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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如何全面理解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

谈如何全面理解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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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清末新政

一、背景:

八国联军侵华后,清政府屈辱的签订了《辛丑条约》,使得帝国主义列强在中国争夺加剧,名义上中国还是保持统一独立,而实际上已经成为列强共管的半殖民地国家,而清政府则成为列强在华共管的有利工具,中国社会危机进一步加深,民族矛盾、阶级矛盾被进一步激化,为了满足帝国主义在华共管的需要,缓和民族、阶级矛盾,笼络人心,1901年清政府推行“新政”。

二、过程:

1901年1月慈禧太后在西安发布“预约变法”上谕,4月设立“督办政务处”,任命奕劻、李鸿章等6人为政务大臣,5月增补张之洞、刘一坤等3人为参赞,全权负责新政各项事宜,但新政的各项主张和推广实施权力仍集中在慈禧太后一人手中,7-8月间,两江总督刘一坤和湖广总督张之洞联名上奏三折,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得到慈禧太后称赞,便以此二人主张制定新政措施蓝本。之后在1901-1905年陆续颁布新政措施30余项。

三、措施:

(1)政治:减冗衙,修刑律。1901年7月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省,位列六部之首;撤湖北、云南、广东三省巡抚、詹事府、通政司、太仆寺、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等,停止捐纳实官,整顿吏治。

1902年令沈家本、伍廷芳参酌各国法律,修订刑律,此二人对

《大清律例》进行大规模修改,废除如凌迟等一系列酷刑。

(2)经济上:重工商,振农业。1903年成立商部,管理工、矿、交通等企业;设立商会,兴修水利,清查田亩,颁布《商律》对兴办实业有贡献者进行奖励,设立农务学堂、农事试验场,1903年7月设立银钱总厂。

(3)军事方面:改军制,扩新军。1903年设练兵处,总管全国练兵,全国各省设立督练公所,淘汰绿营和防勇,编练新军;同时,设立巡警部,举办警政。而编练新军也成为清政府“新政”核心内容。

(4)文化方面:废科举,建学堂,兴留学。清政府将同文馆并入京师大学堂,同时颁布新学制,命令各省办大学堂、府设立中学堂、县设立小学堂。1905年清政府废除科举制,童年12月成立学部,主管教育。之后清政府要求各省选派优秀分子出国留学,学成归国后委以重用。

四、定性:是洋务运动“中学为体,西学为用”的翻版,也是洋务运动的继续和发展。

五、影响:清末新政未触及清朝腐朽的封建专制统治和高度的皇权,使其从一开始就有名无实,只是一场清政府维护阶级专制统治的自救运动而已;但新政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上却带有明显进步思想和举措,产生了积极的作用,促进了民族资本主义发展,使得民族资产阶级力量壮大,同时也为民主思想传播创造了条件。

如何理解清末预备立宪

(一)清末预备立宪的主要内容

中国清政府在辛亥革命前夕宣布为预备实行君主立宪所采

取的一系列措置。又称筹备立宪。1905年10月(光绪三十一年九月),清政府派载泽、端方、戴鸿慈、李盛铎、尚其亨五大臣出洋考查宪政。次年,五大臣归国,拟出立宪方案。慈禧太后于9月1日颁布预备仿行宪政的谕旨。谕旨中宣布了立宪的原则是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诸舆论,预备实行的时间是俟数年后规模粗具,查看情形,参用各国成法,妥议立宪实行期限,再行宣布天下,视进步之迟速,定期限之远近。预备内容是将各项法律详慎厘订,而又广兴教育,清理财务,整饬武备,普设巡警,使绅民悉明国政,以预备立宪基础。这些措施实际是清末“新政”的内容。预备立宪谕旨颁布后,各地纷纷建立立宪团体,海外的立宪派也积极响应。清政府于1908年8月宣布预备立宪以9年为限,同时颁布《钦定宪法大纲》23条,其中关于“君上大权”的14条,规定皇帝

有权颁行法律、黜陟百司、设官制禄、宣战议和、解散议院、统帅海陆军、总揽司法权等。11月,溥仪继位。1909年3

月下诏重申预备立宪,命各省当年内成立咨议局。12月,16省咨议局代表组成国会请愿同志会,在1910年又3次请愿要求速开国会。10月,资政院在北京成立,亦要求1911年召开国会。清政府不得已将预备立宪期9年改为5年,定于1913年召开国会,1911年先成立内阁。1911年5月,清

政府裁撤军机处等机构,公布所订内阁官制,组成新内阁,由庆亲王奕劻任总理大臣。在13名国务大臣中,汉族官僚4名,蒙古旗人1名,满族8名,其中皇族又占5人,被讥为皇族内阁。至此,清政府借预备立宪欺骗国人,达到贵族集权、镇压民主革命的目的完全暴露,立宪派的幻想随之破灭,民主革命更加高涨。

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比较

①主观目的有反动性:其目的是取悦列强,遏制革命形势和消除统治危机。②活动本质的封建落后性:仍未超出“中体西用”范畴。③客观影响的进步性:清政府的这些让步,符合社会发展的趋势和资产阶级的愿望,有利于中国的近代化。

④实际作用的背离性:清政府努力的结果适得其反,从直接影响看,这引起人民的反抗和满汉地方之间及资产阶级立宪派的离心,不但削弱了自身统治,还促进了革命形势的高涨;从根本影响看,派遣的留学生成为反清民主革命思想的传播

者;编练的新军成为武昌起义的主力;奖励实业,促进了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不仅为辛亥革命奠定了经济和阶级基础,而且还从根本上瓦解了封建经济的基础。⑤认识:新政、

立宪均是清政府为巩固统治而采取的自上而下的改革,这是世界资本主义潮流冲击下的产物。但结果都失败了,其根本原因是本质上的落后性。注意:从近代化角度以生产力标准来分析,清王朝的预备立宪政体虽不完备,但毕竟不同于封建君主专制,带有向资产阶级政权过渡的性质。它的一部分成果,成为资产阶级革命派推行民主共和的政治基础。可以这样认为,“预备立宪”是一场具有政治、近代化性质的改革,被动和主动地顺应了时代的潮流。

维新派和清末立宪派的异同及相互关系

相同点:①改革方式:都主张通过自上而下方式,改变政权组织形式,即实行君主立宪办法达到参政议政目的。②对

人民群众的态度:都不敢、不愿发动群众,甚至仇视人民革命。③组织成分上:两派大都为资产阶级的上层,一些开

明地主及其知识分子,都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产物。

不同点:①改革背景和目的:维新派是在民族危机加剧的情况下,主要目的是挽救民族危机,发展资本主义;清末立宪派的主要目的是抵抗日益高涨的革命运动,以维护自身既得利益。②对清朝态度:维新派一直维护清朝统治;而后者

在看清“预备立宪”骗局后,部分人转而走上对抗清朝的道路,

他们发起的保路运动,客观上配合了革命派,加速了清朝灭亡。③组织成分上有不同:维新派主要是资产阶级上层,开明地主及其知识分子,力量弱、基础薄;后者除上述成员外,还有部分人操纵清朝中央和地方实权,影响颇大。关系:清末立宪派是19世纪末,维新派的延续和发展,大部分清末立宪派人士是由维新派演变而来。维新运动为后来的立宪运动在思想上、人员上作了准备。也可以说,立宪运动发展了维新派的思想,客观上更深、更广地推动了中国近代化的进程。

如何理解“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中的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的背离

【摘要】为了挽救摇摇欲坠的满清政府,清政府不得已而实行了“新政”.然而,事与愿违,它并没有挽救清王朝反而加快了它的灭亡.究其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清末新政的性质是维护和封建统治,具有欺骗性质;新政所面临的资本阶级民主思想和国内财政的拮据给新政的实施带来了巨大的阻碍;同时清政府在实施新政的过程中用人不当,形成了立新政而不易旧人的局面;再加上中央与地方权利的矛盾的深化,最终导致清政府这次至上而下的“变法自强”改革随着清王朝的灭亡销声匿迹.

“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是满清王朝自我挽救的迫不得已的选择。1901年1月29日,清廷在西安发布“变法”上谕,

开始推行改革,历时十年之久。改革的范围,包括教育、军事、经济、法制与政治等多方面。

在教育方面,最重大的举措和成果是废除科举制度,建立新学堂,派遣留学生,出台中国最早的近代学制——癸卯学制(1904年)。在军事方面,编练新军,进行军制改革,使中国开始有了现代军队的崭新建制和兵种分类。在法制方面,改变了“诸法合体”的传统法律结构,制定《大清民律草案》、《刑事诉讼律草案》、《民事诉讼律草案》、《大清商律草案》,根据西方行政、立法、司法“三权分立”的原则,实行政刑分离、司法独立,制定《各级审判厅试办章程》和《法院编制法》。在政治方面,前期以改革官制为主,包括整饬吏治,裁汰、合并中央和地方的若干旧有机构。后期主要是涉及政治体制改革的“预备立宪”,特别是设立资政院和咨议局。

客观而言,清末十年改革推动了中国社会的现代化过程。在改革进程中,废除科举制度,初步建立近代教育体系;形成近代军事制度;奖励实业刺激了经济发展;法制改革开启了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因此,“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不只是继承了洋务运动,而且在广度和深度上都超过了戊戌维新变法运动。然而,这一切都不能挽救满清王朝覆灭的命运。其原因不止一端:

第一,“清末新政”的主观动机与客观效果彼此背离。清政府推行教育改革,其主观目的是想造就“尊崇孔教,爱戴大清国”

之人。但160余万新式学生的出现和众多八股士类的淘汰,则直接和间接地牵动了整个社会。新式的教育培养出的新型知识分子,思想解放,对清廷的本质有更深刻的了解,不愿再受皇权专制的束缚,反满情绪就更加强烈,他们或主张立宪,或参加革命,成为满清王朝的掘墓人。

军队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清王朝赖以维持其统治的支柱之一。20世纪初,清政府在全国各省扩编新军,是为了镇压变乱、维持其正在动摇中的统治秩序。然而事与愿违,其给革命党人在各省提供了发展势力的机会。革命党人在新军中的宣传,使新军接触新思想,受到革命的鼓舞,最终成了清王朝的叛军。

清政府奖励实业,是想藉此摆脱严重的财政危机。在客观上,奖励实业推动了民族工商业的发展,使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队伍日益成长和壮大。民族资产阶级及其知识分子对与之匹配的政治制度和权利的要求愈加强烈,与专制制度的冲突也愈大,他们要求实现君主立宪,提升其政治地位,参与到国家政权管理中,掀起了立宪请愿运动。

此外,在清末十年改革中,以袁世凯为首的北洋集团迅速脱颖而出,实力急剧壮大,竟发展到清廷无法驾驭和控制的地步,这对后来的辛亥革命和民国初年的政局走向影响很大。总之,清政府原想藉实行改革来实现王朝的自我挽救,但“新政”和“预备立宪”非但没有延长它的寿命,反而都走向了清政

府希冀的反面,从某种意义上说,还加速了它的灭亡。

第二,清王朝假“立宪”之名,行“集权”之实,并没有改变其卖国的本质。时至1905年,清政府在财政、军事和经济等细枝末节上的改革,已经不能满足清末政局发展的需要。作为支持晚清君宪政体的力量,立宪派在社会经济、文化领域有很大优势,代表先进的力量,延续了维新派的政治改良主张,主张以立宪作为振兴中国的唯一途径。特别是日俄战争后,中国各阶层普遍认为,是日本君主立宪政体战胜了沙俄专制政体,举国上下要求立宪的呼声日高。次年9月1日,清廷终于发布“仿行立宪”的上谕,宣布进入预备立宪阶段。1907年,清廷下旨在京师成立资政院,在各省成立谘议局。对此,国内当时学生、市民、申商集会、游行、演讲,表示欢迎。可是,清廷并不珍视此时对它来说极其重要的民意。1908

年8月,清政府颁布了以日本宪法为范本的《钦定宪法大纲》,共23条。其中,14条关于“君上大权”,规定:大清帝国万世一系,并将预备立宪期定为9年。其对权力的垄断,超过了日本的明治宪法。对此,革命派和立宪派都表示反对,认为其“偏重于命令权”、“专制之余风未泯”、“最足假以文饰其专制”,并警告清廷:若要“出其狡猾阴险之手段,假钦定宪法之名,颁空文数十条以愚吾民”,必“动摇国本而伤君民之感情”。在“预备立宪”过程中,清廷不时以条件不完备一再拖延,使立宪派终于认识到:“政府宁肯与人民一尺之空文,不

肯与人民一寸之实事”,开始号召“人民与之争者,宜与争实事,而不与争空文”。

1907年起,立宪派发起和平请愿,要求开国会。而地方士绅和商界首领,对开国会的要求更甚。1910年,国会请愿同志会在北京连续发起三次大规模的国会请愿运动,要求速开国会,遭到清政府的拒绝。各地立宪派纷纷发动签名、集会、游行,提出“不开国会,人民不承认新捐税”的口号。1908年光绪帝和慈禧太后相继去世后,3岁的溥仪继位,改元“宣统”,最高统治层出现权力真空,晚清政局再一次陷入混乱,各种政治势力开始蠢蠢欲动,伺机夺取政权。一方面,掌握最高权力的皇亲贵胄惟恐大权旁落,拼命想借“预备立宪”之名,推行中央集权,并排挤汉族官僚,削夺汉族官僚的某些职位和权力;另一方面,地方督抚(汉族官僚实力派)竭力培植各自的势力和各种社会关系,与之对抗,并要求“划分中央与地方行政权限”,实行责任内阁制,以削弱皇帝和王公大臣的权力。

为加强自己统治,摄政王载沣在罢免袁世凯后,大肆笼络皇亲贵族,贬黜许多重要的汉族官员,并以满清贵族替补,试图利用皇族的力量来排挤汉族官员。因此,1911年5月8日,清廷成立所谓“责任内阁”。在钦定的13名内阁成员中,9人为满人。而9名满人中,有7名为皇族成员,总理大臣由庆亲王奕劻担任。因此,人们称之为“皇族内阁”。载沣的“主

要目的就是如何把权力集中到自己手中”,“一切努力只是拼命抵挡或推迟国家的破产和政治革命”。载沣推行由皇族独揽国家大权的政策,使满汉官僚之间的矛盾加深。他的这种做法,也只是“形式上的加强,非但不能使自己强大起来……且这种做法只能激起汉人的排满情绪”。“此时,越发加深种族的反感……并认识到当此内忧外患时,为了保住国家,决不能把政权交给如此自私自利的满洲朝廷”。汉族官僚逐渐对清政府彻底失望,从而加剧汉族地主官僚的离心倾向。同时,立宪派对清组织“皇族内阁”极为愤慨,各省谘议局联合上书都察院,申明“君主不担负责任,皇族不组织内阁,为君主立宪国唯一之原则”。清廷却呵斥立宪派干预朝政,“议论渐进嚣张”。立宪派对清廷更感失望,公开发表宣言,阐明满清王公亲贵组成的所谓内阁完全是“名为内阁,实则军机;名为立宪,实则专制”。

“皇族内阁”的成立,等于向世人昭示清朝统治者并不是真心想发展立宪政治,只是想借“君主立宪”的名义来加强满清贵族的统治,加强中央集权。清廷所谓“立宪”只是一个幌子,根本不想放弃实权。在这场看似先进的运动中,并没有使中国社会进步,反而加剧了统治集团的争斗和清王朝的瓦解,使清廷众叛亲离,成了孤家寡人。清末的“立宪”运动不仅没有把中国送上“立宪”道路,反而迫使许多立宪派投身革命,随之而来的保路风潮终于把中国逼上革命道路。立宪派分享

政权的希望完全落空后,分化为几股势力,其中大多倒向革命。

“皇族内阁”成立伊始,即在帝国主义列强的压力下,倒行逆施地宣布将原本经过艰苦斗争从帝国主义手中收回的、已经交由民营的铁路收归国有,并转让给外国列强,激起全国人民的愤怒,引起汹涌澎湃的保路运动。为保卫自己的产权,在立宪派的领导下,几省都爆发“保路运动”。尤以四川保路风潮最为激烈,最终成为辛亥革命的导火线。

在武昌起义爆发后,在各方舆论的谴责、声讨下,清廷于1911年10月30日不得不下谕“皇族内阁与立宪政体不能相容,请取消内阁暂行章程,实行内阁完全制度,朕心实深嘉纳,一俟事机稍定,简贤得人,即令组织完全内阁,不再以亲贵充当国务大臣,并将内阁办事暂行章程撤销,以符宪政而立国本”,接受了奕劻等人的辞职。随后,重新起用袁世凯,任命他为内阁总理大臣。至此,“皇族内阁”的闹剧落下帷幕,长达十年之久的清末改革也匆匆结束。

综上所述,对外来侵略,清王朝总体上是妥协、投降的,且长期因循苟且,延误中国奋发图强的宝贵时机,是使中国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主要内因。20世纪初,清王朝推行的“新政”和“预备立宪”,是在统治力量极大削弱之后的被动应变之举。尽管在一些方面缓慢地顺应了时代潮流,却始终不曾改变其封建专制本质,也没有停止对外妥协的行径。因此,

清末的改革无法挽回作为封建统治阶级政治代表的大清王

朝覆灭的命运。

清末新政失败及其启示

以往学生只知道慈禧是个害怕洋人的卖国贼,可一介女流,真要是胆小,要发动辛酉政变上台,怕不是那么容易,要操纵传统的由男人主宰的国家机器,没有个几下子简直不敢想象,八国联军侵略时,她也一气之下敢于向八个国家宣战,说明她还是有胆有识的。奈何一个女流,纵是心机甚深,毕竟更多的注意的是权谋驾御之术,真要推动中国的改革发展,还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在她的统治下,最值得圈点的有两件事情,一是发起了洋务运动,造成了同治中兴的局面,把由太平天国搞乱了的社会秩序恢复太平;第二件是晚年推动了新政的建设,使中国近代工业的发展和现代化又前进了一大步。平心而论,新政还是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例如建立了现代化的新式军队,废除了科举制度,建立了现代化的教育体系,建立了与现代财产所有权相应的法律规范,促进了中国民族工业的发展。从更全面地看,清末新政还标志着现代社会运作架构开始建立。

首先,清帝国原来实行的是三权合一的专制体制,新政中,在日本学者帮助下,继承《罗马法》、《拿破仑法典》等大陆法系传统,制定了《大清新刑律》、《大清民律草案》和

《刑事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确立了建立“法治”国家的目标。其次,清末新政中,出现了民主政制的开端。一九O五年,清政府派员出国考察政治,设立考察政治馆(一九O七年易名宪政编查馆),并于十一月谕政务处筹定宪法大纲,启动了政治体制改革向宪政前进的进程。一九O六年九月正式宣布预备立宪。一九O七年九月下令设资政院;十月命各省速设咨议局,一九O九年十月各省咨议局第一次会议开幕,一九一O年十月举行资政院会议;这些都是中国民主政治不可忘记的事件。

新政推动了中国社会前进,但大清帝国垮了,功亏一箦,没能保住自己的国号和皇位。原因何在?

一是政治制度改革当断不断,统治者缺乏彻底改革的勇气和魄力,从而丧失有利时机。

随着与世界交往的扩大,特别是几次对外战争的失败,中国人闭目塞听的局面已经改变,睁眼看世界,学习外国的先进文明已经成为社会的共识。慈禧也开始尝试着改革,但是改革一旦发动就意味着自己家族权势的丧失,就意味着特权和富贵的丧失,这在利益集团是如丧考妣。特别是任何改革都是牵一发而动全身,都是利益的大调整,这样满族与汉族、中央与地方、地主与农民、各种行政机构之间就出现了错综复杂的问题。而随着改革的新闻与社会舆论的自由化,各个集团的声音越来越嘈杂,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涨。慈

禧也就害怕了,她的要稳定,要控制改革步伐,要权衡各方利益分配的心理就决定了它总是畏首畏尾,进退失据,缺乏一个系统的完善的方案。在全国各界的一致要求下,她只好迫于压力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在改革的路上没有章法的向前走。先是迫于速开国会的请愿运动,成立各种民意机关;后是迫于立宪的压力,先是确定一个长长的期限,然后一再缩短,最后只好成立一个欺骗社会舆论的不伦不类的皇族内阁。改革时机,稍纵即逝。当断不断,并且一再激怒各种社会力量,通过体制内改革整合社会的机会白白流失了。这样革命的日期就为期不远了。

二是无力制止专制王朝的衍生物-贪污腐败现象的盛行。

中国传统专制王朝,也有分权制约的设计,有纠举和监督官吏乃至最高统治者的机构;而以儒学为代表的思想教育和道德约束,其精美和深厚可称举世无双。但中国历代官吏的贪污也是惊人的:清代也不例外。历来的统治者都说要反贪污,可是在专制制度下往往成效不彰,处在衰败时期的清帝国更是如此。原因是:第一,有些行贿受贿活动已成为官场习惯,人人如此,法理和是非界限已经模糊。第二,担负反贪重任的监察系统同样没有逃脱腐化的命运。他们也会揭露若干黑幕,但很难求得公正、彻底,且很可能是以黑反黑。第三,没有独立的司法和监察系统,它们都不过是行政系统的附属物。最后的裁决权掌握在专政政权的最高统治层特别

是皇帝、皇太后或其他专制者手中,当他们本身不干净时,要真正反贪无异缘木求鱼。第四,社会生活没有民主化,民众维护自己权益的现代公民意识没有形成,也没有形成强有力的独立的新闻舆论监督。一些报馆是官办或接受官方津贴的,缺少现代报刊的独立品格。第五也是最核心的,慈禧本身就是一个太爱享受的女人,正常的内宫支出根本满足不了自己骄奢淫逸的生活,怎么办?一班吹牛拍马的太监和大臣自然会想出很多的方法来讨老佛爷的欢心。这样国家的海军经费可以挪用,国家的各种支出可以肆意的变更,而这些吹牛拍马者自然会步步高升,在这样一个领导人能够决定其他很多人命运的金字塔中,要想杜绝腐败,怕是缘木求鱼。总之,晚清贪风无法遏止无非再一次证明,没有外力,专制政权不可能真正纠正自身的弊端。

三是与民争利,造成了民心的背离。众所周知,清帝国覆没的直接导火线是一九一一年强制推行的铁路国有政策,这是典型的与民争利的行为。

铁路国有,在政府看来似乎也是理所应当的,操纵国计民生的大资本由私人控制毕竟不利于社会稳定,且有太多的负面因素。首先私人控制的公司管理混乱,钱财难以集中,有人可能卷款而逃,利益的分配也很难如愿,容易引起很多社会问题;技术力量参差不齐,规划不统一,各个公司、各条铁路缺乏有效的沟通,难以发挥全国一盘棋的道路优势;

筑路进展缓慢,质量低劣,成效很差,社会问题多多;容易形成某种尾大不掉的政治势力,利用雄厚的私人资本和交通道路来要挟中央。这符合事实。但是,由私人公司经营会产生这些问题,政府经营就不会出现问题吗?恐怕问题更大。怎样防止这样问题的出现呢?政府又是一个简单的思维了,出卖路权,由外国的大资本来统一经营,这样时间、金钱、铁路的质量就有保证了,而政府也可以从中不费吹灰之力而这个税那个税的尽入囊中了,而经办官员更是可以从中捞个钵盆满盈了。可惜一旦由外国人经营,其收益的大头就不是国家的,铁路货运的价格也会是芝麻开花节节高了。

铁路国有政策明显是损害民众利益而成就官僚和外国

买办利益,这自然引发了声势浩大的保路运动,也使清朝统治者丧失了一批本应该是政治中立的社会力量。因为通过收回铁路利权运动获得铁路经营权的基本上社会的绅士、商人阶层。他们历尽艰辛,才从外国人手中争回修筑铁路的权利。本来政府应该大力支持他们的这种爱国运动,毕竟把社会的闲钱集中起来发展国家的铁路建设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好事。但与民争利、害怕因此出现新的危害稳定的力量就把他们一棍子打死,这也就掘就了自己的坟墓。

启示,任何政府在面临危机时,要主动改革,要以现代文明社会为参照制定出系统的改革方案,千万不要因为小团体的特殊利益而犹豫不前,最后丧失改革的机会而出现革命的浪

潮。革除腐败是避免社会危机的基础。而要彻底根除腐败,必须建立权力的制衡机制。在这种制度建立之前,最高领导人的操守最重要。不改变一个人决定其他人命运的权力运行机制,根除腐败很难。

清末立宪运动史综述

清末立宪运动综述 提要立宪运动是清末政治史上的重要事件。近年来,从事这一领域研究的学者越来越多,研究成果颇丰。结合近代史研究的学术背景与时代变迁因素,举例分析各个领域里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对于这段历史的研究做一宏观性检讨。在此基础上,笔者阐发几点个人思考,试图加深本课题的研究。 关键词立宪运动立宪派革命综述 一、宏观回顾 长期以来,清末立宪运动研究,主要是附丽在辛亥革命史之下,当作背景衬托,或者是作为对立面的角色。大致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也就是上述所谓辛亥革命史研究的发展期,立宪运动史与清末新政史的研究才相对独立出来,成为学者直接探究的专题研究对象。总的趋势有三个特点:其一,总体评价由否定到肯定;其二,研究选题由宏观到徽观;其三,研究方法由批判论战到理性实证。可以说,这是一个逐渐疏离政治意识形态而回归学术理性的趋势。 立宪运动是清末政治史上的一个重要事件,它对于中国政治制度近代化、清朝的覆亡、辛亥革命的发生等都具有重要的影响。近年来,史学界也逐步认识到了这一点,从事这一领域研究的学者越来越多,学者研究这一段历史常用的史料约有六类:(1)报刊资料,如《申报》、《时报》、《预备立宪公会报》、《民立报》、《顺天时报》、《中外日报》、《民报》、《新民丛报》、《东方杂志》等;(2)官书资料,如大清实录、光绪朝东华录、光绪政要、清史稿、清朝续文献通考、政治官报内阁官报等;(3)档案资料,主要藏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4)私人日记、文集,如《郑孝胥日记》、《荣庆日记》、《张謇全集》及康有为、梁启超、袁世凯等人的文集;(5)年谱、传记及一般论著;(6)史料汇编等。可见这些基本上属于旧的史料,如何搞好新资料的挖掘和整理编纂日显重要。 关于立宪运动史研究,早在20世纪50年代末60年代初,学界都是从反对革命的角度看待立宪派与立宪运动。如胡绳武、金冲及合著的《论清末的立宪运动》、李时岳的著作《张謇和立宪派》[1],以及刘桂五的论文《辛亥革命前后的立宪派与立宪运动》[2]、龚书铎的论文《辛亥革命时期的资产阶级改良派》[3],等等。这些论著为数不多,大都是站在革命立场上,批判立宪派改良主义道路的反动实质。 [1]李时岳:《张謇和立宪派》,中华书局,1962年。 [2]刘桂五:《辛亥革命前后的立宪派与立宪运动》,《历史教学》1962年第8期。 [3]龚书铎:《辛亥革命时期的资产阶级改良派》,《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63年第4期。

第9课 清末新政

一.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 知道:“预约变法”上谕,清政府新政措施,五大臣出洋考察,清廷预备立宪,《钦定宪法大纲》,皇族内阁 了解:清末新政与百日维新的主要措施,比较两者之异同。 2.过程与方法: 从清末新政的举措与过程,剖析其实质与必然结果。 比较清政府先后推行洋务运动和清末新政的背景与目的。 比较清末《钦定宪法大纲》与英国《权利法案》对君权的界定。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 清末新政是清政府迫于形势,为巩固统治而推行的又一次自救运动。新政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资本主义的发展,取得了相应的成效,有利于中国近代化的进程。 “预备立宪”的有名无实和“皇族内阁”的政治骗局,暴露了清政府假宪政真集权的真面目,从而使它大失民心,不可避免走向穷途末路。 二.教学要点: 重点:清末新政的主要内容及其历史影响。 难点:清末新政预备立宪阶段的假立宪、真集权。。 三.教学过程: 学习导论:1.国旗简介:黄龙旗-十八星旗-五色旗-中华帝国旗 -青天白日旗满地红旗-锤子镰刀旗-四色旗-五星红旗 学习导论:2.光绪帝的3次改革:同光新政—百日新政—光宣新政 强调:清末新政名称:维新新政-辛丑新政-光宣新政 清末新政时间:①1901年-1905年;②1901年-1911年。 学习导论:两大主题:①“清末新政”;②立宪骗局

一.重点探究:1.清末新政开始的标志 西太后颁布“预约变法”上谕(1901年)——开始标志(观图) 资料:“世有万古不易之常经,无一成不变之法治。……总之,法令必更,锢习必破,欲求振作,当议更张。著(内外臣工)各就现在情形,参酌中西政要,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各举所知,各抒所见,通限两个月,详悉条议以闻。” ——西太后“预约变法”上谕一.重点探究:2.清末新政的原因 ①经历义和团的震荡和八国联军的打击,请政府再也无法照旧统治下去了。(观图)资料:“连日奔走,又不得饮食,既冷且饿。途中口渴,命太监取水,有井矣而无汲器,或井内浮有人头,不得已,采秫枇(shupi,甜高粱)秆与皇帝共嚼,略得浆汁,既以解渴。昨夜我与皇帝仅得一板凳,相与贴背共坐,仰望达旦。”——《庚子西狩丛谈》这段文字中的“我与皇帝”指的是谁?答:慈禧和光绪; 这段文字描述了他们的一种怎样的经历?答:1900年八国联军侵华,狼狈西逃经历 ②庚子之后,面对日趋严重的社会危机,为了实现王朝的自我拯救。(目的) 资料:漫画:《民呼日报》-《官与民之担负》;《农民起义示意图》。 一.重点探究:3.清末新政的措施 ①教育:废科举、兴学堂、派游学等。 强调:1904年,颁布“癸卯学制”;西太后:1906年,科举制最终被废除;新教科书。资料:沈云龙:《近代中国史料从刊》之《第一二三次教育统计图表》) 意义:思想文化上:促进了中国教育近代化,造就了一个新型的现代知识分子群体,为民主革命思想的传播创造了条件。 ②政治:改革官制,修订律法:改总理衙门为外务部-增设商部、学部 意义:政治上:开始了政治体制的改革,有利于中国行政机构的近代化。 ③经济:颁布《商律》,奖励实业,创办大清银行。(观图)

清末预备立宪

清末预备立宪 预备立宪,就是正式立宪前的准备工作。它是清政府为抵制革命,笼络资产阶级上层,巩固自己的统治所采取的措施。 20世纪初,由于民主革命运动的迅速发展和群众反抗斗争的持续高涨,使清政府感到再也不能照旧统治下去了。与此同时,由于清政府的“新政”没有触及政治体制改革,因而日益受到人们的批评,他们要求实行君主立宪,以挽救严重的危机。1904年,在中国东北,爆发了日本和沙俄为争夺东北权益和领土的战争,软弱的清政府竟然宣布“严守中立”。战争的进程和结局给中国资产阶级和一部分官僚士大夫以很大的刺激和震动,他们分析日胜俄败的原因,认为是立宪国战胜了专制国,于是,要求立宪的呼声日益高涨。 迫于各方压力,1905年10月,清政府派载泽、端方、戴鸿慈、李盛铎、尚其享等五大臣出国“出洋考察政治”。1906年7—8月间,考察宪政的大臣回国。在召见中,他们提出了实行立宪有三大好处:“皇位永固”、“外患渐轻”、“内乱可弭”,这成为清廷实行立宪的指导思想。1906年9月1日,慈禧正式下诏宣布"预备仿行立宪"。第二天,下令进行官制改革。 清朝最高统治者企图通过立宪来巩固自己的特权,削弱地方督抚的权势,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汉族官僚则企图借立宪限制满族亲贵的权势,给自己带来更大的发展机会。而中央官制也有五不议:军机处、内务府、八旗、翰林院、太监不议。在这种情况下,1906年11月6日,清政府宣布中央官制改革方案: 一、军机处不变,“一切规制,著照旧行。其各部尚书均著充参预政务大臣,轮班值日,听候召对”。 二、设外务、吏、民政、度支、礼、学、陆军、法、农工商、邮传、理藩等11部,“各部堂官,均设尚书一员、侍郎二员,不分满汉。” 三、大理寺改为大理院,“专掌审判”,增设资政院以“博采群言”、审计院以“核查经费”。 四、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练兵处、太仆寺并入陆军部;都察院改为都御史一员、副都御史二员,六科给事中改为给事中,“其余宗人府、内阁、翰林院、钦天监等均毋庸更改”。 通过这些调整,各部13名主管官员由满汉平分变为满9汉4,又将一些重要部门:外交、陆军、度支和农工商等部的实权集中到满族亲贵手里。还将地方督抚中最有实力的汉族官僚袁世凯和张之洞采用明升暗降的办法内调为军机大臣。1907年,清政府又公布地方官制改革,将各省督抚的军权、财权分别收归陆军部和度支部。 官制改革,旨在排斥汉族官僚和削弱地方督抚的势力,借以巩固满洲贵族的统治。1907年秋,上谕宣布在中央筹备资政院,各省筹备成立谘议局,准备作为议会的过渡。随后,将考察政治馆改为宪政编查馆,归并会议政务处于内阁。1908年8月27日,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共23条,内容包括“君上大权”和“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该大纲以确保封建专制制度、维护封建统治秩序为根本目的,规定皇统永远世袭,皇权不可侵犯)以及附属法《议院法选举法要领》,规定9年内完成立宪的筹备工作。1909年各省成立谘议局,1910年中央成立资政院。 但清政府的9年完成立宪的规定引起各省立宪派的强烈不满,1910年,他们在北京发起了三次请愿运动,要求明年即开国会。在立宪派的压力下,1910年11月,清政府被迫将预备立宪期限提前三年,即“宣统五年实行议院……预即组织内阁”。1911年5月,清政府宣布颁布新订内阁制,新内阁中共计13人,其中满族7人,汉族4人,蒙古1人,汉军旗1人,其中皇族竟占了5个,因此这个内阁被称为“皇族内阁”。这使立宪派感到大为失望,大多

清末新政的失败及启示

清末新政失败原因和启示 内容摘要:20世纪初,内外交困的清政府被迫进行了一场旨在挽救统治危局的革新运动,然而由于封建统治阶级的自身局限,改革终告失败,清政府最终走向覆亡。 关键字:清政府、不得不、经济改革、政治改革、宪政、辛亥革命 1.改革背景 那是一个值得全中华儿女永远铭记的时期。八国联军侵华,尽管有义和团战士和部分清军的英勇抗敌,但由于社会制度的腐败和经济技术的落后,中国战败了。首都北京成了侵略者烧杀抢掠的天堂,中华民族真正到了生死存亡的关头。《辛丑条约》的签订更是给中国人民带来了新的屈辱和深重灾难。侵略者是无情的,在弱肉强食法则的支配下,她们奉行了一套侵略逻辑:我打了你一棍,震痛了我的手,所以你必须付出代价。向侵略者祈求或投降是无用的,反而会遭嘲笑、鄙视和变本加厉的侵略。全民族奋起抗争,并把斗争的矛头越来越多的指向了腐败的清政府。 清政府当然不会坐以待毙,展开了垂死的挣扎。对外战争的失败使清政府背负上巨额外债;另外,由于清政府的岁收入不足以支付巨额外债,而不得不向列强进行政治大借款。这样清政府就不得不每年支付巨额战争赔款和借款利息,而财力匮乏的清廷不得不将此转嫁到广大人民身上。一方面,老百姓不得不支付清廷的沉重赋税;另一方面,各级管理更借收税之名巧立名目,对广大人民进行敲骨吸髓的敲诈。人民生活陷入困境,不得不奋起反抗,深刻震撼了清朝统治。再者,甲午战争抗击八国联军的失败,清政府治理国家的自主权受到极大削弱,国际地位急剧下降,而这更暴露了清政府的虚弱,人民群众对清政府的失望是革命党获得了更大的市场,清廷统治危机进一步加剧。面对摇摇欲坠的统治,最高统治者慈禧老太后坐不住了,不得不改弦更张,抓起了两年前拼死反对的维新变法的大旗。 2.对改革措施的评价 早在慈禧逃难西安的时候,就发布了改革上諭,痛下决心改革图强。改革是从经济领域里开始的,不能不说清廷的的经济改革是一场推进经济近代化。首先,从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看,都是为了促进民族工商业的发展,这不仅适应了世界资本主义上升发展的大趋势,而且还有利于增强自身的经济实力,在同外国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更重要的是笼络了资产阶级上层人士,扩大了统治基础,稳定了统治秩序;其次,这种经济改革也有利与人们思想的解放,是清政府对传统经济政策的创新。以往朝代,她们所实行的经济政策的一个根本原则就是重农抑商,而清政府却大力鼓励发展工商业,不能不说是对传统经济政策的否定,而对这一实行了数千年政策的否定确实需要极大的改革魄力﹑决心和勇气;同时,这种政策也是对根植于中国传统社会的“重农抑商”、“农本商末”、“重义轻利”思想的巨大冲击,引起了人们价值关念的巨大变化,人们的价值追求开始朝着近代化的方向发展。由于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清廷的的经济的改革是中国社会的思想观念、价值观、政治制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就经济改革的成果来看无疑是非常成功的。据统计,1895年至1911年,新设立的资本额超过万元的民族资本厂矿达800家,资本总额

清末的预备立宪

清末的预备立宪 (一)《钦定宪法大纲》(1908) 1.定义与性质: 清廷宪政编查馆编订,于1908年8月颁布。此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2.结构与主要内容: 《钦定宪法大纲》共23条,分正文“君上大权”和附录“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第一部分14条规定了君主在立法、行政、司法、统军等各方面的绝对权力,维护皇帝尊严,保障皇权,限制议会权力等。第二部分规定了臣民的诸项义务,并加以种种限制。 3.特点:皇帝专权,人民无权。 4.实质:给封建君主****制度披上“宪法”的外衣,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君主的绝对权力,体现了满 洲贵族维护****统治的意志及愿望。 (关键词记忆:宪政编查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二)“十九信条”(1911) 1.定义:全称《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是清政府于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爆发后抛出的又一个宪法性文件。 2.公布背景。1911年清王朝迫于武昌革命风暴,匆匆命令资政院迅速起草宪法,企图度过危机,资政院仅用3天时间即拟定,并于11月3日公布。 3.内容:形式上被迫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大了议会和总理的权力,但仍强调皇权至上,且对人民权利只字未提。 (关键词记忆:资政院) (三)谘议局与资政院 1.谘议局 (1)定义: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地方咨询机关。筹建于1907年,1908年7月颁布《谘议局章程》及《谘议局议员选举章程》,1909年开始在各省设立。 (2)实质:各省督抚严格控制下的附属机构。 (3)宗旨、权限:以“指陈通省利病、筹计地方治安”为宗旨。权限包括讨论本省兴革事宜、决算预算、选举资政院议员、申复资政院或本省督抚的咨询等。 2.资政院 (1)定义: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中央咨询机构。筹建始于1907年,1908年以后陆续完成《资政院院章》,1910年正式设立。 (2)性质:是承旨办事的御用机构,与近现代社会的国家议会有根本性的不同。 (3)内容:可以“议决”国家年度预决算、税法与公债,以及其余奉“特旨”交议事项等。但一切决议须报请皇帝定夺,皇帝还有权谕令资政院停会或解散及指定钦选议员。

清末立宪的原因和历史背景

清末立宪——宪政改革西风东渐的早殇 摘要:本文通过分析清末立宪的背景和原因,认为清末立宪不仅源于百日维新的立宪意识, 也和当时日俄战争的结果分不开。同时,在综合评述了五大臣出洋考察的所得到的经验和教训后,论述了在满清的最后几年清廷为宪政改革所做出的努力。 关键词:立宪、宪政改革、五大臣出洋 一.清末立宪的原因和历史背景 晚清立宪论滥觞于“百日维新”之时,实始于康有为。康在深入研究了法国大革命及其动因之后,认为清朝应立即响应日俄改革,规避重蹈法国大革命“流血遍全国, 巴黎百日伏尸二十九万, 变法三次君权变复, 而绵祸八十年, 十万之贵族, 百万之富家,千万之中人, 暴骨如莽, 城市为墟。至夫路易十六, 君后同囚, 并上断头之台, 盖大地杀戮变乱之祸, 未有近世革命之祸酷者矣”1的覆辙。并建议光绪乾纲独断实施立宪。“若立行乾断,不待民之请求迫协,明定宪法,君臣各得其分, 必有泰山磐石之安, 聆彭之寿,尧舜之誉,生死荣哀,天下后世,师之慕之”2。在康的劝说下,光绪帝也决定“须博采西学之切于时务者,实力讲求,以救空疏迂谬之弊。专心致志,精益求精,毋徒袭其皮毛,毋竞腾其口说,总期化无用为有用,以成通经济变之才”3。维新变法失败后,晚清立宪的步伐被迫中止。然随着庚子国变,帝后西巡,使得清廷意识到西化改革的必要性。随之而来的清末新政给了立宪一个绝佳的历史契机。 清光绪三十一年(1904年),在中国东北的日俄战争中,日本以一个“撮尔岛国”一举搬倒了老牌欧洲强国俄罗斯让国人感到震惊和不可思议。经过反思,国人认为其原因是“明治维新”之后日本宪政改革使得日本一跃而成为能与欧洲列强匹敌的强国。最早持这种看法的是末代状元张謇。他在给袁世凯的信中说“不变政体,枝枝节节之补救无益也。不及此日俄全局未定之先,求变政体,而为揖让救焚之迂图无益也??日俄之胜负,立宪专制之胜负也。今全球完全专制之国谁乎? 一专制当众立宪尚可幸乎?”4在这之后,又有驻法大臣孙宝琦、胡惟德、张德彝、杨兆鉴等人联名上书请求立宪。其中驻法大臣孙宝琦指出“溯自庚子以来,维新谕旨,不为不多,督励臣工,不为不切。而百事之玩世依然,天下之精神不振者,则以未立纲中之纲,而壅蔽之弊未除,无由上下一心,共扶危局也”5,在其后出使欧洲的清末务大臣之首镇国公载泽也在《奏请宣布立宪密折》中说“最强之国,所以立宪最后者,其受外来之震撼轻,故其动本国之感情缓。然而强大如俄,犹激动于东方战败,计无复之,不得不出于立宪,以冀挽回国势。观于今日,国无强弱,无大小,先后一揆,全出宪法一途,天下大计,居可知矣。”6。 在汹汹的社会舆论的压力以及清廷对立宪的进一步认识,以及鉴于现有立宪之国“东西诸国,大军大政,更易内阁,解散国会,习为常事,而指视所集,从未及于国君。”7,在光绪三十二年发布上谕:“方今时局艰难,百端待理,朝廷屡下明诏,力图变法,锐意振兴。数年以来,规模初具而实效未彰,总由承办人员向无讲求,未能洞达原委,似此因循敷衍, 1《康有为政论集》[清] 康有为中华书局1981年版 2《康有为政论集》[清] 康有为中华书局1981年版 3《明定国是诏》[清] 光绪帝 4《致袁世凯书》[清] 张謇 5《上政务处书》[清] 孙宝琦 6《奏请宣布立宪密折》[清] 载泽 7《奏请宣布立宪密折》[清] 载泽

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

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 一.新政(1901-1905) 背景:义和团运动、八国侵华 国内出现立宪运动 资产阶级革命运动兴起 清政府面临统治危机 代表人物:张之洞、袁世凯 内容1.政治:增设新机构,裁撤冗官、冗衙.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封建顽固势力,但也反映出清政府已沦为维护帝国主义的工具,增设机构维护帝国主义利益. 2.军事:编练新军.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中国国防实力,但后来兵为将有,形成了近代军阀. 3文化教育:废科举,颁行新学制和设立各式新学堂、派遣留学生.形成了重视西方科技与社会政治学说的风气,培养了近代科技、教育、法政、军事人才. 4.振兴商务、奖励事业.促进了中国近代经济的发展. 实质:讨好列强,维护专制统治。 二.预备立宪(1905-1911) 领导:资产阶级立宪派 过程:五大臣出洋考察 内容:《钦定宪法大纲》、皇族内阁...... 三.异同点比较 相同点: 1.指挥者相同。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都是在清政府的指挥下进行的。 2.发生时间大致相同。二者都是在快要灭亡的清朝晚期进行的。 3.目的相同。都是为挽救快要灭亡的王朝而努力的。 不同点: 1.二者的结局不同。清末新政取得了最终的成功,产生了一些比较显著的效果。但是,预备立宪被揭穿最终失败,是一场阴谋。 2.进行的方式不同。清末新政主要是对国内的制度军队文化经济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变革,并且派出政府官员出国考察,学习外国先进经验。而预备立宪是进行一场阴谋的变革政府的活动. 3.性质不同。清末新政是一场比较正义的维护政府统治的变革。而预备立宪是一场阴谋活动,非正义的企图篡权的活动。 四.维新派和立宪派之比较

1.维新派把西方资产阶级的政治学说同传统的儒家思想相结合,在维护孔子的名义下,批判封建的因循守旧思想。维新派主张维新变法,实行君主立宪制,要求发展资本主义,但未触及封建土地制度维新派主张和平和改良的方式,幻想实行自上而下的改革。 2.君主立宪派:是20世纪初中国政坛上出现的一个政治群体。他们的基本主张是:继续保持以清朝皇帝为代表的大地主、大买办阶级的统治,而只把它的政权组织形式改变一下,颁布宪法,召开国会,建立所谓责任政府,以便资产阶级上层能够参与政权。清末君主立宪派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条件。这包括:①19世纪末,随着民族资本主义的初步发展,资产阶级上层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提高,日益不满清朝现状,要求通过改革参与政权,维护自身的利益。②20世纪初,资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兴起和发展,也引起了资产阶级上层的恐惧,他们在反对革命的立场上与清政府存在着一致。③为了抵制革命,欺骗舆论,清政府进行了所谓的“预备立宪”,这使康、梁等一批资产阶级上层分子备受鼓舞。于是立宪派政治团体纷纷建立。清末立宪派的头面人物,在国内主要是一批与官场有密切关系的从事实业的大资本家、著名绅士,如张謇、汤寿潜、汤化龙、谭延闿等。在国外的代表人物则是已沦为保皇派的康有为

司考中国法制史:清末的预备立宪

司考中国法制史:清末的预备立宪 司考中国法制史:清末的预备立宪。清末的预备立宪是司法考试法制史的重要考点,考生应当重点复习。法律教育网的小编整理了清末的预备立宪这一节的名师讲义,供考生复习参考。 精彩链接: 司考中国法制史:清末变法修律的特点和影响 司考中国法制史:明代的法制 司考中国法制史:汉代法制 司考中国法制史:秦代法制 (一)《钦定宪法大纲》(1908) 1.定义与性质: 清廷宪政编查馆编订,于1908年8月颁布。此为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2.结构与主要内容: 《钦定宪法大纲》共23条,分正文“君上大权”和附录“臣民权利义务”两部分。第一部分14条规定了君主在立法、行政、司法、统军等各方面的绝对权力,维护皇帝尊严,保障皇权,限制议会权力等。第二部分规定了臣民的诸项义务,并加以种种限制。 3.特点:皇帝专权,人民无权。 4.实质:给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披上“宪法”的外衣,以法律的形式确认君主的绝对权力,体现了满 洲贵族维护专制统治的意志及愿望。 (关键词记忆:宪政编查馆;中国近代史上第一个宪法性文件) (二)“十九信条”(1911) 1.定义:全称《宪法重大信条十九条》,是清政府于辛亥革命武昌起义爆发后抛出的又一个宪法性文件。

2.公布背景。1911年清王朝迫于武昌革命风暴,匆匆命令资政院迅速起草宪法,企图度过危机,资政院仅用3天时间即拟定,并于11月3日公布。 3.内容:形式上被迫缩小了皇帝的权力,相对扩大了议会和总理的权力,但仍强调皇权至上,且对人民权利只字未提。 (关键词记忆:资政院)法律敎育网 (三)谘议局与资政院 1.谘议局 (1)定义: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地方咨询机关。筹建于1907年,1908年7月颁布《谘议局章程》及《谘议局议员选举章程》,1909年开始在各省设立。 (2)实质:各省督抚严格控制下的附属机构。 (3)宗旨、权限:以“指陈通省利病、筹计地方治安”为宗旨。权限包括讨论本省兴革事宜、决算预算、选举资政院议员、申复资政院或本省督抚的咨询等。 2.资政院 (1)定义:清末“预备立宪”时期清政府设立的中央咨询机构。筹建始于1907年,1908年以后陆续完成《资政院院章》,1910年正式设立。 (2)性质:是承旨办事的御用机构,与近现代社会的国家议会有根本性的不同。 (3)内容:可以“议决”国家年度预决算、税法与公债,以及其余奉“特旨”交议事项等。但一切决议须报请皇帝定夺,皇帝还有权谕令资政院停会或解散及指定钦选议员。 法律教育网编辑整理,转载请注明出处。

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

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zd 一.新政(1901-1905) 背景:义和团运动、八国侵华 国内出现立宪运动 资产阶级革命运动兴起 清政府面临统治危机 代表人物:张之洞、袁世凯 内容1.政治:增设新机构,裁撤冗官、冗衙.一定程度上打击了封建顽固势力,但也反映出清政府已沦为维护帝国主义的工具,增设机构维护帝国主义利益. 2.军事:编练新军.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中国国防实力,但后来兵为将有,形成了近代军阀. 3文化教育:废科举,颁行新学制和设立各式新学堂、派遣留学生.形成了重视西方科技与社会政治学说的风气,培养了近代科技、教育、法政、军事人才. 4.振兴商务、奖励事业.促进了中国近代经济的发展. 实质:讨好列强,维护专制统治。 二.预备立宪(1905-1911) 领导:资产阶级立宪派 过程:五大臣出洋考察 内容:《钦定宪法大纲》、皇族内阁...... 三.异同点比较 相同点: 1.指挥者相同。清末新政与预备立宪都是在清政府的指挥下进行的。 2.发生时间大致相同。二者都是在快要灭亡的清朝晚期进行的。 3.目的相同。都是为挽救快要灭亡的王朝而努力的。 不同点: 1.二者的结局不同。清末新政取得了最终的成功,产生了一些比较显著的效果。但是,预备立宪被揭穿最终失败,是一场阴谋。 2.进行的方式不同。清末新政主要是对国内的制度军队文化经济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变革,并且派出政府官员出国考察,学习外国先进经验。而预备立宪是进行一场阴谋的变革政府的活动. 3.性质不同。清末新政是一场比较正义的维护政府统治的变革。而预备立宪是一场阴谋活动,非正义的企图篡权的活动。 四.维新派和立宪派之比较 1.维新派把西方资产阶级的政治学说同传统的儒家思想相结合,在维护孔子的名义下,批判封建的因循守旧思想。维新派主张维新变法,实行君主立宪制,要求发展资本主义,但未触及封建土地制度维新派主张和平和改良的方式,幻想实行自上而下的改革。 2.君主立宪派:是20世纪初中国政坛上出现的一个政治群体。他们的基本主张是:继续保持以清朝皇帝为代表的大地主、大买办阶级的统治,而只把它的政权组织形式改变一下,颁布宪法,召开国会,建立所谓责任政府,以便资产阶级上层能够参与政权。清末君主立宪派的形成有其特殊的历史条件。这包括:①19世纪末,随着民族资本主义的初步发展,资产阶级上层的经济实力和社会地位提高,日益不满清朝现状,要求通过改革参与政权,维护自身的利益。②20世纪初,资产阶级革命运动的兴起和发展,也引起了资产阶级上层的恐惧,他们在反对革命的立场上与清政府存在着一致。③为了抵制革命,欺骗舆论,清政府进行了所谓的“预备立宪”,这使康、梁等一批资产阶级上层分子备受鼓舞。于是立宪派政治团体纷纷建立。清末立宪派的头面人物,在国内主要是一批与官场有密切关系的从事实业的大资本家、著名绅士,如张謇、汤寿潜、汤化龙、谭延闿等。在国外的代表人物则是已沦为保皇派的康有为

第9课 清末新政

第9课 清末新政 知识结构: 概念诠释: 1.清末“新政”的背景与评价 1901年1月29日(光绪二十六年十二月初十),清政府颁发上谕,命各省督抚及政府大员议奏,“举凡朝章国政、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制、财政,当兴当革当省当并,如何而国势始兴,如何而人才始盛,如何而度支始裕,如何而武备始精。”此后十年间,推行的一系列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措施。当时习惯称为“新政”。它的历史背景是:(1)义和团运动后,帝国主义列强采用扶植清政府“以华治华”的策略,要求清政府改变它的无能状态;清政府也企图以此取得列强对它的支持。(2)清政府自感面临统治危机,需要加强本身统治能力。(3)《辛丑条约》签订后,全国人民对清政府的不满和反抗日益发展,清政府需要采取对策。(4)清朝统治集团中,在义和团运动后顽固派失势,洋务派占据上风。 清末“新政”是清政府在义和团运动后为维护其封建统治,迫于国内外形势而采取的措施。因此,它不可能是一次有成效的改革。不过在当时民主革命高涨的条件下,其中一些措施在客观上对传播文化和民主革命思想,对发展工商业起了一定作用。而有些措施则激起人民反抗,扩大了清政府与汉族官僚之间的矛盾,客观上促进了辛亥革命的到来。 2.清末的新军 新军是清朝末年组建的近代化陆军。1895年,由胡燏芬募集5000人,编为10营,号为“定武军”,由德国教官用西法训练,以新式枪炮装备,初驻天津马厂,后移屯天津小站。旋由袁世凯接办,扩充为7000人,改称“新建陆军”。同时,署两江总督张之洞也在江苏编练“自强军”两千余人。1901年,袁世凯任直隶总督、北洋大臣后,逐步将新建陆军扩充为六镇(师),人称“北洋六镇”。1903年,清政府以推行“新政”的名义,设立练兵处,由奕劻任总理。袁世凯为会办,掌握实权。而后由练兵处制定陆军军制,各省设督练公所,新军编练推广到全国,计划全国编练36镇,每镇包括步、马、炮、工程、辎重等兵种,编制为12512人。采取募兵制,应募士兵在年龄、体格、文化程度等方面有较严格的规定。中下级军官多由国内各武备学堂的毕业生充任,也任用一些学习军事的归国留学生。到清朝覆亡前,全国已编练成新军14镇。清朝统治者的本意是以新军作为维护其垂危统治的支柱,但 1905—1906年 1901—1905年 1908年 1911年

【史料及解析】辛亥革命是否打断了晚清的预备立宪

【史料及解析】辛亥革命是否打断了晚清的预备立宪 人民版教材在学习辛亥革命的背景时提到了“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其实,辛亥革命是否打断了晚清的预备立宪的关键在于认清清末新政和预备立宪是不是个幌子。 辛亥革命到底“革”了谁的“命”。这其实是一个真正不言自明的问题,清廷嘛,专制嘛——革命派们的政治诉求明明白白地摆在那里。 但现在居然流行起来一种“反思”,说是“革命打断了改革”,换句话说,革命不但革掉了清廷和专制,而且革掉了更有价值、更有可能成功、社会转型代价更小的的晚清宪政改革。这种说法同样很有市场,它如果成立的话,辛亥革命则不仅仅无功,简直可谓是有罪了。 但这种“反思”其实非常荒谬。其一,改革早在武昌枪响之前就已经死掉了——慈禧临终前夕的1908年,颁布了一系列的反改革谕旨,譬如禁止绅商和学生“干预国家政治”;譬如颁布《大清报律》,压制一切不利于朝廷的言论;譬如出台《结社集会律》,打压开国会请愿运动;譬如颁布《钦定宪法大纲》,满篇都是各种“议院不得干预”……此年,改革就已经死掉了。此后,立宪派在咨议局内、资政院内的种种抗争,乃至发动民众走上街头游行请愿,都已不能改变朝廷反改革的决心。 其二,“被打断的改革”是指什么?如果是指朝廷所愿意搞的“预备立宪”,那么,这种“改革”理应被打断,而且应该狠狠地被打断,因为根据朝廷颁布的《预备立宪章程》和《钦定宪法大纲》,它所要搞的,不过是一种新时代的“开明专制”。 如果“被打断的改革”指的是立宪派所要求的“君主立宪”,那么,武昌的枪声并没有打断它,因为立宪派的政治诉求与革命党一样,都是“兴民权革专制”,至于是否保留君主,并不具备任何实质意义,立宪派从来就没坚持过非要保留一个君主,1911年之后,立宪派与革命党仍然继续在为“兴民权革专制”而努力,从无中断。

晚清预备立宪述评

晚清预备立宪述评 金亮贤吴起伟[摘要] 从1906年开始,清末统治者宣布实行“预备立宪”。对于这场宪政改革,传统的观点皆以“骗局”二字加以认定而对其影响认识不足。笔者认为,清末预备立宪加速了清王朝的灭亡;摧生了新的政治制度,开创了中国政治近代化进程;同时给国人以深刻的民主宪政启蒙教育。 [关键词] 预备立宪;宪政;政治近代化;民主政治启蒙教育 中国二千多年的封建历史,始终没有跳出“人之道(损不足而奉有余)”与“天之道(损有余而奉不足)”循环往复的怪圈。每隔三五百年,就要在经济大萧条当中,通过暴风雨式的起义和革命实现改朝换代。大清王朝也毫不例外,在历经康、雍、乾三代的兴盛和繁荣之后,内忧外患接踵而来。为了减轻和消除人民反抗斗争的“心腹之害”和外国侵略的“肘腋之忧”,也为了适应阶级力量对比发生的明显变化,清政府逐渐意识到对上层建筑实施某些“变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901年,清政府终于宣布实行“新政”。先是照搬大陆法系模式进行法律修订,若干年后又推出“预备立宪”。试图通过法律的变革和“宪政”的允诺最终实现“皇位永固”。事实证明,这些举措并没有挽救清王朝的没落与灭亡之路。但是,清末修律客观上奠定了中国近代法制的基础,基本完成了从古代法制向近代法制的转变。而对于晚清预备立宪活动,学术观点颇不一致,多数学者往往从保守性和欺骗性角度出发加以批评和否定,笔者认为,事实并非仅仅如此。 一、晚清预备立宪概述 晚清预备立宪实际上就是晚清政府政治上预备实行宪政的活动。宪政(Constitutionai Politics)指的是以宪法为中心的民主政治。它源于古希腊文的“民主”(Democracy)一词,意为“人民的权力”。宪政最基本的要求是政府应受制于宪法以及公民权利的广泛保护。

论清末新政时期的谣言

论清末新政时期的谣言 作者:黄珍德文章来源:中华文史网更新时间:2007年07月09日 一 1900年的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使满清王朝蒙受了奇耻大辱,慈禧太后匆忙率领清朝皇室“西狩”。在严重的内外危机面前,两年多以前镇压过戊戌变法的清朝最高统治者也不能不痛定思痛,极感变法维新的必要,于是被迫祭出改革大旗。1901年1月29日,逃亡西安的慈禧太后以光绪皇帝的名义颁布上谕,昌言变法之不可缓,并要求各大臣“各就现在情形,参酌中西政治,举凡朝章、国故、吏治、民生、学校、科举、军政、财政,当因当革,当省当并,或取诸人,或求诸己”,“各举所知,各抒己见”(注:朱寿朋编:《光绪朝东华录》第四册,中华书局1958年版,第4602页。)。4月21日,清政府设立督办政务处,作为议商变法条陈和制订各项新政措施的办事机关。从此,清末新政正式开始,直到清朝统治灭亡为止,历时十年之久。 清末新政无疑是清王朝自救的又一次努力,客观上却是近代中国要求向现代社会转型这一主题的体现,符合历史潮流,是中国早期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后中国的一些现代设施,正是肇端于斯。对此,近年来学术界已经作了比较充分的肯定。不过,进步的事物不一定都会立即获得广泛的同情与支持,何况还存在“正人行邪法,邪法可归正。邪人行正法,正法悉归邪”(注:马鸿谟编:《民呼、民吁、民立报选辑》(一),河南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142页。)的问题。清末十年的许多新政措施理应有助于弥补传统中国之不足,如兴学校以广教育、办巡警以保治安、行自治以伸民权,等等。立宪知识分子办报纸,设学会,孜孜于鼓吹民权、立宪,积极宣传新政于中国有利无害。然而,言者谆谆,听者藐藐。更由于国家的恶性操作,新政给社会带来了太多的苛征暴敛。因而,清末新政在集镇农村引起的不是广泛的响应,而是普遍的冷漠、不满和反对。它在广大普通民众眼中的形象日益败坏和歪曲,以至“谣诼蜂起”(注:柴德赓等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以下简称《辛亥革命》)第三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401页。)。谣诼,即现代意义上的谣言。作为一种语言现象,谣言是指缺乏明确和可靠的事实根据却广为传播的不真实的信息;同时它又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文化现象,反映着许多社会问题和群体心理。它可能是某些人为某种特定的目的而故意捏造,也可能只是传闻或信息在传播过程中的扭曲、变异,但不管怎样都真实地体现了传谣者和信谣者对于某事物或社会现象的态度,往往是他们集体无意识的自然流露和宣泄。清末新政时期流传于大江南北、黄河内外的关于新政的谣言,在某种程度上表征了普通民众对于新政的排斥态度,既体现了中国普通民众意识落后性的一面,同时也是新政得不到广大普通民众认同的反映。 清末新政时期在社会广泛流传的关于清末新政的谣言大体上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新政乃清政府奉列强旨意为洋化中国而举办。这是普通民众在以排外为主要内容的义和团运动被中外统治势力联合镇压下去之后对于仿效西方和日本的清末新政恶性预设的结果。如据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初四日陕西巡抚曹鸿勋电奏:陕西省扶风、渭南两县办理地方新政不得人心,曾有“匪徒煽惑愚民”,“指学堂为洋教,指电线为洋人所设,指统税为洋税”,两县民众信之,掀起一股打学堂、砍电线杆、毁税局的风潮。(注:柴德赓等编:《中国近代史资料丛刊·辛亥革命》(以下简称《辛亥革命》)第三册,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480-481页。)《东方杂志》曾刊文指出:中国普通民众“富于排外之思想”,

清末新政与现代化关系研究综述

清末新政与现代化关系的研究综述 清末新政是20世纪初,清政府在其统治的最后十年(1901~1910)所进行的各项改革的总称,改革涉及经济、政治、文化、军事、文化、教育与社会生活诸多领域。新政上接洋务运动、戊戌变法之余绪,下起辛亥革命之肇始,是中国从传统社会向现代型社会的实质性拐点,有力的促进了中国现代化的进程,其历承上启下的历史地位不言而喻。因此探究新政不仅要详察其历史大背景和政策措施,更要考量其社会效果和历史意义。 现就有关清末新政的研究现状概述如下: 从纵向的时间经度来讲,以80年代末90年代初为限,在此之前的研究尚未摆脱阶级革命史思想的窠臼,新政的研究尚未引起足够的重视,有学者统计,1979年至1989年11年间国内发表的新政及与其相关的研究论文仅约百篇出头,而对于新政的负面评价居多,其中资料搜集始于60年代,出版于1993年,由韦庆远、高放、刘文源所著《清末宪政史》最具代表性,本书对清末新政中的预备立宪史的研究比较全面系统,为后来者的研究奠定了一定的基础。但是其所持的历史观相对保守,对预备立宪基本持否定态度,认为清廷的立宪活动是一幕幕“丑剧”,预备立宪是一场“骗局”。这种观点时至90年代后逐渐式微,但与其类似的保守型观点至今仍然存在,如彭成刚认为清末新政是“满清权贵主导的为了加强满洲贵族中央集权的改革,是怕失去政权而强行收权的一场政治运动。”[1]因此,对末新政的研究的一个首要前提是要摒弃阶级分析法的谬误与不合理成分,回归理性与实证的研究方法,从宏观的争论向微观的实证转变,如此,才能能对晚清新政的变革予以理性的认识与评价。 进入90年代以后,由于对清末新政历史地位和影响的重新认识和定位,拓宽了人们治史的思思路,一批批有关清末新政的专著和论文相继发表,从而使得对清末新政的研究持续升温,乃至成为研究热点。尤其是随着现代代化范式日益受到学界重视,对清末新政的研究有渐趋细化与深化之势。 李细珠先生在其著作《张之洞与清末新政研究》中,对有关清末新政的研究概况做了较为详实的叙述,笔者拾其牙慧,在这里将适当引用其文中的叙述体例,对近年来有关清末新政的研究做一简单的述评,而时于仓促,其中的著作未能遍览,只述其大概,由于笔者学年论文题为“防御性现代化的歧路——清末新政中的权威合法性危机”,因此本文的述评还将适度的述评有关中国现代化理论研究的问题。 一、有关清末新政总体性研究的概况 在有关清末新政的总体性研究中以张连起所著清末新政史最具代表性。张连起积十余年之力著成该书,就清末新政的目的、纲领、性质、历史地位等重大间题提出独到的见解,是一部研究清末新政的开拓性的力作。他认为清末新政是清末新政是一场“缺乏乏民族资产阶级领导和积极参加的具有资本主义性质的改革”,应当说该观点较之韦庆远观点大胆而前卫。而就其新政历史地位,他认为清末新政堪与鸦片战争、太平天国、第二次鸦片战争、洋务运动、中法战争、甲午战争、戊戌变法、义和团运动、辛亥革命、北洋军阀、五四前的新文化运动等中国近代一系列的重大历史事件相比肩。作者还进一步理清了清末新政的思想渊源,认为清政府实行新政是魏源“师夷长技以制夷”思想的发展、承接洋务之余绪,并在中国经济、政治、军事、文化方面引起突出的变化,“清末新政为中国

清末新政与立宪运动

清末新政与立宪运动(1901——1911) 一、背景 1、帝国主义加深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列强对华政治控制的加强和经济势力的扩展)1902至1903年,英、美、日等国先后与清政府签订新的《通商航海条约》,取得免征厘金、增开商埠、扩大内河航行等一系列新的特权。为外国资本家对华倾销商品和输出资本提供了更为有利的条件。1903年,英国派军侵略西藏。日俄战争(1904—1905):《朴茨矛斯条约》规定俄国将旅大租借地、长春至旅顺口铁路(南满条路)及其他相关权益全部“转让”给日本。 2.义和团运动 3.八国联军侵华和《辛丑条约》的签订 4.民族资本主义发展,使资产阶级的队伍不断壮大 5.来自西方的变革压力列强也要求清政府实行某些新政,因为一个顽固守旧的政府是不利于它们的“以华治华”方针的,而仿行西方的新政,在本质上就是按照它们的需要来改造中国,去掉那些不便于它们在华扩张的制度,建立起适合它们扩张的制度, 二、内容 (一)清末新政:1901——1905 1.目的:抵制革命,维护清朝的统治; 2.内容:①经济:奖励实业,制定和颁布了一系列商法;1903年设立商部,后改为农工商部,并制订商律,先后颁行《商部章程》、《奖励公司章程》、《公司律》、《破产律》等一系列商法;提倡奖励实业,振兴商务,鼓励私人出资兴办企业、交通等。②教育:废科举,办学堂(高等学堂、中小学堂、女子学堂、各类职业技术学堂);派遣留学生;推行新学制:壬寅学制、癸卯学制。③军事:建立练兵处,编练新军;铁良和袁世凯在北京训练八旗兵军制改革的意义:1、一支与旧式军队完全不同的现代化军队开始具备了基础。有知识的军事学堂毕业生于军事留学生排斥与取代了旧式军官而成为军队的骨干,从而奠定了中国近代军官制度的基础。2、大量军事学堂的建立与军事留学浪潮,为清末的中国造就了一大批掌握了近代军事指挥艺术,具有专门技术的知识型、技术型人才,为军队现代化的前途提供了人才的保证。 3、军事改革,从根本上对中国社会重文轻武的传统观念有所冲击。④政治:裁汰、合并旧的机构,创设新的机构,如改总理衙门为外交部,设学部、商部、巡警部等前期以整饬吏治、裁汰中央和地方的冗暑机构,同时设督政务处、外务部、商部、学部和巡警部。后期主要是政治体制改革,即“预备立宪”阶段:1906年8月正式宣布“预备仿行立宪”,1907年清廷下旨在京师资政院,各省设谘议局;1908年8月清廷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大清帝国万事一系,预备立宪期为9年;1910年底,清廷在压力下表示立即组织内阁,1913年召开国会;1911年5月,清廷宣布内阁名单,内阁成员13名,满族9人(皇族7人),汉人只有4名。⑤司法:开启司法独立的先河,还编纂了民法、商法、诉讼法修改《大清律例》,打破了“诸法合体”的中国传统法律结构,并根据西方近代司法体系行政、立法、司法分立的原则,实现了“政刑”分离和司法独立,并编篡了刑法、民法、商法、诉讼法。标志着中国法制的近代化。 3.结果:结果与主观目的相背离; 4.影响:①客观上有利于中国的近代化(推动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发展,政权机构现代化‘立宪符合近代化的发展方向,但没有触及专制体制(传统政体下的政策创新)’,新学教育兴隆出现了办新学和留学热潮,中国军队近代化,促进民主革命);②增加的人民的负担,有利于列强的经济侵略,推动了北洋军阀的崛起,扩大了清政府与汉族官僚之间的矛盾。 (二)清末“预备立宪”1905—1911年 1.目的:取悦列强,遏制革命形势和消除统治危机,维护和加强封建皇权; 2.经过:1905年派官员出洋考察宪政;1906年下诏“预备仿行立宪”;1907年颁布《钦定宪法大纲》,但仍规定皇帝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在立宪派一再要求下,1911年,清政府终于裁撤军机处,设立责任内阁,但却是个“皇族内阁”(这个内阁有5位皇亲国戚,8个满人,1个蒙古旗人,但仅有4个汉人。汉人彻底失去了对满清政权的信心。革命由此爆发。)。 3实质:维护封建统治而进行的一场骗局。 4.影响:清政府“预备立宪”骗局暴露后,包括立宪派在内的广大民众对此极其失望,对清政府丧失了最后的信心;有利于革命形势的发展;

清末新政

清末新政 1.背景:八国联军清华,为了挽救统治危机1901年清末新政 经济振兴实业,奖励工商 文化创办新式学堂,派遣留学生到日本,罢科举制,废除八股 军事编练新军 新政与维新:措施相似,实质不同 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假维新 1905预备立宪,遏止中国革命的发展 1911年裁撤军机处,设立责任内阁 辛亥革命 1.背景:19世纪初20世纪末,帝国主义列强加紧侵略中国,民族危机加深,清政府腐败无能;清政府试图以新政来挽救其统治危机 2.条件 组织基础:1894年,孙中山在檀香山,成立中国第一个资产阶级革命团体兴中会 第一个全国性的资产阶级革命政党,中国同盟会于1905年在东京成立“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为宗旨,以《民报》为机关刊物 思想基础:革命派与保皇派的论战,宣传了革命思想;西方先进思想的传入 军事基础:革命党人多次发动起义 1911年4月黄兴等人在广州发动起义黄花岗起义 3.武昌起义:1911年10月10日革命党人熊秉坤,金兆龙率先发难。起义胜利后,成立湖北军政府,推举黎元洪为都督。定国号为中国民国,国体五族共和,震撼了清政府的统治,使其在全国的统治土崩瓦解 4.革命高潮: 民国建立: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就任为临时大总统,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成立 以五色旗为国旗 3月颁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主权在民、平等自由、三权分离、责任内阁(中国历史上第一步资产阶级民主宪法) 1912年2月宣统帝下诏退位,清王朝260多年的通知宣告结束 5.革命失败: 1912.3月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窃取了革命果实 失败原因:革命派的软弱性妥协性 6.意义: 7.近代中国第一次完全意义上的反帝反封建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 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的封建统治,结束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政体,沉重打击了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使民主共和深入人心,为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了条件,给亚洲民族解放运动以鼓舞和推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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