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工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
审查申请表
煤矿名称(公章):枣庄市峄城区福兴煤矿
矿长(签字):
核定时间:2006年8月15日至2006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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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时间:2006年月日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订
500WT生产能力核定 报告书 xxx煤矿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目录
第一章矿井生产现状-------------------------------2 第二章资源储量核查-------------------------------3 第三章采掘工作面能力核定-------------------------4 第四章井下排水系统能力核定-----------------------7 第五章供电系统能力核定---------------------------12 第六章井下运输系统能力核定-----------------------20 第七章通风系统能力核定---------------------------28 第八章压风系统核查情况---------------------------42 第九章洗煤厂洗煤生产系统能力核定-----------------45 第十章地面生产系统能力核定-----------------------48 第十一章各系统能力核定结果-------------------------49 第一章矿井生产现状 一、主要生产系统、采掘工艺、开拓方式和开采方法、水平、采区划分。 矿井开拓方式为立井、斜井和平硐混合式开拓方式。矿井现有一个开采水平(xxxx水平),一个准备水平(xxxx水平)。xxx水平现分南北两大区,其中南区又分四个采区,一、二、四采区已采完,现三采区正在回撤,预计2011年年底结束;北区分为五采区、六采区,现五采区为生产采区,六采区为准备采区。
矿井采用走向长壁式综合机械化采煤法,全部跨落法管理顶板。采掘全部实现了综合机械化作业。 二、矿井队组在册情况 回采队:两个 开掘头:十个(掘进头6个,开拓头4个) 三、近几年生产完成情况 矿井2008年完成产量300万t;2009年完成产量268.9万t;2010年完成产量300万t;2011年截止目前完成283万吨,预计完成产量330万t 。 第二章资源储量核查 本次资源储量估算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底。工业指标采用一般工业指标:煤层最低可采厚度为0.70m,原煤最高灰分为40%,原煤最高硫分为3%;参与本次资源储量估算的煤层与采矿许可证批准的煤层一致,即矿井批准开采的山西组2#煤层和太原组10、11号煤层。估算边界与采矿许可证批准的范 围边界一致。 井田内批采2#、10#、11#煤层保有资源储量23831万吨(其中气煤455万吨,1/3焦煤9339万吨,肥煤14037万吨),累计开采动用资源储量3248万吨,累计探明资源储量27079万吨。 二、各煤层基本情况 1、本井田构造属简单类,主要可采煤层属稳定型。 2、2010年8月,对xxx井田内各可采煤层资源储量进行核查,编制了《山西省xx煤田xxx煤矿资源储量复核报告》。该报告通过国土资源部储量评审中心评审,国土资储备字(2010)361号文预以备案。报告截止日期为2009年12月31日,井田保有煤炭资源储量总量23831万吨{探明的经济基础储量(111b)为11549万吨,控制的经济基础储量(122b)为10365万吨,推断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3)为83万吨,探明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1)为812万吨,控制的内蕴经济资源量(332)为1022万吨}。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河南省煤层气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一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核查 (2) 第三章提升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3) 第四章井下排水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7) 第五章供电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9) 第六章井下运输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11) 第七章采掘工作面生产能力核定 (14) 第八章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18) 第九章地面生产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28) 第十章露天煤矿生产能力核定 (29) 第十一章选煤厂生产能力核定 (32) 第十二章附则 (3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 和营业执照; (二)有健全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及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完善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四)各生产系统及安全监控系统运转正常。 第三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以万t/a为计量单位,年工作日采取 330d。 第四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应当逐项核定各生产系统(环节)的 能力,取其中最低能力为煤矿综合生产能力。同时核查采区回采率、煤炭资源可采储量和服务年限。 井工矿主要核定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和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矿井压风、灭尘、通讯系统和地面运输能力、高瓦斯矿井瓦斯抽排能力等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露天矿主要核定穿爆、采装、运输、排土等环节的能力。除尘、防排水、供电、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第五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档次划分标准为: (一)30万t/a以下煤矿以1万t为档次(即1、2万t/a……);
目录 第一章概述............................................................................ - 4 - 第一节简要概述矿井的生产建设过程、生产能力变化过程、生产能力变化情况 .................................................................................. - 4 -第二节本次核定工作的简要过程................................................ - 5 -第三节核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 - 6 -第四节核定主要系统环节及结果................................................ - 6 -第五节最终确定的煤矿核定生产能力 ....................................... - 7 -第二章矿井基本概况............................................................ - 7 - 第一节地理位置............................................................................ - 7 -第二节井田面积............................................................................ - 9 -第三节井田煤层地质情况............................................................ - 9 -第四节水文地质情况.................................................................. - 10 -第五节开采技术条件.................................................................. - 11 -第六节矿井储量及可采煤层数量及厚度 ................................. - 17 -第七节开拓方式、开采方法...................................................... - 18 -第八节法定单位测定的该矿瓦斯涌出量、煤层自然发火倾向性、煤尘爆炸指数等安全基础数据.................................................... - 19 -第九节煤类、煤质及用途.......................................................... - 20 -第三章矿井目前生产状况.................................................. - 20 - 第一节矿井建设及批复情况...................................................... - 20 -第二节矿井设计单位.................................................................. - 23 -第三节立项、批准单位.............................................................. - 23 -
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煤矿生产能力管理,规范生产能力核定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证照齐全、有效的正常生产煤矿。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以具有独立完整生产系统的煤矿(井)为对象。一处具有独立完整生产系统,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常生产煤矿(井),对应一个生产能力。核定生产能力以万t/a(吨/年)为计量单位。 第三条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行政、依法生产; (二)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三)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 (四)鼓励先进,推动煤矿升级改造; (五)有利于煤炭工业平稳运行; (六)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 (七)利益相关单位回避; (八)核增从严,核减从快。 第四条煤矿生产能力分为设计生产能力和核定生产能力。 设计生产能力是指由依法批准的煤矿设计确定、建设施工单位据以建设竣工,并经过验收合格的生产能力。新建、改扩
建煤矿和煤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对煤矿设计生产能力进行确认。 核定生产能力是指已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常生产煤矿,因地质、生产技术条件、采煤方法等发生变化,致使生产能力发生较大变化,按照本办法规定经重新核实,最终由负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部门审查确认的生产能力,是煤矿依法组织生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实施监管监察的依据。 第五条国家煤矿安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煤矿生产能力监管的指导工作,并直接负责中央企业所属煤矿生产能力的监管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所属煤矿以外的煤矿生产能力的监管工作。 第二章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条件、程序和审查确认的依据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煤矿,应当组织进行生产能力核定: (一)采场条件或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瓦斯抽采、地面等系统(环节)之一发生较大变化; (二)实施采掘机械化改造,采掘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 (三)煤层赋存条件、资源储量发生较大变化; (四)非停产限产原因,连续2年实际原煤产量达不到登
浅谈《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修改部分 1.增加的内容 一是对灾害严重的矿井产能予以限制。水文地质条件极复杂、矿井开采深度超过1000m或水平距离单翼超过5000m的煤矿,在核定矿井生产能力时取安全生产系数0.95;冲击地压矿井安全保障修正系数Kc按照冲击强度、频次和产量取0.70-0.95。 二是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等,增加了瓦斯抽采达标生产能力核定章节(第九章)。煤矿瓦斯抽采达标生产能力核定按矿井瓦斯抽采系统能力、矿井实际瓦斯抽采量、矿井满足防突要求的预抽瓦斯量、矿井瓦斯抽采率分别核定,煤矿瓦斯抽采达标生产能力取上述核定结果最小值。另 三是增加了对冲击地压煤矿的核定要求。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防冲责任体系,有防冲专职队伍,建立健全矿井和采掘工作面预测预报系统,具有完备的防治机具,安装具有吸能防冲功能的超前液压支架,配备职工个体防护用具,开展防冲研究,制定防冲规划并组织实施。 2.调整的内容: 一是修改完善了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的内容(第八章),使其与《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等规定一致。 如:增加了扣除通风系统生产能力的几种情形。 (1)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风、扩散通风等区域的采掘面应扣除产
量; (2)通风系统不合理、瓦斯超限区域的产量,应从矿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中扣除; (3)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没有专用回风巷的采区,没有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没有独立完整通风系统的采区的产量,应从矿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中扣除 (4)矿井供风量不足时,应减少采煤或掘进工作面个数,计算矿井通风能力时,扣除该采掘工作面的产量。 二是拉大了划分档次(第五条)。提出两种档次划分方案。30万t/a以下矿井按标准设计档次划分;30万t/a至120万t/a矿井以5万t为档次;120万t/a至600万t/a矿井以10万t为档次;600万t/a至1000万t/a矿井以50万t为一档次;1000万t/a以上矿井以100万t为一档次;露天煤矿以100万t为一档次。 三是除对“三个煤量”提出要求外,对抽采达标煤量也提出要求。按规定需要抽采的,抽采必须达标并实现抽、掘、采平衡。 四是对采掘机电运输等系统部分做了适当修改完善。井下运输间隔时间增大了一倍。 五是排水能力核定中,年度吨煤涌水量取值,由“上一年度平均日产吨煤所需排出的(最大)涌水量,m3/t。”改为“近五年最大的年度平均日产吨煤所需排出的(最大)涌水量,m3/t。”以客观反映真实情况。 3.删除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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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概述 (1) 第一节核定工作的简要过程 (1) 第二节核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3) 第三节核定主要系统环节及结果 (3) 第四节最终确定的煤矿核定生产能力 (4) 第二章煤矿基本概况 (4) 第一节自然属性 (4) 第二节矿井建设情况 (31) 第三节煤矿生产现状 (33) 第三章煤矿生产能力核查计算 (36) 第一节资源储量核查 (36) 第二节主井提升系统能力核定 (41) 第三节副井提升系统能力核定 (44) 第四节井下排水系统能力核定 (47) 第五节供电系统能力核定 (51) 第六节井下运输系统能力核定 (54) 第七节采掘工作面能力核定 (57) 第八节通风系统能力核定 (64) 第九节地面生产系统能力核定 (97) 第十节压风、灭尘、瓦斯抽排、通讯等系统核查情况 (101) 第十一节安全程度、监测监控等核查情况 (103) 第四章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 (105) 第一节各环节能力核定结果分析 (105) 第二节煤炭资源保障程度分析 (105) 第三节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 (106) 第五章问题及建议 (106) 第一节各生产系统(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 (106) 第二节建议采取的整改措施 (106)
附件3: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有健全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及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完善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四)各生产系统及安全监控系统运转正常。 第三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以万t/a为计量单位,年工作日采取330d。 第四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应当逐项核定各生产系统(环节)的能力,取其中最低能力为煤矿综合生产能力。同时核查采区回采率、煤炭资源可采储量和服务年限。 井工矿主要核定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和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矿井压风、灭尘、通讯系统和地面运输能力、高瓦斯矿井瓦斯抽排能力等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露天矿主要核定穿爆、采装、运输、排土等环节的能力。除尘、防排水、供电、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第五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档次划分标准为: (一)30万t/a以下煤矿以1万t为档次(即1、2万t/a……); (二)30万t/a至90万t/a煤矿以3万t为档次(即33、36 万t/a……); (三)90万t/a至600万t/a煤矿以5万t为档次(即95、100 万t/a……); (四)600万t/a以上的煤矿以10万t为档次(即610、620万t/a……)。 生产能力核定结果不在标准档次的,按就近下靠的原则确定。 第六条煤矿通风系统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井下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要符合规程规要求。经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的矿井年度通风能力,可作为核定生产能力的依据。 第七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所用参数,必须采集已公布或上报的生产技术指标、现场实测和合法检测机构的测试数据,经统计、分析、整理、修正,并进行现场验证而确定。 第二章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核查 第八条煤矿资源储量核查容及标准: (一)有依法认定的资源储量文件; (二)有上年度核实或检测的资源储量数据;
生产能力的计算 在采纳流水线生产方式的服装企业,企业生的能力能够通过综合平衡的方法来确定,裁剪、缝纫、包装是服装加工过程的三个要紧环节。其中缝纫环节是服装加工的主导生产环节。主导生产环节的能力决定了其差不多生产车间的能力,同进也差不多限定了工厂的生产能力。同时考虑到主导生产环节与其它生产环节的能力平衡了,当两者的能力不一致时,假如辅助部门的能力不足,能够采取各种措施来提主它的能力,以保证差不多生产车间能力得到充分利用。一般来讲,该工厂的生产能力由缝纫车间的能力决定。 工厂的缝纫车间的生产能力,应该是车间内各缝纫班组生产能力的总和。 关于各班组生产能力的计算,考虑到企来自身情况并非由机器设备的生产能力决定。其约束因素要紧包括班组人数、人员技术熟练程度、工序安排、工作时刻以及加工产品的复杂度等。以上因素集中反映在每日的生产量上,因此在评估各班组生产能力时能够利用以往收集的班组日生产量,除去一些不相关因素,得到班组在正常上班时刻的正常生产量。最后利用企业代表加工产
品统计各班组的生产能力,从而能够得出整个工厂的生产能力。 具体步骤: (一)利用正态分布统计已往各班组日生产量,具体方法是将近期连续性生产某种型号产品的日生产量 按大小排列,并分段计算出在每段中日生产量出 现次数,并将出现次数最多的段的中间值作为班 组的日生产量。
同时也能够考虑用日生产量的平均值,但必须考虑班组出现的个不数据差异较大的时的阻碍,最后,还应该将班组因转产的缘故导制日生产过低进行权衡。 (二)统计在前段时刻的加班情况,通过一定系数的转化,计算出正常班次时刻生产的日生产能力 P正=8/11*P加 有条件的话能够将转化系数详细到各班
XXX矿井 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 XXX设计院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曲江矿井 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 核定资质单位负责人: 核定资质单位项目负责人: 丰城矿务局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 前言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志着一个独立完整的煤炭生产系统正常的产出水平,是反映煤矿技术经济特征的基本指标。科学合理地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是加强煤矿生产能力管理的基础,是指导煤矿科学组织生产的重要依据。 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曲江矿井(以下简称曲江矿井)于2003年建成投产,设计生产能力90万t/a,设计服务年限54.8a。2006年核定生产能力为90万t/a,后复核结果为81万t/a。
针对国家煤矿安监局2014年8月19日来曲江矿井检查提出的要求重新核定矿井生产能力的意见,现根据2014年6月30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下发的《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和核定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4〕61号),2014年10月至11月对曲江矿井生产能力进行了重新核定,并编制了本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 本次矿井生产能力核定的主要内容是: 对矿井提升系统、井下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地面生产系统及选煤厂的生产能力进行核定;对矿井压风、防灭火、防尘、通信、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及降温制冷系统能力进行核查;对矿井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进行核查;提出矿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在矿井生产能力核定过程中,核查人员严格按照《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及《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要求进行核定,矿井各专业技术人员给予了积极配合,在此表示感谢! 目录 1 概述 1 1.1 生产能力核定必备条件 1 1.2 生产能力核定工作过程简述 1 1.3 生产能力核定的主要依据 2 1.4 核定主要系统(环节)及结果 2 1.5 最终确定矿井核定生产能力 2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 证 和营业执照; (二)有健全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及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完善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四)各生产系统及安全监控系统运转正常。 第三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以万t/a 为计量单位,年工作日采取330d。 第四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应当逐项核定各生产系统(环节) 的能力,取其中最低能力为煤矿综合生产能力。同时核查采区回采率、煤炭资源可采储量和服务年限。 井工矿主要核定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和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矿井压风、灭尘、通讯系统和地面运输能力、高瓦斯矿井瓦斯抽排能力等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露天矿主要核定穿爆、采装、运输、排土等环节的能力。除尘、 防排水、供电、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
要。 第五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档次划分标准为: (一)30万t/a以下煤矿以1万t为档次(即1、2万t/a ??…); (二)30 万t/a 至90 万t/a 煤矿以 3 万t 为档次(即33、36 万t/a .. ); (三)90万t/a至600万t/a煤矿以5万t为档次(即95、100 万t/a... ); (四)600万t/a以上的煤矿以10万t为档次(即610、620万 t/a .. )。 生产能力核定结果不在标准档次的,按就近下靠的原则确定。 第六条煤矿通风系统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井下各用 风 地点所需风量要符合规程规范要求。经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的矿井年度通风能力,可作为核定生产能力的依据。 第七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所用参数,必须采集已公布或上报的生产技术指标、现场实测和合法检测机构的测试数据,经统计、分析、整理、修正,并进行 现场验证而确定。 第二章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核查 第八条煤矿资源储量核查内容及标准: (一)有依法认定的资源储量文件; (二)有上年度核实或检测的资源储量数据;
XX市吴桂桥煤矿XX 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 煤炭工业XX设计研究院股份XX 二O一五年七月
XX市吴桂桥煤矿XX 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工程代号:H D2009 核定资质单位负责人: 核定资质单位项目负责人: 煤炭工业XX设计研究院股份XX
二O一五年七月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及报告编制人员
目录 第一章概述1 第一节核定工作的简要过程1 第二节核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X和技术标准3 第三节核定主要系统环节及结果4 第四节最终确定的煤矿核定生产能力5 第二章煤矿基本情况5 第一节自然属性5 第二节矿井建设情况27 第三节矿井投产后主要生产环节及系统变更情况28 第四节煤矿生产现状29 第三章煤矿生产能力核查计算36 第一节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核查36 第二节主井提升系统生产能力核定39 第三节副井提升系统生产能力核定41 第四节井下排水系统生产能力核定43 第五节供电系统生产能力核定46 第六节井下运输系统生产能力核定51 第七节采掘工作面生产能力核定56 第八节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65 第九节地面生产系统生产能力核定79 第十节压风、灭尘、瓦斯抽放、通讯、防治水等系统核查情况83
第十一节安全程度、监测监控等核查情况86 第四章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88 第一节各环节能力核定结果分析88 第二节煤炭资源保障程度分析89 第三节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90 第五章问题与建议91 第一节各生产系统(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91 附表:XX市吴桂桥煤矿XX生产能力核定表 附件:XX市吴桂桥煤矿XX生产能力核定附件 附图:XX市吴桂桥煤矿XX生产能力核定附图
企业查定能力的核定,应该从基层开始。一般说来,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一、各个生产车间内部生产能力的核算根据因素,计算一组同类设备组的生产能力,其一般计算公式如下: 设备生产能力=设备数量(台)*单位设备有效工作时间(小时)*单位时间产量定额(实物量/台时) 或设备生产能力=设备数量(台)*单位设备有效工作时间(小时)/单位产品台时定额(台时+单位产品)式中: 单位设备有效工作时间=全年制度工作日数*每日工作小时数*(1--设备修理必要停工率) 在生产能力主要决定于生产面积的条件下,生产能力计算公式为: 生产面积生产能力=生产面积数量(平方米)*生产面积利用的延续时间(小时)*单位时间单位面积的生产定额(实物量/平方米/小时) 二、企业生产能力的确定 1、各个生产环节的生产能力核定,还要进一步加以综合平衡,核定企业的生产能力,也称综合生产能力。综合平衡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各个基本生产车间之间的能力综合;二是查明辅助生产部门的生产能力对基本生产部门的配合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当各个基本生产车间(或生产环节)之间的能力不一致时,整个基本生产部门的生产能力,通常按主导的生产环节来核定。 主导环节一般是指产品生产的主要工艺加工环节,当企业的主导生产环节同时有几个时,如果它们之间的能力不一致,它们之间综合生产能力的核定,则应当同上级主管部门结合起来研究,主要根据今后的市场需求量来确定。如果该产品需要量大,则可以按较高能力的主导生产环节来定,其他能力不足的环节,可以组织外部生产协作或进行技术改造来解决。否则,可以按薄弱环节的能力来核定。对于能力富裕的环节,可以将多余的设备调出,或者可以较长期接受外协订货。 3、当基本生产部门的能力与辅助生产部门的能力不一致时,一般 地说,企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应当按基本生产部门的能力来定。 ⑴、查定、验算辅助、附属部门的生产能力还是必要的。如果辅助生产部门能力低于基本生产部门能力,要采取措施,提高其供应和服务能力,以保证基本生产部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 ⑵、要采取相应措施,使富裕的辅助生产能力得到充分利用。
目录 第一章概述 (1) 第一节核定工作的简要过程 (1) 第二节核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1) 第三节核定主要系统环节及结果 (2) 第四节最终确定的煤矿核定生产能力 (2) 第二章煤矿基本概况 (2) 第一节自然属性 (2) 第二节矿井建设情况 (14) 第三节煤矿生产现状 (14) 第三章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计算 (16) 第一节资源储量核查 (16) 第二节主井提升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20) 第三节副井提升系统能力核定 (23) 第四节井下排水系统能力核定 (23) 第五节供电系统能力核定 (25) 第六节井下运输系统能力核定 (28) 第七节采掘工作面能力核定 (30) 第八节通风系统能力核定 (33) 第九节地面生产能力系统核定 (54) 第十节压风、灭尘、瓦斯抽排、通讯等系统核查情况 (55) 瓦斯抽采达标煤量核定 (55)
抽采达标能力核定 (65) 第十一节安全程度、监测监控情况 (70) 四章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 (72) 第一节各环节能力核定结果分析 (72) 第二节煤炭资源保障程度分析 (72) 第三节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 (72) 第五章问题与建议 (73) 第一节各生产系统(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 (73) 第二节建议采取的整改措施 (73)
第一章概述 第一节核定工作的简要过程 本公司受白山市道清煤矿嘉懋公司六道江井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吉林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的通知》(吉能煤炭【2012】238号文件,我单位组建了矿井生产能力核定小组,任命了核查组长,配备了有关专业人员和各专业技术专家。本着合法、科学、公正的原则,以严格、认真、实事求是的态度对矿井的各主要生产系统能力进行核查与核定。依据《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的有关标准,严格按照瓦斯抽采达标煤量进行核定生产能力,并同时进行了抽采达标能力核定。通过深入现场和井下、实地考察、统计分析、科学计算和分析,按《标准》规定,以煤矿最薄弱的生产系统能力为最终的核定生产能力。最终确定该矿井生产能力为90万吨/年。 第二节核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本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依据如下: (-)《煤炭法》、《矿产资源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二)《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版)、《选煤厂安全规程》(AQ1010-2005); (三)《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煤炭产业政策; (四)《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GB50215-2005)、《煤炭洗选规程设计规范》(GB50359-2005); (五)国家发展改革委、安全监管总局、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资质管理办法》和《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的通知(发改运行)[2006]819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规范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和严格控制超核定能力生产的紧急通知》(发改运行)[2005]1091号文); (六)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瓦斯事故的通知》(发改能源[2009]327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瓦斯防治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
××区××煤矿生产能力核定说明书 2006年1月1日
矿井生产能力核定说明书 一、矿井基本概况:××区××煤矿原为张范镇镇属集体企业,于2003年停产整顿改造以来,一直处于停产整改阶段。根据×煤字〈2005〉24号文件、×区煤炭工业局煤字〈2005〉11号文件精神,×区将××煤矿与相邻的关闭矿井资源整合、技术改造,升格为区属煤矿。根据这一决定,××煤矿于2005年5月12日起组织人员对矿井上、下进行整改。目前矿井己通过验收,恢复生产。并颁发了各类合法证件: 采矿许可证:证号: 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 煤炭生产许可证:证号: 煤矿矿长资格证书:证号: 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煤矿于1982年建井,1986年2月投产,年设计生产能力3万吨。批准开采6、9层煤,2005年底申请扩层、扩界13、16、17、18层煤。目前矿井保有储量万吨,可采储量万吨。矿井经技术改造,生产能力达到6万吨/年,矿井剩余服务年限为年。 1、位置、交通 矿井坐落在××村北,东距××15km,西距××20km。位于××煤矿井田东南部。矿井北部1km是××公路、铁路,南部2km
是××光明公路,东部500m是连接两条公路的××公路,交通十分便利(附图)。 2、地形、地貌、气候、地震 该矿属于××煤田的××井田,属于丘陵地貌,矿区地形呈南高北低之势,海拔标高在+64—+58m。地面防洪沟在矿区开采范围内的下部,河流方向与煤的走向一致,属季节性河流。河床底标高+59米左右,历年最高洪水位为+60.5米。矿区范围内的排洪沟,汛期将田间积水导入蟠龙河。洼地局部积水无法流出,渗入井下采空区。其它均为平坦开阔的农田。 该矿区属北温带大陆季风区气候,一年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夏季炎热多雨,冬季寒冷少雪。年平均气温13.5℃,7—8月份为高温季节,平均气温27.87℃,最高气温41℃;冰冻期为12月份至次年2月份,平均气温-2.78℃,最低气温-17℃。地面冻结一般不超过300mm.年平均降雨量600—700mm,多集中在7—9月份。冬季风向多为东北、西北,平均风速3.17m/s,夏季多东南、东北风,平均风速2.71m/s。 本地区地震烈度为7度。 3、井田的地质特征 (1)地质构造 本井田为单斜构造,地层走向为东西,倾角较小,平均倾角为12度,根据现有资料和中部采区的所见,区内除北部边界F15断层为一区域构造外,,九层煤未发现有大于2米的断层。 构造类型主要发育有奥陶系、石炭系、二迭系及第四系。 奥陶系:(O)仅见马家沟中段岩石,厚约800米,煤系基盘。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提取资料单 委托方(盖章): 承担方(盖章):阳泉市煤炭设计室 一、证件类 1.采矿许可证 2.生产许可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工商营业执照 5.矿长资格证 二、上级批准文件 1.年度安全评价结论意见 2.瓦斯鉴定等级批复文件 3.水患矿井认定文件 4.双回供电系统竣工报告 5.反风演习报告 6.依法认定的地质报告及批准文件 7.储量核实评审意见书(注明可采储量) 8.矿井安全评价报告 9.省煤炭工业局对矿井生产能力认定文件 10.采煤方法改革设计批准文件 11.采煤方法改革设计安全专篇批准文件 三、图纸类 1.井上下对照图 2.采掘工程平面图(包括后3年的采场接续安排,分颜色在图标明) 3.矿井通风系统图 4.矿井运输系统图
5.矿井排水系统图 6.地面供电系统图 7.井下供电系统图 8.地面生产系统图 9.选煤厂选煤流程图(无选煤厂的矿井可不提供) 四、其它材料 1.前三年度实际产量(分年度具体填写) 2.通风报表 3.瓦斯报表 4.上一年度矿井资源/储量报表(注明可采储量) 5.提供资料承诺书 五、主要生产系统技术装备 (一)井筒特征 注:①井筒数目多于表中设置数量时,可另附页; ②井筒装备填写轨道或罐道规格。 (二)井上、下车场、煤仓 1.井口车场,甩车场□平车场□,长度 m
2.井底车场,甩车场□平车场□,长度 m 3.煤仓,装煤方式,手动□,手动□。容量 m3 (三)提升系统 1.主井提升方式 ①绞车□ 主提升设备,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 电机型号,功率 kW,生产厂家,出厂日期 提升钢丝绳,型号,直径 mm,单位长度重量 kg/m 减速比: 提升容器,矿车□,型号,自重 kg,载重 kg,一次提升数 箕斗□,型号,自重 kg,载重 kg,一次提升数 罐笼□,型号,自重 kg,载重 kg,一次提升数 实际一次提升时间, 秒 ②胶带机 设备型号 SP2002-65 ,配套电机型号 YPTG355M3-4A ,功率 3×250 KW,带速 3.15 m/s 实际提升量, 400 吨/小时 2.副井提升方式 主提升设备,型号 2JK-2/30 生产厂家洛阳矿山机械厂,出厂日期 1981年 1月。 电机型号 JR2355M3-6 ,功率 160 kW,生产厂家江西电机厂,出厂日期 1981 年1月。 提升钢丝绳,型号 6×7+FC右同向,直径φ28 mm,单位长度重量 2.75 kg/m 减速比: 30 提升容器,矿车□,型号 1TU型,自重 750 kg,载重1000 kg,一次提升数 3车。
生产能力核定方案 一、目的 ① 准确衡量工厂的生产能力。 ② 为生产计划制订的准确性与可实现性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工厂生产能力核定 生产能力核定是指对企业、车间、班组或设备在一定时期内的生产能力进行计算和确定,又称生产能力查定。具体来说,生产能力核定就是通过对人员数量、技术水平、固定资产三大因素的调查,在查清现状的基础上将这些因素加以确定,从而计算出企业的生产能力。 1.生产单一品种时生产能力的核定。 (1)实验量法。 当只生产一种产品时,计算生产能力时使用该种产品的实物量即可,计算公式如下: 设备组生产能力=单位设备有效工作时间×设备数量×单位设备产量定额 =单位产品台时定额 设备数量单位设备有效工作时间? (2)生产面积法。 当产品生产的生产能力取决于生产面积时,用于计算生产能力的公式如下: 生产面积的生产能力=单位产品占用时间单位产品占用生产面积 生产面积数量间生产面积的有效利用时?? (3)联动机单位时间法 ① 所生产的产品使用连续开动的联动生产时,生产能力一般采用下列的公式进行计算: 联动机单位时间生产能力=间 原料加工周期的延续时的有效工作时间计算能力时间内联动机单位原料产量系数原料重量?? 联动机生产能力=联动机单位时间生产能力×生产时间 说明:单位原料的产量系数是指使用一单位的原料可生产出的产品的数量。 ② 在核定流水线的生产能力时,按流水线的有效工作时间和规定的节拍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流水线生产能力=节拍 流水线有限工作时间 说明:节拍是指流水线上两件相同制成品生产的时间间隔。 2.生产多品种时生产能力的核定。 (1)标准产品法。
①将不同品种或规格的同类产品按照产品的实际情况折算成标准产品。 ②按单一品种的生产能力核算方法来确定设备组或生产现场的生产能力。 (2)代表产品法 代表产品是指反映工厂专业方向并且产量大、劳动量大的产品,或者产量大、在结构上与工艺上有代表性的产品。代表产品法生产能力核定的操作步骤如下所示。 ① 按照产品反映工厂专业方向、产量和耗费劳动量较大、工艺过程具有代表性的原则选择一款产品。 ② 将选出的产品按照单一品种生产能力的核算办法计算出该种产品的生产能力。 ③ 分别计算其余产品与选出产品的换算系数。 换算系数=代表产表产品的台时 其余产余产品的台时定额 ④ 计算其余产品的计划数量换算为代表产品时的数量,并计算出产品的总数量。 其余产品换算后的产量=其余产品的计划产量×换算系数 产品的总数量是不同品种的产品的生产数量之和。 ⑤ 计算各种产品的生产数量占总产量的比重,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比重=总产量 各产品的生产数量 ⑥ 计算出各种产品的生产能力,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产品生产能力=换算系数 比重代表产品的生产能力? 其中:代表产品的换算系数为1。 (3)假定产品法 使用条件为:当工厂生产的产品品种复杂且各种产品的结果、工艺和加工劳动量相差巨大,难以确定工厂的代表产品时,采用假定产品法核定工厂的生产能力,操作步骤如下。 ① 计算假定产品的台时定额,具体公式如下: 假定产品的台时定额=总产品计划产量 具体产品计划产量具体产品台时定额∑? ② 计算假定产品的生产能力,具体为使用单一品种生产能力的核算方法计算出假定产品的生产能力。 ③ 计算各具体产品的生产能力,计算公式如下: 各具体产品的生产能力=总产品计划产量 具体产品计划产量假定产品的生产能力? 3.综合核定工厂的生产能力。 (1)综合平衡生产环节。
生产能力计算标准 企业查定能力的核定,应该从基层开始。一般说来,可以分为两个阶段: 一、各个生产车间内部生产能力的核算根据因素,计算一组同类设备组的生产能力,其一般计算公式如下: 设备生产能力=设备数量(台)*单位设备有效工作时间(小时)*单位时间产量定额(实物量/台时) 或设备生产能力=设备数量(台)*单位设备有效工作时间(小时)/单位产品台时定额(台时+单位产品)式中: 单位设备有效工作时间=全年制度工作日数*每日工作小时数*(1--设备修理必要停工率) 在生产能力主要决定于生产面积的条件下,生产能力计算公式为: 生产面积生产能力=生产面积数量(平方米)*生产面积利用的延续时间(小时)*单位时间单位面积的生产定额(实物量/平方米/小时) 二、企业生产能力的确定 1、各个生产环节的生产能力核定,还要进一步加以综合平衡,核定企业的生产能力,也称综合生产能力。综合平衡工作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各个基本生产车间之间的能力综合;二是查明辅助生产部门的生产能力对基本生产部门的配合情况,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2、当各个基本生产车间(或生产环节)之间的能力不一致时,整个基本生产部门的生产能力,通常按主导的生产环节来核定。 主导环节一般是指产品生产的主要工艺加工环节,当企业的主导生产环节同时有几个时,如果它们之间的能力不一致,它们之间综合生产能力的核定,则应当同上级主管部门结合起来研究,主要根据今后的市场需求量来确定。如果该产品需要量大,则可以按较高能力的主导生产环节来定,其他能力不足的环节,可以组织外部生产协作或进行技术改造来解决。否则,可以按薄弱环节的能力来核定。对于能力富裕的环节,可以将多余的设备调出,或者可以较长期接受外协订货。 3、当基本生产部门的能力与辅助生产部门的能力不一致时,一般 地说,企业的综合生产能力应当按基本生产部门的能力来定。 ⑴、查定、验算辅助、附属部门的生产能力还是必要的。如果辅助生产部门能力低于基本生产部门能力,要采取措施,提高其供应和服务能力,以保证基本生产部门的能力得到充分发挥。 ⑵、要采取相应措施,使富裕的辅助生产能力得到充分利用。 计算辅助生产环节能力的方法原理同基本生产环节的能力计算一样。企业中有时常用概略验算的方法来检查它们对基本生产部门的保证程度。 生产计划内容标准 一、编制企业生产作业计划和车间内部的生产作业计划。这就是把企业的生产计划(一般是年度分季)具体分解(一般是按月编制),并进一步规定车间、工段、班组在短时期内(月、旬、周等)的 具体生产任务。 二、编制生产准备计划。根据生产作业计划任务,规定原材料和外协件的供应、设备维修和工具准备、技术文件的准备、劳动力的调配等生产准备工作要求,以保障生产作业计划的执行。 三、进行设备和生产面积的负荷核算和平衡。这就是要使生产任务在生产能力方面得到落实,并使生产能力得到充分的利用。 四、日常生产派工。这就是依据工段和班组的作业计划任务,在更短的时间内具体安排每个工作
驻马店市吴桂桥煤矿有限公司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 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七月
驻马店市吴桂桥煤矿有限公司 生产能力核定报告书工程代号:H D2009 核定资质单位负责人: 核定资质单位项目负责人: 煤炭工业郑州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五年七月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及报告编制人员
目录 第一章概述 (11) 第一节核定工作的简要过程 (11) 第二节核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33) 第三节核定主要系统环节及结果 (55) 第四节最终确定的煤矿核定生产能力 (55) 第二章煤矿基本情况 (66) 第一节自然属性 (66) 第二节矿井建设情况 (2626) 第三节矿井投产后主要生产环节及系统变更情况 (2727) 第四节煤矿生产现状 (2929) 第三章煤矿生产能力核查计算 (3434) 第一节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核查 (3434) 第二节主井提升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3737) 第三节副井提升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3939) 第四节井下排水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4040) 第五节供电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4343) 第六节井下运输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4848) 第七节采掘工作面生产能力核定 (5252) 第八节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6262) 第九节地面生产系统生产能力核定 (7575) 第十节压风、灭尘、瓦斯抽放、通讯、防治水等系统核查情况7878第十一节安全程度、监测监控等核查情况 (8282) 第四章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 (8383) 第一节各环节能力核定结果分析 (8383) 第二节煤炭资源保障程度分析 (84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