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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的起源及中国信托法律体系

信托的起源及中国信托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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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的起源及中国信托法律体系

信托的起源

一、起源于“用益”

现代信托的前身并不叫“信托”,它起源于13世纪的英国(中国元朝时期)。当时英国兴起和流行着一种将自己的财产转让给别人名下去持有和管理的做法,这种做法被称之为“USE”(通常翻译为“用益”)的财产管理办法。

用益之所以能在当时的英国兴起,也是存在其历史因素的:

1.用益制度可以用来规避当时英国法律对土地捐赠给教会的限制

自11世纪以来,英国民间流行将土地在身故后捐赠给教会的做法,这一行为对当时英国的王权形成了对抗和威胁,所以在13世纪英国国王颁布了“没收法”禁止民间向教会捐赠土地行为。

在这一背景下民间人们构思出“用益”的方法,约定受让人要为教会的利益来持有和管理土地。这样教会虽然在法律

上、名义上没有拥有土地,但实际享有了拥有土地一样的好处和利益,同时还规避了“没收法”的限制。

2.用益制度可以规避当时英国法律的长子继承制

13世纪的英国盛行的是长子继承制。作为财产的拥有者,希望长子之外的其他子女也可继承遗产,所以当时用益的制度也能满足这一需求。即在财产拥有者生前将财产转让他人代为管理,并约定其将财产产生的利益交付给除长子之外的子女,便又一次规避了当时的法律制度。

3.用益制度同样可以规避战争中对战败方的财产没收

中世纪的战争条约中通常规定战败的一方会被战胜的一方没收财产。于是,参加战争的士兵也取了用益这种财产安排方法,上战场之前把自己的土地财产转让给别人去持有,然后指定自己或家人为受益人,万一战败,战胜方就没有财产可没收了。

二、发展于“衡平法”

用益自13世纪流行以来到15世纪的200年间,当时英国的普通法并不承认用益的法律效力。用益中财产持有人如果不把财产的利益交给受益人,受益人在普通法院那儿是起

诉无门,得不到普通法院的保护。

法律的不承认性导致很多不公正的事情出现,作为纠偏机制,15世纪英国国王建立衡平法院“以良心和正义的名义”来裁判一些极端案例。自此开始,衡平法承认了用益安排下的受益人利益,改变了普通法下受益人得不到保护、投诉无门的情况,“用益”做法终于合法化。

(英国法上的信托财产上存在着两个所有权即双重所有权结构,受托人享有普通法所有权,受益人享有衡平法所有权,这是由以上英国法律历史的特殊原因造成的。)

三、脱胎于“双层用益”

在衡平法院承认了用益合法性后,这种财产安排方式在民间更加迅速流行起来,带来的直接影响就是侵害了国王和封建诸侯的切身利益,于是国王又开始了废除“用益”的征途。但在废止与寻求突破的过程中,聪明的英国人又发明了一种“双层用益”安排,设计了更复杂的结构。这一次衡平法院再次通过判例确认了“双层用益”的合法性,但为了加以区别,衡平法称“第二层用益”为“TRUST”即“信托”,“第一层用益”仍然叫做“用益”。1925年,英国颁布了“财产法”,废除了“用益法”,从此“用益”与“信托”的区别不再存在并完全统一于“信托”的概念之中。

从13世纪“用益”概念的出现,到1925年“信托”概念的确立,整整经历了700余年。在这漫长的历史演化过程中,可以说,“用益”是信托之源,而衡平法则是“信托法之母”。正如英国伟大的法学家梅特兰所说“如果问我们,英国人在法律领域最伟大和最杰出的贡献是什么?那就是数世纪发展起来的信托观念,我认为没有什么是比这更好的回答。”

四、传播于“现代化”

自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以来,信托在现实生活中不断与时俱进,得到了更加广泛的运用。可以说,信托根据社会经济环境的变更,成功地完成了自身的现代化转型又呈现出一个信托的现代化过程。信托的现代化过程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1.信托应用的场景更加灵活多样

现代信托脱离了规避法律的轨道,摇身一变成为更加灵活多样的综合财产管理工具。市场经济创造了巨大的私人财富,需要信托这种灵活的财产管理工具,使得信托获得了更大的应用空间。

2.信托制度进行了全球化传播

近代以来,信托发展成了一项世界性的制度。近代崛起

的英国凭借工业革命使其成了当时全球的老大,它的地位是通过国际化和殖民化获得的,美国当时也是英国的殖民地,英国通过殖民把它的法律带到了殖民地,信托自然而然成为其殖民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所以美国自然就有了信托制度。后来美国替代英国成了全球霸主,也进行了一番新的殖民,美国又进一步把信托带到了它的殖民地和保护国。

3.信托法制越来越完备

现代信托制度已经发展成为一个严密的法律体系。在法律形式上,英美法系国家除了判例法外,也制定了许多成文的信托法案,大陆法系国家则一开始就以成文法的形式引进信托制度。在法律内容方面,一方面,信托关系的法律规定日益完善,比如信托的设立方式和成立条件、委托人的法律地位、受托人的义务和责任、信托财产的法律地位、受益人的权利保护等等都有了十分明确的规定;另一方面,与信托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也越来越健全,比如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已经制定了信托税收制度、慈善公益信托制度、信托登记制度、信托业的监管制度等等。

信托的移植

一、信托立法的初衷

我国信托法虽然颁布施行于2001年,但它的起草工作开始于1993年。1993年,第八届全国人大把《信托法》列入了其五年立法规划之中。全国人大当时之所以要制定《信托法》,其实原因很简单,就是要规范信托业的发展,建立健全我国的金融法律体系。

二、立法初衷的改变

我们可以看到,2001年颁布的信托法中并没有规范信托业的内容,而当初制定信托法的初衷就是要规范信托业,不规范信托业而要单纯就信托关系制定一部信托法,就改变了原来的立法初衷。

其实信托法的出台,前后经过了三读即审议了三次。1996年底《信托法》(草案)第一次审议稿提交给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一读草案是按照立法的初衷,既有信托关系的规范内容,也有信托业的规范内容。当时国务院法制局认为,在当时就中国的信托业进行立法,即把信托公司的规则放入到《信托法》中一并立法,时机尚不成熟,因为国家正着手对信托业进行清理整顿,对信托业何去何从、如何定位还不清楚,所以建议《信托法》不要把信托业的规范写进去,仅就纯粹的信托关系进行立法即可。

国务院法制局的意见出来之后,《信托法》的立法进程就一时被搁置下来。因为需要对涉及立法必要性的问题重新作

中国互联网金融

中国互联网金融 互联网金融模式主要有六种分别是第三方支付、P2P网络贷款、小额贷款、众筹、互联网投融资。互联网金融模式并没有改变金融的本质,而是基于互联网新理念的新金融模式,流程、公司、思维等。虽然还是在传统的财务模式上,然而互联网融资有两面性,同时也存在一些风险隐患,给互联网融资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藏着许多暗藏的危险性。 网络金融是指传统的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公司将金融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用于金融和支付服务的新金融商业模式,投资中介信息.网络金融不是互联网和金融产业的简单组合,而是一种新的方式和新的业务,在用户熟悉和接受(特别是接受电子商务)后,在达到安全级别、移动性和其他技术网络。开辟传统金融业与互联网技术相结合的新领域。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由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并实施互联网金融机构(为实施公审)的洗钱及恐怖金融运营相关措施。 一、互联网运行的模式与机制 中国互联网融资大致可分为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90年代至2005年传统金融业的互联网阶段;第二阶段是2005年至2011年第三次支付的强劲发展阶段;第三阶段是2011年以来互联网实体金融业务的发展阶段。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过程中,国内互联网金融呈现出多种多样的业务模式和运行机制。 在学术界,对国内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分类并没有取得共识,有人认为互联网金融主要有三个核心部分:支付方式、信息处理、资源配置。在此基础上可以分为八种创新模式:传统金融英特网模式化、移动支付、第三方支付、英特网货币和基于大数据的征信、网络贷款、保险、P2P、众筹、证券投资等。有研究从业务角度出发认为,国内互联网金融方式有大致分为五类:支付结算、网络融资、虚拟货币、渠道业务和信息服务等。还有其他的研究认为国内互联网金融方式可分为六类:第三方支付、P 2 P、群众资金筹措、大数据融资、互联网金融门户、金融机构信息化。中国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时间较短,国内对互联网业务模式分类并没有取得共识,目前主要受其他国家和国内本地互联网经验的影响进行发展。

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分析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现状那么,什么是互联网金融呢? 互联网金融就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往传统金融业态渗透,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具备互联网精神的金融业态统称为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 线上提交借款申请后,平台通过所在城市的代理商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审核借款人的资信、还款能力等情况。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Payment)狭义上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机构,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

根据央行2010年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给出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定义,从广义上讲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网络支付、预付卡、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第三方支付已不仅仅局限于最初的互联网支付,而是成为线上线下全面覆盖,应用场景更为丰富的综合支付工具。 数字货币 除去蓬勃发展的第三方支付、P2P贷款模式、阿里小贷模式、众筹融资、余 险控制方面有的放矢。基于大数据的金融服务平台主要指拥有海量数据的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的金融服务。大数据的关键是从大量数据中快速获取有用信息的能力,或者是从大数据资产中快速变现的能力。因此,大数据的信息处理往往以云计算为基础。 金融机构 所谓信息化金融机构,是指通过采用信息技术,对传统运营流程进行互联网

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历史(新课标1卷精编版)【含答案及解析】

2019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历史(新课标1卷精编版)【含答案及解析】 姓名___________ 班级____________ 分数__________ 一、选择题 1. 孔子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汉代崇尚儒学,尊《尚书》等五部书为经典,记录孔子言论的《论语》却不在“五经”之中,对此合理的解释是 A.“五经”为阐发孔子儒学思想而作 B.汉代儒学背离了孔子的儒学思想 C.儒学思想植根于久远的历史传统 D.儒学传统由于秦始皇焚书而断绝 2. 下图为汉代画像砖中的农事图。此图可以用来说明当时 A.个体农户的生产劳作状态 B.精耕细作农业的不断发展 C.土地公有制下的集体劳作 D.大地主田庄上的生产情形 3. 史载,宋太祖某日闷闷不乐,有人问他原因,他说:“尔谓帝王可容易行事耶……偶有误失,史官必书之,我所以不乐也。”此事反映了 A. 重史传统影响君主个人行为 B. 宋代史官所撰史书全都真实可信 C. 史官与君主间存在尖锐矛盾 D. 宋太祖不愿史书记录其真实言行

4. 明初废行省,地方分设三司,分别掌管一地民政与财政、司法、军事,直属六部。明中叶以后,皇帝临时派遣的巡抚逐渐演变为三司之上的地方最高行政长官。这一变化有助于 A. 扩大地方行政权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 提高地方行政效率 C. 削弱六部的权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 缓解中央与地方的对立 5. 19 世纪中期以后,中国市场上的洋货日益增多,火柴、洋布等用品“虽穷乡僻壤,求之于市,必有所供”。这种状况表明 A. 中国关税主权开始丧失 B. 商品经济基本取代自然经济 C. 民众生活与世界市场联系日趋密切 D. 中国市场由被动开放转为主动开放 6. 甲午中日战争爆发前夕,有些西方人士认为中国拥有一定的军备优势,“毫无疑问的是日本必然最后被彻底粉碎”。他们做出上述判断的主要依据应是,中国 A.已完成对军队的西式改革 B.集权制度有利于作战指挥 C.近代化努力收到较大成效 D.能获得更广泛的外部援助 7. 1943年8月,国民党颁布《抗战期间宣传名词正误表》,把“亲日派”“长征时代”“争取民主”“国共合作”“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等归为“谬误名词”,禁止刊载。这反映了国民党 A.努力缓和与其他党派的矛盾 B.竭力塑造战时政府的形象 C.与中共争夺抗战的领导权 D. 力图维护一党专政的局面 8. 1965年,中国大陆与西方国家的贸易额在进出口中所占的比重,由1957年的17.9%上升到52.8%。这种变化的外交背景是,我国 A.实现了与西方国家关系的正常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B.调整了与苏联的外交政策 C. 推行了全方位外交的政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D. 打破了欧美对华经济制裁 9. 德国文学家歌德说,罗马法“如同一只潜入水下的鸭子,虽然一次次将自己隐藏于波光水影之下,但却从来没有消失,而且总是一次次抖擞精神地重新出现”。对此的正确理解应是,罗马法 A.是近代欧洲大陆国家法律的基础________ B.为欧洲近代社会确立了行为规范 C. 所维护的民主制度历史影响深远________ D. 不断地改变了欧洲历史发展方向

古代法律之起源

古代法律之起源集团档案编码:[YTTR-YTPT28-YTNTL98-UYTYNN08]

学号:13 摘要:中国古代法律起源之途径,特征 其一.中国古代法律起源途径 (与“礼”“刑”之间的关系) “刑起于兵,法源于礼” 其二.中国法律起源的基本特征: 1.浓厚的宗法氏族血缘色彩。 2.以家长制的集权统治为基本统治方式。 3.法律与道德相结合,界限不清。 4.刑事法规相对发达,而民事法规相对落后。

正文: 浅论中国古代法律起源 一.中国古代法律起源与“礼”“刑”之间的关系,即“刑起于兵,法源于礼”。 (一)刑起于兵 一方面,“师出以律”,中国古代最初的刑起源于军事战争,最早的法脱胎于军事中产生的军法。另一方面,“兵狱同制”。军事战争需要及时处置敌人、俘虏或其他违法犯罪行为。某些军法同时就是定罪量刑的刑法。 (二)法源于礼 1.礼产生于祭祀,在祭祀过程中,仪式得到强化和系统化,随着阶级的分化,祭祀的仪式等级不同而不同,此时“礼”成为等级的标志。随着阶级的划分,上层阶级演化为统治阶级,他们借助政治势力手段将“礼”上升为调整人们社会关系的规范。 2.至此,“礼”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实质上都具有了法律的内涵,直至周公之礼,“礼”得到规范化和系统化,从而成为中国古代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总称。 3.礼是中国古代法的重要渊源,中国古代法的最初表现形式主要以礼表现出来。 二.中国法律起源的基本特征: 1.浓厚的宗法氏族血缘色彩。在中国国家形成之初,虽然在外观上基本具备了国家的各种特征,但在统治阶层内部,仍在相当程度上按血亲关系的亲疏远近来确定人们的社会的地位,并按氏族家长制的传统统治方式来组织和管理社会。 2.以家长制的集权统治为基本统治方式。与浓厚的宗法血缘特征相联系。夏朝实行“家国相通、亲贵合一”,君主启是所有臣民的最高家长,各贵族又是各家族的家长,并任有官职,从而形成整个社会的家长制式的管理。这导致了古代中国在国家形成之初便以家长制的集权统治为基本统治方式。由此,古代中国的法律也日益专制化。

互联网金融的国内外发展

互联网金融的国内外发展 与传统金融的区别联系 互联网金融是基于互联网点对点信息互换思想,通过网格化的关系联接,形成的资源共享、信息交互、优势互补,并通过数据挖掘技术进行信息处理,从而产生价值。是否可以被称为“互联网金融”,不在于一定要运用互联网技术,而在于运用了“互联网”交互、关联、网格及p2p。其核心是脱媒、去中心化。互联网的发展离不开互联网技术,包括:数据产生(电子商务、社交网络、第三方支付平台、搜索引擎等提供)、数据挖掘(云计算技术的发展、行为分析理论的支撑)、数据安全(提供安全的支付环境并保护隐私)和搜索引擎(平等获取信息)。 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模式 互联网金融从服务的形式而言可以分为三种模式(如图1所示):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金融的互联网居间服务和互联网金融服务。(李博、董亮2013)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是一种广义的互联网金融。它是借助互联网本身的便捷和广度实现传统金融机构在互联网上的服务延伸。电子银行、网上银行乃至手机银行都属于这类范畴。在这一模式下,传统金融服务从线下扩展到线上,在时间和空间上外延了银行服务。从狭义的层面,互联网金融只包括金融的互联网居间服务和互联网金融服务。前者典型的应用模式有第三方支付平台、P2P信贷、众筹网络等,后者是网络形式的金融平台,包括网络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基金、保险销售平台等,这一模式多为电商向金融行业的渗透。 一、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 1.我国传统金融服务的互联网延伸 随着我国金融电子化建设进程加快,我国建成了金融卫星通讯网络和中国国家金融数据通信网等金融骨干 网络。基于这些主干网,中国人民银行和各个商业银行先后建立起中国国家现代化支付系统和网络联行系统。国内大部分城市中,本地清算系统、储蓄通存通兑系统、对公业务系统、银行卡自动处理系统等应用 系统也先后投入运行。1996年,我国第一家银行通过国际互联网向社会提供银行服务,截至2012 年初,上市银行的电子银行交易替代率已经普遍超过了60%,而这一趋势今后还将延续。

中国古代法律的起源及特点论文

中国法制史 论文 中国古代法律的起源及特点

摘要:在人类历史上自国家形成以来,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民族所建立的国家政权在自身的存续和发展过程中,都曾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的民族精神、把最鲜明的价值观念熔铸到法律制度之中,由此形成了人类社会色彩斑斓的法律文化体系。中国法系作为世界上最重要的法系之一,曾经焕发着活跃的生命力,为世界所赞美。我国传统文化历史悠久,气象博大、学派众多,其中,曾出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其中,儒、道、墨、法、兵、释、阴阳、纵横等众多文化均参与了我国古代法律思想的互动。多种思想对我国古代法律的影响和渗入,使得我国古代法律自成一体,独具特色,成为闻名中外的“中华法系”。要理解中华法系的博大精深,必须了解她的起源和特征。 关键词:中国古代法律起源特征 正文:以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的建立为起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伴随着国家文明的昌盛而开始了不断积累、不断发展的辉煌历程。经过此后几千年的积累与回旋,中国古代的法律体制,也就是我们通

常所谓的“中国传统法律制度”,从相对粗略和幼稚的简单法条,发展成了体系完整、内容全面、风格特异、义理精神的庞大的法律体系。那么,中国古代法律是怎么起源的,又有什么特征呢? 马克思关于法的起源的一般理论认为,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马克思认为,法律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这是法律产生的根本原因,也是法律产生的共同规律之一。马克思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地指出了法律产生的原因,那么中国法律的产生就必然有一个渊源。中国法律起源的问题,是中国法律史研究中难度最大的问题之一。这其中包括中国法律起源的方式、时间。对此问题,古今的学者提出了很多看法,但至今还没有取得一致的结论。但在学术界比较受推崇的有以下几种观点: 1.由原始习俗演变而来的习惯法。 法同国家一样,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都有自身存在的必要条件。正如恩格斯指出:“国家是社会在一定发展阶段上的产物”,是“社会陷入了不可解决的自我矛盾,分裂为不可调和的对立面”的反映。原始习惯虽不能产生体现为国家形态的法,但却产生了法的胚胎形态——氏族习惯。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讲,法律的起源,实质上是由氏族习惯向奴隶制习惯法的质变过程。 2.刑起于兵。 一方面,“师出以律”,中国古代最初的刑起源于军事战争,最早的法脱胎于军事中产生的军法。另一方面,“兵狱同制”。军事战争需

十三五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及投资热点

十三五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趋势及投资热点 互联网金融放到现在来看,确实算不得什么新鲜词汇,甚至其在过去的几年当中还扮演着并不是很光彩的角色。 但是,前几年的互联网金融在有些人看来仅属伪互联网金融,即便互联网金融的概念早早被宣扬开来,却并未出现太多实质性的推进,直到2016年科技巨头的大规模涌入,互联网金融才算正式起步。 最近关于互联网金融有三个重磅消息,小米联手新希望集团发起成立的四川希望银行获批;富士康推出网贷平台“富中富”,称五年内IPO;百度公司宣布,前陆金所执委黄爽加盟百度,任副总裁一职,负责百度金融服务事业群组(FSG)的消费金融业务。 至此,国内互联网巨头都纷纷在互联网金融下得重注。不过,互联网巨头看似一窝蜂似的布局互联网金融,但是相比起去年的网络P2P公司而言却更为从容理智,同样也各有侧重,展现的是互联网金融区别于传统金融行业的真正创新之处。 一、互联网金融垂直化 ——产业链金融 垂直化经营是互联网行业迈入精耕细作阶段的标志,相比较传统金融行业所强调的逐利性,互联网赋予了金融更多的可能性。 而垂直化的标志就是产业链金融的诞生,虽然前有光大银行、民生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也推出过一些针对某一特定产业的链式金融,但是并不具备普遍性。而互联网金融垂直化所承担的正是产业链金融的全面普及重任。 金融是服务于实业的,而垂直化的互联网金融显然具备更多的行业化思考,能够进行针对性的扶持产业发展,形成互惠互利,从而避免陷入传统金融行业的“唯利是图、嫌贫爱富”的困境。 这样看来金融服务垂直化的好处颇多,更多考量维度、更客观、更加符合产业现状的运作模式等等,互联网金融创新的魅力就是如此。简单来看,互联网产业链金融其实就是互联网思维:专注、极致、快的集中展现。 二、“支付金融”泛化为消费金融 所谓“支付金融”,就是依靠最初的网购支付带动,有人认为这是互联网金融的发源地,主要以电商平台,阿里支付宝、京东支付等为首;而后来的百度钱包、微信支付也可以算作是支付金融范畴。 而现在,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其所涵盖的范围也是与日俱增,出行、餐饮、住宿、旅游等等行业在互联网化,这也让“支付金融”开始泛化为消费金融。

我国互联网金融产生背景、现状及发展前景研究[优质文档]

我国互联网金融产生背景、现状及发展前景研究 【摘要】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国家利率市场化进程的推进,以“金融线上化”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日益兴起,并得以蓬勃发展,对传统的金融机构造成了巨大的冲击。本文从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背景出发,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进而提出了对互联网金融发展未来的展望。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伴随着风险的凸显,为了保证这种新兴金融模式健康稳步的得以推进,我们必须对其发展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加以思考。 【关键词】互联网金融,背景,发展前景 一、互联网金融的产生背景 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和发展与其定义与特征有着紧密联系,研究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必须首先认识其定义与一系列特征。 (一)互联网金融的定义。互联网金融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金融具有透明度强、参与性高、协作性好、中间成本低等一系列特征。互联网金融模式是既不同于商业银行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金融融资模式。从融资模式角度看,互联网金融模式本质上是一种直接融资模式。同时,互联网金

融是依托于支付、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金融而产生的一种新兴金融模式。 (二)互联网金融的特征。首先,效率高,成本低。互联网金融依靠互联网平台交易和大数据分析为基础开展业务,比以商业银行为主要销售渠道的传统基金销售模式效率更高且成本更低,提高了投资人的收益率。其次,操作便捷,人人参与。互联网金融业务操作过程便捷流畅,给予客户极佳的交易体验。互联网金融业务的资金交易门槛很低,有效缓解了金融排斥,提高了社会金融福利水平。再次,信息对称,供求匹配。互联网基金模式实现了基金销售的金融脱媒,基金公司通过互联网平台公司将基金产品直接送达到海量 的互联网客户群体面前。同时,互联网客户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完成对基金信息对比、甄别、匹配和交易,有效激活市场存量资金,提高了社会资金的使用效率。 (三)互联网金融的发展背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背景是两个:一个是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另一个是利率市场化。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使得大家能够绕过营业部去开展银行业务,从而大幅节约成本和费用。利率市场化使得互联网银行在存款利率上有很多的优势,它的存款利率高于传统银行。互联网金融兴起主要源于庞大金融供需断层。首先,财富积累急需保值增值的投资渠道;其次,弱势群体的融资需求不能得到满足或融资成本过高;最后,商业银行无法进行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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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崇者,即便出身卑微,也可入祠供祭,这种变化表明 A. 传统儒家学说地位动摇________ B. 市民价值观成社会主流 C. 经济发展改变社会认同________ D. 近代民主思想迅速发展 5. 自1861年以来中国海关管理权落入英国人手中,这是中国半殖民地化加深的又一重 要标志。但近年有史学家指出:“清末海关成为最有效率、最少贪污的清朝官僚机构,它 保证了用有效率的管理和制度为清朝政府提供大量税收。”对此理解正确的是 A. 近代中国海关不具半殖民地性 B. 中国人腐败成性无力管理海关 C. 清末海关在客观上迈向近代化 D. 有正义感的外国人能恪尽职守 6. 有学者指出,现代汉语的社会科学词汇中大约有70%来自日语。如:干部、科学、银行、组织、文化、艺术、卫生、医学等等。如果将这些日语词汇从现代汉语中清除,则我 们将无法使用现代汉语。导致这一状况的原因是 A. 长期文化侵略和殖民统治的结果 B. 使用汉语词汇的日本率先近代化 C. 西方近代文化经由日本传人中国 D. 近代中国失去语言文字的创新力 7. 民国时期,山西省政府率先在全国实施“村政”改革,内容包括发展水利、禁烟养蚕、种棉畜牧、剪辫放足、发展教育、兴办农村合作社等。这一改革运动表明 A. 民国山西当局试图实现民生主义 B. 苏联社会主义在山西省影响巨大 C. 南京国民政府积极推动山西建设 D. 山西中共领导土地革命蓬勃发展 8. 1961年1月肯尼迪上台时,中国正面临严重的粮食短缺,不得不从西方国家进口粮食。美国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向中国传递愿意提供“人道主义援助”和销售粮食的信息。这 表明 A. 中美关系开始解冻 B. 意识形态对立消减 C. 美国进行外交试探 D. 美国意欲联合中国 9. 公元前431年,雅典和斯巴达之间爆发战争。有人指责伯里克利,说他发现自己的盛名已经下降,所以挑起一场战争来使自己成为不可或缺的人物。这表明

2017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年度报告

2017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 年度报告 互联网金融年度报告课题组

目录 前言 (3) 1. 2017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十大新闻事件 (3) 2. 互联网金融行业状况 (6) 2.1 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发展情况 (6) 2.2 网络借贷行业政策监管 (10) 2.3 网络借贷行业舆情分析 (12) 3. 网络借贷平台品牌竞争力分析 (14) 3.1 品牌竞争力 (14) 3.2 网络借贷平台品牌竞争力分析 (15) 4. 网络借贷平台投资人满意度分析 (17) 4.1 投资人满意度指数测评 (17) 4.2 网络借贷平台投资人满意度分析 (18) 4.3 2017年中国互联网金融投资人满意品牌TOP100 (19) 5. 网络借贷平台信用状况分析 (20) 5.1 网络借贷平台信用评价 (20) 5.2 网络借贷行业信用分析 (21) 6. 网络借贷行业展望 (22) 6.1 网络借贷行业政策监管预判 (22) 6.2 国内网络借贷行业模式创新 (23) 6.3 国内网络借贷行业发展趋势 (24) 7. 国外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简介 (25) 结束语 (27)

前言 过去的2017年注定是不平凡的一年,以网络借贷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行业充满着挑战和期待,在市场争议和政府严管的双重压力下砥砺前行,终于迎来了期待已久的上市曙光! 2018年将是互金行业发展的分水岭,在监管制动和资本驱动下,行业将加速洗牌、优胜劣汰,并逐渐进入理性健康的发展轨道。 2017年底,北京至诚信用管理有限公司和iTrust互联网信用评价中心联合人人贷、爱钱进、银谷在线、三信贷、生钱袋等具有行业代表性的网贷平台组成年度报告课题组。课题组经过近3个月的调研分析,终于在近日编写完成并正式发布《2017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年度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2017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十大新闻事件、互联网金融行业状况、网络借贷平台品牌竞争力分析、网络借贷平台投资人满意度分析、网络借贷平台信用状况分析网络借贷行业展望和国外互联网金融发展模式简介等七个部分。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技术和传统金融的有机结合,是以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技术和金融科技为基础,涵盖普惠金融、平台金融、信息金融和碎片金融等金融创新模式。互联网金融包括网络支付、P2P网贷、众筹、数字货币、网上保险、网上理财、网上银行等业务模式。本年度报告主要针对P2P网络借贷(简称网贷)。 1.2017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十大新闻事件 课题组通过梳理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历程,总结出2017年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十大新闻事件。 一、上市大潮 2017年国内互联网金融行业共有7家平台成功在海外上市,他们分别是信而富(纽交所上市)、众安在线(香港上市)、趣店(纽交所上市)、和信贷(纳斯达克上市)、拍拍贷(纽交所上市)、融360(纽交所上市)、乐信(纳斯达克上市)。 还有简理财(香港上市)、团贷网(国内A股上市)、积木盒子(香港上市)、你我贷(香港上市)等也相继通过上市企业参股或并购方式“曲线上市”。

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分析

中国互联网金融的现状那么,什么是互联网金融呢 互联网金融就是传统金融行业与互联网精神相结合的新兴领域。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神往传统金融业态渗透,对人类金融模式产生根本影响,具备互联网精神的金融业态统称为互联网金融。互联网金融与传统金融的区别不仅仅在于金融业务所采用的媒介不同,更重要的在于金融参与者深谙互联网“开放、平等、协作、分享”的精髓,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工具,使得传统金融业务具备透明度更强、参与度更高、协作性更好、中间成本更低、操作上更便捷等一系列特征。 互联网金融从2013年开始蓬勃发展,纵然屡有跑路,纵然良莠不齐,但是政策的宽容,媒体的支持,使得这个行业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欢呼声中冲上了天空。经济金融领域屡见不鲜的劣币驱逐良币的故事,也发生在互联网金融领域。以2015年底的e租宝事件为转折点,互联网金融领域残酷的洗牌开始了。 目前可实现的互联网金融项目,则主要是以下几类:折叠众筹 P2P网贷 P2P(Peer-to-Peer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P2P网贷是指通过第三方互联网平台进行资金借、贷双方的匹配,需要借贷的人群可以通过网站平台寻找到有出借能力并且愿意基于一定条件出借的人群,帮助贷款人通过和其他贷款人一起分担一笔借款额度来分散风险,也帮助借款人在充分比较的信息中选择有吸引力的利率条件。 2种运营模式,一是纯线上模式,其特点是资金借贷活动都通过线上进行,不结合线下的审核。通常这些企业采取的审核借款人资质的措施有通过视频认证、查看银行流水账单、身份认证等。第二种是线上线下结合的模式,借款人在线上提交借款申请后,平台通过所在城市的代理商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审核借款人的资信、还款能力等情况。 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Third-PartyPayment)狭义上是指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保障的非银行机构,借助通信、计算机和信息安全技术,采用与各大银行签约的方式,在用户与银行支付结算系统间建立连接的电子支付模式。 根据央行2010年在《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中给出的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的定义,从广义上讲第三方支付是指非金融机构作为收、付款人的支付中介所提供的网络支付、预付卡、银行卡收单以及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其他支付服务。第三方支付已不

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

统一与分裂——中国历史的启示 葛剑雄老师统计的中国历史实际统一时间为九百五十二年,占中国历史(从有比较确切纪年的西周共和算起【公元前841年】,到2018年结束)的33.29%。中国最大的统一疆域是在清乾隆二十四年(1795年)实现的,维持至至1840年,持续时间为八十一年,占中国历史(同上)的2.83%。 公元5世纪,高句丽由丸都城(今吉林吉安市)迁都平壤,逐渐成为一个独立于中原王朝的政权。 906年交州土豪曲承美驱逐唐朝地方官,自称静海军节度使,开始独立于中原王朝,尽管之后的五代南汉以及大明曾恢复对交州的统治,但时间过短,均被当地人逐走。越南自九世纪初开始逐步成为独立于

中原王朝的政权。 公元前221年以前,中国处于分治状态,经过了一两千年的发展,到此时建立了以中原为中心、华夏为主干的集权政权,但同时还存在着其他自治政权。 此后有九百多年的时间,存在着一个以秦朝的疆域为基础的中原政权,其版图时有盈缩;其余时间则分裂为若干政权;但自治政权始终存在。中国真正的统一是在1759年实现的,持续了八十一年。 对中国而言,分裂、分治的时间是主要的,统一的时间是非常短暂的。对中原王朝而言,统一的时间略少于分裂的时间。但在元朝之前分裂的时间多于统一的时间,元朝以后则基本上是统一的。 这本书里提到,统治者会通过移民实边和内聚移民等方式对新扩张的土地进行占有或舍弃,移民有助于民族融合。 纵观中国历史,可以发现,能同时统治农业区和牧业区的只有少数民族政权,他们的最高统治往往具有多重身份,比如汉人的皇帝,游牧民族的可汗,政教合一地区的或佛或菩萨转世,这些身份有利于他们对不同地区的整合。 ★行政制度的种类: 汉 ①郡(国)、县(侯国、邑、道)制,适用于全国大部分地区。 ②初郡(用于南方和西南新开发地区):两项特殊政策:一、无赋税,全部或部分免除百姓应负担的赋税。二、“因其故俗”,即保持当地原来的传统统治和风俗习惯。不过东汉后就未再见到相关记录。

2020年中国互联网金融排名

2020年中国互联网金融排名 一、蚂蚁金服 二、陆金所 三、宜信 四、京东金融 京东金融是京东金融集团打造的“一站式”在线投融资平台,依托京东集团强大的资源,京东金融集团2013年7月开始独立运营。 五、网商银行 蚂蚁金服旗下民营银行,浙江网商银行是中国首批试点的民营银行之一,于2015年6月25日正式开业。 六、微众银行 微众银行是国内首家开业的民营银行,由腾讯、百业源和立业等多家知名企业发起设立,于2014年12月获得由深圳银监局颁发的 金融许可证,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亿元。 七、众安保险 众安保险,全称“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 11月6日揭牌,由蚂蚁金服、腾讯、中国平安等知名企业发起成立。众安保险是中国首家互联网保险公司,总部设在中国上海,注册资 本12.40625亿人民币。 八、借贷宝 借贷宝是由国内知名私募机构九鼎控股倾力打造的互联网社交金融平台。目前因为裸条借贷和校园网贷风波,负面缠身。 九、拍拍贷

拍拍贷成立于2007年6月,公司全称为“上海拍拍贷金融信息 服务有限公司”,总部位于国际金融中心的上海,是中国第一家网 络信用借贷平台。 十、分期乐 成本低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资金供求双方可以通过网络平台自行完成信息甄别、匹配、定价和交易,无传统中介、无交易成本、无垄断利润。一方面,金融机构可以避免开设营业网点的资金投入和运营成本;另一方面,消费者可以在开放透明的平台上快速找到适合自己的 金融产品,削弱了信息不对称程度,更省时省力。 效率高 覆盖广 互联网金融模式下,客户能够突破时间和地域的约束,在互联网上寻找需要的金融资源,金融服务更直接,客户基础更广泛。此外,互联网金融的客户以小微企业为主,覆盖了部分传统金融业的金融 服务盲区,有利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促进实体经济发展。 发展快 依托于大数据和电子商务的发展,互联网金融得到了快速增长。以余额宝为例,余额宝上线18天,累计用户数达到250多万,累计 转入资金达到66亿元。据报道,余额宝规模500亿元,成为规模最 大的公募基金。 管理弱 风险大 一是信用风险大。现阶段中国信用体系尚不完善,互联网金融的相关法律还有待配套,互联网金融违约成本较低,容易诱发恶意骗贷、卷款跑路等风险问题。特别是P2P网贷平台由于准入门槛低和 缺乏监管,成为不法分子从事非法集资和诈骗等犯罪活动的温床。

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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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究竟什么是“互联网金融”(Internet Finance)? 事实上,迄今为止其还没有一个比较准确的定义。谢平教授等人在2012年发表的《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中将“互联网金融”定义为:“涵盖了受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精神的影响,从传统银行、证券、保险、交易所等金融中介和市场,到瓦尔拉斯一般均衡对应的无金融中介或市场情形之间的所有金融交易和组织形式,是一个谱系(spectrum)的概念。” 根据谢平教授在《互联网金融模式研究》中的定义,我们可以认为互联网金融是一个谱系的概念。它介于传统银行、证券、保险或交易所市场等有形中介和瓦尔拉斯一般均衡对应的无金融中介或市场情形之间,是所有中间形式的统称。 互联网金融并不是简单的“互联网+金融”的模式,也不是复杂到与传统金融之间没有关联,更不是现代金融体系之外的一个异生物。互联网金融是现代经济进人互联网时代,在金融上所表现出的新特征、新技术、新平台、新模式和新实现形式。

互联网金融是依托在第三方支付、互联网云计算、社交网络以及搜索引擎等互联网工具之上,以实现资金融通、支付和信息中介为目的的一种新兴金融业态。相比于传统金融行业,互联网金融创造了全新的商业模式和盈利方式。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出现了既不同于商业银行的间接融资,也不同于资本市场直接融资的第三种模式。在互联网金融模式下,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中介作用将被削弱。贷款、股票、债券等的发行和交易以及券款支付直接在网上实现,大大降低了信息成本和交易成本,提高了金融资源配置的效率。互联网金融真正实现了以低成本高效率的管理运作满足客户的金融需求。 理解掌握互联网金融需要从三个方面把握,即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的有机结合、对传统金融的沿袭与变革以及互联网金融的三大支柱。 1.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的有机结合 以互联网技术为代表的现代信息科学技术,包括第三方支付、互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在市场上为资金的融通提供服务。这种互联网技术与金融的有机结合产生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对传统金融产生了颠覆性影响,主要体现在互联网技术与生俱来的普世特性,相比传统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互联网技术可以降低传统金融交易的交易成本。在互联网金融中,超级集中的支付体系和个体移动支付的统一,使得支付更加便捷;信息处理和风险评估以大数据分析和高速算法为基础,并通过网络化的方式进行,信息不对称程度显1降低;资金供求双方可以不经过银行、证券公司和交易所等传统金融中介和金融市场,直接在网上发行和交易贷款、股票、债券等,通过这种方式在资金期限匹配、风险分担上的成本更低;市场作用可以充分有效地发挥,接近瓦尔拉斯一般均衡对应的无中介或市场的情形,可以超越传统金融中介和传统金融市场的资源配置效率。

中国古代政治的三大传统:大一统 官僚与文治

中国古代政治的三大传统:大一统 官僚与文治 中国古代政治的三大传统:一是“大一统”的传统;二是官僚政治的传统;三是文治的传统。 中华民族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形成了极其深厚的政治传统。这些传统,无论是其精华,还是其糟粕,都是我们在现代化进程中无法回避,必须充分重视、认真研究的重大历史课题。中国近代政治,历时甚短,新传统尚未定型。而古代政治传统,则相对凝重,影响深远,其中,最值得研究的,主要有三。 一是“大一统”的传统。“大一统”观念源自先秦,本意是天下诸侯皆统属于天子,“王者受命,制正月以统天下,令万物无不一一皆奉之以为始,故言大一统也。”(《春秋公羊传注疏》卷1)此后,“大一统”成为中国源远流长的政治追求和古代政治文化的重要核心价值。在政治实践中,特别是明清两朝,它集中体现为三个方面的内容:中央集权、君主专制、国家统一。 自秦朝以来,在中国社会治理中占据主导地位的是中央集权的郡县制度,这与西方中世纪政治分裂、王权式微的状况截然不同。中央集权的重要特点是地方政府作为中央政府的下属机构,国家号令统一于中央,重要事务决定于中央。秦汉以降,尽管知识界关于“封建”制与“郡县”制孰优孰劣的讨论时有发生,但并未产生重要的实际政治影响,“不过迂儒之常谈”。“封建” 中央集权的核心是君主专制。秦汉以后,皇权集中成为中国政治的一大趋势。明代,“国家罢除丞相,设府、部、院、寺分理庶务,事权归于朝廷”,皇帝实现了对国家重要政治权力的垄断(傅恒等编:《御批历代通鉴辑览》卷100)。到清代,皇权更达到了登峰造极的程度,君主独裁成为清朝的“祖制”、“家法”,神圣不可侵犯,即所谓“天下大事,皆朕一人独任”(康熙帝语,《清圣祖实录》卷144)。乾隆皇帝称:“乾纲独断,乃本朝家法。自皇祖皇考以来,一切用人听言,大权从未旁假。即左右亲信大臣,亦未有能荣辱人、生死人者。盖与其权移于下而作威作福,肆行无忌,何若操之自上,而当宽而宽,当严而严。此朕所恪守前规,不敢稍懈者。”(王先谦:《乾隆朝东华录》卷28)秦汉至明清的中国政体,实质上是以专制皇权为核心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 16世纪以后,随着世界格局的变化,西方殖民势力的东来,“大一统”具有了新的时代意义。在这个时期,实现国家统一、抵御外来侵略成为明清两朝中央政府肩负的重要历史任务。在清代以前,统一问题,尤其是边疆少数民族地方政权和中原地区中央政府的关系问题长期没有解决。像北方游牧民族,自冒顿一统漠北,即在蒙古高原建立相对统一的政权组织,与中原地区相抗衡。在历史上,它往往凭借其强大的军事优势,攻掠骚扰,给中原生产生活造成极大威胁。甚至汉朝文景之世,

编年史--一文看懂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全历程!

编年史一文看懂中国互联网金融发展全历程! 目录- - - - -1. 2005年之前,初始阶段2. 2005-2012年,萌芽阶段3. 2013年-2015.6,高速发展阶段4. 2015.7-2016年,发展、风险与监管并存阶段5. 2017年-至今,监管重拳下行业出清 自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兴起以来,从曾经的兴起、野蛮生长到如今的转折,已经经历了十余年。十载风雨砥砺,十载春花秋实,纵观互联网金融发展在中国的发展历程,大致可以分为以下五个阶段:在2005年之前,互联网金融主要体现在为金融机构提供网络技术服务。银行业开始建立网上银行,如早在1997年招商银行便开通了自己的网站,金融电子服务从此进入了“一网通”时代,1998年“一网通”推出“网上企业银行”,为互联网时代银企关系进一步向纵深发展构筑了全新的高科技平台。2003年和2004年淘宝网和支付宝相继出现,淘宝为了解决电子商务中支付形式单一、买卖双方不信任的问题,推出支付宝的“担保交易”,电子商务在国内作为全新的商业运作模式应运而生,象征着国内全面进入电子化时代。自此,网上转账、网上开设证券账户、互联网保险等互联网金融业务也相继诞生,预示着互联网金融时代全面到来。随着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诞生,互联网金融逐渐从技术领域深入到业务领域,第三方支付、网贷平台、众筹等互联

网新兴形态相继出现。 2007年互联网金融的一个标志性业务形态——P2P网贷诞生,中国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成立。2011年5月18日人民银行正式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2011年央行向27家第三方支付公司发放支付牌照,正式标志着互联网与金融结合的开始。同时,众筹也于此时从国外引入到国内,并经过不断得与我国经济情况与法律相结合,被人们所接受。2012年,平安陆金所推出P2P网贷业务,网贷平台迅速发展,互联网金融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1. 2013年——互联网金融元年 2013年被称为“互联网金融元年”,在2013-2015年的这段时间内,由于互联网金融有着低于传统金融机构的门槛,所以一时间大量企业涌入互联网金融领域。第三方支付发展逐渐成熟、P2P网贷平台爆发式增长、众筹平台逐渐被运用到不同领域中去,首家互联网保险、首家互联网银行相继获批成立;同时,信托、券商、基金等金融机构也开始布局互联网金融,为客户提供更便捷的一站式金融服务。我国互联网开启了高速发展模式。 2013年6月,支付宝联手天弘基金,推出余额宝服务,推动互联网基金模式铺开。随后12306网站正式支持支付宝购票,全国各家便利店也支持支付宝条形码支付。以宝宝类理财为起点,P2P、第三方支付、众筹、消费金融等各类互联

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中国古代法律的特点 ①法律出于皇权,维护皇权。古代中国实行专制主义的统治,奴隶社会的君主的"命"即法律,封建社会的皇帝拥有至高无上的权力,实行个人独裁统治,既是最高立法者,又是最高审判官。历代法律都以皇帝个人意志的形式表现出来。律的制定虽由朝臣具体完成,但批准权属于皇帝,历代帝王都凌驾于法律之上。除律外,皇帝还可根据需要随时发布诏、令、格、式等。"法自君出",进一步巩固和强化了皇权。②礼法结合,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在中国古代法律中,礼占有重要位置,"为政先礼,礼为政本",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在其漫长的历史发展进程中,逐步形成了许多重要的基本特点。其中既有一些同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古代法律制度大体一致的共性特点,也有一部分其他国家所不具备的自身独特存在的个性特征。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由于后者的存在和发展,使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与世界上其他国家的法律制度呈现出某种差异性。例如:中国古代法律制度具有浓厚的宗法伦理色彩,与宗法等级制度紧密地结合在一起,往往表现为国家政权、王权、皇权和族权、父权、夫权的高度统一;法律制度贯彻礼刑并用、"德主刑辅"原则,突出体现"礼治"、"德治"、"人治"特色;法律体系采取诸法合体、以刑为主的体例模式,民事、经济、行政等各部门的法律关系常常以刑事法律规范进行调整或制裁;刑罚制度相当野蛮残酷,刑罚体系包含大量摧残人身体肤或生理功能的肉刑内容;等等。那么,这部分法律内容或法律制度特点究竟是怎样形成的?换言之,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的这些特点的形成原因到底是什么呢?对此,法制史学界进行过一些研究,这些研究大都是结合中国古代的地理环境、历史条件、国情特色、民族性格等诸多因素进行探讨的,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或者基本一致的看法。应该承认,这种研究的出发点基本是正确的。但遗憾的是,由于某些法史观或方法论存在一些问题,因而有的研究结论未必正确中肯。在这里,我们不准备全面评述其所有观点或结论,也不打算系统探讨其全部成因,只想对其中一些影响较大而问题也较多的观点,根据自己的看法略作辨析,以期澄清某些历史事实。谬误不当之处,祈望不吝赐教。 关于中国古代文明起源的"早熟性"问题 目前在法制史学界,包括一些很有影响的学者都认为:中国是一个地处东亚大陆,拥有960万平方公里的多民族大国。东亚大陆特殊的地形、环境、气候、土壤条件以及丰富的自然资源,使得中国社会很早就跨入了文明时代的历史门槛。中华民族是以黄河流域为摇篮发展起来的。这里地处平原,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土质松软,天然具备发展原始农业的良好条件。因此,早在公元前22世纪左右,活动于黄河流域中原地区的最先进的夏部落,便在木石器生产工具的基础上,发展了原始的农业生产,促进了社会财富的增长积累,加速了私有财产的形成和阶级的分化,为国家的产生准备了物质条件。如此说来,中国古代文明的起源和夏代奴隶制国家的形成,便具有"早熟性"特征。 所谓"早熟性",实际是文明起源发展"不正常"或"变态"的同义语,颇有些类似于"早产儿"的意味。它最初是西方人在不了解或者不完全了解东方古代国家社会历史真相的情况下,用来概括东西方古代文明起源与社会历史发展的差异性时所提出的一个观点。人们在使用这一概念时,无一例外地都是以西方尤其是古希腊罗马国家文明起源与社会发展模式为标准范本的。如马克思1857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在论述古代国家文明起源这一"历史上的人类童年时代"时,就曾经明确谈到: 有粗野的儿童,有早熟的儿童。古代民族中有许多是属于这一类的。希腊人是正常的儿童。[1] 在这里,马克思是把希腊古代文明比喻为发育"正常的儿童",而把东方古代社会看作"早熟的儿童",对日耳曼蛮族则视为"粗野的儿童"。因此,认为希腊古代国家的文明起源与社会发展是正常的,后两者则是不正常的,或者说是变态的。这种看法显然是错误的,也是不符合历史事实的。实际上,如果抛弃先入为主的偏见,把上述三种情况重新排个顺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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