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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国际法律人格的理论考察与实证分析

个人国际法律人格的理论考察与实证分析
个人国际法律人格的理论考察与实证分析

人工智能法律人格否定论

人工智能法律人格否定论 摘要】赋予人工智能以法律人格,既缺乏必要性又缺乏可行性。按照当下的研 究进度以及现有的研究方法,强人工智能根本难以实现;另外,若赋予强人工智 能法律人格,将有可能对现有社会制度造成较大的冲击,导致社会秩序陷入混乱。而弱人工智能运用和发展产生的法律问题均可以在现有法律制度框架内有效解决,同时因其难以产生独立自主的意思能力,缺乏独立的财产,也缺乏赋予法律人格的 可行性。 【关键词】强人工智能;弱人工智能;法律人格 能否赋予人工智能以法律人格?理论界纷争不断,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两 种对立的观点。“肯定说”内部存在不同的学说,有“拟制说”、“电子奴隶说”、“电 子人格说”、“有限人格说”等。“拟制说”认为需要运用法律拟制的方式赋予人工智 能法律人格。[1]“电子奴隶说”将人工智能定性为电子奴隶,奴隶本身没有权利和 义务,没有权利订立合同,但是奴隶对外行为的后果由其主人承担。[2]“电子人 格说”认为,应当将人工智能认定为电子人,并且赋予该类电子人法律人格。[3]“有限人格说”认为,人工智能应当具有法律人格,但是其仅具有有限的权利, 仅具有有限的法律人格。[4]“否定说”细分为两派:“工具说”认为人工智能应当被 定性为工具,不应当赋予其法律人格,。[5]“软件代理说”认为人工智能仅仅是智 能软件的信息传递者,不需要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6] “肯定说”在讨论该问题时未能准确分析人工智能发展的趋势,在强人工智能 研究与发展的态度上过于乐观;同时,忽略了哲学及伦理对于法律和法学观点的 影响,错误的认为应当赋予人工智能法律人格;夸大了人工智能发展中产生的影响。笔者认为,不能赋予人工智能以法律人格。 一、赋予人工智能法律人格不符合伦理性要求 (一)具有理性特质的自然人具有法律人格 从哲学上看,理性包括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理性不但包括基础判断力也包 括演绎推理能力。康德哲学理论认为,理性特质是自然人所特有的,由此得以将 自然人与物进行有效区分。物具有相对价值,其本质属性是手段,而具有理性特 质的自然人的本质属性是目的。[7]也因为理性,自然人与物有本质的区分。理性 的目的是从现象向物自身前进,从不完整的经验知识向全部经验知识的大统一前进,所要达到的最高统一体就是理性的理念。自然人是一类特殊的存在,能够产生意识,具有主观能动性。[8]黑格尔提出,人类具有理性特质,人类的属性是目的, 并且人类依据自己的意愿做决策的行为就是自由。[9]自然人为了实现价值,必须 要借助于一定的手段,手段必须依附于目的才能具有一定的价值,即仅具有相对 价值;主体利用和改造客体,客体作为手段,其实就是主体的工具。物因为没有 理性,确定物为客体,其仅具有相对的价值,是主体改造世界利用的工具。自然 人因具有理性而与物之间存在着泾渭分明的明显界限,人类的地位高于其他存在 的物。 (二)缺乏理性特质的人工智能不具有法律人格 人工智能属于人工创造的物,自然人与人工智能之间的关系,也应当符合上 述哲学分析。目前人工智能尚处于弱人工智能阶段,人工智能运行的程序均由人 为事先设定并调试,其在预先设定的规则或模式内行动,不具有主观能动性。以 阿尔法围棋为例,围棋也是一项规则性极强的活动,围绕围棋的规则而展开,并

新提拔干部考察材料(完整版)精编.doc

新提拔干部考察材料 新提拔干部考察材料 第一篇: 新提拔干部考察 新提拔领导干部考核材料参考资料 (一)能够坚持不懈地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的理论水平和政治觉悟。***同志工作中一直能坚持不懈地学习邓小平理论和党的方针路线政策,学习十七大以来党中央及省市的文件,加深对改革开放和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理论的理解,思想理论水平提高很快,理论基本功很扎实。学习中,能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和自身工作实际,把理论学习和工作统一起来,指导工作,学以致用,工作中体现出了较高的理论水平和理论素养。该同志思想信念坚定,尤其是在与邪教“****功”作斗争的过程中,思想清醒、是非明确,表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坚定信念。 (二)有较强的业务本领,扎实的敬业精神,取得了优异的工作成绩。***同志善于在工作中学习和提高业务本领,对本职工作的情况掌握得十分熟悉,理解得十分透彻,工作上始终能保持一种驾轻就熟的状态。不仅如此,该同志由于工作需要,经常起早贪晚,有时要工作到深夜,但他从无怨言,也从不计较,始终保持一种扎实敬业、昂扬奋进的工作精神,作了大量卓有成效的服务工作,深得领导好评。他在任调研秘书期间,工作成绩十分突出,在省市发表有价值的调研文章10多篇,得到了领导的高度评价,为市委决策提 1 供的参考依据更加准确、翔实,起到了很好的参谋助手作用。

(三)有谦虚谨慎的思想作风和正直坦诚的为人品格。***同志始终保持谦虚谨慎的思想作风,善于向同志学习,乐于帮助新同志,团结他人一起进步。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该同志正直坦诚地为人,诚实守信地做事,严格要求自己,宽容大度待人,深得同志的信赖,深受同志们欢迎。 (四)有承担工作重任、独挡一面的工作能力。***同志工作业务能力强、敬业精神高,有责任感和使命感,并且善于协调工作,合作共事,有承担工作重任的能力。通过对该同志几年工作的了解和考察,他能很好地独立完成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任务,并有所创新,有独挡一面的工作能力。我们认为***同志是一位思想素质好、工作能力强,在思想上、政治上、工作上都很成熟的同志。只要在今后工作中能够进一步增强开拓意识,加强实践锻炼,一定会有更大的进步 乡镇领导个人总结(年终组织部考察干部用格式) 个人总结 (201X年4月24日) 201X年1月担任团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201X年2月至201X年6月担任团市委办公室主任; 201X年6月至201X年11月担任卅二都乡副乡长; 201X年11月至今担任凤林镇副镇长,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工作。 几年来,在德、能、勤、绩、廉方面的表现如下: 德: 为人老实、正派,人缘较好;能够团结同志,同事间关系较为融洽,在干部中反映普遍较好,有一定威信;大局意识,大局观念强,

阐述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一、阐述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国际法是调整国家之间互相关系的行为规则。 国内法是调整一国内部个人与个人之间或国家与个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 国际法与国内法都是法律,它们具有法律的共同性:(1)它们都在一定的社会之内发生法律的规范作用,无论是国际社会或国内社会。(2)它们都具有一套行为规则来调整社会关系,无论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或个人之间关系的行为规则。(3)它们都使用一定的外力来强制执行。(4)它们都表现统治阶级意志,属于上层建筑。(5)它们都受社会经济基础决定,同时也受某些政治因素决定。 另一方面,国际法与国内法又呈现着显著的不同:(1)一般来说,国际法的主体是国家。国内法的主体是个人,其中包括自然人和法人。(2)国际法调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国内法调整个人与个人之间以及国家与个人之间的关系。(3)国际法是由国家在国际交往中协议的条约和习惯形成的,国内法是由一国的立法机关制定的。(4)国际法是以国家自己单独或集体采取强制措施来保证执行,国内法是以国家政权机关例如军队、警察、法院、监狱等来强制执行,国际法的强制性显然不如国内法强。(5)国际法是在国际社会中平等的成员―也就是主权国家之间实行的法律,国内法是一国之内主权者对其统治下的人民实行的法律。 二、国际法的主体是什么 国际法的主体是指享受国际法上权利和承担国际法义务能力的国际法律的参加者,或者称为国际法律人格者。主要具有三个特点:A.具有独立参与国际关系的资格B.具体直接享有国际法上权利的能力C.具有直接承担国际法上义务的能力。国际法主体包括国家(具有定居的居民、固定的领土、主权、政府)、国际组织(最为典型的是联合国)、争取独立的民族(如阿富汗)。 三、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内容是什么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是指那些被各国公认和接受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适用于国际法各个领域的原则,具体包括: (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表现为三方面:对内最高权、对外独立权和自卫权。 (2)禁止以武力相威胁或使用武力原则。不过,依宪章有关规定采取的集体强制措施、殖民或半殖民地人民争取民族独立的武装斗争等,不受这一原则的限制。具体包括:禁止非法进行武装攻击、从事武力威胁、进行侵略战争宣传。 (3)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原则。这一原则构成宪章解决国际争端各条款的基础,并成为国际法上集体安全制度的重要原则之一。 (4)不干涉内政原则。不干涉内政是指国家在相互交往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直接或简洁的干涉他国主权管辖范围内的一切事务,同时也指国际组织不得干涉属于成员国国内管辖的事项。所谓“内政”,一般是指国家不受国际法约束而能独立自主处理的那些事项,如一国的政体、内部组织、对外政策等。 (5)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条约必须遵守是传统国际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自觉善意。 (6)国际合作义务。国际合作已是具有普遍意义的现代国际法基本原则。《联合国宪章》将“促成国际合作”列为宗旨之一。《国际法原则》规定,各国

论法律人格内涵的变迁和人格权的发展_从民法中的人出发

法学评论(双月刊)2002年第1期(总第111期) 论法律人格内涵的变迁和人格权的发展 )))从民法中的人出发 马骏驹 * 刘 卉 ** 内容提要:作者从法律人格内涵的变迁中归纳出由不平等到形式平等再到趋近实质平等三个阶段的基本特征,并分析相应各阶段法律人格与伦理性之间的关系,指出法律人格内涵的丰富是人格权发展的民法理论基础;加速人格权发展,提升人格权地位使之与财产权并重将成为未来民法不可阻挡的趋势。 主题词:法律人格内涵 伦理性 人格权 人格权独立 人为何物?自古以来就是人们苦苦思考的一个问题。直至近代,各种学科力图从不同的角度来把握人。哲学从人类整体及有能动的社会存在来俯瞰人;生物学从物理或化学的观点来把握人;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从精神的角度来研究人;社会学则从所谓社会构成的层面来把握人。法律作为一种人类有意识的社会活动,当然与人相关。法律对人的行为或社会关系的规范,离不开权利与义务。而在一定的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下的一定权利与一定义务的综合,则体现了整个社会在秩序和正义间寻求平衡的价值追求。法律上的人,并非指有具体经验的人,与其说是一个蕴藏着无限内容,具有某种细微差别的个性的具体的人,不如说是从社会法律生活的秩序这张布裁下的一小块布而已。 1 而民法中的人以何种资格存在?民法对人的哪些内容予以关注?民法对人的这些内容又以何种方式予以保护?从民法演进的过程来看,人与民法的连接点就是法律人格。人格本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人 格脱离了人,自然就是一个抽象0。 o但一旦将人格 赋予法律性,赋予其主体、权利能力、受法律保护的利益等多重内涵时,人格就上升为法律人格。所谓法律人格,就是私法上的权利和义务所归属的主体。法律人格的有无,决定了人在民法上的资格的有无;法律人格的完善程度,反映了人在民法中的地位的高低;法律人格的内涵的发展也扩展了人在民法中的权利。可以说,法律人格的不同状态,显现了人在民法中的存在方式,从而也决定了民法对人的关注程度。黑格 尔说:/成为一个人,并尊敬他人为人0。 ?作为直接体现使人/成为一个人0的权利的人格权,是指主体为维护其独立人格而固有的基于自身人格利益的权利,如生命权、身体权、名誉权、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人格权是法律人格处于趋向完满状态下理性人类所必备的法定权利,个人在法律上和事实上不享有人格权,则必将丧失做人的根本权利和作为人的基本价值。故置于民法保护下的人格权,是人能够真正作为一个人存在,并与社会联结在一起与他人平等、充 *** 1o? (德)黑格尔:5法哲学原理6,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第48页;梅因:5古代法6,商务印书馆1959年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6,第1卷,第277页。 (日)田中耕太郎:5作为法律学中/经济人0的商人6,载5田中耕太郎文集6第7卷,春秋社,昭和39 年,第327页。 清华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刑法诉讼全球化及中国立法发展二

全球化与中国立法发展二 实现享有充分的人权是全人类共同的理想和长期以来的奋斗目标,也是中国立法确认的根本价值。把保障和充分实现人权作为中国立法的观念明确确立下来,是90年代以来立法新发展的成果。过去,尽管中国宪法和其他立法对于公利予以了全面、充分而真实的规定和保障,但是人权这个概念并没有被完全接受。1991年,中国政府发表了《中国人权状况》白皮书,第一次正式以国家文书形式全面确认并阐述了中国的人权观念和人权政策;1997年,中国共产党的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强调要发展社会主义XX政治,继续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的同时,首次以执政党的最高纲领性文件的形式,提出要实行依法治国和切实“尊重和保障人权”,从而把人权这一基本价值引入中国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当中,引入到了法治以及立法领域,使中国立法原有的关于保障权利和自由的观念更加明晰化、更加符合国际立法发展的时代潮流。1991年以来,立法的人权观念得以逐步确立,并被贯彻在中国的许多立法之中。如《中华人民XX 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XX国国家赔偿法》、《中华人民XX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XX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XX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XX国残疾人保护法》、《中华人民XX国妇女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XX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XX国警察法》、《中华人民XX 国法官法》、《中华人民XX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XX国律师法》、《中华人民XX国监狱法》等法律的制定,《中华人民XX国刑法》、《中华人民XX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XX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XX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XX国婚姻法》等法律的修改,都体现了中国立法的人权保障观念和内容。在国际领域,继中国批准或者参加了18个国际人权公约之后,1998年中国政府签署了《公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2001年3月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了《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这些立法措施,表明了中国对国际人权的进一步认同和对国内人权保障的进一步强化。 (三)区分公法与私法的立法观念

外出考察报告范文两篇

外出考察报告范文两篇 《外出考察报告范文两篇》是一篇好的范文,觉得应该跟大家分享,重新编辑了一下发到。 外出考察报告范文两篇 【一】 xxxx月28日下午至xxxx月29日,第一考察学习小组一行9人在副校长xxxx同志的带领下,先后到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xxxx经贸高等职业技术学校、xxxx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高职院校,就学校升格高职后在教育教学管理模式、机构设置、分配制度等方面所面临的诸多问题进行考察学习,并参观了相关高校的校园及实验实训基地。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感受第一考察学习小组本次共考察参观了3所院校,其中高职院1所、高职校2所,考察的内容主要有高职校的机构设置及职能划分、系部管理模式、内部分配制度等,较之这三所院校的硬件设施、内部管理等,我校与淮安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有一定差距外,而与xxxx经贸高职校、xxxx财经高职校差别不大。这三所院校在管理模式上基本上都采用了系部二级管理模式,教育教学管理的重心下移至各个系部,各行政处室主要做好服务、协调、督查等工作,各系部职责明确、责权分明,整个学校严格按照制订的教育教学管理规章制度运行。我校于上世纪90年代初实行校科二级管理模式,经过长期运行和不断改进后,我校在校科二级管理上已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各处室、专业科的岗位职责明确,各项管理制度、考核思想汇报专题制度齐全,各部门在党总支、校长室的直接领导下,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部门工作,确保了整个学校教育教学工作高速高效运行,促进学校事业发展不断再上新台阶。由中职升格高职校后,学校在办学理念、育人规格、管理模式等方面都必须发生质的变化;搬迁新校区后,学校的办学规模急速扩大,原有的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学校的实际,为此,对学校的机构设置、分配制度、管理模式进行改革已成为我们全体学习成员的共识。 二、具体建议1.建立健全完善系部岗位职责、考核制度等系列规章制度。这是一项政策性、原则性较强,工作量较大,工作过程繁杂的系统工程。学校于

关于某同志的综合考察材料

关于****同志的综合考察材料 ***,女,汉族,**年*月出生,大学文化(****学院***专业学习),政治面貌为共青团员,籍贯****。从2015年7月起就职于*******一职至今。 个人简历: 2000年9月—2005年6月于*******学习 2005年9月—2008年6月于********学习 2008年9月—2011年6月于******学习 2011年9月—2015年6月于*******学习 2015年7月—至今就职于****** 主要社会关系基本情况: ***** 父亲群众工作单位及职务 ** ***** 母亲群众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妹妹共青团员现就读于********* 主要表现: 1、该同志坚决拥护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宗旨明确,思想觉悟较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武装自己,积极的向人民群众靠拢。树立和完善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2、该同志能够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各项规章制度。从未参与过任何邪教组织,并坚决同法轮功等邪教思想

作斗争;该同志无任何违法违纪的行为,未受到过公安机关或学校的任何处分处理。 3、该同志在校学习期间,连续获得校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并连续获得校级综合奖学金。能够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志愿者活动中,并获得优秀志愿者荣誉称号。 4、该同志为人谦虚真诚,处事公道正派;心胸宽广大度,不计较个人得失;待人诚恳、友善,尊敬领导,团结同志,很好地处理与领导和同事的关系;廉洁自律意识较强,处事作风严谨,坚守原则。 5、该同志参加工作以来,热爱本职工作,态度端正,工作热情高,执行力强,善于创新。在工作中,善于主动承担有困难的工作和领导交办的临时任务,主动解决工作中的问题,主动与领导同事们进行沟通和交流,勤勤恳恳,虚心好学,能够按时按质的完成工作。在工作期间多次受到上级领导的表扬和肯定,不存在任何纪律处分情况。 6、该同志的主要不足之处包括因大学毕业至今工作时间只有两年,所以缺乏了丰富的工作经验,尤其缺乏政府基层服务群众的工作经验。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沟通、统筹协调能力也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改善和提高。

国际法名词解释

By 俞振翰 几点说明: 1.本资料综合金哲老师课件、师兄师姐往年的复习资料等整理而成,是目前国际法名词解释中最完整的版本。 2.本资料覆盖率高达99.5%,个别过于简单的条目没有涵盖在里面。但至少在突击的时候翻过一遍书或上课听过课的同学不会有问题。 3.加粗体字部分是金哲老师课件中没有的或者不完善的名词解释,至于其中人权和国际刑法的部分看看就好,应该不会考。。。 4.纯为攒RP而发,祝各位好运。 国际法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概述 国际法:国际法主要是调整国家之间关系的具有法律拘束力的规则、原则和制度的总体。除了国家以外,政府间国际组织和争取独立的民族也是国际法的主体,而个人在某些领域内、一定条件下可以享有国际法所给予的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二节国际法的形成与发展 威斯特伐利亚和约:该和约是近代国际法17世纪从欧洲发展起来的一个重要标志并为结束“三十年战争”所签订。初步确立了领土主权和主权平等的原则,对近代国际法学的建立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国际联盟:第一个普遍的国际政治组织。基本宗旨是解决国际争端、维护世界和平。 《巴黎非战公约》:1928年签订。第一次在法律上明确地废弃了战争的合法性。 第三节国际法的主体 国际法主体:即国际人格者,是指国际法上的法律关系的当事者,即直接拥有国际法上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人格者。国家是国际法的主要主体,政府间国际组织和争取独立的民族也是国际法的主体,而个人在某些领域内、一定条件下可以成为主体。 第四节国际法的渊源 国际法的渊源:国际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产生、出现、得以确立并获得法律效力的地方或事实。而其历史渊源是国际法第一次出现的地方或事实。国际法渊源包括条约、国际习惯及文明各国所承认的一般法律原则。 国际条约:两个或两个以上国际法主体根据国际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人格与法人人格权

人格与法人人格权 [摘要]人格是一个古老的概念,在罗马法时代被用做区分人与人的技术工具;在近代以及现代法律中,人格一词所指的应该是主体在法律上的一般的地位。然而,对于人格权来说,自然人享有是基于其自然伦理之属性,或者简言之即为“理性”及“尊严”;法人无“理性”及“尊严”可言,故法人享有人格权这一说法即有不妥之处。 [关键词]人格人格权法人人格权尊严 一、人格之内涵 “人格”这一概念产生于罗马法。罗马法上有三个关于人的概念,即“homo”、“caput”和“persona”。“homo”是指生物学意义上的人,不一定是权利义务的主体:“caput”的原意是指头颅或书籍的一章。在古罗马时代,户籍登记时,家长在登记册中占有一章,家属则名列其下,只有家长才具有权利能力,所以“caput”就被转借指权利义务主体,表示法律上的人格。而“persona”则表示某种身份,是从演员扮演角色所带的面具引申而来,面具可用以表示剧中的不同角色,“persona”也就用来指权利义务主体的各种身份。在罗马法时代,只有同时具备自由人、家长及罗马市民三种身份的人才具有人格,即只有同时具有这三重身份的人才能被叫做“caput”,才能成为交易之主体,而其他人,要么是奴隶,要么是从属者,要么是外邦人,都不具有罗马市民社会的主体资格。可见,在当时,人格这一概念带有明显的“组织社会身份制度的工具” 的特性,是一种一些人压迫另一些人的法律技术工具。之后,经过资产阶级革命,将天赋人权、人人平等的观念导入社会生活。法国大革命彻底打破了这之前的社会身份制。《人权宣言》第一条是这样规定的:“人们生来并且始终是自由的,在权利上是平等的;社会的差别只可以是基于共同的利益”,其中人权的主体是人(Homme)和市民(Citoyen),而非具有所谓“人格”(personnalité)的人。在《法国民法典》第八条明确规定:“所有法国人均享有私权”。从此,身份制在其它国家也逐渐被废止。既然在法律已经宣告天赋人权、人人平等,那么在法律之中再规定每个人的人格平等似乎有显多余。 在我国,有学者认为“人格”一词在法律上有三种含义:第一种含义是指具有独立法律地位的权利主体,包括自然人和法人;第二种含义是指作为权利主体法律资格的民事权利能力;第三种含义是指一种受法律保护的利益,包

全球化时代信息时代的新特点。形势与政策论文

全球化时代安全问题的新特点 摘要: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世界各国在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方面相互渗透、相互依存日益加深,全球性问题日益增多。这些问题或现象涉及到全球所有国家,这些问题和以往安全问题又有些不同,表现出了一些新特点。非传统安全问题日益凸现是当前全球化时代国际形势的一个突出特点。 关键词:非传统安全问题全球化特点 正文: 从国家产生以来直至冷战结束,传统安全问题(主要涉及军事和政治领域)吸引着 各国政府的主要精力。然而,20世纪90年代以来,也就是冷战结束后,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来,在传统安全依然突出并有新表现的同时,非传统安全日益凸现成为国际形势的一个 突出特点。文章通过对非传统安全问题兴起原因的分析,说明一个严峻的现实:在中国深入研究、切实重视并且认真处理非传统安全问题有着其现实性、紧迫性和重要性。非传统安全是指“人类社会过去没有遇到或很少见的安全威胁”。东南亚金融危机、“9·11”事件、“非典”、印度洋海啸及禽流感等一系列事件,使得金融危机、恐怖主义、传染性疾病、自 然灾害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问题凸显出来,成为既是中国也是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安全 面临的突出问题。 非传统安全是相对于传统安全而言的,“非传统安全问题由来已久,只是在过去各自相对封闭独立的生存环境中,没有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当代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兴起不是偶然的,是诸多因素相互推进与综合作用的产物。 一、非传统安全问题凸显的时代背景之一:全球化的迅速发展作为一种安全形态,非传统安全问题的出现是全球化的一个产物。 全球化的快速发展是冷战后非传统安全问题增多、影响扩大并引起国际社会日益关注的重要原因。“全球化是政治的、技术的、文化的以及经济的全球化。”全球化是“一个涉当代国际生活各个方面、各个领域的结构变革和剧烈动荡。”全球化的影响是全方位的, 包括政治、经济与文化等诸多方面。全球化的风险主要在于它的不确定性、快速性和严重性。“全球化的意义尤其在于,它是对传统的国际关系、对国家主权及其他权利、对以国界标示人群活动区别的规则的一种深入持久的挑战。”在全球化进程中,人类安全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形势与新挑战。全球化使非传统安全问题更加突出。 非传统安全对国家安全影响的凸显在一定程度上是各国之间相互依赖加深的结果。在

2020外出考察报告

2020外出考察报告 ----麦积山石窟与龙门石窟艺术价值 很难的学校这次组织外出考察,主要目的是要我们更了解民族文化,对我们的艺术修养和艺术的认识有所提高。对我们的毕业创做 有很大的帮助。主要考察了佛教文化,道教文化和儒教文化。无论 是那种文化,都有很艺术价值,无论从绘画,书法,历史和人文等等,都有着很高的参考价值。就像有人问永乐宫壁画和清明上河图 有什么区别。我个人认为其实很简单,永乐宫壁画绘画艺术高,因 为它的造型,和色彩和人物的神态都达到了及至,而清明上河图它 的历史价值高,因为它反映的是真实社会生活,不像永乐宫的壁画 反映的只是神话不是显示。由此麦积山石窟与龙门石窟也是如此, 不过有不同与永乐宫的壁画和清明上河图。它门有着相同的地方, 就是都是佛教文化的留传,但在表现方式上却不相同,一个是泥塑 艺术,一个是石雕艺术。中国古代文化灿烂辉煌,有着五千多年的 历史,石窟艺术是古代文化中的一朵奇葩,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它 分布广泛,反映了我国魏晋南北朝及隋唐时期的佛教艺术。 麦积山石窟位于甘肃天水城东南45公里处,秦岭山脉西端,因其 外观“如民间积麦之状”而得名。石窟开凿于十六国时期的后秦(公 元384——417年),以后南北朝时期的北魏、西魏、北周和隋、唐、宋、元乃至明、清等十几个朝代,都在这里进行了营建。麦积山现存 大小窟龛194个,54个位于南崖,140个分布在西崖,除少数窟龛内已 空外,共保存了从公元四世纪末到十九世纪约1500年间的泥塑、石 雕7200多件,壁画1300多平方米。麦积山石窟与莫高窟、云岗石窟、龙门石窟并称为中国的“四大石窟”。 洞窟窟内的艺术内容,及其所反映的思想主题并社会历史背景之后,作为一点补充,也是合理的逻辑推理:麦积山第127窟作为当 时在特殊情形下为乙弗后所建的洞窟,特殊的题材与来源,还有特 殊的画工成份等,这些必将对麦积山同时代及其后的石窟艺术产生 深刻之影响,也就是说与乙弗后有关的社会历史在麦积山的活动,

对某同志的考察材料

对某同志的考察材料 对某同志的考察材料 考察报告对某同志的考察材料材料考察同志 **男**年出生汉族**年参加工作大学毕业,现任**有限责任公司**中心总经理,兼党支部书记。**同志长期从事北京公司无线通信事业,工作努力,身先士卒,雷厉风行。政治立场鲜明,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一贯倡导的改革开放的路线、方针、政策,响应党的号召。去年m全国评比期间,网络优化部**总经理亲临现场指挥作战,全局组织领导,起到模范带头作用,从这次迎接检查的工作中发现网络优化部是一个团结的集体,该集体是党政力量凝聚的技术组合,有着极强的工作能力和创新精神。我们所有的测试人员每天早晨8点从单位出发,下午4点回单位总结,针对不同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有室内覆盖的则细致调整,从光分布天线到频率,从切换到功控,想到的我们做了,没想到的这次也想到了;没有室内覆盖的,我们有效利用外面大站的信号,全力保障覆盖。一次又一次,测试后的调整,调整后的复测,我们的优化人员耐心而细致。城市的每一条主要道路,高速公路,**总都亲自跑过,每45秒一次通话,每15秒一个拨打间隔,他自觉地遵守着;掉话点、切换不成功点,他一一记录着;因为心疼我们的职工,检查前夜,他从凌晨1点测试到凌晨5点,复查了将要检查的每一条道路。夜,是黑暗的,天,是寒冷的,明亮而热忱的是有着坚定信念的心。我们的优化人员也确实值得**总如此疼爱,从战役打响到胜利的两个月间,DT测试人员跑遍了北京的大街小巷,每天

5、6个小时的驱车测试,腰弯得不能挺直,眼花得不能远眺,错过了吃饭的时间,忘记了饥饿的感觉;回来后,面对 3、4兆的若干记录文件,一一回放,细心查找网络问题,掉话点、切换不成功点、质量差点、一一的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调整参数、调整天线、加站建议…。用尽我们能用的方法,想尽我们能想的招数,目的是绝对的单纯: 保障道路的覆盖,提高网络的质量。去年**总去国外考察,归国后不顾身体不适,只到医院做简单处理,便不顾医生一再叮嘱,立即赶到单位,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直到伤痛实在难以忍受,才回去休息。记得移动刚从北京电信中脱离后不久,网管中心正式更名为网络优化部,**同志担任优化部总经理,负责优化总体工作。此前,虽然网管中心也曾作过一些工作,但是其对网络的重要性和影响力度尚未充分发挥,没有引起全公司的注意。**总到任后,自上而下强调优秀的管理机制,调整管理体制,使优化中心现做好自身管理、结构的优化工作。针对优化工作的性质和特点,**总对优化队伍做了首次重大调整。调整之后,我们明显感觉日常工作顺畅多了,人力资源也得到了充分发挥利用,同时还进行人员考核上岗,在一段时间,在网管中心内部掀起了一次较大的学习高潮。光改变部门划分是不够的,需要从计划、考核等本质上对员工施加压力,向其传达信息,使全体员工都积极行动起来,彻底将优化工作从以前的情况中改变出来。记得在1997年底,网管中心(网络优化部前身)专职从事优化工作的只有6人(东西区各半),就连网管内部对优化工作的存在和实质知道的人寥寥无几,更不要提及成绩了。而在1999年中,优化工作已经成为保证网络安全运营的重要手段,网络优化人员队伍已经得以发展壮大,

干部考察材料范文【可编辑版】

干部考察材料范文 干部考察材料范文 干部考察材料范文 ***同志系市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先后分管农村卫生、公共卫生、医政科、医鉴办、疾病控制、卫生监督、血液管理等工作,所分管工作,均在全省取得领先地位。该同志业务非常熟悉,工作富有创造性。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是卫生工作的基础,主抓这项工作后,深入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及市、县各医疗机构,周密调研,积累了一大批基础数据,对照卫生服务能力建设100多项考核要求,制定了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这项工作在全省走在前列。2016年,主抓儿童先天性心脏病手术试点工作,圆满完成了179例先心病患儿的手术任务,并在全省取得了示范作用,国家卫生部给予了高度肯定。该同志应对突发事件积极作为。他先后多次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救治工作,如儿童手足口病、婴幼儿奶粉事件的处理工作、重大餐饮中毒事件的处理,胆大心细,处置效果既好又快,全市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力得到提升。今年6月的抗洪救灾,他主动要求到灾情最严重的龙虎山景区,带着医疗、防疫队伍,进村入户,确保了重灾区群众的健康安全。该同志服务全局观念强。工作不分内外,只要需要都主动承担任务,认真完成。同时多次参与市中心工作,协调沟通解决很多工作难点问题,履行卫生部门的职责。如医改试点工作,多次深入基层,探索分配办法,完善管理措施,主动与市医改办配合,使我市的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 该同志认真贯彻落实市委提出的打基础、立规矩、守底线的工作部署,带头执行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能自觉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

洁自律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在配偶、子女从业,配备和使用公务用车,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赌博和变相赌博,违规去营业性娱乐场所方面无不良反映。不足之处:工作上有时老好人思想。民主情况:2016年市卫生局领导成员、机关干部职工34人参加会议投票。发出表34张,收回表34张,有效票34张。其近期可提拔为副县级干部人选32票,占9 4.12%,排位第一。2016年9月8日共找17人谈话,其中17人其可提拔,占100%。民主测评情况:2016年9月8日市卫生局领导成员、机关干部职工共32人参加了民主测评。发出测评表32张,收回测评表32张,有效表32张。综合评价:优秀31票,占 96.78%,称职1票,占 3.22%。考察人:年月日《干部考察材料范文》 附送: 干部考核材料怎么写 干部考核材料怎么写 干部考核材料怎么写 (一)知识概述考核材料,从广义上说,是指在考核干部过程中形成的所有关于干部表现的材料。如:座谈记录、民意调查表、民主测评表、年度考核表以及干部本人过去写的文字材料等。从狭义上说,是指在考核的基础上,对考察情况综合、甄别、研究之后形成的反映干部德、能、勤、绩诸方面情况的书面综合材料。本书所阐述

国际法上的国家

第二章:国际法上的国家 ?国家的要素和类型 ?国家的基本权利 ?国家和政府的承认 ?国家和政府的继承 ?国家责任 第一节:国家的要素和类型 State in International Law ?一、国际法上国家的概念 ?国际法上的国家是指具有定居的居民、确定的领土、一定的政权组织和拥有主权的政治法律实体。 ?“国家是定居在特定的领土之上,并结合在一个独立自主权力之下的人的集合体。”——邵津主编《国际法》第35页 ?“当人民在他们自己的主权政府下定居在一块土地之上时,一个正当意义的国家就存在了。”——詹宁斯、瓦茨修订《奥本海国际法》(第九版)第1卷第1分册92页。 ?“蛮夷流徙无定所,往来无定规,亦不为国。盖为国之正义,无他,庶人行事,常服君上,居住必有定所,且有地土、疆界,归其自主。此三者缺一,即不为国矣。”——丁韪良译《万国公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中国近代法学译丛》。 ?国家作为一个国际人格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固定的居民;(2)确定的领土;(3)政府;(4)与他国交往的能力。——1933年《美洲国家间关于国家权利和义务的公约》第1条。二、国家的类型 ?(一)单一国和复合国(国家结构形式) ?1.单一国(unitary state)是指对内对外权力高度统一的国家。表现在对内有统一的宪法和法律、有统一的国籍、统一的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等;对外是统一的主权国家,其属下的地方政府未经中央权力授权,不能进行国际交往活动。 ?2.复合国(composite states)是指两个以上的邦和国家依协议组成的国家联合体,包括联邦和邦联两种形式。 ?(1)联邦(federation)是指两个以上的国家组成的永久联合体,对内在统一的前提下依宪法适当分立,对外高度统一。 ?(2)邦联(confederation)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通过签订条约而建立的国家联合体,其特征是对内对外高度分立,邦联本身不是国际法的主体,而其成员邦是国际法主体。历史上的邦联有:1778—1787的美利坚合众国、1815—1848的瑞士、1815—1866的德国。现今有1982年成立的塞内冈比亚邦联。 (二)独立国与附属国(享有主权程度) ?1.独立国是指享有完全主权的国家。 ?2.附属国是指在历史上国家对外交往权受到一定限制的国家,包括附庸国和被保护国。 ?(1)附庸国是指对内拥有自主权,但对外关系则绝对或者大部分受“宗主国”控制的国家。?(2)被保护国是指依据条约将本国外交权和防务权交由保护国,并与保护国形成保护与被保护的关系的国家。 ?被保护国不属于保护国的一部分,具有一定的国际法律人格。 (三)永久中立国 permanent neutralized state ?永久中立国是指通过条约承担永久中立义务,除其本身自卫外,不参与任何对外战争或武装冲突,也不参与任何可能使自己卷入战争或武装冲突的条约或行动,同时其他国家承认并保障其中立地位的国家。

论从抽象人格到具体人格及其法律规制(一)

论从抽象人格到具体人格及其法律规制(一) 摘要:近代民法根基于商品经济,秉承斯多葛哲学以来的理性传统,历经近代人文主义思潮和启蒙思想的启迪,确立了抽象平等的法律人格。但进入二十世纪以后,垄断加剧、社会动荡、各种不平等加剧,保护弱势群体成为一大法律问题,遂出现近代民法抽象人格向现代民法具体人格的转变思潮。然而,在作为“宪法”地位的民法典中不能用具体人格代替抽象人格,抽象人格仍具有不可动摇的地位。随着保护弱者地位的法律的增多,社会法逐渐形成,由此形成了具体人格根基的土壤。这一方面显示了民法发展的现代化,另一方面也显示了法律从二元法律结构向三元法律结构的发展从而法律调整社会生活的精细化过程。在这一发展变化过程中,人更加受到关怀,人的尊严更加受到尊重。关键字:法律人格抽象人格具体人格近代民法现代民法社会法一从抽象人格到具体人格近代私法上的法律人格,是指私法上的权利义务的归属主体,它指的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而是人在私法中的资格和地位。这种人格制度起源于罗马法,罗马法中的人格是对个人在国家和宗族关系中的地位在法律上的整体评价。在罗马法中,这种地位是不平等的。权利能力制度最早出现在《奥地利民法典》中1.它是对人在私法中地位的描述。在近代私法中,基于个人主义思想和商品经济的发展,法律人格也突破了不平等的羁绊,因而近代民法上的人格或权利能力均是私法关于人特有的概念,是对人的平等地位的抽象表述,两者属同一范畴,实质上是等值的2.因而,本文也认为法律人格和权利能力是等值的,并在此基础上讨论问题。近代民法3打破了罗马时期的奴隶和中世纪的农奴不能作为权利义务主体的禁锢,赋予了所有自然存在的有血有肉的人私法主体的地位,使他们均得为权利义务的归属主体,即享有法律人格,因而法律人格不仅具有这种法律技术的意义,而且还含有伦理性的意义-对人的尊严的尊重。《法国民法典》第8条:“所有法国人均享有私权。”《奥地利民法典》第16条:“任何人生来就因理性而获得明确的天赋的权利,故得作为(法的)人格而被看待。”第18条:“任何人都具有在法定条件下取得权利之能力。”《德国民法典》第1条:“人的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这些都是自然人在近代民事立法中的法律地位的表达,即所有的自然人都享有完全平等的法律人格。不仅如此,《德国民法典》还承认团体得享有法律人格,成为私法主体。由此确立了私法的二元主体结构,使法律人格的伦理性意义减弱,技术意义得到突出表现。所有这些都只是规定了自然人和团体的法律地位,是极为概括和抽象地表达了私法主体,并不具有现实生活中各种各样的人的形象。至多,我们可以在民法中看到所有权人、债权人和债务人、出租人和承租人、雇主和雇工、侵权人和受害人等的存在。这也许可被看作按权利义务类型把握住了人。然而,所有者,无论是大企业主,还是立刻消费掉的物品的所有人都作为同样的所有人对待;卖主,不论是生产大量产品的大企业,还是为了生活而卖掉继承到的巴掌大的一块儿土地的老婆婆,都是同样的,而且在契约中,买方和卖方、出租人和承租人、雇主和雇工之间均作为对等的主体来看待,并使民法试图保持这些权利义务的平衡。人在这些民法上的资格中,被作为平等的主体对待,两者之间的经济实力、社会实力、情报收集能力的差异却完全没有当成问题4.正如拉德布鲁赫所言,民法典是不知道农场主、手工业者和工场主、企业家,而只知道完完全全的法律主体,只是“人”。5这就是近代民法中的人的形象-抽象的、平等的、理性的人。人类进入二十世纪,民法也从近代发展到了现代。二十世纪是一个极度动荡,急剧变化,各种矛盾冲突空前激化和各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层出不穷的不稳定的世纪。垄断的加剧,使中小企业面临破产的危险。技术的进步,使工业社会进入发展的高峰时期,也由此出现了两极分化、贫富悬殊、劳动者与企业主的对立、生产者与消费者的对立,以及企业事故、交通事故、环境污染、缺陷产品致损等严重的社会问题。社会中的人们越来越来分化,形成强势群体和弱势的对立和冲突。而近代民法所确立的权利能力平等、所有权绝对、契约自由和过失责任等原则以及各个民法领域都面临着危机,以致促使人们思索民法在二十世纪的地位和作用。由此形成了近代民法的现代转型。其中重要的一点就是促使抽象人格向具体人格的转变。近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面临挑战与机遇

全球化背景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面临挑战与机遇 全球化作为当今世界发展不可逆转的趋势, 对我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事业既带来了一些机遇, 也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提出了严峻挑战。对此, 我国要抓住机遇, 迎接挑战, 就必须积极参与全球化进程, 注意把握好一些重要原则, 并采取有效措施 一.全球化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挑战 全球化固然为中国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机遇, 但同时, 由于资本主义国家在全球化进程中战据主导地位, 这无疑给中国现代化的发展带来巨大挑战 1、全球化对中国的经济发展和经济安全提出挑战 我们知道, 现行的国际经济秩序是由发达国家自己建立和制定的, 当然代表和反映了他们自身的利益, 因为它存在着严重的不平等。发展中国家在这个秩序中受到的损害是显而易见的。中国作为最大的发展中国家, 不可能避免这种损失: 对外贸易中的不等价交换、向发达国家支付的外债利息、为取得知识产权而付出的高价、人才外流等等。这些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的经济发展构成威胁。全球化对中国国家安全利益构成威胁。随着世界经济的发展, 传统意义上的?国家安全# 概念被拓展, 它不仅仅指国防安全和军事安全, 还包括经济安全、社会安全、文化安全、科技安全、环境安全等新的内容。尤其是经济安全, 已成为更重要的国家安全利益。在全球化背景下,市场力量逐渐取代政治和军事力量而成为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手段, 经济利益的争夺成为各个国家利益竞争的核心。在全球化的过程中, 发达国家借助市场力量不仅维护了本国的经济安全, 而且往往为了求得自己的最大利益, 从主观上忽视甚至牺牲发展中国家的利益, 尤其是对社会主义国家, 更是加以歧视, 主要限制对社会主义国家出售高科技产品, 在贸易、知识产权等问题上搞摩擦。而发展中国家由于技术落后, 经济发展水平较低, 致使其经济在世界市场上占有的份额很低, 处于劣势地位, 经济安全受到严重威胁。爆发于1997年7月的亚洲金融危机就是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典型例证。在我国, 受安全影响的对象包括国内产业、市场、资源、环境、科技、体制和政策等等。而首当其冲的是民族产业, 这是影响我国经济安全的核心问题, 因此研究我国经济安全问题需要深入研究我国民族产业的安全问题。因为在我国民族产业是构成我国经济的主体, 在经济发展中起主导作用。 2、全球化对我国政治的挑战 全球化对社会主义国家政治的挑战表现为: 第一, 全球化对社会主义的政治体制提出了挑战。《邓小平同志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一文中概括了我国政治体制的主要弊端, 指出:从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干部制度方面来说, 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义现象、权力过分集中的现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权现象。# 因此, 要加快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第二, 全球化对社会主义的法制建设提出了挑战。全球化要求世界各国融为一体, 遵守世界通用的经济规则, 这就对社会主义国家经济运行的法制化、规范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以法律来规范我们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 依法治国, 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才能更好地适应全球化的挑战。 3、全球化对我国社会主义文化的挑战 全球化加强了中西文化的交流和接触, 也带来西方文化思潮和黄、赌、毒垃圾对社会主义文化的污染。信息高速公路的建立和互联网的接通是20世纪的一场信息革命,原来被禁止收听敌台的内容在网上已经是一览无余。因特网一方面给我们带来了大量新知识和信息, 同时也夹杂着西方的政治观点、文化思潮和文化垃圾, 这对我们的社会主义文化、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带来了挑战。另外, 境外反动刊物在地摊出现, 黄色书刊、光盘通过非法途径严 重泛滥, 丑恶现象卷土重来, 吸毒贩毒, 暴力凶杀, 都给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带来了困难。 4、中国在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 也使其在融入全球化的过程中面临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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