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测绘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测绘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测绘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测绘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测绘市场管理暂行办法

(1995年6月6日国家测绘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培育和发展测绘市场,规范测绘市场行为,维护测绘市场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测绘事业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从事测绘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个体测绘业者相互间以及他们与其他部门、单位和个人之间进行的测绘项目委托、承揽、技术咨询服务或测绘成果交易的活动。

测绘市场活动的专业范围包括;大地测量、摄影测量与遥感、地图编制与地图印刷、数字化测绘与基础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地籍测绘与房产测绘、海洋测绘等。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测绘市场。

第四条测绘市场活动当事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测绘市场活动应当遵循等价有偿、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六条禁止测绘市场活动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和非法封锁、垄断行为。

第二章测绘市场活动当事人条件

第七条进入测绘市场承担测绘任务的单位、经济组织和个体测绘业者,必须持有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资格证书》,并按资格证书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作业限额从事测绘活动。

第八条从事经营性测绘活动的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个体测绘业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须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测绘活动。

第九条测绘事业单位在测绘市场活动中收费的,应当持有物价主管部门颁发的《收费许可证》。

第十条测绘项目委托方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其委托行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外国的组织、个人单独进行测绘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单位合作进行测绘活动的,须报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十二条台港澳人员在大陆进行测绘活动的,须报经国务院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三章测绘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委托方的权利和义务。

委托方的权利:

(一)检验承揽方的《测绘资格证书》;

(二)对委托的项目提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技术、质量、价格、工期等要求;

(三)明确规定承揽方完成的成果的验收方式;

(四)对由于承揽方未履行合同造成的经济损失,提出赔偿要求;

(五)按合同约定享有测绘成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委托方的义务:

(一)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合同;

(二)向承揽方提供与项目有关的可靠的基础资料,并为承揽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向测绘项目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测绘主管部门汇交测绘成果目录或副本;

(四)执行国家规定的测绘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承揽方的权利和义务。

承揽方的权利:

(一)公平参与市场场竞争;(二)获得所承揽的测绘项目应得的价款;

(三)按合同约定享有测绘成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

(四)拒绝委托方提出的违反国家规定的不正当要求;

(五)对由于委托方未履行合同而造成的经济损失提出赔偿要求。

承揽方的义务:

(一)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全面履行合同,遵守职业道德;

(二)保证成果质量合格,按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提交成果资料;

(三)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测绘任务登记的管理规定,向测绘主管部门进行测绘任务登记;

(四)按合同约定,不向第三方提供受委托完成的测绘成果。

第十五条进行测绘市场活动时,当事人不得对他人的测绘成果非法复制、转借,不得侵犯他人测绘成果的所有权和著作权。

第四章测绘项目的招投标及承发包管理

第十六条进入测绘市场的测绘项目,金额超过五十万元的及其他须实行公开招标的测绘项目,应当通过招标方式确定承揽方。

测绘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测绘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测绘项目进行招标时,须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单位与当地测绘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成。

重大测绘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省级以上测绘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专家组成。

第十八条招标单位须制定规范的招标文件,为投标单位提供有关资料。投标单位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标书。

第十九条投标单位应以其实力参与竞争,禁止投标单位之间或招投标单位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或者第三方利益。

第二十条评标工作应实行公正、公开的原则,当众开标、议标、确定中标单位。

第二十一条测绘项目的承包方必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项目的主要部分。测绘项目的承包方,可以向其他具有测绘资格的单位分包,但分包量不得大于该项目总承包量的百分之四十。分包出的任务由总承包方向发包方负完全责任。

第二十二条测绘项目的招投标及承发包,必须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禁止行贿、受贿、索贿、账外暗中“回扣”等违法行为。

第五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三条测绘项目当事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签订书面合同,使用统一的测绘合同文本。测绘合同示范文本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测绘局共同制定。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签订测绘合同的正本份数,由双方根据需要确定并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由双方分别保存。

第二十五条在测绘会同中应明确规定合同标的技术标准。合同工期按照国家测绘局制定的《测绘生产统一定额》计算。合同价款按照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现行《测绘收费标准》或国家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测绘收费标准计算。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双方应当全面履行测绘合同。测绘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规定解决。

第二十七条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结算价款,不得拖欠。

第六章质量与价格管理

第二十八条进入测绘市场的测绘项目,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技术规范和质量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确保测绘产品质量。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未作规定的,双方可在合同中约定并按合同约定的标准执行。

测绘成果质量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技术监督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测绘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是对测绘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的指定单位,测绘单位应当按规定如实向其提供抽查样品,测绘项目委托单位也可以委托其进行产品检验。

第三十条对已交付使用的测绘成果,因不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出现质量不合格并造成损失的,由测绘单位负责。对于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测绘单位须向测绘主管部门及时报告。测绘主管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第三十一条测绘项目承揽和测绘成果交易收费标准为国家测绘局颁布的《测绘收费标准》。除国家定价的测绘产品以外,其他测绘产品价格实行市场价格。

第三十二条对已列入测绘收费标准》的测绘产品计费不得低于《测绘收费标准》规定标准的百分之八十五。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未领取《测绘资格证书》进行测绘或者超经营范围进行测绘的或者通过伪造、涂改、借用、租用《测绘资格证书》的手段非法经营测绘业务的,由市(地)级以上测绘主管部门会同工商行政主管部门视其情节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停止测绘、没收违法所得的处罚,可以并处违法所得百分之五十到百分之百的罚款。

第三十四条未按规定进行测绘任务登记,未汇交测绘成果目录或副本的,由市(地)级以上测绘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责令停止测绘;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测绘主管部门吊销其《测绘资格证书》。

第三十五条测绘成果不合格给用户造成损失的,测绘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同时,由市(地)级以上测绘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测绘主管部门吊销其《测绘资格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企业登记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三十六条非法复制、转让或者转借测绘成果的,由测绘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可以并处不低于违法所得的罚款。

侵犯测绘成果著作权的,由著作权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七条测绘项目承包者的分包量大于总包量百分之四十的,或向没有相应测绘资格的单位、个人分包或转包的,由市(地)级以上测绘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测绘;情节严重的,由省级以上测绘主管部门吊销其《测绘资格证书》。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三十八条违反本规定压价竞争的,或者有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三十九条当事人对测绘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做出处罚决定的测绘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拒不执行处罚决定的,由做出处罚决定的测绘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办法由国家测绘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1995年7月1日起施行。

管理制度-某公司财务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精品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统一会计档案管理制度,更好地为公司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公司所属的,分公司,事业部,应遵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子公司应参照本办法管理会计档案。 第三条会计档案工作应接受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公司必须加强对会计档案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会计档案的立卷、归档、保管、查阅和销毁等管理制度,保证会计档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阅、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第五条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一)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二)会计账簿类: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卡片,辅助账簿,其他会计账薄。 (三)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四)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账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查帐报告、验资报告、财务会计制度以及与经营管理和投资者权益有关的其它重要文件,如合同、章程、董事会计等各种会计资料。 第六条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入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第七条会计档案的借用。 财务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按规定顺序及时归还原处,若要查阅入库档案,必须办理有关借用手续。各单位若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必须经本单位领导批准证明,经财务部长同意,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外单位人员因公需要查阅会计档案时,应持有单位介绍信,经财务部长同意后,方能由档案管理人员接待查阅,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详细登记查阅会计档人的工作单位、查阅日期、会计档案名称及查阅理由。 会计档案一般不得带出室外,如有特殊情况,需带出室外复制时,必须经财务部部长批准,并限期归还。 各单位保存的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第八条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九条本办法规定的会计档案保管期限为最低保管期限,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原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带表格)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带表格)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第一条根据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档案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型档案为主体,包括公司章程、 股东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 行政类文件、政府机关核准文件、工程设计图、工程预 算决算书、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 劳动工资、各类合同和其他工作等方面档案。 第三条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二、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公司要根据相应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 循计划、公司的发展、项目的进行(施工)、技术、经营 等项工作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第六条公司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办公用品及文件等材料

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然后交给公司档案管理 人员。 1、公司指定专门的部门及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按照各部 门的工作,此类型工作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分类、存档档案。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 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七条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 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第八条公司必须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企业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经营销售方面:有公司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 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广告宣传和用 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2、财务管理方面:有财务管理中的各种帐册、报表、凭证和文 件等。 3、工程建设方面,涉及到的有关工程资料、项目合同、工程图 纸等。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规范公司的经营行为,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企业管理和改善档案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公司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公司提高经济效益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档案是公司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其构成是以科学技术型档案为主体,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簿、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行政类文件、政府机关核准文件、工程设计图、工程预算决算书、计划统计、经营销售、物资供应、财务管理、劳动工资、各类合同和其他工作等方面档案。 第三条

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第四条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二、 文件材料的形成与归档 第五条 公司要根据相应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文件材料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的制度。文件材料的运转要遵循计划、公司的发展、项目的进行(施工)、技术、经营等项工作和文书处理的程序。 第六条 公司生产(施工)活动中形成的办公用品及文件等材料由工程项目负责人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 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职能部门按其业务范围,指定有关人员负责积累、整理后归档,然后交给公司档案管理人员。 1、公司指定专门的部门及专人负责文件材料的管理。按照各部门的工作,此类型工作由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分类、存档档案。 2、文件材料的收集由各部门或经办人员负责整理,交总经理审阅后归档。 3、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行政部备案。会议文件由行政部收集。 第七条 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某公司员工档案管理办法

员工档案管理办法 1.总则 1.1 制定目的 为保证公司员工档案科学、完整管理,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提供真实、有效的依据,特建立此制度。 1.2 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在职员工的档案 1.3 权责单位 (1)办公室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员工档案管理办法内容 2.1 公司为每位员工建立公司员工档案,记录员工在应聘及入职后的个人基本情况及考核、奖惩、职位、薪资变动情况,以下资料纳入公司人事档案范围内: (1)个人简历 (2)《应聘人员登记表》或《员工登记表》 (3)身份证复印件 (4)学历证书复印 件 (5)驾驶证复印件 (6)劳动合同(详见附件一)或用工协议(详见附件二) (7)《员工转正考核表》 (8)《申请薪资调整表》 (9)《调令单》

(10)奖惩记录 (11)与公司签订的其它合同、协议,如保密协议(详见附件三)、廉政协议(详见附件四) (12)《离职申请单》 (13)《离职人员结算单》 (14)其它有必要纳入档案的资料 注意:培训档案单独管理,不纳入员工档案范围内。 2.2 档案建立、维护及销毁 (1)人事专员负责员工档案的建立及维护工作,自员工入职第一天起为员工建立档案,员工入职后转正、岗位变动、薪酬调整等资料在调整后的一周内放入员工档案; (2)员工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将员工档案按工号统一管理,以便查询; (3)辞职、辞退员工的档案从在职人员档案中提出,单独保管2年后销毁。 2.3 档案查询权限 员工档案涉及员工个人及家庭信息等资料,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随意翻阅、泄露员工档案内容,办公室主任因工作需要可以查阅员工档案,本部门经理因工作需要可以查询本部门员工档案,其他人因工作需要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方可查询员工档案。 3.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员工档案指员工进入本公司后的档案,不含员工进公司前的人事档案。 4.附件 附件一:《劳动合同》 全日制劳动合同 甲方(用人单位)名 称: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管理体系,建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实现档案管理工作的的制度化、规化、科学化,使档案管理更有效的为公司管理工作服务,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并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一)公司档案是在各项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是完整地、系统地反映公司各项经营活动的真实记录,是考察和研究公司历史及现状的重要依据。 (二)档案管理工作是公司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的重要工作。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坚持集中统一的原则,由公司行政与人力资源总监统一负责,统一管理。 (三)公司档案具体工作由档案部进行日常管理,其他各部门在工作和业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装饰工程、基建、科研、文书、音像、人事、会计、实物等档案均须由公司档案部管理,各部门不得分散保存。 二、档案部门设置及其职责 (一)公司档案管理由总经理办公室统一保管。基本职责为: 1、制订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定、管理办法和工作计划等。 2、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下根据本专业的管理要求对档案材 料的积累、收集、立卷、归档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3、负责对本公司形成的各门类档案实行综合管理,积极提供利用。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二)各部门设立兼职档案员,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执行本公司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主动向总经理办公室反映档案工 作情况,积极配合其开展工作并接受总经理办公室的监督、指导和检 查。 2、根据本公司各部门归档围负责做好本部门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并 在规定期限向档案部移交,确保本公司档案的完整、真实和安全。 三、档案接收与整理 (一)公司编制文件材料的归档围,根据各部门的职责不同,主要有以下几个面: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

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管理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充分发挥技术文件及资料在公司发展和调整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部门服务。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技术文件及资料是指各部门在经营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图纸、图表、文字材料、照片等技术资料以及外来、外购的图纸、资料、图书等。 第三条把技术文件及资料工作纳入公司的技术业务管理工作中。建立资料库保证其技术文件材料的积累,达到收集齐全、整理系统,并按制度及时归档。以保证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四条资料库集中统一管理全公司的技术文件及资料。建立、健全技术档案工作,达到全公司技术文件及资料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 第五条每个品牌、每个型号、每台设备技术项目完成或告一段落后,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要及时移交资料库归档。

第六条各部门或工作人员在移交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办理交接手续,签字归档备查。凡不符合组卷要求或技术文件资料不全的,管理人员应协助当事人整理齐全入库归档。 第七条凡需归档的技术文件资料,做到书写材料优良,字迹工整,图纸按规格绘制,电子文件齐全。严禁用笔和复写纸圈划,修改和删除电子文件。 第八条凡外来、外购回公司的图纸资料,随仪器、设备的图纸、使用说明书、电气线路图等在前,必须通知资料管理人员参加清点,如数归档。 第三章资料室的任务和管理人员的职责 第十条资料室的任务: 一、集中、统一、科学地管理好技术文件资料,维护技术文件资料的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并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 二、协助各部门和有关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文件资料的正确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三、负责设备档案资料(设备图纸、使用说明书、机械或电器原理图、验收文件等)的保管、借阅与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技术文件资料管理人员的职责: 一、认真贯彻公司技术文件资料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二、科学地管理全公司技术文件资料,承办技术资料和技术档案的接收、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复制、借阅、发放、鉴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60992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 加强档案管理,规范公司档案的收集、归档程序和方法,确保公司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系统性。提供符合公司需求和保证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证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及各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利用及归档。 三、职责 (一)办公室: 1.负责公司档案的集中管理和制度执行及检查工作,并负责督促指导部门档案管理。 2.建立健全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 3.收集、整理、分类、鉴定、统计、保管公司的档案和其他资料; 4.负责公司档案的利用和销毁管理,监控档案利用和销毁的全过程,确保公司档案的安全;指导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 5.提高档案信息的利用效率,促进信息传递和沟通; 6.负责组织学习和培训档案管理办法、使用知识。 (二)其他各部门相关人员: 1.负责在工作变动时,做好或协助移交工作,并及时通知办公室; 2.定期向办公室移交本部门档案; 3.负责本部门文件资料或合同复印件的日常收集、标识、贮存、保管、利用、归档; 4.财务部负责按国家财政制度规定独立建档保管财务档案资料; 四、工作程序 (一)档案资料的收集 1.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对本部门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合同及文件资料进行收集。 2.各部门文件、合同等资料原件需要保存的,各部门分别进行整理,并编制《移交目录》每月向办 公室移交。 3.档案资料的日常管理: ⑴公司的电子文件,应当及时存放于档案室指定电脑硬盘内或制作专门光盘进行编号保存。 ⑵文件资料、合同要科学排列,按编号顺序存放于文件盒内,并加以标识,整齐排放在档案柜中。 4.档案借阅: ⑴借阅档案要履行借阅手续,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表》,有部门经理签字同意后,经办公室主任核查后方可借出; ⑵档案外借一般只借复印件,需借原件者须经总经理批准,借阅的档案交还时,必须当面点交清楚,如发现遗失或损坏,应立即报告直接上级; ⑶借阅档案用完后,应及时送还,如超过借阅时间,须重新办理手续; ⑷借档人必须爱护档案,不得擅自涂改、污损、勾画、剪裁、抽取、拆卸、调换、摘抄、翻印、复印、摄影,不得转借或损坏; 5.档案销毁: ⑴对已失去利用价值的档案,销毁时,必须写申请销毁报告,编制销毁目录,报办公室主任鉴定,最后报总经理的批准,方可销毁。 ⑵执行销毁任务时,必须由办公室主任监销,监销人不得少于二人,并在销毁目录上签字。最后,把销毁目录和办公室主任、总经理的批准手续文件,一并存档永久保存。 (二)档案管理细则 1.档案资料的归档范围: ⑴公司对外发出的公文,如给政府的请示报告类公文等; ⑵公司收到的公文,如政府职能部门发来的与本公司有关的条例、规定、命令、决定、决议、指示、

(完整版)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 有限公司管理文件 文件编号:第1版签发: 设备技术档案管理规定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建立、健全公司设备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设备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生产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特制订本规定。 1.2 本公司设备技术档案是指与本公司设备相关的所有应当归档保存的设备图纸、设备使用说明书、电子文档、照片等技术资料。1.3 按照集中统一管理设备技术档案的基本原则,生产部设立专门的文件柜统一放置,有设备管理人员兼职管理。 1.4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内部。 2设备技术文件资料的归档: 2.1 每一台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完毕,都要有完整、准确、系统的技术文件资料,并以每台设备为单位,将所有的技术文件资料进行整理,组成保管单位(卷、代、册、盒),由设备主管审查后及时放入相应的文件柜内。 2.2 项目部向生产部移交设备技术档案或技术文件资料时,交接双方应形成技术资料交付清单并签字确认,交付清单归档备查。

2.3 凡外来、外购回公司的图纸资料,随仪器、设备入厂的图纸、使用说明书、电气线路图等在开封前,须通知生产部设备管理人员参加清点,如数归档。在未办理借阅使用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据为私有或拿走。 3设备管理人员的职责: 3.1 认真贯彻公司技术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钻研业务,提高管理水平,保证设备技术档案工作任务的完成。 3.2.科学地管理公司的设备技术档案,负责设备技术资料和技术文件的收集,进行分类、编目、登记、保管、复制、借阅、发放、鉴定、统计以及绘制检索工具等工作。 3.3 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3.4 严格执行技术档案的保管、借阅、发放制度。 3.5对破损或变质的档案,要及时修补和提出复制。 4设备技术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4.1 认真做好设备技术档案的内容、保管期限的鉴定工作。因破损或变质的档案,复制后,原档案保管期限为半年。因修改内容而更换的档案,原档案报废,保管期限为一年。 4.2 凡要销毁的技术档案,必须造具清册,经生产部部长审批后,在指定监销人监督下进行销毁,防止失密。有关鉴定报告和销毁清册必须及时归档。 5设备技术档案的保管和借阅: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一、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充分发挥档案在公司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维护公司利益,防止重要文件、资料的遗失,特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及《企业档案管理规定》(档发〔2002〕5号)和《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档发〔2004〕4号)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工作制定。(三)办法所称档案指我公司成立以来在项目建设、项目管理、物资采购、人事劳资、财务审计、培训教育及工会、党政团工作等活动中形成的对公司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材料、图表、图片、声像资料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四)公司档案的形成、积累、整理和归档工作要列入各类经营管理程序中,列入公司有关部门的职责范围和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中。对于公司其他管理制度中有对某类档案规定执行细则的,遵照细则办理。 (五)公司档案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的原则。各部门配备专职的档案管理工作人员,明确岗位责任,实行岗位责任制,并保持档案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二、档案分类 (一)归档文件材料的来源 1、公司及公司各下属机构或职能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 2、外来的(包括上级、下级和同级)对本单位有一定保存价值的文件;

3、以公司资质中标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 4、参与的合作项目中合作单位应提供的文件材料。 (二)公司档案分类 公司档案按照文件形式可分为文字记载、图纸图表、数据计算、统计表格档案等;按照载体形态可分为纸质、电子、声像、实物档案等;按照记述内容的不同可划分为六类,分别是:企业管理档案、党群工作档案、行政办公档案、人力资源档案、财务会计档案和项目管理档案。 1、企业管理档案: (1)公司章程及企业批准设立文件等; (2)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资质证书、代码证等; (3)公司董事(股东)会会议文件、指示、通知、决定等; (4)国家相关单位或上级单位发布的有关法规、指示、决定、决议、通知等;(5)公司合同及其他法律事务资料; (6)公司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统计报表,年度总结等; (7)公司安全管理资料; (8)公司获得的荣誉证书、奖状、奖杯等; (9)公司简介、大事记、宣传册、内部刊物、照片、录音、录像等; (10)图书、杂志、报纸、情报资料等。 2、党群工作档案: (1)国家相关单位或上级党委、纪检监察部门、团委、工会发布的有关法规、指示、决定、决议、通知等; (2)公司党支部、团支部、工会的会议文件、指示、通知、决定等;

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013152825

档案管理制度 1.0 主要内容及适用范围 规定公司办公室各类档案资料的形成与归档、分类、鉴定与保管、借阅、保密、统计、销毁等管理内容。客户档案管理执行《客户档案管理制度》。 2.0 档案的管理机构 2.1 文书结案后,原稿由公司办公室所辖档案室归档。 2.2 各经办部门或个人视实际需要,经有关领导批准后可留存影本。 2.3 档案室主要职责: 2.3.1 制定或参与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3.2 对企业其他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3.3 做好企业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2.3.4 做好永久性档案向有关档案机构的移交工作; 2.3.5 提高档案管理的水平和技术,逐步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科学化。 3.0 档案的种类 3.1 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准、规章制度等。 3.2 企业的重大决议。包括由企业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及其相关行政会议等形成的文件和会议材料、会议记录等。 3.3 计划性文件。包括企业总体计划或规划、开发计划、项目质量计划、营销计划、财务计划等。 3.4 总结性文件。包括企业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下属部门的年度和月度工作总结、单项性工作总结、调查报告等。 3.5 批示性文件。包括企业各类计划指标、技术指标、营销指标等。以及企业各类命令、工作指示等。 3.6 凭证性文书材料。包括企业各部门上报的、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和凭证,如财产状况、房屋销售、合同书、协议书等的原始记录和文本。 3.7 证件性文书资料。包括法人营业执照、土地许可证、开发资质证、施工许可证、规划许可证、预售许可证、企业和产品获得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达

企业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XXXXXXXXXXXXXXX 公司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目录 一、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1) 二、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编制 (2) 三、技术档案资料的组成 (4) 四、各项资料的填写、签字、格式及整理规定 (5) 五、竣工技术资料的管理 (6) 六、技术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6) 七、技术档案的保管和借阅 (6)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 1、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机构 2、职责分工 1)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负责整个工程的档案管理工程,组织制度本项工程的归档范围、管理制度、收集整理工程前期文件、组织审查,接受各部门编制的档案文件。 2)综合部 a、公司档案室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建立规范的公司档案室,设立专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人员。 b、负责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档案法规制定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报公司批准后,印发个部门执行。 c、及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本部门的构成档案元素的工程项目资料。 3)公司档案室 a、负责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图纸、设备资料、合同文件、联络单、洽商记录、技术安全交底记录等综合文档的接受、发放、借阅及其登记、计算机录入及编码归档。 b、负责归档数据库的数据备份。 c、负责指导公司各部门收集、整理相关工程技术资料。 d、负责档案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负责库存工程技术档案的安全和保密工作。 e、负责在建工程项目的资料整理工作。 4)工程部 a、建立规范的工程技术资料室,设立专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人员。

某电力公司档案管理实施办法(doc 26页)

某电力公司档案管理实施办法(doc 26页)

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的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档案局和国家电网公司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建设项目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设项目档案是指整个建设项目从酝酿、决策到建成投产的全过程中形成的,应当归档保存的全部文件材料。包括基建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勘测、设计、施工、安装、调试、试运、生产准备、竣工到投产(运)等工作中形成的文字、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及电子版等各种载体、形式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甘肃省电力公司建设项目竣工档案,是由各参建单位(省电力公司和委托建设、设计、施工、运行、监理、调试、招投标及物资供应等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共同形成的档案的总和。各参建单位,要密切配合,分工协作,认真做好各自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鉴定、整理和移交工作,确保基建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 第四条档案工作要与基建工程实行“三同步”,即各参建单位都应当在项目前期、项目进行中、项目交工验收三个阶段,做到档案管理与工程管理同步进行。在工程移交生产达标、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评优中,档案管理应达到相应的

标准要求。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竣工文件编制、档案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其它建设项目可参照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管理和责任划分 第六条公司建设项目档案工作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各参建单位均应明确一名领导分管档案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人员,把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纳入工程的总体规划和工作计划,纳入工程管理和工程进度考核,纳入领导议事日程和有关部门及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同时,将各自形成的文件材料及时整理归档,不得分散管理,不得由业务部门或个人私自保存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七条项目建设单位或委托建设单位要及时组织档案部门参加有关建设项目的合同签订、设备开箱及工程达标和竣工验收等重大活动,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八条甘肃电力公司档案馆是省公司系统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主管部门,在业务上接受国家电网公司和省档案局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国家电网公司关于建设项目档案工作管理标准、制度等,并制定本公司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的实施办法。对本公司负责建设项目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会同相关部门组织重大建设项目竣工档案的验收工作和达标投产建设项目档案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档案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三章 归档制度 第五章 档案的分类、编号、排列、编目 第六章 档案的管理 第七章 档案的开发利用 第八章 附则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V3.1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档案工作的管理,根据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我公司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档案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工程建设、科学研究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图表、照片、录音(像)带、光盘、软盘、电子文件等不同形式、不同载体的原始记录。 第三条 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企业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记载企业发展过程的一项重要工作。档案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受国家法律保护。各级各部门有承担保护档案的义务。 第四条 档案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管理工作。档案工作人员要热爱档案工作、钻研档案业务、熟悉业务和企业管理知识,并忠于职守、遵守纪律。各级部门要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对专(兼)职档案工作人

员组织培训,致力建设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档案管理队伍。 第二章 档案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第五条 公司档案工作接受省公司的统一领导,实行以本系统管理为主,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业务指导为辅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各部门、各分公司档案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档案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及省公司制定的有关档案工作的规定。 (二)负责本部门、本分公司档案收集、整理、保管、统计及提供利用工作。 (三)参与科研成果、技术鉴定、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 (四)开展档案编研工作,开发利用档案信息资源。 (五)做好档案统计工作,按要求向市公司综合部报送统计资料。 (六)负责组织档案的鉴定和销毁工作。 第三章 归档制度 第七条 公司档案工作实行各部门、各分公司整理、立卷、归档制度。 第八条 归档范围 各部门、各分公司要把公司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已办理完毕,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照片、 录音、录像、电子文件以及奖状、奖旗、奖杯、题词、字画等,按期归档。

公司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山东XX科技有限公司 技术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技术档案和图纸的科学管理,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技术档案和图纸,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各项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济南市私营企业档案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公司技术档案是公司在各项管理工作、生产、科研及经营等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查考价值的各种文字材料、图纸、表格、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技术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和保守秘密的原则。维护技术档案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二章文件材料的管理与归档 第五条为保证公司各类技术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公司各部门需加强对归档技术文件材料形成的管理,应指定专人(兼职)负责专项技术文件材料的收集和积累,并按要求定时送人事行政部档案室归档。 第六条公司各部门应将技术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列入部门工作计划及有关部门、人员的工作职责,作为有关人员业绩考核内容之一,予以考核。 第七条公司在产品、科研成果鉴定,基建工程验收,以及引进技术、设备开箱验收等活动中,必须有兼职档案人员参加进行监督和指导。技术文件材料不完整、不准确、不系统,不能进行鉴定、验收。

第八条公司在产品和工程创优、科研成果评奖时,归档的技术文件材料是否齐全、完整、准确、系统要作为一项考核内容,档案部门不签署意见不得申报成果。 第九条公司新购重要设备仪器开箱验收和引进项目时,有关业务部门应会同档案部门共同检查验收技术文件材料,并及时归档。 第十条公司员工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专业会议,收集获得的技术文件材料要按照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送交档案室,经文书处理后归档。 第十一条技术文件材料归档要求 1、归档的技术文件材料必须完整,并分别划定保管期限。 2、必须准确地反映生产、科研、基建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符合其形成规律。 3、归档的技术文件材料,其制作材料必须易于长期保存,采用耐久性书写材料,同时要保证图像清晰、字迹工整、签字手续完备。 4、归档的技术文件材料应是原件。归档二份,一份在室永久保存,另一份作为备索。 第十二条技术文件材料的归档时间 1、产品试制、课题研究、基建工程和其它技术项目,任务完成后一个月内由项目负责人审定,经整理后,向档案室归档。 2、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技术文件材料,在每季度第一个月内将应归档的技术文件材料整理后,由主管领导审定后向档案室归档。 第三章技术档案管理

某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含文件材料归档范围、保管期限表和借阅流程图

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全面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开发利用档案,更好地为公司事业发展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档案,是指公司在各项工作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形式和各种载体的档案,是公司各项活动的真实记录和原始凭证,是工作查考、决策研究、内部控制、权益保障、编史修志的重要依据,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公司档案工作是重要的基础管理工作,应纳入公司发展规划、信息化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档案业务经费,配备相关人员和设施设备,认真做好档案工作。 第二章档案机构、职责及人员 第四条公司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公司明确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在公司综合部设立档案室,负责公司全部档案具体管理工作和监督、指导、检查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立卷、归档,同时接受某某集团有限公司、某某控股有限公司、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各职能部门配备适合档案管理的专(兼)职档案员,保证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切实做好档案工作。 第五条综合档案室(档案员)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国家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制定公司档案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细则;

(二)负责组织制定公司档案工作制度和档案工作年度计划,承担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对公司的各部门档案工作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做好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和归档工作; (三)负责档案的安全保管,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各种门类、各种形式、各种载体档案,按规定向有关档案部门移交档案; (四)编制检索工具和汇编文件资料,积极开展档案利用工作,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五)编制《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附件1); (六)负责公司档案信息化工作,深入应用档案信息系统,开展档案数字资源建设; (七)参加公司工程竣工、科研成果评审鉴定和设备仪器开箱的文件材料验收工作; (八)负责组织公司档案工作交流活动和兼职档案员的培训; (九)根据公司管理实际需要兼管资料工作,对公司资料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十)负责组织完成上级档案部门交办的档案业务工作。 第六条工程部负责基建期基建档案的管理,竣工验收后移交综合部存档。在基建合同中对合同相对方应提交的档案数量、质量、交付时间,有明确的条文约定并作为公司支付工程款条件之一。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人事档案的归口管理部门,制订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制度,集中统一管理公司人事档案。 信息中心负责公司档案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同时为档案管理 提供信息化支持。 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按照《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1)收集、整理、立卷、归档。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最新版

XXXXXX公司档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水平,促进档案工作为企业的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档案是指公司各单位在科学研究、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党政工团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对国家、社会、企业和个人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载体的文件信息材料、图纸、表格、影像制品、获奖证书、奖牌、锦旗、奖状和各类礼品等。 第三条公司各单位形成的各类档案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历史记录,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企业的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深远的现实和历史意义。各级领导必须给予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整合资源,增强全员档案意识,同心协力做好档案工作。 第四条公司各单位要将档案工作列入企业总体发展规划,并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要纳入企业领导工作议程,纳入有关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单位档案工作分管领导,并经常检查档案工作,切实解决档案管理过程中的难题。 第五条公司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遵守《档案法》,依法管理本单位各类档案。坚决贯彻执行集中统一管理各类档案的原则,建立和健全各级档案管理机构,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的各类档案,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确保档案齐全、

完整、准确和安全。各级档案业务管理部门,对所属系统的档案工作,要经常进行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第二章档案工作体制、机构、职责 第六条公司档案工作接受总公司办公室的领导和业务检查。全公司实行集中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监督、指导和检查的原则。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是全公司档案业务主管部门,履行下列职责: 一、贯彻执行《档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本企业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统计、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细则和办法。 二、负责制定公司档案工作规划、计划和措施,总结交流和推广档案工作经验,组织培训和参与本系列职称评审工作。 三、指导并组织公司机关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平时立卷、积累和归档工作;负责公司机关各类档案的收集、标准化整理、科学保管、编制各类检索工具;组织对超过保管期限的各类档案进行终审鉴定及审批监销工作;开展各类档案的提供利用等工作。 四、组织编制档案年度统计报表;指导并汇总“公司各单位档案工作年度统计报表”。 五、监督、指导和协调公司所属机构各工程建设项目竣

技术部档案管理制度

技术部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技术部档案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技术部档案在项目工程、科学研究、技术革新等方面的作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技术部档案是项目工程、科学研究、基本建设、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等活动的历史纪录和真实反映,是科学资料储备的一种形式,是发展公司事业的重要条件及不可缺少的依据。 第二章技术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 第三条应建立健全技术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制度,要求每项工程、技术活动、引进项目等都做到完整、准确、系统的归档保存。 第四条技术材料的归档范围: 1、设备方面的图纸、文件资料,包括各种原理图、布线图、说明书和操作手册等。 2、工程方面:与工程有关的指示、报告、批复文件、方案建议书、设计原始材料、与各方签订的合同、协议书初步设计、工程概算技术设计、工程预算、施工图、施工记录、工程验收记录、质量检查资料、对外交涉联系的重要文件、竣工图、验收书、决算等。 3、技术革新、科研及教学方面:上报审批文件、技术革新图纸及批文、专业教学计划、名单、报告、审批文件等。 4.档案文挡来源于各自编写的技术人员,档案文件编写时必须注明版本编号, 例子:电子文档初期编写时,要在技术文档名称后面追加JC字样------?酒店工程设计方案.JC?;后期修改时,要在技术文档名称后面追加JX字样------?酒店工程设计方案.JX?;最后完稿时,要在技术文档名称后面追加JW字样------?酒店工程设计方案.JW?;取其第一个汉语拼音字母。

第五条技术部人员外出学习、考察和谈判回来后,应把对方提交的各种技术资料主动交技术档案室归档,由技术档案管理人员签字后,本部门方可接受报帐,否则不予报销费用。 第三章技术档案的管理 第六条建立档案工作领导小组,由技术总监负责,各技术人员为成员,实行档案管理体系。增强各级管理人员作好档案工作的意识,使档案管理工作具有正规化、系统化、规范化。 第七条建立技术档案工作秩序;落实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并进行一定的培训。 第八条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分类、立项、组卷,要成为一项制度执行。对文件、技术资料的归档范围、保管期限、保密、利用等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使之有章可循,做到规范化、标准化、条理化。 第九条技术部档案室对本部门档案工作负有指导、检查、监督、把关的责任。技术人员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各种技术资料,外出参加技术培训时的各种归档技术资料,如不按时上交归档,技术部档案室有权采取经济手段进行制裁。 第十条技术部档案室行政管理由技术部负责。 第十一条从事技术档案管理的人员,应具有较好的职业道德和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并保持相对稳定。档案管理人员享受专业技术人员待遇,按工程技术专业或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聘任。 第十二条技术档案管理的基本内容 1、收集、整理、保管和统计公司的全部技术档案。 2、对所保管的技术档案作好分类工作,处理好保密与利用的关系。按规定履行借阅手续积极有效地为技术人员提供方便。 3、在技术部门的领导下,定期做好技术档案保存价值鉴定工作。此项工作由技术管理人员、相关专业人员和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共同进行。对失去保存价值

某公司市场营销部档案管理办法

市场营销部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市场营销部档案管理工作,使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系统化、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第一条档案存档范围 1.1合同 (1)以公司资质签订的购销、工程合同复印件、合同审批单复印件 (2)经销商协议复印件 (3)广告、宣传制作、媒体制作合同复印件; (4)其他合同。 注:以上合同的原件由综合管理部存档 1.2客户资料档案 针对每个客户都须按照附件1到附件4的规定进行记录归档,形成《_________客户档案》: 附件1 客户基本情况表 2 关键人物的个人情况资料 3 关键人物关系图 4 购买决策中关键人物角色作用表 1.3项目销售记录档案 为了使项目销售全过程可查、可追溯,将项目销售中的文件进行归档,形成《_________项目销售记录档案》: (1)项目销售重要事件记录表,见附件5 (2)向客户报送的技术方案、价格表 (3)与客户之间的正式往来信函 (4)立项书、会议记录 (5)其他重要的文件资料 1.4内部管理档案 (1)市场营销部内部管理档案:各项管理制度、通知; (2)周、月、季度、年度工作报告、统计表等;

(3)会议记录。 1.5内部往来文件 (1)发往各部门间的日常函件; (2)收到公司各部门的往来文件。 1.6 公司对外宣传资料 (1)纸质宣传品; (2)多媒体宣传资料:PPT、宣传视频等; (3)各类宣传活动的录像及照片。 (4)资质及检测报告 第二条归档及保管要求 2.1严格按归档范围对档案进行归档整理; 2.2档案资料分类应清晰、全面; 2.3档案接收时要认真清点、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后入档; 2.4档案必须使用专用资料柜、资料盒; 2.5应建立清晰、明了的检索工具便于检索。 2.8项目销售记录档案必须做到每周整理,及时更新。 2.9设立档案管理员对档案进行日常管理,相关人员需及时、主动向档案管理员报送材料。 第三条档案的借阅 合同、客户资料档案、项目销售记录档案属于公司核心机密,需严格控制知悉范围。以上档案的借阅应有严格的借阅制度,必须经市场营销部部长同意后借阅。 第四条档案的保管 4.1档案接收时要认真清点、验收份数、张数、规格验收必须符合要求的,办理交接手续后方可入档; 4.2各类档案材料,应按管理规范要求分类、编目、立卷,放入档案盒或档案夹内上柜保管; 4.3档案存放必须使用专用资料柜,排柜方式要省时、醒目、便于查找;

公司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11073

档案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完整性和保密性,准确地反映公司各项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档案管理 1、主要内容 1.1 档案是公司在施工生产及各项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档案的总和。包括保密制度、行政、经营、生产技术管理档案、会计档案、基本建设、产品、设备档案和人事档案等,其构成以建设项目、设备和会计、经营档案为主体。 1.2 公司档案工作是企业管理基础工作的组成部分,是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合法权益和历史真实面貌的一项工作。 1.3 公司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集中统一的管理原则。 2、文件的收集与归档 2.1 各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由各部门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管理,并于每年12月31日之前向公司办公室办理移交。2.2 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的,在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或人员收集,交办公室备案。会议文件由办公室收集。 2.3 档案室在接收移交的档案后,应对移交档案进行检查、汇总、并编制档案总目录。 2.4 档案室对档案应区分全宗、区分年度、区分类别分别存放、排列,存放档案必须有专用的档案装具,档案排列方法要科学,以便查找。

2.5定期进行对库房档案的清理核对工作,做到账务相符,对破损、载体变质的档案要及时进行修补或复制。 2.6 收进的档案要及时入库,借阅档案归还后,及时放回原处。 3、公司文件材料归档的基本要求 3.1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完整。 3.2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准确地反映公司生产、基建和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 3.3 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层次分明,符合其形成规律。 4、公司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 4.1 保密办公室:保密相关法规、制度;重要的会议纪要;学习培训资料;工作计划、总结等。 4.2 行政综合类:包括重要的会议材料;制定的内部法规性、政策性文件;组织变革、变迁、大事记、年报等文件材料;发展规划、工作总结汇报;政府机关颁发的重要文件。 4.3 人力资源类:员工个人档案、员工变动表、员工花名册、薪酬福利、培训登记表等。 4.4 会计统计类:年度计划、统计报表、财务会计预算报表及其说明,各种季度报表、月报表。 4.5 经营销售方面:有公司经营决策和经销管理的各种记录、文件、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市场经济信息和用户服务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等。 4.6工程建设方面,涉及到的有关工程资料、项目合同、工程图纸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