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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聘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聘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聘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事业单

位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劳动工会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杜政办发[2010]19号

【发布部门】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政府

【发布日期】2010.03.17

【实施日期】2010.03.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的

通知

(杜政办发〔2010〕19号)

各乡镇政府,各农林牧渔场,各中省直单位,县政府各直属单位:

经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现将《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事业单位人员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逐步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和《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黑人发[2008]111号)精神,及大庆市人事局庆人发[2009]41号《关于在县、区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聘用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县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现就推行岗位聘用制度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社会事业发展为目标,以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为重点,通过引入激励竞争机制,进一步加强聘期管理,探索建立公正评价、合理使用、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机制,努力实现县区事业单位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合理利用。

二、岗位聘用原则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因事设岗、精简高效原则。岗位的设置实行总量控制、比例控制和最高等级控制。

(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根据岗位任职条件,实行个人申请,公开竞争,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三)分级分类管理原则。实行资格评定与聘用相分离制度,单位用人根据岗位设置及任职条件,在具备资格的人员中择优聘用。

(四)动态管理原则。聘用实行动态管理,引入竞争机制,打破具有资格就应享受相应待遇的传统观念,建立以岗择人、择优聘用、聘期管理、能上能下的机制。

(五)专业对口原则。聘用人员资格要与申报的岗位一致或相近。

(六)易岗易薪原则。实行分配与岗位相对应、与绩效和贡献挂钩的制度。

三、岗位类别及聘任范围

(一)岗位类别

事业单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1.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和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的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

2.专业技术岗位指承担专业技术工作,具备相应专业知识、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与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

3.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单位实际需要。

(二)聘任范围

1.县直所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不含经审批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2.凡在职并于2007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及工勤技能人员,均在聘任范围。

四、聘任方法步骤

我县岗位聘用工作自2010年1月5日开始至2010年3月30日结束,整个过程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0年1月5日----2010年 2月25日)

1.召开会议,传达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聘用工作有关文件,学习《县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

2.各系统成立推行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各系统岗位聘用实施方案、岗位设置

方案报县人事局,经批复后组织实施。

3.做好思想动员、宣传和稳定工作,提高广大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开展岗位聘用工作的认识和心理承受能力。

(二)实施阶段(2010年2月26日----2010年3月25日)

1.各系统要按照县人事局的批复,认真组织好实施本系统事业单位人员竞聘上岗工作,履行相应的竞聘程序。

2.各单位的实施方案和岗位设置方案须经本系统审核批准,并上报县人事局备案后,方可开展聘用工作。

3.具体操作按《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实施细则》进行。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0年3月25日----2010年 3月30日)

1.自我验收。各系统按方案要求自查,上报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总结。

2.全面验收。由县统一安排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直到合格为止。各系统按要求上报验收总结。

五、组织领导

为了积极、稳妥的搞好岗位聘用工作,成立县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董辉

副组长:王崇廷

成员:监察局及各系统负责此项工作的主要领导

办公室设在县人事局,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主任:胡铁铭

副主任:孙文秀、丁显明、田喜龙

成员:韩黎光、郭福金、贾海峰、柳艳

六、几点要求

这次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政策性强、难度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广泛宣传,扎实推进,确保职工队伍稳定。

1.强化工作责任,保证聘任工作有序进行。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成立聘任工作领导组织,精心安排,周密部署,认真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聘用工作实行分工负责,各单位的主要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负总责。各系统的岗位聘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岗位设置方案需主管县领导签字后上报县人事局审批,经批复后,方可公布实施。

2.认真履行聘任程序,实行聘约管理。在聘任过程中,各单位必须依照《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公布岗位设置、岗位职责、岗位空缺、聘用条件等相关事项,由具有任职资格人员对照岗位提出聘用申请,单位组织拟竞聘人员公开竞岗(包括本人述职、考试、考核、民主测评等),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聘用工作结束后,坚持平等自愿和协商一致原则,由聘用单位与聘用的工作人员本人,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聘约管理,一个聘期原则上为3年,自2009年1月1日开始,至2011年12月31日截止。受聘人员变换工作岗位,解除聘约,聘用期满后需要续聘的,应重新履行聘用程序和手续。未聘上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

3.各单位要在本部门领导下认真开展此项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和步骤程序进行,严禁违规操作。在岗位设置上要严格遵循县人事局核定专业技术人员职数,确保聘任工作平稳推进。在竞争上岗过程中,要有县监察部门和系统纪检人员参加监督,确保聘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要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注意做好聘用工作的政策宣传和工作人员思想稳定工作,引导广大工作人员积极支持和参与聘用工作,保证收到实效。对弄虚作假、激化矛盾造成恶劣影响的,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实施细则》

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

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使全县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开展,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黑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黑人发[2008]111号)及大庆市人事局庆人发[2009]41号《关于在县、区事业单位推行岗位聘用制度的意见》文件精神和县政府杜政办发[2010]19号《杜尔伯特蒙古族自治县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工作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岗位设置

国家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行宏观调控,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事业单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岗位三种,三类岗位结构比例总体控制标准:

(1)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2)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应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

(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50%以上。

二、岗位比例

(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总量,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为基准。因接收计划安置军转干部、退役士兵,出现政策性超编的事业单位,可以实际人数为基准进行核

定。暂未核定编制的事业单位,原则上参照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编制数额进行核定。

(二)事业单位岗位结构比例,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进行核定。其中,管理岗位的设置,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职数为基准;工勤技能岗位的等级设置和结构比例,按照《关于开展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庆人发[2005]61号)执行。专业技术岗位设置高级、中级、初级(包括助理和员级)三个职务层次,其岗位内部等级暂按最低等级设置,待国家和省有明确文件规定后再做相应调整。

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掌握:

1.广电、文化系统高级岗位不超过15%,中级岗位不超过30%;

2.体育系统高级岗位不超过15%,中级岗位不超过30%;

3.农业系统中的农技推广等技术密集型单位,高级岗位不超过20%,中级岗位不超过35%。其他非技术密集型单位,高级岗位不超过15%,中级岗位不超过30%;

4.建设系统中的工程设计等技术密集型单位,高级岗位不超过20%,中级岗位不超过35%。其他非技术密集型单位,高级岗位不超过15%,中级岗位不超过30%;

5.卫生系统二级乙等以下医院高级岗位不超过15%,中级岗位不超过35%;

6.成人高等教育学校高级岗位不超过30%,中级岗位不超过35%;

7.中小学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⑴省级示范性高中高级岗位不超过35%,中级岗位不超过40%;

⑵市级示范性高中高级岗位不超过30%,中级岗位不超过40%;

⑶一般普通高中高级岗位不超过25%,中级岗位不超过35%;

⑷省级重点职业高中高级岗位不超过30%,中级岗位不超过40%;

⑸一般职业高中高级岗位不超过20%,中级不超过30%;

⑹省级示范性(实验)初中高级岗位不超过30%,中级岗位不超过50%;

⑺市级合格初中高级岗位不超过20%,中级岗位不超过40%;

⑻一般初中高级不超过15%,中级岗位不超过30%;

⑼省级示范性(实验)小学高级岗位不超过5%,中级岗位不超过50%;

⑽市级合格小学高级岗位不超过4%,中级岗位不超过45%;

⑾一般小学高级岗位不超过2%,中级岗位不超过35%;

⑿重点进修校高级岗位不超过40%,中级岗位不超过50%;

⒀规范进修校高级岗位不超过30%,中级岗位不超过45%;

⒁一般进修校高级岗位不超过25%,中级岗位不超过40%。

8.其他系统高级岗位不超过15%,中级岗位不超过35%。

(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最高等级控制。各单位原则上不设置正高级岗位;乡镇所属事业单位原则上不设置副高级岗位。对工作业绩、水平能力特别突出的,经报请市人事局核准,可在核定的岗位限额内进行设置。

(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辅助系列的等级不得高于主系列,原则上只能设置中级(含中级)以下专业技术岗位。

(五)事业单位政工岗位的设置,严格按照黑政职办[2003]8号文件规定的范围和对象执行。在此范围之外的,一律不予设置政工岗位。已取得政工职务人员,必须竞聘与任职资格相关的政工岗位。

(六)事业单位政工岗位的设置数量,原则上不得超过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数量的10%。在已核定的政工岗位设置限额内,高级政工师不得超过政工人员总数的15%,政工师不得超过政工人员总数的30%。

(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任职资格,与所竞聘岗位专业不符的,采取单位考核或民主测评方式,由单位领导班子对这部分人员任现职、现岗位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表明该同志能够胜任岗位需要的可以参加竞聘,竞聘上岗后应申报同级改职,

逐步实现岗职一致、专业对口,考核或测评未通过人员必须低聘。

(八)事业单位原已被聘专业技术岗位的工人身份人员,可以继续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今后,县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原则上不再新增“工代技” 或“工代干”人员。

(九)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任职。因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经报请业务主管部门核准后方可聘用,同时占用两个岗位职数。

(十)对单位小、人员少、较分散,隶属同一业务主管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其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可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三、聘用条件

(一)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聘用的基本条件,主要根据该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进行确定。其任职的基本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竞聘管理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四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工作两年以上;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工作三年以上(管理岗位分类详见附件5)。

(三)竞聘专业技术岗位必须在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任职资格。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事业单位在不违背上述基本条件情况下,可根据本单位工作需要和专业技术人员实际情况制定各岗位的具体竞聘条件(专业技术岗位分类详见附件5)。

(四)竞聘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通过技师技术等级考评;竞聘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类详见附件5)。

(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岗位竞聘,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聘用的,可以不占核定的岗位数额:

(1)获得以县委、县政府名义或市级以上战线表彰荣誉称号的;

(2)获得市科技进步一等奖、省科技进步二等奖及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的;

(3)享受国务院或省政府特殊津贴的;

(4)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个聘期的(三年);

(5)长期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在乡镇期间累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满20年以上的,现仍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

(6)引进的高层次急需专业人才。

上述荣誉称号的获得时间,应在上一个聘期内取得(2006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在下一轮岗位聘用中原则上不再重复使用。

四、聘任程序

(一)单位在人事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及岗位结构比例以内,根据工作需要和职位分类,合理设置聘用岗位,并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和聘用工作方案。岗位设置方案和聘用工作方案经县人事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审定,由县人事部门报市人事部门备案。

(二)单位公布岗位设置、岗位职责、聘任条件、聘任办法、待遇和其它有关事项。

(三)具有资格人员,对照岗位提出聘用申请。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的通知 【法规类别】法制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发布日期】2018.02.07 【实施日期】2018.0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公布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 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的通知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2017年第四季度,市政府法制办公室通过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系统,共收到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42件。其中,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11件,市政府有关部门备案的规范性文件31件。根据《黑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2016年省政府令第1号)的规定,现将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2017年第四季度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

目录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2018年2月7日 2017年第四季度区、县(市)人民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目录 文号印发时间备案时间 哈里政规 [2017]13号 2017/9/182017/10/9 哈里政办规 [2017]4号 2017/10/132017/10/26 哈里政办规 [2017]5号 2017/10/192017/10/27 哈里政办规 〔2017〕8号 2017/12/202017/12/28 哈里政办规 〔2017〕7号 2017/12/182017/12/28 道外区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道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 案(2017年修订)》的通知 哈外政规 〔2017〕5号 2017/10/232017/11/3 哈尔滨市道外区2017-2018年供热季煤炭“迎 峰保供”专项应急预案》的通知 哈外政规 〔2017〕6号 2017/11/302017/12/12 南岗区政府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岗区社会 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南政规 〔2017〕4号 2017/10/142017/10/18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守信联 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南政规 〔2017〕3号 2017/10/142017/10/18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城市容貌标准的通知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城市容貌标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公共场所与环境卫生 【发文字号】安政办发[2010]64号 【发布部门】安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06.29 【实施日期】2010.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城市容貌标准的通知 (安政办发〔2010〕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安康市城市容貌标准》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安康市城市容貌标准 一、引言

1.1 为加强城市容貌管理,营造清洁、优美、文明的工作、生活环境,实现安康市“双创”工作目标,根据建设部《城市容貌标准》、《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1.2 城市容貌是城市外观的综合反映,是指与城市环境密切相关的城市道路、建(构)筑物、公共设施、园林绿地、集贸市场、广告标志、河流山川、公共场所、施工工地构成的城市局部和整体景观。 1.3 本标准适用范围为安康市中心城市160平方公里规划区范围,各区县政府可依据本《标准》制定实施办法。 二、建筑容貌 2.1 城市确定的保护建筑应保持原有风貌,严禁随意改动或拆除,并设置专门标识。 2.2 新建、扩建、改建的建(构)筑物,应根据城市规划和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建造,要讲究建筑艺术,注重美观,其造型、装饰等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3 根据安康气候特点,为体现安康小江南特色,城市建筑色彩宜选用浅灰色的色调。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构)物,应以安康市城市风貌特色规划为依据确定自己的建筑风格和建筑色彩,以体现安康厚重的历史文化氛围和生态园林城市特色。 2.4 沿街的建(构)筑物应符合城市街景规划的要求;危险残破的建(构)筑物,由产权单位或使用单位及时拆除或整修。 2.5 建(构)筑物屋顶不得违反城市规划擅自搭建棚亭,严禁堆放杂物,保持整洁、美观。 2.6 具有历史价值的建筑物不得设置屋顶广告,周边不得设置垂直广告;在其本体视线所及范围内,不得设置与传统风貌不相符的设施、设备。 2.7 城市道路两侧不得有影响市容观瞻的非法建(构)筑物和堵塞、占用防火间距、消防通道、盲道的棚亭。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2019年度述职报告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2019年度述职报告 结合近年来的工作实践,重新修改完善了《xx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并以屏政办发〔xx〕25号文件予以印发。该《岗位职责和规章制度》从21个方面对办公室全面的工作进行了规范和约束,形成了工作联动和层层负责机制,主任、副主任、科长及科室人员在工作中发挥了望远镜、放大镜和显微镜的作用。比如,在文秘工作上,制定了《xx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文办理规程》,对收文和发文各个环节进行程序化规定,避免了公文旅行,确保了公文快速有序传递。对公文审批也进行了改革,取消了《审批文件处理卡》,直接在文件、材料首页批注送呈和批示意见,既加快了公文传阅速度,也表明了批办态度,同时还增加了文件审批透明度。又如,在督办工作上,完善了督办工作责任制,实行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挂牌上岗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挂牌上岗翻牌,对未经请假擅自离岗外出的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有效约束。对政府会议决定事项进行归口立项,并以《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办事项通知》的形式限期落实。再如,在信息工作上,新创办了《xx政情》和《xx因特文萃》两个信息刊物,一些文章被《xx信息》所采用。今年10月1日,县政府网站正式开通,尽管还存在一些待完善的内容,但毕竟迈出了利用信息化手段来加强政府管理的第一步。目前,正抓紧拟定《关于进一步抓好信息工作的意见》。该《意见》的出台,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的开展。由于加强了制度建设,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工作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两年来,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共制发了政府文件152件,政府批复47件,政府上报请示

件286件,政府办公室文件176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45件,政协委员提案101件;收到行政复议申请9件,其中维持原行政行为5件,自行撤销2件,未结案2件。为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根据省、州要求,组织清理了1980年以来政府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措施共85件,其中废止38件,清理结果未与WTO规则和我国对外承诺相抵触。今年现已制作政府规范性文件16件。 切实抓好行政后勤管理工作办公室管人、管车、管事务,管得很多,也管得很宽,这是由于自身工作性质和特点所决定的。两年来,行政后勤管理工作主要突出几个方面。在接待管理上,坚持办公室统筹安排、部门对口接待的原则,并实行接待报告制度。凡因某方面工作关系发生的接待,一般由负责该项工作的部门负责;凡有重要接待活动,主动与县委办协商提出接待方案报有关领导审批;凡办公室对口接待活动,一般由分管的副主任负责落实,并安排有关领导陪同。在车辆管理上,重点抓了对小车燃料的控制,凡车辆派出加油,均根据行程开具加油单,车辆途中加油发票须经乘车领导签名证实后方可报销。在水电管理上,坚持总表、分表、户表三级计量,用户分担损耗的办法,对政府两幢职工住宅楼电度表进行了更新改造,既减轻了抄表的工作量,也减轻了经费压力。 机关硬件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加强,工作条件明显改善为适应形势和工作运转的需要,坚持把硬件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文印设备上,添置了一体机、复印机、电脑等设备,提高了公文印制质量和效率;在政府办公条件上,装修了政府办公大楼,改变了过去政府办公地点狭窄拥挤、两人合并办公相互影响的状况;在解决乡镇领导和政府机关部分干部职工的住房后顾之忧问题上,县政府

xx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xx人民政府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本单位经费的正常运转,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有关的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加强财务管理,严格审批制度,保证财务收支平衡 坚持“量入为出、量财办事、保证重点、压缩一般”的原则,不断优化收支结构,严格控制会议费、接待费、旅差费、邮电通讯费、公物购置费、汽车燃修费等弹性支出。 1、进一步完善财务审批制度。执行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所有开支凭证需由科室负责人证明并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呈主任审批;财务人员必须及时向主管财务的领导报送财务月报表、年度报表。超出年初财政预算的费用支出,必须先编制预算,经主任审核并呈有关市领导审批,落实资金来源后,方可执行,以保证财务收支平衡。 2、控制会议费开支。各部门应按照少开会、开短会,

从紧从严控制各类会议,经批准召开的会议应实行“会前预算、财务审核、会后审批、财务拨款”的管理办法,要按规定附会议通知文件,参加会议人员名单,会议结算清单和会议费发票。 3、压缩接待费的开支。接待工作实行“三定”即定规模、定标准、定地点,接待费用支出,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新修定的接待制度办理。接待处招待费支出需经接待处负责人证明、分管领导审核后签呈主任审批。接待费必须当月结清,其中较大型的接待,活动结束时就应结算清楚;一些非党政的接待,若能按部门分摊就得分摊给部门,以减少接待费的开支。 4、加强旅差费的管理。坚持按(南财[2011]86号文)《xx 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旅差费包括住宿费和车(船)费机票不包括图书资料,音像制品以及其他办公费用。其他费用确因公务需要开支的,应按有关规定报支,不得合旅差费中报销。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安政办发[2010]147号 【发布部门】安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1.23 【实施日期】2010.1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安政办发〔2010〕1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安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99号),设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务员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划入的职责。 原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责整合,划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划出移交和取消的职责。 1、拟定本市人员出境就业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职能划归市商务局。 2、目标责任考核职能划归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 3、取消已由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三)调整的职责。 将市政府所属部门科级领导职务任免审批调整为备案。 (四)新增的职责。 增加农民工工作、农村社会保险、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等管理职责。 (五)加强的职责。 1、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职责。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规模适度的人才队伍;引进高层次专家和紧缺人才,提高引进国外专家层次。 2、加强统筹全市城乡就业和社会保障职责。建立健全从就业到养老的服务和保障体系,建立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和网络,建立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制度,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犍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犍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犍府办函〔2009〕57号 犍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转发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施工许可证的通知的 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 经县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施工许可证的通知》(乐府办函〔2009〕1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具体事宜请联系县发改局交通能源股(电话:4220136)。 二○○九年九月二十九日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乐府办函〔2009〕137号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办理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施工许可证 的通知 各区、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乐电公司:近年来,由于建设工程违章施工导致电力设施损毁、电力供应中断的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秩序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国务令第 239 号)、《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和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保护电力设施安全的通知》(国能局电力〔2009〕13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精神,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保护电力设施,保障供电安全,现将我市境内办理《乐山市电力设施保护区内作业施工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许可证》的作业范围 根据国务院《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 3 章第 17 条和《四川省电力设施保护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从 2009 年 10 月1 日起,单位或个人在我市境内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以下作业施工或活动的(不含电力设施产权单位内部正常运行维护、

检修电力设施作业施工),必须依法办理《许可证》。 (一)在 10-35 千伏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5 米,在 110-220 千伏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 8 米,在 500千伏架空电力线路杆塔、拉线基础外缘 10 米的范围之内进行取土、堆物、打桩、钻探,开挖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等作业; (二)在架空电力线路杆塔上同杆架设电力线、通信线、广播线、电视线、安装广播喇叭或悬挂广告牌等作业; (三)在距电力设施周围五百米范围内(水平距离)进行爆破作业; (四)物体距导线小于安全距离,通过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及超过 4 米高度的车辆或机械通过架空电力线路的运输作业; (五)起重机械的任何部位进入架空电力线路保护区进行作 业; (六)修建建筑物、构筑物过程中需临时占用电力设施保护区作业;在专用电力电缆沟内埋设其他管道作业; (七)在地下电缆保护区及发电设施附属的输水、输油、输煤、供热、送气管道保护区内取土,使用机械掘土、堆放杂物或倾倒酸、碱、盐及其他有害化学物品等作业; (八)其他有可能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作业。 二、办理《许可证》的工作程序 (一)管辖职责划分。

庆阳市供销社2017年度

庆阳市供销社2017年度 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说明 一、部门职责 (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省、市政府有关农村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做好为农服务工作; (二)研究制订全市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对全市供销行业履行指导、协调、监督、服务、教育培训等职能; (三)指导基层社的改革和发展;指导发展乡(镇)供销合作社(农资专业社)、村级综合服务社;领办、帮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开展科技宣传、推广; (四)组织实施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建设工程(简称新网工程); (五)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化肥、农药、农膜)、农产品、日用消费品、再生资源等经营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国家商业储备、救灾储备任务; (六)组织参与农产品产业化经营,发展特色农产品,扶持建立示范基地,培育发展骨干龙头企业; (七)监督、管理和营运社有资产,依法行使出资人职能,享有出资人权益; (八)组织开展科技研究和技术合作,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农产品经纪人、农民技能教育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认

证;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供销社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庆阳市供销合作社经庆阳市委批准成立,为财政全额供给的参照公务员管理正县级事业单位,内设职能科室6个,即办公室、人事教育科、综合业务科、产业科技科、计划财务科、合作指导 科。 三、人员情况 单位编制24人2017年底我单位县处级正职2人,处级副职4人,科级正职5人,科级副职9人,工勤人员4人,退休人员22人,离休1人。 四、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一)收入结构分析 2016年收入405.29万元,2017年收入443.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收入385.8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收入58.0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了38.59万元,原因:由于公车改革,交通补贴费增加;由于调资,职工工资有所增加。 (二)支出结构分析 2016年支出405.29万元,2017年支出443.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385.85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58.03万元,比上度增加了38.59万元,原因:由于公车改革,交通补贴费增加;由于调资,职工工资有所增加。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办公室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确保县政府政令畅通和办公室的各项工作高效协调运转,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县政府办公室是县政府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工作中履行协调、服务职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 第三条办公室全体工作人员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勤奋工作,谦虚谨慎,团结务实,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做好本职工作。 第二章主要职责 第四条围绕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及政府的中心工作,组织和进行调查研究,及时掌握和了解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情况,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和建议。 第五条协助县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工作报告和领导讲话,以及县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文字综合工作。

第六条筹备和承办县政府各类会议和县政府领导召开的专题会议的会务和重大活动组织安排工作,以及县政府日常接待、公务活动安排。 第七条负责县政府文电收发、机要保密工作。根据文电要求和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做好文电的呈送、承办和催办工作。负责县政府的印信、文书档案管理和文件交换及县政府各部门印章制发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负责县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准确地向县政府领导报告情况,并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各部门和各乡(镇)反映的重要问题,做好各种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的情况反映和处理。 第九条根据县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办理文件的需要,组织协调县政府各部门之间、部门与各乡(镇)之间的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决策。 第十条负责做好县政府机关的行政后勤、安全保卫、生活服务保障工作,并负责县政府和办公室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督促和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特别是县政府工作部署和指示、会议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执行情况,并做好协调落实工作。做好省、州、县领导批示的转办、督办和反馈的工作,负责服务型政府机关建设和全县政务公开的组织实施,协调和检查指导以及考评工作。 第十二条承办和组织协调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议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安康市精神卫生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安康市 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法规类别】牧业管理 【发布部门】安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5.05.12 【实施日期】2005.05.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安康市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 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由安康市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报来《关于加强安康市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安卫字〔2005〕118号)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转发,希贯彻执行。 二○○五年五月十二日 关于加强安康市精神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康市卫生局、安康市教育局、安康市公安局、安康市民政局、安康市司法局、

安康市财政局、共青团安康市委、安康市妇女联合会、安康市残疾人联合会、安康市老 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精神疾病是在各种生物、心理以及社会环境等因素的影响下,造成人的大脑功能失调,导致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等精神活动出现不同程度障碍的疾病。精神疾病范围包括:精神病、神经症、精神发育迟滞、人格障碍等。精神疾病不仅严重影响患者及其家属的生活质量,同时也给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加强精神卫生工作,做好精神疾病的防治,预防和减少各类不良心理行为问题的发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和社会的繁荣稳定,对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社会矛盾增多,竞争压力加大,人口和家庭结构变化明显,严重精神疾病患病率呈上升趋势。据摸底调查统计,我市有各类精神疾病患者约2.5万人,占全市总人口的8‰以上,与此同时,儿童和青少年心里行为问题、老年性痴呆、抑郁、药品滥用、自杀和重大灾害后受灾人群心理危机等方面的问题也日益突出。精神卫生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为进一步贯彻《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关于加强我省精神卫生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5]15号)精神,加强我市精神卫生工作,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目标,完善机制,强化措施 按照卫生部、民政部、公安部、中国残联《中国精神卫生工作规划(2002-2010年)》确立的工作目标,结合我市实际,2005年,我市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要达到30%,2010年达到50%;儿童和青少年精神疾病和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2010年降到12%;精神分裂病治疗率2005年达到50%,2010年达到60%;精神疾病治疗与康复工作覆盖人口2005年达到全市人口的2/3,2010年达到全市人口的4/5;2005

九江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九江市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 考核办法 (代拟稿) 第一条为贯彻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确保我市实现水资源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3〕2号)和《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2〕29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情况进行考核,市水利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建规局、市农业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人社局等部门组成考核工作组,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市水利局,负责考核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是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责任主体,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第三条考核内容包括:各县市区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用水效率控制指标、水功能区达标率指标等“三条红线”控制指标(详

见附表1~3)完成情况;用水总量控制制度、用水效率控制制度、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制度、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建设及相应措施落实情况;根据水资源管理年度工作重点确定的其他考核指标。 第四条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得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以上90分以下为良好,6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第五条考核工作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相对应,每五年为一个考核期,采用年度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在考核期的第2至5年上半年开展上年度考核,在考核期结束后的次年上半年开展期末考核。 第六条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行政区域考核期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合理确定年度目标,报送市考核工作组审定后执行。 第七条市考核工作组每年对自查报告进行核查,对各县市区进行现场检查和重点抽查,划定考核等级,形成年度或期末考核报告。 在考核年度内市考核工作组组织对各县市区进行不定期抽查,督促各县市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 第八条经市人民政府审定的年度和期末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庆阳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庆阳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 议制度的通知 【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 【发文字号】庆政办发[2015]32号 【发布部门】庆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3.18 【实施日期】2015.03.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庆阳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5〕3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政府领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甘肃省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的通知》(甘政办发〔2014〕135号)精神,市政府决定建立庆阳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以下简称"联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 总召集人:周继军市政府副市长

召集人:贺立峰市政府副秘书长、信访局局长赵明市民政局局长 成员:马海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讲师团团长杨宁瑞市编办副主任 白常身市发改委副主任、项目办主任 王金昌市工信委副主任 闫斐市教育局副局长 任志锋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刘志杰市司法局副局长 付怀情市民政局副局长 付玲珍市财政局副局长 李晓军市人社局副局长 李永宁市住建局副局长 张茂龙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田志雄市农牧局副局长 程同心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 李崇峰市审计局副局长 鲁军虎市统计局副局长 尚小峰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张予峰市粮食局副局长 宋弘市信访局副局长 孙晓明市工商管理局副局长 张乃丹庆阳市青联主席

刘宪刚市总工会副调研员 姜小红市妇联副主席 吕绒琴市残联副理事长 张学东市国税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 王维华市地税局副局长 王平国家统计局庆阳调查队副队长 吴蔚蓝人行庆阳中心支行副行长 秦健庆阳银监分局副局长 段亚民农村信用联社庆阳稽核审计中心主任助理 胡长富西峰区城管执法局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承担全市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市民政局局长赵明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人为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联络员。 二、联席会议职责 联席会议负责研究制定全市的社会救助工作政策和实施办法;统筹做好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流浪乞讨救助等社会救助政策及其他相关政策之间的有效衔接,协调建立社会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和信息共享机制,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一)负责联席会议商议事项有关材料的收集和审核工作; (二)按照会议总召集人要求,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准备会议,形成会议决定事项初审意见后报联席会议审定; (三)负责联席会议商议事项的汇报或工作情况通报;

政府法制办依法行政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依法行政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塔河县法制办公室ⅩⅩ ⅩⅩ,女,汉族,34岁,法律本科,1998年4月调入塔河县政府法制办工作,在从事法制工作的十余年,她凭着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立足于本职岗位,并刻苦钻研本岗位业务,兢兢业业的工作,得到领导和同志们的认可。2004年被县委共青团评为“青年岗位能手”,2006年被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评为“全县四五普法先进工作者”,被县委共青团评为“青年岗位能手”等荣誉称号。 一、加强学习,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ⅩⅩ同志从事塔河县政府法制工作以来,她充分感到法制工作的重要性,也深知提高自己工作能力的迫切性。她把提高自身业务素质放在首位,充分利用八小时以外的时间进行自学。她先后自学了法律专科、本科,并于2003年通过了国家法律顾问资格考试。并先后学习了与本职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尝法》等,通过她不懈的努力很快进入角色并精通了本职业务。同时她还注重把理论知识与实践工作相结合,在求实创新上深下功夫,有效地推动和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在平时工作中她经常想出一些好的方法和点子,为了使行政执法人员能尽快学会相关专业法律知识,在她的精心策划下印制了《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必读手册》、《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测试试题》等书籍,并编制了各类行政执法人员考试试卷。通过她的创新,使全县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得到了显著提高。 二、扎实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一)开展面对面的业务指导工作。塔河县政府法制局成立于1995年,由于起步比较晚,各行政机关不知如何开

展此项工作,为了使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尽快开展好此项工作,ⅩⅩ同志经常深入到各行政机关面对面地进行指导,帮助他们建立和完善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考评工作方案。各行政机关在她的帮助和指导下,建立了各项制度,如:罚缴分离制、重大案件备案制、规范性文件审核制等各项制度。去年,她又按照省、地要求,在责任制的内容上下功夫,量化、细化、深化考核标准,责任落实到岗、落实到具体工作人员,有效地使依法行政工作由上到下形成了网络,上情能及时下达,下情能及时上达,有效保障了全县依法行政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上高质量、严要求。ⅩⅩ同志是一名工作叫得硬、思想素质高、认真负责、精益求精的同志。由于规范性文件具有很强的制约性和隐蔽性,如发生错误必将导致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不利。因此在规范性文件审核上,她严格把关,对于一些急需下发并且不符合法律或法规的规范性文件,即使领导签批下来,但她仍坚持原则,对不符合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她坚持拿出自己的意见。由于她在工作中的严格要求,此项工作也得到了领导的支持和认可。多年来,在她的严格审核下,从未下发过不合格的规范性文件,有效地把违法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使塔河县规范性文件和上位法达到了协调、统一。 (三)以法律、法规宣传为依托,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在新法律颁布实施后,她认真学习,并积极备课,为全县行政执法人员讲解新的法律知识,同时结合塔河县实际,积极开展法律宣传工作。2005年《行政许可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她独立组织了大型宣传活动。在活动中,邀请了县人大、县政府、政协领导和各职能行部门200余人参加了活动,并散发了1000余份宣传单,塔河县电台对此进行了专题报道。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增强了维权意识,同时也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 (四)加强证件管理,有效控制证件发放。在办理和发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及基本任务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及基本任务 一、县政府办的主要职责 (一)承办省、州政府指示、决定在我县贯彻落实的行文和县政府向省、州政府报告、请示的起草工作,以及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及其部门转交县政府办理的事项和反馈工作。 (二)负责县属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报送县政府的请示、报告的签收、送阅、转报和批复工作。 (三)负责县政府各种会议的筹备、组织、联络工作,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 (四)负责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名义发布的公文、简报等的起草、送审、缮印、校对、用印、登记、分发、立卷、归档、保管、清退、销毁等工作。 (五)负责督促、检查县属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执行县政府决定事项及县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精神的情况,并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六)负责为县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和报告提供文稿或资料。 (七)协调各部门工作,对部门间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策。 (八)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搞好专题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反馈工作。 (九)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处理需由县政府直接处理的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 (十)负责县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裁决案件的具体审理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一)负责由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 (十二)做好中央、省、州部门重要领导同志和其他县市政府领导同志及重要外宾的接待工作,并负责县政府领导出访联络等服务工作。 (十三)负责县政府机关的财务工作及房产、车辆、水、电、环卫等管理工作。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好对县政府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外事及侨务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县的外事工作和侨务工作。 (十六)加强与上级的联系,收集信息,发挥好窗口和桥梁作用。 (十七)负责县政府办的人事管理和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十八)负责县政府机关的值班、安全保卫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十九)办理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务。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和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地方志工作先 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法规类别】奖惩 【发文字号】九府厅字[2013]15号 【发布部门】九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2.05 【实施日期】2013.02.0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表彰2012年度全市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报 (九府厅字〔2013〕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 2012年度,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地方志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市各级修志机构和广大地方志工作者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扎实工作,认真履行职能,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开创我市地方志工作新局面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为鼓励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推动我市地方志工作持续健 康发展,经研究,决定对武宁县地方志办公室等49个先进单位和周洪斌等56位先进

工作者进行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以此为新的起点,发扬成绩,戒骄戒躁,大力弘扬“淡泊名利、甘于奉献、恪尽职守、锲而不舍、开拓进取”的修志人精神,为推动我市地方志事业的全面发展,为九江争先进位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同时,号召广大地方志工作者向先进学习,以他们为榜样,在新的一年里,立足本职工作,爱岗敬业,积极进取,为推动地方志事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更大成绩。 2013年2月5日附件1: 2012年度全市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共49个) 一、2012年度全市县级地方志工作综合先进单位(4个) 武宁县地方志办瑞昌市地方志办 都昌县地方志办九江县地方志办 二、2012年度全市县级地方志工作单项先进奖(10个) 1.地方志书编纂工作先进 共青城市史志办浔阳区地方志办 2.年鉴编辑工作先进 星子县地方志办庐山区地方志办 3.地情资料开发利用工作先进 德安县地方志办永修县史志办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的通知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的通 知 【法规类别】消防管理 【发文字号】庆政办发[2015]142号 【发布部门】庆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9.09 【实施日期】2015.09.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的通知 (庆政办发〔2015〕14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中、省驻庆有关单位: 为适应新形势下灭火应急救援工作需要,充分发挥专业人才在灭火救援中的重要作用,结合我市灭火救援工作实际,市政府决定成立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聘请以下19名同志为专家组成员: 李彦晖市政府应急办副主任 陈军宽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李军市公安消防支队参谋长 缪希哲市地震局抗震设防监管科科长

王勇市质监局特种设备检验所所长、高级工程师 杨桢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事故对策科副科长、高级工程师 路黎明市人民医院烧伤科主任医师、骨科主任医师 张振宁陇东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工程结构教研室副主任、工程师 刘志宏庆阳供电公司调度控制中心主任、工程师 谢小刚庆阳供电公司发展策划部副主任、工程师 高虎市供排水公司营销服务部副经理 闫有宁长庆油田第二采油厂陇东消防大队大队长 包正东庆阳石化公司质量安全环保处副处长、工程师 何赟庆阳石化公司保卫消防部主任 梁顺文甘肃能源庆阳煤电公司工程管理部副主任、工程师 翟军义华亭煤业集团核桃峪煤矿副矿长、工程师 康慨中石油庆阳炼化公司原总动力师、工程师 赵学智庆阳天鑫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经理、工程师 张转正万世天然气公司安全总监、办公室主任 灭火救援专家组成员要按照《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工作章程》要求,紧扣工作重点,积极履行职责,为全市灭火救援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附件:《庆阳市灭火救援专家组工作章程》 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9日附件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请示模板

x x x x x x人民政府文件 (发文机关标识用红色小标宋体字) (空2行) xx请[20 ]号(发文字号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xxx (“签发人”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空2行) 关于尽快开通xxxxxx道路的请示 (空1行)(公文标题用2号小标宋体字) 市政府:(主送机关和公文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 20 年月日,市政府xxx常务副市长在xxx主持召开有市、区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xxxxxx实行全日制步行”工作会议(xx会纪[20 号),会议对xxx街实行全日制步行的时间、周边交通的疏导、打通相关的道路、解决停车难的问题、拆除周边人行天桥等事项作出了决议。一年来,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xxxxx街顺利实施了全日制步行,停车难的问题得到了初步的解决,周边的交通基本顺畅,达到了市、区政府预想的目标。但是,由于xxx、xx街的道路尚未打通,xx路未完全恢复道路的功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xx路步行街周边交通的通行能力,尤其是一年一度的xx即将来临,如果这些问题不尽快解决,影响则更大。 xxx和xx街两条规划路都具备开通的基本条件,但至今仍未开通,主要原因是xxx沿线地块未能按期开工和个别地块尚未拆迁;xx街的地块开发补偿问题仍未解决。为此,根据市政府工作会议纪要,结合xx路步行街的实际情况,我xxx建议:一是请市政府协调,由市建委牵头,尽快解决这两条规划路开通的有关问题。二是为了解决迎xxxx带来的交通压力,临时开通xxx 路。该路原规划26米,目前xxxx地块已拆平,街内主要的建筑物为临时建筑,拆除后路面宽约10米,实行单向行车基本可行。 当否,请批复。 二O 年月日(右空4字)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构编制 【发文字号】安政办发[2010]180号 【发布部门】安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2.10 【实施日期】2010.1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的通知 (安政办发[2010]18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审核、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O一O年十二月十日安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康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陕办字[2009]99号),设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将原市城乡建设局房地产行业管理、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城市绿化建设管理、工程造价、节能墙改职能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新增住房保障工作职能。 (三)将市房管局房地产市场监管职能划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拟定全市保障性住房的相关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拟定全市廉租房政策及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省市有关廉租房资金安排,并监督组织实施。 (二)指导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编制、组织实施房改方案的配套工作;组织拟定公房出售、出租价格和租金标准;负责房产开发企业的资质管理并指导全市房产交易、抵押、租赁、中介服务、价格评估的管理工作;负责中心城市直管公房管理;负责城市房屋拆迁市场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三)负责房地产业的行业管理和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指导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制定住宅建设与房地产业中长期规划和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规章;负责审批房地产预售许可、颁发房地产预售许可证;负责产权产籍管理,依法审查和确认安康中心城市房屋所有权及其发证;组织制定住宅建设、房屋拆迁、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市场、房地产评估、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和组织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 (四)承担中心城市市政建设与发展职责,研究制定城市建设和市政公用事业的发展

湖口县志(6)

湖口县志 序 曹志平 新编《湖口县志》告成之时,欣逢建国40周年之际,快慰之情,匪可言喻。众嘱为序,岂容推诿,聊敷数语,权当应命,并致祝贺。 湖口建县,始于南唐。有据可稽,县志已修6次,明,一修于嘉靖,继修于崇祯;清代有康熙、乾隆、嘉庆、同治四修之举。最后一次成书于同治十三年,至今已一百余年矣。在此期间,战乱频仍,社会动荡,内忧外患,交相侵逼。民国年间,二次议修而未成;建国之初,一修因故而搁浅。今日湖口县,政通人和,百业腾飞,生活改善,科技日新。古老的湖口呈现出一派空前未有的繁荣昌盛景象。盛世修志,正值其时。 甲子之春,治平供职于县政府,其时志书已在编纂之中,余受命领衔参与其事。时经两载,仅成初稿,未变付梓。今年夏日,县政府新领导人继续组织人马,分工负责,焚膏继工,上溯千年,下限已巳,分析考证,爬梳整理,择要钩玄,删繁就简,数写横排,秉笔直书;坚持辨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观点,遵循《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精神。可谓“论从史出,实事求是,立足当代,详近略远”;有鲜明的时代特点和地方特色,有较强的政治性,是一部详而不芜,博而精当的社会主义新县志。 湖口,据江湖之险,当吴越之冲。双钟镗鞳,八景旖旎,天赐其时,地献其宝,物阜民勤,风行草郾,自古人才辈出,堪称文明礼仪之城;近代志士迭兴,富有光荣革命传统。新志翔实记述了本县之自然风貌、经济形态、政治、军事、科技、文化、教育、卫生、历史任务、风俗民情,从中可以悟出社会改革、经济改革的成功经验,也可以领略创业之不易,改革之艰辛。新志之成,必将有益当代,荫及后世,经世致用,兴利革弊,为湖口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有益借鉴。 修志过程中,承蒙省、市方志界领导、专家学者的正确指点,兄弟县(区)和全县各界的大力支持,以及前后修志工作者用力之勤,劳心之苦,得以甫成辉煌百万言之巨著,成为千秋盛事。在此一并致以衷心谢意! 1989年12月28日谨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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