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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第2章

中级经济法第2章
中级经济法第2章

中级经济法第2章

1、下列关于分公司法律地位的中,正确的有()。

A.分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B.分公司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C.分公司可以依法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D.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民事责任由其总公司承担

2、某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拟对公司为股东甲提供担保事项进行表决。下列有关该事项表决通过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该项表决由公司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B.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C.该项表决由除甲以外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D.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除甲以外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3、甲、乙两公司与郑某、张某欲共同设立一有限公司,并在拟订公司章程时约定了各自的出资方式。下列有关各股东的部分出资方式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公司以其获得的某知名品牌特许经营权评估作价20万元出资

B.乙公司以其企业商誉评估作价30万元出资

C.郑某以其享有的某项专利权评估作价40万元出资

D.张某以其设定了抵押权的某房产作价50万元出资

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经全体股东同意,股东可以用劳务出资

B.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出资的股东,应对已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C.股东在认缴出资并经法定验资机构验资后,不得抽回出资

D.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须经全体股东2/3以上同意

5、甲、乙、丙于1997年3月出资设立东海有限责任公司。1998年4月,该公司又吸收丁入股。1999年10月,该公司因经营不善造成严重亏损,拖欠巨额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人民法院在清算中查明:甲在公司设立时作为出资的房产,其实际价额明显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甲的个人财产不足以抵偿其应出资额与实际出资额的差额。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甲不足出资的行为,正确的处理方法是()。A.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丁补足

B.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由乙、丙补足

C.甲以个人财产补交其差额,不足部分待有财产时再补足

D.甲、乙、丙、丁均不承担补交该差额的责任

6、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对特定的人员或机构具有约束力。下列各项中,属于该特定人员或机构的有()。

A.公司财务负责人B.公司股东C.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D.公司实际控制人

7、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20万元,股东人数为9人,董事会成员5人,监事会成员为5人。股东一次缴清出资,该公司章程对股东表决权行使事项未做特别规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公司出现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有()。

A.出资20万元的某股东提议召开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40万元

C.2名董事提议召开

D.2名监事提议召开

8、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对下列事项作出的决议中,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的有()。

A.修改公司章程B.减少注册资本C.更换公司董事D.变更公司形式

9、根据公司法规定,规模较小,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定代表人可以为()。

A.经理B.执行董事C.监事D.财务负责人

10、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职权的有()。

A.决定张某担任财务负责人B.制定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C.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D.修改公司章程

11、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成为公司监事会成员的有()。

A.公司股东B.公司职工C.公司董事D.公司财务负责人

12、乙有限责任公司不设监事会,只设了一名监事甲。甲的下列做法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有()。A.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B.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

C.制定公司分立的方案,提交股东会讨论D.向股东会提议罢免违反公司章程的董事职务

13、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80万元设立了纬东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40万元,乙出资25万元、丙出资15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议。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

A.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

B.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任执行董事,甲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C.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由乙担任,任期3年

D.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14、甲、乙、丙、丁四人拟共同出资设立一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草拟的公司章程记载的下列事项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公司由甲同时担任经理和法定代表人

B.公司不设监事会,由乙担任监事

C.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D.甲乙丙丁首次出资额各为5万元,其余部分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缴足

15、王某、刘某共同出资设立了甲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10万元,下列关于甲公司组织机构设置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甲公司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王某担任执行董事

B.甲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刘某担任监事

C.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经理

D.甲公司决定由执行董事王某兼任监事

16、甲、乙两个国有企业出资设立丙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丙有限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丙公司监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股东代表

B.丙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C.丙公司董事长须由国有监督管理机构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D.丙公司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7、陈某拟设立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该公司章程拟定的下列内容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陈某一次足额缴纳

B.陈某以货币和机器设备出资,其中货币出资占50%

C.该公司不设股东会,由陈某行使股东会职权

D.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陈某及其妻子2人

18、国有独资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适用特别规定,没有特别规定的,适用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国有独资公司特别规定的是()。

A.国有独资公司的章程可由董事会制定并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B.国有独资公司合并事项由董事会决定

C.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

D.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19、甲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其董事会作出了下列决议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聘任王某为公司经理

B.增选王某为公司董事

C.批准董事林某兼任乙有限责任公司经理

D.决定发行公司债券500万元

20、甲和乙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未对股权转让做出规定。甲拟将所持公司股权转让给丙,并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关于本次股权转让,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后,丙即取得股东资格

B.甲向丙转让股权,无需征得乙同意,但应通知乙

C.甲向丙转让股权,无需经过股东会决议

D.甲应就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乙征求同意,乙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的,视为不同意转让

21、下列各项中,符合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规定的是()。

A.甲公司注册资本拟为人民币300万元

B.乙公司由一名发起人认购公司股份总额的35%,其余股份拟全部向特定对象募集

C.丙公司的全部5名发起人均为外国人,其中3人长期定居北京

D.丁公司采用募集方式设立,发起人认购的股份分期缴纳,拟在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缴足

22、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成立的日期为()。

A.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B.公司创立大会召开日期

C.公司申请登记日期D.公司发布成立公告日期

23、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职权的有()。

A.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B.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C.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D.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24、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人民币,董事会有5名成员,该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A.董事人数减至4人时B.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000万元时

C.监事会提议召开时D.持有该公司20%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25、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有7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A.董事人数减至4人B.监事陈某提议召开

C.最大股东李某请求召开D.公司未弥补亏损达人民币1600万元

26、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负责召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会议的可能是()。

A.董事长B.董事会C.监事会D.总经理

27、根据有关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职权的有()。

A.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B.对股东以其持有的该上市公司股权偿还其所欠该公司的债务作出决议

C.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D.决定修改公司章程

28、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公司组织机构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不设监事会,也可以不设监事

B.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股东会

C.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D.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

29、某股份有限公司共发行股份3000万股,每股享有平等的表决权。公司拟召开股东大会对与另—公司合并的事项作出决议。在股东大会表决时可能出现的下列情形中,能使决议得以通过的是()。A.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2700万股,其中持有1600万股的股东同意

B.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2400万股,其中持有1200万股的股东同意

C.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l800万股,其中持有1300万股的股东同意

D.出席大会的股东共持有l500万股,其中持有800万股的股东同意

30、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的产生方式是()。

A.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B.由持有股份最多的股东推举产生

C.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D.由董事会以出席会议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31、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下列情形中,能使董事会决议得以顺利通过的有()。A.5名董事出席会议,一致同意B.7名董事出席会议,4名同意

C.5名董事出席会议,4名同意D.9名董事出席会议,5名同意

32、某股份有限公司共有甲、乙、丙、丁、戊、己、庚七位董事。某次董事会会议,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参加,庚因故未能出席,也未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该次会议通过一项违反法律规定的决议,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该次会议的会议记录记载,董事戊在该项决议表决时表明了异议。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对公司负赔偿责任的董事是()。

A.董事甲、乙、丙、丁、戊、己、庚B.董事甲、乙、丙、丁、戊、己

C.董事甲、乙、丙、丁、己、庚D.董事甲、乙、丙、丁、己

33、某上市公司董事会成员共9名,监事会成员共3名。下列关于该公司董事会召开的情形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经2名董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B.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时,可由4名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履行职务

C.经2名监事提议可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D.董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并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

34、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事项中,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应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的有()。

A.修改公司章程

B.增加公司注册资本

C.公司的内部管理机构设置

D.公司在1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的事项

35、甲上市公司拟聘请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候选人中,没有资格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的有()。

A.王某,因侵占财产被判刑,3年前有刑满释放

B.张某,甲上市公司投资的某全资子公司的法律顾问

C.赵某,个人负债100万元到期未清偿

D.李某,甲上市公司某监事的弟弟

36、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的下列事项中,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的有()。A.公司董事的提名B.公司监事的任免

C.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D.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37、下列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公司历次发行股票的价格都必须相同

B.公司发行的股票面额必须为每股1元

C.公司发行的股票必须为无记名股票

D.公司股票的发行价格不得低于票面金额

38、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有关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限制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A.公司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l年内不得转让

B.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l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C.公司监事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l年内不得转让

D.公司董事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9、2008年5月15日,某股份有限公司依股东大会决议收购了本公司部分股份用于奖励公司职工。该公司现有已发行股份总额8000万股。下列关于该公司收购本公司部分股份奖励职工的表述中,符合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是()。

A.公司可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400万股

B.公司可以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800万股

C.公司用于收购本公司股份的资金可以从公司的税前利润中支出

D.公司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应在2010年5月15日之前转让给职工

40、甲公司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可以收购本公司股份的情形有()。

A.甲公司减少注册资本

B.甲公司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C.甲公司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D.甲公司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41、关于股东的出资形式,说法正确的是()。

A.出资人以房屋、土地使用权或者需要办理权属登记的知识产权等财产出资,已经交付公司使用但未办理权属变更手续,当事人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变更手续的,有权自其实际交付财产给公司使用时享有相应股东权利

B.出资人以划拨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属于依法履行出资义务

C.以贪污、受贿、侵占、挪用等违法所得出资获得的股权,应采用拍卖、变卖方式处置,不得直接从公司抽回

D.债权人起诉股东以未出资本息承担公司债务补充赔偿责任的,名义股东应当承担,然后可向实际出资人追偿

42、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属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

A.副经理

B.监事会主席

C.董事

D.董事会秘书

43、甲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陈某拟出售一辆轿车给本公司,公司章程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本公司交易事项未作规定,根椐《公司法》的规定,陈某与本公司进行交易须满足的条件是()。

A.经股东会同意

B.经董事会同意

C.经监事会同意

D.经经理同意

44、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因违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在一定情形下,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为了公司利益,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下列各项中,属于该情形的有()。

A.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

B.股东书面请求公司董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董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C.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遭到拒绝

D.股东书面请求公司监事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监事会自收到请求之日起30日内未提起诉讼

45、下列关于公司股票与公司债券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公司股票反映股东的权利,公司债券反映债权债务关系

B.公司股票到期退还股本,公司债券则只付利息不退本金

C.公司股票的收益固定,公司债券的收益不固定

D.公司股票的风险比公司债券小

46、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一定期间以前置备于公司,供股东查阅。该期间为()。

A.10日B.15日C.20日D.25日

47、下列关于公司利润分配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的有()。

A.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B.公司发生重大亏损,税后利润不足弥补的,可用公司的资本公积金弥补

C.公司的任意公积金转增为公司资本

D.公司章程可以规定股东对公司可分配利润的分配比例

48、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2008年,该公司提取的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60万元,提取的任意公积金累计额为40万元。当年,该公司拟用公积金转增公司资本50万元。下列有关公司拟用公积金转增资本的方案中,不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用法定公积金10万元、任意公积金40万元转增资本

B.用法定公积金20万元、任意公积金30万元转增资本

C.用法定公积金30万元、任意公积金20万元转增资本

D.用法定公积金40万元、任意公积金10万元转增资本

49、下列关于法定公积金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

B.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

不再提取

C.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法定公积金

D.对用法定公积金转赠资本的,法律没有限制

50、2009年,甲公司决定分立出乙公司单独经营。甲公司原有债务5000万元,债权人主要包括丙银行、供货商丁公司和其他一些小债权人。在分立协议中,甲、乙公司约定:原甲公司债务中,对丁公司的债务由分立出的乙公司承担,其余债务由甲公司承担,该债务分担安排经过了丁公司的认可,但未通知丙银行和其他小债权人,则正确的是()。

A.丁公司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B.丙银行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C.小债权人有权要求甲、乙连带清偿其债务

D.甲、乙公司不得对债务分担作出约定

51、甲公司拟吸收合并乙公司。下列关于乙公司解散的表述中,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是()。

A.乙公司不必进行清算,但必须办理注销登记

B.乙公司必须进行清算,但不必办理注销登记

C.乙公司必须进行清算,也必须办理注销登记

D.乙公司不必进行清算,也不必办理注销

52、甲为持有某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某些事由下,若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且通过其他途径又不能解决的,甲提起解散公司诉讼时,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下列选项中国,属于上述“某些事由”的有()。

A.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的

B.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的

C.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无天召开股东会,且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D.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解决,致使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53、张某与好友李某约定,由张某实际出资但以李某名义向甲公司投资,股东权益由张某享有。张某实际出资,工商登记及公司章程上均记载李某为出资人。两年后与李某在股东权益上发生了争议,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A.当事人订立此种协议是规避法律的行为,均为无效

B.若协议有效,张某向李某主张股东权益的,法院应予支持

C.若协议有效,张某可以请求公司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应予支持

D.李某未经张某同意将该股权质押的,张某可请求法院认定质押无效,法院应予支持

54、关于公司设立时发起人的责任,说法正确的是()。

A.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B.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C.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部分发起人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D.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

55、关于优先股的发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优先股是指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的股份

B.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众公司均可非公开发行优先股,但是只有上市公司可以公开发行优先股

C.相同条款的优先股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D.发行优先股,每股发行的条件、价格和票面股息率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个人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

56、关于优先股股东的表决权恢复,以下正确的是()。

A.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股东大会批准当年不按约定分配利润的方案次日起,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每股优先股股份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权B.对于股息不可累积的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当年股息

C.对于股息可累积到下一会计年度的优先股,表决权恢复直至公司全额支付所欠股息

D.公司持有的本公司优先股没有表决权

57、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会议并行使表决权,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对修改公司章程和发行优先股有表决权

B.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有表决权

C.对公司一次或累计增加、减少注册资本超过10%的,有表决权

D.对于优先股股东有表决权的事项,除须经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之外,还须经出席会议的优先股股东(不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判断题

1、设立时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发起人对外承担连带责任,承担后可向未履行出资义务股东追偿。增资时有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的,未尽义务的董事、高管承担相应责任,承担后可向该股东追偿。

2、公司债权人可以登记于公司登记机关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为由,请求该股东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公司、其他股东、公司债权人有权请求抽逃出资的股东返还出资本息,有权要求协助抽逃出资的其他股东、董事、高管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抽逃出资的股东已经承担上述责任,其他债权人提出相同请求的,法院不予支持。

4、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并且该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

5、王某为甲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兼总经理,甲公司主要经营办公家具销售业务,任职期间,王某代理乙公司从国外进口一批办公家具并将其销售给丙公司。甲公司股东会认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决定将其从事上述行为所得收入收归本公司所有。甲公司股东会的决定是正确的。

6、试点期间不允许发行在股息分配和剩余财产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但允许发行在其他条款上具有不同设置的优先股。所以,同一公司既发行强制分红优先股,又发行不含强制分红条款优先股的,属于发行在股息分配上具有不同优先顺序的优先股,是被禁止的。

7、某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均为普通股,每股面值1元,净资产7000万元。现计划发行优先股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1.8元/股,该计划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第2章答案

1CD2D3C4B5B6ABC7AC8ABD9AB10ABC11AB12AD13ABCD14ABCD15D

16C17ABC18A19A20C21AC22A23BC24ACD25AC26BC27ABD28B29C30C

31AD32D33D34ABD35ABCD36AC37D38B39A40ABC41ACD42AD43A44CD45A

46C47ACD48D49B50BC51A52CD53ACD54ABD55ABC56ABCD57BD

判断题

1√2×3×4√5√6×7×

中级经济法,第5讲_第四章考点(1)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考情分析 1.分值预估:15分。 2.题型:证券法、票据法可能涉及主观题。 考点1: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1.上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的一般条件(包括但不限于) 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2.配股的特殊条件 (1)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2)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3)采用代销方式发行。 3.增发的特殊条件 (1)最近3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 (2)除金融类企业外,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3)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 考点2: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的条件(★★★) 1.发行对象不得超过10名。 2.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3.本次发行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36个月内不得转让。 4.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1)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上市公司的权益被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严重损害且尚未消除; (3)上市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违规对外提供担保且尚未解除; (4)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监事)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5)上市公司或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监事)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6)最近1年及1期财务报表被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消除或者本次发行涉及重大重组的除外; (7)严重损害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考点3:公司债券的发行(★★)

中级会计经济法章节重点总结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1.本章是经济法部分的重点章,平均分值在15分左右,并且经常考查主观题。 2.本章重点在于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组织机构和股权(份)转让。 3.本章理解难度并不大,但需要过数字关,知识较为零散,需要学员在不断对比归纳后做到准确记忆。 考点一公司类型 考点二公司法人财产权 1.对外投资: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 2.★担保能力的限制: 3.上市公司担保:需要股东大会决议 (1)单笔担保额超过净资产10%的担保; (2)在1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 (3)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4)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5)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考点三公司的设立要求 1.★设立条件:

【补充】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设1名执行董事(可兼任经理),不设立董事会;可设1-2名监事,不设立监事会。 2.★出资方式: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3.非货币出资: (1)应当评估作价:未作价,去作价;价不足,不认定。 【注意】出资后因市场或其他客观因素导致资产减值,不能认定未履行。 (2)以划拨或以设定权利负担的土地使用权出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或解除权利负担。 (3)★已交付使用,未办理权属变更:未变更,给机会,变更后,交付算。 (4)已办理权属变更,但未交付使用:可主张实际交付后享有。 4.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注意】高级管理人员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5.★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考点四出资责任 1.未尽出资义务的责任 (1)★首次出资: 【必背法条】股东在公司设立时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发起人与被告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的发起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被告股东追偿。 (2)增资:未尽忠实和勤勉义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担相应的责任 2.★抽逃出资:验资后又转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出资转出;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 3.其他后果: (1)抽逃、未尽出资义务:股东权利受到相应受限。 (2)有限公司:未履行出资义务或抽逃全部出资+催告→股东会决议除名 (3)股份公司:未按期缴纳+催缴→另行募集+赔偿 (4)★出资义务不受诉讼时效限制。 【必背法条】公司债权人的债权未过诉讼时效期间,依照规定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或者抽逃出资的股东承担赔偿责任,被告股东以出资义务或者返还出资义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设立阶段的合同责任: (1)★以发起人名义订立:公司确认或实际成为主体+相对人要求公司承担→公司承担 (2)以设立中公司名义订立:有证据为发起人利益+相对人恶意→发起人承担

2018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第一章第一节考点:经济法概述

2018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章节考点本篇为《经济法》第一章第一节考点:经济法概述,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请大家持续关注。 (一)经济法的概念和体系 1、经济法概念(起源于法国)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管理与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经济法体系 按照经济关系以及经济法所调整的基本内容,将经济法体系作如下划分: ①经济组织法 指经济组织的法律制度,主要是企业法律制度。如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外商投资企业法等。 ②经济管理法 指国家在组织管理和协调经济活动中形成的法律制度。主要是财税、金融、价格、市场和特定行业管理法律制度等。 ③经济活动法 指调整经济主体在经济流通和交换过程中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法律制度。主要是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 【注意】《经济法》教材内容不完全局限于法学中的经济法体系范围,同时也涉及传统民商法的相关内容,包括总论、公司法律制度、其他主体法律制度、金融法律制度、合同法律制度、增值税法律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和相关法律制度。 (二)经济法的渊源 经济法的渊源是指经济法律规范借以存在和表现的形式。包括: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司法解释以及国际条约、协定。 1、宪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经济法的基本渊源,是经济立法的基础。

2、法律 法律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地位和效力仅次于宪法,是经济法的主要渊源,它规定的多是基本经济关系。 以法律形式表现的经济法律规范是经济法的主体和核心组成部分。 3、法规 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其效力次于宪法和法律。经济法大量以法规的形式存在,法规是经济法的重要渊源。 ①行政法规:国务院为执行法律规定及履行宪法规定的行政管理职权的需要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②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规章 规章包括国务院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部门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章。 地方政府规章是指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章。 规章是法律、行政法规的补充,对正确适用和执行法律、行政法规具有重要意义。 5、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依法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主要适用于本民族自治地方。 6、司法解释 司法解释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在总结审判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发布的指导性文件和法律解释。 7、国际条约、协定 我国作为国际法主体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双边或多边协定及其他具有条

中级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本章结构 第一节:合同法律制度概述【考点】合同的分类 法律、法规是否对其名称作出明确规定有名合同 法律设有规范并赋予一定名 称 指法律设有规范,并赋予一定名称 的合同 无名合同 法律尚未特别规定,也未赋 予名称 其他合同 除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是否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诺成合同 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 立 如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实践合同 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 尚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 给付才能成立 如保管合同、定金合同 法律、法规或者当事人约定是否要求具备特定形式和手续要式合同必须具备一定形式 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银 行放贷的借款合同、担保合同等应 采取书面形式 不要式合 同 不要求具备一定形式如买卖合同 双方是否互负给付义务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给付义务如买卖、租赁、承揽等合同单务合同只有一方当事人负给付义务如赠与合同 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主合同 不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提 即能独立存在 为借款提供保证担保的,设立主债 务的借款合同为主合同;保证合同 为从合同 从合同 必须以他种合同的存在为前 提 【2020表述调整】(了解)【考点】《合同法》的调整范围和基本原则 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作为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经济合同关系,如买卖、租赁、借贷、赠与、融资租赁等合同关系 ■在政府机关参与的合同中,政府机关作为平等的主体与对方签订合同

时,同样适用。如政府采购合同 不属于《合同法》调 整的范围 ■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劳动合同关系,适用 《劳动合同法》 第二节:合同的订立 【考点】合同订立的方式 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采取要约、承诺方式订立合同。 【考点】合同订立的方式-要约 (一)要约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二)要约邀请 1.【要约vs要约邀请】 【思考1】某书店新上架了一套精装典藏版图书,标价888元,置于门口显眼的货架上销售。该行为是否属于要约? 该行为是一个要约,是向不特定的顾客发出的,但不妨碍要约所达成目的。

2017中级经济法第一章难点

第一章总论 ―、法律行为的特征和分类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为目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依法产生民事法律效力的合法行为。 (一)法律行为的特征 1.法律行为是以达到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 法律行为应是行为人有意识创设的、自觉自愿的行为,而非受到欺诈、受到斜坡的行为,另一方面表明法律行为是行为人以达到预期为目的为出发点和归宿的。 2.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素。 意思表示是指行为人将其期望发生发了效果的内心意思,以一定方式表达于外部的行为。意思表示是法律行为的核心要素,也是法律行为和非表意行为的,例如事实行为等相区别的重要标志。 3.法律行为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法行为。 非法行为不是法律行为,例如侵权行为。确认发了行为的合法性,有利于知道行为人梳理正确的行为模式,明确何种行为可为、是否为法律所认可同,从而达到维护社会正常秩序的目的。 例题: 下列各项中,属于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 A.甲商场与某电视生产企业签订购买一批彩电的合同 B.乙检到一台电脑 C.丙放弃一项债权 D.丁完成一项发明创造 【答案】AC 【解析】(1)选项AC:债务的免除属于单方法律行为;签订合同属于双方法律行

为;(2)选项BD:属于事实行为。 (二)法律行为的分类 1.单方法律行为和多方法律行为。 按照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几个方面的意思表示而进行的分类。 单方法律行为:债务的免除、委托代理的撤销、无权代理的追认。 双方法律行为:合同行为 2.有偿法律行为和无偿法律行为。 按照法律行为是否存在对待的给付而进行的分类。 有偿法律行为:买卖、租赁、承揽 无偿法律行为:赠与、无偿委托、借用 3.要式法律行为和非要式法律行为。 按照法律行为的成立是否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形式而进行的分类。 《合同法》规定融资租赁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4.主法律行为和从法律行为。 按照法律行为之间的依存关系而进行的分类。 当事人之间订立一项借款合同,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又订立一项担保合同。其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 从法律行为的效力依附于主法律行为;主法律行为不成立,从法律行为则不能成立;主法律行为无效,则从法律行为也当然不能生效。但主法律行为履行完毕,并不必然导致从法律行为效力的丧失。 二、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1.法律行为的形式有效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法律规定用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 书面形式可分为一般书面形式和特殊书面形式。特殊书面形式主要包括公证形式、鉴证形式、审核批准形式、登记形式、公告形式等。一般而言,书面形式优于口头形式,特殊书面形式优于一般书面形式。 2.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

中级经济法知识点总结

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股东会 董事会 监事会 组成 股东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 不设股东会 ①可以有职工代表(两个国有 应当有,其他都是可以有) ②人数3-13人 ③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公司章程规定 ①必须有不低于职工代表 ②人数≧3人 ③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职权 1.经营方针、投资计划 2.选举更换非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 股东会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全体) 3 2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a .修改公司章程 b .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 c.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d .变更公司形式 1. 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2.解聘或任聘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 a.召集股东会议 b.执行股东会决议 c.制定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监督权 a.检查财务 b.提出罢免建议 2.提议权 a.召集临时股东会议 b.向股东会提出提案 召 集和 主 持 1.首次: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2.以后: a.设董事会的: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b.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召集和 主持 c.董事会或执行董事不履行职责 的:监事会或监事召集和主持 d.监事会或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 代表以上表决权的股份的股东自行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 董事长>副董事>半数以 上董事推举一名董事 监事会主席 决议 代表全体以上表决权股东通过 半数以上通过 半数以上监事通过 临时股东会议:○1.以上表决权股东;○2.以上董事;○3.监事会或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 股东会对下列事项作出决议时,必须经代表(全体) 3 2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①修改公司章程②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 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可不设监事会,设1-2 名监事 必须设监事会 召开频率 每年一次 3个月至少一次 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

中级经济法总结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中级经济法数字大汇总 一、日期 1、2日: (1)当投资者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5%以后,再每增减量5%时,应报告和公告,在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2)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应当在每一季度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因可转换公司债券转换为股份所引起的股份变动情况。 (3)招股说明书应当在股票承销期开始前2个至5个工作日期间公布。 2、3日: (1)票据持有人收到拒付证明,行使追索及再追索的期限为3日; (2)承兑人作出承兑或不承兑的期限为3日; (3)投资者持有一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时,应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报告,公司必须在接到报告之日起3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报告,属上市公司的,同时向证交所报告。 (4)投资基金上市公告应在上市首日前3个工作日内公告。 (5)采取协议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同被收购公司的股东以协议方式进行股权转让。双方达成协议后,收购人必须在3日内将该收购协议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并须予以公告。 (6)债权人会议主席召集债权人会议,应在发出通知前3日报告人民法院。 3、5日: (1)无记名股东应于股东大会会议召开5日以前至股东大会闭会时止将股票交存公司; (2)股票上市公告书在上市交易前5个工作日内公告; (3)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于承销前2-5个工作日公告; (4)企业债券公告日期为上市交易的5日前; (5)为上市公司出具文件的专业机构及人员在接受委托及文件公开后5日不准买卖该股票。 (6)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未转换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于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偿还本息。 (7)破产的债务人为他人担任保证人的,保证人企业应当在收到人民法院破产案件立案通知后5日内转告有关当事人。 6、10日: (1)公司合并、分立、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3次) (2)股份公司与有限公司召开董事会应在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3)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或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自到期日10日起内向承兑人提示付款; (4)支票持票人提示付款日期为自出票日起10日内。 (5)公司登记机关对需要认定的营业执照,可以临时扣留,但扣留期限不得超过10天。 (6)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破产案件后10日内通知债务人并且发布公告。 (7)公司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 (8)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的提示付款期限为到期日起10日内。 (9)申请人申请破产,法院驳回的,申请人有权向上一级法院上诉,期限为10日。 7、12日: (1)票据付款人在接到挂失止付通知后12日内没有收到法院止付通知书的,不再有协助义务。

2020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第六章_增值税法律制度

2020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章节练习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是()。 A.将购进的月饼礼盒发放给职工作为节日礼物 B.将本企业自产的货物分配给投资者 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D.将购进的一台生产设备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 2.某生产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0年1月销售低值易耗品,取得不含税收入15万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货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5.67万元(未放弃减税优惠)。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0.62 B.0.59 C.0.56 D.0.60 3.下列承包经营的情形中,应以发包人为增值税纳税人的是()。 A.以承包人名义对外经营,由承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 B.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 C.以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由承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 D.以承包人名义对外经营,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的 4.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0年2月,销售天然气取得价税合计金额210000元;外购劳保用品一批,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3520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元。 A.18900 B.17339.45 C.16934.49 D.19090.91 5.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发生的下列业务中,允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是()。 A.百货商场向消费者个人销售电器 B.商贸企业向小规模纳税人零售服装 C.手机专卖店向消费者个人提供手机修理劳务 D.商贸公司向一般纳税人销售办公用品 6.2020年1月,某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一批白酒和啤酒,其中销售白酒开具的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习题之第一章总论含答案

2018年中级会计职称经济法章节习题之第一章总论含答案 第一章总论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选项中,关于诉讼时效的特点表述不正确的是()。 A、诉讼时效以权利人不行使法定权利的事实状态的存在为前提 B、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消灭的是实体权 C、诉讼时效期间届满时消灭的是胜诉权 D、诉讼时效具有普遍性和强制性 2、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在诉讼时效进行中的一定期间内,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致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该一定期间为()。 A、最后6个月 B、最后9个月 C、最后1年 D、最

后2年 3、下列经济法主体中,不属于依法接受国家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的主体是()。 A、中国人民银行 B、商业银行 C、经营者 D、消费者 4、下列选项中,属于调控主体和规制主体基本职责的是()。 A、贯彻法定原则 B、依法调控和规制 C、不得滥用调制权和和超越规制权 D、不得放弃调制权 5、由于接受调控和规制的主体主要是市场主体,因而其权利可以统称为“市场对策权”。对此,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在通常情况下,对于市场主体的“市场对策权”一般是不加限定的 B、国家实施的宏观调控和市场规制,在一定程度上会构成对“市场对策权”的限制

C、从一定意义上说,“市场对策权”本身也是经济自由权的一种体现 D、“市场对策权”不存在于平等的市场主体之间 6、下列选项中,不属于法律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的是()。 A、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B、意思表示真实 C、采用法律规定的特定形式 D、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7、法律规定必须采取一定的形式或者履行一定的程序才能成立的法律行为,属于()。 A、要式法律行为 B、主法律行为 C、不要式法律行为 D、附条件法律行为

会计中级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必背

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考点一合同法概述 1.按是否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保管合同、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借用合同、定金合同等★) 2.合同法不调整:(1)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2)劳动合同关系;(3)不平等主体之间的协议。 考点二格式条款 1.格式条款无效: (1)具有《合同法》规定的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 (3)免责条款无效: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 2.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做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3.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考点三合同的订立 1.要约: (1)★要约邀请: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2)要约符合①内容具体确定;②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3)生效: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注意】要约不得撤销:①确定了承诺期限;②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③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准备工作。 (5)★要约的失效:拒绝;撤销;期限届满未作承诺;实质性变更(新要约)。 2.承诺: (1)以信件方式要约的承诺期限的起算:信件载明的日期→投寄的邮戳日期 (2)承诺可以撤回,但是承诺不得撤销。 (3)★是否新要约: ①迟延(超过承诺期限发出):一般为新要约;(注意迟到一般为承诺) ②受要约人作出实质性变更(对主要条款):为新要约。 3.合同的成立: (1)双方签字或盖章时;有先后时,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时。 (2)★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考点四效力待定合同 1.种类:

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章节密训习题:第四章含答案

2019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章节密训习题:第四章含答案 单元一证券法律制度 【例题·单选题】某股份有限公司拟在中小板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符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的是()(2019年新增)。 A.公司发行股票前股本总额为6000万元人民币 B.公司上一年度严重违反环境保护管理法规受到罚款的行政处罚 C.公司最近2年连续盈利,累计净利润为3000万元人民币 D.公司一年前调整了主要业务,但现在已趋于稳定 【答案】A 【解析】最近36个月内违反工商、税收、土地、环保、海关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严重,属于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法定障碍,B选项错误;C选项应该是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因此C选项错误;D选项要求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D选项错误。 【例题·单选题】甲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1月,拟于2015年10月在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选项中,不符合条件的是()。(2019年新增) A.甲公司2013年才开始盈利,累计净利润1100万 B.甲公司现有股本总额2000万元,拟发行股份1000万股,每股定价1元 C.甲公司上半年经审计净资产为2800万元 D.甲公司上年度营业收入900万元 【答案】D 【解析】最近2年连续盈利,最近2年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

万元;或者最近1年盈利,最近1年营业收人不少于5000万元。因此D选项不符合条件。 【例题·单选题】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上市公司配股条件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上市公司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B.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C.拟配售股份数量不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30% D.采用包销方式发行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上市公司配股条件。选项D:上市公司配股应当采用证券法规定的代销方式发行。 【例题·单选题】下列关于证券发行承销团承销证券的表述中,

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第六章含答案

2020年中级会计师经济法章节练习题:第六章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从事下列行业的纳税人,允许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的是()。 A.邮政服务 B.电信服务 C.现代服务 D.生活服务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一般纳税人进项税额的确定及其计算。选项ABC,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选项D,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 2.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B.单位以承包方式经营的,一律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C.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D.境外单位或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的纳税人。选项B,单位以承包方式经营的,承包人以发包人的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3.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下列应税行为,

适用3%征收率的是()。 A.进口货物 B.销售旧货 C.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D.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非固定资产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增值税征收率。选项A,进口货物不区分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一律按照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选项BC,减按2%征收增值税。 4.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下列自产货物,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是()。

中级经济法口诀及注解

第一章总论 经济法主体,区分调控主体与规制主体 【记忆口诀】: “财、税、银、发”调控主体;“二商一检”规制主体 【口诀解释】: “财、税、银、发”调控主体:调控主体(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发改委) ――承担宏观调控职能; “二商一检”规制主体:规制主体(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总局) ——承担市场规制职能。 仲裁协议无效情形 【记忆口诀】:超能大鞋 【口诀解释】: 超:约定的仲裁事项超过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 能: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 大(达):仲裁协议对仲裁事项或仲裁委员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当事人可以补充协议;达不 成补充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鞋:一方采取胁迫手段,迫使对方订立的仲裁协议。 第二章公司法律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未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 【记忆口诀】: 对内:还本付息、恶意连带、合理限制、不改解除 【口诀解释】: 还本付息:该股东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出资,包括未出资部分的利息,并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恶意连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尽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恶意” 第三人),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合理限制:公司根据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对其利润分配请求权、新股优先认购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股东权利作出“相应的合理限制”,该股东请求认定该限制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不改解除: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催告缴纳,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该股东请求确认该解除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对债权人)可请求未尽出资义务的股东 【记忆口诀】:对外:设立-发起连带:增资-责任董高连带

中级经济法第一章至第五章知识点要点对比汇总.

中级经济法第一章至第五章知识点要点对比汇总 比较 一、一致 1、对合伙协议的订立、修改、补充,都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3、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4、合伙企业的下列事务必须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改变合伙企业名称;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5、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6、合伙人的继承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成为有限合伙人 7、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或者是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8、合营企业出资额的转让必须经合营各方同意。 9、委托合作各方以外的第三方管理企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联合管理委员会一致同意 二、半数 1、合伙企业解散确定清算人时,只需全体合伙人的过半数同意 2、合伙事务执行的决议办法: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3、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接受担保的股东或者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设主席1人,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5、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 6、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 7、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对普通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8、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9、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10、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三、1/3 1、有限责任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2、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条件: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议召开时;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 3、股份有限公司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4、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1/3 5、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董事会会议,经1/3以上董事提议,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四、2/3 1、有限责任公司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由特别决议通过):① 修改公司章程② 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③ 公司合并、分立、解散④ 变更公司形式。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董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董事出席。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知识点:第四章 金融法律制度

百度出品:会计考试神器,扫码下载! 海量免费资料,真题,模拟题,任你练! 会计从业考试,会计初级职称,会计中级职称,一网打尽! 官方QQ群:318549896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2013年分值: 单选题:5分,多选题:6分,判断:2分,简答:6分,案例分析题:0分,合计:19分 2014年分值: 单选题:5分,多选题:6分,判断:2分,简答:6分,案例分析题:0分,合计:19分 2015年预测分值15——20分。 第一节商业银行法律制度 本节预测考点共三个: 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概述 商业银行存款业务规则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规则 重要考点一: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概述(常考考点) 商业银行的设立、变更、接管和终止 1.商业银行的设立 (1)商业银行的设立条件。 (2)商业银行的设立程序。 (3)商业银行分支机构的设立。(要审批) 重要考点一: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概述(常考考点) 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按行政区划设立。 ①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拨付各分支机构营运资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总行资本金总额的60%。 ②商业银行对其分支机构实行全行统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务制度。 ③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 重要考点一: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概述(常考考点) 2.商业银行的变更(要审批) 3.商业银行的接管(重点) (1)接管的条件与法律后果 商业银行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的利益时,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该银行实行接管。债权债务关系不因接管而变化。 重要考点一:商业银行法律制度概述(常考考点) (2)接管的实施与终止

中级经济法(2016) 第6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 课后作业

中级经济法(2016)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课后作业 一、单项选择题 1.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的是()。 A.将购进的水果发放给职工作为节日礼物 B.将本企业生产的货物分配给投资者 C.将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D.将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 2. 某生产企业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6年4月销售边角废料,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收入5万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货车1辆,取得含税收入7.8万元。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增值税()万元。 A.0.25 B.0.37 C.0.30 D.0.38 3.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 A.体育彩票的发行收入 B.供应未经加工的天然水 C.缝纫业务 D.污水处理劳务 4.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2月,销售食用盐取得价税合计金额12000元;外购低值易耗品一批,取得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117元,则甲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元。 A.1363.53 B.1380.53 C.1726.58 D.1743.58 5. 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2月销售其使用过的包装物一批,取得含税收入117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小汽车一辆,取得含税收入20600元,已知该小汽车于2013年6月购进,下列关于该企业当期应纳增值税的计算,正确的是()。 A.1170÷(1+3%)×2%+20600÷(1+3%)×2% B.1170÷(1+3%)×2%+20600÷(1+17%)×17% C.1170÷(1+17%)×17%+20600÷(1+3%)×2% D.1170÷(1+3%)×3%+20600÷(1+3%)×2% 6.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五章强化知识点汇总

20XX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第五章强化知识点汇总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经济法》第五章合同法律制度 知识点一:合同法律制度概述 一、合同的概念和分类 (一)合同的概念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二)合同的分类合同可以按照不同的标准进行分类。以法律、法规是否对其名称作出明确规定为标准,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此外还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 二、合同法概述 (一)《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1.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知识点二: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订立的概念 合同的订立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当事人,依法就合同的主要条款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协议的法律行为。 二、合同订立的形式 合同的形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三、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应当包括以下条款: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办法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涉外合同当事人可以选择解决他们的争议所适用的法律,可以选择中国法律、其他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当他们选择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时,可以选择中国仲裁机构,也可以选择其他国家的仲裁机构。 【提示】此处所指的“法律另有规定除外”,是指: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强制适用中国法律。 四、格式条款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有提示说明的义务,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如果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违反上述规定,导致对方没有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格式条款。 2.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3.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的理解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举例】某出售电脑的广告宣传为“买一送一”,但是并没有说明所送为何物。顾客理解为买一台电脑送一台电脑,商家却解释为买一台电脑送一个鼠标垫,此时就是“不一致的理解”。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举例】房屋买卖合同是格式条款,为一个示范文本合同,假设后来又增加一个补充文本条款,该补

2018年中级职称考试经济法第04章

第四章金融法律制度 一、单项选择题 1.根据规定,下列不符合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或规定的是()。 A.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 B.募集资金使用符合法律规定 C.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 D.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2.恒源公司(上市公司)拟向公司原股东配售股份10万股。根据证券法律制度规定,下列选项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恒源公司最近36个月内财务会计文件需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B.恒源公司拟配售股份数量不得超过本次配售股份前股本总额的40% C.恒源公司控股股东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承诺认配股份的数量 D.恒源公司应当采用代销方式发行 3.根据证券法律制度规定,下列选项关于公开募集基金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核准的其他机构担任 B.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准予注册文件之日起6个月内进行基金募集,超过6个月的,应当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重新提交注册申请 C.基金募集期限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计算 D.公开募集基金,应当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注册,未经注册,不得公开或变相公开募集基金 4.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关于公司债券的发行,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公司债券可以公开发行,也可以非公开发行 B.公开发行债券包括面向公众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两种方式 C.发行债券募集的资金,不得转借他人 D.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可以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5.单位或个人以获取利益或减少损失为目的,利用其资金、信息等优势或者滥用职权影响证券市场价格,制造市场假象,诱导或者致使投资者在不了解事实真相的情况下作出买卖证券的决定,扰乱证券市场的行为,这种行为属于()。 A.内幕交易行为 B.操纵市场行为 C.虚假陈述行为 D.欺诈客户行为 6.根据我国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一定比例,应当编制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根据规定,该比例是()。 A.达到或超过5%,但未超过10% B.达到或超过10%,但未超过20% C.达到或超过10%,但未超过30% D.达到或超过20%,但未超过30% 7.根据我国保险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险代理人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2018年中级经济法】第六章 增值税法律制度(背诵版)

2018年中级经济法 第六章增值税法律制度背诵版 【考点一】增值税的概念 1.增值税是以商品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货物和劳务税。 2.增值税优点 (1)中性税种; (2)道道课征,税不重征; (3)增值税税负在商品流转的各个环节合理分配。 【考点二】增值税的类型 区分增值税的类型标志:扣除项目中对外购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不同。 【考点三】一般和小规模纳税人分类 【解释】年应税销售额: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提示】自2015年3月30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实行登记制。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除外。

【考点四】增值税的征收范围 一、销售货物 (一)一般规定17% 销售货物17%: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 (二)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例】:甲企业将价值100万元的货物委托乙商场代销,乙商场将该批货物以110万元的价格对外售出,同时收取10万元手续费。代销完成后,开具代销清单,以100万元价格与甲企业结算,同时收取手续费。代销和委托代销都视同销售货物,有增值额都应缴增值税。 【评析】代销和委托代销紧密相连,从经济交易顺序看,甲企业委托代销在前,乙商场代销在后;从纳税顺序上看,乙商场代销行为首先视同销售,委托方甲企业收到清单或货款后也视同销售。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例:A店将货物转移到本市的B店,不视同销售。 【解释1】限于不同机构之间发生,属于同一个企业内部。企业间的货物移送正常纳税。【解释2】强调相关机构必须在不同县市,反言之,同一县市发生的机构间货物移送不征税。 【解释3】强调货物移送以后,必须用于销售。 4.将自产、委托加工(无外购)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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