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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制度创新研究

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制度创新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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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制度创新研究

盖国强

内容提要:本文论述了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土地制度创新的意义,提出了新农村建设应进一步探索土地集体所有制新的实现形式,认为探索的核心是土地产权制度创新。并就土地制度创新的方向、目标和思路,以及人们可能产生的一些顾虑做了分析。

关键词:土地制度创新;现代农村土地制度;重塑集体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历史过程,也是坚持制度创新、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建立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而制度创新的根本在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

一、新农村建设中土地制度创新的意义

1.建立、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举措在于土地制度创新。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市场主体、建立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调控生产和配置资源的基础作用是建设农村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要素市场体系因土地市场的缺位而不完整,市场机制配置农村土地资源的基础作用得不到发挥,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得不到保障。只有在大包干的基础上进行农村土地制度创新,才能不断推动农村改革,尽快完善农村市场经济体制。

2.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在于土地制度创新。统筹城乡发展主要是建立和健全城乡统筹的商品市场体系、要素市场体系和社会保障体系,其中要素市场特别是土地市场是城乡统筹的重要内容。因此,通过土地制度创新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是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

3.农业可持续发展需要土地制度创新作制度保障。多年来,农村改革促进了农业的快速发展和农村的巨大变化,但由于长期行政手段的 均田制 导致了耕地过于分散和调整过于频繁,这不仅影响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而且影响了农业生产条件的改善,造成耕地减少、地力下降、土壤污染、生态环境恶化、农业(特别是农田)投入不足等短期行为,严重影响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影响了农产品的品质和竞争力的提高。土地制度创新必然会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它不仅会促进农村生活资料的消费,而且会极大地调动亿万农民对生产资料的投入,促进土地改良、良种开发、新技术推广、农机具购置等农业投资需求。这不仅保证了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也必将拉动内需,推动经济增长。可见,解决农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措施是农村土地制度创新。

4.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发挥农户与集体积极性也需要土地制度创新。现行的土地制度不仅束缚了农民的积极性,而且导致了统一经营机制的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因为现有的土地制度既封住了农民的土地收益空间,也缺少集体通过土地获得收益的渠道,要发挥两方面积极性也需要土地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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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保障农民民主权利的基础在于土地制度创新。由于没有土地产权作基础,农民无法充分实现生产经营自主权和民主政治权利。加强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切实维护农民的民主权利,需要以完善农民土地产权制度作基础。

6.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农村和谐社会有赖于土地制度创新。农村社会稳定有赖于人心稳定,人心稳定有赖于土地制度稳定,有恒产者才有恒心。在当前农村社会不稳定的因素中,65%以上与土地纠纷有关,这充分说明了现行土地政策的制度缺陷,构建农村和谐社会、促进农村长期稳定需要土地制度创新。

同时,我们还应当看到,当前农村中的很多热点问题无一不是和农村土地制度联系在一起,如西部大开发中的退耕还林、退耕还草不仅是个投入问题,更是土地制度问题;农村劳动力转移不仅是劳动力剩余问题,更是农民对耕地的感情淡化问题;失地农民的安置不仅是农村社会保障问题,更是土地制度问题;农村耕地非法占用不仅是违规行政问题,更是土地制度的缺陷问题;近年来频繁出现的沙尘暴、沙漠化、水土流失不仅有自然因素,也有土地制度的人为因素;屡禁不止的秸秆焚烧其根本原因是培肥地力与农民个人利益不直接相关的问题;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不仅要求土地相对集中,而且要求长期稳定;农产品质量的提高不仅是科学技术问题,而且也是土地环境和条件问题。

土地问题关系到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关系到统筹城乡发展和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关系到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一系列重大战略问题。在经历了 大包干 二十多年后的今天,面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历史使命和当前农村存在的现实矛盾,是应当把改革农村土地制度提出来、勇于创新的时候了。

二、新农村建设中土地制度创新的方向、目标和思路

(一)土地制度变革的历史回顾

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共产党推动了 打土豪、分田地 的土地革命,土地制度的变革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取得了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成功,其实质是变革生产关系,实现了农民与土地的直接结合,解放了生产力。社会主义建设初期,在左倾思想的影响下随意变革生产关系,实现了农业生产组织方式由初级社向高级社再到人民公社的急速过渡,结果严重损伤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造成新中国建国后30年未能解决温饱问题,其根本原因是靠政治运动使农民与土地分离,破坏了生产力。农村改革又一次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全国很快解决了温饱、基本实现了小康,其关键是又一次实现了农民与土地的结合,恢复了生产力。然而,这次变革仅限于土地使用制度的创新,并没有彻底解决土地产权问题。

当前农村自发地出现了许多由土地使用制度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的过渡形态,如 两田制 、股田制、 四荒地 拍卖等,特别是江浙一带开展的村级集体资产(包括经营性资产和资源性资产)的股份合作制改革,它们反映了农民的愿望和生产力发展要求,代表了土地制度的变革方向。但由于缺少制度创新和法律规范,还没有从根本上全面克服现行土地制度的弊端:(1)农村土地仅仅被当成资源来管理,只重视了它的社会保障功能,农民与集体都没有把土地作为资产来经营。(2)农村土地配置仅仅依靠行政手段的 均田制 ,没有发挥市场机制配置土地的基础作用。(3)土地产权不清晰,责权不明确, 集体的概念和功能 变得越来越模糊。(4)农民没有把土地当成自己的,对土地经营存在短期行为。

(二)土地制度创新的方向

1.大包干是中国农村改革的第一步,它的历史贡献在于完成了土地使用制度的变革。 大包干 冲破了高度集中的人民公社体制,推动了农村土地使用制度的改革,实现了农民和土地的结合,培育了市场主体,扩大了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它不仅促进了农业发展,而且为农村第二步改革奠定了基础,指明了方向。

2.中国农村改革的第二步是土地产权制度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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革。近年来,针对农村工作和农业发展中出现的新矛盾和新问题,国家采取了理顺流通体制、调整产业结构、取消农业税、实施粮食补贴、良种补贴等政策性调整和扶持性措施。这些措施不同程度地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推动了农业发展,但这些都不是根本性的制度创新,未触及农村工作和农业发展中的矛盾症结。农村根本性的制度创新是土地制度创新,农村第二步改革应是土地产权制度改革。

(三)土地制度创新的目标

沿着土地制度创新的方向,新农村建设中土地制度创新的目标是 建立现代农村土地制度 。

建立现代农村土地制度:一是明晰土地产权,界定集体和农民对土地的产权关系,明确农民的土地产权主体地位;二是建立健全土地市场,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上,完善政府宏观规划、政策调控、依法行政的管理体系。

(四)土地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

实现新农村建设中土地制度创新目标的基本思路是:坚持生产力标准,以产权理论为指导,积极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实现形式。

土地制度创新的基本思路有赖于对土地属性和农业生产特点的认识。从土地的自然特性看,土地位置固定不变、土地可永续利用;从土地的经济属性看,土地属于不动产,但它的价值形态可以不断流转。土地的自然与经济属性表明土地制度创新改变不了土地的终极所有者 国家,但能在农业生产者之间实现产权流转。又由于农业生产的对象是有生命的动植物、生产周期长、生产时间与劳动时间不一致、受自然条件的影响比较大、在空间上具有较大的分散性和明显的地域性等特点,决定了家庭经营自然适用于农业生产特点。国内外实践也证明,家庭经营不仅适合于传统农业,而且适合于现代农业,农村土地制度创新必须建立在家庭经营之上。

探索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关键是重塑集体。具体来讲,对全国大部分农村地区而言,土地产权以实物形态明晰确权按人到户;就城郊结合部、经济发达地区或农业产值和农业收入比重相对较低的地区,土地产权则以价值形态明晰确权按人到户。重塑集体中,无论是土地产权的实物形态还是价值形态,都不应有使用期限限制。在此基础上,根据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和农民的意愿,为不断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充分发挥农户和集体的积极性,可积极发展多种形式的集体经济和合作经济,如劳动合作、供销合作、科技合作、金融合作、基地+农户、龙头企业+农户等,不断壮大集体经济。结合西部退耕还林、退耕还草,在人少地多的地方可以逐步发展和建设一些家庭小林场、家庭小牧场、家庭小农场。

在深化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坚持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方向。一方面要切实保障农民的民主政治权利,全面加强村民委员会的建设。村民委员会主要履行农村公共事业发展和村民自治管理职能,真正把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落实到基层;另一方面,自始至终坚持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模范带头作用。同时,要十分注意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把握农村工作大局;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农民的选择;增强法制观念,不断完善农村土地制度建设和农村法制建设。

三、对土地制度创新中一些理论争议和实践顾虑的阐释

(一)关于 私有化 问题

中国改革开放至今,具有重大意义的思想解放有三次:一是 真理标准 讨论,冲破了 两个凡是 的禁锢;二是初级阶段理论解决了 姓资姓社 的疑虑;三是 都是手段 解决了计划与市场的争论。三次思想解放坚持了一条原则,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坚持了一个标准,即生产力标准,而不是生产关系标准。实践证明,社会主义以公有制为基础,也有私有成分;资本主义以私有制为基础,也有公有成分,而在农业的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上,二者都是以家庭经营为主。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建立符合农业特征和土地特性的、符合现阶段生产力水平的、符合农民意愿的现代土地制度是客观的必然选择,而不应戴上 私有化 的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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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 两极分化 问题

土地制度创新不仅不会导致农村出现两极分化,而且会逐步消除两极分化。一方面,土地制度创新必然会进一步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促进生产力的解放,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这为共同富裕奠定了物质基础。另一方面,有党的正确领导,有社会主义制度的保障,有政府的政策调控,有法律法规的严格规范,一定能在农民致富和农村发展的基础上壮大县乡财政和集体经济,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因此,旧社会的两极分化是不会出现的。

(三)关于 工业化与城市化进程 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的工业化和城市化建立在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和廉价土地之上,走了一条低成本发展之路。土地制度创新在一定程度上会提高工业化与城市化的成本,但它会从制度上解决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发展不协调的问题。在土地制度创新过程中,统筹城乡利益和城乡发展,实现土地合理流转、农民有序流动更有利于国家工业化、城市化的健康发展。更何况在我国进入 以工补农、以城带乡 的发展阶段以后,工业化与城市化再也不能立足于侵占农民利益了。

(四)关于 土地规模经营 问题

目前导致我国土地零散、规模经营进程缓慢的根本原因是土地行政配置方式的 均田制 。土地制度创新会调动农民土地投入的积极性,农民对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的最大追求最终必然靠市场机制推动土地的适度规模经营,但这是一个生产力发展的渐进过程,而不是长官意志的 穷过渡 。

(五)关于 农村稳定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 问题

土地制度创新不会影响农村稳定和农村基层政权建设,相反,土地制度稳定了,人心才能稳定,农民才能稳定,基层政权才能巩固。由于土地制度创新明晰了土地的权属问题,不仅保障了农民的生产经营自主权,而且也保障了农民的民主政治权利;不仅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奠定了物质基础,而且能够推动农村基层政权精简机构、转变职能、转变作风、搞好服务,从而会在实际意义上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

(六)关于发展集体经济问题

多年来发展集体经济是农村工作的主观愿望,但多种原因导致了目前乡村债务沉重,集体经济总量实际上是负数。土地制度创新不仅不会影响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相反,由于制度创新促进了农业发展,促进了多种形式合作经济的发展,促进了要素市场体系的完善,这为壮大集体经济提供了物质基础和制度保障。可以设想,将来农村土地流转环节的调控税收会成为县乡财政和集体经济的主要来源。

四、结语

土地革命调动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推翻了三座大山,建立了新中国;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大包干 激发了亿万农民的积极性,解决了中国的温饱问题,并基本实现小康;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创新必将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出历史性贡献。

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不仅是理论的创新更是实践的探索,像 大包干 一样,既要鼓励理论创新,更要支持实践探索。实践中必须尊重自然规律、市场规律和社会发展规律,最根本的是尊重民心民意,尊重农民的选择。

农村以 大包干 为标志的第一步改革率先由欠发达地区发起,因当时迫切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温饱问题。而当前实践昭示人们,以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的第二步改革会率先在发达地区突破,因为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主要矛盾是城乡统筹和发展市场经济。

(作者单位:山东农业大学,泰安,271018)

责任编辑:李玉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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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国强:新农村建设中的土地制度创新研究

Issues i n Agricultural Econo my(M onthly) N o 3/2007

MA I N C ONTE NT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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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inking about som e issues on far m er organization i n t he new era Z HANG H ongyu(4) The paper takes for that far m er organization is the critica lpoint to settle the tri p le-ag ricultura l is-sues.It concludes tha t it is the perfect ti m e to enhance the far m er organ izati o n thr ough analysis on4 aspects incl u di n g refor m env iron m en,t la w syste m protecti o n,m ar keting condition,and practical groundw ork.6m ode ls are summ arized to enhance the far m er organizati o n leve.l It proposes the neces-sity to dealw ith4relationsh i p s properl y,and the gover nm ent should push the far m er organization ad-vance m ent f o r w ard on4aspects.

Thinking on t he practice of establishi n g4havi n g f ar m er's specialit y cooperati v e organiz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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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n Jiangsu Z H U Baop ing(11)

The paper summ arized t h e practice of estab lishing far m er s'spec iality cooperati v e organization in Jiangsu,i n clud i n g having organ izati o n regulati o n,hav i n g m eans of cor poration,hav i n g lar ger sca le, and hav i n g obvious effec.t It consi d ers that it have no tab le effect i n4aspects.

D iscuss on t he deve l o p m ent strategy of far m er's speciality cooperative econom ic organization

……………………………………………………………………………

WANG X inli and LI Shi w u(15) The paper takes for that the conditi o ns of deve l o ping far m er cooperative organ izati o n are m ature a-l ready.But the Eastern,Centra l and t h eW estern reg ions have apparent d ifferences i n the econo m y lev-el of developm ent and resources talen.t These d ifferences m ake Easter n,Centra l andW estern reg i o ns su itable for the leading enter prisesm ode,l ho tshots lead i n g m odel and the gover nm ent launched m ode,l respecti v e l y.Based on the econo m ic resources and actual situation of Eastern,Centra l andW estern re-

g ion,the developm ent strateg ies are br ought up.

…………

R esearch on the land i n stitution innovation in the ne w countryside buildi n g GAI Guoqiang(20) The paper illustrated the si g nificance of land i n stit u ti o n innovation i n the ne w countrysi d e bu il d-

i n g.It propounded t h e ideas as ne w countrysi d e buildi n g shou l d further explore the w ay to realize co-l

lecti v e o w nership of land,and the core of the probe is the i n novation o f institution for l a nd property right.It also analyzed the orienta ti o n,goal and path o f land i n stitution i n novation,and possi b le wo rries fro m the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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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新农村支持政策宣传资料整理

新农村建设的政策解读 1、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区管委会建立土地收益专用账户,所有土地收益将会以奖金的形式补偿给各新农村用于社区规划和咱老百姓的医疗卫生等公共基础服务设施建设。 2、搞好规划设计前期工作。各新农村的规划建设,以给老百姓提供美好未来生活为目标,同步建设社区服务中心和文化健身广场以及其它便民服务设施,满足群众公益性服务需求。新农村要必须坚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防止重复建设,避免造成新的浪费。对3年内建设新型社区的村庄,前期工作及其相关费用由管委会承担。 3、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成立专门机构,无偿代理项目单位的各项审批手续,原则上15天内就可已将所有手续办好。 4、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区级财政会想方设法会在新农村建设前先铺路、先架线、先通水、先通气、先通暖(方便施工,方便百姓生活)。 5、鼓励合村并点。对多个村庄集中安臵在一起的,管委会将对新农村范围内道路、水、电、汽、暖、垃圾处理等生活配套设施建设给予资金补贴。另外,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再给予政策(资金)倾斜。 6、加大拆迁奖励力度。实行先建后拆的,在新农村居民楼交付后,分房、搬家与老村拆迁同步进行。以老村出让政

府净收益为基数,加大奖励力度。其奖励标准是从交房之日起,6个月内拆迁完毕的奖老村出让政府净收益的60%;7个月内拆迁完毕的奖老村出让政府净收益的奖50%;8个月内拆迁完毕的奖老村出让政府净收益的奖40%;9个月内拆迁完毕的奖老村出让政府净收益的奖30%;10个月内拆迁完毕的奖老村出让政府净收益的奖20%;11个月内拆迁完毕的奖老村出让政府净收益的奖10%。实行先拆后建的,一次性奖励旧村土地出让净收益的60%。如无净收益或净收益特别少,由区管委会出资奖励。拆迁过渡费参照有关政策执行。老村土地出让净收益除用于奖励之外的剩余资金由区管委会统筹安排,用于完善新型农村社区配套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总之是政府零收益,咱老百姓得实惠。 7、搞好生产安臵。政府考虑到咱老百姓搬迁后,将摆脱“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方式,会特别规划建设一批三产服务区(商业一条街、企业职工生活服务中心、大型专业市场、高校后勤服务项目、标准化厂房区),让咱老百姓在服务区里挣钱养家、发家、富家。 8、加快土地流转。按照自愿、悠长的原则,各村剩余各地可承包给大公司或种养殖大户经营,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之路。 9、加强农民就业创业技能培训。新农村建好后咱老百姓不光有三产服务区,还要有在三产服务区发家致富的本领,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演变 [摘要]改革开放的三十年,也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三十年。本文解读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台的背景,全面介绍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演进过程,旨在总结其经验,从而探出一套适合我国现阶段农村实际的土地制度。其经验主要有: 土地制度的改革,必须充分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使制度内的农民受益; 必须尊重农民的创造性选择; 必须循序渐进,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变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历史经验 200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周年,这三十年,也是中国共产党不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创新的三十年。三十年来,中国农村土地制度的成功转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发挥了巨大的制度效应,它极大的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彰显了中国农民的创造力,可以说,中国农民创造了世界的奇迹:用世界上7%的土地养活了22%还多的人口。 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台的历史背景 改革开放前,我国农村实行的是人民公社的“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土地的集体所有制,它是伴随着上世纪50年代后期农业合作化运动和“大跃进运动”而诞生的,这种土地制度规定了我国农村土地是以生产队为基本所有单位,是以土地的集体所有为特征的,在当时生产力水平有限的国情下,这种集体所有的土地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引导农民改变农业落后面貌的唯一的正确的制度选择。其在实施的20年间, 确实比那种“个体的、分散

的、落后的建立在个体私有制基础上的小农经济”有活力,为国家完成工业化原始积累,为了适应国家当时优先发展重工业战略的历史过程中做出的不可磨灭的贡献。 1978年国家初步工业化的目标已经顺利实现,工业化原始积累已经完成,人民公社制已完成了其应有的历史使命,其弊端也日益暴露。 人民公社制本质上是高度集中的“政社合一”体制,由于受到“左”的指导思想影响,强调提出合作化运动高潮的到来,强行在全国建立高级农业合作社,并建立以“一大二公”为特点的人民公社,实行统一核算、统一分配、统一安排生产、统一调配劳力,彻底废除农村土地私有制,彻底剥夺农民对土地的私有权,从而使土地乃至农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都属公社共有,由公社统一经营。由于管理权限过于集中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严重挫伤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阻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农民生活长期得不到改善。到1978年,全国尚有2. 5亿农民的温饱问题没有解决。因而,一轮新的农村土地制度变革迫在眉睫,一种新的农村土地制度安排呼之欲出。1978年安徽凤阳县小岗村18户农民的分田单干,包产到户,揭开了中国农村改革的序幕,土地政策的变革成为农村改革乃至中国改革的突破口。[1] 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施和演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土地管理制度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且带有鲜明的渐进发展的特征,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一种新的农地制度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经历了两大历史时期:第一轮土地承包时期(1978-1993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期(1993年-至今),具体可分为四个阶段[2]:

制度建设与制度创新

制度建设与制度创新 而经济发展的环境条件与制度有直接的相关性。制度(包括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是规范人们行为的系列准则,它的基本功能是在一定的框架下鼓励人们积极地、放心地去干什么,约束人们不能去干什么。对于经济发展而言,制度也有优劣之分,那些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系列行为准则属于好的制度,否则就是属于坏的制度。好的经济制度能够减少人们从事经济活动所处环境的不确定性,增强人们对未来的预期,降低 交易成本,保护产权,促进生产性活动。不利于经济发展的系列环境条件,往往是与坏的制度直接联系在一起的,更直接地说,是由坏的制度直接造成的。例如,坑、蒙、拐、骗的市场交易环境,要么是相关制度不健全造成的,要么是制度执行不力导致的,更有可能是坏的制度激励的结果。因此,优化经济发展的环境,首先得优化制度,从一定程度上,两者是等价的,优化了制度也就等于是优化了环境。 能够起到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无外乎来源于三条途径:一是相关制度的继承,即对历史上形成的有利于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制度安排让其进一步发扬光大;二是制度移植,将别的国家或地区形成的相关制度安排移植进来;三是制度创新,就是制度发明。从维系市场经济发展的系列制度来说,能够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发展的制度,主要是创新了的制度。这

主要是因为,各国、各地区在不同的阶段经济发展所处的经济条件和人文社会环境不同,对历史遗留下来的有利于经济发展的相关制度的安排需要在创新中继承;对于外来的制度安排,也要在改造的基础上借鉴,而不是简单地全盘照抄照搬。 那么,如何通过制度规范和制度创新来优化相关的经济发展环境呢? 第一,规范政策制定和实施程序,优化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政府政策是决定和影响经济发展的关键因素。政府政策对经济发展的阻碍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现有的政策与经济发展相抵触,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主要因素;二是政府政策朝令夕改,缺乏基本的稳定性;三是政策在实施过程中在各个环节被曲解或任意塞进人为意志;四是激励经济发展的政策难以制定和落实;等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通过制度创新,规范政策的制定程序、强化政策的实施程序、监督政策的落实程序。 第二,切实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优化经济发展的服务环境。经济发展的服务环境由多方面的内容构成。首先是管理服务,它是由政府提供的,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取决于行政管理体制的制度安排;其次是商业性服务,它是由以赢利为目的的企业性组织提供的;第三是社会服务,它是由社会非政府性、非商业性的公益性组织提供的,取决于社会公益性组织的发展状况。它们共同构成经济发展所面对的服务环境。服务环境的优劣关键在于管理服务的水平。优化管理服务,就必须切实推

农地制度创新与家庭经营

农地制度创新与家庭经营 "三农"宏观政策如果没有微观改革的配套将很难长久发挥作用,从而影响"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三农"问题根源于农村基本经济制度设计和安排中的矛盾,现在到了该对其进行反思和改造的时候了。 农地制度的现实困难 首先,农村土地承包制度需要继续完善。中国农业科学院教授牛若峰认为,这项改革没有解决土地所有权问题,集体所有的法律规定含混不清;没有把土地所有权和农户宅基地所有权归还农民;没有给予农民以长期永久经营使用权和土地处置权,承包农户只是半自主的经营主体;另外没有将农村集体组织改造为名正言顺的合作经济组织如土地合作社。我们还应该看到农民组织和农村治理结构严重滞后与家庭承包经济制度不配套所带来的严重影响。家庭经营是对人民公社时期农村生产经营制度的根本性改革,而农民组织和农村治理结构仍然沿袭了人民公社三级体制,公社体制的"遗留"与家庭经营的经济制度的磨擦是现实农村经济、政治和社会问题的根源。 其次,农村双层经营体制没有真正形成。我们认为, 当前农村许多地方,集体经济已成为空壳,事实上只剩下农户家庭经营这一个层次;在一些地方,仅有的集体经济不是集中在为农户

经营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的服务领域,而是集中一部分土地和资产由少数人承包经营,以此作为集体的主要收入来源。集体经济和农户经营"两张皮"的现 象严重影响了农民收入增长。重建农村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势在必行。 再次,农村土地产权结构导致当前农村愈演愈烈的土地矛盾和纠纷。近几年,我们对国内近20多个省的农村问 卷和实地调查表明,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设计和安排中有两大矛盾无法解决:其一,在集体内部,成员边界不稳定,而且新增成员具有”天赋资源权"和法定的" 公开、公平、公正"承包权,因此"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与" 承包土地关系变更”的矛盾始终存在。现代化过程实际上也是农业资源转移的过程,与农地、农民增减变化相伴随,必然不断改变人地关系,"稳定"与"变更"之间的冲突始终不可避免;其二,集体成员"共同共有"的制度设计,无法屏蔽其他利益主体的侵害,致使农村土地所有权的"排他性"极其弱小,这恰巧给一些地方无度征用土地的乡村干部乘机攫取土地资源配置权留下了空档。 肖屈农地制度的几大因素 、农民承包土地承担了太多的功能,已不堪重负。在 经济意义上,承包土地是集体成员平等获取生产资料 和社会保障的权利;在政治意义上,承包土地是农民获 得民主权利的基础;在社会意义上,承包土地还担负着 稳定乡村社会结构的重要作用。因此承认农民的土地 财产权,将提高农民的社会归属感并有利于稳定。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制度演变及未来趋势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土地制度演变及未来趋势 中国实行土地制度改革主要经历两轮高潮。一个出现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是以农村土地权属改革和城市土地收归国有的改革为主要内容,其手段是进行土地的没收、征收和分配。另一个出现在上世纪七十年代末期,以农村土地联产责任制和城市征收合资企业土地使用费为主要内容,其手段是土地使用权的下放和有偿使用。 一、改革开放以前的土地制度演变 新中国成立以后的第一部宪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形成了旧的国有土地使用制度的主要特征,一是行政划拨,二是土地无偿使用,三是无限期使用,四是不准转让。其实质就是土地资源的计划配置制度,属于计划经济体制。 这种土地使用制度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曾经发挥过积极的作用,但随着农村人民公社的建立和城市经济和人口规模的扩大,这种土地制度的弊病日益显现。主要问题是不利于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使用,大量的土地资源出现浪费和资产价值的流失;另一方面大量的单位又无法获得土地资源,对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功能分布和合理布局形成体制障碍;企业成本失准,难以准确衡量经济效益;城市的房地产业无法进入良性循环,连简单再生产也无法维持。 二、改革开放以后的土地制度演变 过时的土地制度严重制约了中国大陆的经济发展,导致文革结束不久中国实行了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发展战略。而土地制度改革又成为大陆改革开放的先声和贯穿整个过程的主要内容。从那时开始对土地使用制度的

改革,主要是在不改变国家对土地的所用权的前提下,变无偿使用为有偿使用,变无限期使用为有限期使用,变无流动使用为流动使用,沿着土地市场化的道路摸索前进。 1.开始向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收取土地使用费 1979年颁布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首开国有土地有偿使用之先河,以法律的形式首次打破大陆延续了将近30年的国有土地无偿使用制度。该法规定:“中国合营者的投资可包括为合营企业经营期间提供的场地使用权,如果场地使用权未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一部分,合营企业应向中国政府缴纳使用费。” 在那以后,为了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长期短缺问题,1982年深圳按城市内不同等级的土地向土地使用者收取不同标准的使用费。1984年广州和抚顺部分土地(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建项目、涉外项目)进行了按土地等级开征土地使用费的试点工作。1986年上海对三资企业使用的土地收取土地使用费。这些尝试虽然对旧的土地使用制度触动不大,但却是城市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重要步骤。 2.对城市经营性土地实行使用权有偿转让 1987年深圳在大陆率先试行土地使用有偿出让,出让了一块五千多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限期50年,揭开了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序幕。当年12月深圳市又用公开拍卖的形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1987年上海市政府颁布了《上海市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办法》,用地方法规的形式确保土地有偿转让的规范化实施。 上述举措使国有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从理论探索阶段走向实践探索阶

关于加强全域土地整治重点村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

关于加强全域土地整治重点村扶持政策的 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 土地整治是我县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是推进农业产业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战略举措。为激发乡镇、村土地整治积极性,加快推进土地连片整治、垦造耕地(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等相关工作。经研究,决定对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重点村在项目、资金、政策等方面给予扶持,实施意见如下。 一、扶持对象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面积多、贡献大的重点村。重点村是指土地连片整治、垦造耕地(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面积达亩以上的村,整治面积占全村耕地面积以上的村。 二、扶持时间 按扶持项目总数进行统筹安排,时间范围为至年。 三、扶持原则 ——与工作配合程度相结合。工作配合紧密、积极主动,工作表现突出的予以优先安排。 ——与实际整治成效相结合。工作量大,工作推进快,整治面积广,工作成效显著的予以优先安排。 ——与农村建设发展相结合。农村建设发展有要求,发展思路准确,且村干部战斗力强,群众基础较好的给予优先支持新农村建设,重点村优先立项。 四、扶持内容

(一)加大项目扶持力度 .扶持产业定位:根据重点村的主导产业规划、产业发展定位,支持镇乡重点项目优先落户重点村,开展县乡联合定向招商活动,引进符合重点产业发展方向的优质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将其重点产业项目优先扶持。(责任单位:发改局、招商局) .扶持项目范围:小城镇整治、十美村创建、旅游景区村创建、道路提升、垃圾分类提升、山塘综合整治、水库除险加固、农村饮用水提升、农林基地基础设施、规划修编等列入扶持范围。(责任单位:小城镇整治办、农办、旅游局、财政局、规划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扶持产业方向:扶持专业化、产业化、规模化发展茶叶、中药材、食用菌、高山蔬菜、林地上发展香榧和油茶、生态畜牧业等传统主导产业,以及新兴农林产业,给予优先扶持。(责任单位:农业局、农办、林业局、财政局) .扶持技能培训:加强重点村、重点项目的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创新创业培训,包括来料加工、药乡月嫂、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等,按规定落实相应的补贴。(责任单位:人力社保局、妇联、农业局) (二)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列入扶持的项目资金按现有的政策标准能就高的,按就高执行。 .提高全域土地综合整治项目以奖代补标准。垦造耕地(旱改水)、耕地质量提升可参照土地连片整治享受以奖代

制度创新的重要性

企业制度创新存在的必要性 2010-04-14 清华领导力培训无忧论文网企业制度创新比技术创新更重要。民营企业为了能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十分重视企业自主创新,但是,存在着重技术轻制度的倾向,导致企业发展出现了人员不稳、速度不快、寿命不长等不良现象。因此,民营企业要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强企业制度创新。 企业制度创新是企业创新系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一种更有效的约束本企业职员行为的一系列规则的产生过程,为企业技术创新的组织实施和过程管理提供支撑和保障。它通过激发企业职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企业资源的合理配置利用,从而推动企业进步。企业之间的制度及相关知识基础的差异,使得企业很不容易模仿。 从这个意义上说,企业制度创新比技术创新更重要。民营企业为了能在竞争中生存和发展,十分重视企业自主创新,但是,存在着重技术轻制度的倾向,导致企业发展出现了人员不稳、速度不快、规模不大、创新不足、寿命不长等不良现象。因此,民营企业想要持续发展,就必须加强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协调发展。 一、企业制度创新理论的发展综述创新概念自1912年由美籍奥地利经济学家熊彼特在《经济发展理论》(,1912)中被首次提出之后,得到了不断的丰富和发展。按照熊彼特的观点:“创新是指把一种从来没有过的关于生产要素的‘新组合’引入生产体系,这种新组合主要包括引进新产品、引进新技术、开辟新市场、开辟原材料新来源、实现工业新组织等多个方面”。由此可见,创新理论是一个被纳入经济学范畴的概念,被广泛应用于企业经济行为的分析和研究领域。创新理论经过不断的丰富和发展,目前已形成两大主要分支:一是创新与技术经济的结合,形成以索洛、阿罗为代表的技术创新经济学;二是创新与产权制度的结合,形成以科斯、若思为代表的制度创新经济学。 熊彼特首开技术创新研究之先河,包括熊彼特的创新理论在内,虽然对企业制度创新有一定的意义,但早期对创新问题的研究重点集中在技术创新领域,如熊彼特关于创新的定义,主要是从技术创新的角度来对创新进行类型划分的;此外,希克斯将创新分为“节约劳动型”、“节约资本型”和“中性”三大类;门茨则将创新划分为“基础创新”和“二次创新”两大类(常修泽,1994)[5]。由此可见,他们对创新问题的研究偏重于技术创新,对企业制度创新问题的研究是很有限的。 二、企业制度创新理论的发展综述 (一)企业制度创新理论发展概述 20世纪50年代以来,经济学家对人的行为的分析取得了重大进展,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尽管仍假定人是理性的,但已用效用最大化替代了传统的利润最大化假定,理性被理解为人能根据各种约束作出一系列欲望、期望与偏好的选择;二是认识到按传统理论的观点,整个经济活动的协调与组织受“市场”这一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在完全竞争条件下,个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结果会导致社会福利最大化,这样实际上是假定了市场的运作不存在为达成交易而搜寻信息的交易费用。事实上,任何一项交易的完成,都需要进行合约的议定、对合约进行监督和讨价还价等,因而必然存在交易费用,正是由于交易费用的存在,才产生了用于降低交易费用的不同制度安排;三是完全竞争模型要求完全界定私产制度,认为这样是最有效率的,但事实上这只不过是一种理论期望,实际上是很难做到的,现实生活中产权结构的多重特征也证明了这一点。基于这些认识,产权学派企图揭示产权制度的功能及其对社会资源配置和经济增长的作用;新制度学派认为制度是内生的,并探讨了制度的基本功能、影响制度变迁的各种因素以及作出不同制度安排选择的原因等多个方面。 (二)关于制度的研究 兰斯·戴维斯(,,1971)和道格拉斯·c.诺思(,1989)率先在制度创新领域展开了实质性的研究,根据诺思的定义,制度是指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服务程序和道德、伦理的行为规范,具体包括企业的组织方式、产权结构、管理体制及市场规则等;.舒尔茨认为,制度是管束人们行为的一系列规则和某些服务的供给者,是应经济增长的需求而产生的,需求的不同也会导致制度安排的不同;林毅夫认为,人之所以需要制度,是因为一个理性人能力的有限性,他在做出决策时要支付信息费用,以及人生活环境与生产中的不确定性。因此,一方面是

广东新农村建设政策规定,广东新农村建设筹划计划.doc

2019年广东新农村建设政策规定,广东新农 村建设规划方案 广东新农村建设政策规定,广东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农村 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6〕1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东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商务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月23日 ?广东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加快推进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订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区域错位发展原则,统筹推进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探索实施“互联网+农村”、“互联网+现代农业”战略,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农产品进城与农资和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格局,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城乡产品双向流通渠道基本形成,农产品网络销售及农村网络购物规模持续扩大,整体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在全省建成50个县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和100个乡镇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实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在行政村全覆盖。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年销售额保持30%以上增长。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培育5家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20家年销售额亿元以上、100家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农村电子商务企业。遴选100家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建设3至4个国家级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基地,培育一批集聚效应强的涉农电商平台。培训10万名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人才,从业人员素质显著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三)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引导和鼓励电商、金融、商贸、流通类民营资本和外资投资农村电子商务。完善农业资本与商业资本融合发展的方法和渠道,支持农村中小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现代农资企业等通过资本市场发展壮大。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引进国内外知名的综合性、专业性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龙头企业投资农村市场。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大力发展普惠金融,参与建设集农产品、农制品、农村旅游文化产品、电子综合服务于一体的电商平台,主动服务“三农”,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省商务厅、经济和信息化委、交通运输厅、农业厅、国资委、金融办、农信联社,广东银监局) (四)发展壮大涉农电子商务企业。支持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龙川县、饶平县、平远县、南雄市)和全国供销合

成都市创新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机制的探索与思考

主体的选择、节余建设用地指标的使用等重要环节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鼓励和吸引各类资金投资实施农村土地整治。一是整治项目立项批准后,农民集体和农户可持立项批复到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挂牌融资,寻求投资者。二是实施整治项目整理出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和建设用地指标,可进入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公开交易,各类需求者均可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竞购建设用地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三是实行"持指标"报征和"持指标"准入制度,即区(市)县政府申请征收土地,必须持有等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或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暂不含工业用地)使用权出让的竞买者,必须持有不少于拟竞买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方可参与竞买。 (四)建立收益返还制度。一方面,规定实施整治项目整理复垦的建设用地面积,扣除农民集中居住区占地使用后的剩余部分,必须无偿预留不低于5%给当地农民集体,以为当地农村和农民集体留足建设发展空间;同时鼓励实施整治项目节余的建设用地指标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在本乡(镇)、村范围内就地、按集体建设用地流转的方式使用。另一方面,节余建设用地指标

初始交易所得的收益,缴纳10%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后全部返还给农村,由农民集体和参与整治项目的农户按照体现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成果的原则自主决定具体的分配方案;基础设施配套费由市政府收取后,返还给整治项目所在地的区(市)县政府,统筹用于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整治项目整理出的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初始交易实现的收益,也全部用于农村的田、水、路、林、村整治。 二、积极意义 (一)构建了城市反哺农村、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机制。成都市实行"持指标"准入制度,实质是将城市土地收益中的一部分反哺到了农村。因为开发企业参与竞买土地,关注的是取得土地的总成本,实行"持指标"准入制度,开发企业购买指标"入场"就支付了部分成本,因而在拍卖土地时土地成交价格必然会下降,政府土地收益会相应减少。而这部分减少的政府土地收益,通过指标这个载体转移到了农村用于土地整治及新农村建设,有效解决了新农村建设"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可以说"持指标"准入制度,是成都市自2008年建立耕地保护基金制度以来,在构建城市

珠三角:土地制度创新研究

珠三角:土地制度创新研究 珠三角:土地制度创新研究2001-08-22近年来土地制度变革的实践和产权经济学的理论研究都表明,过去那种基于强调土地所有权归谁,强调生产资料的归属决定生产关系性质的 立场上探讨土地制度变革的主张,已经没有多少实际意义。以土地使用权入股为主要形式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创新,无疑为我们进行土地制度的变革提供了新的思维方式。一、制度创新的动因与方式经过整个80年代的发展,珠江三角洲已成为我国经济增长最快, 经济发展水平最高的一个地区。农村工业化与城市化的迅速进程,使原来隐藏在以“均包制”为特征的土地制度背后的一系列现实问题,在珠江三角洲变得异常突出。第一,随着 农村非农产业的发展,珠江三角洲普遍出现了半自给性小规模土地经营基础的农户兼业化。农户的抛荒,土地的分散使用,经营规模的狭小在资源配置上造成了巨大的效率损失。 由此,按照效益原则配置土地资源,改变现有分散的、狭小的、低效率的土地使用格局, 造就土地集中机制,从而实行规模经营,使土地流转制度的创立提到了议事日程。第二, 随着农村城市化的快速推进,珠江三角洲每年都有大最的农地转为工业用地,地价及土地 资本收益也随之提高。尤其是1992年4月广东省粮价放开,取消合同定购任务,过去隐 含在粮食平议差价中的“暗税”随之取消,农户的土地使用权得以强化,加之农村产业结构 的调整使土地的机会利润大幅度上涨,从而进一步刺激了土地价格的倍增。农户原来视土地为不可或缺的福利保障,现在却进一步视土地为增殖手段。在此情形下,土地的集中与 流转对土地的管理使用制度提出了重新调整的要求。第三,由于土地资源增值收益的直线上扬,如何合理地分配列益,处理好政府与农民、农民与社区集体的关系,并保障农民的 合法权益也直接涉及到土地制度的产权安排问题。第四,从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角度而言,在产权所包含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中,转让权是最重要的。从产权界定是为了促 成交易的角度说,对转让权的不当限制乃至禁上就会导致产权界定在很大程度上失去意义。首先,在转让权受不当限制的条件下,资源不时能流向对其评价最高的地方,资源配置 效率不能不受到损害,其次转让权受不当限制必然导致有效竞争的缺乏。若产权主体相互间的冲突不能通过竞争性的转让(即“你不合适,再找别人”)的方式解决,而只能“吊死 在一棵树上”,就是容忍低效率的存在成者陷入无休止的“内耗”。最后,转让权受不当限 制以会导致收益权受限制。应该说,家庭承包制的产权残缺,尤以转让权受限制(这种限 制既来源于产权界定上的原因,因为农户出卖土地是违法的,也起因于土地的福利保障功能)所导致的后果最为严重。基于上述背景,珠江三角洲沿着“农地集中--使用权流转――规模经营”的线索,拉开了土地制度创新活动的序幕,进而推动了整个广东农村土地制度 的变迁,在广东农村,尽管土地制度创新活动的方式多种多样,但基本的思路是:将土地 所有权以宪法规定为基准,置其于集体所有制的框架,并在此基础上强化并规范农户的土 地经营权(使用权)以及与之相应的收益权利转让权,进而对平均地权(均田问承包)的资源配置低效率格局进行修正,从而以产权制度建设为中心,培育土地流转的集中小机制 ,逐步推动土地的规模化与企业化经营。从1993年开始,顺德市、南海市、番禺市、龙 岗区、宝安区等地尝试土地使用权入股进而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其中尤以南海市最为典型,南海市作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建设试验区之一,在这方面的变化利制度安排格外值得

当前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当前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有十几亿人口,农村人口占大多数,农业和农村发展和农民生活的改善,关系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的实现和国家长治久安。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农业与农村经济的改革与发展成为了我国经济社会改革与发展的主旋律。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但是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党的十七大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措施中又提到,要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所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义不容辞。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要解决好农民问题,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只有农民有了积极性,农村和农业问题才可以迎刃而解。但是,新农村建设是一项极其复杂的系统工程,在推进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还面临着许多制约因素和困难。尽管我国的新农村建设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取得了重大成果,但当前我国的新农村建设还是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新农村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新农村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尤其在当前形势下,农村更是我国拉动内需,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重要突破口。以下仅就这些问题进行简要分析。 一、当前新农村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基层党组织弱化、党员队伍老化、后继乏人。 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但是,一些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的现状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不相适应。有的党员干部“双带”作用发挥不好,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能力不强;有的农村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不能成为领导农村发展的核心;个别村甚至正常的办公地点都没有,成为无办公用房、无办公设施、无活动场所的“三无”支部。基层党组织的作用日益弱化,选举中存在贿选、拉票现象,在村民中缺乏威信,不能成为领导农村发展的核心;很多村的党员平均年龄在50岁以上,后备力量严重不足,村中有能力的党员青年都在外发展,留守者多为平庸之辈。没有优秀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新农村建设无从谈起。 (二)村集体经济薄弱、农民增收缓慢。

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现状与问题

当前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现状与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党国英 土地制度改革始终是中国整体改革中的一个重要方面。大量观察表明,农村土地制度不仅直接影响到中国土地资源的保护和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还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宏观运行和行业效率,也关系到中国农村社会的政治稳定。可以断定,从2004年开始,中国农村土地政策乃至一般的土地政策将发生重要变化,变化的程度取决于多种因素,特别取决于高层决策者远见卓识和行动魄力。本报告将集中分析目前中国农村土地改革的现状与问题,并对一些具体政策的影响做出评论。 一、2004年农村土地政策的变化及其背景 2004年,中国政府的农村土地政策的基本法律框架没有大的变化,但在局部上也做出了较多调整。这年土地政策的显著特点是强调中国政府要执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政策,以保护中国日益紧缺的土地资源,控制乱占和滥用土地。 2004年中央政府出台的与土地有关的最重要的政策调整,体现在10月21日颁发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中。这个决定发布之前,国务院先后发布了两项通知,意在稳定和回复农业播种面积。这两项通知分别是3月20日的“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和4月30日的“国务院关于尽快恢复撂荒耕地生产的通知”。28号文件责成有关政府机构根据文件精神制定具体的落实意见。本着这个要求,国土资源部很快出台了两项决定,分别是11月9日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和随后发布的新版“征地补偿标准”。 本年度发布的一系列文件的主要特点是: 第一,加大了对违反土地法规行为和行政渎职的处罚力度,体现了实行“世界上最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的精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指出:要加大土地管理执法力度,严肃查处非法批地、占地等违法案件。建立国土资源与监察等部门联合办案和案件移送制度,既查处土地违法行为,又查处违法责任人。典型案件,要公开处理。对非法批准占用土地、征收土地和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照《监察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行政处分暂

创新七项机制 推进重点建设

创新七项机制推进重点建设 近年来,我市在重点建设项目推进过程中,注重坚持体制机制的研究、创新和不断完善,寻找一切管用办法,督促和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难点问题,着力推进项目的顺利实施,重点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XX年市发改委被省政府授予全省重点建设立功竞赛优秀组织单位,被市政府授予“项目推进年”先进单位,被省发改委、省重点办评为全省重点建设信息工作先进单位;20XX年度在全省重点建设工作考核中名列第三。 一、建立和完善项目推进机制 我市率先在全省建立和完善了重点建设项目推进七项制度: 坚持落实市领导联系重点项目制度。对市区34个重点建设项目落实了27位联系领导,真正做到落实职责,明确任务,强化领导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指导、督促、协调和推进作用。 坚持落实专题协调制度。市重点办每月将重点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上报给市委市政府,市政府分管市长、秘书长或项目联系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有关问题。20XX年共发出市领导联系重点项目联系单45份,重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难点问题基本上得到及时有效地

协调解决。 坚持落实季度汇报分析例会制度。市重点办按季召集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发改局负责人召开重点建设工作例会,及时掌握重点建设进展情况,分析总结经验教训和存在困难,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 建立检查督查和难点问题交办制度。市效能办、市重点办和市委、市政府两办督查室和项目推进年督查组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联手,强化督促检查和协调。在20XX年6-7月份组织全市重点工程大检查的基础上,就17个重点项目存在的难点问题先后召开了三次交办会或督查会,×××、×××等市领导亲自参加会议,推动了市区重点工程难点问题集中整治攻坚月活动的深入开展。同时,就×××××工程、××××迁建、××××迁建、市××××、城市道路工程等多个重点项目存在的难点问题开展了专题跟踪督查,多次召开协调会,有效推进项目的征地拆迁、杆线迁移等政策处理和项目建设工作。市效能办、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还对10个省、市重点建设项目的前期审批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查,为重点建设项目开通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审批效率和办事效率。 建立效能监督员联系重点建设项目制度。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聘任了51位效能监督员联系重点建设项目,并要求效能监督员及时反映和帮助协调重点工程实施中

广东新农村建设政策规定,广东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doc

2019年广东新农村建设政策规定,广东新农 村建设规划方案 广东新农村建设政策规定,广东新农村建设规划方案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农村 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粤府办〔2016〕12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广东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商务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月23日 广东省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8号),加快推进我省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制订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农村改革、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决策部署,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区域错位发展原则,统筹推进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建设,探索实施“互联网+农村”、“互联网+现代农业”战略,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农产品进城与农资和消费品下乡双向流通格局,推动农业供给侧改革。 (二)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省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水平显著提高,农村电子商务支撑服务体系基本建立,城乡产品双向流通渠道基本形成,农产品网络销售及农村网络购物规模持续扩大,整体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在全省建成50个县级电子商务产业园和100个乡镇电子商务运营中心,实现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在行政村全覆盖。全省农产品电子商务年销售额保持30%以上增长。农村电子商务企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培育5家年销售额10亿元以上、20家年销售额亿元以上、100家年销售额5000万元以上的农村电子商务企业。遴选100家农村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建设3至4个国家级农村电子商务综合示范基地,培育一批集聚效应强的涉农电商平台。培训10万名农村电子商务应用技术人才,从业人员素质显著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三)鼓励各类资本参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拓展资金来源渠道,引导和鼓励电商、金融、商贸、流通类民营资本和外资投资农村电子商务。完善农业资本与商业资本融合发展的方法和渠道,支持农村中小电商企业、电商服务企业、现代农资企业等通过资本市场发展壮大。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引进国内外知名的综合性、专业性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或龙头企业投资农村市场。

对当前农地制度创新的几点看法

对当前农地制度创新的几点看法 土地制度是我国农村最基本的社会经济制度。观诸历史,王朝更替、 社会生产力的兴衰,莫不与之有着直接或间接联系。查考现实,新中国成立前 后的土地改革、合作化运动这些引发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剧烈变革的重大事 件都缘自于土地制度变迁,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经济社会翻天覆地的变化,也正是肇始于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无疑,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确 立,极大释放了我国农村生产力,对我国农业增长的作用是巨大的,但必须明 确的是: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并没有也不可能穷尽农地制度创新的极限,制 度的成功的同时也包含着其缺陷因素,土地的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仍遗留了若干 需要解决的问题,需要不断创新。而且,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发生的一系列 深刻变化,不仅改变了农地制度变迁的外部环境,也对农地制度的变革提出了 新要求,农地制度创新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日益凸显。本文拟就当前农地制度建 设有关问题作一些概要的评述,并对土地制度创新作出框架性的简要分析。 一、家庭承包经营仍然是我国农村最重要的基本制度土地是我国农村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在一定的产权制度安排和生产经营方式下,承载着向农民提供收入、满足就业、稳定预期和社会保障等几大功能。近年来,随着农业农村经济 的发展及外部环境的变化,在不同区域和不同的农户经营水平的约束下,土地 承载的收入、就业、保障和预期几大功能有消有涨,产生作用的机理和表现形 式也出现了很大的变化,但这并不意味着土地制度的重要性有所降低。事实 上,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安排及在此基础上建立的次级农地使用制度,目前 仍是我国农村最具生命力、最基本的制度安排,农村其他相关制度的产生、变 迁及其效率无不受制于此。1.土地提供了农民生产生活的基本保障。解决农民、农业、农村等“三农”问题,是当前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但“三 农”问题的解决绕不开土地问题。就农民收入问题而言,农民增收缓慢的根本 原因在于农业就业结构的变化滞后于农业GDP结构的变化,农民经营土地规 模狭小,较少的土地承载较多的农业劳动力,相对于非农产业农业的劳动生产 率过低,使从事农业经营的收入功能弱化。就农业增效而言,在数量众多的农 民从事小规模经营土地的情况下,土地细碎化程度高,而且土地流转难以大规 模推进,农业科技、农机装备无法全面推广应用,难以达到规模经济状态,土 地和劳动力的配置效率低下导致农业效益无法大幅度提升。简言之,农业劳动 力数量众多,家庭经营规模有限,致使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土地产出效率不 高,从而使土地承载的收入功能弱化。尽管如此,由于农村尚未建立完备的社 会保障体系,目前,土地还是广大农民的基本生产生活保障,甚至大量转移到 城市的农村劳动力也因无法获得稳定的就业,并享受到城市的社会保障,因而 无法割舍与土地的联系,农村土地以凸现的保障功能为城市的发展做出另一种 形式的贡献,仍然具有社会“稳定器”的功能,短时期内这一功能还无法被完 全替代。2.农地制度制约着农村改革发展多种制度安排。纵览改革开放二十 多年我国农业、农村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农地制度的创新 是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在确立了以土地家庭经营为核心的双层经营体制,重 塑农村经济的微观基础后,农村基本资源要素的配置效率大大提高,使得农村 非农产业发展、劳动力流动转移成为可能,推进了农业现代化、农村城镇化和 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进而又推动了国民经济各行业的持续稳定增长。迄今为止,以家庭承包经营为核心的农地制度依旧是影响和制约其他多种制度安排的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演变与土地制度改革

石河子大学毕业论文 题目: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演变与土地制度改革 院(系): 专业: 学号: 姓名: 指导教师: 完成日期: 2017年5月14日

目录 一引言 (5) 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历史演变 (5) (1)土地改革(1949-1952年) (5) (2)人民公社体制(1953-1978年) (5) (3)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1978年以后) (6) (4)建国以来土地演变分析 (6) 三当代农村土地制度现状 (7) (1)现有法律制度 (7) (2)存在的问题 (7) (3)引发的经济和社会问题 (9) 四当前农村土地改革方向解析 (10) (1)承包权改革目的 (10) (2)土地改革中承包权的方向 (10) (3)土地改革中经营权的方向 (11) 五结语 (11)

中文摘要 1978年以来,经过进30年的演变和发展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当下的时代巨变中逐渐展现出其不适的一面,2014年中央拉开了土地改革的帷幕。本文从建国开始探讨土地制度的演变过程,分析当代土地制度的现状,分析其优势和缺陷,探讨2014年土改的出发点和目标,预判其未来走向。本文认为:现阶段,土地改革依然要以保护进城务工农民的利益为考虑,维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保护承包权的稳定发展,实行经营权的有序流转。从远目标是要实现承包权的自由流转,从立法和制度两个层面上完善土地法律体系。 关键字:土地产权、三权分置、土地改革

Abstract Since 1978, after 30 years of evolution and development, the HouseholdContract Responsibility System has showing its discomfort side gradually in the current era of changes. In 2014, the government opened the curtain of the reform of land. This paper started from 1949 to explore the evolution of the land system, analyzing the status of contemporary land system, analyzing its strengths and weaknesses, to explore the starting point and goals of land reform in 2014, and predicting its future direction. This paper argues that at this stage, agrarian reform is still necessary to protect the interests of migrant workers and peasants, to maintain the steady development of rural land collectively and protect the right of contracting, and to carry out the orderly circulation of management rights. From the far goal is achieving the free flow of contracting rights, from the legislative and institutional levels to improve the land legal system. Key word: the Land Property Rights, the Separation of the Property Right, the Reform of Land Sys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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