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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交易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模板

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交易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模板
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交易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模板

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交易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革和完善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市场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行为,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医用耗材交易是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通过全省集中的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医用耗材挂牌、成交、采购、配送和结算等交易活动,实现“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融资、在线监管”。

第三条全省范围内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与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医保定点的民营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交易适用本办法,鼓励其他民营医疗机构进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第四条已制定竞价采购目录的我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定单独收费的品种实行竞价交易;已制定议价采购目录的我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定打包收费的品种实行议价交易。未制定采购目录的品种实行直接挂网交易。

第五条医用耗材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报名及审核

第六条实行生产企业直接报名。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境外产品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

第七条生产企业报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营业执照》。

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进口医用耗材全国总代理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营业执照》。

取得国药准字号的检验试剂生产企业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GMP认证证书》,参加广东省医用耗材交易。

归属消毒产品管理的消毒剂及消毒器械生产企业须依法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二)企业或其生产的品种未被列入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非诚信交易名单。

第八条凡符合规定的品种均可随时报名。进口品种由执行境外生产企业或境外生产企业驻中国机构授权的总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新取得生产批件的医用耗材可随时报名。

生产企业提交的报名材料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一)企业资料:

属于国产产品的,须提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品种目录总表》、《供货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属于进口产品的,须提交《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营业执照》、代理协议书(复印件)或由国(境)外生

产企业出具的总代理证明、《报名品种目录总表》、《供货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属于药品管理的检验试剂产品,企业须提交《药品生产许可证》、《GMP 认证证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品种目录总表》、《供货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属于消毒剂管理的,企业须提交《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品种目录总表》、《供货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产品资料:

1.《报名品种目录总表》;

2.归属医疗器械管理的产品:

(1)提交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产品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登记表(如有)、注册证变更批件(如有);

(2)注册产品标准(或产品技术要求);

(3)《产品说明书》(外文说明书上的性能与组成等技术参数应翻译成中文);

(4)应提交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定的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全性能检测报告,或其它可以证明投标产品的检测报告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定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全性能检测报告材料;

(5)外购件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外购件的注册证及制造认可表)。

3.归属消毒产品管理的:

消毒药剂、消毒器械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质量标准(国家、行业、地方或企业)、说明书及标签、卫生安全评价报告备案证明、消毒产品检验机构出具的质量检验报告。

4.归属药品管理的检验试剂部分:

提交《药品批准文号批件》(进口药品应提供《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药品质量标准、产品说明书、药品最新批次广东省级药品检验机构或市级药品检验机构全检报告书和企业自检全检报告书、企业已加入中国药品电子监管网的材料(基本药物)。

(三)图片及产品介绍

提交清晰的产品照片(包括产品实体与包装的正面、反面、侧面等),并附上详细产品介绍。

(四)生产经营企业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使用中文(外文资料必须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文本)。

第九条配送企业报名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检验试剂的配送商须依法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

(二)未列入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非诚信交易名单;

(三)未违反法律法规及医疗器械管理的其他相关规定。

第十条医疗卫生机构报名应符合下列条件:

须提交《医疗卫生机构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单位法人证》复印件。

第十一条以上资料属复印件的须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材料由广东省药品交易机构(以下简称交易机构)受理,具体程序和要求由交易机构另行公告。

第三章采购目录与竞价分组规则

第十二条采购目录分为竞价品种采购目录与议价品种采购目录。由广东省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十三条根据注册证或生产批件类别划分以下竞价层次:

第一层次:注册证或生产批件“进”字号产品;

第二层次:经欧盟(CE)、美国(PMA)、日本(JGMP)、加拿大(CMDCAS)或澳大利亚认证,且具体品种上一会计年度上述所有认证国出口总额按当期汇率折算高于100万人民币的国产产品;注册证号或生产批件“许”字号产品;

第三层次:其他产品。

第十四条竞价品种按竞价品种采购目录中列明的规格、型号、材质、功能分组(具体目录另行公布),未制定采购目录的品种不进行分组。

第四章入市价计算规则

第十五条省卫生计生主管部门负责采集同一医用耗材不同生产企业的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标价格和广东省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现行采购价等数据,作为入市价计算依据,并公开价格采集信息。

第十六条入市价由交易机构按以下方法进行计算:

(一)同生产企业同一品种取全国(不含广东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标价格最低值与广东省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现行最低采购价两者之间低值作为入市价。

(二)没有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标价及广东省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现行采购价的品种,同组有其他生产企业的,取同组平均入市价。

(三)没有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标价及广东省内各医疗卫生机构现行采购价的品种,同组没有其他生产企业的转为议价交易。

(四)同厂家涉及长度、面积、容量等不同的同类医用耗材,交易价格出现倒挂时,按最低价格调平处理。

(五)未制定采购目录的品种暂不按上诉方法计算入市价,但交易价格不得高于本医疗机构该品种的现行采购价。入市价计算结果报省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省发展改革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采集的数据源和入市价公示7个工作日后,生产企业如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由交易机构复核。

第五章交易规则

第十八条实行竞价交易的品种按以下规则实施交易:

(一)医疗卫生机构要按照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临床首选的原则,结合本机构的诊疗科目、使用特点,公开、透明、合理的遴选拟使用的品种、规格、材质,不能直接选择生产企业。

(二)各医疗卫生机构自主选择联合采购方式:

方式一:交易平台按品规汇总进行团购。各医疗卫生机构可每日在交易平台上填报本单位遴选品种的采购量和采购期限,采购量可为月、季度或年度使用量,采购期限不超过一年。交易平台每季度自动按品种汇总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拟采购量,并向企业公布。

方式二:医疗卫生机构自主联合进行团购。由医疗卫生机构自主组成联合体,医疗卫生机构可每日在交易平台上填报本单位遴选品种的采购量和采购期限,采购量可为月、季度或年度使用量,采购期限不超过一年。交易平台每季度按联合体汇总拟采购量,并向企业公布。

(三)交易平台于每季度最后1个工作日在网上公布全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的遴选品种和各品种汇总的采购量,各相关生产企业按照公布汇总的采购量进行网上报价,报价应符合以下要求:

1.报价不得高于本品种的入市价及报名后同组入市价平均值;

2.报价后为独家的产品转入议价交易;

3.不报价或者报价为零的品种视为自动放弃;

4.生产企业所报价格是指可供应给医疗卫生机构的供货价;

5.实际报价时,按最小单位(个、套、组件等)报价;

6.所有品种报价保留到小数点后3位(即0.001),如超出小数点后3位,则四舍五入;

7.报价使用货币及单位:人民币(元);

8.每轮网上竞价报价只报1次,在一天内完成,具体报价要求另行通知。

(四)采用“双信封”评审制度,即经济技术标和商务标分开评审。

1.经济技术标评审(详见附表1)。经济技术标得分按按《“双信封”评审比例表》(详见附表2)由高至低筛选出商务标评审候选品种,总分相同的均进入商务标评审,不设门槛分。

2.商务标评审。进入商务标评审的品种报价后,候选产品2个及以下的,选择报价最低的为交易品种;候选产品2个以上的,选择报价最低及次低的为交易品种,医疗机构优先采购报价最低品种,如要采购次低品种,采购该品种量不得超过医疗机构报量的30%。如出现相同价格的按经济技术标分数由高至低的顺序选择中标;如经济技术标分数相同的由交易机构组织相关生产企业抽签确定。

(五)对非打包收费且未成交的专机专用品种,医疗机构可选择议价交易,但交易价格不得超过同组竞价品种的成交价。

组套和商品包品种按标准组套和商品包实行竞价交易,须含组件单项报价,医疗机构可按组件单项报价采购单项品种,单项品种价格不得超过对应组其他企业同单件报价的平均值。

第十九条未制定采购目录的品种由医疗机构以不高于本机构的现行采购价与企业议价交易。

第二十条新的交易品种未到货之前,医疗卫生机构可顺延原交易品种。

第二十一条医疗机构必须通过交易平台采购所有的医用耗材。因开展新技术、临床急(抢)救需使用成交品种中无替代的成交未报量或未成交品种,医疗机构须通过交易平台备案采购(方法由省卫生计生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公布)。备案采购实行限量限额管理。

第二十二条备案采购的未成交品种生产企业须在交易平台申报备案价。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对成交未报量的品种,按当期成交价格备案采购。对报价未成交的品种,按不高于该品种当期报价及备案价备案采购。对未报价或未挂牌的品种,按不高于备案价备案采购。

第二十四条议价品种由医疗卫生机构自行遴选品种和生产企业,在入市价之下自行、区域集中或委托交易机构,通过交易平台议价交易,具体办法由省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中医用耗材的采购与配送、交易结算、交易监督管理、交易机构管理参照广东省药品交易相关办法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2015年月日起实施,试行年。

附表1

经济技术标评审表

评审指标描述指标分值

产品认可度(35分)注册证或生产批件“进”

字号产品以企业提供的

上一年度我省已采购公

立和民营医保医院(不含

基层)清单为依据

按产品每家医疗机构得0.5分0-35

注册证或生产批件“准”

字号并被纳入第二层次

的国产产品,具体品种上

一会计年度对欧盟、美

国、日本、加拿大或澳大

利亚所有认证国出口总

额按当期汇率折算高于

100万元(含),以出口

金额为依据

100万元得10分,每增加50万

元得1分0-35

注册证或生产批件“许”

字号产品以上一会计年

度具体产品总出口额按

当期汇率折算金额为依

不足100万元(含)得10分,100

万元以上每增加50万元得1分

0-35

第三层次产品以企业提

供的上一年度我省已采

购公立和民营医保医院

(不含基层)清单为依据

按产品每家医疗机构得0.5分0-35

企业销售规模(30分) 以企业提供的上一会计

年度企业增值税纳税报

表中上缴增值税对应的

销售金额为依据

企业年销售额不足500万元(含)

得5分,每增加200万元得0.5

5-30

产品质量认证情况(10分)出具相应产品质量认证

证书

产品通过PMA和CE认证10

产品通过PMA或CE认证8

产品通过ISO13485认证 6

其他情况 4

产品质量可靠性(5分)以上一年度国家或广东

省药品监管部门等相关

职能部门的公告或正式

文件为依据

没有不良记录(与注册证同组的

同企业品种)

5

评审指标描述指标分值

有不良记录(与注册证同组的同

企业品种)

获奖情况(仅限第三层次产品

5分)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

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

术进步奖,以上奖项均须

二等奖及更高等级,自获

奖之日起15年内,对象

是获奖企业参加交易医

用耗材本身。

有 5

无0

备注:

1.本办法试行期间因“上一年度配送能力”无法统计,暂不纳入评审指标。试行期满后配送能力将作为评审指标纳入分值计算;

2.新增产品涉及上一年度相关指标无法提供的按同组产品的平均分值计算。

附表2

“双信封”评审比例表

序号同组有效报名产品数

(个)

商务标评审候选产

品数(个)

成交产品数

(个)

1 1-

2 不淘汰 1

2 3-5 不淘汰 2

3 6-8 5 2

4 9-12 6 2

5 13-19 9 2

6 20个及以上50% 2

广东省医用耗材交易医疗机构报名须知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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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复印件要求清晰可认。同时签署“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并加 盖企业公章(红章)。 5、申请单位提交的纸质材料有标准格式的,须按附件所列格式 要求填写。 6、所有材料均使用中文(外文资料必须提供中文翻译文本)。 7、模板上需填写的“编号”为电子注册里的编号。 8、“县级卫生局对医疗机构出具的资质证明”指的是县级卫生局 对县级和基层医疗机构身份确认的文件说明,要求盖上卫生局公章(红章)。 模板1:封面 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交易 医疗机构材料 医疗机构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 模板2: 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表 医疗机构全称: 医疗机构类型: (县以上医疗机构/基层医疗机构/其他机构) 卫生机构属性代码(22位)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联系电话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__________联系人(姓名):____________职位: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移动电话: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 被授权人(姓名):___________职位: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移动电话: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 通讯地址:邮政编码:__________模板3 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注册于(单位地址)的(单位名称)的(法人代表姓名)代表本单位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本单位名义全权处理与广东省医用耗材交易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注册、领取帐号密码、开立资金账户、办理数字认证证书、签署相关文件、参加医用耗材交易、签订和履行医用耗材交易合同等。被授权人在授权范围内所从事的任何行为,均由本单位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署生效,至本单位书面撤销或变更本授权书为止。 医疗机构(盖章)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出招”整治“交易乱象” 广东药品交易中心对交易规则的市场反应更快捷,从另一个侧面反映了广东对探索药品招标交易新方式的积极态度。 粗略估计:基药的实际配送率应该在60-70%之间,原因有地方医院托款、配送公司没有及时收到货款而拒绝配送。有地方配送商选择医院或医院故意选择配送商的问题。 对中标品种的配送率考核,始终悬在配送商和厂家头上的“长剑”,交易各方遵循“契约”是广东省药品交易制度能顺利推行的“基础”。 9月28日,交易系统修改了部分功能,主要有: 1.增加卖方会员“变更与暂停配送协议”功能模块 卖方会员可对配送协议进行变更或者暂停操作。 对于某些没有及时送货的配送商,厂家可以直接发起暂停“配送协议”,医院在做合同委托时,也就无法把手头的订单错误下给服务差的配送公司,从源头上尽量减少失效交易。此举能倒逼流通环节按市场原则分化 2.增加配送会员账号查看【协议日志列表】权限, 配送会员可在【协议日志列表】中查看该会员的配送协议操作日志。 被处罚时配送公司起码知道自己什么地方做得不对,免得扯皮、耍赖。 3. 增加“逾期未响应订单”统计功能, 在交易监管系统中增加【逾期未响应列表】功能。按照《广东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与配送办法(试行)》第十七条:“……一般药品24小时内送到,最长不超过48小时”的规定,系统中超过48小时未被配送会员响应的订单,会实时同步到【逾期未响应列表】当中。 若配送会员在逾期后又响应了订单,则该订单从【逾期未响应列表】中撤出。 4. 增加“自动发送逾期未响应订单统计结果”功能 在交易监管系统中,将在每周定时将【逾期未响应列表】的统计结果自动发送给各地市的相关监管部门。 按照采购与配送办法规则,严厉的处罚将在不久后发出,请交易中心在处罚时反问自己一句:钱到位了吗?。 否则,被处罚企业难免“吞唔落啖气”。

医用耗材购销合同范本

信阳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购销合同 甲方(医疗机构名称): 乙方(配送企业名称): 为构建诚信、公正的医用耗材购销新秩序,维护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成果,根据《合同法》和《2011年度信阳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合同: 一、甲方责任 (一)甲方保证从信阳市医用耗材集中招标中标目录中采购;保证从中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采购医用耗材。 (二)甲方根据使情况,每半年与配送企业签订一次采购合同。甲方的实际采购数量与合同采购数量允许有一定数量的差异。市级以上医疗机构可以周为单位发布采购计划,每周临时采购计划不应超过一次;县级医疗机构可以半月为单位发布采购计划,每月临时采购计划不应超过两次。甲方应充分考虑临床应急需要,备足应急医用耗材。 (三)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金额和时限范围内,对配送企业配送的合格中标医用耗材,不得以非正当理由拒收或退货。

(四)甲方自收到医用耗材之日起一般不得超过60日结算货款。 (五)本合同限定为甲方在半年内的采购品种数量(具体采购需求附后),实际货款结算以乙方向甲方提交的供货发票为准。 二、乙方责任 (一)乙方保证按照《2011年度信阳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招标文件》中的约定及本合同涉及的内容,向甲方提供合格的中标医用耗材。 (二)乙方保证按照甲方的需求承担中标医用耗材相关伴随服务,如发生违约行为,甲方有权中止采购其中标品种。 (三)乙方必须具有满足所有甲方临床使用需求的供货能力,不论甲方医用耗材采购规模大小,乙方均须保证供货,供货的时间和数量以甲方的采购计划或合同为准,急救医用耗材或紧急情况用货的配送不应超过4小时,一般医用耗材的配送不应超过48小时。 (四)中标人在原则上不超过两家的经销商进行转配送(中标人若为生产企业的可由其经销公司在各省辖市委托原则上不超过二家的经销商进行转配送或指定一家一级代理商配送,一级代理商可在各省辖市委托原则上不超过两家的经销商进行转配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并由中标人持委托书、转配送合同到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广东省医用耗材挂网交易系统企业用户手册

医用耗材挂网交易系统企 业用户手册 V1.0

目录 目录 (2) 一、如何使用手册 (3) 1.1约定 (3) 1.2遇到更多问题 (3) 二、系统基本操作 (3) 2.2登录 (3) 2.3退出 (5) 三、基本信息 (6) 3.1企业用户管理 (6) 3.2企业基本信息 (6) 3.3用户基本信息 (7) 3.4查看企业信息 (8) 3.5企业信息修改 (9) 3.6用户密码修改 (10) 四、器械管理 (11) 4.1维护生产企业 (11) 4.2企业资质管理 (16) 4.3注册证管理 (18) 4.4产品管理 (22) 4.5产品资质管理 (24) 4.6自定义分类 (28) 五、交易管理 (31) 5.1合同管理 (31) 5.2廉洁合同 (34) 5.3订单查看 (35) 5.4退货查看 (36) 5.5选择配送 (37) 六、交易统计 (39) 6.1配送商统计 (39) 6.2交易商品统计 (40)

一、如何使用手册 1.1约定 本系统所有列表信息均可进行条件查询、翻页、设置每页显示数量等操作。点击本系统所有列表的可链接表头,均可按其相应信息重新排列顺序。本系统主窗口状态栏,列出当前项目信息。 1.2遇到更多问题 在您使用本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我们强烈建议您首先查阅本手册,本手册可以帮助您解决遇到的大部分问题。如果通过查询本手册,您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您可以通过电话或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我们的专业技术支持人员。 二、系统基本操作 2.2登录 路径:企业数据管理平台IP或者网络地址。 功能说明:登录到企业数据管理平台。 操作步骤: 1.打开浏览器,输入企业数据管理平台网络地址。在(图2.1.1)所示的页面中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按钮。如果用户名、密码通过验证,则进入企业数据管理平台。

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 2019版

前言 本报告围绕核心要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数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人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入院人数等展开深入分析,深度剖析了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体情况的现状及发展脉络。 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体情况分析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 计局、行业协会、相关科研机构等权威部门,通过整理和清洗等方法分析得出,具备权威性、严谨性、科学性。本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从多维角度借助数据客观反映当前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 体情况真实状况,趋势、规律以及发展脉络,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必能为大众提供有价值的指引及参考,提供更快速的效能转化。

目录 第一节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具体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占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同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 析 (6) 第三节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量指标分析 (7) 一、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量占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量比重统计分析.7 四、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广东省卫生计生部门医疗机构与武警广东省总队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协议(协议范本)

STANDARD AGREEMENT SAMPLE (协议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YB-HT-003813 广东省卫生计生部门医疗机

广东省卫生计生部门医疗机构与武警广东省总队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协作机制协议(协议范本) 甲方(地方提供协作医疗机构): 乙方(武警广东省总队基层医疗机构): 为解决武警部队基层官兵看病就医问题,提升武警部队基层医疗机构的卫勤保障能力,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武警总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省卫生计生委和省武警总队《转发〈关于二级以上医院与武警部队医疗机构开展对口支援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协议。 一、地方协作医疗机构义务 (一)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武警总部及省卫生计生委、武警广东省总队有关通知要求,根据武警部队基层医疗机构的需求,组织专家以急需医疗技术帮扶为主,以人员培训为重点,以服务保障基层官兵医疗需求为主要内容开展医疗协作工作。(二)每年根据新兵入伍、老兵退伍、季节变换等特殊时段及部队担负急难险重、处置突发事件等任务,根据武警支队任务需要,派出专家到武警支队开展巡回医疗、心理咨询、健康宣教、技术帮扶等,对武警支队卫生队的医疗业务工作提出

指导性意见和建议。二级以上医院建立武警官兵伤病员紧急救治绿色通道,武警支队执行突发维稳、公共卫生事件等紧急任务时,确保武警官兵急诊伤病员得到优先救治和享受优惠医疗。 (三)地方医疗机构与武警支队共同研究制定进修计划,每年免费接收武警支队基层医务人员到地方进行业务培训或进修学习,提高武警支队卫生队医务人员的业务素质、诊疗水平、防病治病能力;进修人员培训期间的生活费、交通费由武警支队承担,其他费用由医院培训方承担。 (四)帮助武警支队医疗机构开展适宜技术和新技术、新业务,并结合实际拓展服务范围。 (五)地方医疗机构开通绿色通道服务,为驻地官兵就诊、住院提供便捷服务。 二、武警部队医疗机构责任 (一)严格落实好警地联合应急协作机制,在抢险、救灾等突发事件中发挥好部队卫勤保障突击队的作用。 (二)积极配合地方医疗机构开展工作,为地方医疗机构人员来部队工作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条件,并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 (三)及时向地方医疗机构反馈工作开展情况,为下步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三、协议期限 协议期限为年,自年月至年月止。 四、其它事项 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议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一份,送双方上级主管部门各一份。本协议书不因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终止。 甲方代表人签字:乙方代表人签字:

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交易办法

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交易办法 (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革和完善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市场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采购行为,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医用耗材交易是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 术,通过全省集中的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医用耗材挂牌、成交、采购、配送和结算等交易活动,实现“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融资、在线监管”。 第三条全省范围内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与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医保定点的民营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交易适用本办法,鼓励其他民营医疗机构进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第四条我省现行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定打包收费的医用耗材实行议价交易,其他医用耗材实行竞价交易。 第五条医用耗材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章报名及审核 第六条实行生产企业直接报名。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境外产品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 第七条生产企业报名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

械生产备案凭证)和《营业执照》。 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进口医用耗材全国总代理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及《营业执照》。 归属药品管理的检验试剂生产企业须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和《GMP认证证书》,同生产企业同一品种已参加广东省药品交易的,不得参加广东省医用耗材交易。 归属消毒产品管理的消毒剂及消毒器械生产企业须依法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二)企业或其生产的品种未被列入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非诚信交易名单。 第八条凡符合规定的品种均可随时报名。进口品种由执行国外生产企业授权的总代理企业参与报名。新取得生产批件的医用耗材可随时报名。 生产企业提交的报名材料应符合以下条件和要求: (一)企业资料: 属于国产产品的,企业须提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报名品种目录总表》、《供货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属于进口产品的,医用耗材全国总代理须提交《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营业执照》、代理协议书(复印件)或由国(境)外生产企业出具的总代理证明、《报名品

医用耗材领用制度

医用耗材领用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医用耗材的管理,规范耗材的请领出库流程,更好地服务于临床,更好地遵循“实耗实领、厉行节约、成本控制”的原则。现制定医用耗材库的领用管理制度。 1 、每周一、三、五为耗材仓库领用日,科护士长或科室耗材管理员应及时清点和掌握科室库存数量,做好领用计划,避免每天多次申领,汇总后将申请单发给设备科仓库保管员。每周二、四为仓库盘整、备货及二级库巡查时间。 2、应急发放是指因特殊、急救或重大事件临时性所需的医用耗材的发放,科室护士长或科室耗材管理员应注明原因报科主任批准或加盖科室公章,保管员则应急受理发放。 3、鉴于医用耗材的特殊性,科室护士长或耗材管理员需提前一天向仓库保管员发送申请单,以确保耗材配送工作的及时与准确。 4、各科室所需耗材按所属医院向各自仓库保管员提交领用申请,由保管员按科室打制出库单(一式三联)并照单发货,与配送人员核对,配送人员清点无误后及时送达所需科室,交给护士长或耗材管理员,科室当面清点确认无误后签字留一联,其余二联由配送人员当日交还给保管员,保管员再将其中一联交给设备会计留档。 5、科室每次领用量原则上不低于一周用量,不高于一月用量。 6、科室接收医用耗材时要认真检查小包装内有无漏气、破损、产品不洁净等情况。如有异常及时上报医院感染科、医疗设备管理处,并退回仓库等待处理。

7、需特殊保存的医用耗材(检验试剂、病理试剂、洗消产品、血气测试片、心包补片、异体真皮等)必须在医疗设备管理处专人参加验收备案登记后,相关科室才能进行领用,仓库入库人员依据登记记录及科室签收凭证及时办理入库手续,仓库出库人员依据入库单及科室签收凭证与科室及时办理出库手续。 8、跟台手术的特殊医用耗材(骨科手术耗材等)由使用科室与手术室相关人员共同签字确认,仓库入库人员依据追溯卡及确认签字的送货单当月补办入库手续,仓库出库人员依据入库单与科室当月补办出库手续。 9、导管室的高值耗材必须在医疗设备管理处专人参加验收备案登记后,科室才能进行领用,仓库入库人员依据登记记录、科室签收凭证和科室使用记录当月补办入库手续,仓库出库人员依据入库单及科室使用记录与科室当月补办出库手续。 10、外请专家手术所使用的自带医用耗材必须三证齐全,并经医务处同意报医疗设备管理处备案后方能使用,仓库出、入库人员依据医务处及采购员签字的单据当月补办入库和出库手续。 11. 各科室应定专人负责办理领用手续,不得随意委派他人,不可无单领用或代领。 12、所有耗材原则上不得以借据的形式借用,特殊情况下需使用科室主任签字后,仓库方可受理并在当月补办出库手续。

广东省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2020版

广东省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 告2020版

序言 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数据解读报告从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医院数量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现状、趋势变化。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分析,提供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现状及发展趋势。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 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 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数据解读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现状 (1) 第二节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指标分析 (3) 一、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现状统计 (3) 三、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占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比重统计 (3) 四、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4) 五、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5) 八、珠三角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同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8-2019)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珠三角医院数量指标分析 (7) 一、珠三角医院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医院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珠三角医院数量占全省医院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珠三角医院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8) 五、珠三角医院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8) 六、全省医院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9)

(完整版)广东省医院大全

广东省医院大全 广州市 ?广东省中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东省人民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三甲综合医院)?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南方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市中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市儿童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东省妇幼保健(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黄埔院区(三甲综合医院)?南方医科大学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甲综合医院)?武警广东总队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市脑科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十二人民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市妇婴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医学院荔湾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骨伤科医院(三甲综合医院)?广州421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开发区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解放军第458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越秀区妇幼保健院(二甲综合医院) ?荔湾区第二人民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广州医学院第五附属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黄埔中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天河区妇幼保健院(二甲综合医院) ?番禺第二人民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广州市正骨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江都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三甲综合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市红十字会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中山二院(三甲综合医院)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军区总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肿瘤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六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东省口腔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学院附属口腔医院(三甲综合医院)?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医学院口腔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市胸科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州荔湾区中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广州天河区中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何贤纪念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广州市白云区第一人民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广州市番禺中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广州新海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广东省电力一局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从化中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海珠区妇幼保健院(二甲综合医院) ?增城市妇幼保健院(二甲综合医院) ?广东省工人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东山院区(二甲综合医院) 深圳市 ?深圳北大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深圳市福田人民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深圳儿童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南山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深圳市妇幼保健院(三甲综合医院) ?蛇口人民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深圳平乐骨伤科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盐田区人民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深圳市第三人民医院(二甲综合医院) ?深圳市龙岗中心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三甲综合医院)

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内部

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内部 管理工作指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行为,提高医疗机构对于医用耗材采购的管理水平,预防腐败行为发生,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卫医管发〔2010〕4号)、《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药监总局令第18号)、《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交易的办法(试行)》(粤卫〔2016〕53号) 等规定,特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二条本工作指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国家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卫生计生部门发证,归属医用耗材管理的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管理的产品或药品管理的诊断试剂。 第三条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是指医疗机构确定产品、供应商(含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及采购价格的过程,应当严格遵循国家相关管理规定执行,确保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 续齐全。 第四条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内部在医用耗材的遴选、准入、采购、入库、预算、结算、监管等各环节所开展的管理工作,包括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信息化手段,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原则,符合“过程公开、程序规范、责任清晰、权力制衡、易于溯源”的要求。 第五条医疗机构要依据本工作指引制定并完善本单位的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按属地报同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省属、部属医疗机构报省级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二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要设立医用耗材管理相关委员会,承担本单位医用耗材的管理责任;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立相关委员会,提高管理水平,预防腐败发生。 医疗机构要指定具体内设部门对医用耗材采购进行全面管理,并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包括医用耗材日常管理、品种和供应商遴选、组织招标或询价采购、采购价格调整、采购数据

《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配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配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 陕卫药政发〔2016〕29号 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局(委)、杨凌示范区社会事业局、韩城市卫生计生局、神木县、府谷县卫生局,委直委管各单位,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 为规范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配送工作,提高配送效率、明晰配送责任,保障配送质量,根据《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要求,制定了《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配送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卫生计生委 2016年3月16日 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配送工作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全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配送工作,根据《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按照“一个平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规范运行、动态调整、强化监管”的基本原则,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配送工作。 第三条参与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配送工作的生产、配送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各方当事人,适用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省卫生计生委作为牵头部门,协调财政、人社、药监、物价、工商等部门,依托省药品“三统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共同履行管理机构职责,协调并督促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配送相关工作。 第五条陕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心(以下简称“省采购中心”),主要职责是提供采购、配送和结算等平台服务,开展价格监测和统计分析,受理业务咨询及处理相关申诉投诉等。 第六条各市、县卫生计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阳光配送工作。 第三章配送企业网上注册 第七条为陕西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配送医用耗材的企业,均须在省药械集中采购网上注册。具体注册时间、程序以及资质要求以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网通知的要求为准。 第八条省采购中心对申报资质材料完备的配送企业予以挂网;配送企业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网上注册的,不能参与陕西省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配送工作。 第九条配送企业对所提供的资质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所提供资质材料不合法或不真实的,经省采购中心查证,省卫生计生委取消其注册资格,情节严重的,两年内不接受其注册申请。配送企业资质材料将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并全程接受申诉投诉。 第十条配送企业网上注册工作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季度调整一次。 第四章配送关系确立 第十一条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是医用耗材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确保产品质量和供应保障,要充分利用信息化管理手段,理顺流通环节,实现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 第十二条生产企业可将医用耗材直接配送到医疗卫生机构,也可委托经过平台注册的医

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具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具体情况3年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报告导读 本报告主要收集权威机构数据如中国国家统计局,行业年报等,通过整理及清洗,从数据出发解读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具体情况现状及趋势。 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具体情况数据分析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此报告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深度解读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具体情况核心指标从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数量,乡镇卫生院数量,村卫生室数量,门诊部(所)数量,专业公共卫生机构总数量等不同角度分析并对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具体情况现状及发展态势梳理,相信能为你全面、客观的呈现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具体情况价值信息,帮助需求者提供重要决策参考及借鉴。

目录 第一节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具体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占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广东省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同全国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指标分析 (7) 一、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占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广东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9)

广东省医用耗材系统操作手册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医用耗材数据申报系统V1.0—企业操作手册

目录 目录 (1) 1.1约定 (2) 1.2遇到更多问题 (2) 二、系统基本操作 (2) 2.1登陆 (2) 2.2退出 (4) 三、公告 (4) 3.1公告通知 (4) 四、基本信息 (5) 4.1企业基本信息维护 (5) 4.2用户基本信息 (5) 4.3密码修改 (6) 五、器械管理 (7) 5.1维护生产企业 (7) 5.2管理企业资质 (12) 5.3注册证管理 (14) 5.4产品管理 (19) 5.5产品资质管理 (23)

一、如何使用手册 1.1约定 本系统所有列表信息均可进行条件查询、翻页、设置每页显示数量等操作。点击本系统所有列表的可链接表头,均可按其相应信息重新排列顺序。本系统主窗口状态栏,列出当前项目信息。 1.2遇到更多问题 在您使用本系统过程中遇到问题,我们建议您首先查阅本手册,本手册可以帮助您解决遇到的大部分问题。如果通过查询本手册,您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您可以通过在线客服或者电话联系我们的专业技术支持人员。 二、系统基本操作 图2.1.1企业端登陆页 2.1登陆 路径: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医用耗材数据申报系统V1.0或者网络地址。 功能说明:登录到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医用耗材数据申报系统V1.0。 操作步骤: 1.打开浏览器(建议搜狗、ie9以上、谷歌浏览器),输入系统网络地址。在(图2.1.1)所示的页面中输入用户名、密码,点击【登录】按钮。如果用户名、密码通过验证,则进入系统。 如果用户名、密码错误,则在登陆输入框之前显示出(图2.1.2)提示信息,点击【确定】后可重新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系统。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数字证书安全客户端安装使用操作指南

安装使用指南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数字证书安全客户端安装使用操作指南

目录 1前言 (1) 1.1数字证书 (1) 1.2电子密匙 (2) 2安装驱动程序 (2) 3插入电子密匙 (6) 4检验安装是否成功 (6) 5密码更改 (7) 6电子密匙使用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8) 7结束语 (9)

1前言 1.1数字证书 数字证书又称为数字标识(Digital Certificate,Digital ID)。它提供了一种在Internet/Intranet上身份验证的方式,是用来标志和证明网络通信双方身份的数字信息文件,与司机驾照或日常生活中的身份证相似。在网上进行电子政务、商务活动时,信息交互双方需要使用数字证书来表明自己的身份,并使用数字证书来进行有关的操作。通俗地讲,数字证书就是个人或单位在Internet/Intranet网络环境中的身份证。数字证书主要包括三方面的内容:证书所有者的信息、证书所有者的公开密钥和证书颁发机构的签名。通常,一个标准的X.509数字证书包含以下一些内容: ?证书的版本信息; ?证书的序列号,每个证书都有一个唯一的证书序列号; ?证书所使用的签名算法; ?证书的发行机构名称(命名规则一般采用X.500格式)及其用私钥的签名; ?证书的有效期; ?证书使用者的名称及其公钥的信息。 在使用数字证书的过程中应用公开密钥加密技术,建立起一套严密的身份认证系统,它能够保证: ?信息除发送方和接受方外不被其他人窃取; ?信息在传输过程中不被篡改; ?接收方能够通过数字证书来确认发送方的身份; ?发送方对于自己发送的信息不能抵赖。 以电子邮件为例,数字证书主要可以解决: ?保密性:通过使用发件人的数字证书对电子邮件加密,只有收件人才能阅读加密的邮件,这样保证在Internet上传递的电子邮件信息不会被他人窃取,即使发错 邮件,收件人由于无法解密而不能够看到邮件内容。 ?完整性:利用发件人数字证书在传送前对电子邮件进行数字签名不仅可确定发件人身份,而且可以判断发送的信息在传递的过程中是否被篡改过。

医用耗材配送协议

医用耗材配送协议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共同发展的原则,在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前提下,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医用耗材配送服务签订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案 1.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为甲方提供医用耗材配送服务,具体配送产品见《医用耗材配送目录》。 2.鉴于甲乙双方长期友好互惠的合作关系,以及乙方在医用耗材采销领域的业务优势,甲方自愿承诺,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所使用的《医用耗材配送目录》中约定的产品全部由乙方统一配送。 3.《医用耗材配送目录》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作为本协议附件。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因自身业务调整、厂商停产

等原因须变更《医用耗材配送目录》中的产品、品牌、厂商等内容,应提前【】日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确认后方可变更《医用耗材配送目录》,变更后的《医用耗材配送目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4.乙方按照《医用耗材配送目录》约定,向甲方有偿配送医用耗材并提供售后服务。如配送目录中出现监管部门禁止销售的产品,乙方有权自行停止相关产品的配送,甲方应配合乙方按照政府及厂商规定对相关产品进行召回。 5.协议有效期:【】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质量规定 1.乙方配送医用耗材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产品的品牌、规格、厂商和/或代理商应与《医用耗材配送目录》所载信息一致。 2.甲方确认知悉,本协议项下所有产品由厂家和/或代理商提供质量承诺,并由厂家和/或代理商负责处理由质量问题而引发的纠纷,乙方不承担任何产品质量责任,有证据证明由于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引起的产品质量责任除外。 3.乙方向甲方配送医用耗材时必须在产品的有效期内送货。以到货之日起计算,常规产品的使用效期不少于【】个月,可及时使用产品的使用效期不少于【】个月。如遇紧急调货、产品短缺等特殊情况,相关效期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乙方配送产品出

广东省山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2020版

广东省山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 2020版

序言 山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数据解读报告从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医院数量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山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现状、趋势变化。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分析,提供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山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现状及发展趋势。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 山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 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山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数据解读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山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山区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山区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山区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山区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占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山区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4) 五、山区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5) 八、山区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同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8-2019)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山区医院数量指标分析 (7) 一、山区医院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医院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山区医院数量占全省医院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山区医院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8) 五、山区医院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8) 六、全省医院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9)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会员使用CA证书登录系统与创建子账户操作指南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会员使用数字证书登录系统 与创建子账户操作指南 1登录 使用电脑IE浏览器打开交易系统地址,进入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界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点击【登录】进入系统主页。 1.1CA登录 若点击【登录】按钮后,出现了下图的提示,该用户已启用机构证书CAKey登录加密模式,需要按照提示,先插入USBkey,然后点击黄色的字体根据提示安装Ukey驱动程序,然后再进行登录。 注:插入的USBkey所属于会员编号必须和要登录的账号所属会员机构的编号相匹配,否则

登录会不成功。 2权限分配 该功能模块主要是对不同的会员角色进行权限的分配。权限分配功能是在角色管理列表里进行操作,在进行权限分配前首先要新增会员角色。 2.1角色查询 打开【会员管理】->【角色管理】进入角色列表,输入角色名称,点“查询”按钮查询角色。 2.2 角色新建 1、打开【会员管理】->【角色管理】进入角色列表,点“新增角色”按钮新增角色。 2、在新增角色界面,填写角色名称和描述,点击“新增角色”按钮,角色新建成功。

注:若在此处点击的是“保存并设置权限”按钮,则会保存新建的角色并且直接进入新建角色的权限配置页面,可以直接对角色进行权限配置。 2.3 权限配置 在角色列表点击“权限”按钮,进入权限配置界面,根据每个角色的不同勾选权限,点如“药品管理组”角色,就勾选药品管理部分的权限,点“保存权限”按钮,完成角色配置。 2.4 角色修改 打开【会员管理】->【角色管理】进入角色列表,点击已经存在的角色的名称,进入角色修改界面,修改完角色后点击“修改角色”按钮修改角色。 2.5 角色删除 打开【会员管理】->【角色管理】进入角色列表,点“删除”按钮删除角色。

广东省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告2020版

广东省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3年数据解读报 告2020版

序言 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数据解读报告从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医院数量等重要因素进行分析,剖析了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现状、趋势变化。 借助对数据的发掘分析,提供严谨、客观的视角来了解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现状及发展趋势。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并经过专业统计分析及清洗而得。 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数据解读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 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数据解读报告以数据呈现方式客观、多维度、深入介绍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真实状况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提供必要借鉴及重要参考。

目录 第一节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和医院数量情况现状 (1) 第二节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指标分析 (3) 一、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现状统计 (3) 三、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占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比重统计 (3) 四、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4) 五、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4) 六、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5) 七、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5) 八、广州市医疗卫生机构数量同全省医疗卫生机构数量(2018-2019)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广州市医院数量指标分析 (7) 一、广州市医院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医院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广州市医院数量占全省医院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广州市医院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8) 五、广州市医院数量(2018-2019)变动分析 (8) 六、全省医院数量(2017-2019)统计分析 (9)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交易的办法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九部门关于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交易的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改革和完善广东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市场机制,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行为,降低医用耗材虚高价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医用耗材交易是运用现代电子信息技术,通过全省集中的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开展医用耗材挂牌、成交、采购、配送和结算等交易活动,实现“在线竞价、在线交易、在线支付、在线融资、在线监管”。 第三条全省范围内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与卫生计生服务机构医用耗材交易适用本办法,鼓励其他医疗机构进入交易平台进行交易。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交易的医用耗材为国家或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或卫生计生主管部门发证,归属医用耗材管理的医疗器械(以下简称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管理的产品或药品管理的诊断试剂。 - 1 -

第五条竞价采购目录的品种实行竞价交易;议价采购目录的品种实行议价交易。未纳入采购目录的品种实行直接挂网交易。 第六条医用耗材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医用耗材在交易平台交易,不收取交易费用。 第二章报名及审核 第八条实行生产企业直接报名。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境外产品国内总代理视同生产企业。 第九条生产企业报名条件: (一)提交以下资料: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交《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和《营业执照》。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公司产品的商业公司、境外产品国内总代理提交《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且经营范围包含所经营品种(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或生产企业在其住所或生产地址销售医疗器械的,境外产品国内总代理报名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的除外)及《营业执照》。 取得国药准字号的诊断试剂参加广东省医用耗材交易的,其生产企业提交《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GMP证书》。 归属消毒产品管理的消毒剂及消毒器械生产企业提交《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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