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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绿化隔离带农民拆迁安置房买卖相关问题探讨

关于绿化隔离带农民拆迁安置房买卖相关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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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篇/ 下一篇 2010-03-01 14:10:00 / 个人分类: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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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3月份,X女士在东方世纪嘉园楼盘取得绿化隔离地区新村建设拆迁安置房一套购买权。其与X先生口头协商,愿将该房购买权转让给X先生,X先生支付X女士转让费5万元;2004年3月21日,X先生在X女士的陪同下,挑中了世纪东方嘉园X楼X单元X室,该房总价为:208713元;X女士按照X先生的要求与北京世纪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并办理了购房手续;当日下午,X先生缴纳了各项入住所需物业费、暖气费等并取得准住证、收房钥匙等。当天下午,双方签署《购房协议》约定X先生以X女士名义购买世纪东方嘉园X楼X单元X号房屋,X先生支付购房款及其他费用共计258713元,该房屋的使用权及产权归X 先生所有,待房产证下发后,根据有关规定此房可以过户时,X女士应协助及时过户。协议签署后当场X先生给了X女士房款208713元及“其他相关费用”(即转让费)5万元,共计258713元;X女士将《房屋买卖合同》原件交给X先生。次日,X先生开始装修后居住至今。

2008年8月,开发商通知可以办理房屋产权证。X先生多次致电X女士请求其办理产权证,以便将来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可X女士称现在房价涨了,要求补偿,否则不同意办理产权证,也不同意办理过户手续。X先生一筹莫展。

2009年3月,X先生偶然听到北京新闻广播《法制天地》栏目,邬锦梅律师讲到一个承办过的类似案例。X先生终于看到了一丝曙光,经咨询并委托邬律师后,一纸诉状将X女士告上法庭,要求X女士继续履行双方签署的《购房协议》,协助办理产权证及过户手续。

接到诉状的X女士很快提交了答辩意见,并提交了反诉状:认为其与X先生签署的《购房协议》无效。理由为:1、涉案房屋从购买之日至今尚未取得产权证,为取得房产证房屋不得转让,此系法律强制性规定;2,涉案房屋为农民回迁房,属小产权房屋,该房屋不能上市流通;3、即使诉争房屋为经济适用房,根据国家法律规定,经济适用房买卖亦有严格程序规定,双方签订的协议不符合经济适用房的流通程序,亦属无效。故不同意X先生的诉讼请求。并反诉要求确认《购房协议》无效;要求X先生将本案所涉房屋返还给X女士。

针对对方的答辩,我方收集并提交了相关证据:如所涉房屋所占用的土地性质;涉案房屋的性质

是属于经济适用房还是绿化隔离带拆迁安置房、还是农民回迁房;该房是否能办理产权证;目前是否具备办理产权证等相关证据。

经三次开庭审理,经几轮唇枪舌战。该案于2009年6月19日送达判决书。法院认为:民事活动应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X先生与X女士签订的《购房协议》的内容,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认定合法有效。根据双方签订《购房协议》之约定,X先生已履行支付房款及转让费之义务,X女士应协助其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现诉争房屋可以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协议继续履行条件已成就,故双方应当予以履行。故本院对X 先生要求X女士继续履行《购房协议》之义务,协助其办理位于朝阳区南磨房乡世纪东方家园房屋权属登记及过户手续的诉讼请求,本院予以支持。对X女士反诉要求确认《购房协议》无效及X先生腾退房屋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至此,X先生的合法权益终于得到了公正合理的保障。

1、没有办理产权证的房产是否能转让?

本案被告认为“世纪东方嘉园X楼X单元X室,系按规定由被告所有的拆迁安置房,该房没有产权证,根据法律规定亦不能买卖,请求确认无效,及返还房屋。”但本代理人认为:本房产是原告挑房、以被告名义购买,并非被告买下房产后才转让给原告;双方签署的合同是对拆迁安置房的购买权的转让,根据京政办发[2000]20号《关于加快本市绿化隔离地区建设的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允许农民将自住房的购买权部分或者全部有偿转让。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第六款“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房地产,不得转让”,该规定不适用本案,且该规定旨在规范房屋交易中的行政管理,而非禁止交易,在性质上该条规定属于管理型的禁止规范,并非效力型的禁止规范,而对合同效力发生影响的是效力型的禁止规范,故不能仅以违反此项规定为由确定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2、绿化隔离带农民拆迁安置房是小产权房吗?

农民拆迁房能否转让给城镇居民,取决于拆迁后安置房所占用的土地是否为国有划拨性质。本案中,我方收集了《土地使用证》,证明该房产所占的土地为国有划拨,是国有建设用地;《华瀚投资集团证明信》、京政办发[2000]20号第八条规定:“新村建设用地,须经过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批准,其用地面积不得突破原有农民宅基地面积。对农民住宅地用于新村建设的,一律征为国有建设用地,不再进行货币补偿,实行土地无偿划拨使用和政策性补偿。划拨土地的使用权属

于新建住宅楼的产权人,可以申领房屋所有权证”,可见,绿化隔离带农民拆迁安置房可以办理产权证,属于大产权房。

3、绿化隔离带农民拆迁安置房转让是否受购买年限的限制?

绿化隔离带农民拆迁安置房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需要受购买年限的限制。本案房产转卖是否受卖方购买年限限制?

根据京政办发[2001]97号《北京市绿化隔离地区土地置换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购买新建楼房的住户,可以依有关规定将所购房屋上市出售”根据京国土房管权字(2001)1073号《北京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办理绿化隔离地区新村建设房屋权属登记的通知》第三条“按划拨方式供地的农民自住房可核发经济适用房房屋所有权证。在上市出售时,由买房人按照销售额缴纳3%的土地出让金后所购房屋核发商品房房屋所有权证”

据此,绿化隔离带农民拆迁安置房转让不受购买年限的限制。

拆迁安置房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须本人亲自填写,并确保所填联系方式真实可靠,以便能及时取得联系;如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对方: 卖方(甲方)姓名【身份证号】 地址,联系电话: 买方(乙方)姓名;,身份证号: 地址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拆迁安置房房屋的所有人,且其对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 屋相关权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该拆迁安置房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下述拆迁安置房房屋; 4、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及,《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拆迁安置房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本合同所称标的拆迁安置房房屋位于 2该房屋拆迁安置房面积为平方米。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房屋的交易计价方式:每平米元,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付款。 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应当在所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 权证》)之日起法定工作日内,及时将房屋权属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 2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产生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 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依法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特别约定:合同签订后,如发生房屋征收或拆迁等对房屋及相应土地的补偿,由乙方所有。 第八条、陈述和承诺条款 1、甲方承诺:甲方拥有对本合同项拆迁安置房房屋完全的处分权。 2、乙方承诺:真实地愿意购买本合同拆迁安置房的房屋。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生效。

农民安置房买卖合同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7008 Written Materials Signed By Both Parties Or Several Parties In Order To Protect Their Respectiv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Mutual Consultation, So As To Maximize Their Interests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农民安置房买卖合同正 式样本

农民安置房买卖合同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协议资料可用在工作或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各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以便实现利益最大化。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____(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 码:____ _____(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 _____(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 _____(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 以上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买受人(乙方):_____(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码: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 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 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范文(2018完整版)

安置房买卖合同 卖房人: 买房人: 年月日

安置房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以上_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方原有位于的房产一套,属于区的拆迁人,甲方与签订的安置补偿协议,根据协议,甲方对原房产可得到安置房面积平方米,甲方自愿将其中平方米出售给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现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拆迁安置屋座落在,甲方自愿出售楼单元室,位于第层,共室厅卫,房屋结构为砖混结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号)。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 。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拆迁安置房,是的家庭(夫妻)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房屋面积和价格: 买卖房屋面积为平方米,按元/平方米计价,共计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首付(定金)人民币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首付款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付首款付款当日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第二笔房款在交付房屋和钥匙当日付人民币_______拾______万元整,第三笔(尾款)房款人民币_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在办理产权过户甲方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两日内付给甲方。 甲方的银行账号:开户行,户名,账号。乙方可现金支付给甲方也可将购房款存入甲方上述的账户。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交房当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出售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附带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由乙方所有。 第七条、关于产权登记及过户的约定:

安置房物业管理

三位一体:安置房小区物业管理的新模式 □徐月秋 安置房小区的物业管理是城市化推进以来全区各级普遍关注的一 个重大民生问题,怎样管、管什么、谁来管,理论方面的研究从未中断,但现实中反映出来的思想认识的排斥现象,管理机制的滞后现象,配套设施的短腿现象,一直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蠡园开发区经过探索实践,走出了一条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专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管理的新路子,不仅理顺了方方面面的关系,而且真正做到了为民惠民利民。 一、主要做法 蠡园开发区组建了具有独立法人资质的润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分设7个物业管理站和2个物业管理处。物业从业人员218人,接管住宅面积130.8万㎡,其中,隐秀苑小区30万㎡、2462户;湖滨苑小区10.6万㎡、806户。从2009年5月1日起,开发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全面由润和物业公司移交社区,实施条块结合、统分结合的管理机制。针对本地区的现实状况,推行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三位一体”管理新的运作模式,具体有以下五个特征: 1、创新模式,下移重心,增强物业管理的工作针对性。开发区各社区设立物业管理站,作为润和物业公司的分支机构。对内物业管理站人、财、物统一由各社区全权负责管理,对外润和物业公司在法律主体上和业务归口上为各管理站承担责任。各物业管理站在社区的领导下对本安置小区的保洁、保安、保绿、保修等日常管理、物业费收缴、违章违规行为处置等均应履行好自己的职能。

2、优化配置,平衡资金,增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安置小区物业管理移交社区原则上要做到物业收支基本平衡。对于收支缺口,开发区按照小区的规模以优惠条件配置商业店面房,以店面房租金进行弥补。同时,根据各社区“两整两创”和物业管理站工作达标验收情况,年终一次性给予各管理站下发考核奖。各社区可以根据物业管理站的收支状况灵活掌握。原物业公司未收足的物业管理费部分作为应收款(债权)无偿划拨物业管理站。各社区物业管理站的财务收支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统筹协调,有偿服务,增强物业管理工作的专业性。社区物业管理站与润和物业公司的业务实施统分结合。原则上电梯维修、房屋修理、绿化管理、垃圾清运、化粪池清坑等需专门设备和专业技术的业务由润和物业公司以低于市场价的优惠条件为各社区物业管理站提供有 偿服务,润和物业公司和各社区物业管理站以服务合同的形式互相约束。保洁、保安等日常管理工作和维修工作由各管理站根据本小区的特点和上级管理机构的规定各自实施,润和物业公司予以相关业务指导。 4、配强人员,提升能力,增强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效性。各社区物业管理站站长由社区副书记或副主任兼任,原则上要求专职管理,润和物业公司各安置小区物业管理人员根据现有岗位整体移交到各物业管 理站。物业管理站招聘物业人员时优先安置辖区内“4045”人员,经培训后进入物业管理行业,润和物业公司先后两次举办了培训班,对站长(经理)及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对新职工举行了2期培训,从业人员素质得到较大幅度提高,物业管理站人才结构得到合理改善。

(标准版)最新拆迁安置房转让协议

编号:_____________拆迁安置房买卖协议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双方当事人: 转让人(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权人),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权人),身份证号码: 以上人系本协议中所述房屋共有权人,在本协议中与转让人合称“甲方”。 受让人(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拆迁安置房事宜签订本协议, 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房屋坐落在,面积为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装修情况:(以下简称“房屋”),房屋附属设施情况为。上述房屋为甲方的拆迁安置房,系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并且不存在其他共有权人。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任何权利瑕疵或产权纠纷,且未设置任何抵押担保。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负责解决,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条房屋交易价格:人民币元(大写:整)。上述交易价格为固定价,包含了房屋本身价格以及第一条中载明的相关附属设施的价格。无论最后实测面积与第一条所述面积是否存在差异,上述交易价格均维持不变。 第三条付款时间和方式:定金元已于年月日支付并于本协议签署之日转为房款,乙方需于年月日钱支付房款人民币元(大写:整),乙方需于年月日前支付人民币元(大写:整),乙方需于年月日钱支付房款人民币元(大写:整),余款元在办完房屋产权过户一次性支付完毕。

第四条房屋交付时间:甲方应于年月日将房屋及其附带的所有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并归乙方所有。(如遇政策变化交房时间顺延) 第五条产权登记和过户约定: 1.一旦上述房屋可以办理相关权证,甲方应在三十日内将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两证”)办理到甲方名下,办理过程中所要缴纳的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办理到甲方名下后,甲方应自领取之日起三日内将领到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资料交给乙方。 2.在两证办理到甲方名下后且乙方向甲方提出办理两证过户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甲方须无条件协商乙方办理两证过户手续,过户过程中甲方和乙方应缴的全部税费均为乙方承担。甲方应该提供一切与之有关的手续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原产权证书、结婚证、身份证及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及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售的书面意见等),如以任何方式拒绝或阻挠,属于甲方违约。 第六条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照协议约定将房款交付给甲方,逾期达到10天以上的,每逾期1天,乙方按照应付款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30天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继续履行或要求甲方退还全部款项,并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支付利息款,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约定怠于办理两证或者取得两证后未及时交付乙方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催告甲方履行并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根据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约定向甲方提出办理过户要求,甲方超过三十天不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履行协议,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 5.此次房屋交易的见证方为,见证方起到介绍成功及协助双方办理交房等手续,不承担任何连带和担保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照执行,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如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房屋所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背景下农民安置房模式的探析

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背景下农民安置房模式的探析 发表时间:2018-05-22T15:57:27.363Z 来源:《基层建设》2018年第4期作者:王炜炜1 丁鑫火2 [导读] 摘要:现阶段,社会的发展越来越迅速,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升,对于生活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 1杭州天元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2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蜀山街道办事处浙江杭州 311200 摘要:现阶段,社会的发展越来越迅速,人们的生活水平逐渐提升,对于生活的质量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在保障农民户有所居、鼓励农民自愿退出宅基地制度的过程中,农民退出宅基地后的住房问题已经成为了工作难点。在这种情况下,本文对杭州市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背景下农民安置房模式进行了简单探析,希望能够帮助相关人员解决现阶段存在的问题,最大程度满足群众的需求,促进社会和谐 发展。 关键词: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民安置房模式;探析 根据当前宅基地制度改革的内容要求来看,在实际的农村宅基地改革过程中,实现以及鼓励农民有偿退出所在居所已经成为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我国,农村宅基地具有一定的福利分配属性,农民可以长期的占有和使用,这对于维护农村长久的稳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和意义。但是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国家不仅要最大程度的满足农民对宅基地的要求,还要对农民进行一定补偿保障和补偿。所以,相关人员应该及时采取措施,解决现存问题,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一、宅基地现状分析 第一,宅基地面积超标问题非常明显。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地六十二条规定可知,农村农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且其宅基地不能超过省、直辖市以及自治区的标准和规定[1]。但是根据实际的调查显示,杭州市的大部分宅基地都很大程度上超过了国家规定的一百六十七到二百平方米的规定,使得宅基地的利用过于粗放,户均宅基地严重超标。此外,在实际的调查过程中,“一户多宅”的现象普遍存在,同时有法律规定实施之前形成的超面积房,也有建新不拆旧以及违法强占等形式的超占,还有一些是由于人们生产生活而产生的超占。 第二,宅基地闲置情况比较严重。现阶段,由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迅速,城镇化发展的速度也越来越快,很多农民都涌入到城镇中务工以及买房等,致使农村很多宅基地出现闲置的情况。此外,近年来,农民的收入逐渐增多,越来越多的房屋都进行了重新修建,从而导致原来住宅出现闲置的现象。根据调查的得知,对于一些靠旅游业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地区,其房屋闲置的想象较少,但是在南部平原地区,由于外出务工的人员较多,使得宅基地闲置的情况非常严重。 第三,村镇建设缺乏一定的规划。根据杭州市的发展现状来看,农村地区的住宅建房管理仍然缺乏一定的合理性,并且村庄也缺乏科学、合理的规划,布局非常的混乱,从而导致村庄排水以及通行等存在着一系列的问题,严重的还会导致邻里关系出现恶化的情况,影响了社会的和谐发展和进步。此外,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杭州市也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各个城乡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但是,很多的问题也随之而来,比如:建房无序,没有进行合理的布局,使得土地节约集约的利用率大大降低,造成了严重的浪费,从而出现村民居住环境差等诸多问题。这种情况的出现,不仅影响了农民安置房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进行,还严重制约了城市的良好发展。 二、宅基地需求及退出意愿研究 (一)宅基地需求研究 在实际的调查过程中,从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处了解得知,现阶段,根据调查显示,杭州市很多地区都明显存在着宅基地需求缺口的现象,通过对村民的调查可以看出,很多村民对于宅基地存在着刚性需求,如果按照整个县城来进行推算,那么需求的数量也会逐渐增多。但是从相关规划审批部门得知,由于县城的建设用地非常紧张,因此分解到实际村庄的情况少之又少,这就使得宅基地存在供给量不足的现象[2]。此外,在实际的调查期间,“四世同堂”的现象也普遍存在,对于部分资金比较充足的农民来说,其会选择乡镇或者县城购买住房,但是对于大多数的农民来讲,现阶段的房价较高,让农民的生活面临了很大的压力。 (二)在退出宅基地基础上的购房意愿研究 根据当前社会经济的发展来看,一方面是老龄化严重。近年来。由于社会的发展越来越迅速,很多年轻人都选择到大城市工作谋生。另一方面是光棍现象非常明显。现阶段,由于农村宅基地资产价值难以得到充分的体现,因此,城镇的楼房已经逐渐成为年轻人择偶的条件。此外,农村的基础设施水平较差,经济较为薄弱,很多公共设施无法得到及时的维修。由于这些因素的存在,使得很多农民在对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和宅基地换房的过程中,经常会存在很多顾虑和问题。比如:政府的安置房政策需要进行明确;农民担心宅基地退出补偿的标准较低;担心无法享受相关保障性的政策;传统的思想较为严重等[3]。因此,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杭州政府应该最大限度的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让更多的农民可以居住进小区,提升城市环环境,针对这一问题,滨江区在浙江省率先推行农村多层住宅,并取得了很大的成效。 三、安置房模式的驱动优势及建议探析 第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自杭州市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意见》,抓住“破解农民建房难”的核心问题,围绕“美丽乡村”建设的目标,提出一系列政策新举措,最大程度的满足农民的需求,提升人民的生活质量和水平[4]。通常情况下,“宅基地换房”主要是指在国家政策的框架之内,坚持承包责任制不变、耕地面积不减少,最大程度上达到人们的要求,提升农民的生活质量。而农民安置房模式主要强调以安置为主,并不是交换,这种情况下,不仅会满足宅基地审批条件,还能够让农民申请。农民安置房模式,形式上是通过将平面的宅基地转变为立体的宅基地,同时以村集体组织成员等条件,让农民能够以最优惠的价格购买房产,从而达到缓解宅基地需求压力的目的。除此之外,土地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资源,在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背景下,杭州市政府应该对农民安置房模式进行不断的改进和创新,推动农民安置房建设,通过采用高水平的设计和规划,能够有效化解农村宅基地现存的问题,不断促进农村的良好发展[5]。 第二,建立健全的以宅基地为主要核心的平衡机制。虽然,从表面上看土地用于不同用途,产生的利益也会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比如:农业耕种或者是城市用地等,其具有一定的地方性以及区位性。但是,从杭州市的整体利益角度来看,杭州在加快城市建设的过程中,要想以最快的速度突破用地紧张,保证农民安置房的问题可以得到良好的解决,那么就应该在实施农民安置房模式的过程中,在地区获得利益的同时,也应该让退出宅基地的农民享受到一部分,从而进一步推动城市的未来发展。

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书

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书 甲方(卖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鉴于: 1、甲方系本合同项下拆迁安置房房屋的所有人,且其对房屋的处分已征得该房屋相关权 利人的同意; 2、甲方愿意将该拆迁安置房房屋出卖给乙方; 3、乙方愿意购买下述拆迁安置房房屋; 4、本合同项下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尚未办理(预计办理期限为2014 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拆迁安置房屋签订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保证对所出卖的拆迁安置房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并保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而且没有产权纠纷和债务纠纷。 第二条、房屋的坐落、面积情况。 1、甲方于年月日签订拆迁协议,原被拆迁房屋位于市区 路室号,根据拆迁安置协议,甲方可以补偿二套拆迁安置房屋面积分别为⑴平方米与⑵平方米。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拆迁安置房屋为⑵平方米,其中⑴平方米甲方已经转让给他人。 2、本合同所转让的拆迁安置房房屋位于。(拆迁安置房屋如未确定具体位置的,以将来选择安置房的具体位置为准。) 3、该房屋拆迁安置房面积为平方米(产权面积以登记为准)。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房屋的交易总价:合计人民币元整(大写:)。 乙方只需一次性支付上述购房款,即完全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无需另行支付购买拆迁安置房屋的价差补偿款。

第四条、房屋购房款的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乙双方同意以下列方式付款: 1、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以现金付清全部购房款。 第五条、房屋交付及产权登记的约定。 1、乙方在支付购房款后,拆迁安置房屋的所有权及使用权、收益权即归乙方所有(无论产权证是否办理过户),乙方有权对安置房屋进行转让、出租、装修等一切处分行为。 2、甲方应当在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指拆迁安置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之日起十五日内,将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登记过户至乙方名下或乙方指定的第三人名下,并且不得另外收取其他费用。 3、甲方将房地产过户至乙方名下所产生的交易税费、产权登记费、交易手续费等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保证对签订本合同前已经取得被拆迁人及甲方配偶或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存在无权处分行为,且本合同为不可撤销合同。 2、甲方不得将户口落户在拆迁安置房屋内,如有落户的,应当在办理产权过户登记前将户口迁出安置房屋。 3、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不得主张无效,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或主张无效,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损失。且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以安置房屋已经升值为理由主张显失公平而要求另行补偿或主张合同无效、可撤销。 4、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办理产权过户登记逾期超过三十日的,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同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损失。 5、甲方保证合同签订后,不存在产权共有人、继承人、受赠人等任何第三人主张产权的情形,否则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除返还购房款外,还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合同签订后,如本合同被撤销或被认定无效的,甲方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甲方除返还购房款外,还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的,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支付的违约金数额为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2、违约方除应当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当赔偿给对方造成的直接损失与间接损失,如装修款、租金、律师费、取证费、诉讼费、调查取证费等。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卖合同]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产权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产权人)以上__ 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买受人(乙方): ___ (以 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拆迁安置房屋座落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安置房屋面积为_____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住宅。 第二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甲方拆迁安置房,是甲方的家庭共同财产。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房屋面积和价格: 买卖房屋面积为 ___ 平方米,按元/ 每平方米计价,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 元整(大写:拾万_______ 仟____ 佰___ 拾____ 元整),但实际安置房屋不足或超过平方米,按实际面积元

/ 平方米计算总房款,多还少补。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首付款人民币整交付甲方,首付款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尚欠房款分二期付清:第一期付款元,在2015 年12 月30 日前付清,第二期(尾款)7 万元在该房产两证正式更名过户给乙方后付清。甲方的银行帐户:开户行户名账号。乙方可现金支付给甲方也可将购房款存入甲方上述的帐户。 第五条、房屋交付:对本房屋以后需要办理房屋产权证,土地证等其它手续,经甲乙双方协商,按以下约定进行。 由于现实原因,本小区房产暂时无两证,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产做了充分了解自愿购买该房,经双方协商,更名时及更名后办证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产权证办好后归乙方所有。 第六条、违约责任条款: 1、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须将该房已交房款及各项费用的收据原件和该房所有的钥匙交给乙方,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拆迁安置协议及与买卖房屋有关的票据复印件壹份,若乙方日后将上述收据和钥匙丢失,须自行承担所有责任,与甲方无关。 2、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若甲方擅自解除合同,乙方有权

如何对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认定

如何对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认定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随之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拆迁安置房出现。对于拆迁安置房的上市买卖是很多人都不了解的规定。买卖拆迁安置房是不是合法有效的? 对于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又怎么认定? 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效力认定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

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实践中,购房者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得转移。”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九条并未规定合同必须在报批、登记后才生效,因此,上述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订立后虽暂时没有履行报批、登记手续,但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只是交易房屋的所有权暂时不能发生转移。 实践中,拆迁安置房屋买卖交易双方对买卖合同的报批、登记手续都是放在合同履行过程的房屋过户阶段进行,而房管部门也是将房地产交易、房屋所有权发证审批同时进行,由受让方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再由房管部门批准交易并着手 核发房产证。从实际操作的这一做法中,也可以看出拆迁安置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并不受批准、登记手续的影响。 综上所述,买卖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协议》有效,根据我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施行)的有关规定,

农民安置房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买受人(乙方): 甲方为无锡市滨湖区嶂山碧院16号1302室房屋的所有权人,自愿将该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已了解该房屋的具体情况并同意购买。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如下协议: 一、房屋的基本情况 1、房屋的坐落:无锡市滨湖区嶂山碧院16号1302室 2、房屋建筑面积:65.58㎡ 3、房屋情况:毛坯 二、房屋价款 甲方同意将上述房屋以人民币万元(小写元)出售给乙方。 三、房屋价款的支付 1、本协议签订之后日内一次性支付完毕。 2、房屋价款支付至: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四、房屋的交付 1、甲方收到房屋价款之日将上述房屋交付乙方,所有权转移。 2、甲方收到房屋价款之日将上述房屋的全部证件、票据、钥匙及相关文件交付乙方。 2、自房屋交付之日起,上述房屋一切权利及义务均由乙方承担。 五、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当确保是上述房产的所有权人,享有对上述房产全部的权利。 2、本协议签订后甲方不得再将上述房屋转卖、出租、出借、赠与给第三人。

3、甲方及家人不得将户籍迁入上述房屋。 4、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办理入住所需的各项手续,如政策允许还应当协助乙方办理户籍迁入。 5、本协议签订后,无论何种情况下,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 六、特别约定 1、本协议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 2、当上述房屋符合政策条件可以上市交易时,甲方应当无偿协助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应当将本合同情况告知甲方继承权人,并要求甲方继承人恪守本合同约定。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订后甲方反悔或将上述房屋转卖、出租、出借、赠与给第三人的,则甲方除应当将乙方支付的全部房屋价款返还给乙方外,还应向乙方支付利息(自房屋价款交付之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及违约金人民币万元。 八、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向房屋所在地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其他 1、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未尽事宜,双方可达成补充协议,本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的效力情况,不影响违约条款及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甲方:乙方: 居民身份证号:居民身份证号: 年月日年月日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标准模板下载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编辑修改,也可直接使用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 关于拆迁安置房的买卖合同是怎样的呢?下面是风林网络的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仅供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欢迎查看!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 以上_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并附带_________一间,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财产。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拆迁安置房买卖协议书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身份证号码: 以上_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并附带_________一间,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 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财产。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已在_2010_年____月___日将首付款(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第二笔房款人民币_壹_拾_壹_万元整于_2010_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第三笔(尾款)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于甲方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中的全部户口迁出当日(_2010_年____月___日)付给甲方。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交房当日(_2010_年____月____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出售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甲方于房屋交付使用时将交易的房产及其附带_______的钥匙全部交付给乙方。

关于给失地农民办理安置房房产证的提案

关于为地农民办理安置房房产证的提案 吴忠市政府、房管局: 城市化是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随着民族地区城市化进程的速度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土地被征,入住安置房却又没有房产证,由于相关制度的不完善、政策的不落实,使他们从有证(基地证)沦为无证(房产证)的处境”,其权益受到侵害,由此引发的上访、静坐等群体性事件不断发生,成为影响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问题。安置房属于农民私人财产,私人财产能够通过转性增值。 为此,我们必须研究为民族地区失地农民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的问题,制定相关政策实施,维护民族地区的社会稳定。促进民族经济发展。 办理安置房房产证建议 1、针对拆迁安置房一直未办理房产证的历史遗留问题,开展详细排查登记和资料收集整理,为安置房办理产权证申领补办手续,所有已分配的拆迁安置房都可分割到户,办理安置房房产证。 2、对于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如果农民愿意从集体房产证转为国有房产证,只需要按照基准地补交几百元到一千多元左右的土地出让金。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分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和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因大水工业园安置户没有明确所认购房屋的土地性质。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章国有土地范围内房屋登记第三十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六)房屋测绘报告;(七)其他必要材料。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四章集体土地范围内房屋所有权登记第八十三、八十四条规定:“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者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四)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五)房屋测绘报告或者村民住房平面图;(六)其他必要材料。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还应当提交经村民会议同意或者由村民会议授权经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证明材料”;“办理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房屋登记机构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将申请登记事项在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进行公告。经公告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方可予以登记”。 针对部分拆迁安置房一直未办理房产证的历史遗留问题,开展详细排查登记和资料收集整理,为安置房办理产权证申领补办手续;剧统计,全市供需办理产权证面积总量为4.5万平方米,所有已分配的拆迁安置房都可分割到户,办理安置房产权证 对于城中村改造安置房,如果农民愿意从集体房产证转为国有房产证,只需要按照基准地补交几百元到一千多元左右的土地出让金。如果是集体房产证,房子的价值对会有所提升,按照“三旧”改造政策,安置房属于农民私人财产,私人财产能够通过转性增值。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协议(共有产权)

编号:_____________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_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房屋装修情况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对甲方所要出售的房屋做了充分了解,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财产。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三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 成交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__元/㎡总价___________元(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四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并已在 _年 _月 _日将首付款(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万____元整交付甲方,付首款付款当天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甲方在收到首付款时一周内将房屋交于乙方使用并在叁拾天内将该房屋下户口迁出)。第二笔房款人民币_ _拾_ _万元整于 _年___月___日付给甲方,甲方在收到第二笔款项时与乙方办理房屋所有权公证。第三笔(尾款,产权登记办理押金)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元整于甲方将本合同所述房屋产权办理过户给乙方时付给甲方。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拆迁安置房买卖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座落在,位于第____层,共______套间,房屋结构为________,建筑面积为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为_______。 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房屋现状。 第三条、本合同中所述房屋为,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家庭夫妻共同财产。 原建房售房单位允许转卖,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债权债务,以及其他权利瑕疵。 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责任,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条、上述房屋的交易价格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五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甲乙双方同意以现金付款方式一次性付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交付甲方,当日甲方开出收款收条给乙方,并注明收款数额及款项用途。 剩余款项于房屋产权证办理完毕后一周内支付。 第六条、房屋交付 甲方应在交房当日____年____月____日将拆迁安置房屋相关的所有手续、余款、拆迁补偿款等一切和该出售房有关的文件及票据交付乙方以各项文件及票据为证明。

农民安置房施工合同

GF——1999——0201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等十户拆迁安置房(幢)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等十户拆迁安置房(幢)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该工程为砖混结构,面积〃,工程造价按每 平方米650 元计算,施工内容有:基础、主体、外墙装饰、屋面等工程(屋面为斜屋面琉璃瓦装饰)。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1 、基础人工挖孔桩,条石基础及土方、石方、超出 部分由承包人与国土局结算,超出费用与发包方无关,未达到承包深度不扣减工程造价;2、楼梯做不锈钢扶手及仿瓷涂料;3、增加进户门及门面后门各一道防盗门单价为700 元室内门、推拉门不做。室内墙面、天棚不做涂料为粗装饰;4、厨房、卫生间的瓷砖、地砖及设施不包括在施工内;5、门面卷帘门为铝合金80元/川,窗为铝合金120 元/川及楼梯入口门为简易钢管门;6、工程消防、水、电不在施工承包范围内;7、天棚不做抹灰、楼面(原浆接面不做找平层),但要在允许误差内;8、排

水PVC管至外墙1米,外墙散水不做;9、顶屋檐墙原设计为米,现改为米高;10、工程框架柱、构造柱、放大脚、预制过梁采用自拌砼,楼板用自拌;11 、门面增加阁楼每平方米按160 元计算给施工方;12、其余工程严格按照图纸施工。 三、发包方协助承包方办理好各户房屋产权证手续,在办理过程中各自承担相关费用。承包人必须保证在此幢安置房修完工验收后的六个月内办理好各户产权手续,否则逾期将承担每天壹佰元违约金至办理好产权证为止。 四、从承包方签订此合同施工队进场至建设此幢安置房完工验收合格退场止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承包方承担,发包方概不负责。 五、建筑面积按产权证面积为准。 六、违约责任:在施工过程中,发包方必须按时按规定付款给承包方,如个别户不按时交款,从断缝砍开,采用停工措施,造成的工程时间、经济损失由户主承包全部责任,违约金为50000 元(大写:伍万元整)。如发包方款项按照到位,承包方不按时竣工验收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50000 元(伍万元整)。建筑完工后的垃圾由承包方负责清理。此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如任何一方违约,每一幢楼房,违约方付给守约方违约金100000 元(拾万元整)。在施工中如出现质量不合格,必须返工至合格,所须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返工经验收合格后,发包方不得以此为借口,拒付工程款,更不得无理取闹。 七、在施工过程中物价涨跌不作调整。 八、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为施工许可证办好时间为准。 开工日期为:年月日 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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