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医保方案】海城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医保方案】海城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医保方案】海城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医保方案】海城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医保方案】海城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

基金专项检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对医疗保险工作的管理,规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行为,确保医保基金稳定安全运行,根据鞍山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医保基金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社会保险法》及医疗保险工作的相关YYY,本着集中检查整治与坚持长效管理相结合、治标与治本相结合、惩治与预防相结合的原则,集中开展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着眼于“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加大检查整治力度,为我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和实现医疗保险事业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二、检查整治内容

对全市职工、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在2011年初至2014年末发生的医保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整治。

三、组织机构和分工

为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顺利进行,成立海城市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基金专项检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市监察局、人社局、卫计局、公安局、财政局、社保局等部门组成。整个检查整治工作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实施,市监察局负责工作督导和违纪案件查办,市卫计局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执行新农合相

关政策情况及医疗行为合理性的认定,市社保局负责对医疗保险定点机构执行就医管理规定和“三个目录”情况的审查,市财政局负责对医保基金使用合规性的认定,市公安局负责对违法案件调查、取证和立案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社保局,负责此次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整体推进。市监察局、人社局、卫计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配合,根据职责分工做好检查整治工作,并将检查整治方案和结果及时报鞍山市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检查整治范围

此次专项检查整治工作,纳入本市检查整治范围的定点医疗机构有:

1、鞍山市定点医疗机构(4家):鞍山市肿瘤医院、鞍山市传染病医院、汤岗子理疗医院、鞍山康宁医院。

2、本市内定点医疗机构(9家):中心医院、中医院、骨伤病医院、协和医院、康复医院、结核防治所、海州医院、65547部队医院、妇幼保险所。

3、镇(区)定点医疗机构(10家):牛庄二院、析木三院、海镁医院、牌楼镇医院、南台医院、南台监狱医院、接文医院、八里镇医院、腾鳌医院、西四卫生院。

4、民营定点医疗机构(37家):正骨医院、广济医院、宁心医院、仁和医院、阳光医院、天心医院、仁济医院、妇儿医院、皮肤病医院、英落卫生院、牛庄镇医院、中小卫生院、孤山子卫生院、高坨子卫生院、温香卫生院、西柳镇医院、耿庄镇医院、响堂管理区医院、东四卫生院、牛庄骨科医院、开发区医院、王石卫生院、新台子卫生院、毛祁卫生院、感王卫生院、岔沟卫生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