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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制品生产加工作坊准许证审查细则

肉制品生产加工作坊准许证审查细则
肉制品生产加工作坊准许证审查细则

肉制品生产加工作坊准许证审查细则

(试行)

一、发证产品范围

实施食品生产加工准许证管理的肉制品是指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选料、修整、腌制、调味、成型、熟化(或不熟化)等工艺制成的肉类加工食品,包括酱卤肉制品和熏烧烤肉制品。

准许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类别及名称,即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201。准许证有效期为3年。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二)关键控制环节

1.原辅料质量;

2.食品添加剂;

3.热加工温度和时间;

4.产品包装和贮运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食品添加剂超量;

2.微生物污染;

3.苯并(a)芘污染(熏烧烤肉制品)。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厂区应有良好的给、排水系统,厂区内不得有臭水沟、垃圾堆、坑式厕所或其他有碍卫生的场所。

厂房设计应符合从原料进入到成品出厂的生产工艺流程要求,避免交叉污染。原辅材料和成品的存放场所必须分开设置。厂房地面和墙壁应使用防水、防潮、可冲洗、无毒的材料,地面应平整,无大面积积水,明地沟应保持清洁,排水口须设网罩防鼠。地面、墙壁、门窗及天花板不得有污物聚集。加工场所应有防蝇虫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应便于清洗消毒,防止害虫孳生。车间人员入口应设有与人数相适应的更衣室、手清洗消毒设施和工作靴(鞋)消毒池。生产车间的厕所应设置在车间外侧,并一律为水冲式,备有手清洗消毒设施和排臭装置,其出入口不得正对车间门,要避开通道,其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原料冷库的温度应能保持原料肉冻结,成品库的温度应符合产品明示的保存条件。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生料加工间(原料解冻、选料、修整和配料等)、热加工间、熟料加工区(冷却间、包装车间和成品库等)。

加工车间布局应避免生熟交叉污染,热加工车间应为生熟加工区的分界线,热加工车间应有生料入口和熟料出口,分别通往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应分别设置工作人员入口、更衣室和手清洗消毒设施。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厂房应有温度控制设施,能满足不同加工工序的要求。直接用于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及用具均应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不易于微生物滋生的材料制成。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包装设备和运输工具。

1. 酱卤肉制品

应具有选料、修整、配料、煮制和包装等设备或设施。

2. 熏烧烤肉制品

应具有选料、修整、配料、煮制、熏烤和包装等设备或设施。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 2726-2005《熟肉制品卫生标准》;GB/T 23586-2009《酱卤肉制品》。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畜禽肉等应经兽医卫生检验检疫,并有合格证明。猪肉必须选用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产品。进口原料肉必须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

的合格证明材料。原辅材料及包装材料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有关规定。不得使用非经屠宰死亡的畜禽肉及非食用性原料。不得使用回收的食品做原料加工食品。

如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产品。

建立原辅材料采购明细记录并妥善保存。

六、检验项目

肉制品的监督检验、委托检验按照下列表中所列出的相应检验项目进行。

肉制品质量检验项目表

七、其他要求

(一)作坊应建立产品销售明细记录并妥善保存。

(二)车间工作人员须着洁净的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并佩带口罩,工作帽应罩住全部头发,工作服应定期清洗消毒。

0401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XXXX版)

0401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06版) 发布日期:2011-05-06 来源:质检总局浏览次数:1459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肉制品是指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选料、修整、腌制、调味、成型、熟化(或不熟化)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肉类加工食品。肉制品的申证单元为5个,肉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401。 《关于印发食用植物油等26个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的通知》(2006年12月27 日国质检食监〔2006〕646号)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肉制品是指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选料、修整、腌制、调味、成型、熟化(或不熟化)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肉类加工食品。 肉制品的申证单元为5个: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

腌腊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咸肉类、腊肉类、风干肉类、中国腊肠类、中国火腿类、生培根类和生香肠类等;酱卤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糕类、肉冻类、油炸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等;熏烧烤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熏烧烤肉类、肉脯类和熟培根类等;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熏煮香肠类和熏煮火腿类等;发酵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发酵香肠类和发酵肉类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肉制品及申证单元名称,即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厂区应有良好的给、排水系统,厂区内不得有臭水沟、垃圾堆、坑式厕所或其他有碍卫生的场所。 厂房设计应符合从原料进入到成品出厂的生产工艺流程要求,避免交叉污染。原辅材料和成品的存放场所必须分开设置。厂房地面和墙壁应使用防水、防潮、可冲洗、无毒的材料,地面应平整,无大面积积水,明地沟应保持清洁,排水口须设网罩防鼠。地面、墙壁、门窗及天花板不得有污物聚集。加工场所应有防蝇虫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应便于清洗消毒,防止害虫孳生。车间人员入口应设有与人数相适应的更衣室、手清洗消毒设施和工作靴(鞋)消毒池。生产车间的厕所应设置在车间外侧,并一律为水冲式,备有手清洗消毒设施和排臭装置,其出入口不得正对车间门,要避开通道,其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原料冷库的温度应能保持原料肉冻结,成品库的温度应符合产品明示的保存条件。 1. 腌腊肉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有原料解冻、选料、修整、配料、腌制车间、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年产2000吨地方风味肉制品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 天峨县500吨风味肉制品和300吨农产品深加工项目,腊肉、香肠、腊鱼和笋类、蕨菜等农产品深加工。 2、项目类型 新建 3、项目建设地点 天峨县工业集中区丘英屯 4、建设内容 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其中生产厂房2500平方米,仓库2000平方米,办公及宿舍等附属设施面积1500平方米;项目购置烟熏炉、腌制设备、连续包装机等生产设备等;配套道路、给排水、绿化等。项目建成后,达到00吨风味肉制品和300吨农产品深加工项目,腊肉、香肠、腊鱼和笋类、蕨菜等农产品的生产能力。 5、项目投资 本项目总投资为300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2800万元;流动资金200万元。 6、项目效益: 经综合分析,项目建成达到设计能力后,年可实现销售收入为5000万元,年总成本费用2200万元,年利润总额为300万元,总投资收益率60%,税后内部收益率为56%,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1.75年,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二、项目背景 《农产品加工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指出:生猪屠宰被列为“十一五”期间我国畜产品加工业发展重点。…加强冷却肉、冰鲜禽肉、发酵肉制品、传统肉制品、功能性肉制品等产品精深加工与物流配送技术研究与开发,增加肉制品加工品种,提高肉品加工能力。鼓励其兴办农产品加工业。培育和壮大一批规模大、实力强、带动辐射面广的龙头企业,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实施农业品牌战略,提高农产品的质量、档次和市场竞争力。近二十年来,我国肉类工业发展迅猛,加工工艺和生产设备都有大幅度的改进和提高。但是,中国传统腌腊肉制品的加工技术却少有发展。西式肉制品的产量不断增加,对中国的传统肉制品市场构成了严重的冲击,中国传统腌腊制品的地位已岌岌可危,加速其加工技术的现代化进程已势所必然。

2020年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肉制品包括所有以动物肉类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包装肉类加工产品。肉制品的申证单元为4个: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腌腊肉制品包括咸肉类、腊肉类、中国腊肠类和中国火腿类等;酱卤肉制品包括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等;熏烧烤肉制品包括熏烤肉类、烧烤肉类和肉脯类等;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包括熏煮肠类和熏煮火腿类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肉制品及申证单元名称(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肉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401。 未纳入本细则管理的肉制品,待条件成熟时,将纳入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二、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肉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其生产场所、厂房设计应当符合从原料到成品出厂的生产工艺流程要求。 1.腌腊肉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有原料解冻、选料、修整、配料、腌制车间,包装间和成品库。 生产中国腊肠类的企业,还应具有晾晒及烘烤车间。 生产中国火腿类的企业,还应具有发酵及晾晒车间。 2.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有生料加工间、热加工间、冷却间、包装间和成品库。 生产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的企业,还应具有滚揉或腌制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厂房应有温度控制设施,能满足不同工序的要求。直接用于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及用具均应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不易于微生物滋生的材料制成。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冷藏车运送成品。 1.腌腊肉制品 应具有选料、修整、配料、腌制和包装等设备或设施。生产腊肉类还应具有晾晒及烘烤设备或设施;生产中国腊肠类还应具有灌制、晾晒及烘烤设备或设施;生产中国火腿类还应具有发酵及晾晒设备或设施。 2.酱卤肉制品 应具有选料、修整、配料、煮制和包装等设备或设施。生产肉松类还应具有炒松设备或设施;生产肉干类还应具有烘烤设备或设施。 3.熏烧烤肉制品

几种肉制品的加工工艺技术

中式肉制品的加工方法技术和工艺 (一)腌腊肉制品腌腊制品是用盐和香料在较低的温度下经自然风干腌制而形成的风味独特的肉制品。具代表性的有金华火腿、南京板鸭、广式腊肠等。 1.金华火腿金华火腿是我国著名的肉制品。它风味独特,营养丰富,曾多次在我国和世界获奖。工艺流程: 原料选择→鲜腿修整→腌腿→洗腿→整形→晒腿→上架发酵→落架堆叠→成品 (1)原料选择选择经兽医卫生检验合格的金华猪,屠宰后前腿沿第二颈椎将前颈肉切除,在第三肋骨处将后端切下,将胸骨连同肋骨末端的软骨切下,形状为方形;后腿是先在最后一节腰椎骨节处切开,然后沿大腿内斜向下切。 (2)鲜腿修整除去前、后腿上的残毛和脚蹄间的细毛,挤出血管内残留的淤血,削平耻骨,斩去脊骨,割去浮油和油膜,将腿修成"琵琶"形。 (3)腌腿腌制时应根据季节、气温等条件确定用盐量。在金华地区,每年的11月至次年的2月间,气温为3~8℃,是比较适宜的腌制温度,在此条件下用盐量为鲜腿重的9%~10%,分7次上盐,早冬和春节还要加硝石。气温升高时,用盐量增加,但腌制期缩短。第一次上盐,撤盐应均匀,但不能过多,撒盐后平叠堆放12~14层;经24小时后上第二次盐,这次用盐约占总盐量的一半,重点在腰荐骨、耻骨关节、大腿上部三个部位多撤盐;第二次上盐后4~5天上第三次盐,同时将堆码的上下层倒换;再经5~6天上第四次盐,用盐量为总盐量的5%左右,此时可以检查腌制的效果,用手按压肉面,有充实坚硬的感觉,说明已经腌透;第五、六次上盐分别间隔7天左右,火腿的颜色变为红色;经六次上盐后,重量小的可以进入洗腿工序,较大的腿可进行第七次上盐。腌制的总时间为30~35天。 (4)洗腿腌制结束后将腿放在清水池中浸泡,然后用清水洗去火腿表面的血水和油污。洗后晾晒至表面无水后,打印商标。 (5)整形将腿骨校直,脚爪校成弯曲状,皮面压平,腿头与脚对直,使其外形美观。 (6)晒腿将整形好的腿吊挂,暴晒4~5天,使腿皮呈黄色、油亮,并产生香味。 (7)上架发酵发酵的目的是使肉中的蛋白质及脂肪发生变化,使火腿产生独特的风味。发酵时间为4~5个月,发酵期应注意调节温度、湿度,保证通风。在发酵过程中,用刀将突出的骨头削平,将火腿表面修割整齐,保证其外形美观。 (8)落架堆叠将发酵好的火腿从架上取下,进行堆叠。一般为15层,堆时肉面向上,皮面朝下,要根据气温不同,定期倒堆一次。 (9)成品规格根据金华火腿的颜色、气味、咸度、肌肉丰满度、重量、外形等进行分级,一般分为四级,其中香味是很重要的指标。评定时用竹签插入火腿不同部位,嗅竹签带出的香味进行分级。

肉制品加工厂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项目概要 一、项目名称:XXXX肉制品加工厂 二、项目建设单位:XXXX肉制品加工厂 三、项目法人:XXXX 四、项目主管部门: 1、XXXX农牧局 2、XXXX经济贸易局 五、建设期:建设期16个月 六、项目建设地点:XXXX工业经济区“五一”村十组 七、建设规模:年产包装“XXXX”羊肉制品1500吨 八、总投资:项目总投资6498.70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3068.20万元,流动资金投资3430.50万元。 九、经济效益:年产值27000万元,年创税1270.05万元,年利润7321.65万元。

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 一、项目的提出 XXXX是全国无公害肉羊生产基地县,是XXXX麻羊原产地,全县24个乡镇(区)18个乡镇属XXXX麻羊原产地乡镇。从2008年获得省种草养羊产业化科技扶贫项目资金支持以来取得迅速发展。今年上半年,全县山羊存栏224699只、出栏92801只,同比分别增长3.03%和7.26%,全县有XXXX麻原种场2个,建扩繁场7个,肉羊标准化养殖示范场12个,面上养羊大户1321户,纯繁大户233户。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湖北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号)、《XXXX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XXXX 扶贫开发十二五规划》、《乌蒙山片区(XXXX)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2011-2015)》,作为XXXX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遵义市扶贫龙头企业,大举进军肉制品加工业,推进产业发展,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优质、安全肉制品需求,既是国家和省、市、县政府的期望,更是公司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上做大做强、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

(2020)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肉制品包括所有以动物肉类为原料加工制作的包装肉类加工产品。肉制品的申证单元为4个: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腌腊肉制品包括咸肉类、腊肉类、中国腊肠类和中国火腿类等;酱卤肉制品包括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等;熏烧烤肉制品包括熏烤肉类、烧烤肉类和肉脯类等;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包括熏煮肠类和熏煮火腿类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肉制品及申证单元名称(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肉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401。 未纳入本细则管理的肉制品,待条件成熟时,将纳入管理。具体办法另行制订。 二、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肉制品生产企业除必须具备必备的生产环境外,其生产场所、厂房设计应当符合从原料到成品出厂的生产工艺流程要求。 1.腌腊肉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有原料解冻、选料、修整、配料、腌制车间,包装间和成品库。 生产中国腊肠类的企业,还应具有晾晒及烘烤车间。 生产中国火腿类的企业,还应具有发酵及晾晒车间。 2.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有生料加工间、热加工间、冷却间、包装间和成品库。 生产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的企业,还应具有滚揉或腌制间。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厂房应有温度控制设施,能满足不同工序的要求。直接用于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及用具均应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不易于微生物滋生的材料制成。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冷藏车运送成品。 1.腌腊肉制品 应具有选料、修整、配料、腌制和包装等设备或设施。生产腊肉类还应具有晾晒及烘烤设备或设施;生产中国腊肠类还应具有灌制、晾晒及烘烤设备或设施;生产中国火腿类还应具有发酵及晾晒设备或设施。 2.酱卤肉制品 应具有选料、修整、配料、煮制和包装等设备或设施。生产肉松类还应具有炒松设备或设施;生产肉干类还应具有烘烤设备或设施。 3.熏烧烤肉制品 应具有选料、修整、配料、腌制、熏烤和包装等设备或设施。 4.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应具有选料、修整、配料、搅拌(或滚揉)、腌制、铰肉(或斩拌)、灌制(填充或成型)、蒸煮、熏烤和包装等设备或设施。 三、产品相关标准 企业生产的肉类制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标准的规定。

羊肉制品加工工艺

羊肉制品加工工艺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牛肉产品 1.清真酱牛肉 (1)配料标准。主料:生牛肉100公斤。辅料:黄酱10公斤,食盐3公斤,桂皮250克,丁香250克,砂仁250克,大茴香500克。 (2)加工方法。 选料整理:选用不肥不瘦的新鲜牛肉,先用冷水浸泡,清除淤血,用板刷将肉洗刷干净,剔除骨头。然后切成0.75~1公斤左右的肉块,厚度不超过40厘米。切好的肉块,放在清水中冲洗一次,按肉质老嫩分别存放。 调酱:锅内加入清水50公斤左右,稍加温后,将食盐的一半用量和黄酱放入。煮沸1小时,撇去浮在汤面上的酱沫,盛入容器内备用。 装锅:先在锅底和四周垫上骨头,使肉块不紧贴锅壁,按肉质老嫩将肉块码在锅内,老的肉块码在底部,嫩的放在上面,前腿、腔子肉放在中间。 酱制:肉块在锅内放好后,倒入调好的酱汤。煮沸后加入各种配料,用压锅板压好,添上清水,用旺火煮制4小时左右。煮制第1个小时后,撇去汤面浮沫,再每隔1小时翻锅1次。根据耗汤

情况,适当加入老汤,使每块肉都能浸在肉汤中。再用微火煨煮4小时,使香味慢慢渗入肉中。煨煮时,每隔1小时翻锅1次,使肉块熟烂一致。 出锅:出锅时为保持肉块完整,要用特制的铁拍子,把肉一块一块地从锅中托出,并随手用锅内原汤冲洗,除去肉块上沾染的料渣,码在消过毒的屉盘上,冷却后即为成品。 (3)产品特点。色泽酱红,油润光亮。切片后保持完整不散,切面呈豆沙色,肌肉中的少量牛筋,色黄而透明。食之咸淡适中,酥嫩爽口,香味浓郁。 2.五香牛肉 (1)配料标准。主料:牛肉5公斤。辅料:食盐300克,白糖150克,花椒10克,大茴香10克,丁香2.5克,草果5克,陈皮5克,鲜姜50克,硝酸钠5克。 (2)加工方法。 原料整理:选用卫生合格的鲜牛肉,剔去骨头、筋腱,切成200克左右的肉块。 腌制:切好的牛肉块加入食盐、硝酸钠,拌和均匀,放入缸内在低温下腌制12天,期间翻倒几次。腌好的肉块在清水中浸泡2小时,再冲洗干净。

最新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版)

附件14:0401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2010版)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肉制品是指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选料、修整、腌制、调味、成型、熟化(或不熟化)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肉类加工食品。 肉制品的申证单元为5个: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腌腊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咸肉类、腊肉类、风干肉类、中国腊肠类、中国火腿类、生培根类和生香肠类等;酱卤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糕类、肉冻类、油炸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等;熏烧烤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熏烧烤肉类、肉脯类和熟培根类等;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熏煮香肠类和熏煮火腿类等;发酵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发酵香肠类和发酵肉类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肉制品及申证单元名称,即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厂区应有良好的给、排水系统,厂区内不得有臭水沟、垃圾堆、坑式厕所或其他有碍卫生的场所。 厂房设计应符合从原料进入到成品出厂的生产工艺流程要求,避免交叉污染。原辅材料和成品的存放场所必须分开设置。厂房地面和

墙壁应使用防水、防潮、可冲洗、无毒的材料,地面应平整,无大面积积水,明地沟应保持清洁,排水口须设网罩防鼠。地面、墙壁、门窗及天花板不得有污物聚集。加工场所应有防蝇虫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应便于清洗消毒,防止害虫孳生。车间人员入口应设有与人数相适应的更衣室、手清洗消毒设施和工作靴(鞋)消毒池。生产车间的厕所应设置在车间外侧,并一律为水冲式,备有手清洗消毒设施和排臭装置,其出入口不得正对车间门,要避开通道,其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原料冷库的温度应能保持原料肉冻结,成品库的温度应符合产品明示的保存条件。 1. 腌腊肉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有原料解冻、选料、修整、配料、腌制车间、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生产生香肠类的企业,还应具有灌装(或成型)车间。 生产中国腊肠类的企业,还应具有灌装(或成型)、晾晒及烘烤车间。 生产中国火腿类的企业,还应具有发酵及晾晒车间。 2. 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生料加工间(原料解冻、选料、修整和配料等)、热加工间、熟料加工区(冷却间、包装车间和成品库等)。加工车间布局应避免生熟交叉污染,热加工车间应为生熟加工区的分界线,热加工车间应有生料入口和熟料出口,分别通往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应分别设置工作人员入口、更衣室和手清洗消毒设施。 生产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的企业,还应具有灌装(或成型)、滚揉或腌制间。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SC)审查细则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SC)审查细则

生产许可证新法的相关消息(P1)及详细的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P2-P14)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同步实施。那么《办法》实施后,对食品生产企业、消费者来说有哪些改变?一起来看看。 新《办法》变化:五取消、四调整、四加强 上述相关人士透露,新《办法》最主要的变化概括起来主要是“五取消”“四调整”“四加强”。 “五取消”指: 一是取消部分前置审批材料核查; 二是取消许可检验机构指定; 三是取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收费; 四是取消委托加工备案; 五是取消企业年检和年度报告制度。 “四调整”指: 一是调整食品生产许可主体,实行一企一证; 二是调整许可证书有效期限,将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由原来3年的有效期限延长至5年; 三是调整现场核查内容; 四是调整审批权限,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原则上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生产许可审查外,其余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限可以下放到市、县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 “四加强”指: 一是加强许可档案管理; 二是加强证后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审查员队伍管理; 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肉 制品及申证单元名称,即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申证单元名称基本生产流程关键控制环节 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 问题 腌腊肉制品 选料→修整→配料→腌制→灌装→晾 晒→烘烤→包装 注:中国腊肠类、生香肠类需经灌装 工序。 1.原辅料质量, 2.加工过程的温度控制, 3.添加剂, 4.产品包装和贮运 食品添加剂超 量, 产品氧化,酸败 及污染 酱卤肉制品 选料→修整→配料→煮制→(炒松→ 烘干→)冷却→包装 注:肉松类需经炒松、擦松、跳松和 拣松工序;肉干类需经烘干工序;肉糕、 肉冻等需经成型工序。油炸肉类需油炸工 序。 1.原辅料质量, 2.添加剂, 3.热加工温度和时间, 4.产品包装和贮运 食品添加剂超量 及微生物污染。 熏烧烤肉制品 选料→修整→配料→腌制→熏烤→冷 却→包装 1.原辅料质量,2.添加剂, 3.热加工温度和时间, 4.产 品包装和贮运 食品添加剂超 量、苯并(a)芘及微 生物污染。 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选料→修整→配料→腌制→灌装(或 成型)→熏烤→蒸煮→冷却→包装 1.原辅料质量,2.添加 剂,3.热加工温度和时间, 4.产品包装和贮运 食品添加剂超量 及微生物污染。 发酵肉制品 选料→修整→配料→腌制→灌装(或 成型)→发酵→晾挂→包装 1.原辅料质量,2.添加 剂,3.发酵温度和时间,4. 产品包装和贮运 食品添加剂超量 及微生物污染。

xxx有限公司(肉制品行业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肉类行业存在的问题、不安全因素分析及应对措施 — xxxx有限公司 摘要:目前,我国肉制品行业,已经由卖方市场演变为买方市场,其重要标志就是客户要求肉制品的品种更多、交货更快、质量更好、价格更低,这就迫使企业在与时间赛跑、与行业竞争的过程中,亟需广泛采用总成本领先策略、标新立异策略和目标集聚策略,持续改进现场管理,不断获取新的竞争优势,提升核心竞争能力,在市场竞争过程中,立于不败之地。本文主要对肉类行业存在的问题及不安全因素进行了分析并提出来了相应的应对措施。 我国是肉类生产和消费大国,肉类食品作为我国食品消费的一大主流,肉类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人民的餐桌安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日益关注肉制品质量安全这一问题。特别是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国际和国内市场对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并成为畜产品国际贸易中的主要技术壁垒。提高肉制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是我国肉类加工行业面临的最主要任务。所谓动物性食品安全,是指动物性食品中不应含有可能损害或威胁人体健康的因素,不应导致消费者急性或慢性毒害或感染疾病,或产生危及消费者及其后代健康的隐患。80年代人们呼吁吃瘦猪肉,90年代呼吁吃“放心肉”,进入2000年以来,人们开始呼吁“安全肉”。如果肉类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安全隐患得不到解决,将会对人民的体质健康,整体生活水平,稳定健康的消费心态,以及肉制品行业的发展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必须切实研究肉类食品不安全问题,认真分析原因,采取积极的行之有效的对策。1.肉类行业存在的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 例如原料肉的质量和药物残留问题、非法添加和非法添加物问题、食品安全监管问题。原料肉是产品生产的初始环节,原料肉的安全卫生将直接影响产品的质量。对原料肉的卫生安全管理对于肉制品行业的安全监管起着重要的作用。近日央视《焦点访谈》节目报道了河北、山东等地的猪肉检疫病猪问题,其中提到了金锣集团德州工厂疑似有病猪流入。保障百姓吃上放心肉,是管理部门的职责,但一些本该为食品安全把关的检验检疫部门显然没有尽职尽责。这种事,想想就可怕,因为检验检疫形同虚设,漏掉的就不只是口蹄疫,可能还会有其他更严重的问题。如何挡住问题肉流向餐桌,是一个我们值得深思的问题。现在很多人会感叹说吃完火锅会拉肚子,在家里吃却没事,大家都在担忧,以后我们还敢吃什么。 . 市场产品和渠道同质化严重 同质化就意味着低利润恶性竞争,所谓“山寨战山寨,一代不如一代”。因

肉制品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肉制品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中咨国联出品

目录 第一章总论 (9) 1.1项目概要 (9) 1.1.1项目名称 (9) 1.1.2项目建设单位 (9) 1.1.3项目建设性质 (9) 1.1.4项目建设地点 (9) 1.1.5项目负责人 (9) 1.1.6项目投资规模 (10) 1.1.7项目建设规模 (10) 1.1.8项目资金来源 (12) 1.1.9项目建设期限 (12) 1.2项目建设单位介绍 (12) 1.3编制依据 (12) 1.4编制原则 (13) 1.5研究范围 (14) 1.6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14) 1.7综合评价 (16) 第二章项目背景及必要性可行性分析 (18) 2.1项目提出背景 (18) 2.2本次建设项目发起缘由 (20) 2.3项目建设必要性分析 (20) 2.3.1促进我国肉制品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产业快速发展的需要 (21) 2.3.2加快当地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21) 2.3.3满足我国的工业发展需求的需要 (22) 2.3.4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及清洁生产要求 (22) 2.3.5提升企业竞争力水平,有助于企业长远战略发展的需要 (22) 2.3.6增加就业带动相关产业链发展的需要 (23) 2.3.7促进项目建设地经济发展进程的的需要 (23) 2.4项目可行性分析 (24) 2.4.1政策可行性 (24) 2.4.2市场可行性 (24) 2.4.3技术可行性 (24) 2.4.4管理可行性 (25) 2.4.5财务可行性 (25) 2.5肉制品自动化智能化生产线项目发展概况 (25) 2.5.1已进行的调查研究项目及其成果 (26) 2.5.2试验试制工作情况 (26) 2.5.3厂址初勘和初步测量工作情况 (26)

新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版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规范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对申请人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下统称食品)生产许可以及许可变更、延续等的审查工作。 食品生产许可审查包括申请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 第三条本通则应当与相应的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以下简称审查细则)结合使用。使用地方特色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开展生产许可审查的,应当符合《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 第四条对申请材料的审查,应当以书面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为主要审查内容;对现场的核查,应当以申请材料与实际状况的一致性、合规性为主要审查内容。 第五条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对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有特别规定的,还应当遵守其规定。 第二章材料审查 第六条申请人应当具备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主体资格。申请人应当根据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食品生产许可受理权限,向所在地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食品生产许可申请。

第七条申请材料应当种类齐全、内容完整,符合法定形式和填写要求。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材料的份数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监管工作需要确定,确保负责对申请人实施食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掌握申请人申请许可的情况。 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生产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第八条申请人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各功能区间布局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目录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申请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许可,还应当提交与所生产食品相适应的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以及相应的产品注册和备案文件。 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的申请材料,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申请变更的,应当提交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书、食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副本)、变更食品生产许可事项有关的材料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食品生产许可证副本载明的同一食品类别内的事项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声明工艺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主要生产设备设施等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 申请人声明其他生产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应当按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 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的生产企业申请变更的,还应当就申请人变化事项提交与所生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SC)审查细则

生产许可证 新法的相关消息(P1)及详细的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P2-P14) 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作为新《食品安全法》的配套规章,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制定的《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也同步实施。那么《办法》实施后,对食品生产企业、消费者来说有哪些改变?一起来看看。 新《办法》变化:五取消、四调整、四加强 上述相关人士透露,新《办法》最主要的变化概括起来主要是“五取消”“四调整” “四加强”。 “五取消”指: 一是取消部分前置审批材料核查; 二是取消许可检验机构指定; 三是取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收费; 四是取消委托加工备案; 五是取消企业年检和年度报告制度。 “四调整”指: 一是调整食品生产许可主体,实行一企一证; 二是调整许可证书有效期限,将食品生产许可证书由原来3年的有效期限延长至5 年; 三是调整现场核查内容; 四是调整审批权限,除婴幼儿配方乳粉、特殊医学用途食品、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 原则上由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生产许可审查外,其余食品的生产许可审批权 限可以下放到市、县级食品生产监管部门。 “四加强”指: 一是加强许可档案管理; 二是加强证后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审查员队伍管理; 四是加强信息化建设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肉制品是指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选料、修整、腌制、调味、成型、熟化(或不熟化)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肉类加工食品。 肉制品的申证单元为5个: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腌腊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咸肉类、腊肉类、风干肉类、中国腊肠类、中国火腿类、生培根类和生香肠类等;酱卤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糕类、肉冻类、油炸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等;熏烧烤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熏烧烤肉类、肉脯类和熟培根类等;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熏煮香肠类和熏煮火腿类等;发酵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发酵香肠类和发酵肉类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肉制品及申证单元名称,即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最新)肉制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肉制品是指以鲜、冻畜禽肉为主要原料,经选料、修整、腌制、调味、成型、熟化(或不熟化)和包装等工艺制成的肉类加工食品。 肉制品的申证单元为5个: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腌腊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咸肉类、腊肉类、风干肉类、中国腊肠类、中国火腿类、生培根类和生香肠类等;酱卤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白煮肉类、酱卤肉类、肉糕类、肉冻类、油炸肉类、肉松类和肉干类等;熏烧烤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熏烧烤肉类、肉脯类和熟培根类等;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申证单元包括熏煮香肠类和熏煮火腿类等;发酵肉制品申证单元包括发酵香肠类和发酵肉类等。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即肉制品及申证单元名称,即肉制品(腌腊肉制品、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发酵肉制品)。 肉制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04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厂区应有良好的给、排水系统,厂区内不得有臭水沟、垃圾堆、坑式厕所或其他有碍卫生的场所。 厂房设计应符合从原料进入到成品出厂的生产工艺流程要求,避免交叉污染。原辅材料和成品的存放场所必须分开设置。厂房地面和墙壁应使用防水、防潮、可冲洗、无毒的材料,地面应平整,无大面积积水,明地沟应保持清洁,排水口须设网罩防鼠。地面、墙壁、门窗及天花板不得有污物聚集。加工场所应有防蝇虫设施,废弃物存放设施应便于清洗消毒,防止害虫孳生。车间人员入口应设有与人数相适应的更衣室、手清洗消毒设施和工作靴(鞋)消毒池。生产

车间的厕所应设置在车间外侧,并一律为水冲式,备有手清洗消毒设施和排臭装置,其出入口不得正对车间门,要避开通道,其排污管道应与车间排水管道分设。原料冷库的温度应能保持原料肉冻结,成品库的温度应符合产品明示的保存条件。 1. 腌腊肉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有原料解冻、选料、修整、配料、腌制车间、包装车间和成品库。 生产生香肠类的企业,还应具有灌装(或成型)车间。生产中国腊肠类的企业,还应具有灌装(或成型)、晾晒及烘烤车间。生产中国火腿类的企业,还应具有发酵及晾晒车间。 2. 酱卤肉制品、熏烧烤肉制品、熏煮香肠火腿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生料加工间(原料解冻、选料、修整和配料等)、热加工间、熟料加工区(冷却间、包装车间和成品库等)。加工车间布局应避免生熟交叉污染,热加工车间应为生熟加工区的分界线,热加工车间应有生料入口和熟料出口,分别通往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应分别设置工作人员入口、更衣室和手清洗消毒设施。 生产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的企业,还应具有灌装(或成型)、滚揉或腌制间。 3. 发酵肉制品 应具有原料冷库、辅料库、生料加工间(原料解冻、选料、修整和配料等)、发酵间、晾挂间、包装车间和成品库等。加工车间布局应避免生熟交叉污染,发酵间应为生熟加工区的分界线,发酵间应有生料入口和熟料出口,分别通往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生料加工区和熟料加工区应分别设置工作人员入口、更衣室和手清洗消毒设施。 (二)必备的生产设备。 厂房应有温度控制设施,能满足不同加工工序的要求。直接用于生产加工的设备、设施及用具均应采用无毒、无害、耐腐蚀、不生锈、易清洗消毒,不易于微生物滋生的材料制成。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包装设备和运输工具。 1. 腌腊肉制品

肉制品加工生产线项目

第一章总论 1.1 项目概况 1.1.1 项目名称:****地区鑫农畜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肉制品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 1.1.2 建设(生产)规模:新建肉制品加工厂1座(年屠宰肉牛5万头生产线,屠宰能力100头只/班,年生产牛肉(分割肉)4500吨)。 1.1.4 项目总投资:资金总额480元,其中:申请国家投资200万元,地方财政配套80万元,自筹200万元(贷款100万元)。 1.1.6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博孜达克农场 1.1.7 建设单位:****地区鑫农畜业开发有限公司 1.1.8 建设性质:新建 1.1.9 项目法人代表: ****地区鑫农畜业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1.1.10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1.2 项目背景 1.2.1 调整优化农业结构,促进产业化发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是我国水土资源丰富,资源组合条件优越,发展潜力巨大的农业后备资源省区。具有可利用荒地 1.47亿亩,占全国宜农荒地面积的27.60%;可利用草地7.20亿亩,占全国草地面积的25.50%;地表水年径流量884亿立方米,地下水可开采量236亿立方米。经过50年的建设发展,目前粮食、

棉花、畜牧和林果已成为新疆农业的支柱产业。 由于历史、地域的原因和传统的生产观念、落后的经营机制,在农业经济发展步入持续、高速增长后进行结构性调整的今天,显现出生产方式与市场经济发展极不协调,产业结构不合理,经营分散粗放,发展后劲不足。主要表现在:①主要农产品市场疲软,主导产业发展受挫。粮食库存积压日益增大,转换率低;棉花品质不高,流通滞后,销售困难;以肉、蛋、奶为主的畜产品产量虽然有较大的增长,但是区内市场的封闭性、分散性和狭窄性,消费容量有限;②农产品竞争力不强,经济效益较差。由于主要农产品的加工环节薄弱,科技含量低,初级产品多、加工附加值高产品少,大路品种多,优质精品少,缺乏名牌产品,品质结构、质量结构远不能适应市场需求,难以参与国内市场的竞争;③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滞后,产业化进程迟缓。由于市场体系的不健全,各项农业经济政策的不配套,造成现有产业规模小,市场培育意识差,加上缺少农产品深加工的龙头企业,资源优势得不到转换,尤其特色产品形成不了规模优势。产业化进程迟缓已成为制约新疆农业持续发展的突出因素。 2000~2010年为新疆经济的转型和大发展的历史时期,调整和优化结构是提高农业经济总体运行质量和效益的根本性措施。农业结构调整的基本思路是,以市场为导向,科技为依托,经济效益为中心,农区畜牧业和林果业为重点,形成粮、棉、糖、油、肉、毛、皮、乳、瓜、果和特的主导产业。农业产业化发展的主要内容是,粮食、棉花、畜牧业、甜菜、林果产业化和红色产品产业化。发展农业产业化的基本途径是,培育和建立主导产

畜禽系列肉制品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畜禽系列肉制品加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背景 (一)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畜禽系列肉制品加工项目 2、承办单位:雨田食品有限公司项目部 3、建设性质:新建 4、法人代表: 5、企业性质:股份制 (二)项目单位概况 鉴于市场前景和肉类优化升级,决定建立正规,先进,科学,卫生的畜禽肉类制品加工项目,将全面执行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实行现代化的科学化管理。企业将秉承“团结务实,努力拼搏,与时俱进,共同辉煌”企业精神,通过工厂技术改造做市民放心,政府信得过的放心企业,为广大市民和消费者做放心肉,安全肉,优质肉,卫生肉为全民健康做贡献。将致力成为本行业的龙头企业,标杆企业,努力做品牌文化。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 3、《广元市国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和广元市人民政府关于 广元市食品产业化工程建设项目专题会议纪要。 4、《广元市苍溪县国民经济发展“十二五”规划》 5、《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

6、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0) 7、冷库设计规范(GB50072-2001) 8、《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9、《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10、《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 11、《肉类加工厂卫生规范》(GB 12694-90) 12、《食品添加济使用标准》(GB 2766-2099) 1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87) (四)项目提出的背景理由 1、项目提出背景 “十五”、“十一五”期间,广元市养殖业发展迅猛,养殖规模不断壮大,畜禽总量呈不断上升趋势,据统计,2010年广元市畜禽出栏已高达上千万头(只),位居全省畜禽之首。广元市已成为本省及西南大中城市的畜禽生产基地,养殖业已成为广元市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支柱产业。为了发挥广元市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畜禽资源优势,决定成立雨田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由该公司建设各类畜禽肉食生熟生产线,将广元市苍溪县畜禽业和肉制品深加工推向集团化、商品化、专业化、现代化的新水平。同时,拟通过五年时间,进行畜类肉制品的系列开发和综合利用,以达到增值、增收、提高综合经济效益,积极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目的。 2、项目建设的理由 (1)适应市场需求变化的要求 我国是个肉类消费大国,市场潜力巨大。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

肉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肉食品加工厂建设项目 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一章总论 一、项目名称及承办单位 (一)项目名称: **肉食品加工厂项目建设 (二)项目承办单位和执行人: 1.**实业有限公司 2.执行人:** (三)项目主管单位: **县计划局 (四)项目建设地点: **农业科技产业园,池河五艾村 二、可行性研究的依据 (一)国家及自治区、州、县有关食品加工业的政策、法规和规定;(二)项目承办单位提供的总体建设规划、有关设想及基础资料;(三)**县2017年国民经济发展规划。

三、可行性研究的范围 本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范围主要是: 1、对项目的背景、必要性、市场前景、建设规模、建设条件的分析。 2、对项目用地规划、场地状况、总图运输等方案的研究。 3、对项目生产工艺、土建、公用设施等技术方案的研究。 4、对项目所采取的消防、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及节约能源 措施进行评价。 5、对项目实施进度及工作制度、劳动定员的评价。 6、对项目作出的投资费用估算及技术经济综合评价。 四、研究结论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1、**肉食品加工厂,是以**县周边生态资源,鱼、虾为原料,种植园,工业园等提供辅料,进行深加工,本项目采用现代科技技术,开发利用周边资源,变废为宝,生产高附加值的产品。 2、本项目建成后,可促进当地种植业、渔牧业,向精细加工、生物制品多样化转化,使肉食品加工向产品的多元化纵深发展,提高了渔牧商品化转换的附加值,对当地渔牧业产业化具有重要的意义。 3、本项目的建设规划一经实现,对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降低经营风险,带动当地居民增收、拉动地方经济发展同样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地区渔牧业的产业化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最新版】

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一直是民众及媒体关注的问题,在食品冷库安全问题,尤其冷冻冷库食品的安全问题日益被关注。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最新内容是怎样的呢?下面是速冻食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欢迎大家阅读! 一、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企业申请使用粮食、畜禽肉、水产品、果蔬等为主要原料,采用热加工后快速冷却工艺生产,经预先定量包装或者预先定量制作在密封的包装材料或容器中,并在低温条件下贮存、运输及销售的提供给消费者的经加热后可直接食用的冷链食品(包括主食菜肴类、其他类)。 已纳入餐饮服务环节管理的盒饭不适用本细则。 冷链食品的申证单元为1个,其产品类别编号按其他食品类别进行编制。生产许可要注明相应的产品品种,即其他食品[冷链食品(主食菜肴类、其他类)]。生产许可证附页须注明获得许可生产的冷链食品包括主食菜肴类、其他类的具体品种明细。

本细则中引用的文件、标准通过引用成为本细则的内容。凡是引用文件、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细则。仅有包装场地、工序、设备,没有完整生产工艺条件的,不予生产许可。 二、生产许可条件审查 (一)管理制度审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规定,对企业建立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的情况进行审核。主要审核以下内容: 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主要生产原料管理制度,原辅料采购制度,技术标准、工艺文件及记录管理制度,过程管理制度,检验管理制度,产品防护管理制度,物料储存和分发制度,人员管理制度,运输管理制度、信息化管理、产品追溯及召回制度、产品留样制度、企业食品安全风险自查制度、问题报告制度等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二)场所核查 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执行的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对照企业提交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以下场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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