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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初次职称认定文件

广东省初次职称认定文件
广东省初次职称认定文件

广东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暂行办法

粤人职[1998]15号

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根据人事部和我省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备案的全日制大、中专院校,经省统一考试入学,完成规定学业,或经省组织的自学考试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专科和中专学历的毕业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包括员级、助理级、中级三个档次。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的考核认定对象,是指在多种所有制的事业、企业单位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符合本文第二条规定的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及硕士研究生,按照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即对其政治表现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能力、水平、工作成绩进行全面考核的合格者,可认定其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不再进行评审。

第五条取得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承认学历的中专、大专、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在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的专业技术工作,达到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的时间和条件要求的,个人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第六条根据国家规定,中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员级专业技术资格;大专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研究生班毕业、双学士毕业及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并取得业绩,可申请考核认定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获得硕士学位,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并符合中级资格条件,可申请考核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另外,获得博士学位,完成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可认定讲师或助理研究员资格。)

第七条申请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须提交如下材料:

1、《广东省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请表》一份;

2、《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件5份;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一份;

4、论文、成果业绩及证书、证明材料各一份(硕士研究生对照中级资格条件提交);

黑白正面免冠近期相片一张。

第八条为做好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企事业单位应组织考核认定工作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申请认定初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进行考核评议。并将考核评议结果,填入《广东省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请表》。

第九条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小组由具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和单位分管领导及人事干部5—7人组成,以专业技术人员为主。考核认定工作小组成员名单报上级主管部门(单位)或市、县(区)人事职改部门备案。

第十条初次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小组的日常工作设在单位人事(职改)部门,接受市、县人事(职改)部门或上级单位人事职改部门的指导,并遵守如下工作纪律:

1、按通知要求准时开会;

2、按规定的程序公正、客观、自主地开展考核评议工作;

3、保守工作秘密,不泄露考核评议及表决情况。

第十一条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所在单位、各级人事职改部门不予确认其专业技术资格:

1、从事与所学专业不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

2、不服从单位工作安排或不胜任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

3、违反职业道德或年度考核不称职或基本称职的;

4、未提交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及业绩材料,或提交的材料有弄虚作假的。

第十二条考核认定工作小组实行回避制度。在考核评议本小组成员的直系亲属时,本人应予回避或告知回避。

第十三条考核认定工作小组在召开考核评议会前,单位人事职改部门要安排时间,组织小组成员学习《职务条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及考核认定工作的有关规定。考核评议时,单位人事部门要向考核认定工作小组报告本次申请考核

认定初次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材料及有关情况。评议结束应进行总结、公榜,提高工作透明度。

第十四条建立考核认定评议会议记录备查制度。记录内容包括开会时间、地点、出席会议人员名单、评议对象、成员发言要点,投票评议结果等。

第十五条经单位考核认定工作小组评议,以无记名方式表决获小组人员数过半通过的人员,按资格审批权限报省直主管部门或市、县人事职改部门确认,颁发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证,在全省范围内有效。同时要做好考核认定材料的归档工作。对考核中未获认定资格的人员,可延长半年至一年再行考核认定。

第十六条考核认定工作,政策性强,关系到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各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提高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用考核认定资格之机,进行打击报复。违者按有关纪律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本暂行办法由省人事厅职称处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暂行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图: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继续教育处网站截图 搜索:广东人事,点“继续教育”)

广东学习网学习注册流程—————————————————— 一、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注册流程: 为了让您在广东学习网的学习情况能第一时间与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厅”)进行数据对接,建议您在进入学习前,先登录省厅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人事—>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登记),并注册账号。 如果您是个人用户,请在“个人”栏目点击“继续教育情况登记”;如果您是单位用户,请在“单位”栏目点击“继续教育情况登记”。 ---------------------------------- 第一步:单位注册--------------------------------- 1.进入注册 打开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在首页正上方导航栏里点击“继续教育”按钮,出现新的页面,点击单位栏“继续教育情况登记”后填写相关信息。 如图(1) 如图(2) 如图(3)

2、填写注册信息 注册前请先仔细阅读用户服务协议的会员协议,确认请打勾点击“下一步”后,输入组织机构代码,填写单位信息,完善管理员信息即可注册成功。 如图(1):输入组织机构代码 如图(2) 填写单位信息 如图(3)填写管理员信息

---------------------------------- 第二步:个人注册--------------------------------- 1、进入注册 打开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在首页正上方导航栏里点击“继续教育”按钮,出现新的页面,点击个人栏的“继续教育情况登记”,填写相关信息。 如图(1) 如图(2)

广东省职称评审申报系统人事管理单位

广东省职称评审申报系统人事管理单位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人事管理单位操作指南

目录 1.系统功能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如下:用户管理 1)单位信息修改 2)密码修改 业务办理 1)个人信息审核 2) 3)职称考核认定审核 4)职称评审审核 5) 6)职称 7) 8)空白证书申领

9) 统计 1)人员状态管理 2)人员查看 3)业务查看 2.系统登录 在IE浏览器下登录,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正式系统地址: 3.操作指引 3.1.登录系统 系统登录界面 进入业务办理界面 3.2.业务办理 3.2.1.个人信息审核 功能入口 网上业务->信息审核->个人信息审核 功能说明 审核个人信息,提交主管单位审核。提供查询、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功能。 个人用户在首次办理个人基本信息维护时,须选择所属的人事管理单位,根据所属人事管理单位系统将自动确定个人各项业务的办理流程。对于此类型的申请,人事管理单位用户审核同意后,个人用户将纳入本单位的管理范围。 业务整体流程图 操作步骤 1)进入个人信息审核界面 2)个人信息审核查询 3)依次审核个人列表中各项目信息 4)个人信息审核

【审核不通过】:点击该按钮将条信息审核为审核不通过,不会提交到主管单位审核;若本次个人信息维护申请中,所有信息均审核不通过,则该条申请记录将会办结,不会提交到主管单位审核。 5)提交主管单位审核 3.2.2. 功能入口 网上业务->个人信息->人事管理单位变更审核 功能说明 审核人事管理单位变更申请信息。提供批量审核、查询、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功能。 业务整体流程图 操作步骤 1)进入人事管理单位变更审核界面 2)人事管理单位变更审核查询 注意:审核操作提供查询界面批量审核和进入具体申请界面审核的操作。 3)人事管理单位变更审核 【审核不通过】:点击后将该申请审核为审核不通过的,业务流程结束。 3.2.3.职称考核认定审核 功能入口 网上业务->职称业务->考核认定审核 功能说明 审核职称考核认定申请信息,提交主管单位审核。提供查询、退回、不受理申请功能。 业务整体流程图 操作步骤 1)进入考核认定审核界面 2)考核认定审核查询 3)受理申请 【退回修改】:退回至个人申请环节修改。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办法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过渡办法 为确保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 号),现就原已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教师过渡到新的教师职称制度体系,制定如下办法。 一、过渡范围 过渡范围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且已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在职在岗教师。 民办中小学学校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参照本办法过渡。

二、过渡内容 按照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建立统一的中小学教师职务制度,原中学教师职务系列与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的中小学教师职称体系。具体过渡对应关系为:原中学正高级教师对应正高级教师;原中学高级教师(含小学评聘的中学高级教师)和小学高级(副高级)教师对应高级教师;原中学一级教师和小学高级教师对应一级教师;原中学二级教师和小学一级教师对应二级教师;原中学三级教师和小学二级、三级教师对应三级教师。 (一)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并聘任到相对应岗位的中小学教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按对应关系直接过渡到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层级和名称,现聘任岗位等级不变。 (二)通过评审或认定取得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未聘任到对应岗位的教师,已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按对应关系直接过

渡到统一后的中小学教师职称层级和名称,现聘任岗位等级不变。其职称层级和名称仍然有效,待有岗位空缺,可按规定程序竞聘。 三、过渡程序 过渡工作在各地级以上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机构领导下,由学校(单位)统一组织办理。 (一)各学校整理汇总本学校教师聘任情况,按管理权限报送主管部门(非教育行政部门所辖单位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程序是: 1.统一填表。学校(单位)对过渡人员的情况认真核查,统一填写《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表》 (见附表1)。 2.个人确认。教师本人对学校(单位)填写的《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人员过渡登记表》所列内容进行核对并签名确认。

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要求

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及要求各系(部)、处(室)、院直属各单位: 广东省2018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2018年5月15日前(含15日)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男60岁,女55岁),具备《教师法》规定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人员。 今年暂不受理下列申请:(一)社会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二)同一申请人1年内申请认定两种以上教师资格。 二、认定条件: 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应当符合以下4个条件:(一)公民身份 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证的申请人必须是中国公民。 (二)思想品德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努力学习邓小平理论,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三)学历条件 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研究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身体条件: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

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按照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 2.普通话水平: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不包括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可免普通话测试。 3.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学习要求: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人员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必须补修师范本科教学计划的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合格证书或参加广东省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4.教育教学能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除全日制师范教育类专业本科毕业的人员,以及具有教授、副教授专业技术资格或有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外,其他申请人均应按照教育教学能力测评办法和标准接受测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三、民办院校教师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学校在职教师,工资关系在学校,人事档案在任教学校或我省各地人才代理机构。 (二)系统讲授1门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且在现任教学校教学时间满1年以上。 (三)与现任教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还有1年以上(从2018年1月1日计起) 四、申请人需提供的材料: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

广东省职称评审表

广东省职称评审表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

申报评审(表二) 广东省职称评审表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现职称无专业无职称 申报职称专业职称 填表时间年月日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除教师及体育教练员等系列以外的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各级别(档次)职称。 2、本表应用钢笔或毛笔以正楷字填写或计算机打印。申报人应按我省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规定及表内各项目注释的要求认真填写,内容务必真实可靠、客观准确,字迹应端正、清晰。如内容较多,可酌加附页。表内各栏项目不得空白,如某项无内容则应在该栏注明“无”字样。

3、本表由单位出具意见栏目,须待评前公示结束之后方可填写。各项评价或审核意见不与申报人见面。 4、申报时提交本表一式一份。经评委会评审通过并经审核确认后,由申报人人事档案保管单位存入个人人事档案。本表不退回申报人。 5、本表共16页,用A4纸双面打印,其结构、字体、字号不予改变。

2、学历教育:请自中专开始填起,无中专以上学历从初中开始填起。办学形式:指全日制、在职或电大、函大、业余大、职大、夜大、自学考试等。

3、非学历教育:指用大、中专学校或相同水平教材进行的基础教育,如专业证书班 等。 4、主要工作简历:从参加工作开始填写,重要兼职亦应填写,所列各项时间段 业 注: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属政策倾斜或免考范围的,需列明倾斜或免考的具体

注:1.获现职称以来完成继续教育任务(公共必修课和专业必修课)的情况填入本栏(提供有效凭证方为有效)。2、继续教育情况审核意见指本单位对申报人完成继续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附件5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2013年修订) 第一条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疗或三级医院专科检查明确不需手术治疗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 (三)心律每分钟5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严重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Hb≥90g/L,女性高于80 g/L,合格。 第三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四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严重支气管扩张、严重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五条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不合格。 第六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慢性肾炎伴有肾功能不全、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慢性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七条 I型糖尿病、II型糖尿病伴心、脑、肾、眼及末梢循环等其他器官功能严重受损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甲亢伴严重凸眼且治疗不佳者,不合格。 第八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各型严重人格障碍、难治性强迫症、癔症等神经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九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一条色觉检查异常者,不宜从事美术、化学、生物等以颜色作为技术指标和实验数据的教学岗位。 第十二条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岗位。 第十三条严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续声音嘶哑、失声及口腔有生理缺陷并妨碍发音不合格。 第十四条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须如实填写并签名确认既往病史。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和妇科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检查项目;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第十五条本体检标准从2013年9月1日起执行,原体检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关于广东省评职称文件

法如下: 一、评定对象: 在所属人才服务中心委托人事代理,必须在岗在职从事本专业工作的技术人员。 二、认定对象、条件: 1、国家统招大中专毕业生可直接认定职称。 2、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可以认定条件 中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可以认定“员”级; 大专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再从事专业工作二年,可以认定“助理”级; 本科学历:见习一年期满,可以认定“助理”级; 硕士: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可以认定中级; 博士:毕业当年可以认定中级; 双学士或研究生班结业:毕业当年可以认定“助理”级; 读研究生前从事助理工作二年,获硕士学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者,可以认定中级职务任职资格。 三、评审对象、条件: 1、国家统招制大中专毕业生和通过自学考试、学历文凭考试、成人教育、电大、函授等教育方式,取得国家承认中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专业技术人员。 2、初、中、高级评审条件 中专:见习期满一年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四年以上,可申报“助理”级任职资格;从事工作满二十年以上,其中受聘助理级满五年,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工作满三十年以上,其中受聘中级职务满五年,可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大专:毕业后工作满三年后,可申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助理级工作满四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专业工作满二十五年,其中受聘中级职务满五年,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本科学历:毕业后工作满一年,可申报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助理工作四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可申报高级任职资格。 硕士、双学士:从事助理级工作二年以上可申报中级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级工作五年以上可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博士:从事中级工作二年以上可申报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四、评定材料: 申报人及各级推荐单位必须客观、准确、认真地填报以下材料: (一)职称认定所需材料: 1、《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认定表》一式两份; 2、单位工作鉴定一份; 3、学历、学位证原件、复印件; 4、1寸照片2张,2寸照片1张。 (二)初、中、高级评审所需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初级一式二份,中、高级一式三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一式二份; 2、申报人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3年修订)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2013年修订) (广东省教育厅2013年4月16日以粤教继〔2013〕1号发布自2013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疗或三级医院专科检查明确不需手术治疗者,合格;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 (三)心律每分钟5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严重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Hb≥90g/L,女性高于80 g/L,合格。 第三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四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严重支气管扩张、严重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第五条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不合格。 第六条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慢性肾炎伴有肾功能不全、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慢性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七条I型糖尿病、II型糖尿病伴心、脑、肾、眼及末梢循环等其他器官功能严重受损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甲亢伴严重凸眼且治疗不佳者,不合格。 第八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各型严重人格障碍、难治性强迫症、癔症等神经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九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一条色觉检查异常者,不宜从事美术、化学、生物等以颜色作为技术指标和实验数据的教学岗位。 第十二条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从事幼儿教育教学岗位。 第十三条严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续声音嘶哑、失声及口腔有生理缺陷并妨碍发音不合格。 第十四条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须如实填写并签名确认既往病史。增加淋球菌、梅毒螺旋体和妇科滴虫、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检查项目;对出现呼吸系统疑似症状者增加胸片检查项目。 第十五条本体检标准从2013年9月1日起执行,原体检标准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废止。

2016年广东省职称评审申报系统-人事管理单位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人事管理单位操作指南

目录 1.系统功能 (2) 2.系统登录 (2) 3.操作指引 (3) 3.1.登录系统 (3) 3.2.业务办理 (4) 3.2.1.个人信息审核 (4) 3.2.2.人事管理单位变更审核 (7) 3.2.3.职称考核认定审核 (9) 3.2.4.职称评审审核 (13) 3.2.5.省外来粤资格确认审核 (16) 3.2.6.职称证书补换发审核 (19) 3.2.7.省外委托评审审核 (21) 3.2.8.空白证书申领 (24) 3.3.查询统计 (25) 3.3.1.空白证书申领历史查询 (25) 3.3.2.申请人员信息查看 (26) 3.3.3.业务办理信息查看 (27) 4.其他功能 (28) 4.1.人员状态管理 (29) 4.2.单位信息维护 (30) 4.3.密码修改 (31) 5.常见问题 (32) 5.1.退回修改与提交 (32)

1.系统功能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如下: ?用户管理 1)单位信息修改 2)密码修改 ?业务办理 1)个人信息审核 2)人事管理单位变更审核 3)职称考核认定审核 4)职称评审审核 5)省外来粤资格确认审核 6)职称证书补换发审核 7)省外委托评审审核 8)空白证书申领 9)空白证书申领历史查询 ?查询统计 1)人员状态管理 2)人员查看 3)业务查看 2.系统登录 在IE浏览器下登录,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正式系统地址: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 《个人操作指引》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个人用户操作指南

目录 1.系统功能 (2) 2.系统登录地址 (2) 3.操作指引 (3) 3.1.个人用户注册 (3) 3.2.登录系统 (5) 3.3.个人信息维护 (5) 3.4.网上业务办理 (10) 3.4.1.人事管理单位变更申请 (10) 3.4.2.职称考核认定申请 (11) 3.4.3.职称评审申请 (13) 3.4.4.省外来粤资格确认申请.......................................................................................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5.职称证书补换发申请........................................................................................... 错误!未定义书签。 3.4.6.省外委托评审申请 (17) 3.4.7.业务办理查询 (20) 4.其他功能 (24) 4.1.办理事项跟踪 (24) 4.2.密码修改 (27) 4.3.密码申诉 (28) 4.4.找回用户名 (31) 5.常见问题 (32) 5.1.信息不完整 (32) 5.2.退回修改与提交 (33)

1.系统功能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如下: ?用户管理 1)个人用户注册 2)个人信息维护 3)密码修改 4)密码申诉 5)找回用户名 ?业务办理 1)人事管理单位变更申请 2)评审申请 3)考核认定申请 4)省外来粤资格确认申请 5)省外委托评审申请 6)证书补换发申请 7)业务办理查询 2.系统登录地址 在IE浏览器下登录,建议使用IE8.0及以上版本浏览器。 正式系统地址: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

广东省职称改革办公室文件

广东省职称改革办公室文件 粤职改办[1998]47号 技工学校教师(高、中级) 各市、县(区)人事局、职改办,直各单位: 现将省劳动厅组织专家拟定的《广东省技工学校高级讲师资格条件试行)》、《广东省技工学校讲师资格条件(试行)》、《广东省技工学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试行)》、《广东省技工学校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试行)》印发你们,请从1998年起遵照执行。 我省技工学校教师中、高级资格条件是总结多年评审工作实践及结合我省实行评聘分开实际制定的,目的是将试行条例的条件要求具体化,以引导技校教师奋发努力,多作贡献,亦便于技工学校教师对照条件申报和评委会更好地掌握条件标准。执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办。 附件:一、《广东省技工学校高级讲师资格条件(试行)》 二、《广东省技工学校讲师资格条件(试行)》 三、《广东省技工学校高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试行)》 四、《广东省技工学校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格条件(试行)》 一九九八年十月六日 广东省技工学校高级讲师资格条件(试行) [技工学校高级讲师评审标准]精通本学科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本专业较高工艺技术和基本的操作技能,及时跟踪并掌握国内外职业教育理论和本学科及相近学科学术发展动态,根据技工教育专业发展的需要,确定专业(学科)教学研究方向;熟练担任2门以上(含2门)课程的全部教学工作,对其中至少一门课具有独到见解,教学经验丰富,教学质量高,在教学研究和实验室建设方面有较大贡献,教学工作成绩显著,取得一项以上有重要价值的教学成果;有较高水平的论文、编著或处理重要技术问题的专项报告有较高的学术,技术造诣,有组织和指导本专业教学工作和培养教学人才及指导讲师工作的能力;敬业爱岗,模范执行师德规范。 [技工学校高级讲师申报条件] 第一条适用范围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附件1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科学评价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79号)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电化教育机构和其他校外教育机构(以下简称为“学校(单位)”)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职务)制度的在编在岗教师的职称评审。 民办中小学教师和其他在岗中小学教师可参照本办法参加职称评审。 第三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必须在核定的教师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岗位结构比例之外、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评审。评审结果是中小学教师岗位聘用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坚持以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为导向,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竞争、择

优的原则,实行同行专家评价,重在社会和业内认可。 第五条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正高级教师评审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高级及以下等级教师评审由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一级、二级、三级教师评审由县(县级市、区,下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中小学教师职称实行评审委员会评审制度。根据评审需要分级组建正高级、高级、中级、初级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和评委库。各等级教师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照分级管理要求由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建,并指定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 第二章申报 第六条申报评审中小学教师职称,须符合?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有关规定要求。 第七条中小学教师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向学校(单位)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并提交?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及相关申报评审材料。 第八条中小学教师可申请跨校竞聘、申报,有关办法另行制定。 第三章考核推荐 第九条学校(单位)根据教师岗位空缺数量和工作需

2018年上半年广东省教师资格证考试真题(附部分答案)

2018年上半年广东省教师资格证考试真题(启用绝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l分。共1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把所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 1.1903年美国出版《教育心理学》一书,这是西方第一本以教育心理学命名的专著:标志着教育心 理学的诞生,它的作者是 A.布鲁纳 B.斯金纳 C.桑代 克 D.班社拉 2.初中生的思维发展扳为迅速,抽象逻辑思维占据主导建位,但初中生的抽象逻辑思维仍属于 ( ) A.发散型 B.聚合型 C.理论 型 D.经验型 3.学生能力的发展水平存在个体差异,中等能力者后多,能力低下和极为优秀者很少,即能力发展水平呈 ( ) A.常态分布 B.正态分布 c.动态分 布 D.偏态分布 4.根据心理学家维纳的归因理论,下列四种情况中属于内部不稳定、可控归因的是 ( ) A.能力高低 B.运气好坏 C.任务难 易 D.努力程度 5.把新的观念归属于认知结构中原有观念的某一部位。并使之相互联系约学习称为 ( ) A.下位学习 B.上位学习 C.并列结合学习 D.符号学习 6.根据福勒和布朗的观点,教师成长过程中对师生关系、同事关系等同题的高度关注,一般是在 ( ) A.关注学生阶罢 B.关注情境阶段 C.关注生存阶 段 D.关注教学阶段 7.如果JL童只有在正负强化或群体压力的作用下,才表现出与社会要求相符合的行为,说明儿童道德行为的发展处于 A自觉行为阶段 B.心理趋同阶段C.模仿和顺从阶 段 D.观念行为阶段 8.技能形成过程中往往会出现进步的暂时停顿现象,即“高原期”,这一时期一般出现在() A练习初期 B.练习结束 C 练习后期 D 练习中期 9.20世纪60年代以来,心理学家开始以信息加工理论为基础解释记忆的存储过程,提出记忆存储系统模型,这一理论认为信息加工系统的核心是( ) A短时记忆 B.感觉记忆 C.长时记忆 D.瞬时记忆

附录 广东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附录 广东省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试行) 的相关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1.本专业:指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具体专业(学科)名称以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为准。 2.任现职:指被聘的职务与职称。上述标准中,除有明确规定的外,均指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业绩成果。 3.凡冠有“以上”的均含本级或本数量。如“3年以上”含3年。 4.市级:指行政区划的地级及以上市。 5.县级:指行政区划的县、县级市、县级区。 6.在职在岗:指在中小学等单位教育教学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教育教学及教研工作。 7.学历: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国内或国外学历。各种培训班颁发的结业证书或专业证书、未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招生的学校颁布的学历证书,不能作为评审的学历依据。 8.资历:涉及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的指从被聘为现专业技术岗位之日起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的年限,在此期间全脱产学习者,应扣除其全脱产学习的时间;不涉及专业技术工作年限要求的指取得本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后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年限,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后续学历的,其资历可从取得本专业中专以上学历后累计计算。资历计算截至申报当年8月31日。 9.担任班主任工作年限:担任共青团专职书记、中小学大队辅导员、德育专职教师、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年级组长、学校正职校长、正职党委(党支部)书记、分管德育工作的校级领导、政教主任工作年限可按班主任工作年限计算;小学和幼儿园副班主任年限2年折算为班主任年限1年;信息技术(通用技术)、音乐、体育、美术、科学、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教师,由任教学校提供没有拒绝担任班主任工作的书面证明,不作班主任工作年限要求;教研员、电教教师及其

广东非师范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安排.

广东非师范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考试认定工作安排 2011-05-25 各市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教师〔2008〕7号)的有关要求,为鼓励、支持高校非师范毕业生到农村从教,并确保到农村从教者上岗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决定开展我省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人员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2011年我省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师范专业应届毕业生和往届暂缓就业的非师范专科以上毕业生,已报名到农村任教并与县(区)教育局签订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意向书》的人员。 二、认定条件与程序 上述人员认定教师资格条件及程序,按照《广东省首次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粤教人〔2001〕74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普通话水平测试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 2.按《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粤教继函〔2011〕10号)要求,体检合格。 3.已补修相应层次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取得《广东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培训合格证书》,或参加由各市、县(区)教育局统一组织的“两学”培训并考试合格。 三、认定时间 2011年5月1日至5月10日为网上报名时间(网址:);5月11日至5月30日为各级认定机构受理申请和开展认定工作时间。 四、收费 1.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粤价函〔2010〕814号)规定,由各认定机构收取申请人教师资格考试费240元/人。

2.体检和普通话水平测试两项收费不属于教师资格考试收费内容,申请人应按规定另行交费。 五、有关要求 1.申请人除提供申请认定的基本材料外,同时需提供与县(区)教育局签订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意向书》,未提供的不予认定。 2. 申请人认定材料由毕业学校统一报送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结束后,申请人凭毕业证书到毕业学校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3.申请人可在广东省教师资格网()下载《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和《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4.各认定机构务必在2011年5月30日前完成高校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人员认定数据录入及证书编号工作。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操作手册(个人)正式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个人申报部分 使用说明书

个人申报使用说明 个人申报用户,系统提供了用户注册、用户登录、通知公告、资格评审在线申报、生成\下载评审表五项功能。 评审流程如下: 1、用户注册 用户登录网址http://210.76.70.73/zc/,进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系统”首页,用户可在此查询职称申报须知和相关的政策信息。具体页面如下图所示: 个人申报用户点击【注册】按钮,进入个人用户注册页面,如下图所示:

入系统主页面,如下图所示: 点击【通知公告】用户依次按屏幕操作即可(详解见3)。 点击【资格评审在线申报】用户依次按屏幕操作即可(详解见4)。 点击【资格评审在线申报】用户依次按屏幕操作即可(详解见4)。 点击【修改密码】修改个人账号密码。 点击【快捷】设置快捷功能。

点击【退出】系统用户安全退出个人帐户。 2、用户登录 用户进入系统首页后,根据个人注册信息,依次填写【账号】【密码】【验证码】后,登录系统,具体页面,如下图所示: 点击【登录】,系统进入如下页面:

2、主页信息显示 用户进入系统首页后,登录系统,系统进入如下页面: 首页显示了【简要操作指引】、【通知公告】栏目 1、【简要操作指引】 用户可以点击【简要操作指引】下载简要个人操作指引、简要专家操作指引文档。用户可以点击【通知公告】信息查看详情。如下页面: 2、【通知公告】 用户可以通过菜单【通知公告】进入通知公告列表页面,可以对通知公告进行查看、

查询操作,页面如下: 【通知公告】信息也可附带附件,可以点击下载通知附件,如下页面: 3、用户注删信息维护 ①进入后点击【用户注删信息维护】

广东省教师资格证考试流程

广东省教师资格证考试流程 从事教师职位的一般都要有教师资格证,那么,今天,给大家介绍的是广东省教师资格证考试流程,供大家阅读参考。 广东省教师资格证考试流程: 1、笔试报名和确认、缴费。考生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试,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的考生,须保证本人的报名信息真实有效。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 2、面试报名和现场确认、缴费。笔试通过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按照栏目指引进行上报名。已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持身份证、户口本或聘用人事(劳动)合同、学历证明学历认证报告(在校生提供在校学籍证明)的原件到地级以上市教育行政部门或其指定的地点办理审核和报名信息现场确 认手续,经考生本人确认后的信息不得更改。审核通过且确认报名信息后的考生,方可进行网上缴费。 3、准考证获取与打印。笔试和面试的准考证在报名审核通过并完成网上缴费后,由教师资格考试考务信息管理系统生成,并在考前一周提供给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考试过程】 1、笔试过程。考生持准考证及个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笔试考点参加笔试。

2、面试过程。考生持准考证及个人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达面试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按规定流程参加面试。 (1)抽题。按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只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 (2)备课。考生持试题清单、备课纸进入备课室,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准备时间20分钟。 (3)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官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要求考生回答。时间5分钟。 (4)试讲或演示。考生按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10分钟。 (5)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5分钟。 考试进场流程 第一步:进入候考室 1、考生进场。考生持本人准考证、第二代居民份证进入候考室。允许考生携带教材进入候考室,但严格禁止考生将手机等禁带物品带入候考室。 2、身份核验与资格审查。逐一核验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户籍或人事关系证明、学历证书或在校生学籍证明等材料原件,以及面试考点、考试时段、报考学段、报考科目等信息是否与本时段考生清单相符合,组织考生签到,记录缺考考生名单。

2019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新版)公需课《乡村振兴战略》答案

2019公需课《乡村振兴战略》答案 单选题(共10题,每题3分) 1、社区营造就是充分利用农村社区的(),激发农村社区居民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采用自下而上的方式,以“营造农村社区”为基础,实现基层政府、党团组织、社区协会和农村居民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中的多元互动。正确答案:B、社会资本 2、畜禽粪便循环利用途径不包括()正确答案:C、田园覆盖 3、调查表明:居住在同一块地,同吃一个井里的水,同走一条乡间路,共用一线路电的同村村民,日常交往密切,具有凝聚力。这种文化被称为()正确答案:A、地缘文化 4、哥伦布发现新大陆后,由美洲引进到中国的水果是?正确答案:B、菠萝 5、“村治”是指以( )为后盾,强调高度的自治和一定程度的民主,事关村民自身利益的社会公共事务( 这里主要是指“村务”) 由村民自己处理。正确答案:D、以村规民约以及村民意愿 6、乡村振兴的基本内涵是()正确答案:C、实现传统乡村发展方式的转型升级与可持续性 7、村党支部是执政党在农村社会的基层组织形式,它按照()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其领导核心的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其职权,其合法性基础是基于《宪法》和党章的国家权威正确答案:A、《中国共产党章程》 8、基层农村社会治理有效运行的根本前提就是要有规范性的()。正确答案:D、文本制度 9、农村社会治理开始朝着网格化方向实施制度创新,实施“民生110”工程。表明:国家权力契合农村基层法治的要求,为人民群众提供以()的多元救济通道; 正确答案:A、以基层司法为核心 多选题(共10题,每题4分) 1、当前农村土地问题取代负担问题,治理危机出现新焦点的原因是() 正确答案:A、减人不减地、增人要增地引发的纠纷 B、村组机动地管理不规范引发的纠纷。 D、外出弃田户重新要地引发的纠纷。 E、因征地引发的冲突。 2、下列那些属于乡村文化建设工程 正确答案:A、文化广场 B、村史馆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

附件1: 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 第一条严重心律失常、各种器质性心脏病伴心功能不全者,不合格;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疗或三级医院专科检查明确不需手术治疗者,合格; 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排除心脏病理性改变,合格: (一)心脏听诊有生理性杂音; (二)每分钟少于6次的偶发期前收缩; (三)心律每分钟50-110次; (四)心电图有异常的其他情况。 第二条血压在下列范围内,或经药物治疗达到此范围内者,合格: 收缩压90mmHg-140mmHg(12.00-18.66Kpa); 舒张压60mmHg-90mmHg (8.00-12.00Kpa)。 第三条严重血液病,不合格;单纯性缺铁性贫血,Hb ≥90g/L,女性高于80 g/L,合格。 第四条结核病不合格,但下列情况合格: (一)原发性肺结核、继发性肺结核、结核性胸膜炎、临床治愈后稳定1年无变化者; (二)肺外结核病: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淋巴结核等,临床治愈后2年无复发,经专科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第五条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严重支气管扩张、严重支气管哮喘,不合格。 —3—

第六条严重溃疡性结肠炎和克隆氏病,不合格。 第七条各种急性肝炎、慢性病毒性肝炎及遗传性肝病、各类病因所致的肝硬化,不合格。慢性肾炎伴有肾功能不全、慢性肾盂肾炎、多囊肾及各种原因所致的慢性肾功能不全,不合格。 第八条I型糖尿病、II型糖尿病伴心、脑、肾、眼及末梢循环等其他器官功能严重受损者、尿崩症、肢端肥大症、甲亢伴严重凸眼且治疗不佳者,不合格。 第九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各型严重人格障碍、难治性强迫症、癔症等神经症、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不合格。 第十条红斑狼疮、皮肌炎和多发性肌炎、硬皮病、结节性多动脉炎、类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弥漫性结缔组织疾病,大动脉炎,不合格。 第十一条晚期血吸虫病,晚期血丝虫病兼有橡皮肿或有乳糜尿,不合格。 第十二条淋病、梅毒、软下疳、性病性淋巴肉芽肿、尖锐湿疣、生殖器疱疹,艾滋病,不合格。 第十三条两眼矫正视力之和低于5.0不合格。 第十四条色觉检查异常者,不宜从事美术、化学、生物等以颜色作为技术指标和实验数据的教学岗位。 第十五条两耳听力均低于2米者不合格。 第十六条严重口吃,吐字不清,持续声音嘶哑、失声及口腔有生理缺陷并妨碍发音不合格。 第十七条严重下肢血管疾病影响站立或行走,不合格(经手术治愈者除外)。 —4—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的暂行办法 (1)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 的暂行办法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0年10月19日以粤人社发〔2010〕306号发布自2010年11月3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增创吸引人才新优势,规范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职称政策和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是指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和个人来粤自主创业择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来粤前取得的省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三条省外来粤人员依据本办法,申报确认广东省相应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确认的资格应与其在省外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系列、专业、级别相同。 第四条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简称省人社厅,下同)为省直单位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机关,并委托各地级以上市人社局负责对本市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确认,由省人社厅核实颁发通过确认人员的《广东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 第二章确认条件 第五条申报确认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应同时具备如下条件: 1.原省外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必须是按照国家的职称政策规定经评审通过并被核准的专业技术资格。 2.来粤后,在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半年以上或在企事业单位承担并阶段性完成了专业技术工作一项以上,经单位考核表明其具有所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相应档次的任职能力和水平。 3.与现工作单位依法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在我省企事业单位缴交了社保。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确认: 1.来粤后不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或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与原专业技术工作岗位不一致的; 2.未经省人社厅同意和办理委托评审手续(含本人户口在省外的),自行在省外申报评审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 3.提交确认材料不完整、不真实的; 4.违反国家、省职称政策和不符合确认其他情形的。 第三章确认程序 第七条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确认申请,提交符合规定的确认材料;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核实。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对申报人提交的确认材料认真核实,并将其提交的《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附件1)置于单位显著位置,公示7个工作日,填写公示情况表。公示无异议的,连同确认材料上报。 (三)主管部门核实报送。所在单位属省直的,经省直主管部门核实报送省人社厅;属地级以上市直的,经市直主管部门核实后,报送市人社局;属县(县级市、区)的,经本级主管部门、人社局核实后,报送地级以上市人社局。 非公有制单位的人员,须由其档案挂靠管理或负责其人事代理的县以上政府人社部门批准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核实。经核实符合条件的按管理权限报送。 (四)资格确认机关核实确认、发证。 (五)确认结束后,确认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 第四章确认材料 第八条申报确认提交的材料: (一)申报人须提交如下材料: 1.《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附件1),或《成建制划归广东省管理的国家部委(军队)驻粤单位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申报表》(附件2); 2.《省外来粤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确认信息录入表》(附件3); 3.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人事档案保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原件或复印件一份; 4.依法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一份,或由我省社保部门加具业务专用章的社保凭证原件一份。通过单位调入、军队转业安置的人员还须提交政府人社部门的调令和行政介绍信(当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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