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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中国人寿开门红新产品发布国寿福禄金尊两全保险分红险

2011年中国人寿开门红新产品发布国寿福禄金尊两全保险分红险
2011年中国人寿开门红新产品发布国寿福禄金尊两全保险分红险

2011年中国人寿开门红新产品发布国寿福禄金尊两全保险分红险

30岁男性,投保国寿福禄金尊两全保险(分红型),基本保险金额50000元,5年交费,年交保险费56640元,投保人选择祝寿金领取

年龄为60周岁。

保险利益如下:

定期返还见效快收益递增节节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60周岁年生效对应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7500元生存保险金。自60周岁年生效对应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

给付3000元生存保险金至终身。

约定返本还收益终身领取不封顶: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60周岁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给付283200元祝寿金;返本后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按照保险合同每年给付生存保险金直至终身。

高额保障倍呵护坐享红利可复利:;若被保险人身故,按照上述保险责任第三款给付身故保险金;若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60周岁

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上述保险责任第三款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自客户投保之日起,每年可以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享受保单分红,红利可选择累积生息。

保单借款解危机迈向财富自由路: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如果本合同已经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申请借款以解燃

眉之急。

投保福禄金尊,可享受生存金返还、祝寿金、红利、保单借款、高额保障等权益,帮您轻松迈向财富自由之路。

示意图例

利益演示

产品特色:

定期返还见效快收益递增节节高

约定返本还收益终身领取不封顶

高额保障倍呵护坐享红利可复利

保单借款解危机迈向财富自由路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每满三个保单年度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

的15%给付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6%给付生存保险金。

二、祝寿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祝寿金。

三、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前,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与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

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自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当时下列两者的较大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1.基本保险金额的100%;

2.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四、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祝寿金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上述第三款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300%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包括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

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

险人遗产处理。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亦不承担给付意外伤

害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二、被保险人斗殴、醉酒;

三、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或服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

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四、被保险人参加潜水、跳伞、攀岩、驾乘滑翔机或滑翔伞、探

险、摔跤、武术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五、被保险人的产前产后检查、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含人工流产)、分娩(含剖腹产)、避孕、绝育手术、治疗不孕不育症以

及上述原因引起的并发症;

六、被保险人的精神和行为障碍。

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

险。

交费方式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年交和月交两种。

交费期间

交费期间分为三年、五年和十年三种。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日止。

祝寿金领取年龄和领取日

祝寿金领取年龄分为六十周岁、六十五周岁和七十周岁三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祝寿金领取年龄。祝寿金领取

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本合同的祝寿金领取日为本合同的祝寿金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和行为障碍。

保费

您每年交费 20000元,交纳 5

年,共交费: 100000元。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保险合同期

满时,累计可领取生存金

172563.51

元。

年度最高身

故保障

被保险人身故,最高可给付身

故保险金188276.85元。 年度 年龄 年交保费 年度最高身故保障 生存保险金

1 31 20000 108276.85 0 2

32

20000

128276.85

3 33 20000 148276.85 2648.31

4 34 20000 168276.8

5 0

5 35 20000 188276.85 0

6 36 0 188276.85 2648.31

7 37 0 188276.85 0

8 38 0 188276.85 0

9 39 0 188276.85 2648.31

10 40 0 188276.85 0

11 41 0 188276.85 0

12 42 0 188276.85 2648.31

13 43 0 188276.85 0

14 44 0 188276.85 0

15 45 0 188276.85 2648.31

16 46 0 188276.85 0

17 47 0 188276.85 0

18 48 0 188276.85 2648.31

19 49 0 188276.85 0

20 50 0 188276.85 0

21 51 0 188276.85 2648.31

22 52 0 188276.85 0

23 53 0 188276.85 0

24 54 0 188276.85 2648.31

25 55 0 188276.85 0

26 56 0 188276.85 0

27 57 0 188276.85 2648.31

28 58 0 188276.85 0

29 59 0 188276.85 0

30 60 0 188276.85 101059.32

31 61 0 22648.31 1059.32

32 62 0 22607.7 1059.32

33 63 0 22565.33 1059.32

34 64 0 22521.19 1059.32

35 65 0 22475.29 1059.32

36 66 0 22427.62 1059.32

37 67 0 22376.42 1059.32

38 68 0 22325.22 1059.32

39 69 0 22270.48 1059.32

40 70 0 22212.22 1059.32

41 71 0 22152.19 1059.32

42 72 0 22090.4 1059.32

43 73 0 22025.07 1059.32

44 74 0 21956.22 1059.32

45 75 0 21883.83 1059.32

46 76 0 21809.68 1059.32

48 78 0 21650.78 1059.32

49 79 0 21564.27 1059.32

50 80 0 21475.99 1059.32

51 81 0 21382.42 1059.32

52 82 0 21283.55 1059.32

53 83 0 21182.91 1059.32

54 84 0 21075.22 1059.32

55 85 0 20963.99 1059.32

56 86 0 20847.46 1059.32

57 87 0 20725.64 1059.32

58 88 0 20598.52 1059.32

59 89 0 20464.34 1059.32

60 90 0 20324.86 1059.32

61 91 0 20180.09 1059.32

62 92 0 20026.49 1059.32

63 93 0 19867.59 1059.32

64 94 0 19699.86 1059.32

65 95 0 19525.07 1059.32

66 96 0 19343.22 1059.32

67 97 0 19152.55 1059.32

68 98 0 18953.04 1059.32

70 100 0 18525.78 1059.32 71 101 0 18296.26 1059.32 72 102 0 18057.91 1059.32 73 103 0 17807.21 1059.32 74 104 0 17655.37 1059.32 75

105 0

17655.37

1059.32

保费

您每年交费 20000元,交纳 5

年,共交费: 100000元。

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本保险合同期

满时,累计可领取生存金

172563.51元。

年度最高身

故保障

被保险人身故,最高可给付身

故保险金188276.85元。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利益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国寿福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老年金保险险(分红型)利益利益条条款 第一第一条条 保险合同合同构构成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第二条条 投保范投保范围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四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第三条条 养老年金的老年金的领领取方式及取方式及开开始领取日 养老年金的领取方式分为年领和月领两种。 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十五、六十和六十五周岁四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养老年金的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为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第四第四条条 养老年金的老年金的领领取年限 养老年金的领取年限分为二十年、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养老年金领取年限。养老年金的领取年限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第五第五条条 保险责险责任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自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于本合同每年或每月的生效对应日给付养老年金。本合同养老年金的领取类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养老年金的领取类型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投保人可选择的养老年金领取类型包括: 1.平准年金。本公司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直至约定领取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 2.增额年金。本公司首年给付的养老年金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确定,从下一个保单年度起以后每个保单年度的年金给付标准,在上一个保单年度给付标准的基础上,按首年给付标准的5%增加,直至约定领取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200%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期间身故,本公司按约定领取期限内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年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六第六条条 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导致被保致被保险险人身故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本公司不承担担给付保付保险险金的金的责责任: 一、投保人投保人对对被保被保险险人的故意人的故意杀杀害、故意故意伤伤害; 二、被保被保险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强制措施制措施;; 三、被保被保险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复之日起二年之日起二年内内自杀,但被保但被保险险人自人自杀时为杀时为杀时为无无民事行民事行为为能力人的除外人的除外;; 四、被保被保险险人服用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被保险险人酒后人酒后驾驶驾驶驾驶、、无合法有效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驾驶证驾驶驾驶证驾驶或或驾驶驾驶无无有效行有效行驶证驶证驶证的机的机的机动车动车动车;; 六、被保被保险险人在本合同人在本合同复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内因疾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或武装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爆炸、、核辐射或核射或核污污染。 无论上述何上述何种种情形情形发发生,导致被保致被保险险人身故人身故,,本合同本合同终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还本合同的本合同的现现金价金价值值,但投保人但投保人对对被保被保险险人故意人故意杀杀害或害或伤伤害造成被保害造成被保险险人身故的人身故的,,本公司退本公司退还还本合同的本合同的现现金价金价值值,作为被保被保险险人遗产处遗产处理理。 第七第七条条 红利事利事项项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一、现金领取;

[中国人寿营销险种]国寿鸿盛终身保险(分红型)条款

[中国人寿营销险种]国寿鸿盛终身保险(分红型)条款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保监复[2001]190号核准备案)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鸿盛终身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围凡出生满三十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生效。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身故时止。 第五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有效期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如下两者中较大的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1)保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2)累计所交保费(不计利息)减去累计历年红利(不计利息)的金额。第六条红利事项在本合同有效期,在符合保险监管部

门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一、现金领取;二、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利息率每年由本公司宣布;若没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领取方式,本公司将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第七条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负保险责任: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故意行为;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三、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四、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自杀;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六、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或患艾滋病(AIDS)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七、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因疾病身故;八、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九、核思炸、核辐射式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本合同终止。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现金价值;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基本分析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基本分析 1.1公司基本情况分析 (1)公司的基本概况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人寿”或“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寿险公司,总部位于北京。作为《财富》世界500 强和世界品牌500 强企业——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的核心成员,本公司以悠久的历史、雄厚的实力、专业领先的竞争优势及世界知名的品牌赢得了社会最广泛客户的信赖,始终占据中国寿险市场的主导地位。中国人寿的前身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同龄,是国内最早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之一。1949 年10 月,中央政府批准组建了国内唯一的保险公司,由此开启了中国人寿的发展元年。2003 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成功改制重组为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并独家发起成立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03 年12 月17 日、18 日, 中国人寿成功在纽约和香港上市,创造了2003 年全球最大IPO。2007 年1 月9 日中国人寿成功回归A 股,在上海上市,成为首家在三地上市的金融保险企业。本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8,264,705,000 元。 多元的产品与服务 中国人寿是中国领先的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年金产品、意外险和健康险供应商,公司控股中国人寿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参股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并逐步涉足于其它保险相关领域。 广泛的分销和服务网络 中国人寿拥有由保险营销员、团险直销人员以及专业和兼业代理机构组成的广泛分销和服务网络。 遍布全国的最广泛的分销网络 最大的代理人队伍最多的直销人员最广泛的代理网点 ?1,290,000 余名保险营销员? ?60,000 余名团险直销人员50,000 个银行保险渠道销售代理网点 ?174,000 名客户经理及保险规划师 无可比拟的客户服务网络 ? 1.8 万个营业网点 ?2600 多家客户服务柜面?专职客服人员?全天候服务热线“95519” 广泛的客户基础 中国人寿拥有最广泛的客户基础,是中国最知名的保险品牌之一。截至2016 年6 月30 日,中国人寿拥有约2.31 亿份有效的长期个人和团体人寿保险单、年金合同及长期健康险保单。是国内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 中国人寿是国内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并通过控股的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为中国最大的保险资产管理者。本公司持续优化投资布局,调整投资结构,力争取得良好的投资收益。截至2016 年 6 月30 日,本公司投资资产达人民币24,044.233 亿元,较2015 年年底增长5.1%。 信用评级 穆迪投资给予中国人寿Aa3 保险财务实力评级,评级展望为负面。中国人寿亦获得惠誉国际A+的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IFS) ,评级展望为稳定。标普确认对中国人寿保险公司“AA-”的长期本币交易对手信用评级和保险公司财务实力评级,评级展望为负面。 品牌美誉度不断提升 本公司连续13 年入选《福布斯》“全球上市公司2000 强”,2016 年位列第49 位。此外,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核心成员的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已连续14 年入选《财

中国人寿保险险种介绍

【导读】人们购买保险就是为了获取全面的保障,而中国人寿根据受众的投保心理推出了一系列全方位的保险产品来保障投保人的权益。中国人寿的保险产品有很多,种类亦很全面,从意外、住院、医疗、重疾、分红、万能投连(部分地区)等都有。还根据投保人不同的年龄阶层,推出了儿童专用、中青年一家老年的保险产品。对此,我们来具体介绍一下其保险险种。 分红保险有: 分红保险,是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实际经营成果优于定价假设的盈余,按一定比例向保单持有人进行分配的人寿保险产品。 险种:国寿福禄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鸿寿年金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尊享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金尊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等。 意外保险有: 意外保险是指以意外事件而致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住院医疗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中国人寿为您提供了交通意外、综合意外及旅游保险等各类在线直销产品,网上购买操作简便、价格低廉! 险种:国寿安鑫保险组合计划、E公民出境保险计划、如E全家福保险计划、如E家庭保险计划、如E国内旅游保险计划(一日游)、如E国内旅游保险计划、如E综合交通工具意外保险计划、如E航空意外保险计划等。 医疗保险有: 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中国人寿医疗保险,减轻您的住院压力,为您安享健康生活保驾护航! 险种:国寿长久呵护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国寿长久呵护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国寿长久呵护意外伤害费用补偿医疗保险、国寿长久呵护意外伤害定额给付医疗保险、国寿鸿友A款保障计划、国寿神州紧急救援系列产品、国寿学生儿童系列产品、国寿绿洲员工福利系列产品。 疾病保险有: 疾病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保险。中国人寿疾病保险,为您的生活提供加倍保障,更给您家人一份幸福的承诺。 险种: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国寿康宁定期健康保障计划、国寿鸿康(A款)保险计划、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2007修订版)、国寿瑞鑫两全保障计划、国寿鸿友B款保障计划、国寿鸿友A款保障计划、福康双禧保障计划。 少儿保险有: 少儿保险是指以未成年人作为被保险人的保险。中国人寿少儿保险,大多也是分红保险,在为孩子提供意外、医疗等健康保障同时,还有教育金、婚嫁金等生存给付,选择国寿少儿险,让您的爱陪孩子一同成长。 险种:国寿福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福禄宝宝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星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智力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鸿宇两全保险(分红型)、国寿英才少儿两全保险、国寿学生儿童系列产品。 养老保险有: 现代人的寿命越来越长,而中国已经步入老龄化社会。怎样才能在退休之后保持原有的生活品质?社会养老保险加上商业养老保险是当前解决养老问题的最佳组合。中国人寿灵活多样的养老保险产品为您提供全面的养老保障。

所谓的中国人寿分红保险

二零零六年,我经同村的一个卖保险的长辈介绍,给我的孩子买了一份国寿鸿鑫两全保险。分五年存的,每年存3千8百多。他告诉我每三年有九百元的保底利息,每年都有分红。五年后就可以把本金取出来了。我暗自高兴,反正钱也没有急用,让保险公司帮我理财也不错。五年后一定有一笔不错的收入。 前些天,偶然听了邻居说,那些分红保险是骗局,买分红保险不如存银行。更有甚者说有人的本金都被保险公司黑吃了。说有人因为伤残去理赔,保险公司的人竟然以对方没有死,不给予理赔。听到这些,我当时还只是半信半疑。不过在家人的劝说下,我还是决定去退保——反正保险也已经满期了。 今天,我去了一趟保险公司,要求退保,才真的确信我是被骗了。五年了,我交了一万九千多得保费,最终拿到手的只有一万六千多。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在震惊过后,更多的是愤怒!问起原因,竟然说我的合同没有满期,扣除违约金几千块。他妈的,当初明明不是说五年就可以取了么?“那什么时候满期?”我满是疑惑和愤怒地问,结果却得到了一个更令人吐血的回答——等我的孩子80岁的时候才满期。也就是说在我的孩子80岁之前,我要想取回我的本金,就得扣我的违约金。我算算,我肯定是活不到那个时候了,我的孩子也许也活不到那个时候了,那保险公司这个强盗就得明目张胆地用我的钱,然后扣我的钱。我再想想,即便是我活到那个时候,那么,那个时候我的本金的一万多元钱,还能算是钱么?那我只能祈求老天,不要通货膨胀,让钱越来越值钱吧。这简直就是让我白白地

把钱给他们用70几年,然后再还给我到那时已经不能称得上钱的本金,说:“你看,这些年你靠我们赚大发了。”可是即便是钱越来越值钱,我那时候还用什么凭证去取我的本金呢? 他妈的,简直就是愚弄老实人!高级骗子!强盗!我火冒三丈,立马和这些骗子吵了起来。这时貌似大堂经理的人,来企图跟我解释:“大姐,你等我给你解释后,你再决定要不要退保。”我于是耐着性子听他的解释:“。。。。。。。你不退保的话,每三年就有保底利息900,每年还有红利分,多好。。。。。。”“那你给我看看,这五年来我到底分了多少红利?!”“五百元。。。。”他妈的,这就是分红?加上保底利息,加上分红,接近两万块的本金,得到的利息每年才四百块!——比存银行还不如!这个分红保险还叫什么分红保险?叫分赃保险还差不多!说是理财保险,还不如叫亏财保险!我算算,我不退保,他们用我的钱一辈子,我得亏一辈子;我退保马上得亏几千(如果加上银行利息来回就是六千多)。我毫不犹豫地选择了退保,总比亏一辈子,把本金都亏没了好!我心理真是不痛快,骂了他们好一阵。 经过此事,我终于明白天上没有掉馅饼的好事,有的话,那你得小心馅饼砸伤你的脑袋;保险公司是最大的高级骗子,我们的钱,拿去保的不是自己,而是保险公司自己才对;卖保险的都是赚的黑心钱,良心狗肺,火葬场开后门——专烧熟人;买理财性保险的都是傻瓜,我就是其中一个。算了,当我的钱被狗吃了! 在此奉劝各位卖保险的不要弄得众叛亲离,不敢出门,人要靠良心做人,否则就是禽兽。再奉劝各位买保险的深思慎行。

平安保险好还是人寿保险好

平安保险好还是人寿保险好 买保险,大家最头痛的就是选择保险公司,经常有人问“平安保险好还是人寿保险好”,小编表示,这两家保险公司都挺不错的,属于大型险企,但是,我们不能一概的说哪个保险公司好,每家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特色,每款保险产品都有适合的人群。 中国平安在 2015年《福布斯》“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中名列第32位;美国《财富》杂志“全球领先企业500强”名列第96位,并蝉联中国内地非国有企业第一;除此之外,在英国WPP集团旗下Millward Brown公布的“全球品牌100强”中,名列第68位;在全球最大的品牌咨询公司Interbrand发布的“最佳中国品牌排行榜”中,名列第六位,并蝉联中国保险业第一品牌。 福布斯发布2015年全球公司2000强榜单,中国以232家上榜公司总数位列第二,新上榜公司的数量超过了任何其它国家,而且上榜公司总数首次超过了日本。其中,中国人寿名列第37位,同比提升29位。中国人寿自2004年福布斯首次公布全球2000强上市企业榜单时,便以第597位成功入选,此后连年入选福布斯全球 2000强,并且榜单排名稳中有升。2015年,中国人寿居福布斯全球公司2000强第37位,销售额为714亿美元,利润为52亿美元,资产为3621 亿美元,市值为1605亿美元,相比2014年,排名同比提升29位,销售额提升30亿美元,利润提升12亿美元;相比2013年,排名同比提升69位,销售额提升82亿美元,利润提升34亿美元。 平安保险好还是人寿保险好来自网友的声音 网友一:可以很坦白的告诉你是中国人寿好,是中国最大的寿险公司。又是09年中国唯一的一家世界500强保险企业,又是国务院直属的国家大型金融保险企业,寿险的市场占有率也是最高的,基本每年都在百分之40以上。 网友二:只要是保险公司基本性质都是一样的,你如果要买保险的话,不要去考虑公司哪家外表好,而是要考虑你想买什么样的保险,适合你的才是最好的,两家公司比的话,你就比同样类似的产品,同样的保障,看所交的保费哪家最划算就可以了,当然是在什么都一样的基础下,比如张三,男性,30岁,买终身的健康险,买10万的基本保额,你两家比较就知道哪家的那个产品对你来说更优惠! 网友三:保险公司都是保监会批准的,主要是1、公司实力不一样,分红可能就会不同;2、险种也是各有所长,只是看你侧重哪方面而已;3、重要的还是要选择一个好的代理人,让他为你量身定做适合你的保险和将来为你终身的服务才最重要。 相关阅读: 年最新保险公司排名_历年中国保险公司名

中国人寿公司分析

中国人寿公司分析 ?公司简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内最大的寿险公司,主要从事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公司是2010 年"全球上市公司2000 强"第90 位;"全球500 强企业"第41位;2010 年度"最佳公司治理奖"、"亚洲利润最高100名企业";"中国上市公司500 强排行榜"第6位;"亚洲保险业竞争力排名"(不含日本、马来西亚)第1名; ?公司介绍 公司简称:中国人寿 公司全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股票代码:601628 成立日期:2006年12月30日 经营范围: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 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受托管理运用保险外汇资金,外汇资金管理业务相关的咨询业务,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允许的其他资产管理业务等. 公司背景: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在内地寿险市场保持领先地位。公司遍布全国的分销网络由个人代理人、直销人员以及专业和兼业代理 机构组成,向广大客户提供个人人寿保险、团体人寿保险、意外险和 健康险等产品与服务。公司下属的人寿资产管理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保 险资产管理者,并已成为中国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在世界品牌实 验室的评选中,公司06年的品牌价值已达487亿元,是我国保险行业 的第一品牌,并位列我国最具价值品牌前十名。公司为目前中国唯一 一家同时在内地、香港和美国证券市场上市的保险公司。 公司的发展历程:1949-1959 创业起步阶段,1979-1996 恢复发展阶段,1996-1999 专业化经营阶段,1999-2003 重组改造阶段,2003-至今集团化发展 阶段 近期业绩表现:截至2014-02-28,6个月以内共有18家机构对中国人寿的2013年度业绩作出预测;预测2013年每股收益0.95元,较去年同比增长143.59%,预测2013年净利润266.36亿元,较去年同比增长140.81%

中国人寿产品分析毕业论文

毕业论文(设计) 题目中国人寿保险杭州分公司产品分析 指导老师朱丽莎 专业班级金融保险 20092 姓名林凡 学号 20096053242 2012年6 月 1日

摘要:中国人寿作做为一家国企在中国的市场上已经最大的寿险公司,主要的销售的产品是以分红险为主,目前分红险做为中国市场上新型的保险险种不仅得到众多投保人的喜爱更是保险公司的销售宠儿,分红险其中主要以快速返还为主,赢得了中国老百姓快速获得收益的心理特征,但是过于快速的返利对保险公司的经营出现了一定的影响,尤其是对保险公司的长期发展会产生不利的影响。中国人寿的产品虽然不断在更新,但总体来说过于陈旧,尤其是健康险。本文是根据自己在中国人寿的工作,分析中国人寿产品的存在的优劣,并提出产品的创新和更改对策。 关键词:保险产品;中国人寿;快速返还

目录 引言 (1) 一、中国人寿保险杭州分公司产品现状分析 (1) (一)中国人寿杭州分公司发展现状 (1) (二)中国人寿保险产品分类及分析 (2) 二、中国人寿保险杭州分公司产品存在的问题 (3) (一)快速返还型产品过多 (3) (二)保障型产品陈旧,无法满足消费者需求 (4) (三)保险产品结构复杂化 (4) 三、中国人寿保险杭州分公司产品解决方案 (5) (一)保监会对快速返还型产品的监管 (5) (二)加强保障型产品的创新 (5) (三)简化保险产品结构 (6) 结论 (6) 参考文献 (7)

引言 在21世纪的现在,中国人寿的保险已经慢慢开始步入各个的家庭的生活当中。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构成了我国最大的商业保险集团,是国内唯一一家资产过万亿的保险集团,是中国资本市场最大的机构投资者之一。中国人寿目前主要是以销售快速返还性的分红产品以及健康险为主,不过中国人寿创新能力的不足现已成为快速发展的瓶颈,想要在快速发展的今天继续成为中国保险业的龙头必须进行创新。 一、中国人寿保险杭州分公司产品现状分析 (一)中国人寿杭州分公司发展现状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需求的不断变化,风险也不断变化,因此,人们购买保险特别是人身保险的需求也是日益旺盛。而人身保险的险种种类也随着需求而不断发展变化,产品纷繁多样,传统的人身保险按照保障范围我们可以把其划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等几大类,而现如今又出现了分红险、投连险、万能险等新型人身保险。 中国人寿杭州分公司成立于2003年,中国人寿杭州分公司在2006年底的市场份额为45.27%,继续保持在杭州市场的领先地位。公司为了更好地保持领跑着地位,特打造一批高素质,高绩效,高收入的职业经理人,年龄22--40岁,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有吃苦耐劳,团队合作精神,有进取心。目前中国人寿杭州分公司的代理人已经达到2000人,而且经营状况一直是良好,2012年开门中国人寿杭州分公司收取保费3亿元为2012开了个好头。 表1.1 08-11年人寿保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情况表① 单位:万元 ①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EB/OL].https://www.wendangku.net/doc/1212531747.html,/web/site0/tab3060/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福满一生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凡出生二十八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第四条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和开始领取日 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周岁和六十周岁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本合同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为本合同的福寿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第五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特别生存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本合同首次交纳的保险费的1%给付特别生存金。 二、关爱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关爱金。 三、福寿金

自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四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给付福寿金。 四、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0%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五、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下列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因前述以外情形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00%与本合同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之和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起身故,本公司按被保险人身故后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不包括被保险人身故前已产生但尚未领取的各期福寿金)与满期保险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六、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遭受意外伤害,并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被保险人于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福寿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上述第五款的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后,再按基本保险金额的800%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六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包括身故保险金和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或者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营销环境分析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营销环境分析 市场营销环境是制约或影响企业营销活动的各种力量,包括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最大的人寿保险公司,并且是《财富》世界500强和世界品牌500强企业。 一、宏观环境 1、经济环境 经济发展与寿险发展是正相关的关系,经济发展史寿险发展的基础。经济环境是所有环境中对保险企业营销影响最大的环境因素,持续快速的经济增长是保险业发展的有力支撑。自80年代以来,我过一直是世界GDP增长最快的国家。同时,我国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生活水平大大改善。居民的收入快速增长证明其消费剩余不断增大,对保险的现实购买力不断增强。 但是,近年来全球出现经济动荡,中国的经济环境也面临较大压力,居民收入也收到了一定的影响,这些也成为了寿险发展的制约因素。 2、人口环境 人寿保险市场规模决定于三个因素:人口、购买力及购买意愿,人口是其中的重要因素,我国有接近14亿人口,是人口最多的国家。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前提下,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保险市场。我国的年龄结构变化也十分有利于人寿保险的发展。随着人们生活水平和医疗条件的改善,我国人口平均寿命普遍延长,老年人口比重逐步提高。据预计,我国人口老龄化还将继续加重,到2031年达到高峰。这也成为了人寿保险发展的有利因素。但是,我国有相当一部分的居民保险意识比较薄弱,这就导致人们对于寿险的投资不足。 3、社会文化环境

保险是在一个非常复杂的社会文化背景下进行的,因此社会文化背景也是影响保险业发展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我国的家庭小型化趋势使很多人改变了养儿防老的观念,这一改变刺激了人们购买寿险的需求。我过的经济体制改革大大减少了拿“铁饭碗”的人数,增强了人们的危机感,为保险业的发展开辟了市场。 4、政治法律环境 我国的很多政策都促进了保险业的发展,比如:我过的计划生育政策,使独生子女家庭增多。但是,保险业在中国处于发展阶段,税收政策对保险业的支持力度不足。 二、微观环境 1、主要竞争对手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主要对手有:中国平安保险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包括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内的这三家保险公司在总过寿险市场占有90%以上的市场份额。这两家公司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 2、消费者 影响消费者购买保险的主要因素为:年龄、收入、学历水平,其中,收入和学历水平与对保险的需求成正比,从这个方面来说有利于保险业的发展。但目前消费者对保险产品不满的因素主要是:保险费太高、回报率低、险种少、退保时可退回的比例不合理。 3、企业 保险公司的服务质量、知名度、信誉度、对于消费者的选择有着重要的影响,寿险合同大多为长期合同,在很长的时间内,公司向客户提供的消费保障、服务质量不仅影响这公司现有的产品持有率,还影响着公司形象的树立。同时,保险

中国人寿产品汇总

√在售461国寿松鹤颐年年金保险(分红型)个险√在售462国寿绿荫呵护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个险√在售473国寿安欣无忧两全保险(分红型)银邮√在售474国寿安欣无忧长期意外伤害保险银邮√在售475国寿福禄鑫尊两全保险(分红型)个险√在售478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2012版)旧产品:432个险√在售479国寿康欣终身重大疾病保险银邮√在售480国寿鑫泰两全保险(分红型)直销√在售605国寿团体医疗保险(2007版)直销√在售608国寿大额疾病医疗保险(2007版)直销√在售613国寿旅游综合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614国寿肿瘤预防疾病保险直销√在售618国寿安翔飞行员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直销√在售619国寿附加瑞鑫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个险√在售620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定期寿险直销√在售621国寿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622国寿高危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623国寿团体重大疾病保险(2004版)(2007修订版)直销√在售624国寿附加学生补充医疗保险直销√在售625国寿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A款)直销√在售626国寿航空旅客意外伤害保险(B款)直销√在售627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型)直销√在售628国寿绿洲团体意外伤害保险(B型)直销√在售629国寿附加绿洲住院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直销 √在售630国寿附加绿洲疾病住院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 险 直销 √在售631国寿附加绿洲门诊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直销√在售632国寿附加绿洲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直销√在售633国寿附加绿洲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险直销 √在售634国寿附加绿洲重症监护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 险 直销 √在售635国寿附加绿洲意外住院定额给付团体医疗保 险 直销 √在售636国寿附加绿洲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直销√在售637国寿绿洲团体定期寿险直销 √在售638国寿附加绿洲残疾和烧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A型) 直销 √在售639国寿附加绿洲残疾和烧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 (B型) 直销 √在售640国寿绿舟意外伤害保险直销√在售641国寿附加绿舟住院费用补偿医疗保险直销√在售642国寿附加绿舟意外费用补偿医疗保险直销√在售643国寿附加绿舟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直销

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利益条款

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利益条款 第一条附加合同构成 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附加于“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险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投保。本附加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附加福禄双喜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五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为本附加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险人年满七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止。 第四条基本保险金额 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等于主合同基本保险金额。 第五条重大疾病 本附加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共计十二种,均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的疾病。 一、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原位癌; 2.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1.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三、脑中风后遗症: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注1);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注2);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注3)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 型) [这是一种怎样的保险] 国寿千禧理财两全保险(分红型)是一种集保险公司、银行、投资公司三大功能的理财保险,中国人寿承诺在每个寿险保单年度末,在保证保单固有利益,即生存利益、死亡利益正常给付不受影响的情况下,按中国人寿的实际经营效益,将可分配盈余的70% 以红利形式返还给客户的一种寿险险种。 [这个保险的保险责任有哪些] 1.增值的终身保障,抵御通货膨胀,交费期间,每年增加基本保额的5%; 2.专设的分红帐户,年年红包进帐,分红帐户只增不减,随时支取方便实用; 3.定期的现金返还,终身享有回报,每三年可获得基本保额5%的现金返还,活的越长,领得越多; 4.灵活得贷款功能,助您运筹帷幄,可随时向保险公司申请贷款,贷款额度高达保单现金价值得70%。 [哪些人可以投保千禧理财保险] 凡出生满三十日以上、六十五周岁一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

[买这个保险需要多少钱] 千禧理财两全保险有四种交费方式,即趸交、10年交、20年交和30年交,您可以根据不同的经济情况选择不同的交费方式,如果是20年交,被保险人年龄是40岁的话,10000 元保额,每年交980元。我们可以为您设计适合您的保险计划书。 [红利如何分配] 在每个保单年度末,中国人寿将寄送保单红利对帐单给您,以说明您的红利分配累积情况。您每年所得的红利将会累积在您的帐户上,以复利生息,当然您也可以选择每年红利现金领取。 [如何保证红利分配的公平合理] 根据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的规定,中国人寿将分红保险保费通过建立独立核算的投资帐户进行独立的资金运作,接受独立会计事务所的审计和中国保险监督委员会的监督,并定期公布财务报表。 [买这个保险万一中途需要用钱怎么办] 投保人可以申请退保,中国人寿按保单退保时的现金价值给付退保金;未交足二年保费的,中国人寿扣除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保单年度末的现金价值为保单上“现金价值”栏所列明的金额与累积红利之和。 [举例]

中国平安案例分析

一.现状综述 (一). 行业与市场发展动态 1.保险行业现状分析 (1).我国保险行业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开始,二十多年来取得了非常骄人的成绩,无论是行业的规模,保险市场主体的数量,还是各类保险的深度和密度;无论是保险中介市场的发展,还是保险对国民经济、人民生活的影响,都有了长足的发展和进步。 (2).国内寿险市场的六巨头——中国人寿、平安人寿、新华保险、太平洋人寿、人保寿险和泰康人寿,占据寿险市场80%的份额;国内保费规模最大的七大标杆地区——广东、江苏、四川、河南、山东、北京和上海,囊括45%的保费收入。 (3).2006-2015年是我国人口负担系数不断创新低和中青年劳动力人口创新高时期,也是我国建立覆盖全民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关键时期,商业保险在承担社会管理功能的同时将得到飞跃式发展,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将成为行业跨越式发展的重要推手。 2.发展前景 (1).现在我国国营经济仍占主导地位,这就意味着,绝大多数人的养老问题仍靠国有经济。从长远发展的角度看,解决养老问题应是多层次的,国家、企业和个人都应及早解决养老的问题。 (2).市场经济的发展给保险的发展提供了巨大的推动力。 (3).金融危机使得经济增长减缓,失业增加,人们的收入减少,消费水平下降,但是却给保险业带来了绝好的发展机会,在这个百废待兴的节骨眼上加大增员数量,提高展业效率将是一个很好的推动。 (4).目前寿险客户最关心的问题占前三位的分别是医疗、住房和物价,而医疗保障的问题已排在第一位,我国12亿多人口的医疗保障问题,客观上也需要人寿保险来解决。我国现在城市95%以上有15岁以下子女的家庭都是独生子女家庭,少儿人寿保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分红型))利益条款利益条款 第一条第一条 保险合同构成保险合同构成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鸿盈两全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第二条 投保范围投保范围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 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保险期间 保险期间分为六年、十年和十五年三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保险期间。 第四条 保险责任保险责任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被保险人生存至保险期间届满的年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满期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交费期间(年数)。 二、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 三、被保险人乘坐火车、轮船或航班班机期间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3;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3。 被保险人在乘坐火车、轮船和航班班机期间外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下列规定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一次性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2;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身故保险金=基本保险金额×身故时的交费年度数×2。 第五条 责任免除责任免除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本公司不承担承担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给付保险金的责任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故意伤害伤害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合同效力恢复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战争、、军事冲突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八、核爆炸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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