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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裁判文书附署“法官后语”适用

浅谈裁判文书附署“法官后语”适用
浅谈裁判文书附署“法官后语”适用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审判机关,担负着宪法和法律赋予的打击违法犯罪,调处各类矛盾纠纷,裁判是非曲直,维护合法权益的神圣职责。这一性质决定了人民法院应当是最公正、最讲理的地方,同时决定了司法公正、社会公正在法院是最后一道防线。法院审判工作最终是用裁判文书表现出来,向当事人展示,向社会展示。裁判文书的内容体现了法院讲法、讲理、讲情,最终实现公正。通常法院的裁判文书讲法、讲情、讲理在文书的主文部分。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不断深入,法官们开始在裁判文书尾部以法官的身份附上“法官后语”,以发自法官肺腑的忠告和劝解。笔者认为“法官后语”虽不具有法律效果,但具有一定的社会效果。如:许某在丈夫车祸死亡之后,拿到了死者单位给付她的补偿款8.1万元。公婆要求许某返还部分补偿款。根据实际情况,某法院判决许某给付公婆1万元,补偿款虽然得到了法律上公平分割,但公婆与儿媳之间由于诉讼而引起的亲情创伤一时难以修复。承办该案的许法官为了追求更好的社会效果,把法理与情理融为一体,在裁判文书后面附加这样一段“法官后语”。“金钱无法代替感情,摒弃前嫌,真诚以待,重修亲情是本案当事人及原告子女今后应当深思的问题,也是需要共同努力的目标。”当事人收到裁决书后,被告许某在裁判文书末尾看到这样一段循循善诱、意味深长的话,感叹万千,立即履行了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又如某法院毛法官在对两名凶残的未成年的被告人的裁判文书后写了这样一段义正词严、发人深省的法官后语:“虽然你们尚未成年,对法律知之甚少,但面对素不相识的同龄人,竟会如此凶狠的将其活活打死,难道几年的徒刑能赎回一条人命吗?如果你们还想重新做人,不要忘记自己犯下的致人死命重罪!”。对上述两例“法官后语”适用的对象各有不同,对许某一案,“法官后语”重在教育转化,对两未成年人一案,“法官后语”则重点给予鞭挞谴责。这也是“法官后语”的两大主要内容。笔者了解到“法官后语”这种做法在英、法等国家和地区长期普遍存在,香港地区法官也有采用。某法院是在全国法院中率先引入这种做法,值得借鉴。裁判文书一般而言,是法官裁判案件全过程的反映,主要通过逻辑推理,运用法律来惩罚犯罪,解决纠纷和需要给予一定法律伦理教育的民事纠纷的当事人,有针对性地依法进行教育、启示、谴责、训诫、惩罚,增强裁判文书的说服力。“法官后语”可作为人民法院裁判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由承办人负责拟稿,由审判长核稿签发。“法官后语”水平的高低往往直接影响着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理解。因此“法官后语”要确保在法理上讲的明白,情理上讲的透彻,道理上讲的清楚,文字上要简洁流畅,充分体现法官的法律水平和社会阅历,要做到以理服人,决不能将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笔者认为,现行三大诉讼法没有规定法官“法官后语”的运用,但当前“法官后语”的适用确实是人民法院裁判文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推动以加强裁判文书的论证说理为核心内容的裁判文书改革的有效形式,一段好的“法官后语”的作用对于审判工作效果将是事半功倍的。为了确保“法官后语”的质量,笔者认为必须掌握四个环节:其一,必须从实际出发,渐进而行;其二,只有严格依法裁断,没有法律障碍,当事人情绪稳定,不存在矛盾激化的案件,方附署“法官后语”;其三,只有确实不宜放在裁判文书正文部分,不同于司法建议的内容,并且是合议庭多数法官的群体意志的内容,方可作“法官后语”。其四,不搞一哄而上,不推行硬指标。这样才能使裁判文书的“法官后

语”娓娓动人,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总而言之,“法官后语”是人民法院合议庭人员、主审法官在审理完结案件后,书写裁判文书时,综合全案案情,针对裁判实体的主要内容,以表达合议庭人员、主审法官动之以情、言之以理、绳之以法,直接影响着当事人对裁判结果的理解,附加在裁判文书后的心里话。

浅谈裁判文书的说理性

浅谈裁判文书的说理性 裁判文书,作为司法公正的最终载体,是彰显法律公正和司法权威的法律宣言。裁判文书在法治生活中要获得理想的法律效果,则必须要让裁判文书获得社会大众的认可与接受。裁判文书的说理则是实现裁判文书可接受性的必经之路。 一、我国裁判文书说理性缺乏之原因剖析 裁判文书说理,在英美法系国家做得比较充分。在我国,裁判文书署名责任制的虚空以及重结果,轻过程观念导致社会群众只论判决结果,而不问判决由何而来。法律传统上的根源性、现行裁判文书制度的缺陷及唯结果论的使然,是我国裁判文书与说理性脱节的深刻原因。 (一)我国法律传统渊源为大陆法系 苏力教授在《判决书的背后》一文中曾谈到普通法法官在司法论证上的高超技艺,尤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们最为出色,相比之下,大陆法系的法官则逊色多了。大陆法系的法官们的判决意见,一般都比较短,无论从说理充分方面、分析的严密性方面亦或是涉猎的广博性方面,往往不及英美法系的法官们。苏力教授认为这种司法文书的差异性不仅仅是法官个人职业素养的差异性造成的,而是和他们身处的整个司法制度设置息息相关。众所周知,英美法系最主要的法律原则即遵循先例。这一原则的主要内容就是本级法院和上级法院做出的判决对本法院及其下级法院在将来审理类似案件时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仅是审判者,在制作司法意见的时候,更

是造法者。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官在严格遵循法律的情况下,主要任务是依据成文法典对具体案件做出恰当的判决。两种法系制度上的这种区别,在相同案件的判决上,受到的影响范围是不同的。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案件的进展及审判,均来自法律的明文规定。撰写法律文书时,在三段论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法律撰写裁判文书,法官自由裁量空间狭小。因此,我国目前法律文书普遍说理性不强的状况,有其深刻的历史渊源。 (二)裁判文书署名责任制的空白 英美法系中由于遵循先例的原则,裁判文书的判决及其它的制作者一般是同时被引证的。我国判决书、调解书上虽有相关承办法官、书记员的署名,但是这种署名并无实际意义。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现象案件承办法官临时委托另一名法官代为审理案件,在询问当事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案件审理终结后,依然是原来承办法官撰写判决书,庭审流于形式。由于裁判文书署名和相关责任并无挂钩,这大大降低了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相关证据、事实的说理,对证据一带而过,仓促给出裁判结论。此外,中国国民的轻过程,重结果的严重倾向性也加重了此种不说理现象的发生。法官在熟知这种心理的情况下,也自然对说理部分不加重视,而急于给出判决结果。在我国法院行政式管理体制下,每个案件的审理结果在经过各领导的审批后最终尘埃落定。虽然裁判文书上的署名为个人,但是这份判决书实则代表了法院的意见,并无实际个人责任的承担。因此,署名挂钩责任制度的空白,也是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散漫、不重视说理的影响因素。针对这一缺

人民法官为人民演讲稿

人民法官为人民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评委、领导、来宾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县人民法院立案庭的***。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人民法官为人民》! 此刻,我穿着一身法官制服站在这个讲台,单从外表,不知在家会怎样形容我,或许您会说看着“挺精神”,或许您会用四个字“英姿飒爽”。。。。。。当我第一天穿着这身制服走进法院的时候,门卫蓝大爷对我说的第一句是:“闺女,你今天真不一样了。”当时我没多想,觉着只是因为这身衣服,让他觉着我不一样了吧?但后来,我终于明白,蓝大爷那句话的份量并不仅仅等于这一身制服的重量。这身制服,不仅仅显示着一名法官的身份,更蕴涵着一种人民对法官的期盼与信任! “我,的确是不一样了!我感受到了这身制服的重要”! 再过三个月,我在法院工作正好就满二年了,近两年来的所见所闻,让我深刻地感受到:虽然法不容情,虽然法律有时如这制服的冰蓝色,显的有些寒冷,但我们法官的心却如这红艳的领带,是火热的。我们的法官努力用自己的温度去温暖法律,努力用自己的双手为人民撑起一片公平与正义的湛湛青天! 今年3月,**某玩具企业因经营不善倒闭,企业主逃之

夭夭,在立案窗口工作的我,亲眼目睹了近百名工人为讨回血汗钱求助法院的场面。面对嘈杂拥挤的工人、面对一双双无助的眼神,当时的我不知所措,只是愣在一旁看我们的庭长,沉着的一步步引导工人开启法律程序,推选工人代表、收集证据等等。在庭长的带领下,我们全庭干警加班加点,挑灯奋战,将原本五天的立案工作量压缩成了两天。记得那一晚,我抱着电话机足足打了127个电话,对127位工人重复着同样一句话:“你好,我是**法院立案庭的,明天请带上你的身份证来立案大厅办立案手续。”为了以最快的速度给这批民工办妥立案手续,我们还改打印通知书为复印,在通知书上手写每位工人的名字。一个工人一个案件,一个案件从书写封面到各式通知书,就要重复写上六遍,同事小杨写到后来说:“我闭着眼都能写了。”确实,因为过度疲劳,我们的眼睛几乎合上了,但心门却敞开着,我们早已将这127位民工的名字记在了心里,我们是用心在写每一个名字,是用心在拔每一个电话号码。 我的身边还有这样一群法官:即将退休的老何法官,依旧奋战在审判的第一线,他挺实在的说:“现在案多人少,我能帮着你们年轻人多干一天,是一天了。”老何法官用自己的行劝诠释着一名老党员、老法官忠于法律、忠于人民的崇高情怀;民庭年轻法官小陈,为解决一起农村相邻关系纠纷,奔走田间地头时,不小心摔了一跤,这一摔摔的不轻,

精编法官职业道德心得范文五篇

法官职业道德心得范文五篇 精品文档,仅供参考

法官职业道德心得范文五篇 作为一名法官,必须具备追求正义的良心和品德,把公正司法作为法官的神圣使命。下面小编给大家整理的法官职业道德心得范文五篇,希望大家喜欢! 法官职业道德心得范文1 法官职业道德是法官必须具备的职业操守,是履行法官职责和从事职务外活动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开展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是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客观需要,是全面正确履行法律审判与法律执行,审判监督职能的必然要求,也是解决法官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全面提升法院执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如何才能恪守法官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我觉得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提高政治素质,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者。必须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对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坚定信心。要继续深化对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和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最近提出的对党的事业忠心、人民利益忠心、宪法和法律忠心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的认识,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地在法律审判与法律执行、法律监督实践中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

策和重大决策部署。 二要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做强化法律审判、法律执行、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自觉实践者。要准确把握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对法院工作的要求,既要坚持严格规范执法,又要善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维护人民权益。 三要提高执法能力,努力做社会公平正义的勇敢?I卫者。要坚持学习,自觉学习,既向书本学习,又向群众学习,努力提高认识和把握大局、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认识和把握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水平。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学习和实践中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四要加强作风建设,努力做廉洁执法的身体力行者。要始终保持高度的廉政意识,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恪守职业道德,保持清廉本色。要增强主动接受人大、政协、人民群众及社会团体监督的意识,培养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多些读书学习,少些交际应酬,远离灯红酒绿,加强自我约束,不断增强对各种腐朽思想和行为的免疫力。 五要坚持与时俱进,努力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院制度的改革探索者。要以勇立潮头、敢为人先的精神,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只要是有利于更好地为大局服务、有利于更好地保护群众根本利益、有利于更好地贯彻执行法律的办法措施,

裁判文书上网操作手册

裁判文书上网操作手册

二〇一七年三月三日 省高院信息办编制 目录 ★《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目录 一、裁判文书上网的操作流程 二、裁判文书不上网操作流程 三、审判流程系统中【裁判文书库】菜单使用说明 四、执行文书的上传操作说明

五、裁判文书不上网的审批操作说明 六、不上网裁判文书的统计 七、已公开裁判文书及案件信息撤回操作 八、办案法院及法官如何查询文书上网情况 九、中国裁判文书网系统操作部分 十、中国裁判文书网平台对裁判文书上网的校验规则十一、裁判文书上网注意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 法释〔2016〕19号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 (2016年7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89次 会议通过,自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为贯彻落实审判公开原则,规范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工作,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相关规定,结合人民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应当依法、全面、及时、规范。 第二条中国裁判文书网是全国法院公布裁判文书的统一平台。各级人民法院在本院政务网站及司法公开平台设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链

接。 第三条人民法院作出的下列裁判文书应当在互联网公布: (一)刑事、民事、行政判决书; (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裁定书; (三)支付令; (四)刑事、民事、行政、执行驳回申诉通知书; (五)国家赔偿决定书; (六)强制医疗决定书或者驳回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书; (七)刑罚执行与变更决定书; (八)对妨害诉讼行为、执行行为作出的拘留、罚款决定书,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因对不服拘留、罚款等制裁决定申请复议而作出的复议决定书; (九)行政调解书、民事公益诉讼调解书; (十)其他有中止、终结诉讼程序作用或者对当事人实体权益有影响、对当事人程序权益有重大影响的裁判文书。 备注:所有的判决书、裁定书、支付令都要上网。其中除行政调解书和民事公益诉讼的调解书需要上网外,其他一律走不上网审批。 第四条人民法院作出的裁判文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在互联

两大法系裁判文书说理的比较与借鉴

两大法系裁判文书说理的比较与借鉴 一、两大法系裁判文书说理历史发展的考察 在欧洲大陆早期,由于源于罗马法的传统,认为法官的责任只是引用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不必以判决理由来确立具有约束力的判例,因此在资产阶级革命前的法国,法官泄漏判决的理由还要受到很重的处罚。在德国,法官泄漏判案理由即使不受到处罚,也会被认为不大妥当。只是到了近代,欧洲大陆各国才陆续确立了裁判要说明理由的做法。法国于1810年颁行的法律规定:“不包括裁判理由的判决无效。”①对此,勒内?达维德论述道:“判决必须说明理由这一原则今天极为牢固地树立了,在意大利,宪法本身就此作了规定。”②英美普通法系的传统与大陆法系各国有所不同,英国法历来有说明判决理由的传统。美国法院的判决非常强调法官对案情的努力思考和清晰的文字描述。美国联邦法院法官中心的《法官写作手册》中认为:“书面文字连接法院和公众。除了很少的例外情况,法院是通过司法判决同当事人、律师、其他法院和整个社会联系和沟通的。不管法院的法定和宪法地位如何,最终的书面文字是法院权威的源泉和衡量标准。因此,判决正确还是不够的-它还必须是公正的、合理的、容易让人理解的。司法判决的任务是向整个社会解释,说明该判决是根据原则作出的好的判决,并说服整个社会,使公众满意。”①英美法系实行的是判例法制度,判决理由是发挥其约束力的关键,这使得说明裁判

理由成为英美法系法律制度的基本要求。简历大全/html/jianli/ 二、两大法系裁判文书说理的现状及特色比较 在现代司法中,裁判文书的说理已经成为诉讼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但就两大法系比较而言,英美法系的裁判文书无论是说理之充分,分析之缜密、涉猎之广博甚或是文采、风格皆非大陆法系所能比。两大法系裁判文书说理的风格尤其是法理分析方面呈现出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在处于不同法系、具有明显特色的法国和美国之间最为明显。 法国裁判文书说理具有简单概括和整体性的特点。“法国法院,尤其是最高法院想方设法使判决书的内容缜密而紧凑,附带性论述一概排除;当判决基于某一理由应予撤销,其他理由便弃之不顾。另外,那种游离于正文之外的闲文漫笔从来不能在最高法院的判决书中发现,在下级法院的判决书中也很难找到”;并且也不涉及案件的背景、法律史、法律政策或比较法。④法国裁判文书在法理证明风格上“权威色彩”较重,即在解释和适用制定法上往往不是证明性的,而是结论性的。另外,法国秉承大陆法系国家的传统,其裁判文书还有一种“整体性”的特点,在判决中只出现一种法院意见,而避免法官的不同意见展示。

(演讲稿)我们是新一代的年轻法官

党辉闪闪照我心绽放青春终不悔 ——我们是新一代的年轻法官(演讲稿) 90年,弹指一挥间。90年后的今天,我们的党正进入一个更加辉煌的历史发展时期,我们已经站在一个新的历史起点上。面对当前各种社会矛盾的凸显,振兴经济、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的重任,落到了我们每一位共产党员、每一名法院干警的肩上。 法官,共和国的卫士,一个神圣而庄严的职业,曾使多少有志青年为之热血沸腾、慷慨激昂。从穿上制服的那一刻起,就注定我们与责任、与奉献、与牺牲结下了不解之缘,在法官光辉形象的背后,更多的是忠实于人民的利益,默默奉献。而作为一名新世纪政法干警,我也时刻在心里提醒自己:要执法为民、公正执法,积极响应时代的召唤,去追求,去探索,去创造,去奉献,去完成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做一个新时期的优秀政法干警。岁月的长河悠悠流淌,榜样的精神代代相传,一位又一位我们的优秀干警,以自己对政法事业的赤诚奉献,在老百姓的心中铸就了一座又一座不朽的丰碑。 一阵阵轻风,吹拂芊眠的原野,一串串细雨,滋润干渴的心田,在历史和现实的交叉路口,在真善和假恶的碰撞边缘,我们这些年轻的法官,高昂头颅,挺直腰杆,用稚嫩而坚强的双肩,称量着生命的价值,担负起人情的冷暖。当犯罪分子百般抵赖,我们是正义之剑,刀光闪闪;当农民兄弟种下不诚实的种子,满脸忧郁,焚心慨叹,我们是他手中握着的那只粗瓷大碗,盛着亲情,装着期盼;当姐妹遭受毒打和虐待,我们是她心灵的阵痛,脉脉相通,血肉相连。我们崇尚真理,和谬误殊死鏖战,而对所谓的“世故人情”,我们百折不挠,大义凛然,海一般的气势,山一样的伟岸。我们景仰英雄,在每一个里程碑旁,都树起信念的标杆,盼“青春”永驻,思“振国”宏愿,千百回魂牵梦绕。于是-所有的情愫变得更加缠绵,在五脏六腑中搅拌,沉淀结晶出一句壮语豪言,我们是新一代的年轻法官!我们遵循传统,因为懂得前车之辙,后车之鉴,没有继承就没有发展;我们锐意进取,因为牢记古老的水车叶轮要换,在审判方式改革的前沿,有领导们的殷切希望,有老同志的身教言传,初生牛犊不畏虎,我们扬鞭跃马,不断地补足淡水和食盐,从一个成功到下一个驿站。我们从不为虚荣满足,烫金文凭只是人生的小小逗点,法制正在逐步健全和完善,试想十年之后,我们都进入中年,能否功成名就、成绩斐然。当然,我们也不是九斤老太,节假日,我们也戴上手饰穿上花衬衫,去播撒一路欢歌与笑颜,生活原本就多彩斑斓,争奇斗艳。我们一群年轻的法官,在这幸事连踵的千禧之年经受考验,如果你愿意,我愿意,请接受这邀请,蓝天万里,大海浩瀚,写下我们的诺言:“党辉闪闪照我心,绽放青春终不悔,看我们的行动吧,我们是新一代的年轻法官”。

法官职业道德

法官职业道德 民国时期的著名的法学家史尚宽说:“虽有完美的保障审判独立之制度,有彻底的法学之研究,然若受外界之引诱,物欲之蒙蔽,舞文弄墨,徇私枉法,则反而以基法学知识为其作奸犯科工具,有如为虎添翼,助纣为虐,是以法学修养虽为切要,而品格修养尤为重要。”由此可见,“一名称职的法官,除了需要具备法律基本素质,还要有高度的司法职业道德。无知者不能当法官,无能者不能当法官,无德者同样也不能当法官。”法官职业的特殊性,要求法官应该是德才兼备之人。 一、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意义 (一)法官的职业道德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法官的职业道德要求法官诚信,正直,公正,以及社会责任感。这些品格是司法公正的根基。法官是实现司法公正最关键的因素。无数事实表明,唯有诚信正直的法官,才能担当起司法公正的重担。法官应当忠实诚信。法官应当忠实于国家和人民,法官应当忠于宪法和法律,只有这样,法治的秩序才能得到维护,才能公正司法,判决的正当性才能得到保障。法官应当忠于职守,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必须热爱审判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心。 (二)法官的职业道德是维护司法权威的重要保障。司法权威是指司法使人信服并服从的力量和威望。由于受现实诸多因素的影响,我国司法的权威并没有完全树立起来。现实中少数法官不严格执法,利用手中的特权办“金钱案”、“关系案”、“人情案”,弄虚作假,枉法裁判,损害了司法权威的树立。而法官的职业道德要求法官必须严格依法审理和裁判案件,做到审判程序合法,裁判结果公正,确保裁判的每起案件经得起法律的推敲和历史的检验。法官是公平正义的传播者。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展现法官人格的高尚性,保持其裁判的正当性和权威性,人们对于法官自然具有信任感和依赖感,法官“德化于社会”的作用就真正发挥出来。 二、目前法官职业道德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国法官的道德素质却令人堪忧,法官面临严重的信任危机,据统计,1998-2002 年全国法院系统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及刑事处分的1998 年为2512 人,1999 年为1450 人,2000 年为1338 人,2001 年为1080 人,2002 年1 至7 月有378 人,5 年中,全国法院系统处分“害群之马 ”6700 余人。据统计,在2004 年,全国法院有461 人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被查处,这不能不令人深思。我认为造成法官职业道德素质令人堪忧的原因如下: (一)人情文化问题。“讲人情、拉关系”之人情文化传统在我国是如此历史悠久,影响深远,以至于人人都耳濡目染,无师自通,深谙此道。作为一种传统的精神,它几乎已经到了根深蒂固的程度。“人情” 在中国文化中是规范人与人社会行为交往的一个重要尺度。“讲人情”成为必要的一项人际交往法则。这种现象在司法领域的体现就是“拉关系、走后门”之类的司法腐败。这种“人情案”、“关系案”问题,归结为法官职业道德的缺失。 (二)司法不廉问题。现实中有的法官在司法活动中吃、拿、卡、要、玩,徇私舞弊,贪赃枉法,当事人及社会民众对司法感到失望,有损于司法权威的树立。 (三)整体素质问题。目前法官整体素质不高的根本原因是进入法官队伍的门槛过低,没有严格的准入机制。目前法官主要来源于四个方面:(1)大、中专毕业分配(2)军队干部转业。(3)法院以外的系统调配。(4)从社会上吸收利用,并且后三者的人数远超过前者的人数。 (四)监督机制问题。法官职业道德的监督和处置制度不健全,缺乏科学的法官道德评价与奖惩机制,不能形成对法官有效的监督与约束。 三、法官职业道德问题的解决途径 (一)加强思想品德教育,让法官首先成为正直诚信的人。良好的道德品质不是天生的,必须加强对法官进行“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的道德修养教育。在道德修养问题上,要从我做起,严格要求自己,不要因为他人没有做到而原谅自己。在思想品德修养上,既要重视大的方面,也不可忽视和放松小事。 (二)加强职业道德和法律知识教育,让法官成为忠实法律、秉公断案的好法官。法官在做一名品格优秀的好人之后,必须接受与其身份职业特点相应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专业知识学习,才能当好“正义的守门人”。第一,必须加强法官对《准则》的学习,掌握哪些该作为哪些不该作为,使自己在执法中的行为规范有依据可循,并自觉地约束自己的行为。第二,必须加强宪法和法律法规的学习。法官应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应该接受良好的职业训练,应该通晓法律,阅历丰富。 (三)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司法是社会正常秩序的最后一道保护屏障,司法一旦与腐败结缘,社会秩序就会陷入不公、不正、不义之中,失去了健康有序,失去了公平正义。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就是必须以

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的三个维度

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的三个维度作者:张智全 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设计了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深化司法改革的蓝图,明确要求增强法律文书的说理性。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作为法律文书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其说理性,对树立司法权威、提升司法公信、提高人民法院和法官的公正形象,具有重要促进作用。如何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努力让公众通过裁判文书感受到公平正义,既是司法核心价值的内在客观要求,又是广大法官毕生孜孜以求的职业价值。 司法因理智而权威,而权威的形成有赖于裁判文书说理性的创造与传承。裁判文书作为司法活动的重要载体,直接展示司法过程,体现司法结果,只有让公众知晓并明了法律事实的认定和法律适用之间的逻辑关系,才能真正让公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毋庸讳言,当前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强,直接影响了公众对司法结果的正确认识,并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司法权威和公信的削弱。究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司法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的问题,又有现行审判管理体制不尽合理的因素。笔者认为,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只有瞄准提升法官专业素质的“高度”、把握说理程度的“精度”和改革旧有制度樊篱的“深度”,三个维度共建,才能真正收到成效。 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应瞄准提升法官专业素质的高度。裁判文书全面反映司法程序、事实认定和叙述,以及法律适用和事理法理的阐述,是法官专业素质的公开展示。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提升法官专业素质是关键。作为裁判文书说理的主体,法官应具有自如运用法律、深入浅出辩法说理的司法能力。一个说理能力不足的法官,撰写的裁判文书不可能真正让公众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法治精神。“罗马非一日建成”,提升裁判文书说理能力,没有任何捷径,需要长期不懈的努力学习和实践。 当前,公众的法治意识越来越强,服判息诉难度进一步增大,对法官的辩法说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学而不厌,智也。”一方面,法官要牢固树立攻坚克难的学习理念,勤于学习,孜孜不倦,切实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教人不倦,仁也。”另一方面,法官要秉承“三人行必有我师”之理念,不耻下问,虚心请教,善于汲取,学习他人之长,克己之短,自觉破解自身说理能力不足的缺陷,不断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 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应瞄准把握说理的精度。裁判文书除记载诉讼活动的过程和结果外,其最大的功能则在于张扬公平与正义,让当事人心悦诚服地接受法律的裁判。欲达此目的,必须在说理的“精度”上下功夫。说理的“精度”,其实质就是画龙之点“睛”、吹糠之见“米”。在多数没有法律专业知识的当事人眼里,法理是深奥难懂的,如何让深奥的法理变得通俗易懂,更好地宣扬法治,需要画龙点睛似的进行说理。既要克服就事论事而不深入说理的不良倾向,又要克服机械解释法律的错误做法,坚持事理和法理的高度融合,入情入理,深入浅出,让精辟的说理寓于清楚明白的事实中,确保裁判文书言之有理、论之有据、判之有法,使之展示的公正既“看得见”,更“看得懂”。 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应瞄准改革束缚裁判文书说理制度樊篱的“深度”。裁判文书是法官最直接的司法产品,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归根结底是法官应有的职责和义务。但在实践中,人民法院内部审判管理行政化倾向明显,院领导和业务庭负责人往往对法官撰写的裁判文书进行严格审核和修改,法官实际上不能真正独立在裁判文书中阐明理由,导致裁判文书的说理千篇一律。这种管理模式,既违背了司法的亲历性原则,也不符合审判的独立性原则。因此,必须深度革除限制裁判文书说理的制度樊篱,严格遵循审判组织的本质属性,为法官独立辩法说理提供切实有力的制度保障,从制度层面调动法官增强裁判文书说理的积极性。当务之急的是,应严格执行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让法官依法独立阐述裁判理由,从而杜绝裁判文书说理不够精湛、机械解释法条、甚至千篇一律等积弊。 “大鹏之动,非一羽之轻也;骐骥之速,非一足之力也。”增强裁判文书说理性,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长期不懈的点滴积累。只有瞄准“高、精、深”等三个维度,才能有效增强其说理性,进而实现其提升司法公信、强化司法权威的功能发挥。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审判样本,看了才知道有多可怕【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审判样本,看了才知道有多可怕【会计实务经验之谈】 营改增来了,财务同志很着急,领导同志很淡定,这个嘛,不就算个税吗,你们看看别人如何搞的,再说政策没有出来,着急啥! 亲们,看过俺们翰邦研究院的孙律师整理的这些个资料,就可能需要刮目相看了。 随着增值税欲全行业一网拉进,虚开增值税发票的行为势必会呈现日益增多的趋势,一是量大了,二是不懂税的人多,三是算计税的人也多了。但在营改增之前,我们必须知道,虚开者有何责任没(法人、财务负责人或经办人)。 一、什么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2)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样本分析 为此我们特意从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8816664302.html,/zgcpwsw/)选取了涉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 票”20个案件样本,依据样本我们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以下简称虚开增值税发票罪)进行探讨和分析。具体情况如下: 罪名的要件构成: (a)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单位也可成为本罪主体。单位构成本罪的,对单位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样本分析,在20个样本中: --直接以企业为被告的为7个,这7个都是单位和法人为共同被告; --以企业法人、实际负责人或者开票事务负责人为被告的有8个(单位因为被注销或由于单位是

假如我是一名法官演讲稿

假如我是一名法官演讲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给位同志们:大家下午好,很荣幸能够站在这里演讲,我演讲的题目是: “我是谁,为了谁,我为人民群众做了什么。” 我认为,首先要弄清楚"我是谁"。找准自己的位置,我是做什么的,自己所做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群众存在怎样的关系。明白了这些,就知道自己应该做什么,怎么做。 如果我是法院的一名法官,用心去倾听群众的呼声和诉求就是第一要务,立足岗位,遵守职业道德,对群众的酸甜苦辣感同身受,设身处地为群众排忧解难。这样的认识"我是谁",就能始终保持自己同群众的深厚情感。 由此我联想到我们作为公民,作为党员,作为法官要清楚“我是谁”、要知道“为了谁”、要明白“为谁做什么”。 可谓之“两谁一做”。一个人在社会中扮演着不同的角色,每个人的身上都赋予着不同的使命,对应着不同的身份,问问自己“我是谁”,给自己一个明确的定位,才能回答自己“为了谁”和“为谁做什么”。 “我是谁”我认为,年少时的我们懵懵懂懂,不

懂得身上所肩负的责任。年少无知,不懂得可以为了谁。在成长的过程中是父母和老师教会了我。而现在我作为一名法官,我认为法官一定要有正义感,要热爱老百姓,对弱势群体要有同情心。法律只有掌握富有正义感的法官手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才能清晰可见,公平正义才能人人共享。我们每位法官一定要有正确的正是方向,有自己的理想追求,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带着对人民深厚的感情,对党负责,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公平公正处理好每一个案件,做到刚正不阿,公正文明司法。 人生一世“为了谁”?回答肯定是不一致的,有人说为了祖国和人民,有人说为了集体,有人说为了父母和儿女,还有人说为了事业和前途,诸如此类的说法我们先不评价其对与错,但有一点是肯定的,那就是我作为法官,是为人民群众,法官主要是作为社会纠纷的解决者出现在法庭的,法院要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法官要改变“以我为主”的习惯套路,对于当事人提出来的请求、主张和依据,要加以仔细的聆听、认真的对待,并最终给出态度以及理由。这样一种观念,对当事人表现出足够的尊重,把当事人所说的话、所提出的主张和依据当一回事。让当事人有一种被重视的感觉,从而以平和、接纳的

2019年浅谈如何加强基层法官职业道德建设

浅谈如何加强基层法官职业道德建设 任何行业都有自己的职业道德,法官是公平与正义的代表,也有着审判行业的法律规定和社会公众期盼的职业道德。法官要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以确保司法公正,更要谦逊文明、勤勉敬业以保障审判效率。当前,我们正在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就要求广大基层法官必须认真践行司法为民的理念,必须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司法活动的第一选择,把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司法效果的第一标准,所以,司法为民就是新时期对基层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新要求。本文拟就如何加强基层法官职业道德建设,谈谈个人的看法。 一、当前基层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各级法院不断加大对基层法官的培训力度,特别是20**年国家司法考试制度实施以来,基层法院的部分在职法官和所有初任法官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这在很大程度上提升了基层审判人员的整体业务水平,基层法官的专业化程度也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但是,我们不仅要加强基层法官的业务素质教育,更要注重加强基层法官的职业道德教育。就当前基层法院审理的许多案件看,影响审判公正与效率的因素不仅仅是法律规则的适用问题,法官的职业良知和工作责任心也是其中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因素之一。 据今年的省高院工作报告,近五年来,全省法院共查处利用审判权和执行权违纪违法人员320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的28人,这在很大程度上也暴露出我们法官队伍在职业道德建设方面还存在着不

足。就总体情况看,目前基层法官仍然存在的不良职业道德主要表现在:有的法官宗旨观念淡薄,工作责任心不强,案件久拖不结(执);有的官本位思想严重,对待当事人态度生硬、蛮横;有的作风懒散,纪律松弛,自由主义严重等,这些不良的表现,既损害了基层法官的整体形象,也影响了司法公正的实现。 二、加强基层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现实意义 首先,加强基层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是认真践行“三个至上”指导思想的具体要求。“三个至上”指导思想是新时期人民法院工作指导思想的集中体现,它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和依法治国的统一,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所具有的政治性、人民性、公正性的统一。对基层人民法院而言,新形势下必须认真贯彻好这这一指导思想,不断加强队伍建设,教育广大基层干警要在审判工作中努力落实好“三个至上”,真正让“三个至上”指导思想内化为广大基层法官的坚定信仰,外化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公平正义的自觉行动。 其次,加强基层法官职业道德建设,是从源头上推进基层法官廉洁自律的现实需要。据今年省高院通报的几起违纪案例来看,目前,仍有极少数基层法官存在着违法违纪现象,这既有客观的、外在的原因,也有主观的、内在的原因,但是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都应是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因此,加强基层法官廉政建设,既要依靠法律和制度去规范,又要依靠思想道德去约束,法律和制度是他律,思想道德是自律,只有双管齐下,才能标本兼治,从源头上抑恶扬善。

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及样式

最高法发布:最新民事裁判文书制作规范及样式(权威解读+ 规范原文) 最高人民法院修改后民事诉讼法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 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杜万华 全国法院目前适用的主要诉讼文书样式颁布于24 年前。1992 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包括刑事、 民事、行政诉讼文书在内的《法院诉讼文书样式(试行)》,实现了诉讼文书规范化、统一化。此后,又相继出台民事诉讼证据、简易程序、申请再审、执行以及破产、涉外海事诉讼等其他民事类诉讼文书样式。92 年民事诉讼文书样式的颁布,对人民法院规范裁判文书制作,引导当事人制作民事诉讼文书,规范人民法院、当事人、诉讼参加人的诉讼行为,促进公正司法,提高审判效率,维护当事人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这次民事诉讼文书样式修订具有重要意义。诉讼文书包括法院制作和当事人参考使用两大类。民事裁判文书是人民法院执行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统一法律适用,规范诉讼活动,分配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反映诉讼结果的最重要载体; 是法官公正审理案件、查清案件事实、准确适用法律、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终体现; 是展示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弘扬法治精神、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司法产品。最高人民法院统一制作裁判文书样式,为全国四级法院和广大法官提供一体遵行的标准化文本,既是严格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也是司法活动、司法行为规范化、公开化的最好体现。当事人参考民事诉讼文书样式,是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依法行使或处分民事实体权利、程序权利以及认可、负担或履行民事义务的重要凭证。法院提供给当事人参考诉讼文书样式,帮助当事人解决了制作诉讼文书困难,是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重要举措,而且通过引导当事人正确选择并适用诉讼过程中所需文书,客观上起到释明作用,有利于规范当事人的诉讼行为,为民事诉讼程序依法、有序、规范进行创造良好条件。 二民事裁判文书样式的主要特点和内容 就民事裁判文书的功能和定位而言,它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回应,对诉讼争议作出判断并对当事人实体权利义务进行分配,为当事人实现其实体利益提供依据,是法官对民事案件审判的最终结论。法官通过在裁判文书中分析说理,向当事人和社会展示裁判结论的合理性、合法性、公正性、终局性。裁判文书不是对诉讼全部活动的完整展现,而是司法过程的提炼和总结,是审判成果的结晶,是司法公正重要的载体和最终体现。基于以上定位,民事裁判文书样式主要突出以下特点和内容: 第一,体现以审判为中心,突出不同审级特点。诉讼文书样式修订,遵循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决定精神,体现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明确要求判决书应当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和争议焦点,说明法庭采信证据、认定事实的理由。强调裁判文书制作要从完善审级制度出发,明确一审判决书应当把重点放在认定案件事实和确定法律适用上,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二审判决书应当 把重点放在解决事实争议和法律争议的说理上,实现二审终审; 再审判决书应当把重点放在依法纠错、维护司法裁判权威上。

浅谈裁判文书的说理性

浅谈裁判文书的说理性 下文为大家整理带来的浅谈裁判文书的说理性,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裁判文书,作为司法公正的最终载体,是彰显法律公正和司法权威的法律宣言。裁判文书在法治生活中要获得理想的法律效果,则必须要让裁判文书获得社会大众的认可与接受。裁判文书的说理则是实现裁判文书可接受性的必经之路。 一、我国裁判文书说理性缺乏之原因剖析 裁判文书说理,在英美法系国家做得比较充分。在我国,裁判文书署名责任制的虚空以及重结果,轻过程观念导致社会群众只论判决结果,而不问判决由何而来。法律传统上的根源性、现行裁判文书制度的缺陷及唯结果论的使然,是我国裁判文书与说理性脱节的深刻原因。 (一)我国法律传统渊源为大陆法系 苏力教授在《判决书的背后》一文中曾谈到普通法法官在司法论证上的高超技艺,尤以美国联邦最高法院的法官们最为出色,相比之下,大陆法系的法官则逊色多了。大陆法系的法官们的判决意见,一般都比较短,无论从说理充分方面、分析的严密性方面亦或是涉猎的广博性方面,往往不及英美法系的法官们。苏力教授认为这种司法文书的差异性不仅仅是法官个人职业素养的差异性造成的,而是和他们身处的整个司法制度设置息息相关。众所周知,英美法系最主要的法律原则即遵循先例。这一原则的主

要内容就是本级法院和上级法院做出的判决对本法院及其下级法院在将来审理类似案件时具有法律约束力。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仅是审判者,在制作司法意见的时候,更是造法者。在大陆法系国家,法官在严格遵循法律的情况下,主要任务是依据成文法典对具体案件做出恰当的判决。两种法系制度上的这种区别,在相同案件的判决上,受到的影响范围是不同的。我国是大陆法系国家,案件的进展及审判,均来自法律的明文规定。撰写法律文书时,在三段论的前提下,严格按照法律撰写裁判文书,法官自由裁量空间狭小。因此,我国目前法律文书普遍说理性不强的状况,有其深刻的历史渊源。 (二)裁判文书署名责任制的空白 英美法系中由于遵循先例的原则,裁判文书的判决及其它的制作者一般是同时被引证的。我国判决书、调解书上虽有相关承办法官、书记员的署名,但是这种署名并无实际意义。司法实践中常见的现象案件承办法官临时委托另一名法官代为审理案件,在询问当事人无异议的情况下,案件审理终结后,依然是原来承办法官撰写判决书,庭审流于形式。由于裁判文书署名和相关责任并无挂钩,这大大降低了法官在制作裁判文书时对相关证据、事实的说理,对证据一带而过,仓促给出裁判结论。此外,中国国民的轻过程,重结果的严重倾向性也加重了此种不说理现象的发生。法官在熟知这种心理的情况下,也自然对说理部分不加重视,而急于给出判决结果。在我国法院行政式管理体制下,每个案件的审理结果在经过各领导的审批后最终尘埃落定。虽然裁判文书上的署名为个人,但是这份判决书实则代表了法院的意见,

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六大难题

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六大难题-法律 基层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六大难题 刘先超 裁判文书上网是落实司法公开制度,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大举措。201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无疑为裁判文书上网工作插上了腾飞的翅膀。 竹山县人民法院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裁判文书上网,统计近3个月上网情况,笔者认为,在部分基层法院尤其是贫困山区、偏远地区和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基层法院还存在以下六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不愿上。裁判文书上网是倒逼司法公正的“利器”,需要每个法官自觉参与、认真实施。但在司法实践中,一些法官仍拘泥于传统办案习惯,重审判执行轻司法公开的陈旧理念根深蒂固,阳光司法意识不强,对裁判文书上网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加之文书上网前需要开展技术处理、修改核对和编辑上传等工作,不上网的文书还要制表报批,势必增加办案工作量,一些法官不重视、怕麻烦,消极被动对待裁判文书上网,导致文书上网率偏低。 二是文书质量不够高,不敢上。裁判文书上网是司法自信的具体体现,但这种自信需裁判文书这个“优质司法产品”做支撑。但不可否认的是,不少贫困落后地区的基层法院法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裁判文书在标点用语、证据分析、事实认定、裁判说理、法律适用、裁判结果等方面还存在一些瑕疵,质量还不够高,法官对裁判文书质量缺乏足够自信,担心文书上网后会引起社会公众挑刺找错、引发网络舆情事件,并因此增风险、出洋相、担责任,不敢大胆、全面地落实裁判文书上网的各项要求。

三是操作技能不熟练,上不好。裁判文书上网需要每个办案法官亲自操作,并能熟练操作裁判文书纠错系统和裁判文书信息屏蔽系统,对法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和两个系统的操作水平提出较高要求。但因部分法官对文书上网有关规定理解不透,多数大龄法官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偏低,两个系统应用时间不长、系统应用技能培训不够等因素,影响裁判文书上网工作质量。 四是考评机制不完善,上不动。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规定的实施细则》中,只对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的统计通报、上网率考评和督促检查做了较为原则的规定,不够详细具体,且对法官及相关操作人员如何追责、院庭长如何担责等均未作明确规定,加上基层法院内部尚未形成有效管用的裁判文书上网工作管理机制,不能有力推动裁判文书上网工作。 五是范围对象不详尽,上不全。虽然最高法院和湖北高院对上网的裁判文书范围作了较为明确的规定,但还是不够详尽,对上网的裁判文书是否包括决定书,以调解方式结案的案件不上网的裁判文书是单指民事调解书和刑事附带民事调解书还是包括含有调解内容的民事判决书、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含有调解内容的司法确认案件的裁定书是否应当上网,应当删除的“未成年人的相关信息”是否包括姓名和出生日期等没有具体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拿捏不准、把握不好,易出现该上的不上、不该上的却上等问题发生。 六是基础数据难提取,上不准。计算裁判文书上网率所需的生效裁判文书数和不上网生效裁判文书数这两项基础数据,目前还无法直接从审判流程管理系统中提取,让办案单位申报又不一定客观,从案卷中提取工作量太大且时效性太差,因此难以准确、及时反映裁判文书上网率。

2019法官演讲稿(4篇)

2019法官演讲稿(4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 看到这个题目,大家很可能会想起《论语》中“之谓道,书不为己,严正为天下”这句话。 是的,我们身为基层法官,我们读书,我们严正自身,为的不是填饱肚皮的 稻粱,而是自我内心的法治理想。因为伸延法律的尊严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职责,这,就是我今天演讲的主题,“梓书不为稻粱谋”。 《大学》有言,“君子,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在新的时代又赋予它新的内涵,这,就是我今天演讲的第一点---严以修身。修身,是指修养自身的道德品行,而后,严正自身的价值。这是我来到单位的第三个年头,在这三年里给 我感悟最深的就是如何践行职业价值观。 (拿出白纸和钞票) 大家请看,这是一张白色的纸,这是一张红色的纸,它们的大小、材质一模 一样,而我们把这张红色的纸叫做钞票,而这张白色的纸我们姑且叫做它草纸。 我可以用这张红色的钞票买到它价值范围内的任何东西,而这张草纸却无可奈何,为什么两张大小、材质一样的纸张,它们的价值却有如此的天壤之别。这,就是 我要说到的,因为这张草纸它空空如也,它没有任何内涵、任何价值,任何积淀。而这张钞票却包含了它所有的价值。但是,这张红色的钞票在没有印刷之前,它 同样也是一张草纸。这,就告诉我,只要我们能够理解自己的职业内涵、职业价值、职业积淀,假以时日,我们一样可以由一张草纸变成一张有价值的钞票。 有些同志会说是不是积淀了自身就能够事事胜任。不是的,这就是今天我要 说到的第二点---严以律己。

《后汉书羊续传》有悬鱼太守一则,太守羊续廉洁自守。他在任南阳郡太守期间,一次,属下给他送来一条特产白河鲤鱼,羊续拒收,推让再三,最终只得将 鱼悬挂在屋外柱子上,风吹日晒,成为鱼干。后来,这位下属再次送来鲤鱼,羊 续带他前去屋外柱子前,指着鱼干说到“你上次送的鱼还挂着,已成了鱼干,请 你一起都拿回去吧。”送鱼者甚感羞愧,悄悄溜了。“悬鱼太守”从此名扬天下。作为基层法官,我们在工作中要心系群众,认对真待每一次庭审,耐心做好每一 次释明工作,细致对待每一份判决;在生活中要做到不吃拿卡要,用自己的行动诠 释法律的尊严(肢体动作)。于谦有云“剩喜门前无贺客,绝胜厨内有悬鱼。清风 一枕南窗下,闲阅床头几卷书。”而在我看来,则是心无旁骛严律己,服务群众 自悠然。 然而,基层法官的成长是否就是完成自我积淀和自我约束就足够了呢?非也, 这就是今天我要讲到的第三点--严以用权。 这,就是我的演讲,谢谢大家! 法院法官竞职演讲稿2019法官演讲稿(2) 各位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很高兴能参加今天的竞职演讲,感谢院领导和同事们给了我这次机会。 时下春意浓浓,即将迎来百花盛开,今年,是我院实现整体工作目标大发展、大提高的关键一年,人心齐、泰山移,众人划桨开大船,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法院这条大船必将驶向胜利的彼岸。 我是19**年经公务员考试录入到法院工作的,当我第一次参加法庭记录,第 一次穿上制服、戴上头顶国徽的大沿帽时,一种荣誉感和责任感油然而生。毕竟 法律工作对我来说是陌生的,要想确实对得起自己穿的这一身制服,认真履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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