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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政储出(2013)62号地块1#-3#商务办公楼、集中地下室工程安全细则余政储 - 改

余政储出(2013)62号地块1#-3#商务办公楼、集中地下室工程

编制:

审批:

浙江宏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余政储出(2013)62号地块项目工程监理部

2017年9月30日

工程概况:

建设工程名称:余政储出(2013)62号地块1#-3#商务办公楼、集中地下室工程

建设工程地点:杭州市余杭区未来科技城新区,良睦路以西,红卫北路以北,闲林东路以东,靠近闲林港和新桥港。

建设单位:杭州左岸实业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浙江工程物探勘察院

设计单位:杭州中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上海星宇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质量监督机构:杭州市余杭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安全监督机构:杭州市余杭区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批准的主要经济指标为:项目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调整前用地面积29496m2,拟建总建筑面积200254.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7480m2,地下室建筑面积52774.7m2,容积率5.0,建筑密度32.72%,绿化率20%,机动车泊位1584个。

调整后用地面积29496m2,拟建总建筑面积207910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47480m2,地下室建筑面积60430m2,容积率5.0,建筑密度29.55%,绿地率20%,机动车泊位1573个。

建设工程工期:本工程施工合同工期为30个月,开工日期暂定2016年3月1日,竣工日期为2018年9月1日,具体日期以委托人书面确认为准。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工程安全要求: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建设工程顺利施工,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特编制安全生产监理实施方案(细则):

一、编制依据

1、设计施工图纸说明;

2、本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和《建设合同》;

3、本项目监理部编制的本项目《监理规划》;

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6)及其它建筑施工安全技术

规范;

5、《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6、施工现场防火规定;

7、《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8、《通用用电设备配电设计规范》GB50055-2011;

9、《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50052-2016;

10、《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2014;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2、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二、开工前安全监理工作

(一)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开工前,总监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并经总监审核、签字后报送建设单位。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核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管理、质量管理和安全保证体系的组织机构,包括项目经理、工长、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配备的人员数量及安全资格培训持证上岗情况;

2、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制定情况;

3、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和电器设备等设置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基坑支护、模板、脚手架工程、起重机械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拆装等方案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情况;

6、冬季、雨季等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制定情况;

7、施工总平面图是否合理,办公、宿舍、食堂等临时设施的设置以及施工现场场地、道路、排污、排水、防火措施是否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和文明施工的要求。

(二)施工单位报审的施工机械设备和配件,审核其是否具有生产许可证或强制性认证、核准、许可证书;是否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施工单位在报审施工机械生产许可证或国家强制认证、核准、许可证书时,应同时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整机型式检验报告,安全保护装置型式检验合格证等,合格证应注明产品主要技术参数、规格型号和编号等。对未纳入生产许可证或国家强制认证、核准、许可管理范围的机械设备,必须通过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产品鉴定。进口施工机械设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施工机械设备主要包括起重机械、挖掘机械、土方铲运机械、凿岩机械、基础及凿井机械、钢筋、混凝土机械、筑路机械以及其他施工机械设备,共计八类。

对于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合同(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安全性能检测的内容一般包括:

1、外形、钢结构、主要焊接部位;

2、各工作机构;

3、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如限制器、限位、保险装置及防护罩;

4、各电气、液压系统;

5、各部位零部件等。

(三)施工现场从事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拆卸活动的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资质。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拆装方案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安装、拆卸施工的作业环境;

2、安装条件、安装拆卸作业前检查、安装制度;

3、安装工艺流程及安装要点;

4、升降及锚固作业工艺;

5、安装后的检验内容和试验方式;

6、拆卸工艺流程及拆卸要点;

7、各工序、各部位有关的安全措施;

8、安装、拆卸安全注意事项。

(四)审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对达到期限的,必须经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检测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验检测结果、鉴定结论负责。

(五)检查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制定,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是否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的作业人员必须进行公司、项目部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方能上岗;

2、岗位安全培训,包括管理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安全培训;

3、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施工单位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

4、变换工种、变换工地的安全培训教育,施工单位待岗、转岗的员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操作技能和安全操作知识的培训;

5、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施工单位应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

6、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包括季节性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教育等。

(六)审核施工单位是否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落实到位。

(七)审核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八)督促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

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警示标志。

三、现场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

(一)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及消防安全工作,冬季防寒夏季防暑、文明施工、卫生防疫等工作,会同业主、施工单位组建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小组,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不定期的组织质量/安全综合检查,发现违章作业的责令其停止施工,发现隐患的责令其停工整改。监理人员根据工程情况对现场安全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对主要结构、关键部位和安全情况进行重点监控。

(二)施工用电的监理要点:

1、根据工程用电负荷情况要求施工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监理工程师审查,方可实施。

2、对施工现场电工及用电人员进行检查。

(1)电工作业人员应持有相关部门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是否符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操作规程;

(3)电工人员不得带电作业,当确需带电作业时,必须设监护人,严禁独立作业;非电工人员严禁进行电工及电工维修作业;电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电工器具,严禁徒手或使用可导电物进行挂接、虚接等违章作业;

(4)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照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对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进行运转前检查,严禁带“病”作业;

3、定期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进行检查。

(1)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是否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一致;

(2)变压器容量、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是否与“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一致;

4、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 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5、定期检查接地电阻,绝缘电阻和漏电保护器漏电动作及参数测定记录表;

6、在巡视检查施工现场中,对发现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处理,并履行复查;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配电室及自备电源的检查要点:

检查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配电室耐火等级不得低于3级,室内设置防火砂箱和专用消防器材。

8、施工现场对外电路的安全距离及防护的检查要点:

1)在建工程不得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施工,搭设作业棚。建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等其他杂物,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周边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最小安全距离应符合下表规定;

表3.1

牌,架设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采用线路暂时停电或其他可靠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应有电气工程手技术人员各专职安全人员防护。

防护设施与外电线路之间的安全距离应不小于表3.2规定,且防护设施应坚固、稳定且对外电线路的隔离防护应达到IP30级;

表3.2

3)电气设备现场周围不等存放易爆物、污源和腐蚀介质,否则应予清除或做防护处置;防护等级必须与环境条件相适应。

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的检查要点:

(1)在施工现场专用变压器供电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中,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保护零线连接,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

(2)当施工现场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的接地、接零保护应与原系统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做保护接地。

采用TN系统做保护接零时,工作零线(N线)必须通过总漏电保护器,保护零线( PE线)必须由电源进线零线重复接地处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形成局部TN-S接地保护系统。

(3)PE线上严禁装设开关或熔断器、严禁通过工作电流、严禁断线。

(4)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系统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5)在TN系统中保护零线每一处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电阻值允许达到10Ω的电压系统中,所有重复接地的等效电阻值不应大于10Ω。在TN系统中,严禁将单独敷设的工作零线再做重复接地。

10、施工现场配电箱及电气元件设置的检查要点:

(1)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的设置是否满足《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要求。配电箱布置,着重监督施工单位做好以下工作,使施工用电趋于规范化和专业化:

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的用电设备(含插座);金属箱架、门、安装板不带电的金属外壳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护栏等均需采用绿黄双色多股软绝缘导线与PE保护零线做可靠连接。

(2)是否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

(3)开关箱是否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推荐“三级配电、三级

漏保”配电保护方式,有无一箱多用现象。

(4)开关箱有无漏电保护或保护器失灵现象。

(5)配电箱内是否按级别分别装设了总隔离开关(可见明显断开点的)。

(6)配电箱、开关箱设置安装高度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安装位置是否合理。

(7)配电箱、开关箱外形结构是否能防雨、防尘。配电箱、开关箱内闸具有无损坏。

(8)漏电保护器是否安装设在总配电箱、开关箱靠近负荷的一侧(先闸后保),有无用于启动电气设备的操作现象。

(9)开关箱必须装设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器。

漏电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分级设置:

A级配电箱:I△n<100mA T△n<0.1S

B级配电箱:I△n<50mA T△n<0.1S

C级配电箱:I△n<30mA T△n<0.1S

手持电动工具、夯土电动机械、潮湿场所等活动箱内须采用I△n<15mA T △n<0.1S 的漏电保护开关。

(10)配电箱必须采用定型产品。箱内漏电保护开关需定期检查,并有记录,若停用超过3个月以上或转换现场或发生大电流短路掉闸的情况之一者,应采用专用检测仪重新检测,合格后方准使用。

(11)对配电箱、开关进行定期检修,检查时,必须分断前一级电源并先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12)、配电箱须分别设置N线接线端子报和DE连接端子板,并按规定安装在箱体下方两侧。采用-30×4搪锡铜板制作。

(13)、交流、直流焊机须配置弧焊机触电保护器,设专用箱。

(14)、消防供用电系统、消防泵保护须设专用箱,配电箱内设漏电声光报警器,空气开关采用无载保护型。

(15)、订购空气开关、漏电保护器、电焊机二次降压保护器等临电工程电器产品必须有电工产品安全认证、试验报告、工业产品安全许可证,订购配电箱时应对电气开关、导体进行选择计算,并明确标示电器系统图。

(16)、经过负荷开关的选择计算,总开关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与分开关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相适应、分开关的额定值、动作整定值与用电设备容量相

适应。

(17)、箱门内侧应标示明晰的电气系统图,箱体外标识应有:用电危险专用标识,箱体级别及箱体标识,颜色标志为通体橘黄色,箱体文字采用楷体,英文字用大写。

11、施工现场临时用配电线路的检查要点:

(1)是否采用五芯电缆,严禁四芯电缆外敷一根导线或采用四芯铠装电缆的铠作为保护接零使用。

(2)埋地电缆在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介质腐蚀场所以及引出地面从2.0m高到地下0.2m处,是否加设防护套管(防护套管内径不小于电缆外径的1.5倍)。

(3)是否存在电缆老化、破皮未包扎现象,过道电缆有无过道防护。

(4)是否有架空电缆,其设置是否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要求。

(5)电缆必须包含淡蓝、绿/黄二种颜色绝缘芯线。淡蓝色芯线用作N线,绿/黄双

色芯线用作PE线,严禁混用,接地电阻不应大于4Ω,保护零线线径不小于工作零线线径,且不得小于2.5mm2铜线。统一为绿/黄色绝缘导线。

(6)电缆线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埋地敷设应设方位标志。

1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照明设备的检查要点:

(1)生活区照明线路必须单独设置漏电保护器。

(2)遂道、人防工程、高温、导电灰尘、比较潮湿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5米等场所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Ⅴ。

(3)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4)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5)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6)在脚手架、物料提升机井架上安装临时照明时,照明线路是否穿管敷设。

(7)施工现场照明系统宜使三相平衡,其中每一相回路上,灯具和插座数

量不得超过25个,负荷电流不宜超过15A。

(8)施工配电对如下进行审查,以满足施工现场用电量及安全生产需要。

用电量计算:依下公式进行

P=1.05-1.1(K1ΣP1/cosφ+K2ΣP2+ K3ΣP3+ K4ΣP4)

式中:P—供电设备总需安装量(KVA)

P1——电动机额定功率(KW)

P2——电焊机额定容量(KVA)

P3——室内照明容量

P4——室外照明容量

cosφ—电动机平均功率因数(施工现场最高0.75—0.78,一般为0.65—0.75)

(9)导线截面选择的理论和公式:

按机械强度选择:导线必须保证不致因一般机械损伤折断。

按容许电流选择:导线必须承受负载电流长时间通过引起的升温。

导线电压降必须在一定限度内。

所选用导线截面必须同时满足以上三项要求。在建筑工地配电线路较短,导线截面可由容许电流选定,计算公式如下:

①、按最小机械强度选择导线截面:架空BX=10㎡,BLX=16 ㎡(BX为外护套橡皮线、BLX为橡皮铝线)

②、按安全载流量选择导线截面:Ijs=KX*Σ(Pis)/3*Ue cosφ式中:Ijs —计算电流、KX—同时系数(取0.7—0.8)、Pis—有功功率、Ue—线电压、cos φ—功率因数

③、按容许电压降选择导线截面:S= KX*Σ(Pe*L)/Ccu*△U式中:S—导线截面、Pe—额定功率、Pis—负载到配电箱的长度Ccu—常数(三相四项制77、单项12.8)△U—允许电压降、临时用电用8%、正式电路取10%

(10)施工机械:

1、焊接机械应放置在防雨和通风良好的地方。焊接现场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

木制作及装修工程加工现场要有适当的距离和分隔,交流弧焊机的一侧电源线不应大于5m,进线侧必须设置防护罩。

2、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一般情况下不允许超过5m,并且不允

许有接头。手持电动工具应按不同的分类,必要时操作者应佩带经检测合格的(并在合格有效期内)的绝缘手套。现场配用的插座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

3、使用潜水泵放入水中或提出水面时,必须切断电源,严禁拉拽电缆或出水管。

4、使用焊机焊修其他用电设备是必须首先判断该机电设备的电源,并暂时拆除该机

电设备的PE线方可焊接。

5、机械安装应稳定牢固,露天应有雨棚.开关箱与机械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其电源线路应穿管固定。操作及分、合闸时应能看到机械各部位工作情况。

1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的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监理安全技术档案,内容是否真实、齐全;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是否具备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资料;

②是否具备技术交底资料;

③是否具备临时用电检查验收表;

④是否具备电气设备的试、检验凭单和调试记录;

⑤是否具备接地电阻、绝缘测试记录表;

⑥是否具备定期检(复)查表;

⑦是否具备电工维修工作记录。

(2) 是否具备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相关检查、记录附表,填写是否规范、真实,有效。

14 、督促施工单位对临时用电施工方案中的应急预案进行定期演练,做到有备无患。

(三)脚手架安全监理要点:

1、根据工程实际要求施工单位编制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具有针对性,且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否则监理单位不予审批。

2、脚手架基础平整、夯实、混凝土硬化,外脚手架不宜支在屋面、雨棚、阳台处,确因工程需要搭设的脚手架,要分别对外脚手架和屋面、雨棚、阳台等

部位的结构稳定性进行计算并采取有效措施。其设计计算书和安全措施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

3、外脚手架结点设置应符合要求,且必须画出制作详图。

4、立杆间距应符合要求,外侧设置剪刀撑,严禁搭设单排脚手架。

5、根据建筑物的高度要求铺脚手板,且应将安全网固定在脚手架外立杆里侧。

6、脚手架搭设前应对架子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双方履行签字手续。分段验收合格并挂牌后可使用。

7、小横杆的设置、杆件搭设必须符合要求。

8、架体内的立杆距墙体大于20㎝的必须铺设站人片。

9、脚手架材质表面应平整、光滑,无锈蚀、裂纹、分层、划道和硬弯,新用钢管要有出厂合格证。扣件应符合建设部《钢管脚手扣件标准》要求。

10、卸料平台应有单独的设计计算书和搭设方案。设置限载牌,平台临边防护到位。

(四)模板工程安全监理要点:

1、模板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未经企业技术负责人签字和盖章,监理单位不予审批。

2、支撑系统立杆稳定必须符合施工方案要求。

3、模板上材料应堆放均匀并不得超过施工方案的规定。

4、拆除模板时应设置临时警戒线并派专人监护,不得留有未拆除的悬空模板。

5、模板拆除前必须办理拆模审批手续,经现场技术负责人及监理签字后方可拆除。

6、模板拆除前必须有混凝土强度报告,强度达到规定要求后方可进行拆模审批和模板拆除工作。

(五)外用电梯安全监管要点:

1、安全装置应进行试验,确保灵敏度有效。吊笼门应有电气或机械连锁装置。每二年必须经生产厂家或具有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才能继续使用。

2、卸料平台必须设置防护门,非工作状态时,应关闭防护门。地面进料口

上方搭设规范、牢固的防护棚。

3、司机必须持岗上证,每班作业前按规定进行试车。

4、外用电梯必须制定详细的安装拆卸方案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有关部门审批。基础应有设计计算书并有施工详图。安装拆卸队伍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资格,取得资质证书。

5、架体与建筑结构的附着装置应符合说明书或施工方案要求且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6、控制箱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电梯金属结构、设备外壳必须做好保护接零。架体重复接地,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7、超出相邻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应装置避雷装置。遇恶劣天气应停止作业。

(六)塔吊安全监管要点:

1、塔吊安装拆卸必须有专项施工方案,能够指导现场施工,塔吊基础要求有设计计算书和施工详图。施工方案必须经拆装单位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有关部门审批。

2、拆装方案编制和拆装单位必须具有相应的《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许可证》等级证书,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浙江省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证书》。

3、塔吊指挥、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塔吊指挥应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七)施工现场“三宝”、“四口”安全标志:

1、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者必须戴好安全帽。

2、脚手架外侧、楼层临边、井架等处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或拦护。安全网必须有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书以及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发放的准用证等。

3、施工现场搭架、支模等高处作业均应系安全带。

4、楼梯口、电梯口、预埋洞口、坑井口、通道口、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做好防护。防护设施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牢固可靠,防护栏杆漆刷红白相间色。

5、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平面图,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通道口均应挂设相关的安全标志。施工机械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定。

(八)现场文明施工:

1、现场设置明显的“形象标志”牌,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根据环境要求设置符合要求的围档。

2、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残污物。主干道用混凝土硬化,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河道。

3、材料堆放分门类、悬挂标牌。易燃、易爆物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建筑物垃圾及时清运,建立清扫制度。

4、生活设施应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施工现场每层设置临时卫生设施,严禁随地大小便。建立现场卫生责任制。

5、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成立领导小组,配备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人员。高层建筑(30M及以上)应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

6、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窃、斗殴、赌博等事件发生。

7、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燥声、固体废气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8、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四、在实施安全监理时,遇到下列情况总监下达暂时停工指令:

1、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情况,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对已发生的工程安全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实施时;

4、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使用没有合格证明文件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及施工人员进场施工时;

7、出现安全事故时。

五、安全生产监理岗位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总责;

2、确定工程项目安全监理机构和人员,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监理岗位职责,全面指导监理机构开展安全监理工作;

3、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并提出审核意见;

4、督促、检查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实施安全监理工作情况;

5、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有关各方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情况开展检查;

6、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时,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7、在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时,督促施工单位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及时向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善后工作;

8、及时向公司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二、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1、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根据职责分工,确定各自安全监理的范围及重点,履行监督检查的职责,并承担相应的安全监理责任;

2、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并提出审查意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批准后的方案实施;

3、积极参加总监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提出检查意见。指导监理员做好安全监理的旁站、巡视、检查工作;

4、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施工现场易发事故的危险源和薄弱环节,实行重点监控;

5、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形成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向总监报告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要求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并将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及时回复监理单位;

6、在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及时向总监报告,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善后工作;

7、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

三、安全监理员职责

1、根据职责分工,服从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安排,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实施旁站监理、巡视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2、积极参加总监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

3、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如发现有不符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形成安全事故隐患的,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并按《监理工程师通知书》的要求,检查、记录施工单位的整改情况;

4、在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时,及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报告,并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和善后工作;

5、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工作。

浙江宏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余政储出(2013)62号地块项目工程监理部

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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