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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清经济关系确认书

结清经济关系确认书

结清经济关系确认书

本人是的员工,年月日经与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离职前公司已将应给我的工资、加班费、补贴、经济补偿金等全部支付给本人,本人保证离职后不以此为理由向公司主张任何权利。同时,本人保证,本人离职后的任何行为与公司无关,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亦由本人自行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

居民身份证号:

日期:年月日

债权债务确认书模版

债权债务确认书 双方声明:下列债权人与债务人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共同签订本《债权债务确认书》。 甲方(债权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债务人):,身份证号码: 本确认书条款如下: 一、乙方确认: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乙方因资金周转多次共向甲方借款元,借款支付方式为转账、现金,乙方确认甲方已足额向乙方支付全部借款。 二、经双方对账结算,确认截至年月日止,乙方尚欠甲方借款本金为元,尚欠借款利息为人民币元,两项合计元。 三、乙方同意自年月日起,按月息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拖欠借款本金的利息至还清全部借款之日止,当月利息在每月的10号前支付;借款本金及年月日前拖欠的利息在年月日前还清,如乙方任何一期未及时足额偿还借款本息,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一次性支付拖欠的全部借款本息。 四、双方确认:双方对本确认书签订之前双方之间就债权债务关系所订立、签署的合同、收据、银行往来凭单等一切与借款、欠款有关的资料已核对无误,资料均真实有效、数据无误,在签订本确认的同时,甲方已经将之前的所有资料全部交还给乙方,以本确认书内容为准。 五、乙方承诺,如因乙方违约,甲方因实现债权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代理费、档案查询费等一切实现债权有关的费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负担。 六、本《债权债务确认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共同表示,不存在胁迫、欺诈、误解、误导之情形,双方对文中所表述的字、词、句的含义均清楚明白无误。 七、双方确认本确认书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于乙方(债务人)欠款数额最新确认,该数据正确无误。 八、双方确认在本确认书签订之前任何一方出具的或双方所签署的与双方债权债务有关的书面材料中体现的欠款金额如与本确认书的记载的数额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确认书的欠款数额为准。 九、双方约定,因欠款纠纷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确认书于年月日签订。 以下无正文 甲方(签名按手印):乙方(签名按手印):

员工持股计划(资管产品)与有限合伙企业的方案比较[精品文档]

员工持股计划(资管产品)与有限合伙企业的方案比较 项目员工持股计划(资管产品)有限合伙企业 认购人数非公开发行的人数不能超过200人 认购限制1、不能超过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0%,单一员工不能超过 1% 2、初始资产不得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不得高于50亿元 人民币 3、认购人员需符合资管计划的认购资格 不能超过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10%,单一员工不能超过1% 履行程序上市公司本身不需对设立资管计划履行程序上市公司本身不需对设立有限合伙企业履行程序 账户开设备案流程1、董事会前需要完成:确定资产管理人及资产管理计划名 称,至少确定董监高认购的人数、股数及金额、总体员工认 购的最高股数及金额(若在股东大会前发生变更资产管理产 品内部结构,需要重新履行董事会程序及部分披露义务) 2、在股东大会前确定最终员工认购人数、股数及金额 3、在获得证监会批文后,完成资产管理产品的开设1、在董事会前需完成:有限合伙企业的设立,至少确定董监高认缴的人数、股数及金额、总体员工认购的最高股数及金额(若在股东大会前发生变更合伙企业成员,需要重新履行董事会程序及部分披露义务) 2、在股东大会前完成有限合伙企业中最终合伙人的结构、人数、股数及金额

4、在缴款通知书发出后,启动员工的缴款 5、在缴款完成后、发行方案备案前,完成资产管理产品的备 案(备案时间约2-4周) 3、在获得证监会批文,缴款通知书发出后,启动员工的缴款 账户管理员工指定委托人,可在锁定期满后向资产管理机构提交操作 指令 指定委托人,由委托人管理账户 成本(不考虑配资)资产管理产品的通道费,即管理费及托管费,合计约千分之 3 设立时的注册费用及维护等费用 成本(资管产品考虑配资)1、资产管理产品的通道费,即管理费及托管费,合计约千分 之3 2、配资的利息费用,约年化8-10%的利息成本 - 退出机制最终持有人委托上市公司向资管计划发出指令,部分或全部 减持有限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有限合伙企业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按约定比例转给各个自然人 税务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个税税率为20%,上市公司代扣1、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个税税率为20%,上市公司代扣 2、有限合伙企业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票所得部分,相关合伙 人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 项目,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 税。尽管有上述规定,但仍不排除地方上有一些给予有限合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申请表及风险提示函

证券投资基金账户申请表 XX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提醒您在填写本表前详细阅读本公司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最新的招募说明书。 1. 申请类型 基金账户开户□ 交易账户开户□ 登记基金账户号□ 基金账户销户□ 交易账户销户□ 账户资料变更□ 新增委托方式:柜台委托□ 网上委托□ 其他委托 2. 客户资料 客户名称 性别 男□ 女□ 国籍 年龄 深圳交易所证券账号: (若有且需开立中登基金账户时提供) 个人投资者证件类型 身份证□ 军人证□ 护照□ 其它: 证件号码 机构投资者证件类型 营业执照□ 注册登记书□ 证件有效期 组织机构代码 机构代码有效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 税务登记有效期 基金账号 (新开基金账户时免填) 个人职业 党政部门□ 教科文□ 金融□ 商贸□ 房地产□ 制造业□ 自由职业□ 其它: *个人年收入 ≤3万元□ 3-5万元□ 5-10万元□ >10万元□ *工作单位 机构类型 金融机构□ 保险公司□ 其他: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实际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有效期 基金投资实际受益人 通讯地址 省 市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手机: 传真 邮寄对账单方式: 不寄送□ 纸质对账单□ 电子对账单□ 座机: E-mail 银行户名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全称) 银行 分行 支行 经(代)办人姓名 有效身份证件类型 身份证□ 军人证□ 护照□ 其它: 经(代)办人电话 手机: 证件号码 座机: 有效期 3. 客户签章 本人/本单位确认已详细阅读XX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管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合同》及最新的招募说明书, 并接受上述文件中载明的所有法律条款,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认知投资基金的风险并自行承担投资基金的风险。 申请人(经办人或代办人)签字: 机构投资者盖章: (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日期: 年 月 日 4. 基金销售网点填写 投资顾问 经办人 复核人 直销中心(盖章) 业务受理日期 注:销售机构签章仅代表接受本业务申请,该业务最终办理成功与否以注册登记机构的业务确认书为准。 管理人声明: 基金管理人以往的经营业绩,不代表基金未来业绩。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注意事项: 1. 个人投资者在提交本表时应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同名的银行存折或金融卡; 2. 机构投资者在提交本表时应出具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提供)或注册登记书(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提供)原件及加 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预留印鉴卡(公章、私章各一枚,如为非法定代表人私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开户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3. 开户银行为赎回、分红及无效认(申)购资金退款等资金结算的收款银行。 本 表一式两联:第一联 直销中心留存 第二联 客 户留存

债权债务确认书模板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 债权债务确认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_ 月 ____ 日 甲方(债权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债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甲乙双方特签订本确认书。 甲乙双方确认: 一、甲乙双方于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 日签订《借款合同》,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 _______ 元(大写:______ 元)。乙方确认已经收到了甲方的出借款项,甲方对乙方享有债权。 二、该笔借款的利息按照主合同的约定,利率为_________ /月,不足一月的,按每月30 天的标 准折算成日利率计算,在欠款期限内,该利率保持不变。 三、经双方对账确认,截至_______ 年________ 月 _______ 日,乙方已经偿还给甲方借款本金人民币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 元),乙方已经偿还给甲方借款利息人民币 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乙方尚欠甲方借款本金人民币_______ 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_ 元),乙方尚欠甲方借款利息为人民币___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 元)。综上所述,乙方尚欠甲方借款本金、利息合计人民币_____ 元(大写:_______________ 元)。 四、还款和付息方式:乙方承诺按以下方式偿还所有欠款及利息: 1、_______ 年________ 月________ 日前偿还借款本金 _______ 元,偿还利息_______ 元; 2、___年月___ 日前再偿还借款本金 ___ ____ 元,偿还利息___ ___ 元; 3、___年月 ___ 日前全部还清借款本金 __ ______ 元,还清利息 __ _____ 元 ; 五、本确认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附乙方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后生效。其他事宜按原合同约定执行。

合同结算确认书

合同结算确认书 篇一:合同结算审核定案确认书合同结算审核定案确认书篇二:竣工结算确认书—范本四川省工程竣工结算确认书川建()竣结确第[ ] 号填表说明: 1. 承包人包括备案工程与发包人有施工合同关系的所有承包人。 2. 中标金额包括经过公开或邀请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上标注的金额。免于招标的不填此项。 3. 本表一式四份。发包人、承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一份。 单项(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确认表 填表说明: 1. 中标金额系中标通知书上标注的金额。免于招标的不填此项。 2. 本表以同一施工合同的单项、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为填表对象。 3. 本表一式四份。发包人、承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 一份。 篇三:工程结算确认书工程结算确认书 (合同编号:)经(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市城建投资监督管理中心)审核,工程结算价为元。截止至年月日累计已支付工程款元,尚需支付工程结算款元。 附件:1、(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市城建投资监督管

理中心结算书) 2、(施工单位收款情况明细表,按年月日金额分列,加盖单位公章) 3 、(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及建设项目情况登记表) 施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本表及附件一式四份 篇四:结算确认书 附件1:四川省工程竣工结算确认书川建()竣结确第[ ] 号填表说明: 1. 承包人包括备案工程与发包人有施工合同关系的所有承包人。 2. 中标金额包括经过公开或邀请招标的工程,中标通知书上标注的金额。免于招标的不填此项。 3. 本表一式四份。发包人、承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一份。 附件2: 单项(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确认表 2. 本表以同一施工合同的单项、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为填表对象。 3. 本表一式四份。发包人、承包人、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 理机构各一份。 篇五:债权债务确认书 债权债务确认书

债权债务协议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债权债务协议 篇一: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范本 债权债务确认书 甲方(债权人): 身份证号: 电话: 乙方(债务人):(本人书写借条曾用签名笔体为:)(注:因考虑到个别借款人在欠条中使用的为熟人间的常用名签字,致双方认真对账时才发现和身份证不符,因此应对借条的签字及笔体加以体现) 身份证号: 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保持了多年的经济往来(若为互有负债的则写为:在多年的经济往来中互有负债),为准确、清晰的确认双方最终的债权债务金额,避免因账册、单据、欠条等材料的丢失、损毁而造成纠纷,现甲乙针对双方的全部历史账目经过谨慎、细致的核对后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确认书。

第一条、截止到**年**月**日以前,甲乙双方所有未经结算的往来账目如下: 1.1、年月日,乙方向甲方借入现金元整(大写人民币 元整),借条注明还款日期为年月日; 1.2、年月日,乙方向甲方借入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此张借条实为乙方根据双方前期往来账目互抵后余款金额 向甲方出具,因此非整数。但与本确认书所列其他往来无关),借条未注明还款日期; …… (若为互有负债的则添加以下条款:) 1.n、至年月日前,乙方所属公司为甲方提供货物(或 服务),甲方共计欠乙方 元(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二条、根据第一条,乙方共计应付给(若为互有负债则写为:双方互负债务相互抵消后乙方尚欠)甲方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元整。此数额为年月日前甲乙双方全部账目(若为互有负债则写为:往来账目相互抵消后)统计后的最终金额,且双方间除货币外没有其他形式的债权债务关系。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本债权债务确认书替代相应的借条、单据等,第一条中1.1、1.2……项所对应的乙方所出具的欠条原件由甲方归还乙方,(若为互有负债则写为:第一条中第1.n项所对应的甲方签收的原始单据由乙方归还甲方)。乙方

中介超市管理办法

大名县中介超市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大名县中介超市管理,规范进驻中介超市的中介机构服务行为,打造开放、规范、便捷、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县使用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购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投资审批中介服务的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中介机构是指依法登记设立,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为委托单位提供有偿中介服务的企业或社会组织。 本办法所称委托单位是指使用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购买政府采购限额以下投资审批中介服务的大名县各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直属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中介服务具体范围如下: 1.咨询类。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项目建议书、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林地征(占)用可研等文件编印,洪水影响评价、安全评价、职业卫生评价、修建性详细规划、日照分析、水土保持方案、工程造价咨询、测绘的现状竣工图及成果报告等。 2.评估类。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评估、节能评估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水资源论证、土地评估、房地产评估、资产评估、文物影响评估、气象评估、地质灾害危险评估等。 3.设计类。施工图纸设计、人防施工图设计、工程平面图设计、3D装修效果图设计、职业危害防护设施设计等。 4.勘察类。包括工程勘察、岩土勘察、地质勘察等。

5.审查类。包括施工图审查、岩土勘察成果审查等。 6.测量类。包括工程测量、房产测量、地籍调查、土地测绘等。 7.检测类。包括消防设备设施检测、防雷工程检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因素、空气质量监测、汽车尾气检测、水土质量监测等。 8.代理类。包括工程招投标代理、采购代理、人事代理、法律服务等。 9.监理类。包括环境监理、人防工程监理、水利工程监理、土建施工监理等。 10.评审类。包括工程预决算评审、投资评审等。 11.其他类。包括资本验证、验资报告、财务审计报告、拍卖、抵押等。 第五条中介超市是采取网络与实体相结合的方式建设,为进驻中介机构提供资质登记、信息公示、服务选取、合同管理、信用评价等服务的综合管理平台,中介超市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面向全国征集具有法定中介服务资质的中介机构进驻。 第六条中介超市是公开选取中介机构,购买中介服务的统一场所。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需公开招投标或政府采购的,委托单位向中介机构购买服务,必须在中介超市公开竞争选取中介机构。委托单位(直属企业除外)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在中介超市购买同一预算项目下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中介服务金额,累计不得超过公开招标数额(使用中介机构供应商库的除外)。使用社会资金的企业或社会团体按照自愿原则,也可以委托中介超市提供公开选取中介机构服务。 第七条大名县中介超市信息化系统(下称信息化系统)是中介超市信息化管理平台,为中介机构提供各类网上服务,并为委托单位提供网上公开选取中介机构服务。 第八条各部门按照“分工协作、密切配合”原则,依据法定职责对中介超市进行综合管理,具体职责如下: (一)大名县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下称县政务中心管委会)是中介超市的管理部门,负责统筹协调中介超市建设管理工作,制定相关制度措施,出台规范性文件,调查处理相关投诉; (二)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称县交易中心)是中介超市的运营部门,负责办理

工程进度付款确认书节点说明文档

(一期) 工程进度付款确认书:1#、6#、10#楼基础完成,8#楼主体完成一半,9#楼装饰装饰完成,审核时间为:2013年10月24日,金额为66256.00元。 工程进度付款确认书:1#、7#、23a车库、22#楼主体封顶完成,审核时间为:2014年7月14日,金额为98958.00元。 工程进度付款确认书:6#楼主体封顶、22#楼、23a车库主体完成一半,审核时间为:20014年4月21日,金额为43488.00元。 工程进度付款确认书:8#楼装饰完成、10#楼、11#楼主体封顶完成,审核时间为:2014年11月3日,金额为30746元(未支付) 工程进度付款确认书:6#、7#、10#、11#、22#楼装饰完成,审核时间为:2014年12月29日,金额为57575元(未支付) 工程进度付款确认书:1#楼装饰装修完成,审核时间为:2015年2月5日,金额为37788元,(未支付) 工程进度付款确认书:园林完成,审核时间为:2015年6月8日,金额为:154884元(未支付) 工程进度付款确认书:1~22轴车库装饰完成,(已审核下来,金额:32988元)时间为:2015年8月31日((未支付) (二期) 工程进度付款确认书:2#楼基础完成,审核时间为:2014年11月3日,金额为:18959.6元 工程进度付款确认书:2#楼主体完成一半,审核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金额为:18960元(未支付) 工程进度付款确认书:3#、4#楼基础完成,审核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金额为:23949元(未支付) 工程进度付款确认书:5#楼基础完成,审核时间为:2015年6月8日,金额为:12536元(未支付) 工程进度付款确认书:3#、4#、5#楼主体完成一半,(已审核下来,金额:36484.4元)时间为8月31日(未支付)

康恩贝XXXX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1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01 会议材料 二O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0111年第年第三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 程程 主持人主持人:: 胡季强胡季强 董事长董事长 召开时间召开时间: :2020111年9月30日下午2:0000 地 点: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滨江科技经济园滨康路568号公司号公司三楼三楼三楼会议室会议室会议室 序号 序号 内 容容 报告人报告人 1 关于收购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杨俊德

议案 关于收购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各位股东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及股东代表及股东代表:: 2011年8月23日,本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持有本公司34.36%的股份计241,748,762股)和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胡季强先生的《关于履行有关承诺事项的函》,称为履行本公司2009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作出的有关承诺,加快解决关联交易问题,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规范经营和发展,决定并建议启动履行该承诺事项的实施工作,具体函告内容公司已经按照规定于8月24日在中证报、上证报和上交所网站公告披露(详见 “康恩贝临2011—036号公告”)。 根据上述函中提出的履行有关承诺的实施意见和建议,针对本次拟收购标的——浙江康恩贝中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恩贝中药公司”或“标的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英诺珐公司股权的需要,本公司与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等密切配合启动了相关工作,聘请有关中介机构对收购标的公司进行了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在此基础上有关各方就收购标的公司股权事宜洽商并初步签署了股权转让等协议。有关本次收购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各相关方的主要各相关方的主要情况如下情况如下情况如下:: (一)关联方情况 1、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简况 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241,748,762股,占公司总股本34.36%,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集团公司本次拟将其持有的康恩贝中药公司77%股权转让给本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集团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其基本情况如下: 康恩贝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6月26日, 注册资本3亿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陈国平。该公司位于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288号1幢2602室。主要从事医药实业投资开发,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品)的制造、销售,金属材料、纸张、包装材料的销售,五金机械、纺织品、日用百货的零售,技术咨询服务,仓储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活动现场有关参考文书样式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有关参考文书样式 附表1 供应商签到表 项目名称:年月日 —1 —

评审现场签到表 项目名称:年月日 —2 —

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采购组织机构名称): 本人经由(单位)负责人(姓名)合法授权参加项目(编号:)政府采购活动,经与本单位法人代表(负责人)联系确认,现就有关公平竞争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一、本单位与采购人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投资关系 B.行政隶属关系 C.业务指导关系 D.其他可能影响采购公正的利害关系(如有,请如实说明)。 二、现已清楚知道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其他所有供应商名称,本单位□与其他所有供应商之间均不存在利害关系□与(供应商名称)之间存在下列利害关系: A.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 B.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夫妻关系 C.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是直系血亲关系 D.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E.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近姻亲关系 F.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存在股份控制或实际控制关系 G.存在共同直接或间接投资设立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情况 H.存在分级代理或代销关系、同一生产制造商关系、管理关系、重要业务(占主营业务收入50%以上)或重要财务往来关系(如融资)等其他实质性控制关系 —3 —

I.其他利害关系情况。 三、现已清楚知道并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现场纪律。 四、我发现供应商之间存在或可能存在上述第二条第项利害关系。 (供应商代表签名) 年月日 —4 —

附表4 开标/响应记录表 采购编号: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项目名称:开标地点: —5 —

和科达: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816 证券简称:和科达公告编号:2020-059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次为控股股东的股权结构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也不涉及公司股权变化。 一、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化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覃有倘先生、龙小明先生、邹明女士与益阳市瑞和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和成”)于2019年11月28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后,于2020年5月2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上述股份协议转让的过户手续,并于2020年6月1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上述股份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瑞和成取得公司的控制权并成为控股股东,金文明先生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002158766.html,)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协议转让完成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1)。 近日,公司接到控股股东瑞和成通知,瑞和成的实际控制人金文明先生于2020年5月28日(即在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前)将其持有瑞和成的13.67%股份转让给了益阳高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及湖南兴湘方正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转让后,瑞和成实际控制人仍为金文明先生,控股股东瑞和成股权变更具体如下:

二、本次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本披露日,控股股东瑞和成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和持股比例未因其股权结构变更而发生变化,公司的控股股东仍为瑞和成。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金文明先生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上述股权结构变更事项不会引起瑞和成对公司表决权的变更,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深圳市和科达精密清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7月25日

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证券发行、上市与流通(2015年)

主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4号――证券发行、上市与流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管理部 2015年4月20日) 为促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提高以及规范上市公司相关股东申请对新发行的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相关业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备忘录。 本备忘录所称新增股份是指上市公司通过公开增发、配股、非公开发行证券、以发行证券作为支付方式向特定对象购买资产(重大资产重组)等方式新增发行的股份。 一、新增股份上市 (一)公告发行核准结果 上市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司股票发行(或重大资产重组)申请的正式核准批文后,应及时向本所报备,报备时应提交下列文件: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发行具体实施方案和时间安排等文件、发行核准公告、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公司提交的上述文件经本所登记确认后,公司应当刊登《发行核准公告》,说明取得核准批文的日期、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以及其它应明确说明的事项。公司根据证监会的审核意见对原发行方案进行修改的,还应披露修改后的发行方案。 (二)组织实施发行方案并办理股份登记申请 1、公司取得核准批文后,应在批文有效期内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发行。 2、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特定投资者应履行股票认购协议,支付股票认购款。 3、公司应聘请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验资报告中应说明发行认购资金到账情况,资产过户、负债转移完成情况及其证明文件(如适用)。

银行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银行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篇一: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四川省律师协会发布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九日 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合同 (示范文本) (通用版) 编号: 特别提示: 1.本合同文本系四川省律师协会推荐使用的示范文本,实际签订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 2.本合同文本中有关乙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的规定,如涉及减轻或者免除受托人责任的,提请甲方留意。 甲方: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邮编: 电话:传真: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就聘请常年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服务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执行。 一、法律顾问服务人员 1.乙方接受甲方的聘请要求,指派律师担任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以下称服务律师)。 2.甲方同意乙方在认为必要时可将本合同约定的常年法律顾问部分工作指派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导致律师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乙方应及时告知甲方并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若甲方不同意其他律师接替的,可由 双方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视为甲方解除合同,本合同终止履行。 二、合同期限 1.常年法律顾问服务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

月日止。合同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约,应另行签订常年法律顾问合同。 2.合同期满后,若未续签合同甲方又要求乙方实际进行了法律顾问服务的,甲方按本合同第7.1.2项约定的计时收费方式支付法律顾问费。 三、常年法律顾问服务范围 甲方根据自身对法律服务的需要,需要乙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但是,如甲方选择的服务在服务期内未提出实际需求的,视为甲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不需要该项服务)(在选择处打√): □1.对内部经营管理制度进行法律审查; □2.起草、拟定重大合同、协议、声明、确认书或其它重要的法律文书;□3.邀请甲方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4.自身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 □5.对甲方员工每年进行次法律知识培训; □6.协助建立或完善内部法律事务机构; □7.邀请甲方参加纠纷调处、协商、谈判和其他重大复杂的非诉讼活动;□8.代理甲方参加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需另行签订委托合同); □9.甲方的其他法律事务: 四、法律服务方式

基金变更 5%以上 股权的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申请材料的内容与格式

变更5%以上股权的股东、变更实际控制人申请材料的内容与格式 一、申请材料的纸张、封面及份数 (一)纸张 应采用幅面为209×295毫米规格的纸张(相当于A4纸张规格)。 (二)封面 封面应标有“基金管理公司重大变更申请材料”字样、具体变更事项、申请人名称以及主要承办人姓名、联系方式。 (三)份数 申请材料一式2份,其中一份为电子文件,通过基金公司数据报送系统(FIRST系统)填写及上传;另一份为纸质文件,在FIRST系统在线打印并加盖公章后提交到我会办公厅受理处。 二、申请材料目录 (一)承诺函 包括以下内容: 1、基金管理公司及相关当事人对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规性作出的承诺; 2、新增股东、受让方或者出资认购方对以固有货币资金出资且不受制于任何第三方作出的承诺; 3、出让方在相关审批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放弃行使股东权利的承诺; 4、受让方在相关审批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之前不得以任何方式行使股东权利的承诺。 (二)确认书 同意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新增股东、受让方或者出资认购方信贷记录等社会信誉情况进行查核的确认书。 (三)申请报告 主要内容包括重大变更事项的内容、目的、必要性、新增股东或者受让方的资格条件,对基金管理公司经营的影响。 (四)股东(大)会的决议,对基金管理公司办理有关具体事项的授权书

(五)新增股东、受让方或出资认购方情况说明 1、基金管理公司拟任股东基本情况表 2、法人资格及业务资格证明文件 3、注册资本及经营状况 4、公司治理、内部控制情况说明 5、遵规守法和社会信誉情况说明 6、参股基金管理公司的情况说明 7、关联方关系说明 8、股东按照其自身决策程序同意出资设立基金管理公司的决定 9、新增股东、受让方或出资认购方是境外机构的,需要提交的材料 以上1-9项内容按照基金管理公司设立申请材料中的“(五)股东情况”1-9项的相应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六)有关当事人股权转让协议、股权认购协议等 (七)公司章程修正案 (八)出让方关于出让股权的说明,至少包括出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原因,对受让方参股目的、诚信状况等的了解情况 (九)受让方出具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报告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受让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的目的; 2、对基金行业发展状况、基金管理公司制度安排及监管要求、基金管理公司股东权利和义务的了解情况说明; 3、对拟受让的基金管理公司了解情况说明; 4、新增股东、受让方或出资认购方拟成为主要股东的,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交关于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及改善公司治理、加强内控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持有基金管理公司股权不少于3年的承诺。 (十)董事会通过的自股权转让协议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获得证监会批准期间公司经营运作的安排方案 (十一)法律意见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对股东、受让方或出资认购方资格的确认,重点是股东遵规守法和社会信誉情况的确认;

合伙企业实际控制人认定

合伙企业实际控制人认定 一、判断原则 1、执行事务的权利并不等于决策事务的权利,因而享有执行事务的权利并不必然等于对合伙企业的控制权; 2、需要综合投资关系、对合伙企业的内部决策及合伙事务执行的实质影响、对重要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所起的作用以及是否享有额外的收益分配权利或影响收益分配原则的权利等判断有限合伙企业/基金的控制权归属主体。 在实务中,合伙企业在投资关系、收益分配以及亏损分担以及重要人员的提名和任免的约定往往都相对比较清晰,对于合伙企业实际控制人的判断一般不会构成障碍。而在内部决策机制中,投资决策委员会及合伙人会议的决议事项及决议程序往往会加大合伙企业实际控制人判断的难度。 二、申科股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2016年10月28日下发的《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以下简称“反馈意见”),要求申科股份:1)结合《合伙企业法》及合伙企业控制权认定相关依据和案例,进一步补充披露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行使合伙企业经营管理权是否等同于对合伙企业具有控制权。2)结合股权结构安排、实际出资人、合伙或者投资协议主要内容、重大事项决策权和否决权、内部决策权限和程序、相关方权利义务关系及资金往来情况等,进一步补充披露钟声为华创易盛实际控制人的理由及依据。 根据申科股份的公告内容,华创易盛的投资及组织关系如下:

申科股份于2016年11月17日就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就华创易盛的实际控制人认定分析总结如下: 一、结合《合伙企业法》及合伙企业控制权认定相关依据和案例,进一步补充披露执行事务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行使合伙企业经营管理权是否等同于对合伙企业具有控制权。 1、认定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GP)拥有合伙企业控制权的案例 申科股份引用了星美联合等共计25家A股上市公司公告中对于合伙企业控制权认定的内容,除金新农外,其他24家上市公司公告中均将普通合伙人认定为有限合伙企业的实际控制人。 2、合伙企业关于实际控制权认定的总结 实际控制人是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需要综合股权投资关系、对合伙企业的内部决策及合伙事务执行的实质影响、对重要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所起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执行事务合伙人享有法律及合伙协议规定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权利,但同时法律及合伙协议也可能

企业上市初步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初步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致:XX公司 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XX公司(以下简称“XX”或“贵司/公司”)委托,就贵司拟进行股份制改制及拟新三板挂牌项目提供法律服务。为此,本所将对贵司及贵司下属企业、关联企业的历史沿革、注册资本和股权结构、生产经营资质、业务经营情况、资产与负债等方面进行必要的法律尽职调查。本法律尽职调查清单(以下简称“本清单”)旨在协助本所律师取得有关贵司及下属公司、关联方的相关文件、资料及其他信息,以便完成法律尽职调查。本所提请贵司理解、配合和支持本所的法律尽职调查工作。 重要说明: 1.法律尽职调查是一个持续的过程,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本所律师将根据需 要不时对本清单进行澄清、修正、补充或完善。 2.本清单不应被理解为穷尽了所有应提供的文件,如有未列或未明确列出,但 可能对交易决策产生影响的事项或文件,请贵司本着诚实信用原则主动进行说明并提供相关文件。 3.贵司按照本清单提供有关文件时,应提供完整的复印件,包括对此等文件的 任何增补、修订或更新。 4.本清单须在贵司就本清单所列所有项目逐一做出回答后由贵司盖章确认,贵 司按本清单提供的所有文件须由贵司盖章确认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5.贵司提供文件,请按以下要求整理、归档和装订: a)如已按本清单提供了文件,请在“已提供”栏打√;如查明没有本清 单列出的某项文件,请在“不适用”栏打√;如本清单所列某项文件 稍后才能提供,请在“待提供”栏打√;如不便提供本清单列出的某 项文件,请在“不提供”栏打√;如需要对本清单列出的某项文件作 出解释,请在“备注”栏予以说明。 b)对于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请贵司根据本清单内容、顺序、编号进行 分类,并在提供文件资料首页的右上角注明该文件分类的编号及内容, 以方便文件整理和本所律师核对。

工程付款管理流程

附件四 工程付款管理流程 (试行稿) (内部资料不得外传) 山东长河豪门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2010年1月

工程付款管理流程 1.流程概述 1.1.流程目的及适用范围 1.2.定义 1.3.流程关系 1.4.责任部门

1.5.输入及输出

部核对台帐,保证帐帐相符 山东长河豪门投 资置业有限公司 工程付款管理流程ZS-LC-0004 2.流程图 产品研发部 (成本管理) 工程管理部财务管理部其他单位 决策部门表单审核付款 登记台帐 审核资料 填制付款申请 单,上报审批 登记台帐 付款审核 票据审核 登记台帐 财务管理部 提交财务总 监、总经理 审批 项 项 工程付款 请款 项目公 司初审 项目公司 出纳票据、 签字审核 项目公司 经理审批 目公司出纳付款 目公司登记台帐 《 请款报告 审批后的《工程验收 单》及工程验收相关 资料 项目成本付款台 帐》 《付款申请单》 付款相关资料 《次日付款表》

3.流程操作指引 3.1.工程付款申请阶段 3.1.1.工程结算付款的申请: 1)施工单位出具请款报告书面材料,提供相应验收资料及经监理单位审核过的《工 程验收单》给项目公司; 2)竣工结算时,施工单位还需要提供经监理单位审核通过的《工程结算工作交接单》 、《工程结算审批表》《竣工结算造价协议书》; 3)项目公司项目经办人根据合同要求,审核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 4)将验收单原件、复印件交产品研发部(成本管理)。 3.1.2.工程尾款付款申请: 1)由施工单位出具请款报告、提供相应验收资料及审核过的《工程验收单》; 2)项目公司审核后,填制《工程尾款结算审批表》附《工程验收单》等资料上报审批, 审批通过后,项目公司填制《工程尾款结算协议书》与施工单位确定结算金额; 3)结算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后,将洽谈结果提交产品研发部(成本管理)。 4)详见《工程尾款支付管理流程》。 3.1.3.工程保修款付款的申请 1)由施工单位出具请款报告、《竣工结算造价确认单》、《工程验收单》,向物业公司 (或项目公司)提交; 2)物业公司(或项目公司)经办人审核是否符合合同保修时间的约定,避免提前付 款,填制《工程保修款支付确认单》,提交物业公司及公司档案室签批,保证保修 服务完成及工程档案完整,按相应金额权限上报审批; 3)审批通过的,物业公司(或项目公司)经办人填制《工程保修款结算协议书》与施 工单位确定结算金额; 4)结算金额达成一致意见后,将洽谈结果提交产品研发部(成本管理); 5)详见《工程保修款支付管理流程》。

债权债务确认书——范本_1.doc

债权债务确认书 债权债务切结书 甲方(债权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乙方(债务人): 身份证号码: 地址: 鉴于甲乙双方保持已久的民间借贷往来关系,为准确、清晰的确认双方最终的债权债务金额,避免因借款借款资料丢失、损毁而造成纠纷,现甲乙针对双方的全部历史账目经过谨慎、细致的核对后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切结书。 第一条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乙方多次向甲方借款,甲方通过银行转账和现金的方式共向乙方支付借款人民币元整(¥),乙方确认收到上述借款,上述借款利息为每月%,用途为。 第二条乙方一共向甲方偿还借款本息人民币元整(¥)。 据此,甲乙双方的上述债权债务就此终结,任何一方不得就上述债权债务向另外一方主张任何权利。

第三条为避免借款资料丢失、毁损等,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本债权债务切结书代替相应的借款资料等,以本切结书作为双方最终的债权债务凭证。 第四条本切结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深圳市地方法规,甲、乙双方履行本确认书发生争议后应积极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照下列第方式解决。 (1)均提交湛江仲裁委员会依其规则在深圳仲裁; (2)向本切结书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条甲、乙双方对本切结的每一条款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并已充分认识解,甲乙双方对本确认书各条款的含义理解一致。本切结书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切结书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条、补充项 (以下无正文) 甲方(债权人):乙方(债务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点:深圳市

债权债务确认书 Word A4打印标准格式可随意修改 一次下载,永久使用 下载到电脑 下载到电脑

债权债务确认协议书范本

债权债务确认书 甲方(债权人):身份证号:电话:乙方(债务人):(本人书写借条曾用签名笔体为: (注:因考虑到个另M昔款人在欠条中使用的为熟人间的常用名签字,致双方认真对账时才发现和身份证不符,因此应对借条的签字及笔体加以体现)身份证号:电话: 鉴于甲乙双方保持了多年的经济往来(若为互有负债的则写为:在多年的经济往来中互有负债)为准确、清晰的确认双方最终的债权债务金额,避免因账册、单据、欠条等材料的丢失、损毁而造成纠纷,现甲乙针对双方的全部历史账目经过谨慎、细致的核对后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确认书。 第一条、截止到**年**月**日以前,甲乙双方所有未经结算的往来账目如下: 1.1、年月曰,乙方向甲方借入现金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借条注明还款日期 为年月日; 1.2、年月日,乙方向甲方借入元整(大写人民币元整,此张借条实为乙 方根据双方前期往来账目互抵后余款金额向甲方出具,因此非整数。但与本确认 书所列其他往来无关),借条未注明还款日期; (若为互有负债的则添加以下条款:) 1.n、至年月日前,乙方所属公司为甲方提供货物(或服务),甲方共计欠乙方元 (大写人民币元整)。 第二条、根据第一条,乙方共计应付给(若为互有负债则写为:双方互负债务相互抵消后乙方尚欠)甲方人民币Y 大写人民币元整。此数额为年月日前甲乙双方全 部账目(若为互有负债则写为:往来账目相互抵消后)统计后的最终金额,且双方间除货币外没有 其他形式的债权债务关系。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由本债权债务确认书替代相应的借条、单据等,第一条中1.1、1.2……项所对应的乙方所出具的欠条原件由甲方归还乙方,(若为互有负债则写为:第一条中第1.n项所对应的甲方签收的原始单据由乙方归还甲方)。乙方同意甲方以本确认书作为上述____________ 元债权的权利凭证。 第三条、针对以上债权债务,甲乙双方均不再提出任何异议。亦不得以己方所持年月日前的任何账册、单据、欠条、收条等为依据对抗本确认书。 第四条、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互抵后的最终欠款的还款期为不定期(注:若约定了还款期限, 则债权人乙方在此期限前不可以主张债权,若约定为不定期,则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其债权)。欠款的禾I」息按 照月息%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照每月30天折算成日利率计算。以上利息保持不 变。若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则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用(注:相关法律并没有明确律师费 用能否作为约定的违约责任,但部分法院的判例已经开始支持双方约定的律师费作为违约责任在诉讼中向对方主张)。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 第六条、因本协议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一致同意交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或 ***裁委员会裁决,仲裁的优势是效率高且一裁终局,没有二审,可以迅速转入执行)。 (以下为签字部分) 甲方(债权人):乙方(债务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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