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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防护管理制度

产品防护管理制度
产品防护管理制度

十九、产品防护管理制度

XP-SA-019

1 . 目的

为防止产品在贮运、生产过程中受到损害或降低质量特性,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围

公司原辅料、添加剂、成品酒等相关产品的贮运和生产过程的防护。

3. 职责

3.1 生产部负责原辅料搬运、装卸过程的防护管理,负责成品酒从成品库到经销商约定交付点的产品的搬运、装卸过程的防护管理。

3.2 物流中心负责啤酒瓶的贮存、搬运过程的防护管理。

3.3生产部各库房负责库存原辅料、添加剂、包装物、清洗剂、消毒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贮存防护管理。

3.4各生产车间负责生产过程原辅料、添加剂、包装物、清洗剂、消毒剂等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过程防护。

4. 内容

4.1贮存防护:

4.1.1 原辅料、添加剂等产品的贮存防护要求

a.生产部对库存的原辅料按品种、质量等级产地、到货日期立仓或库房存放,离地离墙按照贮存要求进行贮存,以防侵蚀、日晒和雨淋,并采取防鼠、防虫措施。

b. 添加剂库对库存的添加剂等要按品种、到货日期码放整齐,离地

离墙存放,按照贮存要求进行贮存,有防虫、防鼠和防高温措施。

4.1.2 包装物的贮存防护要求

a.包装库对库存的商标、瓶盖、易拉罐和纸箱应按品种、生产厂家、进货日期等分别存放,存放时应垫底,离墙存放,库房要保持通风、干燥,有有防火、防潮、防污染设施。

b.瓶子和塑料箱应分垛码放整齐

回收瓶码放整齐。新瓶应贮存在大棚内或用苫布苫严。

4.1.3 成品酒的贮存防护

a. 成品酒库房应保持阴凉、干燥、通风。

b. 成品酒入库时,库管员要严格按照《库房管理制度》进行质量和数量的验收,负责指导装卸工按品种、批次分垛码放。

c. 成品酒要码放整齐,保持道路畅通,先入先出;成品酒的存放要有防日晒、雨淋和防冻措施,不得与潮湿地面直接接触。

4.1.4 原辅料、添加剂、包装物和成品酒等要做到帐、物、卡相符。

4.1.5保管防护

a. 产品办理入库手续后,库管员要及时做好入库、出库登记记录。内容包括品种、日期、规格、数量、经销商等。

b.库管员每日上报库存情况,以利于生产调度合理安排生产和有关人员查阅,防止产品积压或短缺。

c.在对库存产品进行盘点的过程中,要同时对库存产品的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反馈至相关部门、人员,并做好记录。

4.2生产过程防护

4.2.1生产车间现场实行封闭式作业,非生产人员不得随便入内。

4.2.2 生产车间的现场卫生严格执行《生产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4.2.3 生产车间要保持生产现场整洁,置物有序,符合公司7S标准要求,原辅料、食品添加剂、清洗剂、消毒剂分区域存放,做好标识,并严格按照其性能特点采取有效的防止污损的措施。

4.2.4 生产车间强化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操作人员严格按《作业指导书》和工艺文件要求进行操作,做好卫生防护,以有效防止对产品的污染、损坏或变质。

4.3运输过程防护

4.3.1 生产部装卸工在装卸原辅料时要防止雨淋或着水,以免造成原辅料的霉变和损失。暂存站台的原辅料生产部要做好防护措施,防止原辅料雨淋变质。

4.3.2装卸工在装卸包装物时,要轻装轻卸,防止破损。装卸时禁止倒置、横批和碰撞,码放整齐、平稳。

4.3.3 成品酒库管员发货时如发现啤酒破损、漏气或量不足、不足数的情况,应及时更换或补足。摔过的啤酒,库房不得发放。

4.3.4 装卸工在装卸成品酒时必须轻装轻卸,不允许摔、扔、砸、磕、碰、撞等野蛮行为,禁止倒置、横批和碰撞,码放整齐、平稳、紧凑。

4.3.5 装卸工在装塑包酒时,车上要铺麻袋等防护品,防止碰撞造成的破损。禁止倒置,破包或炸瓶包不得装车,车装满后要扎紧或用泡沫板、棉被等塞紧车上空隙,防止车辆运行过程中塑包歪斜、破损等。

4.3.6 装卸工刹车要牢固,防震动、碰撞;顶层边缘应有护板,不能

用绳子直接勒箱。

4.3.7成品酒装车时码放高度要符合要求:塑箱酒(纸箱酒)不超过五层、塑包酒不超过四层、易拉罐不超过十二层。

4.3.8 公司负责运输原辅料、包装物和成品酒的运输车辆驾驶员应做到平稳驾驶,车上有防日晒雨淋用的苫布,冬季运输啤酒要对啤酒加盖棉被以预防冻酒。

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汇编

范文范例指导学习 安 全 防 护 用 具 管 理 制

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进行监管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 现场而造成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防护用具 1、安全防护用具,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及其他个人防护用品等。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 3、电气产品,包括手持电动工具、木工工具、钢筋机械、振动机具、漏电保护器、电闸箱、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4、架设机具,包括用木、钢等材料组成的各类脚手架及其零疗件、登高设施、简易起重吊装机具等。 (二)施工机械设备 1、包括大中型机械、施工电梯、挖掘机、打桩机、混凝土搅拌机等施工机械设备。 2、公司工程部负责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施工机械设备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的具体监督管理工作,由分公司技术科、质安科及项目部负责实施。 3、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4、施工现场必须采购、使用具有相应的检测合格证明及以下资料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 (一)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二)产品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三)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四)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5、公司工程部对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抽检,发现不合格产品或技术指标和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产品,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清除出施工现场。 6、施工现场新安装或停工6个月以上又重新使用的塔吊起重机、龙门架等,在使用前必须组织由工程部等技术管理人员参加检验,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不能自行检验的,可以委托当地建筑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检验。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为使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确保机械设备对环境影响达标,处长使用寿命,应对机械设备实行单级或多级的定期保养:定期保养时贯彻预防为主的原则。具体规定如下:1. 设备的定期保养周期,作业项目、技术规范,必须遵循设备各总成和零部件的磨损规律,结合使用的条件,参照说明书的要求执行。 2. 定期保养一般分为例行保养和分级保养:分级保养分二级保养,以清洁、润滑、紧固、 调整、防腐为主要内容。 3. 例行保养是由机操工或设备使用人员在上、下班或交接班时间进行,重点是清洁、润滑、检查、并作好记录。 4. 一级保养由机操工或机组人员执行,主要以润滑、紧固为中心,通过检查、紧固外部紧固件,并按润滑图表加注润滑脂,加添润滑油,或更换滤芯等。 5. 二级保养由机管员协同机操工、机修工等人员执行,主要以紧固、调整为中心,除执行一级保养作业项目外,还应检查电气设备、操作系统、传动、制动、变速和行走机构的工作装

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265 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安全防护装备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为规范安全防护装备的职责、内容和方法等,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项目部范围内的所有安全防护装备。 3. 引用标准3.1《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国家电力公司发布1996-05-01实施)3.2《电力建设安全施工管理规定》(原电力工业部发布1996-01-01实施) 3.3《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原能源部发布1992-09-01实施)(变电所部分) 3.4. 《电业安全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安生(1994)227号 4. 定义安全防护装备是劳动者在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

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所配备的装备和工器具。防护装备如安全帽、安全带、绝缘鞋、防砸鞋、耐酸(碱)手套,橡胶耐油手套、防护眼镜、耳塞、铅服等。工器具如防坠器(速差器)、攀登自锁器、漏电保护器、绝缘棒、绝缘夹钳、验电笔等。 5. 职责 5.1.仓库人员负责保管、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5.2.物资供应部门负责防护装备的采购,验收、检查、报废等工作,并进行定期试验,必要时邀请同级技术、质检、安全等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5.3.安全部门负责审批计划和选择厂家、型号等。 6. 管理内容和办法 6.1.采购必须采购具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和零部件。 6.2.验收、检查、试验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667-59 护士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病房护士长负责护士的职业安全监管工作,在医院现有条件下提供防护设备。 2、护士在执业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3、严格按照化疗药物使用说明书配制药物,配药时带手套。 4、严格执行接触放射线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 5、操作前后按“七步洗手法”认真洗手。 6、操作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气管、粘膜或破损的皮肤时带手套。当估计操作会有血液、体液可能溅到眼睛、鼻腔、口腔或者皮肤时,采用适当的保护用具(戴口、面罩、围裙等)来防止感染。 7、一副手套只能用于一位病人或一项操作,操作完后立即丢弃用过的手套。

8、一旦手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或每次摘下手套均对手进行彻底清洗。 9、使用针具进行消毒时,带手套,用过的针具立即扔到废物桶内,严格执行普及性预防措施:回套针帽(必要时用单手法)不摆弄针头、不徒手分开针头与注射器。 10、用过的针具、刀片或其他锐器置于不易被刺破的专用容器内。 11、操作后及时料理污染场地,不留给他人料理,禁止用污染的手接触开关、清洁区和清洁物品。 12、受到(甲类传染病中非典型肺炎,乙类传染病艾滋病、乙肝、丙肝)病人用过的尖锐器械损伤后,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被刺或损害的伤口。 用清水冲洗被血液或体液溅到的鼻腔、口腔和皮肤。 用清水、生理盐水或其他特定清洗消毒液冲洗被血溅到的眼睛。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的监督管理,防止因不合格产品流入施工现场而造成伤亡事故,确保施工安全,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的安全防护用品,是指在施工现场上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防护设施、电气设施。 1、安全防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绝缘鞋、绝缘手套、电工工具、防护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2、安全防护设施,包括各种“临边、洞口”的防护用具等;电气设施,包括各级电控箱、漏电保护器、电缆、电器开关、插座及电工元器件等; 二、施工现场应采购、使用具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的产品,必须建立安全防护用具台帐,完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的责任制。 三、在采购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时,应当验证销售单位的经营资质并提供下列资料(复印件)备案留存: 1、销售单位的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 2、产品的生产许可证(指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和出厂产品合格证; 3、产品的有关检验标准或检验报告; 4、产品的有关图纸及技术资料; 5、产品的技术性能、安全防护装置的说明。 四、采购回的安全防护用品须按规定试验、鉴定且合格后方可发放;进场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提供采购日期、保存和使用情况的相关材料并经项目部检查、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项目部、分包单位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 六、项目部必须按规定对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定期进行检查、试验并记录,及时报废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 七、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八、安全工程师必须对使用中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隐患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解决。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 1 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为确保生产过程中工艺、设备的安全防护持续有效,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工艺、锅炉、压力容器、仪表仪器等部位的控制。 2 职责 2.1 生产设备、机加工机械设备上安装的安全防护设施、限位报警装置和安全联锁装置、电气安全用具、过载保护、防雷接地等,由生产部负责。 2.2 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温度、压力、流量、重量等检测仪表仪器由质管部负责。 2.3 火灾报警、灭火装置由保卫部负责。 2.4 劳动防护各类安全器具由技安部负责。 3 安全管理要求 3.1 生产中温度、压力、液面仪表、报警装置、安全联锁装置、事故停车装置、起重设备行程和负荷限制装置、电器设备的过载保护装置、机械旋转部位的防护装置、火灾报警装置,以及事故照明安全疏散设施,静电避雷保护装置等均属安全防护装置。对上述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定期加以维护,保证灵敏可靠,避免因装置故障而发生事故。 3.2 在作业过程中,需佩戴和使用的以保护人体健康、安全为目的的防护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绝缘手套、防护服、工作鞋、绝缘棒、手套、绝缘垫等均属防护器具。对上述安全防护器具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和穿戴。 3.1 安全防护装置要定期进行检查与维修、检验,损坏应及时更换。3.2 安全防护装置不准随意拆卸、挪用或放置不用,若确有必要申请拆除,须经过技安部或主管安全领导同意。

4 防护装置选用与保管 4.1 选用防护装置与器具应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和防护器材性能及其防护范围正确选用,不准超出防护范围进行代用。 4.2 各单位要加强教育、培训,使每个员工熟知岗位上安全防护装置的结构性能、使用和维护保管方法。 4.4 各种防护器具要定期检查,严格按要求合作。 4.5 电气安全用具要安期进行耐压试验、定点存放,专人保管。 4.7 登高作业安全带用前须仔细检查,用后妥善保管,防止潮湿霉烂使强度下降,不利于登高作业安全。 5 考核 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 ━━━━━━━━━━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最新版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21799690005792879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工作过程中未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由公司统一发放和配备,供员工使用的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 第二章采购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采购 (一)劳动用品采购计划由生产部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及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要求到提供以下证件的单位购买: (1)厂家的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有效的检测报告; (三)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 (四)统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进行招投标,并经职工代表、生产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单位选择、定价、定式样、定标准等工作。

(五)劳保用品采购到厂后,采购部门应组织生产部及相关部门人员 进行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接受。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采购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公司库管人员、质检员检查验收。 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要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查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观察护品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准确、证照不全、无LA标志的,坚决不予接受入库,并责令采购部门退库。 加强验收稽核,发现验收程序和环节不全、不规范、不履行入库手续和手续不齐备。公司财务应拒绝支付货款。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制度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劳动用品的供应降低工程成本与消耗,加速周转,节省消费,特对工程所用劳动用品进行全面的统一的管理,各部门应遵守下列的规章制度,以便能使用完整的劳动用品。 (一)搞好劳动用品的入库验收,把好劳动用品的验收关,确保规格、数量、质量、符合使用规定。 (二)搞好各种机具设备的保养工作,严禁出库机具有拖延工程工期现象。

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清苑县中医医院 职业暴露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预防职业暴露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损伤的皮肤、粘膜和被这些物质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1、基本特点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治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空气隔离和飞沫隔离。 2、预防措施 (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 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 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罩;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 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具 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围裙。

(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4)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有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5)使用后的锐器应直接放入耐刺、坚硬、防渗漏的利器盒。 (6)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禁止将用过的锐器或注射器进行分离、浸泡、清洗;禁止将血液或体液从一个容器转到另一个容器。 (7)被上述物质污染的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应进行清洁或适当消毒 (8)污染的床单及时处理,防止接触病人的皮肤与粘膜,以防污染衣物及微生物传播。 (9)医护人员进行各项医疗操作、清洁及环境、物体表面消毒时,应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 (10)可能污染环境或不能保持环境卫生的病人应予隔离。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本)

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目的 安全防护措施是保证生产安全的重要手段与保障,搞好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有利于安全、文明生产,减少或避免事故的发生,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降低生产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对安全防护措施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3、管理职责 3.1董事长或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的安全管理责任。 3.2安全科负责具体安全工作的计划、制订和实施的监督。 3.3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防护的具体管理。 4、程序 4.1安全生产管理 4.1.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各级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各项生产任务都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指标等保证措施。 4.1.2新进公司员工上岗都须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变换工种,须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工人应掌握本工种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1.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应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 4.1.4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要进行全面的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4.1.5特种作业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操作证必须按期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4.1.6各生产队每天做好班前安全检查,各负责人进行安全记录交接。 4.1.7遵章守纪、佩带标记,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4.1.8安全事故处理要建立安全事故档案,按调查分析规则、规定进行处理报告。 4.2施工用电安全防护 4.2.1支线架设 4.2.1.1配电箱的电缆线应有套管,电线进出不混乱。 4.2.1.2支线绝缘好,无老化、破损和漏电。 4.2.1.3支线应沿墙或电杆架空敷设,并用绝缘子固定。 4.2.1.4过道电线科采用硬质护套管埋地并作标记。 4.2.1.5室外支线应用橡皮线架空,街头不受拉力并符合绝缘要求。 4.2.2现场照明 4.2.2.1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压。 4.2.2.2照明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 4.2.2.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 4.2.2.4室外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内距地面不得低于2.4m。 4.2.3电箱(配电箱、开关箱) 4.2.3.1电箱应有门、锁、色标和统一编号。 4.2.3.2电箱内开关电器必须完整无损,接线正确。各类接线装置灵敏可靠,绝缘良好。无积灰、杂物,箱体不得歪斜。 4.2.3.3电箱安装高度和绝缘材料等均应符合规定。 4.2.3.4电箱内应设置漏电保护器,选用合理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进行分级配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职业防护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血源性病原体职业接触防护导则》、《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订本制度。 一、医务人员的职业防护要求 1.建立工作人员的职业防护制度和相关措施 , 发现工作人员的医院感染应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和医务处。一旦发生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放射损伤或事故立即报告本科室主任和医务或医院感染管理部门。 2.重点科室医务人员应定期体检,进行必要免疫接种。工作人员患传染性疾病或感染性疾病期间应暂时离开直接触病人和无菌物品的工作岗位。 进行消毒工作的相关人员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防止因消毒操作不当可能造成的人身伤害。 (1) 热力灭菌:干热灭菌时应防止燃烧;压力蒸汽灭菌应防止发生爆炸事故及可能对操作人员造成的灼伤事故。 (2) 紫外线、微波消毒时应避免对人体的直接照射。 (3) 气体化学消毒剂:应防止有毒有害消毒气体的泄露 , 按照国家规定定期检测消毒环境中该类气体的浓度 ,确保在国家规定的安全范围之内使用。对环氧乙烷灭菌及低温等离子灭菌

还应严防发生燃烧和爆炸事故及操作不当造成的伤害事故。 (4) 液体化学消毒剂 : 应防止过敏和可能对皮肤、粘膜的损伤。 (5) 使用和处理锐利器械和用具时应采取有效保护措施,避免人体的刺、割等伤害。 3.医院应提供必要的防护设备。各类人员均应严格执行《医务人员手卫生规范》、《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做好个人防护 , 严禁工作时间穿工作服进入食堂和外环境。 4.放射性防护要求: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应该具备放射性防护有关知识,按照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防护和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做好医务人员和患者的防护。一旦发生放射损伤或事故立即报告科室主任,按照医院关于“放射事故医学相关应急预案”要求进行处置。 5.生物安全防护要求:按照医院关于生物安全管理制度、措施及相关规定执行。 二、坚持按需防护的原则 1.基本防护基本要求:适用对象:在医院从事诊疗工作的所有医护技人员。配备防护用品:如:白大衣、工作裤、隔离衣、工作鞋、工作帽和医用口罩等。 防护要求:按照标准预防的原则,认真洗手和手消毒。 2.加强防护基本要求:防护对象:进行接触血液、体液、排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安全防护用品管理职责 1、安全部门负责审查进入本公司的外部劳动防护用品生产厂家及生产经营单位的资质认可工作。制定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审批防护用品的发放,负责监督检查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及使用管理,并对购进的防护用品经行验收。 2、物资采购部门根据防护用品的购置计划,负责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和发放,购买防护用品必须到有《定点生产证》、《经销许可证》的单位购买,对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职业健康安全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 3、财务部门负责提供购买防护用品的资金,对购置防护用品经费须凭安全部签署的报销凭证列支报销。 4、各分公司负责对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人员、数量、种类的经行统计上报。按照公司的要求领用个人防护用品并发放到员工。对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经行指导、督促正确佩戴。 5、工会是防护用品的监督部门,有权对劳动防护用品的质量、发放、使用经行监督。 6、安全部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对公司内防护用品经行抽查与检查,需要技术鉴定的送国家授权的防护用品检验站检验。 二、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 1、安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项目部提出,经项目经理审核后,由项目部材料员统一购买,采购的特种劳动保护用品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或行业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并在项目部入库、建账。 2、安全防护用品采购前,材料员应向安全部提供生产和经营安全防护用品单位的营业执照及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安全部签字认可。采购发票复印件应在安全部备案,加强安全部在采购过程中的监督作用。 3、采购的安全防护用品应是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LA”标识)的产品。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制,加盖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印章。 4、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必须在专门从事劳保用品生产经营的厂家或商家处采购,经营商家必须在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正规合法的供购手续。 5、项目部租赁的旧安全防护用品必须是合格品,并具有齐全、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 6、所购买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必须有“三证”,即生产许可证、安全鉴定证和产品合格证,由安全部门验收后方可入库。 7、安全部负责及时收集已取得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安全防护用品供方名录,及时传递给相关部门和管理人员,作为他们采购的参考依据。 三、安全防护用品的验收 1、施工项目部负责安全防护用品进行的验收,新采购或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应质量合格,质量证明文件齐全、有效。 2、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实行安全标志管理,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包括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和安全防护用品安全标识(“LA”标识)两部分。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汇编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依据 为规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和安全,预防职业病和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建筑施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围 本制度适用于松六公路土建施工项目部及施工队所属劳动防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使用、回收及报废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三、工作职责 1、松六公路土建施工项目部安全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订,并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负责执行和落实本制度,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满足其作业岗位职业健康和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管理要求 1、项目部和施工队应分别设置或指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

回收及报废处理等管理。 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和入库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按计划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由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机构或专兼职人员根据劳动防护用品使用单位或作业班组提出的需求计划编制,并报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部批准。 (2)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及劳动防护安全标志。本项目部生产活动中常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 a.安全帽; b.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 c.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d.安全带; e.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f.电绝缘鞋、防刺穿鞋等。 (3)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 a.集中统一采购原则,所有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工区及其授权的项目部集中统一采购; b.适当库存原则,对于经常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应保证必要的备用库存品,满足现场实际需要。

常用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doc

常用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1 常用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为了使劳动防护用品得到日常管理使用,使之在劳动过程中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采购部门应到具有《生产许可证》、《定点生产证》、《定点经营资格认可证》的单位购买劳动保护用品。 3.常用劳动保护用品分类、使用和养护: 3.1防冲击用品:如安全帽,眼镜,面罩,防护鞋等。 3.2防冲击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3.2.1在使用前要检查部件有无损坏,装置是否牢固,安全帽的帽衬调节部位是否卡紧,帽衬与帽壳插脚是否插牢,缓冲绳带是否结紧,帽衬顶端与帽壳内面是否留有不少于25~50毫米的垂直缓冲距离,距侧面有5~20毫米水平间距。 3.2.2安全帽要佩带牢固,系紧帽带,务使低头干活或活动时不会脱落。 3.2.3防砂面罩的眼窗玻璃要有备用件,以便在破碎或被砂粒打毛后及时更换。 3.2.4要爱护安全帽,避免磨损,不得当坐凳使用,以免减短使用寿命。使用后发现脏污,可用肥皂水清洗,放通风荫凉处晾干,远离热源。眼镜、眼罩要避免挤压受损。防护鞋尽量避免水湿,忌用火烤。

3.2.5安全帽一般使用期,塑料制品为二年,玻璃钢制品为三年。在使用中,凡经受较大冲击后,应立即停止使用。 3.3防坠落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 3.4防坠落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3.4.1防坠落用品有严格的质量要求,选用时必须慎重,产品应有合格证。 3.4.2每次使用前,须做一次外观检查,发现绳无保护套、磨损、断股、变质等情况,应停止使用。 3.4.3安全带、绳在使用时应将钩、环挂牢,卡子扣紧。安全带最好是高挂低用,其次是平行拴挂,切忌低挂高用。 3.4.4安全网使用时,均需将四周的每根甩头绳拴紧拴牢,而且要松紧一致。 3.4.5防坠落物品要经常保持清洁,弄脏后,可用温水及肥皂清洗,在荫凉处晾干,不可用热水浸泡,或日晒、火烤。 3.4.6使用后应将安全带、绳卷成盘,安全网折叠整齐,放置在干燥的架子上,或吊挂起来,不要接触潮湿的墙壁,不宜放在经常日晒的场所,金属配件上可涂些机油或凡士林,以防生锈。 3.5防触电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鞋等。 3.6防触电绝缘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企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确保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人身安全和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3、定义: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劳动过程中能够对劳动者的人身起保护作用,使劳动者免遭或减轻各种人身伤害或职业危害的各种用品。 4、职责: 4.1 综合部负责制定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负责提供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计划;教育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监督、检查各部门劳动防护用品的使

用、维护、保养情况;负责公司特种劳动防护用品采购的监督管理和发放的监督工作。 4.2 财务部根据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筹措资金,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3 财务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价格进行审计监督。 4.4 采购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与验收工作。4.5 生产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入库验收、储存、发放工作。 4.6 工会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发放、使用进行监督。 4.7 各车间、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并对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 和维护保养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4.8 职工必须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劳动防护用品。4.9 职工有权依法向公司提出配备所需劳动防护用品的要求;有权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违法行为提

出批评、检举、控告。 5、劳动防护用品的分类: 本公司劳动防护用品按防护部位分类为: 5.1 头部防护用品。如一般防护帽、防尘帽、安全帽等; 5.2 呼吸器官防护用品。如防尘口罩(面具)、防毒口罩(面具)等; 5.3 眼面部防护品。如焊接护目镜和面罩等; 5.4 听觉器官防护用品。如耳塞、耳罩、防噪声头盔等; 5.5 手部防护用品。如一般防护手套、防寒手套、防高温手套、防毒手套、防切割手套、绝缘手套等;5.6 足部防护用品。如防尘鞋、防水鞋、防寒鞋、防高温鞋、电绝缘鞋等; 5.7 躯干防护用品。如一般防护服、防水服、防高温服等; 5.8 防坠落用品。如安全带、安全网等。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制度 一、职责 1.感染管理科、预防保健科共同负责青医附院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管理工作。 2.医院应为医务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消毒与防护用品,配置完整、充足。 3.医院有关科室与部门应加强对本部门工作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配置完整、充足、便于工作人员获取和使用。 4.医务人员应掌握相应的职业安全防护知识与技能、在工作中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实施预防控制措施、避免和减少职业暴露的发生。 5.医务处、护理部、门诊部、后勤保障部等负责相应人员与部门的职业安全防护的培训与督查工作。 二、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的概念及发生职业暴露的处置规定 1.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是指预防针刺伤、血液体液暴露等导致感染性疾病发生的相关防护措施。 2.感染性疾病相关的职业防护涵盖的人群包括:青医附院工作人员、在青医附院工作的实习学生、进修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3.上述人员在工作过程中发生锐器伤、血液体液暴露时按照“医务人员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及流程”立即采取适宜的处置措施,并按照要求及时报告,并到相应的业务科室或机构就诊、随访。感染管理科按要求将职业暴露的相关信息进行报告。 4.节假日及夜间发生职业暴露时报总值班室。 5.上述人员发生针刺伤等可能导致感染性疾病的职业暴露后,在初诊及随访期间产生的检查费、预防性治疗费由相关人员持有效证明材料,经预防保健科及分管院长签字后到规划财务部报销。 三、医务人员职业安全防护措施 1.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

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2.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措施。 ⑴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带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⑵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⑶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3.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4.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以防刺伤。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5.使用紫外线消毒时,不得使紫外线光源照射到人,以免引起损伤。 6.干热灭菌时勿与烤箱底部及四壁接触,灭菌后要待温度降到40℃以下再开箱,以防炸裂。 7.压力蒸汽灭菌设备的具体操作步骤、常规保养和检查措施应按厂方说明书的要求严格执行。 8.接触戊二醛等消毒溶液时应戴橡胶手套、防止溅入眼内、吸入体内或皮肤粘膜上,一旦溅上,应及时用清水清洗。

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用具管理制度 1.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1为了加强安全防护用具的使用管理,确保职工的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安全防护用具的采购、保管由材料设备科负责,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有关防护用具标准并保证质量。 1.3本制度适用于浙江建工巨宏热电厂项目经理部及其所属部门、施工班组。 2.对安全帽的管理 2.1安全帽必须符合《安全帽》(国标GB2811-81)标准,安全帽必须有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 2.2安全帽应贮存在干燥通风的室内架子上,离地面及墙壁20cm以上,严禁放置在露天或潮湿处。 2.3发放范围:所有参加工程施工人员。 2.4使用期限:起重工、架子工、木工、泥工、砼工、现场钢筋工为1年半;其他一线工人为2年;管理人员为2年半。安全帽到期更换,实行以旧换新,不提倡延期使用。使用期限末到而需要更新帽子,经安全员审批,酌情取费更换。 2.5安全员会同仓库保管员负责按规定定期(1年)检查、检验,每半年对使用情况进行一次抽查,以便及时更换。

3.对安全带的管理 3.1安全带必须符合《安全带》(国标GB6095-85)标准。安全带上必须有商标、合格证和验证等标志。 3.2安全带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仓库内,不准接触高温、明火、强酸和尖锐的坚硬物体,不准长期暴晒。 3.3发放范围:参加高空作业的所有施工人员;架子工、起重工每人配备,各单位工程现场均应配备足够的安全带,供施工人员上高空使用。 3.4安全带使用期限为3-5年,发现异常应提前报废。 3.5安全带由安全员、仓库保管员负责定期(1 年)检查检验,及时免费更换。 4.对安全网的管理 4.1安全网必须符合《安全网》(国标GB5725-85)标准,标牌应标志的内容:产品标志、材料规格和网目边长制造批号和日期、网绳断裂强力和负载高度、有效期限、许可证编号。 4.2安全网在贮运中,必须通风、遮光、隔热,同时要避免化学物品的污染。 4.3安全网必须进行定期(1 年)检查,其定期检查和验收入库工作,由安全员和仓库保管员负责。 4.4为提倡使用安全网,安全网由经理部无偿提供使用,领用者凭经有关领导批准的借条到仓库借用。 5.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5.1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保管均由材料科负责。

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管 理制度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7154 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管理制度 Occupati onal protective equipme nt distributi on sta ndard man ageme 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根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的规定,公司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职业防护用品。配备劳动职业防护用品种类及使用年限,按照《广西糖业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执行。 2、各车间、科室必须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使用计划,然后报安全科审核,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流科组织购买。 3、保安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由后勤保卫科做好使用计 划,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物流科购买,然后报安全科备案。 4、各车间、科室人员按《广西糖业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领用劳动保护用品,领用时必须由当事人签名,不得代领;未列入《广西糖业有限公司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的工种和管理人员,可以参照该标准并经公司

领导批准后同意发放。 5、各车间、科室必须建立劳动保护用品领用档案。 6、所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否则仓库人员可以拒绝验收入库。同时,并对采购人员处以采购总额的5%的罚款。 7、各车间、科室不得自行购买劳动保护用品,不得以现金代替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突破标准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8、由于特殊需要的工种或个别工种需增发劳动保护用品的,由所在部门提出,经安全科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备后发放。 9、各车间、科室领导,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教育,使每个从业人员掌握劳动保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督促从业人员正常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确保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10、任何人不得将劳动保护用品变卖或者用劳动保护用品换取其它物品,一经发现,公司将对当事人处以劳动保护用品价格一倍的罚款。 11、凡未按规定使用劳动保护用品,每发现一次,对当 事人处以20元的罚款。 12、调换工种的人员,如原工种的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期限未超过一

施工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施工设备设施及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目录 1、目的................................................................ 2 2、适用范围............................................................ 2 3、编制依据............................................................ 2 4、术语................................................................ 2 5、职责................................................................ 2 6、工作程序............................................................ 4 7、记录................................................................ 7 8、附件 (7) . 精品文档 1、目的

为保证进入施工现场的安全物资的质量,对安全物资供应商进行管理;为项目部管理人员、施工作业人员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备合格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安全物资供应单位和进入施工现场人员的劳动防护用品管理。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试行)》(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 《用人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管理规范》安监总厅安健〔2015〕124号 《GB/T 29510-2013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基本要求》 《GB/T 11651-2008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4、术语 劳动防护用品(以下简称“劳保用品”):指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病危害的个体防护装备,即因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或提供的工作服、手套、安全保护用品、防暑降温用品等。 5、职责 5.1、副总裁 5.1.1、负责工程管理中心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的审批 5.2、质量安全部 5.2.1、负责劳保用品采购、发放、使用及报废的监督管理。 5.2.2、负责组织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范围、更换频率和相应的技术要求。 . 精品文档 5.2.3、参与公司购买的劳保用品到货验收; 5.2.4、对项目部的安全物资和劳保用品进行检查; 5.3、工程管理中心综合管理部 5.3.1、负责安全物资供应商的备案工作,组织对安全物资供应商年度评审。5.3.2、负责工程管理中心劳保用品采购计划的汇总审核。 5.3.3、参与制定劳保用品的配备标准、发放范围、更换频率和相应的技术要求; 5.3.4、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组织劳保用品的验收并交至仓储部入库; 5.3.5、负责项目管理人员劳保用品发放记录的收集保管。 5.4、项目部 5.4.1、负责制定本项目劳保用品采购计划; 5.4.2、负责本项目劳保用品日常管理; 5.4.3、负责项目部劳保用品使用培训; 5.4.4、负责对劳务外协公司劳保用品的验收和日常使用检查; 5.4.5、负责选择、考察安全物资供应商,并进行备案; 5.4.6、负责采购安全物资,并对进场的安全物资进行验收; 5.5、仓储部 5.5.1、负责妥善保管劳保用品并进行出入库记录;

安全防护装置管理制度

安全防护装置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设备、设施中的安全防护装置的管理,充分发挥安全防护装置在事故预防中的作用,保障员工的作业安全,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安全防护装置的采购、使用、维修、报废等方面的方法和内容。 2.2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设备、设施中的安全防护装置,包括专用安全设备、与设备配套的安全装置、作业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等。 3 总则 3.1 安全防护装置是设备、设施的有效组成部分,必须保持与主体设备、设施同时使用、同时维修和保养,确保其安全可靠。 3.2 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建立技术台帐,凡更改、报废均应通过相关部门的鉴定。 4 职责 4.1 安全监察部负责安全防护装置的日常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4.2设备部负责安全防护装置的安装、维修,组织车间进行保养等工作,负责技措项目的安全防护装置的配置,满足技措项目所选用设备的安全及职业卫生要求。 4.3 生产车间负责安全防护装置的使用、保养。 5 前期管理要求 5.1设备部在技措项目的设备、设施选型时,应会同安全监察部、车间共同选用与主体设备、设施相匹配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防护装置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要求。 5.2 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与主体设备或工程同时安装、调试。 5.3 主体设备、设施投入使用之前,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完好,并经安全监察部组织的安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5.4 需要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安全验收审批的,应由安全监察部会同有关单位在投入使用前办理好审批手续。 6 使用管理要求 6.1 安全防护装置在投入使用前,应对操作人员、设备修理人员或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6.2 操作人员应当熟悉安全防护装置的主要功能,正确使用,并做好日常检查和维护。 6.3 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闲置安全防护装置或改变安全防护装置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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