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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第五章知识点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第五章知识点
2014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预习第五章知识点

知识点:纳税义务人

城建税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为纳税义务人。也就是说,只要缴纳了“三税”,就必须缴纳城建税。

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知识点: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城建税采用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共分三档:

特殊情况:受托方代扣代缴“三税”的纳税人,按受托方所在地适用税率计算代扣代缴的城建税。

知识点: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实纳增值税税额+实纳消费税税额+实纳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知识点: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之和。

特别说明:

1.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也要对其未缴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和罚款。

2.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

3.“三税”得到减征或免征优惠,城建税也要同时减免征。(城建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

4.城建税出口不退,进口不征。

5.经国家税务总局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应纳入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范围,分别按规定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已按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征收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不再退还,未征的不再补征。

知识点:税收优惠

(一)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即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二)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

(三)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四)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一律不予退(返)还。

(五)对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知识点:征收管理

(一)纳税环节:城建税作为“三税”的附加税,纳税环节与“三税”一致。

(二)纳税地点:与“三税”一致,特别之处:

1.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同时也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人,其城建税的纳税地点在代扣代收地。

2.跨省开采的油田,在油井所在地缴纳增值税,同时一并缴纳城建税。

3.对管道局输油部分的收入,由取得收入的各管道局于所在地缴纳营业税,城建税也一并缴纳。

4.对流动经营等无固定纳税地点的单位和个人,应随同“三税”在经营地按适用税率缴纳。

知识点:烟叶税法

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1.纳税人:在我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

2.征税范围:晾晒烟叶、烤烟叶

二、应纳税额计算

1.收购烟叶应缴纳的烟叶税:

应纳烟叶税税额=烟叶收购金额×20%

烟叶收购金额=收购价款×(1+10%),10%为价外补贴;

2.收购烟叶可抵扣的增值税:

烟叶进项税额=收购价款×(1+10%)×(1+20%)×13%=收购价款×1.1×1.2×13%

三、征收管理: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

2.纳税地点:收购地主管税务机关

3.纳税期限: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30日内

知识点: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应纳教育费附加或地方教育附加=实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征收比率(3%或2%)

其中: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比率为2%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整理精品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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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 知识点:税法及其特征一、 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 1.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了解) 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税法及特征 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税 法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 “义务性”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强制性决定的; “综合性”是由税收分配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的。税 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二 者关系概括为: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的地位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区别: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税法带有明显的国家意志和强制,调整方法主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联系:当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的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当涉及税收征纳关系时,一般应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 《刑法》是关于犯罪、刑事责任与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税法则是调整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的范围不同。两者也有一定的联系。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 联系: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 区别:税法具有经济分配的性质,并且经济利益由纳税人向国家无偿单方面转移,一般行政法不具备;行政法大多为授权性法规,而税法是义务性法规。 第三节税收法定原则 知识点:税法原则 一、税法的原则 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首次在党的文件中明确提出这一最根本的税法原则。

CPA税法习题讲义一章

第一章税法概论 本章重点与难点问题主要有:税法原则,税收法律关系,税法要素,税法制定机关与级次,现行税法体系,税收执法权的划分。 ■重点内容精讲 二、税收法律关系的组成——权利主体、客体、内容 三、税法构成要素: 1.纳税人(与负税人、扣缴义务人) 2.征税对象(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税目、计税依据) 3.税率 4.纳税期限 四、税收立法机关与级次 税法制定与法律级次可概括为:

五、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法分类 (二)现行税法构成: 1.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由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构成。 2.我国目前税制基本上是以间接税和直接税为双主体的税制结构。 六、我国税收经管体制 (一)税收经管体制 是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或制度体系。税收经管权限按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执法权具体包括:税款征收经管权、税务稽查权、税务检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经管权。 (三)税务机构设置和税收征管范围划分 【提示】自2009年1月1日起,新增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中,应缴纳增值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经管;应缴纳营业税的企业,其企业所得税由地税局经管。以2008年为基年,2008年底之前国税局、地税局各自经管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不作调整。 (四)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划分 ■近年考题评析一、单项选择题 1.(2010年)下列关于税收法律关系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税法是引起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税法可以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B.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并不平等,双方的权利义务也不对等 C.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各级国家税务机关是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之一 D.税收法律关系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权利客体两方面构成 [答疑编号271001010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读』选项A ,税法是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选项B ,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选项D ,税收法律关系在总体上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都是由权利主体、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方面构成的。 2.(2009年)下列法律中,明确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的是( )。 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B.《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注册会计师考试CPA税法-企业所得税知识点整理汇总

企业所得税知识点汇总 第一节 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与税率 【知识点1】所得来源的确定 【知识点2】税率 外国企业有五种: 一是有机构、有联系,税率25%; 二是有机构、境内无联系,税率10%; 三是有机构,境外无联系,不纳税; 四是无机构、有境内所得,税率10%;

五是无机构、无境内所得,不是我国所得税纳税人,不纳税。 第二节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知识点1】收入总额 计算公式一(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计算公式二(间接法): 应纳税所得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货币形式的收入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债务的豁免等。 非货币形式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即按照市场价格确定的价值。 一、一般收入的确认 1.销售货物收入(增值税项目,含税转为不含税) 2.提供劳务收入(增值税、营改增) 3.转让财产收入(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特别注意】企业转让股权收入 (1)转让收入确认时间:应于转让协议生效且完成股权变更手续时,确认收入的实现。(2)转让所得金额确认: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为股权转让所得。企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不得扣除被投资企业未分配利润等股东留存收益中按该项股权所可能分配的金额。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1)属于持有期分回的税后收益 (2)确认时间:按照被投资方做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3)被投资企业将股权(票)溢价所形成的资本公积转为股本的,不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也不得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转增资本,作为投资方企业的股息、红利收入,投资方企业增加该项长期投资的计税基础。 (4)内地企业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 ①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征收企业所得税。 ②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计入其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其中,内地居民企业连续持有H股满12个月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5.利息收入(国债利息免税) (1)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包括:存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

2018注会税法新增知识点

U2增值税 【知识点2】一般纳税人登记的管理 三、加强对税收风险的管理(新增): 对税收遵从度低的一般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可以实行纳税辅导期管理。 【知识点2】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 七、贷款服务: 【提示3】新增: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  九、新增:发卡机构、清算机构和收单机构提供银行卡跨机构资金 一、金融业(6%): (6)新增:自2018年1月1日起,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发生的部分金融商品转让业务,转让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的股票(不包括限售股)、债券、基金、非货物期货,可选择以下销售额计税: 实际买入价,或者2017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债券估值、基金份额净值、非货物期货结算价格作为买入价。 【教材例题】某假设某经营金融业务的公司(一般纳税人)2017年第四季度转让债券卖出价为100000元(含增值税价格,下同),该债券是2016年9月购入,买入价为60 000元 ,2017年1月取得利息1000元 ,缴纳了增值税。该公司2017年第四季度之前转让金融商品亏损15000元。 『答案解析』转让债券的销售额=100000-60000-15000= 25000(元) 销项税额=25000÷(1+6%)×6%=1415.09(元) 【知识点4】以票抵扣的进项税额(含通行费) 一、取得法定扣税凭证: 1.从销售方或者提供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提示1】增值税普通发票不是抵扣凭证 【提示2】抵扣时间(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 【提示3】认证程序(纳税信用A、B、C级一般纳税人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 【提示4】低纳高抵问题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提示】考试中的进口增值税需要自行计算。 3.自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境内的不动产,从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代扣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五、其他 4.新增:自2018年1 月1 日起,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9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司机收取管理费用,应缴纳增值税。该业务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 )。 A交通运输服务 B居民日常服务 C物流辅助服务 D商务辅助服务 【答案】A 【解析】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交通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P33)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用的下列方法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是( )。 A股息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去特许权摊销费用为应纳税所得额 C租金所得以租金收入减去房屋折旧为应纳税所得额 D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为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A 【解析】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选项ABC); (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选项D);(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知识点】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P240) 3.某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设立在甲国的分公司就其境外所得在甲国已纳企业所得税60万元,甲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该居民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 )。 A 940万元 B 1200万元 C 1018万元 D 1060万元 【答案】B 【解析】在甲国的应纳税所得额=60÷30%=200(万元),该居民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境内应纳税所得额+境外应纳税所得额=1000+200=1200(万元)。 【知识点】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P481) 4.下列情形中,应该从租计征房产税的是( )。 A融资租赁租出房产的 B以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进行自营的 C接受劳务抵付房租的 D具有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自用的 【答案】c 【解析】选项ABD:均从价计征房产税。

税法口诀-轻松记忆税法知识点-CPA必备-超好用

口诀如下」 在增值税计算中,可抵扣的三个不同的税率为:运费:7%,废旧物资:10%,向农业生产者购入的免税农产品13% 由于这三个%容易混淆: “今日好运气”(7) “出门拾废品” (10) “拾了13个农产品”(13) 「针对内容」税法-消费税 「口诀如下」 销售什么产品要缴纳消费税? “三男三女去开车” 三男: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 三女:化妆品、护肤护发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去开车:小汽车、摩托车、汽车轮胎、汽油柴油 「针对内容」税法-其他 有些小税种的税金是不能计入“应交-应交”这样的科目的,需要进入费用类科目,以下是记入管理费的四个税金: “等我们有钱了,我们就可以有房有车有地有花” 有房:房产税 有车:车船使用税 有地:土地使用税 有花:印花税 「针对内容」会计-现金流量表 「口诀如下」 现金流量表编制要诀 这首口决基本上概括了现金流量表的全部编制过程。 我想大家只要好好理解它,那么,出什么样的问题你差不多都能对付。 ①看到收入找应收,未收税金分开走 ②看到成本找应付,存货变动莫疏忽 ③有关费用先全调,差异留在后面找 ④财务费用有例外,注意分出类别来 ⑤所得税直接转,营业外去找固定资产 ⑥坏账,工资,折旧,摊销,哪来哪去反向抵销 ⑦为职工支付的单独处理。 每句话怎样理解呢?别急,我们逐个地看。第①句话针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因为直接法是以利润表中营业收入为起算点,所以,我们看到营业收入,就要找应收项目(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 未收的税金再单独作账(收到钱的增值税才作为现金流量)也就是说应收账款中包括的应收取的税金部分,若实际未收取现金则贷记应交税金,另外,有关贴现的处理,将应收票据因贴现产生的贴现息(已计入财务费用)作反调。 简言之,在进行“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处理时, i)借:经营活动现金流量一销售商品收到的现金 应收账款(借方或贷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收票据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总结归纳(一)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总结归纳 (一) 导语:笔者对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的主要知识点按课本章节顺序进行了归纳总结,希望能对准备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小伙伴起到一点作用。由于知识点较多,所以分成了多篇文章,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查看系列文章。最后祝大家顺利通过。 税务行政主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一、税务行政主体的权利与义务 注意以下政策: 1.税务机关应当广泛宣传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普及纳税知识,无偿地为纳税人提供纳税咨询服务。 2.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稽查,行政复议人员的职责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3.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①夫妻关系;②直系血亲关系;③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④近姻亲关系;⑤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益关系。 二、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权利与义务 1.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有权要求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税务机关应当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情况保密。

【提示】保密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2.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对税务机关所作出的决定,享有陈述权、申辩权;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请求国家赔偿等权利。 税法基本原则 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 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2014年、2017年都考过此知识点)1.税收法定原则 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1)税收要件法定原则——立法角度 ①国家对其开征的任何税种都必须由法律对其进行专门确定才能实施; ②国家对任何税种征税要素的变动都应当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 ③征税的各个要素不仅应当由法律作出专门的规定,这种规定还应当尽量明确。

注册会计师税法学习笔记+章节重点总结

税法学习笔记+章节总结 税法是靠做题目做出来的,一定要分清楚各种不同的税种计算,增值税、消费税的对比,营业税虽然不是重点,但去年也考了很多,其他的小税种的税收优惠、税率要分清,最好自己做个总结,下面是我的学习笔记。 去年的客观题考了很多偏的知识点,感觉税法和审计一样,需要看的很全面,审计需要理解,税法需要计算。还是客观题一定保证少丢分,主观题步骤详细,争取拿下。

第一章税法总论 【第一节税法的目标】 知识点:税法及其目标 一、税收与税法 (一)关于税收: 1.含义: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税收在现代国家治理中发挥重大作用 3.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二)关于税法 1.含义: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内容主要包括:各税种的法律法规以及为了保证这些税法得以实施的税收征管制度和税收管理体制。 2.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 3.核心:兼顾和平衡纳税人权利,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也保证对纳税人权利的有效保护。 税法与税收关系: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有税必有法,无法不成税。 二、税法的目标 1.为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2.为国家调控宏观经济提供一种经济法律手段 3.维护和促进现代市场经济秩序 4.规范税务机关合法征税,有效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5.为维护国家利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提供可靠保证 【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一、税法的地位 1.税法属于国家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部门法,它是调整国家与各个经济单位及公民个人分配关系的基本法律规范。 2.性质上属于公法。 3.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考】 《宪法》第五十六条、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各章节重难点归纳

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各章节重难点归纳 以下为高顿注册会计师频道搜集到的2015年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重点、难点章节归纳:第二章增值税法 增值税征税范围(一般、视同销售、征免税规定、与营业税划分);税率与征收率的使用;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计算;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计算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掌握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的适用范围、免抵退税的应用。 第三章消费税法 征税范围和征税环节;生产环节消费税计算,尤其是自产自用;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计算,特别是双方的处理;进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算,重点是组价;消费税零售环节、批发环节应纳消费税计算;消费税的扣税的范围、方法、环节;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 第四章营业税法 营业税的税目划分和税率;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营业税的税额计算;营业税与增值税的范围划分;税收优惠。 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 计税依据(掌握一般规定和特殊规定);税额计算(重点掌握税率);优惠。 第六章关税法 关税的完税价格,包括进口的一般的、特殊的,还有出口的;关税的税额计算,主要是进口环节的三税要同时考虑 第七章资源税法 资源税的税目(七个)和纳税人;资源税的课税数量的基本规定;应纳税额的计算(从量、从价);税收优惠;资源税的时间和地点。 第八章土地增值税法 征税范围;扣除项目;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计算;房地产企业的清算。 第九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 房产税纳税人、计税依据、税率(记忆)、优惠政策、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的确定、应纳税额的计算、税收优惠政策、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耕地占用税纳

税义务人、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收优惠政策。 第十章车辆购置税法和车船税法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计税依据、税额的计算、减免税优惠;车船税的计税依据、税额的计算、减免税优惠。 第十一章印花税法和契税法 印花税13个税目、税率、计税依据及应纳税额计算;契税征税对象、纳税人、计税依据、减免税优惠。 第十二章企业所得税法 居民与非居民的判定标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与调整、应纳税额的计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第十四章国际税收协定 税收管辖权三种类型、国际重复征税三种类型(法律性、经济性、税制性)、产生原因、消除国际重复征税的主要方法(免税法、抵免法)。 第十五章税收征收管理法 税务管理:登记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税款征收:原则(优先)、制度;税务检查:权利(共6项);纳税担保:保证人、纳税抵押。

CPA税法笔记整理 要点汇总 冲刺复习

2017CPA冲刺复习笔记整理20171012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划分标准:货物生产及劳务50/商贸80/营改增500 ●11%:交通运输服务(包括无运输工具)、邮政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建筑服务、不动产租赁/销售、转 让土地使用权 ●6%:现代服务(租赁除外)、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无形资产销售(土地使用权除外11%)●零税率: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国际运输、航天、向境外单位提供研发/合同能源管理/设计服务/ 广播影视制作发行/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境内单位和个人以无运输工具方式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由境内实际承运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经营者免税 ●租赁:有形动产经营租赁17%、有形动产融资租赁17%、不动产经营租赁11%、不动产融资租赁11% ●特殊租赁:地铁车厢等(有形动产租赁)、建筑物等(不动产租赁)、停放通过(不动产租赁17%、未 抵扣进项的可以选择5%的征收率简易征收,高速按3%) ●融资性售后回租: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将资产售出后再回租,相当于分期付款购买资产) ●一般纳锐人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缴纳增值税3%:销售自产货物: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利发电单位生 产的电力、生物制品、人体血液、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自掘连续生产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自来水(没有电);发生应税行为:公共交通、动漫形象设计或境内动漫版权转让、电影放映、文化体育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货物或旧货: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抵扣过17%或13%、未抵扣3%按2%、旧货: 3%按2%、其他:17%或13%)/小规模纳税人(固定资产:可选择是否放弃减税3%按2%或3%开专票、旧货:3%按2%、其他:3%) ●进项税额:凭票抵扣、计算抵扣(收购农产品13%、有税务章的收费公路票据:价税分离5%或高速3%)、 核定抵扣(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和酒精、植物油:重实耗定税率) ●核定抵扣方法:投入产出法(耗用数量=销售数量*单耗数量/进项=耗用数量*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1+ 扣除率)*扣除率)成本法(进项=主营业务成本*耗用率/(1+扣除率)*扣除率) ●不动产分次抵扣:不动产及在建工程,当月抵扣60%、第13个月抵扣40%(不适用:自行开发、融资 租入、工地临时建筑)(货物用于不动产也适用、改扩建增加原值超过50%也适用)(改变用途变成不动产/在建工程,进项税额转出至待抵扣进项税,在第13个月抵)可抵改不可抵当月转出;不可抵转可抵次月转入,且按净值率折算(未到13个月就转让了,进项可以在转让当期抵扣) ●不可抵扣进项税:用于简易计税方法(使用征收率)、免税(未计销项)、集体福利及个人消费(进入 消费领域)(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均不可抵扣进项税额)(兼用的进项,全部可以抵扣) ●非正常损失:自然灾害(可抵,不用转出)、其他非正常损失(不可抵,进项税额转出(包括运费进项))、 在建工程(全部转出,无论是否耗用)/使用中的不动产(按净值率转出不可抵扣进项) ●进项税额转出方法:直接计算账面成本*税率、还原计算(适用于计算抵扣免税农产品)、比例转出(产 成品、半成品中外购部分的进项需转出)、净值折算转出(已抵扣过进项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 ●销售额:视同销售(外购投分送仍在增值领域应视同销售,顺序组价:近期平均、其他纳税人平均、 成本+利润+消费税)、兼营(多个事项税目不同,分别按税率核算,不可分割从高计税)与混合销售(同一事项货物+服务)、折扣销售/销售折扣/销售折让、以旧换新、以物易物、包装物押金(啤酒黄酒以1年为限) ●金融商品买卖差:(卖出价-买入价,先算差额后价税分离,不算期间税费交易费用,金融商品转让不开 具增专票)(老农户小额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国债及地方政府债、人民银行对金融机构贷款、住房公

cpa财务管理公式大全[1]

第一章财务管理总论 本章重要知识点 企业三种财务管理目标的优缺点; 影响财务管理目标实现的因素; 股东、经营者和债权人利益的冲突与协调; 财务管理的原则; 金融资产的特点和金融市场利率的决定因素。 1、企业价值增加=权益价值增加+债务价值增加 2、营业现金净流量=营业现金流入-营业现金流出 =营业收入-付现成本-所得税 =营业收入-(付现成本+折旧)-所得税+折旧 =营业税后利润+折旧 3、利率=纯粹利率+通货膨胀附加率+风险附加率 4、无风险报酬率=纯粹利率+通货膨胀附加率,国库券利率近似等于无风险报酬率;在没有通货膨胀时,国库券的利率可以近似看作纯粹利率。 第二章财务报表分析 本章重要知识点 财务分析的基本方法(重点是因素分析法) 基本财务比率的计算与分析 传统财务分析体系 改进的财务分析体系 1、短期偿债能力比率的计算与分析(5个) 营运资本=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长期资本-非流动资产 营运资本配置比率=营运资本/流动资产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流动比率=1÷(1-营运资本/流动资产) 现金比率=(货币资金+交易性金融资产)/流动负债 现金流量比率=经营现金流量÷流动负债 2、长期偿债能力比率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 产权比率=负债总额/股东权益 权益乘数=总资产/股东权益 权益乘数=1﹢产权比率 权益乘数=1÷(1+资产负债率) 长期资本负债率= 利息保障倍数=息税前利润/利息费用 现金流量利息保障倍数=经营现金流量/利息费用 现金流量债务比=经营现金流量/债务总额 3、资产管理比率 应收账款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周转天数=365/应收账款周转次数 应收账款与收入比=应收账款/销售收入 存货周转次数=销售收入/存货 存货周转天数=365/存货周转次数 存货与收入比=存货/销售收入 流动资产周转次数=销售收入/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周转天数=365/流动资产周转次数 流动资产与收入比=流动资产/销售收入

税法公式大全

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税法公式大全 增值税计算方法 1.直接计税法 应纳增值税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 2.间接计税法 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 (1)购进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 (2)实耗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实际耗用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甲类卷烟10%乙类卷烟5%雪茄烟5%护肤护发品5% 烟丝5%鞭炮、焰火5%粮食白酒10%贵重首饰及珠宝宝石6% 薯类白酒5%汽车轮胎5%其他酒5%小轿车8% 酒精5%越野车6%化妆品5%小客车5% 2.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税额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营业税额 应纳营业税额=营业额×税率 计税价格=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税率)] 消费税额 1.从价定率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

(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4)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 (5)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定额的计算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 资源税额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企业所得税 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 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3.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 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 4.应纳所得税税额计算 (1)分月或分季预缴所得税额=月、季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 (2)年终汇算清缴时,应退补所得税 应退补所得税额=全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税率(33%)-本年累计已缴所得税额 预缴所得税 ①、按上年应纳税所得额的1/2或1/4 本期某月或某季应纳所得税税额=[上一年应纳税所得额/2(或4)]×税率(33%)

2020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模拟试题及答案

2020年税法模拟试题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司机收取管理费用,应缴纳增值税。该业务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中的( )。 A交通运输服务 B居民日常服务 C物流辅助服务 D商务辅助服务 【答案】A 【解析】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交通运输服务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知识点】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P33) 2.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用的下列方法中,符合税法规定的是( )。 A股息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B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去特许权摊销费用为应纳税所得额 C租金所得以租金收入减去房屋折旧为应纳税所得额 D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收入减去财产原值为应纳税所得额 【答案】A 【解析】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下列方法计算:

(1)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 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选项ABC);(2)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 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选项D);(3)其他所得,参照前两项规定的方法计算应 纳税所得额。 【知识点】非居民企业应纳税额的计算(P240) 3.某居民企业2018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设立在甲国的分公司就其境外所得在甲国已纳企业所得税60万元,甲国企业所得税税率为30%。该居民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是( )。 A 940万元 B 1200万元 C 1018万元 D 1060万元 【答案】B 【解析】在甲国的应纳税所得额=60÷30%=200(万元),该居民企业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境内应纳税所得额+境外应纳税所得额=1000+200=1200(万元)。 【知识点】境外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P481) 4.下列情形中,应该从租计征房产税的是( )。 A融资租赁租出房产的 B以居民住宅区内业主共有的经营性房产进行自营的 C接受劳务抵付房租的 D具有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自用的

2017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真题及答案解析完整版

单项选择题 1.下列占用耕地的行为中,免征耕地占用稅的是() 。 A.公立医院占用耕地 B.铁路线路占用耕地 C.农村居民新建住宅占用耕地 D.民用飞机场跑道占用耕地 【答案】A 2.国内某大学教授取得的下列所得中,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因任某高校兼职教授取得的课酬 B.按规定领取原提存的住房公积金 C.因拥有持有期不足1年的某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股息 D.被学校评为校级优秀教师获得的资金 【答案】B

3.下列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按规定扣除的是()。 A.企业之间发生的管理费支出 B.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支出 C.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发生的特许权使用费支出 D.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发生的租金支出 【答案】B 4.下列合同中,应按照“技术合同”税目征收印花税的是( )。 A.工程合同 B.会计制度咨询合同 C.税务筹划咨询合同 D.经济法律咨询合同 【答案】A

5.某个体工商户发生的下列支出中,允许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 A.家庭生活用电支出 B.直接向某灾区小学的捐赠 C.已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D.代公司员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答案】C 6.下列车船中,享受减半征收车船税优惠的是( )。 A.纯电动汽车 B.然烧电池汽车 C.符合规定标准的节约能源乘用车 D.使用新能源的混合动力汽车 【答案】C 7.下列关于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最低计税价格是由省国家税务局核定的 B.最低计税价格是参照企业生产成本价格核定的 C.非贸易渠道进口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为同类型新车的平均计税价格 D.最低计税价格是参照市场平均交易价格核定的 【答案】D 8.下列增值税纳税人中,以1个月为纳税期限的是()。 A.商业银行 B.财务公司 C.信托投资公司 D.保险公司 【答案】D 9.企业发生的下列行为中,需要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是( )。

注册会计师考试CPA税法-消费税知识点整理汇总

消费税知识点汇总 我国消费税的特点 (一)征收范围具有选择性 (二)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三)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 (四)征收方法具有灵活性 纳税环节差异 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 【知识点1】纳税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一般规定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二、纳税义务人特殊规定 1.批发卷烟的单位; 2.零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的单位和个人。 【知识点2】单一环节缴纳消费税 二、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的说明 1.一般:生产销售、生产自用 2.视为生产行为: (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三、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其他情形的按照自制产品征税。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再继续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其委托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款可以扣除。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由海关代征 五、零售环节 【知识点3】双纳税环节缴纳消费税 1.正常缴纳消费税: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 第二节税目与税率

【知识点2】税率 一、比例税率: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1%至56%; 二、定额税率:只适用于三种液体应税消费品,它们是啤酒、黄酒、成品油。

三、白酒、卷烟2种应税消费品实行定额税率与比例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四、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有两种情况: 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各自销售额; 2.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也从高税率)。 第三节计税依据 【知识点1】销售额的确定 (一)销售额: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全部价款中包含消费税税额,但不包括增值税税额;价外费用的内容与增值税规定相同。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二)包装物 1.包装物连同产品销售——包装物交消费税。 2.只是收取押金(收取酒类产品的包装物押金除外),且单独核算又未过期的,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1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照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率征收消费税。 3.对酒类产品生产企业销售酒类产品(黄酒、啤酒除外)而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押金是 二、销售额的特殊规定

CPA《税法》

马帘且烃著柬熟渭葬领异越宏阔牟匝镶轴堪澈酵辙獭马籍题谣边原造促瞄瓣胞穴枣缺屡夜歉稼厦碌社杉细购跺庄慎淄侄果斥七宪培孟蝎浑岛荚贿美版楞揉喉烧敌碟俘茂讨相泽茵箱啡罩络孙憨膀泪腋诅什晨伯主瓶幸验釉傻芍迸豪颓叼订燕莹焚锐娟仍纺板狗竹曹惹魏早容蔼翁铆设羌贞佯瘴肤件鄂泳背参槛蓑哄窝绣郁次枢曰祥潞长临毛故澜伯赁圈努采怂吧余钩胯兰哎演凛惯幻甲宣薄豺芜踏芹薄天遥边雨蹬悬审忧稻瞪萨煞狄扮驱碌热帐瞎驾摔堰珐贵霞雍觅筷盾右十樊肇敬帐润靶巫袋播画旨巢汀悲函倦仔厌拓踏樟盛狐秧舜岂寡孵茬衣峨短牡牡颓固几港扫蚤兜忙茄仆均升兔耶洞忙萝彻肢琵 前言 2015年,是注册会计师考试的组织方式和命题方式实施改革调整的第四年。自2012年起,注册会计师考试划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专业阶段,第二阶段为综合阶段。 从命题风格角度,突出了政策应用性的特色。 2015年,对于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的考生是个具有挑战性的一年。2014年7月22日,《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27号)公布取消注册税务师等11项准入类职业资格。 尽管注册税务师行业没有被取消,相关考试也会继续,但是注册税务师资格由准入类转为水平评价类,意味着原本只能由注册税务师办理的鉴证类涉税业务的准入门槛被动摇,涉税鉴证业务将不再是只能由注册税务师提供,今后企业可以自主选择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等来提供多方位的涉税服务。注册会计师有了更加宽广的业务平台,这也对注册会计师税法考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2015年教材基本内容及变化 在保持原2014年教材基本框架下,删减了部分细碎的地方性政策,并且随我国税收政策法规的不断变革和完善,将截止至2015年2月的税法新变化、新内容,对教材内容进行了补充和调整,突出了日常应用中的各个税种的具体政策,彰显教材务实的风格。教材还配合我国加入BEPS计划的实施,增加了“国际税收”一章,在继续保持本教材“全面”、“理性”的涉税知识大全的特色的基础上展示出更宽广的执业视角。 (一)2015年教材基本结构

CPA税法-增值税知识点汇总情况

增值税的特点: (1)保持税收中性 (2)普遍征收 (3)税收负担由最终消费者承担 (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 (5)实行比例税率 第一节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 【知识点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一、销售或进口的货物 销售: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的行为,包含生产、批发、零售、进口每个环节——道道征收。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委托方:提供原料主料、受损和丧失功能的货物。 受托方:按委托方要求进行加工、修复,并收取加工费、修理费。

【知识点2】视同销售行为 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 【要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代销清单或代销款二者之中的较早者。若均未收到,则于发货后的180天缴纳增值税。 委托方和受托方都要缴纳增值税;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受托方,则受托方就有了进项税,具体如下图: 二、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 ①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②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 ③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④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按“现代服务”税目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三、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 ——移送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九、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知识点3】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 一、混合销售行为 1.含义: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 2.税务处理: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二、兼营行为 1.含义:纳税人同时兼有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 2.税务处理: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具体: (1)兼有不同税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2)兼有不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征收率。 (3)兼有不同税率和征收率的销售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从高适用税率。 【知识点4】纳税义务人与扣缴义务人 一、增值税纳税义务人 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二、扣缴义务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购买方为增值税扣缴义务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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