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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说明(阿尔都塞1976)

关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说明(阿尔都塞1976)
关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说明(阿尔都塞1976)

关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说明

路易?阿尔都塞

我在60-70年所写的那篇有关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文本,通常被认为是一篇“功能主义”的东西。人们在我的理论草稿中看到了这样一种尝试,我所理解的马克思主义仅仅用各种功能来解释社会机构,这样一来直接使得社会等同于履行着镇压功能的意识形态机构,因而局限于一种非辩证的解释,其深层逻辑就是排除一切阶级斗争的可能性。

但是我认为,人们没能对我那篇东西的最后一部分给予充分的注意,那部分明确指出了我的分析的“抽象”特征,而且也明确地把我有关阶级斗争的概念摆在了一个中心位置。

实际上我们可以说,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能够得到发展的本质,就在于坚持阶级斗争相对于国家机器和各种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作用及功能的优先性——与任何功能主义都不调和的优先性。

因为我们显然不能认为统治阶级对社会的意识形态“控制”体系——也就是说统治阶级的舆论效果(“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马克思语)——就是一个简单的既定事实,就是只由那些机构所限定的一个体系,能够自动复制同一阶级的强制规则或体现有着由其功能规定的一定目标的这个阶级的明确阶级意识。因为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从来都不是阶级斗争的既成事实,从来都不可能摆脱阶级斗争本身对它的影响。

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存在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复杂体系之中,它本身是漫长而艰苦的阶级斗争的结果,资产阶级(仅以它为例)只有在这场斗争中满足一个双重条件才能实现它自己的目的,即它一方面要战胜残留在旧有国家机器之中的先前占支配地位的意识形态,另一方面同时要战胜寻求着自己的组织形式和斗争形式的新的被压迫阶级的意识形态。资产阶级借以成功建立对先前地主贵族的和对工人阶级的领导权的这种意识形态,不仅仅是通过对这两个阶级的外在斗争,而且——并且同时——也是通过克服资产阶级内部派系矛盾并把资产阶级团结为统治阶级的内部斗争才确立下来的。

我们必须在这个意义上理解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再生产。从形式上来看,统治阶级必须生产它的存在的物质条件、政治条件和意识形态条件(存在就意味着再生产)。但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再生产可并非单纯的复制,并非简单再生产,甚至也不是一劳永逸地被其自身功能确定下来的既有机构的自动的、机械的扩大再生产,它毋宁是一种斗争,争取让早先的、散碎而矛盾的意识形态要素在一整体中统一并复兴起来——而这个整体恰恰是通过对先前意识形态形式和新意识形态趋向的阶级斗争才得来的。统治阶级意识形态再生产的这场斗争是一场永无完结的斗争,总是不断重新开始,在任何时候都服从于阶级斗争。

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统一过程总是“未完成的”、总是“必须重新开始”,这么说有几个原因。不仅因为先前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尚有残余,竭其所能疯狂抵抗(列宁称之为“习惯”)。不仅出于形成统治阶级团结的实际必要,这种团结一则是阶级各派系(商业资本、工业资本、金融资本)矛盾熔合所必需,一则是在个别资本家的“特殊利益”之上表述他们“普遍(阶级)利益”所必需。不仅因为阶级斗争必须发动来反对正在出现的被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形式。不仅因为生产方式的历史转变迫使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要不断“适应”阶级斗争(古典资产阶级的法学意识形态目前正被专家治国论的意识形态替代)。而且还因为实践具有物质性和多样性,由之而来的“自发的”意识形态必须被不断整合。这一庞大而矛盾的任务从未彻底完成过,而我们也怀疑葛兰西和克罗齐提出的乌托邦理念的那种“伦理国家”模型是否会存在。正如阶级斗争永不会熄灭一样,统治阶级争取使既有意识形态要素及形式统一起来的斗争也不会熄灭。这就是说,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即便它就是自己的功能——永远无法彻底克服它自身的矛盾,这些矛盾是阶级斗争的一种反映。

我们因而可以由阶级斗争对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优先性这个论点得出另一个论点,后者是前者的直接结果: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必然是阶级斗争的场所和实际诉求,使决定着社会结构配置的一般阶级斗争在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机器中延续下去。如果说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作用就是推行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那么之所以如此恰恰是因为存在着抵抗;如果说存在着抵抗,那么之所以如此恰恰是因为存在着斗争,而且这斗争归根到底都是阶级斗争直接或间接的、有时近但更多时是远的回响。68年“五月事件”生动地说明了这个事实,并且让直到那时为止一直喑哑无声并被压抑着的一种斗争变得可见。但这些事件在以造反形式在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里(特别是在学校机器里,继而是在医疗机器里,在建筑这种机器里)让一种直接的阶级斗争变得可见的同时,也多少模糊了那个决定了眼前这些事件的根本,即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历史构成和矛盾再生产所固有的阶级斗争特征。没人从这个真正意义上的历史和政治视角“体验过”68年五月。所以,我想必须提醒一下人们,如果你要理解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里阶级斗争的真相,并且把造反控制在合适的范围,那么你就得采用“再生产的观点”,这个观点把阶级斗争视为一个总体过程,而不把它理解为个别对抗的总合或局限在这个或那个“领域”(经济、政治、意识形态)的对抗;这个观点把它理解为一个历史过程而不是压制或直接反抗引发的一系列事件的结果。

在提醒人们注意这些观点的时候,我发现,我被指责为“功能主义者”,或被指责说对促生了我们的阶级斗争的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做了有利于有关此类过程的机械观的“系统的理论”解释,这的确是难于理解的。

针对我的其他一些反对意见与政党,首先是与革命政党的特性有关。简言之,有一些

人总是倾向于认为我有这么一种思想,即把每一个个别政党都视为一种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而这将使每个政党彻底被封死在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体系”之中,服从这一“体系”的规律,因而排除了体系中革命政党的一切可能性。如果所有政党自身都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都服从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那么革命政党,被化约为它的“功能”的革命政党,就是不可想象的。

然而,我从没写过一个政党就是一个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可我说过完全不同的话(非常简单,我得承认),那是说政党只是一个特殊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即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组成部分”,这么说吧,这些组成部分在统治阶级的“宪法政体”(最高法院、旧制度君主政体等等之下的“基本法”,“自由主义”阶段的资产阶级之下的代议制政体)中“实现”统治阶级的政治意识形态。

我所提出的概念应该从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角度去理解,我怀疑有人没能正确领会这一点。要更好的理解它,你就得把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和(镇压性)国家机器仔细地区分开来。

(镇压性)国家机器的整体即便是充满矛盾的,也仍旧要比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总体强大得多,那么(镇压性)国家机器是由什么构成的?国家机器包括国家元首、政府、行政部门(作为执行的工具)、军队、警察、司法系统、法院及其附属机构(监狱等)。

在这个整体中,我们必须区分出我称之为国家政治机器的东西,其中包括三个方面:国家元首,国家元首直接向其说话的政府(目前在法国和其他许多国家中存在的政体)和行政部门(它贯彻政府的政策)。国家元首代表了统治阶级的意志和团结,其所代表的这种权威能够保证资产阶级的普遍利益高于该阶级个别成员或个别集团的特殊利益。吉斯卡尔?德斯坦(Giscard d'Estaing)在1978年大选时一再从良心出发表明自己的立场并大谈左派将如何当政,但实际上还是坚持必须“保卫法国的自由”,也就是资产阶级的那些自由。政府(目前直接由国家元首领导)执行统治阶级的政策,下辖于政府的行政部门具体贯彻这些政策。对我们来说重要的是,通过这一表明了国家政治机器存在的区分,看到行政部门也是其中的组成部分,即便它被为“共同利益”服务和履行“公共服务”的职能这种意识形态包裹着。这里不存在个人意图,也没有例外:行政部门的职能和资产阶级政府的政策即阶级政策具有完全不可分离的一致性。高级行政部门被委以执行具体政策的重任,因而就扮演了直接的政治角色,而行政部门的整体就开始日益承担起分区控制(quadrillage)的职能。行政部门如果不同时被委以对个体或群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的职责——或将那些拒不服从的个体、群体移交镇压部门或对之进行起诉的职责——它就无贯彻资产阶级政府的政策。

国家政治机器(国家元首、政府、行政部门)是(镇压性)国家机器的一部分,这样理解的时候,就有可能将它合法地在国家机器中区分出来。

现在我们触及到了这个关键的部分:我们必须在国家政治机器(国家元首、政府、行政部门)和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之间作出区分。前者属于(镇压性)国家机器,而后者属

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这个术语让我们听到了什么?一定社会形态的“政治制度”或“体制”。比方说,和所有同时代的资本主义国家内的资产阶级相似,法国资产阶级即便在阶级斗争的危急形势下创造过别的政体(波拿巴一世和波拿巴二世,君主立宪,贝当的法西斯政体),但总地来讲它只承认议会代表的政治体系,这种政体通过一种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而实现资产阶级意识形态。

这种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可以是一种对“人民意志”进行代表的特殊模式,“人民意志”由选出的(或多或少具有普遍代表性和直接投票权的)议会成员代表,他们对由国家元首或议会指定的政府的政策进行问责。然而众所周知,政府de facto[事实上]掌握着数量大得惊人的手段来错误地解释并规避责任(这样一来资产阶级在这个机器中占有优势地位);这些手段从一开始就昭然若揭,除了一些适度的胁迫方式以及对大众媒体的控制,还有伪造所谓的普遍代表性和直接投票权,再就是诉诸现代议会规则(人口普查机制、禁止妇女和青年参与选举、不同层次的投票权、有着不同选举基础的两院制、“分”权、对革命政党的权利剥夺,等等)。这就是事实的真相。但是,我们之所以可以说“政治制度”是一种“意识形态国家机器”是由于有别于这“特定”真相的虚构,正是由于这虚构,这个制度的组成部分以及它运作模式的规则,其基础就是有关投票个体的“自由”与“平等“的意识形态,就是“构成”人民的个体对人民代表的“自由选择”——它尤其借助这样一种理念,即每个个体为了自己所创造的政治也就是国家要履行的政治。正是在这一虚构的基础上(而国家政治归根到底是由阶级斗争中统治阶级的利益决定的),“政党”才得以组建,这些政党被认为代表并表达着有关国家政治的众多分歧的选择。因而,每个个体也就能够通过为他所选择的某个政党投票的方式“自由地”表达他的意见(如果它的选择不被断定为非法的话)。

请注意,在政党背后存在着一定的现实。说白了,它们一般而言代表着敌对阶级的利益和阶级中敌对派系的利益,或者是社会各阶层的特殊利益,这些阶层在阶级冲突之中总是倾向于把自己特殊利益凌驾于其他利益之上。正是由于这一现实,不论政治制度有多少干扰手段或两面派手段,根本阶级的相互对抗性最终能够浮现出来。我之所以说“能够”,这是因为存在着这样一些资产阶级国家(美国,大不列颠,联邦德国,等等),它们的阶级斗争的政治发展没能超越议会代表制的门槛:在这些国家里议会中的对抗很少反映甚至完全扭曲真实的阶级对抗。资产阶级受议会制度的保护,完全是在它们自身内部绕圈子,只是在踏步不前。但另一方面也可能发生这样的情况,即工人阶级在政治上和经济上的阶级斗争可能获得一定程度的权力,使得资产阶级开始害怕“普选的裁决”(法国,意大利),即便资产阶级尚能动用大量手段以颠倒这一裁决或使这一裁决失效。我们不禁想起了法国人民阵线时期的代表议院:资产阶级只用了两年时间便削弱了议会的多数,然后便按照代表们的协议把它移交给了贝当。

至此我想说的是,如果我们用事实和结果来质证议会政体的种种“原则”的话,没人能

所有资产阶级意识形态,法律意识形态和几世纪以来传播开来的哲学意识形态以及道德意识形态,都声称对“人权”作出了如下“证明”:每个人在政治上都有选择自己的思想和阵营(他的党派)的自由;所有资产阶级意识形态还声称这一“证明”的根本理念——尽管它归根到底只是一种幻觉——,即所有社会都是由单个的个人组成的(马克思却说:“社会不是由个人构成”①,而是由阶级斗争中各阶级构成),普遍意志就在投票的多数机制的投票箱里,最后,正是这种由议会各党派成员代表的普遍意志决定着国家的政治,尽管后者实际上永远只代表某阶级即统治阶级的政治。

再明显不过的是,这种政治意识形态是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一个要素并完全与后者一致:这一要素在资产阶级意识形态中随处可见(即便后者在近十年中逐渐转变自身)。如果我们看到这种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基质”是资产阶级法权运作模式不可或缺的法律意识形态,这一点也不令人惊讶。如果你遇到了随处可见的[观念],那么你就是碰到了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从一个“证明”到另一个“证明”的永恒循环参照——从法律意识形态的“证明”到道德意识形态的“证明”,再从后者到哲学意识形态的“证明”,再由之到政治意识形态的“证明”——,借此每部分意识形态“证明”都得到直接的证实,以便在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各种实践中把这种证实强加给单个的个人。自由和平等的人权意识形态(选择自己观点和代表的自由,投票箱前的平等)最终产生出——并非由于“观念”的力量,而是阶级斗争的结果——它的意识形态机器,人权的政治意识形态也借以形成了一个具体形式。因此,对马克思主义批判家之外的所有人来说,该意识形态已经得到“证明”,可以在没有明显胁迫的情况下为选民或至少是大多数选民所接受。我们在这里显然是与一种机器在打交道,因为它就建立在一整套物质性的被组装起来的装置之上,这些装置有选举名单、选票、投票亭、竞选活动以至于由此而产生的国会。而且我们还明确地是与一种意识形态机器在打交道,因为它不靠暴力,“相当独立地”靠着其参与者的“意识形态这一基础”而运行,它的参与者接受其规则并履行着他们,因为他们真心重视它们,确信一个人必须“履行自己作为一个选民的责任”,这就是常规。服从和同意在这儿达到了吻合。资产阶级所强加的这种“证明”被选民当作“证明”接受下来:他们认为自己是选民并参与到这个体制当中去。他们“遵守游戏的规则”。

如果这一分析正确,那么你就不能坚持说——就像有人要让我完全为把革命行动的全部可能性排除在外一种理论负责而“草率地”做出结论那样——所有党派,包括工人阶级党派在内的所有党派作为政党各自都是一个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它们共同整合起了资产阶级政体因而也就不能从事它们自己的阶级斗争。

如果我所说的是事实,那么就会得出相反的结论,也就是说,政党的存在决不排除阶级斗争,而是以阶级斗争为基础。如果说资产阶级总是竭力行使它对工人阶级党的意识形态和①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草稿)》,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220页。——译者注

政治领导权,这也正是阶级斗争的一种方式,资产阶级只有在工人阶级政党被它欺骗的条件下才能取得成功;工人阶级政党的领袖受到胁迫(1914-1918年的神圣联合①),或者就是被“收买”,要不就是工人阶级的党的群众基础偏离革命目标以捞取物质利益(工人贵族),再就是向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影响投降(修正主义)——都会使这种情况发生。

如果我们对革命的工人阶级的党即共产党进行考察,这些阶级斗争效果就更为明显。因为这些党是工人阶级的斗争组织,所以它们在原则上(之所以说原则上,是因为它们会滑入改良主义和修正主义)与资产阶级利益,因而与其政治体制完全对立。它们的意识形态(即他们招募它们党员的基础)与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相敌对。它们的组织形式(民主集中制)使它们与资产阶级政党,甚至与社会民主党或社会主义党区别开来。它们的目标不是要将自己的行动受制于议会竞争,而是要将阶级斗争扩展到整个工人阶级,从经济领域扩展到政治领域进而扩展到意识形态领域,而且要采取属于它们自己的斗争形式,必然与每五年将自己的选票放在投票箱的那种方式截然不同。在所有领域而绝非议会之内进行工人阶级的阶级斗争,这才是共产党的任务。它的真正任务不是“参与”政府,而是推翻并消灭资产阶级国家权力。

有必要特别强调这一点,因为大多数西欧共产党今天都说自己是“参政党”。即便它们偶尔参与政府(在某些特定条件下这么做是对的),但一个共产主义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被定义为一个“参政党”——无论我们所说的政府是在资产阶级的支配之下,还是在无产阶级的支配(“无产阶级专政”)之下。

这一点至关重要。因为,共产党永远不会为了“管理”资产阶级国家事务而进入资产阶级国家政府(即便这个政府是广泛联合的“左翼”政府,致力于推行民主改良)。只有在这种情况下,即为了加强阶级斗争并为推翻资产阶级国家而做准备,它才进入政府。而它也不可能在如下前提下进入无产阶级专政的政府,即它的真正任务就是“管理”这个国家的事务,但实际上它必须为国家的消亡做准备。因为如果它投入全部精力去进行那种“管理”的话,也就是说这个党实际上让自己和这个国家融合在一起的话——正如我们在东欧所看到的那种情况,那么促进国家的消亡就是不可能的。所以共产党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能作为普通的“参政党”去行事,因为做参政党就意味着做国家的党,这无非就是说要么为资产阶级国家服务,要么就是使无产阶级专政永恒化,而彻底偏离其促进国家消亡的任务。

可以看到,一个革命的党坚持在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中获得稳固的地位,以便让阶级斗争的回响能够在议会中被听到,或者它因为形势有利于促进阶级斗争而“参与”了政府——即便如此,它也不应由它在选举议会中的位置或由通过资产阶级政治的意识形态国家机①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法国的战时内阁,共和社会党、左翼联合党、联合激进党、共和联合党和左翼激进

党、统一社会党在在战争的特殊形势和“保卫法兰西”的口号下共同组阁。——译者注

器实现的意识形态而被定义。实际上,共产主义党有着彻底区别于资产阶级党的“政治实践”。

资产阶级党掌握着资产阶级的资源和支持,如资产阶级经济支配权的、剥削的、国家机器的以及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全部资源和支持。它要存在,首先不必为了赢得大众对它理念的支持而团结大众:最重要的是资产阶级的社会秩序本身承担了这项宣传和拉拢的说服工作,它保证了资产阶级党的群众基础。就资产阶级这方面而言,政治的和意识形态的优势是绝对有把握的,而且由来已久,以至于“选择”在“通常”情形下是自动化的,丝毫不受党派和资产阶级各派系更迭的影响。所以,资产阶级党只需有效地迅速地动员起来组织好它们的选举大战,就可以争取选民认同并收获胜利果实了。

因此,资产阶级党根本不需要某科学理论或坚实学说就能生存下来:它只需从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储备中借点思想就足以集合起出事先就由于恐惧或为利益计而被说服的追随者了。

工人阶级的党不能为自己的党员提供任何东西:既没有报酬丰厚的闲职也没有物质利益,与此相比,资产阶级恰恰就是用这些来收买他们的成员,以防他们在支持的时候迟疑。工人阶级的党如实表现自己:它是无产阶级阶级斗争的组织,它的力量来自被剥削阶级的本能、科学的理论和党的章程所允许的自愿拥护者的自由意志。它把拥护者组织起来,领导一切形式的阶级斗争:(与工会组织相联合的)经济方面的、政治方面的和意识形态方面的阶级斗争。它确定路线和实践的基础不只是被剥削工人的反抗,而且还有各阶级间的权力平衡——多亏了由一切阶级斗争经验而丰富起来的科学理论原理,它才能以“正确”方式分析这种权力平衡。所以说,它最大限度地从每一方面——不仅在国内,而且在世界范围内——思考对统治阶级的阶级斗争的方式和力度。只有在这一“路线”基础上,它才能对既有效又“正确”地进入左翼政府做出判断,从而在其中为自己的目标进行阶级斗争。但无论在何种情况下,它都使运动的眼前利益服从于工人阶级的长远利益。它使自身的策略服从于共产主义的策略即无阶级社会的策略。这些至少就是“原理”。

只有在这样一些条件下共产主义者才能说他们的党是完全区别于资产阶级党的“新型党”,才能说他们自己是彻底区别于资产阶级政客的“新型战士”。他们的政治实践,非法的也好,合法的也好,议会内的也好,“超议会”的也好,与资产阶级的政治实践毫无共同之处。

有人现在可能会说,共产党,像所有的党一样,也在某种意识形态——它所说的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基础上组织自身。当然如此。即使对共产党来说,意识形态也起着把一个特定社会团体在思想和实践上统一起来的“粘合剂”(葛兰西)的作用。同样,在这种情况下,这种意识形态“把个人传唤(interpelle)为主体”,说得更确切一些,传唤为战斗主体:人们只需对共产主义党有点体验都能发现这种机制和动力,这一机制和动力基本上和其他意识形态一样决定着个体的命运,但同时也要考虑到这种意识形态的“规则”和不同意识形态之间是存在着矛盾的。人们所说的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绝非无产阶级“自发的”意识形态,无

产阶级的“成分”(列宁)在那里总和资产阶级成分混合在一起,而且往往服从后者。因为,要作为一个意识到自己的整体性并在战斗组织中积极发挥作用的阶级而存在,无产阶级不仅要有经验(一百多年来它所进行的阶级斗争的经验),而且还得有客观认识和马克思主义学说所提供的指导原则。马克思主义学说照亮了这些经验,在这个双重基础上,它们才构成了无产阶级意识形态,构成了人民大众的意识形态,才能够在阶级斗争的组织中使无产阶级的先锋队团结起来。它因而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意识形态:说是意识形态,因为它与其他所有意识形态一样都在群众基层起作用(把个人传唤为主体),但同时它又充满着被科学分析原理照亮了的历史经验。如其自身所示,它形成了一种将工人运动与马克思主义学说熔合在一起的形式,这种熔合却又不可能没有冲突和矛盾;因为,这一熔合形式发生于无产阶级意识形态,在特定时期特定存在的无产阶级意识形态和使它得以形成并能够存在的党之间,它是马克思主义学说本身所不知晓的一种熔合形式,虽说马克思主义学说迄今一直还被这一熔合采纳。马克思主义学说在这儿只充当经典权威,就是说一种识别标记或教条,说到底,为了服务于党和国家的实用主义和宗派主义意识形态的缘故,马克思主义学说也可以干脆完全消失。不需长篇大论我们在这儿也能认出带有斯大林时期的印记的那些党在当前的处境,并得出如下结论,即当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在工人阶级的阶级斗争组织中滋生开来时,“无产阶级意识形态”也要取决于能让无产阶级保持自身统一性和行动原则的阶级斗争。

一种意识形态:当然。但无产阶级意识形态不仅只是一种意识形态。既然每个阶级实际上都在一定的绝非任意的意识形态之中辨认自身,也就是说在植根于其策略实践的,能统一并指导该阶级从事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之中辨认自身。我们知道,封建阶级出于还有待我们进一步分析的种种原因在基督教的宗教意识形态中辨认自身,而资产阶级以相似的方式,至少是在其阶级统治和帝国主义最后发展阶段之前的那段时期,在法律的意识形态中辨认自身。而工人阶级,就其本身而言,即便它可以对宗教的、道德的和法律的意识形态要素非常敏感,但它首先是在具有政治特征的一种意识形态中,不是(阶级统治的)资产阶级政治的意识形态而是阶级斗争的无产阶级政治的意识形态中辨认自己的。这是为了消灭阶级和建成共产主义而进行阶级斗争的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在一开始具有自发形式(乌托邦社会主义),随后则在工人运动和马克思主义学说的熔合中得以深化发展,而只有马克思主义学说才是无产阶级意识形态的“内核”。

显然,这样一种意识形态并非“知识分子”个人(马克思和恩格斯)给予工人运动指示的结果。工人运动之所以会采纳这种意识形态,乃在于该阶级在其中认出了自己的存在:唯其如此我们才能解释资产阶级知识分子何以能完成这样一个奇迹——为无产阶级度身定制了这么一个学说。它也并非考茨基所认为的那种被“灌输”进工人阶级当中的东西。因为马克思和恩格斯如果没有使自己的学说建基于理论的阶级立场之上,就不可能形成他们的学说——他们理论的阶级立场是他们与自己时代的工人运动建立起有机联系所产生的直接结果。实际上,知识分子当然可以通过巨大的认识努力构想马克思主义学说,但只有在工人运动内

部并从其最隐秘的内核出发才能做到这一点。马基雅维利就说过,“要理解君主他就得是人民”。知识分子的出身不是人民,他必须成为人民才能理解君主,而只有参与到人民的斗争中去它才能做到这一点。马克思做到了:通过在最早的无产阶级组织中进行斗争,他成为了“无产阶级的有机知识分子”(葛兰西),也只有在无产阶级的政治和理论立场的基础之上,他才能“把握”资本是什么。马克思主义学说从外部灌输进来这个坏的问题提法所以应该变成这一形成于工人运动内部的学说在工人运动中传播的问题。当然,这种“传播”是经历了大起大落的相当长期的阶级斗争的结果,尽管对帝国主义的阶级斗争造成了戏剧性的分裂,但这种传播依旧继续着。

我们可以用阶级斗争高于国家机器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优先性的论点概括这里对革命的党的性质的分析的核心精神。一个以共产主义党面目出现的党,一旦热衷于通过选举游戏实现成为议会代表的权利,那么从形式上讲,它也可以以其他党的面目出现。一旦这个党出现在议会当中或“参与”了一个广泛联合的政府,那么从形式上讲,它也能以“遵守”政治的国家意识形态机器的“游戏规则”的面目出现。同样从形式上讲,它甚至还能以如下面目出现:它认可了这些“游戏规则”以及靠着并通过它们运转起来的整个意识形态机制——资产阶级政治意识形态机制。但是工人运动的历史给了我们足够多的教训,革命的党只要“加入这个游戏”并且有效地使自身“融入这个游戏”,那必定会在占统治地位的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影响下为了阶级联合而放弃阶级斗争。就阶级斗争的效果而言,“形式上”这么一来只能变成“实际上”。

一直存在着的这种风险提醒我们注意工人运动的形成必须服从的前提条件: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先于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的支配性。如果你认为阶级斗争只是反抗社会不公正,不平等甚至是资产阶级剥削的工人阶级造反的结果,一句话,把阶级斗争简化为在一定剥削的条件下无产阶级所从事的阶级斗争,进而简化为资产阶级对这种斗争的回应,那么你对阶级斗争所抱有的看法就是错误认识。这里被遗忘的恰恰是:剥削的条件是在先的,剥夺无产者的状况之形成过程正是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的本质形式,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是支配性的。应该把原始积累的全部历史当作资产阶级通过阶级斗争对工人阶级的生产——这种阶级斗争也制造了资本主义剥削的条件。

如果这一论点是正确的,那么我们不难清楚地看到为什么资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从一开始就支配着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为什么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需要那么长时间来锻造自己的形式并找到属于自己的存在方式,为什么阶级斗争就其根本而言是不平衡的,为什么阶级斗争在资产阶级那里有着与无产阶级不同的实践形式,以及为什么资产阶级要通过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制造那些形式以提前取消工人阶级的革命行动并使之服从于自己。

无产阶级的自治,这是它所必需的大策略,也反映了这一条件。如果工人阶级服从资产阶级国家的支配,受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胁迫作用和那种“证明”的支配,那么它就无法赢得这种自治,进而无法获得条件去摆脱这种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无法让自己和它划

清界限,无法创造属于自己的组织形式和行动方式,因而也就无法创造自己的意识形态——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这一断裂和彻底划清界限的特殊之处在于,它只有在长期不断的斗争中才能完成,而这斗争又不得不认真对待资产阶级的那些统治形式,并在属于自己的统治形式的内部与资产阶级展开战斗,而且还要确保不能“拘泥”于自己的这些形式——因为它们实际并非中性“形式”,而是创造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的机器。

正如我在1970年的研究笔记中所说:“因为,如果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真的代表了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必然由以得到实现的形式,代表了被统治阶级的意识形态必然由以进行较量和对抗的形式,那么,各种意识形态就不是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当中‘出生’的,而是来自在阶级斗争中搏斗着的各社会阶级:来自他们的生存条件、他们的实践、他们的斗争经验,等等。”

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的存在条件、实践(生产的和政治的实践)和形式,与资本家阶级的和帝国主义的阶级斗争的存在条件、实践(经济的和政治的实践)和形式毫无共同之处。因此就出现了对抗的意识形态,它们与(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阶级斗争一样,是不平衡和不相同的。这就是说,无产阶级意识形态并非是资产阶级意识形态的直接对立面、反面或颠倒,而是一种截然不同的意识形态,是有着截然不同的“价值”的批判的、革命的意识形态。尽管它的历史几经大起大落,但由于已经具有了这样的价值,即已然在工人阶级斗争的组织和实践中得到了实现的价值,无产阶级的意识形态已经勾画了社会主义过渡期的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侧影,并因而展现了共产主义条件下废除国家并废除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某些前景。

1976年12月

孟登迎赵文译

注:译自英刊《经济与社会》(Economy and Society)1983年12月第4期(总第12期),由Jeremy Leaman译自德语版《意识形态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Ideologie und ideologische Staatsapparate, Hamburg/Berlin: VSA.1977,p.154-68)。

中文版见《美术馆――全球化语境中的博物馆经济》(总第12期),上海书店出版社2008年版。

【阿尔都塞】《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

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研究笔记) [法]路易·阿尔都塞 孟登迎译 陈越校 关于生产条件的再生产 我过去在谈到为了使生产成为可能就必须更新生产资料这一点时,有个问题是在分析中一笔带过的,现在我要更充分地把它提出来。过去只是顺便提到的事情,现在我要专门谈谈。正像马克思所说的,连每一个小孩子都知道,一种社会形态如果在进行生产活动的同时不对生产条件进行再生产的话,连一年也维持不下去。因此,生产的最终条件是各种生产条件的再生产。它可能是“简单的”(只复制原有的生产条件),也可能是“规模扩大的”(扩展它们)。让我们暂时忽略后面这个区分。 那么,什么是生产条件的再生产呢? 我们正在进入一个(从《资本论》第二卷发表以来)特别为人们熟视无睹的领域。孤立地看待生产,乃至将它看成(从生产过程抽象出来的)纯粹生产实践的观点,包含着顽固的显而易见的东西(这些在意识形态上显而易见的东西属于经验主义的类型)。它们已经渗透到我们的日常“意识”里,以致于我们要把自己提高到再生产的观点上来,是极其困难的——我并没有说这几乎是不可能的。然而,脱离了这个观点,一切都仍然是抽象的(比片面更糟:是歪曲的)——即使从生产的层面看也是这样,更不用说在纯粹实践的层面了。 让我们试着来系统地考察一下这个问题。 如果简单阐述我的观点,同时假定任何社会形态都产生于一种占统治地位的生产方式,那么我就可以说,生产过程是在特定的生产关系内、在这种关系的制约下使现有生产力发挥作用的。 由此可见,为了生存,也是为了能够进行生产,任何社会形态都必须在生产的同时进行生产条件的再生产。因此必须进行: 1.生产力的再生产, 2.现存生产关系的再生产。 生产资料的再生产 因为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卷中做出了强有力的证明,所以,现在所有的人(包括那些从事国民经济核算的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或者现代“宏观经济学”“理论家”)都认识到,任何生产都不可能不考虑生产的物质条件的再生产,即生产资料的再生产。 一般的经济学家都知道,每一年都必须预见需要用什么东西来替补那些在生产中被消耗或损耗掉的东西:原料、固定设备(厂房)、生产工具(机器)等等。在这一点上,他们和一般的资本家没有什么差别。我说一般的经济学家=一般的资本家,是因为他们都表达了企业的观点,都仅仅满足于对企业财务核算的实践进行讨论。 多亏天才的魁奈首先提出了这个“刺眼的”难题,也多亏天才的马克思解答了这个难题。于是我们懂得,不能在企业的水平上思考生产的物质条件的再生产,因为在这个水平上,这种再生产并没有获得它存在的实在条件。在企业水平上所发生的只是一种后果,它只能给人一个关于再生产必要性的观念,但绝对不能让人考虑到再生产本身的条件和机制。 片刻的反省就足以确信这一点:一个开纱厂生产羊毛线的资本家X先生,必须“再生产”他的原料、他的机器等等。但他本人并不为了自己的生产来生产这些东西——别的资本家为

西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

简论西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几个问题 摘要: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虽然对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产生了一些误解,但是其中也包含了值得我们重视的思想资源。在对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的理解上,传统的、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原理教科书,对于意识形态的理解过于狭隘,忽视了马克思思想中关于意识形态的更加广阔和深刻的意识形态观念。西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从总体上说,主要涉及到:意识形态的范围、价值问题;意识形态的主体和意识形态的领导权问题;意识形态领域的思想教育问题;意识形态的存在方式;意识形态的种类;意识形态与语言的关系等问题。 关键词:西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概念;意识形态观 无论你是否愿意,意识形态都无时无刻地影响着你,无论你如何讨厌,意识形态都已经是你生活中的一部分。回避意识形态,否定意识形态,甚至说“意识形态”已经终结,这不过是自欺欺人而已。这就如同鸵鸟把头埋到沙子里,防止自己被人抓住一样,是极其愚蠢的。那么我们究竟应该如何看待意识形态呢?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虽然对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产生了一些误解,但是其中也包含了值得我们重视的思想资源。 一、如何看待马克思的意识形态观 许多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对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提出了质疑。这种质疑主要表现在,他们认为,马克思把意识形态看作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这是一种简单的历史决定论的思想,实际上意识形态是由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在他们看来,马克思简单地把意识形态理解为对社会现实的歪曲反映,并用阶级根源来说明意识形态的产生的社会根源,把意识形态和阶级意识等同起来,把意识形态的斗争归结为阶级斗争。他们有人质疑,难道一种意识仅仅由于是资产阶级的意识,就表明这种意识是颠倒的意识吗?就是错误意识吗?[1]这种指责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修正和完善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几乎是每一个西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家的共同企图。 应该承认,长期以来,我们对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的理解确实有僵化和教条化的问题,缺乏对于意识形态的不同形式、内容和功能的深入思考。这也导致了西方学者对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的多方面的质疑和思考。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某些思考,确实有助于我们重新思考马克思的意识形态概念。在分析马克思的意识形态观念的时候,不同的人抓住了马克思思想中的不同方面来分析马克思关于意识形态的思想。比如,早期阿尔都塞抓住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所提出的下列思想:“整体,当它在头脑被作为思维的整体而出现时,是思维着的头脑的产物。这个头脑用它所专有的方式掌握世界,而这种方式不同于对世界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掌握的。”[2]在他看来,头脑所专有的掌握方式是科学的掌握方式,而对于世界的艺术的、宗教的、实践-精神的掌握方式是意识形态的。而卢卡奇则抓住了马克思对于商品拜物教的批判,认为,这种商品拜物教就是一种意识形态,它使人崇拜自己所创造的商品之间的交互关系,而忽视了交换关系背后的人和人之间的剥削关系。马克思对于资本主义的批判在某种程度上也是对于商品拜物教的意识形态功能的批判。或者说,马克思就是要揭示商品交换关系背后所存在着的人和人之间的交互关系。国内学者在研究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的思想的时候,发现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讨论的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是“统治阶级的思想”[3]。由此可见,人们在分析马克思的意思形态思想的时候,也发现了马克思也有不同的意义上的意识形态观念。英国学者汤普森发现,在马克思那里有三个不同的意识形态概念。第一种意识形态概念是:“意识形态是一种理论学说和活动,它错误地认为,观念是自主的和有效的,它不了解社会—历史生活的真正情况与特点。”[4]这就是说,那些把人的观念看作是独立于社会历史条件的思想就是一种意识形态。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所批判的各种不同的理论都是意识形态。第二种意识形态概念是

批判性意识形态的转折

“批判性”意识形态的转折 “批判性”一直是西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一大特质,“批判性”意识形态在其发展过程中产生了重要的转折和深化。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独树一帜,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意识形态理论。同时,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深刻反映了科学主义思潮的崛起,在“批判性”意识形态的转折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这是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的深层逻辑线索。 一、“批判性”意识形态:一条永恒的主线 作为一名重要的西方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和结构主义的马克思主义的创始人,对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的研究必须放在西方马克主义意识形态理论背景下进行,必须放在西方社会发展变革的现实背景中去探究。西方马克思主义是有着独特理论特质但同是又观点各异、流派众多、精彩纷呈的理论思潮。这一理论思潮“始终有它的独特性,使它作为一个完整的传统具有明确的定义和区分的界限”。我们必须理解这一思潮的共有的理论主题,“这里所说的‘完整的传统’,在我看来就是西方马克思主义的‘批判性’学术传统。”在意识形态理论的研究和发展中,“批判性”始终是一条永恒的主线。“批判性”意识形态贯穿与各个流派之中,不同流派对于“批判性”意识形态的有着不同的理解。 “批判性”意识形态的发展过程中,最重要的两大倾向就是

人本主义的“批判性”意识形态和科学主义的“批判性”意识 形态。这两种倾向是西方社会历史发展和文化传统共同作用的结果,也是时代发展的必然逻辑进程。在这样的背景下,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不仅是科学主义阵营的主力,而且在“批判性”意识形态转折和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批判性”意识形态始于对什么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的反思。科尔施在《马克思主义和哲学》这一论文中,批判了第二国际的所谓“正统的马克思主义”,卢卡奇和葛兰西也从不同的角度表达了同样的观点。其中影响最大的卢卡奇在《历史与阶级意识》中突出强调了主体能动性和意识形态理论,深刻批判了第二国际的意识形态理论。这一“批判性”意识形态最终把对马克思主义研究带上了批判性反思的道路,“即从起点开始,西方马克思主义就走上了一条反‘正统’(第二国际的马克思主义)和非‘俄国式实践’(列宁以及此后的斯大林的马克思主义)的道路,这在总体上决定了它的逻辑结构和理论特色。 “批判性”意识形态在方法论上批判了实证主义倾向,强调主体性逻辑,形成了以人本主义为主要倾向的理论基调。“西方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整体,当它从方法论问题涉及实质问题时,就几乎倾全力于研究上层建筑了。”因为一方面列宁领导的革命胜利实现了不发达国家迈进社会主义的道路,违背了当时理论;另一方面西方发达国家的革命纷纷失败,无产阶级逐渐失去了其革命性和先进性。从卢卡奇到阿尔都塞,无不认为资产阶级意识

意识形态的理论维度和实践考察

一 一[收稿日期]2014?02?26 一[作者简介]冯刚,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司长二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鲁力,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马克思主义理论与思想政治教育三 意识形态的理论维度和实践考察 冯一刚1,鲁一力2 (1 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北京100816;2 中国人民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北京100872) [关键词]一意识形态;话语权;规律 [摘一要]一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意识形态具有广泛的思想影响力和行动支配力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社会主义国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前提三深化意识形态研究,要科学把握意识形态前沿问题,发扬光大党的意识形态工作经验,深入探索意识形态发展基本规律三 [中图分类号]D64一一[文献标识码]A一一[文章编号]0257?2826(2014)04?0005?09一一习近平同志在2013年全国宣传思想工作会议上指出: 经济建设是党的中心工作,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三 只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都搞好,国家物质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强,全国各族人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顺利向前推进三 [1]这些论断思想内涵十分丰富三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意识形态具有广泛的思想影响力和行动支配力三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社会主义国家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重要前提三我们必须大力加强意识形态研究,科学把握意识形态前沿问题,全面总结意识形态工作经验,深入探索意识形态发展规律;这对于我们牢牢掌握主流话语权力,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激发全社会团结奋进的强大力量具有重要意义三一二科学把握意识形态前沿问题 马克思说过: 如果从观念上来考察,那么一定的意识形式的解体足以使整个时代覆灭 三[2](P35)同样,一定的意识形态的崛起也常常标志着一个新时代的来临三无论是要建设一个政权,还是要推翻一个政权,总要先造舆论,总要先做意识形态方面的工作三美国等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非常注重通过多种形式对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文化和价值观念渗透三早在1945年,美国中央情报局局长艾伦四杜勒斯就针对瓦解苏联明确提出: 我们将倾其所有,拿出所有的黄金,全部物质力量,把人们塑造成我们需要的样子,让他们听我们的三 人的脑子,人的意识,是会变的三只要把脑子弄乱,我们就能不知不觉改变人们的价值观念,并迫使他们相信一种经过偷换的价值观念三

《阿甘正传》意识形态解读

题目《阿甘正传》的意识形态解读首先,这么一部世界闻名的经典之作,就不需要再喋喋不休的说它有多成功和它取得了多少的大奖以及它众所周知的电影情节什么的。影片中最突出和成功的一点就是意识形态的运用,所以这里重点要说的是《阿甘正传》里旗帜鲜明的意识形态。 关于意识形态 意识形态可以被理解为一种具有理解性的想象、一种观看事物的方法存在于共识与一些哲学趋势中,或者是指由社会中的统治阶级对所有社会成员提出的一组观念。 意识形态是与一定社会的经济和政治直接相联系的观念、观点、概念的总和,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文学艺术、宗教、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等意识形式。意识形态的内容,是社会的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和人与人的经济关系和政治关系的反映。意识形态的各种形式起源于以生产劳动为基础的社会物质生活。随着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政治思想、法律思想、道德、艺术、宗教、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等,各以特殊的方式,从不同侧面反映现实的社会生活。它们相互联系,相互制约,构成意识形态的有机整体。 意识形态电影批评 意识形态电影批评是以西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为依据的电影批评理论。 20世纪60年代,法国《电影手册》和《电影力》的左倾政治取向,引起了电影理论和批评的改观,结构主义马克思主义理论家路易·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深刻影响了西方电影批评理论。1969年,他发表的《国家机器与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一文强调指出,宗教、教育、家庭、法律、工会、文化和大众传媒是“意识形态国家机器”,其功能是向个体灌输主流意识形态,使个体接受现存社会规范和社会结

构,在生产关系体系内“自愿”接受社会角色,以非武力或非强迫的方式迫使个体服从现存社会关系。 1970年让·路易·博德里的《电影:电影基本装置的意识形态效果》和让·路易·柯莫里的《技术与意识形态》的发表,标志着意识形态电影理论的确立。意识形态电影理论强调,电影作为一种表达手段,属于意识形态上层建筑,无论就电影的生产机制、电影表现的内容和形式,以至电影的基本装置而言,都具有意识形态的性质。电影既受制于国家意识形态机器,也再生产这种意识形态。 《阿甘正传》意识形态的解读 影片主人公阿甘是一个智商只有75被人称作“傻瓜”的美国青年,然而他正直、善良,创造了许多常人无法实现的奇迹。他的生活经历贯穿了美国50年代到80年代。该片不仅提及了这段时间里著名的历史事件,而且以阿甘的独有经历带给观众心灵上的慰藉。同时,影片体现了鲜明的美国社会意识形态,也展现了意识形态的运用对电影成功的巨大作用和对观众的有效影响。 一、种族和解 该片对种族问题的关注是花了大笔墨的,可以说阿甘在影片中充当了种族之间的调解者。影片有多处明显体现种族问题的地方,这里就截取两处作为例子。一是阿拉巴马大学校长乔治.华盛顿拒绝两名黑人学生人校学习,当时肯尼迪派出国民警卫队与之对峙,乔治.华盛顿才勉强退让。该片把阿甘嵌入到了这个历史事件当中,阿甘从众多围观的白人中走出来,很自然地把黑人女学生掉在地上的书捡起来还给她。影片虽然只是给主人公设置了这样一个微小的动作,但传达出的意义是深远的。 二是阿甘和黑人布巴之间的友情。布巴总是不停地和阿甘说他捕虾的梦想,而阿甘在叙述中也总是说布巴是他的“最好的好朋友”。丹中尉有一次问他俩是否是双胞胎,阿甘和布巴相互对视片刻,很认真地回答他们没有亲戚关系。发问者的有

十三五中国机器人产业发展现状及未来规划

十三五中国机器人产业发展现状及未来规划 近日,由工信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发布的《机器人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为整个机器人产业吹起了东风。 一、发展现状 法国市场调研公司Yole预测了机器人细分行业未来的市场规模,总体市场规模到2021年将会达到460亿美元。工业机器人占比超过一半;其次是国防,占比接近20%;除了消费级机器人外,商用机器人份额位列第四,但是增长速度在未来5年内将会翻一倍,是增长最快的细分领域。医疗和安全领域的机器人也会逐渐起步。 全球工业机器人销量年均增速超过17%,2014年销量达到22.9万台,同比增长29%,2014年自主品牌工业机器人销量达到1.7万台,较上年增长78%。 全球制造业机器人密度(每万名工人使用工业机器人数量)平均值由5年前的50提高到66,其中工业发达国家机器人密度普遍超过200。 自2013年起我国成为全球第一大工业机器人应用市场,2014年销量达到5.7万台,同比增长56%,占全球销量的1/4,机器人密度由5年前的11增加到36。 二、我国的差距在哪里 主要表现在: 机器人产业链关键环节缺失,零部件中高精度减速器、伺服电机和控制器等依赖进口; 核心技术创新能力薄弱,高端产品质量可靠性低; 机器人推广应用难,市场占有率亟待提高; 企业“小、散、弱”问题突出,产业竞争力缺乏; 机器人标准、检测认证等体系亟待健全。 三、需求在哪,机会就在哪 工业机器人:我国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构建以智能制造为根本特征的新型制造体系迫在眉睫,对工业机器人的需求将呈现大幅增长。 服务机器人:老龄化社会服务、医疗康复、救灾救援、公共安全、教育娱乐、重大科学研究等领域对服务机器人的需求也呈现出快速发展的趋势。 四、领头品类是工业生产和公共服务 机器人细分领域,产品品类众多。而发展规划中提到的重点推动的以下10个标志性产品。其中大部分是工业机器人,在关键性能参数上有更进一步的要求。还包括消防,医疗护

阿尔都塞_意识形态是一种永恒的但必须被超越的他者_唐正东

阿尔都塞:意识形态是一种永恒的 但必须被超越的他者 唐正东 提要:对意识形态的解析与超越贯穿着阿尔都塞思想发展的始终,他在这一问题上始终处在一种思想张力之中:一方面,他认为意识形态是一种永恒的存在,但另一方面,他又始终致力 于探寻超越或摒弃意识形态的可能性。在其早期阶段,阿尔都塞认为,“行动的天主教徒”是能 够超越意识形态的。自上世纪40年代末开始,他又认为马克思是能够超越意识形态的,但他实 际上是把马克思当作圣人来看待的,他在60年代对马克思哲学的经典阐述正是建立在此种思 维层面上的。这一解读思路中的内在缺陷直接导致了他晚年的思想困惑。 关键词: 阿尔都塞 意识形态 超越 作者唐正东,男,哲学博士,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南京 210093) 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对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大众文化研究曾产生过重要的影响,不少学者从他的《意识形态和意识形态国家机器》一文出发,把他的思想界定为是对意识形态之物质实在性和全面统治性的全盘肯定,甚至像齐泽克这样的学者还指责阿尔都塞没有在意识形态的统治性与意识形态的超越性之间保持一定的张力。①而另有些学者则根据《保卫马克思》一书的相关论文指责阿尔都塞没有给意识形态保留足够的地位。这种相反的观点恰恰说明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的复杂性。从根本上说,阿尔都塞的观点比拉康的观点要复杂一些,尽管前者无疑受到过后者思想的影响。拉康从精神分析学的角度出发,得出了自我是一个他人的观点,但他同时又认为,由于自我天生所具有的误认功能,因而,他本身是无法知道上述这种真相的,自我所具有的关于其自身的想像的统一性,一方面使人类主体免于走向分裂,但另一方面也使其无法获得关于自身的真理。拉康主体结构中的“实在界”尽管是“在场”的,但只是作为处于知的彼岸的欲望的来源而存在的。拉康的思想止步于此,而阿尔都塞所做的,恰恰是要去挖出这个“实在界”来,用他自己的术语来说,就是要超越那种看似不能被超越的意识形态,尽管从最终的结果来看,他的这种超越本身似乎仍然是一种意识形态。 既然拉康已经说了,人类主体是无法知道关于其自身的真相的,那么,阿尔都塞又是凭什么来断

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当代价值

法政学院研究生作业 (硕士研究生) 学生姓名:姜冬梅 专业:思想政治教育 方向: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 年级:2013级 学生类别:学历硕士 课程名称:思想政治教育经典著作选读 课程类型:②专业课 开课时间(学期):2014—2015 学年第一学期 授课教师姓名:程立涛 提交作业时间:2015年3月9日 成绩: 教师签名:

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当代价值 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姜冬梅 [摘要]:马克思是现代意识形态概念的创立者,他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第一次把意识形态的概念导入其理论,赋予意识形态以全新的含义,使它成为具有哲学、社会学和政治学三重性质的概念,并且建立了意识形态理论,他的一些观点影响并支配了后来的意识形态理论。马克思意识形态具有科学性,主要体现在它是实践的和批判的这两个方面。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是我们做好主流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论基础。我们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决反对指导思想的多元化,努力建设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主义社会意识形态方向。 [关键词]:马克思意识形态;当代价值 一、意识形态相关概念剖析 意识形态(Ideology)一词的原意是指向人们解释观念上的成见和偏见的根源的观念科学,它首次作为一个明确的概念是被法国哲学家德·特拉西提出来的,1796年特拉西在其著作《意识形态原理》一书中将观念科学称为意识形态。马克思把法国观念学家对观念的认识论进行分析,并把其改造为社会学和政治学分析,赋予意识形态以全新的含义,使其成为一个具有哲学、社会学、政治学三重性质的概念。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对后世有着重要的影响。 意识形态一词自从被提出来后就一直是个复杂多变的概念,它在不同的使用者那里分别被赋予否定性、肯定性和中性的含义。随着学者们对意识形态研究的深化,逐渐形成了对意识形态内涵的广泛性的认识,即意识形态是指在阶级社会里,适应并建立在一定的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中的思想上层建筑那部分内容。它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的价值观念体系,是统治阶级观念、观点与概念的总和,包括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文学艺术、宗教、哲学和其他社会科学等意识形式。它是一个阶级政治纲领、行为准则、价值取向和社会理想的理论依据。 二、马克思意识形态的特征 1、科学性与阶级性的统一 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形成的基础是阶级和国家,阶级性是意识形态的基本特

德意志意识形态解读

《德意志意识形态》 《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和恩格斯继《神圣家族》之后合写的第二部著作,写于1845年秋至1846年5月左右。关于撰写这部著作的动因以及著作在当时未能出版的缘故,马克思自己在1859年发表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作过这样的概括:当1845年春他也住在布鲁塞尔时,我们决定共同阐明我们的见 解与德国哲学的意识形态的见解的对立,实际上是把我们从前的哲学信仰清算一下。这个心愿是以批判黑格尔以后的哲学的形式来实现的。两厚册八开本的原稿早已送到威斯特伐利亚的出版所,后来我才接到通知说,由于情况改变,不能付印。既然我们已经达到了我们的主要目的---自己弄清楚问题,我们就情愿让 原稿留给老鼠的牙齿去批判了。” 从马克思的回顾可以看出,马克思、恩格斯当时已经形成自己的新世界观,即已有我们的见解”,但还未对之作出全面的阐发,因此,在这部著作中,对论敌的批判被用作作者阐述自己见解的方式。此外,更为重 要的是,著作的的主题是要阐明我们的见解与德国哲学的意识形态的见解的对立”,这就是说,作者认为,他们的新见解与整个德国思想传统之间有一个明确的划界。由此可见,这部著作有其独特的价值:新思想是在同旧思想的批判关系中确立的,阐明这种批判关系本身,无论对于新思想的创立者来说,还是对于新思想的学习者来说,都具有决定性的意义。 令人遗憾的是,此书当时未能出版(除其中的第2卷第4章在1847年发表在一份杂志上以外),以致这部 对于世人正确理解了历史唯物主义来说最为重要的文献,要迟至20世纪30年代(1932 )年才以手稿的形 式全部面世。 此书就其作品形式来说是未完成的,其中的第1卷第1章(即《费尔巴哈》章)是一份未写完的手稿。此 外,全书甚至没有一个总标题,现在的书名(《德意志意识形态。对费尔巴哈、布?鲍威尔和施蒂纳所代表的现代德国哲学以及各式各样先知所代表的德国社会主义的批判》)是马克思后来在一篇声明中对这部著作所用的称呼。 以手稿的形式面世的作品会给读者的阅读带来困难,因此出版者在发表前必须对它进行编排、分节和加设 标题,这样就造成了不同的编排本。现在我们这里所用的中文版本,依据的是1985年的德文单行本,所以与1960年的全集中文版有所不同。 从手稿的表达方式来看,此著一方面具有论战的形式,另一方面也具有作者对自己的见解作进一步探讨的性质,所以并不具备确定的原理体系和深思熟虑的结构安排。但这与其说是它的缺点,倒不如说是它的优点,因为它促使读者自己运用理解力,去体会在一场哲学革命之后作者关于人类思想与知识的真正性质和任务的看法。 在这部著作之前,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文献是马克思的《 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和《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后者其实可以看作是《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基本思想的

伊格尔顿意识形态理论及其意义

伊格尔顿意识形态理论及其意义 特里·伊格尔顿是当代杰出的文学批判学者和马克思主义理论家之一。伊格尔顿在文学批评方面的文献非常多。 西方学者引用率虽然很高,但是在哲学方面的专著却很少。西方对伊格尔顿的研究已经起步,而在国内学术领域,伊格尔顿被翻译的著作只占其著作的三分之一左右。 我们仅能通过这些少之又少的著作来寻找伊格尔顿哲学思想的蛛丝马迹进行梳理。相对来说,国内的研究状况较西方状况还是落后的。 伊格尔顿意识形态理论是他的哲学体系的核心。他从文学批评方面入手,总结并归纳出他的意识形态理论;又从意识形态理论出发,完善和丰富了他的文学批评理论。 本文着重从伊格尔顿的原著进行梳理,从而归纳出伊格尔顿意识形态理论概况和内容提要,并结合实际对其理论进行一些评价,旨在为研究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提供一些有意义的依据。本文主要分为三部分,主要阐述了伊格尔顿的意识形态理论的理论渊源、伊格尔顿对意识形态范畴的界定,文学与意识形态的关系,伊格尔顿意识形态理论的价值局限及其作用。 第一部分的主要工作是从马克思与恩格斯、卢卡奇与葛兰西、法兰克福学派和阿尔都塞的思想中提取出伊格尔顿的思想来源,为对其意识形态理论概况的梳理进行铺垫;另外,还对伊格尔顿本人对“意识形态”的概念以及范畴的界定进行了介绍。第二部分的主要工作是对伊格尔顿的意识形态理论从文学的维度进行阐述,从而为马克思主义的意识形态理论的研究找到新的视角。 文学是否是意识形态?文学与意识形态又有着什么样的关系?文学批评和

意识形态之间又有什么样的关系呢?这都是第二部分要解决的问题。第三部分的主要工作是对伊格尔顿意识形态理论进行一些客观的评价,在肯定其对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研究提供了新的切入点的基础上,提出其理论中的缺点和局限,为研究伊格尔顿和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寻找到更好的切入点。

意识形态与国家机器(英文版)

Ideology and Ideological State Apparatuses Notes towards an Investigation) O N T H E R E P R O D U C T I O N O F T H E C O N D I T I O N S O F P R O D U C T I O N[1] I must now expose more fully something which was briefly glimpsed in my analysis when I spoke of the necessity to renew the means of production if production is to be possible. That was a passing hint. Now I shall consider it for itself. As Marx said, every child knows that a social formation which did not reproduce the conditions of production at the same time as it produced would not last a year.[2] The ultimate condition of production is therefore the reproduction of the conditions of production. This may be 'simple' (reproducing exactly the previous conditions of production) or 'on an extended scale' (expanding them). Let us ignore this last distinction for the moment. What, then, is the reproduction of the conditions of production ? Here we are entering a domain which is both very fam- 1. This text is made up of two extracts from an ongoing study. The sub-title 'Notes towards an Investigation' is the author's own. The ideas expounded should not be regarded as more than the introduction to a discussion. 2. Marx to Kugelmann, 11 July 1868, Selected Correspondence, Moscow, 1955, p. 209. page 128 iliar (since Capital Volume Two) and uniquely ignored. The tenacious obviousnesses (ideological obviousnesses of an empiricist type) of the point of view of production alone, or even of that of mere productive practice (itself abstract in relation to the process of production) are so integrated into our everyday 'consciousness' that it is extremely hard, not to say almost impossible, to raise oneself to the point of view of reproduction. Nevertheless, everything outside this point of view remains abstract (worse than one-sided: distorted) -- even at the level of production, and, a fortiori, at that of mere practice. Let us try and examine the matter methodically. To simplify my exposition, and assuming that every social formation arises from a dominant mode of production, I can say that the process of production sets to work the existing productive forces in and under definite relations of production. It follows that, in order to exist, every social formation must reproduce the conditions of its production at the same time as it produces, and in order to be able to produce. It must therefore reproduce: 1. the productive forces, 2. the existing relations of production. Reproduction of the Means of Production Everyone (including the bourgeois economists whose work is national accounting, or the modern 'macro-economic' 'theoreticians') now recognizes, because Marx compellingly proved it in Capital Volume Two, that no production is possible which does not allow for the reproduction of the material conditions of production: the reproduction of the means of production.

马克思与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比较研究_张秀琴

[收稿日期] 2006-03-09 [作者简介] 张秀琴(1970-),女,安徽省合肥市人,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副教授。 马克思与阿尔都塞意识形态理论比较研究 张秀琴 (中国政法大学人文学院哲学系,北京 100088) [摘要] 马克思与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的主要相同点和不同点在于:1.关于意识形态的存在问题:马克思认为意识形态“没有历史”,且在阶级社会中,意识形态作为一种“观念的上层建筑”而存在;而阿尔都塞则认为意识形态尽管没有历史(指的是意识形态一般,而不是意识形态 的具体形式),但却永恒存在,而且意识形态是作为一种社会结构而存在;2.关于意识形态的意义或功能问题:马克思认为,在阶级社会中意识形态扮演的是“阶级社会的维护意识”,在全部人类历史中,则承担着人类文化发展的载体的角色;阿尔都塞则认为,意识形态以其“物质性”特征发挥着意识形态国家机器的作用,而在全部人类社会历史中,意识形态则承担着主体建构者的角色,即意识形态的功能,就是将“个体召唤为主体”。 [关键词] 马克思;阿尔都塞;意识形态 [中图分类号] A715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0209(2006)04-0118-06 关于意识形态的存在及其意义问题,学术界已有相关讨论,但对于从这一角度出发,将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与西方马克思主义结构主义代表人物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之间进行比较研究,尚不多见。本文则试图对此作一初步探讨。 一、关于意识形态的存在问题:历史与永恒 首先,马克思提出“意识形态没有历史”的理论目的是为了说明意识形态的受动性特征,反对唯心主义观念说;其理论出发点则是实践唯物主义的哲学观点,强调的是物质和意识之间的辩证关系。 我们知道,“意识形态没有历史”这一提法,最早见于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形成的标志之作《德意志意识形态》,在这部著作中,马克思曾经指出,意识形态是人们“实际活动”的“反射或回声”,“因此,道德、宗教、形而上学和其他意识形态,以及与它们相适应的意识形式便失去了独立性的外观,它们没有历史,没有发展;那些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产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这个现实的同时也 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1](P30)。 马克思在这里明确提出的意识形态“没有历史”说,是有其深刻含义的,其目的就是要告诉我们意识形态的受动性特征。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没有绝对的独立性,没有自己独立的历史,没有自己独立的发展。正如马克思所说:“无论思想或语言都不能独自组成特殊的王国,它们只是现实生活的表 现。”[1](P525)“意识在任何时候都只能是被意识到 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 程。如果在全部意识形态中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像在照像机中一样倒现着的,那么这种现象也是从人们的生活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正如物象在眼网膜上的倒影是直接从人们生活的物理过程中产生 的一样”[1](P29-30) 。 从马克思的这些论断中,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坚持的是实践唯物主义的原则,即意识形态的历史发展只是社会物质生活实践的历史发展的观念表现,社会物质生活实践是意识形态的存在基础。正是这一点,使得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区别与其他任何一种意识形态理论。正如大卫·莫里在其《政治思维中的哲学和科学》一书

论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基本内涵

《传承》2008年第6期 目前,在国内学术领域,对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存在这不同的诠释,那么,我们如何评判这些诠释?本人认为,正确认识和理解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首要任务是切实地把握马克思主义创始人—— —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因为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关系是“源”和“流”的关系。我们应把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看作是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原生态,并把马克思以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看作是这个原生态的演化和发展。所以,我们应把对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探讨看作是全面研究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基础工作。 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创立和发展过程,在逻辑上与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和发展过程是一致的,而这一过程是通过马克思在不同时期的著作中体现出来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是马克思研究意识形态问题的理论起点;《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是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初步创立写于1845年至1846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是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基本形成的标志。此外,马克思对意识形态理论的发展和进一步研究,主要体现在其经济学巨著《资本论》中。本文主要阐述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基本内涵。本文主要阐述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基本内涵。 一、社会物质生活实践是意识形态的存在基础 马克思曾经指出,意识形态是人们“实际活动”的“反射或回声”,“因此,道德、宗教、形而上学和其他意识形态,以及与它们相适应的意识形态便失去了独立性的外观,它们没有历史,没有发展;那些发展着自己的物质生活和物质交往的人们,在改变自己的生存现实的同时也改变着自己的思维和思维的产物”。马克思明确指出了意识形态的受动性特征。 意识形态在外观上具有自己存在和发展的绝对独立性。这主要是由于第一是统治阶级的成见。意识形态的制造者均属于统治阶级及其劳心者,他们自然地将自己视作历史的创造者,把自己的创造物当成历史的基础,而把意识形态的真实源泉和基础予以遮蔽。第二是人们对社会认识的局限性造成的。列宁指出:“以往的历史理论之多只考察了人们历史活动的思想动机,而没有考究产生这些动机的原因。”理论家们只看到人们活动的自觉性即意识、理论的指导性,并把这些意识、理论看作历史的终极根源,“认为观念统治着世界,把观念和概念看作决定性的原则”,“用人们的意识说明他们的存 在”。人们对意识形态绝对独立性的承认与推崇在人类历史上延续了几千年。 但是,意识形态在本质上没有绝对的独立性,没有自己独立的历史,没有自己独立的发展。马克思指出:“无论思想或语言都不能独自组成独立的空间,它们只是现实生活的表现。”“意识在任何时候只能是被意识到了的存在,而人们的存在就是他们的实际生活过程;如果在全部意识形态中人们和他们的关系就像在照相机中一样倒现着的,那么这种现象也是从人们生活的历史过程中产生的,正如物象在眼网膜上的倒影是直接从人们生活的物理过程中产生的一样。”意识形态的历史发展只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历史发展的观念表现。社会物质生活条件是意识形态的物质基础。社会物质生活决定社会精神生活、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既是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基本观点,也是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有别于其他意识形态理论的基本立场。 马克思认为,物质生活实践不仅决定了一定的意识形态的性质,也决定了意识形态的变化与更新。也就是说,意识形态不是“从天上降到地上”的,而是“从地上升到天上”的。离开了物质实践过程,意识形态就成了无源之水了。一句话,意识形态具有受动性的特点,即它只能是物质生活实践的产物,受物质实践的制约和限制,随着物质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二、意识形态作为“软国家机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 在阶级社会中,统治阶级实施自己对社会的统治采取两种基本的手段。其一是国家机器,其二是意识形态。前者是统治阶级限制人民的“硬”手段,是指国家的实体性存在,即作为政治上层建筑的政治法律制度和设施,具体包括军队、警察、法庭、监狱、政府部门等设施,以及与之相联系的一系列社会组织。后者是统治阶级“感化”人民的“软”手段,是社会的观念(或思想)上层建筑,是“软国家机器”。统治阶级在实施其统治时,不仅使用实体性的工具,即通过制度和设施来维护自己的阶级利益,而且使用观念性的工具,即通过意识形态在思想上制约和控制人民的思想,同化被统治阶级的阶级意识、消解人民的反抗意识,从而达到自己社会的长治久安。 意识形态作为“软国家机器”在阶级统治的过程中发挥着国家实体性存在所难以起到的作用。这些作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意识形态论证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合理性,给人民以只有这种统治才能给他们安定和幸福的生活的 论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基本内涵 郑慧仙 (华南师范大学政治与行政学院,广东广州510631) [摘要]马克思的意识形态理论与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理论的关系是“源”和“流”的关系。马克思意识形态理论的基本观点包括三个方面:社会物质生活实践是意识形态的存在基础,意识形态作为“软国家机器”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意识形态是阶级社会文化发展的载体。与此相对应体现了意识形态的三个特征:受动性、阶级性和虚假性、文化性。 [关键词]意识形态受动性虚假性文化性 马克思主义理论 18

操纵和抵抗_文化工业意识形态再审视_费斯克与法兰克福学派等的分野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08年第4期 一 按照一些法兰克福学派理论家的观点,文化工业 构筑起了资本主义思想观念的天罗地网,以其特定的 意识形态要素潜移默化地取代了群众的思想,使个体 心甘情愿地被纳入资本主义机器的运转过程之中,从 而调和了群众对社会的不满和怨愤,培植了他们维护 现存社会秩序的顺从意识。如霍克海默和阿多诺所 说,“文化工业的每一个运动,都不可避免地把人们再 现为整个社会所需要塑造出来的样子,但是精神的简 单再生产过程,在这方面不会造成进一步发展”。 55

《中共宁波市委党校学报》2008年第4期 建经济存在的条件。阿尔都塞把意识形态界定为个体与实际生存状况的想像性关系的表现,“人们在意识形态中表现出来的东西并不是他们的实际生存状况即他们的现实世界,而是他们与那些在意识形态中被表现出来的生存状况的关系。”其二,个人接受询唤,把社会当作承认欲望的对象,即另一主体,并向它屈从,并经过投射反射成主体;其三,主体同社会主体相互识别,主体间相互识别,主体对自己识别;其四,把想像状况当作实际状况,主体承认自己是什么,并按此去行动。 阿尔都塞的意识形态理论,尤其是他的“主体”概念,代表了与文化主义范式不同的另一种文化研究范式,即结构主义范式。按照这种范式,文化不是某一社会集团的客观经验,而是一个意义和经验的领域,通过它,社会现实被建构、被生产、被阐释。霍结构主义的巨大活力在于对“决定性条件”的强调。这提醒我们,在任何特例分析中,如果不真正坚持命题双方之间关系的辩证法,即人们“在不是由他们创造的条件基础上创造历史”,就将不可避免地导致一种天真的人道主义,随之带来的必然后果,就是庸俗的大众政治实践。“事实上,‘人们’可以意识到他们的处境,能组织起来去与之斗争并改变它们——没有这一点甚至连任何积极的政治都不可想象,更不要说去进行政治实践了;但这一事实并不能消除对另一事实的认识,即男人们和女人们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中被安置为中介的代理人。‘知识的悲观主义、意志的乐观主义’与简单地肯定英雄主义相比,是一个更稳妥的理论起点。结构主义能使我们开始思考——像马克思坚信的那样——那种不止建基于还原的‘人们’之间关系的结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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