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老人过世留10多万公积金 丈夫办证明半月跑30趟

老人过世留10多万公积金 丈夫办证明半月跑30趟

老人过世留10多万公积金 丈夫办证明半月跑30趟
老人过世留10多万公积金 丈夫办证明半月跑30趟

老人过世留10多万公积金丈夫办证明半月跑30

最近,60岁的济南市民仇先生心情很郁闷:今年5月老伴去世后,有十多万元的住房公积金没有取出,本来他没觉得这笔钱有多难取;没想到的是,因10月开始实施的公积金提取新政策,这半个月时间里为了办公证手续,他辗转多个部门跑了30多趟腿;更让他想不通的是,公证处按公积金总额的2%收取费用,即2000多块钱。

“又不是我们主动要求公证的,为什么要交这么高的费用?”仇先生对此提出质疑。

政策变了

要到公证处开份证明

“老伴是今年5月份去世的,我知道她公积金账户存着10多万块钱没取出来,但因为我心情一直不好,再加上其他的事儿也挺多,就没顾上去提取这笔公积金。”仇先生告诉记者,到了今年9月份,他去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老伴留下的公积金,可那会儿正赶上公积金提取潮,排队的人太多了,他决定等一等再说。

10月8日,仇先生前去提取公积金,被告知从10月起公积金提取新政开始实施。根据新规定,“死亡的,持死亡证明及复印件、经公证部门公证的遗产继承证明,由继承人去提取。”也就是说,想提取逝者的公积金,必须要到公证处开出一份证明。

仇先生一共拿到了新旧两份公积金提取表格。他发现,在旧的表格上,写的是“死亡的,持死亡证明及复印件,由继承人提取”。对此,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说,这是10月份之前的提取规定,那时取逝者的公积金,不需要到公证处开证明,但10月以后来取公积金,就得按照新政来办理,需要去做公证。

当时仇先生心想:不就是去办一份公证证明嘛,既然人家公积金提取新政这么规定了,咱照办就行了。他说,实在没有想到,规定的这一点变化竟给自己带来了那么多麻烦。

麻烦大了

公证处要四大类材料

仇先生先找到济南市公证处,工作人员告诉他,像这类公证业务在区公证处就能办。于是,仇先生又找到了历下区公证处。工作人员给了他一份“办理继承公证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的说明,里面罗列了多项证明,需要他逐一准备。

据仇先生讲,当时工作人员还告诉他,因为公积金遗产继承公证业务属于刚开始办理,所以参照的是房产继承公证业务的手续,准备的材料也与房产继承相同。

仇先生一看这些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就有些头大了,他需要提供各种证明包括具体的财产证明、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被继承人父母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四大类。

其中,亲属关系证明中还包括被继承人人事档案中家庭成员信息、是否是原配夫妻,是否有收养子女、非婚生子女,是否有继父母,是否再婚以及结婚证、独生子女证等。

“不就是把老伴公积金账户的余额提取出来吗?怎么连是否有非婚生子女都得去证明

啊?”仇先生觉得需要提交的材料实在太繁琐了。

人累坏了

八九个单位间来回跑

“本来我是开车去办这些证明手续,但很快发现,需要跑的部门和次数太多,到哪个单位都停车难,所以干脆就骑自行车来回跑了。”仇先生说,这半个月来,他差不多在八九个单位之间跑了30多趟腿,自己也是60岁的人了,其中的辛苦可想而知。

最难办的是“是否有非婚生子女”证明,仇先生先是找到老伴单位人事处。人事处工作人员说,虽然是多年的老同事了,也知道他们的家庭情况,但作为单位而言,没法证明是否有非婚生子女的事儿。

仇先生又分别去找居委会和街道办,他们同样表示没法出这个证明。无奈之下,仇先生又去找老邻居们,最后好不容易找了两个老邻居可以做证明,然后又得拿着这个证明分别去居委会和街道办盖章。

为了办齐所有的证明材料,仇先生先后在公积金管理中心、公证处、居委会、街道办事处、老伴单位、自己单位、派出所、银行、婚姻登记处等八九个单位之间来回跑,有的单位先后去了四五趟。

其中有一项证明,还需要仇先生90多岁的岳母亲自到现场去做证明。“老人年纪那么大,都不大能动弹,还得麻烦她老人家出面,做晚辈的真是不好意思啊!”仇先生无奈地说。

仇先生介绍,这半个多月来,他几乎每天都气喘吁吁地到处跑,有时候一些单位动动嘴,自己就得又多跑上一两趟。这让他感到疲惫不堪。

疑问来了

非主动公证凭啥收费

更让仇先生想不通的是,根据公证处提供的收费标准说明,需要缴纳遗产额或受益额的2%。也就是说,仇先生老伴的公积金账户上共有10多万元钱,要缴给公证处2000多元钱。

仇先生介绍说,前些年老伴的公积金一个月也无非是几百块钱,这10多万块钱的公积金在账户上积攒了多年,一直没有机会用这些钱买房子,本来想着干脆等到退休的时候一次性提出来。

“老伴两年前就患了重病,两年来我们亲人忙于照顾她,根本顾不上她公积金账户的事儿。本来今年老伴到了退休的年龄,按说公积金就可以直接转出来了,可谁知偏偏今年5月老伴不幸去世了,所以老伴的单位也没来得及办理相关的公积金业务。”仇先生说,他实在想不到,老伴去世之后,自己再去取公积金,居然还得缴2%的费用。“2000块钱不是个小数目,等于好几个月的公积金呢。如果有的人公积金总额更多的话,需要缴纳的费用也就更多,这显然是不公平的。”

“如果我们是主动去进行公证的,那完全应该缴纳相关的费用。”仇先生提出质疑,“现在我们被强制去进行公证,为什么也要收这么高的费用?” 记者李萌博郑希平实习生刘旭

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

附件1: XX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基础信息登记表 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账号组织机构代码单位地址 设立日期法人代表姓名法人代表证件 类型 法人代表证件号 码 隶属关系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经济类型 单位缴存比例职工缴存比例现缴存人数发薪日 电子邮箱邮编 公积金业务经办人信息 经办人姓名 经办人固定电话 号码 经办人手机号 码 经办人证件类型经办人证件号 码 缴存银行信息单位开户日期缴存银行名称缴存银行代码 单位 审核 意见 审核意见: 法人签名:单位盖章(公章)住房公 积金管 理中心 审核 意见 审核意见: 审核人: 填表人:填表日期: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请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经公积金中心审核后,返回单位一份,送承办银行一份; 2、单位名称是指单位在公积金缴存银行预留的单位印鉴全称; 3、单位账号是指单位在缴存银行开设的现缴存公积金账号,若单位在不同银行分别缴存的,请按缴存银行分别填写本表; 4、组织机构代码是指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代码或三证合一后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第九位到倒数第二位; 5、单位地址是指缴存单位所在地的详细通信地址,由行政区域名称、街道(乡、镇)和街、路、巷、村等名称以及门牌号及居室号码构成; 6、设立日期是指缴存单位的工商注册登记日期或批准成立日期; 7、法人代表证件类型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其他; 8、隶属关系是指缴存单位与上级行政机构的从属关系,根据《单位隶属关系》(GB/T 12404)分为中央、省、市或地区、县、街道、镇、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其他; 9、单位性质包括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他; 10、所属行业按国民经济行业划分,门类分为 A 农、林、牧、渔业; B 采矿业; C 制造业; D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 建筑业; F 批发和零售业; G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 住宿和餐饮业; I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J 金融业;K 房地产业; L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M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 教育; Q 卫生和社会工作; R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T 国际组织,详细请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GB/T4754); 11、经济类型按单位所有制性质和经营方式划分,根据《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 12402),主要分为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投资与其他经济类,机关事业单位不用填; 12、发薪日是指缴存单位每月的工资发放日; 13、经办人证件类型是指缴存单位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经办人身份证件类型; 14、经办人证件号码是指缴存单位负责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经办人身份证件的号码; 15、单位开户日期是指缴存单位在银行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日期; 16、受托银行名称是指受托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名称; 17、受托银行代码是指受托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联行号的前三位,建设银行为105、工商银行为102、农业银行为103、中国银行为104、XX农商行为314。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需要提供哪些证件?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根据以下不同情况提供相应证明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⑴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经政府房产交易部门监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购房全额发票。 购买二级市场住房的,提供经政府房产交易部门监证盖章的房地产转让合同和契税完税证明。购买集团公司房改房、内部集资建房的,提供买卖契约或集资建房买卖契约和全额发票。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座落在城镇的,提供县级以上规划等有关部门同意建造、翻建的批准文件或县级以上房管部门的房屋安全证明,县级以上相关部门建造、翻建、大修费用工程预(决)算报告证明;住房座落在农村的,提供村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批准同意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证明、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或宅基地证)和村级及以上相关部门建造、翻建、大修工程预(决)算报告证明。 ⑵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借款合同、还款明细(加盖银行章)。如果是在开滦办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第二次还款提取时则不需要提供借款合同。 ⑶被纳入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提供特困职工证明、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房租证明。 ⑷离休、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或人力资源部门开具的离休、退休证明。 ⑸到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注销证明。 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和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出具的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 ⑺户口迁出本市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户籍管理部门的户口迁移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⑻非本市户口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职工户口簿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⑼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司法部门的判决裁定书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⑽因参军、上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入伍、入学等相关证明及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⑾因单位解散、破产或辞职、被辞退等原因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职工,提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及居委会出具的未重新就业证明。 ⑿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提供其继承人、受遗赠人的身份证;与职工身份关系证明;职工死亡证明或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对该继承权或受遗赠权有争议的,需提供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无公证书的需提供家庭成员对该遗产的协议及单位出具的认可继承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上海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及流程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上海住房公积金不仅可以贷款买房,还可以租房等,如果不买房或者租房,也可以提取。据新消息,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条件放宽,无需完税证明。 (一)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拥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和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贷款委托的。 (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提取条件 1.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个人及其配偶、直系血亲、同户成员,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 2.购买经济适用房贷款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共同提取人仅限于经济适用住房产权人的配偶、直系血亲或同户成员中的共同借款人。 (三)租房提取条件 上海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租赁费用实施办法 1.承租本市廉租住房的; 2.承租由政府认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

是指公共租赁住房和经济适用租赁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3.承租本市商品住房,且房屋月租赁费用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其配偶或同户直系血亲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房屋租赁费用。 (四)还贷提取条件住房贷款人及其配偶或者直系血亲未使用住房公积金提前结清贷款,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租房提取公积金新政策关注热点 第一:职工连续足额缴存满三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房的,可提取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 第二:租住公租房,可按照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 第三:租住商品房,各地根据当地租金水平和住房面积确定提取额度。 提取流程 【1】职工申请提取首先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单位在审核后出具《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证明》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入管封存的职工应先

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证明格式模板

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证明格式模板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为你分享了住房公积金提取单位介绍信,希望能够帮到你。 兹有我单位职工同志,性别,身份证号:前往你处办理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请予以接洽。 xx单位 年月日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xx,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x,因离职,前往你处办理跨行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 原单位名称 时间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兹有我公司员工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入职我公司,与我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请贵公司协助办理其住房公积金转移事宜。 开户名: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帐号:xxxxxxxxxxxxxxxxxxxxx 开户行:建行住房城建支行

xxx科技发展有限公司xx分公司 年月日 XX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兹有原我单位员工XX因离职,需办理公积金转移。 账户信息如下: 单位公积金账户: 开户行:XXXXX 账户名称:XXXXX(现单位名称) 单位帐号:XXXXX(现单位公积金帐号) 身份证号:XXXXX(你的身份证号) 烦请贵中心给予办理有关住房公积金事宜。 XXXXX(原单位名称) XX年XX月XX日 1.公积金单位在职证明 2.单位证明介绍信范文 3.提取住房公积金授权委托书 4.会计证单位证明 5.公积金收入证明格式 6.内蒙古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7.住房公积金转移证明

住房公积金隶属于哪个部门_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隶属于哪个部门_住房公积金怎么提取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下面小编分享了住房公积金隶属相关的资料,供你参考。 住房公积金隶属于哪个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350号)决定,管理中心是一个各地市政府直属不以营利为目的的独立的事业单位。有的还配备了一定职级,属于副局级行政或事业单位,有的地方编制内人员参了公,大部分地方还是事业编制。由当地政府直属管理,其上还有一个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相当于代表大会这么一个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原先属于建设部门管辖。 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发布通知,明确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

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而此前,提取公积金支付房租还需要提交租金发票、完税证明等。 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房屋所有权的自住性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已经完全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重度残疾,并已经与单位解除了或者终止了劳动关系的; 4、出国定居或者赴港、澳、台地区来定居的; 5、偿还购买自住性住房的贷款本息的; 6、租住的住房月房租已经超出家庭每月工资收入的15%; 7、进城来务工人员已经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8、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9、正在享受城镇居民较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0、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1、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发生了意外的话,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2、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这些人群,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具备这些条件;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作为基础证明;购买拆迁还建房的,如果购买的是这种房屋,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3、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如果住户属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因,需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有关证明资料附后,请予批准。 申请人: 年月日 注:此表可在中心网站下载或复印。

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 凡公积金提取人须提供填写完整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和身份证(城区管理部河西网点办理须带公积金龙卡或建行存折)。下列证明材料除指明外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已有的住房面积之和不得超过140㎡)

说明: 1、配偶或家庭成员代办需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或户口薄(同一户口薄内) 2、专管员代办需双方身份证、专管员证 3、办理时间:每周一、二、三、四全天,周五上午半天 上午9:00——12:00,下午1:30——4:30 4、如有临时变动请关注网上通知网址: https://www.wendangku.net/doc/8b565473.html, 咨询电话:84886888 5、芙蓉区管理部:万家丽路中段184号交通银行人民东路支行营业大厅,咨询电话:84886860 天心区管理部:湘府中路166号交通银行,咨询电话:84886870 开福区管理部:蔡锷中路伍家井1号,咨询电话:84886888 岳麓区管理部:金星大道一段19号岳麓区地税局(办公室)、市政府二办二楼(业务办理),咨询电话:88665021 雨花区管理部:韶山南路498号交通银行2楼,咨询电话:84886850 长沙县管理部:长沙县星沙镇开元路鑫阁银都三栋二楼,咨询电话:84021856 望城县管理部:望城县高塘岭镇望城大道98号,咨询电话:88084858 浏阳市管理部:浏阳市圭斋东路14号,咨询电话:83664766 宁乡县管理部:宁乡县玉潭镇八一路92号,咨询电话:87828137

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西藏自治区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年月日

提取住房公积金所需提供的主要资料说明: 1、购买住房 (1)个人购买住房:经核实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款发票(均为两年内的)(2)团购住房(统一建设住房):组织团购(统一建设)单位的相关证明文件、购买住房的协议或认购书、首付款发票 (3)购买二手住房:二手房买卖合同(或协议)、二手房买卖税收缴款书、更名后的房屋产权证明 2、新建住房 土地使用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施工合同(协议)或新建住房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新建住房证明材料 3、大修住房 大修证明材料(需实地查看,并对所需大修的住房进行拍照,查看人员签字存档;无法实地查看的,由住房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房屋需大修的证明材料)、土地使用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施工合同(协议)或者住房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房屋需大修的证明材料、首付款证明 4、翻建住房

土地使用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施工合同(协议)或者翻建住房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出具的翻建住房证明、首付款证明5、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填写《提前还贷申请书》、当月银行贷款余额对帐单(所提取的公积金直接划转至公积金贷款帐户) 6、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需在提取申请中书面承诺) 商业银行贷款合同(或借款凭证)、当月银行余额对帐单或预约还款单(所提取的公积金直接划转至商业银行贷款帐户或偿还贷款后必须提供还款单) 7、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15%) 房屋租赁合同、家庭工资收入证明、夫妻双方所在单位出具的未租住单位周转房证明(配偶方在另一城镇工作的只需提供本人证明)、夫妻双方公积金缴存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本地无私有住房证明(配偶方在另一城镇工作的只需提供本人证明)8、享受最低生活保障或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导致生活严重困难 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明(或受灾证明)或医院出具的病情诊断书(病情属医保部门列举的重大疾病范围) 9、调出区外 调出区外的批复文件、工资转移证明(若在原所在地资金管理中心有贷款,需清偿后办理提取手续) 10、解除劳动关系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11、离、退休离、退休批复证明 12、去世 医学死亡证明(或领取抚恤金相关文件)、继承人关系证明、身份证明 13、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可凭本人(或配偶)已有的房产证申请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除以上资料外,管理中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三篇

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书三篇 篇一: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 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本人因,需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有关证明资料附后,请予批准。申请人: 年月日 单位核实意见单位名单位公积金提取人个人公积金提取人 代理人代理人身份证 专管员意见: 专管员:年月日 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或财务章):年月日 中 心审批审核意见: 审核人: 年月日 审批意见: 审批人: 年月日 付款方式:提取人或代理人签名:注:此表可在中心网站下载或复印。

提取住房公积金须知 凡公积金提取人须提供填写完整的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和身份证(城区管理部河西网点办理须带公积金龙卡或建行存折)。 下列证明材料除指明外均需要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的,夫妻以及未成年子女已有的住房面积之和不得超过140㎡) 提取范围提供证明材料 购买自住房期房 三年内的备案购房合同、购房发票、夫妻双方 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证明)、未成 年子女身份证(无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位证明) 现房、二手 房 三年内的购房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发票、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证明)、 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无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位 证明) 单位自建 经济适用 房 三年内的自建经济适用房计划批文(复印件)、 购房认购单或购房清册(复印件)、购房发票、 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证明)、 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无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位 证明)

拆迁安置房三年内的拆迁安置房协议、契税发票、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未婚证明)、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无未成年子女的提供单位证明)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建造、翻建 自住房 三年内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或个人建房用地许可 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购建 筑材料发票、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 证(未婚证明)、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无未成 年子女的提供单位证明) 大修自住 房 一年内的房屋所在地县以上建设部门出具的危 房鉴定书(C、D两级)、房屋权属证明、购建筑 材料发票 偿还购房贷款商业贷款 还贷提取 经备案的购房合同(二手 房为契税发票)、借款合 同、一年以上银行盖章的 还款明细或存折,配偶提 取带双方身份证及结婚证 偿还购房贷款一年 以上,还贷期间内 每年可提取一次, 间隔时间12个月 以上 公积金贷 款还贷提 借款合同,一年以上银行 盖章的还款明细或存折,

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清单

- 1 -

参照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的旧有住 房 北京市政府组织建设的政策性住房《选房确认单》 (2)购房贷款的购买北京地区新建商品房(含自住型商品房、 限价商品房) 职工身份证职工身份证购买北京地区二手房 办理中央国家机关住房公积金贷款 办理合作银行商业住房贷款 办理其他住房贷款①借款合同;②契税完税凭证或首付款发票 (3)异地购房京津冀地区购买新建商 品房 未贷款①购房合同;②购房全款发票 职工身份证使用贷款①借款合同;②购房首付款发票 京津冀地区购买二手房 未贷款①房屋所有权证;②契税完税凭证 使用贷款①借款合同;②购房首付款发票 - 2 -

工作地或户口所在地购买新建商品房未贷款 ①购房合同;②购房全款发票 ③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 使用贷款 ①借款合同;②购房首付款发票 ③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 工作地或户口所在地购买二手房未贷款 ①房屋所有权证;②契税完税凭证 ③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 使用贷款 ①借款合同;②购房首付款发票 ③工作证明或户籍证明 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异地购房 ①借款合同;②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 用证明回执单复印件 (3)生活困难,正在领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北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同首次提取 (4)无房职工支付房租的身份证同首次提取 (5)离休、退休 满法定退休年龄且账户状态为封存的,只提供职 工身份证 - 3 -

- 4 -

到经办网点审核⑽死亡 或者被 宣告死 亡的 划入死亡职工本人的有效储蓄账户的 ①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②提取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 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上“储蓄卡号” 必须为死亡职工的有效卡号 划转到单位账户的,需经建行朝阳支行审批 ①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②单位办理死亡职工住房公积金销户证明 ③单位经办人与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 注:单位经办人需在《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 上签字 直接划入合法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储蓄账户的 ①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②由公证部门出具的有关遗产继承或受遗赠公 证书(公证书中应明确提取经办人) ③提取经办人的居民身份证 - 5 -

成都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公积金归集表1 成都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一、填表说明: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按照营业执照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上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填写。 2、单位名称:按照营业执照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件的名称填写。 3、单位地址:单位经营地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填写单位经营所在地址。 4、单位所在行政区域:按照注册地址选择、填写;注册地址在成都行政区域外的,填写注册地址所在市、区(县)。 5、邮政编码:单位经营地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填写单位经营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6、成立时间:按照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填写;或批准机关批准单位成立的日期。 7、公积金业务经办部门:单位指定的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的部门。 8、申请设立个人帐户人数:单位实际缴存公积金的职工人数。 9、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的比例及个人缴存部分的比例分别填写。 10、首次汇缴时间:单位第一次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份,应为某年某月。 11、单位授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名称:原则上单位办理公积金业务应使用公章,经本单位授权可使用本单位特定印章;如“xxxx公司(单位)财务部”;“xxxx公司(单位)办公室”。 12、选项填写:选定的内容在“□”划“√”,未选定的内容在“□”划“╳”。 二、应提交资料: 行政机关单位:提供机关单位设立批准文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设立批准文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社会团体:提供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基金会: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法人代表(或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 住房公积金登记经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各一份 《单位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使用授权书》(使用公章的不提供) 其他资料 三、本表使用:缴存登记单位填写一式两份。

成都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公积金表1 成都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表 填表时间:年月日 制表单位: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一、填表说明: 1、组织机构代码: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 2、单位名称:按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名称填写。 3、单位地址:单位经营地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填写单位经营所在地址。 4、单位所在行政区域:按照注册地址选择、填写;注册地址在成都行政区域外的,填写注册地址所在市、区(县)。 5、邮政编码:单位经营地与注册地址不一致的,填写单位经营所在地的邮政编码。 6、成立时间:按照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填写;或批准机关批准单位成立的日期。 7、公积金业务经办部门:单位指定的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的部门。 8、单位缴存比例、个人缴存比例:公积金单位缴存部分的比例及个人缴存部分的比例分别填写。 9、首次汇缴时间:单位第一次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份,应为某年某月。 10、单位授权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印章名称:原则上单位办理公积金业务应使用公章,经本单位授权可使用本单位特定印章;如“xxxx公司(单位)财务部”;“xxxx公司(单位)办公室”。 11、选项填写:选定的内容在“□”划“√”。 二、应提交资料: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单位设立批文复印件、单位各分支机构登记证书(副本)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住房公积金登记经办人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单位授权书(根据单位的管理) 其他资料 三、本表使用:缴存登记单位填写一式两份。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如何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六)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七)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八)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九)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十)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十一)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十二)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并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分别提供证明材料: (一)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及首付款收据;购买二手房的,提供《房地产买卖契约》及《契税完税证》;购买拆迁还建房的,提供市房产管理部门印制的《拆迁还建协议书》及交房款收据; (二)自建、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房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规划、施工文件或危房鉴定证明,房屋产权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预算或决算及原《房屋所有权证》;

(三)离休、退休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核发的离退休证;不能提供离退休证的,应提供人事、劳动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或养老金领取证明; (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市(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医院证明; (五)出境定居的,应出具出境定居人员审批表,或公安机关签发的出境定居有效证明; (六)偿还住房贷款的,应提供贷款发放银行出具的截止申请提取日贷款余额证明。其中,偿还商业性住房贷款的,还应提供借款人与贷款发放银行签定的商业性住房借款合同; (七)支付房租的,应提供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或房屋租赁协议书、支付房租发票、单位或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 (八)进城务工人员或职工户口在本市辖区以外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户籍证明; (九)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应提供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证明。属于亡者法定继承人的,应提供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法定继承证明;属于亡者指定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应提供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经公证的指定继承证明、身份证; (十)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应提供《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劳动、工会等部门提供的其他有效证明; (十一)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应提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失业证》; (十二)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生活艰难的,应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案、病人的医保卡、当期治疗费用发票。非职工本人患病的,还应提供婚姻证明或者亲属关系证明; (十三)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应提供县(区)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出具的突发事件证明、大额支出费用单据,职工及家庭其他成员的收入证明。 职工符合同时申请提取配偶及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条件的,除具备上述相应证明外,还应提供配偶和直系亲属的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或者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