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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进高等教育财政投资体制

改进高等教育财政投资体制
改进高等教育财政投资体制

【摘要】笔者认为,高等教育陷入财政危机的最大原因当属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不足。应通过强化法律的保障与约束功能;增加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国家财政贴息补息;加大对高校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增强金融杠杆的支持;建立新型的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机制等方法改进高等教育财政投资体制。【关键词】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投资;改进吉林大学自曝财政危机以来,高校财政危机问题日益走入公众视野,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原因众多,如国家财政支持不足、扩招、财务管理混乱、资金的有效利用率低,以及缺乏明晰的产权和明确的责任等,但高等教育陷入财政危机的最大原因当属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不足所致。编辑。一、我国高等教育投入体制的现状(一)高等教育投入体制中共中央、国务院1993年印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第47条提出:“改革和完善教育投资体制,增加教育经费。要逐步建立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资集资和设立教育基金等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这个论断被总结为“财(财政拨款)、税(教育税附加)、费(教育收费)、产(校办产业收入)、社(社会捐赠)、基(教育基金)”等六个渠道的教育投资体制。后来,教育部财务司又总结为“财、税、费、产、社、基、科(科研经费)、贷(银行贷款)、息(利息收入)”等九个渠道的教育投资体制。在这九个渠道中,没有吸引社会资本(民资、外资)这个渠道。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教育投入体制的改革与完善,社会资本应是完善教育投入体制的新渠道。(二)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投入存在的问题 1.教育投入4%目标仍未实现根据世界银行2001年的统计,1999-2000年度,法国、日本、英国等高收入国家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均值为4.8%,而哥伦比亚、古巴、约旦等中低收入国家公共教育支出占gdp的均值为5.6%。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早就呼吁世界各国,到2000年应实现教育支出占gdp的比例达到6%的目标。据“全国教育经费情况执行公告”披露,1998—2000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分别是 2.55%、2.29%、2.87%,进入新世纪后的2001-2006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仍未达到4%的规定,分别是3.19%、3.52%、3.28%、2.79%、2.82%、3.01%。 2.财政投入总体不足与学生人数的超常规增长相比,普通高等教育财政投入在2006年达到1 062亿,比1998年的356.75亿元增加了705.28亿元,增长1.97倍,年均增长12.7%。财政投入增长速度远远低于学生人数增长。据2006年统计,全国普通高校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5 869元,比1998年的6 775元下降906元。 3.财政投入结构不均衡地区之间的高等教育财政投入水平差异显著,部分省区对于高等教育的财政支持十分有限。据统计,2006年,全国普通高校生均预算内事业费支出为5 869元,最高的省份北京达到18 228.36元,最低的省份江西省仅为2 219元,前者是后者的8.2倍。2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占全部地方所属高校学生人数的82%。 4.事权与财权不分离我国国家预算按预算等级依次分为类、款、项、目四级,尽管财政部1999年将教育事业费升格为“类”级,但教育基本建设费仍设在“款”级科目中,教育经费没有预算单列,导致财政性教育经费长期以来处于事权和财权分离的状态。具体体现在: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主管教育事业,财政部门负责教育事业经费拨款,政府计划部门负责教育基建投资,在预算表格的汇总归类时,教育财政预算总额要与文化、科学、卫生部门的预算汇总成整个财政事业费预算中的“类”级和财政基本建设费预算中的“类”级。教育事业费属于文教科学卫生事业费类中的款级,教育基本建设投资属于基本建设费类中的社会文教费款级。国家预算首先在类级支出中分配,然后依次在款、项、目级中进行再分配,教育经费是国家预算第二次分配。由于教育经费预算等级较低,教育的事权属教育部门,教育的财权属财政与计划部门,教育的事权与财权相分离。教育部门财权较小,难以有效行使事权,不利于教育事业的发展。 5.多元化筹措教育资金的政策扶持力度不够在政府投入是主渠道的前提下,能否开拓非政府渠道,关键在于政府的政策导向。中国虽然也颁布了捐赠法,但在具体税收政策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目前只是实行税前从所得中全额扣除捐赠额外,

没有其他税收优惠以鼓励社会捐赠。企业投资也是高校经费、特别是科研经费的重要来源之一。另外,中国高等教育经费来自于社会的投资也不是很高,虽然近几年民办高校发展迅速,但中国民办高校的发展长期受国家政策的制约,《高等教育法》规定“设立高等学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许多有眼光的企业家也看好这一产业,很想向民办高校投资,而投资必然要求回报。二、改进高等教育财政投资体制的建议(一)强化法律的保障与约束功能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投入不足,除政府财力的原因外,相关教育投入法律体系不健全、不完善与执法不严是主要的原因。借鉴美国与日本的经验,确保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拨款应从立法与执法两个层面来完善。在立法方面完善我国的教育财政法律体系与财政资金分配的民主机制:一是明确各级政府的教育财政投资责任,确保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的比例不低于4%的最低目标;二是落实财政性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的要求,确保政府在教育投入中的主导地位;三是规定中央财政在地区差异的协调、困难学生资助、基础性科学研究、公立大学经费以及重大教育工程项目等方面的经费责任;四是规定地方财政承担地方高等教育经费的责任,包括经常性教育经费定额标准、专项经费与基本建设经费的规模。在执法方面要以立法形式明确教育财政的决策程序与各级政府的相关责任。包括:一是规定教育政策的决策程序,对重大的教育决策必须进行财政性可行性论证;二是对教育经费预算的项目、标准,教育经费在预算支出中的比例,以及教育经费在地区和学校之间的分配等事项的决定权,在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下设的拨款委员会上通过;三是应增加对各级政府保障教育投入的约束条款,授权同级人大监督与执法检查的权力,对于不按照规定执行的政府职能部门及政府主要领导人由同级人大追究其相应的行政与法律责任。(二)增加国家对高等教育的投入必须保证国家财政对高等教育投入的主渠道作用。保证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例达到4%。确保“三个增长”,并使高等教育经费在总的教育经费的比重稳定在20%左右。同时要尽可能平衡重点高校与普通高校的教育投入,在法定的高等教育财政经费内,加大对中西部普通高校的财政投入,促使其扩大规模,提高质量,从而逐渐改变现有高校空间布局。(三)国家财政贴息补息可以首先采用贴息、补息等办法,减轻高校的债务负担,或把中长期贷款转为长期,解决短期集中还款带来的严重问题,或将公办高等院校贷款债务注为国债形式以减轻财政压力与风险。(四)加大对高校贫困学生的资助力度在推进高等教育市场化的过程中,公共教育资源在高等教育中的投入结构应有所调整,过去的一部分政府直接拨给学校的经费应转变为政府为贫困学生提供就学保障,包括对贫困学生的无偿资助和部分以助学贷款性质提供的有偿资助。

教育制度改革

教育制度改革 篇一:中国教育体制改革现状及建议 中国教育体制改革现状及建议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体制得到不断的发展,特别是高等教育日趋繁荣,高等学校的本专科招生规模日渐扩大,尤其是近几年来,研究生群体的队伍日益壮大,毛入学率也呈直线上升趋势。然而在进步之中,一些问题也暴露出来。教育是培养人才最重要的一环,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础,因此,根据当今中国教育体制的现状,完善财政教育体制十分必要。 一、中国教育财政体制现状问题分析 1、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缺口巨大 近些年,政府重视基础教育并将大量教育经费投入到基础教育上来,我国教育经费总量有了大幅度增加,2002年达到5480亿元。但是相对于教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教育经费短缺的状况没有缓解,甚至有所加剧,教育经费总量缺口巨大。 (1)教育经费不足在农村地区义务教育阶段最为突出 由于经费不足,相当多农村地区不具备义务教育的基本办学条件。据国家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对中西部地区农村学校的抽样调查,样本小学按教学大纲开出所有课程的占87.2%,初中为21.8%;小学课桌椅残缺不全的占37.8%,初中为45.9%;小学试验教学仪器不全的占59.5%,初中为70.3%;小学教室或办公室有危房的占22.3%,初中为28.8%;

小学购置教具、墨水、纸本、粉笔不足的占32.5%,初中为35.0%。 (2)高校扩招后办学经费紧张、办学条件亟待改善 高等学校在连续的大扩招后,办学条件紧张的问题也日益突出。教师短缺,教学、科研和学生生活设施严重不足,可能引起教学质量和学生生活质量的下降。 (3)我国教育经费总量短缺的重要原因,是政府的教育投入不足财政教育投入总量不足,导致了教育产业化和教育腐败,加剧了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教育是社会公共品,投资教育没有短期利润。由于我国人口众多,教育的供给与需求长时间存在严重的缺口。在1993年发布《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时,提出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支出到上世纪末占GDP的比例应达到4%,而现在只有3.28%,低于世界各国5.1%的平均水平,甚至低于发展中国家4.1%的平均水平。1996年,在九个发展中人口大国中,我国小学净入学率和中等教育毛入学率都是最高水平,但在有可比数据的七个国家中,我国公共教育经费占GNP的比例却最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教育报告》1998年统计表明:我国是用占世界1.18%的教育经费培养占世界18.45%的学生,基础教育的投入则更少。这样的漏洞让全社会出现了“择校费”、“招生腐败”、“教育腐败”等现象,导致教育资源的配置以追求利润为动机,加剧了教育资源分布的不均衡性。 2、教育财政的职责不明 在基础教育方面,由于没有明确各级政府在分级管理中各自应承

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模式及改革问题探讨

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模式及改革问题探讨 摘要:我国高等教育的财政拨款模式经过不断改革, 成效显著, 为高等教育发展提供强有力支撑, 但仍未摆脱以成本为导向的财政拨付模式。文章分析了现行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模式及其改革过程中衍生出的问题, 参考了国外较为成熟完善的绩效拨款做法对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拨款的进一步完善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高等教育; 教育财政; 绩效拨款;

一、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拨款制度历史发展 (一) 基数加发展阶段 教育财政经费基数是高校前一年度到账的拨款数, 在基数加发展的模式中, 下一年的拨款数额是根据前一年的拨款基数, 同时适当考虑和估测下一年学校发展所需, 据此增加一定数额的经费。这个拨款模式存在许多不足之处, 例如所定数额具有较大的随意性, 缺乏真正科学的测算, 同时公开透明程度也不足, 容易出现人为因素干扰。在实际使用中经费限定的使用范围太死板, 缺乏灵活性, 不利于经费的高效率利用。

(二) 定额加专项补助阶段 “定额”指的是政府相关部门制定的生均教育经费的标准。生均经费是根据高校在校生人数为基数核定的, 即每个学生给予固定的培养费用。这部分经费是高等教育事业经费的最重要组成部分。“专项补助”是指拨付给高校的额外经费。其主要以各个高校上报的项目为依据, 拨付专项经费。其主要根据在校人数和学校各种基础支出为标准来确定和拨付经费。但这个模式经常会导致高校的盲目扩张, 通过扩张招来更多学生以期获得更多定额经费。 (三) 基本预算加项目支出预算阶段 在这个阶段中, “基本预算”是指支撑学校日常运转的所需经费, 而“项目预算”是支撑学校自身项目开展和事业发展的经费。这个教育财政经费拨付模式具有集中拨付、收支分开的特点。同时还对经费的使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也因而提高了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率。 二、我国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模式存在的不足 (一) 投入型拨款模式效率低下

公共财政的理解

公共财政的理解

大纲

一、对公共财政的理解 所谓公共财政,就是为社会提供公共产品与公共服务的政府分配行为,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它主要着眼于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弥补“市场失效” 缺陷。公共财政的历史使命,在于它支持、促进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发展。有市场经济体制,必有公共财政,二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交替推动,共同前进,是一种紧紧捆在一起的双边互动的关系。只有真正推行公共财政,才能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公共财政在国民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对依法促进公平分配,调控宏观经济,合理配置市场资源,做好国有资产管理,起着不可代替的作用。 通俗来讲,公共财政就是国家通过对税收、国有资产和其他收入进行投资和理财,尽量满足人民的公共需要,为人民的利益作出贡献,和谐财政和市场经济,调节各阶级各部门的利益冲突。 二、对民生财政的理解 民生财政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出现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公共财政的一个特色。它不同于资本主义制度下的公共财政,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其相区别的最重要的内容之一。民生财政以改进民生、提高人民福利水平为目标。 从我们自身而言,民生财政是为了解决人民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方面的问题,例如帮助农民解决农作物销售问题,对农民务农进行补贴,解决国家学生的义务教育,为人民提供医疗保证,通过国家政策的实施,保护绝大部分人的利益。 三、对建设性财政的理解 四、对生产性财政的理解 五、对吃饭财政的理解 吃饭财政”是指一级政府的财政收入仅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务人员的工资、一般性办公费用等方面的支出.“吃饭财政”这是对我国现阶段经济不发达的客观评价。所谓“吃饭财政”是指财政资金只能维持国家机关的运转,只能供养一批“吃皇粮”的人,缺乏用于建设的资金,也就是说财政的经济建设职能基本丧失。 从人民的角度考虑,就是国家政府人员,拿着国家的钱,满足自己的私欲,将国家的钱财花在请客吃饭上,缺少实际效用,

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分析-2019年教育文档

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分析 在近年来,高等教育改革如火如荼,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其重要的组成部分,也进行了一系列的探索与改进。 一、加强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高等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对人才的要求也不断增加,高校在加强其人才培养的同时,还要根据社会发展趋势及时的对其教育管理体制进行改革。近年来各校虽有很大的体制改革,但其自身管理滞后的问题日益突出,大部分依附上级管理,处于被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只有建立起与之相适应的高等教育管理制度,才能使高等教育得以自身发展,才能更好的培养人才服务社会。 现人才培养模式雷同,缺乏特色,难以适应综合化和多样化的人才需求。通过高等教育管理制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的质量与效率。教育是发展科技和培养人才的基础,不但要具有宽厚的基础科学知识,还要具备较强的组织能力和优秀的协作品质。只有适应现代化经济发展的高等教育才能培育出综合性多样化的高端型人才。从而使高校的发展能够同市场经济发展结合起来,培养满足市场对优质人才的需求。 二、加强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具体措施 1.及时转变教育理念创建特色学校,加强国际合作 根据我国各地的经济和高校的分布情况,突出重点,明确各自的办学方向,创建特色名校。为了保持高等教育健康发展,一定要规范各类高等教育办学形式,建立有效的办学监督、评估和质量保证体系,以保障教学质量和受教育者的权益,从而使我国高等教育健康有序地发展。扩大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加速高校办学的国际化进程。为了进一步的加快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进程,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高校扩大留学生教育,争取更多外国留学生和学者来华访问学习,共同开展科学研究。支持和鼓励高校举办或联办国际学术会议,让教师有更多的机会出国参与学术会议。和国外著名高校、科技企业、研究机构建立经常的稳定的教育交流和科技合作。

高校财务制度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高等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等学校)。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高等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有效控制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多渠道筹集资金,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学校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资产使用状况,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高等学校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规模较大的学校可以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 第六条高等学校财务工作实行校(院)长负责制。 高等学校应当设置总会计师岗位。总会计师为学校副校级行政领导成员,协助校(院)长管理学校财务工作,承担相应的领导和管理责任。 凡设置总会计师的高等学校,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校(院)长。 第七条高等学校应当单独设置一级财务机构,在校(院)长和总会计师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财务工作。 第八条高等学校校内非独立法人单位因工作需要设置的财务机构,应当作为学校的二级财务机构。二级财务机构应当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学校一级财务机构的统一领导、监督

我国高等教育财政问题分析

我国高等教育财政问题分析 20世纪90年代末的扩招政策使高等教育资金需求急剧膨胀,而我国财政收入并不宽裕,高等教育在财政支出序列中已越来越靠后,因此分析财政经费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分配中存在的问题尤为重要。 标签:高等教育;财政体制;财政支出 1我国高等教育财政体制的演进 1.1高等教育拨款方式由“基数十发展”改为“综合定额+专项补助” 所谓“基数+发展”。即由政府财政或高校主管部门根据各学校规模及日常开支的需要,核定一个拨款基数,此后各财政年度的经费开支预算即在上年基数上,根据财力状况增加本年度的发展经费。这种拨款方式简便,但不易科学、合理地确定各校的拨款基数,也不利于纠正不当开支行为。因此,从1986年起,高校拨款改为“综合定额+专项补助”的方式。“综合定额”是根据上年度生均成本费和本年度在校生规模(包括本年度计划招生数)核定的,“专项补助”则根据学校的特殊需要,经学校申请,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拨给。 1.2高校经费由政府包办向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多渠道筹措经费的体制过渡 1978年以前,我国高等教育经费的98%来自国家财政拨款。1993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提出,“要逐步建立以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收取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校办产业收入、社会捐资集资和设立教育基金等多种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体制。” 分析我国高等教育经费来源构成可知,国家财政性资金逐渐减少,由1998年的64.16%减少到最低为2005年的42.77%,虽然2006年所占比例又略增至48.96%,但整体发展趋势说明政府逐渐改变包办高等教育的格局,减少对高等教育的拨款。推进高等教育改革;与财政性经费变化趋势相反,学费和杂费比重逐渐提高,从1998年的14.29%增加至2006年的33.33%,日渐成为高校经费中除财政性经费以为的另一重要来源,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办学经费所占比例也上升了9个百分点。社会捐资和集资办学经费及其他教育经费所占比例下降。 2我国高等教育财政体制的问题分析 (1)高等教育规模的快速增长与教育投入的严重不足形成尖锐的矛盾。 我国高等教育事业经过1999年以来的连续几年的大幅度扩招,2006年全国

最新论公共财政体制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实现

论公共财政体制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 权的实现 编辑。[摘要]自治权是民族区域自治的核心,财政自治权则是自治权的核心、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的财政政策的核心。加快和深入对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研究,为实践提供厚实的理论基础,将促进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在不断发展的公共财政体制下的切实实现,以及更好的发展和完善。 [关键词]公共财政体制;民族区域自治;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实现 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在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中,少数民族地区,大多也是边疆地区的发展问题是重点。研究我国公共财政体制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实现,研究如何切实实现其价值,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公共财政体制与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 1.1 公共财政体制 所谓公共财政,是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国家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分配活动或分配关系,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政府收支模式或财政运行机制模式,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类型。它是财政的一种类型或模式,具有公共性质的国家财政或政府财政,即财政的公共性 ,也就是为市场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财政体制,作为国民经济管理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中央政府制定的,用于处理中央与地方政府、地方各级政府之间划分财政收支范围和财政管理权责与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它是各级政府、部门以及预算内企事业单位财务分配活动的行为准则。公共财政体制是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一种财政体制,是市场经济国家通

行的财政体制和财政制度。 1.2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十二条明文规定,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是一级财政,是国家财政的组成部分。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有管理地方财政的自治权。凡是依照国家财政体制属于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收入,都应当由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自主地安排使用。民族自治地方在全国统一的财政体制下,通过国家实行的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享受上级财政的照顾。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按照国家规定,设机动资金,预备费在预算中所占比例高于一般地区。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在执行财政预算过程中,自行安排使用收入的超收和支出的节余资金。综合而言,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主要包括:财政自治立法、自主组织和使用财政收入、依法安排财政支出、税收管理自治以及享受上级国家机关的财政援助等。 2 公共财政体制下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重要性 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自治权,就是保障各少数民族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的自主权,是党的民族政策在财政工作上的具体体现,它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2.1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为其他自治权的实施提供了物质保障 自治机关所行使的经济管理、人事管理、教育管理等自治权,都依赖于当地的财政状况,财力直接影响到自治机关职能的实现程度。 2.2 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具有分配功能和配置功能 分配功能是民族自治地方财政自治权的固有功能。通过内部财政分配、根据民族自治地方的特点和需要、做出恰当的安排使公共资源达到优化配置,有利于民族

浅谈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

浅谈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 高等教育改革创新的关键性环节就是进行体制创新,以扫除高等教育发展过程中的体制性障碍为重点,实现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高等教育体制创新的重申之重,又是高等教育的宏观管理体制、办学投资体制和高等学校自主办学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标签]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 高等教育领域要实现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就要进行教育创新;而坚持教育创新,促进中国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又必须解决教育发展过程中的体制性障碍,通过体制创新,建立起保证高等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激励约束机制。 一、高等教育宏观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政府与大学的关系是高等学校发展过程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外部关系。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核心问题就是理顺政府与高等学校之间的关系,促进政府职能与管理方式的根本性转变。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正是政府与大学这个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关系不断调整的过程,以求达到二者的平衡与和谐发展,实现教育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几经变革,已经初步形成了“中央与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以及条块有机结合”的模式。但是,这只是改革的初步成果,在现实管理中,真正实现政府与高校之间关系的平衡发展,还需要一个进一步探索、不断完善的过程,涉及到政府职能和管理形式的根本转变,这是教育体制创新的关键。为此,必须使高等教育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走上法制化的轨道,使政府管理的权力和责任、政府与学校的关系建立在法律基础上,依法行政、依法办学,使政府逐步由直接的行政管理向间接的宏观管理转变。其具体内容涉及到:(1)凡属市场调节的领域,政府主要起规范市场运作、发展市场的调节作用,如高等学校的招生与毕业生就业、高校科学研究成果的转化与产业化等等;凡属市场不起作用的领域,政府则进行行政管理,如各类高校设置标准的制定等。(2)要调整和革新管理手段和方式,尽量减少行政审批手续,把精力更多地放到战略规划、依法行政、政策指导、信息服务以及各种间接调控手段上,使政府在管理高校过程中能充分尊重教育规律和学术规律,进行宏观的、间接的管理。 二、高等教育办学体制与投资体制的改革与创新 在21世纪初叶,我国高等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所面临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教育投入有限与高等教育快速发展之间的矛盾。解决这一矛盾,坚持体制创新,就必须发挥市场在教育运行中的作用,改变单一的政府行政计划主导教育运行的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教育资源配置、人才培养等方面的适度调节作用。为此,在深化办学体制和投资体制改革与创新方面,要改变政府包揽办学的格局,不断扩大教育投资渠道,逐步建立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共同办学的体制。其内容包括:(1)在高等教育办学体制和投资体制上,提高市场准入程度,扩大

应用文-公共财政与教育财政制度的变革(1)

公共财政与教育财政制度的变革(1) '1.公共财政论 公共财政论是起源、 于西方市场经济国家并在世界范围内广为接受的财政理论,目前它已经成为我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财政制度改革的主要理论依据。公共财政论由于强调财政的“公共性”而谓财政为“公共财政”,公共财政论对“公共财政”所下的定义是“国家或政府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的分配活动或经济活动”。[1]公共财政的主要内涵包括两方面的内容:第一,公共财政是“市场”的财政。第二,公共财政是“公共”的财政。 所谓“市场”的财政是指公共财政是与市场经济和适应的财政。它对政府财政活动范围的限定是以弥补市场失效为自己的活动准则,即政府财政只能活动于市场失效的领域内。市场失效主要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市场经济中存在某些不符和完全竞争条件、市场机制无法发挥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的领域,如公共产品、外部性、自然垄断、信息失灵等;第二种情况是完全竞争市场运行结果本身的缺陷,如 分配不公平、宏观经济不稳定等。公共财政活动要在充分尊重市场机制作用的前提下、在市场机制不能或无法很好地起作用时发挥作用。从这一点来看,公共财政与过去经济体制下我国财政活动广泛深入到一般性市场竞争活动领域有着根本的不同。 所谓“公共”的财政是对公共财政活动内容的描述,它强调政府财政活动主要是为市场提供公共服务。在此,“公共服务”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理解。第一,“公共财政”所提供的“公共服务”不同于“家计财政”所提供的“家计服务”,它是面向市场经济中所有经济主体所提供的服务,它要求对所有的经济主体一视同仁;第二,“公共服务”是指市场经济中的“公共事务”,这些公共事务是市场经济中各个经济主体都会涉及的,如竞争规则的制定、市场秩序的维护等;第三。“公共服务”是“非经营性”的活动。经营性活动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活动,营利性决定了其行为的个体性、本位性和短期性,没有哪一个经营性部门会完全站在社会整体利益和长期利益的角度从事经营活动。相反,逐利的动机驱使他们总是首先从自身的、眼前的利益出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个人家庭等经济主体追求自身的、短期的利益行为被认为是合理的,为此必须要求有一个 能够站在长远的全局的角度从事以促进社会整体利益为目的的服务即“公共服务”。为了避免政府财政活动陷入“个体”、“本位”和“短期”的特征,就必须保证公共服务的“非经营性”。 2.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 近年来在财政领域最根本、最引人关注的改革莫过于从国家财政模式向公共财政模式的转变。自1998年底全国财政 会议明确提出初步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改革目标以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环节,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成为近年来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2000年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又进一步提出要加决定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与我国国情相结合的公共财政体系。2000年11月李岚清在第二次省级干部财政研究班上作了题为“以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建立公共财政的初步框架”的重要 ,这既表明了国务院建设公共财政的决心,同时也预示了我国近期内财政体制改革的方向。 构建公共财政框架是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市场经济的根本特征是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主导性和基础性的作用,政府仅仅是在市场失效领域发挥作用。这就要求政府不该管的尽量不去管,同时该管的一定要管好,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市场机制的正常运行。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国实行的是国家财政模式,其特点是以政府计划为基本的资源配置机制,政府财政几乎包揽了所有的事务并介入了几乎所有的经济活动。在这种模式下,政府不该管的事也管了,该管的事却没有管好,即存在着财政的“越位”和“缺位”现象。显然,

我国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30年

我国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30年 日期:2008-8-6 来源:中国教育科研参考 一、改革开放以来高等教育投资体制的发展与变革 建国伊始,百废待兴.中国政府依照苏联模式建立起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高等教育体系。与之相适应,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中国高等教育遵循政府计划、政府举办、公共财政出资的高等教育办学理念,施行的是国家包办的单一体制和模式的免费高等教育。1977年高考的恢复直接改变和推动了随后整个中国教育的改革和发展。当时各行各业都迫切需要人才支持国家现代化的建设,而国民收入普遍很低,高等教育肩负着在国家经济发展和人均可支配收入极其有限的条件下,尽快弥补由于文革造成的人才青黄不接的特殊的历史使命,而主要由政府财政经费支撑的免费高等教育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了一批社会精英。 随着经济体制和教育体制改革的开始和不断深入,以及社会对高等教育需求的不断增大,资源配置方式从计划调配转向以市场调节为基本方式,原有的高等教育投资体制已经不再适应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l984年中央政府把教育 体制改革提上了议事日程。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作为教育资源配置的改革,是整个高等教育体制改革体系中的基础性改革,它的改革成效将制约着其他一系列改革,以至整个教育事业的发展。 (一)政府间高等教育投资责任的变革 从国家财政投资体制的角度看,20世纪80年代中央和地方政府的财政分配关系经历了几次重大改革,其主要目标就是实行对地方政府放权让利的财政包干体制,改变由国家统一管理财政收入和支出的“统收统支”的中央集权式财政体制,实行中央与地方分级管理财政收人和支出的“划分收支,分级包干”,各省“分灶吃饭”的中央与地方分级负责的新财政体制。为了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体制改革,l993年《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特别明确提出进一步确立中央与省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教育管理体制,体现了中央进一步简政放权的意图。随着中央对办学和投资责任的不断下放,这在很大程度上激发了地方政府投资高等教育的积极性,增加了地方政府对高等教育的投资责任,并最终为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提供 了更多的资源。 进入20世纪90年代末以来,由于国家机构改革和财政改革等一系列改革,中央与地方政府间高等教育的事权和支出范围发生了-些调整,其结果是在高等教育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层层下移的同时,财权财力的层层上移。 (二)政府拨款模式的变革 高教投资体制改革中政府投资作用的变化不仅体现在各级政府的责任和权力的划分、投资的数量和结构等方面,而且也体现在对高等教育拨款方式的转变上。l985年以前,政府对高等学校的事业费是按照“基数加发展”的模式拨付的。1985年,教育主管部门提出“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的高等教育经费分配方法。与“基数加发展”的旧模式相比,“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的模式总体上更加有利于经费的合理配置,增加了高等学校安排经费的主动性、自主性以及经费管理的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反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 完善公共财政体制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完善公共财政体制 财税体制,实际上主要是财政部负责三个方面:一是税制改革,二是预算制度,三是财政体制。财政体制指的是中央和中央以下省及其地方的财政关系。首先,税制改革在税收制度方面我们是两个方面,一个是税制和税收政策。另外,税收征管。我们是两个部门,海关和国家税务局税收征管,财政部主要是帮助支持税收的征管。税制的改革和税收政策是财政部的核心工作之一。需要进行的一个改革是两个所得税税法的合并,实际上这也是1994年改革当时遗留下来的。我们当时留下两个问题,一个叫做所得税按照企业的隶属关系划分税收的归属,归中央还是归地方。另外,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实行两个不同的税法。我们已经加入世贸组织,现在是后过渡期,这种做法有背于税收的国民待遇原则,不利于公平、平等地竞争,我们需要把它合并。合并是在适当降低名义税率的基础上,合并两个税法。在税基的考虑上,成本概念的考虑上,基本上是参照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法,这个税法是接近于国际通常定义的。同时还有一条,尽量使名义税率和实际税率接近,尽量减少减免。此外,还将完善农业的出口体系、出口退税、改革个人所得税制度,开征物业税等等。第二,推动预算管理体制改革近年来,财政围绕建立和完善公共财政体制框架,我们进行了一系列预算制度改革。我们通过将过去预算外的收入纳入预算内,通过给予每个部门设置预算,而不是过去有个笼统的功能预算,改变了预算的编制预算制度,我们通过国库集中收复的体系,政府采购的一套制度,改进了我们的

预算执行制度。这样使我们预算的公平性、公开性、透明度和完整性有了很大提高。但是我们和市场条件下完善财政的功能还有很大差距。同时我们发现一个瓶颈,就是政府收支的分类体系必须改。现在叫做预算收支科目,MMF叫做政府收支分类体系。我们的预算收支科目弊端已经日益突出,现在报送全国人大的预算并不能清晰反映政府的职能活动。为了落实中国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自觉接受公众对预算的编制和执行的监督,去年以来我们充分借鉴了OECD国家政府收支分类框架设计基础之上,研究设计了《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并选择了一些中央部门和一些省市进行模拟试点。第三,规范政府间的财政关系政府间的财政关系和一般市场经济国家差距比较大,一般市场经济国家大多是三级政府管理,中央、州省和地方,我们现在是五级政府,中央、省、市、县、乡(镇)。这个层次是比较多的,而且市场经济国家一般各级政府的职责都以的形式予以明确规定,中央政府承担的经济稳定、收入分配,提供市场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重要的职责,一般相对比较集中财力。一是增加一般性转移支付的规模,加大对困难县乡的财政支持力度。我们今年在预算安排的一般转移支付已经900多亿了,比去年又多了200多亿,除此之外又增加了150亿对于困难县专门的转移支付。二是扩大推行省管县财政体制试点范围。我们督促各省,中央也在做,省级财政在财力的补助、一般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等等尽可能直接核算到县,减少财政管理层次,提高行政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实行乡镇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试点,对经济欠发达、财政收入规模小

财政学课后习题答案

2.什么是市场失灵? 答:市场失灵是和市场效率对应的。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不是万能的,市场机制本身也存在固有的缺陷,这里统称为“市场失灵”。 市场失灵主要表现在:(1)垄断。(2)信息不充分和不对称。(3)外部效应与公共物品。4)收入分配不公。(5)经济波动。 3.思考政府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经济作用。 答:西方新凯恩斯主义提出一种新型的政府-市场观,认为现代经济是一种混合经济(指私人经济和公共经济),政府和市场之间不是替代关系,而是互补关系。图1-1说明了有政府介入的市场,政府与家庭、企业之间的收支循环流程。 4.试述政府干预手段,为什么会出现政府干预失效? 答:政府干预手段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1)立法和行政手段。这主要是指制定市场法规、规范市场行为、制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经济政策、实行公共管制、规定垄断产品和公共物品价格等。 (2)组织公共生产和提供公共物品。政府组织公共生产,不仅是出于提供公共物品的目的,而且是出于有效调节市场供求和经济稳定的目的。 (3)财政手段。应当指出,财政手段既不直接生产也不直接提供公共物品,而是通过征税和税费为政府各部门组织公共生产和提供公共物品筹集经费和资金。 政府干预失效的原因和表现可能发生在: (1)政府决策失误。而政府决策失误会造成难以挽回的巨大损失。 (2)寻租行为。在市场经济特征下,几乎不可避免地会产生由于滥用权力而发生的寻租行为,也就是公务员(特别是领导人员)凭借人民赋予的政治权力,谋取私利,权钱交易,化公为私,受贿索贿,为“小集体”谋福利,纵容亲属从事非法商业活动等等。 (3)政府提供信息不及时甚至失真,也可视为政府干预失误。一旦失误,都会带来不可估量的损失。 (4)政府职能的“越位”和“缺位”。这种政府干预失效,可能主要发生于经济体制转轨国家。 5.试述区分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基本标准。 答:区分或辨别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通常应用两个基本标准:一是排他性和非排他性;二是竞争性和非竞争性。 私人物品具有排他性和竞争性;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 排他性是指个人可以被排除在消费某种物品和服务的利益之外,当消费者付钱购买私人产品之后,他人就不能享用此种商品和服务所带来的利益,排他性是私人物品的第一个特征;竞争性是指消费者的增加将引起生产成本的增加,每多提供一件或一种私人物品,都要增加生产成本,因而竞争性是私人物品的第二个特征。 非排他性则是公共物品的第一个特征,即一些人享用公共物品带来的利益而不能排除其他一些人同时从公共物品中获得利益。例如,每个公民都可以无差别地受益于国防所提供的安全保障,每个适龄儿童都有权力和义务接受政府提供的义务教育等。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意味着可能形成“免费搭车”现象,即免费享用公共物品的利益。 非竞争性是公共物品的第二个特征,即消费者的增加不引起生产成本的增加,或者说,提供公共物品的边际成本为零。 此外,外部效应和效用的不可分割性,也是区分公共物品与私人物品的重要标准。 7.如何理解财政的特殊性? 答:财政是一种国家或政府的经济行为。财政是一种经济行为或经济现象,这种经济行为和经济现象的主体是国家或政府。从起源上考察,财政是伴随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人类社会随着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出现私有财产,社会分裂为阶级后才产生了国家。国家一旦产生,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讲解练习题及答案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讲解》练习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 1、新中国成立到确立改革开放路线,我国实行的是()。 A、公共财政体制 B、市场经济体制 C、计划经济体制 D、私人财政体制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C[正确] 2、()中国高等教育开始全面实行收取学费制度。 A、1997年 B、1999年 C、2002年 D、2005年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正确] 3、2012.12.19,财政部、教育部以财教〔2012〕488号印发《高等学校财务制度》自()1月1日起施行。 A、2013年 B、2014年 C、2015年 D、2016年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B 4、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举办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A、非全日制 B、全日制 C、自考 D、网络教育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正确] 5、高等学校财务工作实行()负责制。 A、财会金融系主任 B、校长或院长

C、会计老师 D、国家主席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B[正确] 6、()是指高等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A、高等学校统计 B、高等学校预算 C、高等学校决算 D、高等学校审计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C[正确] 7、高等学校固定资产折旧计入()科目。 A、固定资产 B、管理费用 C、营业外支出 D、资产折耗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B 8、高等学校不得使用()进行对外投资。 A、财政拨款及其结余 B、货币资金 C、实物 D、无形资产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A[正确] 9、()是指高等学校在教学、教辅、学生事务和其他教育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A、管理费用 B、科研费用 C、教育费用 D、离退休费用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C[正确] 10、()是指高等学校负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保障和福利待遇方面的各项费用。 A、教育费用 B、科研费用 C、管理费用

多方主体参与的高等教育多元化投资体制的构建.doc

多方主体参与的高等教育多元化投资体制 的构建- 一、高等教育的性质及高等教育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缘由 高等教育的性质决定了其投资主体可以多元化。除了政府、个人及家庭对高等教育的投资之外,作为高等教育受益者的企业、雇主等社会主体理应承担一部分的高等教育成本。 1.高等教育的性质 高等教育是公共教育中的一种,公共教育是在社会文明发展到一定历史阶段形成的,由国家、团体或个人向社会单独或组合提供,为全社会成员分享并服务于社会的公共物品或准公共物品。高等教育是一种具有非排他性和竞争性的准公共物品。一方面某一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并不影响其他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另一方面接受高等教育人数的增加会带来教育成本即教育投资的增加。 2.高等教育投资主体多元化的缘由 首先是高等教育的性质决定了其投资主体可以多元化。公共教育可由政府、家庭及个人和社会单独或组合提供。那么高等教育作为公共教育的一种,一方面公共教育的民主化管理也决定了高等教育管理由政府主导转变为政府、公民及其他相关社会主体共同主导,相应的高等教育的投资主体也会适需求而动,另一方面其准公共物品的性质决定了它可以实行公共提供、市场提供或组合提供。若由公共提供,那么高等教育的成本及投资将全部由社会承担;若由市场提供,那么高等教育的成本将由受教育者全部承担,无论社会、市场亦或是组合提供都决定了其投资主体

可以且应当多元化。 其次是源于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的诉求。高等教育成本分担理论是由约翰斯顿于1986年提出的。他认为:高等教育是有投资、有收益的活动,满足了多个主体的需要,收益人包括国家、受教育者个人、纳税人、企业、家庭、大学,根据市场经济的原则,谁收益谁付款,高等教育的成本必须由这些主体分担。 因此,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是指高等教育的成本将分别由各受益主体承担。政府理所当然应为高等教育的发展作先期投资,而受教育者个人及家庭和企业等主体也需要对教育的成本进行补偿,为教育投资分担责任。关于高等教育成本的合理分担依据两个原则:一是收益原则,所谓收益原则是指谁从高等教育中获得好处和利益(无论是直接还是间接),谁就应该支付教育经费;获得的好处和利益越多,支付的费用便越多,反之亦然。 显然在当前中国高等教育的受益群体是多方的,国家、企业、家庭及个人等主体都从高等教育中获得了直接或间接的利益。二是能力原则。所谓能力原则即能力大的主体多分担一点,能力小的主体少分担一点,这既是高等教育成本分担标准的依据,也是社会公平的内在要求。显然,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个人及家庭成本分担能力相对较低,按能力原则确定成本分担标准一方面有利于保证高等教育的机会均等,另一方面又不会因个人及家庭对高等教育成本分担能力比较低而制约高等教育的发展。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及家庭的收益会不断增长,其对高等教育的成本分担能力也会不断提高,加之企业、社会资助等高等教育投资主体的成长,因此个人和家庭及企业等社会相关主体会且应该成为高等教育的投资主体之一。 除此之外,社会的发展也需要高等教育投资主体的多元化。

高等教育投资

高等教育投资 一、我国高等教育投资体制改革的迫切性与可能性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运作,不但需要逐步完善市场体系和政策 法规,更需要大批具有良好思想品德、专业文化素养,善于按市场经 济规律实行决策、管理和运作的各类专门人才,还需要有源源持续的 高质量科技成果的输入和高智力的有力支持,而跨世纪的国际竞争更 是高科技和高科技产业的竞争,是高级专门人才的竞争,因而作为培 养高级专门人才和发展科技文化为己任的高等教育事业将左右我国新 历史使命的实现。当前我国的高教事业则远不能适合发展需要,无论 是在人才的数量、质量、结构、种类、规格等方面,还是在科技发展 的规模和水平方面,都还无法满足需要,高教事业必须进一步发展才 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但要发展就要有投入,就要有相对应的资源 条件作保证,尤其是建设高水平的大学,必须要有高的投入。但现实 情况是高教经费处于入不敷出的困境。当前我国普通高校均由政府兴办,但政府实际上只能负担一半左右的办学经费,所以当前高教经费 不但无法提供发展的需要,连维持现有教育活动都难以为继,高教经 费已成为高教事业发展的“瓶颈”。所以,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 制下所形成的高教经费由政府单一渠道投资的体制再也无法维持下去了;同时由政府一元化投资的体制,包括学生的培养费在内所有高教 经费全由政府包下来也不合理,所以,改变政府一元化投资体制,多 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已势在必行。而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则使多渠 道筹措经费成为可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高等教育也具备与其他社 会部门实行劳动交换的法人地位,高校为国家、社会提供人才、科研 成果和社会服务,也就是提供了劳动,接受其劳动的部门以及个人会 所以而增加收入和得到其他利益。它们之间可用社会必要劳动的确定 为准绳实行等价交换,学校通过提供各种劳动成果与社会不同的部门、单位以及人员实行交换获取经费,这就使多渠道筹措经费成为可能。 为此,《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以 国家财政拨款为主,辅之以征收用于教育的税费,收取非义务教育阶

高等教育财政体制:制度缺陷与改革模式

我国高等教育财政体制:制度缺陷与改革模式 【摘要】经过近些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改革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国高等教育财政体制仍然存在许多问题,为克服我国高等教育财政体制的弊端,建立起完善的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本文借鉴世界上高等教育最为发达的美国和英国的经验,提出我国高等教育财政体制的改革目标模式,即:资金来源的多元化、财务管理自主化、高校经营的企业化、资源分配的合理化。 【关键词】高等教育财政制度缺陷改革模式 高等教育财政(higher educational finance),指的是在发展高等教育事业中,有国家参与的一种分配关系。它代表着国家利益在某种程度上向有关高等教育机构拨发经费、调控高等教育的经费开支,并通过相应的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管理和发展高等教育事业。高等教育财政在对国家高等教育资源分配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改革高等教育财政已成为政府和学界的共识,经过多年的改革,我国高等教育财政取得的重大的成就,但离理想目标仍有较大差距,明确我国高等教育财政体制进一步改革的目标模式十分必要。 一、我国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改革进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教育财政逐步形成了以政府财政拨款为主,多元化,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的新体制.政府财政拨款实行中央和地方分担,以地方财政为主的制度,规定了财政性教育经费和教育财政拨款增长的原则和数量,开征了城乡教育费附加,非义务教育普遍实行上学缴费的制度,以及发展校办产业和有偿服务,社会捐资,集资等多种教育投入形式,我国的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改革取得了重大进展,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资源分配由中央统一计划拨款改为分级计划拨款。随着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的国家财政体制的改革,以及1994年的分税制财政体制的改革,我国目前高等院校来源已经有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央统一计划拨款改为分级计划拨款,目前我国高校分为主要分为两种,一是教育部直属大学,另一是省属院校,中央财政负担各部委所属高校的经费,地方所属的高校经费则由各省、市、自治区财政解决。不论是中央财政拨款,还是地方财政拨款,统称为政府拨款。这种变化的直接结果是办学权的下放和地方投资高等教育积极性的提高。 (二)确立了多元化资金筹措体制改革的方向。我国高等教育财政体制改革的重要成就之一是确立多元化经费筹措体制改革的方向,通过制度创新部分地解决了教育经费严重不足的问题. 1998年12月全国人大通过了《高等教育法》,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还制定了有关的法规或有关教育投入的条款,使多元教育投入纳入法制规范,力图形成以财政拨款为主,城乡教育费附加,学杂费、校产和社会服务收入、社会团体和个人捐赠、教育基金等多元的教育投资体制。逐步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保证了国家举办的学校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 (三)高等教育财政拨款方式由过去的“基数加发展”改为目前的“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自1986年起,我国高等教育拨款实行“综合定额加专项补助”的制度,基本依据是在校生人数和各项开支标准。它体现了学校间在获得政府公共教育支出上的平等,但体现不出经费使用的效率和社会效益上的差别,也体现不出政府的高教政策。为此,《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第21条规定:“改革对高等学校的财政拨款机制,充分发挥拨款手段的宏观调控作用,对于不同层次和科类的学校,拨款标准和拨款方法也有所区别。改革按学生人数拨款的办法,逐步实行基金制。” 二、我国高等教育财政体制的制度缺陷

高等教育财政政策十年变迁与未来挑战

摘要 《教育规划纲要》出台前,人民群众高等教育成本负担逐渐加重,高校债务累积,高等教育财政政策供需缺口加大。《教育规划纲要》对高等教育财政政策体系进行了多方位再构建,依法理财、科学预算、绩效评价与经费监管成为这一时期政策关键,适时推行的全面绩效管理优化扩大了政策效果,政策过程清晰呈现出“实破-增长-监管-优化”的变迁路径。未来,面向教育治理现代化,面向2035的教育要求,财政政策仍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关键保障,应努力提高投入水平、改进筹资结构、提升经费效率,增强外部环境负面冲击的应对能力,努力建设世界一流高等教育。 关键词 高等教育;财政;《教育规划纲要》 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教育规划纲要》)发布实施以来,高等教育财政政策表现出变迁渐进,执行稳定,动态均衡等特点。期间,我国从高等教育大众化阶段迈进普及化阶段,从高等教育大国向高等教育强国进发,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在《教育规划纲要》的中长期背景下,跳出具体的政策文本,从政策变迁的视角,考察十年来高等教育财政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时机、目标导向、执行力度、调适逻辑、实施绩效等,有利于更好地研究政府高等教育财政举措,观察政策参与各方行为,分析政策实施效率高低及其原因。总结回顾政策变迁的历史过程,对于未来一个时期,高等教育财政中长期政策制订、实施与改革的科学性、有效性、前瞻性,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早日实现由人力资源大国向人力资源强国转变,均有重要意义。 一、政策蓄势:《教育规划纲要》出台前高教财政政策需求与供给 21世纪的前十年(2000年至2009年),世界处于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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