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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整理某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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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

政府令[20xx]第191号

《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办法》,已经20xx年10月xxxx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

布,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和管理,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发挥人民防空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人民防空(以下简称人防)工程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维护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人防工程,是指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隐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单独建设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民用建筑建设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本办法所称民用建筑,是指除工业生产厂房及其配套设施以外的所有非生产性建筑。

第四条市人防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人防部门)负责本市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并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

区、县(市)人防部门按照职责权限,负责辖区内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

发展和改革、城乡规划、建设、房产住宅、财政、物价、国土资源、公安、城市管理、环境保护、工商、安全生产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人防工程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建设和使用人防工程。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

第六条市人防部门应当会同市城乡规划部门,根据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编制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实施。

市人防部门应当根据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编制年度人防工程建设计划。

第七条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防空地下室。

第八条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兼顾人防需要。人防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第九条新建民用建筑建设防空地下室应当按照下列标准进行:

(一)新建10层以上(含10层)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上(含3米)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建设6级以上(含6级)防空地下室;新建10层以下或者基础埋深3米以下的居民住宅楼,按照地面首层建筑面积建设6B级以上(含6B级)防空地下室;危房翻新住宅项目,按照翻新住宅地面首层建筑面积建设6B级以上(含6B 级)防空地下室。

(二)新建除本款(一)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民用建筑,按照地面建筑面积的 4.5%建设6级以上(含6级)防空地下室;市属各县(市)按照不低于2%建设防空地下室。

(三)开发区、工业园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除本款(一)项规定以外的新建民用建筑,按照不低于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4.5%集中建设6级以上(含6级)防空地下室;市属各县(市)按照不低于2%建设防空地下室。

新建防空地下室的抗力等级和战时用途由市、县(市)人防部门确定。

第十条人防工程的建设应当在保证战时使用效能的前提下,有利于平时经济建设、

群众生产生活和工程的开发利用。

第十一条新建人防工程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设计规范、设计标准以及人防工程建设计划确定的规模、功能和防护要求等进行设计。

承担人防工程设计任务的设计单位,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资质。

第十二条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的设计方案,应当经市、县(市)人防部门批准后,作为施工图方案设计依据。施工图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在人防工程开工前,到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办理报监手续,并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和图纸会审。

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应当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参与隐蔽工程的验收和工程质量问题的处理。

第十四条人防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图纸进行施工,并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第十五条人防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和监理合同对人防工程实施安全监理,并承担施工安全监理责任。

第十六条人防工程竣工时,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20日内,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xxxx 收报告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及有关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报人防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人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并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及时向市、县(市)城建档案馆和人防部门移交建设项目档案。

第十八条在城市道路下建设的平战结合人防工程应当具备平时使用功能,并且按照规定保证人行过街功能。

第十九条人防工程的规划、设计、建设、监理、施工和使用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依法保守人防工程的秘密。

第二十条民用建筑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宜建设防空地下室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应建防空地下室面积所需造价缴纳易地建设费,由人防部门统一就近易地建设:(一)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建设的;

(二)规定应建面积不足300平方米的;

(三)建设地区原有人防工程已经饱和的;

(四)建设用地或者周围地下管线密集,无法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第二十一条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收取,并纳入财政预算资金管理,单独核算,专款专用。

第二十二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免建防空地下室或者免缴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第三章使用和维护管理

第二十三条人防工程在平时应当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战时由人防部门统一调配使用。

平时使用人防工程不得影响其防护功能。

第二十四条人防工程的管护和使用责任按照下列规定划分:

(一)市属公共人防工程的管护和使用由市人防部门负责;

(二)区、县(市)属公共人防工程的管护和使用由所属区、县(市)人防部门

负责;

(三)单位建设人防工程的管护和使用由本单位负责;

(四)各类专用工程、平战结合工程的管护和使用由使用单位或者个人负责。

第二十五条人防部门收取的人防工程和设施使用费作为人防专项经费,纳入财政专户,作为预算外资金,用于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

第二十六条平时使用人防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人防工程的管护和设备设施维修更新等工作,使其保持良好状态。

第二十七条人防工程管护责任单位,应当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建立健全人防工程管护制度,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本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四)项规定人防工程管护责任单位发现安全隐患的,处理后还应当向人防部门报告。

第二十八条用于过街人行通道的人防工程,由投资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负责日常维护管理,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挤占。

第二十九条人防工程的消防、治安、卫生、建筑、特种设备等安全工作,由使用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同时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十条人防工程的使用安全坚持谁投资、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人防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对与人防相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发现存在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有权要求和监督人防工程使用安全责任单位和个人进行整改。

第三十一条人防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由颁发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的部门负责。

第三十二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

(一)侵占人防工程;

(二)擅自改变人防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防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防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

(三)在人防工程内生产或者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腐蚀性物品;

(四)未经人防部门批准在人防工程50米范围内进行取土、采石以及其他影响人防工程使用或者降低人防工程防护能力的作业;

(五)向人防工程内排放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弃物。

第三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人防工程;确需拆除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经人防部门审查同意,并由拆除单位负责补建或者按照现行工程造价给予补偿。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四条新建民用建筑未按照规定建设防空地下室又不交纳易地建设费的,由市、县(市)人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应当建设防空地下室建筑面积每平方米20元以上60元以下罚款,对一个单位工程罚款最高不得超过10万元。

第三十五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县(市)人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使用未经批准的设计图纸作为民用建筑防空地下室施工图的;

(二)未按照批准的设计图纸进行施工的;

(三)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后,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向人防部门提交工程档案资料的。

第三十六条单位和个人挤占用于过街人行通道的人防工程,由市和区、县(市)人防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属经营行为的,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属非经营行为的,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和区、县(市)人防部门给予警

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对个人并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损失:

(一)侵占人防工程的;

(二)未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建设人防工程的;

(三)擅自改变人防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防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其他方法危害人防工程的安全和使用效能的;

(四)拆除人防工程后拒不补建或者赔偿的;

(五)向人防工程排入废水、废气或者倾倒弃物的;

(六)擅自在人防工程50米范围内取土、采石的。

第三十八条故意损坏、破坏人防工程设施或者在人防工程内生产及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品,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由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

第四十条人防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不得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提请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市人民政府19xx年2月21日发布的《哈尔滨市人民防空工程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建设工程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施工临时用电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触电、火灾爆炸及各类电气事 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从事本公司承包的新建、扩建、改建和装饰装修等活动的项目部及 个人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第三条项目经理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项目 经理部应明确有关部门负责人或指定专人负责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记录。 第四条工程部门负责组织与施工组织设计同步实施的《施工现场临时用电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审批工作,并按公司的规定报公司审批。 第五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贯彻、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管理规定》,并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要求 第六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 及以上的工程,应编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编制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及电气防火措施。 第七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内容: (一)现场勘测,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 台) 、配电箱位置及线路走向; (二)负荷计算、变压器选型、确定线截面规格;

(三)绘制电气设备布置平面图和供电系统图; (四)绘制临时用电施工图,并作为临时用电的施工依据; 第八条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档案内容: (一)《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用电安全技术措施及电气防 火措施的全部资料; (二)临时用电工程技术交底有关资料; (三)修改或补充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用电安全技术措施资料; (四)临时用电工程的检查验收资料; 第三章电气专业人员管理 第九条从事电气作业的电气技工、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地方主管部门签发的 与本岗位相符的安全技术操作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条安装、维修、拆除临时用电设施必须由持证电气技工完成。 第十一条从事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一)熟悉电气设备性能和安全运行、维护知识; (二)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中“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各条款; (三)电气作业所用工具、仪表、仪器必须保证绝缘良好,并定期进行校 核检测; (四)拉闸停电或合闸送电严禁口头约时,必须书面通知施工现场负责人,并遵守挂标志;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使用人员必须做到如下要求: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范本3篇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范本3篇 一、维修工程人员岗位责任制: 1、负责检修一层商场的照明、电梯等一切用电设备。 2、负责维护FF公司所属的装饰成品以及其它的维修。 3、对重大设备检修时跟进和协调工作。 4、熟知检修设备的基本结构、工作原理、及照明线路的分布结构。 5、负责一层商场、公共区域及各商铺的所有电度表的计量抄录 上报工作。 二、维修工程人员维修工作票制度 1、一切报修凭报修单来做维修工作。 2、工程人员接到报修单签字后立刻赶到事故现场。 3、对事故作准确判断后,在安全措施做好后,即时处理。 4、处理完毕,清扫现场,并让报修人签字确认后,报修单交工 作负责人保存。 并对处理情况做详细记录。 5、在接到紧急故障时,可不用报修单,处理完毕补办手续。 6、工程人员受理报修单后,需工作间断,转移需工作负责人认可。 三、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按规定时间提前到岗,并且工作服、工号牌穿戴整齐。 2、交班人整理报表及检修记录,并做好工具钥匙、仪表等备用 器材移交。

3、交班人交接当班已完成,或和交接班的人来共同完成未完成 的工作。 4、接班人查阅工作记录,并查看工具等备用器材,对方签字后 方可完成交接。 关于工程维修管理规定公司业务不断壮大,完工工程也越来越多,为了进一步规范已经交付验收工程维修事宜,制定本规定。 工程维修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工程部须安排人员与甲方取 得联系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组织材料和人员进行维修,合同 约定保修期内维修主要分下面几个方面: 1、存在问题为施工不细致(如漏注胶或注胶不密实导致漏水、钢结构生锈等)、节点处理不规范(如板材脱落、变形缝开裂等)原因造 成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施工班组承担。如原施工班组不及 时配合维修,工程部需自行安排其他人员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所 有费用均由原施工班组承担。 2、存在问题为材料自身原因(如玻璃自爆)造成维修,材料费由 原材料供应商承担,原施工班组负责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并承 担其费用。 3、存在问题为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甲方需对维修部位产生 的材料、人工及差旅费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维修,并在维修完成后 向甲方收取维修费。 合同约定保修期外工程所有维修,需甲方对维修部位产生的材料、人工及差旅费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维修,并在维修完成后向甲方收 取维修费。 上述所有维修,需有维修前和维修后的照片以及维修完成后甲方确认的零星(维修)工程任务单和零星(维修)工程签证单。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维修管理,节省成本,提高设备使用效率并确保其使用安全。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标准版)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 (标准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7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管理规定(标准版) 1、临时用电线路设置符合安全要求,设置在施工人员不容易踩踏的地方,必要时采取架空或埋地处理,线型选择宜选择绝缘橡胶软铜线; 2、临时用电要满足“一机、一闸、一保护”原则,即每个用电设备必须有一个独立的电源控制开关,控制开关要用漏电保护功能,漏电开关的选择原则为:控制单台用电设备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院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mA,额定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3、电动机具、配电箱外壳要进行接地保护(电动机具包括电焊机、发电机、切割机等);

4、移动式电动工具和手持电动工具的单相电源线要求使用三芯软橡胶电缆,外壳具有接零保护。 5、焊接作业要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戴电焊手套和防护面罩,穿胶底鞋,不能在潮湿环境下直接进行焊接作业。 6、电源接入要从正规配电箱处接入,接线采用压接或将电源插头插入插孔,不能直接剥开低压街码线或直接将导线插入插孔进行取电。 XXX图文设计 本文档文字均可以自由修改

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建设项目工程管理办法 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国道307汾阳—离石段公路改建工程的建设任务,按照省厅、省局、分局对全线建设的布署,结合307国道分公司指挥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国道307线汾阳—离石段公路改建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基本建设程序依法建设,实行规范化管理,认真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 第二章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管理 第一节施工进场管理 第二条施工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主要工程技术人员、机械设备;监理单位在投标文件中的项目总监、总工、主要人员、设备等是经评标专家审定、业主认可的。原则上不应变动,特殊情况如有变动,须向业主提出申请,并附有关证件和业绩证明(与招标文件要求相

同),经业主审批同意后方可更换,以确保其资格和整体业务水平不低于原投标文件所报人员素质和设备要求。 第三条指挥部应组织人员对施工、监理单位进场情况进行检查,如果未能满足要求的单位,令其完善,整顿后仍未达要求者,指挥部有权令其退场同时上报有关单位,终止合同,重新招标。 第二节工程技术管理 第四条建设项目技术管理实行“业主负责、设计单位保证、监理监督、施工单位实施”的责任制度。 第五条施工单位开工前应组织技术人员对图纸、工程量及设计与现场进行核对,将疑难问题或不清楚之处分摘出来并请示监理、设计代表、指挥部给予解答。未经技术人员会审的施工图不得用于施工。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对已审核的技术文件向施工队长、现场负责人进行逐级技术交底,以确保每个施工人员对设计了如指掌,指导生产。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对即将投入使用的测量、试验仪器等设备进行全面检测核定,确保工程技术标准。 第八条施工单位在项目正式开工前应对提供的导线点、水准点进行联测闭合,并根据实际进行加密布设,所有布设点须经监理签认留存。 第九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须先进行试验路段的施工。

项目部临时工程管理办法

项目经理部 临时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管理要求,加强临时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控制临时工程成本,建立临时工程方案报批、数量和预算控制等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临时工程主要包括:驻地、施工便道、钢栈桥、钢筋加工场、混凝土拌合站、施工临时用电用水等。 第二章总体规划 第三条临时工程总体规划的原则 1. 因地制宜:综合自然环境、地质状况、地形地貌、既有建筑、各类管线等因素,科学规划; 2. 永临结合:尽量利用地方既有道路和建(构)筑物,并结合地方政府规划,减少临时用地数量、降低临时费用; 3. 有利施工:尽量保证各施工工序互不干扰,并充分考虑水、电路的综合安排。 第四条临时工程总体规划的内容 1. 临时工程设置的数量、位置、规模、标准。 2. 总平面布置图。

第五条临时工程总体规划的权限 1. 经理部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制全标段临时工程总体规划,项目总工审核,报公司审批。 2. 各工区(厂)工程技术部根据标段临时工程总体规划,编制本工区临时工程总体规划,工区长审核,报经理部总工程师审批。 第三章临时工程建设标准 第六条主要临时工程技术标准 1. 驻地 (1) 优先租用既有房屋,也可自建住房。 (2) 自建住房应采用防火保暖的活动板房,搭设最高不超过2层;办公生活区应以绿化和植被为主,减少硬化面积,确需硬化的地面混凝土厚度不大于10cm,行车路面混凝土厚度不大于20cm,混凝土标号不高于C20。 2. 施工便道 (1) 便道路面宽度不大于5.5m,每200~300m设置一处会车道,会车道宽不大于7m,长度10~20m。 (2) 便道结构:底基层可为原状土、三七灰土、建筑垃圾、挖方废渣,面层采用原状土、泥结碎石、砂石等,当有特殊要求时可采用混凝土,但应报经理部总工程师批准。除混凝土之外,道面结构层总厚度不大于0.5m。

公司工程维修管理规定

公司工程维修管理规定 关于工程维修管理规定公司业务不断壮大,完工工程也越来越多,为了进一步规范已经交付验收工程维修事宜,制定本规定。 工程维修在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工程部须安排人员与甲方取得联系并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及时组织材料和人员进行维修,合同约定保修期内维修主要分下面几个方面: 1、存在问题为施工不细致(如漏注胶或注胶不密实导致漏水、钢结构生锈等)、节点处理不规范(如板材脱落、变形缝开裂等)原因造成维修,由此产生的维修费用由施工班组承担。如原施工班组不及时配合维修,工程部需自行安排其他人员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原施工班组承担。 2、存在问题为材料自身原因(如玻璃自爆)造成维修,材料费由原材料供应商承担,原施工班组负责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并承担其费用。 3、存在问题为甲方在使用过程中造成,甲方需对维修部位产生的材料、人工及差旅费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维修,并在维修完成后向甲方收取维修费。 合同约定保修期外工程所有维修,需甲方对维修部位产生的材料、人工及差旅费签字确认后方可安排维修,并在维修完成后向甲方收取维修费。

上述所有维修,需有维修前和维修后的照片以及维修完成后甲方确认的零星(维修)工程任务单和零星(维修)工程签证单。 零星(维修)工程任务单工程名称: 编号()总包单位负责人施工单位工期要求负责人质量要求主要工作内容及工作要求: 验收意见: 负责人签(章)年月日零星(维修)工程签证单第页共页工程名称分部分项工程名称图号任务单编号签证单编号工程内容:签证意见: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监理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总包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施工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针,切实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与现场生活条件,制定本管理规定。 和地相关规定、标准的规已经有明确规定的,在此不作重复,应符合和地相关标准、规和规定。 第二条适用围 (一)施工现场轻钢结构的各类办公、宿舍、食堂、厕所、浴室、娱乐活动室、仓库和其他临时用房。 (二)施工作业区临时性加工棚及围档。 第三条制订依据 (一)《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 (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三)《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JGJ130)。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JGJ46)。 (五)《临时性建(构)筑物应用技术规程》(DGJ08-114)。 第四条正文 一选址 1、地段选址应充分考虑各季节、各施工阶段的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得设置在挡土墙下、边坡上、低洼地带、雨季易发生滑坡、坍塌、泥流和山洪等危险地段。

2、应处于建筑物的坠落半径以外,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3、不应占压原有的地下管线,禁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禁在尚未竣工建筑物设置办公区、生活区。 4、办公、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必须分开设置,食堂应远离厕所、垃圾堆放点和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厕所宜设置在主导风的下风侧。二设计、施工、验收 1、使用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有关标准规,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计,编制《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案》,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3、《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案》应包括的主要容有: (1)现场总平面布置、排水、电气和消防图等; (2)主要部位结构形式和材料类型; (3)主要部位施工图纸与工艺; (4)过程安全保证、节能降耗、质量保证、文明施工等措施;(5)检验、验收与使用; (6)拆除案。 4、搭设和拆除单位必须是经公司评审、有相应资质的合格供应商,且已经与公司签订了临时设施搭设和拆除合同。 5、搭设和拆除前,使用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搭设和拆除必须按已经批准的《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案》进行,所用材料必须符合相关规定,且有可靠的抗风、防坍塌措施。

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的管理,规范投资建设程序,加强过程控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中的建设工程项目包括集团公司总部或集团公司二级及以下企业投资建设的*研、办公、厂房、住宅及配套用房等各类用途的开发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工类项目,按照**工局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集团公司生产运营部门是建设工程项目的主要管理部门。集团公司其他部门,根据职能分工分别负责项目各方面的监督管理工作。 生产运营部门主要负责房地产类项目年度开发建设方案(包括项目的总体开发建设计划、营运销售计划、资金使用计划、发

包模式等内容),以及项目在规划设计、招标、施工、验收移交等阶段的投资、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规划部门主要负责产业类建设项目(项目用于*研生产,含产业园区)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固定资产投资计划、项目验收和后评价的监督管理。 法律部门主要负责项目重大风险管控和法律事务监督管理。 纪检监察部门主要负责项目在廉政建设、效能监察、信访等方面的监督管理。 审计部门主要负责对项目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审计监督与评价。 第四条企业应依据土地权属、资金来源等确定项目建设单位,并承担监管责任。建设单位是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主体,是建设项目管理的主体,通称业主方或甲方。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设立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实行规范化管理。项目建设管理机构应制定招投标管理、预决算管理、变更洽商管理、合同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等相关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六条企业内部有建筑、结构、水暖、电气、造价等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建筑工程类执业资格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不少于6人的,可自行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自主管理。 第七条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不足的,应委托项目管理企业进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方案 为了更好的协调施工,确保项目的施工目标能够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确保各阶段工作在总承包单位的统一协调下有序地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 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在总承包项目管理中,坚持“公正”、“科学”、“统一”、“控制”、“协调”原则。 2 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与程序 一、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内容 (1)任命项目经理,组建项目经理部,进行项目策划并编制项目计划。 (2)实施设计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试运行管理。设计、采购、施工三个方面既要相对独立,又要统筹兼顾。 (3)进行项目综合管理、范围管理,进度管理,费用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管理,风险管理,合同管理等。 二、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程序 总承包项目管理的基本程序包括: 项目启动、 项目策划(合同范围策划、进度计划估算、费用估算、风险评估、组织机构策划等)、 项目实施(勘查、设计管理,项目开工管理,设备、材料采购管理,设计交底及施工图会审,施工过程管理)、 项目控制(变更控制、进度控制、费用控制、质量控制、风险监控等)、 项目收尾(资料管理、项目交付、合同收费)。

三、总承包项目管理流程 1)确认总承包合同内容,并对合同进行评审。对建设工程项目进行合理分析、有效测算及风险评估,为公司决策提供重要依据。 2)成立项目经理部,确定项目组织架构、项目组成员及人员分工。 3)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 4 总承包项目管理的组织 一、公司职能部门职责分工 1、市场部 (1)负责组织设计公司及设备管理部进行EPC工程投标报价。 (2)负责EPC工程合同签订。 (3)按税务管理要求将设备合同与施工合同分别签订。 2、工程造价部 (1)负责EPC工程合同的造价管理及费用控制。 (2)负责合同价款的分析,调整不平衡报价偏差,合理确定设计费、设备购置费、工程建安费,制定内部计价依据。 (3)负责测算项目设备购置费和工程建安费的成本考核指标,报请公司批复后下达,组织与项目部签订“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对设备管理部下达设备购置费控制指标。 (4)协助设计院开展限额设计,参与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 (5)按设备采购和施工分别统计并确认设备销售收入和工程总承包收入。 3、设计公司 (1)参与市场部EPC工程投标及合同签订。 (2)负责EPC工程的设计管理。自行设计,或进行委托分包。 (3)代表公司签订委托设计分包合同。 (4)参与设备管理部设备订货。 (5)派设计代表到项目经理部,进行现场服务。 4、设备管理部 (1)参与市场部EPC工程投标及合同签订。 (2)负责EPC工程的设备管理。设备招标、选定,负责设备采购合同签订、付款、供货等。 (3)督促并协助项目经理按时回收设备款, 设备款直接汇至公司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4)按财务制度规定负责向设备厂家索要设备采购发票并办理付款审批手续。 (5)设备采购合同含安装的,安装由项目部负责管理。 (6)派专职设备人员到项目经理部,参与施工管理。 (7)负责设备监制及设备缺陷处理。 5、财务管理部 (1)负责EPC工程的资金管理,对每个EPC工程建立使用设备资金台账。统一对外支付设备采购款。 (2)负责EPC工程税务筹划,指导协调项目部做好设备采购业务的收入确认及增值税纳税申报工作。

项目工地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项目工地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地现场临时用工管理,使之规范化,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临时用工,系指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弥补人员、设备不足而临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三条本办法仅适用于本项目工地现场因解决工作急需或为完成临时性特定工作而时从劳务协作方调用的人员或机械设备。 第二章用工类型及报酬 第四条用工类型分为临时工程及人工零星杂工、机械设备零星杂工。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零星杂工,系指所完成的工作无法形成实物工程量,或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远远偏离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 第六条本办法所称的临时工程,系指所完成的工作能够形成实物工程量,且所完成的工作所形成的实物工程量与平均功效能够完成的工程量相差不大。 第七条人工以工日为报酬单位,每工日报酬中已包含了全部的社会保险和所有的税费在内,劳务提供者应履行缴纳应缴交的社会保险和税费的义务。

第八条机械设备以台时为报酬单位,每台时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或特定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机械设备提供者应履行一切法定义务。 第九条临时工程以法定计量单位为报酬单位,报酬中已包含了为完成临时工程所需的一切费用,临时工程施工者应履行一切法定义务。 第十条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因未履行应尽义务所带来的一切纠纷均由劳务、机械设备提供者或临时工程施工者负责,与项目部无关且项目部不负任何连带责任(建筑工程劳务分包合同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章用工管理 第十一条项目部所有管理人员均有权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和设备,劳务协作方不得无故拒绝。劳务协作方若无法满足临时调用的需求,应给出合理的解释。对于不能给出合理解释恶意无故拒绝的被调用者,项目部将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项目部管理人员在决定临时调用劳务协作方的人员或设备前,应充分了解工地情况及临时工作的性质,在调用时应尽量做到合理调配,避免发生窝工或待工(怠工)的现象。 第十四条在所选定的在劳务协作方无法满足或不能全部满足或不能及时满足调配需求时,在劳务协作方给出合理的解释后,临时调用人应另想他法或采用其他方案,不得无故刁难劳务协作方。

零星维修管理办法

零星维修管理办法 一、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零星维修的管理,有效控制维修费用,确保维修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公司对外承揽房屋简易维修、公共设施、基础设施等零星维修的管理。 三、职责 1、公司XX部门负责对外零星维修工程的统一管理、结算。 2、负责根据各部门的零星维修需求,合理安排工程人员进行维修。 3、负责对工程承包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 4、负责对各项零星工程的《工程维修预算》进行审核。 5、负责拟定《零星维修协议》,并按相关程序办理各项审批手续。 6、负责办理零星维修工程费用结算审批、报销手续。 7、负责组织对零星维修工程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检查。 8、负责组织对完工后的零星维修工程进行验收。 9、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对各类零星维修工程费用的支付进行审核。

10、公司XX部门负责办理零星维修工程的申报,并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11、参与工程人员要听从领导、服从安排。 12、发现贪图小利、中饱私囊者,一经发现将按照公司有关规定给予重罚或开除处理。 四、工作程序 1、各部门有零星维修需求时,据实填写《零星维修申请单》经领导审批后,交XX部门组织办理。 2、XX部门收到《零星维修申请单》后,按实际需要,及时通知工程承包人到现场查看并组织有关人员初步拟定维修方案。 3、维修方案经领导及有关人员共同审定后,由XX 部门填写《零星维修派工单》交维修人员及时开展维修工作。 五、合同签订 1、XX部门根据工程情况拟定《零星维修协议》,审定后并与甲方签订合同。 2、《零星维修协议》签订后,按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及时移交归档。 六、工程验收及费用结算 1、零星维修工程结束后,由XX部门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验收,并作好验收记录。 2、零星维修工程验收完毕后,由XX部门根据验收情况进行预算申报,办理相关费用结算手续。

临时工程管理办法

临时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临时工程施工管理,规范临时工程建设标准、设计方案和费用控制,将临时工程纳入七项监管之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临时工程设置应永临结合、统筹兼顾,充分进行方案比选论证,严控临时工程建设“超标准、超数量、超清单”。 第三条项目策划时应明确临时工程内容、标准及方案审批等管理要求。施工前必须编制设计方案和预算书,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经审批后方可实施,严格遵照“方案编制(包括工程数量、平面图、方案设计)→预算→审批→验收→结算→归档”的程序进行。严禁“无方案、无预算、无审批”施工。 临时工程实施之前应当签订书面临时工程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若在工程分包合同或劳务分包合同中将临时工程施工纳入合同约定的施工范围,则应当将临时工程内容、费用等约定清楚,严禁“无合同、先进场”。 第四条铁路项目临时工程分为大型临时设施(简称大临工程)和小型临时设施(简称小临工程)。 1、大型临时设施包括: ⑴铁路岔线、便桥。

⑵铁路便线、便桥。 ⑶汽车运输便道。指通行汽车的运输干线及其通往隧道、特大桥、大桥和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道碴场?(包括砂、石场)、轨节拼装场、长钢轨焊接基地、钢梁拼装场、制(存)梁场、混凝土集中拌和站、填料集中拌和站、大型道碴存储场、换装站等的引入线,以及机械化施工的重点土石方工点的运输便道。 ⑷运梁便道。指专为运架大型混凝土成品梁而修建的运输便道。 ⑸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轨节拼装场、长钢轨焊接基地、钢梁拼装场、制(存)梁场、混凝土集中拌和站、填料集中拌和站、大型道碴存储场、换装站等。 ⑹通信干线。指施工所需的临时通信干线?,不包括由干线到工地或施工地段沿线各处、段、队所在地的引入线、场内配线和地区通信线路。当采用无线通信时,其费用应控制在有线通信临时工程的费用水平内。 ⑺集中发电站、变电站(包括升压站和降压站)。 ⑻临时电力干线(指供电电压在6kV及以上的高压输电线路),包括临时电力干线和通往隧道、特大桥、大桥和混凝土成品预制厂、材料厂、砂石场、轨节拼装场、制(存)梁场等的引入线。 ⑼给水干管路,指为解决工程用水而铺设的干管路?(管径100mm及以上或长度2km及以上)。 ⑽为施工运输服务的栈桥、缆索吊。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

江西天億矿业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江西天億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设工程管理,维护公司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控制工程造价,规范各方行为,保障公司及矿的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江铜集团相关工程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关键名词术语解释 (一)限额以上项目:是指总投资50万元(含)以上的生产性项目或总投资在20万元(含)以上非生产性项目。 (二)限额以下项目:除限额以上项目之外的项目(不含维修项目、成本性支出项目)。 (三)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是指由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工程管理与设备部组成的小组。小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与设备部。公司招投标领导小组组长为公司建设工程主管副总经理。 (四)重大设计变更:对已经审查通过的勘察设计进行变更时,凡涉及改变建筑地点、工艺方案、工艺流程以及设计需要的试验参数

等均应视为重大变更。 (五)工程建设活动: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实施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 (六)建设用地:是指为工程建设所需建筑物、构筑物所提供占用的土地。 (七)重大合同指涉及以下合同,如与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冲突的,以合同管理规定为准。 1、商标、专利、专有技术的引进和转让; 2、建设工程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 3、生产材料、备件采购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以上,且未采用公司法律事务所制度或确认的标准合同范本或合同框架文本; 4、设备委外维修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5、技术、服务、勘探开发合同(协议)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6、其它合同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上; 7、其他根据公司有关会议或公司领导要求,需要审查的合同。 (八)垄断性行业:是指自来水、电力、公交、烟草、石油、天然气、电信、铁路运输和银行等行业。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建设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等建设活动 第四条工程管理与设备部为公司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主管部门。

工程维修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维修管理实施细则 为完善售后维修管理,确保快速、高效的处理工程维修事务,提高客户的满意度,特制定本管理实施细则。 一、工程维修工作流程 工程维修工作流程 (适用于交房后15天内的工程维修) 完 成 维 修 后

工程维修工作流程

二、工程维修管理规定 1、交房后15天内的工程维修由项目部来完成,交房15天后的工程维修由维修组来完成。在队组质保期内的所有工程维修所产生的费用均从队组的质保金中扣款。质保期满后若仍发现较明显并确认为队组施工期间遗留的质量问题,公司有权继续追究责任队组经济及赔偿等相关责任。 2分公司工程部收到业主(或物业)的质量报修单后分批分栋号进行汇总,给项目部一份(项目部指定资料员对接),项目部资料员收到甲方的报修单汇总表后12小时内须复印一份给栋号长,一份传给管理中心。各级文件的上传下达均需要完善签收记录。 3、资料员未按时传递资料而影响工程维修的,管理中心将按20元/次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管理中心收到项目部传来的报修单汇总表后,通知后勤财务暂不支付施工队组的质保金。 5、栋号长收到报修单后,须在24小时内口头或电话通知原队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并在12小时内补书面通知(注明口头通知的时间),同时双方须完成签收手续。栋号长未按规定时间通知队组进行维修的,一经查实,管理中心将按20元/次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6、队组收到项目部的维修通知(包括口头或电话或书面通知)后,须在48小时内安排人员到现场维修,超出此期限到场的,将按200元/天对队组进行经济处罚。 7、队组未在规定的合理时间(详见工程维修完成时限要求)内完成工程维修的,将按200元/天累加对队组进行经济处罚。 8、在质保期间内,属队组施工质量原因的若队组未进行维修,项目部可安排第三方进行维修,按发生的费用双倍从原队组的质保金中扣除。

项目临时工程管理办法

xxxX公路项目临时工程管理办法 xxxX集团有限公司 xxxX高速公路项目第xxxX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xxxX集团广州工程有限公司 xxxX高速公路项目临时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股份公司、集团公司和公司工程项目精细化管理要求,健全项目管理体系,规范项目管理行为,提高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树立企业良好的外部形象,根据《xxxX集团有限公司临时工程管理办法》(中铁六程…2014?322号)结合xxxX高速公路项目xxxX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经理部)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经理部施工所用的临时设施工程的管理,包括“小临设施”和“大临工程及设施”。 第三条“小临设施”包括用于项目管理需要搭建的生活区、办公区、钢筋加工区、辅助生产区以及仓库、临时围墙、场地硬化等临时设施。 第四条“大临工程及设施”包括施工所用的制(存)梁场、钢梁拼装场、混凝土构件预制场、便道、栈桥、材料场、混凝土(填料)搅拌站、支架体系、挂篮、缆索吊、围堰、变电站、给水干管路、电力线路、顶推临时结构等临时性建(构)筑物工程及设施。 第二章管理原则 第五条临时工程的管理要遵照“临时工程等同于正式工程

管理”的原则,按照“领导负责、系统管控、分级管理”的要求,做好“现场调查、方案设计、审查批准、限额预算、合同管控、成本核算、保障使用”七个环节的工作。 第六条临时工程管理实行“项目部、工区”二级管理模式。项目部负责临时工程全过程监督管理;工区负责本项目临时工程的方案策划、施工组织和过程管理。 第七条项目部工程管理部是临时工程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三章方案编制 第八条技术方案制定标准和依据 临时工程应在充分调查、比选优化的基础上,本着经济实用、安全可靠的原则进行方案设计,宜规模生产、集中预制、最大限度提高施工资源的利用效率。其方案设计应结合现场实际情况、业主和集团公司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技术指标、参数,确定合理的临时工程规模。大临工程方案的制定必须满足《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 第九条方案编制 1. 项目部总工程师牵头组织项目工程、机械、物资、安质、工经等部门进行现场调查、研究,结合工程实际需要,共同研究临时工程的建设方案,做好方案的经济比选。并由工程部门完成技术方案的编制。 2. 技术方案应明确相关的技术参数、施工方法、投入的资源,并提供详细的施工图纸和工程数量表。

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维修改造工程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维修改造工程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教育部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维修改造工程项目是指除新建建筑物以外的,包括房屋、道路、绿化、水、电、暖的维修改造等(实验室除外)。 第三条后勤管理处是负责组织实施本单位维修改造工程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维修改造工程的规划设计、立项申报、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程结算资料收集、编制、报审及归档等工作。 第四条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校内各类公共房屋、基础设施及其他设施进行维修改造。 第二章工程资金支出范围 第五条维修改造工程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公用房屋的维修改造、水电暖等基础设施的改造与扩建、节能设施改造与建设、道路大修与改造、环境绿化改造与建设、学生宿舍维修与改造、各类生活服务设施、体育场馆的维修与改造等经费支出。按财务支出分类主要包括工程款、设备款、设计费等相关费用。 第三章工程项目立项申报 第六条各单位需严格按流程按时间申报相关项目,未申报擅自施工的工程项目不予签署合同。 (一)专项资金维修项目,各单位须在每年10月份前完成申报工作,并填写《本单位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1)经党政负责人签字后报送至后勤管理处。后勤管理处组织相关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对申报内容进行必要性、可行性、技术性、经济

合理性论证,提出实施方案及概算,在充分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按照先急后缓、先重后轻的原则,科学编制中央级普通本单位改善基本办学条件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计划并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批。 (二)本单位零星修缮费支付的维修改造项目,由后勤管理处负责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论证,提出实施方案及概算,预算超出10万元的项目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立项,按照本单位项目申报审批手续执行。 (三)各单位自筹资金支付的维修改造项目,预算10万元以内,由相关单位填写《本单位自筹资金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立项审批表》(附件2),并附工程概预算、施工方案等,报送后勤管理处,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预算超出10万元的项目,由各单位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立项,按照本单位项目申报审批手续执行。 第四章工程前期管理 第七条招标管理办公室按本单位有关工作流程确定施工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一)概预算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200万元(含200万元)以内的维修改造工程项目,由后勤管理处准备相关招标资料,报送至招标管理办公室,根据招标相应程序确定施工单位。 (二)概预算在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内的维修改造项目,由后勤管理处从协议入围备选施工单位中抽取不少于5家施工单位,由招标管理办公室组织评标,确定施工单位。 (三)概预算在1万元以上,10万元以内的维修改造项目,由后勤管理处集体讨论确定施工单位。 (四)临时性紧急工程及校内突发的抢修工程(如水管爆裂、马路塌陷、电缆抢修等),经后勤管理处核实后,可立即安排后勤集团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规定 第一条总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提高公司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改善施工作业人员工作环境与现场生活条件,制定本管理规定。 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标准的规范已经有明确规定的,在此不作重复,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规范和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施工现场轻钢结构的各类办公、宿舍、食堂、厕所、浴室、娱乐活动室、仓库和其他临时用房。 (二)施工作业区临时性加工棚及围档。 第三条制订依据 (一)《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程》(JGJ/T188)。 (二)《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三)《建筑施工扣件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 (四)《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五)《临时性建(构)筑物应用技术规程》(DGJ08-114)。 (六)《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2009年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 (七)《上海市建设工程文明标准》〔上海市建交委(2010)1032号文〕。 第四条正文 (一)选址

1、地段选址应充分考虑各季节、各施工阶段的工程、水文、地质条件,不得设置在挡土墙下、边坡上方、低洼地带、雨季易发生滑坡、坍塌、泥石流和山洪等危险地段。 2、应处于建筑物的坠落半径以外,否则应采取防护措施。 3、不应占压原有的地下管线,严禁在外电架空线路正下方,严禁在尚未竣工建筑物内设置办公区、生活区。 4、办公、生活区与施工作业区必须分开设置,食堂应远离厕所、垃圾堆放点和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厕所宜设置在主导风的下风侧。 (二)设计、施工、验收 1、使用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和有关标准规范,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设计,编制《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方案》,并按规定履行相关报批手续。 3、《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方案》应包括的主要内容有: (1)现场总平面布置、排水、电气和消防图等; (2)主要部位结构形式和材料类型; (3)主要部位施工图纸与工艺; (4)过程安全保证、节能降耗、质量保证、文明施工等措施; (5)检验、验收与使用; (6)拆除方案。 4、搭设和拆除单位必须是经公司评审、有相应资质的合格供应商,且已经与公司签订了临时设施搭设和拆除合同。 5、搭设和拆除前,使用单位应向施工单位和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6、搭设和拆除必须按已经批准的《临时设施搭设与拆除方案》进行,所用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有可靠的抗风、防坍塌措施。

工程项目管理方法

第三章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 (一)内容提要 工程项目管理既需要先进管理理论的指导,又需要运用一定的科学方法。工程项目管理的一般方法主要有法律方法、行政方法和数学方法。所谓法律方法,是指运用国家制定的法律、法规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具体可从法律规范、经济司法和经济仲裁三方面进行。行政方法是指依靠行政管理机构的法定权力,通过命令、指示、规定、规章、制度以及具有约束力的计划等行政手段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数学方法则是通过建立数学模型或运用定量方法对工程项目进行科学管理。常见的数学方法有网络图法、决策树法以及时间序列预测法等。 随着理论研究的深入和工程项目管理实践的推动,全寿命周期管理法和价值工程法等方法在工程项目管理领域也得到了广泛应用。 (二)学习目的 1. 掌握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方法; 2.掌握工程项目管理的行政方法; 3.掌握工程项目管理的数学方法; 4.了解全寿命周期管理方法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 5.了解价值工程法在工程项目管理中的应用。 (三)学习重点 工程项目管理,必须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运用一定的方法对工程项目进行管理。一般地,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包括法律方法、行政方法和数学方法。同时,随着管理学研究的深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工程项目管理的方法也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全寿命周期管理法、价值工程法等也纷纷运用于工程项目管理。 本章的重点是掌握并懂得运用工程项目管理的法律方法、行政方法和数学方法。另外,对工程项目管理方法的发展应当有一定的了解。 (四)案例分析(请点击下方案例标题) 案例3-1 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法的研究与实践 (五)作业及参考答案 1. 名词解释 (1)经济仲裁 经济仲裁是指当事人双方在经济活动中对有关经济权利和经济义务发生争执时,请求第

最新工程维修管理制度资料

工程维修管理制度 随着高迪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的日益壮大,施工队伍逐步吐故纳新、优胜劣汰,因此产生的维修工程已成为工程管理控制中的一项重点工作,工程部应加强此项工作的监管力度,认真对待,务必执行,从而将接替维修管理工作纳入到良好正常的轨道当中。 一、工程维修工作流程 1.接到客户要求维修的电话后,客户服务部须先行审查是否符合维修条件,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安排维修; 2.对正常维修或质量问题判断不清时,应交工程部派员核实,分清责任后处理; 3.项目经理在接到通知后半小时内与客户联系,约定维修时间和确定具体维修方案; 4.如属于水电等紧急维修应立即指派专人上面维修; 5.项目经理应于24小时内或按照与客户约定时间安排人员到场维修; 6.维修人员维修期间应做好成品保护,维修完毕后应提请客户签字确认; 7.维修完成后,工程部应将工程维修单及维修情况反馈至客服部; 8.客服部按照公司规定时间定期对维修客户进行回访; 9.项目经理接到公司维修通知后,没能在1小时内与客户联系,导致客户二次电话联系到公司要求维修,将对项目经理处罚100元;10.项目经理接到维修通知后,三天内填好工程维修单并反馈给工程

部文员,否则将对项目经理处罚100元; 11.工日必须工装整齐,服装干净整洁; 12.工人必须佩戴有效胸卡; 13.在维修前项目经理应详细询问相关情况,并做好准备工作,不得到现场后向客户借用工具; 14.维修时应该携带垃圾袋、专用鞋套和维修专用地垫; 15.维修服务过程中,不得拿或要客户的物品,不许接受客户的赠品; 16.项目经理安排维修人员,必须执行首席责任制,不得随意轮换人员; 17.每维修完一个工地,必须由客户签字认可,整个维修工作由客户评价,这也是一种监督,从而加强项目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18.工程部应对维修情况认真加以总结,定期组织项目经理针对施工中易产生维修问题的施工部位,工艺作法进行培训,并通知质检员采取施工旁站等措施加强对该项目的事先控制; 二、工程维修项目确认单。(另见附表)

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工程项目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提升管理水平,根据行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推行工程项目经营管理是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的需要。工程项目经营管理活动由公司法人全面领导和管理,在分管领导的具体指导下,工程管理处负责全面管理工作,指挥部和项目经理部(以下统称项目部)予以配合协助。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针对铁路、公路、电力等长大战线和其它合同标的较大需要一线设厂就地施工而组建的项目部。 第四条项目管理是以施工项目为对象,以项目评估、项目绩效考核指标、工程项目目标责任书为依据,以获取最佳效益和公司信誉为目标,动态配置生产要素,有效地控制工期、质量、安全和成本,从而使项目获得成功所进行的全过程、全方位的规划、组织、控制与协调。 第五条项目管理的原则 一、公司推行项目法管理模式组织施工,即公司根据项目的规模及区域范围设置项目部,搭建项目管理团队,由项目管理团队带专业施工队或劳务班组进行项目施工(人力储备中心牵头筛选认证一批成建制的有资金技术实力、恪守合同信誉的施工队或劳务班组,同公司签订《劳务队合作协议书》,建立长久的合作伙伴关系,纳入公司的统一调配管理); 二、实行“分级核算”的体制。项目部为管理层,履行施工管理、成本控制、财务收支、监督服务等职能;劳务队或施工班组为作业层,进行现场施工;指挥长和项目经理(以下统称项目经理)必须明确项目管理目标,注重项目直接费用和队伍管理等过程控制; 三、按照“适度规模、精耕细作、最隹效益”的原则,优化配置并动态管理生产要素,使上场的管理力量、技术力量、施工队伍、施工设备与项目的规模和技术含量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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