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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年度审验表年度

珠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年度审验表年度
珠海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年度审验表年度

珠海市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年度审验表(年度)(盖章)

车主填写栏

kg 车属单位

车牌号码粤C- 核定载质量

(准牵引总质量)

法人代表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负责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联系人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从业资格证号从业类别

驾驶员

固定电话移动电话

审验机关填写栏

审验内容审验资料审验意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情况《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报告》一级□二级□

是否建立完善车辆技术档案《车辆技术档案》符合□不符合□

12吨及以上车辆GPS动态监

交通信息中心出具证明材料已接入□未接入□未安装□控终端设施(GPS)符合规范

并接入市级监控平台

1、《行驶证》扫描更新()

档案号:

2、IC卡《道路运输证》扫描、数据更新()

3、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扫描()

4、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GPS接入市级监控平台的证明扫描()

5、审验合格至年月日,打印年审合格通知书()

经办人: 年月日

年度审验所需提交资料:

1、请在本表左上角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的IC卡《道路运输证》原件(已配发纸质运输证的同时提交纸质运输证副证);

3、《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

4、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复印件;

5、本年度《车辆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报告》原件;

6、车辆技术档案原件;

7、总质量为12吨及以上重型货车(半挂牵引车及重型载货汽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行驶记录仪接入市级监控平台的证明;

8、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原件。注:个体车辆不用填写法人代表信息,在负责人栏填写车主信息]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技术要求(暂行)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 技术要求 (暂行)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annual online examination of goods transport vehicles

目次 前言 (1) 1 范围 (2)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 术语、定义和缩略语 (3) 4 数据交互 (4) 5 业务流程 (5) 6 接口要求 (6) 7 功能要求 (7) 8 性能要求 (10) 9 安全要求 (10) 附录 A(规范性附录)数据交换与共享接口协议 (11) 附录 B(规范性附录)编码和值域的定义 (20)

前言 本技术要求用于指导和规范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模块的开发建设,指导和规范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相关系统升级改造,指导和规范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相关信息的共享交换。 1

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技术要求 (暂行) 1 范围 本技术要求规定了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以下简称网上年审)模块数据交互、业务流程、接口要求、功能要求、性能要求及安全要求;优化了省级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级运政系统)、省级综合性能检测联网系统(以下简称省级综检联网系统)的功能;规定了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网上年审模块、部级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部级运政系统)、省级运政系统、省级综检联网系统之间有关网上年审信息的共享交换条件要求。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全国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网上年审模块开发建设与应用;适用于省级运政系统、省级综检联网系统升级改造与应用;适用于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网上年度审验相关信息的共享交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2

2017年度《道路运输证》普通货运年审资料清单(参考)

2017年04月《道路运输证》普通货运年审资料清单 [10台车以下(不含重型货车)货运企业适用] (一)有效的IC卡《道路运输证》原件(已配发纸质《道路运输证》的货运车辆应同时提交纸质《道路运输证》原件); (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或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公司盖章); (三)法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公司盖章)或经办人办理则须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及 法人委托书原件(窗口领取表格); (四)按12个月有效期内做《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报告》(由行政服务窗口办理签章及存档)(原件);(五)《机动车行驶证》(须四面复印在同一张纸上,验原件,收复印件;公司盖章); (六)经营者的《营业执照》正或副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公司盖章); (七)车辆技术档案(原件,需完整填写基本信息、二维保养和综合性能检测状况)。自行到https://www.wendangku.net/doc/a59340404.html,/link?url=sS8gUKOxEVAnJUZGit8eSFqAT4ClQF5enCrye-vvwLLjcnij38YE C27zUyIpOKIiGAA3IYcywD45LhCrDtqHfSGj06K0snVE5QXTzJNCA1i下载打印,若网址打不开请自己百度搜索。 (八)驾驶员的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须深圳换发或核发的,备案的须备案证明但不要求服务单位一致(从业资格证咨询布吉窗口电话:25783532,25178281)(一车一司机,司机身份证、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三证正反面呈两列三行统一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备案证明另外复印)(验原件,收复印件,公司盖章); (九)《深圳市货运车辆审验评分表》以扣分为主,例:无扣分填扣0分,有扣分填扣2分(原件),公司名处盖公章; (十)所有提交的复印件资料均不可带公章复印,必须原件复印,身份证复印件则须正反两面复印,所有材料需加盖公章,公章须压字盖且每页只盖一个公章(请将申请材料编上页码,双面算作两页)。 (十一)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5个窗口通签。(根据企业车辆情况前来签署)法人代表亲自到场签署的: 1、法人需带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2、营业执照原件3、带公司公章

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办事指南

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办事指南 大项编码NH16Z008 小项编码无事项名称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 二级事项名称无 三级事项名称无 颁发的证件名称《道路运输证》 颁发证件的有效期每年一次查验 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审批类型:审核 法律效力:货运车辆通过综合性能检测评定符合要求,继续道路货物运输。 审批依据1.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的决定(交通部令2016年第35号)第四十八条; 2、交通运输部关于修订《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交运便字〔2014〕181号)第三章第二节一点。 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4 年度全省道路运输车辆审验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函〔2014〕2335 号)第一条(一)(二)点。 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全省道路运输车辆审验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函〔2015〕2890 号)第一条(一)点。 审批条件1、车辆年度审验有效期前1个月; 2、车辆技术要求应当符合《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有关规定。 3、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的货运车辆年度审验时,需具备新版GPS接入证明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证明。

申请资料1、《道路运输证》(原件1份,必选); 2、有评定技术等级级别的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可选,可选情形:挂车不需提供); 3、车辆行驶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必选); 4、经营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可选,可选情形;如企业档案无工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时需提供;如个体户档案无身份证复印件时需提供); 5、经办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委托办理的提交,可选); 6.委托书(原件1份,委托办理的提交,私人委托书需打手指模,企业委托书盖公章,可选); 6、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可选,可选情形:挂车不需提供);(删除) 7、新版GPS接入证明和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安装证明(复印件各1份,核对原件,总质量大于等于12吨的货运车辆年度审验时需提交,可选); 8、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1份,核对原件,可选,可选情形:如业户档案无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时需提供。); 注:1.企业提交的材料需加盖公章; 2.窗口受理人员需在复印件的下中位置盖“经核对与原件无误章”,并叫提供人签名与写日期。 审批受理机构名称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道)交通管理所 审批受理地点狮山镇(狮山、松岗、官窑)行政服务中心、狮山镇(罗村工作站)、里水行政服务中心、西樵行政服务中心、其它各镇(街道)交通管理所 审批决定机关佛山市南海区交通运输局 审批程序1.受理:申请人向狮山镇(狮山、松岗、官窑)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狮山镇(罗村工作站)业务窗口、里水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西樵行政服务中心业务窗口、其它各镇(街道)交通管理所业务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2.核准:各镇(街道)交管所审核材料; 3.签章:经办窗口签章 审批时限即办审批收费无收费标准无

道路货运车辆审验表

道路货运车辆年度审验表 经营业户*******车辆牌号***** 道路运输 **********车辆类型****燃料类型****证号码 技术等级****核定载质 *** 罐体容积 ***量(吨)(立方米) 车长(㎜)***车高(㎜)***车宽(㎜)*** 驾驶员姓从业资格是否安装行 ***************驶记录仪或****名证号 定位系统 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 审验内容审核意见审核人 1、车辆技术档案***** 2、车辆结构、尺寸变动情况***** 3、车辆违章记录***** 4、规费缴纳情况 ***** 审核意见: 年月日

道路危货运输车辆年度审验表 经营业户******运输证号***车辆类型技术等级***核定吨位车长(㎜)***车高(㎜) 从业资格驾驶员姓名*** 证号 车辆牌号 ****燃料类型 罐体容积 *** (立方米) ***车宽(㎜) 是否安装行 ************驶记录仪或 定位系统 **** **** *** *** *** 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 审验内容 1、车辆技术档案 2、车辆结构、尺寸变动情况 3、车辆违章记录 4、专用车辆投保危险货物承运人责任险情况 5、罐式专用车辆罐体质量检验情况 6、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施设备的配备情况 7、专用车辆标志完好情况 8、规费缴纳情况 市( 区) 运管所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审核人****** ****** ****** ****** ****** ****** ****** ****** 年月日 地市运管处审核意见 : 年月日

道路客运车辆年度审验表 经营业户***************车辆牌号****运输证号*****车型车级*****燃料类型****技术等级****核定客位***经营线路***车长(㎜)***车高(㎜)***车宽(㎜)** 从业资格是否安装行 驾驶员姓名****************驶记录仪或*** 证号 定位系统 道路运输证经营范围******************************* 审验内容 1、车辆违章记录 2、车辆技术档案 3、车辆结构尺寸变动情况 4、道路旅客承运人责任险投保情况 5、规费缴纳情况 6、车容车貌、服务设施情况 市( 区) 运管所审核意见: 审核意见审核人****** ****** ****** ****** ****** ****** 年月日

运输企业资质审查与车辆审验

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资质审查 和车辆审验实施细则(暂行)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开展建筑废弃物排放和运输秩序专项整治的通告》(穗府〔2010〕3号),规范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审验程序,提高审批效率,依照《广东省都市垃圾治理条例》、《广州市市容环境卫生治理规定》、《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企业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核准实施方法(暂行)》、《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车辆从事建筑废弃物运输核准实施方法(暂行)》制定本车辆审验实施细则。

第一章运输企业资质审查 第一条对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发放《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处置证》的企业,应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工作由市余泥渣土排放治理处组织实施。 第二条检查方法 (一)检查机构应在实施检查至少五个工作日之前,将检查打算通知受检运输公司。 (二)采取听、查、看等方法检查 1.听:现场听取建筑废弃物运输公司的汇报情况; 2.查:现场查阅运输公司有关资料和检查治理制度; 3.看:现场看有关设施、设备; 第三条检查内容 (一)具备合法的道路行驶资质、运输经营资质,并经密闭性能审验合格的运输车辆总运力达到200吨以上(对比检查车辆总运力列表与车辆合格情况); (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机动车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处置证》、《广州市建筑垃圾准运证》等; (三)具备相应的治理架构和人员,以及安全生产、车辆和人员治理制度; (四)具备固定的办公及车辆停放、维修(保养)场所(每台车

辆停放面积许多于30平方米,受检公司应出示固定办公、车辆停放场所证明); (五)有完备的驾驶员信息记录; (六)有对违章人员进行教育整顿的文字材料。 第四条检查机构对检查情况汇总并进行综合评估,按程序核准,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 第五条对合格的运输企业应及时发放《广州市建筑废弃物运输处置证》、《广州市建筑垃圾准运证》或合格通知书。 第六条对不合格的运输企业应发整改通知书,整改期限为一个月,运输企业对有关项目进行整改后,向检查机构提出复检申请。

营运证审验工作规范

1.0目的 加强客货运车辆审验的管理工作,保证安全运行,提高经济效益。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乌鲁木齐地区的客货运车辆道路营运证的审验工作。 3.0职责 3.1营运证审验管理机构为总务部。营运证审验和二级维护鉴章由总务部车管室车辆业务管理员承办。 3.2车辆二级维护手续由各有车单位组织驾驶员完成。

4.0营运证审流程图

5.0管理细则 5.1客货办证的标准和要求 5.1.1企业购置客货车辆必须办理运输证,驾驶员必须参加从业培训。 5.1.2购车单位客货车辆办理道路运输证,必须向运管部门申请审批。 5.1.3按照运管部门审批的车型购置车辆。

5.1.4先购车后批示,按车价的5%处罚。 5.2制表上报 车辆使用单位按总务部车管室通知要求,组织制表、汇总上报。 5.2营运证汇总 由总务部车管室车辆业务管理员按各单位上报车辆数、车辆号牌和有效营运证进行检查、审核、制表、汇总。 5.3审验填表 收集道路运输证和行车复印件、驾驶证复印件、从业证、治安学习卡,携带车辆二级维护手续到运管所领取审验表,按要求填写表格。 5.4领用支票 统计营运证数,预算费用,领用支票。 5.5营运证审验 带上营运证有效证件、道路经营许可证、行车证复印件、驾驶复印件、从业证、车辆二级维护手续、审验表到运管所审验、盖章。 5.6是否换证 道路运输证换证每四年进行一次,应携带道路经营许可证、行车证复印件、营运证、填表到运管所换证。 5.7营运治安证办理 车辆使用单位上报办证驾驶员名单,由总务部车管室汇总,到公交分局治安大队领取表格,填表、审批。 5.8费用核算 道路运输证、经营许可证审验后,统计核算各单位费用并造表报公司财务部会计室并办理报销手续。

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工作规范

重庆市道路运输车辆审验工作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道路运输管理,规范道路运输车辆经营行为,确保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实现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有关部门规章及《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管理的通知》(渝交委〔2005〕47号文)的有关规定,结合重庆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道路运输车辆审验是指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从事道路运输车辆的技术状况、经营行为、规费缴纳、服务质量等内容进行审核和查验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本规范适用于重庆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经营业户。 第四条道路运输车辆审验工作由车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市)运管处(所)组织实施。 第五条本规范生效以前制定的有关营运车辆审验和技术审查登记的规定与本规范不符的,以本规范为准。 第六条本规范自年1月1日起实行。 第二章审验范围和时间 第七条凡经重庆市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发了道路运输证(或教练车标志卡)的班线(定线)客运车辆、包车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普通货运车辆、大型物件运输车辆、货物专

用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和驾驶培训车辆均属道路运输车辆审验范围。城市公共汽车客运车辆和出租汽车客运车辆的审验规范另行制订。 第八条道路运输车辆审验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同步进行,每年一次,时间为车辆技术等级有效期以前。 第三章审验内容 第九条车辆审验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重庆市道路运输车辆审验登记表》或《重庆市道路运输车辆审验登记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专用)》; 2.有效的《道路运输证》或《教练车标志卡》原件; 3检测日期在15日内的检测合格的《重庆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原件(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可持经车籍地运管机构认可的外省市《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 4.检验合格有效期内的《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复印件(包括主页、副页及检验合格记录页); 5.客运车辆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承运人责任险保单原件及复印件; 6.本次审验前每季度的《机动车维修出厂竣工合格证》原件(普通货物运输车辆可持经车籍地运管机构认可的外省市《机动车维修出厂竣工合格证》); 7.运送危险货物的罐式车辆的罐体检验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有需复印或打印的,一律采用A4型号纸张。凡是 2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信息登记表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信息登记表

填表说明: 车辆类型:车辆类型包括栏板车、平板车、倾车、槽车、厢型车、棚型车、冷藏车、保温车、搅拌车、框架车、牵引车及其他车辆来源:车辆来源包括新购车、旧车转籍 轴数:指车辆车轮的排数轴距:指相邻两车轴中心线的距离后悬:指后轴中心线到车辆最后端的水平距离 车辆技术顶级:指最近一次经综合检测站评定的技术等级 等级评定日期:最近一次评定的日期二级维护日期:指最近一次二级维

护日期 拟运输货物类别:按危险货物具体类别、项别填写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变更申请书 申请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__________ 申请变更内容(请在申请变更事项□打√,审核人员在符合相应条件○打√): 1、车辆新增□ 2、车辆过户□ 3、车辆更新□ 4、车辆经营范围□原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车辆注销□ <相应条件:营业性单位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少于五辆○> 6、车辆补证□ 7、车辆停驶□

<相应条件:营业性单位危险品运输车辆不得少于五辆○> 8、车辆复驶□ <相应条件:①一级车○、②防护设施检测报告○、③标志标识○、④木地板照片○、⑤燃料消耗量核查、⑥○GPS安装接入情况○、⑦罐车检测○、⑧责任保险○、⑨危险品专用停车场地配备○、⑩从业人员配备○> 审核人员:道路运管机构(业务章) 年月日年月日

关于做好 2010 年度道路运输 车辆审验工作的通知

粤交运函〔2010〕2622 号 关于做好2010年度道路运输 车辆审验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三十六条及《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和交通部《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证件的通知》(交公路发〔2005〕524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8厅局《关于强制推广应用带有卫星定位功能的汽车行驶记录仪的通知》(粤安监[2009]69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道路客、货运输车辆的监督管理,规范经营行为,保障运输安全,结合我省实际,现将2010年度道路运输车辆审验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验范围 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以下简称《道路运输证》)的本省籍客货运输车辆。 二、审验时间 客货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有效期限前2个月内。 三、审验机构

《道路运输证》的配发机关即为道路运输车辆的审验机构,具体详见厅《关于2005年道路运输车辆审验及换发新版营运证件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粤交运函〔2006〕226号)第二条的规定。 四、《道路运输证》的审验发放原则 (一)自2010 年10 月1 日起,对我省营运车辆只核发IC 卡《道路运输证》。新增营运车辆不再配发纸质《道路运输证》,现有营运车辆已配发的纸质《道路运输证》应在车辆年度审验时由原发证机关收回。 (二)对涉及出省经营确需一并配发纸质《道路运输证》的车辆,经营者应在年度审验前向审验机构申明,经审核同意并在审验合格后,核发纸质《道路运输证》副证。 (三)对于未领取IC卡《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审验机构应在车辆通过年审后核发IC卡《道路运输证》。核发办法按厅《关于全面核发IC卡道路运输证的通知》(粤交运函〔2008〕1983号)执行。 五、审验工作程序 (一)申请。经营者向审验机构提交须审验的道路运输车辆的相关材料,包括: 1.有效的IC卡《道路运输证》原件(已配发纸质《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应同时提交纸质《道路运输证》原件); 2.与原件一致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签章); 3.客运及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提供与原件一致的承运人责任险投保凭证复印件(签章); —2—

交通部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的通知

交通部关于启用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的 通知 交公路发〔2001〕43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 为适应道路运输行业发展与管理的需要,交通部对1987年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和1992年制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以下分别简称《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进行了修改,现决定从2001年10月1日起启用新版《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道路运输证》,同时为平稳过渡和减少浪费,旧证延长使用到2002年7月31日。此期间内,新证、旧证同时有效,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不得以未换新证为由对道路运输经营者进行处罚,否则部将予以严肃处理。2002年8月1日起,旧证废止。现将新证的式样、管理和使用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标贴等式样(略) 二、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修改说明及管理和使用规定 三、道路运输证的修改说明及管理和使用规定 四、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术语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二00一年八月十九日附件二: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修改说明及管理和使用规定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是交通部统一制发的经营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凡在我国境内经营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车辆维修、道路货物搬运装卸和道路运输服务(含物流服务,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汽车驾驶员培训,客货运站、场,客运代理,货运代办,汽车租赁,商品车发送,仓储服务,营业性停车场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等)的单位和个人,均须持有交通部制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此次修改是将原《公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汽车维修技术合格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证》、《车辆检测许可证》合并统称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2002年8月1日起,上述4种旧证同时废止。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分正本、副本,均采用防伪标志(水印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监制),具体式样见样本。 4、《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本外廓尺寸为40×28cm,材质为157克铜版纸,国徽与带DL的边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字型采用烫金,右下角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监制”字样。副本外廓尺寸为18×13cm,封面墨绿色带国徽。

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

上饶市道路营运客车《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申请时间:年月日

营运客车配发《道路运输证》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需车籍地运管所签注意见); 2、运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决定书或变更意见原件及复印件; 3、《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4、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法人单位开具的书面委托书; 5、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复印件; 7、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出具的①《综合性能检测报告》②《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③《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参数核查表》④《江西省营运客车类型划分及等级评定表》; 8、承运人责任险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9、9cm×6.2cm车辆45度角彩色照片2张; 10、驾驶人员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三年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11、车载卫星定位装置安装证明,并经查看能正常使用;四类班线客车提供行车记录仪证明; 报废、过户、转出更新车辆需提供以下材料: (1)更新车辆必须交回原车《道路运输证》。 (2)报废更新车辆需提供报废汽车证明和机动车注销证明。 (3)过户、转出更新车辆需提供原车过户或转出后的车辆登记证书复印件、交易发票复印件)。 声明 我声明本表及其他相关材料中提供的信息均真实可靠。 我知悉如此表中有故意填写的虚假信息及提供的虚假资料,所配发的《道路运输证》将被注销并可能承担法律责任。 我承诺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其他有关道路运输法规、规章的规定。 申请单位负责人签章:日期:年月日注:《道路运输证》申领登记表与《道路运输证》需提交申请材料单使用一张A4纸双面打印。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办事流程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审验办事 流程 一、事项名称 名称:道路运输证(营运证)年审 性质:服务 二、设定依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2年第1号)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货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审验内容包括车辆技术档案、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和违章记录等。审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中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三、申请条件: 持有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运输车辆 四、申报材料: 《道路运输证》审验所需材料:(年审前请先通过多拉联盟APP上传车辆相片办理道路运输证IC卡) 1、《道路营运车辆审验(换证)登记表》 2、《机动车行驶证》(已年审的)原件及其复印件(正副本正反面) 3、《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正副本正反面) 4、驾驶员《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已继续教

育及诚信考核的)原件及其复印件(照片页、继续教育页及诚信考核页) 5、在用汽车自由加速试验(不透光烟度法)检测报告 6、卫星定位装置接入证明(总质量 12吨以上) 7、GPS轨迹图(总质量 12吨以上) 8、汽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原件 9、委托书原件及经办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以上所有复印件和申请表均需盖公章(自然人按手印)及原件相符章并签名写日期; 另:如需换证,需要另外提供车辆45度角9CM×6.2CM 彩色照片2张 五、办理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及决定 六、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七、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八、窗口权限::受理、审核、审批、制证、送达

危货运输车辆年审及其他手续所需材料一览表

各种手续办理所需材料 一、新车办理营运证所需材料 1、驾驶员和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原件) 2、车辆行驶证(原件) 3、驾驶员和押运员的安全责任状 4、车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详情表 5、一级综合检(原件) 6、危货承运人责任保险单 7、登记证(原件) 8、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核查报告 9、车辆4寸彩照(一辆车需5张) 10、灯箱号 二、新车交通检测线一级检所需手续 1、新车合格证复印件 2、登记证原件 3、行驶证原件 三、车辆年审考核所需材料 1、道路运输车辆审验表 2、每辆车的行驶证 3、驾驶员和押运员的从业资格证 4、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责任状 5、综合检 6、危货运输车辆应急处理器材和安全防护设备详情表 7、道路运输车辆GPS在线情况核查表 8、轨迹图打印(每辆车一份,原件并盖公章) 9、每辆车的危货承运人责任保险单复印件 三、质量信誉检(两份,区交通局和市交通局) 1、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税务登记证 4、组织机构代码证 5、企业及分支机构设立地办公及经营场所证明 6、企业及分支机构从业人员情况汇总表

7、企业及分支机构运输车辆汇总表 8、四张(道路货运经营行为违章情况汇总表) (道路货运影响社会稳定事件情况表) (货运企业交通责任事故情况汇总表) (货运企业完成政府指令性运输任务情况表) 9、含车辆安装和使用GPS情况 10、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承运人责任险保单 11、上年度质量信誉情况总结 12、道路货物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评定表 四、首保手续 1、发票 2、行驶证 3、保修手册 五、办理挂靠手续(以下无备注的都为复印件) 1、甲方提供:授权委托书 组织代码证 车辆登记本 行驶证 购置证 车辆必须到办理点 2、乙方提供:机动车业务委托书 组织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营运车辆检测审验流程(参考)

营运车辆检测审验流程 车辆进行等级评定检测和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测须由受委托修理厂派专人协助车主办理手续。维修企业来检测站办事人员(简称代办员),必须和检测站签订必要的协议,保证办理营运车辆相关业务期间遵守检测站的各项管理规定,服从站内管理,不倒证、不卖证,不接受与本修理厂无关的业务。 1、所需证件:道路运输证、行车执照、上次技术等级评定合格证、 二级维护卡、汽车维护竣工出厂合格证、维修专用发票等。2、车辆进站后,依据检测类别(等级评定、二级维护竣工质量、 肇事、司法鉴定等)进行外观检查,符合规定的车辆由检测员 填写外观检测报告单,车主或代办员持各种手续到检测站办事 大厅交款,车辆驶入检测区域,排队等待检测。 3、将上线缴费发票、行车执照、道路运输证交给检测员手中,检 测员根据排队顺序,由登录员输入微机,引车员接车,按照显 示屏提示引车上线检测,车主或代办人员到出线口等待接车并 领取检测报告单。 4、车辆驶出检测线,车主或代办员领取相应检测报告单,如检测 结果达到国家标准,车主或代办员持报告单到办事大厅相关窗 口办理手续。如检测结果未达到国家标准要求,检测车辆需到 专业修理厂家进行调试或修理,然后重新上线复检,直到满足 国家要求。检测合格的车辆应立即离开检测区域,为其他车辆 检测提供宽敞方便的检测空间。 5、等级评定手续的办理:代办员或车主持等级评定检测合格报告 单和相关手续到初审窗口对手续进行初审,并入录微机;初审 不合格车辆,需要补齐相关手续再次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车辆

车主或代办员到检测科进行技术等级评定,评定后到终审窗口办理终审手续,打印等级评定合格证,领取合格证后到检测科盖章确认,等级评定手续办理完毕。 6、二级维护竣工审验手续办理:车主持二级维护竣工质量检测报 告单到检测站办事大厅二级维护报告单号入录窗口,通过审核报告单将直接通过计算机入录检测结果,然后代办员或车主持检测报告单和其他相应手续到运管处二级维护审验窗口办理审验手续,打印二级维护审验结果。对于审核不合格报告单由维修厂负责车辆调整和维修后由检测科负责把关,经检测后由检测科长签字后方可入录检测结果,再办理审验手续。 营运车辆检测审验流程示意图

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程序

受理单位:鹤壁市淇滨区公路运输管理所 受理 事项 道路普货运输经营车辆年度审验 基本信息许可类型行政监督承诺天数1(天) 许可对象法人或个体法限天数15(天) 受理方式即办件材料预审天数0(天) 是否收费否许可收费0(元) 备注信息 (1)车辆技术检测报告和合格证明; (2)道路运输证原件; (3)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4)车辆二级维护记录备案卡(副卡); (5)较大以上安全责任事故处理、记录情况; (6)车辆超限运输等违章记录及处理情况 (7)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 实施对象 和范围 在鹤壁 市淇滨区范 围内拥有道 路普货运输 经营车辆的 公民、法人、 其他组织 咨询投诉电话:0392-xxxx 审批条件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二十条: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应当定期进行货运车辆检测,车输检测结合车辆定期审验的频率一并进行;2.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在规定时间内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依据检测结果,对照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评定车辆技术等级。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审验内容包括车辆技术档案、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和违章记录等 许可依据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09年第3号)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货运车辆进行审验,每年审验一次;第二十一条第三款:审

验符合要求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中注明;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或者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 窗口 淇滨区湘江路九州路办事处五楼504号房间 应交材料 (一)机动车行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二)填写货运车辆年度审验表;(三)车辆技术检测报告和车辆二级维护记录备案卡(副卡);(四)车主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五)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驾驶员驾驶证、从业资格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六)单位提供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公司企业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原件及其复印件;(七)年度违法违章案件办结承诺书(加盖公章或签名)(八)车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及其复印件;(九)总质量12吨(含)以上的货运车辆的行车记录仪安装使用证明。 办理程序 1.查看车辆《机动车行车证》是否超期;2.经营者或代理人填写货运车辆年度审验表; 3.经营者或代理人持审验表开车到辖区有资质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站进行车辆检测;4.审核车辆技术等级和定期二级维护记录情况;5.查看车辆技术等级是否与经营范围相适应;6.现场查验核对车辆结构及尺寸变动情况是否合法、行驶记录仪安装使用情况;7.查看道路运输相关证件是否合法有效;8.审验车辆经营行为或驾驶人员违章记录及处理情况;9.作出审验结论:a.对存在的违法违章等相关行为需要处罚的按规定处罚; b.对不符合规定或存在问题的车辆责令当事人改正或限期改或办理变更手续;c.经整改仍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收回《道路运输证》;d.对合格的加盖审验专用章、签注有效期并发放审验合格标志或进行照相换证(需要换证的);10.整理审验材料归档保存。

道路运输证修改说明及管理使用规定

附件2 《道路运输证》修改说明及管理使用规定 一、《道路运输证》式样及内容 1.《道路运输证》是交通部统一制定的经营道路运输的合法凭证。凡在我国境内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和非经营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机动车辆,均须持有《道路运输证》,并随车携带,以备查验。 2.《道路运输证》(见式样2)由主证和副证两部分组成,采用防伪标志,封面墨绿色,外廓尺寸为10.5×7.5 cm,证件尺寸主证为9.0×6.2 cm,副证尺寸为9.5×6.8cm,材质为205克铜版纸。 3.《道路运输证》主证正面是车辆有关内容,背面是车辆45度角彩色照片,然后塑封。为推动《道路运输证》电子证件工作,《道路运输证》IC卡和在纸质《道路运输证》主证中间夹着电子标签与纸质《道路运输证》同样有效。 4.《道路运输证》主证的内容为业户名称、地址、经营许可证号、车辆号牌、车辆类型、吨(座)位、车辆尺寸、经营范围、核发机关等。“经营许可证号”填写经营许可证上后12位阿拉伯数字,“车辆号牌”填写车辆号牌号码加上号牌颜色,“车辆类型”填写车辆厂牌型号,“吨(座)位”填写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或者载客数,“车辆尺寸”填写车辆外廓长宽高尺寸,以车辆出厂合格证书数据为准。副证除了与主证同样内容外,还有经济类型、备注、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违章记录等内容。“经济类型”按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以及其它经济分类,“备注”填写危险货物和其他需要填写的内容,“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填写车辆技术等级和审验结果,“违章记录”填写车辆违章的情况。 5.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是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与车辆审验记录合并,在审验专用章中间镶入车辆技术等级数(见式样3)。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与审验一年一次,审验合格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车辆审验记录栏中盖审验专用章,并填写审验有效期至X年X月X日,有效期为审验合格日推算至一周年的前一日。 审验有效期内,《道路运输证》上年度审验章有效。车辆审验的内容应包括技术档案(含车辆技术等级评定、二级维护等)、经营行为、承运人责任险、缴纳规费等方面情况。在审验中发现的违章行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按照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车辆未经审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车辆二年以上未经审验,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除按上述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外,还应当向社会通报。 6.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是《道路运输证》的主管机关,并发放《道路运输证》。 经营者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前提下,向车籍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领《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受理后,审核合格的,在《道路运输证》上加盖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证件专用章,并配发给经营者。 货车挂车单独办理《道路运输证》,但货车主车(牵引车)与货车挂车号牌一致时,可在主车的《道路运输证》的备注栏中注明,挂车不另发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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