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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大土地管理知识问答101-200

答:

(一)35公顷以下的耕地(基本农田除外)

(二)70公顷以下的其他土地。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ff15652145.html,

122、请说出,征收耕地的补偿费包含哪几项?

答: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123、在我省,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如何计算?

答: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8倍以上10以下。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中规定的最低年产值标准。考试大土地估价师

124、在宜昌市西陵区征收集体土地,每一位需要安置的被征地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不得低于多少元?

答:10000元。

125、在我省,被征收土地上的青苗如何补偿?

答:能计算产值,按产值补偿,不能计算产值的给予合理补偿。在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后抢种的不予补偿。

126、在我省,被征收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等地上附着物如何补偿?

答:参照市场价格予以合理补偿。在征用土地方案公告后抢建的不予补偿。

127、在我省,征用耕地的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如何计算?

答: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但不得低于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保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通知》中规定的最低标准。

128、各市、州人民政府在拟订本地区的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时,必须按规定组织听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执行,并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是否正确?

答:正确。

129、征用无收益的土地,是否应支付安置补助费?

答:不支付。

130、在我省,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在0.8亩以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补偿费标准为多少?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之和不得低于多少倍。

答:按被征收耕地和邻近耕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0倍计算;16倍。

131、依照法定的统一年产值倍数计算的征地安置补助费,不能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不足以支付因征地而导致无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应采取什么措施?

答:可经省人民政府批准,提高补偿倍数,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和不得超过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132、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合计按30倍计算,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应采取什么措施?

答:由当地政府统筹安排,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益中划出一定比例给予补偿。

133、经批准占用基本农田的,征地补偿如何计算?

答:按当地人民政府公布的最高补偿标准执行。

134、制订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应考虑哪些因素?

答:地类、产值、土地区位、农用地等级、人均耕地数量、土地供求关系、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水平。

135、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缴纳什么费用?

答: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136、我省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什么时侯收取?

答:

(一)用地涉及土地征收的,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土地征用时收取

(二)用地不涉及土地征收的,由省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核农用地转用或审核用地时收取。

137、土地全部征收,同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撤销建制的,土地补偿费如何安排使用?

答:全部用于被征地农民生产生活安排。

138、请列出对被征地农民的几种安置途径?

答:

(一)货币安置

(二)农业生产安置

(三)重新择业安置

(四)留地安置

(五)入股分红安置

(六)异地移民安置。

139、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如何计算?

答:按照被征收的土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用土地的数量计算。

140、征地方案经批准后,应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乡(镇)、村公告哪些内容?

答:批准征地机关;批准文号;征收土地的用途;征收土地的范围;征收土地的面积以及征地补偿标准、农业人口安置办法和办理征地补偿的期限等

141、征收土地方案经依法批准后,由谁组织实施?

答: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14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由谁组织实施?

答: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43、请说出土地管理法规定的“两公告一登记”的具体内容?

答:公告征收土地方案;公告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144、在我省,经依法审批使用国有农用地进行非农业项目建设的补偿标准与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标准相同。是否正确?

答:正确。

145、土地补偿费支付给被征收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不能调整质量和数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收农民继续承包经营的,必须将不低于多少的土地补偿费主要分配给被征地农民?

答:70%

146、经被征地农民申请,并与享有被征收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协议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可以全额发放给被安置人,由其自谋职业。是否正确?

答:正确。

147、在征地依法批准前,国土资源部门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户。是否正确?

答:不正确。需以书面形式告知。

148、国土资源部门要对拟征土地的拳术、低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是否正确?

答:正确。

149、被征地单位和农民对经批准的征地补偿标准有争议的,如何处理?

答: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收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150、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哪些内容?

答: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口的具体安置途径;

(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151、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多少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答:10个工作日。

152、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什么材料?

答: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

153、未依法进行征用土地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享有什么权利?

答: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手续。

154、未依法进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的,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享有什么权利?

答:有权依法要求公告,有权拒绝办理征地补偿安置手续。

155、征用土地的各项费用应当自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批准之日起多长时间全额支付?

答:3个月内。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ff15652145.html,

156、抢险救灾等急需使用土地的临时用地,可以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是否正确?

答:正确。

157、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占用耕地的,土地使用者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多长时间恢复耕种条件?

答:1年内。

158、哪些用地可以申请临时使用土地?

答: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抢险救灾。

159、临时用地的使用期限为多长?

答:一般不超过2年。

160、哪些建设用地可以划拨方式取得用地?

答: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161、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是否正确?

答:正确。

162、建设单位如改变土地的建设用途,应当如何办理手续?

答: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原土地使用权以划拨方式取得,改变土地用途从事经营性开发建设,应当按照市场价补交土地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在土地有形市场公开交易。考试大土地估价师

163、我省乡(镇)村兴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2公顷,由哪一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

答:市、州人民政府。

164、农村村民建住宅,如何办理用地手续?

答:由村民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或村民会议讨论通过,由村民委员会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县(市)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农用地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165、请说出我省农民兴建房屋(含附属设施)宅基地的用地标准?

答:

(一)使用农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140平方米;

(二)使用未利用地(建设用地)的每户不得超过200平方米。

166、请说出我省城镇居民建住宅使用国有土地的用地标准?

答:不得超过100平方米。考试大土地估价师

167、今后,各地要从严控制村镇建设用地,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向什么方向发展?

答:引导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应当集中兴建农民住宅小区,防止在城市建设中形成新的“城中村”,避免“二次拆迁”。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外的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按照城镇化和集约用地的要求,鼓励集中建设农民新村。

168、在规划撤并的村庄范围内,除危房改造外,停止审批新建、重建、改建住宅。是否正确?

答:正确。

169、农村村民建住宅需要占用农用地的,各县(市)如何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答:各县(市)可根据省(区、市)下达的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实际需要,于每年年初一次性向省(区、市)或设区的市、自治州申请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经依法批准后由县(市)按户逐宗批准供应宅基地。

170、农村村民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或赠与他人后,在申请宅基地,是否批准?

答:不予批准。

171、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要充分利用村内什么类型用地?

答:空闲地、老宅基地以及荒坡地、废弃地。凡村内有空闲地、老宅基地未利用地的,不得批准占用耕地。

172、城镇居民能否在农村购置宅基地?

答:不能。

173、我省农村村民符合哪些情形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申请使用宅基地?

答:来源:https://www.wendangku.net/doc/ff15652145.html,

(一)农村村民户无宅基地的;

(二)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承担村民义务,需要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

(三)因发生或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必须调整搬迁的;

(四)县(市)人民政府规定可以申请建住宅的其他情形。

174、哪些情形,我省农村村民不得申请使用宅基地?

答:

(一)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二)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未按计划生育政策依法处理的;

(三)原有宅基地面积已经达到规定面积标准或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四)出租、出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或将住宅改作他用的;

(五)县(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不符合申请建住宅条件的。

175、农村宅基地占用农用地的计划指标应和什么面积挂钩?

答: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新增加的耕地面积

176、农村村民因继承房产形成一户拥有两处以上宅基地的,能否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买卖?

答:可以。考试大土地估价师

177、对不符合申请宅基地条件的农村村民,其购买的房屋和土地如何处理?

答:其购买的房屋不得重建或扩建,不能使用时,应予拆除,退还土地。

178、哪些情形,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可以注销村民的集体土地使用证?

答:

(一)为实施村镇规划进行村庄改造需调整使用和进行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需占用的宅基地;

(二)农村村民一户一宅之外(因继承等依法取得的两处以上宅基地除外)的宅基地;

(三)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到其他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五保户腾出的宅基地;

(四)自依法批准之日起,满两年未动工兴建的宅基地;

(五)按照法律规定应当收回的宅基地。

179、因依法买卖、继承房屋等原因造成宅基地使用权被收回或被注销的,当事人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多少日内,向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

答:30日。

180、农村宅基地使用权被收回或被注销的,当事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多少日内,向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答:15日。

181、我省农村村民建住宅,应缴纳哪些费用?

答:土地证书工本费(普通证书5元每户,特制证书20元每户),并按《湖北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的规定,办理耕地占用税的征、免手续。

182、农村村民因经营需要占用集体经济组织土地建住房的,必须依法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涉及占用耕地的,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或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是否正确?

答:正确。考试大土地估价师

183、对于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但超过法定面积标准建住宅的,属于因住宅结构原因不宜拆除,或收回后又不易重新调整使用的超占部分,如何处理?

答:按照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处理后补办用地手续。

184、哪些情形,人民政府可以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

答:

(一)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需要调整使用土地的;

(三)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

(四)因单位撤销、迁移等原因,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

(五)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经核准报废的。考试大土地估价师

185、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入股、联营方式与他人兴办企业如何办理用地手续?

答: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186、哪几种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答:

(一)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

(二)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村庄、集镇、建制镇中的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187、为健全宅基地管理制定,在宅基地审批工程中,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要做到“三到场”,请问是哪三到场?

答:

(一)受理宅基地申请后,要实地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规划等;

(二)宅基地经批准后,要到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

(三)村民住宅建成后,要到实地检查是否按照批准的面积和要求使用土地。

188、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有哪几种?

答: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国有土地租赁;

(三)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189、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哪级人民政府负责?

答:市、县人民政府。

190、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进行?

答:协议、招标、拍卖。考试大土地估价师

191、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多少年?

答:70年。

192、工业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多少年?

答:50年。

193、教育、科技、卫生、体育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多少年?

答:50年。

19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多少年?

答:40年。

195、综合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是多少年?

答:50年。

196、土地使用者通过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其使用年限如何计算?

答: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年限减去原土地使用者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

197、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其土地使用权能否出租?

答:不能。

198、划拨土地使用权具备哪些条件,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可以转让、出租、抵押?

答:

(一)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二)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考试大土地估价师

(三)具有合法的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

(四)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或者转让、出租、抵押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199、哪些用地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

答:

(一)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各类经营性用地;

(二)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

200、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文件应该包括哪些内容?

答: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公告;投标和竞买须知;宗地图;土地使用条件;标书或者竞买申请书;报价单;成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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