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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可以贷款么 二套房贷款政策是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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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贷款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拥有购房经验的人们对于购房一事肯定认识也会深刻些,现在的房产交易确实是比之前麻烦了很多,而在很多的时候,一些因素操作可能还会有意外出现,以至于有些人办理过一遍就是不想再去进行了,但是现在情况的变动也趋势一些人去交易二套房,那么二套房可以贷款么?二套房贷款政策是怎样?

二套房可以贷款么?

只要是借款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本市有效居留身份证或者本市城镇正式户口,有稳定的收入、有良好的信用、具有还本付息的能力就可以办理贷款。

贷款买房条件

1、申请办理房贷的人年龄必须在18岁到60岁的自然人,不分国籍。

2、申请办理房贷的人必须具有稳定职业以及稳定的经济收入,还必须具有按期偿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能力。

3、申请办理房贷的人实际年龄加贷款申请年限不能超过70岁。

贷款买房需要提供的资料

1、申请办理房贷的人及其配偶的身份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各3份,如果申请办理房贷的人与其配偶不在同一户口的,需要提供申请办理房贷的人及其配偶的婚姻关系证明。

2、购房屋所签协议的原件证明。

3、所购买房屋的房价20%或以上预付款收据原件及其复印件各1份。

4、申请办理房贷人的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和申请办理房贷的人有关资产证明等,其中包括申请办理房贷的人工资单、申请办理房贷人的个人所得税纳税单、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申请办理房贷的人在相关银行存单等。

二套房贷款政策是怎样?

1、住房贷款套数认定

住房贷款套数的认定以家庭为单位,使用银行贷款购买的住房套数和经过住建委系统核实套数相加为家庭房产总套数(如同一套房则相应减去)。

2、贷款期限

贷款期限不超过30年。个人二手房按揭贷款的房源须位于北京银行设立网点的市内各区,产权清晰,无任何法律纠纷(延庆不做)贷款期限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超过65岁,有两个或以上借款人的,以年龄低者为准。(共同借款人必须为直系亲属),抵押房屋已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贷款期限与抵押房屋已使用年限之和不超过40年,且贷款到期

日不得超过房屋使用权到期日。(基本只做20年以内的,超过20年的基本都在二环以内的可以做)。

上述内容主要所描述的就是小编对于二套房可以贷款么?二套房贷款政策是怎样的全部介绍,二套房能够办理贷款,但是因为他不是首套房,所以很多政策都会是不同的,而最能够防止意外出现的也是提前把了解都做好,当然这个工作进行下来肯定是复杂的,所以心理准备都是要很充足。本文结束,感谢您的阅读!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发展演变

历史追溯细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发展演变 发布时间:2013-08-10 10:07 来源:房贷计算器浏览:151 次 [摘要]个人住房贷款制度自在我国建立以来,贷款制度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发生了一系列的改变。追溯贷款政策的变化历史,细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发展演变。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发展演变1、在1988年第一次住房体制改革会议召开后,1991年住房信贷业务开始了起步,各... 个人住房贷款制度自在我国建立以来,贷款制度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发生了一系列的改变。追溯贷款政策的变化历史,细数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发展演变。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发展演变 1、在1988年第一次住房体制改革会议召开后,1991年住房信贷业务开始了起步,各项住房信贷政策出台。1991年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都成立了房地产信贷部,办理个人住房信贷业务,并制定了职工住房抵押贷款管理办法。 2、由于住房体制改革进展较慢,并在1992年出现了房地产热,1993年着手进行控制。 3、中国人民银行于1995年8月颁布了《商业银行自营住房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从而标志着我国银行商业性住房贷款走上正轨。但当时的条件是比较严格的,一是要求有提供双重保证即抵押(质押)担保与保证担保,二是最高期限为10年,三是要求借款人先有存款,存款金额不少于房价款的30%,存款期限必须在半年以上。 4、1997年,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个人担保住房贷款管理办法》,这一办法对原暂行办法进行了修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不要求双重担保。二是没有明确规定存款期限。三是利率政策上明确规定按同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减档执行。期限为5年的,执行3年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期限为5年以上至10年的,执行5年固定资产贷款利率,期限为10年以上的,在5年期固定资产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上浮,最高不超过5%。四是贷款使用范围是公积金建造的普通自用住房。五是贷款发放主体是223个实施安居工程城市的商业银行和烟台、蚌埠住房储蓄商业银行。六、规定贷款的处理时间是三个月,即在三个月内银行完成贷款评估、审查工作,并向申请人做出正式答复。 5、1998年4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出了《关于加大住房信贷投入支持住房建设与消费的通知》、随后颁布了《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1998年颁布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和1997年4月份人民银行颁布的《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相比,主要有以下不同:一是扩大了贷款可用于购买 房贷漫画

最新购房贷款政策,以及购房流程!

第一:确定买卖双方资质,是否可以贷款 一: 1:购房人年龄。(购房人年龄+贷款年限《70年55岁以上银行就会比较慎重,未成年人不能贷款,未成年人可选择联名贷款) 2:房龄。房龄+贷款年限《40年(老房子看具体情况)3:购房人本身是否有未还款和信用卡逾期等银行不良记录。(若有记录,具体要询问银行是否能批贷,每个银行情况不同) 4:是否买房人已经有过贷款,包括已经还清的。(判定贷款套数,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成员总的贷款次数,包括已还清的贷款) 5:购房人是否有稳定的工作,能否出示贷款所需要的《收入证明》,《所在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工资卡流水账单。(收入证明所开数额要大于月还款的二倍,若公司为国企或者跨国外企,则无需营业执照副本,只需劳动合同,胸牌等) 6:银行面签时,贷款方夫妻均需到场签字,不能委托给他人办理。 二: 1:出售人单身需签单身证明,离婚需提供离婚证原件或法

院终审判决执行书。结婚的话,需取得对方的同意。共有权人同意出售。 2:房屋产权。央产房需上市,有央产房上市审批表。经济适用房若是纯商业性质5年内需买房为北京市户口,并有经济适用房审批表,成交金额必须为房主购买此经济适用房的价格。 3:若房屋银行有抵押,需提前还款,解除抵押。 4:买卖双方为直系亲属关系,银行不予批贷。 5:房屋不能有产权纠纷。 6:房主不方便可以委托给别人办理各项手续,但需要手写委托书然后公正,若房主在国外,需持手写委托书到大使馆进行公证。均需原件 7:若产权人配偶去世,其房子若出售,需其子女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才可继续交易。 8:若房子内有租户,需租户签署放弃优先购买权声明。 第二:所需证件 一:买方提供材料 1:身份证原件,必须二代。(借款人本人是外地户口的还需提供暂住证原件,外地户口需提供一年的完税或者社保)。2:户口本原件。 3:结婚证原件。 以上材料夫妻双方均需提供(完税或者社保只需借款人提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汇编

住房公积金贷款概述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托付银行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要求的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期限、额度规定如下: 目前,1~5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 3.50%,6~30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4.00%。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能够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额、申请借款年限、首付款金额、所购房屋建筑面积都有关系。自2015年1月1日起,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贷款额度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范性文件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范性文件要紧有: 1、《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 2、《关于实施〈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3、住房公积贷款操作流程 4、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操作流程 5、其他相关文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委员会文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 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建立政策性住房信贷体系,支持北京城镇居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持都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治理,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依照《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 < 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 > 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治理的通知》、《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若干规定》、《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托付银行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浅析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及对策

浅析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及对策 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房地产市场化、货币化的程度不断加深,大力发展个人住房贷款已经成为中国房地产市场的催化剂,也是人们提高生活水平的重要手段。个人住房贷款在目前阶段相对风险小,业务发展成本较低,管理成本较低,能够较快扩大银行在市民中的影响力,可以带来附加业务,比如每个月你都需要到某银行办理按揭月供,长期的下来,相因的你在那里把水电费、电话费、煤气费、有线电视费等一并交掉啦,可能手头比较富裕把个人的储蓄存款也存在那里啦。因此各家商业银行都加大了对个人住房贷款支持力度,对于个人住房贷款这种新金融业务,商业银行一向把它当作一种低风险贷款来发展,以致只看到它的利润,而没有注意到它的风险,更是忽视了它的潜在风险。其实它的潜在风险更有危害性,它可以使银行倒闭,金融系统出现危机,这在美国的20世纪80年代和日本的20世纪90年代都出现过类似的情况。 据了解,目前反映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风险因素主要有:一是能证明贷款者还款能力的收入证明水分较大;二是有的购房者利用银行间信息沟通不畅,其收入证明一式多份,在不同的银行按揭贷款,在多处购房;三是个人信用程度不明,且信誉度会随着收入多少而发生变化。 一、个人住房贷款的含义及系统性风险 个人住房贷款是由银行、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商)和购房人三方共同参加的买卖商品房的一种融资活动。它是在购房人交付银行规定的一定比例的购房款后,差额部分由银行提供贷款。个人住房按揭涉及银行、开发商、购房人三方,它在开发商、银行、购方

人三者利益上找到了一个最佳结合点,既能帮助开发商尤其是中小开发商渡过难以筹集大量资金以应付高昂地价和建设费用的困境,又能帮助购房人缓解一时难以凑足较大数额购房款的困难,进而解决了资金供求矛盾,有利于实现住房的扩大再生产。因此,自个人住房贷款产生之日起,就大受三方欢迎并不断发展完善。其具体做法为:开发商为尽快取得售楼价款,向房地产市场推出楼花(期房)或现房,购房人向开发商订购期房或现房,交付一定比例的首期购房款(一般不超过购房总价款的30%),之后向与开发商订有协议的银行申请购房贷款,交清购房款余额,经出证、产权抵押登记后将物业权益移转给银行作抵押,购房人定期向银行还本付息,银行提供的此种贷款即为个人住房贷款。根据前述定义,个人住房贷款最显著的法律特征是:它涉及二个合同、三方当事人,二个合同是指购房合同和个人住房按揭贷款合同,三方当事人是指开发商、购房人和银行。 个人住房贷款分为现房贷款和期房贷款两种。 1.现房贷款风险的防范要点 (1)对个人住房现房贷款个人身份的准确认定:按照规定,办理个人住房现房贷款的贷款人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军官证,外籍人士需要提供护照、签证,经办人员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件仔细查验,对无法辨别真伪的要到权威部门进行鉴定,但在实际工作中,经办人员往往忽视这一环节的重要性,例如,丹东农行某支行在办理一笔住房现房贷款过程中,由于对申请人刘某提供的证件查验不细,借款人用假身份证、户口簿办理了30万元贷款,贷款保证单位为市置业担保公司,后借款人因为贩毒被捕,房屋被公安部门查封,银行

近年房地产信贷政策一览

近年房地产信贷政策一览 2010年2月 银监会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2010年4月 银监会提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加风险意识,不对投机投资购房贷款,如无法判断,则应大幅度提高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 2010年9月 月末多部委密集下发文件,当时合称新“国五条”,要求房价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限定居民购房套数,调整住房交易环节的契税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开启了全国范围内的限购政策。其中,央行和银监会宣布完善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 2010年11月 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和银监会发文全面叫停第三套住房公

积金贷款,并将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提至五成。 2011年1月 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力度空前的新“国八条”出台,信贷政策方面规定二套住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2011年6月 当年1月到6月,央行先后6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上调后大型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达21.5%,中小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达18.0%。 2012年5月 央行继2011年12月下调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后,次年2月和5月两次下调存准率0.5个百分点。 2012年7月 央行6月、7月两度下调基准利率,还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先后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8倍和0.7倍,但同时要求金融机构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各项住房信贷政策,继续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除了对首套房的信贷支持外,对于二套房首付比例的条件仍未放松,而三套以上房屋的贷款仍旧严格限制、停贷。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是由为大家整理出来的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欢迎阅读。 抵押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金融机构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抵顶房产的价格包括水、电、暖、气(电视、电话、宽带)人口关配套费用。抵顶房 产的配套设施应达到甲方对外销售的同等标准。 强化营销意识,积极为客户服务。2020年是转型的一年,我树立了“营销无小事”的观念,坚持拓展与维护并重,留心客户的需求,留心客户的每一句话,深度挖掘客户价值,顺利完成了总行下达的储蓄存款任务 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 知 捌、支付密码器申请(□开户/□跨行注册/□更换密钥/□重新指定/□解锁/□停用 /□重新启用/□作废/□在本账号下增加密码器)和支付密码账户申请(□新增/□停用/□ 删除)。 法人代 码: 主营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 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银监局;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 储蓄银行: 为进一步支持合理住房消费,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按照国务院有关部署, 现就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

北京贷款政策历年

北京贷款政策历年

北京历年贷款政策 2008年-年初救市 放松贷款政策政策:1、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扩大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2、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0% 2009年11月政策:1、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2、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3、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 2010年1月国10条,非改善二套房首付比例最低40% 2010年4月国10条,二套首付提至50% 2011年1月新国8条,北上广深,二套首付提至60%,利率1.1倍 2011年:国八条出台,“限购”、“限价”、 “限贷”等政策全面升级 2013年2月新国五条北上广深,二套提高至7成(认房并认贷款) 2013年:“新国五条”颁布,出售自有住房 按转让所得20%计征个税

救市-贷款放松201409302014年:限购逐步松绑,调整首套房认定标准政策为:1.对于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的家庭,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下限为贷款基准利率的0.7倍。2.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再购买第二套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救市-贷款放松 2015年03月30 中国央行、住建部和银监会联合下发通知,首套房首付比例最低降至20%,二套房最低降至40% (20150330之后,二套房政策:北京大部分银行5成,部分银行4成 名下有房无商业贷款,有公积金贷款,也能算首套,30%首付(仅仅半年时间,0930收紧) 2016年09月30日 收紧贷款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部门《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首套房:普通住房30%-->35% 非普通住房30%-->40% (有贷款记录,但北京无房,按首套算,未认贷款) 二套房:普通住房:30%-->50% 非普通住房:30%-->70% (有房无贷款/有房有贷款 (认房,无论贷款是否还清)) 零:07年暴涨,08年下跌,09年开始涨,09年买房正好

2020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解读

2020公积金贷款最新政策解读 一、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只能用于缴存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普通自住房,以支持基本住房需求。严禁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进行投机性购房。 二、保持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的缴存职工家庭,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第二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四、停止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五、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要根据当地住房价格、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和住房公积金业务发展状况,以支持缴存职工购买普通自住房的贷款需求为原则,合理确定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并报省级住房城乡建设、财政、人民银行、银监部门备案。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报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监会备案。 六、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调查、审核、抵押、发放、回收等工作,切实加强贷款风险管理,保障资金安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要会同有关主管部门,抓紧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防范骗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等行为。同时,要简化办理手续,提高服务水平。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规范丹东银行(以下简称“本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与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商业银行法》、《物权法》、银监会《个人贷款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2.1 本规定明确了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的原则、程序、内容与要求。 2.2 本规定适用于本行所辖境内分支机构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3 术语与定义 3.1 本规定所称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个人住房的贷款。 3.2 个人住房贷款分类 3.2.1 按照利率是否固定,分为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和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 3.2.2 按照个人住房贷款是否与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组合办理,分为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 3.2.3 按照按揭项目是否竣工验收,分为期房项目个人住房贷款和现房项目个人住房贷款。 3.2.4 按照是否有本行住房开发贷款支持,分为开发贷款支持项目个人住房贷款和纯按揭项目个人住房贷款。 3.3 名词释义 3.3.1 一手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建造、销(预)售住房的贷款。 3.3.2 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在约定期限内贷款利率不随人民银行利率调整或市场利率变化而浮动的个人住房贷款。 3.3.3 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是指自营性个人住房贷款与个人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进行组合的贷款。 4 职责与权限

总行零售银行部负责全行个人住房贷款各项制度、办法和政策的制定、业务检查、指导和管理。各分支机构负责具体承办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按照职权范围严格操作规程,认真履行职责。 5 政策 个人住房贷款要保证贷款资料真实完整,贷款担保足额、合法,贷款发放符合政策、法规,贷款风险有效控制。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答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答 1、什么是住房公积金贷款?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专项住房贷款。 2、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前提条件是什么? 个人及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缴存时间在六个月(含)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的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时,均可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3、借款人还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才能申请贷款? 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的身份。 (2)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影响贷款偿还能力的其他债务。 (3)有合法有效的在盐城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普通住房的合同或其他批准资料。 (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首期付款或自筹资金的金额不低于总房款的30%。 (5)本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的公积金帐户内有不低于6个月的缴存余额; (6)提供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7)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4、怎样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 公积金贷款额度以下列四项标准最低额为准。 (1)不高于按借款人还贷能力确定的贷款限额。其计算公式为: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之和×50%×12×借款年限。 (2)不高于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总价款 (不含车库)的70%。精装修房购建房总价款中不含室内装璜装饰费用。 (3)借款人及其配偶(或一名未婚子女)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每笔最高不超过40万元,低于10万元的可放宽至10万元;只有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每笔最高不超过30万元,低于5万元的可放宽至5万元。

我国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及其防范

二、我国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发展现状分析 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产生于上世纪80 年代中期,而住房体制改革的货币化道路从1998 年才正式的开始,在2003年以后,政府提出把房地产行业发展为支柱性产业的主张,并开发大力开发房地产市场,通过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带动周边产业的快发增长。通过房贷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向“消费式投资”方向发展,此后便迎来了我国房地产市场高速增长的十年。虽然我国的房地产在过去十几年快速的发展,商业银行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2014年以来,我国的宏观经济与房地产市场均出现了较大的变化,对商业银行的房贷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的发展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从我国最近十几年的房贷余额来看,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发展速度惊人,规模不断扩大。在中央银行发布的《2014 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中,截止到2014 年末,我国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为5.63 万亿元,同比增长22.6%,个人购房贷款余额为11.52 万亿元,同比增长17.5%,2015年更是达到14.18万亿元。在银行信贷业务中的比重也不断提高。在1998 年,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只有426 亿元,与2015年的规模相比,增长了二十多倍。据统计在1998—2015年间,占消费贷款余额的比重平均在80%左右,大大推动了商业银行消费贷款业务的增长。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历年的统计数据如下图3-1所示:

图3-1 2000—2014年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单位:万亿元) 数据来源:2014 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 (二)商业银行个人房贷存在的问题 1.融资渠道单一 从各大商业银行披露的财务数据看,2011年至2014年的各大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总量呈现持续增加的态势,中国建行银行作为国内最大的个人住房贷款银行,2014年贷款余额居于首位,达到22538.15亿元,占总贷款金额的比例高达23.79%,这一数据明显的高于其他的商业银行,具体的数据对比见表 3.1。在个人住房贷款持续增加的同时房贷风险也在增加,会对银行的经营产生负面的影响。我国银行的盈利模式与美国银行有较大的差异,我国商业银行主要依赖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盈利,美国的资本市场结构相对健全,不仅有以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公司以及储蓄机构为主的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也十分的发达,可以实现市场化的融资,增加了融资的渠道,为银行等贷款机构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中二级市场还没有完全的建立起来,导致商业银行的融资渠道受到限制,既增加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也阻碍了社会资金顺利的流动。 0.3380.56 0.83 1.18 1.59 1.84 1.99 2.7 2.98 4.76 6.2 7.147.5 9 11.52 14.18 2 4 6 8 10 12 14 16 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

2016关于个人住房贷款首套房最低首付比例调整的解读

我国“去库存”今年首招剑指房贷门槛,一线城市房贷政策调整可能性较低,下面跟小编来看看! 央行网站2日颁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在不实施“限购”措施的城市,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原则上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5%,各地可向下浮动5个百分点。对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居民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30%。 业内人士指出,此次下降后,已与2008年救市政策的力度齐平,1.5线和二线城市将 迎来重大利好。“去库存”将是未来几年房地产行业运行的主基调,且居民住房需求依然较大,鼓励居民适度加杠杆有一定空间。 改善一些家庭有望提前实现购房愿望 “今年五大任务之一就是房地产去库存,此时出台此政策,不仅及时而且必要,对惠民生和稳增长具有双重作用。”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去年以来,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稳定房地产市场的政策措施,交易趋于活跃,房价同比上涨的城市数量逐渐增多,但也存在区域差异,特别是三、四线城市的房价继续低迷,去库存压力依然较大。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和城市化进程加快,居民住房刚性需求和改善性需求旺盛,央行按照“分类指导,因地施策”的原则,针对非“限购”城市降低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有助于提高居民购房能力,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首套房对应的是大量的市场刚需,面对的是一般收入家庭。对于这些家庭来说,有的人可能还在攒钱,原本是明年才能启动的购房计划,在这次调整以后马上就能签约了。”社科院金融研究所所长助理董裕平表示,在春节前夕出台的这次调整,是国家高度重视民生工程,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住房问题的集中体现。他说,新政有利于一些居民家庭可以提前实现购房的愿望,改善居住条件,从政策意图来看,有积极的导向作用。 亚豪机构市场总监郭毅表示,春节是返乡高峰,同时年末企业通常会给予员工一定的年终奖励,此时发布降低首付的新政,将有利于促进手握资金的白领们回乡置业,预计新政将会令原本是楼市成交淡季的春节月,迎来一轮交易量的小高峰。 压力高库存使房价分化愈加明显 最新数据显示,2015年末,商品房待售面积71853万平方米,在去库存一年后,我国 房地产库存量较2014年末的62169万平方米再度增加9484万平方米,这意味着,在去库存一年后,我国房地产库存并未能如预想,再增近万亿。 易居研究院最新数据显示,12月份50城存销比数据中,去化超过12个月的城市超过60%,其中,三亚、茂名、淮南、烟台四个城市去化均达24个月,北海更是高达34个月。

中国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我国住房消费的发展,规范中国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商业银行自营住房贷款管理暂行规定》、《商业银行政策性住房信贷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个人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可分为自营性住房贷款和委托住房贷款(原称政策性住房贷款)。 本实施细则所称自营性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用银行自有资金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贷款。 本实施细则所称委托住房贷款,是指贷款人受房改资金管理机构委托,用住房公积金等房改资金向借款人发放用于购买普通自用住房的贷款。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中国银行国内分支机构(港澳分支机构除外)的住房信贷业务。 第二章贷款对象及条件 第四条贷款对象。个人住房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条个人住房贷款申请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具有稳定的职业和经济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购买外销住房的合同或协议必须办理公证。 (四)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住房的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中国银行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六)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申请与审批 第六条自营性住房贷款的申请与审批。申请银行自营性住房贷款,借款人应直接向房地产信贷业务部门提出借款申请。房地产信贷业务部门在收到借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之日起,应在三周内向借款人正式答复。贷款人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查批准。 第七条委托住房贷款的申请和审批。委托住房贷款由借款人向房改资金管理机构提出贷款申请,房改资金管理机构对贷款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房改资金管理机构将贷款资料移送受托银行调查。受托银行对购买行为的合法性、担保条件、偿还能力等方面提出调查意见,交房改资金管理机构复审,房改资金管理机构根据受托银行的意见审批贷款,并 与受托银行签订委托合同,签发委托贷款通知。受托银行与借款人办理有关手续。 第八条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的申请和审批。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委托住房贷款和银行自营性住房贷款的结合,即当借款人申请的房改资金管理机构委托银行提供的委托住房贷款不足以购买住房时,银行用自有资金发放自营性住房贷款,以解决借款人购买住房所需的资金。委托贷款和自营贷款按照各自审批程序分别办理。 第九条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定经济收入的证明或纳税证明、银行对账单或银行储蓄簿的原件及复印件。如已付款,应提供购房价款30%以上的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拟办抵押、质押、保证或保险的材料,如权属证明、评估报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的资格证明及财务资料、保险单或保险合同等。 (五)申请委托住房贷款的,需持有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已缴纳公积金的证明材料。 (六)贷款人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或资料。 第十条贷款人要重点审查借款申请的如下内容: (一)借款人的身份和资格; (二)借款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及合法性等;

贷款及政策问题和最新法规政策

贷款及政策问题 一、锡十条细则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及我市有关财税、金融、住房保障等方面的最新政策,于一季度公布年度新建 住房价格控制目标。 2.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 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暂停发放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至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 3.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 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职工家庭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套型建筑面积低于120平方米,且贷款用途仅限于购买改善居住条件的普通自住房的,允许其办理第二次公积金贷款,第二次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为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停止向三次(含)以上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职工家庭发放公积金贷款。 4.严格执行相关税收政策,加强税收征管。自2011年1月28日起,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 易的,统一按销售收入全额征税。加强对土地增值税征管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 5.限定居民家庭购房套数。暂定对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够提供本市一年以上纳税证明 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内向其售房。暂定对依据省、市有关人才政策引进的非本市户籍高层次人才,限购1套住房。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6.加大土地供应及清查力度,增加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原则上不 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改造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并优先保证供应。土地出让时应明确地块中小套型住房的建设比例。 7.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切实 做好公共租赁住房规划、建设、筹集、供给和管理工作。加大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力度,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制度覆盖面。 8.加强对商品住房项目分期开发建设的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以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为单位组织开发

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2020年最新]

ⅩⅩ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 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 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贷款担保可分别采取抵押、质押、保证的方式,也可以同 时并用以上三种担保方式。 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 或质押,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三条借贷双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房改政策和银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借款合同。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ⅩⅩ银行各分支机构办理的个人住 房贷款。 第二章借款人条件 第五条借款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六条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三)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 保证人; (五)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六)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贷款人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估价 机构评估价值; (七)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八)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程序 第七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填写《中国ⅩⅩ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审 批表》,并向贷款人提交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 (二)贷款人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 质押的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五)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六)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 (七)以住房公积金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 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

个人住房信贷的现状和发展

个人住房信贷的现状和 发展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现状、问题及发展策略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发展和市场经济体系的不断完善,金融业的贷款业务逐渐向个人全面开放,个人贷款的业务品种和业务范围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尤其是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发展更快。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在其发展的同时,存在的问题及竞争形势也不容乐观,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发展,要持续快速发展,须理顺和解决一系列的制约因素。本文从分析目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现状入手,指出存在的问题,并着重针对商业银行如何发展好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提出思考及相应对策,以促进这一业务的良性快速发展。 关键词:个人住房贷款现状问题策略 一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现状 个人住房贷款是在银行传统业务基础上发展壮大的,是银行的业务特色和一个重要品牌,目前约占全国70%市场份额,是其信贷资产中涉及面最广、质量最好的品种之一。目前各商业银行争相开办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竞争越来越激烈,纷纷提出更加优惠的政策、更优质快捷的服务,争夺分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的一杯羹。发展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前景和空间十分乐观和广阔。 1 个人住房贷款与公司贷款业务相比,具有无可比拟的优势 (1)住房贷款期限最长达30年,利率低,手续简便,不存在转贷、贷新还旧的问题,客户负担费用少,银行综合经营成本低;公司贷款一般则在5年以下,利率高,经常办理转贷、贷新还旧,每转一次,都要支付相应的评估、保险、抵押登记、公证等费用,手续繁琐,客户支出的费用大,银行从经办部门到审批部门,都要投入相应的人力和资源,综合经营成本高。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信息

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信息 国家现在对于房市的调整越来越频繁,而与其密切相关的住房贷款也进行了相应调整,不管是首套房贷还是二套放贷,都有收紧的趋势,而三套房贷干脆就停止发放了,下面来简单说下相关政策。 一、首套房贷政策 首套房贷:指借款人第一次利用贷款所购买用于自住的房屋。 现行情况:2011年,各大银行陆续取消了首套房贷的利率优惠,大部分银行对首套房贷执行基准利率7.05%,大部分银行甚至上调了首套房贷利率,基准上浮最低5%。大部分银行对首套房贷要求首付30%。 二、二套房贷政策 二套房贷:指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时,均应按第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二套房贷认定标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成套住房数量认定。 三部委(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个人房贷二套房认定标准原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应对借款人执行第二套(及以上)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 (一)借款人首次申请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如在拟购房所在地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含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系统,下同)中其家庭已登记有一套(及以上)成套住房的; (二)借款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及以上)住房,又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贷款人通过查询征信记录、面测、面谈(必要时居访)等形式的尽责调查,确信借款人家庭已有一套(及以上)住房的。 四、对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本通知第三条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的,贷款人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_商业贷款_买房全攻略

住房公积金9月起个人贷款细则差别化 从2013年9月起,清远市住房公积金将实行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新政策对首套房按面积的不同进行细分,保障刚需购房者需求的同时,对购买大户型和第二套住房实行有所限制的贷款政策。 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实行新政策是为了体现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公平性、合理性和互助性,并全力支持缴存职工基本住房需求,促进住房的合理消费,有效降低贷款风险。 新政着重倾斜向中小户型的购房者 根据《关于实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差别化政策的通知》(下称《通知》),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首套自住住房的,个人最高贷款额度为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 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至144平方米(不含144平方米)以下首套自住住房的,其可贷额度不高于个人或夫妻公积金账户余额(仅限于本市缴存)的8倍,但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不超过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购买套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上首套自住住房的,其可贷额度不高于个人或夫妻公积金账户余额(仅限于本市缴存)的6倍,但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不超过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而借款申请人购买第二套住房,且未办理过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其可贷额度不高于个人或夫妻公积金账户余额(仅限于本市缴存)的6倍,但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不超过40万元,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 依据省建设厅《关于确定我省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粤建房字〔2005〕58号)明确规定:“套型建筑面积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为我省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据该负责人介绍,经测算,目前清远首次购买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上至144平方米(不含144平方米)以下住房的占全部情形的62.6%,实行新政策让大部分购房者可享受到优惠的贷款政策。 大户型和二套房可贷额度为个人余额的6倍 负责人解释,新政对于购买大户型和第二套住房实行有所限制的贷款政策,可贷额度为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倍。“根据中央七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规定:"单套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即被划入非普通住宅行列",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收紧第二套住房信贷政策,进一步提高第二套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因此购买大户型和第二套住房均属于现行国家政策中住房限购对象。”他表示,经测算,在清远购买大户型和第二套住房的贷款申请人平均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约为8.3万元,工资收入和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普遍较高,将可贷额度拟定为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的6倍更符合对购买大户型和第二套住房实行有所限制的贷款政策。 与此同时,《通知》对借款申请人的公积金缴存也有明确要求,借款申请人贷款前,须连续12个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且处于缴存状态方可予以贷款。借款申请人贷款后,无故不缴存住房公积金达12个月的,公积金中心可提前收回该笔贷款。 而个人的诚信记录更将作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审批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通知》,申请人及其配偶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中,出现近两年贷款记录(含银行贷款、担保贷款或信用卡等)逾期还款连续3期(含)或累计满6期(含)以上的,原则上不予贷款。对于能够提供相关材料,证明因征信记录错误或借款人非恶意拖欠的,采取适当提高贷款首付比例的方式予以贷款。 公积金贷款仍是首选 业内声音 根据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首套房的贷款周期在五年以上的为 4.7%,二套房的话,则在首套房的贷款利率上再加10%。记者向工商银行(601398,股吧)了解到,如果是按揭的,首套房贷款利率按基准利率,二套房则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加10%。目前银行的贷款利率优惠不多,工商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是该行的存款用户,按照信用的星级评定可减少贷款利率,例如7星级用户可以减少10%,6星级用户可以减少5%。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目前通过商业贷款,一套房的首付是3成,二套房首付升至7成,且按照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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