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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石油化工仪表管路线路设计规范

(完整版)石油化工仪表管路线路设计规范
(完整版)石油化工仪表管路线路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仪表管路线路设计规范

目次

前言 (2)

1 范围 (3)

2 一般规定 (3)

3 测量管道的选用 (3)

3.1 测量管道的材质 (3)

3.2 测量管道的管径 (3)

4 气动信号管道的选用 (4)

5 测量管道及气动信号管道的敷设 (4)

6 电线电缆的选用 (5)

6.1 电线电缆线芯截面积 (5)

6.2 电线电缆的类型 (6)

7 电线电缆的敷设 (6)

7.1 一般规定 (6)

7.2 控制室进线方式 (7)

7.3 汇线槽敷设方式 (7)

7.4 保护管敷设方式 (8)

7.5 电缆沟敷设方式 (9)

7.6 电缆直埋敷设方式 (9)

8 仪表盘(箱、柜)内的管道及线路 (9)

参考文

献……………………………………………………………………………………………………

11

用词说明……………………………………………………………………………………………………

12

条文说明……………………………………………………………………………………………………

13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石化(2003)建标字94号文的通知,由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对原《石油化工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范》SH3019-1997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范共分8章。

本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主编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福利西路1号,邮政编码:73006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蔡劲宏、冯仁铭

石油化工仪表管道线路设计规范

1 范围

1.1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的石油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工程中仪表测量管道、仪表信号传输线路的工程设计,装置的改造可参照执行。

1.2 执行本规范时,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

2 一般规定

2.1 仪表管道、线路的工程设计,应做到仪表测量准确、信号传递可靠、减少滞后、安全经济实用、线路整齐美观并便于施工和维修。

2.2 对火灾及爆炸危险、腐蚀、高温、潮湿、振动等环境,在仪表管道线路设计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 测量管道的选用

3.1 测量管道的材质

3.1.1 测量管道(包括阀门和管件)的材质,应按被测介质的物性、温度、压力等级和所处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并且不低于具体工程项目中“管道材料等级表”的要求。

3.1.2 非腐蚀性介质的测量管道材质,宜选用碳钢或不锈钢。

3.1.3 腐蚀性介质的测量管道材质,应选用与连接的工艺管道、设备相同或防腐性能更好的材质。

3.1.4 测量管道及管件阀门,宜选用同种材料。

3.1.5 分析仪表的取样管道(Tube)材质,宜选用不锈钢。

3.2 测量管道的管径

3.2.1 测量管道的管径,可按表1选用。

表1 测量管道的管径选择

公称压力(MPa) 外径×壁厚(mm×mm)

PN≤6.3 Φ10×1.5、Φ12×1.5、Φ14×2、Φ18×3、Φ22×3

PN≤16 Φ10×1.5、Φ12×2、Φ14×3、Φ18×4、Φ22×4

PN≤32 Φ14×4、Φ19×5

3.2.2 分析仪表的取样管道管径,宜选用Φ6 mm×1 mm,Φ8 mm×1 mm或Φ10 mm×1 mm,其快速回路的返回管道及排放管道的管径可适当放大。

3.2.3 测量管道的壁厚应不低于具体工程“管道材料等级表” 中的要求。

4 气动信号管道的选用

4.1 气动信号管道的材质,可按表2选用。

表2 气动信号管道材质选择

材质及型式控制室一般场所腐蚀性场所

紫铜管☆☆○

PVC护套紫铜管☆☆☆

PVC护套紫铜管缆○ ☆☆

不锈钢管○ ☆☆

聚乙烯管(缆)○ ☆○

尼龙管(缆)○ ☆○

注:“☆”表示适用;“○”表示不宜使用。

4.2 气动信号管道的管径,宜选用Φ6 mm×1 mm或Φ8 mm×1 mm。根据需要也可选用其他规格。

4.3 聚乙烯管及尼龙管(缆)的使用环境温度应符合产品的适用温度范围。存在火灾危险的场所及重要的场合,不宜选用此类材质。

4.4 生产装置有防静电要求时,禁止使用聚乙烯管及尼龙管(缆)。

4.5 生产装置内设置接管箱时,从控制室至接管箱,宜选用多芯管缆。聚乙烯及尼龙管缆的备用芯数不应少于工作芯数的20%,紫铜管缆的备用芯数不应少于工作芯数的10%。从接管箱至调节阀或现场仪表的气动管线,宜选用PVC护套紫铜管或不锈钢管。

5 测量管道及气动信号管道的敷设

5.1 测量管道及气动信号管道的敷设,应避开高温、工艺介质排放口、易受机械损伤、腐蚀、振动及妨碍检修等场所。

5.2 测量管道及气动信号管道应架空敷设,并应固定牢靠,减少弯曲和交叉。

5.3 气动管道的敷设,应相对集中、保持整齐,间距应均匀一致。

5.4 测量管道应尽量短,长度不宜超过15 m。

5.5 测量管道的敷设应避免管道内产生附加静压、密度差及气泡。

5.6 对于在操作压力下及当地环境温度变化范围内易结冻、冷凝、凝固、结晶或汽化的被测介质,仪表测量管道应采取伴热或绝热措施。

5.7 测量管道水平敷设时,应有1:10~1:100的坡度,其倾斜方向应能排除管道内夹带的气体或冷凝液。

5.8 如果凝液或气体难以自流返回工艺管道时,对于液体介质,测量管道的最高点应设排气装置;对于气体介质,测量管道的最低点应设排液装置。当介质中含有沉淀物或污浊物时,在测量管道的最低点应设排污装置。

5.9 有毒、有腐蚀性或严重污染环境的介质,必须排放到指定地点或装置内的密闭排放系统,严禁任意排放。

5.10 测量管道与高温设备、管道相连时,应采取热膨胀补偿措施。

5.11 压力大于10 MPa的测量管道,应设置安全泄压设施(排放阀或带泄压孔的接头),且排放口朝向安全侧。

5.12 仪表管道支架的间距宜符合下列规定:

5.12.1 钢管

水平安装1.0 m ~ 1.5 m

垂直安装1.5 m ~ 2.0 m

5.12.2 铜管、塑料管及管缆

水平安装0.5 m ~ 0.7 m

垂直安装0.7 m ~ 1.0 m

5.13 不锈钢管固定时,不应与碳钢管道直接接触。

6 电线电缆的选用

6.1 仪表电线电缆的线芯截面积

6.1.1 仪表信号电线电缆的线芯截面应满足检测、控制回路对线路阻抗的要求及施工中对线

缆机械强度的要求。其最小线芯截面积不应小于0.5 mm2。

6.1.2 在一般或2区防爆场合,对于敷设在汇线槽或保护管中的二芯及三芯仪表电缆的线芯截面积,可为1.0 mm2~1.5 mm2;热电偶补偿导线宜选用1.0 mm2~2.5 mm2。若采用多芯电缆,在线路电阻满足要求的条件下,其线芯截面可适当缩小为0.75 mm2~1.5 mm2。

6.1.3 电缆明设或在电缆沟内敷设时的最小线芯截面:1区内应不小于2.5 mm2 ;2区内应不小于1.5mm2 。

6.1.4 接地线的线芯截面积,应按《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计规范》SH3081的有关规定选用。

6.1.5 供电线路的线芯截面积,应按《石油化工仪表供电设计规范》SH3082的有关规定选用。

6.2 电线电缆的类型

6.2.1 一般情况下,电线宜选用多股铜芯聚氯乙烯(或聚乙烯)绝缘线;电缆宜选用多股铜芯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软电缆。

6.2.2 寒冷地区及高温、低温场所,应考虑电线、电缆允许使用的温度范围。

6.2.3 火灾危险场所架空敷设的电缆,应选用阻燃型电缆。

6.2.4 当采用本安系统时,所用电缆的分布电容、电感等参数必须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6.2.5 仪表信号电缆的屏蔽选择

a)开关量信号,宜选用总屏蔽;

b)4~20 mA或1~5 V DC信号,宜用总屏蔽;当信号电缆经过高强度交变磁场时,宜采用对绞线芯。

c)热电偶或脉冲量信号,宜选用分屏蔽及总屏蔽。

d)特殊要求的仪表电缆,应按制造厂的要求选用。

6.2.6 热电偶补偿导线的型号,应与热电偶分度号相匹配。

7 电线电缆的敷设

7.1 一般规定

7.1.1 在装置现场,电线电缆应沿较短途径敷设,避开热源、潮湿、振动源,不应敷设在影响操作、妨碍设备维修的位置。

7.1.2 电线、电缆不宜平行敷设在高温工艺管道和设备的上方或有腐蚀性液体的工艺管道和设备的下方。

7.1.3 在装置现场,较分散的非铠装电线电缆宜穿在金属管内保护;较集中的电线电缆宜敷设在带盖的电缆汇线槽或电缆托盘内;铠装屏蔽电线电缆可敷设在梯级式电缆桥架中。

7.1.4 仪表电线电缆中间不应有接头,但可以根据需要设置接线箱或接线柜。7.1.5 仪表信号电缆与电力电缆交叉敷设时,宜成直角跨越;与电力电缆平行敷设时,两者之间的最小允许距离,应符合表3的规定。表3 仪表电缆与电力电缆平行敷设的最小允许距离(mm)

电力电缆电压与工作电流相互平行敷设的长度(m)

<100 <250 <500 ≥500

125V, 10A 50 100 200 1200

250V, 50A 150 200 450 1200

200V~400V, 100A 200 450 600 1200

400V~500V, 200A 300 600 900 1200

3000V~10000V, 800A 600 900 1200 1200

7.1.6 当仪表信号电缆采用屏蔽电缆、在金属穿管内或敷设在带盖的汇线槽内时,仪表电缆

与具有强磁场和强静电场的电气设备之间的净距离,宜大于0.8 m。

7.1.7 不同电压等级的信号,不应共用一根电缆。

7.1.8 本安电路的线路,应与非本安电路的线路分开敷设,并应有蓝色标志。

7.1.9 通讯总线宜单独敷设,并采取防护措施。

7.1.10 现场检测点较多的装置,宜采用现场接线箱。现场接线箱宜设置在仪表较集中和便于维修的地方。室外安装的接线箱的电缆不应从箱顶部进出。

7.1.11 不同电压等级的信号,不应使用同一个接线箱。

7.1.12 多芯电缆的备用芯数宜为使用芯数的10%~15%。

7.1.13 爆炸危险场所电线电缆设计的技术要求及接线箱的防爆等级,应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的规定执行。

7.1.14 防爆现场仪表及接线箱的电缆入口处,应采用相应防爆级别的电缆引入装置,包括采用防爆密封圈密封或用密封填料进行密封。

7.2 控制室进线方式

7.2.1 控制室的进线宜采用架空方式,当条件限制时也可采用地沟进线方式。

7.2.2 架空进线时,汇线槽应有1/100以上的坡度,向下坡向室外。电缆穿墙处应采取密封措施,防止雨水、尘埃及有害气体进入室内。

7.2.3 地沟进线时,室内沟底应高出室外地面300 mm以上。室内外地沟分界处必须进行密封处理,防止雨水、尘埃、有害气体、小动物进入室内。

7.3 汇线槽敷设方式

7.3.1 仪表汇线槽宜架空敷设。汇线槽安装在工艺管架上时,宜布置在工艺管道的侧面或上方。

7.3.2 汇线槽的材质

a)一般情况,可采用镀锌碳钢汇线槽;

b)含有粉尘、水汽及一般腐蚀性的环境,可采用热浸锌碳钢汇线槽或喷塑碳钢汇线槽;c)严重腐蚀的环境,当不存在电磁干扰时,可采用玻璃钢汇线槽;当存在电磁干扰时,可采用锌镍合金镀层或涂其它高效防腐涂料的碳钢汇线槽。

d)根据需要,也可选用铝合金或不锈钢材质的汇线槽。

7.3.3 仪表交流电源线路,应与仪表信号线路分开敷设;本安信号和非本安信号线也应分开敷设。分隔方式宜采用隔板隔开,并对金属隔板可靠接地,也可采用不同的汇线槽。但铠装电缆可以不分开敷设。

7.3.4 保护管应在汇线槽侧面高度1/2以上的区域内,采用锁紧螺母(带护线帽)或管接头与汇线槽连接。保护管不得在汇线槽的底部或顶盖上开孔进出。

7.3.5 汇线槽应有排水孔。

7.3.6 汇线槽内电缆充填系数宜为0.25~0.35。

7.3.7 汇线槽垂直段大于2 m 时,应在垂直段上、下端槽内增设固定电缆用的支架。当垂直段大于4 m 时,还应在其中部增设支架

7.3.8 汇线槽的直线长度超过50 m 时,宜采取改变标高,加伸缩板等热膨胀补偿措施。

7.4 保护管敷设方式

7.4.1 保护管宜采用电线管或镀锌钢管。根据实际情况,也可采用非金属保护管。

7.4.2 保护管宜采用架空敷设。当架空敷设有困难时,可采用埋地敷设,但保护管径应加大一级。埋地部分应进行防腐处理。

7.4.3 埋设的保护管应选最短途径敷设。埋入墙或混凝土内时,离表面的净距离不应小于25

mm。

7.4.4 保护管内电缆充填系数,一般不超过0.40。单根电缆穿保护管时,保护管内径不应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7.4.5 不同电压等级及频率特性的线路,应分别穿管敷设。

7.4.6 保护管与检测元件或现场仪表之间,采用挠性管连接时,保护管口应低于仪表进线口约250 mm,

保护管从上向下敷设至仪表时,在管末端应加排水三通。当保护管与仪表之间不采用挠性管连接时,管末端应带护线帽(护口)或加工成喇叭口。

7.4.7 单根保护管的直角弯头超过两个或直线长度超过30 m时,应加穿线盒。

7.5 电缆沟敷设方式

7.5.1 电缆沟底的坡度,不应小于1:200。室内沟底坡度应向下坡向室外。在沟的最低点应采取有效的排水措施,在可能积聚易燃易爆气体的电缆沟内应填充砂子。

7.5.2 电缆沟应避开地上和地下障碍物,避免与地下管道、动力电缆沟交叉。

7.5.3 仪表电缆沟与动力电缆沟交叉时应成直角跨越,在交叉部分的仪表电缆应采取隔离保护措施。

7.6 电缆直埋敷设方式

7.6.1 室外装置,控制点少而分散又无管架可利用时,宜选用铠装电缆直埋敷设,并采取防腐措施。

7.6.2 直埋电缆的埋设深度不应小于700 mm,在寒冷地区,电缆应埋在冻土层以下。当无法实施时,应有防止电缆损坏的措施。

7.6.3 直埋敷设的电缆与建筑物地下基础间的最小净距应为600 mm,与电力电缆间的最小净距离应符合表3的规定。

7.6.4 直埋电缆不应沿任何地下管道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平行敷设。当沿地下管道两侧平行敷设或与其交叉时,最小净距离应符合以下规定:

a)与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平行时为1000 mm,交叉时为500 mm;

b)与热力管道平行时为2000 mm,交叉时为500 mm;

c)与水管或其它工艺管道平行或交叉时均为500 mm;

7.6.5 当直埋电缆穿越道路时,应穿保护管保护。管顶敷土厚度不得小于1000 mm。

7.6.6 地下埋设的线路,在地面上应有明显的标识。

8 仪表盘(箱、柜)内的管道及线路

8.1 仪表盘(箱、柜)内的导线宜采用截面积为0.75 mm2 或1.0 mm2的铜芯软线。线路宜敷设在汇线槽内,在小型仪表箱内也可整齐捆扎明线敷设。

8.2 仪表盘(箱、柜)内的导线应通过接线片或管状端头与仪表及电器元件相接,导线与接线片的连接应压接。盘内部配线不得存在中间接头。

8.3 仪表盘(箱、柜)内应设端子排与外部电线电缆相连,但补偿导线宜与盘内仪表直接相连。

8.4 本安仪表与非本安仪表的接线端子排应分开设置,两者的信号线应采用不同汇线槽敷设,其端子排及接线的间距应大于50 mm或采取隔离措施。本安仪表信号线和接线端子应有蓝色标志。

8.5 同一个接线端子上的连接芯线,不应超过两根。

8.6 每根导线在接线端子处应作出明显的、耐久的标记。

8.7 仪表盘(箱、柜)内配管,气信号宜采用Φ6 mm×1 mm紫铜管,集中成排敷设。8.8 仪表盘(箱、柜)应采用穿板接头与外部气动管线连接。

8.9 安装在有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仪表盘(箱、柜)其仪表管道及线路引入孔处应为防爆结构。

安装在有毒或有腐蚀性物质环境的仪表盘(箱、柜),其仪表管道及线路引入孔处应密封。

塔内件 技 术 要 求

技术要求 一.石油化工塔盘设计规范 1.塔盘的形式,应尽量减少其在安装时的焊接工作量。 2.可拆卸的塔盘零、部件应能在塔盘上部进行拆卸和安装,其大小应能通过塔 的人孔,单件的质量不宜大于30kg。 3.塔盘所用浮阀,应符合现行《FI型浮阀》JB1118的要求。 4.塔盘的制造与安装,应符合现行《塔盘技术条件》JB1205的要求。 5.塔盘的材料,应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未列入标准的材 料,必须符合有关技术条件的要求。 二.塔盘 1.机械加工件表面的自由尺寸公差按GB/T1804规定的m级精度;非机械加工件表面的自由尺寸公差c级精度。 若自由尺寸为长度尺寸时,则长度尺寸的上偏差等于孔的上偏差,下偏差等于轴的下偏差。 2.制成的零、部件内外边缘不应有影响使用、装配、检修的毛刺。 3.塔盘板局部平面度在300㎜长度内公差为2㎜。塔盘板在整个板面内的平面度公差为3㎜。 4.塔盘板长度的允差为(0~﹣4)㎜,宽度的允差为(0~﹣2)㎜。 5.F1型浮阀应符合JB/T1118的规定。 6.F1型浮阀塔盘板孔径应为Ф39﹢0.3﹣0.1㎜,相邻孔距的允差为±2㎜,任意孔距的允差为±5㎜。 a)相邻固定舌片中心距的允差为±2㎜,任意固定舌片中心距的允差为±5㎜。 b)固定舌片及舌片孔尺寸允差为0.5㎜。 c)相邻浮动舌片中心距的允差为±2㎜,任意浮动舌片中心距的允差为±5㎜。 7.受液盘的局部平面度在300㎜长度内差为2㎜。整个受液盘长度小于或等于4㎜时不得超过3㎜,长度大于4m时不得超过其长度的1/1000,且不得大于7㎜。 8.受液盘、降液板与塔体装配后,降液板底端与受液盘上表面的垂直距离K ±3㎜,降液板与受液盘立边的水平距离D的允差﹣3~﹢5㎜。 9.必须做出支持圈的基准圆,基准圆作为支持圈划线的基准,并应将此基准圆在塔内、外给以永久的明显标记。 支持圈与塔壁焊接后,其上表在300㎜弦长上的局部平面度为1㎜,整个支持圈的上表面水平公差为5㎜。 10.主梁、支梁制成后,上表面的局部平面度在300㎜长度内公差为1㎜,在整个上表面内的平面度公差为梁的长度的1/1000,且不得超过7㎜。 11.相邻两层支持圈的间距允差为±3㎜。任意两层支持圈间距的允差在20层内为±10㎜。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要点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160-2008 ) Installations[ 液化石油气( LPG )设施的设计和建造 ] 第 5.1.2.5 条规定旋转设备与储罐的防 火间距为 15m ( 50ft )。 5.3.5 罐组的专用泵区应布置在防火堤外,与储罐的防火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1

距甲 A 类储罐不应小于 15m ; 2 距甲 B 、乙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 12m ,距小于或等于 500m 3 的甲 B 、乙类固定顶 储罐不应小于 10m

; 3 距浮顶及内浮顶储罐、丙A 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 10m ,距小于或等于 500m 3 的内 浮顶储罐、丙 A 类固定顶储罐不应小于 8m 。 [ 条文说明 ]

一般情况下,罐组防火堤内布置有多台罐,如将罐组的专用泵区布置在防火 堤内,一旦某一储罐发生罐体破裂,泄漏的可燃液体会影响罐组的专用泵的使用。罐组的专用泵区通常集中布置了多个品种可燃液体的输送泵,为了避免泵与储罐之间及不同品种可燃液体系统之间的相互影响,故规定了泵与储罐之间的防火间距。泵区包括泵棚、泵房及露天布置的泵组。 5.3.6 除甲 A 类以外的可燃液体储罐的专用泵单独布置时,应布置在防火堤外,与可燃液体 储罐的防火间距不限。 [ 条文说明 ] 当可燃液体储罐的专用泵单独布置时,其与该储罐是一个独立的系统,无论 哪一部分出现问题,只影响自身系统本身。储罐的专用泵是指专罐专用的泵,单独布置是指与其他泵不在同一个爆炸危险区内。因此,当可燃液体储罐的专用泵单独布置时,其与

该储罐的防火间距不做限制。甲 A 类可燃液体的危险性较大,无论其专用泵是否单独布置, 均应与储罐之间保持一定的防火间距。 5.3.7 压缩机或泵等的专用控制室或不大于 10kV 的专用变配电所,可与该压缩机房或泵 房等共用一幢建筑物,但专用控制室或变配电所的门窗应位于爆炸危险区范围之外,且专用控制室或变配电所与压缩机房或泵房等的中间隔墙应为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范》( GB50016 )规定 “ 变、配电所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供甲、 乙类厂房专用的 10kV

1217石化行业仪表安装设计规范

石化行业仪表安装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中仪表具有监测,预警及指示等功能,安装不当不仅会影响整个工程的正常运行,严重时会发生化工事故,威胁化工人生命安全。接下来带大家熟悉一下石化行业仪表安装规范,为大家提供一个安装参考。 一般规定 1现场仪表的安装位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1、易于接近、观察及操作,必要时设置专用的操作平台和梯子。 2、避开高温、强烈振动的场所。 3、避开静电干扰和电磁干扰,当无法避开时,应采取适当的抗静电干扰、电磁干扰的措施。 4、具有适应现场环境的防护措施。 5、非防水仪表设在室外时,应安装于仪表保护箱内。 6、非防爆仪表用于爆炸危险场所时,应安装于正压式仪表柜内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并符合有关防爆规范要求。 2仪表与工艺过程的连接应满足以下要求: 1、工艺管道上或设备上的仪表连接头 (管嘴) 、法兰及仪表引压管道的材质和压力等级不应低于工艺管道或设备上连接件的材质和压力等级。

2、除设计另有规定外,仪表测量用介质引压管道的连接法兰最低公称压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a)A级管道法兰的公称压力,不宜低于5. 0MPa; b)B、C 级管道法兰的公称压力,不宜低于2.0MPa; 3、设计压力不大于0. 6M Pa的蒸汽、空气和水管道,其法兰的公称压力,不宜低于1. OM Pae 4、除设计另有规定外,法兰密封用垫片应符合下列规定: a)一般公称压力低于5. OM Pa的法兰可采用石棉橡胶板垫片或聚四氟乙烯包覆垫片; b)剧毒,可燃介质或温度高、温差大、受机械振动或压力脉动的管道宜采用缠绕式垫片,并符合表1的使用条件: 表1 缠绕式垫片使用条件 c)高温、高压管道宜采用金属环垫,其材质应满足介质防腐要求及法兰硬度要求。 5、法兰紧固件材料选用应符合表2的规定。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2009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 (2) 3 火灾危险性分类 (5) 4 区域规划与工厂总平面布置 (6) 4.1 区域规划 (6) 4.2 工厂总平面布置 (8) 4.3 厂内道路 (11) 4.4 厂内铁路 (11) 5 工艺装置和系统单元 (13) 5.1 一般规定 (13) 5.2 装置内布置 (13) 5.3 泵和压缩机 (17) 5.4 污水处理场和循环水场 (17) 5.5 泄压排放和火炬系统 (18) 5.6 钢结构耐火保护 (20) 5.7 其他要求 (20) 6 储运设施 (22) 6.1 一般规定 (22) 6.2 可燃液体的地上储罐 (22) 6.3 液化烃、可燃气体、助燃气体的地上储罐 (24) 6.4 可燃液体、液化烃的装卸设施 (26) 6.5 灌装站 (27) 6.6 厂内仓库 (27) 7 管道布置 (28) 7.1 厂内管线综合 (28) 7.2 工艺及公用物料管道 (28) 7.3 含可燃液体的生产污水管道 (29) 8 消防 (30) 8.1 一般规定 (30) 8.2 消防站 (30) 8.3 消防水源及泵房 (30) 8.4 消防用水量 (31) 8.5 消防给水管道及消火栓 (32) 8.6 消防水炮、水喷淋和水喷雾 (33) 8.7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34) 8.8 蒸汽灭火系统 (34) 8.9 灭火器设置 (35) 8.10 液化烃罐区消防 (35) 8.11 建筑物内消防 (36) 8.12 火灾报警系统 (37) 9 电气 (39) 9.1 消防电源、配电及一般要求 (39) 9.2 防雷 (39)

9.3 静电接地 (39) 附录A 防火间距起止点 (41) 本规范用词说明 (42) 1 总则 1.0.1 为了防止和减少石油化工企业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 1.0.3 石油化工企业的防火设计除应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 2.0.1 石油化工企业 petrochemical enterprise 以石油、天然气及其产品为原料,生产、储运各种石油化工产品的炼油厂、石油化工厂、石油化纤厂或其联合组成的工厂。 2.0.2 厂区 plant area 工厂围墙或边界内由生产区、公用和辅助生产设施区及生产管理区组成的区域。 2.0.3 生产区 production area 由使用、产生可燃物质和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工艺装置和/或设施组成的区域。 2.0.4 公用和辅助生产设施 utility &auxiliary facility 不直接参加石油化工生产过程,在石油化工生产过程中对生产起辅助作用的必要设施。 2.0.5 全厂性重要设施 overall major facility 发生火灾时,影响全厂生产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的设施。全厂性重要设施可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全厂性重要设施:发生火灾时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的设施。 第二类全厂性重要设施:发生火灾时影响全厂生产的设施。 2.0.6 区域性重要设施 regional major facility 发生火灾时影响部分装置生产或可能造成局部区域人身伤亡的设施。 2.0.7 明火地点 fired site 室内外有外露火焰、赤热表面的固定地点。 2.0.8 明火设备 fired equipment 燃烧室与大气连通,非正常情况下有火焰外露的加热设备和废气焚烧设备。 2.0.9 散发火花地点sparking site 有飞火的烟囱、室外的砂轮、电焊、气焊(割)、室外非防爆的电气开关等固定地点。 2.0.10 装置区 process plant area 由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独立石油化工装置或联合装置组成的区域。 2.0.11 联合装置 multiple process plants 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独立装置集中紧凑布置,且装置间直接进料,无供大修设置的中间原料储罐,其开工或停工检修等均同步进行,视为一套装置。

风管弯头制作守则

风管弯头制作守则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一、风道设计问题现象:风管不能突然扩大、突然缩小。很多工程中由于空间窄小,风管的变径或与设备的连接处,苦于地方不够或虽有足够的空间但对空间的尺寸未能详尽安排,施工者又未从气流合理着手考虑接法等问题,结果造成阻力增大,风量减少。达不到设计要求者屡见不鲜。现举一例如下: 某饭店一个送风系统安装尺寸见图2.6.6-1(a)。设计风量10000m3/h。而竣工后试车时实测风量只有6000m3/h左右。 原因:主要是管道安装不合理,突扩、突缩、直角弯头等,造成吸入段阻力过大,影响了风机效率。 对策:将风管拆掉,重新作安装。尽量按照合理的变径,拐弯等要求制作,如图2.6.6-1(b)。改装后测得风量为10800m3/h。 注意:风管变径时,顺气流方向分为扩大与缩小两种情况。一般扩大斜度宜不大于1/7,即是≤150,而缩小不宜大于1/4,即≤300。 为了保持上述斜度,变径管的长度L可按下法求得: (1)单边变径时,如图2.6.6-2(a)。 当(W1-W2)≥(h1-h2)时L=(W1-W2)×7 当(W1-W2)≤(h1-h2)时,L=(h1-h2)×7 双边均变径时,如图2.6.6-2(b)

当(W1-W2)≥(h1-h2)时,L=(W1-W2)×3.5 当(W1-W2)≤(h1-h2)时,L=(h1-h2)×3.5 现象:弯头不能随便弯。 1.弯头无导流叶片时,其弯曲半径R最小不得小于1/2W,(W–为风管的宽度)。一般以1W 为宜。 2.带导流叶片之弯头。由于受空间及障碍物的限制,弯头内侧的曲率半径小于1/2W时,气流所形成的涡流大,压力损失多,此时需加导流叶片。导流叶片之数量与间距见表2.6. 6 表2.6.6-1 3.当弯头为直角弯头时,为了降低其阻力,应在弯头内安装导流叶片,如图2.6.6-4。用叶片(a)时,片距P=38mm;用叶片(b),片距P=81mm。 二、风管防火阀门的设备

2.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GB50160-2008)局部修订 表4.2.12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 2 工艺装置或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设施与工艺装置明火加热炉的防火间距应按明火地点的防火间距确定; 3 全厂性消防站、全厂性消防水泵房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区域性重要设施与相邻设施的防火间距,可减少25%(火炬除外); 4 与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可按与明火地点的防火间距减少50%(火炬除外),但散发火花地点应布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之外; 5 罐组与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按相邻最大罐容积确定;埋地储罐与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可减少50%(火炬除外)。当固定顶可燃液体罐采用氮气密封时,其与相邻设施的防火间距可按浮顶、内浮顶罐处理;丙B类固定顶罐与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可按丙A类固定顶罐减少25%(火炬除外); 6 单罐容积等于或小于1000m3,防火间距可减少25%(火炬除外);大于50000m3,应增加25%(火炬除外); 7 丙类液体,防火间距可减少25%(火炬除外)。当甲B、乙类液体铁路装卸采用全密闭装卸时,装卸设施的防火间距可减少25%,但不应小于10m(火炬除外); 8 本项包括可燃气体、助燃气体的实瓶库。乙、丙类物品库(棚)和堆场防火间距可减少25%(火炬除外);丙类可燃固体堆场防火间距可减少50%(火炬除外); 9 丙类泵(房),防火间距可减少25%(火炬除外),但当地上可燃液体储罐单罐容积大于500 m3时,不应小于10m;地上可燃液体储罐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0 m3时,不应小于8m; 10 污油泵的防火间距可按隔油池的防火间距减少25%(火炬除外);其他设备或构筑物防火间距不限; 11 铁路走行线和原料产品运输道路应布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之外。括号内的数字用于原料及产品运输道路; 12 表中“—”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或执行相关规范。 第11 页共48 页

塔设备设计

塔设备设计 设计规范 塔设计规范如表。 表设计规范 规范标准号 《石油化工塔形设备设计规范》SH 3098-2011 《石油化工塔盘设备设计规范》SH 3088-1998 《石油化工钢制塔、容器现场组焊施工工艺标准》SH3524-1999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建筑结构载荷规范》GB 50009-2001 设计要求 作为主要用于传质过程的塔设备,必须保证气液两相充分接触,以获得较高的传质效率;同时还应充分考虑设备的经济费用。为此,塔设备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气液两相充分接触,分离效率高; 2)生产能力大,即气液相处理量大; 3)操作弹性大,对气液相负荷波动具有较强的适应性,即能维持操作的稳定性,保持高的分离效率; 4)流体流动阻力小,流体通过塔设备的压降小; 5)结构简单可靠,材料耗用量少,制造安装容易,以降低设备投资,同时尽可能降低操作费用; 6)耐腐蚀和不易堵塞。 本厂有5个塔,我们对其进行了详细设计,并以精馏塔T201为例阐述详细

的计算和选型过程。 工艺参数设计 生产能力 根据Aspen模拟得到塔T201进料量为/h(泡点进料),塔顶采出量为/h,塔底物料流量为/h。 操作参数 精馏塔T101操作参数如表。 表精馏塔T101操作参数 操作压力回流比进料状态理论板数进料位置 泡点进料301 物料衡算和能量衡算 (1)物料衡算 选取整个塔作为衡算系统,则其共有3股物料:进料、塔顶出料、塔底出料,故有 =+(单位:kmol / h)。 (2)能量衡算 同样选取整个塔作为衡算系统,则能量可分为两部分:加热负荷和冷却负荷。由Aspen 模拟结果可知,加热负荷为,冷凝负荷为。 基本结构设计 塔设备选型原则 气液传质分离用的最多的为塔式设备。它分为板式塔和填料塔两大类。板式塔和填料塔均可用作蒸馏、吸收等气液传质过程,但两者各有优缺点,根据具体

石油化工仪表管路线路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仪表管路线路设计规范 目次 前言 (2) 1 范围 (3) 2 一般规定 (3) 3 测量管道的选用 (3) 3.1 测量管道的材质 (3) 3.2 测量管道的管径 (3) 4 气动信号管道的选用 (4) 5 测量管道及气动信号管道的敷设 (4) 6 电线电缆的选

用 (5) 6.1 电线电缆线芯截面积 (5) 6.2 电线电缆的类型 (6) 7 电线电缆的敷设 (6) 7.1 一般规定 (6) 7.2 控制室进线方式 (7) 7.3 汇线槽敷设方式 (7) 7.4 保护管敷设方式 (8) 7.5 电缆沟敷设方式 (9) 7.6 电缆直埋敷设方式 (9) 8 仪表盘(箱、柜)内的管道及线路 (9) 参考文

献…………………………………………………………………………………………………… 11 用词说明…………………………………………………………………………………………………… 12 条文说明…………………………………………………………………………………………………… 13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石化(2003)建标字94号文的通知,由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对原《石油化工仪表配管配线设计规范》SH3019-1997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范共分8章。

本规范在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主编单位(地址:甘肃省兰州市西固区福利西路1号,邮政编码:730060),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 本规范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 主要起草人:蔡劲宏、冯仁铭

石油化工仪表管道线路设计规范 1 范围 1.1 本规范适用于新建扩建的石油化工企业自动控制工程中仪表测量管道、仪表信号传输线路的工程设计,装置的改造可参照执行。 1.2 执行本规范时,尚应符合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 2 一般规定 2.1 仪表管道、线路的工程设计,应做到仪表测量准确、信号传递可靠、减少滞后、安全经济实用、线路整齐美观并便于施工和维修。 2.2 对火灾及爆炸危险、腐蚀、高温、潮湿、振动等环境,在仪表管道线路设计时,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3 测量管道的选用 3.1 测量管道的材质 3.1.1 测量管道(包括阀门和管件)的材质,应按被测介质的物性、温度、压力等级和所处环境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并且不低于具体工程项目中“管道材料等级表”的要求。 3.1.2 非腐蚀性介质的测量管道材质,宜选用碳钢或不锈钢。

PVC风管工艺及规范

精心整理 PVC 风管制作工艺 一、PVC 风管施工工艺 (一)、主要使用加工机具 1.平台式木工锯床。 2.手提式切割锯。 3.电热式塑料焊枪。5.木工刨刀、小手锤,6手枪钻,角磨机,冲击钻等工具。 1. 2. PVC 度根据规范要求依据风管管径的大小确定,切不可以薄代厚,避免减少软接的韧性。制作好的软接表面应平整,美观,不应有明显的扭曲现象,两端尺寸相等,软接长度一般为200mm ;风管边接方式:可以采用套管式承插焊接,也可以法兰连接。本工程风管的风管连接为套管式承插焊接形式,所有焊缝均满焊。 矩形风管用料表

1.风管的下料若为成批量加工可以从锯床上定好靠尺,既能保证下料的速度,又能使下料准 除,重新进行焊接。由于外界的气候、温度、气流变化对焊接工艺影响较大,所以风管宜在室内焊接。由于PVC风管的强度及韧性较差,比较笨重,为了便于运输,每一管段长度加工长度宜在三米左右。 4.风管的加固、运输 由于PVC风管的强度及韧性不大,所以需要加固。规范要求:直管段的630—800mm的风管应在风管内部加固,其加固的PVC厚度不应小于风管的板材厚度,加固条与风管必须满焊,加固条

排列均匀、整齐,避免出现歪斜现象。为了保证锁角表面的美观、整齐。焊接完毕后应用摆放好,被免损坏及损伤。 由于PVC风管容易被,较脆,容易断裂和损坏。故风管在运输过程中应将风管固定并保护 5.风管的连接 由于PVC风管常用于输送腐蚀性气体或在有腐蚀性的环境中使用,因此管道安装时应尽量采 用套管式承插连接,既可以保证风管的密封性,又可以避免风管内的腐蚀性介质对法兰、金属螺 6. PVC 7. 8. 9.风管的阀件安装有两种方式:(1).采用套管式承插焊接。(2).法兰连接安装。安装风口时应注意对风口表面盘的保护,防止划伤。安装时风口不可扭曲。 10.伸缩软接的安装当风管长度超过20m应加伸缩软接,软接材质应采用耐腐蚀的软帆布,厚度根据规范要求依据风管管径的大小确定,切不可以薄代厚,避免减少软接的韧性。制作好的软 接表面应平整,美观,不应有明显的扭曲现象,两端尺寸相等,软接长度一般为200MM。 11.风管与通风机等震动设备连接的柔性帆布套管式式连接。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 规范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取防火措施,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以石油或天然气为原料的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 第1.0.3条石油化工企业的防火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或规定。 第二章可燃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第2.0.1条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2.0.1分类。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2.0.2条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2.0.2分类;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2.0.2

二、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B,类液体; 三、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2.0.3条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乙、丙类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四。 第三章区域规划与工厂总体布置 第一节区域规划 第3.l.1条在进行区域规划时,应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及其相邻的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 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 第3.I.2条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宜位于邻近城镇或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第3.I.3条在山区或丘陵地区,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 第3.I.4条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沿江河岸布置时,宜位于邻近江河的城镇、重要桥梁、大型锚地、船厂等重要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下游。 第3.1.5条石油化工企业的液化烃或可燃液体的罐区邻近江河、海岸布置时,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流入水域的措施。 第3.1.6条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生产区。区域排洪沟不宜通过厂区。 第3.I.7条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1.7的规定。防火间距的起止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六的规定。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自动化仪表选型设计规范 SH 3005-1999 3 温度仪表 3.1单位和量程 3.1.1温度仪表的标度(刻度)单位,应采用摄氏度(C)。 3.1.2 温度标度(刻度)应采用直读式。 3.1.3 温度仪表正常使用温度应为量程的50%一70%,最高测量值不应超过量程的90%。多个测量元件共用一台显示表时,正常使甩温度应为量程的20%一90%,个别点可低到量程的10%。 3.2 就地温度仪表 3.2.1就地温度仪表应根据工艺要求的测温范围、精确度等级,检测点的环境、工作压力等因素选用。 3.2.2一般情况下,就地温度仪表宜选用带外保护套管双金属温度计,温度范围为-80一5OOC。刻度盘直径宜为1OOmm;在照明条件较差、安装位置较高或观察距离较远的场合,可选用15Omm。需要位式控制和报警的,可选用耐气候型或防爆型电接点双金属温度计。仪表外壳与保护管连接方式,宜按便于观察的原则选用轴向式或径向式,也可选用万向式。 3.2.3 在精确度要求较高、振动较小、观察方便的场合,可选用玻璃液体温度计,其温度范围:有机液体的为-80一1OO℃。需要位式控制及报警,且为恒温控制时,可选用电接点温度计。 3.2.4 被测温度在-200一50℃或-80一500℃范围内,在无法近距离读数、有振动、低温且精确度要求不高的场合,可选用压力式温度计。压力式温度计的毛细管应有保护措施,长度应小于2Om。 3.2.5 就地测量、调节,宜选用基地式温度仪表。 3.2.6关键的温度联锁、报警系统,需接点信号输出的场合,宜选用温度开关。 3.2.7 安装在爆炸危险场所的就地带电接点的温度仪表、温度开关,应选用隔爆型或本安型。 3.3集中检测温度仪表

GB50160~2018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2018年版(根据住建部公告整理) 本标准是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160-2008)的基础上修订而成,并更名为《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标准》。 本次修订增加了4.5、7.4节及2.0.35、4.1.9A、4.1.11、4.1.12、 4.2.5A、4.2.6A、4.2.8A、4.2.8B、4.3.4A、4.4.9、 5.2.10A、5.2.11A、 5.5.17A、5.7.1A、 6.2.4A、6.3.1A、6.6.7、 7.2.17、7.2.18、 8.2.3A、8.3.1A、8.4.8、8.7.6、8.11.9、 9.1.3A条,主要修订了4.1.2、4.1.9、 4.1.10、4.2.3、4.2.12、4.3.4、4.4.2、4.4.3、 5.2.8、5.2.10、 5.2.12、5.2.20、5.2.21、5.2.26、5.3.1、5.3.2、5.3.4、5.4.3、 5.6.1、5.6.2、5.7.2、5.7.5、6.2.1、6.2.2、6.2.5、6.2.6、6.2.7、 6.2.15、6.2.20、6.3.2、6.3.5、6.3.7、6.3.8、6.3.16、6.4.1、6.4.2、6.6.2、 7.1.3、7.2.15、 8.3.8、8.5.6、8.6.5、8.6.6、8.7.2、8.8.4、8. 9.1、8.10.2、8.10.12、8.11.4、9.1.1、9.1.2、9.1.3条,取消了原8.8.5条。 其中,第4.1.9、4.2.12、5.3.4、5.6.1、6.2.6(1、2、3、4)、6.3.2(1、2、4)、6.4.1(2、3)、6.4.2(6)、8.3.8、8.7.2(1、2)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常用化工设备标准规范

常用化工设备标准规范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常用化工设备标准 第一部分: 1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 《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3 钢制压力容器(GB150-1998) 4 钢制管壳式换热器(GB151-1999) 5 钢制化工容器设计基础规定(HG20580-1998) 6 钢制化工容器材料选用规定(HG20581-1998) 7 钢制化工容器强度计算规定(HG20582-1998) 8 钢制化工容器结构设计规定(HG20583-1998) 9 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HG20584-1998) 10 钢制低温压力容器技术规定(HG20585-1998) 11 塔器设计技术规定(HG20652-1998) 12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工艺评定(JB4708-2000) 13 钢制压力容器焊接规程(JBT4709-2000) 14 钢制塔式容器(JB/T4710-2005) 15压力容器涂敷与运输包装(JB4711-2003) 16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JB4730-2005) 17 钢制卧式容器(JB/T4731-2005) 18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JBT4735-1997) 第二部分 1 机械搅拌设备(HG/T20569-94) 2 塔盘制造安装技术条件(JB/T1025-2001)

3 钢制管法兰及垫片选用规定(HG20593-98) 4 不锈钢-硫酸铜腐蚀试验方法() 第三部分 1 化工管道设计规范(HG20695-1986) 2 化工装置管道布置设计规定(HG/T20549-1998) 3 化工设备、管道外防腐设计规定(HG/T20679-1990) 4 管架标准图(HG/T21629-1999) 5 石油化工企业设备和管道隔热设计规范(SH3010-2000) 6 化工装置设备布置设计规定(HG20546-92) 7 石油化工管道布置设计通则(SH3012-2000) 8 石油化工企业蒸汽伴管及夹套管设计规范(SHJ40-91) 9 石油化工企业管架设计规范(SH3055-93) 10 管道常用数据表(TC42A1-93)

风管制作规范

风管制作规范一、所有风管及其配件的制作、安装必须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及国家建材和质量保证体系并应满足消防部门的检测要求。 二、镀锌风管的种类: 根据法兰的不同分为:共板法兰、角铁法兰、插条式法兰、德国法兰等。 根据公司设备特点,加工优势就是共板法兰。 共板法兰风管插条风管德国法兰风管角钢法兰风管 直管1160mm 1220mm 1250mm 1230mm 直管(堵)1175mm 1205mm 1220mm 1210mm 直管(口)1205mm 1235mm 1250mm 1240mm 三、空调排风、通风系统、消防排烟系统采用镀锌钢板风管,板材厚度按下表确定: 镀锌钢板风管板材厚度 风管长边尺寸b 空调、通风 低压系统(P≤500Pa) 中压系统(500Pa1500Pa) b≤320 0.5 0.75 320<b≤450 0.6 0.75 450<b≤630 0.6 0.75 630<b≤1000 0.75 1.0 1000<b≤1250 1.0 1.0 1250<b≤2000 1.0 1.2 2000<b<4000 1.2 1.2 四、风管的制作: 1.风管与配件的咬口应紧密,宽度应一致,圆弧应均匀,两端面平齐,风管无明显的扭曲与翅角,表面应平整,凹凸不大于10mm; 2.风管边长(直径)小于或等于300mm时,边长(直径)的允许偏差为±2mm;风管边长(直径)大于300mm 时,边长(直径)的允许偏差为±3mm; 3.管口应平整,其平面度的允许偏差为2mm;矩形风管两条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应大于3mm;

版《石油化工防火设计规范》表

表 4.2.12 石油化工厂总平面布置的防火间距(m) 2 工艺装置或可能散发可燃气体的设施与工艺装置明火加热炉的防火间距应按明火地点的防火间距确定; 3 全厂性消防站、全厂性消防水泵房与甲类工艺装置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50m。区域性重要设施与相邻设施的防火间距,可减少25%(火炬除外); 4 与散发火花地点的防火间距,可按与明火地点的防火间距减少50%(火炬除外),但散发火花地点应布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之外; 5 罐组与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按相邻最大罐容积确定;埋地储罐与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可减少50%(火炬除外)。当固定顶可燃液体罐采用氮气密封时,其与相邻设施的防火间距可按浮顶、内浮顶罐处理;丙B类固定顶罐与其他设施的防火间距可按丙A类固定顶罐减少25%(火炬除外); 6 单罐容积等于或小于1000m3,防火间距可减少25%(火炬除外);大于50000m3,应增加25%(火炬除外); 7 丙类液体,防火间距可减少25%(火炬除外)。当甲B、乙类液体铁路装卸采用全密闭装卸时,装卸设施的防火间距可减少25%,但不应小于10m(火炬除外); 8 本项包括可燃气体、助燃气体的实瓶库。乙、丙类物品库(棚)和堆场防火间距可减少25%(火炬除外);丙类可燃固体堆场防火间距可减少50%(火炬除外); 9 丙类泵(房),防火间距可减少25%(火炬除外),但当地上可燃液体储罐单罐容积大于500 m3时,不应小于10m;地上可燃液体储罐单罐容积小于或等于500 m3时,不应小于8m; 10 污油泵的防火间距可按隔油池的防火间距减少25%(火炬除外);其他设备或构筑物防火间距不限; 11 铁路走行线和原料产品运输道路应布置在火灾爆炸危险区域之外。括号内的数字用于原料及产品运输道路; 12 表中“—”表示无防火间距要求或执行相关规范。

石油化工设备技术协议及方案模板

石油化工设备技术协议及方案模板 篇一:技术协议 液氨汽车卸车鹤管 买方:设计院:卖方:连云港振兴集团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技术协议 XX 一、概述 为了明确合同产品的技术要求,保证产品的质量,保证合同的完美履行, 经(以下简称甲方)与连云港振兴集团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充分讨论,共同制定以下技术协议,以便双方在设备制造和验收时共同遵守,从而达到提高产品质量、保证设备安全长周期运行的目的。 二、供货一览表 三、主要技术参数 、DN50/25 AL2513型汽车底部密闭装卸车鹤管 1、鹤管型号:DN50/25 AL2513型; 2、设计压力:;

3、过流管道材质{内臂+外臂(包括管道、弯头、旋转接头)}:304材质,Ф无缝管; 4、密封圈:增强聚四氟乙烯(PTFE)+不锈钢(316L); 5、快速接头:YKB-2型液化气专用快速接头;304材质。 6、其它主要零部件:碳钢; 7、与管线对接的法兰标准:液相:DN50 PN20 HG20615-09 RF 气相:DN25 PN20 HG20615-09 RF 8、输送介质:液氨; 四、主要执行及引用标准: 鹤管的设计,制造、供货、检验、试验、运输、等应遵循下述标准、规范: □ HG/T21608-XX 液体装卸臂工程技术要求 □ OCIMF-1999 液体装卸臂设计制造技术规范 □ GB50160-XX 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 □ GB/T8163-XX 流体输送用无缝钢管 □ GB/T14976-XX 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

□ GB4436-95 铝和铝合金管 □ GB150-XX □ GB/T 8923-88压力容器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 GB/T 13384-XX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钢铁及合金化学分析方法 □ GB/T985-XX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 的基本形式与尺寸 □ GB1184-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的规定 □ GB1764-89漆膜厚度测定法 □ GB50074-XX石油库设计规范 □ HG20592-20635-09 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 □ GB12459-05 钢制无缝管件 □ GB3323-87钢熔化焊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 GB/T13306-1991 标牌 五、技术要求

风管制作要求规范2014

风管制作规范 一、所有风管及其配件的制作、安装必须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及国家建材和质量保证体系并应满足消防部门的检测要求。 二、镀锌风管的种类: 根据法兰的不同分为:共板法兰、角铁法兰、插条式法兰、德国法兰等。 根据公司设备特点,加工优势就是共板法兰。 共板法兰风管插条风管德国法兰风管角钢法兰风管直管1160mm 1220mm 1250mm 1230mm 直管(堵)1175mm 1205mm 1220mm 1210mm 直管(口)1205mm 1235mm 1250mm 1240mm 三、空调排风、通风系统、消防排烟系统采用镀锌钢板风管,板材厚度按下表确定: 镀锌钢板风管板材厚度 风管长边尺寸b 空调、通风 低压系统(P≤500Pa) 中压系统(500Pa1500Pa) b≤320 0.5 0.75 320<b≤450 0.6 0.75

450<b≤630 0.6 0.75 630<b≤1000 0.75 1.0 1000<b≤1250 1.0 1.0 1250<b≤2000 1.0 1.2 2000<b<4000 1.2 1.2 四、风管的制作: 1.风管与配件的咬口应紧密,宽度应一致,圆弧应均匀,两端面平齐,风管无明显的扭曲与翅角,表面应平整,凹凸不大于10mm; 2.风管边长(直径)小于或等于300mm时,边长(直径)的允许偏差为±2mm;风管边长(直径)大于300mm时,边长(直径)的允许偏差为±3mm; 3.管口应平整,其平面度的允许偏差为2mm;矩形风管两条对角线长度之差不应大于3mm; 4.风管与法兰采用铆接连接时,铆接应牢固、不应有脱铆和漏铆现象;翻边应平整、紧贴法兰,其宽度应一致;咬缝与四角处不应有开裂与孔洞。 5.风管内外表面不应有严重的划痕; 6.风管板材拼接的咬口缝应错开,不应形成十字交叉缝; 7.洁净空调系统风管不应采用横向接缝; 8.风管为联合角咬口形式,单咬口长度为6mm~8mm。单咬口包括直管的单边、弯头三通等的弧片都应满足咬口长度。 9.角铁法兰风管的翻边应紧贴法兰,翻边量均与、宽度应一致,不应小于6mm,且不应大于9mm。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在石油化工企业设计中,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采取防火措施,防止和减少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以石油或天然气为原料的石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的防火设计。 第1.0.3条石油化工企业的防火设计应按本规范执行;本规范未作规定者,应符合有关现行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或规定。 第二章可燃物质的火灾危险性分类 第2.0.1条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2.0.1分类。可燃气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二。 第2.0.2条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应按表2.0.2分类;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表2.0.2 二、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乙类液体,应视为甲B,类液体;

三、操作温度超过其闪点的丙类液体,应视为乙A,类液体。 液化烃、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三。 第2.0.3条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甲、乙、丙类固体的火灾危险性分类举例,见本规范附录四。 第三章区域规划与工厂总体布臵 第一节区域规划 第3.l.1条在进行区域规划时,应根据石油化工企业及其相邻的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险 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臵。 第3.I.2条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宜位于邻近城镇或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 第3.I.3条在山区或丘陵地区,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应避免布臵在窝风地带。 第3.I.4条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区沿江河岸布臵时,宜位于邻近江河的城镇、重要桥梁、大型锚地、船厂等重要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下游。 第3.1.5条石油化工企业的液化烃或可燃液体的罐区邻近江河、海岸布臵时,应采取防止泄漏的可燃液体流入水域的措施。 第3.1.6条公路和地区架空电力线路,严禁穿越生产区。区域排洪沟不宜通过厂区。 第3.I.7条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表3.1.7的规定。防火间距的起止点,应符合本规范附录六的规定。 高架火炬的防火距离,应经幅射热计算确定;对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的防火距离,并不应小于表3.1.7规定。 石油化工企业与相邻工厂或设施的防火间距表3.1.7

空调及风管安装规范全)

空调及风管安装规范一,空调安装规范 1. 设备搬运就位条件 电梯(货梯)尺寸和载重,楼梯楼道,设备间通道、标准门需要吊运机组时,如果可能应连同包装箱一起吊运,确保机箱不受损坏设备就位应使用滚轴或滑块,不允许使用撬杠,防止局部受力损坏设备。 2. 室内外机的放置 设备应固定在稳定而平整的基础或支架上,该基础或支架必须保证水平室外机应放置在通风、避光、散热良好,周围无障碍物处。 3. 安装工艺要求 室内外机垂直位差≤22m,管道水平距离≤40m,若位差过大,则应每隔6m 设置存油弯,增大管径以减少阻力。 4. 供水、排水、供电 供水管、排水管规格,供电电缆规格按技术规范,引到实际安装位置处。 5. 安装维护专用工具 压力表,真空泵,割刀,扩管器,焊接工具(氧气、乙炔、氮气瓶)等。 6. 安装维护常用工具 扳手,螺丝刀,万用表,电流表等。 空调安装的好坏,直接关系到空调使用。对于机房空调来说安装工艺极为重要,安装不合格的话那在使用过程中就会不断地遇到麻烦。在安装过程中经常会碰到以下问题: 1.机房空调室内机与室外机距离超过设计极限。 2.机房空调室外机组低于室内机组超过设计极限。

3.商用空调机组内外机组距离超过设计极限。 4.机房空调及商用空调机组解体搬运。 5.根据用户需求将风冷机组改为水冷机组。 6.根据用户的需求改变空调的送风方式。 7.古建内的空调设备安装。 8.特殊环境的空调设计及安装。 09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曾发布了空调器安装的国家标准,并规定从2000年3月1日起实施。了解空调器安装的国家标准,对于空调安装质量做到心中有数,能够判断空调安装是否合格,下面是某工程公司在长期的机房专用空调安装过程中总结出来的经验,和大家一起分享,仅供参考。 标准的安装程序 设备的二次搬运就位 1.二次搬运前进行设备箱体/外观检查; 2.设备就位后打开设备,检查空调机检查机组零件是否和技术资料相符; 3.检查连接冷媒铜管和蒸发器铜管是否有明显的小孔、变形及氮气保压情况等现象; 4.检查其他零部件,如压缩机、室内机组、加湿器等是否有因运输而松动,或者遭遇野蛮装卸而脱落或损坏; 5.开箱后设备及附件是否有损坏、遗漏现象;

石油化工塔器设计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卫标准 SH 3098-2000 石油化工塔器设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he design of petrochemical column 2000-06-30发布2000-10-01实施 国家石油和化学口巨业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石油化工塔器设计规范 Specification for the design of petrochemical column SH 3098-2000 主编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 主编部门: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批准部门: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文件 国石化政发(2000) 239号 关于批准《石油化工企业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等 10 项石油化工行业标准的通知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石油化工企业污水处理设计规范》等10项石油化工行业标准草案,业经我局批准, 现予发布。标准名称、编号为: 强制性标准: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 1. SH 3 095-2000 石油化工企业污水处理设计规范 2. SH 3 097-2000 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 3. SH 3 098-2000 石油化工塔器设计规范(代替SYJ1 049-83) 4. SH 3 099-2000 石油化工给排水水质标准(代替SHJ1 080-91) 5. SH 3 100-2000 石油化工工程测量规范 6. SH 3 010-2000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隔热技术规范(代替SHJ1 0-90和SYJ1 022-83) 7. SH 3 502-2000 钦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代替SHJ5 02-82) 8. SH 3 513-2000 石油化工铝制料仓施工及验收规范(代替SHJ5 13-90) 9. SH 3 518-2000 阀门检验与管理规程(代替SHJ5 18-91) 推荐性标准: 序号标准编号标准名称 1. S H/ T3 511-2000 乙烯装里裂解炉施工技术规程(代替SHJ5 11-89) 以上标准自2000年10月1日起实施.被代替的标准同时废止. 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 = 000年六月三十日 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中石化(1998) 建标字159号文的通知,由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对《炼油厂塔 器设计技术规定》SYJ1049-83进行修订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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