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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富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2010年8月) 2010-08-17

浙富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2010年8月) 2010-08-17
浙富股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2010年8月) 2010-08-17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加强内部控制,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诚信建设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内幕信息保密工作负责人,证券部为公司内幕信息的监督、管理、登记、披露及备案的日常工作部门。

董事会秘书统一负责公司对监管机构、新闻媒体、股东的接待、咨询(质询)和服务工作。

第三条 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涉及公司内幕信息及拟披露信息的内容。对外报道、传送的文件、软(磁)盘、录音(像)带、光盘等涉及公司重要经营、管理、决策、协议财务数据信息的,须经董事会秘书审核同意,并经证券部备案后,方可对外报道、传送。

第四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都应做好内幕信息的保密工作,不得泄露内幕信息,不得进行内幕交易或配合他人操纵证券交易价格。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

第五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尚未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报刊或网站上正式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二)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四)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五)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六)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七)公司的董事、1/3 以上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无法履行职责;

(八)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九)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十)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十一)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十二)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十三)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十四)法院裁决禁止控股股东转让其所持股份;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

(十五)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

(十六)主要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十七)对外提供重大担保或公司债务担保发生重大变更;

(十八)获得大额政府补贴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额外收益;

(十九)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

(二十)因前期已披露的信息存在差错、未按规定披露或者虚假记载,被有关机关责令改正或者经董事会决定进行更正;

(二十一)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公司增资的计划;

(二十二)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

(二十三)公司对外并购计划的相关方案;

(二十四)公司营业用主要资产的抵押、出售或者报废一次超过该资产的百分之三十;

(二十五)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

(二十六)中国证监会或深圳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知情人是指公司内幕信息公开前能直接或者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因所担任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三)公司控股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因履行工作职责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单位和个人;

(五)可能影响公司证券交易价格的重大事件的收购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交易对手方及其关联方,以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为公司重大事件制作、出具证券发行保荐书、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报告、资信评级报告等文件的各证券服务机构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经办人,以及参与重大事件的咨询、制定、论证等各环节的相关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经办人;

(七)前述规定的自然人配偶、子女和父母。

(八)中国证监会和深圳交易所规定的其他知情人员。

第三章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管理

第七条 公司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前的报告、传递、编制、审核、披露等各环节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以及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内容、时间

等相关档案,供公司自查和监管机构查询。

第八条 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基本流程:

(一)董事会秘书组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附件1);

(二)当内幕信息发生时,知晓该信息的知情人(主要指各部门、机构、分子公司负责人)应第一时间告知公司董事会秘书;

(三)董事会秘书核实无误后,按照规定需向浙江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的则按规定进行报备。

第九条 公司在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一)公司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相关披露文件的同时;

(二)公司制定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高送转方案时,即每10股送红股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超过6 股(含6 股);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再融资或并购重组等相关事项后,公司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董事会决议等相关文件的同时;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等相关事项后,公司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董事会决议等相关文件的同时;

(五)出现重大投资、重大对外合作等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公司在首次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事项文件的同时。

第十条 公司依法对外报送统计报表时,如报送统计报表中涉及未公开的年报、半年报和季度报等相关信息的,负责报送统计报表的经办人应要求公司外部相关人员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经办人应同时向公司外部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提示函》(见附件2)。负责报送统计报表的经办人应及时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交至证券部。

通过统计局专用网上申报系统依法对外报送统计数据的,具体经办网上统计申报的人员纳入内部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并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及时提交证券部。

第十一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知情人的姓名、

职务、身份证号码、证券账户、工作单位、知悉的内幕信息、知悉的途径及方式、知悉的时间等。

第十二条 证券部应当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应自获悉内幕信息之日起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并可要求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或补充其它有关信息。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各部门、分(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十四条 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交易方、中介服务机构等内幕信息知情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工作,及时告知公司已发生或拟发生的重大事件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情况以及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的变更情况。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应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知悉内幕信息的同时登记报备,登记报备材料保存至少三年以上。

第四章 内幕信息保密管理及责任承担

第十六条 公司各部门、分(子)公司在涉及内幕信息时,应严格按本制度执行,并参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本制度制定相应的内幕信息保密制度,并报证券部备案。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在公司信息尚未公开披露前,应将信息知情范围控制到最小,并须将扩大信息知情人员范围及时报告证券部。

第十八条 有机会获取内幕信息的知情人不得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内容、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

第十九条 内幕信息尚未公布前,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将有关内幕信息的内容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传播。

第二十条 由于工作原因,经常从事有关内幕信息的部门或相关人员,在有利于内幕信息的保密和方便工作的前提下,应具备独立的办公场所和专用办公设 备。

第二十一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应采取设立密码及经常更换密码等相应措施,保证电脑储存的有关内幕信息资料不被调阅、拷贝。

除工作需要外,载有内幕信息及相关资料的电脑应避免连接内外网;暂时离开电脑的,应置于屏幕保护状态并加密。

第二十二条 内幕信息公布之前, 档案工作人员不得将载有内幕信息的文件、 软(磁)盘、光盘、录音(像)带、会议记录、会议决议等文件、资料外借或带离公司办公场所。

第二十三条 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提供未公开信息的,应在提供之前,确认已经与其签署保密协议或者其对公司负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四条 非内幕信息知情人应自觉做到不打听内幕信息。非内幕信息知情人自知悉内幕信息后即成为内幕信息知情人,受本制度约束。

第二十五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擅自泄露内幕信息,或由于失职,导致违规,给公司造成影响或损失时,应承担相应的公司内部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六条 内幕信息知情人违反本制度规定,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 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内幕交易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行为应及时进行自查和做出处罚决定,并将自查和处罚结果报送浙江证监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证券简称:浙富股份 证券代码:002266

号姓名

所在单位

/部门

身份证号码证券帐户

职务/

岗位

获取信

息时间

因何种原因获

悉内幕信息

(一)外部单位相关人员

(二)上市公司内部除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其他人员

我公司承诺:以上填写的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向以上人员通报了有关法律法规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相关规定。

经办人:

上市公司印章:

年 月 日

注:获取信息时间一栏,请填入内幕信息知情人获取或应当获取内幕信息的第一时间。

内幕信息知情人保密提示函

证券法律法规将上市公司未公开披露的重大经营、财务、资本运作等信息界定为内幕信息,上市公司应对内幕信息的报送与使用进行严格的管理。公司此次报送的相关材料信息属于尚未公开披露的内幕信息,现根据证券监管法规的要求,特向您和贵单位提示如下:

1、贵单位应严格控制本公司报送材料的使用范围和知情范围。

2、 贵单位接收本公司材料报送及使用的相关人员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负有信息保密义务;在相关信息未公开披露前,不得泄露材料涉及的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

3、贵单位获得本公司信息的人员,在公司未公开披露前,禁止在公开文件中使用本公司报送的未公开信息,不得透露给媒体等宣传单位和个人。

4、贵单位获得本公司信息的人员,如因保密不当致使所报送的重大信息泄露,应立即通知本公司采取补救措施。

5、本公司在报送相关材料的同时已将您和贵单位作为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以备发生信息泄露时证券监管机关调查备用。

6、您和贵单位如违反信息保密义务,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的,本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的收益;如涉嫌犯罪的,则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提示。

浙江富春江水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项目报备管理规定

项目报备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节能项目的拓展过程,及时对项目拓展进度、项目资金使用进行备案,经分公司决定,对分公司的所有开展项目实行备案管理制度,请业务部门遵照执行。 一、立项报备范围:市场拓展经理在项目立项前要对“目标客户”的基本情况和购买计划等信息进行了解,并对估计有成功可能的客户及时申请立项报备,并且在项目拓展跟进过程中,及时填报项目进度信息。 目标客户是指该项目的目标签约金额在10万以上,且该项目极可能在六个月内实施的客户。分公司对备案的项目实行半年有效期,对六个月后,该项目的市场拓展经理还末取得项目实质性进展的,分公司可另外更换该项目拓展经理。 二、工作流程: 三、时限要求: 1、拓展经理须在确定客户项目符合基本要求时1工作日内填报附件1、2并上报项目立项审查小组; 2、项目立项审查小组须在1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立项的决定;

3、经过批准立项的项目、或已经结束的项目信息由技术文秘在当天内填报附件3,并即时OA至分公司市场部全体、各部门经理及以上领导; 4、备案后的项目技术部门要在1个工作日确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并确定是否需要进行客户项目现场调研;需要现场进行调研的,需要在3个工作日内确定现场调研安排;技术部须在现场调研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出具项目技术方案; 5、在项目有关键进展时,拓展经理必须在1个工作内填报附件4。 附件:1、节能项目立项报备申请表 2、节能项目客户信息基本情况调查表 3、项目立项汇总表 4、节能项目跟进情况表

附件1:节能项目立项报备申请表

附件2:节能项目客户信息基本情况调查表客户名称(出资方): 项目地址:

求职者基本情况登记表

求职人员基本情况登记表

试用保证书 兹同意下列条件: 1.试用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计3个月。 2.工作单位:在担任职务。 3.工作时间:每日工作八小时,如需加班,不得以任何不当理由拒绝。 4.薪资:依照双方协议,月支人民币元,按实际工作日计算,凡缺勤或请假 均不给薪。 5.试用:试用期应遵守公司管理规则,若任何一方对其职不满,则可随时终止 试用,均无异议。 此致 公司: 立担保书人: 年月日 经济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归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 授权方式。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 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 有封样要求的; 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第十四条经济合同必须具备标的(指货物、劳务、工程项目等),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的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条款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经济合同 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五条对于合同标的没有国家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确切描述的,应当封存样品,有合同双方共同封存,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十六条合同标的额不满一万元,按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应当订立而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事先填写非书面合同代用单,注明本办法所规定的合同主要条款,注明不能订立书 面合同的理由,并经总经理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十七条每一合同文本上或留我方地合同文本上必须注明合同对方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如不能一一注明,须经公司总经在我方所留的合同上签字同意。 第十八条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第十九条公司经理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二十条流程中各审核意见签署于合同流转单据及一份合同正本上,合同流转单据作为合同审核过程中的记录和凭证由印章保管人在合同盖章后留存并及时归档。 第二十一条对外订立的经济合同,严禁在空白文本上盖章并且原则上先由对方签字盖章后我方才予以签字盖章,严禁我方签字后以传真、信函的形式交对方签字盖章;如有例外 需要,须总经理特批。 第二十二条单份合同文本达二页以上的须加盖骑缝章。 第二十三条合同盖章生效后,应交由合同管理员按公司确定的规范对合同进行编号并登记。第二十四条合同文本原则上我方应持单份,至少应持二份,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办公

报备管理制度最新版

***有限公司工程报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随着市场业务不断拓展,在业务实际操作中不断出现工程撞车现象,为维护广大客户利益、规范整市场运作、保证销售活动有序的进行,特制定以下关于工程报备的规定。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销售***有限公司产品的所有区域代理商及其他形式的经销商。 三.报备的原则 工程报备本着谁先报备谁先获得工程(项目)授权的原则,以保证发现机会和付出努力最多客户获得工程授权的唯一性。 四.报备的期限 项目报备期限一般为2个月。 五.报备的前提 1、所有从事***有限公司产品销售的区域代理商及其他形式存在的经销商(如工程代理及大客户)在所属区域进行销售活动,都要对公司进行报备。在取 得公司的报备认可后,方可正式进行销售。 2 、报备方初步介入工程并取得较完备工程信息,即能完全准确、真实填写工程报备表中全部内容。为避免对已操作项目报备冲突,要求所有工程在进入正式报价环节前都应进行报备。 3、确认授权前须经区域业务人员、办事处经理及公司共同认定。 六.报备金的收取 1、原则上报备方应按照1元/卅交纳备案保证金,最低不低于1万元;如遇特殊情况保证金可另行商定(例如工程体量较大)。 2、已交纳代理保证金的区域代理商报备工程 七.协调处理原则 1、以确保公司最终获得工程的供货权为目标开展工程保护和协调工作。 2、报备期限内未能提供进一步材料(工程项目使用材料决定权单位的证明 文件、书面内定或承诺为供应商的书面材料、《供货合同》等能证明工程供货成 功率的材料)申报,该报备自动取消。 3、报备同一工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先报备者,但预报备超过二个月的,可优先考虑新报备者。若双方条件相当,且难以取舍,由营销总经理审核决定。 4、因工程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偏差,造成报备失效或已报备工程被其他代理商同时报备,后果自负。 5、工程非分期施工,报备当年有效,超过当年的需另行报备。工程是分期的则需另行报备。 6保证金作为诚信有效的保证,约束报履行相关规范,作为违规处罚和补偿之用。(处罚和补偿情况例如:退出报备者透露信息、支持帮助他人或本人恶意冲击新报备人;或者新报备人报虚假材料赢得报备,而导致原报备人失去工程供货机会。)

员工登记表填写说明

员工登记表填写说明 一、范围:《员工登记表》适用于本公司技工、正副班长及工人。 二、填报时间:11月5日前填好上交。 三、填写方法: (一) 封面内容的填写 1.单位:填写所在车间、劳务科或部门。 2.班别:填写本人所在的班。 3.职务(工种):有职务填写职务,无职务填写工种。 职务、工种包括:班长、副班长、造粒员、质保员、司炉工、投料工、运料工、擦筛工、包装工、清理工、劳务工、电脑计量员、钳工、电工、机修工、电焊工、木工、泥工、水电工、××车司机等。 (本人担任什么职务就填写什么职务;属于什么工种就填写什么工种。) 4.姓名:必须是本人真实姓名,并与身份证相符。 (二) 个人基本情况的填写 1.姓名:须与封面的填写一致。 2.曾用名:指本人曾经使用过的姓名,包括更正前使用过的假名。 3.工作部门:填写××车间××班。 4.职务(工种):与封面的填写一致。 5.厂卡编号:指本人的厂牌编号,必须是以“BT”字母打头的编号(如BT0031);以前的老号不得填写(如2458),不清楚的请到人事科来查号。 6.籍贯:应填写××省××市(县)。 7.身份证号码:由人事科填写(指本人身份证已放在公司保存的)。 8.户口所在地:指本人真实身份证上的地址。 (三) 个人简历的填写 “在何单位读书或做何工作”栏目内,应填写省、市(县)、乡、村,或省、市(县)××单位,填写单位时必须填写单位的全称。 (四) 家庭主要成员简况的填写: 1.关系:指本人家庭主要成员与填写人的关系,如:“爸爸”统称为“父亲”,“妈

妈”统称为“母亲”,“老婆”填“妻子”,小孩填“儿子”或“女儿”。 2.姓名:指父、母、妻、子女的姓名。 3.“现在何地何单位工作(任职或务农)”:应填写家庭住址或单位地址的全称。 (五) 自述本人的特长、爱好及奋斗目标 有何特长与爱好以及个人奋斗目标均可填在本栏目中,以便公司了解你的才能。 (六) 入厂前受过何种奖惩 指本人进芭田公司前曾获得何种奖励,或受过何种惩罚(包括政治错误、工作失误以及违纪、违规、违法行为等)。 (七) 在“填写声明”一栏须签上本人的姓名 (八) 入厂后变动情况 指本人厂内调动情况,如:“××年×月×日,进入公司劳务科××班做劳务工”,“××年×月×日调入BC车间任司炉工”等等。 四、填表规定 1.本表必须由本人亲自填写,不得由他人代填;一经发现由别人填写的,公司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2.填表前应事先拟好草稿;填写时要求字迹清晰、笔划工整,不得潦草。 3.所填写的内容务必符合真实情况,不得有虚假不实之处;否则一经发现,公司将作开除处理。 4.填写完后,需交本人相片两张,请在相片背后写上姓名;由班长统一交到人事科。 人力资源部

报备管理制度定

报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随着公司在市场的业务不断拓展,在各业务系统实际操作中不断出现项目碰撞现象,为维护广大客户利益、规范整个市场运作、保证销售活动有序的进行,特制定以下关于工程报备的规定。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四川金兴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销售人员及其他形式存在的销售人员(如工程代理、各地经销商及分公司)。 三.报备的原则 工程报备本着谁先报备谁先获得工程(项目)授权的原则,以保证发现机会和付出努力最多客户获得工程授权的唯一性。 四.报备的期限 项目报备有效期为1个月,1个月内无进一步完善信息和项目跟踪情况回馈,则该报备自动失效。 五.报备的前提 1、所有从事四川金兴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销售人员及其他形式存在的销售人员(如工程代理、各地经销商及分公司)在所属区域进行工程项目操作,都要在公司总部进行报备。在取得公司总部的报备认可后,方可正式进行项目工作。 2、报备方初步介入工程并取得较完备工程信息,即能完全准

确、真实填写工程报备表中全部内容。为避免对已操作项目报备冲突,要求所有工程在进入正式报价环节前都应进行报备。 六、协调处理原则 1、以确保公司最终获得工程的供应权为目标开展工程保护和协调工作。 2、报备期限内未能提供进一步材料(资料递交、报价、施工方案、投标、《供货合同》等能证明工程供货成功率的材料)申报,该报备自动取消。 3、报备同一工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先报备者,但预报备超过1个月的,可优先考虑新报备者。若双方条件相当,且难以取舍,双方各写出自己的关系网及优势后,书面形式报总经理审核决定。 4、因工程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偏差,造成报备失效或已报备工程被其他代理商同时报备,后果自负。 5、工程非分期施工,报备当年有效,超过当年的需另行报备。工程是分期的则需另行报备。 七、报备的操作流程 各报备人员填写《信息报备申请表》后,直接提交给区域负责人,区域负责人附意见后报合约部;合约部根据报备的内容核实进行报备登记。 八、报备的续延 如果在报备有效期内因项目本身原因,不能提供进一步资料完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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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和公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幕信息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以及由此形成的具体方案;3.公司订立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重要合同;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出现重大损失; 6.公司主要经营业务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公司总经理的任职发生变动,或者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8.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1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无效; 12.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13.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计划; 14.公司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15.公司获得政府大额补贴并因此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16.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17.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18.公司主要经营资产发生抵押、质押、出售,或者一次性报废超过该项经营资产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19.公司主要经营资产被依法查封、扣押、冻结; 20、公司主要经营业务或者全部业务陷入停顿; 21.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可能依法承担重大损害赔偿责任;22.公司尚未披露的定期报告(包括年报、半年报、季报)。 第三条内幕信息知情人 本制度所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是在公司内幕信息公开披露之前直接或间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

深圳-积分入户信息登记表2

个人基本资料 身份证信息 一、姓名:此为重要信息,敬请反复核对,如名字中间有圆点的,用此字符 ,;二、身份证号:请填写18位身份证号,此为重要信息,敬请反复核对; 三、无曾用名或者无曾用身份证的,可不填写。 户口信息 一、迁出地登记机关:为公安机关入户参考信息,请自行录入现户口本上盖章的派出所名称; 二、迁入地行政区划和登记机关(派出所):是指当事人打算在深圳哪个区、哪个派出所落户。(一)根据市公安局有关规定,拟入户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按以下先后顺序依次选择入户地:1.配偶家庭户。2.本人或亲友的房产立户、挂靠亲友家庭户。3.本人单位集体户或配偶单位集体户。4.代理机构集体户。5.派出所代管户。(二)拟入户人员应当根据上述原则预先确定并填写拟入户地派出所,这两个信息是公安机关入户需采集的信息,委托我局提前采集。如后续更改实际落户区或派出所,无需修改申报信息。 综合信息 一、婚姻状况:未婚:从未有过婚姻历史,当前也无配偶;已婚:已经结婚,当前有配偶,但不包含再婚和复婚,即初次结婚选此项;再婚:已经结婚,当前有配偶,不是第一次结婚,但不包含复婚;复婚:已经结婚,当前有配偶,不是第一次结婚,与上次离婚的配偶再次结婚的选此项;丧偶:曾经结婚,当前无配偶,配偶在婚姻结束前死亡;离婚:曾经结婚,当前无配偶,配偶在婚姻结束后死亡的不算丧偶; 二、“子女数”栏,如属再婚家庭,按夫妻双方实际生育(含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数之和填写。离异的,无论子女判给本人或配偶,均按本人实际生育子女数如实填报。 三、关于子女随迁。按照市公安和发改部门的规定,子女随迁应符合下述条件:①本人亲生(或办理合法收养手续的)且由现家庭抚养;②未满18周岁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③户籍地与拟引进人员在同一户口本上(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的可办理异地随迁子女); ④户籍类别与拟引进人员相同,即同为农业或同为非农业;⑤拟引进人员不存在超生情况。

金融统计事项报备制度

附件 金融统计事项报备制度 一、报备单位 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各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各资产管理公司(以下简称报备单位)。 二、报备内容 (一)机构变动情况。 各报备单位所属分支机构和所辖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发生的引起统计数据非常规变动的机构变动情况,包括机构新设、撤销、合并、更名、迁址、改制、隶属关系和相关业务范围变更等。 (二)金融统计制度落实和业务变动情况。 1.人民银行下发的金融统计制度落实情况 包括人民银行下发的金融统计制度的落实方案;会计制度、会计科目设置情况和会计科目及账户说明;人民银行“全科目”统计指标与会计科目、有关业务系统的对照关系等。 2.对金融统计数据具有较大影响的业务变动情况 会计、信贷及其他业务变动。包括会计制度改革、会计科目名称及核算内容变更;信贷业务调账及系统上线、升级、改造等和其他业务核算变动情况。

统计业务变动。包括会计账户或业务系统与统计指标的对照关系变更、统计系统改造升级、统计归属变更、统计数据清理、调整及其他统计业务变动情况。 其他变动。包括通过核销、剥离、置换等方式集中处置不良贷款、开展金融创新业务或开办新业务品种、省际或地区间业务划转、应外部机构(如人民银行、银监会、财税、审计部门等)检查和要求而进行的全国性、区域性数据调整;其他引起统计数据较大变动的业务变动情况等。 以上三项业务具体报备内容包括业务变动的原因、变动内容、对统计工作和数据的影响、采取的应对方案及与业务变动有关的文件及其他重要事项和资料等。 (三)统计人员及变动情况。 各报备单位的统计人员基本情况及调动、离岗等变动情况。统计人员包括各报备单位的统计工作分管领导、统计部门负责人、统计负责人等人员。 三、报备具体要求 (一)所有报备情况均应填写《金融统计事项报备表》(附表1),引起统计数据较大变动的重要情况应同时附报详细情况说明;统计人员及变动情况还应填写《统计人员基本情况报备表》(附表2)。 (二)各报备单位应严格按照报备内容填写报备资料,采取电子文档与纸质资料相结合方式向人民银行总行报备。各报备单位在报送报备资料电子文档的同时,须将纸质资料经报备单位统计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后报备。对统计工作或统计数

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备制度

河南省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和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打击假冒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的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执业能力、促进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河南省境内依法设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含外省会计师事务所在河南省设立的分所)以及在河南省执行法定业务的外省事务所均适用本方法。 第三条省内会计师事务所到省外执业应当遵守当地业务报备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规定开展的注册会计师法定业务,即财务报表审计业务、专项审计业务等其他鉴证业务均属于业务报备的范围。 财务报表审计业务:是指以被审计单位整体财务报告为鉴证对象、以通用目的为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财务报告整体发表审计意见的审计项目,包括年报审计、中报审计、季报审计、月报审计、IPO审计、发行债券审计、基准日报表审计等。审计报告的用途既可以是法律法规规定的,也可以是司法鉴证目的、银行放贷目的或其他目的的情形。 专项审计业务:是指以部分财务指标为鉴证对象、或以特

殊目的为财务报告编制基础,对个别或部分财务指标发表审计意见,或通过个别或部分财务指标对专门事项进行认定并发表意见的审计项目,是除财务报表审计、验资以外的其他鉴证类业务。 第五条会计师事务所业务报备采用网上实时报备方式。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在业务终了时,出具业务报告时,实时将有关业务信息录入省注协网上业务报备系统,填报完成后由系统生成防伪验证码和二维码。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业务报告时应将带有二维码的防伪报告封面作为业务报告书的首页,并将获取的防伪验证码完整无误的打印至对外出具的鉴证报告正文每页的右上角。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业务报告时建议采用不可拆卸装订技术以保证鉴定报告的完整性。 第七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业务报告上打印有防伪验证码及二维码仅证明此业务报告是经依法批准设立的事务所出具并经河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业务报备系统备案,业务报告的法律责任主体仍然是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协会不承担业务报告的任何法律责任。 第八条在河南省内执业的外省会计师事务所,每承接一项业务需向省注协提交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复印机、事务所介绍信和申领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省注协申请临时登录帐户,登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江苏澳洋顺昌金属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工作,以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4号: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相关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需要报备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包括: (一)可以接触、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 (二)公司内部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外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 第二章职责及分工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日常工作。负责登记内幕信息知情人相关信息,并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报备,或应其他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报备。 第四条内幕信息知情人负责在知悉内幕信息的第一时间内向董事会秘书提供个人相关资料,并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第三章报备流程 第五条当公司出现下列情形,董事会秘书应在第一时间内通知公司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个人相关资料,董事会秘书根据内幕信息知情人提供的个人相关资料填写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进行报备: (一)公司在编制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相关披露文件时; (二)公司在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公告时,若有关方案为高送转方案时; “高送转方案”是指:每10股送红股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超过6股(含6股)。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再融资或并购重组等相关事项;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等相关事项; (五)出现重大投资、重大对外合作等可能对公司证券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时。 第六条公司依法对外报送统计报表时,如报送统计报表中涉及未公开的年报、半年报等相关信息的,负责报送统计报表的经办人应要求外部单位相关人员提供个人资料以供公司进行报备,同时提示外部内幕信息知情人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负责报送统计报表的经办人应第一时间将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个人资料提交给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根据《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4号:内幕信息知情人报备相关事项》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监管部门进行报备。 第四章责任及处罚 第八条公司内幕信息尚未公布前,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得向他人泄露内幕信息内容、不得将有关内幕信息内容向外界泄露、报道、传送,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本人、亲属或他人谋利。 第九条对于违反本制度、擅自泄露内幕信息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以及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并依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追究法律责任;涉及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本规则之修订及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信息披露的公平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会是内幕信息的管理机构,董事会秘书是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幕信息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 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的范围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的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有重大影响的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3、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者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6、公司生产经营的外部条件发生的重大变化; 7、公司的董事、1/3以上监事或者经理发生变动;董事长或者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其持有股份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9、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或者依法进入破产程序、被责令关闭;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仲裁,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宣告无效; 11、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违法违纪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采取强制措施; 12、新公布的法律、法规、规章、行业政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13、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应急预案报备制度三篇

应急预案报备制度 应急预案报备制度 【篇一:公司应急预案备案制度】 xxx有限公司 应急救援预案修订备案上报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公司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 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应急预案的编制

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结合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结合本项目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 适应; 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项目的应急工作 要求; 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 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针对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由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编制的综合

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 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由公司安全环保部和公司技术总工组 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①专项预案包括: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②专项应急预案包 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 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由所 在生产车间技术员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 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3.4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4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

婚姻案件当事人信息登记表精修订

婚姻案件当事人信息登 记表 GE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GEIHUA16H-GEIHUA GEIHUA8Q8-

当事人信息登记表 时间:年月日地点:。填写人:。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部分 1、我叫,性别: ,出生日期:,民族:,户 籍。 住址是:邮编:。 工作单位:职务:。 我的手机是:,电话是: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 2、对方叫 ,民族:,出生日期,住址。 工作单位:,职务:。 对方手机是:,电话为?电子邮箱:,身份证号码。 二、当事人婚姻缔结信息

1、我们是年月左右,通过朋友介绍/自行相识,恋爱了年/月?左右,于年月在省市区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书。 2、我们于年月日育有一?子/女,名叫:。 三、当事人感情发展演变情况 1、结婚初始,我们感情(较好/一般/不好),后来,由于 (双方性格不和/对方打骂/一方外遇/对方不良嗜好/长期两地分居/与父母关系不睦) ,致使夫妻关系淡漠。 2、对于离婚的事,我们曾(有/无?协商),协商时间分别为年月份,曾(有/无?书面协议书),双方签字情况为:。 3、关于夫妻感情破裂的责任,我认为责任在(我/对方/双方均有/说不清)。关于感情破裂,我有以下证据: 。四:当事人的财产状况 1、不动产,房屋情况:坐落。

该房屋面积平方米,价值约万元。房产取得时间为年月日,目前该房产登记在名下,该房屋贷款情况 为。出资情况为:。 2、其他重要财产情况: 银行存款:。 股票:。 有限公司股权:。 重要设施: 委托人意愿 我在离婚财产分割方面的意见是: 。 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我的意见是:。 五、起诉之前协商的条款 在起诉之前,我(同意/不同意)由律师中间协商,期限为左右,由律师中间沟通,我来最终决定条件。如果双方能够协议离婚,律师的代理工作即告完成。 六、起诉风险意识条款

报备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有限公司工程报备管理制度 一.目的 随着市场业务不断拓展,在业务实际操作中不断出现工程撞车现象,为维护广大客户利益、规范整市场运作、保证销售活动有序的进行,特制定以 下关于工程报备的规定。 二.适用对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销售***有限公司产品的所有区域代理商及其他形式的经 销商。 三.报备的原则 工程报备本着谁先报备谁先获得工程(项目)授权的原则,以保证发现机会 和付出努力最多客户获得工程授权的唯一性。 四.报备的期限 项目报备期限一般为2个月。 五.报备的前提 1、所有从事***有限公司产品销售的区域代理商及其他形式存在的经销商 (如工程代理及大客户)在所属区域进行销售活动,都要对公司进行报备。在取 得公司的报备认可后,方可正式进行销售。 2、报备方初步介入工程并取得较完备工程信息,即能完全准确、真实填写 工程报备表中全部内容。为避免对已操作项目报备冲突,要求所有工程在进入正 式报价环节前都应进行报备。 3、确认授权前须经区域业务人员、办事处经理及公司共同认定。 六.报备金的收取 1、原则上报备方应按照1元/㎡交纳备案保证金,最低不低于1万元;如遇 特殊情况保证金可另行商定(例如工程体量较大)。 2、已交纳代理保证金的区域代理商报备工程 七、协调处理原则 1、以确保公司最终获得工程的供货权为目标开展工程保护和协调工作。 2、报备期限内未能提供进一步材料(工程项目使用材料决定权单位的证明 文件、书面内定或承诺为供应商的书面材料、《供货合同》等能证明工程供货成 功率的材料)申报,该报备自动取消。 3、报备同一工程,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先报备者,但预报备超过二个月的, 可优先考虑新报备者。若双方条件相当,且难以取舍,由营销总经理审核决定。 4、因工程项目名称等相关信息偏差,造成报备失效或已报备工程被其他代 理商同时报备,后果自负。 5、工程非分期施工,报备当年有效,超过当年的需另行报备。工程是分期 的则需另行报备。 6、保证金作为诚信有效的保证,约束报履行相关规范,作为违规处罚和补 偿之用。(处罚和补偿情况例如:退出报备者透露信息、支持帮助他人或本人恶 意冲击新报备人;或者新报备人报虚假材料赢得报备,而导致原报备人失去工程 供货机会。)

业务报备制度

业务报备制度 为保证员工对业务的积极性,提高员工跟踪意向客户能力,遵循按劳取酬的原则,合理分配业务提成,减少员工利益分歧,发扬员工相互协作精神,加强团队合作制定本制度。 一、报备适用范围 本报备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含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报备的期限 公司报备期限为业务人员提交报备资料生效后1个月 三、报备的操作流程 1.公司业务人员在市场上一旦取得某客户购买信息时,即可对该客户进行报备。报备信息至少包含客户名称、联系电话、所属项目,并填写《客户报备表》送呈至行政处备案,行政审核无误(无重复)后该报备即刻生效。 2.行政备案处根据申请进行报备查询,如果没有报备,则对此客户进行报备登记。如果此客户已经由其它业务人员报备,则行政备案处于一小时内通知申请人。 3.若业务人员跟进客户发现已有报备时,可启用排队机制,填写报备表单,报备日期为上一业务人员报备期满后一日。若前一业务人员在报备期内未签署合同,则该笔业务自动顺延至第二报备人员,每个客户最多允许报备排队一人。若在第一报备人业务期限内签署有效合同,则排队自动失效。 4.同一客户有两人以上业务人员同时跟进的,以报备时间、填表详细程度、跟踪情况中的预计签约金额、预计签约时间、接洽反馈等多方面考核审批,判定客户归属权。 四、报备的延续 1.如果在报备有效期内合同或者协议仍未签署,必须进行报备期限延续申请,超出报报备期限而未办理延续手续者视为主动放弃。遇节假日计时时长可进行顺延。 2.若无报备排队情况时,第一报备人开发时效为1个月,若到期后仍未促成客户,可延续报备一次,报备日期需在到期日前,延期时效为1个月。若在延续期内仍未能签署有效合同,则解除报备,此客户自由开发。 3.若有报备排队情况时,第一报备人开发时效为1个月,到期后可延续报备一次,延期时效为15天。若仍未能签署有效合同,则该笔业务顺延至第二报备人。

项目报备管理规定

项目报备管理规定 一、报备的意义 1、信誉是整个渠道体系的根基,一旦出现代理商抢渠道项目的情况、将严重损害渠道的信心,而这个信心的建立需要长期的努力。因此,需要建立有效的报备体系,把工作做到事前,减少不必要的冲突,防止内耗。 2、报备是对代理商利益的有效保护,如果代理商A先接触客户、但没有报备。这时代理商B也接触客户、取得了客户的认可并且及时报备,公司只能优先支持先报备的B代理商。 3、报备后能获得公司的售前支持。公司能够协助代理商一起赢得竞争、拿下项目。 4、当代理商报备通过审核后,公司将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帮助代理商拿下该项目。如果出现不可抗原因(如其他与客户有密切关系的渠道商介入,客户坚持从其他渠道出货等),公司将与报备的代理商坦诚沟通、共同商定处理策略。 5、如渠道没有按规定进行项目报备或报备未获批准的情况下,所产生的任何损失由代理商自行承担。 二、报备的方式 1、代理商需要完整填写项目报备表并将表格发至接口负责人处。 2、接口负责人确认项目有效后通报全体代理商。 三、报备的审核 1、报备通过审核的前提是客户已经明确需求并立项,有明确的资金预算及 预计购买日期,并且代理商开展了必要的工作并得到了客户的认可。 2、公司不承诺全部报备项目均能通过审核。未通过审核的原因可能是: (1)客户名称或联系方式错误,或者联系不上客户,或者客户联系人不认识报备渠道; (2)客户表示没有明确的产品需求,或无明确项目; (3)其他渠道已报备;

(4)对客户并未开展工作(如有些渠道把电话销售获得的客户信息直接报备,而并未开展任何实质性工作); (5)其他原因。 3、报备审核人为代理商对应的接口负责人。接口负责人必须在代理商报备后的3个工作日内审核报备,对未通过报备的项目必须说明原因。 4、报备有效期限制(时间以代理商报备时间为准) (1)项目报备的有效期可根据项目情况由代理商和接口负责人协商确定。通常中小项目为三个月、重大项目为半年到一年。 (2)有效期满后如果因为客户采购周期等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完成,经公司接口负责人审核后,报备有效期可酌情延长;如果是因为代理商自身原因导致项目未能完成(如代理商未对客户开展有效工作),报备将被取消。 (3)过了有效期,且报备代理商未和接口经理申请延期的报备项目,其他代理商可以报备。 5、如代理商没有按规定进行报备或报备无效的项目,则在项目出现其他任何问题(如因其他渠道介入而丢单等),公司概不负责。 四、报备信息填写及更新要求 1、代理商报备项目时,必须按要求将信息录入完整,包括报备客户名称、客户地址、联系人信息、产品线、预签金额及日期、竞争对手、客户决策链、客户跟踪记录。 2、客户名称必须使用全称,使用简称报备无效。 3、报备项目成功后,代理商必须每隔15天上报项目跟踪记录。如连续30天未上报跟踪记录,报备项目自动失效。 项目报备表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1为规范公司内幕信息治理,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和公正,爱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内幕信息 本制度所指内幕信息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或者对公司有重大阻碍的、尚未公开披露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 2.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以及由此形成的具体方案; 3.公司订立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阻碍的重要合同; 4.公司发生重大债务和未能清偿到期重大债务的违约情况,或发生大额赔偿责任; 5.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出现重大损失; 6.公司要紧经营业务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7.公司董事、三分之一以上监事、公司总经理的任职发生变动,或者公司董事长或公司总经理无法履行职责; 8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操纵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或者操纵公司的情况发生较大变化; 8公司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 11.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无效; 12.公司涉嫌违法违规被有权机关调查,或者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治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米取强制措施; 13.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资的打算; 14.公司董事会就发行新股或者其他再融资方案、股权激励方案形成相关决议; 15.公司获得政府大额补贴并因此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或者经营成果产生重大阻碍; 16.公司股权结构的重大变化; 17.公司债务担保的重大变更; 18.公司要紧经营资产发生抵押、质押、出售,或者一次性报废超过该项经营资产总额的百分之三十;

备忘录第24号: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报备相关事项(深交所20110615)

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4号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报备相关事项 2011年6月15日修订深交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 为规范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报备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备忘录,请各上市公司遵照执行。 一、上市公司应及时登记知悉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名单及其个人信息。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包括: (一)可以接触、获取公司内幕信息的外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股东;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交易对手方和其关联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财务顾问、保荐机构、资信评级机构等证券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依法从公司获取有关内幕信息的外部单位人员;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审批等环节的外部单位人员;由于亲属关系、业务往来关系等原因知悉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外部人员。 (二)可以接触、获取内幕信息的公司内部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内部参与重大事项筹划、论证、决策等环节的人员;由于所任

公司职务而知悉内幕信息的财务人员、内部审计人员、信息披露事务工作人员等。 二、上市公司在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及时向本所报备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登记表》(见附件): (一)向本所报送年报和半年报相关披露文件。 (二)向本所报送拟推出的、包含高比例送转方案的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前述“高送转方案”是指:每10股送红股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合计为8股以上(含8股)。此种情况下,公司除需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有关信息外,还应同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近亲属(含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有关信息。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再融资或并购重组等相关事项后,向本所报送董事会决议等相关文件。 (四)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等相关事项后,向本所报送董事会决议等相关文件。 (五)公司发生重大投资、重大对外合作等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的,首次向我所报送相关事项文件。 三、上市公司应加强内幕信息管理,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 四、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负有保密义务和责任,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五、上市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车辆使用报备管理制度

舜风煤业车辆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专车系指公司为需要的部门或公司领导特配车辆。公务用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由公司报销费用的私人车辆。 前述车辆全部纳入公司管理范围,由“总经办”统一负责管理。 一、车辆管理 1、为车辆配备的专职司机、或者未配专职司机但已纳入公司管理范围车辆的实际 所有人作为车辆的“负责人”,必须接受本制度的管理并执行。 2、每辆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附件1),驾驶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 《车辆使用记录表》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3、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未配司机 也未设专人负责的车辆在停放后必须将钥匙交回“总经办”保管。 4、总经办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该车负责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评,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二、车辆使用 ㈠、车辆使用范围 1、公司职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或人员接送。 2、公司有宾客来访或办事接送。 3、专车专用。 ㈡、车辆使用报备 1、在车辆未配置专职司机时,车辆由负责人兼职司机,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2、车辆使用实行报备制度,用车人出车前需填报《出车报备单》,并由部门主管签 字认可,报总经办核实后方可驾车出行。如遇紧急情况可口头报备后出车,但必须在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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