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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XXXXXXXXXXX工程有限公司xxxxxxxxxxxxxxxx项目

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2013年3月14日

一.编制目的:

为确保本项目工程有效贯彻国家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项法律法规,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响应新疆海为新能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有效促进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提升,杜绝各类安全文明施工事故、事件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二. 编制依据: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三. 适用范围:

新疆海为新能电力工程有限公司及各承建单位。

四.奖惩制度

4.1 安全文明施工考核

4.1.1 施工单位安全第一责任者考核

4.1.1.1 不能按要求学习、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及国家、集团公司安全管理的规定和有关会议精神,没有有关记录的考核 500~2000 元。

4.1.1.2 不能及时参加定期召开的安全工作例会的,考核 300~1000 元。

4.1.1.3 安全投入方面满足安全施工基本要求,保证专款专用,没有投入或投入过少,效果不明显,责令整改,每次扣 800~3000 元。

4.1.1.4 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没有按程序进行事故处理,责令整改,每次考核 800~3000 元。

4.1.1.5 没有年度安全计划、工作规划,教育培训计划,或者有计划不落实的,责令整改,每缺一项考核 200~1000 元。

4.1.1.6 目标管理方面,年初有目标,过程有检查,年终有考核,按考核结果兑现奖罚,无目标,无检查和考核,奖惩不兑现的,责令整改,缺一项扣 500~1000元。

4.1.2 安全机构、制度建设和人员配备考核

4.1.2.1 施工单位设置独立的安全管理机构,无独立机构,责令限期整改,考核5000 元。

4.1.2.2 施工单位开工前应将健全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网络人员名单报监理单位和总包安监部,未报送者罚款 1000~5000 元,并限期健全报送,如未在限期内健全报送,加倍考核。

4.1.2.3 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及本工程有关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究,未制定者罚款 2000~5000 元,并限期制定落实,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加倍考核。

4.1.2.4 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的各级各类人员安全责任制,未建立健全者罚款1000~2000 元,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完成,加倍考核。

4.1.2.5 各施工单位的安全活动必须按有关规定定期开展,并力求实效,做到活动内容要有主题,不流于形式,安全活动要有详细记录,每缺一次罚款 200 元。

4.1.2.6 各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没有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本单位

召开安全工作例会、进行安全检查,每次罚款 500 元;没有及时传达上级和业主、总包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文件、通报等,每次罚款1000 元。

4.1.2.7 施工人员(包括临时工、农民合同工)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安全考试合格才能上岗,否则,每人次罚款 100 元,并责令停止工作,离岗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有计划、有落实、有考核、有档案、有年检记录,无档案、记录不全的考核 1000 元。

4.1.2.8 项目参建单位认真开展危险源和危险点的辨识和控制,有记录形成闭环。不做记录或敷衍的考核 1000 元。

4.1.2.9 主体工程不允许分包,需要分包的工程必须由项目法人单位批准。项目法人单位必须核查分包单位的资质情况并备案。没有制度或执行不严格,存在以包代管现象,考核 20000 元。

4.1.3 施工现场考核

4.1.3.1 施工单位进场开工前,须与业主或总包签订工程安全管理协议,未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就进行施工者,罚款 5000~20000 元,并限期补签,如未在限期内补签,业主或总包有权中止合同。

4.1.3.2 各单位施工现场必须按规定设置明显的标示牌,标明施工项目名称、施工单位、竣工日期以及施工负责人、安全责任人等,违者罚款 2000~5000 元,并限期落实完善,如未在期限内落实完成,可勒令停工整改直至中止合同。

4.1.3.3 施工单位在施工高峰期内要坚持实行领导和专职安监人员值班制度,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监察,无值班者每次罚款 200 元。

4.1.3.4 施工单位未编制本单位年度安全施工计划罚款 1000 元,并罚第一安全责任人 200 元。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项目缺少安全施工技术措施者每次罚款1000~3000 元,并限期制定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施未履行审批手续开工者,罚款 500~2000 元。有措施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每项罚款 500~1000 元。

4.1.3.5 每个作业点做到工作结束即将工器具、剩余材料撤出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违者罚款 100~500 元。

4.1.3.6 大、中型施工机械未申报、未经当地质监站检测取证,未进行定期试验和性能检测,或缺少大、中型机械操作规程及机械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每项罚款1000~2000 元,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

4.1.3.7 凡违章作业者,一经发现,每处罚款 200~500 元,情节严重或不听劝阻者,视情况加重处罚直至清退。

4.1.3.8 对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对人员、设备构成重大威胁的安全隐患,未按业主、总包及监理方的要求及时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未采取临时安全防护措施)的施工单位,每次罚款 2000~10000 元。4.1.3.9 “安规”中要求施工负责人及安全员应到位的重大、重要施工交叉作业,负责人及安全员未到位者,每人次罚款 200~500 元。

4.1.3.10 对分包单位未设安全监督员或不到位者,每人次罚款300~500 元,并限期到位。

4.1.3.11 施工现场及厂区道路上发生一般交通事故的责任单位每次罚款 1000~2000 元,情节严重的报交警部门处理。

4.1.3.12 未经许可,堵塞交通、损坏路基、路面者,罚款 1000~5000

元,损坏的路基、路面维修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擅自损坏绿化者,每次罚款 500~2000元,并限期恢复完好;擅自破坏围墙者,罚款1000~5000 元,并限期恢复完好。

4.1.3.13 未经业主、总包方同意,私自占用场地、道路,搭设临建,损坏地下或地上设施者,每次罚款 500~2000 元,并限期整改;所造成的拆除、转运费以及地上或地下设施的维修费由责任单位承担。

4.1.3.14 施工单位必须按规定区域存放物资设备和施工器具,不得占用其他单位的生产、生活场地,违者每处罚款 500~2000 元,并限期清出。

4.1.3.15 脚手架、围栏、扶手、安全网、盖板等不符合“安规”要求,每查得一处罚款 500~2000 元,并限期整改。

4.1.3.16 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 200 元,安全帽佩戴不正确每人次罚款 100 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200~500 元。

4.1.3.17 夜间施工照明不足,施工用电不符合“安规”规定,电气设备不合规定或使用不当,责令限期整改,不整改者每次每项罚款500~2000 元。

4.1.3.18 未经批准在钢结构和平台及设备上焊临时支吊架和开孔洞,每处罚款100~500 元,并负责恢复原结构强度、油漆。

4.1.3.19 超重搬运、起吊、运输作业中违反“安规”者,视情况每次罚款 500~2000 元。

4.1.3.20 高处施工作业严禁向上、向下抛工具、物件等,违者每次

罚款 500 元。

4.1.3.21 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打赤膊、赤脚、穿背心、短裤、拖鞋、凉鞋、高跟鞋,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违者每人罚款 100~200 元。

4.1.3.22 各单位现场施工人员服装必须规范,并按规定佩戴标明身份的“胸卡”,违者每查得一次罚款 100 元。

4.1.3.23 违章乱接乱拉电线,无绝缘措施直接将导线绑扎在金属构架、钢筋或架管上,每查得一处罚款 200~500 元。

4.1.3.24 施工的电动工器具不按规定接漏电保护装置,施工的电动工器具、起重工器具无检验合格证或无检查日期或超期使用,每次(件)罚款 200~500 元。

4.1.3.25 施工电源配电盘必须上锁、刀闸开关不得有破损、熔丝严禁用铜丝代替、配电盘必须符合“安规”要求,违者每次罚款 200 元。

4.1.3.26 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规定存放,重点防火区域未设立明显的安全标志,每次罚款 500 元,并限期整改;在禁火区域内吸烟,每人次罚款 500 元,查获烟头一个罚款 100 元。

4.1.3.27 防火设施不全,防火措施不得力或不符合防火要求的设施,每处(次)罚款 200~1000 元。

4.1.3.28 易引起烧伤、烫伤的场所,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不当者,每项罚款 200~1000 元。

4.1.3.29 不准无证或酒后操作施工机械和驾驶车辆,不准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违者每项每人次罚款 200~1000 元。

4.1.3.30 施工单位的车辆违反规定在工地有效路面上乱停乱放影响

交通、不按规定线路行驶或超速行驶,每次罚款 200~400 元。

4.1.3.31 一切高压电气设备非专业人员不得乱动,专业人员须严格按照电气“安规”的要求办理工作票和操作票来进行工作和操作,违者每次罚款 500 元。

4.1.3.32 高压配电室、变电站不关门上锁,造成闲杂人进入,每人次罚责任人500 元,如发生伤害,扣罚责任单位 2000~10000 元,造成事故者按有关规定加倍处罚。

4.1.3.33 施工现场的“四口”、“五临边”等不安全场所,由所属施工单位做好安全设施,他人不准乱动,不做安全设施或乱动安全设施者每人次罚款 200~500元,并限期做好和恢复安全设施。

4.1.3.34 锅炉压力容器按下列规定考核:

4.1.3.34.1 有压力容器的单位如未按要求建立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网或未明确专人监督,罚款 1000~3000 元,同时罚安全第一责任人500 元,并限期整改。

4.1.3.34.2 新压力容器(安装合格、试验合格)投入使用前未按规定登记申请手续或已装锅炉、压力容器(包括仪表)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试验,罚款 1000~3000 元,并罚安全第一责任人 500 元。

4.1.3.34.3 已注册和领取使用证的压力容器,如台账记录、操作规程、事故处理规程、启、停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不全,每项次罚款 500 元。

4.1.3.34.4 违章使用压力容器,除勒令停止使用外,另处 1000~3000 元罚款。

4.1.3.35 当发生紧急事务时,参加工程建设的人员和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服从业主和总包管理人员的调度,接受安全监督和事故调查,不服从调度或妨碍安全监察工作者,每人次罚款 300-500 元。

4.1.3.36 凡发生以下事故,除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处理外,还须对事故单位作罚款处理:

4.1.3.36.1 发生人身死亡事故每次扣责任单位工程安全保证金100%;发生一般及以上火灾事故、一般及以上机械设备损坏事故、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重大垮塌(坍塌)事故、食物中毒或大面积传染病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每次扣责任单位工程安全保证金50%;以上条款如果同时出现两条及两条以上则扣工程安全保证金的100%,并同时罚款 100000 元。

4.1.3.36.2 施工中发生人身重伤、人身群伤事故,每次扣责任单位工程安全保证金 80%。

4.1.3.36.3 设备损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 20000~50000 元,罚款10000~20000元。

4.1.3.36.4 设备损坏直接经济损失 10000~20000 元者,罚款5000~10000 元。

4.1.3.36.5 每发生轻伤一次,考核 10000~20000 元。

4.1.3.36.6 在合同期内,轻伤率超过千分之二的,每超过千分之一扣除安全保证金 10%。

4.1.3.37 文明施工考核不合格的施工单位每次罚款 1000~5000 元,并通报批评。

4.1.3.38 不按规定或不按指定地点取土、倒土、倒垃圾者,每次罚款 200~1000元,运输建筑材料(含施工垃圾)等不采取防撒落措施影响路面整洁,每次罚款300~500 元,并限期清除、清理。

4.1.3.39 严禁在砼地面上不采取防护措施搅拌混凝土、油漆、焊接等作业,违者每次罚款 500~2000 元,并责令停止工作、清扫干净。

4.1.3.40 未经总包同意,设备、材料乱堆放,每项罚款 200~1000 元,并限期运走,所造成的费用责任单位自负。

4.1.3.41 施工现场及生活区脏、乱、差,每处(项)罚款 200~1000 元,并限期整改,如不在限期内整改,业主、总包有权委托其他单位实施,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

4.1.3.42 未按规定设置饮水点与吸烟点者,罚款 1000 元,并责令限期整改,未在限期内整改者,加倍处罚;施工人员不在规定吸烟点吸烟,每人次罚款 100 元。

4.1.3.43 进入分部试运系统要进行卫生清扫,做到沟见底、轴见光,设备见本色。否则不准进行试运并给予 100~1000 元罚款。

4.1.3.44 履带式车辆、起重车辆未经总包批准或未采取可靠保护措施在厂区正式道路上行驶,每次罚款 500~1000 元,若对道路造成损坏,按损坏部道路长度的造价的 2 倍进行处罚。

4.1.3.45 现场施工用的氧气、乙炔瓶未按要求放置、固定,夏天未采取遮阳防爆晒措施,乙炔瓶未装回火防止器,每次罚款 200~600 元。

4.1.3.46 业主、总包(含监理部门)管理人员在施工(生产)现场,

发现除本处罚规定范围内罚款对象以外的任何不安全、文明的施工(生产)现象,有权做出100~1000 元罚款的决定。

4.1.3.47 施工单位收到《整改通知单》后,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者,每次罚款 500~1000 元,每超过一天加罚 100 元,如出现二次或以上情形,总包有权做出停工和加倍处罚,停工整改期间整改未经过验收就擅自开工罚款 5000~10000元。

4.1.3.48 施工单位自承担的工程任务竣工验收完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撤出现场,交还施工用地,主体建设单位三个月内撤出现场,否则业主或总包拒绝办理工程决算,并酌情罚款 2000~20000 元。

4.1.3.49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如实现了工程安全目标,返还该单位工程的剩余安全考核保证金。

4.2 施工用电、用水考核

4.2.1 未按规定办理用电、用水手续,擅自搭火接线、在主管道阀门后接水管者,每发现一次罚款 2000 元,同时该时间段内的用水、用电量按所接管、线允许的最大流量(负荷)的 2 倍计取;擅自同意其他单位搭火接线、接供水管的施工单位,亦按此考核。

4.2.2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损坏主供水管道、380V 以上线路(含变压器),视情节每次罚款 3000~10000 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如因此对工期进度造成影响,所造成的后果由责任单位自行承担。

4.2.3 未经业主、总包工程技术部同意擅自切断水、电或者自行送水、送电者每次罚款 1000~2000 元;擅自安装和拆除施工用电、用水设

施者,每次罚款 1000~5000 元。

4.2.4 无论以何种方式偷水、偷电者,每次罚款 2000 元,其用电、用水量由业主、总包工程技术部裁定。未经业主、总包(含监理)核查,擅自拆除水、电表计,按偷水偷电考核。

4.2.5 水、电计量表计安装前必须校验合格,损坏后应及时更换校验合格的表计,否则每次罚款 500~5000 元,并按其最大容量的双倍收费。

4.3 消防、保卫、治安管理考核

4.3.1 参建单位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向总包如实申报进场人员名单,并交纳每人 100 元的治安担保金,否则不得开工。

4.3.2 参建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应向总包申报办理施工人员出入证、车辆通行证以及填报门卫管理所需的有关报表,否则不得进入施工场,违者每人每次 200元,车辆每辆每次 500 元。

4.3.3 参建单位所辖人员未经批准不得进入其他施工单位的工作部位和场所,否则每人每次罚款 100 元。

4.3.4 参建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前,必须将本单位物资管理部门的责任人和物资出入审批办法交总包备案,否则扣治安担保金 200~500 元。

4.3.5 物资出门必须按规定填报物资放行证,未按要求填报者,门卫有权扣留,如出现篡改物资放行证或使用过期放行证(当天有效)等做假行为,每次扣参建单位治安担保金 500~2000 元,如担保金不足抵扣,则从工程款中扣除。

4.3.6 参建单位人员如在现场打架斗殴、聚众闹事及围攻、威胁、侮辱有关管理人员,视情节轻重每次扣参建单位治安担保金 500~5000 元,情节严重者,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4.3.7 参建单位人员如发生阻工闹事行为,视情节每次扣参建单位治安担保金500~5000 元。

4.3.8 参建单位人员如不服从门卫保安执勤人员管理,视情节轻重扣治安保证金200~1000 元。

4.3.9 由于参建单位管理不严,造成重大治安事件的,视情节轻重扣治安担保金2000~10000 元,如担保金不足抵扣,则从工程款中扣除,并交公安机关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3.10 参建单位车辆进入施工区域,必须接受总包执勤人员的管理,出门必须接受严格检查,否则每次扣治安担保金 200~1000 元。4.3.11 参建单位办理的车辆通行证,大车必须贴在驾驶室挡风玻璃的右上角,小车贴在左下角,且证件不得挪作他用,违者每车次扣治安担保金 100 元,情节严重扣治安担保金 200~1000 元。

4.3.12 有下列危及消防安全的行为之一者,每次(项)罚款 200~2000 元,若造成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4.3.12.1 未按规定明确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员,未建立单位、部门、班组或岗位三级防火责任制,并未报综合部备案的。

4.3.12.2 故意破坏或者擅自将消防设施和器材挪作他用的。

4.3.12.3 擅自在消防通道上堆放物品、堵塞道路的。

4.3.12.4 在严禁烟火等重要防火部位吸烟、生明火的。

4.3.12.5 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乱接、乱搭临时电源的。

4.3.12.6 在施工场地乱烧垃圾等可燃物品,尚未造成火灾的。

4.3.12.7 从事电工、焊工等特殊工种的人员未经消防知识培训合格上岗的。

4.3.12.8 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未按规定定期检查或更换的。

4.3.12.9 谎报火警,造成消防出警的。

4.3.12.10 特殊防火区,着装不合要求的。

4.3.13 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每次(每项)罚款 1000~5000 元:4.3.13.1 妨碍消防监督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

4.3.13.2 参建单位的重点防火部位未落实消防责任人,未按规定悬挂防火明显标志的。

4.3.13.3 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火险隐患,拒不按消防监督部门通知要求进行整改的,对业主、总包下达的火险隐患整改项目,不按期完成或故意拖延或偷工减料的。

4.3.13.4 违反危险物品仓库设置要求和安全规定,违章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

4.3.13.5 参建单位未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的。

4.3.13.6 在进行可能引发火灾的危险性操作时,未采取相应消防安全措施的。

4.3.14 由于消防违章而引起火灾的单位,每次罚款 5000~50000 元,造成重大火灾事故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4.3.15 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或主动示出出入证件,违者不得进入,强行进入者,每人次扣责任单位治安担保金 200 元。

4.3.16 伪造、涂改、转借综合部核发的出入证、车辆通行证者每次扣责任单位治安担保金 200 元,情节严重者扣治安担保金 1000 元。

4.3.17 不服门卫管理,无理取闹,严重影响门卫正常工作秩序者,每人次扣责任单位治安担保金 200~1000 元,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4.3.18 由有关部门或单位陪同来建设工地参观、视察的外来人员,必须先报综合部审批,佩戴参观证才能进入,违者按无证人员对相关单位进行处罚。

4.4 其他考核

4.4.1 破坏现场永久性测量标示或者影响其正常使用,视情节轻重处1000~5000元罚款,并承担恢复该标识的所有费用。

4.4.2 物资管理承包单位如未履行职责,按以下规定考核:

4.4.2.1 各施工单位因硬件设施配置不到位,造成相关数据录入不及时,信息沟通不畅,视影响程度扣罚 500-3000 元/次。

4.4.2.2 库区管理修缮不及时、不到位,扣罚 200-1000 元/次,造成严重后果的,视情节扣罚 1000-5000 元。

4.4.2.3 各施工单位对已领或已安装的物资没有保管维护措施(含防雨措施),罚款 1000~5000 元;已领或已安装的物资保管维护不当,罚款 500~2000 元;并限期整改,如造成损失,承担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4.4.2.4 各施工单位未及时接收和提运所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未办理有关手续和装卸工作;到货有损坏、丢失,未按规定通知甲方查看、追溯、取证、索取和办理相关记录;因人为因素延误而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的;设备到货记录不齐全、不清楚,视情节轻重扣罚 500-5000 元/次。

4.4.2.5各施工单位对单件重量在30吨以上的物资或认为有必要的物资在实施装卸和运输前要制定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在到货接收、装卸和运输过程中造成设备材料的损伤、损坏或事故,除承担损失责任外,扣罚 500-5000 元。

4.4.2.6 制度建立不规范、接卸记录台帐不清等扣罚 200-1000 元。

4.4.2.7 设备、材料到达现场后,物资代管单位或施工单位应在 4 小时内组织装卸车,不及时组织装卸车,每超过 4 小时罚款 200~1000 元。

4.4.2.8 如因卸车机具问题影响装车、卸车,除按每超过 4 小时罚款 200~1000元外,总包有权协调外部车辆进行装卸车,但装卸车的机具费和人工费由物资代管单位或施工单位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在当月支付设备管理费时全额扣除。

4.4.2.9 在开箱验收工作中,没有及时通知有关厂家、部门参加开箱验收;未按规定开箱验收,所造成的相应损失或罚款除全部由物资代管单位或施工单位承担外,另扣罚 500-2000 元/次。

4.4.2.10 没有协助总包进口设备、材料清关,在清关过程中疏漏或组织开箱验收和现场商检工作不周全而导致验收和商检工作延误甚

至造成损失的,除承担一切损失外,另扣罚 500-5000 元。

4.4.2.11 设备、材料在开箱验收中发现损坏、型号规格不符、数量短缺、资料不全等现象,由于取证不及时、不细致、记录不详细,而导致总包与厂家协调困难的,视其造成的后果严重程度,扣罚500-5000 元。

4.4.2.12 因相关资料移交不及时,给总包工作带来不便或造成资料丢失的,除立即完成或自行补齐所有资料外,另扣罚 500-2000 元。

4.4.2.13 不能及时办理设备入库、出库手续或造成错误;入库设备、材料不按规定的 KKS 编码、图号、箱号、位号进行登记、建卡,或设备材料的堆放零乱、标识不清、账务不完善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仍未整改扣罚 500-5000 元/次。

4.4.2.14 设备材料储存、保管不符合有关规定并且没有按规定建立设备材料管理明细台帐,或因保管不当而造成设备材料的丢失、损坏、变质等,除承担全部损失外,另扣罚 1000-2000 元/次。

4.4.2.15 没有按防盐雾、防风、防潮措施进行设备储存的扣罚500-2000 元/次。

4.4.2.16 各施工单位物资的领用必须由专职领用员领用。发生未按规定领用物资的情况,乙方除承担损失外,另扣罚 500 元/次。

4.4.2.17 发生未经批准,私自挪用、外借或拆套设备、材料、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情形,除立即追回外(造成损失的要承担全部损失),另扣罚 1000-3000 元/次。

4.4.2.18 按合同和有关规定没有及时将已拆的设备材料包装物回收

集中,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通知供货厂家将返厂包装物收回除承担所造成的损失外,发现一次扣罚 1000 元。

4.4.2.19 因没有及时回收包装物或管理不善,造成包装物的丢失,除承担全部损失外,另扣罚 1000 元/次。

4.4.2.20 未经授权或充许,私自处理包装物,除没收全部所得和按价赔偿外,另处罚款 1000-10000 元/次。

4.4.2.21 设备、材料使用后 3 天内,领料单位要将包装物归还物资代管单位仓库,由物资代管单位收集后设备物资部定期按规定处理,不按此规定执行的每次罚款500~2000 元,包装物丢失的将按包装物价值的二倍折价扣款。

4.4.2.22设备168小时试运合格后因移交物资台账不齐全而造成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移交工作,应在限定的时间补齐所有物资资料,另扣罚 500-5000 元/本(台账)。

4.4.2.23 在移交所剩下的设备、材料、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时,因账务不清或实物数量不够,造成账物不相符,而给移交工作带来困难的,另扣罚 5000 元/台件。

4.4.2.24 设备安装需用的专用工具,施工单位填写《随机备品、专用工具借用申请单》,经有关人员审批后,办理借用手续。借用要明确归还日期,设备安装完毕应及时归还,若因使用不当有损坏或丢失,经工程部、设备物资部确认后,按原价三倍罚款或赔偿新件。

4.4.2.25 每个单项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提供剩余设备、材料清单,并经工程部确认后交电厂设备物资部,否则按设备、材料原价的

三倍扣款。

4.4.2.26 库区安全设施配置不到位(包括必要的治安、消防、防洪、防汛、防风沙等),或配置不符合健康和环保的要求或管理过程中存在健康和环保隐患的,在规定时间内仍未整改的,视情节轻重扣罚1000-5000 元/次。

4.4.2.27 物资在二次倒运和仓储管理工作中若出现装卸运输安全、物资安全、人身安全,以及因此而引起的有关事故损失,乙方除负事件本身的全责和接受甲方相关规定的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另扣罚1000-10000 元/次。

4.4.2.28 造成设备、材料的损坏并造成事故,以及人身伤亡或其它安全事故,除承担一切责任外,视情节轻重扣罚 10000-50000 元以上。

4.4.3 施工单位对已领或已安装的物资没有保管维护措施(含防雨措施),罚款1000~5000 元;已领或已安装的物资保管维护不当,罚款 500~2000 元;并限期整改,如造成损失,承担全部直接经济损失。

4.4.4 加强现场设备及成品保护,土建成品与已安装设备未按规定要求进行保护、标识、警示、隔离等,就位设备要采取遮盖措施防止土建施工污染,否则每处罚款 500~2000 元。下道工序要采取措施防止污染、损坏上道工序成品(特别是防腐涂漆、涂料粉刷等工作防污染更要注意),若对土建成品和已安装设备造成二次污染或损坏,每项罚款 2000~5000 元,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单位承担。若造成其它

交叉污染、破坏现场文明环境的现象,视情节轻重处以 100~2000 元罚款。

4.4.5 会议纪要(专题会、协调会、安全例会等)如未在会议结束后二天内签发到与会各方,每次考核责任单位或责任人 200 元。

4.4.6 应参加会议人员无故迟到者每次罚款 200 元,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 400元,随意早退者罚款 200 元。

4.4.7 会议上安排的工作,未按要求及时落实完成者,每次罚款2000~5000 元,并按每推迟一天 2000~5000 元进行处罚,如会上另有规定按会上规定执行。

4.4.8 有关单位在接到工作联系单后,如不按规定进行办理,每次罚款 200~500元。

4.4.9 分包单位转包所承包项目,业主可勒令主承包单位与其解除合同,并罚主承包单位 10000 元。

4.4.10 参建单位现场服务人员未按规定及时到位,每人每天罚款500 元,未经总包同意擅自离开工地,每人每天罚款 300 元;现场服务人员到现场后没有及时向总包工程部报到,按人员未到位处理。

4.4.11 在技术交底与图纸会审前,各单位未指定有关主管技术人员熟悉图纸或指定的人员没有代表单位准备意见,每次罚款 500~1000 元。

4.4.12 所有参建单位应服从监理单位与总包工程协调人员的统一调度管理,对拒不执行统一调度的,视情节轻重每次罚款 1000~10000 元。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经济 1、模范遵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获得各级政府机构颁发的文明工地称号或安全生产考评无重伤事故、无重大险肇事故、无严重违章行为的;

2、履行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在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维护安全生产稳定秩序方面作出特殊 贡献的; 第三条奖励方式 1、凡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个人可奖一百元至一千元;集体可奖五百元

至二千元。 2、凡符合奖励条件的集体和个人,优先推荐参加上级机关开展的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比活动。 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 2、被集团、市建委、市安全监察部门、市总工会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和集体的,按评选单位的规定支付

奖金。 3、对其它符合奖励条件的个人或集体颁发的奖金, 由违章罚款专项中列支。 1、凡发生死亡事故的,处以单位罚款二万元。

2、凡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和管线事故 的,处以单位罚款二万元。 3、凡发生重伤事故的,处以单位罚款二千元至一万 1、对第六条1—4款的处罚,由公司安全监督部、工程管理部按各自的职能范围开具《违章罚款通知单》一式三份。一份留底、二份交公司财务部。财务部按《违

章罚款通知单》对处罚个人或单位进行扣款,并附一份《违章罚款通知单》给被处罚个人和单位,作为扣款依 据。 罚款外,视情节轻重可给予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 任。 1、严格执行安全一票否决制。在公司先进个人和先

建筑施工安全奖罚制度

中铁十七局驻地三指挥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条例为了确保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结合本工地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奖罚规定: 1、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罚款50元,不扣好帽带罚款20元,管理人员及施工班长不戴安全帽罚100元不扣好帽带罚款50元。 2、既有线施工不穿防护服进入施工现场的,一人次罚款200元。 3、焊接作业时,未戴防护用具的,一人次罚款200元。 4、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每人次罚款50元。 5、对职工宿舍的室内卫生,经检查不合格者,对当事人一次罚款100元,卫生工作做得特别好的,每季度每人奖励50元。 6、私自烧电炉、热的快、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者,查获一次罚款200元,并没收电器,对于揭发者给予100元的奖励。 7、查获随地大小便,乱倒垃圾的人员,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对检举揭发人员奖励50元。 8、结伙打群架者,不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500元及其以上,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10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9、因私事两人打架斗殴,先动手打人者罚款500元,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10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0、对于不服从各级监督人员的正确领导、管理、指挥决定的,并且恶意辱骂监督人员的,罚款200-500元,对殴打监督人员的罚款1000元及其以上,并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1、对制止打架有功人员,根据功劳大小给予50-100元奖励。 12、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每次罚款500元。 13、电工带电操作者,一人次100元。 14、电源开关安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用电设备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对该班组罚款2000元。 1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次罚200元。 16、高处作业不带安全绳者,每人次罚款200元。 17、氧气乙炔瓶施工不规范,安全距离不满足要求的,罚款500元。 18、吊装作业无人指挥,每人次罚款200元。 19、酒后作业,每人次罚款200元。 20、挖断电缆,该施工班组罚款20000元,责任者罚款500元。 21、损伤电缆险性事故,该施工班组罚款20000元,责任者罚款500元。 22、封锁点外擅自施工,超范围施工,该施工班组,罚款2000元,个人罚款200元。 23、驻站联络员、防护员擅自离岗,在岗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罚款500元。 24、驾驶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一次罚款200元。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1、施工现场必须进行每天一次的场地清理,保持场地干净整洁,并将物料合理堆放,否则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10-100元罚款。 2、造成严重的环境污染或材料浪费的,处以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责任人100-500元罚款。 五、检查 1、自检 A、在施工前班组长必须进行班前检查,看员工人身防护用品是否穿、戴、系好,作业场地是否存在隐患,并要及时进行处理,在未处理好之前不能进行施工。否则对班组负责人处以50-200元罚款。 B、建立岗位管理责任制(要责任到人)和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以及相应资料的报、存和落实等工作。否则对相关责任人处以50-200元罚款。 C、产品在使用前先进行品检,确认合格后方能使用,否则处以班组长100-2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D、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否则处现场技术人员和责任班组100-500元。

(完整版)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处罚条例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违章指挥伤亡事故发生,现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特点,制订本条例。 (一)基本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扣好下颚帽系,禁止穿拖鞋或赤脚、赤膊作业,施工现场重点防火区域禁止吸烟,禁止酒后作业。违反上述规定的,处罚100元/人·次。 2特种作业人员递交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进行查验并交复印件一份。未经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即上岗作业的(以教育登记卡及安全技术交底签字为依据),处罚50元/人。 3.电工、电焊气焊工、起重作业人员(安拆、操作人员)、架子工(含其他登高架设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处罚200元/人。 4.对上级检查人员或项目发出的隐患整改通知,不按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整改后不回复相关人员进行复查的,罚款100元/项。 (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1)防坠器失效或超过规定检测期限的,处罚1000元。 2)操作平台未满铺脚手板、防护栏杆不稳的,处罚100元/处。 3)钢丝绳使用超过报废标准未更换;滑轮运转出现卡阻、支座松动;钢丝绳固定端少于四个绳夹的,处罚100元/处。 4)电气安装不符合要求或电气控制无漏电保护装置;电缆破损的,处罚100元/处。 5)超载(超过规定重量、承载人数)使用的,处罚100元/次。 6)架体与建筑物结构附着不符合要求或架体附着与外架连接的,处罚100元/处。 临时用电 1)不采用三相五线制(TN-S)供电的;非专业持证电工进行用电操作、搭接电源的,处罚100元/次。 2)违章使用花线、护导线;手持电动工具、潜水泵、移动式电气设备不按规定装设漏电保护开关的或规格参数不符规定的,处罚100元/处。 3)私拉乱接,将电源线直接插入电源插座或钩在闸刀开关上、存在一闸多机现象(一个开关箱或一个回路控制2台及以上设备)、电源线破损裸露出金属导线的,处罚100元/处。 4)不按规定架设电线;工作行灯或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的,处罚100元/次。 5)接地体采用螺纹钢筋、接零(接地)线采用单支金属芯线、接地线与接地体联结不用螺铨拧紧的,处罚100元/处。 6)未对配电箱、线路、用电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或相关记录缺失的;检修时不挂设安全警示牌、带电作业的,处罚100元/项。 7)对存在的用电安全隐患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处罚200元/项。 脚手架、操作平台 1)立杆、横杆、扫地杆、连墙件、剪刀撑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处罚100元/处。 2)脚手架外侧未张挂安全网;未挂设安全平网;未在作业层设置随层安全网或张挂不全、不牢、网面破损的,处罚100元/处。 3)用于搭设脚手架的立杆、横杆、扫地杆、连墙件刷黄色油漆,剪刀撑及“四口”、“五

建筑工程施工安全奖惩制度

安全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杜绝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的发生,在安全工作中做到奖罚分明。根据公司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奖惩制度是依据“以责论处”的原则进行的,对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并在安全生产中取得成效的先进部门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成绩特别显著的予以重奖;对工作中因严重失职、违章违纪行为造成事故和损失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处罚,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条实行奖惩制度主要是把安全生产的思想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直接与职工的经济利益挂钩,贯彻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促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积极主动的搞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奖励是以生产经营部门所辖的项目部进行季度安全生产考评结果和实际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安全生产个人的先进事迹材料为依据;处罚是以发生伤亡、交通机械、火灾等经济损失事故的调查处理结论为依据,评比结果将由公司安全委员会审议批准。 第五条公司财务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基金专项资金台账,做到专款专用,其资金来源: 1、从项目部年度生产总值中提取万分之一的资金作为安全教育基金的启动资金,用于安全教育和奖励。 2、在施工过程中违章违纪罚款所得金额全部纳入安全教育基金,用于安全教育和奖励。 第六条项目部的奖金额一般控制在1000-2000元之间,个人的奖金额控制在200-500元之间。 第七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生产经营单位所辖项目部。 第二章奖励 第八条在“安全生产竞赛”、“安全知识竞赛”活动中取得优胜的单位或个人,由主办单位给予荣誉奖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第九条在“安全生产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百日无事故”和“安全卫士杯”等活动中取得优胜的单位发给奖金1000元,个人发给奖金200元。 第十条凡在国家、省、市组织和安全检查中,被评为优秀单位或达90分以上的(凭证明)并经项目确认,可进行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凡在上级或当地安全部门组织安全检查中,综合评分达80分以上的给予通报表扬的,公司安全委员会发给奖金1000元。 第十二条一年内,每月都按规定时间上报报表或反馈整改通知的部门奖500~1000元。 第十三条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和采取一定措施避免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有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原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明纪律,严肃制度,作到是非清楚、赏罚分明、责任明确,必须健全和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在体现社会主义企业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的过程中,以利于增强企业的激励机制和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鼓励职工在自觉遵章守纪的同时,积极发挥聪明智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保证安全生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对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违章违纪行为要进行处罚。 第三条:企业在保险安全、发展生产的同时,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原则。企业职工必须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自觉遵守企业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产,学习本职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术业务知识和操作技能,团结协作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基础上,努力做一名"四有"觉悟和高度敬业意识的新型职工。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必须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在奖励上坚持以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对违犯纪律的职工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上,惩罚为辅的原则。 奖励

第五条:集体奖励 (一)奖励单位,在本矿企业管理、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生产单位(包括工段、班组),职能科室,群众团体(党组织不在内),都应给予表彰奖励。 (二)奖励的形式,坚持以荣誉奖为主,必要时给予相应的集体物质或经济奖励,根据事迹进行通报表彰,表彰奖励,通令嘉奖授予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和其它奖励(荣誉称号的等级由矿部依据获奖单位的名称和具体事迹命名授予)。 (三)奖励的依据 1、能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积极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以《矿山安全法》为主的各项法规条例。 2、能够积极贯彻执行矿部的各项重大决策和工作步署,严格执行本矿的各项规章制度。 3、锐意改革、求实奉献,积极探索企业管理、安全生产、技术革新的先进思路,不断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取得精神文明建设的显著成绩。 4、领导班子团结战斗,集体风气正,职工整体素质好,纪律严明,作风过硬,互相协作精神强,好人好事多。 5、能够保质保量完成或超额完成每度生产任务和各项工作任务,节能降耗明显,产品质量过关,达产达标,经济效益好。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高工地安全 管理水平,结合本工地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奖罚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违者每人次罚款20元,施工队罚款100元,施工员罚款20元,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管理人员每人次罚款50元。 2、高处或临边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绳),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施工队罚款2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3、严禁酒后上班、作业,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并立即停止当天工作,施工队罚款5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4、施工现场上班不准穿拖鞋、高跟鞋、裙子,赤膊,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施工队罚款1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5、特殊工种作业必须持证上岗,对无证操作人员处以50元罚款,施工队罚款2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6、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用品,未穿戴防护用品或防护用品穿戴不全,视情节对作业人员、施工队和施工员处以50-100元罚款。 7、机械设备未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施工队罚款2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8、水上作业不按要求穿着救生衣的,每人次罚款50元,施工队罚款100元,施工员罚款20元。 9、攀登、跨越各种栏、网、架、墙,从高处往下抛掷物料、垃圾的,每次罚款100元,施工队罚款2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10、对任意在严禁区域吸烟、使用明火,不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每人次罚款100元,施工队罚款2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11、安全文明施工,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违者追究施工队责任,处以 100-200元罚款。 12、施工现场、生活区严禁打架、酒后闹事,违者视情节给予参与人员、施工队200-500元罚款,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3、现场消防器材严禁随意动用,违者予以50-100元罚款。 14、违章乘坐非载人提升设备的,对乘坐者罚款50元,开提升设备者罚款元。50元,施工员罚款200元,施工队罚款100. 15、施工现场的电梯等载人提升设备,严禁超员,违者对开提升设备者罚款100元,施工队罚款2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16、人工挖孔桩作业,作业人员上下必须设置爬梯,违者给予施工队每次500 元罚款。 17、拆改、移动防护设施后,不按要求恢复,也不采取弥补措施的,施工队罚款3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 18、小型机具的安全防护罩,不得随意拆除,违者给予施工队每次200元罚款。 19、非电工严禁动用电气设备及用电工具,违者予以100-200元罚款。 20、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施工队每次罚款200元,施工员罚款50元,电工罚款50元,机电主管罚款100元。 21、拖地线必须使用电缆线,非电缆线必须架空使用,违者给予施工队每次200元罚款。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7205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 惩规定详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奖惩规定详 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第一条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经济效益和市场竞争能力的提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上海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奖励的对象和范围 凡在公司所属各施工现场、仓库、车间、生产基地、生活基地进行生产和管理活动的个人和集体,在

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成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即可给予奖励。 1、模范遵守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各项规章制度。获得各级政府机构颁发的文明工地称号或安全生产考评无重伤事故、无重大险肇事故、无严重违章行为的; 2、履行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在坚决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维护安全生产稳定秩序方面作出特殊贡献的; 3、在安全设施和安全技术措施方面有创新、革新、重大改进以及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过实践验证或有关部门审定认可的; 4、在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重大机械设备事故、重大火灾和管线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 5、在各类安全事故抢救过程中的立功人员。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 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218-55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认真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方针,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 1、现场技术人员和班组长应按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及时组织学习操作规程和有关法律等,并上报存档。否则处以现场技术员或责任班组负责人100-500元罚款。 2、班组长每天要作两次班前安全操作交代,否则处以班组负责人50-200元罚款。 二、违规操作 1、技术人员违规指导造成事故的,则该技术人员应承担10-20%的经济责任。 2、作业人员在作业前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安全绳等个人防护用品,罚款50-100元。若造成事故的,

其需承担20-30%的经济责任。 3、现场指挥人员违规指挥造成事故的,应承担20-50%的经济责任。 4、作业人员不听从指令而违规作业者,处以50-100元罚款。 5、擅自违规操作造成事故的,当事人应承担50-100%的经济责任。 6、非上班时间违规操作发生事故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自己承担,并处以50-2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要予以开除。 三、高处落物 1、高处落物未造成事故,但影响较大的,要处以责任人50-300元罚款。 2、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和责任班组要承担10-60%的经济责任。 3、高处落物造成事故的,责任班组若找不出责任人,则责任班组承担50%的经济责任。 四、环境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奖罚制度 为了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根据公司《施工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奖罚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好帽带。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罚款50元/人次,不扣帽带者,罚款30元/人次,管理人员及施工班长违反者加倍处罚。 2、违章乘坐井架吊篮的,对乘坐者罚款200元,开卷扬机者罚款400元。 3、酒后上岗者罚款200元/人次。 4、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罚款50元/人次。 5、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每次罚款100元。 6、木工棚、仓库等禁止烟火的场所,禁止吸烟,违者罚款50元/人次。 7、禁止在脚手架上睡觉,违者处以50元/人次。 8、查获随地大小便,乱倒垃圾的人员,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9、禁止高空向下抛物、建筑垃圾等,违者罚款100元/次,情节严重者加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送交相关执法部门处理,一切后果自负。 10、每个班组要做到工完场清,每道工序完成后必须做到工完场清,否则对相应的作业班组处以300元/次。 11、私自烧电炉、热的快、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者,查获一次罚款200元,并没收电器。 12、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者,每人罚款500元-1000元,

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并视情节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3、施工现场结伙打群架者,每人罚款500-20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元,并视情节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4、施工现场严禁赌博,发现赌博者没收赌具和赌资,每人罚款500元,对责任单位罚款5000元,并视情节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5、发现偷盗行为,按所偷物价的10倍罚款,由施工队从本人工资中扣除,并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6、对于不服从各级监督人员的正确领导、管理、指挥决定的,并且恶意辱骂监督人员的,罚款200-500元,对殴打监督人员的罚款1000元及其以上,并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7、其它违禁事宜,项目建设部将根据违章情况酌情处理。 18、此制度由公司项目建设部负责解释。 19、本制度此下发之日起执行。 以上涉及到罚款的内容以项目建设部管理员的罚款单为依据,以现金形式缴纳。望各施工严格认真执行。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876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惩 办法正式样本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惩办法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与控制,调动员 工争先创优积极性,增强责任心,维护项目经理部生 产经营的正常秩序,确保安全生产和职工生命财产安 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的方针,作好岗前培训、安全交底、班前讲 话,狠抓落实、检查,严格管理,同时加强安全宣 传、教育、学习,强化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 力,这是实现安全生产的根本办法。安全奖惩只是一

种激励机制,不是办法也不是目的。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本项目经理部及下属各作业队。 第二章安全目标和职责 第一条经理部安全目标:无因工死亡事故、无因工重伤事故;杜绝特大交通责任事故,力争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减少一般交通事故;争创安全标准工地。 第二条安全职责:经理部安全质量保证体系人员名单及分工。各级领导和部门必须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和分工,层层分解,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保一级。 第三章安全考核、奖励 第一条经理部每月对作业队进行安全考核,并与安全标准工地考核合并进行,考核、奖惩标准详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原则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原则 ----WORD文档,下载后可编辑修改---- 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范本,欢迎您借鉴参考阅读和下载,侵删。您的努力学习是为了更美好的未来!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原则范文 1.目的: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司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制定本制度。 2.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人员 3.职责: 3.1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执行公司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大安全职责事项的考核报安全生产委员会审批。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一般安全活动的考核奖惩。 4.奖励凡具有下列状况之一者,按其功绩大小,给予表扬或奖励,部门和个人年终经过评比后能够评为先进群众和先进个人。奖励分为:记功、记大功、晋级、通令嘉奖、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在给予上述奖励时,能够发给一次性奖金,具体奖励方案由安全生产委员会讨论决定。 4.1对于安全技术规程执行得好,安全生产、礼貌生产有显著成绩的部门班组和个人。 4.2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采取有效措施、用心参与抢险救灾,避免重大火灾、爆炸、人身伤亡、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有其它显著成绩者。 4.3为保证安全生产,用心提出合理化推荐,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很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4.4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音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环境保护贡献较大的技术改善项目的主要成员。 4.5在发生重大火灾、爆炸事故中,临危不惧,奋勇抢救、保护公司财产和

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扩大,措施得力,成绩突出者。 4.6及时制止违章和误操作并转危为安者。 4.7举报事故经确认属实者。 4.8在安全专项活动及安全宣传教育中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5.处分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部门、个人,公司严格追究其违章违纪和造成事故的职责。处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在给予上述处分的同时,能够给予一次性处罚。 5.1发生下列状况之一者,每人次扣罚当事人当月绩效考核5%,并扣所在部门、车间的当月6S考核分1分。 5.1.1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5.1.2厂内机动车辆带病使用,厂区内超速、超载、超高等违章行驶及乱停放者。 5.1.3多人作业的冲压设备。 5.1.4电源线穿越安全通道,使用不贴合要求的电源接线板、电动工具。 5.1.5操作者擅自离岗者。 5.1.6擅自占用安全通道者。 5.1.7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失灵或不贴合安全要求,未能及时反映。 5.1.8进出要害部位或不服从管理者。 5.1.9操作旋转机床、钻床载手套。(有安全防护手套除外)5.1.10操作冲床时,手入冲压行程作业。 5.1.11特殊工种无安全操作证进行作业者。 5.1.12未经危险作业审批而进行危险作业。 5.1.13乱拉、乱接临时电器线路。 5.1.1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5.1.15任意、私自拆除设备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 5.1.16任意排放乱倒废水、废油。对环境造成污染者,加倍处罚并追究法律职责。 5.2其它违章行为。 5.2.1对因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有关职责人,视情节严重每人次扣罚当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48300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惩制度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是争创国家优质工程的前提。因此,综合管理和提高工人素质至关重要。 一、搞好场前三包,对故意毁坏花草树木的,处50-100 元罚款。 二、施工人员间要和平相处,对打架、斗欧、酗酒闹事者罚款500-1000 元。 三、施工现场禁止吸烟,每发现一人处10-50 元罚款。 四、现场禁止随处大小便,对不服从管理的人员罚款100-200元。

五、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宿舍不能乱写、乱刻、乱画,禁止乱丢废弃物。否则,罚款10-50 元。 六、现场打闹,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罚款10-20 元。 七、施工作业,要日做日清,对不清理现象处20-100 元罚款。 八、水泥、白灰粉等易扬尘材料要注意防尘,发现故意扬尘者罚款100 元。 九、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的处100-500 元罚款。 十、施工垃圾清除要认真,能用则用,节俭材料。清检生活废料,集中一处,废料处理款20%奖励节约者。 十一、施工用电不能私拉乱接,对私拉乱接用电器具的处100元罚款。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示范文本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各 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时 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施 工现场检查制度。根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生产 奖罚条例: 一、奖励 1、在整个项目施工期间,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机 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治安刑事案件的班组,项目 部命名为安全先进班组,颁发奖状、锦旗和奖金,以资鼓 励。

2、在施工期间,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职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项经部将视情节予以200元以上的奖金。 3、凡在施工过程中、从开始至竣工无发生施工无违规的单位,报公司批准积极予以奖励。 二、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的罚50元/次,不扣好帽戴的罚20元/次。 2、凡发现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的罚责任人50元以上。 3、穿背心、短裤、拖鞋及赤膊、酒后上班的罚50元。 4、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楼梯,而攀登外脚手架的罚50元。 5、各工种在施工期间向空中乱仍或随意向下坠落物件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企业)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018年1月1日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车间各级人员及相关方。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职责分工 一、第一责任人 (一)岗位名称:公司总经理 (二)具体承担的责任: 1、负责组织制定本管理制度; 2、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奖惩工作,落实奖励资金。 (三)管控方式: 奖惩有据、奖惩及时、奖惩公开、有功必奖、有过必纠。

二、部门职责 (一)安全环保部 1、组织和参与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并监督执行。 2、负责建立奖惩台账。 (二)相关职能部门 1、综合部汇总各部门的奖惩情况,并根据汇总结果落实奖惩。 2、财务部负责建立奖惩专用账户,及时兑现安全生产奖惩。 第三章管理办法 一、安全奖惩审批流程 二、奖励办法 (一)对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车间和个人给予奖励:

1、全年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部门、车间,经安委办考评达标的,公司给予安全专项奖励; 2、对在生产过程中,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在危及安全生产紧急情况下能正确处理险情,避免事故发生的部门、车间或个人,公司给予重奖。 (二)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下列贡献之一的个人,给予重奖: 1、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时巡回检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安全有效措施,转危为安,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奖励100~2000元; 2、能坚持原则,及时有效地制止违章操作或误操作,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奖励1000~20000元; 3、在发生重大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得力,有效减少事故损失和人员伤害,成绩突出者,奖励1000~20000元; 4、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被列为安全措施,经实践证明效果显著者,奖励100-500元。 (三)对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卫生方面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议者或在安全技术上有重大改革且具有显著成绩者,奖励 100-500元。 (四)对安全生产工作业成绩特别突出的车间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称号。 (五)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对违章违纪的行为能及时举报,举报内

某某建筑工程安全奖罚制度

某某建筑工程安全奖 罚制度 (1)、基本规定 对安全管理做出显著成绩的作业队和个人,项目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大力表扬他们的先进事迹和经验。对领导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要进行严肃处理;对造成事故者,视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奖励 在XXX铁路建设施工过程中,作业队无因工死亡事故、重伤事故;无职业病发生;无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爆炸事故;无因责任的一万元以上的经济损失事故(含工程质量事故);年负伤率低于2‰。全面实现以上安全目标的作业队,在每年年终,由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奖给该队所属人员人均50—200元,奖给队长3000—5000元,书记、技术主管各1000—3000元,奖给领工员、安技员各800—2000元。但不得重复领奖。 对预防预测事故、及时发现隐患、消灭事故苗头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者,项目部将根据成效大小,给予一次性奖励。(3)、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罚 1、实行经济损失责任赔偿,即按责任的主次和情节的轻重赔

偿事故造成的部份损失。基数见下表: 事故的主要责任者和主要领导责任者,均按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确定的基数100%赔偿;事故的次要责任者和次要领导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按基数的50%—80%赔偿;其他责任者视其情节轻重按基数的20%—50%赔偿。 2、对发生一次死亡一人的单位,除支付上级规定的罚款外,项目部对事故单位罚款一万元,增加死亡一人加罚一万元,依次类推。 3、对发生一次职工致残事故,项目部对事故单位罚款8000元,增加一人,加罚8000元,依次类推。 4、对发生一次重伤事故的,项目部对事故单位罚款5000元,增加一人,加罚5000元,依次类推。 5、对发生一次轻伤事故的,项目部对事故单位罚款2000元,增加一人,加罚2000元,依次类推。 6、对发生的交通事故,我方无责任,不予罚款。只要我方负责任(理赔原因除外),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对事故责任者,按本制度第三条实行经济损失责任赔偿。 7、对虽无人员伤亡,但给项目部造成经济损失的,项目部对事故责任者也按本制度第三条实行经济损失责任赔偿。

工地安全奖惩制度

工地安全奖惩制度 为了确保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结合本工地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奖罚规定: 1、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罚款50元,不扣好帽带罚款20元,管理人员及施工 班长不戴安全帽罚100元不扣好帽带罚款50元。 2、既有线施工不穿防护服进入施工现场的,一人次罚款200元。 3、焊接作业时,未戴防护用具的,一人次罚款200元。 4、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每人次罚款50元。 5、对职工宿舍的室内卫生,经检查不合格者,对当事人一次罚款100元,卫生工作做得 特别好的,每季度每人奖励50元。 6、私自烧电炉、热的快、电饭煲、电水壶、电热杯者,查获一次罚款200元,并没收电器,对于揭发者给予100元的奖励。 7、查获随地大小便,乱倒垃圾的人员,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对检举揭发人员奖励50 元。 8、结伙打群架者,不论什么原因,双方每人罚款500元及其以上,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 和打人情节恶劣者重罚10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 处理。 9、因私事两人打架斗殴,先动手打人者罚款500元,对于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节恶 劣者重罚1000元及其以上,并根据情节及后果情况决定是否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0、对于不服从各级监督人员的正确领导、管理、指挥决定的,并且恶意辱骂监督人员的,罚款200-500元,对殴打监督人员的罚款1000元及其以上,并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11、对制止打架有功人员,根据功劳大小给予50-100元奖励。 12、施工现场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每次罚款500元。 13、电工带电操作者,一人次100元。 14、电源开关安装不符合安全标准、用电设备未安装漏电保护器的,对该班组罚款2000元。 15、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无证上岗,每人次罚200元。 16、高处作业不带安全绳者,每人次罚款200元。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 度(通用版)

项目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奖罚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切实搞好安全生产,使本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规范化、标准化轨道,做到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查,制订本制度。 一、奖励 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项目部按规定给予奖励: 1、由项目部明确安全管理目标,专业项目部或分包单位与项目部签定《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由项目部相关部门进行考核,在考核周期内实现管理目标的; 2、在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等方面有创造、革新、重大改进及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 3、在施工中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或事故中抢救有功的; 4、敢于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维护安全纪律避免重大伤亡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各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力度,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及叫消除事故隐患,有效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检查制度。根据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特制订以下安全全生产奖罚条例: 一、奖励 l、在整个项目施工期间,无重大伤亡事故、无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治安刑事案件的班组,项日部命名为安全先进班组,颁发奖金500-1000元,并颁发奖状以资鼓励。 2、在施工期间,项目管理人员、班组长、职工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崽,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项目部将视情节予以500元以上的奖金。 3、凡在施工过程中,从开始至竣工无发生施工违规的单位,报公司批准予以奖励2000-5000元。 二、处罚 1、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队长(班组长)罚款500元,工人不戴安全帽者罚款200元,工人违规同时对队长(班组长)罚款200元,在高空(2米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不佩带安全带者,罚款500元,同时对队长(班组长)罚款500元,由此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作业队或班长自行负责。安全网挂设不符合规范的罚架子队长(班纽长)500-1000元。 2、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连者罚款200元。 3、严禁酒后或带病上岗作业,违者罚个人200元,同时对队长(班组长)罚款200元。 4、施工作业期间,不准穿硬底鞋或带钉易滑鞋,不准往上及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违者罚个人200元,同时对队长(班组长)罚款200元。 5、严禁非机械专业人员私自开动机械设备,违者对个人罚款200元,同时对队长(班组长)罚款200元。 6、严禁非电气专业人员私自拉接电线违者罚款个人200元,同时对队长(班组长)罚款200元。 7、工地临时宿舍用电及其他用电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安装,不得乱接电气线路及用电设备,违者罚款200元。 8、各施工单位不准随地大小便,违者罚款200元,同时对队长(班组长)罚款200元。 9、私自乱拆施工现场的各种防护设施者(防护拦杆、防护设施、安全网等)对个人罚款500元,同时对队长(班组长)罚款500元。 10、在脚手架上堆物超过200公斤/m2的,罚责任人500元。 11、不走施工安全通道,斜道、楼梯,而攀登外脚手架的个人罚款500元,同时对队长(班组长)罚款500元。 12、因违反安全规定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人员伤亡者,按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承担其责任及经济损失。 13、临边、洞口等未设置安全防护措施的罚500元。 14、各项目部必须做好入场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如无三级安全教育,罚项目部l000元。 15、发现问题先拍照,再开罚款单,交由财务部进行罚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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