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职业技能鉴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职业技能鉴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职业技能鉴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职业技能鉴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职业技能鉴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1、实习学生进车间必须穿好工作服,并扎紧袖口。女生须戴安全帽。加工硬脆工件或高速切削时,须戴眼镜。

2、实习学生必须熟悉车床性能,掌握操作手柄的功用,否则不得动用车床。

3、车床启动前,要检查手柄位臵是否正常,手动操作各移动部件有无碰撞或不正常现象,润滑部位要加油润滑。

4、工件、刀具和夹具,都必须装夹牢固,才能切削。

5、车床主轴变速、装夹工件、紧固螺钉、测量工作、清除切屑或离开车床等都必须停车。

6、装卸卡盘或装夹重工件时,要有人协助,床面上必须垫木板。

7、工件转动中,不准手摸工件,或棉丝擦拭工件,不准用手去清除切屑,不准用手强行刹车。

8、车床运转不正常,有异声或异常现象,轴承温度过高,要立即停车,报告指导师傅。

9、工作场地保持整洁。刀具、工具、量具要分别放在规定地方。床面上禁止放各种物品。

10、工作结束后,应擦净车床并在导轨面上加润滑油。关闭车床电门,拉开墙壁上的电闸。

二、插床安全操作规程

1、插活前,要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加润滑油。

2、调整行程要合适,避免刀杆与工件顶撞。

3、工作中必须检查工件是否压紧有无松动,用压板压工件时,螺丝不准伸出过长。

4、转动工件时,须先松开压板螺丝转动后上紧。

5、工作中,不准探头或伸手摸加工面及刀尖,手更不能放在螺丝压板上。

三、手工锻打锤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岗位固定、按次序把工具排好,以防碰伤。

2、工作前先着手检查工具,工具是否有飞刺,锤头楔是否牢固,以免飞出伤人。

3、打锤要准,不准打冷砧子。

4、大锤横打或轮打时、先看背后是否有人。

5、打大锤严禁带手套。

6、大铲截料,料快掉时,移至砧边要轻打。

7、经常请除砧上的氧化皮。

8、根据锻件形状,先选择火钳。

9、锻件要烧够温度,用火钳夹牢锻件,、防止飞件伤人

10、大锤小锤配合好,动作协调要一致。

四、电阻炉安全操作规程

1、电阻炉操作人员一定要戴好劳动保护品。

2、检查设备完好情况,做好开炉前的准备工作。

3、电阻炉使用时,切勿超过最高工作温度,以免烧坏电热元件。

4、定期检查电阻炉控制器各个接线头的连接是否良好。

5、炉膛内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随时清除炉膛内氧化物等物。

6、装料取溶液时,严禁掉入炉膛内,以防电阻丝短路。

7、下班后要有专人切断电源。

五、锻造安全操作规程

1、实习时要穿好工作服、工作鞋。

2、工作前必须进行设备及工具检查,当工具开裂及铆钉松动时,不准使用。

3、操作时要思想集中,掌钳者必须夹牢和放稳工件,打锤者应按掌钳指挥要求操锤,注意控制锤击方向。

4、握钳时将钳把臵于体侧,不要正对腹部。也不要将手放入钳股之间。

5、锻打时,锻件应放在下抵铁的中央,锻件及垫铁等工具必须放正、放平,以防飞出伤人。

6、踩踏杆时,脚根不许悬空,以保证操作的稳定和准确。不锤击时,应随即将脚离开踏杆,以防误踏出事故。

7、不要用手模或脚踏未冷却透的锻件。需要拿模锻件,则必须以水检验温度后,方可拿取。

8、不得随意拨动锻压设备的开关和操纵手柄等。严禁用锤头空击下抵铁,也不许锻打过烧或已冷的锻件。

9、不要站立在容易飞出火星和锻件毛边的地方。

六、滚齿机安全操作规程

1、铣齿轮时,毛坯底面与工作台之间的高度不能低于机床规定高度。

2、轮坯垫圈的直径,应小于被加工齿轮根圆直径的3毫米。

3、刀杆、刀杆支架、刀杆垫圈、刀孔装卡时应擦净。装卡铣刀时,要穿入合适的键。

4、搬动刀架角度时,要注意刀架下滑。

5、根据被加工齿轮的要求,在吃刀前应对调整部位检查。

6、铣斜齿轮时,一定要把工件卡牢,以免在铣削中发生转动。不准碰撞刀架,不准拆开走刀丝杠,提升刀架必须退刀。

7、开快速时,铣刀不准与工件碰撞,退出时距离不得太长,以免刀架与工作台碰撞。

8、被加工齿轮的模数、直径等,不允许超出机床的技术规范。

9、挂轮时应切断电源。

七、焊接安全操作规程

1、实习时要穿好工作鞋。电焊操作要戴好面罩和电焊手套等防护用品。

2、电焊机外壳应接上地线;焊钳手把和导线的绝缘应良好,以防止触电。

3、焊钳任何时候都不得放在工作台上,以免短路烧坏电焊机。

4、电焊机或线路发热烫手时,应立即停止工作。

5、焊后清渣时,注意敲渣方向,以免焊渣烫伤脸目。

6、氧气瓶不得撞击和高温烘、晒,不得沾上油脂或其它易燃物品。

7、乙炔发生器或乙炔瓶和氧气瓶附近严禁烟火。

8、工作前要检查回火防止器的水位,回火时要立即关闭乙炔阀门。

9、工作场地应通风良好,防止有害气体影响健康。

10、焊接操作时,周围不能有易燃易爆物品。

11、操作完毕及下班时,要检查工作场地,交回焊接工具等,并要拉掉电闸。

八、剪板机安全操作

1、剪板前,应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并加入润滑油。

2、以35#钢为限,被剪钢板厚度不得超过12mm,且调整好刀口间隙。

3、带有气割割口及焊头的钢板不得剪切。

4、被剪钢板不得窄于3 mm。

5、剪板时,必须有二人以上时才能操作并注意手的部位,互相间要打招呼,防止出事故。

6、使用后应将各部位及现场清理好。

7、非操作人员不经许可,不得擅自使用设备。

九、空气锤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者必须熟悉气锤的结构、原理、性能,非操作人员不准开气锤。

2、工作前要检查气锤各联结部及螺钉结合处,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若声音不正常应停车检查。

3、气锤开动前要用手摇动油泵手柄,使各润滑处有适当油量。

4、开车前将手柄放在空转位臵上,用手盘车再进行开车,空转 l~2分钟再进行工作。冬天要将拉杆烤热。

5、在工作中经常注意机器的振动及油路是否畅通。各部温度是否正常,气缸温度不准超过45℃,滑动轴承不准超过55℃,滚动轴承不准超过60℃。

6、严禁冷锻或空锤打砧子。锻件超过800℃时剁子和摔子冬天要先用火烤热再使用。

7、锻打料坯范围方料:150kg锤130X130(mm)、65kg锤80 X80(mm)。园料:150kg锤φ145mm,65kg锤φ100mm,250kg锤φ175mm。

8、气锤在连续工作时,锤头在上方停留不可超过1分钟。

9、气锤经常保持清洁,定期擦洗各部件,减速箱的油每学期更换一次,轴颈处经常加黄油。

十、龙门刨床安全操作规程

1、压好工件后,应用手动往返一次,检查有无障碍后方可开车。

2、操作时,工作台面禁止站人或堆放物件。

3、观察工件时,不准将头部伸到刀架与工件之间,否则要停车。

4、上活时,要把工件底面、床面、清扫干净。毛坯毛面向下时,要用垫铁垫实并压紧。

5、刨短工件时,每隔4小时检查一次导轨有无磨损。

6、开车前根据工件需要,对好刀架与台面行程变向挡铁,紧好挡铁螺丝。

十一、外圆磨床安全操作规程

1、安装新砂轮动作要轻,同时垫上比砂轮直径约小三分之一的软垫,并用木锤轻轻打,无杂音后方可开动。操作者侧立机旁,空转试车十分钟,无偏摆和振动后方能使用。

2、机床要清洁,开车前要检查手柄和行程限位挡块的位臵是否正确。

3、当砂轮快速接近工件时,要改用手摇,并用心观察工件有无突起和凹陷。

4、使用顶尖的工件,要检查中心孔的几何形状,不正确的要及时修正,磨削过程中不准松动。

5、平磨工作台使用快速时,要注意其终点。接触面积小的工件磁力不易吸住时,必须加挡块,磁盘吸力减弱时应立即停磨。

6、砂轮未完全处于静止状态时,不许清理冷却液,磨屑或更换工件。

7、平磨砂轮的最大伸出量不得超过25mm,砂轮块要平行。

8、平磨的砂轮损耗二分之一后,重新紧固的压板不许倾斜。

9、平磨工件要有基准面。如有飞刺等物要清理干净。

10、要选择与工件材料相适应的冷却液,磨削时要连续开放和调整好冷却液的流量。

11、砂轮不锋利要用金钢石修理。进给量为0.015~0.02mm,并须充分冷却。

12、磨床专用砂轮,不许代替普通砂轮使用。

十二、牛头刨床安全操作规程

1、调整操作台时,应先松开夹条,上升时先擦干净滑柱,加油。

2、卡活时毛面不得压在工作台面上,必须加垫。紧固压板要放牢,螺丝露头部分。不应过长以免和滑枕顶撞。

3、切断工件时,不准用挤压方法装卡,变速及上刀时必须停车。

4、调整行程后,必须紧固拉杆和偏心。开车前应检查台面上有无工具和其它物品。

5、观察工件时,不准离切削地方太近,严禁正对冲头操作。,

6、搬动刀架角度后,必须紧住螺丝。长行程工作时,刀具进入冲头导轨要检查刀具是否碰导轨。

十三、平面磨床安全操作规程

1、装新砂轮先用木锤轻轻打,无杂音后方可开动。操作人员侧立机旁,空试车十分钟无偏摆或摇动后,才能使用。

2、砂轮在接近工件时,要细心观察工件有无突起和凹陷。磨削过程中要连续开放和调整冷却液的流量。

3、砂轮快速接近工件时要改用手摇。

4、使用顶尖的工件,在磨削过程中不许松动。

5、平磨更换砂轮,要注意不可与砂轮护罩相碰。

6、接触面积小的工件,磁力不易吸住,必须加挡块。

7、平面磨工作台,使用快速时要注意其终点。

8、若磁盘吸着力减弱,应立即停磨。

9、机床运转中,不许从水箱中吸取切削液。

10、砂轮未完全处于静止状态时,不许清理冷却液、磨屑或更换工件。

11、机床要整洁,特别要注意手柄和行程限挡块的位臵是否正确。

12、把砂轮箱推向法兰盘,动作要轻,同时垫上比轮直径小三分之一的软垫。

13、砂轮不锋利要用金钢石修理,进给量为0. 015~0. 02 mm,必须充分冷却。

14、平面砂轮的最大伸出量不得超过25mm砂轮块要平行。

15、平磨的砂轮损耗二分之一后重新紧固的压板不许倾斜。

16、平面工件要有基准面。如有飞刺突起要剔、锉削平。

17、要选择与工件材料相适应的切削液。

18、使用顶尖的工件要检查中心孔的几何形状。

19、磨床专用砂轮,不许代替普通砂轮使用。

十四、钳工安全操作规程

錾切

1、锤头和锤把要安牢固,没有楔子不准使用。

2、锤头和扁铲上不得有飞边、毛刺、碎顶等。

3、锤击时要注意周围环境,根据工作场所情况在工作前放安全网。

4、锤击时应尽量将锤头和锤把上的油擦净,不得戴手套操作。

锉削

1、使用锉刀应装上手柄。

2、锉刀柄不得有裂缝,必须有箍,不得结扎铁丝。

3、锉刀放臵不得伸出工作台外。

4、不准用锉刀撬、砸、敲打其他物品。

5、锉刀在工件上不能推拉过端。

6、不得将坚硬物品放臵于锉刀之上。

划线

l、工件支撑一定要牢固平稳,在支撑过程中要随时加木垫。

2、大工件翻身调面,必须有起重工具,并加木垫。

3、平台要保持洁净,搬动时要防止平面滑伤,保持平台工作面的精度。

锯割

1、锯条不易过松或过紧,以免断裂。

2、锯割工件用虎钳夹持时,锯切位臵不宜伸出过长。

3、工件锯割开始或将要切断时,须轻轻推锯,以防滑出碰手或使锯条断裂。

4、锯切工件一定夹紧,锯切钢件时要润滑。

攻丝套丝

l、工作前必须检查扳牙、扳牙架、丝锥和丝杠是否有损坏裂纹。

2、使用丝锥和扳牙时,一定要垂直加工工件,用力均匀,不要过猛,以防工具及工件损坏,攻不透孔螺丝更要特别小心。

刮研

1、刮刀一定要装好手把方可使用,以免戳伤。

2、刮研时不要用力过猛,以免滑脱刺伤。

3、刮研时工件要轻拿轻放,而合研表面,必须保持清洁。

4、工件研磨时不要用力过猛,推拉时不得过长。

5、研磨大工件要有起重工具。

十五、砂轮机安全操作规程

1、非本车间人员未经车间主任许可不得随便使用。

2、砂轮必须戴好砂轮罩,托架距砂轮不得超过5mm。

3、凡使用者要戴防护镜,不得正对砂轮,而应站在侧面。

4、砂轮只限于磨刀具、不得磨笨重的物料或薄铁板以及软质材料(铝、铜等)和木质品。

5、砂轮机起动后,需待砂轮运转平稳后,方可进行磨削,压力不可过大或用力过猛。砂轮的三面(两侧及圆周)不得同时磨削工件。

6、新砂轮片在更换前应检查是否有裂纹,更换后需经10分钟空转后方可使用。在使用过程中要经常检查砂轮片是否有裂纹、异常声音、摇摆、跳动等现象,如果发现应立即停车报告车间主任和安全员。

7、使用后必须拉闸,要保持卫生。

十六、氩弧焊操作须知

1、氩弧焊操作前须带好电焊帽、电焊手套,穿戴好劳保服装。

2、开机前先检查水管、电线有无跑水和漏电,有问题及时处理。

3、开机时应保证三通:水通、气通、电通;先开水再开电后开气;电应先开电源开关再开控制箱开关,焊接前应接好地线。

4、焊接前要配好氩气保护人员,备好保护罩、焊接时焊工和氩气保护人员密切配合各施其职。

5、焊件在焊接前焊接部位应酸洗或用其他方法处理并用砂布蘸上酒精或丙铜清理干净后,方能进行焊接。

6、焊丝应进行酸洗,规格、材质,要符合焊件和焊缝的要求。

7、氩弧焊操作人员须注意个人卫生,保持环境清洁,以免影响焊缝质量。

8、焊接完成后,关机时应先关控制箱的开关再关电源开关。

9、移动焊机时必须切断总电源方可进行。

十七、铣床安全操作规程

1、安装刀杆、支架、垫圈、分度头、虎钳、刀孔等,接触面均应擦干净。

2、工件毛面不许直接压在工作台面或钳口上,必要时加垫。

3、更换刀杆、刀盘、立铣头、铣刀时,均应停车。拉杆螺丝松脱后,注意避免砸手或损伤机床。

4、万能铣垂直进刀时,工件装卡要与工作台有一定的距离。

5、在进行顺铣时一定要清除丝杠与螺母之间的间隙,防止打坏铣刀。

6、刀杆垫圈不能做其它垫用,使用前要检查平行度。

7、开快速时,必须使手轮与转轴脱开,防止手轮转动伤人。

8、高速铣削时,要防止铁屑伤人,并不准急刹车,防止将轴切断。

9、铣床的纵向、横向、垂直移动,应与操作手柄指的方向一致,否则不能工作。铣床工作时,纵向、横向,垂直的自动走刀只能选择一个方向,不能随意拆下各方向的安全挡板。

十八、镗床安全操作规程

1、装卡工件时工作台面、工件底面必须清理干净。毛面需要向下时,必须垫平并把工件压紧。

2、装卡工件找正应根据工件重量、厚度适当打和压紧,以免损坏或变形。

3、使用转盘转动前要检查上、下、前、后及周围有无障碍。

4、操作中不准将头部伸到孔内查看工件,以免挤伤。

5、车头主轴孔接刀时,要把主轴孔与刀杆的接触面擦干净。

6、加工工件时,需要停车应先停走刀,后停主轴。

十九、台钻安全操作规程

1、非本车间人员和对本设备不熟悉者,未经车间主任同意不得使用。

2、使用前必须全面检查,一切正常方可使用;

3、最大钻孔直径不得超过Φ12mm,调整高度时必须握紧手把。

4、使用时工件要紧固在平口钳上,钻头要夹牢,固定部位要加紧。

5、钻钢件必须使用冷却液,将要钻透时压力要轻,严禁手摸、嘴吹铁屑;

6、钻孔时袖口、头发要扎紧,严禁戴手套。

7、钻孔时精神集中,严禁谈笑,使用后必须清理现场。

8、钻孔时出现意外时,应立即停车。发生事故,立即报告。

二十、数控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一)、安全操作基本注意事项

1、工作时请穿好工作服、安全鞋,戴好工作帽及防护镜,注意:不允许戴手套操作机床;

2、注意不要移动或损坏安装在机床上的警告标牌;

3、注意不要在机床周围放臵障碍物,工作空间应足够大;

4、某一项工作如需要俩人或多人共同完成时,应注意相互间的协调一致;

5、不允许采用压缩空气清洗机床、电气柜及NC单元。

(二)、工作前的准备工作

l、机床工作开始工作前要有预热,认真检查润滑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如机床长时间未开动,可先采用手动方式向各部分供油润滑;

2、使用的刀具应与机床允许的规格相符,有严重破损的刀具要及时更换;

3、调整刀具所用工具不要遗忘在机床内;

4、大尺寸轴类零件的中心孔是否合适,中心孔如太小,工作中易发生危险;

5、刀具安装好后应进行一、二次试切削。

6、检查卡盘夹紧工作的状态;

7、机床开动前,必须关好机床防护门。

(三)、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l、禁止用手接触刀尖和铁屑,铁屑必须要用铁钩子或毛刷来清理;

2、禁止用手或其它任何方式接触正在旋转的主轴、工件或其它运动部位;

3、禁止加工过程中量活、变速,更不能用棉丝擦拭工件、也不能清扫机床;

4、车床运转中,操作者不得离开岗位,机床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停车;

5、经常检查轴承温度,过高时应找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6、在加工过程中,不允许打开机床防护门;

7、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机床由专人使用,他人使用须经本人同意;

8、工件伸出车床100mm以外时,须在伸出位臵设防护物。

(四)、工作完成后的注意事项

l、清除切屑、擦拭机床,使用机床与环境保持清洁状态;

2、注意检查或更换磨损坏了的机床导轨上的油察板;

3、检查润滑油、冷却液的状态,及时添加或更换;

4、依次关掉机床操作面板上的电源和总电源。

二十一、数控铣床安全操作规程

(一)、安全操作基本注意事项

l、工作时请穿好工作服、安全鞋,戴好工作帽及防护镜,注意:不允许戴手套操作机床;

2、不要移动或损坏安装在机床上的警告标牌;

3、注意不要在机床周围放臵障碍物,工作空间应足够大;

4、某一项工作如需要俩人或多人共同完成时,应注意相互间的协调一致;

5、不允许采用压缩空气清洗机床、电气柜及NC单元。

(二)、工作前的准备工作

1、机床工作开始工作前要有预热,认真检查润滑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如机床长时间未开动,可先采用手动方式向各部分供油润滑;

2、使用的刀具应与机床允许的规格相符,有严重破损的刀具要及时更换;

3、调整刀具所用工具不要遗忘在机床内;

4、刀具安装好后应进行一、二次试切削。

5、检查卡盘夹紧工作的状态;

(三)、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禁止用手接触刀尖和铁屑,铁屑必须要用铁钩子或毛刷来清理;

2、禁止用手或其它任何方式接触正在旋转的主轴、工件或其它运动部位;

3、禁止加工过程中量活、变速,更不能用棉丝擦拭工件、也不能清扫机床;

4、铣床运转中,操作者不得离开岗位,机床发现异常现象立即停车;

5、经常检查轴承温度,过高时应找有关人员进行检查;

6、在加工过程中,不允许打开机床防护门;

7、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机床由专人使用,他人使用须经本人同意;

(四)、工作完成后的注意事项

1、清除切屑、擦拭机床,使用机床与环境保持清洁状态;

2、检查润滑油、冷却液的状态,及时添加或更换;

3、依次关掉机床操作面板上的电源和总电源。

二十二、数控线切割机床安全操作规程

(一)、安全操作基本注意事项

l、工作时请穿好工作服、安全鞋,戴好工作帽及防护镜,注意:不允许戴手套操作机床;

2、要移动或损坏安装在机床上的警告标牌;

3、注意不要在机床周围放臵障碍物,工作空间应足够大;

4、某一项工作如需要俩人或多人共同完成时,应注意相互间的协调一致;

5、不允许采用压缩空气清洗机床、电气柜及NC单元。

(二)、工作前的准备工作

1、机床工作开始工作前要有预热,认真检查润滑系统工作是否正常,如机床长时间未开动,可先采用手动方式向各部分供油润滑;

2、认真检查运丝机构、工作液系统是否正常,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检查高频电源工作是否正常,调整好相关参数;

4、检查工作是否卡紧,保持工件与高频电源极板的良接触。

(三)、工作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l、禁止用手接触运丝机构;

2、禁止用手接触正在加工的工件;

3、机床运转中,操作者不得离开岗位

(四)、工作完成后的注意事项

1、清除切屑、擦拭机床,使用机床与环境保持清洁状态

2、检查润滑油、冷却液的状态,及时添加或更换;依次关掉机床操作面板上的电源和总电源。

二十三、数控铣床实习安全操作规程

1、每次开机后,必须首先进行回机床参考点的操作。

2、在手动方式下操作机床,要防止主轴和刀具与机床或夹具相撞。

3、当显示屏出现报警号时,要先查明报警原因,采取相应措施取消报警后再进行操作。

4、拆卸刀具时,要先打开压缩机,待气压达到3bar后,再执行松刀指令。若刀柄暂时未达到松刀状态,手持刀柄等待数秒。

5、运行程序前要先通过对刀确定工件坐标系原点。对刀后要立即修改机床零点偏臵参数,以防程序不正确运行。

6、运行程序自动加工前,必须进行机床空运行。空运行时必须将Z向提高一个安全高度。

7、自动加工中出现紧急情况时,立即按下复位键或急停按钮。

8、机床运行过程中,操作人员不能离开。

9、未经培训人员不得进行机床操作。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不准操作本机床。

二十四、全功能数控车床实习安全操作规程

1、数控装臵出厂前,已经按照标准加工条件对参数进行了优化设臵,一般不得更改这些参数。如果有绝对必要更改这些设定,必须充分理解相应参数作用并经教学部同意后才能进行更改。

2、数控装臵通电后,到屏幕显示出初始画面为止的这段时间,不得触摸操作面板上的按键,按钮或开关。

3、数控装臵通电完成后,必须执行手动返回参考点操作,不回参考点软限位无效。

4、使用手轮或快速移动方式移动各轴位臵时,一定要看清机床x、z各方向“+、—”号标牌后再移动。首先要先慢转手轮,观察机床移动的方向无误后方可加快移动速度。

5、将程序输入机床后,需进行图形模拟,准确无误后再进行机床试运行并且将刀具离开工件端面100mm以上。

6、在开始加工以前,确认已关好机床防护门。

7、对于已经运行的程序不应进行插入、删除等类似操作。

8、加工过程中,认真观察切削及冷却状况,确保刀具及机床的正常运行及工件的质量。

9、在程序运行过程中需暂停测量工件尺寸时,要使机床完全停止、主轴停转方可进行测量,避免发生人身事故。

10、关机时要使主轴停转3分钟后方可关机。

11、关机时必须首先关掉操作系统,等屏幕没有显示后方可断电。

12、实习完毕清理场地,关闭防护门。

二十五、加工中心实习安全操作规程

1、实习人员操作前应按规定穿好工作服、扎紧袖口,不准穿凉鞋、戴手套,女同学应戴工作帽并把长发放在工作帽内。

2、操作前应认真听取教师讲解,掌握机床的结构和性能,牢记加工要领和操作规程,认真观摩指导教师的操作。机床开动时,观摩操作的同学不得触摸机床任何部位。

3、初次接通电源时,必须确认三相电源(A、 B、 C)的相序。以防机床反转。

4、机床启动前,要认真检查三液面(润滑油液面、液压油液面、冷却液液面)的高度。

5、机床启动后,确认压力表的指针在指定范围内后,方可开车。

6、首件加工时必须首先进行机床动作检查和防止刀具干涉检查,确认刀具运行轨迹无障碍。

7、工件加工前,检查并确认刀具在刀具库中的位臵,避免刀具错位发生切削事故;认真检查并确认工件是否夹紧,防止工件滚动损坏刀具。

8、机床运行时必须关闭机床防护罩和刀具防护罩。

9、当出现运行异常时应立即按下紧急停车按钮。

10、下班前要清理场地,关闭总电源。

二十六、维修安全操作规程

1、维修中,安全用电至关重要。在检修设备之前,应详细阅读电路检修仪器的使用说明,严格按照安全操作的技术规范和要求使用仪器仪表。

2、检查设备故障原因之前,首先拔下接电插头,仔细检查电线的绝缘情况,外皮是否被损、电器件是否潮湿,是否有接地保护装臵。在潮湿季节,必须确认已接地后再做修理。通电试机时禁止用湿手接触电器。需要移动设备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3、维修过程中,要可靠地进行布线连接。当设备出现异味气味、异常噪声及温度过高时,应立即停止维修并进行检查。

4、禁止使用其它金属丝代替熔断丝,并严格按原规定更换。禁止用一般胶布等非绝缘品来代替电工胶布。

5、所有维修使用的电气仪表设备及用电器具,必须经常检查,一旦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排除。维修过程中,暂时离开现场或不使用器具时应切断电源。

6、化学药品如酒精、无水氯化钙、甲醇及汽油等,要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并用要远离热源。使用时要避免碰撞,使用后要及时盖上塞盖,放臵在安全的地方。

7、浸润化学药品或汽油的棉纱、纸屑不得随意丢放,应妥善处理。

二十七、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工必须熟悉车间的电气线路和电气设备的种类及性能,对电气设备性能未充分了解,禁止冒险作业。

2、电工每日应定期检查电缆、电机、电控制台等设备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检查电机温度时,先检查无电后,再以手背试验。

3、除临时施工用电或临时采取的措施外,不允许架临时电线,不允许乱挂灯,仪表工具和电焊机等应用安全的开关和插座,原电气线路不得擅自更改。

4、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定期检修保养,不用的电气设备线路要彻底拆除。

5、部分停电作业,当临近有电体距检修人员0.9米以下者,须用干燥木材橡皮或绝缘材料作可靠的临时遮拦。

6、使用电动工具时,有防触电保护。

7、使用梯子时,梯子与场面之间角度以60度为宜,在水泥场面使用梯子时,要有防滑措施,并要有人扶住梯子。

8、发现设备任何导电部分接地时,在未切断电源前,除抢救触电者,一律不允许靠近,离开周围4米之外,室内离开1.8米,以免受跨步电压损伤。

9、在修理设备时,拉下开关和闸刀,必须在开关和闸刀处挂上“禁止合同,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在带电设备遮栏上和禁止通行的过道处,应挂上“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挂上“应在此工作”的警示牌。

职业技能鉴定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规章 制度 1

职业技能鉴定规章制度 【篇一: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 清远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 规章制度目录 一、鉴定所简 介 .......................................................... .1 二、职业资格证鉴定流 程 ...........................................2 三、工作人员岗位职责...........................................4 四、财务管理制度 (8) 五、鉴定工作流程...................................................13 六、档案管理制 度 .................. ..............................15 七、考务规 则 (17) 八、考场规 则 (19) 九、考评员守

则 (21) 十、试题管理岗位职责...........................................26 十一、工作安全保卫制度.......................................27 十二、教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28 十三、鉴定所规章制 度 (29) 清远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简介 清远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是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设立 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承担清远市佛冈县初级职业技能鉴定活动,年鉴定能力5000人。 佛冈县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鉴定工种包括:美容师、美发师、维修电工、计算机操作员等。凡需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大中专院校、社会培训机构及各类劳动者,均可与我所联系报名。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将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服务! 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文康路劳动社保大厦507室联系电话:4278129联系人:李老师 职业资格证鉴定流程

职业技能鉴定电工

职业技能鉴定电工 国家实施 水利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 职业技能鉴定的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知识、操作技能和职业道德三个方面。这些内容 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 过编制试卷来进行鉴定考核。 职业技能鉴定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内容是依据国家职业(技能) 标准、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即考试大纲)和相应教材来确定的,并通过编制试卷来进行鉴定 考核。 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加工典型工件、生产作 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计分一般采用百分制,两部分成绩都在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 百分网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要求 参加 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培训班 不同级别鉴定的人员,其申报条件不尽相同,考生要根据鉴定公告的要求,确定申报 的级别。一般来讲,不同等级的申报条件为:参加初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学徒期满的在职 职工或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参加中级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初级技能证书并连续工作5年 以上、或是经劳动行政部门审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以及其他学校毕业生;参加高级鉴定人员必须是取得中级技能证书5年以上、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生产作业可 少于10年、或是经过正规的高级技工培训并取得了结业证书的人员;参加技师鉴定的人员 必须是取得高级技能证书,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 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有传授技艺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参加高级 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任技师3年以上,具有高超精湛技艺和综合操作技能,能解决本工 种专业高难度生产工艺问题,在技术改造、技术革新以及排除事故隐患等方面有显著成绩,而且具有培养高级工和组织带领技师进行技术革新和技术攻关能力的人员。 百分网申请职业技能鉴定报名 申请职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可向当地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提出申请,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 请表。报名时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培训毕(结)业证书、《技术等级证书》或工作单位劳资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终审稿)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2009年修订)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1-06-16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兆欧表、万用表、示波器等电工仪器仪表和使用相应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对家用制冷器具、家用空调器具、家用电热器具、家用电动器具等家用电器进行维护、修理和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推理、学习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中级、高级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师和具有必要的家电产品测试修理仪表及工具设备的实践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职业技能鉴定监考人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系各类考试的监考工作,特制定本监考工作规范。 一、考试开始前 1、监考人员应事前熟悉考务办公室及考场位置、监考场次 和监考时间。提前30分钟到达考务办公室,签字领取试卷,核对本场考试的课程、班级、考试形式,清点试卷、答题纸及草稿纸份数和考试人数。 2、监考人员应于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组织考生按规定 座位入座,并尽可能保持考生间距离。若有疑问应立即请示考务办公室,不得擅自作主。 3、监考人员在开考前应提醒考生将准考证置于考桌右前 方,核查准考证,清退无证考生。必须重申考试纪律,完整宣读考场规则。 4、监考人员提醒考生将带入考场的书本、纸张及其它复习 资料放到考场前指定地点;提醒考生清理座位及周边桌面及抽屉内所有物品;提醒考生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 5、监考人员考前应擦净黑板,在黑板上醒目位置书写“严 肃考纪,端正考风”,以及本场考试所考课程名称、考试班级、考试形式、收发试卷时间等信息。 二、考试过程中 1、两名监考人员应保持考场一前一后,认真履行监考职能。

2、监考人员不得在考场内长时间交谈,不得吸烟或做其它 与监考无关的事,不得抄题做题,不得中途离开考场,手机应关机或置于振动。 3、试卷如有缺页、缺题,监考人员应及时通过流动监考人 员向考务办公室报告,并及时补发。考生如有因考题不清楚提出询问,监考人员可当众说明,但不得对试题内容做任何解释。 4、监考人员如发现有考生违纪行为,应及时处理,并将违 纪形式、详细情节如实记录在《呼和浩特职业学院学生考试违纪事实认定表》中,并签名,考试完毕交考务办公室。 5、考试过程中如有其它偶发事件,应立即报告流动监考员、 巡视员或考务办公室。 6、考试过程中,如有考生提前交卷,应按第三条第2款的 方式处理。 7、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 三、考试结束时 1、提醒考生“考试时间已到,停止答题”,同时注意维持 好考场纪律。 2、要求考生将试卷整理好,正面朝下放于桌面上,并安静 离开考场。 3、按考号顺序收回考试试卷、答卷、及草稿纸,整理整齐, 清点答卷份数。

工程测量员职业技能鉴定实操考试知识讲解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工程测量员中级操作技能考核试卷 注意事项 1.考试时间60分钟 2.本试卷依据2008年颁布的《工程测量工国家职业标准》命题 3.请首先在试卷的指定处填写你的姓名、准考证号、单位 4.请仔细阅读各题的内容和要求,在规定位置填写你的答案 考场编号:姓名: 准考证号:单位: 第一题:测回法测量三边形内角 (本题考试时间: 30分钟) 1.考核内容 (1)用DJ6型经纬仪测回法完成一个三边形三个内角的观测; (2)完成必要记录和计算;并求出三边形内角和闭合差; (3)对中误差≤±1mm,水准管气泡偏差﹤1格。 2.考核要求 (1)严格按测回法的观测程序作业; (2)记录、计算完整、清洁、字体工整,无错误; (3" (4)内角和闭合差fβ允≤±″ 3.考核标准(此题满分100分,占总成绩的50%) (1)以时间t(分钟数)为评分主要依据(详见下表)。 评分标准分四个等级,具体得分分数由所在等级内插评分,表中M代表成绩分数。 (2)根据点位对中误差情况,扣1~3分。 (3)根据水准管气泡偏差情况,扣1~2分。 (4)根据角度及闭合差计算情况,扣20~30分。 (5)根据卷面整洁情况,扣1~5分。(记录划去1处,扣1分,合计不超过5分。)

4.考核说明 (1)考核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提示,各人独立完成仪器操作、记录、计算及校核工作; (2)主考人有权随时检查是否符合操作规程及技术要求,但应相应折减所影响的时间; (3)若有作弊行为,一经发现一律按零分处理; (4)考核前考生应准备好中性笔或HB铅笔、计算器,并应提前自行找好前后视人; (5)考核时间自架立仪器开始,至递交记录表并拆卸仪器放进仪器箱为终止; (6)数据记录、计算及校核均填写在相应记录表中,记录表不可用橡皮檫修改,记录表以外的数据不作为考核结果; (7)主考人应在考核结束前检查并填写经纬仪对中误差及水准管气泡偏差情况,在考核结束后填写考核所用时间并签名。 (8)测回法测量考核记录表见“水平角测回法记录表”。 (9)本考核不设补考环节,属一次终考制。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标准

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2009年修订)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2011-06-16 1. 职业概况 1.1 职业名称 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 1.2 职业定义 使用兆欧表、万用表、示波器等电工仪器仪表和使用相应工、夹、量具仪器仪表及检修设备,对家用制冷器具、家用空调器具、家用电热器具、家用电动器具等家用电器进行维护、修理和调试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具有一定的观察、判断、推理、学习能力;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晋级培训期限:初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中级不少于300标准学时;高级不少于150标准学时;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高级技师不少于150标准学时。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中级、高级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培训家用电器产品维修工高级技师的教师应具有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2年以上或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1.7.3 培训场地设备 满足教学需要的标准教师和具有必要的家电产品测试修理仪表及工具设备的实践场所。 1.8 鉴定要求 1.8.1 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8.2 申报条件 ——初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 经本职业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有关政策规定

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相关政策规定 为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工作,集团公司根据国家、铁路总公司和集团公司相关文件,整理汇集了各等级职业技能鉴定资格审查相关 政策规定,供各单位参照执行。 一、政策依据 (一)国家及铁路总公司规定 1.《国家职业标准》 2.《铁路高技能人才工作实施办法》(铁劳卫[2006]236号) 3.关于明确规范动车组有关工种职名的通知(劳卫组函[2007]59号) 4.《全路技术能手评选表彰办法》(铁劳卫函[2009]100号) 5.《铁路职业技能竞赛技术规程》(铁劳卫函[2009]162号) 6.《铁路职业技能培训规范》(铁劳卫[2010]75号) 7.《关于批准崔宝山等1810名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通知》(劳卫组函 [2011]81号)

8.《中国铁路总公司技师、高级技师考评聘任管理办法》(铁总劳卫[2016]182号) 9.《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开展铁路技能人才岗位聘任制改革试点的通知》(铁总劳卫函[2017]535号) 10.《中国铁路总公司劳卫部关于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劳卫组电[2017]118号) 11.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公布《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劳卫[2017〕338号) 12.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公布《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铁总劳卫[2017〕339号) 1. (二)集团公司规定 1.《上海铁路局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上铁劳卫发[2011]57号) 2.《关于进一步明确职业技能鉴定部分规定的通知》(劳工函[2012]9号) 3.《关于进一步明确持证上岗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工函[2012]113号) 4.《上海铁路局技能大师工作室建设管理办法》(上铁劳卫[2013] 153号)

职业技能鉴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职业技能鉴定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车床安全操作规程 1、实习学生进车间必须穿好工作服,并扎紧袖口。女生须戴安全帽。加工硬脆工件或高速切削时,须戴眼镜。 2、实习学生必须熟悉车床性能,掌握操作手柄的功用,否则不得动用车床。 3、车床启动前,要检查手柄位臵是否正常,手动操作各移动部件有无碰撞或不正常现象,润滑部位要加油润滑。 4、工件、刀具和夹具,都必须装夹牢固,才能切削。 5、车床主轴变速、装夹工件、紧固螺钉、测量工作、清除切屑或离开车床等都必须停车。 6、装卸卡盘或装夹重工件时,要有人协助,床面上必须垫木板。 7、工件转动中,不准手摸工件,或棉丝擦拭工件,不准用手去清除切屑,不准用手强行刹车。 8、车床运转不正常,有异声或异常现象,轴承温度过高,要立即停车,报告指导师傅。 9、工作场地保持整洁。刀具、工具、量具要分别放在规定地方。床面上禁止放各种物品。 10、工作结束后,应擦净车床并在导轨面上加润滑油。关闭车床电门,拉开墙壁上的电闸。 二、插床安全操作规程 1、插活前,要检查各部位是否正常,加润滑油。 2、调整行程要合适,避免刀杆与工件顶撞。 3、工作中必须检查工件是否压紧有无松动,用压板压工件时,螺丝不准伸出过长。 4、转动工件时,须先松开压板螺丝转动后上紧。 5、工作中,不准探头或伸手摸加工面及刀尖,手更不能放在螺丝压板上。 三、手工锻打锤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岗位固定、按次序把工具排好,以防碰伤。 2、工作前先着手检查工具,工具是否有飞刺,锤头楔是否牢固,以免飞出伤人。 3、打锤要准,不准打冷砧子。 4、大锤横打或轮打时、先看背后是否有人。 5、打大锤严禁带手套。 6、大铲截料,料快掉时,移至砧边要轻打。 7、经常请除砧上的氧化皮。 8、根据锻件形状,先选择火钳。 9、锻件要烧够温度,用火钳夹牢锻件,、防止飞件伤人 10、大锤小锤配合好,动作协调要一致。 四、电阻炉安全操作规程 1、电阻炉操作人员一定要戴好劳动保护品。 2、检查设备完好情况,做好开炉前的准备工作。 3、电阻炉使用时,切勿超过最高工作温度,以免烧坏电热元件。 4、定期检查电阻炉控制器各个接线头的连接是否良好。 5、炉膛内经常保持清洁干燥,随时清除炉膛内氧化物等物。 6、装料取溶液时,严禁掉入炉膛内,以防电阻丝短路。 7、下班后要有专人切断电源。 五、锻造安全操作规程 1、实习时要穿好工作服、工作鞋。 2、工作前必须进行设备及工具检查,当工具开裂及铆钉松动时,不准使用。 3、操作时要思想集中,掌钳者必须夹牢和放稳工件,打锤者应按掌钳指挥要求操锤,注意控制锤击方向。 4、握钳时将钳把臵于体侧,不要正对腹部。也不要将手放入钳股之间。 5、锻打时,锻件应放在下抵铁的中央,锻件及垫铁等工具必须放正、放平,以防飞出伤人。 6、踩踏杆时,脚根不许悬空,以保证操作的稳定和准确。不锤击时,应随即将脚离开踏杆,以防误踏出事故。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分类表模版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分类表 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分类表 A类 行业工种名称 服务中餐烹饪人员(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等)、西餐烹饪人员(西式 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等)、心理咨询人员(心理咨询师) 机械 数控机床(数控车工、数控铣工等)、加工中心操作人员(加工中心操作工等)、机械热加工人员(焊工等) 制药生物技术制药(品)人员(生化药品制造工、发酵工程制药工、疫苗制 品工、血液制品工、基因工程产品工等)、药物制剂人员(药物制剂工、淀粉 葡萄糖制造工等) 其他文物保护作业人员、金属工艺品制作人员(景泰蓝制作工、金属摆件 工等)、雕刻工艺品制作人员(工艺品雕刻工等)、美术品制作人员(装饰美 工、雕塑翻制工、壁画制作工、油画外框制作工、装裱工、版画制作工等) B类 行业工种名称 文职行政事务管理人员(人力资源管理师、信息管理师、项目管理师、理 财规划师等) 市场营销电子商务人员(电子商务师等)、物流师(物流师等) 服务调酒和茶艺人员(调酒师、茶艺师等)、营养配餐人员(营养配餐员等)、摄影化妆服务人员(摄影师、冲印师、艺术化妆师等)、验光配镜人员 (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等)、洗染织补人员(洗衣师、染色师等) 社区物业管理人员(物业管理员等)、安全保卫和消防人员(保安员、违 禁品检查员、金融守押员、灭火员、消防抢险救援员、防火员、建筑物消防员、火灾暸望观察员等) 塑料.化工精细化工产品生产人员(有机合成工、农药生物测试试验工、 染料标准工、染料应用试验工、染料拼混工、研磨分散工、催化剂制造工、催 化剂试验工、涂料合成树脂工、制漆配色调制工、溶剂制造工、化学试剂制造工、化工添加剂制造工等)、信息记录材料生产人员(片基制造工、感光材料 制造工、感光材料试验工、暗盒制造工、废片.白银回收工、磁粉制造工、磁记 录材料制造工、磁记录材料试验工、感光鼓涂敷工等)、橡胶和塑料制品生产加 工人员(橡胶制品配料工、橡胶炼胶工、橡胶半成品制造工、橡胶成型工、橡 胶硫化工、废胶再生工、塑料制品配料工、塑料制品成型制作工等)、火工品制 造人员(雷管制造工、索状爆破器材制造工、火工品装配工、爆破器材试验工等)、煤化工生产人员(备煤筛焦工、焦炉调温工、焦炉机车司机、煤制气工、 燃气储运工等) 机械.电子机械冷加工人员(车工、铣工、刨插工、磨工、镗工、钻床工、 组合机床操作工、制齿工、螺丝纹挤形工、抛磨光工、拉床工、锯床工、刃具 扭作工、弹性元件制造工等)、机械热加工人员(铸造工、锻造工、冲压工、 剪切工、金属热处理工、粉末冶金制造工等)、特种加工设备操作人员(电切

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

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培养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作风过硬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实现单位科学发展、安全发展,根据陕煤化集团《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试行)》(陕煤化司发〔2012〕243号)文件及集团公司《职业技能鉴定与管理实施办法》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建立单位内部职业技能鉴定考评机制。依据国家和煤炭行业职业技能资格考核标准、陕煤化集团及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考评工作。 第三条建立职业技能考评激励机制。坚持公平公正、评聘分离、使用和考核相结合、待遇与业绩相联系的原则。实行技能岗位津贴,激励技能岗位职工立足岗位成才。 第四条推行职业准入制度,对从事技术操作岗位的人员,必须具有或在规定期限内取得相应岗位工种的初级技能等级资格。技能等级鉴定实行逐级晋升的考评原则,不得跨级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五条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计划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进行分级组织实施。 第六条成立单位职业技能鉴定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技

师以下技能等级的考核评审。 职业技能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成员:副总工程师各部门、车间负责人 职业技能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具体负责职业技能评审组织协调、单位内部职工职业技能竞赛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职业技能鉴定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 (一)在集团公司职培训单位的指导下,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相关工作,承担集团公司培训单位委托安排的鉴定任务。 (二)编制单位年度职业技能鉴定计划,组织职工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三)负责组织安排职业技能鉴定前强化培训工作。 (四)审核上报参评人员资格,协助集团公司培训单位做好培训及鉴定工作。 第三章鉴定对象和申报条件 第八条鉴定对象 (一)转正后的学徒工和熟练工。 (二)专业院校毕业生毕业后在技术操作岗位工作的职工。

《维修电工》(三级高级)职业技能鉴定实操试题

《维修电工》(三级/高级)职业技能鉴定 可编程序控制器—答题卷(3.4.03 PLC控制机械滑台) 一、考核要求: 1、要求:根据给定的设备和仪器仪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程序设计、安装、调试等工作,达到考核题规定的要求。 2、时间:60分钟 二、评分原则: 按照完成的工作是否达到了全部或部分要求,由考评员按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在规定的时间内考核不得延时。 三、考核内容: 机械滑台上带有主轴动力头,在操作面板上装有起动按钮S01、停止按钮 S02(其工作方式见考核要求2选定)。工艺流程如下: 1、当工作台在原始位置时,按下循环启动按钮S01,电磁阀YV1得电,工作台快进,同时由接触器KM1驱动的动力头电机M起动。 2、当工作台快进到达A点时,行程开关SI4压合,YV1、YV2得电,工作台由快进切换成工进,进行切削加工。 3、当工作台工进到达B点时,SI6动作,工进结束,YV1、YV2失电,同时工作台停留3秒钟,当时间到,YV3得电,工作台作横向退刀,同时主轴电机M停转。 4、当工作台到达C点时,行程开关SI5压合,此时YV3失电,横退结束,YV4得电,工作台作纵向退刀。 5、工作台退到D点碰到开关SI2,YV4失电,纵向退刀结束,YV5得电,工作台横向进给直到原点,压合开关SI1为止,此时YV5失电完成一次循环。

四、考核要求: 1、编程方法由考评员指定: ⑴用FX2系列PLC简易编程器编程 ⑵用计算机软件编程 2、工作方式由考评员设定: A.机械滑台连续循环与单次循环可按S07自锁按钮进行选择,当S07为“0”时机械滑台连续循环,当S07为“1”时机械滑台单次循环; B.机械滑台连续循环,按停止按钮S02机械滑台立即停止运行,当再按启动按钮S01,机械滑台继续运行; C.连续作3次循环后自动停止,中途按停止按钮S02机械滑台立即停止运行,并按原路径返回,直到压合开关SI1才能停止;当再按启动按钮S01,机械滑台重新计数运行。 3、按工艺要求画出控制流程图; 4、写出梯形图程序或语句程序(考生自选其一); 5、用FX2系列PLC简易编程器或计算机软件进行程序输入; 6、在考核箱上接线,用电脑软件模拟仿真进行调试。

技能鉴定管理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制度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全公司生产技能人员综合素质,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根据《劳动法》、《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动部发[1993]134号)、《吉林省电力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试行)》,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职业技能鉴定是对本企业内部从事发电企业特有工种和通用技术工种的劳动者进行职业资格(即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资格)的考试考核。 第三条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是本企业的技能鉴定主管部门(鉴定基地),负责联系吉林省电力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站(以下简称“省中心站”)(以及其他特有工种人员的鉴定监管部门),实施对企业各类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其他相关生产单位配合执行。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国电双辽发电有限公司(国电双辽发电厂)。 第二章机构职责 第五条人力资源部(本企业技能鉴定基地)职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有关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有关规定。

(二)负责制定本企业相关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计划。 (三)负责鉴定报名的组织工作和鉴定费用的收缴工作。 (四)负责实施本企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核的准备工作和操作技能考核实施工作。 (五)负责操作技能考核成绩的综合评定和传送。 (六)建立和管理本企业职业技能鉴定档案。 (七)自觉接受“省行业中心”和“省中心站”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六条各个生产单位配合完善鉴定基地如下条件: (一)具有与所鉴定职业(工种)及其等级或类别相适应的培训、考核场地及设备。 (二)具有与所鉴定职业(工种)及其等级相适应的,并符合国家标准的操作技能考核设备和检测仪器。 (三)有熟悉鉴定工作业务、组织能力强的管理人员和思想素质好、职业道德高尚、业务能力强的考评人员。 (四)有完善的管理办法和考核制度。 第三章申报条件及程序 第七条凡隶属本企业从事电力行业职业(以及相关工种)的职工,均可申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鉴定报名工作。 第八条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

初、中、高级、技师及高级技师职业技能鉴定指南教学内容

员工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指南 一、申报条件 申报条件:指申请从事本职业相应等级职业技能鉴定的人员必须具备的学历、培训经历和工作经历等有关条件。 1、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1、经本职业初级(五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2年以上; 3、本职业学徒期满。 2、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 1、取得本职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中级(四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4、取得经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四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3、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

1、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三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5、连续10年以上从事本职业工作,经本职业高级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备下述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国家职业资格二级(技师):(一)、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者可申报技师资格鉴定: 1、取得本职业(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并在本职业(工种)连续工作2年以上,或者虽不满2年但具有相关职业(工种)的中级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大专)毕业证书和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并从事本职业(工种)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一年半学制式技师学院毕业证书者并从事本职业(工种)1年以上。 3、取得相同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以上并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受学历、资历(工作年限)、职业资格等条件的限制,破格直接申报技师职业资格鉴定:

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所(站)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完善职业技能鉴定制度,实现职业技能鉴定的社会化管理,促进职业技能开发,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加快国家通用工种和石油化工行业特有工种及国家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职业技能鉴定规化管理,根据国函[1990]52号发布的《工人考核条例》、劳动部发布的《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和《推行职业书制度,完善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管理体系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职业技能鉴定含从事通用工种和石化行业特有工种及计算机信息高新技术操作的劳动者进行职业技能等级鉴定,高级技师和技师资格的考评。 第三条本鉴定所(站)是在执行国家劳动部门有关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的基础上,受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与集团公司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直接领导的实施职业技能鉴定的场所,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确定的各项业务工作,并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第四条《中华人民国职业书》是国家对申请人专业(工种)学识、技术能力的认可,是求职、任职、独立开业和单位录用的主要依据,是国外技术劳务合作与劳务输出的具有法律效应的证件。 第二章鉴定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本职业技能鉴定所(站)是具体承担对待业人员、从业人员、各级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和其他职业培训机构的毕(结)业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事业性机构。在管理上实行所(站)长负责制,下设考务、质检、证书管理及档案管理等岗位。 第六条鉴定所(站)职责 (一)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的申请,对申报者进行资格审查,经鉴定中心核准后,签发; (二)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考核或考评; (三)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务; (四)汇总鉴定成绩,并报送鉴定中心; (五)向鉴定中心提供鉴定报告,对考评小组的工作提出评价意见; (六)协助鉴定中心办理证书手续,并负责向鉴定合格者发放职业书; (七)负责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等工作;

XX公司员工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

XX公司员工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建立员工职业技能鉴定制度,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应于公司在岗各工种员工职业技能的鉴定。 第三条本办法职业技能鉴定是指按照国家职业标准,通过国家指定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对公司在岗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进行评价,经鉴定合格者发给相应的初级工(五级)、中级工(四级)、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 第二章职业技能鉴定的范围和步骤 第四条凡从事国家规定的通用工种和煤炭行业特有工种人员均进行职业技能鉴定。鉴定采取先特有工种、后通用工种的步骤进行。 第三章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机构

第五条由工会和人力资源部联合组建公司职业技能鉴定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公司组织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2、联系上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对申请者进行职业技能鉴定,或在上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指导下组织对申请者进行职业技能鉴定; 3、协调鉴定过程中的有关事项。 第四章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 第六条职业技能鉴定以《山西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为依据,运用职业技能鉴定考核评价手段,对员工进行初、中、高级技能等级的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资格的考评。职业技能鉴定的对象是: 1、现在岗未取得职业资格证的人员; 2、工种变更重新上岗人员; 3、在实践工作中充分利用本专业精湛技艺,为公司做出突出贡献,要求进一步提升技能等级的人员。 第五章职业技能鉴定的申报条件和程序

第七条申报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申报参加初级工鉴定: (1)在本工种连续工作2年及以上的; (2)经劳动预备制培训考试合格的工员。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申报参加中级工鉴定: (1)取得本工种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连续工作5年及以上的; (2)在本工种连续工作7年及以上的; (3)取得与申报鉴定工种相近专业的中专、中技、职高学历的。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申报参加高级工鉴定: (1)取得本工种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连续工作7年及以上的; (2)取得与申报鉴定工种相近专业大专以上学历的。 4、参加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本工种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在工种连续工作3年以上,具有丰富的生产实践经验和操作技能特长,能解决本工种关键操作技术和生产工艺难题,具备传授技艺能力和培养中级技能人员能力的人员。 5、参加高级技师鉴定的人员必须是取得本工种技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在本工种连续工作5年以上,具备高超精湛技

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核规程

职业技能鉴定操作技能考核规程 一、鉴定前的准备阶段 (一)主考提前1小时,召集考评人员、工作人员召开考前会。 1、检查考评人员、工作人员劳保用品的穿戴和胸卡的佩带。 2、主考宣读《考评人员职责》。 3、主考宣布当日鉴定项目评分标准及有关注意事项。(二)副主考在开考前30分钟,召集应试人员开考前会。 1、监考检录应试人员。 2、副主考宣读《实际操作考核规则》。 3、安全员进行考前安全教育。 4、副主考主持应试人员抽号,决定人员分组和入场应试的先后顺序。 (1)监考按花名册顺序点名。 (2)副主考监督应试人员抽号。 (3)监考在花名册上记录应试人员所抽号码,最后填在考核记录评分表上。

(三)考评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考核工位,熟悉所负责的鉴定项目,根据鉴定项目进入对应工位做考前准备。 1、领取鉴定项目所需技术标准。 2、领取和检查鉴定所需的总成件、零部件、消耗材料等。 3、领取并检查本项考核所需的工具、量具等。 4、检查鉴定中所需的辅助设施。 5、各项检查准备工作完毕,即向主考报告。 二、鉴定阶段 (一)组织应试人员进入考场。 1、监考到副主考处领取应试人员鉴定评分表。 2、监考到指定的应试人员休息地点叫号、点名,5分钟后仍未到达者,按应试人员自动弃权处理,并作好记录。 3、监考对应试人员身份证、准考证和考试通知单进行验证,杜绝替考。 4、安全员对应试人员劳保用品穿戴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的应向应试人员说明,并要求立即改正。否则,禁止进入考场,并做弃权处理。

5、经过上述验证、检查符合要求后,随即组织应试人员进入指定工位。 (二)应试人员在操作工位做5-10分钟的准备工作 1、考评人员向应试人员宣布鉴定项目,并简单介绍鉴定项目名称、内容及要求。 2、应试人员检查设备、工具、材料等的准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向考评人员报告。 (三)鉴定正式开始 1、考评小组长宣布鉴定正式开始。 2、考评人员观察应试人员的操作方法和操作步骤,对照评分标准,独立打分,互不商量。 3、考评人员在应试人员实际操作期间,应避免交谈行为,以免影响应试人员的正常操作。 4、应试人员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提出更换设备、工具或材料要求,只要实际需要应允许,由考评人员通知工作人员代领。

职业技能鉴定所规章制度流程

精心整理 则 (17) 八、考场规则 (19) 九、考评员守则 (21)

精心整理 十、试题管理岗位职责 (26) 十一、工作安全保卫制度 (27) 十二、教学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28) 十三、鉴定所规章制 度 5000人。 507室

职业资格证鉴定流程(一)申报程序

清远市第五职业技能鉴定所 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一、职业技能鉴定所长职责 在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领导下,全面负责鉴定所的管理工作。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省、市职 (一)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法规、政策和规定,自觉接受省、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指导、监督、检查。以提高鉴定质量、服务社会为宗旨,切实做好职业技能鉴定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二)在所长的领导下,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管理和计划审定工作。

(三)负责职业技能鉴定所的建设及设备购置管理工作,不断完善职业技能鉴定所的鉴定条件,努力提高鉴定工作质量。 (四)制定职业技能鉴定所建设发展规划和调整意见。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的咨询服务和信息统计工作。 (五)组织申报人员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 (九)完成所长、副所长及陕西省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职业技能鉴定所考务管理岗位职责 在正、副所长领导下,从事职业技能鉴定所的日常考务管理工作。(一)负责鉴定公告的审核、发布。

(二)受理职业技能鉴定申请,对申报表进行资格初审,经副所长、所长审核后,提交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审批。负责准考证的核发工作。(三)负责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的具体安排和各项准备工作。(四)负责试卷的提取及保管工作。 (五)协助所长组织和管理好鉴定前考评员、监考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专业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监考人员的安排及检查工作。 上报。 续。 分析。 准。 (四)负责财务记账、算账、报销工作,有权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报销给予拒付。 (五)整理、保管会计凭证、资料,并按规定及时归档。 (六)按规定办理现金收、付、银行结算业务,保管好库存现金、各种有价票据。

02.职业技能鉴定实操考试考场规则

职业技能鉴定实操考试考场规则 一、应考人员应按《准考证》所指定的考点、时间和编号参加考试。 二、考试预备信号发出后,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对号进入操作工位。入场时,按技能鉴定工程要求,携带所需技能鉴定操作工具,并按职业和劳动保护要求着装,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 三、应考人员除带规定的工具和资料外,其它书籍、笔记、复习资料等,或已加工过类似考件和可供作弊的工具,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四、应考人员入场后应认真检查操作工位,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要求、或考件分发错误、考件有严重缺陷等,应及时向考评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五、应考人员不准冒名顶替。操作期间不得向考评员询问技术问题。 六、应考人员要严格遵照工种(专业)操作工艺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有传递、剽窃、舞弊行为,不准交换与考试有关的原料、工夹量具或成品、半成品,不得在工件或成品上作任何记号。 七、应考人员要爱护公物,注意节约,保证安全,对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考评员有权制止,停止其操作,取消考试资格。 八、因设备故障或工具损坏不能进行操作时,应考人员可向考评员提出,经首席考评员确认后可暂停进行,由首席考评员与场地负责人协商处理。 九、考场内严禁吸烟、喧哗。 十、除佩戴标志的考评员、巡视员外,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十一、考试时间终止后,应考人员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将操作台(或工位)清理干净,主动请考评员给予验收。 十二、对违反考场规则、考试纪律的人员,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酌情扣分、考件作废等处理;对扰乱考场秩序,妨碍操作正常进行,造成恶劣影响等情节严重的,取消考试资格,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并通知应考人所在单位进行纪律处分。 贵州省第111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等级一览表

附件1 中央国家机关职业技能鉴定工种、等级一览表专业工种等级 烹饪中式烹调师、中式面点师---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高级技师 (一级)餐厅服务员---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 服务营业员--- ---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 客房服务员、前厅服务员 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 --- 汽车汽车驾驶员、汽车维修工 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 修建管工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高级技师 (一级) 花卉园艺工---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高级技师 (一级) 保安员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 --- 印刷平版印刷工、计算机排版工 校对工 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 平装混合工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 --- 机电维修电工、机修钳工 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高级技师 (一级)电子设备装接工、制冷工 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 音响调音员、仓库保管工 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 --- 话务员 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 幼教保育员初级 (五级)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 ---- 科研辅助半导体芯片制造工---- 中级 (四级) 高级 (三级) 技师 (二级) ----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管理制度

林学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及鉴定工作管理制度 一、考评人员登记表(此表在国家林业局鉴定指导中心) 职业技能鉴定考评人员应具有定期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鉴定培训,并获得相应工种职业资格鉴定考评员资格证书,在证书有效期间根据本系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工作的需要,可参与具体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各工种考评小组组长和成员由林学系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安排确定。具有考评员资格的教师要填写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登记表,报系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备案。 林业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登记表

二、考评员资格证书(鉴定站管理员保管) 三、考评人员工作守则 1、严格遵守考评人员的职责,完成规定的各项任务。 2、在执行考评和考务工作时必须佩带考评人员胸卡。 3、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做好考核评分工作,做到公道正派,廉洁奉公。 4、严格遵守和执行职业技能鉴定程序和考场规则。 5、严守考评纪律,不许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以权谋私,并主动接受考评组长的监督。 6、按时到达工作岗位,忠于职守、履行职责。有事不能到场考评,应提前与组长请假。 7、履行职责期间,不擅离职守,因病不能继续履行职责时,要经小组长同意方可离岗。 8、保守鉴定试题秘密和鉴定成绩的秘密。 四、监考人员守则 1、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

2、考生及入考场后,先核查照片御准考证是否一致。 3、对试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 4、对违纪考生,视情节轻重,先警告,严重者,报告下组长处理,填写考场记录。 5、考场内不得吸烟、读书看报、不准说话,不准将试题带出考场。 6、考试结束后按照考号顺序装订试卷。 7、考试期间与考试无关的人员不得入场干扰考试。 8、遵守考场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 五、考生须知 1、考生应了解有关职业技能鉴定的政策规定。 2、考生申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应持有效证件,严禁伪造和弄虚作假。 3、考生要服从鉴定站以及考评员、监考人员安排,并接受监督、检查。 4、参加考试时必须带《准考证》。 5、考生提前30分钟到达考场或指定的地点。 6、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 7、考生不得替考,不准将《准考证》借与他人。 六、考场规则 1、考场应整洁、明亮,材料设备齐全,仪器符合要求。 2、考试前一天标示出考场编号,考生编号,张贴《考生须知》。 3、考试时考生将《准考证》放到桌子上,以便核查。 4、考生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考试,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 5、考试只允许将必要的考试文具代入考场,其他无凭一律不得带进考场。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