备共用制度、安全操作规定、维护检修制度、损坏赔偿制度、四防(防尘、防震、防潮、防磁)安全制度、对外服务收益分配规定等。万元以上的贵重仪器,每台均应建立技术档案。对仪器使用者加强培训学习,使其掌握仪器技术性能、操作使用和维修技术,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实验室、研究室工作制度进入实验室、研究室时要穿工作衣,传染性的实验要穿隔离服、戴口罩、帽子,室内要保持清洁、整齐和安静。工作时要精

某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试行)

某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试行)某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试行)提要:在工程开工前三天,施工单位必须在小区围墙上统一配备齐全的"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 来自地产E网 某项目部施工现场管理制度(试行)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项目施工有效运转,加强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做到文明施工,全面落实公司的项目开发周期要求,确保完成"安全","优质","高效","快速"的总任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职责管理部门 此制度归XX公司XXzz项目部管理。 三、管理规定: 第一章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一、质量管理制度 1、严控资料原始性、真实性、正确性、完整性,工程部联合监理单位对施工资料定期检查或不定期抽查,若发现资料虚假、不正确,不完整将给予施工单位100元/次的罚款。 2、出现质量问题,在限期内没有整改完毕者罚款300

元-2000元,出现重大质量问题者,例如:混凝土出现大量孔洞、轴线位移严重、标高出现重大误差等,除按规定进行整改外,直接罚款10000元。对已出现的重大质量问题,擅自处理者根据实际情况罚款2000元-5000元。 3、装饰装修及安装做法必须按照公司要求做出样板,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大面积施工。对不按要求施工者,除无条件返修外根据实际情况罚款500元-3000元。 4、抹灰工程应分层进行,当抹灰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mm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不同材料基体交接处表面的抹灰应采取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若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施工,将对施工单位处以500元的经济处罚。 5、在檐口、窗口、窗楣、雨蓬、阳台压顶和凸出墙面的部位上面应做流水坡度,下面应做滴水线,应保证其坡向正确。若施工单位大面积未按照图纸及规范施工的,施工单位必须按要求整改外,并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的经济处罚。 6、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屋面、卫生间,结构层处理完毕后必须进行闭水,确保结构层不渗漏后做防水,然后再次进行闭水试验。每次闭水必须经监理人员验收并有详细的记录,对未按要求施工的单位,除无条件返修外,并对施工单位处以1000元/次的经济处罚、 7、各楼号±0、000标高必须引致各楼号相邻固定位置,

管理制度:项目现场管理费实施标准

项目现场管理费实施标准 目录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2) 2 参考文件 (2) 3 项目管理费实施细则 (2) 3.1项目人员配置标准 (2) 3.2外派人员现场津贴管理标准 (2) 3.3现场人员伙食补贴管理标准 (3) 3.4业务招待费管理标准 (3) 3.5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费用管理标准 (4) 3.6车辆使用费管理标准 (5) 3.7办公与生活用房费管理标准 (6) 3.7.1 办公用房费用标准 (6) 3.7.2 生活用房费用标准 (6) 3.8通讯费用管理标准 (6) 3.9现场人员差旅费标准 (6) 4 说明 (7) 4.1项目类型 (7) 4.1.1 不需走签报流程的项目类型 (7) 4.1.2 须走签报流程的项目类型 (7) 5 附录 (7) 附录1:光伏项目人员配置标准 (8)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为规范公司所管辖项目的现场管理费用的管控,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实行“分类计取、总额包干、限额使用”的原则,加强费用支出有效监管,并贯彻勤俭节约、降低成本的方针,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公司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所管辖的项目现场管理费管控,包括外派人员现场津贴、现场人员伙食补贴、业务招待费、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费用、车辆使用费、办公与生活用房费用、通讯费用、劳保用品配置费、现场人员差旅费等。 2 参考文件 《差旅费、招待费、项目现场费用管理标准》 3 项目管理费实施细则 3.1 项目人员配置标准 根据项目装机容量大小,按需配置标准如下,具体详见附录1。 表:3-1 人员配置标准 10MW 以下10-20 MW 20-35 MW 35-50 MW 50-60 MW 60-70 MW 70-80 MW 80-90 MW 90-100 MW 现场配置121418192323262931 本部配置666777777 合计配置182024263030333638备注:项目库管、保安、厨师及资料管理人员根据现场实际需求自行招聘。原则上费用在每月每人2500元及以下的由项目部以签报形式上报工程部经理,经同意后方可招聘;高于2500元每月每人的,以签报形式上报公司并经批准后方可招聘。劳务人员费用计入项目成本。3.2 外派人员现场津贴管理标准 派往现场人员不按地区划分,统一享受现场津贴标准为30元/天。 备注:外派人员是指公司派往现场项目部的工作人员,不含公司本部职能部门人员及当地招聘人员。外派人员享受本标准规定相关待遇的时间界限为自外派之日起至结束当地工作返回公司止。离开公司所在地连续工作时间达15天及以上的现场管理人员享受现场津贴(监造人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1)

科研项目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科研项目的规定和要求,为规范公司研究开发项目的行为,发挥和调动研究开发人员的积极性,提高项目的质量,预期完成项目任务,从公司实际出发,制定本制度。 一、立项评估制度 1、对申报并列为省和国家的研究开发项目,需经公司技术中心,在其主任主持下,对所申报的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后方可上报立项。 2、对于横向校企间的合作和外单位委托公司的科研项目,经技术中心产学研合作组认真研究、论证后,由该组组长签批后,报公司技术中心备案。 3、对于国际间合作的科研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国际合作的规定和要求,在认真考察合作国的情况后,以书面形式报技术中心,由技术中心主任组织有关方面人员,进行论证后认为可行,方能立项。 4、项目立项程序 (1)所立项目需经新药研发组,经国家产业和产品发展方向及要求,在广泛征求和听取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从公司研究开发的能力实际出发,确定科研项目。 (2)新药研发组要以文字的形式向技术中心提出立项开题报告。 (3)技术中心在接到报告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

方面的专家,对报告的项目立项的必要性(意义)、技术路线的可行性、成果推广的实效性、公司人力资金的承载性提出评审意见。 (4)对申报省和国家的科研开发项目,要认真填写项目的各种表格、项目的申请报告、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及重要的附件后,盖有公司公章,并且法人签字后方可上报。 (5)在项目立项和进行过程中,出现的非公司人为的因素,要按照省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项目负责人制度 1、公司技术中心对研究开发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度。各课题组成员,可以在经公司同意后交叉跨科室研究开发项目,采取双向选择和自由结合方式进行。技术中心要与项目负责人签定项目责任状。 2、项目负责人对项目负有全责,具有管理权,全面负责项目的进度、经费的使用、人员的调配和设备仪器的管理。 3、项目一经确定,项目负责人无权变更其内容、成员、进度、计划及经费的额度和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上报公司技术中心审批。 4、研究开发中所形成的所有资料必须妥善保管,不得缺失,不得归为已有。未经公司技术中心批准,不得随意摘抄、发表及转借他人。 5、研究论文的发表,需经公司技术中心主任和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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