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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所得税会计处理

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所得税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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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服务性事业单位所得税会计处理

已有 564 次阅读2009-7-22 18:57|个人分类:会计实务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所得税的计算和核算应采用资产负

债表债务法。笔者认为,应在现行《事业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的基础上增设以下科

目并做相应的账务处理:

如何设置会计科目

“所得税费用”科目事业单位在损益类科目中设置“所得税费用”科目,核算其按规定从

当期结余中扣除的所得税。该科目借方反映从当期结余中扣除的所得税,贷方反映期末转

入“结余分配”科目的所得税额。

资产负债表日,计算确定的当期应交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则

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递延所得税费用)和“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等科目。如果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余额的差额,则做

相反的会计分录。

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结余分配”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事业单位在负债类科目中增设“递延所得税负债”科目,核算由

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以及以后各期转销的数额。

资产负债表日,事业单位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

得税费用”科目、贷记“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有余额大于其

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确认,借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递

延所得税负债”;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应有余额大于其账面余额的做相反会计分录。

“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事业单位应在资产类科目中增设“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核算

事业单位确认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事业单位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所

得税费用———递延所得税费用”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大于其

账面余额的,应按其差额确认,借记“递延所得税资产”、贷记“所得税费用———递延所

得税费用”等科目;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应有余额小于其账面余额的,做相反会计分录。

“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科目一般事业单位应在“结余分配”科目下设置“应交所得税”明细科目,专门反映一般事业单位计算出的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事业单位应设置“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用来专门核算事业单位缴纳的所得税。“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方发生额表示

事业单位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税率计算出的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借方发生额表示

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该科目贷方余额表示应缴而缴交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借方余

额表示多缴应退还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按月(季)预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按照税法规定,事业单位所得税应按年计算,分

月或分季预缴。每月终了,事业单位按规定计算出本月份的事业结余、经营结余,在此基

础上计算出本月应纳的所得税。事业单位计算出的结余,在税法上称为税前合计利润。

汇算清缴的会计处理。年度终了,事业单位应根据“经营结余”或“事业结余”科目有关

资料,计算出本年实现的结余总额。事业单位应按规定对结余总额进行调整,包括弥补上

年度亏损,减除已缴纳所得税的投资利润等,调整后的余额,就构成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

额。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乘上规定的税率(从2008年开始,税率一般是25%),就得出应纳税额。如有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其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按规定从应纳税额中

扣除。

事业单位在汇算清缴时,计算的实际全年应纳税额多于全年已预缴所得税税额,其少

交的部分,应于下一年度缴纳时补缴。

计算出少缴的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或结余分配———应交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实际补缴少交的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多交的部分,可在下一年抵缴。

上年利润调整所得税会计处理。事业单位年度决算报表经有关部门审核后,对发现的

上年度会计事项,如果涉及损益的,应对上年结余总额和结余分配进行调整,计算出多缴

或少缴所得税,办理补缴或退税手续。

事业单位按规定调整上年利润,如调整增加上年利润或减少上年亏损时,作如下分录:借:有关科目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或结余分配)对调整增加的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

得税,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或结余分配)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实际缴纳所得税时,作如下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对调整减少上年利润或增加上年亏损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贷:有关科目

由于调减利润而应退回的税款,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按规定办理退税手续,收回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来源:中国会计报作者:刘洪学

事业单位如何计算所得税

一、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政策及企业所得税政策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

收入配比。”事实上,大部分单位无法“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和事业支出,而是采用以收付实

现制为基础的方式核算记账,使得事业单位成本、费用、损失,难以在“应税收入”和“非应

税收入”之间合理划分。因此,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没有改进之前,其涉税业务的处理与税法之间存在着较多差异,会计核算体系制约了事业单位企业

所得税计算的精确性。事业单位在履行纳税义务时必须按照税法对会计核算资料做大量、

复杂的调整工作,这增加了税收征收管理和政策执行的难度。

在《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文件中,明确指出,“事业单位”属于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需要依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目前主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

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1999]65号)有关规定执行纳税。对于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除财政拨款和国务院、财政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

得税的项目外,其他一切收入都应并入其应纳税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虽然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1999]65号文件形式规定了具体的征收管理方法,但在具

体执行过程中,实际情况千差万别,操作困难较大。一方面由于事业单位运作方式的特殊性,其收入具有相对隐蔽性和不可预见性,致使税务机关对其始终缺少切实可行的事前监

控手段。另一方面,对事业单位而言,在会计核算上对“应税收支”和“非应税收支”的划分

标准、列支比例等诸多方面政策比较模糊,较难界定。所以,事业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还需不断改进和完善,尤其对于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时的计算方法,需予以明确规定。

事业单位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探析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事业单位体制改革力度越来越大。由于事业单位性质各异、收益来源多样,收费项目繁多,票据种类复杂,核算方法特殊,导致事业单位企业所

得税调整项目较多,增加了税收征收管理和政策执行的特殊性和复杂性。因此,本文就事

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方法做试探性分析。

一、事业单位财务会计政策及企业所得税政策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事业单位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数;不能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应当与经

营收入配比。”事实上,大部分单位无法“合理分摊”经营支出和事业支出,而是采用以收付

实现制为基础的方式核算记账,使得事业单位成本、费用、损失,难以在“应税收入”和“非

应税收入”之间合理划分。因此,在《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没有改进之前,其涉税业务的处理与税法之间存在着较多差异,会计核算体系制约了事业单位企

业所得税计算的精确性。事业单位在履行纳税义务时必须按照税法对会计核算资料做大量、复杂的调整工作,这增加了税收征收管理和政策执行的难度。

在《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文件中,有两处提到“事业单位”,一是明确事业单位属于

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需要依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二是事业单位如果涉及“应税收入”

和“非应税收入”,可以按照一定方法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目前主要根据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税发[1999]65号)有关规定执行纳税。对于事业单位的各项收入,除财政拨款和国务院、财政

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项目外,其他一切收入都应并入其应纳税收入总额,依法计征企业所得税。

虽然国家税务总局以国税发[1999]65号文件形式规定了具体的征收管理方法,但在具

体执行过程中,实际情况千差万别,操作困难较大。一方面由于事业单位运作方式的特殊性,其收入具有相对隐蔽性和不可预见性,致使税务机关对其始终缺少切实可行的事前监

控手段。另一方面,对事业单位而言,在会计核算上对“应税收支”和“非应税收支”的划分

标准、列支比例等诸多方面政策比较模糊,较难界定。所以,事业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还需不断改进和完善,尤其对于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时的计算方法,需予以明确规定。

二、事业单位征收企业所得税计算方法

事业单位实行各项收入与支出的统一核算、统一管理,按照非应税收入与非应税支出

计算的结余是“事业结余”;依权责发生制原则和配比原则计算的应税收入与应税支出的结

余是“经营结余”。其中对于材料、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等间接费用,需科学选择分配标准,进行合理分摊。分清“应税收支”和“非应税收支”尤为重要,如果会计核算准确,那么

根据国税发[1999]65号文件有关规定,事业结余就是非应税结余,经营结余就是应税结余,可以直接按照企业相同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这是目前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纳税征缴

的理想状态。事业单位能够按照业务性质严格划分应税收支和非应税收支,体现税法的公

平性与合理性。但是,对于大多数事业单位来说,实际操作具有很大困难。在考虑实施的

可行性和成本效益性上,多数事业单位并未达到上述要求。

现行事业单位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实行收付实现制核算的情况下,收入支出没有一

一对应关系。事业单位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单位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事业单位虽有

经营性收入,但成本和费用无法按财务制度进行配比。“应税收支”和“非应税收支”不能严

格区分,“非应税收入”占用“应税收入”成本现象普遍存在,致使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

所得额得不到真实体现。因此,笔者在此会计核算基础上,分别对比例分摊法、核定征收

法及参考其他国家规定的几种衍生方法优缺点进行分析。

(1)比例分摊法。

根据国税发[1999]65号文件规定,如果事业单位对于“应税收支”和“非应税收支”确实

难以划分清楚,确定采取分摊比例法计算应纳税收入总额应分摊的支出项目金额。纳税单

位将该核算方法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即可执行。“分摊比例法”是指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

事业单位的应纳税收入总额占该单位全部收人的比重作为分摊比例,分摊其全部支出中应

当由纳税收人分摊的部分,并据以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

(应税收入一应税支出)×适用税率;应税支出=支出总额x分摊比例;分摊比例=应税收

入÷收入总额。这种计算方法的优点是简单易行,缺点是减弱了纳税的准确性与合理性。它不能准确反映纳税单位的实际应税收支情况,对于非应税收入较多且支出较大的事业单位,有可能多交企业所得税;同样,对于非应税收入较少且支出较大的事业单位,有可能少交

企业所得税。

(2)核定征收法。

对不能严格区分“应税收支”和“非应税收支”的事业单位,也可以采用核定征收法计算

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法”是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所得额占

应税收入总额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税所

得额=应税收入×应税所得率。其中,“应税所得率”可以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不同事业单位

处于不同行业的具体情况核定相应比率,也可以统一按照固定比例核定比率。

这种计算方法的优点是可以使一部分事业单位省去繁琐的税前调整过程,大大简化了

所得税征纳手续,在一定程度提高税收征管效率,保证税源稳定。缺点是这种计算方法实

际上是把所得税变成近似流转税的税种,使纳税人的应纳税额仅仅取决于流转额大小和所

适用的应税所得率的高低,而与纳税人本身的实际成本、费用及纯收益水平无直接关系。

应税所得率依赖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后,在档次划分过于单一的情况下,实际收益水平存在

较大差异的不同行业事业单位往往采用同一应税所得率,缺乏税负公平性。

(3)其他方法。

一是全部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商业活动所得全面免税,而不考虑产生收入的活动是

否与非营利目的相关。如在英国、澳大利亚、波兰等国,非营利组织的任何商业收入均可

免除所得税,但前提条件是所有收入必须用于非营利目的。基于我国国情考虑,可以从两

个层面来区别对待,对于“应税收支”占全部收支比例较小的事业单位,其所有收入用于非

营利目的,可以参考国外“非营利组织”的有关规定,考虑全部免税。这种方式的缺点是很

可能误导其投资选择,使大量资金流向营利领域,造成不公平竞争并助长逃税漏税风气。

对于“应税收支”占全部收支比例较大的事业单位,可以在促进事业单位体制改革深化的前

提下,使事业单位将营利业务剥离。如事业单位设立公司性质的下属单位,可将其“应税收支”业务转入下属公司运营,由下属公司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这种方式的优点是从体制上将事业单位的“应税收支”和“非应税收支”分开核算,分别计税,可以提高征缴的

准确性和合理性。但是这种方式只适合具有长期稳定的大比例“应税收支”的事业单位,其

设立下属公司单独运营才具有可行性。

二是全额缴纳企业所得税,但适用低税率。有的国家对“非营利组织”从事的一切经济

活动生成的利润实行全面征税制。如在保加利亚、印度、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非营利组

织从事所有商业活动生成的净收入,包括利息、股息、红利皆须缴纳所得税。该项规定虽

然确保了国家税收的征缴,但它使非营利组织缺乏独立性和对外界变化的适应能力,抑制

了组织规模的壮大。另外,有的国家对“非营利组织”参与营利性活动的收入给予低于企业

所得税率的税收优惠。这是考虑到非营利组织的应税收入不能使私人获利,从而获得税法

优惠政策的倾斜。如日本法律规定,公益团体参与营利性活动有权享受低档税率。结合以

上两种思路,我国可以考虑不再区分事业单位的“应税收支”和“非应税收支”,而是直接将

其全部收支相抵后计算结余,采用一个低于企业适用税率的档次征缴。适用税率由主管税

务机关酌情核定。如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为25%,事业单位所得税适用税率可以为10%。

这种计算方法的优点是最为简单易行,可以保证税源稳定;缺点是规定较为机械,尤其对

于“非应税收支”占全部收支比例较大的事业单位,缺乏准确性与合理性。

三是允许部分应税收入免税,而超过该限额的部分则需纳税。有的国家如匈牙利,财

团法人由经济活动所得净收益中可获得1000万匈牙利币或总收入的10%的免税,取两者中较高的数额予以免税,其余部分则须缴税。借鉴这种做法,我国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根据事

业单位收入比例调研情况,制定相应的纳税方案,既给事业单位一定税收优惠政策的倾斜,同时对于“应税收支”占全部收支比例较大的事业单位进行一定纳税征缴,从而保证税源稳

定性和征缴公平性。

关于新会计准则-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关于新会计准则-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中执行,并将逐步在其他企业中开始实施。现就《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准则》)与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对所得税务不同的会计核算方法进行比较分析。 一、采用所得税会计核算方法的差别: 《所得税准则》规定: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企业会计制度》规定: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或者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 《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小企业应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 即《企业会计制度》允许企业选择采用应付税款法、纳税影响会计法(包括递延法和利润表债务法),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只允许采用应付税款法,《所得税准则》只允许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核算所得税。 二、不同会计核算方法的主要差别 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应税所得之间产生的差异在当期确认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该方法不确认时间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金额,按照当期计算的应交所得税确认为当期所得税费用。在这种方法下,当期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交的所得税。 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的会计处理方法。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所得税被视为企业在获得收益时发生的一项费用,并随同有关的收入和费用计入同一期间内,以达到收入和费用的配比。在具体运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时,税率变动情况下的会计处理有两种可供选择的方法,即递延法和债务法。采用递延法核算时,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时,不需要对原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进行调整,但是,在转回时间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时,按照原所得税率计算转回;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常见问题答疑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常见问题答疑 一、关于科目设置方面 1、问: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增加的会计科目有哪些? 2、问: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删除的会计科目有哪些?

3、问: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修改名称的会计科目有哪些? 二、关于资产核算方面 4、问:事业单位银行存款账户怎样开立与管理? 答:1、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经财政部门批准方可在银行开户,一个单位只准开设一个账户。单位的一切结算业务按规定可用现金结算外,其余一律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2、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单位,由财政部门在商业银行给“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单位开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账户,用来核算财政授权支付业务内容。 5、问:国库集中支付事业单位必须设置哪些会计科目? 答: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事业单位,必须设置“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两个科目。 6、问:现行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把固定资产分成12类,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简称新制度)分成6类。具体工作中如何处理? 答:据了解,财政部资产管理部门正在根据新制度对资产分类的要求进行研究,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分类调整功能正在开发测试。在新的资产管理软件正式使用前,各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仍按原分类执行,可暂不作变动。 7、问:如何判定单价低于标准的批量资产为固定资产?

答:可根据单位资产管理的实际要求判定,如学校的课桌椅、书籍等大批同类物资,虽然单价低于固定资产标准,但使用年限超过一年且数量较大,可作为固定资产纳入管理。 8、问:如何确定须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范围? 答:按照事业单位财务规则或行业财务制度的规定执行。文物和陈列品、动植物、图书和档案、名义金额计量资产不计提折旧。 9、问:如何确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的具体方法? 答:事业单位计提折旧可采取年限平均法或工作量法,视单位具体情况而定。折旧计提方法一旦确定后,按相关规定不得随意变更。 注意的是,事业单位折旧不考虑预计净残值。 10、问:固定资产折旧是分类折旧还是综合折旧? 答:事业单位视具体情况,合理选择分类折旧或综合折旧。 11、问:如何确定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 答:由于事业单位千差万别、资产使用状况复杂,暂未统一规定折旧年限。单位可综合考虑资产正常使用年限、使用环境、使用强度以及更新换代频率等因素,自行确定。 12、问:是否需要对超过使用年限且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答:按照制度规定,此类固定资产不再计提折旧。提前报废的也不再计提折旧。 13、问:哪些类别的事业单位才能计提固定资产修购基金? 答: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事业单位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实行固定资产折旧的事业单位不提取修购基金。除了上述两类单位之外的应当提取修购基金。14、问:事业单位修购基金的提取比例是多少? 答: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在修缮费和设备购置费中列支(各列支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 15、问:在建工程应当设置哪些明细科目? 答:在“在建工程”科目下设置“基建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安装”等明细科目。其中,“基建工程”科目归口核算基建会计的相关内容。 16、问:每个月基建数据如何并入事业“大账”? 答:在基建会计每月发生额基础上,抵销当月基建会计与事业会计之间内部往来事项后,填制基建数据并入事业“大账”的记账凭据。 17、问:事业单位资产的处置流程是什么? 答:除现金盘亏外,其余资产处置时均须转入“待处置资产损溢”科目,如确凿证据且经报批核销后,处置流动资产的在“其他支出”中列支、非流动资产的直接冲销非流动资产基金。处置净收益上缴国库等。应收款项核销后收回的,计入“其他收入”。 三、关于债务核算方面 18、问:应缴国库款包括哪些内容? 答:应缴国库款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取得的应上缴国家预算的各种款项,包括以下内容:1、事业单位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2、行政性收费收入;3、罚没收入;4、无主财物变价收入;5、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如固定资产处置净收益等。 19、问:应缴财政专户款包括哪些内容? 答:应缴财政专户款是事业单位按规定代收的应上缴财政专户的预算外资金。其中预算外资金,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和代行政府职能,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而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国家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处理方法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后的账务处理方法 许多企业在税务机关汇算清缴后往往忽视进行账后调整工作,企业在清缴后如不按税法规定进行账务调整,势必会给下年度或以后年度带来不利因素和不良后果。如果企业将不应计入成本费用的支出多计或少计,或用其它方式人为地虚列利润等,就会增加下年度或以后年度利润,而已作纳税处理的已税利润在以后年度又极容易出现继续征税等情况,使企业增加不必要的负担;多提的短期借款利息,下年度如冲减财务费用也会增加利润,造成所得税重复计征,还会使企业财务状况和反映的会计信息失真,对这一问题如何处理呢?本文结合实际工作中的一些体会,在此进行一些探讨。 一、根据汇算清缴后账务调整的原则,举例说明账务调整方法 (一)调增调减利润的会计账务处理 (例1)某企业1999年度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利润总额为600000元,所得税为198000元。调增当年度利润190000元,其中年终多结转在产品成本49000元,多提短期借款利息85000元,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19000元末转为营业外收入,职工福利支出37000元直接在管理费用中列支。调减利润101000元,其中少摊待摊费用11000元,少提福利费9000元,补交营业税39000元,生产费用误记在建工程31000元,少提折旧11000元。其他还有企业购买国债利息收入20000元,滞纳金2000元,被没收财产损失20000元,工资总额超支23000元,赞助费支出20000元,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多提折旧额60000元。 1.少计收益、多计费用,调增利润会计处理 借:生产成本49000 预提费用85000 固定资产清理19000 应付福利费3700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90000 2.多计收益、少计费用调减利润会计处理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1000 贷:待摊费用11000 应付福利费9000 应交税金营业税39000 在建工程31000 累计折旧11000 (二)永久性或时间性差额的纳税调整 按照会计方法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或亏损)与按照税收法规规定计算的纳税所得(或亏损)之间存在着内容和时间的差异,由此导致的永久性或时间性差额都应作纳税调整。例1中,国债利息收入、滞纳金、被没收财产损失、工资超支、赞助费支出都属永久性差异,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多提折旧额属时间性差异,由此两种差异引起的纳税调整,一般是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将调整的差异额与会计利润合并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只作纳税调

企业所得税的帐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的帐务处理 一、科目设置 1.“所得税”科目企业应在损益类科目中设置“550所得税”科目(外商投资企业的科目编号为5241),核算企业按规定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该科目借方反映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贷方反映期末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所得税额。 2.“递延税款”科目企业应在负债类科目中增设“270递延税款”科目(外商投资企业的科目编号为2301),核算企业由于时间性差异造成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所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以及以后各期转销的数额。“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大于纳税所得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及本期转销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纳税影响的借方数额;其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小于纳税所得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以及本期转销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纳税影响的贷方数额;期末贷方(或借方)余额,反映尚未转销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采用负债法时,“递延税款”科目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还反映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调整的递延税款数额。 3.“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企业应设置“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用来专门核算企业交纳的企业所得税。 “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方发生额表示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按规定税率计算出的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贷方发生额表示企业实际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该科目贷方余额表示企业应交而未交的企业所得税税额;借方余额表示企业多缴应退还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二、会计处理方法 1.按月(季)预交所得税的会计处理按照税法规定,企业所得税应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 每月终了,企业应将成本费用和税金类科目的月末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借方,将收入类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的贷方。然后再计算“本年利润”科目的本期借贷方发生额之差。贷方余额则为企业本月实现的利润总额即税前会计利润,借方余额则为企业本月发生的亏损总额。 由于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存在的永久性差异和时间性差异,会计核算上可以采用“应付税款法”或“纳税影响会计法”。 (1)应付税款法应付税款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而不递延到以后各期。在应付税款法下,当期计入损益的所得税费用等于当期应缴的所得税。 在应付税款法下,企业应按照税法规定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得出应纳税所得额即纳税所得,再按税法规定的税率计算出当期应缴的所得税,作为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的所得税,记: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月末或季末企业按规定预缴本月(或本季)应纳所得税税额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月末,企业应将“所得税”科目借方余额作为费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2)纳税影响会计法纳税影响会计法是将本期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时间性差异造成的影响纳税的金额递延和分配到以后各期。 纳税影响会计法又可以具体分为“递延法”和“债务法”两种。 ①递延法。递延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异发生相反变化的以后期间予以转销。当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不需要调整由于税率的变更或新税的征收对“递延税款”余额的影响。发生在本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用现行税率计算,以前各期发生的而在本期转销的各项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按照原发生时的税率计算转销。 企业采用递延法时,应按税前会计利润(或税前会计利润加减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后的金额)计算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所得税”科目,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按照税前会计利润(或税前会计利润加减发生的永久性差异后的金额)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与按照纳税所得计算的应缴所得税之间的差额,作为递延税款,借记或贷记“递延税款”科目。本期发生的递延税款待以后各期转销时,如为借方余额应借记“所得税”科目,贷记“递延税款”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应借记“递延税款”,贷记“所得税”科目。实际上缴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②债务法。债务法是把本期由于时间性差异而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保留到这一差额发生相反变化时转销。在税率变

事业单位会计分录业务处理汇总99901

事业单位会计分录业务处理汇总 一、财政补助收入 财政补助收入(总帐)帐户,核算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的由财政部门或上级拨入的各类事业经费,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财政补助收入累计数。 ①收到财政补助收入时,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 ②余额缴回时,借:财政补助收入, 贷:银行存款 ③年终结帐时,将“财政补助收入”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事业结余”科目, 借:财政补助收入, 贷:事业结余 年终结帐后,本科目无余额,应按“国家预算收入科目”“款”级科目设置明细帐。 二、上级补助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总帐)帐户,核算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上级补助收入累计数。 ①收到上级补助收入时,借:银行存款, 贷:上级补助收入 ②余额缴回时,借:上级补助收入, 贷:银行存款 ③年终结帐时,将“上级补助收入”贷方余额全部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年终结帐后,本科目无余额。 借:上级补助收入, 贷:事业结余 三、拨入专款 拨入专款(总帐)帐户是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拨入专款的累计数,年终未完项目暂不结转,科目应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明细帐核算。 ①收到拨入专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专款-××× ②余额缴回时,借:拨入专款, 贷:银行存款 ③余额留归本单位时借:拨入专款, 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 ④年终结帐时,对已完工项目,将“拨入专款”与“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对冲, 借:拨入专款, 贷:拨出专款(专款支出) ⑤余额转入“事业结余”,借:拨出专款, 贷:事业结余 四、事业收入 事业收入(总帐)帐户,核算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事业收入累计数。根据事业收入的种类或来源设置明细帐。 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也在本科目核算。但收到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主管部门要通过“其他应付款”核算。 ①取得收入时,借:银行存款(应收帐款),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doc

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一、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支付工资、薪金所得的单位扣缴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实际上是个人工资、薪金所得的一部分。代扣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上交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二、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应纳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个体工商户取得生产经营所得按规定计算应纳的所得税,借记“所得税费用”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实际上交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取得的所得,如果由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的,支付所得的单位代扣税款时,借记“应付利润”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科目。实际上交代扣税款时,借记“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其他项目个人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1.企业支付劳务报酬所得 ①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支付劳务报酬时: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现金 ②实际交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企业支付稿酬所得

①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支付稿酬时: 借:其他应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 ②实际交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企业购入无形资产 ①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支付价款时: 借:无形资产 贷: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 ②实际交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4.企业向个人分配股息、利润 ①计算应代扣的个人所得税、支付股息、利润时: 借:应付利润 贷: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 ②实际交纳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代扣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行政事业单位账务处理程序

行政事业单位账务处理程序 1.行政事业单位会计账务处理程序 (1)根据原始凭证登记记账凭证; (2)根据有关现金出纳的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编制库存现金日报表,据以编制记账凭证; (3)根据记账凭证直接登记总账;或者根据记账凭证定期编制科目汇总表,并据以登记总账; (4)根据记账凭证和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5)现金日记账、明细账、总账核对,再根据总账和明细账编制会计报表。 总账科目是根据会计制度规定设置的,明细科目是按照核算需要来设置的。 总账科目是设置总账账户的依据,明细科目是设置明细账户的依据。总账科目是明细科目的综合,它对明细科目起控制作用;明细科目是总账科目的详细分类,是总账科目的具体说明,它对总账科目起补充作用。 2.记账方法——复式记账(借贷记账法) 所谓记账方法就是运用一定的记账符号、记账规则来编制会计分录和登记账簿的方法。 复式记账法是对所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以相等的金额,在相互联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中进行登记的方法。 借贷记账法是以"借"和"贷"为记账符号,以"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为记账规则,对每一笔经济业务,在相互联系的两个或两个以上账户中进行登记,用来反映会计主体资金运动的一种记账法。 (1)记账符号:借贷

(2)账户结构:丁字账户 (3)记账规则:根据其记账符号和账户结构,对发生的每一笔经济业务,都要以相等的金额、借贷相反的方向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相互联系的账户中进行连续、系统、全面地登记。 ----有借必有贷,借贷必相等 (4)试算平衡 试算平衡是根据会计等式的平衡关系,按照记账规则的要求,通过汇总计算和比较,来检查账户记录是否正确的方法。 全部账户本期借方发生额合计= 全部账户本期贷方发生额合计 全部账户期末借方余额合计=全部账户期末贷方余额合计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的纳税调整和账务处理

内容摘要: 企业按照账务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所得税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由于计算口径或时间上的不同会产生永久性和时间性差异,且影响这些差异的因素又是多方面的,因此,部分企业在年度会计决算已报出,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报送之后,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经自查或税务机关审查,仍存在漏缴企业所得税的事项。 企业按照账务会计制度规定计算的所得税税前会计利润与按照税收规定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由于计算口径或时间上的不同会产生永久性和时间性差异,且影响这些差异的因素又是多方面的,因此,部分企业在年度会计决算已报出,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表报送之后,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经自查或税务机关审查,仍存在漏缴企业所得税的事项。 一、自查自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和账务处理 (一)调表不调账。 凡当期不能税前扣除,以后各期均不得税前扣除的事项,即永久性差异,则通过调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无须调账: 1、2001年度支付工商局罚款20000元,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可在“营业外支出”科目列支。但税法规定“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而支付的罚款、罚金、滞纳金,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2001年度该企业员工20人。按计税工资月均800元计算,可税前扣除192000元。企业实际发放工资252000元,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可在“管理费用”科目列支。但超标准支付的60000元(252000-192000),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2001年补缴1999-2000年度的职工养老金20000元,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可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列支。根据税法“企业纳税年度内,应计未计扣除项目,包括各类应计未计费用,应提未提折旧等,不得移转以后年度补扣”的规定,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该三项共计100000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二)调表又调账。 凡当期不能扣除,以后年度按规定可分期摊销或计提并允许税前扣除的事项,即时间性差异。则通过调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调增应纳税所得额,补缴漏缴的企业所得税,并调账转回,在以后年度按规定税前扣除。 1、该公司为开发某商品房项目,贷款2000万元,2001年度支付借款利息1020000元,计入“账务费用”科目,但该项目尚未完工。根据税法“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资金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在房地产完工之前所发生的,应计入有关房地产的开发成本”的规定,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待开发项目完工实现销售时,再税前扣除。应调账,借记:“开发成本”1020000元,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020000元。 2、2001年度购买应计入“固定资产”科目的办公桌10张(单价为2000元)、共计20000元,在“管理费用”科目列支。根据税法“资本性支出不得一次性扣除”的规定,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但以后年度根据该项资产的折旧年限可分期计入“管理费用”科目,并在税前扣除。应调账,借记:“固定资产”20000元,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20000元。 3、某幢商品房已竣工,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总成本1080000元,单位成本1080元。2001年度销售500平方米,应结转“经营成本”540000元,误按单价1800元结转“经营成本”900000元。多结转的360000元(900000-540000),根据税法规定,不得税前扣除,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待以后年度实现销售时,予以税前扣除。应调账,借记:“开发产品”360000

企业所得税退税如何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企业所得税退税的小企业如何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依据2013年小企业会计准则) 一、实行企业所得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政策性减免)的小企业,应先按照规定计提和缴纳企业所得税,在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时再冲减收到退税款当期的所得税费用: 计算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缴纳时: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收到时: (1)收到本年度减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费用 (2)收到以前年度减免税 借:银行存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二、如果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且当地税务机关批准直接减免(法定减免)的则可以不作账务处理,也可进行以下处理: 计算时: 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确认时: 借:应交税费-企业所得税 贷:所得税费用 三、如果减免的所得税是有指定用途的政策性减免: (1)所得税退税作为国家投资,形成专门的国家资本。 收到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国家资本金 (2)所得税退税款作为国家对所有投资人的赠与,用于企业发展再生产。 收到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3)所得税退税款作为专项用于某个项目、设备、特定人群的资金。 收到退税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交款———××部门 其他应付款———××项目 使用的时候:

借:其他应付款———××项目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上述1-3项退税均没有对企业税后利润产生影响。 (4)所得税退税款部分用于企业的发展、部分按照规定上交有关部门。收到退税时: 借记:银行存款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其他应交款———××部门。 使用的时候: 借:其他应付款———××部门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二○一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税务及账务处理

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的税务及账务处理 一、个人所得税手续费的相关法规: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对扣缴义务人按照所扣缴的税款,付给百分之二的手续费。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管理的通知》(财行[2005]365号)规定,“三代”范围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委托代征,“三代”税款手续费支付比例,(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税务机关按代扣、代收税款的2%支付。 二、个人所得税手续费征收增值税: 目前没出台涉及个税手续费返还缴纳增值税的 具体文件,但在税务总局及地方税务局的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答疑上有所反映: 总局口径: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2017年01月17日答疑,是“按照目前营改增政策相关规定,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的手续费收

入应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纳增值税。” 地方口径:目前就营改增后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明确征收增值税的地区只有部分省份(并非全部省份),其中包含安徽省,按照“商务辅助服务—代理经纪服务”缴纳增值税。(注:适用于所在地区的所有公司) 安徽国税,12366咨询热点问答解答(2016年9月)问题三、企业为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务机关返还的代扣代缴收入是否缴纳增值税? 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手续费返还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代理经纪服务”缴纳增值税。经纪代理服务,是指各类经纪、中介、代理服务。包括金融代理、知识产权代理、货物运输代理、代理报关、法律代理、房地产中介、职业中介、婚姻中介、代理记账、拍卖等。 文件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货劳处审核人:丁以文 三、个人所得税手续费企业所得税处理:

[结转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应该怎么做(Word可编辑版)

[结转所得税费用的会计分录]所得税的会 计分录应该怎么做 (最新版) -Word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和处理- 所得税是指国家对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一定时期内的各种所得征收的一类税收。又称所得课税、收益税。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所得税的会计分录,希望对你有帮助。 所得税的会计分录 1、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的企业,计算的应交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2、采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的 借:所得税 递延税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递延税款 3、本期发生的递延税款待以后期间转回时,如为借方余额 借:所得税

如为贷方余额 借:递延税款 贷:所得税 4、采用债务法核算的,由于税率变更或开征新税对递延税款账面余额的调整 借:所得税 贷:递延税款 或, 借:递延税款 贷:所得税 5、实行所得税先征后返的企业,实际收到返还的所得税 借:银行存款 贷: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按月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2. 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3.跨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4.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 重新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重新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9.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西北工业学校赵望菊 摘要:近年来,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不断深化,部分基层行政、事业单位不能很好适应财政科学化、精细化改革的要求,通过近几年的实际调查,我们认为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关键词: 会计核算问题危害对策 行政单位是进行国家行政管理,组织经济建设和文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的单位;事业单位是国家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 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同为预算会计的组成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均以款项的实际收到或者付出作为确定本期收入和费用的标准,均采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原则。 随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不断深化,部分基层行政、事业单位不能很好适应财政科学化、精细化改革的要求,通过近几年的实际调查,我们认为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上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认真加以解决。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危害: 一、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化方面: 1、账务处理不及时。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重申

请和使用资金,轻会计资料的收集与账务处理,导致资金虽已使用,但相对应的会计核算工作长期得不到处理。有的单位账务处理集中在年底进行,记账凭证日期集中在11月或12月,所附原始凭证经济业务发生及签报日期与记账日期不匹配,未做到日清月结,违背了行政、事业单位“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原则。 2、记账凭证后所附原始凭证不完整。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会计核算中,原始资料不齐全,不能准确反映经济业务发生的全貌。 3、会计核算工作不规范。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凭证未按照经济业务发生进行序时登记,而是在年终采取分类登记的方法,表现为一本凭证一个支出类型,多笔同类经济业务,只做一张记账凭证,未做到经济业务按照序时、逐笔登记的原则。 4、账、表不一致。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上年度已在决算中列支的资金,有的记入上年度账、有的记入下年度账(集中表现在上下年度衔接的月份),造成账、表不一致。 5、会计凭证装订不规范。个别单位同类记账凭证连续装订,相对应的原始凭证也连续装订。 6、资本性支出和费用性支出划分不清。部分单位购入固定资产,只做费用支出,未登记固定资产。直接导致单位资产“家底不清”。

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

企业所得税会计分录、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会计分录、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按月(季)预缴(一般是分季度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 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2. 缴纳季度所得税时: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3.跨年4月30日前汇算清缴,全年应交所得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正数是应补税额: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4.缴纳年度汇算清应缴税款: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 重新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6.年度汇算清缴,如果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重新分配利润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8.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9.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10.免税企业也要做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资本公积 借:本年利润 贷:所得税 年度终了,企业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有关资料,计算出本年实现的利润总额。企业应按规定将利润总额进行调整,包括弥补上年度亏损,减除已缴纳所得税的投资利润等,调整后的余额,就构成企业本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按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乘上规定的税率,就得出企业的应纳税额。企业如果有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其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按规定从应纳税额中扣除。 企业在汇算清缴时,计算的实际全年应纳税额多于全年已预缴的所得税税额,其少交的部分,应于下一年度缴纳时补缴。 计算出少缴的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实际补缴少缴的税款时,作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多缴的部分,可在下一年度抵缴。 3.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会计处理

单位为职工负担个税的税收及账务处理

单位为职工负担个税的税收及账务处理 问、单位为职工负担个税如何进行税收及账务处理? (国税发(1996)答: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计征问题的通知》 199号)的规定,个人取得的税后工资薪金收入如何计算个人所得税,应区别雇主为个人负担税款的情形来处理: 一、雇主全额为其雇员个人负担税款的处理: 对于雇主全额为其雇员负担税款的,直接按下列公式,将雇员取得的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企业代为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①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1-税率)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公式,①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二、雇主为其雇员个人定额负担税款的处理: 1、雇主为其雇员定额负担税款的,应将其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后,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雇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雇主代雇员负担的税款-费用扣除标准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税款的计算。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一定比例的工资应纳的税款或者负担一定比例的实际应纳的税款的,按下列公式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未含雇主负担的税款的工薪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负担比例)÷(1-税率×负担比例)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三、公司为个人承担个税如何做账扣除? 1、计入“营业外支出”或者成本费用类其他科目,企业代交的应由个人负担的个人所得税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计入到对应的成本费用科目中“职工薪酬”科目,作为个人工资薪金的一部分,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进行扣除。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制度流程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报销 制度流程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机关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单位经费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节约财政支出,促进街道各项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现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特完善修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街道办事处机关、各部门、所属各事业单位,政府及部门所属的经营性实体、公司以及与镇财政有正常经费领拨关系的单位和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经费开支及财务支款”包括:各项工程款支付,各项借款、预付款项,以及日常办公、事务管理和相关公务活动中所发生一切经费支出。 第四条各项日常办公、事务管理和相关公务活动中所发生经费支出,实行街道主任“一支笔审批”。其审批报销程序规定如下: (一)日常办公、事务管理和相关公务活动中所发生经费支出,必须在支出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规定审批报销程序办理结报;事务管理和相关公务活动中所发生的招待餐费,在按规定审批报销程序办理结报时,必须附上餐饮清单(点菜清单)。 (二)日常办公、事务管理和相关公务活动中所发生经费支出原则上出现单项1000元以上资金使用的,应事先报告街道主要领导,征得领导同意才可以开支,资金的审批报销程序为:1、由报销经办人取得原始费用凭证。2、具体经办人及负责人审核签字。3、分管领导审核签字。4、街道主任审批。5、出纳人员复核无误后给予报销付款。 第五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公出差或外出购物等而预支的备用金(借款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在以前所借款项结清的前提下,其审批借款程序规定如下:(一)机关工作人员借款(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向政府所属各部门、事业单位借款),审批程序为:1、由借款人填制“领借款单”,写明借款事由、金额和预计结报(归还)时间。2、街道分管领导审核签字。3、街道主任审批。4、出纳人员复核无误后给预付款。 第六条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对各类建设项目工程款的支付作如下规定:

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方法 一、科日设置 企业应在损益类科目中设置“550所得税"科目(外商投资企业的科目编号为5241),核算企业按规定从当期损益中扣除的所得税。同时,取消"利润分配"科目中的"应交所得税"明细科目。企业应在负债类科目中增设"270递延税款"科目(外商投资企业的科目编号为2301),核算企业由于时间性差异造成的税前会计利润与纳税所得之间的差异所产生的影响纳税的金额以及以后各期转销的数额。"递延税款"科目的贷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大于纳税所得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及本期转销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纳税影响的借方数额;其借方发生额,反映企业本期税前会计利润小于纳税所得产生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以及本期转销已确认的时间性差异对纳税影响的贷方数额;期末贷方(或借方)余额,反映尚未转销的时间性差异影响纳税的金额。采用负债法时,"递延税款"科目的借方或贷方发生额,还反映税率变动或开征新税调整的递延税款数额。 企业应在"递延税款"科目下,按照时间性差异的性质、时间分类进行明细核算。外商投资企 业取消"预交所得税"科目。 二、会计处理方法 (一)根据《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的规定,企业所得税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按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如下:1.按月或按季计算应预缴所得税额和缴纳所得税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2.年终按自报应纳税所得额进行年度汇算清缴时,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减去已 预缴税额后为应补税额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3.根据税法规定,乡镇企业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准予在应缴纳所得税额中扣除10%作为补助社会性支出。计提"补助社会性支出"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其他应交款--补助社会性支出 非乡镇企业不需要作该项会计处理。 4.缴纳年终汇算清应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年度汇算清缴,计算出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少于已预缴税额,其差额为多缴所得税额, 在未退还多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贷:所得税 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退还多缴税款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对多缴所得税额不办理退税,用以抵缴下年度预缴所得税时,在下年度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多缴所得税款 (二)企业对外投资收益和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计算补缴所得税的税务会计处理。 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对外投资收益和从联营企业分回税后利润,如投资方企业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投资方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按规定补缴所得税。其 会计处理如下: 1.根据企业所得税有关政策规定,在确认投资收益或应分得联营企业税后利润后,计 算出投资收益或联营企业分回的税后利润应补缴的企业所得税额并缴纳时,编制会计分录 借:所得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个人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个人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根据现行税收政策,企业为税务部门代扣代缴职工的个人所得税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企业职工自己承担的个人所得税,企业只负有扣缴义务;另一种是企业既承担职工的个人所得税,又负有扣缴义务。后一种情况又可分为定额负担税款、全额负担税款和按一定比例负担税款。现谈谈企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账务处理。 一、企业职工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款的账务处理 例1,某企业职工工资、薪金月收人2400元,按规定,该职工自己承担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一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一速算扣除数=(2400一800)×15%-125=115(元) 账务处理为: ①支付职工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2400 贷:现金2285 应交税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15 ②上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15 贷:银行存款115 二、企业为职工负担个人所得税款的账务处理 (一)企业为职工全额负担个人所得税款 例2,某企业职工工资、薪金月收人1500元,企业为职工全额负担个人所得税款。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费用扣除标准-速算扣除数)÷(l一税率)=(1500-800-25)÷(1-10%)=750元。应纳个人所得税=750×10%-25=50(元)。 账务处理为:①企业计提代付职工个人所得税款时 借:利润分配一代付个人所得税50 贷:应交税金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0

②支付职工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1500 贷:现金1500 ③上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0 贷:银行存款50 (二)企业为职工定额负担个人所得税款 例3,某企业职工月工资、薪金收人3000元,按规定,企业为职工负担个人所得税月50元。 应纳税所得额=职工取得的工资、薪金+企业代职工负担的税款一费用扣除标准一3000+50-800=2250(元)。应缴个人所得税=2250×10%-25=200(元)。职工负担的个人所得税=200-50=150(元)。 账务处理为: ①计提代付职工定额税款时, 借:利润分配一代付个人所得税50 贷:应交税金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50 ②支付职工工资时, 借:应付工资3000 贷:现金2850 应交税金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50 ③上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金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00 贷:银行存款200

事业单位会计账务处理方法

事业单位会计账务处理方法 一、单位取得收入核算 1、财政预算内拨款(也就是国库拨款),根据拨款单作账。 借:银行存款 贷:财政补助收入----拨入经常性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 ----拨入专项经费----人大事务----行政运行 ----政协事务----行政运行 ----…… 2、单位收到财政局综合股核拨的各种收费和其他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事业收入 3、单位取得的零星杂项收入、有偿服务收入、捐赠收入、有价证券及存款利息收入等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入 4、事业单位上级单位拨非财政补助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上级补助收入 5、单位收到财政部门(职能股室)、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 借:银行存款 贷:拨入专款----按资金来源和项目设明细账 6、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附属单位缴款 二、单位取得的往来款项核算 1、单位发生的临时性暂存款、应付等待结算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按债权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 2、事业单位从财政部门、上级主管部门、金融机构借入的有偿使用的款项。 借:银行存款 贷:借入款项----按债权单位设置明细账。 三、事业单位按规定取得的应缴款项 1、收到“应缴预算款项”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缴预算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上缴国库时 借:应缴预算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贷:现金(银行存款) 2、收到“应缴财政专户款”时 借:现金(银行存款)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上缴财政专户时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贷:现金(银行存款) 3、执收单位开具缴款书,交款单位直接将款项交入国库或财政专户的 交入国库: 借:应缴预算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贷:应缴预算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交入财政专户: 借:应缴财政专户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贷:应缴财政专户款----按收费项目设置明细账 单位取得的收入必须及时入账,应缴预算和财政专户款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不得坐支、挪用或私设“小金库”。“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年终余额为零 四、单位发生支出核算 1、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各项支出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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