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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的职业危害因素(一)

建筑行业的职业危害因素(一)
建筑行业的职业危害因素(一)

建筑行业的职业危害因素(一)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第一是种类繁多、复杂,几乎涵盖所有类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既有施工工艺产生的危害因素,也有自然环境、施工环境产生的危害因素,还有施工过程产生的危害因素。既存在粉尘、噪声、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的危害,也存在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温作业、低温作业、高原(低气压)作业、水下(高压)作业等产生的危害,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的危害也相当突出。|

一个施工现场往往同时存在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同施工过程存在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次,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护难度大。建筑施工工程类型多;建筑施工地点复杂;作业方式多样。施工工程和施工地点的多样化,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多变性,受施工现场和条件的限制,往往难以采取有效的工程控制技术设施。

建筑行业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有:

一、粉尘

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多种粉尘,主要包括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以及其他粉尘等。

1、矽尘产生于以下作业: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铺路机、压路机、打桩机、钻孔机、凿岩机、碎石设备作业;挖方工程、土方工程、地下工程、竖井和隧道掘进作业;爆破作业;喷砂除锈作业;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措施.docx

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措施 (1)关注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重点。据2009年5月22日卫生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2008年全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卫办监督发[2009]86号)结果分析,2008年全国“职业中毒呈现行业集中趋势。急性职业中毒以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主要分布在化工、煤炭、冶金等行业。慢性职业中毒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主要分布在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行业。” 这一分析结果提示我们,预防职业中毒是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重点,其中尤其要关注以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的急性职业中毒,以及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的慢性职业中毒。 (2)从源头抓好预防职业病危害。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应当进行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对存在高毒作业的化工企业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3)抓好作业场所预防职业病危害的措施。 ①对企业应进行职业卫生评价。一是经过职业卫生评价,对已投产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落后的生产及工艺应予以淘汰,或进行技术革新与改造。二是通过评价应重点加强对泄漏源的安全管理。泄漏是化工企业中常见的事故,不仅会引发职业中毒,而且可能会引发火灾与爆炸。如化工企业中常见的泄漏源有储罐与管道上的孔洞及裂纹、阀门与泵体的裂纹等。要建立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测定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泄漏源,防止因密闭性能不好、设备管理不善、检测检修不到位,而造成“跑、冒、滴、漏”现象严重,有毒有害气体大量逸出,而酿成急性职业中毒等伤亡事故。 ②对进入高毒物品作业场所人员要加强劳动保护措施。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时,应事先保持作业场所良好的通风状态,确保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防护用品;要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未采取以上规定措施或者采取的措施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安排作业人员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设备、容器或者狭窄封闭场所作业。维护、检修存在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 1范围 本准规定了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基本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防护措施及应急救援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逮、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的企业、事止及个体经济组织的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及卫生行政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和项目监理对施工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索职业接触限值第l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193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GBZ/T198使用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职业病危害防护规程 GHZ/T205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 GB/T3608高处作业分级 GB/T l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绎、使用与维护 GB 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称准。 3,1 施工现场 经批准进行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参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3.2 项目经理 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授权或委托代理人。 3.3 项目经理部 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的组织机构。 3.4 项目监理 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且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或责任人。 3.5 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3.6 项目分包 承包人将其承包合同中所约定工作的一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简称分包。 4 基本要求 4.1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项目经理为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施工经理为直接责任人。施工队长、班组长是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施工队、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2 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施工项目,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施工现场的职业卫生管理,检查督促分包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内容应当在分包合同中列明。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特点,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适用于分包队或临时工的施工活动。 4.3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施工规模配备专职卫生管理人员。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万M2及以下的工程至少配备1人。1万M2~5万M2的工程至少配备2人。5

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措施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7435 (解决方案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措施标准版本

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措 施标准版本 操作指导:该解决方案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1)关注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重点。据20xx年5月22日卫生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20xx年全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卫办监督发[2009]86号)结果分析,20xx年全国“职业中毒呈现行业集中趋势。急性职业中毒以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主要分布在化工、煤炭、冶金等行业。慢性职业中毒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主要分布在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行业。” 这一分析结果提示我们,预防职业中毒是化工行

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重点,其中尤其要关注以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的急性职业中毒,以及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的慢性职业中毒。 (2)从源头抓好预防职业病危害。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应当进行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对存在高毒作业的化工企业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

AQ/T 4269-2015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规范发表时间:2015-04-22 来源:职业卫生网浏览次数:12187 评论:0 顶:0 踩: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的基本要求、工作程序和报告编写格式等。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工作场所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工作。用人单位日常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标准不适用于放射性物品的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Z 2(所有部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159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60(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GBZ/T 189(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GBZ/T 192(所有部分)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3 术语和定义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occupational hazards monitoring 对工作场所劳动者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采样、测定、测量和分析计算。 4基本要求 4.1检测工作应遵循国家质量管理的相关规定,开展检测工作的机构应取得计量认证,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 4.2评价监测、日常定期检测、监督监测应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 4.3异常工况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应注明检测时工作场所的生产状况。 4.4在易燃、易爆工作场所采样(测量)时,应使用防爆型采样(测量)设备。

建筑行业的职业危害因素

建筑行业的职业危害因素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第一是种类繁多、复杂,几乎 涵盖所有类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既有施工工艺产生的危害因素, 也有自然环境、施工环境产生的危害因素,还有施工过程产生的危 害因素。既存在粉尘、噪声、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的 危害,也存在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温作业、低温作业、高 原(低气压)作业、水下(高压)作业等产生的危害,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的危害也相当突出。| 一个施工现场往往同时存在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同施工过程存 在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次,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护难度大。建筑施工工程类型多;建筑施工地点复杂;作业方式多样。施工工 程和施工地点的多样化,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多变性,受施工现场和 条件的限制,往往难以采取有效的工程控制技术设施。 建筑行业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有: 一、粉尘 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多种粉尘,主要包括矽尘、水泥尘、电 焊尘、石棉尘以及其他粉尘等。 1、矽尘产生于以下作业: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铺路机、压路机、打桩机、钻孔机、凿岩机、碎石设备作业;挖方工程、土方工

程、地下工程、竖井和隧道掘进作业;爆破作业;喷砂除锈作业; 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2、水泥尘产生于以下作业:水泥运输、储存和使用。 3、电焊尘产生于以下作业:电焊作业。 4、石棉尘产生于以下作业:保温工程、防腐工程、绝缘工程作业; 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5、其他粉尘产生于以下作业:木材加工产生木尘;钢筋、铝合金切 割产生金属尘;炸药运输、贮存和使用产生三硝基甲苯粉尘;装饰 作业使用腻子粉产生混合粉尘;使用石棉代用品产生人造玻璃纤维、岩棉、渣棉粉尘 二、噪声 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主要是机械性噪声和空气动力性 噪声。 1、机械性噪声产生该类噪声的作业主要有:凿岩机、钻孔机、打桩机、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自卸车、挖泥船、升降机、起重机、混凝土搅拌机、传输机等作业;混凝土破碎机、碎石机、压路机、 铺路机、移动沥青铺设机和整面机等作业;混凝土振动棒、电动圆锯、刨板机、金属切割机、电钻、磨光机、射钉枪类工具等作业; 构架、模板的装卸、安装、拆除、清理、修复以及建筑物拆除作业等。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 1范围 本准规定了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基本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防护措施及应急救援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逮、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的企业、事止及个体经济组织的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及卫生行政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和项目监理对施工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2.1工作场所有害因索职业接触限值第l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188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193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GBZ/T198使用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职业病危害防护规程 GHZ/T205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 GB/T3608高处作业分级 GB/T l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绎、使用与维护 GB 18871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称准。 3,1 施工现场 经批准进行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参工程的新建、扩建、改

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所占用的施工场地。 3.2 项目经理 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授权或委托代理人。 3.3 项目经理部 在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和职能部门的支持下按照企业的相关规定组建的、进行项目管理的一次性的组织机构。 3.4 项目监理 监理单位派驻工程项且负责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组织机构或责任人。 3.5 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3.6 项目分包 承包人将其承包合同中所约定工作的一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承担,简称分包。 4 基本要求 4.1 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项目经理为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施工经理为直接责任人。施工队长、班组长是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施工队、本班组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4.2 实行总承包和分包的施工项目,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施工现场的职业卫生管理,检查督促分包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内容应当在分包合同中列明。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的职业病危害特点,制定相应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适用于分包队或临时工的施工活动。

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措施(标准版)

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措施(标准版) Security technology is an industry that uses security technology to provide security services to society. Systematic design, service and management.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417

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措施(标 准版) (1)关注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重点。据2009年5月22日卫生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2008年全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卫办监督发[2009]86号)结果分析,2008年全国“职业中毒呈现行业集中趋势。急性职业中毒以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主要分布在化工、煤炭、冶金等行业。慢性职业中毒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主要分布在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行业。” 这一分析结果提示我们,预防职业中毒是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重点,其中尤其要关注以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的急性职业中毒,以及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的慢性职业中毒。

(2)从源头抓好预防职业病危害。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 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应当进行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对存在高毒作业的化工企业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3)抓好作业场所预防职业病危害的措施。 ①对企业应进行职业卫生评价。一是经过职业卫生评价,对已投产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落后的生产及工艺应予以淘汰,或进行技术革新与改造。二是通过评价应重点加强对泄漏源的安全管理。泄漏是化工企业中常见的事故,不仅会引发职业中毒,而且可能会引发火灾与爆炸。如化工企业中常见的泄漏源有储罐与管道上的孔洞及裂纹、阀门与泵体的裂纹等。要建立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测定

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措施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7435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措施正式样本

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主要措 施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解决方案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关注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重点。据20xx年5月 22日卫生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20xx年全国职业卫 生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卫办监督发[2009]86 号)结果分析,20xx年全国“职业中毒呈现行业集中 趋势。急性职业中毒以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 最为严重,主要分布在化工、煤炭、冶金等行业。慢 性职业中毒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 严重,主要分布在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行业。” 这一分析结果提示我们,预防职业中毒是化工行 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重点,其中尤其要关注以一氧化

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的急性职业中毒,以及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的慢性职业中毒。 (2)从源头抓好预防职业病危害。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应当进行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对存在高毒作业的化工企业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告知书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用人单位应定期委托依法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我中心已与2004年12月取得江苏省卫生厅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资质编号:苏卫职技服〔2004〕第0002号。用人单位委托我中心开展相应检测与评价工作时,应仔细阅读下列内容: 一、请用人单位将“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告知书”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委托书”正反两面打印于一张A4纸,认真填写“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后送至我中心职业病防治组(卫生局一楼西侧,昆山市职业病防治联合工作办公室),我中心将根据受委托时间等具体情况安排现场检测时间,并提前通知用人单位。 二、委托的检测项目及检测点可按照A方式或B方式确定: A方式:检测项目及检测点由我中心按照相关规范确定,用人单位应向我中心如实提供生产工艺流程和原辅材料等,必要时我中心需到用人单位生产现场进行识别。 B方式:检测项目及检测点由用人单位确定,我中心只对委托项目进行检测,如因检测项目及检测点的错误而未达到监管部门的要求或导致职业病相关事件(纠纷),我中心不承担责任。 三、对于我中心无能力检测的委托项目,用人单位可委托其他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相应工作,也可委托我中心进行现场采样,样品由我中心委外检验,并由检验机构的出具检测报告书。 四、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检测费用。 五、在开展现场检测采样时,用人单位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并确保现场处于正常生产状态。 六、我中心保证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并于现场检测采样工作完成后15个工作日内出具符合规范的检测报告书。 七、用人单位应将检测结果公示,并告知劳动者。 八、我中心按照上级要求,将检测数据及相关信息录入卫生部职业病危害因素网络直报系统,并告知昆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姜荣明、杜成 联系电话:57383181 昆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〇〇九年一月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职 业 危 害 防 治 措 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一、职业健康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1、公司成立以主管经理为首,行政、人力资源、工会组成的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各分公司主管领导为主的专(兼)职职业健康管理组织,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2、建立健全职工的职业卫生档案和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做好新职工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体检。 3、定期或不定期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健康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熟悉并掌握职业卫生的防治方法和注意事项,杜绝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4、按规定向职工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防护要求的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积极采用新工艺,选用新设备,改善工作条件,杜绝“跑、冒、滴、漏”,实行清洁化生产,从源头控制职业病因素。 5、经常对职业病因素进行监测,定期请由依法取得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职业病因素进行检测、评价,其结果定期向职工公布。 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 新职工人入职后,应进行健康检查,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 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职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3) 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证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 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5) 定期对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职业中毒因素进行检测、评价。 6)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三、职业卫生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保护职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安全生产,走可持续发展道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职业卫生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管理,综合治理”方针,实行“行业监督、企业负责、分级管理,定期考核”的管理体制。企业内部各部门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做好职业卫生工作。 第三条企业职业卫生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对本企业职业卫生工作的监督管理与考核负责。 第四条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HSE)管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

建筑施工企业职业危害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2适用范围 福建高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泗水项目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建筑防水、防腐保温、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3防治方针 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各项目部应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职业病危害种类 根据企业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六大类: 1、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材料的搬运使用、石材的加工。建筑物的拆除,均会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这样的粉尘可发生矽肺病。 2、辐射的危害:在建筑物地下室施工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是在这种作业环境内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

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施工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 3、有毒物品的危害:建筑施工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业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4、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如电气焊时使用锰焊条,除可以产生锰尘外,还可以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电气工人尘肺及慢性中毒。 5、生产性噪声和局部震动危害:建筑行业施工中使用的机械工具如钻孔机、电锯、震捣器及一些动力机械都可以产生较强的噪声和局部的震动,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严重时可造成噪声性耳聋,长期接触震动能损害手的功能,严重时可导致局部震动病。 6、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5防护措施 (一)作业场所防护措施

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主要措施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 主要措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5133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主要措施 Major measures to prevent occupational hazards in the chemical industry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 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1)关注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重点。据20xx年5月22日卫生部办公厅颁布的《关于20xx年全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情况的通报》(卫办监督发[2009]86号)结果分析,20xx 年全国“职业中毒呈现行业集中趋势。急性职业中毒以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主要分布在化工、煤炭、冶金等行业。慢性职业中毒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主要分布在有色金属、机械、化工等行业。” 这一分析结果提示我们,预防职业中毒是化工行业预防职业病危害的重点,其中尤其要关注以一氧化碳、氯气和硫化氢中毒最为严重的急性职业中毒,以及以铅及其化合物、苯和二硫化碳中毒较为严重的慢性职业中毒。 (2)从源头抓好预防职业病危害。对化工企业新建、扩建、

改建的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应当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进行职业中毒危害预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可能产生职业中毒危害的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竣工,应当进行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对存在高毒作业的化工企业建设项目的职业中毒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3)抓好作业场所预防职业病危害的措施。 ①对企业应进行职业卫生评价。一是经过职业卫生评价,对已投产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落后的生产及工艺应予以淘汰,或进行技术革新与改造。二是通过评价应重点加强对泄漏源的安全管理。泄漏是化工企业中常见的事故,不仅会引发职业中毒,而且可能会引发火灾与爆炸。如化工企业中常见的泄漏源有储罐与管道上的孔洞及裂纹、阀门与泵体的裂纹等。要建立职业中毒危害因素浓度测定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泄漏源,防止因密闭性能不好、设备管理不善、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培训课件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第一是种类繁多、复杂,几乎涵盖所有类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既有施工工艺产生的危害因素,也有自然环境、施工环境产生的危害因素,还有施工过程产生的危害因素。既存在粉尘、噪声、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的危害,也存在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温作业、低温作业、高原(低气压)作业、水下(高压)作业等产生的危害,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的危害也相当突出。| 一个施工现场往往同时存在多种职业病危害因素,不同施工过程存在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其次,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护难度大。建筑施工工程类型多;建筑施工地点复杂;作业方式多样。施工工程和施工地点的多样化,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多变性,受施工现场和条件的限制,往往难以采取有效的工程控制技术设施。 建筑行业的主要职业危害因素有: 一、粉尘 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多种粉尘,主要包括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以及其他粉尘等。

1、矽尘产生于以下作业: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铺路机、压路机、打桩机、钻孔机、凿岩机、碎石设备作业;挖方工程、土方工程、地下工程、竖井和隧道掘进作业;爆破作业;喷砂除锈作业;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2、水泥尘产生于以下作业:水泥运输、储存和使用。 3、电焊尘产生于以下作业:电焊作业。 4、石棉尘产生于以下作业:保温工程、防腐工程、绝缘工程作业;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5、其他粉尘产生于以下作业:木材加工产生木尘;钢筋、铝合金切割产生金属尘;炸药运输、贮存和使用产生三硝基甲苯粉尘;装饰作业使用腻子粉产生混合粉尘;使用石棉代用品产生人造玻璃纤维、岩棉、渣棉粉尘 二、噪声 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主要是机械性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

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健康危害因素

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健康危害因素 石油化工生产的特殊性,决定了这一行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极为重要。大多数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环境都比较特殊,一线工人接触酮、噪声、粉尘、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机会较多,防治慢性职业病就显得非常重要。目前,大型企业推行一把手负责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较为完善。石油石化企业都有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建立了全面的石油石化企业卫生管理规定,提高了职业卫生管理的科学性。然而,现场安全管理与职业卫生管理有相互交叠和重复的内容,突发事件往往因安全监管而得到防控,就被误认为只要抓好了现场安全监管,职业卫生管理就不会有问题。这样一来,不少一线员工的长期慢性健康损害往往得不到足够重视,员工劳动过程中应有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为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笔者认为,要逐步建立并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制。一是健全机构,理顺监管职责,切实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的建设,对地方和基层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建设给予指导和支持。二是加强与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和组织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针对石油和化工等职业危害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要重点监督检查,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抽查,发现问题给予严肃处理;建立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的事故追究责任制;定期开展培训,建立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制度。另外,企业要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依法如实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并优先采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要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积极创新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制,努力完善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体系,促进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自主经营、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机制的完善。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样板

附件1 封面: XX单位XX年 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 (第次) 报告编号: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签章)

封面内页 技术服务机构声明 1. XX机构是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许可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本着科学、客观、真实地反映技术服务事项的原则,承诺对检测结果负责,并对委托单位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保密。 2. 本次检测是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47 号)第二十条规定对用人单位委托范围内存在的所有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检测,依据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开展检测前调查、样品采集、和各项检测工作,保证调查全面、检测数据真实。 3. 本报告检测结果仅对被测地点、对象及当时情况有效。 4. 本报告涂改无效,未经本机构书面批准,不得部分复制、摘用或更改本报告,复印件未加盖本机构检测报告专用章无效。 5. 本次检测结果等未经本机构同意不得用于广告及商品宣传。 6. 委托方如对本报告检测结果有疑问,请于报告签发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7. 本报告无检测人员、签发人签名,或者存在涂改,或者未加盖 本机构公章或部分复制等均视为无效。

封二 XX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项目组成员名单 封三 (本页为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证书彩色影印件)

正文: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 二、委托范围和检测时间: 1. 委托范围: 2. 委托时间:年月日 3. 检测时间:年月日 三、主要原、辅材料、畐庐品和产品调查: 样表主要原辅料及产品表 四、生产工艺流程简介 (建议采用方框图) 五、车间平面和主要设备布置简介 1. 车间平面布置

例表车间平面布置情况一览表 2. 主要设备布置 例表主要设备一览表 六、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调查 例表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一览表 七、检测条件 1. 检测时气象条件描述: 2. 检测时生产状态描述: 3. 采样/检测方法及检测仪器: 例表米样/检测方法及检测仪器一览表 4. 检测布点: 例表检测点设置情况一览表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GBZ/T 211-2008《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2008-11-20发布2009-05-15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汉林、闫雪华、陈建雄、邹剑明、温翠菊、唐国汉、吴邦华、黎世林、李文勇。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基本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防护措施及应急救援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的企业、事业及个体经济组织的职业病危害预防及卫生行政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和项目监理对施工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1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1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193 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GBZ/T 205 使用人造矿物纤维绝热职业病危害防护规程 GB/T 3608 高处作业分级 GB/T 1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 1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施工现场CONSTRUCTION SITE 经批准进行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及预防措施

编号:SM-ZD-22704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及预防措施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及 预防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 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 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 读内容。 建筑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建筑行业的职业病危害问题也很突出,建筑行业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繁多、复杂,几乎涵盖所有类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当多的建筑施工人员在环境恶劣的施工场所工作,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对建筑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造成较大影响,也不利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的特点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复杂、种类繁多,较为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等)、噪声(机械性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高温、振动、紫外线作业、电离辐射作业、高气压与低气压作业、化学毒物等。其中化学毒物又分为:爆破作业产生的氮氧化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Guideline for occupational hazards prevention and control in construction in industry GBZ /T 211-2008 2008-11-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发布 2009-05-15 实施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卫生部职业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汉林、闫雪华、陈建雄、邹剑明、温翠菊、唐国汉、 吴邦华、黎世林、李文勇。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的基本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防护措施及应急救援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施工活动的企业、事业及个体经济组织的职业病危害预防控制及卫生行政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和项目监理对施工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Z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l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l58 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Z l88 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 GBZ/T l93 石棉作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GBZ/T l98 使用人造矿物纤维绝热棉职业病危害防护规程 GBZ/T 205 密闭空间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规范 GB/T 3608 高处作业分级 GB/T l8664 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 GB l8871 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

涂料行业常见职业病危害

涂料行业常见职业病危害 2009年7月河南民工张海潮开胸验肺的事情在全国掀起轩然大波,由此也引起人们对涂料行业从业人员健康问题的重视。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对油漆涂料需求也逐年增加。在油漆作业中,油漆工发生职业中毒事件也时有发生。 我国目前使用的油漆类涂料主要为油酯漆、酚醛树酯漆、硝基漆、过氧乙烯漆、丙烯酸漆、聚胺酯漆、聚酯漆等。在涂料中常用的有机溶剂为脂肪烃混合物,如芳香烃类、酮类、醚类、醇类等。在油漆中含有苯、游离甲苯二异氰酸酯(TDI)、有害重金属(铅、镉、锰)等有毒有害物质。油漆中的有机化合物可通过呼吸道、皮肤等进入人体。油漆做为化工产品,成分复杂。有害物质主要侵犯神经系统、造血系统和肝脏器官,引起机体不同组织和器官的损害。 现阶段我国具有规模生产的涂料企业在生产建筑类涂料中,都使用环保原料,因此对生产过程中操作者的健康并无太大无害,但是叶子接触过的粉末涂料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对健康的危害性较大,因为粉末涂料的原料均为粉体,小规模企业由于生产设备的限制,在生产过程中,原料飞溅的现象是常见的,而粉末涂料中使用的部分颜料,都是微细的粉体,普通的防护措施并不能阻碍细小粉体进入工人的呼吸系统。油漆生产过程中,要使用溶剂型溶剂作为原料,部分溶剂具有挥发性,将对工人身体造成伤害。 涂料行业从业人员中,油漆工作为施工工序的实施者,与油漆涂料将进行长时间、近距离的接触。且油漆工从业人员主要是由文化素质低、流动性大、无任何医疗保障的农民工组成。用人单位不注意劳

动者的职业防护,未给油漆工提供防护用品或防护设施不符合要求。劳动者的自我防护意识差,不佩戴或不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 在飞速发展的社会中,我们在享受高科技带来的新技术同时,也要关注生产过程中的职业病保护。涂料行业作为生产行业,自然也要重视员工的身体健康,安全生产,生产出安全的产品,服务社会! 由此可见,规范油漆市场,杜绝使用假冒伪劣产品;改革工艺和进行技术改造;使用低毒或无毒溶剂代替有毒或高毒溶剂;加大企业对职业卫生的资金投入;把职业病有害因素的浓度控制在国家职业卫生标准以内;执行就业前体检和就业后定期体检制度;教育工人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作业过程中尽可能打开门窗,加强通风排毒;油漆作业时应戴口罩和防毒面罩、戴手套、穿好工作服,工作完成后及时洗净身体接触油漆部位;发现就业禁忌者不宜从事油漆工作。做好以上各项工作,油漆工发生中毒事件的几率将会大大降低,油漆工人人享有职业卫生的权益才能得到保证。因此,要更好地维护油漆工的权益,降低油漆对油漆工的危害,更大程序上预防控制油漆工职业病有害因素的产生,需要政府管理部门、企业经营者及油漆工本人三方共同努力。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及预防措施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及预防措施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特点及预防措施建筑行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为推动国民经济增长和社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建筑行业的职业病危害问题也很突出,建筑行业涉及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繁多、复杂,几乎涵盖所有类型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相当多的建筑施工人员在环境恶劣的施工场所工作,接触各种有毒有害物质,对建筑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造成较大影响,也不利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一、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的特点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复杂、种类繁多,较为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等)、噪声(机械性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高温、振动、紫外线作业、电离辐射作业、高气压与低气压作业、化学毒物等。其中化学毒物又分为:爆破作业产生的氮氧化物和一氧化碳;油漆、涂料作业产生的苯、甲苯、二甲苯以及铅、汞等重金属毒物;防腐作业产生沥青烟;建筑物防水工程作业产生沥青烟、煤焦油、甲苯等有机溶剂,以及石棉、聚氯乙烯、环氧树脂、聚苯乙烯等化学品;路面敷设沥青作业产生沥青烟等;地下储罐等地下工作场所产生硫化氢、甲烷、一氧化碳和缺氧状态下产生的二氧化碳;电焊作业产生锰、镁、镍、铁等金属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

等。受施工现场和条件的限制,往往难以采取有效的工程控制技术设施。职业病危害防护难度较大。 二、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应从施工前辨识和施工过程辨识两个方面: (一)在施工前辨识。施工企业应在施工前进行施工现场卫生状况调查,明确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排污管道、历史化学废弃物填埋、垃圾填埋和放射性物质污染等情况。项目经理部在施工前根据施工工艺、现场的自然条件对不同施工阶段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列出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识别范围必须覆盖施工过程中所有活动,包括常规和非常规(如冬雨期施工和临时性作业、紧急状况、事故状况)活动、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以及所有物料、设备和设施(包括自有的、租赁的、借用的)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具体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辨识:(1)工作环境:包括周围环境、工程地质、地形、自然灾害、气象条件、资源交通、抢险救灾等;(2)平面布局:功能分区(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建筑物布置、构筑物布置;风向、卫生防护距离等;(3)运输线路:施工便道、各施工作业区、作业面、作业点的贯通道路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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