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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新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新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龙岩市新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政府

二○一○年六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规划背景 (1)

第一节区域概况 (1)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3)

第三节土地利用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7)

第四节土地利用形势 (9)

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与战略 (12)

第一节指导思想与原则 (12)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13)

第三章土地利用目标与主要任务 (16)

第一节土地利用目标 (16)

第二节土地利用主要任务 (18)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24)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24)

第二节土地利用布局优化 (30)

第五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 (36)

第一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 (36)

第二节中心城区用地规模 (36)

第三节中心城区用地布局 (37)

第六章土地利用分区与管制 (39)

第一节土地用途分区与管制 (39)

第二节土地政策分区与管制 (44)

第七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47)

第一节耕地保护工程 (47)

第二节村庄综合整治工程与新农村建设 (49)

第三节重点项目用地保障工程 (51)

第八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55)

第一节乡镇土地利用指标 (55)

第二节乡镇土地利用措施 (55)

第九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7)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福建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龙岩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和《新罗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本规划。

规划主要阐明新罗区土地利用战略、指导思想和原则,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合理利用、保护土地资源,是全区土地利用与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严格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规划范围为龙岩市新罗区行政辖区内全部土地,土地总面积268539公顷(4028086亩)。

规划期限为2006-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5年,近期年为2010年,目标年为2020年。

第一章规划背景

第一节区域概况

一、区位条件

新罗区地处福建省西南部,九龙江上游,位于北纬24°47′至25°35′,东经116°40′至117°47′之间,土地总面积2685平方公里。东连漳平,西接上杭,北邻连城、永安,东南与南靖交界,西南与永定毗邻。地处闽粤赣三省边区的要冲,是厦门经济特区和闽南“金三角”的腹地,也是闽西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既是闽粤赣交通枢纽和物质集散地,又是距东南沿海口岸最近的矿区、林区、老区、侨乡和新兴的工业区。

二、自然概况

新罗区地处闽西丘陵地带,全区东西窄,南北长,呈棱形。地势由西北向东南倾斜,四面环山。境内丘陵起伏,重峦叠障,属戴云山支脉的博平岭山脉。全区海拔千米以上的山峰有140余座,山区面积占全区的大部。地质构造处在南岭东西构造与华夏系的复合地区,从远古生代到新生代第四系的各个地质年代层均有出露,中生代燕山运动而侵入的岩浆岩地层有较大面积分布。成土母岩主要有:酸性岩、中性岩、基性岩、泥质岩、砂质岩、灰岩等六大类,其中以酸性岩分布面积最大。

新罗区土壤类型以红壤分布最大,黄壤分布面积其次,紫色土主要分布在低山、丘陵地带,山地草甸土多见于海拔1200米以上的

平缓、潮湿地带。下含九个亚类(红壤、水化红壤、暗红壤、粗骨性红壤、黄红壤、黄壤、粗骨性黄壤、紫色土、山地草甸)和二十七个土属。土壤类型垂直分布明显,海拔750-900米之间分布着红壤、暗红壤、水化红壤、粗骨性红壤、黄红壤等,海拔900-1400米之间分布着黄壤、粗骨性黄壤等,海拔1400-1800米之间的平缓地带分布山地草甸土。植被属常年温暖照叶林地带,南岭东部山地常绿槠类照叶林区。

新罗区属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光照充足,雨量丰富,冬无严寒,夏无酷暑。多年年平均气温19.9℃,极端最高气温38.1℃,最热月(七月)平均气温27.1℃,极端最低气温-5.6℃,最冷月(一月)平均气温11.2℃,低温期短,无霜期长,无霜期约十一个月。多年年平均降水量1692.3mm。境内河流主要有龙川(雁石溪)与藿溪(万安溪)。龙川干流全长70余公里,大小支流22条,流经11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沿岸河谷盆地,土地肥沃,灌溉方便,人口稠密,为新罗区主要农业区。藿溪干流全长35公里,沿岸山多林茂,为我区主要林业区。新罗区处于九龙江北溪水系源头,径流深900-1200mm,多年平均径流深1044.5mm,多年平均径流总量27.33亿m3,人均水资源量为6085.5m3,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新罗矿产资源丰富,是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资源的生产基地。新罗区有矿产资源60多种,其中煤、铁、石灰石以及优质的高岭土排在前列,煤的储量已经查明4亿吨,铁矿5亿吨,石灰石8亿吨,高质的高岭土有5000多万吨。

三、社会经济概况

新罗区土地总面积2685平方公里,2005年户籍总人口46.73万人,户籍人口密度为175人/平方公里。全区下辖9个街道(其中,西陂、曹溪、东肖、龙门、铁山等5个镇,于1995年3月福建省民政厅批准改设街道办事处)7个镇3个乡,42个社区委员会、282个村民委员会,城镇化水平为75.28%。改革开放以来,新罗区社会经济得到稳步发展,机械制造业、煤炭、电力、纺织服务、化工医药和矿冶是本区的主要产业。2005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81.3亿元,在龙岩各县市(区)中排名第一,“十五”期间年均递增13%,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地方财政收入达3.9亿元,年均增长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为21.5亿元,年均增长30.08%;工业总产值101.3亿元,年均增长14.4%,其中规模以上工业71.7亿元,年均增长28.6%。“十五”期间产业结构由2000年的19.9:39.5:40.6调整为2005年的16: 43: 4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4.59亿元,增长52.25%;第二产业增加值5.13亿元,增长127.38%,第三产业增加值2.28亿元,增长76.51%。随着工业经济的飞速增长,新罗区的工业化进程逐渐开始进入起飞阶段。

第二节土地利用现状及特点

一、土地利用现状

据2005年土地变更调查数据,新罗区土地总面积为268539公顷(4028086亩),其中农用地面积242680公顷(3640197亩),占土地

总面积的90.37%;建设用地的面积为10236公顷(153533亩),占土地总面积的3.81%;未利用地面积15624公顷(234357亩),占土地总面积的5.82%。新罗区土地利用现状见表1。

表1 2005年新罗区土地利用现状表

(一)农用地

2005年新罗区农用地面积242680公顷(3640197亩),占土地总面积的90.37%,主要分布在铁山镇、大池镇、苏坂乡、江山乡、雁石镇、适中镇、万安镇和白沙镇等乡镇。

1、耕地

耕地面积16767公顷(251509亩),占土地总面积的6.24%,耕地以灌溉水田和旱地为主,主要分布在适中镇、雁石镇、白沙镇、万安镇等乡镇。

2、园地

园地面积5695公顷(85418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12%。园地类型以果园和茶园为主,果园主要分布在白沙镇、苏坂乡和大池镇,茶园主要分布在适中镇、白沙镇和小池镇等。

3、林地

林地面积213466公顷(3201988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9.49%。林地类型以有林地和未成林造林地为主,主要分布在白沙镇、万安镇、适中镇和雁石镇等乡镇,森林覆盖率较高的乡镇是万安镇、江山乡和白沙镇,覆盖率较低的乡镇是东肖镇、红坊镇和小池镇。

4、其他农用地

其他农用地面积6736公顷(10103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51%。主要分布在万安镇、白沙镇、雁石镇、适中镇、江山乡、苏坂乡和大池镇等乡镇。

(二)建设用地

1、城乡建设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面积7024公顷(105356亩),占土地总面积的2.62%,主要分布在西陂镇、曹溪镇、适中镇、雁石镇和东肖镇、铁山镇等乡镇。

(1)城镇工矿用地

城镇工矿用地面积4123公顷(61851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54%。主要集中分布在西陂镇、曹溪镇、东城街道、南城街道、适中镇和红坊镇。

(2)农村居民点用地

农村居民点用地面积2900公顷(43505亩),占土地总面积的1.08%。分散分布在适中镇、龙门镇、东肖镇、红坊镇和雁石镇等乡镇。

2、交通水利用地

交通水利用地面积2279公顷(34187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85%。

3、其他建设用地

其他建设用地面积933公顷(13989亩),占土地总面积的0.35%,主要分布在西陂镇、东城街道、铁山镇、东肖镇、适中镇和雁石镇。

(三)未利用地

2005年新罗区未利用地15624公顷(234357亩),占土地总面积的 5.82%,主要分布在江山乡、白沙镇、万安镇、雁石镇和适中镇。

1、水域

水域面积1980公顷(29695亩),占土地总面积0.74%,主要分布在白沙镇、雁石镇、苏坂乡、万安镇、江山乡、适中镇和铁山镇等乡镇。

2、滩涂沼泽

滩涂沼泽面积651公顷(9765亩),占土地总面积0.24%,主要分布在万安镇、红坊镇、铁山镇和江山镇等。

3、自然保留地

自然保留地面积12993公顷(194896亩),占土地总面积的4.84%,主要分布在大池镇、雁石镇、江山乡、龙门镇和白沙镇等乡

镇。

二、土地利用特点

1、林地所占比重大,区域生态环境良好

林地面积213466公顷(3201988亩),约占土地总面积的79.49%,森林覆盖率高,区域生态环境优越。

2、土地类型分布不均衡,地区差异明显

耕地主要分布在适中镇和雁石镇,城镇用地、交通用地高度集中在中心城区,林地则主要分布在江山乡、万安镇和白沙镇。不同地区土地类型构成差异明显。

3、经济社会发展迅速,建设占用与耕地保护矛盾突出

随着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新罗区作为龙岩市中心城区所在地,规划期间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呈现快速增加趋势,中心城区与雁石镇、适中镇等中心城镇用地需求量大,而耕地又大量集中在中心城区、适中、雁石等建制镇镇区外围,建设用地扩张与耕地保护矛盾突出。

第三节土地利用成效及存在的问题

一、土地利用成效

(一)有效保护基本农田

上轮规划实施以来,基本农田得到了严格保护。截至2005年底,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12927公顷(193900亩),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基本农田保护任务数。

(二)优化城镇用地布局,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

上轮规划对新增建设用地布局产生了深刻影响,形成了若干工业园区和中心城镇,有效促进土地总产出的增长与生产成本的下降,提高了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单位建设用地GDP从1996年的55.50万元/公顷提高到2005年的154.05万元/公顷,增长了177.6%。

(三)满足合理用地需求,促进经济发展

规划实施期间,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得到了较好建设,改善了区域投资环境,促进了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发展。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157.6亿元,比1996年增长337.4%;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37万元,比1996年增长309.9%;财政总收入7.25亿元,比1996年增长312.2%。

(四)科学引导工业用地,布局进一步合理

规划实施期间,新罗区分散的村镇工业逐步得到有效引导,工业集中区、工业园区规模逐步扩大,工业布局逐步合理化,有效提高了工业用地的集约效益,工业污染对环境的影响进一步得到控制。

二、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耕地逐年减少、区域性人地矛盾突出

1996年以来,新罗区的耕地面积不断减少,而人口却在快速增长,人地矛盾越发突出。耕地面积从1996年的17510公顷减少到2005年的16767公顷;人均耕地从1996年的0.039公顷下降到2005年的0.036公顷,远低于龙岩市人均0.057公顷的水平,区域性人地矛盾突出。

(二)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新罗区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但中心城区集约化水平不高,仍然有不少城中村,在城市建设中存在城市发展方向缺乏协调的现象及边界地区争夺空间资源现象。部分工业园区投资强度不足,土地容积率小。2005年新罗区人均农村居民点用地达180平方米/人,远超过福建省规定的人均规划用地标准上限,农村居民点集约化程度低,利用较为粗放。农村居民点人均用地面积大,分布比较散乱,“空心村”现象较突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亟待提高。

第四节土地利用形势

本轮规划实施期间是本区全面建设和发展的关键阶段,为促进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推进闽西生态型经济强区的建设,实现社会经济生态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土地利用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一、面临的挑战

(一)耕地保护形势严峻

全区建设用地发展空间与农业生产用地高度重叠,新增建设用地不可避免占用耕地,建设用地的快速增长对耕地保护形成巨大的压力,加上农业内部结构调整、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耕地资源不断减少,且耕地后备资源有限,随着耕地后备资源逐步得到开发利用,补充耕地难度将逐年增大,耕地保护形势严竣。

(二)统筹各业土地利用的任务艰巨

规划期间,是新罗区社会、经济、生态全面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新罗区推进城镇化、工业化和现代化等一系列发展战略的实施,中心城区、中心城镇的人口、产业集聚效应进一步得到体现,交通、水利、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用地需求量不断扩大,各行业对土地的需求量剧增,且呈现出不同的时空特征,土地资源供给压力大,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加大了调整和优化行业用地结构与布局难度。统筹协调行业、区域土地利用的任务日益繁重,土地供应宏观调控的难度加大。

二、面临的机遇

(一)可持续发展观的落实,提供了土地和谐利用的思想保障随着可持续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全社会节约集约利用资源的意识不断提高,保护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将成为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自觉行动。这有利于改变过去片面追求GDP增长的做法,有利于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有利于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实现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人地关系和谐发展。

(二)海峡西岸经济区战略的实施,提供了土地开发利用的政策保障

福建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战略的实施,为全区交通、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契机,有利于提高区域发展的保障能力。经济社会的全面进步将为土地开发、利用、保护提供有力的政策、资金支持,有助于加强土地生态环境保护,提高土地利用综合效益。

(三)经济实力的逐步增强,为土地开发利用提供了经济支撑由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闽西革命老区发展的关心支持,在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进程中,新罗区国民经济呈现出又好又快的发展态势,经济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有助于新罗区在耕地保护、基本农田建设、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和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综合实力的不断增强有助于新罗区在土地开发利用、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居民点的整治投入更多的资金,提高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综合实力的增强还有助于提高新罗区在区域生态环境整治、城镇绿化建设、矿区综合利用、水土流失防治等方面的资金投入,增强区域发展的生态保障能力。

第二章指导思想、原则与战略

第一节指导思想与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提出的“四个推进”、“四个基本”、“四个关键”的战略部署,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围绕建设闽粤赣边生态型经济强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闽西经济增长核心圈建设目标,按照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基本要求,注重土地生态环境的保护和人居环境的改善,以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和保护土地生态环境为前提,严格控制建设用地为重点,以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合理配臵土地资源,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统筹安排各业、各类用地,促进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为新罗区社会、经济、生态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土地资源保障。

二、原则

(一)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提高农业生产能力

立足于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强化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并且由单纯的数量保护向数量和质量并重转变。非农业建设优先考虑利用未利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加强基本农田保护和建设,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二)节约集约用地,转变土地利用方式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各项建

设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加快各业各类用地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由粗放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过快增长。

(三)统筹城乡用地,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立足以人为本和“五个统筹”的思想,通过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整合城乡土地资源,协调各业各类用地矛盾,妥善处理区域各类用地关系,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建设和谐新罗。

(四)可持续利用土地,改善生态环境

坚持“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指导方针,贯彻环境优先的理念,正确处理土地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使土地生态环境得到改善。

第二节土地利用战略

全面贯彻省、市土地利用总体战略,针对新罗区土地利用现状、特点、存在的问题及土地利用面临形势进行深入分析,紧紧围绕建设中国革命老区,海峡西岸经济区西部中心城市、闽粤赣边交通枢纽,现代机械制造业基地,红色、客家、生态旅游城市。以保障和保护并重、统筹协调和集约挖潜并举为核心,综合考虑未来发展战略及其对土地资源利用方式、结构和布局的影响,实施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节约集约用地,保障中心城区与基础设施用地,合理安排生态用地,统筹协调城乡土地的土地利用总体战略。

一、加强耕地和基本农田的保护

以耕地保护为核心,实行最严格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坚持土地用途管制制度,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尤其是耕地。积极开展中低产田改造,提高耕地整体质量。确保基本农田数量不低于保护目标、质量有提高。

二、节约集约用地

实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转变建设用地外延发展模式,立足内涵挖潜。重点推进中心城区内“城中村”改造和农村居民点“空心村”的综合整治,降低农村人均居民点用地面积。坚持城市建设用地高效集约的基础上,挖潜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实现城乡土地集约利用的统筹发展。

三、优先保障中心城区与基础设施用地

优先保障中心城区和市、区级以上交通、水利、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用地,满足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的合理用地需求,为建设生态型经济强区提供用地支撑。

四、合理安排生态用地

围绕构建生态型经济强区和生态旅游城市,加强梅花山自然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各级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公益林、重要风景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加大矿山整治力度,提高城镇绿化覆盖率,合理安排生态用地。

五、统筹区域用地

以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为核心,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统筹各类各区域用地,促进区域人口、资源、经济、环境与土地利用协调发展,形成与区域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合理划分土地用途分区,实行

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调控措施。

第三章土地利用目标与主要任务

第一节土地利用目标

一、耕地保护目标

严格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质保量落实补充耕地义务。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农用地尤其是占用耕地的规模。

(一)耕地保有量

至201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5784公顷(236759亩),至2020年,全区耕地保有量不低于13794公顷(206909亩)。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

规划期内,确保10127公顷(151900亩)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

(三)补充耕地量

至2010年,全区补充耕地量不低于183公顷(2750亩),至2020年,全区补充耕地量不低于760公顷(11400亩)。

(四)建设占用耕地量

至2010年,全区建设占用耕地量控制在567公顷(8500亩)以内,至2020年,全区建设占用耕地量控制在2333公顷(35000亩)以内。

二、建设用地控制目标

在保障社会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前提下,有保有压,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至2010年,全区建设用地总规模控制在11747公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 国土资发…201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国务院批准《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以来,各省(区、市)根据《纲要》确定的各项土地利用目标和要求,积极推进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和审批工作。目前,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已基本完成,大部分规划已批准实施。从2012年4月1日起,土地管理各项相关工作以经批准的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数据库为依据。为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落实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严格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意义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事关国家和人民长远利益。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土地管理工作中的基础地位和引领作用,切实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

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从严审查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编制的城乡建设、区域发展、产业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建设等相关规划,不得以任何名义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地规模、结构和布局安排,确保各类规划在土地利用上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凡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必须及时调整和修改,核减用地规模,调整用地布局,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管控作用。 二、严格依据规划划定和保护基本农田 (一)及时划定基本农田。各地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保护区布局及管制规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批准之后3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划定后,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二)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列入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设定的交通廊道内,或已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民生、环保等特殊项目,在不突破多划基本农田面积额度的前提下,占用基本农田保护区中规划多划的基本农田时,按一般耕地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需另外补划基本农田,但用地单位必须落实补充耕地任务,按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最新】

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关系: 相同之处:1、都有相关的法律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据的是《土地管理法》城市规划依据的是《城乡规划法》 2、组织领导,都由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 3、规划审批,都是分级审批 4、两规关系的法律规定,两规法律均规定 规划的不同之处: 1、规划的范围不同《土地管理法》第四条规定,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范围是相应行政级别辖区内全部土地资源,是从整体上把握区域内全部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开发和整治。《城乡规划法》第三条规定,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2、关于规划思路。两规的规划思路是不同的,这两规之间重要的相异之处。《土地管理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应当确保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由此可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思路是依据上一级下达的建设占用耕地、新增耕地面积和净增耕地面积三项控制指标,本着“从供给制约和引导需求”,重在“控制”,而且是刚性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时,没有自上下达的规划控制指标,城市的发展思路和城市规模是建立在对城市的社会、经济、历史、地理、资源、产业政策、人文背景等多因素综合分析,按照市场经济条件下城市发展的客观规律,提出城市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的设想,很少考虑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的问题,是从需要出发,着眼于“发展”。 3、两个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不同 4、两个规划编制的工作路线不一样 5、从微观上来说,两大规划的统计口径和范围存在差异 6、规划期限不一样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规”)同为指导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空间性规划,两规的充分衔接对城乡建设顺利进行和可持续发展都有巨大的促进作用。然而在两规的编制过程中,由于出发点、规划对象、范围等方面存在不同,导致两规无法充分衔接,如城镇用地规模和布局难以协调一致、城镇形态难以保持一致及基础设施规划布局不同等。两规内容的不一致使部分建设项目无法同时符合两个规划,从而不能实现用地。这样不仅降低了土地利用效率、浪费了两规的建设用地指标,而且让土地使用者无所适从,损害了政府职能部门的公信力。两规不能充分衔接与目前规划编制实施的制度方法有很大关系,系统地分析两规编制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制度的角度研究解决方案,是促使两规协调的关键。一、两规协调的基础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总体规划都是地方政府为了城市可持续发展、土地可持续利用而编制的,最终目标也都是为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的协调、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不存在矛盾。随着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两门学科的不断进步和完善,两规在编制中有越来越多的共通点,两规的方案更需要共同研究、相互衔接来确定,两规在前期研究、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制图步骤

1.新增规划用地 在ArcCatalog新建(或直接导入)“GH**(乡镇代码)_**乡(镇)_新增规划用地“图层 开始“Editor”,Target:GH**(乡镇代码)_**乡(镇)_新增规划用地 根据乡镇调研成果,找到准确的位置,通过复制现状地类图斑等命令规划新增用地。 单击右键,打开“Attributes”,根据“Shape_Area”调整图斑面积,单位:平方米。(调整结果“Shape_Area”个位数字5以下,最好是0,十位百位必须都是0)规划规模与之对应保留一位小数,单位:公顷。 具体调整方式: 选中图斑,使用Task:Cut Polygon Features命令,割去多余的面积。 双击图斑,调整结点位置。可以单击右键insert vertex或者delete vertex增加或删除结点。 注意: 适当割补,不要出现尖角和小块图斑。 打开“Attributes”,根据“乡镇规划用途分区代码一览表”修改图斑属性。(ps:个人建议,在这一步,只修改XMMC、规划规模、乡镇村名三条属性,出图代码、出图分类、用途分区以及管制分区四项属性可以在规划图层完成后,open Attributes Table,使用“Field Calculator”命令,统一修改,汉字写在英文状态的””里) (1)县级重点项目上图 导入“县级规划新增建设用地等”图层 复制该图层图斑到“新增规划用地”图层 Tips: A.县级重点项目以乡镇调研确定的位置为准,形状根据具体地类图斑情况以及边界作调整,面积不变; B.有勘界资料的,将勘界范围导入Arcgis中进行处理。 (2)高速公路铁路等上图 导入“GH面状地物_高速公路和铁路用地”图层,选择”县级新增规划中的高速公路”, 将其复制到“GH 面状地物_高速公路和铁路用地”中. 选中高速公路, Data managemeng tools 再features 再polygon to line,这样就把面转为一个新线图层. 在这个新图层中,再用split tool 把线打碎,删成一条线. 导入“GH线状地物_高速公路和铁路用地”图层, 把这条线导入其中,即可. 再对线的位置作一定调整. 完成! (3)场镇范围允许建设区以及有条件建设区上图 参考场镇规划基本范围制图(有CAD规划图的要先将.dwg文件导入Arcgis)。将现状场镇作为允许建设区,将规划场镇作为有条件建设区。 Tips: A.将场镇规划.dwg文件导入Arcgis步骤: 1.提取场镇边界。打开场镇规划.dwg文件,选中场镇边界即规划红线,复制到新.dwg文件,并缩放另存 到规划图数据文件夹中 2.打开Arcgis,拖入场镇边界文件。“export data”完成转换 3.配准。缩放到图层,打开spatial adjustment 选四个点,修改点坐标,进行配准。X坐标复制到X,前 加36(36度纬度带)Y坐标复制到Y(看CAD图的经纬度,如果经度位数为6,纬度位数为7,则用上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程序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程序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阶段: (1)准备工作阶段 准备工作包括成立规划领导小组和规划办公室,拟定规划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并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落实规划经费和人员,广泛收集已有的现状和规划资料等,具体包括: 1)组织准备 因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一项综合协调工作,涉及到许多部门,所以土地总体规划应由当地政府来领导,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总体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土地管理部门,负责日常工作。规划办公室是具体编制规划的工作班子,应包括主要学科的科技人员,但更重要的是有适合做综合工作的专家。 2)思想准备 思想动员是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因为目前规划无用论的思想还相当普遍。思想动员首先要说明规划的意义、目的和作用。 3)业务准备 包括编制和批准规划任务书(或工作方案)、业务培训、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落实经费等。 ①规划任务书:要求明确规划的范围、时间期限、指导思想、目的、参与规划的部门、成果要求以及方法步骤、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等。 ②工作计划:要求在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任务的基础上制定,

内容包括:详细列出需搜集的各种信息资料及来源,明确每一步骤的具体任务和方法,进行人员分工和业务培训,明确物资设备供应,作出费用预算,确定时间进度表,制定必要的规章制度等。 (2)调查研究阶段 收集、整理和分析有关自然资料、土地资源、土地利用和社会经济等方面的数据、图件、文件等资料。已有资料的不足部分或不准确部分,应进行必要的补查和核实。设置专题开展研究。通过上述工作,要对全区域土地利用状况、土地资源的优势和潜力,以及今后各项事业的土地需求量作出准确的预测,找出土地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应采取的方针与对策,编写《问题报告书》,为编制规划提供可靠依据。资料的质量对分析研究的结论是否准确有决定性的影响、因此,要通过资料的整理和对比,选择其中可靠程度高者加以应用。 1)确定土地利用问题 重点开展如下几方面研究 ①土地利用现状分析。了解土地利用的演变及其规律,目前土地利用的状况及存在问题。 ②土地利用潜力研究。包括土地资源的自然适宜性,待开发土地的潜力,以及不同投入水乎下土地资源的生产潜力和人口承裁潜力。 ③各部门用地需要量预测。根据规划期间人口增长和社会经济发展趋势,预测各部门用地的需求量。 根据以上三方面调查研究,同社会经济发展目标相对照,可以提出当前存在的和规划期间可能发生的各种土地利用问题。从而确定土

成都市金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成都市金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 金堂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八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调整的原因和必要性 (2) 一、调整的原因 (2) 二、调整的必要性 (2) 三、调整的依据 (4) 四、调整的原则 (5) 第二章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 (7) 一、规划基数转换 (7) 二、土地资源利用现状 (10) 三、土地利用的特点 (11) 四、土地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11) 第三章规划目标调整情况 (13) 一、耕地保有量调整 (13) 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调整 (13) 三、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13) 四、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13) 五、城镇工矿建设用地规模调整 (14) 六、新增建设用地总量 (14) 七、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指标 (14) 八、新增建设用地占用农用地指标 (14) 九、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规模 (14) 十、人均城镇工矿用地规模 (15) 十一、园地面积调整 (15) 十二、林地面积调整 (15)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6) 一、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的原则 (16) 二、土地利用结构调整总体布局 (17) 三、各类用地调整的方向及数量 (18) 第五章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方案 (21) 一、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原则 (21) 二、永久基本农田调整情况 (22) 第六章三线划定 (25) 一、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 (25) 二、生态保护红线 (26) 三、城镇开发边界线 (27) 第七章土地用途分区 (29)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29) 二、一般农地区 (30) 三、林业用地区 (30) 四、城镇村建设用地区 (31) 五、独立工矿用地区 (32) 六、风景旅游用地区 (32) 七、生态环境安全控制区 (33)

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安徽省城市开发边界和 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数据标准 2016年6月

目录 1适用范围 (1) 2编制依据 (1) 3数据内容 (2) 4定位基础 (2) 5数据质量与制图规定 (2) 5.1数据要求 (2) 5.2图示符号 (5) 6成果数据提交规定 (6) 6.1成果数据提交内容和格式 (6) 6.2成果数据存储方式 (6) 附录A 控制线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B 城乡规划用地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7) 附录C1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功能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8) 附录C2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用途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9 附录D 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分类、代码和表达图示 (10)

1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安徽省城市(县城)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划定与数据交换。 2编制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 (3)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8) (4) 《安徽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2004) (5)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 (6)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 (7)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8) 《基础地理信息城市数据库建设规范》(GB/T 21740-2008) (9)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 (10) 《城市规划数据标准》(CJJ/T 199-2014) (11)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3-2010) (12)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 1024-2010) (13) 《市(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 1026-2010) (14)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TD/T1027-2010) (15) 《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 1020-2009) (16) 《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TD/T1021-2009) (17)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技术规程》(TD/T 1014-2007) (18)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库更新标准》(试行) (19) 《基本农田数据库标准》(调整试行稿) (20) 《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用地布局数据库规定》(2015) (21) 《关于统筹开展城市开发边界和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有关问题的通

馆陶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招投标书

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HTZB-2009-89 投标人:中地宝联()建设工程(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2009年 11 月 30 日

一、参与投标声明 致:馆县国土资源局: 根据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的投标意旨(标书编号:),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保平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中地宝联()建设工程提 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优盘一份。 1、参与投标声明 2、法人代表授权书 3、投标人基本情况声明 4、投标人明文件 5、投标实施方案及保障措施 6、开标一览表 据此函,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协议责任和义务。 2、我方己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补充修改文件(如果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3、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证据或资料。 4、我方理解投标报价不是中标的唯一因素。 5、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市西城区后广平胡同38号国英大厦2I邮编: 100035 :保平传真: 5 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中地宝联()建设工程 公章: 日期: 2009 年 11 月 30 日

二、法人代表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我董桂海系注册于市平谷区庄镇政府院的(中地宝联()建设工程)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法人代表),现授权委托保平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参与投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中地宝联()建设工程 法定代表人(印鉴): 授权代表签字:

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国土资厅发2009年51号)

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厅发〔2009〕5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部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落实《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科学编制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强化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宏观调控,部在试点实践和调查研究基础上,制定了《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现印发你们,请在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中遵照执行。 《指导意见》分为四部分:一是土地规划分类与基数转换,明确了土地规划分类与基数转换的原则、方法、要求以及二次调查数据应用处理等;二是各类用地空间布局,明确了各类用地规划布局的次序和原则;三是基本农田调整和布局,明确了基本农田调整的原则、要求和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划定要求;四是建设用地布局与管制,明确了建设用地布局原则、空间管制要素及其划定要求、成果检验和管制规则等。 编制和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重要职责。目前,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已进入关键阶段,部将加强对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的培训和指导,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学习领会《指导意见》,准确把握精神实质,结合地方实际,切实贯彻执行,提高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确保规划成果质量。 国土资源部办公厅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

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2020年) 文本 (送审稿) 北京市人民政府 2009年4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总则 (2) 第1条规划前提 (2) 第2条指导思想 (2) 第3条规划原则 (3) 第4条规划依据 (3) 第5条规划范围 (3) 第6条规划期限 (4) 第7条规划重点 (4) 第二章总体战略和规划目标 (5) 第一节土地利用总体战略 (5) 第8条明确首都的土地功能定位 (5) 第9条积极推行和谐持续发展战略 (5) 第10条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战略 (6) 第二节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7) 第11条实现“城乡和谐发展、节约集约用地”的总目标 (7) 第12条严格落实各项用地调控指标 (7) 第三章统筹城乡区域土地利用 (9) 第一节建构首都土地利用总格局 (9) 第13条划分四大土地利用区域 (9) 第14条构筑“三圈九田多中心” (10) 第二节统筹平原山区土地利用 (11) 第15条优化首都功能核心区用地功能 (11) 第16条整合城市功能拓展区布局 (11) 第17条推动城市发展新区高效用地 (12) 第18条保育生态涵养发展区空间 (12) 第四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14) 第一节规模化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14) 第19条高效保护农用地、耕地 (14) 第20条集中连片保护基本农田 (14) 第二节适度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 (15) 第21条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15) 第22条大力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整理 (16) 第23条加强农用地综合整理 (16)

第24条积极安排废弃地复垦 (16) 第25条科学开发未利用地 (17) 第26条确定土地整理复垦重点区域 (17) 第三节引导都市型现代农业有序发展 (17) 第27条加强都市农业用地用途管理 (17) 第28条规范都市农业设施用地标准 (18) 第五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19) 第一节统筹管理城乡建设用地 (19) 第29条强化城乡建设用地统一管控 (19) 第30条推动城镇建设用地集约发展 (20) 第31条促进集体建设用地资源盘整 (21) 第二节优先保障中央党政军单位用地 (22) 第32条优先保障中央党政军单位用地 (22) 第三节积极引导各类设施用地高效利用 (22) 第33条引导交通基础设施合理布局、节约用地 (22) 第34条推动市政基础设施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23) 第35条强化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高效利用 (24) 第六章加强绿色空间体系建设 (25) 第一节构筑城乡生态安全网络 (25) 第36条保护“两山八水”,建设“九楔九田” (25) 第37条重点保护基础性生态用地 (25) 第38条分类管制土地利用空间 (26) 第二节推进生态基础设施建设 (26) 第39条维护水资源和水环境的安全 (26) 第40条不断完善生态基础设施体系 (27) 第41条大力推进国土资源综合整治 (27) 第三节探索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29) 第42条探索城镇乡村差别化的平原模式 (29) 第43条探索整体局部区别化的山区模式 (29) 第七章有机协调土地利用时序与布局 (31) 第一节近期规划与远景展望 (31) 第44条近期规划目标 (31) 第45条近期规划要点 (31) 第46条远期和远景发展展望 (33) 第二节区(县)规划的调控要求 (34) 第47条促进人口产业布局与用地布局相协调 (34) 第48条强化区(县)规划目标调控 (34) 第八章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机制 (35)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安庆市 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 (修改方案) (2003—2010) 安庆市人民政府 二ОО五年六月 ·1·

目录 前言 (1) 1 土地利用现状 (2) 1.1 自然与社会经济概况 (2) 1.2 土地利用结构及分布 (4) 1.3 土地利用程度与效益 (6) 1.4 土地利用优势 (7) 1.5 土地利用存在的主要问题 (9) 1.6 土地利用潜力 (10) 2 规划方针与目标 (11) 2.1 规划方针 (11) 2.2 规划目标 (12) 2.3 远景展望 (13) 3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4) 3.1 土地利用结构 (14) 3.2 居民点建设用地控制 (17) 3.3 重点工程建设 (19) 4 土地利用分区 (19) 4.1 地域分区 (19) ·2·

4.2 用途分区 (22) 5 基本农田保护 (26) 6 土地整理开发 (27) 6.1 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区域 (27) 6.2 土地开发整理重点工程 (29) 6.3 土地开发整理指标分解 (32) 7 实施规划的政策和措施 (33) ·3·

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修改方案)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章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以及安徽省人民政府皖政办复[2003]8号《关于要求修改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的批复意见,现对《安庆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以下简称《现行总体规划》)进行修改。 本次总体规划修改以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文件为依据,从安庆市实际出发,针对《现行总体规划》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及新时期安庆市社会经济发展的要求,深入研究安庆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安庆市城市建设对土地的需求,进一步贯彻“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调整、完善《现行总体规划》,实现安庆市土地资源优化配臵和合理利用,促进安庆市土地利用持续健康的发展。 本次规划的目标年与《现行总体规划》一致,即至2010年。以2002年为基期年,2010年为规划目标年,并展望2030年。 ·1·

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20页)

某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doc 20页)

1997-2010年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基础。“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北京是我们伟大祖国的首都,全国的政治和文化中心。编制和实施北京市1997-2010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配置本市有限的土地资源,充分发挥土地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对首都的发展建设,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领导全国工作和开展国际交往的需要,以及保障我市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实现跨世纪发展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多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直接领导下,市委、市政府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和要求,大力组织开展土地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和综合整治,保障了首都的发展建设和人民生活及各项生产的用地需要。但是,由于我市人多地少、特别是人均耕地较少、后备土地资源匮乏,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土地利用问题越来越突出。从现在起到下个世纪的前十年,是我国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各类用地矛盾集中的时期。为此,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士她利用的方针政策,以《1997-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为指导,依据《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2010年)、《北京市生态建设规划》及有关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和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从全局和长远利益出发,按照中央提出的对土地资源实行严而又严的保护与管理,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开发与节约并举,以节约为主,努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的原则和方针,科学地编制《北京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指导全市各项土地利用活动。 《规划》编制的基本原则是:坚持从我国基本国情和我市的实际出发,进一步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走节约用地和内涵挖潜的路子,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坚持占用耕地和开发整理复垦耕地相平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管理办法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办法 ?【颁布单位】国土资源部 ?【发文字号】国土资源部部令第72号 ?【颁布时间】 -5-8 ( 5月2日国土资源部第1次部务会议经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强和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严格保护耕地,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国家空间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土地用途管制,保护土地资源,统筹各项土地利用活动的重要依据。 城乡建设、区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等各类与土地利用相关的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三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审查、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理及其相关科学研究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编制 第五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分为国家、省、市、县和乡(镇)五级。 村土地利用规划是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第六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依法由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具体承办。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工作原则。 第七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前,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对现行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开展基础调查、土地调查成果资料收集、重大问题研究等前期工作。 第八条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土地利用现状,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等要求,以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土规划、国家发展战略为基础,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包括: (一)规划背景; (二)土地利用现状与评价; (三)指导思想和原则; (四)土地利用战略定位和目标;

九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文本(2006-2020)

九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九江县人民政府 二○一0年四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规划背景 (4) 第三章规划目标 (7) 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调整 (11) 第五章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 (24) 第六章建设用地调控 (27) 第七章土地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 (34) 第八章土地整治 (36) 第九章土地用途分区管制 (39) 第十章乡(镇)土地利用调控 (43) 第十一章近期规划 (44) 第十二章规划实施措施 (47) 第十三章附则 (52) 附表 (53) 表1九江县土地利用现状表(2005年) (53) 表2九江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标表 (54) 表3九江县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 (55) 表4九江县耕地保有量规划平衡表 (56)

表5九江县规划期间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类控制表 (57) 表6九江县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乡镇分解表 (58) 表7九江县规划期间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指标分解表 (59) 表8九江县各乡镇建设用地总量分解表 (60) 表9九江县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分解表 (61) 表10九江县规划期内2020年土地利用分区表 (62) 表11九江县重点建设项目一览表 (63) 表12九江县2006-2010年乡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63) 表13九江县2006-2020年乡镇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 (6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规划目的 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合理调整土地利用结构,优化土地资源配臵,解决耕地保护、经济发展与生态建设之间的矛盾,努力促进土地利用和管理方式的根本转变,进一步增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为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第二条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 5、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 6、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 7、《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前期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5]32号); 8、《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

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邯郸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邯郸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一年九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规划背景 (1) 第一节土地利用基本情况 (1) 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 (3) 第三节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5) 第二章指导思想、战略与目标任务 (7) 第一节总则 (7) 第二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 (7) 第三节土地利用战略、目标与任务 (8) 第三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与布局优化 (13) 第一节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3) 第二节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15) 第四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19) 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 (19) 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区 (21) 第三节县(市、区)规划指引 (24) 第五章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 (27) 第一节严格保护耕地 (27) 第二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与建设 (29) 第六章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 (31) 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 (31) 第二节引导城镇工矿用地理性增长 (31) 第三节合理布局农村居民点用地 (33) 第四节统筹安排基础设施用地 (34) 第五节市域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36) 第七章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38) 第一节土地生态建设目标 (38)

第二节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9) 第三节基础性生态用地的保护和建设 (40) 第八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42) 第一节中心城区规划控制范围 (42) 第二节中心城区用地控制 (42) 第三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43) 第九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项目安排 (46) 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 (46) 第二节土地利用重点项目 (49) 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51) 第一节强化规划实施的制度保障 (51) 第二节发挥规划实施的经济调节作用 (53) 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 (54) 第四节推进规划实施技术创新 (54) 第十一章附则 (56) 附表 (57) 附图 (81)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

1997-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 土地是生存与发展的基础。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基础上,对《1986—200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进行修订,制定《1997—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 从现在起到下世纪的前十年,是我国实现第二步战略目标、向第三步战略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同时也是人口增长、经济发展对土地资源的需求进一步加大,各类用地矛盾集中的时期。这一时期,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的主要任务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土整治和资源环境保护的要求、土地供给能力以及各项建设对土地的需求,以保护耕地和控制非农业建设用地为重点,确定全国土地利用的目标、方针,协调各类用地矛盾,提出土地利用宏观调控和用途管制的政策意见,制定实施规划的措施。《纲要》编制的原则是: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农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占用耕地与开发复垦耕地相平衡。

《纲要》以1996年为基期,2010年为规划期,并展望到2030年。 《纲要》的内容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和澳门。 一、土地资源利用状况和面临的形势(略) 二、规划目标和方针 (一)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1997年到2010年,全国土地利用的总目标是:在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保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转变,土地利用结构与布局明显改善,土地产出率和综合利用效益有比较显著的提高,为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提供土地保障。 具体目标是:

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贵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中国贵阳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wendangku.net/doc/025473176.html, | 更新时间:2007-07-15 | 来源:贵阳市国土局 一、概况 贵阳市位于贵州省中部,地处西南内陆腹地云贵高原东侧斜坡地带,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06。07’至107。17’,北纬26。11至27。22’之间。东、南与黔南布依族自治州按壤,西靠毕节地区和安顺市,北邻遵义市。据贵阳市统计局2001年末统计资料:全市总人口335.8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53.38%。土地总面积8034Km2,占全省总面积的4.36%,以山地、丘陵为主,分别占总面积的40%和44.5%,余为山间平坝。2001年末全市实有耕地面积106828公顷。全市共辖六个区、一个市,三个县,是一个以汉族为主的多民族聚居城市。全市下辖云岩区、南明区、乌当区、花溪区、白云区、小河镇、清镇市、开阳县、息烽县和修文县,总计29个镇、54个乡、32个街道办事处,131个村民委员会。1 996年市域总人口310.26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35.38万人,农业人口174.88万人。全市人口平均密度386人/平方公里,人均土地面积为0.26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093公顷。 贵阳市地貌上属以山地、丘陵地貌为主的丘原盆地地区,其中山地面积4217.97平方公里、丘陵面积2842.37平方公里,各占土地总面积的52.3%和35.2%;坝较少,仅911.98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11. 3%;此外还有约1.2%的峡谷等地貌。全市土壤总面积60.82万公顷。有黄壤、黄棕壤、石灰土、紫色土、潮土、沼泽土、水稻土和草甸土等8个土类,其中分布最广的三个土类黄壤30.16万公顷、石灰土19.66万公顷、水稻土8.01万公顷,分别占土壤总面积的49.59%、32.33%和13.17%。 贵阳市属中亚热带季风湿润气候,具有冬无严寒、夏无酷暑、雨量充沛、无霜期长等特点,年均气温15。C;,平均降水量1197毫米,无霜期270天左右,常常由于季节问降水量的不均衡造成旱涝灾害,此外早春的倒春寒、初夏的冰雹、秋天的白露风、冬季的冻雨为主要的灾害性天气,给工、农业生产及交通带来不利。我市处于长江、珠江两人水系的分水岭地带,长江水系面积7631.67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94.8%,珠江水系面积为415平方公里,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5.2%。主要河流有长江水系的南明河、猫跳河、鱼粱河、谷撒河、息烽河和洋水河,以及珠江水系的蒙江。全市天然径流深545-640毫米,平均每平方公里产水56.3万立方米,高丁全国平均值;水资源总量为46.79亿立方米,占全省水资源总量的3.9%。

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大兴区安定镇人民政府 二零一一年八月

前言 安定镇位于大兴区东南部,北距北京城区30公里,西到大兴新城18公里,东距河北廊坊市区20公里,地理位置优越,资源充足。京台高速公路、京沪铁路穿过境内,四通八达的地方公路分别与京开高速、104国道和京津塘高速公路连通。 近年来,安定镇社会经济发展步伐不断加快,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原有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不能适应安定镇社会经济的发展,并且即将到期,亟需进行修编。依据国土资源部和北京市对本轮规划工作及成果的要求,开展《大兴区安定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编制工作。本规划将《大兴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中分解给安定镇的各项用地指标落实到具体地块,并对安定镇的土地利用进行空间布局优化,为安定镇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合理的土地资源保障。 本规划是指导规划期内安定镇土地利用、整治和保护的纲领性文件,是规范镇、村发展建设,加强土地用途管制的主要依据。

总则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为核心,以促进镇域经济、社会和环境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用地,促进各类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科学指导土地开发、复垦和整理等土地利用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与城乡统筹发展。 二、规划原则 妥善处理保障建设用地和保护土地资源的关系;控制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实现建设用地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利用内涵挖潜与外延扩大相结合,以内涵挖潜为主,提高土地利用效率;统筹安排各类、各区域用地,保障生态建设用地规模,严格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实现土地的可持续利用;刚性与弹性相结合,为未来发展留有弹性;强化规划实施保障措施,提高规划的可操作性。 三、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4、《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 目录 前言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第二节机遇与挑战 第二章指导原则与目标任务 第一节指导原则 第二节规划目标 第三节主要任务 第三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耕地流失 第二节加大补充耕地力度 第三节加强基本农田保护 第四节强化耕地质量建设 第五节统筹安排其他农用地 第四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 第一节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 第二节优化配置城镇工矿用地 第三节整合规范农村建设用地

第四节保障必要基础设施用地 第五节加强建设用地空间管制 第五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建设 第一节加强基础性生态用地保护 第二节加大土地生态环境整治力度 第三节因地制宜改善土地生态环境 第六章统筹区域土地利用 第一节明确区域土地利用方向 第二节实施差别化的区域土地利用政策 第三节加强省级土地利用调控 第七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第一节加强规划对土地利用的整体控制 第二节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 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的利益调节机制 第四节加强规划实施的基础建设 第五节推进规划民主决策 附表1: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 附表2:建设用地指标 附表3:园地指标 附表4:林地指标 附表5:牧草地指标 附表6:近期新增建设用地及补充耕地指标 前言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

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在《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基础上,制定《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 《纲要》主要阐明规划期内国家土地利用战略,明确政府土地利用管理的主要目标、任务和政策,引导全社会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是实行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和各项建设的重要依据。 《纲要》以2005年为基期,以2020年为规划期末年。《纲要》的规划范围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第一章土地利用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土地利用现状 根据全国土地利用变更调查,到2005年底,全国农用地面积为65704.74万公顷(985571万亩),建设用地面积为3192.24万公顷(47884万亩),其他为未利用地。在农用地中,耕地面积为12208.27万公顷(183124万亩),园地面积为1154.9万公顷(17323万亩),林地面积为23574.11万公顷(353612万亩),牧草地面积为26214.38万公顷(393216万亩),其他农用地面积为2553.09万公顷(38296万亩)。在建设用地中,居民点及工矿用地面积为2601.51万公顷(39023万亩),交通运输用地面积为230.85万公顷(3463万亩),水利设施用地面积为359.87万公顷(5398万亩)。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土地利用和管理。自《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1997-2010年)》批准实施以来,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和管理的政策措施,土地用途管制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控制和引导土地利用的成效日益显现: ──农用地特别是耕地保护得到强化,非农建设占用耕地规模逐步下降。1997-2005年,全国非农建设年均占用耕地20.35万公顷(305万亩),与1991-1996年年均占用29.37万公顷(441万亩)相比降低了31%。 ──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逐步提高,保障了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必要用地。2005年与1996年相比,单位建设用地二、三产业产值从19.63万元/公顷(1.31万元/亩)增加到50万元/公顷(3.33万元/亩),增长了1.5倍。 ──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力度加大,总体上实现了建设占用耕地的占补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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