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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并购中的法律尽职调查

物流企业并购中的法律尽职调查
物流企业并购中的法律尽职调查

物流企业并购中的法律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但有两种类型的尽职调查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是证券公开发行上市中的尽职调查;另一种是公司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前一种尽职调查行为比较容易受到重视,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法律法规对证券公开发行上市过程中各中介机构应承担的勤勉尽责义务有着严格的规定,为了保证自己出具的文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各中介机构会自觉地去进行尽职调查。但在公司并购中,特别是在善意收购中,尽职调查往往不能受到应有的重视。但是,作为能够核实目标公司资产状况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有利机会,尽职调查应当为买方公司所重视并由各中介机构采取积极的态度和措施加以落实,以便在并购开始前尽可能地了解更多的事实情况,同时避免对买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

一、为什么要进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也就是那些能够帮他们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并购程序的重要事实。买方需要有一种安全感,他们需要知晓所得到的重要信息能否准确地反映目标公司的资产和债务情况。

从买方的角度来说,尽职调查也就是风险管理。对买方和他们的融资者来说,购并本身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诸如,目标公司所在国可能出现的政治风险;目标公司过去财务帐册的准确性;购并以后目标公司的主要员工、供应商和顾客是否会继续留下来;相关资产是否具有目标公司赋予的相应价值;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目标公司运营或财务运作分崩离析的任何义务。

卖方通常会对这些风险和义务有很清楚的了解,而买方则没有。因而,买方有必要通过实施尽职调查来补救买卖双方在信息获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过尽职调查明确了存在哪些风险和法律问题,买卖双方便可以就相关风险和义务应由哪方承担进行谈判,同时买方可以决定在何种条件下继续进行收购活动。

二、如何进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的范围很广,调查对象的规模亦千差万别,从仅有一间房屋的私营企业到办公地点遍及世界各地的跨国企业。每一个尽职调查项目均是独一无二的。

但是,对于一项大型的涉及多家潜在买方的并购活动来说,尽职调查通常需经历以下程序:

1.由卖方指定一家投资银行负责整个并购过程的协调和谈判工作。

2.由潜在买方指定一个由专家组成的尽职调查小组(通常包括律师、会计师和财务分析师)。

3.由潜在买方和其聘请的专家顾问与卖方签署“保密协议”。

4.由卖方或由目标公司在卖方的指导下把所有相关资料收集在一起并准备资料索引。

5.由潜在买方准备一份尽职调查清单。

6.指定一间用来放置相关资料的房间(又称为“数据室”或“尽职调查室”)。

7.建立一套程序,让潜在买方能够有机会提出有关目标公司的其他问题并能获得数据室中可以披露之文件的复印件。

8.由潜在买方聘请的顾问(包括律师、会计师、财务分析师)作出报告,简要介绍对决定目标公司价值有重要意义的事项。尽职调查报告应反映尽职调查中发现的实质性的法律事项,通常包括根据调查中获得的信息对交易框架提出建议及对影响购买价格的诸项因素进行的分析。

9.由买方提供并购合同的草稿以供谈判和修改。

对于规模较小的交易而言,上述程序可以简化。通常,卖方(或者目标公司自身)会自行协助买方获得和审查相关文件资料,而不用聘请投资银行来进行协调工作。卖方可能不会将所有资料放在数据室中,而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买方的要求提供资料。在这种情况下,买方可准备一份详细的清单索要有关资料,直到尽职调查完成以后并且各方已就交易的基本条件达成一致,方可进行并购合同的草拟阶段。

三、尽职调查过程中遵循的原则

在尽职调查开始之前,买方的顾问应考虑以下几点:

1.尽职调查的着重点

当开始一项尽职调查时,买方必须明确其尽职调查的目标是什么,并向其专家顾问清楚地解释尽职调查中的关键点。

2.重要性

买方和卖方的律师要明确在进行尽职调查的过程中什么层次的资料和消息是重要的,并确定尽职调查的过程着重于买方所要达到的目标及从中发现有关法律事项。这一过程将明确可能影响交易价格的各种因素。

3.保密性

在买方开始接触任何资料之前,卖方通常需要涉及尽职调查的人承诺对其获得的资料和信息保密,特别是那些接触秘密信息的人员。但是,保密协议应当允许买方和其顾问就保密信息进行全方位的讨论并提出建议。

4.支撑

在一个大型的尽职调查活动中,买方通常应促使其自己的雇员和顾问及其他专家一起实施调查,更为重要的是,要维持一个有序的系统以确保整个尽职调查过程协调一致并始终专注于买方订立的目标。

四、法律尽职调查的内容和法律尽职调查报告的撰写

1.法律尽职调查的主要内容

通常情况下,法律尽职调查应囊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相关资产是否具有卖方赋予的价值;

(2)卖方对相关资产是否享有完整的权利;

(3)相关资产有无价值降低的风险,特别是其中是否有法律纠纷;

(4)有无对交易标的产生负面影响的义务,如税收义务;

(5)隐藏或不可预见的义务(如环境、诉讼);

(6)企业/资产控制关系的改变是否影响重要协议的签订或履行;

(7)有无不竞争条款或对目标公司运营能力的其他限制;

(8)主要协议中有无反对转让的条款;

(9)有无其他法律障碍。下述因素亦应引起足够重视:

1)相关交易行为是否需要取得任何政府部门的批准或第三方同意;

2)目标公司或资产的商业运营是否有法律限制;以及由于购并是否会导致目标公司对员工的任何义务(如养老金/退休金以及技术上的补偿)。

2.尽职调查报告的撰写

在完成资料和信息的审查后,买方聘请的法律顾问将为买方提供一份尽职调查报告。法律尽职调查报告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买方对尽职调查的要求;

(2)律师审查过的文件清单,以及要求卖方提供但未提供的文件清单;

(3)进行尽职调查所做的各种假设;

(4)出具尽职调查报告的责任限制或声明;

(5)对审查过的资料进行总结,对所涉及的法律事项以及所有审查过的信息所隐含的法律问题的评价和建议。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应准确和完整地反映其所依据的信息。

法律尽职调查有助于交易合约的准备和谈判,对买方来说,在起草任何协议,特别是作出任何保证之前完成尽职调查更为有利。

在调查中发现的风险和法律事项可能影响交易的框架,通过事先察觉风险和法律问题的存在,相关问题可以在协议中得到妥当处理,以免使其在交易完成后成为争议的标的。

并购中的法律尽职调查

并购中的法律尽职调查 随着近年来中国企业并购,特别是外资并购大幕的拉开,并购作为企业投资的一种重要形式也越来越多地成为中国经济生活中备受瞩目的一道亮丽的彩虹。但是,在并购过程中,由于购并方的疏忽,往往会导致这样那样的纠纷,并给购并方带来损失。为了尽量减小和避免并购风险,在并购开始前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是十分重要的。 尽职调查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但有两种类型的尽职调查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是证券公开发行上市中的尽职调查;另一种是公司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前一种尽职调查行为比较容易受到重视,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法律法规对证券公开发行上市过程中各中介机构应承担的勤勉尽责义务有着严格的规定,为了保证自己出具的文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各中介机构会自觉地去进行尽职调查。但在公司并购中,特别是在善意收购中,尽职调查往往不能受到应有的重视。但是,作为能够核实目标公司资产状况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有利机会,尽职调查应当为买方公司所重视并由各中介机构采取积极的态度和措施加以落实,以便在并购开始前尽可能地了解更多的事实情况,同时避免对买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

害。 一、为什么要进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也就是那些能够帮他们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并购程序的重要事实。买方需要有一种安全感,他们需要知晓所得到的重要信息能否准确地反映目标公司的资产和债务情况。 从买方的角度来说,尽职调查也就是风险管理。对买方和他们的融资者来说,购并本身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诸如,目标公司所在国可能出现的政治风险;目标公司过去财务帐册的准确性;购并以后目标公司的主要员工、供应商和顾客是否会继续留下来;相关资产是否具有目标公司赋予的相应价值;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导致目标公司运营或财务运作分崩离析的任何义务。 卖方通常会对这些风险和义务有很清楚的了解,而买方则没有。因而,买方有必要通过实施尽职调查来补救买卖双方在信息获知上的不平衡。一旦通过尽职调查明确了存在哪些风险和法律问题,买卖双方便可以就相关风险和义务应由哪方承担进行谈判,同时买方可以决定在何种条件下继续进行收购活动。 二、如何进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的范围很广,调查对象的规模亦千差万别,从仅有

房地产项目公司收购要点及尽职调查清单

房地产项目公司收购要点 一、房地产收购的种类 房地产项目收购包括:在建工程转让和项目公司收购两种 1、在建工程转让又叫转让资产(烂尾楼的收购) 2、项目公司收购又叫股权转让 二、项目公司股权收购步骤: 1、项目收购意向书 2、项目尽职调查 3、洽谈正式合同 4、交接 三、意向书 意向书包括:1、意向股权数量;2、对价金额;3、意向金(一般锁定1000万-5000万共管一个月) 四、项目尽职调查 包括:1、项目公司主体调查;2、项目公司财务审计;3、所收购项目的主体调查 1、项目公司主体调查 (1)营业执照(包括正副本是否过期); (2)各种开发资质 (3)税务登记 (4)企业组织代码 (5)贷款卡 (6)所有股东的存在和变更情况 (7)股东章程的变化情况 (8)历次股东会议的会议纪要 (9)历次董事会的会议纪要 2、项目公司的财务审计 (1)对项目公司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进行审计(目的是主要审查项目的资产和负债情况;税务情况和债务情况) (2)项目公司需提供原始凭证和账册

(3)项目公司的往来账款情况(目的主要是考察项目的采取是否干净) (4)项目公司财务的现金流调查(目的主要是防止项目公司利用财务手段清理债权债务) (5)审计项目公司的资金到位和使用情况 (6)审计项目公司的纳税情况、债务情况以及项目公司的银行账户 3、所收购项目的主体调查 (1)项目的所有权证和批文,包括①项目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土地转让合同和土地出让金缴纳发票;②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规划意见书;③项目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 ④开工证等。 (2)项目所在地的规划情况(包括控制性规划和详细性规划) (3)项目的可行性批复 (4)项目的规范性调查 (5)项目的以前的经济活动的调查 五、洽谈正式合同 六、交接和变更 1、公司证件的交接 2、公司所有印章的交接 3、公司所有材料的交接 4、项目场地的交接 七、股权收购的难点 1、溢价的处理方式 2、或有负债的保证 溢价的处理方式主要是股权+承担负债 或有负债保证主要防止项目公司的对外担保、对外的合同和对外经济活动的风险

公司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公司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报告应包括财务,法律,业务等方面的内容。以下是关于公司收购尽职调查报告,欢迎阅读参考~! 公司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企业的扩张通常通过两种方式进行:一是通过引进投资者的方式增资,包括引进战略投资者或者风险投资者;二是通过并购的方式,包括股权并购和资产并购。而第二种方式 由于实行周期相对较短,成本较低,成为企业扩张的常见方式。 企业并购是项复杂的法律工程,并购的成功与否取决于众多因素,其中,投资者对目标公司了解的程度是众多决定因素中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因此,投资者必须对目标公司进行必要的调查,了解目标公司各方面的情况。这样的调查工作往往不是投资者自己能够独立完成的,必须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其内容通常包括委托律师调查目标公司的主体资格、目标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性、目标公司资产、债权债务等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委托资产 评估公司对目标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委托财务咨询公司或者其他专业机构对目标公司的经营能力、经营状况、竞争能力等方面进行调查、评估,委托专业机构对目标公司的技术能力进行调查、评估,委托环境评估机构对目标公司所涉及的环境保护事项进行评价,等等。 在中,这些调查被通称为“尽职调查(Due Diligence)”。 公司并购本身是一种风险很高的投资活动,在设计与实施并购时,一方面要利用其所具有的缩短投资周期、减少创业风险、迅速扩展规模、弥补结构缺陷、规避行业限制等优势,同时也要注意存在或可能存在一系列财务、法律风险进行防范和规避。因此,在风险管理的实践中,尽职调查中的法律尽职调查成为公司并购活动中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一、法律尽职调查的必要性 由于中国的公司并购市场尚处于初级市场阶段,市场规则的完善性、市场参与者的成熟程度、监管方式的先进程度等等诸多要素都有着初级阶段的明显特征。在这种不成熟的并购市场体系下,收购方通过并购的方式进行企业规模与市场份额的扩张,其风险因素更需要在试水之前进行全盘的规划。对于收购方而言,公司并购最大的风险来源与收购方对出让方和目标公司的信息不对称,信息的不对称最终演化的风险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并购当中的陷阱———债务黑洞的陷阱、担保黑洞的陷阱、人员负担的陷阱、无效乃至负效资产的陷阱、违法违规历史的陷阱、输血成本超过承受极限的陷阱等等。

并购前尽职调查的一般规定_最新修正版

收购前的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尽职调查,也称审慎调查(Due Diligence),指的是在收购过程中买方对目标公司的资产和负债情况、经营和财务情况、法律关系以及目标企业所面临的机会以及潜在的风险进行的一系列调查,这些调查通常委托律师、会计师和财务分析师等独立的专业人士进行,从而决定是否实施收购。 一般来讲,专业机构所做的尽职调查包括财务尽职调查、税务尽职调查、业务尽职调查和法律尽职调查等。 一、尽职调查的原则 买卖双方对尽职调查的期望不同,一方面买方希望更彻底地了解目标企业的状况,尤其是发现存在的和潜在的风险,卖方则期望买方的尽职调查是在发现企业的价值所在。因此,买方总是希望卖方尽可能地配合尽职调查的完成,而卖方出于谨慎的考虑,一般不愿意买家过多了解企业内部的情况,总是试图有所保留。此外,如果不注意沟通,买方对目标公司的尽职调查常会引起目标公司管理人员的疑虑和猜疑,从而对交易产生不良的影响。买方应该认识到尽职调查并不能保证交易的最终完成,完全的、彻底的尽职调查常是导致最终交易失败的主要原因。因此,尽职调查实际上是一门艺术,对买方来说尤其如此。买方不应该奢望发现所有的问题,而应该关注那些可能对目标公司现在和将来产生重大影响的问题,也就是说“关注风险”,尽力发现隐藏在目标公司背后的财务风险、经营风险、法律风险以及交易本身的风险是尽职调查的基本原则。 二、尽职调查的目的和时间 买方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为了确定其所购买的企业对收购方股东不存在隐蔽的不必要的风险;而卖方尽职调查的目的则是为了确认放弃控股权不会给公司所有者和员工带来不合理的风险。 尽职调查贯穿于整个并购过程,有时持续几周,有时则可能持续12个月或更久。为了使尽职调查能够顺利进行,一般买卖双方在开始时需要签署一份《收购意向协议》(简称“意向书”)。意向书是一种收购双方有预先约定的书面文件,用于说明双方关于进行合约谈判的初步意见。大多数意向书在法律上并不具有约束力,只是包含了某些约束性条款。意向书对尽职调查的时间、卖方能提供的信息资料和便利条件等均有明确的规定。 三、尽职调查的参与者 (一)谁来参与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是由买方或卖方自己来做,还是请中介机构来做?这个问题主要取决于尽职调查的复杂程度以及买方或卖方的经验。当买方或卖方缺乏经验或对于某些行业如金融行业的尽职调查工作量非常大时,则会聘请专门的中介机构来完成尽职调查的主要工作,尽管如此,尽职调查的最终结果仍然需要买卖双方自己的判断,中介机构的意见仅是一个参考而已。 在一个复杂的并购交易中,不仅需要会计师、律师的帮助,有时还需要专门的工程师、IT 专业人才以及环境问题专家来协助对某些问题的调查。 (二)聘请中介机构的费用 中介机构的收费差别很大,有些银行、会计师或律师事物所甚至是不收费的,因为他们希望提供的是包括其它收费事项的套餐服务。一般来说,收费并无绝对的标准,而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名气大的咨询机构的收费也较高,投资银行的收费明显地高于其他的中介机构。在国外,中介机构的成本常参照雷曼公式为计算基础:购买价格的第一个100万美元的5%,第二个100万美元的4%,第三个100万美元的3%,第四个100万美元的2%,第五个直至第二十个(含第二十个)100万美元的1%。对于交易额较大的,例如超过1亿美元的交易,一般平均的费率在0.5%至1%之间。 四、尽职调查的内容 尽职调查的内容因行业、公司规模等有很大不同。

2021年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之间的投资、 ___、并购等资本运作行为已越来越普遍,所以为大家带来了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随着我国 ___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战略指引下,不断加快海外并购的步伐。根据德勤发布的《崛起的曙光:中国海外并购新篇章》的报告。报告中称,xx年下半年至xx年上半年,中国的海外并购活动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中国境外并购交易总共有143宗,总金额达342亿美元。xx年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投资者中排名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法国。 虽然,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增速极快。但中国企业还普遍缺乏海外并购的实践经验,根据历史数据统计显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财务尽职调查流于形式、财务尽职调查不到位。财务尽职调查审计主要对尽职调查的调查方式的规范性、调查内容的完整性、调查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审计,是完善尽职调查,防范企业并购风险的重要手段。 (一)财务调查报告只是对于目标企业所有的资料进行简单的罗列

目前相当一部分财务尽职报告并未深入地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分析。这主要是由于目标企业财务及相关人员对尽职调查普遍存在抵触心理,而且目标企业大多数财务核算较为薄弱,资料管理较为混乱,财务部门迫于某种压力,存在很多隐瞒事项。因此,这种方 ___削弱尽职调查业务的作用,拿不到并购方想要的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使得尽职报告对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作用不甚明显。 (二)对于并购方的投入产出价值调查不准确,容易落入并购陷阱 我国企业的许多海外并购案被媒体进行大肆宣传,但其结果并没有如预期的提高股东的价值。这主要是由于对并购的投入产出调查分析不准,未能判断有没有控制并购风险的能力,对并购所要付出的成本和承担的风险估计不足,未能准确评价并购投资的回报率,未能有效地回避并购陷阱,导致并购失败。 (三)财务尽职报告过于高估目标企业的发展潜力 在并购亏损企业时,许多企业对于目标企业的发展情况盲目乐观。缺乏对企业财务承担能力的分析和考察,对企业的财务调查与分析只停留在账目表面,没有结合企业的市场份额、人力资源和销

项目并购法律尽职调查报告模板

XXXXX律师事务所 关于XXXXX 之初步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二零xx年·xx

释义 本报告中提到的下列简称,除非根据上下文另有解释外,其含义如下:

XXXXX律师事务所 关于XXXXX有限公司 之初步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20XX)XXXXX字第【】号致:XXXXX有限公司 XXXXX律师事务所接受XXXXX的委托,对XXXXX有限公司的基本状况进行法律尽职调查,现根据调查结果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 前言 20XX年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本所律师接受XXXXX委托到XXXXX有限公司进行尽职调查,目前第一次现场调查已基本结束。 为出具本报告之目的,本所律师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目标公司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但由于时间仓促,本所律师本次调查工作主要采取以下工作方式: 1、向目标公司出具尽职调查清单及补充清单,要求该公司按照调查清单提供纸质材料,并对相关纸质材料进行查阅; 2、到目标公司进行现场调查; 3、听取目标公司有关管理人员的陈述和说明,向其询问、了解相关事宜; 4、到XXXXX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查阅目标公司工商注册登记情况及变更情况; 5、到XXXXX市国土资源局调查目标公司土地登记情况。 由于本次尽职调查时间比较仓促,上述查验的方式不尽完整,本所律师对

所调查事项难以进一步的核实和查验。因此,本所不能确保本报告不存在疏漏、瑕疵等情况。 本所律师声明: 本尽职调查报告系依据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有关事实,以及在本尽职调查报告出具日在中国境内有效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各类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同时也是基于本所对有关事实的了解和对有关法律的理解。 本尽职调查报告中仅涉及被调查目标截至报告出具日已发生的法律事项,而不涉及任何有关会计、审计及资产评估等专业事项。本所在本尽职调查报告中对有关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书中某些数据和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据、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对于这些文件的内容本所并不具备核查和作出评价的适当资格。除非另有说明,本尽职调查报告中列出的财务数据和财务方面的内容(如资产负债表情况、相关财务数据摘录等)仅基于目标公司提供的相关财务资料,尚未经审计师核实,此部分内容仅供贵公司作为参考,确切的财务状况应以审计报告为准。 本尽职调查报告依赖于目标公司提供的资料、相关人员口头介绍的情况及网上查询信息,对于该等资料及信息,本所假定其均真实、准确、全面且不存在误导性陈述。 本报告仅供委托人XXXXX公司之目的使用,除非事先取得本所律师的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将本报告或其任何部分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报告为初稿,并非最终完整版本,仅供委托人参考。

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报告

★精品文档★ 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报告由中介机构在企业的配合下,对企业的历史数据和文档、管理人员的背景、市场风险、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资金风险做全面深入的审核,多发生在企业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和企业收购。那么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报告是怎样的呢?下面和一起来看看吧! 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报告一、甲公司的设立、出资和存续 (一)公司设立 根据H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结果,及目标公司提供的《准许设立/ 开业登记证书》、《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董事、监事、经理信息》、《公司章程》、《*设验字(2010)第A468 号验资报告》,目标于2010 年10 月18 日设立。 (二)出资 甲公司现有注册资本为670.4 万元,于2012 年10 月14 日之前,分四次,以货币的方式出资完毕。 1 、根据H市*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 年10 月15 日出具的《* 设验字(2010)第A*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一期出资130 万元人民币已在2010 年10 月15 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2 、根据H 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 年5 月12 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日出具的*验字(2011)第058 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二期出资130万元人民币已在2011年5月12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3 、根据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 年6 月21 日出具的*验字(2012)第13 4 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三期出资184. 5 万元人民币已在2012 年 6 月21 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4 、根据H市*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2 年10 月12 日出具的*验字(2012)第258 号《验资报告》, 甲公司第三期出资225.9 万元人民币已在2012 年10 月12 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 (三)公司存续 根据目标公司提供的2013 年5 月16 日的营业执照及H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目标公司合法存续。 2013 年5 月24 日,获H 市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许可制造第一类压力容器;第二类低、中压力容器。有效期至2017 年5 月23 日。该证在H 省工商网站上查询合法有效 根据H 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查询,目标公司2012 年通过年检。公司应于每年3 月1 日至6 月30 日进行年检, 但未查到2013 年年检信息公司基本信息: 名称:甲公司公司注册地址:* 公司办公地址:* 公司类型:自然人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号:* 注册资本670.4 万,出资形式货币。经营范围:* 分公司基本信息:名称:甲公司* 分公司营业场所:* 经营范围:* (四)法律评价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国公司法》等法律法 2016 全新精品资料-全新公文范文-全程指导写作–独家原创

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方案

并购项目尽职调查方案的制订及关注点

一、引言 近一个世纪以来,西方国家已经历了五次并购浪潮。通过并购,实现了企业规模迅速扩张,推动了产业升级和资本优化配置,产生了一大批国际知名的大型跨国公司。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和市场化程度的提高,国内越来越多的企业也选择并购作为其实施扩张战略的主要方式,并购已成为各类企业快速扩大规模、增强实力、提高效率的重要手段。 企业并购的基本流程主要包括收购方形成并购决策、选择目标企业、尽职调查、交易路径和交易结构方案设计、企业估值、谈判及交易、并购后的整合等几个主要环节。 尽职调查,也被称为审慎性调查(Due Diligence),是企业并购中的关键环节之一,是指收购方在筛选到并购目标公司后对其财务状况、法律事务、经营活动等方面进行的全面、细致的调查和分析,以求准确了解目标公司的真实状况。 尽职调查之所以重要在于其在企业并购过程中起着以下两个作用: 第一、为企业制订并购策略提供可靠依据。通过尽职调查了解目标公司财务、法律、经营等各方面的信息,将这些信息与并购方的并购目的相核对,以确定并购行为是否继续进行;按照尽职调查结果对前期制订的并购方案、计划进行确认或修正,确定估值的基本假设和估值模型;尽职调查结果也是设计交易路径及交易结构方案、制订整合方案的重要依据。 第二、有效防范企业并购中的风险。通过对目标企业设立及存续、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能力、公司治理、经营管理、技术研发、资产、负债、财务状况、盈利能力、税务事项、质量控制、环境保护、职工健康及安全生产等的综合性审查,准确描述目标企业的现状,全面揭示目标企业存在的风险,这有助于收购方在确定并购范围、进行并购谈判、制订并购协议时有意识地进行规避。 现实中很多并购不成功的案例也从反面证明了尽职调查的重要性。许多企业在完成了并购后发现,并购来的企业成了“鸡肋”,没有产生“1+1>2”的预期效果,甚至成了企业的累赘、资金的无底洞。究其原因,就是尽职调查环节的缺失或操作不规范,导致掌握的信息不充分、不准确,没有认识到存在的风险,更谈不上有意识地规避风险,在这种情况下决策难免失败。 正是由于尽职调查在企业并购中的重要性,任何疏忽和不当都可能导致并购失败,给收购方带来重大损失,就非常必要事先制订可行、细致、具有针对性的尽职调查工作方案,以保证尽职调查工作有序、有效、规范进行。 二、尽职调查方案的主要组成部分 尽职调查方案主要由项目背景介绍、项目工作组织机构及职责、尽职调查重点、时间进度计划、工作协调方式等几个部分组成 1、项目背景 项目背景部分的主要内容是将选择目标企业阶段了解到的目标公司的概况、股权结构、主要财务指标进行简要介绍,对收购方的并购动因进行简要陈述,使所有项目工作参与者对项目前期情况有一个大致了解,便于下一步的工作开展。 目标企业概况包括:成立时间、地址、企业性质、隶属关系、主营业务、占地面积、建筑面积、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员工人数、重要下属企业情况等。 股权结构:说明目标企业的投资者及其各自的股权比例,若投资者人数较多,列明前5位或前10位主要股东及其股权比例。 主要财务指标:列明目标企业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利润指标情况。

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收购尽职调查报告 篇一:尽职调查报告范本-股权收购 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律师事务所非诉字第(018号) 目录 一、导言 1、尽职调查范围与宗旨 2、简称与定义 3、尽职调查的手段与方法 4、尽职调查的前提 5、尽职调查报告的限制 6、本报告的结构二、正文 1、公司主体情况介绍 2、公司征地的背景 3、被征地块状况描述 4、公司征地成本构成 5、公司对**村征地成本明细 6、土地征用涉及的法律法规及参考文献 7、土地征用涉及的相关文件及协议三、尾部 本所律师要求 四、附件 **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票据 导言: 尽职调查范围与宗旨: 有关深圳市**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律师尽职调查,是由本所根据***先生的委托,基于***先生与深圳市**国际酒店管理有

限公司初步达成的公司股权收购意向,在本所收到深圳市**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该公司设立、对外合同及内部管理等文档资料基础上进行的。 简称与定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否则下列简称和术语具有以下含义(为方便阅读,下列简称和术语按其第一个字拼音字母的先后顺序排列): “本报告”指由****律师事务所于***年*月**日出具的关于深圳市**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之律师尽职调查报告。 “本所”指****律师事务所深圳分所。 “本所律师”或“我们”指****律师事务所法律尽职调查律师。“**公司”指深圳市**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公司,一家在广东省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的公司,注册号为*******。本报告所使用的简称、定义、目录以及各部分的标题仅供查阅方便之用;除非根据上下文应另做解释,所有关于参见某部分的提示均指本报告中的某一部分。 尽职调查的方法: 本次尽职调查所采用的基本方法如下: 审阅文件、资料与信息; 与**公司有关公司人员会面和交谈; 向**公司询证; 参阅有关政府机构公示的信息;

并购中的法律尽职调查

并购中的法律尽职调查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徐军 随着近年来中国企业并购,特别是外资并购大幕的拉开,并购作为企业投资的一种重要形式也越来越多地成为中国经济生活中备受瞩目的一道亮丽的彩虹。但是,在并购过程中,由于购并方的疏忽,往往会导致这样那样的纠纷,并给购并方带来损失。为了尽量减小和避免并购风险,在并购开始前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是十分重要的。 尽职调查是一个非常广泛的概念,但有两种类型的尽职调查是非常重要的,一种是证券公开发行上市中的尽职调查;另一种是公司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前一种尽职调查行为比较容易受到重视,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法律法规对证券公开发行上市过程中各中介机构应承担的勤勉尽责义务有着严格的规定,为了保证自己出具的文件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各中介机构会自觉地去进行尽职调查。但在公司并购中,特别是在善意收购中,尽职调查往往不能受到应有的重视。但是,作为能够核实目标公司资产状况的一个重要途径和有利机会,尽职调查应当为买方公司所重视并由各中介机构采取积极的态度和措施加以落实,以便在并购开始前尽可能地了解更多的事实情况,同时避免对买方公司的利益造成损害。 一、一、为什么要进行尽职调查 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也就是那些能够帮他们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并购程序的重要事实。买方需要有一种安全感,他们需要知晓所得到的重要信息能否准确地反映目标公司的资产和债务情况。 从买方的角度来说,尽职调查也就是风险管理。对买方和他们的融资者来说,购并本身存在着各种各样的风险,诸如,目标公司所在国可能出现的政治风险;目标公司过去财务帐册的准确性;购并以后目标公司的主要员工、供应商和顾客是否会继续留下来;相关资产是否具有目标公司赋予的相应价值;是否存在任何

企业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企业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的目的是使买方尽可能地发现有关他们要购买的股份或资产的全部情况。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推荐的是企业并购尽职调查报告,欢迎阅读。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战略指引下,不断加快海外并购的步伐。根据德勤发布的《崛起的曙光:中国海外并购新篇章》的报告。报告中称,20**年下半年至20**年上半年,中国的海外并购活动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中国境外并购交易总共有143宗,总金额达342亿美元。20**年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投资者中排名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法国。 虽然,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增速极快。但中国企业还普遍缺乏海外并购的实践经验,根据历史数据统计显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财务尽职调查流于形式、财务尽职调查不到位。财务尽职调查审计主要对尽职调查的调查方式的规范性、调查内容的完整性、调查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审计,是完善尽职调查,防范企业并购风险的重要手段。 (一)财务调查报告只是对于目标企业所有的资料进行简单的罗列 目前相当一部分财务尽职报告并未深入地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分析。这主要是由于目标企业财务及相关人

员对尽职调查普遍存在抵触心理,而且目标企业大多数财务核算较为薄弱,资料管理较为混乱,财务部门迫于某种压力,存在很多隐瞒事项。因此,这种方法会削弱尽职调查业务的作用,拿不到并购方想要的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使得尽职报告对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作用不甚明显。 (二)对于并购方的投入产出价值调查不准确,容易落入并购陷阱 我国企业的许多海外并购案被媒体进行大肆宣传,但其结果并没有如预期的提高股东的价值。这主要是由于对并购的投入产出调查分析不准,未能判断有没有控制并购风险的能力,对并购所要付出的成本和承担的风险估计不足,未能准确评价并购投资的回报率,未能有效地回避并购陷阱,导致并购失败。 (三)财务尽职报告过于高估目标企业的发展潜力 在并购亏损企业时,许多企业对于目标企业的发展情况盲目乐观。缺乏对企业财务承担能力的分析和考察,对企业的财务调查与分析只停留在账目表面,没有结合企业的市场份额、人力资源和销售渠道等情况来综合考虑,导致过高估计目标企业的发展潜能,分散并购方的资源,甚至使并购方背上沉重的包袱。 (四)对目标企业的现金获得能力调查分析不足,导致现金流危机

股权并购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事务所尽职调查清单(股权并购专项)

公司股权并购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致:有限公司 自:某律师事务所 日期:年月日 鉴于贵司决定聘请我律师事务所为贵司拟进行的置业股权收购项目(以下简称“并购项目”)提供法律尽职调查服务,根据对贵公司本次并购项目意图的初步理解,我们需要下述的文件和信息,恳请贵公司依照下述说明予以提供,以尽快推进并购项目。再此,提请贵司注意并理解,本尽职调查文件清单仅为初步清单,在进行尽职调查的过程中,还有可能进行调整和补充。 重要说明: 1、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贵司的专项法律顾问,为初步确定目标公司基本情况而提出本尽职调查文件清单(以下简称“尽调清单”); 2、本尽调清单上所列文件将是本所律师开展本次尽职调查活动,撰写尽职调查报告的主要依据,并作为本所律师工作底稿的备查文件。因此,恳请贵司务必敦促目标公司有关各方按照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和标准予以提供; 3、本尽调清单中所列各类法律文件的有关内容如有所重复,则请予以特别说明;如本尽调清单中的几个文件内容共存于一份文件之中,可将该份文件总体提供; 4、本尽调清单中所列文件,如有不明确之处,务请及时联系和咨询本所或本所指派的律师; 5、本尽调清单只是初步地列举了律师在本次尽职调查活动中所需的法律文件,根据初步调查结果,不排除要求进一步提供其他相关资料。 顺颂商祺!

某律师事务所 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一、公司主体方面的资料(公司简介、设立及沿革情况) 1 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设立时领取的营业执照、历次变更的营业执照及经过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 2 公司设立时的出资协议、股东协议(包括设立时的出资协议、股东协议,现行有效的出资协议、股东协议,以及历次出资协议、股东协议的修改和补充文件等); 3 公司章程(包括公司设立时的章程,现行有效的章程,以及历次章程的修改和补充文件); 4 除公司出资协议和章程外,请提供公司股东之间签订的与公司或公司的经营有关的其他合同、协议、意向书、备忘录(如有); 5 公司的验资报告(包括设立时的验资报告、历次资本变更的验资报告); 6 公司的资产评估报告(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的评估报告,如有) 7 公司历次工商变更登记的书面情况说明,以及所有工商登记申请文件,包括公司设立时的工商设立登记申请书(表),其后历次工商变更登记的申请书(表)以及工商局核发的审核意见书(表)等相关文件; 8 公司历次的年检报告; 9 所有与公司增资扩股、减资、股权转让、合并、分立、收购兼并、资产置换、资产剥离、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相关的协议/合同、与上述重大法律事件相关的政府批准文件或法院判决(如有); 10 与公司股权质押相关的合同和/或批准文件、工商登记备案文件(如有) 11公司现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国籍、联系地址、职位、工资水平、在公司的持股比例及其他业务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所提供的未偿还贷款、担保)、在除公司以外的任何其它企业所持有的权益及兼职情况、是否曾担任过任何因经营不善而被破产清算或因违法而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高级职员或股东; 12 公司股东会历次决议、股东会会议记录和会议通知(如有);

企业并购法律尽职调查清单整合版

尽职调查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一、公司概况综合情况 1. 标的公司以及关联公司最新的营业执照; 2. 标的公司及关联公司工商内档详细资料; 3. 公司成立时发起人之间达成的协议、会议的决议; 4. 出资协议、验资报告; 5. 公司拟开办业务有关批准、批文、许可证书; 6. 涉及国有资产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 7. 公司章程,包括所有章程修正案; 8. 工商历次变更股东协议、决议,资产评估、验资文件; 9. 股东基本信息(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及章程、自然人股东身份证明); 10. 股东与公司,股东之间签订的的任何合同、协议(如借款协议); 11. 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范围)及资质证书; 二、公司内部管理 12.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长简介; 13. 公司董事会重要决议; 14. 公司组织架构、公司治理结构图;

三、公司会计核算 15. 公司近三年的年度会计各报表; 16. 公司近三年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 四、公司税务状况 17. 公司使用的税率(各个税种)及任何税收优惠的批文; 18. 公司使用的税收方面的法规或政策性文件; 19. 税务审计、稽查或税收争议的文件; 五、公司重大资产 20. 土地使用权权证、受让协议、出让金支付凭证、行政机关批文; 21. 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消防、人防证书; 22. 在建工程的用地规划、工程规划、工程施工许可证; 23. 在建工程设计、施工、安装等重大合同、付款凭证; 24. 影响公司土地或建筑物相关行政批文、文件; 25. 物业出租、承租合同、付款凭证; 26. 公司现有生产装置、设备合同; 27. 公司重大资产抵押、质押合同,她项权证; 六、公司投资项目

尽职调查-公司收购、并购过程中调查所需资料清单1

尽职调查:公司收购、并购过程中调查所需资料清单 资料清单 (所有资料均为复印件) 一、公司背景 1、工商登记情况 (1)公司成立时的验资报告,最新的公司章程,最新的营业执照;如果拥有下属子公司,其成立时的验资报告,最新的公司章程,最新的营业执照;(2)公司(和下属子公司)在工商局历次变更情况; (3)公司目前真实的股东情况,各类股东(职工,法人,其他股东)的持股数量;这些股东以什么方式体现自己的股东身份。 2、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情况、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 3、董事会成员组成情况,包括姓名、作为董事年限、其他隶属关系、外界专家等情况; 4、公司简述/简史,所有重要的业务部门变动情况,近期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方面的重大变动; 5、公司其他生产、研发、销售等主要地点。 二、公司权利、合同、协议及其他 1、土地使用权证书,房产证; 3、债权债务情况; 4、重要交易合同; 5、知识产权; 6、公司人员养老统筹等缴纳情况;

7、是否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 三、公司财税现状 1、最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1)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2)公司资产评估报告及公司历年分红情况; (3)公司及各子公司对外投资、担保、抵押情况。 2、资产 现金,应收账款,投资,存货,厂房、财产和设备,其他资产说明商标/专利/合同权利,尤其是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土地使用权是否拥有完整的所有权、自由处分权、未来收益权。 3、负债 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长期负债,或有负债及其承担(租赁、抵押、诉讼) 4、净资产情况 5、税务相关情况(包括各子公司) (1)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的); (2)主要税种和税率; (3)纳税情况,是否存在税务问题、是否欠缴税款等事项。 四、生产方面 1、生产设施及使用情况; 2、机器设备——列出主要机器设备、使用、折旧、生产能力等相关事项; 3、购买及维修情况。 五、市场方面

并购尽职调查报告.doc

并购尽职调查报告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企业之间的投资、融资、并购等资本运作行为已越来越普遍,所以为大家带来了并购尽职调查报告。并购尽职调查报告一、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现状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在“走出去”的战略指引下,不断加快海外并购的步伐。根据德勤发布的《崛起的曙光:中国海外并购新篇章》的报告。报告中称,2009年下半年至2010年上半年,中国的海外并购活动数量出现爆发式增长,中国境外并购交易总共有143宗,总金额达342亿美元。2009年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投资者中排名第三,仅次于美国和法国。 虽然,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增速极快。但中国企业还普遍缺乏海外并购的实践经验,根据历史数据统计显示,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失败的很大一部分原因是由于财务尽职调查流于形式、财务尽职调查不到位。财务尽职调查审计主要对尽职调查的调查方式的规范性、调查内容的完整性、调查结果的合理性进行审计,是完善尽职调查,防范企业并购风险的重要手段。 二、财务调查报告中存在的问题 (一)财务调查报告只是对于目标企业所有的资料进行简单的罗列 目前相当一部分财务尽职报告并未深入地对目标企业的财务状况作出分析。这主要是由于目标企业财务及相关人员对尽职调查普遍存在抵触心理,而且目标企业大多数财务核算较为薄弱,资料管理较为混乱,财务部门迫于某种压力,存在很多隐瞒事项。因此,这种方法会削弱尽职调查业务的作用,拿不到并购方想要的真实、完整的信息资料,使得尽职报告对于减少信息不对称的作用不甚明显。 (二)对于并购方的投入产出价值调查不准确,容易落入并购陷阱 我国企业的许多海外并购案被媒体进行大肆宣传,但其结果并没有如预期的提高股东的价值。这主要是由于对并购的投入产出调查分析不准,未能判断有没有控制并购风险的能力,对并购所要付出的成本和承担的风险估计不足,未能准确评价并购投资的回报率,未能有效地回避并购陷阱,导致并购失败。 (三)财务尽职报告过于高估目标企业的发展潜力 在并购亏损企业时,许多企业对于目标企业的发展情况盲目乐观。缺乏对企业财务承担能力的分析和考察,对企业的财务调查与分析只停留在账目表面,没

全国律协《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讨论稿)》

并购中的尽职调查律师操作指引(讨论稿) (一)引言 (1)为充分发挥律师在企业并购中从法律上发现风险、判断风险、评估风险的独特作用,引导律师高效、高质地完成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范》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律师行业公认的律师执业准则、惯例制定本指引。 (2)本指引是为了规范律师事务所和律师从事企业并购之尽职调查法律业务的执业行为,保证尽职调查的质量、效率,并明确执业责任。 (二)基本规范 (1)律师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遵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免尽职、审慎严谨。 (2)律师应严守所知悉的委托人、目标企业及执业中所知悉的其他相关方的商业秘密,并不得利用所知悉的商业秘密为律师本人、律师事务所及其他人谋取利益。 (3)律师从事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法律业务应当具备相应服务的专业能力,包括必备的法律专业素质及企业并购运作、财务会计、企业管理、劳动人事等方面的基础知识。 (4)律师从事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法律业务应当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依照本指引的要求,不受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影响和干预,独立工作,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5)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后应指派具备要求的律师承办,实习律师(含助理律师或律师助理或其他辅助人员)不得独立承办,但可协助律师完成相关的工作。 (6)律师从事尽职调查法律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①严禁建议或协助委托人或目标企业从事违法活动或实施虚构事实的行为,只能对委托人要求解决的法律问题进行法律分析和评估,并提出合法的解决方案。 ②严禁亲自及协助或诱导委托人弄虚作假,伪造、变造文件、资料、证明等。 ③严禁向委托人及监管、审批机构等提供律师经合理谨慎判断怀疑是伪造或虚假的文件、资料、证明等。 (7)对于委托人要求提供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服务,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应当拒绝并向委托人说明情况。 (8)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向委托人披露尽职调查所获得的信息,并做出适当的法律分析与评估,不得故意隐瞒、遗漏主要信息或做虚假陈述。 (9)律师应当与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等密切配合,通过专业分工协作和充分的业务沟通,共同保障受托法律业务的顺利进行。 (10)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调查所取得的文件、资料、证明的分类归档及查阅制度,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件制作的内部审核制度,以及内部质量保障制度。 (11)律师应当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就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在工作中获取的相关文件,会议纪要、谈话等资料制作工作底稿。 (12)律师应当对承办尽职调查业务过程中重要的往来电子邮件和电子版式的法律文件进行书面备份。 (13)如涉及其他司法管辖区域的尽职调查及法律分析与评估等法律事务,律师事务所和承办律师可以建议委托人聘请在该司法管辖区域具备相应资格,且在特定的业务领域具有

公司并购尽职调查清单

关于【】有限公司 与【】科技有限公司 并购项目 之 尽职调查清单

尽职调查清单 前言 致:【】科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我们或本所)受【】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贵公司股东拟转让其持有的股权事宜对贵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法律尽职调查。感谢贵公司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已经向我们提供了一部分情况。为顺利推进本项目,我们制作了本法律尽职调查清单(以下简称本尽调清单),请贵公司按照本尽调清单的要求收集整理并提供相关材料。在收集整理相关材料前,请贵公司阅读以下本尽调清单指引部分的内容。 指引 请以书面形式并按本尽调清单所列的顺序,答复其中的各项问题,并提供所有如下要求的相关协议、文件及材料(包括任何附件和附录)的完整、齐全的原件或复印件。 一、被调查对象的范围 见附件《本次尽职调查涉及的调查对象》。 二、材料收集范围 1、贵公司及贵公司的控制企业、分公司等均应根据本尽调清单的要求提供文件。 2、本尽调清单所要求提供的文件,均包括附件及对该等文件进行的修改和补充。 3、如果在按清单的要求提供了相关资料或回答了相关问题后,在本项目进行期间 出现任何新的协议、材料或文件,且该等新情况或文件对先前作出的任何答复起到 说明、补充、修改、肯定火否定作用的,也请务必及时完整地以书面形式将该材料 或文件及解释补充提供给我们。 4、对于清单中的有些要求,如果没有现成的文件,可提供叙述性的书面文件。 5、贵公司认为重要的,而本尽调清单中未包括的内容请附于所提供材料之后。 6、相关材料请分别提供报告期内截止提供日最新的情况。 三、本尽调清单的填写要求 1、本尽调清单“参考附表”中标注有“√”的,请按相应的附表填写,并提供相应的

公司并购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公司并购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文书类型:企业非诉文书 公司并购的法律尽职调查报告在完成资料和信息的审查后,买方聘请的法律顾问将为买方提供一份尽职调查报告。 一、企业基本情况、发展历史及结构 1.法定注册登记情况 2.股权结构 3.下属公司 4.重大的收购及出售资产事件 5.经营范围 二、企业人力资源 1.管理架构(部门及人员) 2.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简历 3.薪酬及奖励安排

4.员工的工资及整体薪酬结构5.员工招聘及培训情况6.退休金安排 三、市场营销及客户资源1.产品及服务 2.重要商业合同 3.市场结构 4.销售渠道 5.销售条款 6.销售流程 7.定价政策 8.信用额度管理 9.市场推广及销售策略

10.促销活动 11.售后服务 12.客户构成及忠诚度四、企业资源及生产流程管理1.加工厂 2.生产设备及使用效率3.研究及开发 4.采购策略 5.采购渠道 6.供应商 7.重大商业合同 五、经营业绩 1.会计政策

2.历年审计意见 3.3年的经营业绩、营业额及毛利详尽分析4.3年的经营及管理费用分析 5.3年的非经常项目及异常项目分析6.各分支机构对整体业绩的贡献水平分析六、公司主营业务的行业分析 1.行业现状及发展前景 2.中国特殊的经营环境和经营风险分析3.公司在该行业中的地位及影响 七、公司财务情况 1.3年的资产负债表分析 2.资产投保情况分析 3.外币资产及负债

4.历年财务报表的审计师及审计意见5.最近3年的财务预算及执行情况 6.固定资产 7.或有项目(资产、负债、收入、损失)8.无形资产(专利、商标、其他知识产权)八、利润预测 1.未来2年的利润预测 2.预测的假设前提 3.预测的数据基础 4.本年预算的执行情况 九、现金流量预测 1.资金信贷额度 2.贷款需要

如何做好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

如何做好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

如何做好企业并购的尽职调查 [摘要]兼并收购是交易双方的一种博弈。收购方要避免支付成本过高,必须认真做好收购前的尽职调查工作。本文集中探讨了由谁实施尽职调查和尽职调查实施程序、范围、程度与内容,以及在收购尽职调查实践中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 兼并收购是交易双方的一种博弈。因为信息不对称,购买方在确定目标公司价值时所处劣势地位是显而易见的。买方对目标公司进行定量评估时,需要了解公司的历史数据,依据公司历史数据、行业状况及资本市场资料作出预测。一般而言,卖方总是有意无意地展现目标公司好的一面,回避差的一面,更不用说部分卖方有意制造陷阱了。对西方国家众多兼并收购案例研究发现,信息不对称导致买方出价过高是收购失败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在签署兼并收购协议前,买方对目标公司实施尽职调查,既可帮助买方消除信息不对称,发现影响购并成功的致命缺陷,有效控制兼并收购风险,也有助于买方确定目标公司价值、制定谈判策略、协商交易条件和制定收购后的整合策略。 本文探讨在国内政治、经济、法制以及公司治理水平的条件下,收购方如何做好尽职调查,尽量避免并购陷阱。 一、由谁做兼并收购尽职调查 兼并收购尽职调查是一项相当专业的工作。当前许多买方或受自身能力的限制,或因对尽职调查的意义与重要性理解不够,习惯委托投资银行或财务顾问机构做总协调人,组织律师、评估师、会计师实施尽职调查。需要强调的是,买方人员应尽量全面参与尽职调查,充分利用对自身企业资源、业务情况熟悉的优势,综合协调各中介机构完成对目标企业重要的、关键环节的调查,

都年轻,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完全独立承担尽职调查重任。二是中介机构收益直接与交易成功与否相关,其潜意识希望促成交易,特别是国内中介机构人才流动频繁,项目人员的短期利益冲动更为明显、强烈。 买方在组织、确定尽职调查参与者名单时,应保证团队成员专业、经验的互补性。在尽职调查实施过程中,要建立各团队成员的沟通、协作机制,保证各专业人员之间的信息无障碍传递,以便迅速发现问题、核实问题。组织协调者还应不断汇总、分析各中介机构收集到的信息,推动调查工作不断深入。在正式尽职调查时,组织协调人最好在每天工作结束前,召开一次中介机构协调会。 二、尽职调查实施程序、范围、程度与内容 尽职调查的对象千差万别,从仅有一间房屋的私营企业到办公地点遍及世界的跨国企业,每一个调查项目都是独一无二的。对于规模较小的交易,一般卖方或者目标公司会自行协助买方获得和审查相关文件资料,不用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实施。对于一项大型兼并收购,买方尽职调查一般需经历以下程序:1.收购方组织包括律师、会计师和财务顾问等中介机构在内的调查小组;2.收购方和其聘请的中介机构与卖方签署“保密协议”;3.收购方及中介机构准备要求卖方提供材料的尽职调查清单;4.尽职调查小组实施尽职调查,收集并分析与项目有关的资料;5.尽职调查小组报告尽职调查结果及其应予关注的重要事项。 尽职调查范围因目标公司的规模、质量、财务和市场数据可靠性与可获得性、交易的类型等因素影响能够有很大差异。既能够是非常详尽的收购调查并提交书面报告,也能够只是依赖于已核实的财务信息,对目标公司的一次粗略拜访以及收购合同中的声明事项。尽职调查范围也会随着交易所处阶段不同而有所区别。一般说来,当收购方意识到一个可能的收购机会时,初始尽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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